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乡镇企业与新税制(论文文献综述)
古丽扎尔·吐尔逊,玛衣拉·吐尔逊[1](2021)在《新税制背景下建筑施工企业税务筹划策略》文中研究表明新税制改革,不仅为施工建筑企业创造了诸多机遇,同时,还提出了更多挑战,导致企业想要更好的发展,必须进行适当转型。基于此,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做好企业税务筹划工作,以促进企业的发展。文章以建筑施工企业的税务筹划为研究切入点,对新税制背景下的建筑施工企业通过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降低企业税收负担,提高企业效益为目的,从建筑施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财务核算和发票管理等角度出发,制定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优化策略,以使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能够更好地开展收税筹划工作。
张洁[2](2020)在《新税制政策下建筑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探讨》文中提出随着新税务体系深入改革,为了防范税务风险,建筑企业需要从实际入手,加强税务风险管理,为企业运营发展提供良好的条件。本文就结合新税制政策对建筑企业的影响,重点分析新税制政策下建筑企业税务管理存在的问题,根据分析结果提出相应的管理对策,具体如下。
于晨[3](2019)在《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研究》文中指出职业教育的“跨界”属性,促使校企合作政策成为改革开放后我国职业教育领域的代表性政策。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成效与走向,对我国职业教育办学育人水平的稳定与提升,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以回顾总结政策变迁历程为契机,准确认识和系统把握政策变迁的动力机制,是实现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合理有序变迁的基本前提。本研究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及其变迁历程”为研究对象,遵循描述性研究、解释性研究与规范性研究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坚持宏观层面方法论与微观层面分析技术的协同运用,在对政策演进历史分期、主要特征进行归纳总结的基础上,阐释分析政策变迁的动力机制及其作用条件,并据此提出若干优化政策变迁路径的对策建议。改革开放后四十年间,国家政策实践在不同时期分别呈现出三种“范式”:从上世纪末之前国家总体性控制下校企一体共生的行政推动,到本世纪第一个十年间与职业教育结构调整相伴随的促校联企改革攻坚,再到当前以校企一体化办学、多元协同共治为核心的国家制度探索。不同政策范式对于如何看待校企双方的角色定位,以及如何稳定与密切校企合作关系,均存在显着的差异。以上述政策范式变化为依据,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变迁可划分为三个阶段,即1978年至1998年间的“校附行企、一体共生”阶段;1998年至2010年间的“校主企辅、促校联企”阶段;2010年至今的“校企同主、多元共治”阶段。不同阶段政策在类别形态、要素构成和变革强度等方面,呈现出由纲领性、散点式政策条文向系统与专门化政策体系发展,由权威命令与系统变革工具为主向多元工具协同应用转变,由依附共生范式变革后的渐进性调整向双主协同范式演进的特征。政策的产生及调整,归根结底是身为政策制定者的政府部门所作出的抉择。政府作出相应抉择的动力,一方面源自其所处环境的压力机制,另一方面则源自其自身的能动机制。长期以来,不同学者分别从上述两类机制入手,形成了社会中心论与国家中心论两种差异化的政策变迁解析路径。本研究综合运用政策网络、政策(政府)过程、新制度主义等多学科理论,基于“制度—场域—行动者”的辩证视角,构建政策变迁的“场域—学习”解释分析框架。该框架将“政策制定与执行场域”、“中央职能部门政策学习”确立为核心解析变量,力求从中央政府职业教育管理部门所处环境的压力机制及其自身的能动机制层面,系统探讨政策变迁的动力机制及其作用条件,从而实现国家中心论与社会中心论两种差异化解析路径的有机整合。通过应用该框架,本研究发现,在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结构性因素和行动者能动性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政、行、企、校等各类关键行动者(公私组织)之间,因“权威”、“资金”、“信息”、“组织”、“合法性”等资源的彼此依赖而形成特定的相互作用关系,从而构成“政—政”、“政—行”两个政策制定场域和“央—地”、“企—校”两个政策执行场域。“政—政”制定场域涉及国务院系统内教育行政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的协同决策关系。“政—行”制定场域涉及国务院职业教育管理部门(主要是教育行政部门)与国家行业管理中介机构之间的分级决策或合作治理关系。上述政策制定场域的运作与变革主要受到国家行政管理、社会治理等制度的影响。“央—地”执行场域涉及中央政府(国务院职业教育管理部门)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权、事权关系。“企—校”执行场域涉及各类企业与中高职院校之间的办学合作关系。上述政策执行场域的运作与变革,主要受到国家税收分配、财政支付、产业经济、教育行政、劳动就业等制度的影响。政策制定与执行场域的持续运作与深刻变革,会对中央职能部门的决策与行为产生特定的压力机制,并引发校企合作政策在形态类别设置、工具选择运用乃至范式层面不断发生变迁。与此同时,作为具有自主能动性的“国家行动者”和政策的主要制定者,中央职能部门在特定制度结构性因素和场域关系性因素的影响下,会基于自身的角色定位与目标偏好,主动开展先期循证性学习、局部试验性学习、事后改进性学习,以引导和持续推动国家政策创新发展。这种中央职能部门的能动机制,为校企合作政策过程附加了源源不断的作用力,将国家政策实践限定在中央可控范围之内,并确保其始终具备旺盛的变革驱动力与发展调适力。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变迁优化路径的择定,必须高度关注上述影响政策场域运作变革、中央职能部门政策学习的主客观条件。国家应通过必要的制度设计,引导政策场域的有序运作与良性变革,并完善中央职能部门政策学习的组织程序。具体对策建议包括:强化全国人大与政协的顶层设计权能;优化中央跨部门协同决策的组织机制;保持中央财政资金的引导与扶持效力;完善全国性行业协会的社会中介职能;健全校企命运共同体的配套制度供给;破解局部试验性学习开展的现实瓶颈。
姜美琴[4](2018)在《新税制改革对企业财务与会计的影响与对策》文中指出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及社会发展形势,我国的税制体系相继发生多次变革,而对于企业财务与会计工作来讲,必然会受到税制改革的影响。在这种背景下,就需要企业做出积极应对,通过新税制改革带来的红利降低自身税负,减轻财政压力,为自身的稳定运营和长远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文章分析了新税制改革对企业财务与会计的影响,并提出了完善财务会计制度、创造降低税负条件、强化财会队伍建设等对策,以提高企业财务会计工作水平与工作质量。
刘腾天[5](2018)在《“营改增”政策下山东移动税务筹划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税负压力正逐渐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为降低企业税负,同时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2011年底国家正式启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改革试点,近年来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2017年10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草案)》,标志着在我国实施了 60多年的营业税正式成为历史,全面增值税时代己经到来,在新税制下如何有效开展税务筹划成为当前我国企业面临的现实问题。电信业作为服务行业代表之一,于2014年6月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然而“营改增”后电信企业短期内税负不降反升,明显有违国家税制改革初衷。本文以“营改增”为研究背景,以电信企业为研究对象,首先对“营改增”前后电信企业增值税相关情况进行对比分析,然后结合电信企业运营管理实际,从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和税款缴纳等三个方面研究探讨“营改增”政策下电信企业增值税税务筹划路径,最后以山东移动为目标企业,设计具有可操作性的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跟踪2014年至今筹划方案实施效果,并提出针对性保障措施。本文研究表明,“营改增”后山东移动短期内税负上升主要由于税务管理难度的增加,通过有效的税务筹划,山东移动税负不仅较“营改增”前明显下降,而且低于全国电信行业平均水平,税务筹划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彰显。与此同时,在“营改增”政策下积极开展税务筹划,还有利于企业管理制度和流程的优化完善,有利于企业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国家提速降费要求的推进和落实。
丁峙,姚大金,平愚山,蔡杰,王世俊,张丽华,西云,郭耀,陈志勇,杨锡春,边曦,李妍,杨树琪,陆宁,张梅,王玲[6](2002)在《财税体制改革对促进昆明地方经济发展的研究》文中认为
新疆财经学院课题组[7](1997)在《促进新疆与东部地区经济协调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90年代以来,我国区域经济差距尤其是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差距问题引起了理论界的高度重视,中央也明确提出坚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区域差距的方针,这表明区域差距日趋扩大已经制约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本文在简要分析新疆与东部地区差距演变特点的基础上,重点研究了财税体制改革对新疆企业总体税负、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及乡镇企业发展等的影响,并就区域差距扩大对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以及促进新疆与东部地区经济协调发展的财税政策作了较为深入的探讨。
伍天民[8](1996)在《新税制下发展乡镇企业的对策》文中提出 新税制的实施,为乡镇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但也为乡镇企业发展带来了许多局限性。本文着重讨论在不利的情况下,如何发展乡镇企业。一、新税制对发展乡镇企业的局限性
孙国敏[9](1995)在《乡镇企业与新税制》文中提出近年实施的新税制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居于重要地位,它对乡镇企业会产生怎样的影响?乡镇企业该怎样适应新税制?国税部门在哪些方面为乡镇企业的发展尽力?这是我们应该认真研究的新课题。
农业部乡镇企业局计划财务处[10](1995)在《新税制对乡镇企业的影响》文中研究表明新税制对乡镇企业的影响农业部乡镇企业局计划财务处1994年,我国进行了一系列税制改革,颁布实行了新税收法规。由于新税制调整了税种、税率、税基和课税对象,因此对乡镇企业的税收产生了较大的影响。1994年全国乡镇企业共实现国家税金1592.3亿元,比19...
二、乡镇企业与新税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乡镇企业与新税制(论文提纲范文)
(1)新税制背景下建筑施工企业税务筹划策略(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新税制背景下建筑施工企业生产经营业务阶段的税收筹划 |
(一)合同签订阶段税收筹划 |
1. 合同类型和计税方式的选择 |
2. 税率调整变化的税收筹划 |
3. 确保“四流合一” |
(二)选择供应商 |
(三)工程分包的税务筹划 |
三、新税制背景下建筑施工企业纳税申报环节的增值税税务筹划 |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税务筹划 |
(二)建筑施工企业预缴阶段的税收筹划 |
(三)增值税留底税额纳税筹划 |
四、新税制背景下建筑施工企业发票管理的税务筹划 |
五、结语 |
(2)新税制政策下建筑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一、新税制政策对建筑企业的影响 |
二、新税制政策下建筑企业税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
(一)税务风险发生几率大 |
(二)纳税过程比较繁琐 |
(三)缺少充足资金支持 |
三、新税制政策下建筑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对策 |
(一)加强税务风险控制 |
(二)优化税务管理方式 |
(三)重视合同管理模式 |
四、结语 |
(3)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问题与背景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背景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第三节 核心概念界定 |
一、职业教育校企合作 |
二、政策变迁 |
三、政策场域 |
四、政策学习 |
第四节 文献综述 |
一、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研究 |
二、政策变迁过程理论及应用研究 |
三、政策网络与政策变迁关系研究 |
第五节 研究方法 |
一、方法论层面 |
二、分析技术层面 |
第六节 研究思路与技术路线 |
一、研究思路 |
二、技术路线 |
第七节 研究的创新点 |
第二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的变迁轨迹 |
第一节 “校附行企、一体共生”阶段(1978—1998 年) |
一、实施行业企业自办或与教育部门联办方针 |
二、引导与支持职业教育校办产(企)业发展 |
三、选择在部分地区开展“双元制”改革试点 |
第二节 “校主企辅、促校联企”阶段(1998—2010 年) |
一、探索高职院校产学研合作路径 |
二、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工程 |
三、启动实训基地及师资建设项目 |
四、开展半工半读等国家政策试验 |
第三节 “校企同主、多元共治”阶段(2010 年至今) |
一、加快健全央地校企合作专属法规制度体系 |
二、充分挖掘国家行业系统的指导与协调功能 |
三、依托央财项目持续搭建校企合作政策平台 |
四、推动企业深度参与职教师资培训体系建设 |
五、支持基层创新探索校企深度合作体制机制 |
第四节 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主要特征 |
一、由行动纲领和散点式条文向国家政策体系发展 |
二、由少数政策工具主导向多元工具协同应用转变 |
三、由旧范式变革后的渐进调整向政策新范式演进 |
第三章 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解释分析框架 |
第一节 制度—场域—行动者:构建解释分析框架的基本视角 |
一、“结构”与“行动者”的辩证关系:社会科学“元理论”的启示 |
二、制度与场域:“结构”维度的主体构成要素 |
三、结果性逻辑与适当性逻辑:“行动者”的能动机制 |
第二节 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核心解析变量 |
一、政策场域 |
二、中央职能部门政策学习 |
第三节 解释分析框架的结构设计及理论预设 |
一、框架设计原则与整体结构 |
二、理论预设 |
第四章 政策制定场域与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内在逻辑 |
第一节 “政—政”制定场域影响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作用机理 |
一、由中央职能部门构成的场域关键行动者 |
二、从同级协商到上级协调:场域运作变革及其对政策变迁的影响 |
第二节 “政—行”制定场域影响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作用机理 |
一、与政企分开改革相伴的场域关键行动者 |
二、从分级决策到合作治理:场域运作变革及其对政策变迁的影响 |
第五章 政策执行场域与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内在逻辑 |
第一节 “央—地”执行场域影响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作用机理 |
一、行政科层体制影响下的场域关键行动者 |
二、从市县为主到省域统筹:场域运作变革及其对政策变迁的影响 |
第二节 “企—校”执行场域影响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作用机理 |
一、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场域关键行动者 |
二、从行政共生到互利共赢:场域运作变革及其对政策变迁的影响 |
第六章 中央职能部门政策学习与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内在逻辑 |
第一节 政策学习:中央职能部门主动引导政策变迁的有效策略 |
一、国家“适应能力”的集中体现 |
二、政策学习的主要形式 |
第二节 中央职能部门政策学习影响政策变迁的作用机理 |
一、革命和国家建设实践成功历史经验的内化迁移 |
二、政策调整过程中节约政府决策成本的有效方法 |
三、有限理性约束下规避政策改革风险的合理选择 |
四、保障央地政策参与主体创新积极性的必要策略 |
第七章 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优化路径 |
第一节 强化全国人大与政协的顶层设计权能 |
一、推动全国人大主导校企合作立法进程 |
二、发挥政协协商决策职能助力政策创新 |
第二节 优化中央跨部门协同决策的组织机制 |
一、设立常设型的议事协调机构 |
二、建立健全国家行政协助制度 |
第三节 完善全国性行业协会的社会中介职能 |
一、健全国家法律体系,强化政策设计参与权 |
二、扩大利益代表范畴,提升协同决策合法性 |
三、推行购买服务机制,增强政策变迁影响力 |
第四节 保持中央财政资金的引导与扶持效力 |
一、加强专项性一般转移支付资金的拨付力度 |
二、保留适量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项目 |
第五节 健全校企命运共同体的配套制度供给 |
一、推行协调性的劳动就业制度 |
二、完善国家培训质量标准制度 |
第六节 破解局部试验性学习开展的现实瓶颈 |
一、加强依法行政,推动政策试验法治化 |
二、畅通信息渠道,提升政策试验透明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 |
致谢 |
(4)新税制改革对企业财务与会计的影响与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一、新税制改革对企业财务与会计的影响 |
(一) 对增值税的影响 |
(二) 对印花税的影响 |
(三) 对会计报表的影响 |
二、新税制改革背景下企业财务与会计对策 |
(一) 完善财务会计制度 |
(二) 创造降低税负条件 |
(三) 强化财会队伍建设 |
三、结语 |
(5)“营改增”政策下山东移动税务筹划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立论依据 |
1.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4 研究内容与思路 |
1.5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6 创新点与不足 |
2. 相关理论基础 |
2.1 税务筹划有关理论依据 |
2.2 税务筹划的概念、特征、流程和意义 |
2.3 税务筹划的基本方法 |
2.4 营业税和增值税的概念、特征、区别 |
3. 电信企业税收概况 |
3.1 电信企业税制变化 |
3.2 电信企业“营改增”现状 |
3.3 电信企业“营改增”影响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4. 电信企业税务筹划路径研究 |
4.1 税务筹划内外部环境分析 |
4.2 销项税额筹划具体路径 |
4.3 进项税额筹划具体路径 |
4.4 税款缴纳筹划具体路径 |
4.5 其他方面筹划具体路径 |
4.6 本章小结 |
5. 山东移动税务筹划方案设计及效果分析 |
5.1 销项税额的税务筹划 |
5.2 进项税额的税务筹划 |
5.3 税款缴纳税务筹划 |
5.4 其他方面的税务筹划 |
5.5 税务筹划方案效果分析 |
5.6 本章小结 |
6. 税务筹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
6.1 纳税规范方面 |
6.2 纳税效益方面 |
6.3 纳税组织方面 |
6.4 涉税风险方面 |
6.5 本章小结 |
7.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6)财税体制改革对促进昆明地方经济发展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综 合 报 告 |
一、分税制对昆明经济发展的影响 |
(一) 分税制对地方财政的影响 |
1.市财政收入减少。 |
2.由于地方财力减少, 资金趋紧, 影响了对工农业生产的扶持。 |
3.县级财政困难加剧, 形成支出倒逼机制。 |
4.财政管理体制的不确定, 给地方财源建设造成一定的困难。 |
(二) 分税制实施后地方税收的影响 |
1.引起税源结构的变化。 |
2.地方税征管难度大, 征收力量相对不足。 |
3.新税制实施在起步阶段, 同时由于税制自身尚不够完善, 偷漏税违法违纪现象增多, 导致整个征管工作难度加大, 影响了税收的如数入库。 |
(三) 新税制实施后对财源支柱效益的影响 |
1.二产业主体税源地位有所下降。 |
2.企业税负上升, 加重了企业发展的困难, 影响了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
3.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收入增加对企业增值、效益的依存度高, 为财源增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
4.企业经济效益总体不佳与市财政支付能力相对下降的矛盾, 将使企业发展的压力增大。 |
二、分税制后促进昆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对策 |
(一) 调整地方财源结构, 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
1.继续重视“两烟”产业、巩固支柱财源。 |
2.调整工业结构, 提高经济效益, 创造名优产品, 优化主体财源。 |
3.坚持多种经营, 发展农产品深加工, 壮大基础财源。 |
4.统筹规划, 全面安排, 大力发展第三产业, 增加新兴财源。 |
5.放手发展乡镇企业和私营企业, 拓宽补充财源。 |
6.加强土地管理, 挖掘潜在财源。 |
7.统一管理预算外资金。 |
(二)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
1.调整财政支出结构, 尽快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型财政支出模式。 |
2.严禁随意出台减收增支的政策口子, 确保新增支出建立在财力允许的基础上。 |
3. |
4.适当扩大集资范围。 |
(三) 加强税收征管, 堵塞税收流失漏洞。 |
三、理顺关系, 规范省、市、县 (区) 的分配关系, 实现财政经济的良性循环 |
(一) 分税制前昆明市财政体制情况。 |
(二) 昆明市实行分税制的基本构想。 |
1.指导思想。 |
2.基本原则。 |
(三) 政策建议 |
1.建议省政府尽快出台省内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具体方案。 |
2.昆明是云南的省会城市, 是全省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 又是举世闻名的旅游城市。 |
3.严格国地两个税务系统的业务划分, 进一步明确有关税收政策。 |
子课题目录 |
鉴定意见 |
四、乡镇企业与新税制(论文参考文献)
- [1]新税制背景下建筑施工企业税务筹划策略[J]. 古丽扎尔·吐尔逊,玛衣拉·吐尔逊. 中国集体经济, 2021(33)
- [2]新税制政策下建筑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探讨[J]. 张洁. 纳税, 2020(16)
- [3]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研究[D]. 于晨. 天津大学, 2019(01)
- [4]新税制改革对企业财务与会计的影响与对策[J]. 姜美琴. 纳税, 2018(36)
- [5]“营改增”政策下山东移动税务筹划研究[D]. 刘腾天. 山东科技大学, 2018(03)
- [6]财税体制改革对促进昆明地方经济发展的研究[J]. 丁峙,姚大金,平愚山,蔡杰,王世俊,张丽华,西云,郭耀,陈志勇,杨锡春,边曦,李妍,杨树琪,陆宁,张梅,王玲. 云南财贸学院学报, 2002(S2)
- [7]促进新疆与东部地区经济协调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J]. 新疆财经学院课题组. 新疆财经, 1997(05)
- [8]新税制下发展乡镇企业的对策[J]. 伍天民. 湖南税专学报, 1996(04)
- [9]乡镇企业与新税制[J]. 孙国敏. 法学论坛, 1995(04)
- [10]新税制对乡镇企业的影响[J]. 农业部乡镇企业局计划财务处.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199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