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抓拍的技术和艺术(论文文献综述)
刘艺鑫[1](2021)在《精准时机·空间组合·故事意义——对布列松“决定性瞬间”理论的解读》文中提出亨利·卡蒂埃·布列松与他的"决定性瞬间"理论深刻地影响着摄影史的发展。朱健炫认为"决定性瞬间"的本质,由三个环节构成,其一,意义即内涵之表达;其二,空间即构图之组成;其三,时间即时机之捕捉。至于决定时机的关键,就在于前两者何时能展现其最佳状态。基于此,借鉴艺术学、摄影美学等理论从时间、空间、事件这三个重要维度对"决定性瞬间"理论进行解读。
金添[2](2021)在《新闻摄影中运用的摄影技巧与艺术手法》文中认为新闻摄影可以有效地保证人们更直接、更真实地接触整个事件的真相,最大限度地了解完整的故事。因此,应该注重对摄影和艺术技巧的有效运用,通过独特的摄影和艺术技巧来反映所要表达的图像,为人们提供耳目一新、多样化的视觉效果,使人们获得一种审美享受。在此基础上,分析和探索新闻摄影中使用的摄影技巧和艺术手法,研究拍摄方法,以创新工作,向公众传达最新的新闻话题。
桂歆瑜[3](2021)在《吴家林摄影艺术理念探究》文中提出摄影术自1839年诞生至今,摄影的纪实性就是其独特的本质特性,是区别于造型艺术独立于其他门类的基础。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开始,西方文化养分和各种艺术信息的涌入,中国摄影届经历了三个重大发展,其中,第一个变化就是1980年代的“纪实转向”,云南摄影家吴家林也投入到了纪实题材摄影的探索中。吴家林作为中国唯一入选世界摄影大师系列丛书“黑皮书”[1](Photo Poche)的摄影家,他的作品有着强烈的个人风格、浓郁的地域特色和极致的中国化,也蕴含着厚重的历史感和文化感。吴家林在采访和作品集中多次提到他的个人摄影理念为“即兴抓拍,艺术记录”——将真实地抓拍与艺术地表现完美结合。在长达五十年的实践中,吴家林一直关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历史和文化的关系,他避开潮涌深入民间,从山里人的视角,更为贴切地描绘出普通百姓的自然状态和美好瞬间,他的作品流露出与其骨血一脉相承的个性及独特的民族气质,形成吴家林独特的“视觉方言”和个人风格。马克·吕布称吴家林的作品为“治疗淫逸无度城市病的良药”。本篇论文主要通过对吴家林摄影艺术的个案研究,关注其创作历程、摄影作品的形式与风格以及其摄影艺术的价值意义,来探析吴家林“即兴抓拍,艺术记录”的摄影理念是如何逐步产生、发展、成熟并成为其风格特征。同时,吴家林艺术风格的形成过程也见证了摄影从政治宣传的工具向独立本土化艺术门类过渡的过程,笔者通过对吴家林摄影艺术多方位的探究,结合自己的创作实践进行思考,阐述吴家林纪实摄影的意义和重要性。
胡晓鹤[4](2021)在《符号学视阈下报纸新闻图片的生成及表达》文中研究表明伴随着科技的发展与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高效和精炼的信息越来越被需要。文本语言作为信息传达的最古老且最普遍使用的方式在时代和科技的推动下已经不能适应受众对信息获取方式和阅读习惯的转变,图片作为视觉信息传播的载体有着文字所没有的直观与易读易懂性,更能满足受众获取信息的各种需求。20世纪30年代至20世纪90年代,报纸开始大量引入图片展开新闻报道,关于报纸新闻图片的研究景象日趋繁荣,研究文献遍地开花。符号学作为一种研究“符号”与“意义”的综合“科学”,长期以来被人们视为人文社会科学的一般方法论。在这样的背景下,符号学与新闻传播学的融合也被提上日程。新闻学中所强调的信息的承载和表达与符号学理论中意义的携带和解释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实现契合,这无疑有助于我们从符号学的角度去探讨一种新的新闻学研究路径。本文将图片视作一种符号,并结合符号学相关理论知识主要研究其如何进行意义的产生和表达过程,文章第一二章节重在探讨作为符号的新闻图片得以成立的形式条件,即围绕“图片”这一基本范畴,厘清新闻图片的概念内涵,同时与其他易混词几组词语概念进行对比和区分,分析报纸新闻图片得以生成的构成要素、以及传者角度怎样进行选择和组合问题。接下来的章节中,将利用符号学的相关理论知识系统探究报纸新闻图片在信息传输过程中的表意机制,包括图片在皮尔斯三分模式下如何进行符号化过程,以及表意的各种修辞手法,研究从图片产生到解读过程中受众解读的内在发展动态和外在表现形式。最后对报纸新闻图片信息传播过程中出现的总问题提出一些看法和建议,以期更好地指导实践。
王文倩[5](2021)在《郑小运藏族牧区民俗摄影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民俗摄影是记录近代人类社会发展历程的重要方式,也是人类利用现代影像技术手段认识自身的途径之一。藏区文化作为中国多民族格局中的特殊一隅,有着独特的魅力和研究价值。摄影家郑小运1992年至今十数次进藏拍摄藏民生活,完成了藏区民俗影像的宽广序列,作品在国际范围内产生影响,且获得十多项着名国际影展金奖。论文以影集《雪域风情——青藏高原的游牧文化》为主要研究对象,讨论郑小运如何呈现牧区民俗,也建构属于他自己的特殊影像世界。在归纳其高原藏族民间生活习俗类型基础上,聚焦分析摄影家运用的主要艺术手段,揭示其审美特征与艺术价值。本文以郑小运的藏族牧区(指若尔盖草原,下同)民俗摄影艺术作品为讨论对象,将其影像作品与藏族牧区文化生活紧密联系,明确他的牧区摄影作为藏族民俗摄影艺术范畴中重要的有机成分。首先基于藏区摄影的整体发展脉络,对郑小运长期而辛勤的藏族牧区拍摄经历、影像内涵作出分析,给出他在这一脉络中的定位。摄影家郑小运把他生命中青壮年最佳时段贡献给藏区牧民生活的视觉表现,他是表现牧区生活丰富而有人情味的摄影家,图像的场景与表现个性鲜明,是民俗摄影中的精品。由于摄影艺术批评界的相对滞后,郑小运的作品得到的评价也许还不足以彰显其成就,但是国际国内的获奖都令人瞩目,如:《经幡》获2014年库马诺沃国际摄影艺术展彩色类金牌奖;《牧民》获2015年国际摄影巡回展肖像类金牌奖;《牧》获2015年英格兰国际摄影沙龙金牌奖。国内奖项如《我的父老兄弟姐妹》获香港第二届全国摄影展金牌奖;《炊烟》入第十届国际艺术展;《风雪黄河源》入第十一届国际艺术展(奖项详情见附录一)。其次讨论郑小运藏区摄影的民俗内容和表现特征,分析三个层面:其一,摄影是空间艺术,摄影家在光学机器限制的空间内表现现实空间,实现现实空间与画幅空间的连接。本文论述在两个层面上揭示郑小运的影像表现空间,自然空间彰显藏区摄影特色,摄影家的个性化内涵在自然区域空间中包蕴的社会空间和宗教空间。其二,影像中塑造的典型性人物,是牧区家庭组成、社会分工的基础,体现了牧区牧业与家庭手工业结合的特点。其三、呈现的民俗特征是由前两部分民俗内容中抽取提炼的民俗的精神内涵。这一部分的结论:郑小运的影像作品富有社会学、人类学、民俗学的价值,随着日益深入的藏族文化研究,其实证作用也会凸显出来。回到摄影艺术本身来讨论,郑小运的价值也不容忽略。该文选择对郑小运影像进行分析的主要途径:其一从构图形式、色彩审美看;其二把握他作品中的再现与表现元素、尤其突出图像乡土审美的特征;其三是确立藏区影像的结构框架,在比较中进行分析,归结到郑小运影像个性特征。
孙昊亮[6](2021)在《全媒体时代摄影作品的着作权保护》文中研究指明全媒体时代摄影作品的着作权纠纷大量增加并日益复杂,甚至出现了"版权蟑螂"现象,导致了司法资源的浪费和利益失衡。究其原因,在于司法上对摄影作品独创性认定标准偏低,立法上摄影作品的着作权条款存在制度缺陷。我国应将"艺术审美"作为摄影作品的要件,提高摄影作品的独创性认定标准,在《着作权法》中增设"照片"邻接权,解决摄影作品保护中的诸多问题,促进全媒体下作品和信息的更好传播,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彭桂兵[7](2020)在《新闻照片着作权司法实务问题的学理反思》文中认为司法实务中出现了新闻照片是否归属"时事新闻"的争议,学术界一致作出了否定回答。通过对比实务界和学术界各自的理由发现,实务界的一些理由并未纳入学术界的视野。基于此,本文认为很有必要作进一步学理反思。反思结论是:依照着作权法中的"合并原则",新闻照片并不必然被排除出"时事新闻"之外。新闻照片独创性认定过低与"合并原则"相悖并影响新闻信息传播。法院对于新闻照片合理使用的判决理由并不充分,需要正确解释新闻照片合理使用的法律条款。
马焕新[8](2020)在《数字环境下摄影作品着作权保护探究》文中研究说明摄影作品着作权纠纷数量庞大,尤其在数字环境之下,摄影作品一旦成为知名作品将产生巨大财产利益纠葛,对其保护有着重大的法律价值和现实意义。在数字环境下摄影作品着作权保护主要存在以下困境:一是数字环境会影响摄影作品独创性的判断;二是摄影作品着作权权属认定困难;三是摄影作品着作权极易受到侵犯。因此,笔者结合数字环境下摄影作品着作权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分别进行分析和阐述,思考数字环境下应如何充分保障摄影作品着作权人的利益。数字环境对摄影作品独创性判断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一是傻瓜式拍照或全自动拍照弱化了拍摄照片的独创性;二是摄影作品后期处理对独创性认定的影响。文章重新对摄影作品独创性判断进行梳理,在分析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独创性判断标准之后,重新审视我国摄影作品独创性的标准。由此,找出摄影作品“创造性”在数字环境影响下的认定出路,应将摄影作品创造性按不同的标准,区分为再现型、抓拍型和创作型三种类型。面对摄影作品着作权权属认定困难的问题,文章从水印、着作权登记证书、版权符号和声明以及区块链技术在确权领域的应用等多种确权方式来综合分析,指出摄影作品着作权权属认定困难的原因,并论证区块链技术在着作权确权领域可以得到可行且有效的应用。关于数字环境下摄影作品着作权极易受到侵犯的问题,其成因关键在于图片的海量使用需求和授权需求。因此,为缓解传统授权模式与摄影作品海量授权需求的冲突,尊重权利人的许可意愿并保障其财产收益,可以尝试引入默示许可制度。最后,结合前述困境和解决路径的分析,笔者提出一些数字环境下摄影作品着作权保护的司法建议,以期在司法审判中充分保护摄影作品着作权,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陆莹[9](2020)在《论我国摄影作品的独创性认定》文中研究说明摄影技术的发展在19世纪对版权理论结构提出了最严峻的挑战,因其冲击了人们对作品创造性的传统理解,摄影照片曾经一度被理解为简单的事实记录,直到19世纪中叶才被法国、英国和美国纳入版权法的保护范围。如今,对摄影作品的版权保护已成为各国法律体系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而独创性作为获得版权保护的必要条件,显得尤为重要。然而,对摄影作品的独创性认定,包括独创性标准和独创性元素,却一直存在争议。因法律对作品的独创性没有给予明确界定,法官在司法审判中具有较大的自由裁量空间,常常以拍摄过程中对光圈、焦距、快门速度等技术因素的选择来判断照片是否具有独创性,而忽视照片本身的表达,同时,许多简单而平庸照片,如工业产品图等,在我国都作为摄影作品予以保护,容易造成体系内部独创性标准的混乱。因此,确有必要明确我国摄影作品的独创性内涵。本文对我国摄影作品的独创性认定进行较全面的论证,除了导言和结语外,共分为四章。第一章是理论构建,主要介绍摄影作品的特殊性及独创性标准。摄影作品在创作方式上有其特殊性,即借助器械(照相机)并运用技术手段将自然界客观存在的事物记录下来,使得照片具有高度逼真性与拍摄机械性两大特征,但这并不妨碍照片成为版权法的保护客体。关于摄影作品的独创性标准,世界上主要存在英美法系和大陆法两大阵营,而大陆法系标准要远远高于英美法系标准。第二章主要讨论我国在摄影作品的独创性判断上存在的问题。通过实证分析发现,我国司法实践主要存在以下两个问题:一是法院对摄影作品的独创性判断存在理解误差,往往以拍摄过程中的技巧运用作为判断标准,违背着作权法保护表达而不保护技巧的基本原则;二是实践中采取的摄影作品独创性标准过低,更接近英美法系,造成不同类别的劳动成果在独创性标准上差异巨大,也导致司法资源的浪费。第三章着重阐述大陆法系标准下摄影作品的独创性内涵,提出应将照片本身呈现的内容与效果作为独创性的判断对象,看其是否体现摄影师在拍摄过程中具有独创性的选择、安排和处理,而非实现效果的技术手段上,并具体分析了摄影作品须具备的独创性元素,既可以对镜头、滤镜、光线和后期制作等技术手段的运用所产生的视觉效果进行整体考量,还可以从摄影构图、拍摄角度与时机的选择以及对拍摄人物和场景的独创性安排等方面进行细节判断,看其体现了创作者独特的艺术构思与审美眼光。在这一标准下,相当一部分普通照片不满足摄影作品对创造性的高度要求,我国作为大陆法系国家,同样应当将这些照片排除在着作权保护范围之外。第四章是在上述基础上对我国摄影作品及普通照片的保护提出建议:其一,在立法上应当采用德国、意大利等大陆法系国家建立区分保护模式,将普通照片纳入邻接权的保护范围,同时也应根据独创性高低给予摄影作品不同程度的着作权保护;其二,现阶段在司法实践中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来间接保护普通照片,充分发挥其兜底保护功能,作为权宜之计。
顾磊[10](2020)在《人文视域下纪实摄影的影像表现手法探究》文中认为随着时代的发展,纪实摄影已经不再是简单记录的工具,而是做为承载着人文关怀的艺术形式而存在,真实客观的反应了人类活动的轨迹。其中,人文精神存在于纪实摄影作品的表现形式里,是纪实摄影的灵魂所在。在数字技术发展迅速的今天,如何找到能够正确表达人文精神的表现手法,是当今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通过文献搜集、案例分析、实践创作等方法进行探究,收集整理大量文献,走访西安各区,对纪实摄影在西安市民和其生活环境下地表现形式进行系统的考察研究,并对纪实摄影的表现手法进行创新实践,提升纪实摄影在新时代背景下的实用性。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辨析了纪实摄影的概念,阐明研究目的、意义及国内外研究现状;第二部分分析纪实摄影现的人文内核,并提出现阶段纪实摄部分表现手法存在的局限性,第三部分尝试性地提出解决方法,第四部分结合自己的毕业设计将提出的方法融入其中进行可行性实践。本文通过对前人经典案例的分析总结,加之个人实践产生的经验教训,旨在提出具有较强可行性且真实客观体现纪实摄影的人文内核的新思路。
二、抓拍的技术和艺术(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抓拍的技术和艺术(论文提纲范文)
(1)精准时机·空间组合·故事意义——对布列松“决定性瞬间”理论的解读(论文提纲范文)
时间:捕捉的时机———精准 |
空间:构图的组合———美感 |
事件:故事的意义———真实 |
善于寻找具有时代性的重大题材 |
从司空见惯的题材中发现独特的美 |
(2)新闻摄影中运用的摄影技巧与艺术手法(论文提纲范文)
新闻摄影运用摄影技巧与艺术手法的重要性 |
新闻摄影的基本原则 |
新闻摄影中的摄影技巧与艺术手法 |
提升新闻摄影能力的策略 |
(3)吴家林摄影艺术理念探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课题研究的目的及意义 |
(二)关于吴家林的研究现状 |
1.关于吴家林的书籍、文献 |
2.关于吴家林的专访 |
(三)研究方法 |
(四)论文创新性 |
一、吴家林摄影理念及艺术经历 |
(一)吴家林摄影理念阐述 |
(二)吴家林的艺术经历 |
1.早期美术经历 |
2.摄影之路的形成 |
本章小结 |
二、吴家林摄影作品探究 |
(一)摄影器材的选择 |
1.相机 |
2.镜头运用 |
(二)吴家林摄影作品分类解读 |
1.黑白胶片的影调控制 |
2.吴家林的“视觉符号” |
3.前卫的人道主义 |
4.纪实与超现实 |
5.观看视角与纪实表达 |
本章小结 |
三、笔者在纪实摄影创作实践中的探索与思考 |
(一)对创作主题的选择与思考 |
(二)吴家林摄影艺术对笔者创作的启发与影响 |
1.吴家林摄影艺术对笔者的启发 |
2.笔者纪实摄影的创作实践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访谈吴家林(录音整理) |
(4)符号学视阈下报纸新闻图片的生成及表达(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选题缘起及意义 |
一、研究选题背景 |
二、课题研究的价值和意义 |
第二节 学术界研究综述 |
一、学术界研究现状 |
二、研究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
第三节 相关术语界定 |
一、新闻图片 |
二、符号 |
三、符号化 |
第四节 研究方法 |
一、文献研究法 |
二、案例研究法 |
三、对比论证法 |
第一章 符号学视阈下新闻图片的概念及传播功能 |
第一节 新闻图片的界定 |
一、新闻图片的概念 |
二、符号学理论下的新闻图片 |
第二节 新闻图片的传播功能 |
一、对新闻信息真实性的加强 |
二、对新闻事实的直观再现 |
三、对新闻事实细节的补充说明 |
第二章 报纸新闻图片的符号生成系统 |
第一节 报纸新闻图片的构成要素 |
一、主体符号和客体符号 |
二、图片的景别符号 |
三、图片的光线符号 |
四、图片的色彩符号 |
五、版面位置符号 |
六、版面空间符号 |
第二节 报纸新闻图片符号的选择与组合 |
一、拍摄者的选择与组合 |
二、报纸编辑的选择和组合 |
第三节 报纸新闻图片与文字的搭配应用 |
一、文字符号在报纸中的作用 |
二、图文符号结合使用效果 |
第三章 报纸新闻图片的表意机制 |
第一节 报纸新闻图片的符号化过程 |
第二节 报纸新闻图片的符号修辞 |
一、报纸新闻图片明喻符号修辞 |
二、报纸新闻图片隐喻符号修辞 |
三、报纸新闻图片转喻符号修辞 |
四、报纸新闻图片的符号反讽 |
第三节 受众对意义的接收与解读 |
一、受众对报纸新闻图片意义解读的两个层次 |
二、受众对报纸新闻图片意义解读的三种模式 |
第四章 报纸新闻图片信息传输的再思考 |
第一节 报纸新闻图片信息传输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一、报纸新闻图片的符号造假问题 |
二、泛视觉化现象日益凸显 |
三、报纸新闻图片意义传播中的问题 |
第二节 报纸新闻图片信息传播中薄弱环节的应对之策 |
一、始终坚持以新闻真实性为前提 |
二、充分发挥文字符号在报纸中的作用 |
三、提高整体视觉素养 |
结语与反思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5)郑小运藏族牧区民俗摄影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藏区民俗摄影历史脉络中的郑小运 |
第一节 藏区影像历史 |
第二节 郑小运摄影作品定位 |
第二章 郑小运藏区民俗摄影中的基本特征 |
第一节 藏族牧区摄影的空间层次 |
第二节 藏族牧区摄影的人物形象 |
第三节 藏族牧区摄影中民俗的精神内涵 |
第三章 郑小运藏区摄影影分析 |
第一节 藏族牧区摄影的审美表现 |
第二节 藏族牧区摄影的审美特征 |
第三节 从比较视野看其藏族牧区摄影作品 |
第四章 郑小运藏区民俗摄影的价值 |
第一节 社会价值 |
第二节 学术价值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6)全媒体时代摄影作品的着作权保护(论文提纲范文)
一、问题的提出 |
(一)全媒体时代摄影作品的使用逐渐增多 |
(二)全媒体时代摄影作品的着作权纠纷日益复杂 |
(三)全媒体时代摄影作品的着作权保护存在的问题 |
二、摄影作品独创性之认定 |
(一)摄影作品的独创性问题 |
(二)提高摄影作品独创性的认定标准 |
1.摄影成果不等同于摄影作品 |
2.摄影成果应分为“三类二型” |
3.摄影作品应具有“艺术审美” |
三、“照片”邻接权之设立 |
(一)我国《着作权法》制度设计中的先天缺陷 |
(二)我国设立“照片”邻接权的路径 |
1.摄影从“艺术审美”到“信息传递”的场景转变 |
2.作为“信息传递”的照片应适用邻接权制度保护 |
3.《着作权法》中“照片”邻接权设立的具体路径 |
四、结语 |
(7)新闻照片着作权司法实务问题的学理反思(论文提纲范文)
一、问题的提出 |
二、新闻照片的两种分类及其学理意义 |
(一)分类:抓拍型和配图型新闻照片 |
(二)新闻照片两种分类的学理意义 |
三、新闻照片是否归属“时事新闻”的着作权法阐释 |
(一)着作权法中的“合并原则”是排除“单纯事实消息”受保护的判断标准 |
(二)新闻照片并不必然被排除出我国《着作权法》中的“时事新闻”之外 |
(三)对法院提出的“新闻事实论”的评判 |
(四)对法院提出的“文字和照片关系论”的评判 |
四、作为摄影作品的新闻照片:独创性认定以及消极影响 |
(一)比较法视角下摄影作品独创性认定 |
1. 英美对摄影作品的独创性要求极低 |
2. 德国对摄影作品的独创性要求较高 |
3. 我国对摄影作品独创性认定采取了英美标准 |
(二)两种类型新闻照片的独创性认定以及消极影响 |
1. 区分新闻照片的新闻性与新闻照片的独创性 |
2. 抓拍型新闻照片在司法实务中的独创性认定 |
3. 配图型新闻照片在司法实务中的独创性认定 |
4. 配图型新闻照片独创性认定过低带来的消极影响 |
五、少数新闻照片的使用应纳入《着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 |
(一)司法实务中关于新闻照片合理使用的判决理由并不充分 |
(二)恰当解释关于新闻照片合理使用的法律条款 |
(8)数字环境下摄影作品着作权保护探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文献综述 |
1.3 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
2 数字环境下摄影作品的特征及其保护的困境 |
2.1 摄影作品的概念界定 |
2.2 数字摄影作品的特征 |
2.3 数字环境下摄影作品着作权保护存在的困境 |
2.3.1 数字环境对摄影作品独创性判断的影响 |
2.3.2 摄影作品着作权权属认定困难 |
2.3.3 摄影作品着作权极易被侵犯 |
3 数字环境下摄影作品独创性判断的分析 |
3.1 英美法系摄影作品的独创性标准 |
3.2 大陆法系摄影作品的独创性标准 |
3.3 数字环境下我国摄影作品的独创性判断 |
3.3.1 立法中未明确摄影作品独创性标准 |
3.3.2 学界中对摄影作品独创性标准的讨论 |
3.3.3 司法中对摄影作品独创性的判断 |
3.3.4 摄影作品“创造性”在数字环境影响下的认定出路 |
4 数字环境下摄影作品权利归属的确认 |
4.1 添加水印 |
4.2 着作权登记证书 |
4.3 版权符号和版权声明 |
4.4 区块链技术的确权应用 |
4.4.1 区块链技术确权应用的理论可行性 |
4.4.2 区块链技术确权应用的法律兼容性 |
4.4.3 区块链技术确权应用的现实可行性 |
5 数字环境下摄影作品引入默示许可的探讨 |
5.1 传统授权模式与摄影作品海量授权需求的冲突 |
5.2 数字环境下摄影作品引入默示许可制度的尝试 |
6 数字环境下摄影作品着作权保护的司法建议 |
6.1 明确摄影作品权属认定的司法证明要求 |
6.1.1 确认摄影作品着作权权属的方式 |
6.1.2 摄影作品着作权人权属证明标准 |
6.2 司法审判中区块链技术的引入和应用 |
6.3 加强对摄影作品商业性维权的审查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校期间发表论文 |
致谢 |
(9)论我国摄影作品的独创性认定(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摄影作品的特殊性及独创性标准 |
第一节 摄影作品的特殊性 |
一、高度逼真性 |
二、拍摄机械性 |
第二节 两大法系对摄影作品独创性的不同要求 |
一、英美法系对摄影作品的独创性要求 |
二、大陆法系对摄影作品的独创性要求 |
小结 |
第二章 我国摄影作品独创性判断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实践中以拍摄技巧替代独创性判断有误 |
一、摄影作品独创性判断的司法现状 |
二、以技巧选择为判断标准的理论困境 |
第二节 我国对摄影作品的创造性要求过低 |
一、实践中摄影作品的独创性采取英美法系标准 |
二、独创性标准过低导致逻辑漏洞 |
小结 |
第三章 大陆法系下摄影作品的独创性分析 |
第一节 摄影作品的独创性判断标准 |
一、拍摄技巧的选择不是独创性判断的核心 |
二、摄影作品须具备的独创性元素 |
第二节 普通照片不具有作品的独创性 |
一、纯粹复制型照片不构成摄影作品 |
二、自动拍摄的照片不构成摄影作品 |
三、日常生活中的照片不具有独创性 |
小结 |
第四章 我国摄影作品区分保护模式之构建 |
第一节 立法上区分保护摄影作品与普通照片 |
一、按独创性高低给予摄影作品不同程度的着作权保护 |
二、通过邻接权保护独创性低的普通照片 |
第二节 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来间接保护普通照片 |
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10)人文视域下纪实摄影的影像表现手法探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及目的 |
1.2 研究现状综述 |
1.2.1 概念辨析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内容及框架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研究框架 |
第2章 纪实摄影的人文关照与现实困境 |
2.1 承载人文关怀的纪实摄影 |
2.2 人文视域下纪实摄影的困境 |
2.2.1 思维上的局限性 |
2.2.2 功能性主导其表达 |
2.2.3 对技术的追求导致人文滥情 |
第3章 人文视域下的纪实摄影表现方式思路 |
3.1 紧密把握纪实摄影的人文特性 |
3.1.1 纪实摄影是“人学” |
3.1.2 以真挚的情感动人 |
3.1.3 用典型的形象说话 |
3.2 强化纪实摄影的见证功能 |
3.2.1 真实的记录人与空间 |
3.2.2 做被摄主体动作和表情的“见证者” |
3.3 以艺术形式表达拍摄者的人文视点 |
3.3.1 拍摄影像的结构性 |
3.3.2 镜头语言、画面语言的应用 |
3.3.3 抓拍、摆拍的拍摄手法 |
3.3.4 后期图片编辑和文字编辑对精神内核的重构 |
第4章 系列作品《长安一日》的创作实践 |
4.1 作品概述 |
4.2 从正确的思维出发选择适宜的拍摄手法 |
4.3 用人文内核推动作品表现形式 |
4.3.1 宏观叙事下的思维表现 |
4.3.2 微观上以小见大的情感表现 |
4.4 人文内核为导向的表现手法选择 |
4.4.1 作品重组中的人文关怀 |
4.4.2 平实镜头下的城市百态 |
4.4.3 利用后期对主题进行升华 |
第5章 结论 |
5.1 主要结论 |
5.2 创新点 |
5.3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系列照《长安一日》 |
一.繁盛 |
二.落寞 |
三.复苏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获得的学术成果清单 |
四、抓拍的技术和艺术(论文参考文献)
- [1]精准时机·空间组合·故事意义——对布列松“决定性瞬间”理论的解读[J]. 刘艺鑫. 旅游与摄影, 2021(21)
- [2]新闻摄影中运用的摄影技巧与艺术手法[J]. 金添. 旅游与摄影, 2021(21)
- [3]吴家林摄影艺术理念探究[D]. 桂歆瑜. 云南艺术学院, 2021(12)
- [4]符号学视阈下报纸新闻图片的生成及表达[D]. 胡晓鹤. 云南师范大学, 2021(08)
- [5]郑小运藏族牧区民俗摄影研究[D]. 王文倩. 扬州大学, 2021(09)
- [6]全媒体时代摄影作品的着作权保护[J]. 孙昊亮.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21(03)
- [7]新闻照片着作权司法实务问题的学理反思[J]. 彭桂兵. 新闻大学, 2020(08)
- [8]数字环境下摄影作品着作权保护探究[D]. 马焕新. 暨南大学, 2020(04)
- [9]论我国摄影作品的独创性认定[D]. 陆莹.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10]人文视域下纪实摄影的影像表现手法探究[D]. 顾磊. 西安工程大学, 20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