一、阳泉市政府信息网系统的设计(论文文献综述)
市人大常委会[1](2022)在《阳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大会议案和代表重点建议办理结果通报》文中提出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共形成代表议案建议171件。其中,议案1件,重点建议11件。到目前,代表议案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现将代表议案和重点建议办理结果通报如下:一、刘新东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阳泉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条例〉的议案》,由市人大法制委员会、?
李金锦[2](2020)在《环保约谈背景下地方政府环保政策执行差异探析 ——基于Y市与F市的比较》文中研究表明环保约谈是政府环境保护工作在新形势下的新举措,创新性地打破了传统的条块关系,以生态环境部(原环保部)与地方政府间面对面会谈的形式直击地方环境保护的核心问题,成为近年来备受社会关注的焦点事件。在环保约谈的背景之下,一些被约谈的地方政府的环保政策执行情况却显现出完全不同的情形。据统计,在2014-2018年间被约谈的76个地方政府中,既有以Y市为代表的铁腕治污的样本城市,也不乏F市等多个因治污不力被二次约谈的城市。基于对事实的思考,研究着力关注以下问题:(1)环保约谈前后Y市与F市的环保政策执行存在什么差异?(2)政策执行差异背后的影响因素是什么?为解决上述问题,研究选取了Y与F两个样本城市作为研究对象。采用文本分析法,借助“模糊—冲突”模型分析了约谈前后两地政策话语与执行行为的变化,深入发掘了政策执行特征差异;采用案例分析法,重现了政策发生转变的关键环节,剖析了影响政策执行差异的影响因素。基于理论回顾与实证分析,研究发现:(1)环保约谈后,两地的政策执行在政策属性、执行效力与特殊现象三个层次上表现出明显的差异。Y市被约谈后,环保政策模糊性降低、冲突性提升,执行特征由试验性执行转变为了政治性执行,执行力度显着增强,出现了“超额完成现象”。F市的政策模糊性与冲突性都有所提升,执行力度没有显着变化,仍然保持了象征性执行的特征,最终出现“数据造假”的现象。(2)究其原因,三个影响因素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地方产业结构与空间布局的差异直接决定了环保政策执行的难度与效果的差异,两地反向变化的政治负激励因素是执行力度出现差异的重要原因,上级政府的支持等非正式激励因素是决定高效执行时间长短的关键。(3)研究证明,“模糊——冲突”模型中不同政策执行特征的支配性要素在环保约谈的特殊情境下没有发生改变,但是支配性要素的作用条件与具体阐释发生了变化,三个影响因素从本质上影响了这种变化。对此,研究对原模型做了进一步的适应性修正,并从产业结构、政府监管、参与主体三个维度探索了改善地方政府政策执行效果的路径选择。
冯维明[3](2020)在《关于阳泉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文中指出各位代表:受市政府委托,现将2019年阳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提请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一、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19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
王文彬[4](2020)在《城乡融合的共享发展机制研究》文中指出全面推进高质量的城乡融合发展,不仅是有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依托,而且还是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均衡发展的必然选择。基于我国整体发展态势来看,构建良好的城乡关系和实现城乡共同发展,始终是各级政府和社会公众的共同期盼。执政党也先后提出了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等发展理念,为我国乡村和城市的协同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导。历经多年的城市化、工业化建设和“以城带乡”发展,我国城市和乡村都获得了较为明显的进步,但城乡差距却仍在不断扩大,城乡发展不均衡、乡村发展不充分等问题愈发突出,且已成为阻碍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大难题。至此,执政党正式提出了“城乡融合发展”理念,作为指导新时期城乡关系和城乡共同发展的新思想。但当前阻碍我国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高度凸显,从源头上阻碍着乡村与城市的共同发展,因而如何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就成为了一项重要的时代命题。本文选择以“城乡融合的共享发展机制”为研究对象,尝试从政府治理的角度为城乡融合的共享发展实践设计宏观性的指导机制,并为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实践落地提供可操作的政策建议。城乡融合的共享发展机制主要是指在高度聚焦城乡融合发展目标以及充分掌握城乡发展资源分布情况的基础上,建构一套高效推动城乡间要素精准互补与制度恰当匹配,并积极吸纳城乡建设主体共同参与发展事务,实现城乡间发展信息对称及激励相容,最终促进城乡共享发展的整体制度体系。结合城乡融合发展实践和既有研究成果,本文将“制度”“资源”“主体”“文化”归纳为城乡融合的核心共享要素,并以此为基础构造了城乡融合的共享发展机制理论模型(SSRC模型),同时尝试借鉴网络分层的理念,将理论模型分为“要素层”“实践层”“评估层”“修正层”四个层面,为从不同层面观测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全新视角。借助SSRC模型科学检视当前的城乡融合发展实践,可以发现城乡整体治理价值失衡、城乡融合发展制度分割、城乡融合发展主体合力不足以及城乡融合发展资源短缺等问题,而这些也正是阻碍城乡共享发展的典型难题。继而,科学选择城乡融合发展实践案例并进行实证评估,既能深化SSRC模型的高效应用,还能加深对共享发展难题阻碍城乡融合的理解。本文主要从制度匹配度、资源流通度、主体协同度和文化融合度四个维度出发,并借助专家打分法和层次分析法确定各项指标的权重系数,最终构建一套评估城乡发展机制现状的评价指标体系。通过问卷调查、深度访谈等方式获取第一手数据,并借助模糊综合评价法对多个案例进行系统比较,不仅能够全面了解不同指标因素对城乡融合发展的显着影响,还能为构建城乡融合的共享发展机制提供实践支撑。同时,科学梳理部分先行经历城乡共享发展国家的经验,也有助于为我国城乡融合的共享发展机制完善和推进城乡共享发展实践工作提供较多有益借鉴。在科学解剖实践难题、系统分析实证检验结果和充分汲取共享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可以对当前城乡融合的共享发展实践进行大胆修正,科学规划城乡融合的共享发展机制,并通过这一机制给出革新城乡融合的共享发展路径。一方面,各级政府应该积极构建和完善城乡融合的制度整合机制、资源流通机制、主体协同机制和文化融合机制,这不仅是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的重要内容,而且也是指明城乡融合行动导向的重要基石。另一方面,在城乡融合的共享发展机制指导下,应该将城乡融合发展制度共享、城乡融合发展主体耦合、城乡发展资源互通和城乡文化高度交融等工作,作为新时期推进城乡共享发展的重要行动路径。当然,必须明确的是,在城乡融合的共享发展机制构建中,各级政府理应发挥核心的引导作用,而具体的城乡融合发展实践则要赢取企业、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的共同推动。
吴玉姣[5](2019)在《地方立法谦抑论》文中提出“谦抑”一词体现了谦让、抑制、慎密、恭谨等意思。大致说来,地方立法谦抑一般是指地方立法者以及地方立法参与者在进行地方立法活动时有必要秉承审慎、节制的宗旨,尽可能地达到地方性法规数量恰当以及地方性法规质量良好的目的。事实上,在古今中外的很多立法思想和实践中都蕴含着谦抑的理念。例如,在西方世界中,无论是柏拉图对法律的不信任,奥古斯丁要求世俗法必须遵循永恒法,孟德斯鸠所提到的立法权需要制约,还是萨维尼反对的立法狂热,莱奥尼有关立法之法泛滥会背离个人自由的论证,爱波斯坦所直言的简约法律的力量等,都是西方社会有关立法谦抑思想的重要理论论述。我国古代“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汉初约法省刑”、“唐律疏而不漏”、“持法深者无善治”等思想及制度实践,以及我国清末民国时期开展的习惯调查运动、新中国时期“成熟一部,制定一部”和“试点立法”等立法原则和方针,这些思想理论与制度运行无不体现了立法的谦抑精神。然而,尽管历史上立法谦抑有丰富的思想渊源和制度实践,也有相当多中外学者的肯定,但在现实的立法实践中,包括地方立法谦抑在内的立法谦抑的相关原理并未受到足够重视,也极少有学者对其进行梳理总结。结合近年来我国立法领域出现的许多新变化和新特征,有必要从地方立法谦抑的角度去总结我国地方立法的相关问题并反哺地方立法实践。随着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简称《立法法》)的修订,地方立法主体扩容至全国所有设区的市和四个不设区的市。加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省一级地方立法主体,以及自治州这类市一级地方立法主体,我国地方立法主体的数量多达354个。地方立法主体数量的增加,又直接导致地方性法规的数量也呈井喷式增长。截止至2019年1月1日,仅新增的享有地方立法权的243个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总数已达906部,其中程序性地方性法规206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700部。然而,地方立法谦抑的现实要求不仅表现在地方立法主体数量急剧增加、地方性法规数量飞速增长等数量方面,设区的市地方立法趋同化现象愈发明显、各地仅因规范对象“有特色”而争先立法、地方性法规超出地方立法权限范围的情形时有发生等内容方面,也对地方立法谦抑提出了现实要求。从地方立法谦抑的这一现实要求出发,深入研究和探讨后发现,既有从立法理论上展开地方立法谦抑研究的必要性,又有从地方立法实践上讨论地方立法谦抑的迫切性。从立法理论的角度看,主要是代议制立法失灵和法律局限性两个方面向地方立法谦抑提出的要求。所谓代议制立法失灵,即是指法律是一种地方性知识,并不总是能刻意设计,而在很大程度上或实实在在地是立法者表述的成果,而且由于人的有限理性、立法表达媒介的误差以及现代法律理论研究也证明,法律在立法表达的过程中会存在一定程度的失真。再加上代议制本身在“代表”、公意”、“选举”等方面存在不少被质疑的地方,这使得制定法在其根基上存在问题。法律局限性主要在于,法律仅仅是道德、习俗、政策、市场规则等多元社会规范中的一元,因而其管辖范围有限;且因为绝对的公正不可得、耗费的成本巨大等原因,法律无法达到至善至美的公正,而由于人的认知有限、社会复杂多变、立法过程漫长等原因,法律还往往滞后于社会生活;法律繁杂也可能会存在众多危害,比如可能会干预私人领域进而吞噬自由,可能会带来权利主张的狂热进而妨碍公正,还可能会使得人们因害怕承担法律风险而不敢创新,进而束缚人类进步。因而,从立法理论的角度来看,地方立法谦抑确有其必要性。从地方立法实践的角度看,主要是地方立法能力不足、地方立法不成熟、地方立法权异化等三个方面对地方立法谦抑所提的要求。地方立法能力不足,既包括地方立法主体资格受限、地方立法权限范围不清等权利能力方面的不足,又包括地方立法机构不健全、地方立法队伍力量薄弱以及地方立法技术不到位等行为能力方面的不足。地方立法不成熟包括省一级、较大的市以及新增享有地方立法权的市的地方性法规频繁修改所体现的地方立法不完善,祁连山事件、潘洪斌事件以及其他违法型地方性法规所体现的地方立法不规范,《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2012)、《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2016)等诸多观赏型地方性法规所体现的地方立法不实用。地方立法权异化则主要表现在,一些政府部门会借助地方性法规来“要人”、“要钱”、“要权”以及“推责”。比如在地方性法规中通过设立增设专门机构、增设下属事业单位、为协调性虚职机构挂牌设编的条款来增设编制,通过设立巧设罚款明目、增加收费项目、侵占第三方经费的条款来创设经费,通过设立新设或扩充部门职权的条款来增加权力,以及通过设立剥夺公民权利、增加公民义务的条款来推脱责任。因而,从地方立法实践的角度来看,地方立法谦抑确有其迫切性。上述地方立法谦抑的实际操作,就其有效路径来看,具体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把握:第一,地方立法权的规制,包括尊重和保障个人权利以防止地方立法权侵犯公民权益,强化和落实地方立法者责任以确保地方立法权不被滥用,转变地方立法参与者的意识以保证地方立法权科学行使,厘清社会规范的管辖范围以防止地方立法权不当干预法外空间,明晰央地立法领域以防止地方立法权超出法定权限。第二,地方立法活动的规范,包括健全地方立法程序、落实地方立法审批备案制度、推进地方开门立法制度。第三,地方立法活动的统筹,包括普遍性的地方立法事项由省或全国进行统一立法,以及加强省市之间权力机关的联合立法。第四,地方立法活动的优化,包括强化地方立法的立项论证以及地方性法规内容的论证,完善地方立法前和地方立法后的评估,以及合理配置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与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上措施旨在确保地方立法谦抑,以提升地方立法的质量,进而实现地方立法科学化。而由于地方治理优先化、地方治理的差异性和自主性,以及地方立法相较于中央立法的成本效益优势,地方立法权的适度下放成为了地方治理现代化的客观需求,这也在我国地方立法扩张的事实中得到体现。并且从地方立法实践来看,我国地方立法在地方立法主体、地方立法权限范围等方面还有待进行适度扩张。因此,地方立法在秉承谦抑理念的同时,还应该注意适度扩张,二者不可偏颇。当然,现今在我国地方立法暂不成熟之时,地方立法应该以谦抑为主,辅之以稳步适度的扩张。综上,通过文献研究法、历史分析法、实证分析法、规范分析法、案例分析法等研究方法的运用,在《立法法》修改后,地方立法扩容限权的这一新背景下,深入研究地方立法谦抑这一主题,希冀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地方立法繁杂的现状,进而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推进我国地方法治建设,且补白地方立法领域的相关研究,以丰富法学理论。
王亚男[6](2018)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视野下山西阳泉市B村文化精准扶贫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扶贫事业取得了重大发展,为世界反贫困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但当前我国的贫困人口仍然较多,贫困仍然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道路上的绊脚石,扶贫事业的发展仍然任重道远。2013年,习总书记提出了“精准扶贫”的思想,为我国现阶段扶贫工作的开展指明了方向。贫困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文化精准扶贫”作为精准扶贫的应有之义,它可以有效阻止贫困的代际传递,为小康社会的全面建成提供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文化精准扶贫”重在扶“智”,要想从根本上摆脱农村贫困地区的现状,走文化扶贫之路是关键。我国政府关于贫困地区的文化扶贫工作一直都很重视,对农村文化建设的大力支持,不仅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多层次精神文化需求的有效途径,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贫困地区物质发展水平低且精神文明建设落后,对贫困地区进行文化扶贫不仅可以提高当地的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丰富当地人民的文化生活,还可以通过文化的发展来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使贫困地区摆脱贫困。对农村贫困地区进行文化扶贫,不仅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开展,更有利于全面小康社会的实现。本文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背景,以习总书记的“精准扶贫”思想为选题方向来源,将“精准扶贫”与“文化扶贫”进行了结合,深入探讨了农村“文化精准扶贫”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辩证关系。并以马、恩、列经典作家及中国共产党人关于贫困理论的认识为理论基础。通过对山西阳泉市B村实地走访调查得到的信息,分析了当地“文化精准扶贫”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最后针对存在的问题,以点带面的从农村发展实际、人才队伍建设、机制建立和新技术扶贫这四个角度出发,阐述了农村“文化精准扶贫”的对策路径,力图为我国农村消除贫困的理论和实践做出有益贡献。
仝凤先[7](2017)在《文化线路视野下传统村落历史演进与整体性保护发展研究 ——以岩崖古道传统村落为例》文中提出本论文以山西省阳泉市岩崖古道沿线的娘子关村、下董寨村、上董寨村、南庄村、辛庄村和乌玉村6个传统村落为研究对象,以历史学、人文地理学和规划学等多学科交叉的研究方法,结合岩崖古道传统村落实地调查分析,从“文化线路”视野剖析岩崖古道沿线这6个传统村落的历史演进特征,在此基础上提出保护与发展策略。研究目的有三个:(1)引入“文化线路”遗产保护理念,把传统村落以往“点”式的保护提升到文化线路“面”的层次,为传统村落历史文化研究提出新思路和新方法,丰富我国传统村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理论。(2)从文化线路角度系统地挖掘村落遗产内容,把一些过去被忽视的遗产资源纳入到保护体系中,使村落价值再次提升。(3)提出村落整体性保护和发展策略,改善村落历史环境,提高村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实现村落的遗产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本文首先研究岩崖古道传统村落的历史演进特征。总结出岩崖古道是一条集军防文化、商贸文化、移民文化等于一体的、多文化交织的复合型线性文化遗产;岩崖古道沿线村落发展因战而生、因贸而兴,多要素耦合交互影响;在不同历史时期或同一历史时期的不同路段,因受到的主要影响因素不同,形成的村落类型亦有不同,其经济、社会、空间形态等发展也具有相应的发展特征。岩崖古道作为线性遗产,具有空间和时间跨度大、功能多样的属性特征,线路上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也就要求从区域整体性视角进行研究。因此,本文在充分挖掘岩崖古道传统村落历史演进规律的基础上,结合文化线路遗产整体性保护发展理论、阳泉市当今城乡空间结构体系以及自身资源禀赋特征,因地制宜的提出点、线、面相结合的整体性开发策略,实现遗产保护与发展的共赢。
余亚浩[8](2017)在《地方档案立法比较研究》文中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颁布有助于档案工作的发展,同时也是我国档案法律规范的核心内容。十八大以来,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档案法律规范在实际运用过程中促进了档案事业发展,但是也有与社会现象不符的情况。地方性档案法规和政府规章作为档案法规系统重要的组成部分,一定会成为国内研究档案法律规范方面学者的重要课题。本文对地方性档案法规和政府规章进行比较、分析、归纳,从内容和形式两方面论述了地方档案立法的问题所在,并依据地方档案立法中存在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优化对策。只有找到地方性档案法规和政府规章的改进措施才能对地方档案立法进行更好地服务,为我国档案法治注入新鲜血液。
阳泉市水务局[9](2016)在《夯实基础 系统治理 努力实现阳泉水务工作新跨越》文中认为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阳泉市水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开展"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早明确任务,安排部署,制定措施,狠抓落实,扎实推进水务"四大工程",到目前,各项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一、2015年工作回顾(一)城市供水水量、水质实现"双提升"第一,娘子关供水二期续建工程完工。工程概算
陈瑞婵[10](2013)在《基于房价收入比的阳泉市居民住房购买力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城镇居民家庭收入水平逐渐提高,同时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住房价格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方面的重视。虽然我国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实施给房地产市场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但也促使住房价格一路上涨,加大了居民购房负担。因此,在当前的住房价格下,居民是否具有住房购买力已经成为社会各方面关注的焦点问题。本文通过大量的的分析国内外研究资料,以国际公认惯例为参考,并结合我国实际国情,运用房价收入比这一指标来衡量阳泉市居民的住房购买力。内容主要分四部分。第一部分,概述了房价收入比的有关理论。首先通过文献综述对国内外对房价收入比的典型研究内容进行了介绍;其次阐述了房价收入比的基本理论,包括其定义的解析、计算方法的选取、特征及影响因素;最后以个人住房贷款与偿付能力为切入点,运用购房模型得出房价收入比的合理范围。第二部分,对阳泉市住房市场状况进行了详细分析。先是研究了阳泉市的土地发展状况,然后对商品住宅投资、建设和交易状况进行了分年份、分区县的详细研究。第三部分,是对阳泉市居民住房购买力的研究。首先从家庭人口、储蓄、收入和住房消费等方面对居民收入状况进行了整体研究;其次研究了阳泉市新建商品住宅、存量商品住宅及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变化情况;最后通过大量数据计算分析各收入阶层家庭对新建商品住宅、存量商品住宅及经济适用住房的房价收入比,分析了各收入阶层家庭对各类房的购买力情况,提出了当前新建商品住房具有较高的房价收入比,多数家庭都不具备有效的购买力;中等收入及以上的阶层对存量商品房具备整体购买力;中低收入及以下收入阶层对经济适用房和部分的小家庭型住房具备阶梯状分布购买力的观点。第四部分,针对阳泉市住房市场和居民收入现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从住房供给、收入分配、住房建设和居民消费四个方面分别进行了阐述。
二、阳泉市政府信息网系统的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阳泉市政府信息网系统的设计(论文提纲范文)
(2)环保约谈背景下地方政府环保政策执行差异探析 ——基于Y市与F市的比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问题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政策执行的基础理论 |
1.2.2 中国政策执行理论的发展 |
1.2.3 中国地方环保政策执行研究变量 |
1.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意义 |
第二章 理论基础与研究思路 |
2.1 政策执行背景的特殊性分析 |
2.2 “模糊—冲突”模型及其局限性 |
2.3 环保政策执行差异的研究思路 |
第三章 Y市政策执行特征演变 |
3.1 Y市基本概况 |
3.2 政策文本话语透视:“一升一降”的政策属性 |
3.2.1 约谈前试验性执行特征:高模糊—低冲突 |
3.2.2 约谈后政治性执行特征:低模糊—高冲突 |
3.3 地方政府行为背后:显着转变的执行效力 |
3.3.1 典型表现:从“免环评”到“铁腕治污” |
3.3.2 执行结果:超额完成现象 |
第四章 F市政策执行特征演变 |
4.1 F市基本概况 |
4.2 政策文本话语透视:“同向变化”的政策属性 |
4.2.1 约谈前象征性执行特征:高模糊—高冲突 |
4.2.2 约谈失效现象:象征性执行特征的持续 |
4.3 地方政府行为背后:执行效力不佳 |
4.3.1 典型表现:一场“伪作为”下的争辩 |
4.3.2 执行结果:数据造假现象 |
第五章 环保政策执行关键性影响因素分析 |
5.1 政策属性背后的经济因素:产业结构与空间布局 |
5.1.1 产业结构决定执行难度 |
5.1.2 空间布局影响执行效果 |
5.2 执行效力背后的政治因素:政治负激励 |
5.2.1 负激励内容:强大的问责压力 |
5.2.2 负激励差异:问责压力的反向变化 |
5.2.3 作用过程:从常规型任务到政治任务 |
5.3 超额完成现象的背后:非正式激励 |
5.3.1 传统逻辑的解释困境 |
5.3.2 超额完成的动机:塑造忠诚形象 |
5.3.3 超额完成的关键:上级政府的支持 |
第六章 提升地方环保政策执行效果的路径选择 |
6.1 稳步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
6.1.1 分类分域指导产业调整 |
6.1.2 因地制宜确定调整时长 |
6.2 科学评估环保治理绩效 |
6.3 构建环保共治的良好格局 |
第七章 结论与讨论 |
7.1 理论反思:“模糊—冲突”模型适应性修正 |
7.2 现实思考:环保约谈并非“特效药” |
附录1: 访谈记录摘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4)城乡融合的共享发展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 相关概念界定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5 研究重难点及创新点 |
2 城乡融合发展的理论基础阐释 |
2.1 城乡关系理论 |
2.2 城乡融合理论 |
2.3 共享发展理论 |
2.4 机制设计理论 |
2.5 理论述评与应用 |
3 共享发展机制理论模型:观测城乡融合的新视角 |
3.1 共享发展机制的科学内涵界定 |
3.2 理清城乡共享要素与联结原则 |
3.3 共享发展机制的理论模型设计(SSRC模型) |
3.4 共享发展机制模型分层与解释 |
3.5 本章小结 |
4 共享发展问题归纳:城乡融合发展实践检视 |
4.1 城乡整体治理价值失衡 |
4.2 城乡融合发展制度分割 |
4.3 城乡融合发展主体合力不足 |
4.4 城乡融合发展资源短缺 |
4.5 本章小结 |
5 共享发展的实证检验:城乡发展机制现状评估 |
5.1 城乡发展机制现状指标体系构建 |
5.2 城乡发展机制评价方法解读 |
5.3 城乡发展机制现状评价案例选择 |
5.4 城乡发展机制现状的模糊综合评价 |
5.5 本章小结 |
6 国外共享发展机制梳理:理清城乡融合经验 |
6.1 韩国:“城乡共生”建设 |
6.2 日本:城乡“去过疏化”探索 |
6.3 美国:“郊区联结城乡”发展 |
6.4 国外城乡融合的共享发展经验总结 |
6.5 本章小结 |
7 共享发展机制设计:指明城乡融合行动导向 |
7.1 制度整合机制:突破城乡制度政策藩篱 |
7.2 资源流通机制:破除城乡资源失衡梗阻 |
7.3 主体协同机制:化解城乡发展主体缺位 |
7.4 文化融合机制:消除城乡文化差异影响 |
7.5 本章小结 |
8 下沉共享发展机制:革新城乡融合发展路径 |
8.1 制度共享:夯实城乡融合制度性供给 |
8.2 主体耦合:强化城乡融合发展源动力 |
8.3 资源互通:聚焦城乡融合内核式任务 |
8.4 文化交融:建构共享式城乡发展底色 |
8.5 本章小结 |
9 结论与讨论 |
9.1 研究结论 |
9.2 研究不足 |
9.3 需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1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附录2 访谈提纲 |
附录3 专家判断矩阵打分表 |
附录4 调查问卷 |
(5)地方立法谦抑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3 论文结构安排 |
1.4 研究方法及创新之处 |
1.4.1 研究方法 |
1.4.2 创新之处 |
第2章 地方立法谦抑的内涵与发展历程 |
2.1 地方立法谦抑的界定 |
2.1.1 谦抑的词义及法学上的涵义 |
2.1.2 地方立法谦抑的具体涵义 |
2.2 地方立法谦抑思想及制度的脉络梳理 |
2.2.1 地方立法谦抑思想渊源的概述 |
2.2.2 地方立法谦抑制度实践的追溯 |
第3章 地方立法谦抑的现实要求 |
3.1 地方立法数量方面的现状要求地方立法谦抑 |
3.1.1 地方立法主体数量急剧增加 |
3.1.2 地方性法规数量飞速增长 |
3.2 地方立法内容方面的现状要求地方立法谦抑 |
3.2.1 设区的市地方立法趋同化现象愈发明显 |
3.2.2 各地仅因规范对象“有特色”而争相立法 |
3.2.3 地方立法超出权限范围的情形时有发生 |
第4章 从立法理论的角度看地方立法谦抑的必要性 |
4.1 代议制立法失灵对地方立法谦抑的要求 |
4.1.1 法律在立法表达过程中会出现一定程度的失真 |
4.1.2 代议制本身在“代表”、“公意”、“选举”等方面存在问题 |
4.2 法律局限性对地方立法谦抑的要求 |
4.2.1 法律仅是道德习俗等多元社会规范中的一元 |
4.2.2 法律无法达到至善至美的公正且具有滞后性 |
4.2.3 法律繁杂会吞噬自由公正以及束缚人类进步 |
第5章 从地方立法实践的角度看地方立法谦抑的迫切性 |
5.1 地方立法能力不足对地方立法谦抑的要求 |
5.1.1 地方立法在主体资格与权限范围等权利能力方面的不足 |
5.1.2 地方立法在机构、队伍、技术等行为能力方面的不足 |
5.2 地方立法不成熟对地方立法谦抑的要求 |
5.2.1 地方性法规频繁修改所体现的地方立法不完善 |
5.2.2 地方性法规违法型立法所体现的地方立法不规范 |
5.2.3 地方性法规观赏型立法所体现的地方立法不实用 |
5.3 地方立法权异化对地方立法谦抑的要求 |
5.3.1 在地方性法规中设立增设编制的条款来“要人” |
5.3.2 在地方性法规中设立创设经费的条款来“要钱” |
5.3.3 在地方性法规中设立新设或扩充职权的条款来“要权” |
5.3.4 在地方性法规中设立忽视公民权益的条款来“推责” |
第6章 地方立法谦抑的路径 |
6.1 地方立法权的规制 |
6.1.1 尊重和保障个人权利以防止地方立法权侵犯公民权益 |
6.1.2 强化和落实地方立法者责任以确保地方立法权不被滥用 |
6.1.3 转变地方立法参与者的意识以保证地方立法权科学行使 |
6.1.4 厘清社会规范的管辖范围以防止地方立法权不当干预法外空间 |
6.1.5 明晰央地立法领域以防止地方立法权超出法定权限 |
6.2 地方立法活动的规范 |
6.2.1 健全地方立法程序 |
6.2.2 落实地方立法审批备案制度 |
6.2.3 推进地方开门立法制度 |
6.3 地方立法活动的统筹 |
6.3.1 普遍性地方立法事项由省或全国进行统一立法 |
6.3.2 加强省市之间权力机关的联合立法 |
6.4 地方立法活动的优化 |
6.4.1 强化地方立法的立项论证以及地方性法规内容的论证 |
6.4.2 完善地方立法前和地方立法后的评估 |
6.4.3 合理配置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与其他规范性文件 |
余论: 地方立法谦抑与地方立法适度扩张之间的平衡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6)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视野下山西阳泉市B村文化精准扶贫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研究内容、方法和创新点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论文创新点 |
第2章 农村文化精准扶贫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系 |
2.1 文化精准扶贫的相关概念界定 |
2.1.1 文化贫困 |
2.1.2 文化扶贫 |
2.1.3 文化精准扶贫 |
2.2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文化精准扶贫的关系 |
2.2.1 “文化精准扶贫”是建成小康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 |
2.2.2 “文化精准扶贫”是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 |
2.2.3 以“文化扶贫”助推全面小康 |
2.3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农村“文化精准扶贫”的必要性 |
2.3.1 “文化精准扶贫”有利于推动我国农村经济发展 |
2.3.2 “文化精准扶贫”有利于推进我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
2.3.3 “文化精准扶贫”有利于推进我国农村民主政治进程 |
2.3.4 “文精准化扶贫”有利于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维护社会长治久安 |
2.3.5 “文化精准扶贫”有利于提高我国农民的幸福感 |
2.4 小结 |
第三章 农村文化精准扶贫的理论基础 |
3.1 马、恩、列经典作家关于贫困理论的论述 |
3.1.1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贫困理论的论述 |
3.1.2 列宁关于贫困理论的论述 |
3.2 中国共产党人关于扶贫理论的认识 |
3.2.1 毛泽东的扶贫思想 |
3.2.2 邓小平的扶贫思想 |
3.2.3 江泽民的扶贫思想 |
3.2.4 胡锦涛的扶贫思想 |
3.2.5 习近平的精准扶贫思想 |
3.3 小结 |
第四章 山西阳泉市B村文化精准扶贫概述 |
4.1 扶贫工作发展历程 |
4.1.1 国家扶贫工作发展概述 |
4.1.2 阳泉市扶贫情况概述 |
4.1.3 B村基本情况概述 |
4.2 B村文化扶贫取得的经验和成就 |
4.2.1 注重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
4.2.2 注重对农民素质的培养 |
4.2.3 文化传播媒介日益增多 |
4.3 B村文化扶贫存在的问题 |
4.3.1 文化设施不足,文化场所被挤占挪用 |
4.3.2 文化服务精准度有待提高 |
4.3.3 教育基础设施落后,师资力量薄弱 |
4.3.4 文化建设队伍素质有待提高 |
4.3.5 农民文化活动数量少,内容单一 |
4.3.6 偏重于经济目标的实现,缺乏可持续性的文化素质培养措施 |
4.3.7 缺少对文化资源的挖掘和保护 |
4.4 扶贫中文化发展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4.1 地域封闭导致信息不畅通 |
4.4.2 贫困人口素质低 |
4.4.3 中青年劳动力缺乏,农村文化建设的主体缺失 |
4.4.4 地方政府关于文化建设的思想存在误区,重视程度不够 |
4.4.5 文化教育投入不足 |
4.4.6 缺乏文化扶贫的监督与评价机制 |
4.5 小结 |
第五章 农村文化精准扶贫的思考 |
5.1 立足农村文化实际,振兴新农村文化建设 |
5.1.1 重视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
5.1.2 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
5.1.3 大力继承和发扬当地传统文化 |
5.1.4 开发文化产业,助推扶贫攻坚 |
5.2 培养农村文化人才,丰富农民文化新生活 |
5.2.1 强化农村文化队伍 |
5.2.2 聚焦农村文化教育 |
5.2.3 丰富农村文化生活 |
5.3 以机制创新为牵引,绘就农村文化新画卷 |
5.3.1 落实目标责任制度 |
5.3.2 优化财政资金配置 |
5.3.3 完善文化工作体系 |
5.4 紧握科学技术之笔,提交精准扶贫新答卷 |
5.4.1 搭建文化精准扶贫云平台 |
5.4.2 推进文化精准扶贫数字化 |
5.5 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1、结论 |
2、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其它科研情况 |
(7)文化线路视野下传统村落历史演进与整体性保护发展研究 ——以岩崖古道传统村落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论文缘起 |
1.2 研究背景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4 研究范围及对象 |
1.5 研究内容、目的及意义 |
1.6 相关概念界定 |
1.7 研究方法及框架 |
2 岩崖古道传统村落概述 |
2.1 区域环境概述 |
2.2 岩崖古道历史概述 |
2.3 岩崖古道传统村落概述 |
2.4 本章小结 |
3 文化线路视野下岩崖古道传统村落历史演进特征 |
3.1 岩崖古道作为文化线路的判定 |
3.2 岩崖古道传统村落历史演进阶段划分 |
3.3 岩崖古道传统村落历史演进的特征 |
3.4 本章小结 |
4 岩崖古道传统村落历史演变机制分析 |
4.1 岩崖古道传统村落主要影响要素概况 |
4.2 岩崖古道传统村落主要影响要素分析 |
4.3 多要素复合影响机制规律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5 岩崖古道传统村落整体性保护发展研究 |
5.1 文化线路整体性保护发展理念 |
5.2 岩崖古道传统村落整体性保护发展潜力 |
5.3 岩崖古道传统村落整体性保护发展研究 |
5.4 本章小结 |
6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的主要结论 |
6.2 研究的主要创新点 |
6.3 研究的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附录2 |
作者简历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8)地方档案立法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中文文摘 |
绪论 |
一、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四、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地方档案立法概述 |
第一节 地方档案立法定义 |
第二节 地方立法的重要意义 |
第三节 地方档案立法现状 |
一、地方性档案法规现状 |
二、地方档案政府规章现状 |
三、小结 |
第二章 中央档案立法与地方档案立法比较 |
第一节 立法时间和法律规范完善方面的比较 |
一、立法时间方面比较 |
二、法律规范完善方面比较 |
第二节 立法作用比较 |
一、中央立法是档案立法的前提性、主导性、基础性环节 |
二、地方立法表现为执行性、补充性、自主性 |
第三节 立法权比较 |
第四节 中央与地方档案法律规范的位阶与效力比较 |
第五节 中央立法对地方立法的影响 |
一、明确地方档案立法原则 |
二、明确地方档案立法地位 |
三、明确地方档案立法范围 |
四、小结 |
第三章 地方档案立法纵向比较 |
第一节 地方立法萌芽期(20世纪80年代初—1987年) |
一、省级地方档案政府规章 |
二、市级地方档案政府规章 |
三、小结 |
第二节 地方立法发展期(1987—1995年) |
一、地方性档案法规 |
二、地方档案政府规章 |
三、小结 |
第三节 地方立法完善期(1995—至今) |
一、地方性档案法规 |
二、地方档案政府规章 |
三、小结 |
第四节 地方档案立法发展的变化 |
一、内容越来越统一化 |
二、体系结构越来越完整化 |
三、发展趋势 |
第四章 地方档案立法横向比较 |
第一节 地方性档案法规之间比较 |
一、省级地方性档案法规的比较 |
二、设区市地方性档案法规比较 |
第二节 地方档案政府规章之间的比较 |
一、形式比较 |
二、内容比较 |
第三节 存在的问题 |
一、地方特色不突出 |
二、地方性档案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公众认知度低 |
三、内容不够具体、全面 |
四、地方性档案法规、政府规章之间共同性条款重复设置 |
五、设区市制定的档案地方性法规以及地方档案政府规章较为空乏 |
六、执行性立法较为普遍,自主性立法较为缺乏 |
七、小结 |
第五章 地方档案立法改进 |
第一节 加强地方档案自主性立法,增强地方档案立法特色 |
一、加强地方档案自主性立法的重要性与措施 |
二、增强地方档案立法特色的重要性与措施 |
第二节 加强地方档案立法的科学化与民主化 |
一、加强地方档案立法科学化与民主化的重要性 |
二、加强地方档案立法科学化与民主化的措施 |
第三节 完善地方档案法律规范中的法律责任条款 |
一、完善法律责任条款的重要性 |
二、完善法律责任条款的措施 |
第四节 充分协调档案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各自及相互之间的冲突 |
一、协调档案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冲突的重要性 |
二、协调档案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冲突的措施 |
第五节 加强设区市档案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制定 |
一、加强设区市档案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的重要性 |
二、加强设区市档案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的措施 |
第六章 结语 |
附录1 省级地方档案法规 |
附录2 设区市地方档案法规 |
附录3 省级地方档案政府规章 |
附录4 设区市地方档案政府规章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索引 |
个人简历 |
(9)夯实基础 系统治理 努力实现阳泉水务工作新跨越(论文提纲范文)
一、2015 年工作回顾 |
(一)城市供水水量、水质实现“双提升” |
(二)污水处理新建改造工程进展顺利 |
(三)农村水利工程高标准完成 |
(四)水资源管理成效明显 |
(五)防汛抗旱取得胜利 |
二、2016 年工作计划 |
(一)指导思想 |
(二)主要工作任务 |
(10)基于房价收入比的阳泉市居民住房购买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本文研究主要内容 |
1.3 研究方法 |
2 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
2.1 国外研究综述 |
2.1.1 房价收入比中位数和平均数研究 |
2.1.2 用房价收入比衡量价格水平的缺陷 |
2.1.3 房价收入比的合理区间 |
2.2 国内研究综述 |
2.2.1 房价收入比计算公式的研究 |
2.2.2 房价收入比的缺陷及改进研究 |
2.2.3 关于房价收入比合理区间的研究 |
2.2.4 用房价收入比对居民住房购买力的实证研究 |
2.2.5 房价收入比与经济政策关系的研究 |
3 房价收入比的基本理论及合理区间 |
3.1 房价收入比的定义解析 |
3.1.1 计算方法的选取 |
3.1.2 房价计算口径的选取 |
3.1.3 收入计算口径的选取 |
3.1.4 住房面积计算口径的选取 |
3.2 房价收入比计算方法 |
3.3 房价收入比的特征 |
3.3.1 时空差异性 |
3.3.2 动态变化性 |
3.3.3 可比性较差 |
3.4 房价收入比的影响因素 |
3.4.1 住房价格 |
3.4.2 人均可支配收入 |
3.4.3 融资方式 |
3.4.4 其他影响因素 |
3.5 我国房价收入比的合理区间探讨 |
3.5.1 我国房价收入比合理区间的模型分析 |
3.5.2 房价收入比区间数值的确定 |
4 阳泉市住房市场发展状况 |
4.1 土地市场发展状况 |
4.2 商品住宅投资状况 |
4.2.1 房地产开发投资额逐年增加 |
4.2.2 住宅开发投资稳步增长 |
4.3 商品住宅建设状况 |
4.3.1 住宅施工面积逐年增加 |
4.3.2 住宅新开工面积整体上呈增加趋势 |
4.3.3 住宅竣工面积逐年增长 |
4.4 商品住宅交易状况 |
4.4.1 住宅销售面积稳定增长 |
4.4.2 大户型商品住宅销售逐年套数减少 |
4.4.3 商品住宅销售额中期房销售额比例增加 |
5 阳泉市居民住房购买力研究 |
5.1 阳泉市居民收入状况分析 |
5.1.1 阳泉市居民家庭数及人口总量 |
5.1.2 阳泉市居民家庭储蓄情况 |
5.1.3 阳泉市居民家庭收入情况 |
5.1.4 阳泉市居民家庭住房消费情况 |
5.2 阳泉市住宅价格分析 |
5.2.1 住宅价格影响因素 |
5.2.2 阳泉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情况 |
5.2.3 阳泉市存量商品住房价格情况 |
5.2.4 阳泉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情况 |
5.3 阳泉市居民住房购买力分析 |
5.3.1 新建商品住房的购买力分析 |
5.3.2 存量商品房的购买力分析 |
5.3.3 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力 |
5.3.4 购买力变化的分析总结 |
6 改善阳泉市居民住房购买力状况的对策建议 |
6.1 多渠道增加住房的有效供给 |
6.1.1 强化土地一级市场调控,增加土地有效供给 |
6.1.2 调整增量房供应结构,促进存量商品房市场发育 |
6.1.3 推动住房产业化建设,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房 |
6.2 不断优化居民收入分配制度 |
6.2.1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 |
6.2.2 改善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家庭储蓄购买力 |
6.3 加大住房建设和消费信贷支持 |
6.4 引导居民理性消费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四、阳泉市政府信息网系统的设计(论文参考文献)
- [1]阳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大会议案和代表重点建议办理结果通报[N]. 市人大常委会. 阳泉日报, 2022
- [2]环保约谈背景下地方政府环保政策执行差异探析 ——基于Y市与F市的比较[D]. 李金锦. 山东大学, 2020(02)
- [3]关于阳泉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N]. 冯维明. 阳泉日报, 2020
- [4]城乡融合的共享发展机制研究[D]. 王文彬. 华中科技大学, 2020
- [5]地方立法谦抑论[D]. 吴玉姣. 湘潭大学, 2019(12)
- [6]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视野下山西阳泉市B村文化精准扶贫问题研究[D]. 王亚男. 山西财经大学, 2018(01)
- [7]文化线路视野下传统村落历史演进与整体性保护发展研究 ——以岩崖古道传统村落为例[D]. 仝凤先. 中国矿业大学, 2017(02)
- [8]地方档案立法比较研究[D]. 余亚浩. 福建师范大学, 2017(08)
- [9]夯实基础 系统治理 努力实现阳泉水务工作新跨越[J]. 阳泉市水务局. 山西水利, 2016(02)
- [10]基于房价收入比的阳泉市居民住房购买力研究[D]. 陈瑞婵. 山西财经大学, 20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