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管机制——世界发达国家管理国有企业的有效方式(论文文献综述)
柳学信,王喆,张宇霖,牛志伟[1](2022)在《我国国有企业竞争中立制度框架及其改革路径》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国有企业竞争中立制度的构建是未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必然方向。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国有企业一直坚持进行市场导向性改革,高度契合竞争中立宗旨与理念。本文系统梳理了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市场导向性改革脉络,总结目前国有企业竞争中立改革面临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本文构建了我国竞争中立制度框架的体制基础和具体构成。最后,本文提出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扶持民营企业发展两方面来塑造中国国有企业竞争中立改革的制度框架,并根据九大制度安排构建了竞争中立制度改革的路径。现有研究多从法学和贸易视角质性分析竞争中立定义、原则内容和中国应对措施,尚未提出我国竞争中立改革的制度框架和实践路径,本文所建立的国有企业竞争中立制度框架与改革路径对建立中国特色的国有企业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张芳[2](2020)在《中国绿色产业发展的路径选择与制度创新研究》文中认为中国是拥有14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既要面临着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又面临着资源日益匮乏的挑战。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绿色产业,走环境友好型的绿色发展道路,是中国的必然选择。“十三五”规划中提出了“五大”发展理念,其中绿色发展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成为指导国民经济改革发展的核心理念之一。因此,我们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这一基本国策。中国在改革开放40多年里,以GDP为主要导向大力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这种高污染高耗能高消费的经济发展模式已经越来越受到环境资源的约束,中国近年来的资源紧缺和环境污染问题已是不争的事实。因此,中国亟需加快推进绿色发展道路,实施发展方式向绿色转型。随着传统粗放式经济发展路径不仅造成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也造成地球资源的加速枯竭,传统产业发展模式越来越受到诟病,世界各国对绿色产业发展逐渐加以重视,理论界与实业界也广泛关注,把绿色产业发展视为突破当前发展瓶颈的新路径。绿色产业发展路径如何优化,如何稳步推进对我国国民经济有着重要影响,因此,研究中国绿色产业发展的路径选择和制度创新问题不仅具有重要理论价值,也有着较强的现实意义。论文在对绿色产业相关理论和文献进行系统梳理的基础上,综合运用了产业经济学、生态经济学、制度经济学、管理学以及政治学等学科理论和研究方法,着重将产业组织理论、产业创新理论、产业结构升级理论和交易成本理论相结合,以绿色产业发展路径选择优化及制度创新为研究对象,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次分析了促进中国绿色产业发展的相关理论问题,在研究我国传统产业发展路径的局限性以及绿色产业发展的动因的基础上,对国外发达国家发展绿色产业发展的路径选择经验进行研究,以及选取国内近年来发展迅速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和发展过程中经历波折的光伏产业进行对比研究;在此基础上,对绿色产业全要素生产率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并从理论视角分析提出中国绿色产业发展的三大路径选择,即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是有效路径,科技创新是根本路径,国有资本引领是现实路径;进一步分析了三个路径在实践推进中遇到的障碍和困难,并从现有制度安排存在的问题着手,提出优化绿色产业发展路径必须进行制度创新。最后,在前面研究的基础上,论文对促进我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提出相关制度创新建议。全文的结构框架,除去主要研究结论之外,共分为九章。第一章导论中,首先,阐述论文选题的时代背景及其意义;其次,着重对绿色经济的历史演变及其概念进行界定,进而对绿色产业的国内外的不同内涵及其特征进行阐述,并对绿色经济、产业绿色化和绿色产业之间的关系进行了阐释;再次,对本文的研究思路、论文写作的结构框架以及运用的研究方法进行了介绍;最后,指出了本文研究可能的主要创新和不足之处。第二章主要对论文涉及的相关理论与文献进行了综述。本章主要对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相关理论进行了系统回顾和梳理,并对近年来关于绿色产业发展路径问题的国内外研究文献进行综述,从而为论文的后续研究奠定理论和文献基础。第三章主要分析了我国传统产业在发展路径上的局限性以及绿色产业发展动因。首先,分析开放条件下我国传统产业发展路径的局限性,发现传统产业发展路径依赖对资源和环境的破坏和不可持续;其次,从理论上分析中国发展绿色产业的动因,主要运用产业组织和资源环境经济学理论从环境、产业发展和国家竞争力提升角度进行分析;最后,本章还对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环保产业、风力发电以及其它绿色产业新兴产业的发展现状进行了总结,并分析了绿色产业发展所带来的的良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第四章主要从历史与现实角度分析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历史演变与制度体系现状。首先,从产业组织演化视角对市场经济与绿色产业发展的内在联系进行深入破析,并探讨了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历史演变及其时代特征;其次,对近年来中国发展绿色产业的制度体系现状进行总结回顾,并进行了反思和展望。第五章主要对国外发展绿色产业的路径选择经验进行系统分析。首先,本章将对国外发达国家绿色产业的发展经验进行总结,主要分析美国、日本和法国等国的在绿色产业发展路径方面的成功经验,并着重分析这些发达国家绿色产业得以成功发展在路径选择和制度创新方面的有效举措;其次,结合我国的国情,分析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对我国发展绿色产业的路径选择借鉴意义和启示。第六章主要是我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案例对比研究。本章选取了两个发展径不同的案例来验证发展绿色产业过程中路径选择的重要性。一个是新能源汽车产业,传统汽车产业通过转型升级,产业链协同发展,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大力促进科技创新,国有资本的全产业链支持提升了新能源汽车的市场化商业化的进程,从而使新能源汽车产业整体不断发展壮大;另一个是光伏产业,在发展过程中盲目扩张,发展路径过于依靠政策补贴,发展战略混乱,技术创新不足,最终不但没有使得光伏产业获得市场竞争力反而在短时间造成产能过剩,致使整个行业停滞不前,甚至曾经的行业领军企业也濒临倒闭。通过这两个案例对比研究,本章剖析了绿色产业发展中不同的发展路径选择和制度创新的重要性。第七章主要对中国绿色产业生产率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并从理论上分析中国绿色产业发展的具体路径选择问题。首先,对中国绿色产业的生产率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从总体上看,我国以高技术产业为代表的绿色产业生产效率呈现上升趋势,技术进步对生产率带动作用明显,而规模效应不明显;其次,实证分析了影响绿色产业生产率的主要因素,验证了理论假设;最后,根据实证研究的结果,从理论上提出并论述了我国绿色产业发展的三大路径选择,即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是发展绿色产业的有效路径,促进科技创新是发展绿色产业的根本路径,国有资本引领是发展绿色产业现实路径。第八章主要对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实践障碍及其制度原因进行了分析。首先,从理论和现实视角分析中国绿色产业发展的三大路径在实践中遇到了的障碍和困难;其次,对当前绿色产业发展路径遭遇的实践障碍进行了制度层面的分析,并阐释了优化绿色产业发展路径制度创新的必要性。第九章主要是促进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的制度创新研究。为了有效优化绿色产业发展路径,打造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绿色产业。首先,从产权角度,论述了绿色资源产权的界定和保护的相关制度创新问题;其次,系统地阐释了优化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激励机制创新问题,主要从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科技创新、绿色产业投融资、绿色税收等方面进行激励制度创新;最后,本章还探讨了绿色产业发展与非正式制度创新的关系,主要从绿色文化、绿色社会责任和非政府绿色组织建设等角度探讨非正式制度创新问题。最后,对论文的全部内容和相关结论作简要总结。
万东灿[3](2020)在《我国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性金融支持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制造业是国民经济和实体经济的核心。近年来,随着国际经济深度调整,主要发达国家和新兴经济体均把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作为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当前我国正处于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迈进的关键时期,能否掌握核心技术,能否不在关键领域受制于人,只有靠创新,尤其是技术创新。目前我国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面临内忧外患,企业创新资金不足,种种迹象表明融资约束严重是制约企业创新的重要因素。在此背景下,对财政金融支持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研究越来越受到学术界和实务界的重视。政策性金融是政府与市场,财政与金融的有机结合体。在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财政赤字压力加大,金融市场资源配置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如何发挥好政策性金融的支持引领作用是一个重要课题。然而,目前学界对政策性金融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系统性研究并不多见。基于此,本文通过文献研究、理论研究、实证研究和案例研究的方式,围绕政策性金融支持企业创新能够发挥什么作用,怎样发挥作用,作用效果如何以及如何优化政策性金融的支持作用等问题,系统性的研究政策性金融支持我国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必要性、定位、作用机制、功能优势以及在实践中的具体措施、作用效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文的研究具体通过以下部分展开:一是通过梳理关于财政政策和金融发展对企业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的作用影响,以及产权性质、企业规模等企业内部特征对财政金融支持企业创新影响的国内外文献,为后续分析政策性金融支持企业创新提供文献支撑。二是通过梳理与本文研究密切相关的基础理论,包括创新经济学理论、政府与市场关系理论和政策性金融理论,从而把创新的双重属性和政府与市场的作用机制相对接,并构建支持企业创新的财政金融协同组合模式。为财政金融支持企业创新的分工与协同配合提供理论支持,并为系统论证政策性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机理和作用优势打下理论基础。三是系统性分析在新时期,政策性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必要性、定位领域、作用要素、分工机制和功能优势。从理论角度提出先进制造业技术创新需要政府与市场协同作用的支持环境,而政策性金融能够发挥好财政与金融的协同优势,实现政策性、市场性和专业性的统一,有效分担企业创新面临的公共风险和私人风险,促进企业提升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四是从现实出发,分析作为履行政策性金融职能主体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和政府产业引导基金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措施、效果和不足,及在支持过程中的全面风险管理,和面临的内外部问题和困难,从而进一步论证政策性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的综合优势,厘清了制约政策性金融作用发挥的因素。五是基于理论和现实构造实证模型进行分析。以符合“中国制造2025”十大重点领域的先进制造业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检验政策性金融对我国先进制造业企业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的支持作用。同时结合企业内部异质性特征,包括产权性质、企业规模和企业年龄因素,探究企业异质性对政策性金融支持企业创新效果的影响。实证结果表明:政策性金融对提升企业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均具有显着的促进作用。国有产权性质能够显着提升政策性金融对先进制造业企业创新投入的促进作用,而对提升企业创新产出的作用不显着。企业规模增长对政策性金融促进企业创新投入的作用不显着,但能够显着提升政策性金融支持企业创新产出的作用。企业年龄增长对政策性金融提升企业创新投入具有显着的抑制作用,但对于提升企业创新产出的抑制作用不显着。六是以进出口银行支持我国船舶工业转型升级为案例,结合前述理论与实证分析,剖析进出口银行在支持我国船舶工业创新和产品升级方面的定位、措施和效果。探讨进出口银行在提升国有船舶企业创新产出方面存在的不足。最后,指出进出口银行支持船舶工业所面临的内外部问题,并借鉴造船强国日韩的国际经验,为后续政策建议的提出提供参考。基于上述研究分析,本文得出重要结论,具体如下:首先,创新的双重属性和先进制造业的发展特点决定了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和高质量发展需要政府与市场协同作用的支持环境。政策性金融作为政府和市场的结合体,具有财政和金融的组织协同机制。政策性金融通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分担创新风险,在专业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提升企业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方面具有明显的作用。其次,政策性金融对国有企业创新产出的支持效果还不够理想,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和年轻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和覆盖面相对不足,精准高效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能力还有待提升。最后,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职能定位存在摇摆,经营管理和制度体系建设还不够到位。相关政府部门对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支持措施,经营授权,监管考核等机制还不够完善,制约着政策性金融作用优势的发挥。基于上述研究结论,本文从优化政策性金融的支持措施、深化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和完善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管支持入手,为更好的发挥政策性金融的支持作用提出一揽子综合改进方案:一方面,政策性金融须以企业为中心,明确分工定位,分层分类支持企业创新,同时不断创新支持方式,优化评估体系,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和商业性金融的全面合作。另一方面,政策性金融机构须全面深化改革,强化经营管理体系建设。同时,需要相关政府部门在完善授权、监管和激励措施等方面为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良好的支持环境。
金辉[4](2020)在《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视域下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基于国际比较的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宏观税负的高低直接关乎国计民生,影响强国富民和稳定发展,是政府、学者和公众关注的焦点。近年来,中国宏观税负高企,严重地制约了经济的增长和转型升级,不利于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宏观税负畸高的主要原因:“分税制”以来,税权分配向中央集中并趋于规范,但事权划分改革止步不前,存在政府事权范围过大、政府间事权重叠严重、事权与支出责任不相适、事权划分缺乏合理性和科学性等问题,导致事权与支出责任不断下沉,造成了严重的财政纵向失衡,使得地方财政产生巨大缺口,于是地方政府伸出攫取之手,通过土地财政、乱收费等方式增加收入,极大地推高了宏观税负。因此,在可持续发展的视角下,将宏观税负约束至合理区间,并科学合理地划分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是破解中国财政困局、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关键一环,是切实降低宏观税负、促进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有四个部分。首先,国际比较。在国家结构、经济水平差异的视角下,比较了美、英、俄、蒙四国的政府间事权划分模式,并将4国拓展到81个国家,归纳不同类型国家央、地间事权划分的共性和特性,提炼出若干经验启示;其次,历史、现状与比较。梳理中国央、地间财政关系的历史变迁和现实困境,讨论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现状及其国际比较,为事权划分改革指明方向;再次,理论与实证研究。一是在理论分析中,界定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利用Barro模型分析财政支出分权、财政支出结构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机制;二是在实证研究中,利用熵值法构建可持续发展指数,采用跨国数据检验财政支出分权、财政支出结构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并使用Lind-Mehlum方法估算地方财政支出比例的最优值,采用工具变量法解决变量内生性问题,为重新划分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提供参考依据;最后,重新划分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在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的视域下,结合国际经验、现实情况以及理论和实证研究的成果,从四本预算分别展开,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将部分事权让渡给市场,进而制定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重构方案。可能的创新之处:1、借鉴国际经验并基于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的视角重新划分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1)将全口径宏观税负、财政支出以及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纳入统一框架进行研究。已有文献中关于政府间事权划分的研究,往往就划分而谈划分,这会产生两个问题。一是支出责任定量划分难以深入。只能停留在事权定性划分的层面,无法深入到支出责任定量划分的层面,使得事权划分和支出责任划分处于割裂状态。二是无法切实有效地解决宏观税负畸高的问题。这是因为事权与支出责任的上划或下调,都无法改变总财政支出,进而无法降低宏观税负。因此,本文将全口径宏观税负、财政支出、事权与支出责任纳入统一框架,先参考前人测度的可持续发展视角下的宏观税负合理区间,再划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将部分政府事权让渡给市场,进而划分各领域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事权与支出责任,最终降低财政支出和宏观税负至合理区间。(2)较大拓展了国际比较的视野。其一,已有文献中的国际比较研究,往往利用国际数据库的二手数据或者样本国家的政策文件,进行定性分析或者政策解读。本文则从美、英、俄、蒙四国的财政部、统计局等网站,收集详细的财政支出数据,进行比较分析。其二,已有文献注重案例研究,缺乏分类比较。本文依国家结构、经济水平的差异,将目标国家分为四类,在案例研究的基础上,将样本数量扩大至81国并进行分类比较。2、结合理论与实证研究可持续发展与财政支出分权的关系财政分权的已有文献,更加关注经济增长,忽略了可持续发展的问题。本文结合理论与实证,研究财政支出分权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效应。理论分析中可能的创新之处。本文利用Barro模型,将可持续发展定义为代际效用总和最大化,并纳入央、地两级财政支出,研究财政支出分权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结果显示,财政支出分权与可持续发展呈倒“U”型关系;可持续发展视角下的最优地方财政支出比例θl*=γ/(β+γ)。财政支出分权水平过高不利于发挥公共产品供给的规模效益,过低则不利于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和信息优势,都将造成效率的损失,不利于可持续发展。实证研究中可能的创新之处。基于理论分析,本文首先构建了包含经济、资源环境、社会三个维度的可持续发展指数,采用跨国数据进行实证检验,得出了财政支出分权与可持续发展呈倒“U”型关系的结论;其次,通过Lind-Mehlum方法进一步检验倒“U”型关系,并据此估算可持续发展视角下的最优地方财政支出比例;最后,发现中国地方财政支出比例过高,远高于其最优值,不利于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本文在重新划分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时,注重加强中央事权、提高中央财政支出比重,如在普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3、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央、地间公共卫生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研究新冠肺炎疫情暴露了公共卫生体系的缺陷和事权划分的积弊,本文试图以此为背景开展相关研究。首先,界定事权范围。梳理已有文献、财政账目、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界定公共卫生事权的范围,明确相应支出内容。其次,现状分析。通过分析公共卫生领域的行政体系结构、详细数据,以及事权改革文件,探讨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现状与改革。再次,开展理论分析,并找出改革方向。归纳新冠肺炎疫情的发展路径,并基于此找出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核心要素和事权划分的重要方向。最后,提出政策建议。结合疫情防控和事权划分的国际经验与教训,从责任分配、行政体系、法制建设等方面,提出完善中央与地方公共卫生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政策建议。
董少明[5](2020)在《我国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历史演进及发展模式(1984-2018)》文中指出并购重组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工具和手段,从过去国有企业激发活力,实现扭亏为盈和发展壮大,到当下国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并购重组都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有必要从历史演进的大视角考察国有企业并购重组演进的阶段性特征和历史规律,在历史演进的分析中重新认识当下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意义和作用,以更好的指导当下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改革实践。基于此,本论文尝试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指导下,综合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相关理论知识,从历史和现实两个维度,遵循“理论分析——历史演进——实证研究——对策建议”的研究思路,对我国国有企业并购重组进行研究。论文首先梳理了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相关文献、理论,从而奠定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之后,着重从历史演进的视角考察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发展的起步阶段(1984—1991)、转型阶段(1992-2002)和全面发展阶段(2003-2018),剖析各个阶段的背景、特点和成效;其次,论文对国有企业并购重组进行实证检验和绩效评价,总结了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成绩,剖析了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存在的问题和成因,并进一步构建计量回归模型实证检验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绩效的影响因素;最后,论文借鉴域外国家企业并购重组的经验,结合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顶层设计,指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我国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原则、目标和模式,厘析了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中的主体定位和政府作用,并提出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提升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绩效的对策建议,尤其要加强“顶层设计”,强调“法治企业”,构建完善的产权保护体系和破产清算体系,以及建立资本市场淘汰机制和建立稳定的失业保障体系。
穆君[6](2019)在《河北省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当今时代是经济全球化的时代,任何国家和地区都不能不面对它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只有充分利用好“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才能在国际舞台站稳脚跟,实现经济稳步发展。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带一路”倡议,既给沿线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带来深远影响,也为国有企业境外投资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国际平台,对整个国内市场产业升级和传统优势产能转移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河北省是我国传统产业大省,特别是国有企业在钢铁、水泥、化工原料等基础性建设领域技术成熟、产能富裕,具备对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产品需求和产能缺口的条件。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国有企业是壮大国家综合实力、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必须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境外投资是促进国有企业发展的有效路径,河北省政府积极出台政策,引导和支持国有企业利用自身装备和技术优势,以更高起点重视“走出去”战略。在此背景下,河北省国有企业抢抓机遇,精准投资,“走出去”步伐明显加快,根据河北省国资委决算统计报表显示,截止2018年上半年,省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已在全球15个国家或地区,设立了45家境外企业,累计境外资产高达690亿元人民币,取得了不菲的成绩。但是,河北省国有企业境外投资起步晚,整体实力不足,在境外国有资产监管、跨国经营、技术创新,以及组织管理等方面还存在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因此,本文选择以河北省国有企业境外投资为研究对象,既对拓展完善区域经济具有理论意义,也对河北省国有企业在“一带一路”倡议下实现境外投资飞跃发展具有实践意义。本文在梳理总结境外投资基本理论的基础上,通过对河北省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的现状进行分析论述,指出河北省国有企业境外投资宏观上仍面临国际、国内双重挑战;在微观上也存在着尽职调查不足、投资方式单一、企业管理层风险意识薄弱以及国际化管理经验不足等问题,并从境外投资区位选择、进入模式选择和风险防控三个方面着手进行详细论证,同时,借鉴发达国家国有企业和我国大型央企境外投资实践和经验,提出河北省国有企业要把握好“一带一路”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机遇,加快加大境外投资步伐和力度,充分做好尽职调查,深入掌握东道国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情况,选择适合的投资区位和投资进入模式,对可能发生的风险提前作出预案,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走出一条符合河北省国有企业境外投资发展之路。通过对影响境外投资区位选择因素的分析,得出结论:河北省传统产业,如钢铁、建材、装备制造、医药、纺织等具有优势地位的国有企业,宜选择在周边国家,非洲和拉美等地建立境外生产制造基地;资源型企业适宜到澳洲、非洲、拉美、中亚等资源富集地区投资开发铁矿和有色金属等资源,以缓解资源紧缺限制;促进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非洲地区建立经贸合作区;支持大型国有企业,如进入世界500强的河北钢铁集团、冀中能源集团,在欧美发达国家开展跨国并购。通过对影响河北省国有企业投资进入模式选择因素的分析,得出结论:河北省国有企业境外投资进入模式应选择渐进式模式。从企业自身考虑,以技术优势开展境外投资宜选择新建投资,处于技术劣势则适宜跨国并购,国际化经验不足时,宜选择跨国并购,待经验积累到一定程度可选择新建投资。同时,根据企业资源禀赋,股权结构从低控制、低投入、低风险逐渐转向高投入、高控制与战略性强的股权结构。从东道国方面考虑,投资资本市场发展较差的国家宜优先考虑新建投资,对资本市场发达、市场经济体系成熟、风险相对较低的国家,可考虑跨国并购。当东道国的外资、外汇等政策的非连续性或不可预见性比较大的情形下,企业应集中控制权。从目标企业看,对价值确定,能够产生速度经济的目标企业,宜采用跨国并购,反之则倾向于新建投资。通过对河北省国有企业境外投资进程中遇到的风险进行分析,提出建立省级政府、国资监管部门、国有企业母公司和境外子公司(分支机构、投资项目等,以下简称境外子公司)四级风险评价系统,并将风险评价体系功能延伸,分别与风险预警、业绩考核进行对接,形成有效的风险防控体系。与风险预警对接形成四级联动机制,提高风险的预警范围和排查深度;与业绩考核对接,将境外投资风险纳入企业考核范畴,形成对国有企业母公司及境外子公司管理层更为适合的综合考评系统,实行风险奖惩制度。最后提出促进河北省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的配套措施建议,从宏观制度层面提出:政府应加强境外投资金融支持力度、提高境外投资管理水平、完善境外投资服务保障机制;从微观层面提出:国有企业应审慎作出境外投资决策、加强尽职调查提高风险意识、加快技术管理创新提高国际化水平。
张亚丽[7](2019)在《主权财富基金对外投资中的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主权财富基金是由一国政府通过持有的公共财富设立的机构投资者,作为政府参与经济市场的新兴模式,本质上由政府所有,但在金融市场上则体现为以私营实体身份运作。尽管主权财富基金已不是全新现象,但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却成为国际金融市场引人注目的焦点,缘由可大致归结为全球主权财富基金数量的快速增长以及管理资产规模的快速攀升,更为重要的原因在于主权财富基金与其他私人投资者存在较大的差异,特别是母国能够对主权财富基金的投资行为施加较大的影响,因此该类投资带有的“主权”色彩也引发了东道国的担忧和指责。出于对主权财富基金投资可能带有的母国政治意图的忌惮,东道国纷纷加大了对该类投资的审查及监管力度,并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国家投资保护主义的抬头。针对东道国采取的限制性投资措施,主权财富基金及其母国如何利用现有的国际投资规则维护自身合法的投资利益并妥善解决与东道国的投资争端,以及我国主权财富基金如何进一步改善自身治理结构成为本文研究的重点。本文共分五章,各章重点论述内容如下:第一章为主权财富基金进行海外投资概况及引发法律问题概述。本章首先介绍了主权财富基金近年来的投资趋势及在投资领域的角色转变,从设立之初到发展至今,主权财富基金从社会稳定基金角色转变为母国重要的投资工具,对全球金融经济的影响力也逐渐加大,一些新设立的主权财富基金在组织设计、透明度、管理专业性等方面也更加趋向完善。而后,在本章最末着重分析了主权财富基金海外投资扩张引发的与东道国之间的法律问题,这些问题一部分出于东道国对此类投资可能暗含了推进母国政治目标意图的担忧,一部分源于主权财富基金作为国家控制的投资工具可能援引主权豁免的担忧,还涉及到投资争端的解决以及社会责任的承担问题。本文余下章节的论述就将从本章最后列举的主权财富基金投资引发的几个重要法律问题展开,因此第一章为后文进一步探讨相关问题奠定了基础。第二章为东道国对主权财富基金投资的法律监管。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加剧了各国对主权财富基金的监管力度,东道国采取的一些监管措施明显超出适当的审慎标准,构成了投资保护主义,本章以此为背景展开论述了目前东道国采取的几种典型的监管措施,包括更新投资审查制度、暂时中止表决权、设置投资份额上限、限制资金自由流动等,除了东道国监管外,主权财富基金为了树立良好投资形象,也在一直探索自我监管的模式,在自我监管实践领域最为成功的为“圣地亚哥原则”的达成,本章对该原则的主要内容以及内在缺陷也进行了阐述,该原则对主权财富基金的透明度问题及治理进行了全方位的规制,但也暴露出了改革的有限决心,主要体现在原则可执行性的缺失。为了弥补上述缺失,可从东道国及国际两个层面,将“圣地亚哥原则”间接转化为具有约束力或至少起到威慑作用的规则,转化途径包括东道国可将评估规则与“圣地亚哥原则”相结合,或者将“圣地亚哥原则”作为双边投资条约的基准,从而间接嵌入双边投资条约当中。本章最后对东道国采取监管措施存在的问题及主权财富基金的应对策略进行了阐述。第三章主要论述了东道国监管背景下对主权财富基金投资的保护。对于主权财富基金来说,监管和保护是最重要的两个方面,也是东道国与主权财富基金及其母国相互角力的场地。本章先从双边投资条约对主权财富基金的保护入手,虽然双边投资条约保护外国投资的宗旨一直得以延续,但在内容方面却表现出差异化以及新发展,与主权财富基金保护相关的新议题主要体现在“投资者”、“投资”概念的扩展、投资待遇标准、征收补偿权、例外条款等都加入了新内容。双边投资条约在主权投资领域的作用是不言自明的,但主权财富基金投资若要寻求双边投资法的保护仍面临重重挑战,最根本的问题在于主权财富基金投资者身份的认定,除此之外,双边投资条约能否以及在何种程度上将东道国监管措施归为间接征收,这将决定主权财富基金能否因限制性措施的实施获得东道国补偿;双边投资条约中新加入的国家安全例外或其他一般例外条款能否适用于主权财富基金投资,以及可否在涉及东道国重要利益的情形下免除东道国的条约义务;现有双边投资条约在解决投资争端方面的适当性是否应当重新加以衡量,上述问题都将对投资条约适用的充分性构成挑战。本章最后概括介绍了 WTO多边协定、OECD文件及欧盟法律能够为主权财富基金提供的补充性保护,特别是在投资待遇及投资争端的解决方面可以提供多元化的法律依据。第四章对主权财富基金投资争端的解决进行了着重及详细探讨。本章开始以主权财富基金投资扩张引发的投资争端及解决现状作为背景介绍,引出主权财富基金投资争端能否援引投资者与国家间投资争端解决机制仍然存在不确定性的问题。目前大多数国际投资条约中就主权财富基金“投资者”身份及“投资”的规定还是模糊不清的,但是这些投资条约中往往包含一些典型术语,对此类术语的法律解释赋予了主权财富基金被列入“投资者”的可能性,因此在认定主权财富基金投资者身份时需要就投资条约中的相关具体规定并同时结合目的及宗旨进行逐一解释。主权财富基金援引投资者与国家间投资争端解决机制涉及的另一问题为ICSID仲裁庭对该类争端管辖权的确定,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对《ICSID公约》相关条款进行解释以确定主权财富基金投资为“私人投资”还是“公共投资”。除了在双边投资条约框架下解决争端外,在贸易领域以WTO协定为中心的多边贸易框架下也设立了专门的争端解决机制,主权财富基金与东道国的投资争端若能在该机制下解决,无疑将为其投资权利提供更全面且有别于双边投资条约的保护。本章最后也对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间接解决主权财富基金投资争端进行了设想,分析了替代性争端解决机制适用的可行性。第五章就我国主权财富基金在对外开放和“一带一路”倡议的大背景下如何应对“走出去”带来的投资挑战进行了分析。本章以介绍我国得到官方认可、未得到认可的主权财富基金投资概况及引发的他国投资关切作为切入点,意在引出后文对我国主权财富基金投资角色定位及发展路径的探讨。在探讨投资角色定位时,公-私分化是围绕我国主权财富基金身份认定的关键问题,也是影响基金投资待遇的根源。基金自身需要“私人投资者”的身份认同,但投资接受国不可能视其为纯粹的“私人投资者”。我国主权财富基金自身的性质也决定了它是在私领域从事活动的公有主体。因此,我国主权财富基金不应刻意追求私人投资者法律地位,而是应从法律结构、治理和监管等方面改善外界对基金经营、运作的印象,从而为自身赢得公平合理的投资待遇。在探讨我国主权财富基金的发展路径时,本章从基金和国家两个层面提出可行性建议,具体包括主权财富基金完善自身治理机制以及在投前、投中、投后如何预防化解投资法律风险的建议,也对我国政府在基金治理规则、国际投资条约规则的制定中如何保障基金的合法权益提出了合理性建议。
李洋[8](2019)在《全球化背景下国有企业改革研究》文中指出本文对国有企业改革的讨论旨在破除全球化时代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对国有体制发展前景的质疑。“公有制必然不如私有制”的论调是站不住脚的。把国有企业的存在和发展视为中国经济的枷锁是很危险的,也是不公正的。本文通过对我国国有经济发展历史的回顾,以及与全世界范围内其他经济体国有企业成功案例的对比分析,寻找出我国坚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做强做大国有企业的理论依据和实践路径。国有企业不仅存在于具有社会主义传统的欧洲国家,连私有化至上的美国也并非没有国有企业。学界常有观点认为西方国有经济的比例比中国低很多,但是以新加坡为例的不少完全市场经济体也拥有着很高的国有经济比例。这些国家的国有企业可以说涉及国民经济的方方面面,但为何也能够实现经济成功呢?这些都是简单支持私有化的理论无法解释的问题。所以说,草率的把所有的经济问题归咎于国有体制是不负责任的。回顾历史,那些不立足本国国情就接受了新自由主义经济理论,试图通过激进的私有化实现经济发展的失败案例比比皆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拉美国家、菲律宾等经济体陷入长久的“中等收入陷阱”就是例证。而这些国家也基本失去了实现工业化的机会。反观同时期有着更高国有企业比例的新兴工业化国家(如韩国等)却完成了脱贫和赶超。国有企业存在的很多问题是与所有制无直接关系的。很多国有企业存在的问题在私有企业,尤其是在股权分散的大型私有企业里一个都不会少。如此可见,简单的改变企业的所有制对于解决这些问题并没有帮助。从西方成功的国有企业经验中可以看到,如果能够在国有企业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减少政府对企业的干预,按照市场规则有效治理国有企业,所有这些问题都能够得到很好的管控和规避,完全不会比私有企业做的差。从对法国国有经济的分析中我们看到,在承认国有企业贡献和地位的同时,法国政府不推行激进私有化,而是通过积极改革保持企业竞争力,使其成为国家核心技术的掌握者。德国的国有企业也在战后恢复经济,实现国家工业化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而且在经历了几轮私有化后,近年来德国在电力等行业开始出现重新国有化的呼声。而北欧国家的国有企业则是支撑其高福利经济的重要部分,且在创新能力上走在世界前列。亚洲的新加坡和韩国则更加是利用国有企业实现经济腾飞,完成工业化的典型案例。甚至在完全信奉私有化的美国也有着数量可观的国有企业,除了在公共事业部门外,也不乏涉足军工、金融、地产等行业。这些都说明了国有企业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国有企业改革虽不是新问题,但目前大部分研究都只停留在企业微观治理的层面,并没有从全球化内外联动的视角,以及历史发展规律的角度直面指出坚定做大做强国有经济的理论基础和信心来源。只有跳出西方经济学范式的框架,从例证分析的角度才能更好找到我国国有企业发展的方向。本文在绪论中阐述了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研究动态及论文研究方法、基本框架与创新点;第一章对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历程进行了回顾,客观总结了国有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做出的历史贡献。同时回顾了西方新自由主义经济学诞生及推广的原因和过程,阐明了这一趋势对我国经济在逐渐融入全球体系后的影响。为了解释这一影响,本文在第一章第二节阐述了工业化与现代化的关系。第二章首先总结和分析了质疑国有企业运行效率的一些理论,包括“委托-代理”“搭便车”“预算软约束”等问题,揭示了这些问题的存在与否与企业的产权归属公有或私有并无关联。随后,本文对推行私有化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陷阱”进行了梳理。最后,本章指出了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和私有化改革在本质上的不同之处。在第三章,本文通过对法国、德国、北欧国家、美国等经济体的国有企业发展历史的分析和对比,总结出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值得借鉴的地方。第四章则主要分析了与中国更为接近的韩国、新加坡等经济体的国有经济成分和私有化改革的尝试,试图找到可供我国采用的改革路径。本文的第五章、第六章和第七章就当前全球化形势下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面临的挑战和可能的应对举措进行了研究和分析。第八章则是对全文的总结,以及对未来国有企业发展的展望。
刘登攀[9](2019)在《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十八大以来,中国对外开放发生了重大战略转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背景下,“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是怎样的、新时代中国怎样对外开放”成为亟需回答的时代命题。本文运用历史唯物主义方法、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方法、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调查研究法等多种研究方法对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进行研究,梳理了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的理论论述、分析了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的总体态势、总结了其主要特征,并进而研究了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的基本条件,最后提出了新时代对外开放的战略策略,从而尝试回答了“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是怎样的、新时代中国怎样对外开放”这一时代命题。全文共包括导论、正文和结语三个部分,其中导论部分包括研究述评、研究意义、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等,正文包括五章。第一章着重从理论层面回答了“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是怎样的、新时代中国怎样对外开放”这一时代命题。首先通过对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内涵的界定,明确了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与以前对外开放的区别;其次通过对党的十八大之前对外开放理论的梳理,为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理论找到理论渊源,也更好弄清其与新时代对外开放思想的区别;第三则通过对习近平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系统总结和分析,为弄清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战略的转变找到理论基础;第四通过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理论论述的梳理,将其主要归结为开放方向、开放原则、开放路径、开放价值导向、开放与新发展理念、开放与国内治理、开放与世界治理等几个方面。第二章、第三章重点从实践层面系统回答了“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是怎样的”这一历史命题。第二章主要阐述了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的总体态势,从总体上、从形式上把握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的整体面貌。通过对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主要实践的分析,也即对自由贸易区战略、“一带一路”倡议、服务业扩大开放、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人民币国际化等对外开放战略措施的分析,总结出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是全面对外开放新格局的生成,其基本内涵包括对标国际一流标准的全方位产业开放格局、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地理开放格局、“引进来”“走出去”的双向投资开放格局、美元与人民币协同互补的货币开放格局、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并重的地缘开放格局、多边区域双边兼顾的贸易开放格局。第三章通过国内与国际、历史与现实相比较的方法总结出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所呈现出的独特特征,从关键角度、从实质意义上把握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理解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与其他对外开放区别,认清其在中国和世界对外开放史上的历史地位。其主要特征包括在治理方式上所呈现出的治理特征,在中国2000多年对外开放史上所呈现出的历史特征,在全球化500年历史上所呈现出的对于推动新一轮全球化发展的全球化特征,在中国和世界对外开放史上的比较中所呈现出的不同的价值导向特征。论文的第四章和第五章重点从实践层面回答了“新时代中国怎样对外开放”这一历史命题。第四章系统分析了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的内外部条件,即中国内部所拥有的优势和劣势,外部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从内部来看,中国自身所拥有的对外开放优势主要包括庞大内部市场规模优势、又快又好的经济发展态势、持续优化的营商环境、大幅提高的科技实力、稳定的宏观发展环境等五方面。中国对外开放的劣势主要包括高水平开放所需经济基础还不牢固、营商环境落后于世界一流水平、海外权益保护机制和能力处于起步阶段、科技创新水平与强国相比差距较大、落入中等收入陷阱风险增加、资源安全问题不容忽视。从外部来看,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所面临的机遇主要包括面向发展中国家,抓住产能合作和基础设施建设机遇;面向发达国家,抓住承接服务产业国际转移机遇;面向新科技革命,抢抓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机遇;面向全球治理,抓住世界经济治理地位提升机遇。中国面临的外部挑战主要包括价值链高低两端的挑战、全球经济治理上的挑战、中美“修昔底德陷阱”的挑战、政治安全等复杂风险的挑战、部分发达国家对中国发展模式不认同的挑战。第五章提出了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的战略策略。通过对新时代对外开放实践和理论的总结,提出了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战略策略的依据,并提出了核心战略、保障战略、对美战略、安全战略等四大战略。核心战略是打造以中国为核心的全球价值链,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打造中国引领世界发展的竞争力:其目标是塑造以中国为核心的全球价值链,其基础是庞大市场和优质产能,其动力是抓住新科技革命机遇、占据价值链顶端,其主体是培育一批世界级跨国公司,其路径是“一体两翼”的建构途径,其保障是完善构建全球价值链的保障体系。保障战略是创造有利于实现核心战略的内外发展环境,具体包括:营造有利的内部发展环境即国内宏观环境保障,完善海外权益保护机制体系即海外权益保护保障,构建有利外部制度环境即国际治理体系保障。对美战略是中美开展全面战略合作,跨越修昔底德陷阱。安全战略是守住经济安全底线,具体包括:坚持渐进式开放,降低开放发展风险;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建立资源安全体系,确保国家资源安全;完善外国投资安全审查机制,保护国家经济安全。文章的结语部分对全文进行了总结。结语的第一部分强调了中国对外开放战略转型的总体原因。结语的第二部分进一步明确了论文第一章主要从理论层面回答了“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是怎样的、新时代中国怎样对外开放”这一时代命题,第二章到第五章主要从实践层面回答“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是怎样的、新时代中国怎样对外开放”,其中第二章和第三章主要回答前一个问题,第四章和第五章则着重回答了后一个问题。结语的第三部分简明总结了论文的主要创新点。
张金艳[10](2019)在《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作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生要素,技术创新不仅是现代生产力的重要表现,更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引发产业革命的重要内核,在新技术革命时期,尤其如此。虽然技术创新的主要参与和推动力量是企业等市场主体,但创新的持续推进离不开必要的国家干预。历次工业革命无不彰显国家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干预色彩,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实则以科技创新为内核的核心竞争力之争。2018年备受关注的中美经贸摩擦不仅仅是单纯的国际经贸摩擦,更是两国之间创新能力的博弈;不仅是技术之战,更是法律之战。迈克尔·波特的国家竞争优势理论亦表明,在创新驱动经济发展阶段,企业技术创新和政府作用都是构建一国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制度创新决定技术创新,技术创新引领经济发展离不开相应的制度创新与有力保障。创新必需的良好法治、竞争、文化等营商环境的营造不仅是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重要目的,更是其干预的重要表现。经济法作为促进和保障经济健康、协调发展之法,对经济运行的介入和调节使命决定了其内含的国家干预本质。在众多法律制度领域,经济法在有效链接政府与市场、实现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中的重要规范与保障作用无可取代。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既是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的谦抑性干预,又是以整体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适度干预。经济法既能对技术创新行必要的促进、激励与保障作用,又能以其特有的规制功能引领技术创新朝向合理化方向发展,通过激励与规制双重维度的作用发挥,彰显其在创新驱动发展时期经济发展促进法的本质。本文立足于全球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时代背景和我国创新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基于技术创新的生产力本质和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经济职能,在经济法视域下考察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意图在经济法国家干预理念与制度保障下,正确界定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最优体制保障、最佳界限厘定等,在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充分彰显经济法在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中的制度作为。这既是对技术创新与经济发展的必然因应,亦是经济法自身制度创新的应有之义。本文共有五章,沿着基础理论——提出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研究与论证逻辑进行展开。具体如下:第一章为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理论与因应。该章试图建构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与视域勾连。第一节首先从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的基本内涵展开,界定了本文研究范畴下的主要概念。本文的技术创新是以企业为主体、涵盖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以及产业化运营全链条的完整经济行为,国家对其干预建立在弥补或修复市场失灵、防范技术风险等基础之上。文中的国家干预并非广泛意义的国家干预,而是以政府等经济管理主体为主的政府干预行为,与政府干预具有概念统一性。这里的概念解读与限定意在与经济法视域下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基本研究语境与范畴保持一致。接着梳理了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回顾比较了不同阶段技术创新理论中相应国家干预元素的变迁,试图解构论文中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由来及演进。第二节重点梳理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不同理论分支,为论文研究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奠定直接理论基础。本节对相关理论的梳理与介绍主要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不同维度进行分类,首先从激励、引领、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视角,重点介绍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市场失灵理论和市场创造理论。根据传统的国家干预理论,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必要性主要源于该领域市场失灵的存在。技术创新因其明显的知识外溢性、高风险性等特征使其具有不同于一般市场失灵的特点与表现,决定了不同的国家干预需求。在对技术创新领域传统市场失灵理论梳理与阐述的基础上,论文接着对近年来西方非主流经济学关于技术创新领域的“市场创造理论”进行了介评与分析,意在拓宽本文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理论支撑。市场创造理论对于技术创新领域的国家干预解读超出了一般意义上国家干预的诱因与范畴,将国家在新技术革命时期技术创新领域的相应超强规划与干预解读为弥补或修复市场失灵之外的市场创造的内容。这也是近年来在非主流经济学领域备受关注的全新观点,其在技术创新领域“企业家型国家”的角色定位的确反映了现代国家在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中的重要作用。无论该理论是否超越了传统意义上国家干预的市场失灵理论,其对印证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不可或缺都有所裨益。其次从防范技术风险、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干预视角,重点介绍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风险社会理论和负责任创新理论,意在从规制与约束技术创新负面效应的角度,为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另一维度寻找理论支撑。现代社会充满了风险,其中技术创新尤其是新技术迅速发展带来的风险更加难以预估。技术创新作为一把双刃剑,其在具有促进经济发展典型正外部性的同时,亦会因技术成果的滥用带来诸如环境污染、经济秩序失范、危及经济安全等负外部性,甚至会挑战道德、伦理与法律等。国家必须进行一定程度的干预,对技术创新带来的风险进行预防与消弭,敦促技术创新主体进行负责任创新。而无论是风险社会理论还是负责任创新理论,其实都暗含了必要的国家干预需求。而其中不当的国家干预与规制本身又可能成为新的风险源泉,因此必须将这种国家干预纳入法制的框架,以避免其干预在消弭市场失灵的同时,产生新的干预失败问题。这种需求就与经济法本身的国家干预本质具有天然的契合性,因此,论文最后介绍了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理论,为本文经济法语境下研究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建立自然的理论衔接。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本国经济运行之法,本身就具有对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进行双重矫治与匡正的内在功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作为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必要组成部分,自然与经济法的国家干预理论具有天然契合性。论文分别从国内外经济法概念与代表性经济法国家干预理论的视角诠释该理论的主要内容。以上相关理论建立了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完整理论架构,也奠定了全文研究与论证的维度与基调。第三节针对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之间的因应重点着墨,亦是本文论证的重要铺垫,主要在于解决从经济法视域下审视与论证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必要性。技术创新会影响制度创新,推动其不断发展完善;而制度创新又进一步保障与规范技术创新。论文主要基于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之间的协调互动关系,为接下来论证技术创新与经济法之间的因应奠定基础。技术创新尤其是新技术革命直接推动经济法的发展,同时经济法的基本特征、功能及回应性品格也决定其回应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的必然性。经济法不仅要在技术创新过程中不断回应与调适、完善自身,更应以其必要的创新与发展,保障技术创新在安全、有效的制度环境中运行。论文主要从经济法的经济性和现代性特征、经济法促进发展之法的使命以及经济法之风险防范与规制法功能等三个方面论证经济法与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之间的必然回应关系。以上对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之间关系的论证再次夯实本文研究的范畴与语境。第二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现状。该部分是论文研究的实证逻辑起点,目的在于通过对我国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现状的分析,探寻其中存在的问题及瓶颈。第一节主要论述了我国技术创新体制发展的不同时期、取得的主要成就及存在的问题。经过多年科技体制改革与发展,我国技术创新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就,正在逐步跨入创新型国家行列,但是仍然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机制体制尚需完善、自主核心技术依然缺乏、距离创新型国家标准还有差距等,这些均制约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同时也对相应国家干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第二节重点论述了我国促进技术创新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第一个维度展开。本节首先论述了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促进技术创新几乎是所有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首要目的,也是国家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基本体现,主要在于通过克服技术创新过程各环节存在的市场失灵问题,更好激励和促进技术创新与发展。在技术创新的基础研究、共性技术研发、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与扩散以及市场进入等不同阶段,存在的市场失灵及相应国家干预需求是不同的,因此国家介入的程度与手段也应有所区别。经济法作为规范国家干预经济运行之法,理应通过其促进经济发展的相关规范在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过程中发挥其重要保障作用。论文接着阐述了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具体举措。主要梳理了我国不同时期的科技创新政策与产业政策。此处的国家干预政策主要表现为国家层面的战略、规划等顶层制度设计,也属于广义上的经济法律规范范畴。在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主要举措方面,论文分别从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主的营商环境优化,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优化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创新激励,主导或引导产学研协同创新等实践层面展开,意在说明及国家在技术创新领域的积极作为。最后重点论述了促进技术创新领域的具体经济法律制度的现状。首先梳理了激励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的专门法律制度安排与相关经济立法。在专门法律制度安排领域,本文主要列举了与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相关的具体法律,重点围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新修订部分的“市场导向”亮点进行了详细解读。在相关经济法律制度部分,本文重点围绕激励技术创新的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安排和维护技术创新市场竞争秩序的法律制度安排两个维度进行列举与介绍。前者主要体现为财政、税收、金融、政府采购、促进企业技术创新领域的相关法律规范,后者则主要是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市场规制法律规范,主要在于呈现经济法在促进技术创新领域的制度保障现状和基本样貌。第三节重点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技术风险防范维度呈现我国经济法在防范技术风险领域的立法及制度现状。首先是对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分析,论文从技术风险的定义出发,介绍了技术风险的不同成因、危害与不同分类。本文的技术风险主要是指技术应用过程中结合经济、政治等社会因素产生的外部风险或负外部性,并非指技术研发过程中因其不确定性产生的内部风险,该风险类型是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过程中着力规避的对象。接着再次重申经济法对其进行规制的正当性。第二部分重点介绍了目前技术风险防范领域国家干预的政策及立法体现。由于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政策在所有技术创新政策中占据绝对优势地位,技术风险防范的政策内容异常薄弱,因此本部分与相关经济立法一并阐述与呈现。第三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困境,亦是本文的问题提出部分。该部分共分为三节,每一节呈现一个较为突出的困境或问题,为下文的针对性对策解决提供论证的对应框架。第一节从目前科技创新体制角度论述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困境。重点围绕现行体制下的主体同构与政策协调问题展开。体制是否顺畅直接关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效果,现行体制下的干预主体众多之累、协调沟通之困及政策弥合之惑均是制约干预效果与成本的重要因素,也是文章着力研究、探讨与试图解决的重要问题,意在通过干预体制优化下主体的同构、政策的弥合等为解决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扫清主体不统一与干预效果掣肘之困。科技与经济发展的深度融合不仅是创新驱动发展之基本要义,更是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进行勾连的重要背景。在科技经济深度融合过程中,科技、经济等不同干预主体之间的协调与配合甚至是深度融合必要且迫切。现有体制下,与技术创新相关的国家干预主体涵盖了科技、经济等众多管理部门,看似国家对技术创新支持与鼓励的全面覆盖,但也会呈现出干预主体繁多、机构烦冗的困扰。在国家一贯主张并力促科技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背景下,当前科技与经济管理平行体制下的干预主体沟通、协调之困无疑会阻碍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步伐,这也是导致我国长期以来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重要原因。文章从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提出及必要性入手,分析了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主体之间的协调与政策联动之困。第二节重点探讨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界限厘定之困。国家干预界限或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问题是经济学和经济法学研究中历久弥新的话题,由于二者之间的界限始终难以准确界定,因此在技术创新领域依然具有探讨与研究的必要。在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方面,依然因干预越位、缺位并存对干预适度的把握造成困扰。在防范技术风险的相关干预领域,也存在监管与创新之间的平衡难题。技术创新过程中的国家干预越位或缺位其实就是干预失灵的问题,对其进行充分预警有利于尽可能减少干预失败造成的损失或成本,尤其在促进技术创新的举国体制下,过度的产业政策激励未必产生应有的效果。本节最后一部分以光伏和新能源领域的产业政策实施为例,探讨了目前对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败的预警不足之困,为下文进一步思考相应的经济法矫治对策进行铺垫。第三节为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不足之困。本节是在第二章经济法制度现状基础上,进一步从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探讨经济法律制度的不足之处。目前虽然有关于促进和规制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但是相关制度还很不完善,防范技术风险、新兴产业规制等领域亟需补缺。第四章为美国、日本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借鉴。本文重点选择美国和日本两个典型创新型国家作为蓝本,通过对两国不同科技经济发展和国家干预传统下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及其立法的介绍评价,为我国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体制保障、界限厘定及经济法律制度完善提供启示与借鉴。论文前两节分别围绕美国和日本的技术创新及国家干预进行介评,分别梳理了两国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不同时期的国家干预及立法。美国虽然历来具有市场自由主义的悠久传统,对国家干预具有天然的排斥和反感,但是美国崛起与创新之路却始终伴随国家干预的影子,其在新技术革命时期的“企业家型国家”角色更为彰显,不同时期的科技政策与立法一直是其国家干预的体现和保障。美国自工业革命以来就是在政府与市场协同共进下依靠技术创新的力量逐步实现其经济的迅速崛起。日本虽然也属于资本主义创新型国家,并且和美国一样经历了早期经济复苏与发展过程中市场换技术的阶段,但是日本的引进、消化、吸收到自主创新之路却与较强的国家干预紧密相随,其一路发展过来的经济社会环境和国家干预传统与我国比较相似。日本这种政府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和广泛存在的产业政策对我国的创新型国家建设与经济改革与发展更加具有启示与借鉴意义。第三节重点总结美国、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对我国的启示。首先,无论是倾向于市场自由的美国还是重产业政策的日本,在以技术创新为内核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均离不开不同程度的国家干预,而科学完善的科技创新体制是其创新成功的重要保证。其次,美国和日本在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国家干预是以充分尊重市场为前提的适度干预,国家干预与市场自由相得益彰、游刃有余,所有相关干预手段和措施均是基于市场失灵修复或必要领域的市场塑造和引领。美国和日本均重视对政府干预失败的预警,为尽量减少政府失灵,美国一直秉承市场优先、经济自由的悠久传统,对国家干预保持一定的忌惮和谨慎;日本为汲取创新领域相关产业政策的失败,也在不断调整干预力度与模式。再次,完善的法律制度是两国实现技术腾飞与经济跨越的重要保障。两国不仅高度重视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还注重对技术创新与发展过程中相应经济风险防范的立法规制,以保障技术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同时,尽量降低野蛮技术创新带来的经济、道德、伦理风险与秩序失范。这些均对我国相应国家干预提供了有益启示与借鉴。第五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完善。本章为论文的对策篇,亦是论文着力追求的创新之处,论文针对前文提及的问题,在进行域外借鉴的基础上逐一进行完善。第一节为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干预体制优化,与前文提及的第一个突出问题相对应。论文认为,解决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体制之困的关键是应积极探索科技与经济管理体制的大部制改革,通过进一步优化、整合科技与经济管理部门,使其具备从技术研发到投入市场、转化为产业的全链条技术创新管理与干预能力,避免因现行科技、经济管理体制相对分立下出现的干预低效问题。论文首先提出了科技与经济管理体制的大部制改革探索,介绍了大部制改革的含义及我国历次改革的概况,指出了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现实需求和地方科技与经济管理大部制改革的探索等改革的内在动力和改革的基础,同时分析了改革面临的困境,进而提出了深度推进的具体措施等。由于大部制改革的推进并非一蹴而就,在现行体制下关键是解决好现有干预主体以及相关干预政策之间的协调与联动问题,论文针对以上问题亦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在现行体制下,尽量加强相关干预主体之间的沟通与协调,通过建立相应的沟通协调机制,降低干预的沟通成本问题;加强政策实施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减少政策实施中的掣肘与低效问题。第二节为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边界的正确厘定。分别从应客观审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预警及矫治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灵等三个方面进行论述。第一部分内容为对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的客观审视。文章主要从坚守市场失灵弥补之边界,正视引领、塑造市场的超强干预之边界和探索技术风险防范之边界三方面展开。首先,技术创新是以企业等市场主体为主的自发行为,动力主要源于自身利益最大化实现的需要,放松管制、减少干预是技术创新所需的最佳外部环境。产业革命与转型是技术创新的最终归宿,只有尊重市场规律的谦抑干预、适度干预,才能真正突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其次,国家在基础研究和重大技术、关键技术创新领域的超强引领与干预必不可少,意在发挥其“企业家型国家”角色,这也和我国建构型、过渡型的市场经济体制相契合。再次,在抑制、消弭、防范技术创新风险和保障经济安全领域,国家亦负有重要的干预责任,文章强调了对技术风险防范领域国家干预的强化与重视,不仅与前文的风险社会及负责任创新理论因应,又与文章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经济法律制度设计进行呼应。第二部分为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首先论述了技术创新领域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基本互动规则,接着阐述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适度原则,该部分主要结合经济法国家适度干预原则进行论证。适度干预或需要干预其实是对国家干预界限的一种笼统却又相对灵活的表达,适度其实就是为了避免干预的越位或缺位问题。政府失灵的存在更需要国家在干预经济运行中始终保持谦抑的品格,以需要国家干预作为介入经济运行的边界标准。引领、主导型超强干预抑或以尊重市场为前提的谦抑、必要干预均以正确发挥技术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为己任。本部分对适度干预的必要性、判定原则、判定标准及适度把握等进行了阐述。国家干预的界限与限度掌握不好,极易产生国家干预失败。第三部分重点论述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败的预警及矫治。首先论述了国家干预失败的含义、原因及表现。在对一般意义上国家干预失灵进行界定与论述的基础上结合技术创新领域对其表现进行阐述。国家干预失灵或政府失灵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不可回避但却难以有效解决与矫治的问题,技术创新领域亦是如此。本节最后一部分提出了相应的矫治方案。首先论述了公共选择学派关于政府失灵的一般矫治手段。但是无论是改革宪政、财政立宪还是引入公共部门的竞争与激励机制均非经济法视域下能够解决的问题。文章接着从立法、执法、司法及社会监督等方面简要论述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失败的综合矫治对策。经济法视域下的矫治与匡正主要借助于经济法律制度的建构与完善,将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行为纳入经济法律制度框架本身即是一种矫治,也是经济法对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双重矫治功能的重要体现。因此,文中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灵的经济法矫治其实就是通过相应的经济法律制度设计将其干预行为纳入法制的框架,也为文章最后一节经济法律制度完善埋下伏笔。第三节为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呼应论文提出的最后一个问题,主要解决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制度完善问题。本节共有三部分内容,首先结合目前技术创新国家干预领域的政策与法律现状、困境,进一步强调了加强经济法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其实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既是广义的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对其干预行为的一种规范与保障。接着呼应全文关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基本维度,分别从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展开对经济法律制度完善与创新的论述。前者主要论述了财政、税收、金融、政府采购、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等领域相关法律制度和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竞争法律制度的完善,更好发挥经济法在弥补市场失灵,促进、激励创新方面的作用;后者则从防范新技术发展下共享经济、金融科技、人工智能产业、基因技术应用等新业态、新经济相应风险维度,通过相应市场监管或规制法律制度的创新或完善,发挥经济法通过必要的国家干预以防范相应经济风险、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作用。其中贯穿了国家干预过程中对鼓励创新与必要监管、创新主体私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兼顾、创新自由与国家安全等兼顾的综合平衡与考量,亦对新技术革命时期政府、市场与社会等多元共治下的国家干预定位进行思考。结论部分再次重申关注与研究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重要性,并对未尽研究进行展望。要充分发挥经济法在促进、鼓励技术创新与有效防范、规制相应技术风险中的重要作用,就必须合理厘定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界限,正确把握干预的限度,对干预失灵进行充分预警并进行相应的矫治,同时还应关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干预体制优化与主体同构问题。只有遵循制度创新保障和决定技术创新的规律,对经济法进行相应的制度创新与完善,才能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和创新驱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不负经济法促进发展之法的使命。
二、监管机制——世界发达国家管理国有企业的有效方式(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监管机制——世界发达国家管理国有企业的有效方式(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国有企业竞争中立制度框架及其改革路径(论文提纲范文)
一、研究背景 |
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国有企业竞争中立导向改革进展与问题分析 |
(一)尚未建立科学有效的政府治理体系 |
(二)公平市场竞争机制尚未完全建立 |
(三)国有企业参与全球市场竞争受到约束 |
三、新时代中国国有企业竞争中立改革基本内涵与制度框架 |
(一)完善竞争中立制度基础 |
(二)塑造市场竞争主体 |
(三)构建国有企业竞争中立制度 |
四、国有企业竞争中立制度改革的实践路径 |
(一)塑造国有企业竞争主体地位 |
1.坚持公司化改造。 |
2.贯彻国有企业分类改革。 |
3.落实国有资本运营体制改革。 |
4.稳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
(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
1.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核心竞争力。 |
2.提高政策系统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
3.积极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 |
(三)建立并完善国有企业竞争中立制度基础 |
1.完善反垄断制度。 |
2.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
3.健全竞争评估和投诉制度。 |
五、结语 |
(2)中国绿色产业发展的路径选择与制度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的背景及选题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及问题提出 |
1.1.2 选题的意义 |
1.2 相关基本概念界定 |
1.2.1 绿色经济的历史演变及其概念界定 |
1.2.2 绿色产业的内涵界定 |
1.2.3 绿色产业的特征 |
1.2.4 绿色经济、产业绿色化及绿色产业的关系 |
1.3 本文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1.3.1 本文的研究思路和基本框架 |
1.3.2 本文的研究方法 |
1.4 本文的创新之处与不足之处 |
1.4.1 可能的创新 |
1.4.2 本文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相关理论与文献综述 |
2.1 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相关理论 |
2.1.1 生态经济学理论 |
2.1.2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1.3 循环经济理论 |
2.1.4 产业结构升级理论 |
2.1.5 产业创新理论 |
2.1.6 市场失灵与政府干预理论 |
2.1.7 新制度经济学理论 |
2.2 关于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文献综述 |
2.2.1 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历史趋势研究 |
2.2.2 发展绿色产业与传统产业相互关系的研究 |
2.2.3 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相关评价研究 |
2.2.4 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与区域经济的相关研究 |
2.2.5 绿色产业发展与制度创新相关性的研究 |
第3章 传统产业发展路径的局限性及绿色产业发展动因与现状 |
3.1 开放条件下我国传统产业发展路径的局限性 |
3.1.1 传统产业发展依赖的主要经济学理论 |
3.1.2 我国传统产业发展的主要路径及其依赖性 |
3.1.3 开放条件下我国传统产业发展路径的局限性 |
3.2 中国发展绿色产业的动因 |
3.2.1 环境和资源约束迫使发展绿色产业 |
3.2.2 生产要素供给充分为绿色产业发展提供了支持 |
3.2.3 人类文明发展和绿色消费需求促进了绿色产业发展 |
3.2.4 国家竞争力提升需要发展绿色产业 |
3.3 中国绿色产业的发展现状 |
3.3.1 中国相关绿色产业发展的现状 |
3.3.2 中国相关绿色产业发展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
第4章 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历史演变与制度体系现状 |
4.1 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历史演变 |
4.1.1 市场经济与绿色产业发展:一个产业组织的视角 |
4.1.2 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历史演变及其特征 |
4.2 中国发展绿色产业的制度体系现状 |
4.2.1 中国发展绿色产业制度体系现状 |
4.2.2 当前发展绿色产业制度体系的思考与展望 |
第5章 国外绿色产业发展的经验及其路径选择启示 |
5.1 美国绿色产业的发展经验 |
5.1.1 美国绿色产业的发展背景与现状 |
5.1.2 美国绿色产业发展的目标和经验 |
5.2 法国绿色产业的发展经验 |
5.2.1 法国绿色产业的发展背景与现状 |
5.2.2 法国绿色产业发展的目标和经验 |
5.3 日本绿色产业的发展经验 |
5.3.1 日本绿色产业的发展背景与现状 |
5.3.2 日本绿色产业发展的目标和经验 |
5.4 发达国家发展经验对我国绿色产业路径选择的启示 |
第6章 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案例比较研究 |
6.1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稳步发展的案例分析 |
6.1.1 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国内外背景 |
6.1.2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现状和成效 |
6.1.3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稳步发展的路径优势分析 |
6.2 我国光伏产业曲折发展的案例分析 |
6.2.1 发展光伏产业的国内外背景 |
6.2.2 我国光伏产业发展的历史回顾和现状分析 |
6.2.3 我国光伏产业曲折发展历程的路径劣势分析 |
6.3 案例比较与启示 |
第7章 中国绿色产业生产效率、影响因素与路径选择研究 |
7.1 我国绿色产业全要素生产率实证研究 |
7.1.1 模型选取、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及数据来源 |
7.1.2 实证结果分析 |
7.2 绿色产业生产效率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
7.2.1 理论假设 |
7.2.2 模型设定及变量选择 |
7.2.3 数据来源及统计分析 |
7.2.4 假设检验 |
7.2.5 实证结果与分析 |
7.3 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选择的理论分析 |
7.3.1 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是绿色产业发展的有效路径 |
7.3.2 科技创新是绿色产业发展根本路径 |
7.3.3 国有资本是引领绿色产业发展的现实路径 |
第8章 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实践障碍及其制度分析 |
8.1 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实践障碍 |
8.1.1 利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绿色产业发展的路径障碍 |
8.1.2 推进科技创新加快绿色产业发展的路径障碍 |
8.1.3 国有资本引领绿色产业发展的路径障碍 |
8.2 当前绿色产业发展路径实践障碍的制度分析 |
8.2.1 现有制度安排存在的主要问题 |
8.2.2 优化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制度创新必要性 |
第9章 促进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的制度创新 |
9.1 促进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的产权制度创新 |
9.1.1 绿色产业产权界定的制度创新 |
9.1.2 绿色技术产权保护的制度创新 |
9.1.3 绿色产业产权交易的制度创新 |
9.2 促进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的激励机制创新 |
9.2.1 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路径优化的激励机制创新 |
9.2.2 促进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的投融资激励机制创新 |
9.2.3 促进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的绿色税收制度创新 |
9.3 促进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的非正式制度创新 |
9.3.1 绿色文化与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 |
9.3.2 企业绿色社会责任与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 |
9.3.3 非政府绿色组织与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3)我国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性金融支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问题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问题 |
1.1.3 理论与现实意义 |
1.2 核心概念的界定 |
1.2.1 先进制造业 |
1.2.2 企业技术创新 |
1.2.3 政策性金融 |
1.3 研究内容、逻辑框架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与思路 |
1.3.2 逻辑框架 |
1.3.3 研究方法 |
1.4 本文的创新和不足 |
1.4.1 本文的创新点 |
1.4.2 本文不足之处 |
2 文献综述 |
2.1 财政政策影响企业创新的国内外文献研究 |
2.1.1 财政政策对企业创新投入的影响 |
2.1.2 财政政策对企业创新产出的影响 |
2.1.3 企业异质性对财政政策促进企业创新的影响 |
2.2 金融发展影响企业创新的国内外文献研究 |
2.2.1 金融发展对企业创新投入的影响 |
2.2.2 金融发展对企业创新产出的影响 |
2.2.3 企业异质性对金融发展促进企业创新的影响 |
2.3 政策性金融的国内外文献研究 |
2.3.1 政策性金融概述 |
2.3.2 政策性金融对经济发展的作用 |
2.4 文献评述 |
2.4.1 财政政策影响企业创新的文献评述 |
2.4.2 金融发展影响企业创新的文献评述 |
2.4.3 政策性金融文献评述 |
3 理论基础 |
3.1 创新经济学理论 |
3.1.1 技术创新理论 |
3.1.2 企业创新理论 |
3.1.3 创新的私人属性和公共属性 |
3.2 政府与市场关系理论 |
3.2.1 市场机制与市场失灵理论 |
3.2.2 政府干预理论 |
3.2.3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模式 |
3.2.4 政府与市场促进创新的作用机制 |
3.3 支持企业创新的财政金融协同组合模式 |
3.3.1 财政支持企业创新的作用方式和不足 |
3.3.2 金融支持企业创新的作用方式和不足 |
3.3.3 财政金融协同支持企业创新的模式构建 |
3.4 政策性金融理论 |
3.4.1 政策性金融的本质、特点和功能 |
3.4.2 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界定和分类 |
3.5 本章小结 |
4 政策性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理论分析 |
4.1 政策性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必要性 |
4.1.1 我国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特点、重要性和现实困境 |
4.1.2 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公共风险和私人风险 |
4.1.3 先进制造业技术创新需要政府与市场协同作用的支持环境 |
4.1.4 财政补贴和商业性金融作用的发挥受到限制 |
4.2 政策性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定位和领域 |
4.2.1 政策性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技术创新的定位 |
4.2.2 政策性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技术创新的作用领域 |
4.2.3 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技术创新的比较 |
4.3 政策性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要素和分类 |
4.3.1 服务主体分类 |
4.3.2 服务工具分类 |
4.3.3 服务对象分类 |
4.3.4 政府支持与监管分类 |
4.4 政策性金融机构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分工 |
4.4.1 政策性银行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分工 |
4.4.2 政府产业引导基金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分工 |
4.4.3 政策性银行与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的协同配合 |
4.5 政策性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功能和优势 |
4.5.1 政策性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功能 |
4.5.2 政策性金融提升企业创新产出的作用优势 |
4.6 本章小结 |
5 政策性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实践 |
5.1 国家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举措 |
5.1.1 国家支持先进制造业技术创新的顶层设计 |
5.1.2 国家支持先进制造业技术创新的专项措施 |
5.2 政策性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技术创新的措施、效果和不足 |
5.2.1 政策性银行的支持措施、效果和不足 |
5.2.2 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的支持措施、效果和不足 |
5.3 政策性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风险管理 |
5.3.1 政策性金融体系运行过程中的金融风险和财政风险 |
5.3.2 政策性金融机构支持先进制造业技术创新的全面风险管理 |
5.4 政策性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面临的问题 |
5.4.1 政策性金融机构定位与运行管理问题 |
5.4.2 政府部门支持与考核监管问题 |
5.5 本章小结 |
6 政策性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实证分析 |
6.1 实证分析思路与研究假设 |
6.1.1 实证分析思路 |
6.1.2 研究假设 |
6.2 样本说明和变量选取 |
6.2.1 样本选取说明 |
6.2.2 变量的选取和度量 |
6.3 模型设计 |
6.4 实证结果分析 |
6.4.1 描述性统计分析 |
6.4.2 政策性金融与企业创新投入的实证分析 |
6.4.3 政策性金融与企业创新产出的实证分析 |
6.5 企业异质性对政策性金融支持作用的影响分析 |
6.5.1 产权性质对政策性金融支持企业创新的影响 |
6.5.2 企业规模对政策性金融支持企业创新的影响 |
6.5.3 企业年龄对政策性金融支持企业创新的影响 |
6.6 稳健性检验 |
6.7 本章小结 |
7 政策性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案例:以进出口银行支持船舶工业为例 |
7.1 政策性金融支持我国船舶工业的必要性 |
7.1.1 支持船舶工业的战略意义 |
7.1.2 船舶工业的高风险特征 |
7.1.3 我国船舶工业发展面临的困难 |
7.2 进出口银行支持船舶工业创新升级的措施和效果 |
7.2.1 进出口银行的支持措施 |
7.2.2 进出口银行的支持效果 |
7.3 进出口银行支持国有船舶企业创新的问题分析和对策 |
7.3.1 进出口银行支持两船集团创新的比较分析 |
7.3.2 进出口银行支持两船集团创新产出问题的原因和对策 |
7.4 进出口银行支持船舶工业面临的困难和国际经验借鉴 |
7.4.1 进出口银行支持船舶工业面临的困难 |
7.4.2 进出口银行支持船舶工业的国际经验借鉴 |
8 研究结论和政策建议 |
8.1 研究结论 |
8.1.1 政策性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具有作用优势 |
8.1.2 政策性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存在不足 |
8.1.3 制约政策性金融作用发挥的因素须改善 |
8.2 政策建议 |
8.2.1 对政策性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建议 |
8.2.2 对政策性金融机构和相关政府部门的建议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发表的研究成果 |
后记 |
(4)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视域下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基于国际比较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的目标和内容 |
1.2.1 论文的研究目标 |
1.2.2 论文的研究内容 |
1.3 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难点和可能的创新之处 |
1.4.1 难点 |
1.4.2 论文可能的创新 |
第二章 文献回顾 |
2.1 可持续发展视角下的全口径宏观税负 |
2.1.1 全口径宏观税负的概念界定与测度 |
2.1.2 宏观税负与经济增长的理论框架与实证检验 |
2.1.3 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的研究 |
2.2 财政分权与经济增长 |
2.2.1 经济增长视角下财政分权理论的发展历程 |
2.2.2 财政分权理论的新发展与现实困境——部分财政分权 |
2.2.3 财政分权与经济增长的实证研究 |
2.3 财政分权、政府间竞争与政府支出结构 |
2.3.1 财政分权体制下的要素流动与政府间竞争 |
2.3.2 政府间竞争与财政支出结构之生产性和非生产性支出 |
2.3.3 政府间竞争与政府规模 |
2.4 中央和地方政府间的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研究 |
2.4.1 政府间事权划分的理论基础和原则 |
2.4.2 中央和地方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国际案例 |
2.4.3 中央和地方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中国案例 |
2.5 简要评述 |
第三章 中央和地方政府间事权划分的国际比较 |
3.1 联邦制国家央、地间事权划分的案例分析 |
3.1.1 联邦制发达国家的划分模式——以美国为例 |
3.1.2 联邦制发展中国家的划分模式——以俄罗斯为例 |
3.2 单一制国家央、地间事权划分的案例分析 |
3.2.1 单一制发达国家的划分模式——以英国为例 |
3.2.2 单一制发展中国家的划分模式——以蒙古为例 |
3.3 各国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比较分析 |
3.3.1 美、俄、英、蒙四国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比较分析 |
3.3.2 央、地间财政支出划分比较的拓展——基于81个国家的数据 |
3.4 启示与借鉴 |
3.4.1 划清政府、市场边界的启示与借鉴 |
3.4.2 优化中央、地方财政支出比例的启示与借鉴 |
3.4.3 划分中央、地方的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启示与借鉴 |
3.4.4 健全央、地两级财政法制体系的启示与借鉴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国央、地间财政关系的历史变迁、现状和比较 |
4.1 新中国成立以来央、地间财政关系的变迁 |
4.1.1 计划经济体制下集权与分权的动荡变化时期(1950-1980年) |
4.1.2 改革开放背景下财政分权体系探索和建设时期(1980-2013 年) |
4.1.3 财政体制现代化改革时期(2014年至今) |
4.2 分税制改革后央、地间财政关系的总体现状——财政困境和思考 |
4.2.1 财政现状之央、地间财政失衡的困境及其思考 |
4.2.2 财政现状之转移支付体系不完善与地方财政缺口的困境及其思考 |
4.2.3 财政现状之土地财政和地方债务困境及其思考 |
4.2.4 财政现状之宏观税负畸高的困境及其思考 |
4.3 各领域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现状与比较 |
4.3.1 一般公共预算中的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4.3.2 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4.3.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的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4.3.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中的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4.3.5 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现状、比较的总结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可持续发展与央、地财政支出结构研究 |
5.1 可持续发展与央、地财政支出结构的理论分析 |
5.1.1 可持续发展的概念界定 |
5.1.2 可持续发展与财政支出分权——基于Barro模型的理论分析 |
5.1.3 可持续发展与财政支出结构的理论分析 |
5.2 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数的构建与测度 |
5.2.1 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数的构建 |
5.2.2 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数的指标权重计算——基于改进后的熵值法 |
5.2.3 世界81个国家可持续发展指数的测度及排序 |
5.2.4 可持续发展指数与人类发展指数的排序比较 |
5.3 可持续发展与财政支出分权——基于跨国数据的实证研究 |
5.3.1 模型构建、变量描述与数据来源 |
5.3.2 基准回归结果 |
5.3.3 工具变量回归结果——内生性检验 |
5.3.4 稳健性检验——财政支出分权与人类发展指数 |
5.3.5 进一步讨论——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三维讨论 |
5.3.6 基于Lind-Mehlum方法的最优央、地财政支出比例估计 |
5.4 可持续发展与财政支出结构——基于跨国数据的实证研究 |
5.4.1 模型构建、变量描述与数据来源 |
5.4.2 基准回归结果 |
5.4.3 工具变量回归结果——内生性检验 |
5.4.4 稳健性检验——财政支出结构与人类发展指数 |
5.4.5 实证研究的结论与启示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视域下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重构方案 |
6.1 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理论、原则和思路 |
6.1.1 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理论基础 |
6.1.2 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原则 |
6.1.3 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思路 |
6.2 借鉴国际经验的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重构方案 |
6.2.1 一般公共预算中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方案 |
6.2.2 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方案 |
6.2.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方案 |
6.2.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中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方案 |
6.2.5 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央、地间公共卫生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研究 |
6.3 重构之后的央、地间财政事权配置及其支出规模测算 |
6.3.1 一般公共预算中的央、地间财政事权配置及其支出规模测算 |
6.3.2 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央、地财政支出划分及其规模测算 |
6.3.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的央、地间财政支出划分及其规模测算 |
6.3.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中的央、地间财政支出划分及其规模测算 |
6.3.5 重构之后的央、地两级财政支出总规模测算及重构方案的优势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论与对策建议 |
7.1 研究结论 |
7.1.1 国际比较的研究结论 |
7.1.2 历史、现状和比较的研究结论 |
7.1.3 理论与实证研究的结论 |
7.2 对策建议 |
7.2.1 政策启示 |
7.2.2 具体的对策建议和方案 |
第八章 研究的不足与展望 |
8.1 本文的不足之处 |
8.2 今后的努力方向 |
参考文献 |
附件:Lind-Mehlum方法的Stata编程代码 |
致谢 |
作者简介 |
1 作者简历 |
2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3 参与的科研项目及获奖情况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5)我国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历史演进及发展模式(1984-2018)(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三、文献评述 |
第三节 研究思路、内容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方法 |
第四节 主要创新点与研究不足 |
一、主要创新点 |
二、研究存在的不足 |
第一章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范畴界定和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基本概述 |
一、研究范畴界定 |
二、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动因分析 |
三、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类型 |
第二节 企业并购重组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马克思资本流动与资本集中理论 |
二、现代西方企业重组理论 |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
第二章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之历史演进:起步阶段(1984-1991) |
第一节 起步阶段并购重组的背景 |
一、现实背景——国有企业普遍亏损 |
二、理论背景——对“两权分离”的认识突破 |
第二节 起步阶段并购重组的特点 |
一、企业兼并的目标转向自觉优化经济结构 |
二、交易的自发性与政府干预并存 |
三、兼并方式以承担债务式和出资购买式为主 |
四、局部产权交易市场开始兴起 |
第三节 起步阶段并购重组的地方探索 |
一、成都并购重组的特色和成效 |
二、武汉并购重组的特色和成效 |
三、保定并购重组的特色和成效 |
第三章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之历史演进:转型阶段(1992-2002) |
第一节 转型阶段并购重组的背景 |
一、中国经济制度环境的变迁 |
二、企业重组受到政府高度重视 |
三、各类市场体系的建立 |
四、国企脱困和国企改革任务 |
第二节 转型阶段并购重组的特点 |
一、产权市场普遍兴起 |
二、企业并购的规模逐步扩大 |
三、政府积极参与引导 |
四、上市公司并购成为热点 |
五、部分中国企业开始参与跨国并购 |
六、外商并购国有企业成为新景观 |
第三节 转型阶段的并购重组成效 |
一、国企成功脱困 |
二、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
三、利用国内国外资本市场 |
第四章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之历史演进:全面发展阶段(2003-2018) |
第一节 全面发展阶段并购重组的背景 |
一、中国融入全球化经济发展 |
二、鼓励混合所有制发展 |
三、法律法规逐步健全 |
第二节 全面发展阶段并购重组的特点 |
一、战略并购成为企业并购的重点 |
二、国企大型跨国企业的出现 |
三、以横向整合与纵向整合为主 |
第三节 全面发展阶段并购重组取得的成效 |
一、国企各项经济指标增长迅速 |
二、国有企业国际竞争力稳步提升 |
三、国有企业治理规范化 |
第五章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制度演进:绩效、问题与成因 |
第一节 国企并购重组取得的辉煌成绩 |
一、优化了产业布局,提升了社会资源配置效率 |
二、提高了资产证券化率,促进了资本市场的发展 |
三、盘活了国有资产,提升了国有企业经营绩效 |
第二节 国企并购重组存在的问题 |
一、并购重组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严重 |
二、并购支付方式和融资渠道单一 |
三、盲目规模扩张与多元化转型并存 |
四、标的公司资产质量差导致并购效率低下 |
五、并购双方缺乏深层次整合 |
六、海外并购重组困难重重 |
第三节 国企并购重组问题存在的原因分析 |
一、企业并购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
二、政府“缺位”和“越位”现象并存 |
三、中介机构和资本市场尚不发达 |
四、企业自身条件缺乏 |
第六章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绩效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 |
第一节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一、国有企业并购下政府与国企高管的行为动机分析 |
二、国企高管行为影响并购绩效的研究假设 |
第二节 变量选择和数据来源 |
一、变量选择 |
二、数据来源 |
第三节 数据描述性分析 |
一、主要变量统计描述 |
二、变量趋势分析 |
第四节 计量模型设定 |
一、实证基本模型设定 |
二、面板数据模型 |
第五节 实证结果分析 |
一、面板数据模型形式检验 |
二、计量模型估计及结果分析 |
第七章 域外国家企业并购重组的经验借鉴 |
第一节 美国企业并购重组的经验借鉴 |
一、美国企业并购重组概况 |
二、美国企业并购重组特点及经验借鉴 |
第二节 日本企业并购重组经验借鉴 |
一、日本企业并购重组概况 |
二、日本企业并购重组特点及经验借鉴 |
第三节 法德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经验借鉴 |
一、法德国有企业并购重组概况 |
二、法德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特点及经验借鉴 |
第四节 发展中国家企业并购重组经验及教训 |
一、发展中国家企业并购重组概况 |
二、发展中国家企业并购重组特点及教训 |
第八章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国企并购重组:原则、目标与模式 |
第一节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国企并购重组时代特征 |
一、通过调整结构来优化供给侧的重组方式 |
二、在重组中解决亏损企业与多余的产能 |
三、并购重组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同步进行 |
第二节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国企并购重组原则 |
一、最大限度地释放和激发国有企业竞争力 |
二、在国企并购重组中推进国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三、在国企并购重组中促进产能的优化配置 |
第三节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国企并购重组目标导向 |
一、促进宏观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
二、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 |
三、服务“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 |
第四节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国有企业并购重组模式 |
一、横向重组模式 |
二、纵向重组模式 |
三、混合重组模式 |
四、策略联盟重组模式 |
第九章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国企并购重组:主体定位与政府作用 |
第一节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主体分析 |
一、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不宜作为国企并购重组的主体 |
二、国有大型企业集团在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中凸显优势 |
三、市场在资源配置起决定作用 |
第二节 政府在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中的作用 |
一、政府在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中的正面效应 |
二、政府在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中的负面效应 |
第三节 政府在国企并购重组中的角色定位 |
一、政府是国企并购重组中政策引导者 |
二、政府是国企并购重组中宏观调控者 |
三、政府是国企并购重组中信息中介者 |
四、政府是国企并购重组中服务者 |
五、政府是国企并购重组中具体监督者 |
第四节 政府在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中的制度创新 |
一、保持国有资产管理权的独立性 |
二、完善法律制度 |
三、营造公平竞争的并购重组环境 |
四、制定国有企业并购重组战略规划和指导政策 |
第十章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国企并购重组:政策建议 |
第一节 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指导思想 |
一、深化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顶层设计 |
二、强化并购重组的理念共识 |
三、明确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指导思想与基本要求 |
第二节 强调“法治企业”,突出国企总法律顾问作用 |
一、全面打造法治企业 |
二、深化国有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 |
第三节 构建完善的产权保护体系及破产清算体系 |
一、建立健全产权保护体系 |
二、构建破产清算体系 |
第四节 建立资本市场淘汰机制 |
一、加快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发展 |
二、完善资本市场退市制度 |
三、健全资本市场推动并购重组的作用机制 |
第五节 建立稳定的失业保障体系 |
一、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发挥社会托底作用 |
二、加大失业救助力度,维护社会稳定 |
三、完善再就业服务保障机制,促进再就业 |
研究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6)河北省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2.3 国内外研究评述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和主要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创新 |
第二章 境外投资基本理论 |
2.1 境外投资宏观理论 |
2.1.1 比较优势理论 |
2.1.2 境外投资发展阶段理论 |
2.1.3 对外投资诱发要素组合理论 |
2.2 境外投资微观理论 |
2.2.1 垄断优势理论 |
2.2.2 内部化优势理论 |
2.2.3 国际生产折中理论 |
2.2.4 技术地方化和创新理论 |
第三章 河北省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现状与问题 |
3.1 我国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现状 |
3.1.1 我国国有企业境外投资主体 |
3.1.2 我国国有企业境外投资产业分布 |
3.1.3 我国国有企业境外投资区位分布 |
3.1.4 我国国有企业境外投资进入模式 |
3.2 河北省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现状 |
3.2.1 河北省国有企业境外投资发展阶段 |
3.2.2 河北省国有企业境外投资区位分布 |
3.2.3 河北省国有企业境外投资进入模式 |
3.2.4 河北省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经营情况 |
3.3 河北省国有企业境外投资存在问题 |
3.3.1 宏观问题分析 |
3.3.2 微观问题分析 |
第四章 河北省国有企业境外投资区位分析与选择 |
4.1 企业外部因素与境外投资区位选择分析 |
4.2 企业自身因素与境外投资区位选择分析 |
4.3 河北省国有企业境外投资区位决策技术路线 |
4.4 经验借鉴 |
4.4.1 法国电信境外投资区位选择 |
4.4.2 中国石油境外投资区位选择 |
4.5 河北省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的区位选择 |
第五章 河北省国有企业境外投资进入模式分析与选择 |
5.1 境外投资进入模式的内涵和类别 |
5.2 河北省国有企业境外投资进入模式的影响因素 |
5.2.1 投资方式选择影响因素 |
5.2.2 股权结构选择影响因素 |
5.3 河北省国有企业境外投资进入模式的选择分析 |
5.3.1 投资方式选择分析框架 |
5.3.2 股权结构选择分析框架 |
5.4 基于云模型的境外投资进入模式决策 |
5.4.1 云模型 |
5.4.2 应用云模型的科学性和适用性 |
5.4.3境外投资方式决策模拟实验 |
5.4.4境外投资股权结构决策模拟实验 |
5.5 境外投资进入模式经验借鉴 |
5.5.1 日本烟草公司境外投资进入模式 |
5.5.2 中国化工集团境外投资进入模式 |
5.6 河北省国有企业境外投资进入模式选择 |
第六章 河北省国有企业境外投资风险分析与防控 |
6.1 河北省国有企业境外投资风险分析 |
6.1.1 东道国风险分析 |
6.1.2 国资监管部门风险分析 |
6.1.3 国有企业母公司风险分析 |
6.1.4 境外子公司风险分析 |
6.2 河北省国有企业境外投资风险评价指标设置 |
6.2.1 东道国风险评价指标 |
6.2.2 国资监管部门风险评价指标 |
6.2.3 国有企业母公司风险评价指标 |
6.2.4 境外子公司风险评价指标 |
6.3 河北省国有企业境外投资风险防控 |
6.3.1 建立河北省国有企业境外投资风险评价系统 |
6.3.2 建立河北省国有企业境外投资风险预警系统 |
6.3.3 建立河北省国有企业境外投资风险考核系统 |
6.4 境外投资风险防范经验借鉴 |
6.4.1 美国境外投资风险防控措施 |
6.4.2 日本境外投资风险防控措施 |
6.5 建立河北省国有企业境外投资风险防控体系 |
6.5.1 风险防控主体系 |
6.5.2 风险防控辅助体系 |
6.5.3 风险防控问责制度 |
第七章 河北省国有企业境外投资配套措施建议 |
7.1 宏观配套措施建议 |
7.1.1 加强境外投资金融支持力度 |
7.1.2 提高境外投资管理水平 |
7.1.3 完善境外投资服务保障机制 |
7.2 微观配套措施建议 |
7.2.1 提高思想认识审慎投资决策 |
7.2.2 深入尽职调查强化风险意识 |
7.2.3 加快技术创新提升国际化水平 |
第八章 结论和展望 |
8.1 主要研究结论 |
8.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7)主权财富基金对外投资中的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研究现状及综述 |
三、论文的创新点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主权财富基金海外投资法律问题概述 |
第一节 主权财富基金海外投资发展概况 |
一、主权财富基金投资领域的扩张 |
二、影响主权财富基金投资的因素 |
第二节 主权财富基金在投资领域的角色转变 |
一、由稳定基金到金融投资者 |
二、由对金融经济的负面效应到积极影响 |
三、新设立主权财富基金的动机转变 |
第三节 主权财富基金投资扩张引发的法律问题 |
一、国家安全监管 |
二、主权豁免 |
三、社会责任投资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主权财富基金面临的东道国监管及自我应对 |
第一节 投资保护主义浪潮催生的主权财富基金投资监管 |
一、国家安全关切引发的投资保护主义措施 |
二、主权财富基金监管与金融稳定性 |
三、东道国进行主权财富基金监管的利益考量 |
第二节 主权财富基金的法律监管模式 |
一、东道国实施的主权财富基金监管措施 |
二、主权财富基金的自我监管 |
第三节 主权财富基金监管的缺失与克服 |
一、东道国监管措施保护对象的模糊性 |
二、东道国监管的目标及关键要素 |
三、东道国监管应注意的问题及主权财富基金的应对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东道国监管背景下主权财富基金投资利益之保护 |
第一节 双边投资条约对主权财富基金投资的保护 |
一、双边投资条约中与主权财富基金投资保护相关的新发展 |
二、双边投资条约在保护主权财富基金投资中的主导作用 |
第二节 多边框架下对主权财富基金投资的保护 |
一、GATS在服务贸易领域为主权财富基金提供的一般保护 |
二、WTO多边货物贸易协定对主权财富基金投资的适用 |
三、OECD文件对主权财富基金保护的指导意义 |
四、欧盟法律对主权财富基金的区域性保护 |
第三节 主权财富基金投资保护面临的困境及克服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主权财富基金海外投资的争端解决机制 |
第一节 主权财富基金投资争端的产生及解决现状 |
一、主权财富基金投资扩张引发的投资争端 |
二、投资争端解决途径的不完善及选择受限 |
第二节 主权财富基金援引投资者与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的可行性分析 |
一、投资者与国家间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发展及当下面临的挑战 |
二、双边投资条约下主权财富基金投资争端管辖权的确定 |
三、《ICSID公约》下主权财富基金投资争端管辖权的确定 |
四、主权财富基金提起规制性征收之诉的可行性 |
第三节 解决主权财富基金投资争端的其他途径 |
一、利用WTO争端机制间接解决主权财富基金投资争端的设想 |
二、其他争端解决机制的适用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国主权财富基金进行海外投资时应注意的问题 |
第一节 中国主权财富基金发展现状 |
一、中国主权财富基金的法律性质及对外投资概况 |
二、中国主权财富基金面临的他国投资关切 |
三、中国主权财富基金在“一带一路”倡议下的新起点 |
第二节 国际投资法框架下中国主权财富基金的角色定位 |
一、公共与私人之间的投资者身份对抗 |
二、法律治理结构对中国主权财富基金身份认定的影响 |
第三节 中国主权财富基金的发展路径分析 |
一、主权财富基金层面 |
二、国家层面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发表学术论文目录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8)全球化背景下国有企业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相关理论及研究动态 |
一、经济全球化相关理论综述 |
二、“华盛顿共识”的含义及影响 |
三、国有企业私有化的相关理论综述 |
四、发达国家(地区)国有企业改革相关理论及案例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
一、研究方法 |
二、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国有企业改革历史回顾及全球化对国有企业改革的影响 |
第一节 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回顾 |
一、改革开放后国有企业改革的路径分析 |
二、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贡献 |
第二节 全球化对国有企业改革的影响 |
一、新自由主义推广下的经济全球化 |
二、全球化对不同阶段国有企业改革的影响 |
三、西方国家的“逆全球化”倾向及其影响 |
第二章 国有企业改革的认识误区 |
第一节 “国企病”不专属于国有企业 |
一、委托-代理问题 |
二、搭便车问题 |
三、软预算约束问题 |
第二节 国有企业私有化的“陷阱” |
一、陷阱一:行业的选择 |
二、陷阱二:企业的定价 |
三、陷阱三:合适的收购者 |
四、陷阱四:腐败的问题 |
第三节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不等同于私有化 |
一、“混合所有制”概念的提出 |
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践 |
第四节 发展国有企业不代表“民营经济离场” |
一、发展民营经济的现实依据 |
二、发展民营经济的理论依据 |
三、发展民营经济的历史依据 |
第三章 欧美国有企业的发展历史与借鉴意义 |
第一节 法国:社会主义文化土壤下走出的全球性国有企业 |
一、法国国有企业的发展历程 |
二、法国的国有企业改革 |
三、法国对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借鉴意义 |
第二节 德国国有企业:经济国家主义的有效实践 |
一、工业化中功不可没的德国国有企业 |
二、德国的国有企业改革 |
三、德国对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借鉴意义 |
第三节 芬兰国有企业:推进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楷模 |
一、“红色政权”下的芬兰国有企业 |
二、芬兰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和改革 |
三、芬兰对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借鉴意义 |
第四节 美国国有企业:美国“无国企”的真相 |
一、美国国有企业的分类及特点 |
二、美国对国有企业的管理 |
三、美国经验对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借鉴和思考 |
第四章 亚洲国有企业的发展历史与借鉴意义 |
第一节 韩国:经济起飞依靠集权政府下的国有企业 |
一、韩国国有企业的发展历程 |
二、韩国的国有企业治理与改革 |
三、集权政府下的经济起飞 |
四、韩国国有企业私有化改革的反思 |
第二节 新加坡:国有企业治理的成功案例 |
一、新加坡国有企业的发展历程 |
二、新加坡的国有企业治理模式 |
三、淡马锡模式的成功和借鉴意义 |
第五章 全球化背景下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践及评估 |
第一节 全球化背景下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践 |
一、《指导意见》的改革思路 |
二、经济全球化与国有企业的改革实践 |
第二节 全球化背景下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不足 |
一、管资产到管资本的转型问题 |
二、实行有效监督的问题 |
三、选人用人的问题 |
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难点 |
五、党的领导与现代企业治理有机统一 |
第六章 全球化背景下中国国有企业改革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
第一节 “前全球化”时代的国有企业改革 |
一、“前全球化”时代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目标 |
二、“前全球化”时代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实践 |
第二节 全球化时代国有企业改革面临的挑战 |
一、全球化带来新挑战的原因 |
二、全球化给我国国有企业带来的新挑战 |
第三节 全球化时代国有企业改革的机遇 |
一、政策机遇 |
二、改革叠加期机遇 |
三、“逆全球化”倒逼机遇 |
第七章 全球化背景下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国有企业适应全球化趋势改革的基本路径 |
一、党的领导 |
二、法人治理结构 |
三、混合所有制改革 |
四、国有企业走出去 |
五、国有企业道路自信 |
第二节 应对全球化挑战的主要改革对策 |
一、应对政府经济管理功能相对弱化的改革对策 |
二、应对生产要素不对等流动的改革对策 |
第八章 总结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9)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述评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理论论述 |
第一节 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内涵界定 |
一、十八大以前中国“对外开放”主要内涵 |
二、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主要内涵 |
第二节 党的十八大以前对外开放理论综述 |
一、中国传统对外开放理论 |
二、马克思、列宁对外开放理论 |
三、中国近代以来对外开放理论 |
第三节 习近平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理论论述 |
一、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时代背景 |
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发展脉络 |
三、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丰富内涵 |
四、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理论渊源 |
五、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历史渊源 |
六、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与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的关系 |
第四节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理论论述 |
一、开放方向方面的论述 |
二、开放原则方面的论述 |
三、开放路径方面的论述 |
四、开放价值导向方面的论述 |
五、开放与新发展理念方面的论述 |
六、开放与国内治理方面的论述 |
七、开放与全球治理方面的论述 |
第二章 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总体态势 |
第一节 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主要实践 |
一、自由贸易区战略 |
二、“一带一路”倡议 |
三、服务业扩大开放 |
四、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 |
五、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 |
六、人民币国际化 |
第二节 全面对外开放新格局的生成 |
一、对标国际一流标准的全方位产业开放格局 |
二、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地理开放格局 |
三、“引进来”、“走出去”的双向投资开放格局 |
四、美元与人民币协同互补的货币开放格局 |
五、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并重的地缘开放格局 |
六、多边、区域、双边兼顾的贸易开放格局 |
第三章 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主要特征 |
第一节 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的治理特征 |
一、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相结合 |
二、创新性与延续性相结合 |
三、顶层设计与底层探索相结合 |
四、依法治理与制度创新相结合 |
五、对内改革与对外开放相结合 |
六、融入世界与引领世界相结合 |
第二节 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的历史特征 |
一、中国对外开放历史三个阶段的划分 |
二、新时代对外开放是对1.0时期的复兴 |
三、新时代对外开放是对2.0时期的超越 |
第三节 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的全球化特征 |
一、全球化阶段新划分 |
二、西方推动的全球化的主要特征 |
三、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的全球化特征 |
第四节 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的价值特征 |
一、中国历史及世界其他国家对外开放价值导向 |
二、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的价值导向 |
第四章 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基本条件 |
第一节 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优势分析 |
一、庞大的内部市场优势 |
二、又快又好的经济发展优势 |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优势 |
四、大幅提高的科技实力优势 |
五、稳定的宏观发展环境优势 |
第二节 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劣势分析 |
一、高水平开放所需经济基础还不牢固 |
二、营商环境条件落后于世界一流水平 |
三、海外权益保护体系处于起步阶段 |
四、科技创新水平与强国比差距较大 |
五、落入中等收入陷阱风险增加 |
六、资源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
第三节 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所面临机遇 |
一、面向发展中国家,产能合作和基础设施建设机遇 |
二、面向发达国家,承接服务产业国际转移机遇 |
三、面向新科技革命,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机遇 |
四、面向全球治理,世界经济治理地位提升机遇 |
第四节 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所面临挑战 |
一、价值链高低两端的挑战 |
二、全球经济治理的挑战 |
三、中美“修昔底德陷阱”的挑战 |
四、发达国家对中国发展模式不认同的挑战 |
第五章 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战略策略 |
第一节 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战略依据及构成 |
一、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战略主要依据 |
二、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战略基本构成 |
第二节 打造以中国为核心的全球价值链 |
一、打造以中国为核心的全球价值链的基本分析 |
二、打造以中国为核心的全球价值链的必要基础 |
三、打造以中国为核心的全球价值链的主要动力 |
四、打造以中国为核心的全球价值链的市场主体 |
五、打造以中国为核心的全球价值链的建构路径 |
六、打造以中国为核心的全球价值链的保障体系 |
第三节 创造有利的内外发展环境 |
一、持续推动国内改革,营造有利的内部发展环境 |
二、完善海外权益保护体制,提供有效外部救济体系 |
三、推动国际治理体系改革,构建有利外部制度环境 |
第四节 构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跨越修昔底德陷阱 |
一、战略对抗将导致双输,损害双方的战略利益 |
二、战略合作将带来双赢,有益于双方战略利益 |
三、构建新型大国关系,共同为世界和平发展做贡献 |
第五节 守住经济安全底线 |
一、坚持渐进式开放,降低开放发展风险 |
二、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安全 |
三、建立资源安全体系,确保国家资源安全 |
四、完善外国投资安全审查机制,保护国家经济安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10)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理论与因应 |
第一节 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及其中国家干预的变迁 |
一、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概述 |
二、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 |
三、技术创新理论中国家干预的变迁 |
第二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主要理论 |
一、市场失灵理论与市场创造理论 |
二、风险社会理论与负责任创新理论 |
三、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理论 |
第三节 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因应 |
一、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之间的影响及协同 |
二、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呼应 |
第二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现状 |
第一节 我国科技创新体制及发展现状 |
一、我国科技创新的体制演变 |
二、我国技术创新取得的主要成就 |
三、我国技术创新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
第二节 我国促进技术创新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 |
一、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 |
二、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具体举措 |
三、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经济立法 |
第三节 我国防范技术风险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 |
一、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分析 |
二、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经济立法 |
第三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困境 |
第一节 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现行干预体制之困 |
一、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含义及意义 |
二、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干预主体协调之困 |
三、技术创新国家干预政策联动之困 |
第二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边界厘定之困 |
一、促进技术创新中的干预适度之困 |
二、防范技术风险中的监管平衡之困 |
三、对干预失败预警不足之困——以部分产业政策为例 |
第三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不足之困 |
一、促进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尚需完善 |
二、防范技术风险的经济法律制度明显不足 |
第四章 美国、日本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借鉴 |
第一节 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介评 |
一、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概况 |
二、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小结 |
第二节 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介评 |
一、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概况 |
二、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小结 |
第三节 美、日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立法的启示 |
一、技术创新与发展得益于良好的体制保障 |
二、技术创新中的政府与市场灵活互动、并行不悖 |
三、充分重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中的立法保障 |
第五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完善 |
第一节 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体制优化 |
一、探索科技、经济管理的大部制改革 |
二、实现不同干预主体间的有效互动与协调 |
三、加强现有体制下相关干预政策的协调与联动 |
第二节 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边界的正确厘定 |
一、客观审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 |
二、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 |
三、预警及矫治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失灵 |
第三节 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一、强化经济法律制度完善的必要性 |
二、促进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三、防范技术风险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四、监管机制——世界发达国家管理国有企业的有效方式(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国有企业竞争中立制度框架及其改革路径[J]. 柳学信,王喆,张宇霖,牛志伟. 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2022(01)
- [2]中国绿色产业发展的路径选择与制度创新研究[D]. 张芳. 吉林大学, 2020(03)
- [3]我国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性金融支持研究[D]. 万东灿.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2020(11)
- [4]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视域下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基于国际比较的研究[D]. 金辉. 浙江工业大学, 2020(07)
- [5]我国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历史演进及发展模式(1984-2018)[D]. 董少明. 福建师范大学, 2020(10)
- [6]河北省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研究[D]. 穆君. 河北大学, 2019(08)
- [7]主权财富基金对外投资中的法律问题研究[D]. 张亚丽. 山东大学, 2019(02)
- [8]全球化背景下国有企业改革研究[D]. 李洋.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4)
- [9]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研究[D]. 刘登攀.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10]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D]. 张金艳.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