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大代表提议案在选题时应注意三点(论文文献综述)
冯露[1](2020)在《中国教育经济学学科的创立及早期专业化探究(1978-1988)》文中研究指明寄生于大学的学科发展离不开科学研究、人才培养与社会服务的推动,一门学科史就是一群学人的教育活动史。本文将教育经济学的创立时期(1978-1988)作为研究对象,综合运用文献分析法和口述史研究方法,首先梳理中国教育经济学学科得以创立的背景;其次分析教育经济学学科滥觞的路径;再次以学者为中心,考察他们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以及社会服务方面的教育活动,探究教育经济学学科的早期专业化;最后反思十年历程,总结问题,进而展望未来。本文一共分为4部分,各部分要点如下:第一,积淀与争鸣:教育经济学学科创立的背景。中国教育经济学学科的创立有其深远的历史基础、紧迫的现实需要和清晰的理论前提,它是民国前期教育经济思想研究的延续,是顺应了世界教育经济学学科发展的潮流,是响应了教育与经济关系日益密切的新时期的呼唤,是旧研究领域在教育具有生产性、教育具有经济功能、教育投资是生产性投资等理论获得普遍认可的新时代的开拓与创新。第二,内发与外引:教育经济学学科滥觞的路径。中国教育经济学学科的滥觞有着两条路径,从内部来说汇聚了教育学学者与经济学者的合力,在他们的支持与呼吁下创立教育经济学学科成为学界共识,第一支研究队伍和第一批研究机构也相继成立。从外部来说,在“洋为中用”原则的指导下,外国教育经济学研究成果被广泛引入国内,奠定了中国教育经济学学科的基础。第三,探索与自省:教育经济学学科的早期专业化。高校研究者是推动教育经济学学科发展的主要力量,他们开办讲习班、举办年会、编写教材进行培训与自我培训;开设课程实施教学、启用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的模式培养研究生、组建学会增强研究队伍专业性、兴办期刊提高科研能力以培养教育经济学学科继承人;还拓展了研究领域,开启了理论和实证研究并重的研究模式,为国家重大政策的制定提供了科学的理论依据。与此同时教育经济学学者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方面的教育活动也催生了学科理论自觉意识的兴起,在基础理论、学科性质和研究对象方面取得了一定的共识,理论思维能力不断提高,学科专业化得到加强。第四,回溯与前瞻:教育经济学学科的发展图景。十年对于一位学者来说充实而漫长,而对于一门学科来说还只是刚刚起步,为解决教育经济学学科早期发展阶段遗留的学科体系不够完善、理论研究成果匮乏和实证研究资料难以获得的难题,后来的研究者们将继续从理论和实证研究两个方面向着发展中国特色教育经济学的目标拉开新的研究态势。
张婷[2](2018)在《立法理由说明研究》文中认为通过民主立法科学地分配社会资源,让社会各群体从中分享改革成果、获得发展机会,重塑社会的公平正义格局,构成当代中国立法的时代担当。为实现这一时代担当,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依法立法成为立法的核心意义导向。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依法立法,三者是彼此联接的功能融贯体。实现立法的功能期待,需要将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依法立法的价值融贯性地安排在立法程序之中,不能够被切割开来当作立法改革可以着力的一个单向目标。就此而言,立法的法定程序,并非按部就班的机械式流水作业,而是一种功能体系。在这一功能体系中,立法据以展开的每一个环节都被赋予特定的功能,再经由整体程序设计中的环节相互承接,并通过各环节功能性的耦合对整个立法程序的运转产生结构性的作用。由此可见,在立法程序中,不同环节分别承担着民主性或科学性的使命,整体的结构逻辑彰显了民主性和科学性的耦合。据此,立法程序就是立法民主性和科学性结构耦合的载体。在此意义上,依法立法就是实现立法民主性和科学性这一本质追求的基本路径。揣其根本,一切立法,首先是程序问题。坦率而言,当代中国立法实践不甚重视立法程序,或仅仅只注重形式意义上的立法程序。立法程序对于实现立法功能的重要性很难获得理解。这可能构成当代中国立法问题的核心症结。如果以此审视当代中国立法问题的制度原因,可将其归结为,立法活动的主要目的在于贯彻外在于立法程序的意志,但又要在形式上使这一意志贯彻活动具有合法性的符号包装。于是,立法程序就不断沦为按部就班的机械式操作和外在意志的依附,从而失去过程性的主体交涉、对结果的塑造以及价值规训功能。其结果自然是生产出了符合外在意志需要的“法律”,但由这一机械化操作所生产出的“法律”,既无民主性、亦无科学性,当然无法获得适用,更不要说获得人民的认受。在立法程序中,民主性承载机制有所欠缺。《立法法》关于立法程序的描述主要由立法提案(附带草案)和立法审议构成。这就意味着,在立法议题及方案未经充分民主讨论的情况下,就由起草形成规则再进行审议。这一实践模式极大地压缩了民主空间。换言之,如果立法议题是事先给定的,即使再如何强调公共参与和民主协商,恐怕也无法调动民众的积极性。只有基于民意诉求所汇聚的立法议题,方是民主的意志汇聚,也因与民众的利益攸关而增进参与协商的动力和热情。因此,在上述两大立法民主性表达机制之外,从立法议题确定这一立法的源头机制上,进行一种源于民意汇聚以确立立法议题、推动立法启动的民主性总控,实是立法民主性的基础性机制。立法理由说明是立法程序中的民主承载机制和民主源头控制机制。在现代国家,民主是立法的首要价值。立法程序民主性的申扬,必须在立法与民意对接环节强化经由代表所形成的人民意志的整合和代议表达。这就意味着在立法的酝酿与启动阶段,民主性应当处于主导地位,通过立法公共领域为立法汇聚民意诉求、提供充分的信息,再经由充分民主讨论以立法理由说明的形式将立法议题与解决方案的大体设想予以确定,以此为之后的立法过程奠定一个民主性立法框架。其对应的立法程序环节,就是立法理由说明。将立法理由说明作为立法程序的内在构成,承载着最大限度的民主诉求。一方面,它创造开放性的民意空间,汇聚与筛选公众立法需求,基于程序的独立整合过程,意在防止外在意志对立法过程形成殖民,同时也对代议意志进行必要的过滤和提炼。另一方面,在立法程序中确立立法理由说明作为独立环节,可借此搭建起立法整体性架构,串联起理想立法的全过程。立法理由说明制度作为立法程序的内在设置和基础环节,能以民主意志的汇聚对后续立法活动进行源头上的民主控制;进而通过立法程序的整体联动设计,将这一环节汇聚的民意加以提炼,决定是否启动立法,并将议题整合和汇聚的方案作为后续立法过程、立法监督、立法完善展开的基础框架,对议题设置和方案选择施加必要的约束,从而塑造了整体立法程序的民主约束,使整个立法程序都获得民主正当性支撑,以制度化的方式形成对民意真正有效的回应。依循上述思路,本文共分为四章依次展开:第一章“立法理由说明作为立法程序基础环节的现实必要性”。从立法程序设计及其运行的视角,立法实践难题或多或少地与立法程序存有关联。也即,立法程序的设计和现实运行,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其价值实现,产生了一些立法中的现实难题。当然这仅仅只是经验上的判断。基于经验与逻辑相统一的科学研究方法,立法程序是立法民主性和科学性形成结构耦合的制度载体,它通过功能体系指引下的诸环节设计及其系统关联,形成民主性的基础框架约束,在此基础上经由科学性机制对立法议题进行最优方案选择,最终以法律规则完成对社会资源的民主科学分配,实现立法目的。基于此种分析,可以发现当下立法程序并不能完全承载上述价值。尤其在民主性的对应机制安排上,缺少一种能够充分彰显民主性、容纳和吸收民意的独立环节。有鉴于此,将立法理由说明作为立法程序的内在设置和基础环节,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第二章是“立法理由说明在立法程序中的功能”。在学说和制度史上,立法民主性首先由代议制民主奠基,因其弊端显现而衍生出基于协商民主的过程协商和公共参与模式,据此型塑为“协商+多数决”的现代立法和公共决策的理想模式。但由于这一模式侧重于过程考量,而无法规约立法议题的初始化确定,因此不能避免政治权威和外在意志借由议题确定能力所施加的总体意志强制。就此而言,在上述两大立法民主性模式之外,经由在立法程序中创设与政治公共领域形成联接的立法理由说明这一平台,实现对立法议题的初始确定,并围绕其开展公共讨论,凝聚关于立法的抽象共识,塑造立法的民主框架,可谓第三种立法民主模式的彰显。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立法理由说明作为立法程序的民主性彰显机制,发挥着如下功能:承载了立法与社会利益需求的互动关系,汇聚利益诉求、凝聚抽象共识;提炼整合立法议题、决定启动立法;设置立法民主框架,串联立法理想过程;促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和依法立法的结构耦合。第三章是“理由说明类似制度的运行现状和改造可能”。当代中国立法程序并未明确地将立法理由说明设置为独立环节。但在立法程序的现实运行过程中,其实并不乏类似于立法理由的制度设置。根据实践立法经验的总结,这些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立法项目建议;立法规划和计划;立法论证或立法前评估;立法草案说明。它们事实上发挥着论证立法之必要性、阐述立法之可行性的作用。但是,从立法程序的整体视角来看,这些类似制度或多或少地承担着阐述立法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功能,但由于更多只是专业理性的阐述,而事实上无法替代立法理由说明。更重要的是,这些类似制度尚无法构成具有独立程序效力的立法程序环节,形式化和附属化较为明显,无助于立法民主性和科学性的真正提升。因此,由这些制度及其串联的立法准备过程无法替代立法理由说明。立足于以立法理由说明为基础的立法程序理想模型,以此作为分析问题的参照和标准,可以将这些制度进行改造,为理想的立法理由说明铺垫奏践基础,并提供制度设计的经验和素材。第四章是“立法理由说明的制度构造”。对应于内容、制度和结构三个维度,立法理由说明的制度构造分为立法理由说明的内容结构和说明逻辑、立法理由说明的制度结构、立法理由说明与其他立法环节的结构关联三个部分。首先,立法理由说明的内容结构与说明逻辑,指向唯有以立法方可解决普遍化问题和以立法解决问题之可行性的立法理由说明之核心要义,其重心在于是否需要立法、何时立法以及如何立法,它集中阐述立法目的、立法原则以及该立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并对利益分配、权利义务的配置等进行初步和预设性的安排,为后续立法的展开提供总纲性的指引与约束。其次,对应于“公众——提案主体——立法机关”的理由说明主体结构,建构“立法动议——立法提案——立法启动”的制度结构。立法理由说明制度结构并非凭空臆造,而是将现有相对松散的立法环节进行制度化整合并赋予其具体制度内容和运行环节。最后,以立法理由说明为牵引,对整体立法程序进行重构性理解,形成立法理由说明与立法起草、立法审议表决和立法监督的结构联动。由立法理由说明牵引的立法程序的各个环节不是简单、线性的先后关系,而是交叉互动所构成的立体结构。立法各个阶段承载着不同的功能定位,相互作用共同指向立法民主性与科学性的结构耦合。
徐旖瑶[3](2018)在《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人类自有群体性活动以来就伴随着开会与议事,这项专属于和平解决人类纷争与矛盾的协商方式,实践由来已久。在经历了漫长的忽视-认知-研究过后,议事规则现已广泛应用于立法机构、社会团体、商业组织等会议中。人类群体性活动不再因为众口难调或一家独大而缺乏议事应有的正义、民主、协商与效率。一般而言,议事规则的内容都是由普遍通用的议事规则与针对会议属性和内容而形成的特殊议事规则所构成。议事规则的现实载体与规范对象只能是会议活动,议事规则为确保会议正常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得出结论,需要规范会议的方方面面。议事规则在结构上分为主体议事规则、客体议事规则与程序议事规则,三部分可以分开规范,但实践上又紧密相连。客体议事规则是运行前提、程序议事规则是运行轴、主体议事规则是运行保障。我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形成环境具有悠久的议政传统,但却不是具有真正议事能力的环境。人大议事规则的产生与发展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一路从第一次大革命时期开始试点探索与中国实际国情相结合的议事规则与实践,又在国情动荡、制度几乎废弃的时期里,终于迎来了议事规则的法定出台。时至今日,我国各级人大议事规则跟随改革开放、解放思想的工作要求,在议案的提出、审议、质询、调查、发言、表决以及选举任免上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修订与改良。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是在协商情况下为广泛实现人民根本利益与需求而设定的行为步骤与参与权限。人大议事规则的结构与功能具体通过三个方面展现,一是包含议事者、办理者、主持人与辅助者在内的人大主体议事规则,它体现了人大主体议事规则清晰合理地分配议事角色的功能;二是规范综合议案、单项议案、非正式议案的人大客体议事规则,它发挥着保障人大各项议事活动能够正常进行的功能;三是依据民主集中程序原则为指导的人大程序议事规则,主要有提出-审议、质询、询问-表决这三项主要程序,它们贯穿于人大议事主体与议事客体之间,其规则具有联系人大主客体协调议事的功能。当前,人大议事规则还存在诸多不足之处,作为人大议事主体之一的普通代表个体功能性不足,地方人大代表团决策能力差异明显;作为人大议事客体的议案在形成上滞后且形式化,其重大事项类规范不足;在人大程序议事中,其规范也存在包括会期制度、议程设置这两个主要方面在内的不少问题。究其原因,则主要有党政关系的协调性、经济发展与制度建设的相互作用以及传统文化等的影响。优化人大议事规则主要从议事规则的三大组成部分着眼,一是人大议事主体之一的主席团需要更加科学化的议事设置,在尽可能发挥主席团审议原案与主持会议的本职工作下,科学划定和协调主席团与其他议事主体间的关系以及审核各项议案、报告的能力;二是人大议事客体之一的重大事项权需要更加精准化的设定与操作,将何为重大,何种议事主体可以处理何种层次的重大事项等等规定细化、深化、可操作化;三是人大议事程序之一的辩论机制需要更加重视和规范化,要将辩论这一议事核心和价值更多地体现在各级人大代表的议事过程之中。通过规范三者,将有助于我国各级人大议事规则发挥更强的作用,实现正义、民主与高效的价值追求。
王亚婧[4](2016)在《曹林时评研究》文中认为曹林是我国当代知名时事评论员,现任《中国青年报》编委。他的时评文章兼具思想性与时代性,敢于批判社会丑恶,致力于推动社会进步。在选题和写作手法上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和特色。从选题内容上看,曹林的时评关注社会现状和对社会弊病的批判,内容集中在关注政府执政、聚焦反腐工作、关心民生民意、批判媒体弊病、关切网络问题五个方面。曹林时评的选题之所以关注这些内容,是因为受到外部和内部两个因素的影响。从外部因素来看,公共领域的建构理论,公民“知情权”和“接近权”的行使,中国社会的转型发展,《中国青年报》的栏目定位都对曹林的选题方向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从内部因素来看,曹林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自身稳定的价值观也对其评论选题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从写作业务上看,曹林的时评具有客观理性地评述事件、擅长选择新颖的评论角度、重视文章内在的逻辑性、推理论证严谨深刻等特点。他善于将文章的观点提炼在标题中,以新颖独特的标题,吸引读者的注意力;在语言表达上追求简洁精炼、平易朴素的风格,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与好评。曹林的时评写作数量之多,质量之高、影响之大,在当今评论界都是杰出的。研究他的时评,不仅能为读者更好地认识和了解曹林时评的特点及《中国青年报》的评论特色提供帮助,而且对于新闻从业者进一步提高评论的写作技巧和推动当下的时评创作都有积极的意义。
曾仁端[5](2015)在《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方法谈》文中研究指明民主党派要做好参政议政,应把握好一些基本方法,这些基本方法即指在参政议政中要注意选好题、做好研究、秉持好原则并增强时代意识。
李翠萍[6](2015)在《预算调整及其管理研究》文中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预算是财政制度与管理的核心内容,而预算调整是预算程序的重要环节。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调整管理制度,是预算管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有利于有效规范政府行为,推动实现国家治理目标。本文理论联系实际对我国目前预算调整现状进行了考察,认为现阶段我国财政预算调整主要不是基于年度宏观经济、社会形势等发生较大变化而出现的必要调整,更大程度上是因财政和预算管理制度不科学而引起的预算变化。我国预算调整不受重视、严重低估、缺乏约束、监管薄弱;加上年初预算本身内含的约束能力有限,导致了我国预算调整管理薄弱。在制度上,新预算法为预算调整及其管理带来了曙光,但政府对于预算调整及其管理的认识和重视仍然不足,与当前我国经济形势和财政管理进入新常态、预算调整应在国家治理中实际发挥的作用不相符。本文将预算调整定义为“年初预算—预算调整数—决算数”全过程预算偏离,其中:“年初预算—预算调整数”属于预期层面,是收入的预测变化和支出的资源配置过程,通过预算调整偏离度指标衡量;“预算调整数—决算数”属于实际层面,是收入的实际汲取和支出的拨款确认过程,通过拨款(汲取)偏离度指标衡量;“年初预算—决算数”是合并运行的结果,通过预决算偏离度指标衡量。在进一步的实证研究中,支出预算调整偏离程度是本文的研究重点,其中:支出预算调整偏离度指标与政府资源配置、资金分配决策紧密相连,相比较支出预算拨款偏离度、预决算偏离度指标,是更为关键的指标。通过实证,本文判断:我国预算调整程度较高且被严重低估,各级政府支出预算调整偏离度指标实际大大高于学界常用的支出预决算偏离度指标,同时,由于受政府间预算编制管理相关因素的影响,各省的支出预算调整偏离度大大高于全国、中央和地方政府(汇总)层次偏离度水平。在对支出预算调整偏离度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中,本文通过对1994-2012年地方政府(汇总)数据运用VAR模型,检验到支出预算调整偏离度波动能够解释自身波动近56.2%,超收率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的波动能够解释支出预算调整偏离度波动近43.8%,接近自身波动解释力度的80%。通过对2012年全国各省数据运用截面数据OLS回归模型,检验到上年结余占比、中央补助收入占比对各省支出预算调整偏离度存在显着影响,超收及非税收入占比对各省支出预算调整偏离度没有显着影响。预算不是目的,预算必须是动态的,能够适应治理的需要和环境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预算和预算调整都体现政府治理决策甚至是国家战略决策,并制约政府收支行为。必须重新审视并定位我国公共预算调整,既认清国情、尊重我国预算调整的客观性和必要性,又牢记风险,维护年初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避免主观随意损害政府公信力。现阶段,我国公共预算调整可以考虑定位为:预算调整是动态、可持续预算的有机组成部分,是预算在受约束条件下,应对经济波动、公共服务需求以及特定环境变化,实现政府治理目标的必要方式。进一步,有效的公共预算调整管理可以考虑定位应为:在当前财政年度内,将预算调整控制在这样一个范围内,即确保年初预算内含的国家治理政策意图,能够在受约束的条件下,适应变化了的环境,持续发挥作用,实现治理目标。在对策上,本文提出以建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法治政府要求为指导思想,以建立多层次立体化管理和监督机制为目标,完善预算调整管理指标体系、行为规则、权责关系,并倒逼提升年初预算自身的约束能力,提高年初预算预见性、强化政策过程与年初预算过程的统一,逐步改善以预算法治、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构建社会共同治理体系、改进政府治理方式以及推进预算信息公开为主要内容的预算调整宏观管理环境。通过合理的预算调整制度安排,确保预算过程是负责任的、受约束的、动态的,并促使预算真正发挥在财政治理乃至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支撑作用。
周楠[7](2015)在《公共政策过程理论视阈下中国异地高考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异地高考问题是我国近年来高等教育领域出现的热点问题,同时也是需要中央与地方政府部门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妥善解决的难题。异地高考问题能否得到有效解决不仅影响到全国各地随迁子女未来的前途与命运,还直接关系到教育领域的公平公正性能否得到切实保障。随着大量随迁子女要求在流入地参加高考的呼声日益高涨,异地高考问题逐渐获得政府决策者和社会各界人士的高度关注,迫使异地高考改革问题亟需提上政府议事日程,也推动了具体改革方案的尽快出台。然而,异地高考改革在实施过程中面临很多困境,也遭遇很大阻力,如固有体制性因素的制约、没有切实可行的解决问题的对策办法、随迁子女与当地考生之间的利益冲突等,这些问题都严重阻碍了异地高考的改革进程,也决定了最终改革效果并不理想的结果。公共政策过程概念是在拉斯韦尔创立的政策科学范式下引申出来的,最初以政策过程阶段论作为其主导思想。随着阶段性理论影响范围的不断扩大,公共政策过程理论也开始逐渐朝着深化与创新的方向发展。约翰·金登的多源流理论框架是旨在研究政府前决策过程的经典理论之一,政策网络理论以追求民主、平等、参与、互动为目标,强调对政策过程的空间结构及其内部行动者进行分析的前沿理论。前者抛开政策过程阶段论的整体性思维,单独从其中的某一个阶段入手,并对其进行深入研究;后者主要弥补了阶段性理论的不足,注重政策过程的政治分析,为政策科学学科的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此外,研究表明,多源流理论与政策网络理论相结合是具有理论必然性和理论可能性的。本文正是基于公共政策过程理论的视角,尝试应用多源流理论与政策网络理论相结合的方法对我国异地高考问题进行研究。首先简要介绍中国异地高考问题,并对该问题的相关文献进行综述,以及分别对多源流理论和政策网络理论的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梳理和综述。然后,详细介绍这两个理论的主要内容,还对两个理论相结合的必要性与可能性进行重点分析。紧接着,在分析了应用多源流理论研究该问题的适用性的基础上,具体研究异地高考问题如何获得政府官员注意而被提上政府议程的,都有哪些备选方案漂浮在政策原汤中,它们又是历经怎样的沉浮,为何具体政策方案迟迟无法出台,中央政府因何将政策制定权下放各地,各地政府出台的具体政策为何大相径庭,以及为何说异地高考改革以失败告终。为了补充多源流理论没有研究到位的内容,继续采用与其具有外在联系性与内在逻辑性的政策网络理论对该问题进行更为深入的分析,具体围绕问题所在的政策环境将问题涉及的各类网络行动者进行归类,逐一分析他们的网络资源占有情况及其互动关系,从而得到各类行动者在异地高考改革中的身份地位、话语权和影响力与改革结果之间形成了怎样一种因果关系。最后通过上述两种理论的研究结论,有针对性地提出推进中国异地高考问题解决的政策建议,从深化改革固有体制性因素、尽量满足政策方案得以幸存的标准判定、处理好央地之间的权责关系、大众传媒需要发挥的作用以及正确引导网络行动者之间的互动关系等方面对今后有效解决异地高考问题提出思路建议。
王恩见[8](2014)在《业主维权的法律动员与法律机会结构研究》文中指出本文从法社会学的视角出发对三个小区的业主维权进行了研究。业主维权属于典型意义上的“依法维权”,这已经在学术界达成了共识,随着法律正在进入一个社会学的时代,从法社会学的视角切入业主维权研究以打破社会学与法学之间相互隔膜的知识传统显得愈加重要。然而,目前业主维权研究虽然强调法律是业主维权贯彻始终的枢纽,但多只是把法律作为一种背景性材料或结论性用语加以使用,并没有深入分析法律在业主维权中扮演的角色。缺乏法社会学的视角,导致业主维权研究中策略主义研究的泛滥、诉讼维权研究的缺席和对业主维权意义的过度解读,从而使法律在业主维权中的面目极其模糊和笼统。要真正探究法律在业主维权中扮演了什么角色就必须在业主维权研究中引入法社会学的视角并以其为基础建构业主维权的理论分析框架。本文借鉴法律与社会运动研究中的法律动员理论与法律机会结构理论作为本文的解释框架。法律动员是将不满、诉求和目标用法律话语转化为权利主张并在法律场域中实践的过程,它的成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变动不居的抗争环境。在中国的法律情境下,业主维权的法律机会结构主要包括五个维度:法律存量、法律行动的成本、同盟与反维权势力、法院的可接受度与法律意识。从这两个法律分析框架出发,本文分别对三个小区的业主维权行动进行了研究和比较。本文发现,在业主维权中法律既可以作为沟通实践,形塑着业主之间的交往、期待、理解和互动模式以及对社会和政治生活可能性的想象,法律话语、法律意识、法律象征意涵、法律符号和法律互动模式是其主要表现形式;法律又是一种治理技术,政府和法院能够运用法律来调节、应对甚至打压业主维权行动,并且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法律还可以是业主维权的策略资源,具体表现在它可以成为业主维权的话语资源、动员资源、认知资源和合法性资源以及能进一步拓展其他资源。本文对业主法律动员过程进行了分析。业主法律动员过程包括确定抗争议题,主要通过命名、归因和形成法律诉求来实现;学法、普法和对诉讼策略与诉讼技术的学习;采取正式的法律行动——诉讼以及对业主法律动员的“遗产”进行分析和评估。在这三个小区中,业主法律动员都是在业主自力救济与行政救济失败后的一种“反应性的法律动员”,但是也出现了从“反应性法律动员”向“进取性法律动员”转化的趋势,尽管这种趋势并不明显。在对业主法律动员策略与非法律策略关系的研究中,本文发现二者之间的关系是单向度的关系,前者对后者没有明显的影响,后者对前者则影响巨大,这一点区别于法律与社会运动研究传统认为的两者之间存在辩证关系。法律意识研究是法律动员研究的核心议题之一。本文发现业主在法律动员过程中法律意识并非静止不变的,而是随着法律动员的推进不断发生变化:在维权初期,业主多秉持“敬畏法律”的法律意识;随着正式法律行动——诉讼的展开,业主的法律意识往往转变成“利用法律”的法律意识;诉讼结束后,诉讼结果使业主的法律意识产生了分化,败诉往往使业主的法律意识转变成“悬浮型法律意识”;胜诉则会进一步强化“利用法律”的法律意识。本文发现,近几年业主维权的法律机会结构在纵向上开放程度有了明显提升:法律存量增多,业主和业委会的法律地位得到明确;由于业主采取种种诉讼策略或者不聘请代理律师以规避诉讼成本与举证能力的提升,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法律行动的成本;业主维权的同盟开始增多,反维权势力稍有所减弱;法院对业主诉讼的可接受度和业主的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提升。从横向看,通过对发生在不同地域的三个业主维权案例的比较研究,本文发现业主维权的法律机会结构存在着明显的地域差异,主要表现在同盟与反维权势力和法院的可接受度这两个维度上,因此,对业主维权法律机会结构的考察应注意区分不同城市的法律情境。本文进一步对业主维权研究的主流“意识形态”,即将业主维权视为建构公民社会路径的论断进行了澄清。本文发现M小区和X小区业主维权主要将法律视为维权的工具而非真正信仰法律,他们行动的伦理基础不是基于法治精神和权利意识的公民自主性实践伦理,而是基于传统儒家文化伦理和朴素的日常生活伦理。他们锲而不舍地上诉并非基于对法治信念的孜孜追求,而是基于传统意识中“上级比下级好”的“伸冤”逻辑,从这个视角来看,业主的法律救济逻辑与传统的上访等其他救济逻辑没什么两样,仍然不过是依仗高阶规则之权威要求低阶规则兑现国家既已赋予的权利而已。因此,这两个小区业主维权并没有生产出多少公民意识和公民勇气,更不是公民的主体性建构,他们的维权行动仍然囿于传统的伦理意识与臣民义务感的框架内。因此,对业主维权意义的解读应该具体考察其维权实践过程中的内在逻辑和实践伦理属性,而不能简单地进行浪漫化处理。
胡志刚[9](2014)在《梁思成学术实践研究(1928-1955)》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梁思成是近代中国最着名的建筑学家之一,其学术实践活动涉及建筑史研究、文物建筑保护、建筑教育、建筑设计、城市规划、艺术史研究等多个领域,亦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堪称一代宗师。1930年代,梁思成以中国营造学社为学术平台,全身心地投入到学术实践之中,在开创性的古建筑调查与研究中,逐渐理清了中国古代建筑的发展脉络,其多项研究成果赢得了国内外学术界的广泛赞誉。新中国成立前后,梁思成积极参与新政权创建工作,编制《全国重要建筑文物简目》,审定国歌、国旗方案,组织设计国徽,这些活动不仅使梁思成得以充分发挥其学识和能力,而且赢得了新政权的信任。进入1950年代之后,梁思成积极参与国家建设,在北京城市规划、文物建筑保护、探索建筑的民族形式实现路径等领域表现出了一名学者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前瞻意识,并努力构建以“梁陈方案”为中心的北京旧城保护及未来发展范式,但由于其观点不被新政权所认可,其学术思想亦受到质疑与批判,学术实践屡遭挫折,在不断的自我反省与学术批判中逐渐失去学术话语权,亦失去学术研究的活力和创造力。1955年之后,梁思成基本上再未开展大的创新性的学术实践。梁思成一生还创办了两个大学的建筑系,即东北大学建筑系和清华大学建筑系,是近代中国建筑教育的开拓者,其对建筑教育的理解和改革,对中国建筑人才的培养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本文以1928年至1955年期间梁思成的学术实践为研究对象,重点讨论5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梁思成与中国营造学社研究,研究重点是梁思成与中国营造学社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型的关系,中国营造学社转型的过程及典型做法,梁思成及中国营造学社在古建筑研究领域取得的成就;二是梁思成与近代中国的高等建筑教育,研究重点是梁思成早期建筑教育思想,建国前后梁思成的建筑教育理念变革及实践;三是梁思成与新政权的创建,研究重点是梁思成对新政权的选择及其政治参与意识的转变,梁思成与新中国国歌、国旗方案的审定和国徽、人民英雄纪念碑的设计;四是梁思成与新中国的城市建设与文物建筑保护,研究重点是梁思成与北京城市规划及北京文物建筑保护;五是梁思成与建国初期的建筑民族形式问题,研究重点是梁思成“大屋顶”建筑理念的转变。
孙军[10](2014)在《中小学校长的时间问题 ——校长调查与个案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校长在中小学校内,兼具领导者、管理者、教师等身份,他们在学校发展、教师发展、学生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时间作为校长的领导与管理实践的重要对象和重要途径,却常常被众多校长所忽视。从时间管理视角来看,校长应主要抓住出主意、用干部两个关键点,领导学校从容发展;校长需要拥有强烈的时间意识,善于授权、长于沟通,充分发挥评估与奖惩的效力,对学校实施节奏管理;校长作为教育者,也应当身体力行、终身学习,成为课堂教学时间管理的研究者、教师专业成长的引领者。对国内277位正职校长进行问卷调查、统计与分析后的结果显示:在自我监控观、效能感方面,因学校层级、学校规模、校长学历不同,校长之间存在非常显着的差异或者显着差异;学校层级与校长每周工作时间呈非常显着的正相关,学校规模、校长学历与校长每周工作时间呈显着的正相关,即学校层级越高、学校规模越大、校长学历越高,校长每周的工作时间也就越长;校长工作时间分配从多到少依次是:行政事务、教育教学管理与实践、参加学习和培训、社会事务、教师管理,其中处理行政事务平均占用工作时间的45.98%。本研究随后在区域内选择发展稳健、办学声誉良好的小学、初中、高中各一所学校的校长展开个案研究。三位校长各有特点:X校长执着推进以“友善用脑”为主要标志的学校文化,带领学校生动发展;Y校长豪爽而执着地奉行拿来主义,集百家之长而高效推进课堂教学改革;Z校长特别注重规则,带着个人的教育理想去全面承续学校蓬勃发展的惯性。三位校长和他们的学校不约而同地以实际行动追求办学效益:A小学期望每个孩子能够“享受快乐童年”—快乐度过小学六年时间;B中学追求适合每个孩子(初中学生)的高效课堂—获得较高效益的初中三年学习时间;C学校追求“大气、诚朴、幸福”的三原色—让每一个孩子幸福度过C学校生活的每一个阶段(三年、六年、九年、十二年甚至十五年)。这既是三所学校的文化特色,也是三位校长的时间管理的出发点。随着个案研究的不断深入,论文真实展现了三位校长如何在学校领导与管理中分配与使用时间,以及他们如何成功地把握时间的脉搏,有效地规划与引领学校发展、师生发展。论文期望能够借此实例,给中小学校长们以启发和帮助。通常,校长理应是高效能人士,理应拥有明确的目标,懂得把握事务的进退取舍,且长于拓展个人的业务能力和可使用时间。而校长实施高质量的时间管理,将有利于学校长期发展的从容,有利于学校常规运转的健康节奏,有利于校长个人的专业化持续成长。结合调查和访谈,论文认为,当下校长优化时间管理的主要策略有三:修人脉,赢得上下级的支持;强意识,提升时间管理的自觉;得方法,科学实践时间管理。
二、人大代表提议案在选题时应注意三点(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人大代表提议案在选题时应注意三点(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教育经济学学科的创立及早期专业化探究(1978-1988)(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研究缘起 |
1. 改革开放背景下教育经济学研究成为热点 |
2. “双一流”建设背景下需要重视学科史研究 |
3. 教育史学科建设需要加强当代教育史研究 |
(二) 研究意义 |
1. 有助于发扬第一代教育经济学者的治学精神与育人品质 |
2. 有助于为教育经济学学科建设研究提供参考 |
3. 有助于丰富教育史的研究领域 |
4. 有助于理解学术研究与社会发展的关系 |
(三) 概念界定 |
1. 学科 |
2. 学科史 |
3. 教育经济学 |
(四) 文献综述 |
1. 关于学科史的研究 |
2. 关于中国教育经济学学科史的研究 |
(五) 研究设计 |
1. 研究方法 |
2. 研究思路 |
(六) 研究特点与不足 |
1. 研究特点 |
2. 研究不足 |
一、积淀与争鸣:教育经济学学科创立的背景 |
(一) 历史基础:对中外教育经济学研究的继承 |
1. 延续民国前期教育经济思想研究薪火 |
2. 顺应世界教育经济学学科发展的潮流 |
(二) 现实需要:新时期对教育经济学的呼唤 |
1. 教育战线的拨乱反正 |
2. 新时期教育与经济关系密切 |
(三) 理论澄清:在三场教育大讨论中解放思想 |
1. 教育本质的讨论:教育具有生产性,是潜在的生产力 |
2. 教育功能的讨论:教育具有经济功能,可以促进经济发展 |
3. 教育投资的讨论:教育投资是生产性投资,可以带来经济收益 |
二、内发与外引:教育经济学学科滥觞的路径 |
(一) 汇聚合力:为创立教育经济学学科呼吁 |
1. 努力让创立教育经济学学科成为共识 |
2. 第一支全国教育经济学研究团队的组建 |
3. 全国范围内教育经济学研究机构相继成立 |
(二) 译介外文:外国教育经济学论着的引入 |
1. 遵循“洋为中用”的引进原则 |
2. 引入外国教育经济学的途径 |
三、探索与自省:教育经济学学科的早期专业化 |
(一) 独立自主:全国范围内学术研究的展开 |
1. 首届教育经济学讲习班教学纪要 |
2. 首届教育经济学年会顺利召开 |
3. 两本教育经济学教材的编写 |
(二) 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并重培育研究人才 |
1. 面向本科生开设教育经济学课程 |
2. 教学和科研相结合的研究生培养模式 |
3. 全国教育经济学研究会的正式成立 |
4. 专业性期刊《教育与经济》的创办 |
(三) 服务决策:助力教育经费政策的出台 |
1. 首次联合攻关重大科研项目 |
2. 科学研究结论的政策转化与落实 |
(四) 走向反思:学科理论自觉意识的兴起 |
1. 中国教育经济学基础理论的讨论 |
2. 学科性质与研究对象的讨论 |
四、回溯与前瞻:教育经济学学科的发展图景 |
(一) 回顾过去:教育经济学学科的历史难题 |
1. 学科体系建设尚需完善 |
2. 理论研究成果略显薄弱 |
3. 实证研究资料难以获得 |
(二) 展望未来:发展中国特色教育经济学 |
1. 以直接的理论研究作为构建学科体系的新路径 |
2. 以深入推进实证研究提高对教育政策的支持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立法理由说明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依据及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三、本文研究思路与结构安排 |
四、本文研究方法 |
五、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一章 立法理由说明作为立法程序基础环节的现实必要 |
第一节 影响立法功能实现的立法实践问题 |
一、立法启动门槛较低,致使地方立法体量庞大 |
二、立法过程虚化,致使景观立法、重复立法现象频现 |
三、部门立法、精英立法构成立法程序的主导 |
四、立法程序中的公众参与仍须强化 |
第二节 立法程序对实现立法功能的基础性作用 |
一、立法功能实现依赖于立法民主性和科学性的彰显 |
二、立法程序是实现立法民主性和科学性耦合的载体 |
三、立法程序实现立法民主性和科学性相耦合的逻辑 |
第三节 立法理由说明作为立法程序基础环节的初步设想 |
一、促进立法民主性和科学性耦合之制度设计的既有思路 |
二、将立法理由说明设为立法程序基础环节之替代方案 |
第二章 立法理由说明作为立法民主载体的理论基础和功能 |
第一节 立法民主性的模式:从代议奠基到过程协商 |
一、代议民主与议会立法的民主奠基 |
二、协商民主与立法过程的民主协商 |
第二节 立法理由说明作为立法民主性的源头控制 |
一、民主输入:基于理由说明的公共领域与立法过程之沟通 |
二、民主控制:理由说明作为立法议题设置和方案的基础框架 |
第三节 立法理由说明在立法程序中的结构功能 |
一、汇聚吸纳利益需求,凝聚立法抽象共识 |
二、提炼整合立法议题,决定是否启动立法 |
三、设置立法民主框架,串联立法理想过程 |
四、促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和依法立法的结构耦合 |
第三章 立法理由说明类似制度的运行现状和改造可能 |
第一节 立法项目建议的运行现状和改造可能 |
一、立法项目建议的实践运行及其功能 |
二、立法项目建议的形式化对立法民主性的弱化 |
三、面向立法理由说明的立法项目建议之改造可能 |
第二节 立法规划和计划的运行现状和改造可能 |
一、立法规划和计划的实践运行及其功能 |
二、立法规划和计划的异化及其对立法民主的偏离 |
三、面向立法理由说明的立法规划和计划之改造可能 |
第三节 立法前评估的运行现状和改造可能 |
一、立法前评估的实践运行与功能 |
二、立法前评估制度的运行问题 |
三、面向立法理由说明的立法前评估之改造可能 |
第四节 立法草案说明的运行现状及改造可能 |
一、立法草案说明的运行及其功能 |
二、立法草案说明的运行问题 |
三、面向立法理由说明的草案说明之改造可能 |
第四章 立法理由说明的制度构造 |
第一节 立法理由说明的内容结构与说明逻辑 |
一、立法理由的三个层次 |
二、立法理由的内容框架 |
三、立法理由说明的结构逻辑和具体内容 |
第二节 立法理由说明的制度结构:立法动议—提案—启动 |
一、立法动议 |
二、立法提案 |
三、立法启动 |
第三节 立法理由说明与立法程序后续环节的联动 |
一、立法理由说明与立法起草的联动 |
二、立法理由说明与立法审议表决的联动 |
三、立法理由说明与立法监督的联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3)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框架与研究方法 |
四、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议事规则及其理论基础 |
第一节 议事规则 |
一、议事规则释义 |
二、议事规则体系 |
第二节 议事规则的主要内容 |
一、议事规则的结构基础 |
二、议事规则的内在结构 |
第三节 议事规则的理论基础 |
一、价值基础:程序正义 |
二、功能基础:审议民主 |
三、效用基础:降低交易费用 |
第二章 人大议事规则的历史分析 |
第一节 民主革命时期人大议事规则的探索 |
一、大革命时期:工人、农民、市民成为议事主体 |
二、土地革命时期:苏维埃议事规则的借鉴 |
三、抗日战争时期:急剧增长的提案工作与议事氛围 |
四、解放战争时期:广泛联合前提下的举荐议事程序 |
第二节 改革开放前人大议事规则的兴废 |
一、政治协商下的人大议事 |
二、人大议事活动在曲折中生存 |
第三节 改革开放以来人大议事规则的发展 |
一、重启议事实践 |
二、议事法治化 |
第三章 人大议事规则的结构与功能 |
第一节 人大主体议事规则及其分配功能 |
一、一级分配:议事者 |
二、二级分配:主持人 |
三、三级分配:辅助者 |
第二节 人大客体议事规则及其保障功能 |
一、基础类保障:综合议案 |
二、核心层保障:单项议案 |
三、全面性保障:非正式议案 |
第三节 人大程序议事规则及其联系功能 |
一、程序原则 |
二、提出程序 |
三、审议、质询与询问程序 |
四、表决程序 |
第四章 现行人大议事规则的问题及成因 |
第一节 人大议事规则的现存问题 |
一、人大主体议事规则方面 |
二、人大客体议事规则方面 |
三、人大程序议事规则方面 |
第二节 人大议事的问题成因 |
一、党政关系协调性的影响 |
二、经济发展与制度建设的相互影响 |
三、传统文化的深远影响 |
第五章 优化人大议事规则的若干重点 |
第一节 主席团:人大议事主体科学化 |
一、议事中枢——主席团 |
二、主席团的主要问题 |
三、主席团议事规则的优化 |
第二节 重大事项权:人大议事客体精准化 |
一、重大事项权与人大议事 |
二、重大事项权的失范探析 |
三、重大事项权的决策优化 |
第三节 辩论机制:人大议事程序规范化 |
一、议事核心——辩论 |
二、讨论不“辩”的人大 |
三、人大辩论制度的构建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博士期间的研究成果 |
(4)曹林时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依据及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曹林时评的创作之路及主要成就 |
第一节 曹林的时评写作历程 |
一、从揭露问题到深刻探索“治病救人” |
二、从着意彰显个人激情到注重凸显文章劝导价值 |
第二节 曹林时评工作的主要成就 |
第二章 曹林时评题材的选择及原因 |
第一节 曹林时评的选题对象 |
一、关注政府执政 |
二、聚焦反腐工作 |
三、关注民生问题 |
四、批判媒体弊病 |
五、关切网络传播问题 |
第二节 影响曹林时评选题的原因 |
一、公共领域的建构理论对选题的影响 |
二、公民的“知情权”和“接近权”对选题的影响 |
三、《中国青年报》的办报宗旨对选题的影响 |
四、中国社会转型对选题的影响 |
五、稳定的自身价值观对选题的影响 |
第三章 曹林时评的写作特色分析 |
第一节 立场中立客观 |
第二节 角度新颖独特 |
第三节 论证缜密深刻 |
一、全面缜密的逻辑思维 |
二、融理于事 以理服人 |
第四节 语言生动有力 |
一、标题新颖生动 |
二、行文简洁、通俗、犀利 |
第四章 曹林时评的启示意义 |
第一节 对时评写作业务的启示 |
一、不盲从热点 带着问题意识自设议题 |
二、精炼标题 吸引读者注意力 |
三、增加评论的附加值 时评要有启发性 |
第二节 对新闻工作者职业素养上的启示 |
一、树立大局意识 增强社会责任感 |
二、尊崇理性 保持独立判断 |
三、热爱本职工作 关注行业发展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曹林 2004—2014年个人博客中的时评采样 |
附录二 曹林获奖作品两篇 |
致谢 |
(5)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方法谈(论文提纲范文)
一、选好题 |
二、做好研究 |
三、秉持好原则 |
四、增强时代意识 |
(6)预算调整及其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的背景 |
1.1.1 财税改革新形势对预算调整的规范管理提出迫切要求 |
1.1.2 社会公众对预算调整的不解和质疑 |
1.1.3 预算调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
1.1.4 财政管理实践中对预算频繁调整的困惑 |
1.2 选题的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国内外预算调整及其管理的文献综述 |
1.3.1 国外研究文献综述 |
1.3.2 国内研究文献综述 |
1.3.3 国内外研究简要评价 |
1.4 本文研究方法 |
1.5 本文研究思路及框架 |
1.6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1.6.1 可能的创新 |
1.6.2 存在的不足 |
2 预算调整及其管理的理论分析 |
2.1 对预算调整定义的探讨 |
2.1.1 预算调整定义的争议 |
2.1.2 财政部门在实践中使用的预算调整口径 |
2.1.3 本文对预算调整定义的研究 |
2.2 预算调整的行为层次分析 |
2.2.1 政府总收支平衡预算调整行为 |
2.2.2 政府高层次项目预算调整行为 |
2.2.3 部门预算调整行为 |
2.2.4 引起资金运行偏离预算的行为 |
2.3 对预算调整本质的认识 |
2.4 对预算调整性质的探讨 |
2.4.1 预算调整的客观性 |
2.4.2 预算调整的应变性 |
2.4.3 预算调整的约束性 |
2.4.4 预算调整的功能性 |
2.4.5 预算调整的政治性 |
2.5 研究预算调整的基本要素 |
2.5.1 衡量预算调整程度的方法 |
2.5.2 预算调整的发起主体情况 |
2.5.3 预算调整的触发因素分类 |
2.5.4 预算调整的决策权限研究 |
2.6 本文对预算调整分类的研究 |
2.6.1 按决策权限划分的预算调整 |
2.6.2 按行为合规性划分的预算调整 |
2.6.3 按触发因素可控性划分的预算调整 |
2.7 形成有约束能力的初始预算是预算调整管理的基础 |
2.7.1 初始预算预期要真实确定 |
2.7.2 初始预算预测要准确完整 |
2.7.3 初始预算监督制衡机制要健全 |
2.8 预算调整管理应遵循六个基本原则 |
2.8.1 法治原则 |
2.8.2 限制原则 |
2.8.3 规范原则 |
2.8.4 民主原则 |
2.8.5 问责原则 |
2.8.6 绩效原则 |
3 现代公共预算制度对预算调整管理的约束 |
3.1 公共预算时代特点对预算调整管理的约束 |
3.1.1 预算时代划分及特点概述 |
3.1.2 传统的公共预算原则约束 |
3.1.3 超预算时代预算非弹性和不可预测性的约束 |
3.2 公共预算管理模式对预算调整管理的约束 |
3.2.1 公共预算控制导向对预算执行灵活性的约束 |
3.2.2 政府内部支出控制导向对支出部门预算自由裁量权的约束 |
3.3 预算主体权力关系对预算调整管理的约束 |
3.3.1 立法机构预算监督能力的影响 |
3.3.2 政府预算权力配置对预算调整的约束 |
3.3.3 公民参与预算程度和方式的约束 |
4 我国公共预算调整程度实证分析 |
4.1 我国政府公共预算调整程度--预决算偏离度 |
4.1.1 全国公共财政预决算偏离度 |
4.1.2 中央公共财政预决算偏离度 |
4.1.3 地方公共财政预决算偏离度 |
4.1.4 全国、中央、地方预决算偏离度对比 |
4.2 我国地方政府公共预算调整程度及影响因素实证 |
4.2.1 地方政府公共预算调整程度实证—净追加 |
4.2.2 地方政府公共预算调整程度--内部调剂、相互抵消的追加追减(以西部某省为例) |
4.2.3 基于VAR模型的地方政府(汇总)支出预算调整偏离度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 |
4.2.4 基于OLS模型全国各省支出预算调整偏离度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 |
4.3 对我国公共预算调整程度的基本判断 |
4.3.1 公共预算调整程度较高且被低估 |
4.3.2 国家治理和财政管理的新常态表明我国公共预算调整符合客观需要 |
4.3.3 政府治理短视、长官意识以及管理不严为公共预算调整带来主观随意风险 |
4.3.4 我国公共预算调整管理应以成熟的公共预算管理为目标 |
5 我国公共预算调整管理现状分析 |
5.1 我国公共预算调整管理现状分析 |
5.1.1 公共预算调整的发起主体情况分析 |
5.1.2 预算调整的触发因素分析 |
5.1.3 预算调整管理权限配置情况 |
5.1.4 公共预算调整行为的制度约束情况 |
5.2 我国公共预算调整管理存在的问题 |
5.2.1 公共预算调整管理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和合理的定位 |
5.2.2 预算调整的发起不受约束频繁发生 |
5.2.3 对预算调整资金来源缺乏有效约束 |
5.2.4 对公共预算调整行为约束不足 |
5.2.5 人大对公共预算调整的监管薄弱 |
5.2.6 政府内部自由裁量权限配置不合理 |
5.3 公共预算调整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 |
5.3.1 预算法治意识不强导致行政威权影响预算资金重新分配 |
5.3.2 政策与预算过程的分离导致刚性预算调整 |
5.3.3 善治的财政治理理念和机制尚未形成 |
5.3.4 预算行政控制影响裁量权限配置 |
5.3.5 年初预算的不科学、不完整导致大量预算调整 |
6 新预算法在预算调整管理方面的进步及不足 |
6.1 新预算法对预算调整管理的促进 |
6.1.1 营造法治、透明、民主的预算环境 |
6.1.2 确立严格的预算管理原则利于规范预算调整管理 |
6.1.3 对政策或体制带来的预算调整行为进行约束 |
6.1.4 扩大人大审批预算调整范围 |
6.1.5 进一步理顺预算调整的法定程序 |
6.1.6 严格限制预算调整的“直通”渠道 |
6.1.7 建立总收平衡预算调整的新秩序 |
6.1.8 在年初预算中为不可预见事件建立预留 |
6.2 预算法仍需进一步完善 |
6.2.1 进一步构建人大机构行使预算监督权力的基本规则和机制 |
6.2.2 进一步明确必要的预算调整发起要求 |
6.2.3 进一步规范政府债务预算和赤字的预算调整管理规定 |
6.2.4 为预算调整设置限制性比例 |
6.2.5 进一步将政府间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纳入人大审批范围 |
7 国外预算调整管理实践和经验借鉴 |
7.1 国外预算调整程度 |
7.1.1 美国联邦预算调整程度 |
7.1.2 意大利2003-2007年城市预算调整程度 |
7.1.3 美国弗吉尼亚州中小城市预算调整程度 |
7.2 预算调整申请的提出以及参与者的积极性 |
7.3 预算调整触发因素 |
7.3.1 美国的情况研究 |
7.3.2 巴西的情况研究 |
7.4 国外预算调整约束机制 |
7.4.1 限制和减少预算调整的需要和程度 |
7.4.2 约束具体的预算调整行为维护初始预算内含的政策意图 |
7.4.3 议会对预算调整的监督和政府自由裁量权限配置 |
7.4.4 规范预算调整权限的制度层次 |
7.4.5 预算调整的程序管理 |
7.5 启示与借鉴 |
7.5.1 预算调整幅度主要为正向调整且存在差异性 |
7.5.2 尊重预算调整客观性基础上尽量降低预算调整程度 |
7.5.3 以维护初始预算政策意图为原则配置自由裁量权限 |
7.5.4 支出预算调整的资源配置效率通过“配置—支出”全过程体现 |
7.5.5 预算调整是政府进行国家治理的必要手段 |
8 完善我国公共预算调整管理机制 |
8.1 完善我国公共预算调整管理机制的总体思路 |
8.1.1 以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和构建法治政府为指导思想 |
8.1.2 以建立多层次立体化管理和监督机制为目标 |
8.1.3 完善管理机制应当坚持四个原则 |
8.2 建立和完善预算调整管理机制的对策 |
8.2.1 重视并合理定位我国公共预算调整及其管理 |
8.2.2 建立预算调整程度考核指标体系 |
8.2.3 明确依法调整预算的行为规则 |
8.2.4 建立规范的预算调整主体权责关系 |
8.2.5 提高年初预算约束能力 |
8.2.6 推进政策过程与预算过程的相统一 |
8.3 完善预算调整管理的宏观环境 |
8.3.1 依托新预算法确保预算刚性约束落地 |
8.3.2 合理划分各级政府事权并建立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制度 |
8.3.3 构建公共预算人大和社会公众共同治理体系 |
8.3.4 构建预算信息公开互动机制 |
8.3.5 改变将财政收支指标与GDP、事业发展成效相挂钩的机械治理方式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与学位论文有关的论文 |
后记 |
(7)公共政策过程理论视阈下中国异地高考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图序 |
表序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 |
1.3 研究意义 |
1.4 研究思路与技术路线 |
1.5 研究的创新之处 |
第2章 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 |
2.1 中国异地高考问题及其文献综述 |
2.1.1 中国异地高考问题 |
2.1.2 相关文献综述 |
2.2 多源流理论文献综述 |
2.2.1 国内文献综述 |
2.2.2 国外文献综述 |
2.3 政策网络理论文献综述 |
2.3.1 国内文献综述 |
2.3.2 国外文献综述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公共政策过程及其相关理论 |
3.1 公共政策过程理论 |
3.2 多源流理论 |
3.2.1 问题源流 |
3.2.2 政策源流 |
3.2.3 政治源流 |
3.2.4 三源流汇合 |
3.3 政策网络理论 |
3.3.1 政策网络理论形成之美国 |
3.3.2 政策网络理论发展之英国 |
3.3.3 政策网络理论创新之德荷 |
3.4 两种理论的关系解读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应用多源流理论研究中国异地高考问题 |
4.1 应用多源流理论的适用性分析 |
4.2 问题流间接开启政策之窗 |
4.3 政治流直接开启政策之窗 |
4.4 政策流加速源流汇合 |
4.4.1 政策共同体 |
4.4.2 政策企业家 |
4.4.3 思想幸存标准的判定 |
4.4.4 标准判定之外 |
4.5 三源流汇合 |
4.6 政策之窗的最终关闭 |
4.7 本章小结 |
第5章 应用政策网络理论研究中国异地高考问题 |
5.1 应用政策网络理论的适用性分析 |
5.2 政策网络环境分析 |
5.3 政策网络行动者分析 |
5.3.1 政府部门 |
5.3.2 随迁子女家庭 |
5.3.3 本地子女家庭 |
5.3.4 专家学者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
5.3.5 大众媒体与高等院校 |
5.4 行动者之间的互动关系分析 |
5.4.1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 |
5.4.2 随迁子女家庭与政府部门 |
5.4.3 本地子女家庭与政府部门 |
5.4.4 随迁子女家庭与EDM |
5.4.5 随迁子女家庭与本地子女家庭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推进中国异地高考问题解决的政策建议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取得的其他研究成果 |
(8)业主维权的法律动员与法律机会结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从法社会学视角研究业主维权的理论意义 |
1.1.1 有助于克服策略主义研究的泛滥 |
1.1.2 有助于将业主诉讼维权置于学术话语分析中心 |
1.1.3 有助于澄清业主维权的政治意蕴 |
1.2 从法社会学视角研究业主维权的现实意义 |
1.3 研究方法 |
第2章 国内外相关学术文献述评 |
2.1 公民社会视角 |
2.1.1 业主委员会的公民属性 |
2.1.2 业主的公民性建构 |
2.1.3 业主的中产阶级属性 |
2.1.4 业主的政治参与 |
2.1.5 对业委会及业主维权政治意蕴的质疑 |
2.1.6 小结 |
2.2 社会运动视角 |
2.2.1 政治机会结构与资源动员理论下的维权策略研究 |
2.2.2 业主维权的社会网络视角研究 |
2.2.3 业主维权的情感视角研究 |
2.2.4 业主维权困境的研究 |
2.2.5 小结与讨论 |
2.3 空间政治视角 |
2.4 小结:法社会学视角的缺失 |
第3章 理论框架:法律动员与法律机会结构 |
3.1 社会运动中的法律 |
3.1.1 社会运动中法律概念的界定 |
3.1.2 法律作为社会运动合法性的“解释框架” |
3.1.3 社会运动者关于法律的态度 |
3.2 法律与社会运动的关系 |
3.2.1 法律动员 |
3.2.2 法律动员阶段 |
3.2.3 法律与社会运动研究的新议题 |
3.2.4 小结 |
3.3 社会运动的法律机会结构理论 |
3.3.1 克里斯希尔森的研究 |
3.3.2 艾伦·安德森的研究 |
3.3.3 赞布罗塔·法西奥的研究 |
3.3.4 格斯娜·福斯的研究 |
3.3.5 小结 |
3.4 社会运动的法律意识 |
3.5 构建新的法律机会结构:基于中国的法律情境 |
3.6 社会运动的诉讼策略研究 |
3.6.1 两条研究路径 |
3.6.2 对诉讼本身的争论 |
3.6.3 对诉讼结果的争论 |
3.6.4 对诉讼中律师角色的争论 |
3.6.5 小结 |
3.7 从政治机会结构到法律机会结构:业主维权研究的理论拓展 |
3.7.1 政治机会结构的理论渊源 |
3.7.2 从政治机会结构到法律机会结构的视角拓展 |
第4章 M 小区业主维权的生成和发展 |
4.1 “美丽的承诺” |
4.2 “残酷的现实” |
4.3 维权行动生成的伦理基础:“常识性的正义衡平感觉”被打破 |
4.4 对簿公堂 |
4.5 小结与讨论 |
4.5.1 法律动员的“缺席”与“激活” |
4.5.2 封闭的法律机会结构 |
4.5.3 法律动员策略与非法律策略的脱节 |
4.6 突破法律底线:“流血流泪的一年” |
4.6.1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维权的生成与蔓延 |
4.6.2 维权升级:“上楼与堵道” |
4.6.3 对维权行动突破法律底线的解释 |
第5章 M 小区第二阶段业主维权的法律动员与法律机会结构 |
5.1 业委会选举“暗潮涌动” |
5.2 “文字游戏”:从《表决单》到《调查表》再到《表决单》 |
5.3 “程序违法”与“内容欺诈”:《物业服务合同》的偷偷签订 |
5.4 行政救济的无效 |
5.5 状告业委会:法庭上的博弈 |
5.5.1 关于《物业服务合同》的诉讼 |
5.5.2 关于业委会委员不具业主身份的诉讼 |
5.5.3 关于《管理规约》和《议事规则》的诉讼 |
5.6 维权业主法庭外的非法律策略 |
5.7 法庭外业委会的反击 |
5.8 小结与讨论 |
5.8.1 诉讼维权的特征 |
5.8.2 诉讼维权的间接效应 |
5.8.3 法律动员过程 |
5.8.4 法院的应对策略与诉讼的意外后果 |
5.8.5 诉讼:“万能药”抑或“精神的寄托”? |
第6章 X 小区业委会法律动员及其法律机会结构 |
6.1 小区“管家”被“炒” |
6.2 “最后通牒”与诉讼维权的发起 |
6.3 剧情反转:业委会成为被告 |
6.4 “官办业委会”的诞生 |
6.5 官办业委会主动撤诉与招聘新的物业 |
6.6 自力救济:“罢免”官办业委会与新业委会的诞生 |
6.7 将官办业委会告上法庭 |
6.8 上诉到高级人民法院 |
6.9 小结与讨论 |
6.9.1 败诉:封闭的法律机会结构 |
6.9.2 屡败屡诉的伦理基础 |
第7章 美丽园业委会法律动员及其法律机会结构 |
7.1 “拧干湿漉漉的物业费”:一审败诉与终审胜诉 |
7.2 再审较量 |
7.2.1 物业提出新的证据 |
7.2.2 业委会的反击 |
7.2.3 再审胜诉 |
7.3 胜诉:开放的法律机会结构 |
第8章 结语 |
8.1 业主维权中法律扮演的多重角色 |
8.1.1 作为沟通实践的法律 |
8.1.2 作为治理技术的法律 |
8.1.3 作为策略资源的法律 |
8.2 业主维权中的法律动员 |
8.2.1 法律动员过程 |
8.2.2 法律动员的属性:反应性法律动员 |
8.2.3 法律动员策略与非法律策略:单向度的关系 |
8.2.4 法律意识的变迁 |
8.3 法律机会结构 |
8.3.1 纵向视角:法律机会结构的开放 |
8.3.2 横向视角:法律机会结构的地域差异 |
8.4 诉讼维权的政治意涵:它是公民社会的建构路径吗? |
参考文献 |
作者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9)梁思成学术实践研究(1928-1955)(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缘由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一、梁思成研究的历史分期 |
二、梁思成研究的代表性成果 |
三、梁思成学术实践研究的不足和努力方向 |
第三节 研究思路 |
第四节 创新之处 |
一、注意选题的创新 |
二、注意学科的交叉和融合 |
三、注意史料的考证和档案文献的整理使用 |
第一章 梁思成早期建筑教育思想与实践研究 |
第一节 东北大学建筑系的创建与梁思成的学术兴趣 |
第二节 梁思成的早期建筑教育思想及实践 |
一、全盘学习与构建“学院派”教学体系 |
二、以清华同学和宾大校友为核心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 |
三、梁思成的教学风格与特色 |
四、梁思成早期建筑教育思想及实践的不足 |
第三节 梁思成早期的建筑设计及古建筑调查实践 |
一、成立“梁陈童蔡营造事务所” |
二、开始调查古建筑 |
三、学术研究的初步成果 |
小结 |
第二章 铸就学术辉煌:梁思成与中国营造学社(上) |
第一节 朱启钤与中国营造学社 |
一、刊行《营造法式》 |
二、成立中国营造学社 |
第二节 专心古建筑研究:梁思成的职业选择 |
一、最初的拒绝 |
二、选择中国营造学社 |
第三节 从传统到近代:中国营造学社的转型 |
一、偏于研读古籍:成立初期的中国营造学社 |
二、内部机制与研究方法的双重变革:中国营造学社的转型 |
三、朱梁刘组合:中国营造学社的转型核心 |
小结 |
第三章 铸就学术辉煌:梁思成与中国营造学社(下) |
第一节 将现代科学技术应用于古建筑研究,积极开展野外调查 |
一、抗战前中国营造学社的古建筑调查 |
二、从独乐寺到佛光寺:梁思成古建筑调查的代表性成果 |
第二节 与实物相印证,整理解读古建筑文献 |
一、强调由近及远、理论联系实际的治学方法 |
二、编纂中国古代建筑的“文法课本” |
第三节 提出系统的古建筑保护思想,积极参与古建筑修葺保护 |
一、历史的记载者:对古建筑的价值及其保护的重要性的阐述 |
二、与时间赛跑:对古建筑保护的紧迫性的认识 |
三、科学的保护:系统提出古建筑保护的原则与方法 |
四、发挥专家作用:积极参与古建筑维修工程 |
第四节 研究与育人相结合,着力培养古建筑研究人才 |
一、努力构建富有学社特色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
二、言传身教,育人于调查研究实践 |
第五节 抗战时期支撑危局,继续学社研究事业 |
一、抗战期间中国营造学社面临的困局 |
二、梁思成及中国营造学社应对困局的举措 |
三、组织开展西南地区古建筑调查 |
四、坚持开展学术研究,积极服务社会 |
小结 |
第四章 从建筑到营建:梁思成与清华大学建筑教育 |
第一节 回归清华:战后重建与梁思成的责任意识 |
一、执教清华与中国营造学社之结束 |
二、梁思成的教育理念与清华建筑系的创办 |
第二节 从建筑系到营建系:梁思成建筑教育思想的新发展 |
一、把握现代建筑教育的新趋势:访美的收获与思考 |
二、梁思成的新思维与教学改革 |
第三节 政治改造运动中的自我批判与自我否定 |
一、从反思到自我否定 |
二、清华大学建筑教育的调整与转变 |
小结 |
第五章 愉快的合作:梁思成与新政权创建 |
第一节 编制文物建筑保护目录 |
一、抢救平津学人与梁思成的选择 |
二、与中共的初次合作 |
三、编制全国文物建筑目录 |
第二节 主持国徽设计工作 |
一、筹建新政权与国旗、国徽、国歌方案拟定任务的提出 |
二、梁思成的自豪感与国歌的确定 |
三、梁思成与国旗方案的论证 |
四、梁思成与国徽设计 |
第三节 崭新的自我:建国前后梁思成从政态度的转变 |
一、加入革命队伍:梁思成的新角色 |
二、诚邀建筑人才:梁思成的人才意识 |
三、全身心建设新政权:国徽设计过程中的梁思成林徽因夫妇 |
第四节 梁思成、林徽因与人民英雄纪念碑 |
一、兴建人民英雄纪念碑及主要的设计分歧 |
二、梁思成的意见及问题的解决过程 |
三、对民族形式的成功体现:林徽因与人民英雄纪念碑的设计 |
小结 |
第六章 规划新北京:以“梁陈方案”为中心的历史考察 |
第一节 定都北京与无序使用:古都规划问题的提出 |
一、古都风貌依旧:解放之初的北平城 |
二、古都保护与规划:梁思成及学术界同仁的初步讨论 |
三、从建新城到以天安门为中心:北京市政府的态度转变 |
第二节 保护旧城与发展新区:“梁陈方案”的提出 |
一、梁思成与苏联专家的分歧与争论 |
二、“梁陈方案”的提出及其动机分析 |
三、“梁陈方案”的主要内容及其特点 |
第三节 学术争鸣与非学术决策:关于“梁陈方案”的思考 |
一、“梁陈方案”的历史命运 |
二、关于“梁陈方案”的争论 |
三、政治决定规划:关于“梁陈方案”命运的反思 |
小结 |
第七章 无力的争取:梁思成与北京文物建筑保护 |
第一节 保护北京城墙:梁思成的文化情怀与失落 |
一、城墙的危机:从民国到新中国 |
二、从宏观到具体:梁思成的城墙保护思想 |
三、各方的博弈:关于城墙存与废的争论及城墙的拆除 |
第二节 无力的争取:梁思成与北京牌楼的保护 |
一、北京的城市发展与牌楼危机 |
二、从讨论到交锋:政府与学者的不同见解 |
三、幕后的决定因素:拆除牌楼的原因及政府的决策风格 |
小结 |
第八章 从积极到无奈:梁思成与“大屋顶”建筑 |
第一节 政治的需要:关于建筑民族形式的探索 |
第二节 彰显民族性:“大屋顶”建筑的兴起 |
第三节 从反感到接纳:梁思成的转变 |
第四节 学人的悲剧:梁思成的再次转变 |
小结 |
结语 梁思成的学术人生及其古都保护范式 |
一、抛物线式的学术人生 |
二、梁思成的古都保护范式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一、梁思成着述情况统计表 |
二、《城市的体形及其计划》 |
致谢 |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10)中小学校长的时间问题 ——校长调查与个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言 |
第一节 问题缘起 |
一、时间是教育活动的重要资源 |
二、重视时间管理是教育发展的诉求 |
三、校长工作实践中产生的课题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一、促使校长检视时间管理 |
二、提升校长的工作效益 |
三、促进校长专业化 |
第三节 文献综述及研究方法 |
一、文献综述 |
二、概念与命题的审视 |
三、研究方法 |
四、研究的心路历程 |
第二章 时间管理视角下的校长角色与使命 |
第一节 作为学校领导者的使命:从容领导 |
一、出主意 |
二、用干部 |
第二节 作为学校管理者的使命:节奏管理 |
一、校长的时间观与时间表 |
二、授权:有为与无为的差距 |
三、沟通的有效性 |
四、评估与奖惩的效力 |
第三节 作为教育者的使命:身体力行 |
一、教师专业成长的引领者 |
二、课堂教学时间管理的研究者 |
三、终身学习理论的践行者 |
第三章 校长时间管理的调查 |
第一节 校长时间管理调查问卷的编制与测量 |
一、研究对象的选取 |
二、问卷的编制与实施 |
三、统计与分析工具 |
第二节 校长时间管理状况的统计与分析 |
一、校长和学校的基本情况 |
二、校长时间管理的特征分析 |
三、校长时间分配的现状与分析 |
四、校长时间管理的特征与时间分配的相关 |
第三节 主要发现、问题与研究不足 |
一、调查的主要发现 |
二、调查呈现的问题 |
三、调查的不足 |
第四章 A小学X校长的个案研究 |
第一节 X校长的成长史 |
一、适合儿童成长的地方 |
二、校史上的校长 |
三、X校长的成长途径 |
第二节 X校长的治校理念 |
一、规划:带领学校沿既定时间轴持续发展 |
二、友善:为学校发展的时间历程增添温润的色彩 |
三、激励:提升执行的效率 |
四、授权:让优秀管理者得以施展 |
五、思索:为发展赢得从容 |
第三节 X校长的工作时间 |
一、科研管理:把握方向、注重过程、适时总结 |
二、队伍建设:荟萃精英 |
三、教学管理:真教研、真备课、真督导 |
四、沟通协调:向上有效汇报,向下诚恳沟通,向外充分交流 |
五、潜意识:时间的节约与浪费 |
第四节 X校长的访谈印象:友善而执着的领导者 |
一、认定目标,执着进取 |
二、比教和选择,与教师共同推动学校发展 |
三、友善竞争,让学校变得不平常 |
第五章 B中学Y校长的个案研究 |
第一节 Y校长的成长史 |
一、江宁人民心中的金牌学校 |
二、校史上的校长 |
三、Y校长的成长途径 |
第二节 Y校长的治校理念 |
一、和:注重人际的和谐 |
二、适:把握管理的适度 |
三、势:为管理加注动能 |
第三节 Y校长的工作时间 |
一、多看:看书、看人、看事 |
二、通畅:让学校健康发展 |
三、少说:严控会议 |
四、严要求、宽待遇 |
五、减少应酬:Y校长的距离观 |
第四节 Y校长校访谈印象:豪爽与执着的教育实践家 |
一、豪爽 |
二、执着 |
三、拿来主义 |
第六章 C学校Z校长的个案研究 |
第一节 Z校长的成长史 |
一、值得信赖的学校 |
二、校史上的校长 |
三、Z校长的成长途径 |
第二节 Z校长的领导理念 |
一、时间轴 |
二、挖“塘海湖井” |
三、把握时间节点 |
四、“点亮”时间节点 |
五、为时间树立标杆 |
第三节 Z校长的工作时间 |
一、课堂上花功夫 |
二、课程上花大气力 |
三、改进制度设计提升效益 |
四、授权解放自己 |
五、资财与人才的双重经营 |
第四节 Z校长的访谈印象:按规则行事的儒士 |
一、特别重视规则 |
二、工作中的规则 |
三、为自己划定规则 |
四、儒士的谦卑与激越 |
第七章 走向时间管理的自觉 |
第一节 三位校长的时间管理实践 |
一、时间管理的共同特征 |
二、时间管理的差异性 |
三、好校长的时间管理与好的学校文化 |
第二节 校长时间管理的价值彰显 |
一、学校发展的从容 |
二、校园里的节奏 |
三、校长成长的自觉 |
第三节 高效能人士的时间管理理论与实践 |
一、目标明确 |
二、要事优先 |
三、时间拓展 |
第四节 优化校长时间管理的策略 |
一、修人脉,赢得上下级的支持 |
二、强意识,提升时间管理的自觉 |
三、得方法,科学实践时间管理 |
附录:校长时间管理调查问卷及访谈提纲 |
中小学校长时间管理情况调查问卷 |
中小学校长时间管理情况访谈提纲 |
参考文献 |
着作 |
期刊论文 |
学位论文 |
网络资源 |
致谢 |
在读期间相关成果发表情况 |
四、人大代表提议案在选题时应注意三点(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教育经济学学科的创立及早期专业化探究(1978-1988)[D]. 冯露. 华中师范大学, 2020(02)
- [2]立法理由说明研究[D]. 张婷.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8(08)
- [3]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研究[D]. 徐旖瑶. 厦门大学, 2018(07)
- [4]曹林时评研究[D]. 王亚婧. 湖南师范大学, 2016(02)
- [5]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方法谈[J]. 曾仁端. 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5(05)
- [6]预算调整及其管理研究[D]. 李翠萍.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2015(12)
- [7]公共政策过程理论视阈下中国异地高考问题研究[D]. 周楠.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2015(09)
- [8]业主维权的法律动员与法律机会结构研究[D]. 王恩见. 吉林大学, 2014(03)
- [9]梁思成学术实践研究(1928-1955)[D]. 胡志刚. 南开大学, 2014(04)
- [10]中小学校长的时间问题 ——校长调查与个案研究[D]. 孙军. 南京师范大学, 201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