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职能转变与调控机制的变化(论文文献综述)
周志忍,徐艳晴[1](2014)在《基于变革管理视角对三十年来机构改革的审视》文中研究表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并决定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这意味着变革管理被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从变革管理角度系统梳理和审视改革开放以来国务院七轮机构改革历程,国务院机构设置变革呈现出明显的渐进和稳健特征,职能转变是历次改革的核心和亮点。政府职能转变呈现出明显的两段论特色:第一阶段的重点是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转变;第二阶段的重点是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但就方案设计而言,近10年来有关职能转变的目标和措施等具体性方面明显不足,具体措施及其成效与三轮机构改革方案之间的关系难以确立。因此,"机构改革是否也需要改革"成为新的实践命题,需要从战略定位、推进方式、公共责任、总体设计和精细化过程管理等方面进行思考。
王海荣[2](2019)在《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研究》文中认为城市作为一个人口聚集性生存的空间存在,其空间本身不再被看成是死亡的、固定的、非辩证的、静止的容器,而是成为一种支配性的、建构性的力量,影响着社会关系、利益结构以及人们日常生活的变化。它在扩张、更新、重组,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加速流动和剧烈变化;它背后有国家/政府的主导、市场的作用、社会力量的参与,各种利益主体围绕空间资源在互相博弈。空间反映着国家与城市中不同社会主体间的权力关系,同时,空间的边界规定着城市与国家的关系;空间是实现城市发展和国家治理的一种有效方式,同时,城市问题愈来愈以空间的形式表现出来;国家要在有界空间范围内促进城市空间发展,服务于国家建设的政治目的,同时,也要解决城市空间问题可能引发的空间社会抗争。正因为如此,我们需要诉诸城市空间治理,防范和化解城市化进程中的风险与危机,协调多元空间利益群体间的矛盾与冲突,维持国家的一体化发展与社会秩序稳定。本文以空间理论和城市政治理论为理论资源,梳理当代中国城市空间治理的历史变迁,从城市空间治理背后的政治意义和所要面对的城市空间问题两个方面回答为什么要进行城市空间治理,继而分析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单一制国家结构在城市空间生产与治理上的表现和具体化。解释这种体制是如何在推行非均衡空间发展战略的情况下,维持了中国城市经济的增长和城市社会秩序的总体稳定,以及它本身在城市空间生产和治理过程中面临的现实挑战,最后试图提出推进中国城市空间治理现代化的具体实践路径。本研究认为,国家建设的空间维度和城市问题的空间向度是当代中国城市空间治理的逻辑起点。城市是中国现代国家建设的战略空间。对于中国而言,在超大规模的地域范围内,在多元民族、区域、文化、阶层的社会结构中推进现代化进程,空间是国家实现城市发展和国家治理的一种有效方式。国家基于不同历史时期特定的战略需要,有选择性地干预地理空间,介入城市空间生产,促进城市空间治理转型与变迁,进而引发了不同的空间效应和结果。自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中国现代国家建设内容从巩固新生政权、促进经济增长、维持社会秩序稳定到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转变,城市空间生产经历了从强调空间控制、空间商品化、突出空间公共性质向空间多重属性全面发展的转变,城市空间治理模式经历了管理型地方政府、经营型地方政府、服务型地方政府向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地方政府的方向转变。空间始终内在于整个国家治理和城市治理过程之中,与国家建设联系在一起,对于维持国家统一、促进经济发展、实现社会秩序的总体稳定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但是,城市空间治理的内在矛盾也带来了空间难题,城市问题愈来愈以空间的形式表现出来且差异化特征明显。这体现为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各个层面的一种叠加式的城市空间结构问题,而由此引发的空间社会抗争使城市内部面临失序、分裂和碎片化的风险,使国家的合法性和社会整体的稳定性受到严重挑战。现实城市问题的空间向度凸显了城市治理的空间维度。本研究认为,国家建设的空间维度和城市问题的空间向度是中国单一制国家结构在城市层面上的体现,也是对中国城市空间治理体制的反映。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单一制国家决定了它通过城市空间治理既要实现现代国家建设的目标又要解决城市空间问题。从本质上看,中国城市空间治理是党运用国家权力并动用地方政府、市场和社会力量在城市空间生产层面促进国家建设和城市发展,并解决城市空间生产过程中城市空间问题的过程。中国城市空间治理体制,在权力结构维度上,包括党的领导、中央与地方的府际关系以及地方政府与市场和社会关系;在空间生产维度上,包括这种体制对空间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多重属性的生产。国家与城市中的不同权力主体介入城市空间生产形塑着中国城市空间治理模式。但是,不同治理主体空间生产逻辑之间的冲突和失衡也是引发城市空间问题的根源。党和国家追求对城市空间生产的控制与秩序,以维护政治的合法性;市场参与者通过开发、建设、运营各种生产性和消费性空间,实现资本的增值;城市中的广大市民则试图维护具有使用价值的日常生活空间。城市空间治理体制既是中国城市空间治理的动力机制又引发了城市空间问题,既是对中国城市空间治理内在逻辑的反映,又构成了城市空间治理的现实挑战。面对城市空间治理问题以及由此产生的城市空间问题,我们应当从权力结构和空间生产的维度上探索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的实践路径。在权力结构维度上,协调和理顺多元空间利益主体间的关系。即,加强党对城市空间治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中央对地方的宏观统筹与引导、加强政府对市场的规范和引导、加强政府对社会的培育与引导。在空间生产维度上,推进城市空间多重属性的全面发展。即,在城市经济空间生产上坚持科学与创新、在城市政治空间生产上注重包容与协商、在城市社会空间生产上秉持公平与共享、在城市文化空间生产上突出特色与传承、在城市生态空间生产上强调绿色与低碳。
金洁[3](2019)在《市场经济体制对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影响机理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改革开放以来,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变的共同作用下,中国实现了经济腾飞,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创造了高速发展的市场经济与长期稳定的和谐社会共存的“奇迹”。市场经济体制发展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当务之急,也是理论研究需要突破的关键议题。以往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研究多围绕政府系统内部关系展开,对市场与政府关系的解读侧重于如何通过政府改革推动市场经济体制发展,而忽视了市场经济体制对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影响。事实上,中国体制改革往往以市场领域改革来倒逼政治、社会等领域改革。因此,市场经济体制对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影响机理研究意义重大。本研究以“分析框架-实证分析-政策建议”为主线,将市场经济体制作为环境因素纳入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研究,构建“环境-行动者-绩效”的分析框架,采用“时空演进-影响效应-影响路径”层层深入的实证策略,研究市场经济体制对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影响机理。刻画30个省(市、自治区)1987-2017年市场经济体制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时空演进特征与协调关系;利用22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1997-2017年的面板数据研究市场经济体制对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影响效应;通过问卷调查收集325个县级区域一手数据,研究两者的影响路径。从纵向时序变化、横向静态比较两个方面,立体地剖析市场经济体制对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影响机理,得到以下研究结论:(1)市场经济体制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时空演化。构建市场经济体制、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综合评价体系,对1987年以来各省(市、自治区)市场经济体制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时空演进特征观察发现:改革开放以来,各省市地方政府职能结构从“经济职能为主”逐渐转变为“公共服务为主、经济建设并行”;市场经济体制发展水平与地方政府职能执行绩效不断提升,且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处于相对领先地位;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地方政府职能执行绩效具有显着地区差异,东部沿海地区发展水平高于中、西部地区。同时,协调分析发现市场经济体制与政府职能执行绩效存在动态的耦合协调关系,两者相辅相成,逐步从“不协调、低发展”的失调状态走向协调发展。(2)市场经济体制对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影响效应。市场经济体制对地方政府规模产生显着影响,并进一步影响地方政府职能执行绩效。具体来看,第一,市场经济体制三大要素对地方政府规模的影响效应不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对地方政府规模的影响呈倒U型关系;金融要素发展与对外开放水平对地方政府规模产生正向影响,即金融要素与对外开放度的发展一定程度上使政府规模扩张。第二,“市场经济体制→地方政府规模→地方政府职能执行绩效”逻辑链条成立: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对地方政府职能执行绩效产生正向影响,但部分要素产生负向影响,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对外开放水平分别对城乡均衡发展、环境保护绩效产生负向影响;地方政府规模扩张有利于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职能领域绩效提升,但对经济增长产生负向影响。第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与地方政府规模调整存在双向因果关系,地方政府规模对市场经济体制具有反向影响。(3)市场经济体制对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影响路径。市场主体、市场要素、市场环境发展均对地方政府的内部优化与外部适应产生影响。市场主体作为市场活动微观主体,更多地对地方政府职能转变产生直接影响;市场要素与市场环境则通过宏观环境变化,为地方政府职能转变提供良好的发展土壤,提升社会组织活力、促使上级政府战略调整,间接推动地方政府职能转变。本研究可能的创新点在于:第一,从环境因素出发对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分析框架进行补充;第二,聚焦市场经济体制对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影响机理,实现市场-政府关系研究视角的转换;第三,从时间、空间双重维度审视市场经济体制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演进特征,发现了两者的耦合协调关系;第四,采用多种实证分析方法,全面验证了市场经济体制对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影响强度以及影响路径,发现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直接或间接通过社会组织发展与上级政府战略调整影响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基于上述研究结论,从打造“有效”市场、培育“能动”社会、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等三个方面,为促进市场经济与地方政府良性互动提供了可能的政策建议。
唐兴军[4](2016)在《嵌入性治理:国家与社会关系视阈下的行业协会研究 ——以上海有色金属行业协会为个案》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嵌入性治理是强调国家、行业协会与企业(市场)在坚守固有边界的同时又相互嵌入,这种嵌入既有源自国家的自主嵌入,也有因行业协会要求与依赖下的被动嵌入,二者在形式上相对分立,职能上交互嵌入的行业治理新模式。论文认为,嵌入性治理较之于传统管理模式,具有诸多优势,解决了以下几个现实问题:首先,通过政治嵌入行业协会之中,发挥行业协会在产业发展与转型、市场自律与调控中的积极作用,避免了国家直接干预行业企业的弊病,消除了国家“越俎代庖”的职能越位与错位等不和谐的市场治理方式,构建起现代柔性的市场调控手段;其次,国家通过组织、制度与利益嵌入,与行业协会建立起共生关系,消除了社会经济精英主动挑战执政党与国家权威的动力;再次,由于国家嵌入行业协会,并逐步内化到行业协会的组织肌体之中,增强了其汲取市场社会资源的能力,增加了国家社会互动的机会,夯实了执政党与政府的社会基础;最后,嵌入性治理能够更好的整合行业信息,减少信息在权力系统中传递的时间与失误,降低行政成本,有效缓冲政府与市场、社会间的摩擦。国家主要通过三种路径嵌入行业协会之中:一是制度嵌入,即国家依靠公共权力的强制手段与法律制度规训,实现对行业协会监督管理、引导规制的目标,制度嵌入的最优状态是行业协会治理的法治化;二是组织嵌入,即执政党和政府将组织植入并内化到行业协会之中,通过人员安排,组织架构、价值引领来实现对行业协会的引导与控制;三是利益嵌入,国家通过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政府购买服务等经济利益诱导,促使行业协会朝着有利于国家政策的方向发展。三种嵌入机制之间互相联结,相互增进,继而为嵌入性治理提供了坚实基础。其中,制度嵌入一方面为行业协会的存续提供了法律制度保障,另一方面增进了行业协会内部的规范化治理,促使行业协会积极有序地参与行业发展规制与自律;组织嵌入有利于行业协会的组织架构与国家—市场体系有机衔接,通过执政党与政府的组织植入,确保行业协会行动方向与国家治理的战略方向保持一致,增强行业协会的利益聚合与表达功能。更为重要的是,组织嵌入有利于夯实执政党与政府的合法性基础,增强执政党的社会利益整合功能;利益嵌入则是行业协会拓展公共空间,获取自身发展的经济资源的重要渠道。对执政党和政府而言,利益嵌入行业协会之中,有助于产业发展与转型升级政策的实施与贯彻。从上海有色金属行业协会的个案研究发现,国家嵌入对行业协会的合法性地位、组织结构、社会资源的汲取产生了积极的形塑作用,国家通过制度、组织与利益等路径嵌入行业协会之中,行业协会依据自身及行业企业的利益诉求进行策略性行动。通过互动交汇,行业协会原有的自主性逻辑以反嵌入和妥协的形式纳入到国家治理中。基于资源依赖与合法性追求的动机,行业协会对行业企业和国家产生双向依赖的形态,嵌入性治理体现了权力行使过程的一种转化,即国家在社会之上行使权力转化为通过社会行使权力。但是,国家作为嵌入主体,行业协会作为嵌入客体,双方在深入和持久的互动博弈过程中,国家往往通过调适嵌入方式以试图加深对行业协会的嵌入层次和程度;而行业协会为获得合法性地位和行政性资源,不但乐于接受国家的嵌入,而且借助政府等公共权力资源对政府职能进行反嵌入,进而形成一种相互型塑、联动嵌入、协同治理的网络格局,但是双方没有边界的互嵌将导致嵌入过度,最终导致行业协会的组织趋同僵化、治理绩效低下,因此适度嵌入成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然选择。而国家适度嵌入行业协会的实现有赖于嵌入机制的优化与改善:在制度嵌入方面,建立适度的规制与宽松的制度环境,减少对行业协会内部治理的微观干预,为行业协会的发展构建良好的外部制度环境,制度供给要以制度需求为基础,防止制度供给过剩和制度网络过密。在组织嵌入方面,规范执政党与政府等国家权力机构的职能,厘清国家与社会的边界。行业协会的组织结构与部门设置要以行业发展和会员需求为导向,而不是以政府的指令或政府职能的转移为中心,避免行业协会内化为“二政府”;淡化行业协会党组织的政治职能,强化其利益整合与服务职能。在利益嵌入方面,以项目制推进行业协会治理,构建开放的利益吸纳与整合机制,同时注重提升行业协会的自主治理与行业服务能力,行业协会在参与行业治理与公共服务提供中应以服务会员企业和整个行业为中心,而不是以契合政府利益,取悦于权力部门为目标。研究还表明:嵌入性治理绩效取决于国家嵌入程度,适度的政治嵌入有助于构建良性互动的合作治理体系,过度嵌入则导致行业协会的内卷化与自主性缺失。从本原来讲,行业协会应从属于市场和社会,而不是从属于国家(或政府)。要防止国家过度的自主性扩展,需要国家行为制度化和国家权力制约化,前者依托于法治建设,后者依托于民主建设。国家的组织嵌入、利益嵌入都需要以制度嵌入为基础,改变国家以自身需求为中心吸纳整合行业利益的单向度传统管理体制,不断拓展国家与社会间的“第三领域”,构建制度化、法治化的参与机制,将组织嵌入、观念利益嵌入逐步转向制度嵌入。这就要求国家在嵌入行业协会的过程中,坚持适度原则,通过调适制度嵌入、组织嵌入和利益嵌入的方式与程度,增进治理绩效,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
姜英华[5](2016)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思想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现代化是人类经济社会发展的潮流和不可逆转的趋势,经济现代化和政治民主化是现代化的核心和精髓,是现代化艰难挺进的重要驱动力。经济现代化的实质是经济的市场化,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是市场经济的先驱国家,置身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资产阶级经济思想家最早对市场经济进行了思想阐发,开启了市场经济和市场经济思想研究的先河,为后发国家提供了经验借鉴和思想启发。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思想作为经济现代化的意识反映,映射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实况,同时也折射出民主政治的框景,对于当代中国经济社会成功转型和顺利建设市场经济,实现经济和政治的现代化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等最早开创了西方研究市场经济的思想传统。亚当·斯密在描述和界分分工与市场、价值与价格的关系基础上,提出市场主体的“利己心”和市场机制“看不见的手”的思想主张,进而指出好的市场经济应该是遵循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和运行机制的经济思想。在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对市场机理的剖析和探究中,李嘉图是古典政治经济学的集大成者,他的商品价值由生产商品的劳动耗费决定(劳动价值论)的思想、资本主义社会三大阶级及其分配关系的思想、经济自由以及限定政府职能作用范围的思想和利用各国比较优势发展国际自由贸易的思想,达到了古典政治经济学所能达到的极致和顶端,李嘉图之后的政治经济学研究开始庸俗化和内卷化。马克思、恩格斯置身于大工业和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对古典政治经济学家的商品经济(市场经济)思想进行了客观的批判继承,对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结构和历史作用进行了追溯剖绘和客观评价,在此基础上对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未来进行了大胆科学的预测。马克思站在古典政治经济学巨匠们肩膀上的超越和创新,成为后来以人的解放和自由全面发展为目标追求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思想指导和价值遵循。实践中,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首先在经济社会落后的东方国家——俄国建立,成立后的苏维埃共和国面临着经济建设向何处去的艰难抉择。列宁最早明确提出“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的概念以及利用市场机制的混合经济思想。到斯大林时期,市场经济思想被否弃,取而代之的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思想。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思想最早借鉴的是苏联的思想。虽然受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观点的影响,新中国建立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对社会主义与商品经济的关系曾采取排斥态度。但在实践中,逐步认识到商品货币经济的不可替代作用,从毛泽东、刘少奇、陈云、张闻天和李先念等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和以顾准、孙冶方、卓炯和薛暮桥为代表的经济思想家的艰辛探索中,中国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思想得以萌芽。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十年文革动乱极左思潮对经济的破坏,东欧改革得失和市场经济思想,给中国的改革开放和对社会主义与商品经济关系的重新认识带来了可能性。在以邓小平为总设计师的改革开放的探索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样一个前无古人的课题,并最终确立了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在与当代西方市场社会主义和新自由主义等思想的交叉和激烈碰撞中,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思想逐渐定位,包括现代企业制度、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市场体系、宏观调控体系和法律体系在内的市场经济思想框架日渐确立。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发展过程中,由于部分改革红利的释放、强势利益群体的束缚、居民收入水平的分化、价格机制作用的扭曲、财税体制改革的滞后、政府职能转变的梗阻、市场竞争的区域分割和经济社会的协同困境,这些都是因市场经济本身的固有弊端和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而遭遇的现实的发展困境,同时也是市场经济发展到更高阶段的诉求和表现。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了经济发展的新常态思想,就发展思路而言,市场经济思想反映了市场经济增长速度由超高速到中高速的换挡,市场经济结构调整由低端型向中高端的迈进,市场经济发展质量由线性增长到科学发展的转变,市场经济转型升级由要素驱动到创新驱动的过渡和市场经济福利分享由非均衡型到包容共享的转换。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市场决定性作用的思想——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以奠定市场决定性作用的前提,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以巩固市场决定性作用的根基,构建现代市场体系以夯实市场决定性作用的基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以适应市场决定性作用的要求和建立法律体系以提供市场决定性作用的保障,为突破发展难题,跨越发展困境提供了思想指导。“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深化了市场经济思想发展的四个维度,以习近平为核心的领导集体发展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思想为构筑以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蓝本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提供了思想支撑。回顾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思想的发展,我们坚持了社会主义的价值取向,包括生产发展的社会主义物质价值取向、人民主体的社会主义人本价值取向、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政治价值取向和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目标价值取向。彰显了引领性、开放性、实践性和渐进性的思想发展特点,并且得到了经济理论发展完善、市场化指数稳步提高、综合实力持续提升和市场经济地位获得逐渐认同的实践映证。总结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思想的发展路径,基于马恩经典文献观点的梳理,可以对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思想发展脉络和要义做出展望性的分析,即创新宏观调控体系,确保经济社会的平衡发展;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推动市场经济的包容发展;坚持政府职能转型,努力创建适应型现代政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升国有企业的整体效益;完善统一市场体系,协调经济资源的优化配置;实行开放经济战略,吸收全人类市场经济成果和坚持法治经济建设,努力遏制市场经济的弊端。
张金艳[6](2019)在《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作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生要素,技术创新不仅是现代生产力的重要表现,更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引发产业革命的重要内核,在新技术革命时期,尤其如此。虽然技术创新的主要参与和推动力量是企业等市场主体,但创新的持续推进离不开必要的国家干预。历次工业革命无不彰显国家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干预色彩,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实则以科技创新为内核的核心竞争力之争。2018年备受关注的中美经贸摩擦不仅仅是单纯的国际经贸摩擦,更是两国之间创新能力的博弈;不仅是技术之战,更是法律之战。迈克尔·波特的国家竞争优势理论亦表明,在创新驱动经济发展阶段,企业技术创新和政府作用都是构建一国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制度创新决定技术创新,技术创新引领经济发展离不开相应的制度创新与有力保障。创新必需的良好法治、竞争、文化等营商环境的营造不仅是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重要目的,更是其干预的重要表现。经济法作为促进和保障经济健康、协调发展之法,对经济运行的介入和调节使命决定了其内含的国家干预本质。在众多法律制度领域,经济法在有效链接政府与市场、实现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中的重要规范与保障作用无可取代。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既是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的谦抑性干预,又是以整体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适度干预。经济法既能对技术创新行必要的促进、激励与保障作用,又能以其特有的规制功能引领技术创新朝向合理化方向发展,通过激励与规制双重维度的作用发挥,彰显其在创新驱动发展时期经济发展促进法的本质。本文立足于全球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时代背景和我国创新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基于技术创新的生产力本质和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经济职能,在经济法视域下考察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意图在经济法国家干预理念与制度保障下,正确界定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最优体制保障、最佳界限厘定等,在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充分彰显经济法在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中的制度作为。这既是对技术创新与经济发展的必然因应,亦是经济法自身制度创新的应有之义。本文共有五章,沿着基础理论——提出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研究与论证逻辑进行展开。具体如下:第一章为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理论与因应。该章试图建构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与视域勾连。第一节首先从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的基本内涵展开,界定了本文研究范畴下的主要概念。本文的技术创新是以企业为主体、涵盖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以及产业化运营全链条的完整经济行为,国家对其干预建立在弥补或修复市场失灵、防范技术风险等基础之上。文中的国家干预并非广泛意义的国家干预,而是以政府等经济管理主体为主的政府干预行为,与政府干预具有概念统一性。这里的概念解读与限定意在与经济法视域下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基本研究语境与范畴保持一致。接着梳理了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回顾比较了不同阶段技术创新理论中相应国家干预元素的变迁,试图解构论文中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由来及演进。第二节重点梳理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不同理论分支,为论文研究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奠定直接理论基础。本节对相关理论的梳理与介绍主要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不同维度进行分类,首先从激励、引领、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视角,重点介绍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市场失灵理论和市场创造理论。根据传统的国家干预理论,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必要性主要源于该领域市场失灵的存在。技术创新因其明显的知识外溢性、高风险性等特征使其具有不同于一般市场失灵的特点与表现,决定了不同的国家干预需求。在对技术创新领域传统市场失灵理论梳理与阐述的基础上,论文接着对近年来西方非主流经济学关于技术创新领域的“市场创造理论”进行了介评与分析,意在拓宽本文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理论支撑。市场创造理论对于技术创新领域的国家干预解读超出了一般意义上国家干预的诱因与范畴,将国家在新技术革命时期技术创新领域的相应超强规划与干预解读为弥补或修复市场失灵之外的市场创造的内容。这也是近年来在非主流经济学领域备受关注的全新观点,其在技术创新领域“企业家型国家”的角色定位的确反映了现代国家在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中的重要作用。无论该理论是否超越了传统意义上国家干预的市场失灵理论,其对印证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不可或缺都有所裨益。其次从防范技术风险、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干预视角,重点介绍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风险社会理论和负责任创新理论,意在从规制与约束技术创新负面效应的角度,为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另一维度寻找理论支撑。现代社会充满了风险,其中技术创新尤其是新技术迅速发展带来的风险更加难以预估。技术创新作为一把双刃剑,其在具有促进经济发展典型正外部性的同时,亦会因技术成果的滥用带来诸如环境污染、经济秩序失范、危及经济安全等负外部性,甚至会挑战道德、伦理与法律等。国家必须进行一定程度的干预,对技术创新带来的风险进行预防与消弭,敦促技术创新主体进行负责任创新。而无论是风险社会理论还是负责任创新理论,其实都暗含了必要的国家干预需求。而其中不当的国家干预与规制本身又可能成为新的风险源泉,因此必须将这种国家干预纳入法制的框架,以避免其干预在消弭市场失灵的同时,产生新的干预失败问题。这种需求就与经济法本身的国家干预本质具有天然的契合性,因此,论文最后介绍了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理论,为本文经济法语境下研究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建立自然的理论衔接。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本国经济运行之法,本身就具有对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进行双重矫治与匡正的内在功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作为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必要组成部分,自然与经济法的国家干预理论具有天然契合性。论文分别从国内外经济法概念与代表性经济法国家干预理论的视角诠释该理论的主要内容。以上相关理论建立了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完整理论架构,也奠定了全文研究与论证的维度与基调。第三节针对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之间的因应重点着墨,亦是本文论证的重要铺垫,主要在于解决从经济法视域下审视与论证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必要性。技术创新会影响制度创新,推动其不断发展完善;而制度创新又进一步保障与规范技术创新。论文主要基于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之间的协调互动关系,为接下来论证技术创新与经济法之间的因应奠定基础。技术创新尤其是新技术革命直接推动经济法的发展,同时经济法的基本特征、功能及回应性品格也决定其回应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的必然性。经济法不仅要在技术创新过程中不断回应与调适、完善自身,更应以其必要的创新与发展,保障技术创新在安全、有效的制度环境中运行。论文主要从经济法的经济性和现代性特征、经济法促进发展之法的使命以及经济法之风险防范与规制法功能等三个方面论证经济法与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之间的必然回应关系。以上对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之间关系的论证再次夯实本文研究的范畴与语境。第二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现状。该部分是论文研究的实证逻辑起点,目的在于通过对我国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现状的分析,探寻其中存在的问题及瓶颈。第一节主要论述了我国技术创新体制发展的不同时期、取得的主要成就及存在的问题。经过多年科技体制改革与发展,我国技术创新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就,正在逐步跨入创新型国家行列,但是仍然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机制体制尚需完善、自主核心技术依然缺乏、距离创新型国家标准还有差距等,这些均制约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同时也对相应国家干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第二节重点论述了我国促进技术创新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第一个维度展开。本节首先论述了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促进技术创新几乎是所有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首要目的,也是国家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基本体现,主要在于通过克服技术创新过程各环节存在的市场失灵问题,更好激励和促进技术创新与发展。在技术创新的基础研究、共性技术研发、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与扩散以及市场进入等不同阶段,存在的市场失灵及相应国家干预需求是不同的,因此国家介入的程度与手段也应有所区别。经济法作为规范国家干预经济运行之法,理应通过其促进经济发展的相关规范在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过程中发挥其重要保障作用。论文接着阐述了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具体举措。主要梳理了我国不同时期的科技创新政策与产业政策。此处的国家干预政策主要表现为国家层面的战略、规划等顶层制度设计,也属于广义上的经济法律规范范畴。在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主要举措方面,论文分别从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主的营商环境优化,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优化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创新激励,主导或引导产学研协同创新等实践层面展开,意在说明及国家在技术创新领域的积极作为。最后重点论述了促进技术创新领域的具体经济法律制度的现状。首先梳理了激励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的专门法律制度安排与相关经济立法。在专门法律制度安排领域,本文主要列举了与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相关的具体法律,重点围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新修订部分的“市场导向”亮点进行了详细解读。在相关经济法律制度部分,本文重点围绕激励技术创新的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安排和维护技术创新市场竞争秩序的法律制度安排两个维度进行列举与介绍。前者主要体现为财政、税收、金融、政府采购、促进企业技术创新领域的相关法律规范,后者则主要是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市场规制法律规范,主要在于呈现经济法在促进技术创新领域的制度保障现状和基本样貌。第三节重点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技术风险防范维度呈现我国经济法在防范技术风险领域的立法及制度现状。首先是对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分析,论文从技术风险的定义出发,介绍了技术风险的不同成因、危害与不同分类。本文的技术风险主要是指技术应用过程中结合经济、政治等社会因素产生的外部风险或负外部性,并非指技术研发过程中因其不确定性产生的内部风险,该风险类型是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过程中着力规避的对象。接着再次重申经济法对其进行规制的正当性。第二部分重点介绍了目前技术风险防范领域国家干预的政策及立法体现。由于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政策在所有技术创新政策中占据绝对优势地位,技术风险防范的政策内容异常薄弱,因此本部分与相关经济立法一并阐述与呈现。第三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困境,亦是本文的问题提出部分。该部分共分为三节,每一节呈现一个较为突出的困境或问题,为下文的针对性对策解决提供论证的对应框架。第一节从目前科技创新体制角度论述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困境。重点围绕现行体制下的主体同构与政策协调问题展开。体制是否顺畅直接关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效果,现行体制下的干预主体众多之累、协调沟通之困及政策弥合之惑均是制约干预效果与成本的重要因素,也是文章着力研究、探讨与试图解决的重要问题,意在通过干预体制优化下主体的同构、政策的弥合等为解决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扫清主体不统一与干预效果掣肘之困。科技与经济发展的深度融合不仅是创新驱动发展之基本要义,更是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进行勾连的重要背景。在科技经济深度融合过程中,科技、经济等不同干预主体之间的协调与配合甚至是深度融合必要且迫切。现有体制下,与技术创新相关的国家干预主体涵盖了科技、经济等众多管理部门,看似国家对技术创新支持与鼓励的全面覆盖,但也会呈现出干预主体繁多、机构烦冗的困扰。在国家一贯主张并力促科技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背景下,当前科技与经济管理平行体制下的干预主体沟通、协调之困无疑会阻碍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步伐,这也是导致我国长期以来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重要原因。文章从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提出及必要性入手,分析了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主体之间的协调与政策联动之困。第二节重点探讨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界限厘定之困。国家干预界限或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问题是经济学和经济法学研究中历久弥新的话题,由于二者之间的界限始终难以准确界定,因此在技术创新领域依然具有探讨与研究的必要。在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方面,依然因干预越位、缺位并存对干预适度的把握造成困扰。在防范技术风险的相关干预领域,也存在监管与创新之间的平衡难题。技术创新过程中的国家干预越位或缺位其实就是干预失灵的问题,对其进行充分预警有利于尽可能减少干预失败造成的损失或成本,尤其在促进技术创新的举国体制下,过度的产业政策激励未必产生应有的效果。本节最后一部分以光伏和新能源领域的产业政策实施为例,探讨了目前对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败的预警不足之困,为下文进一步思考相应的经济法矫治对策进行铺垫。第三节为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不足之困。本节是在第二章经济法制度现状基础上,进一步从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探讨经济法律制度的不足之处。目前虽然有关于促进和规制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但是相关制度还很不完善,防范技术风险、新兴产业规制等领域亟需补缺。第四章为美国、日本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借鉴。本文重点选择美国和日本两个典型创新型国家作为蓝本,通过对两国不同科技经济发展和国家干预传统下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及其立法的介绍评价,为我国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体制保障、界限厘定及经济法律制度完善提供启示与借鉴。论文前两节分别围绕美国和日本的技术创新及国家干预进行介评,分别梳理了两国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不同时期的国家干预及立法。美国虽然历来具有市场自由主义的悠久传统,对国家干预具有天然的排斥和反感,但是美国崛起与创新之路却始终伴随国家干预的影子,其在新技术革命时期的“企业家型国家”角色更为彰显,不同时期的科技政策与立法一直是其国家干预的体现和保障。美国自工业革命以来就是在政府与市场协同共进下依靠技术创新的力量逐步实现其经济的迅速崛起。日本虽然也属于资本主义创新型国家,并且和美国一样经历了早期经济复苏与发展过程中市场换技术的阶段,但是日本的引进、消化、吸收到自主创新之路却与较强的国家干预紧密相随,其一路发展过来的经济社会环境和国家干预传统与我国比较相似。日本这种政府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和广泛存在的产业政策对我国的创新型国家建设与经济改革与发展更加具有启示与借鉴意义。第三节重点总结美国、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对我国的启示。首先,无论是倾向于市场自由的美国还是重产业政策的日本,在以技术创新为内核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均离不开不同程度的国家干预,而科学完善的科技创新体制是其创新成功的重要保证。其次,美国和日本在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国家干预是以充分尊重市场为前提的适度干预,国家干预与市场自由相得益彰、游刃有余,所有相关干预手段和措施均是基于市场失灵修复或必要领域的市场塑造和引领。美国和日本均重视对政府干预失败的预警,为尽量减少政府失灵,美国一直秉承市场优先、经济自由的悠久传统,对国家干预保持一定的忌惮和谨慎;日本为汲取创新领域相关产业政策的失败,也在不断调整干预力度与模式。再次,完善的法律制度是两国实现技术腾飞与经济跨越的重要保障。两国不仅高度重视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还注重对技术创新与发展过程中相应经济风险防范的立法规制,以保障技术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同时,尽量降低野蛮技术创新带来的经济、道德、伦理风险与秩序失范。这些均对我国相应国家干预提供了有益启示与借鉴。第五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完善。本章为论文的对策篇,亦是论文着力追求的创新之处,论文针对前文提及的问题,在进行域外借鉴的基础上逐一进行完善。第一节为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干预体制优化,与前文提及的第一个突出问题相对应。论文认为,解决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体制之困的关键是应积极探索科技与经济管理体制的大部制改革,通过进一步优化、整合科技与经济管理部门,使其具备从技术研发到投入市场、转化为产业的全链条技术创新管理与干预能力,避免因现行科技、经济管理体制相对分立下出现的干预低效问题。论文首先提出了科技与经济管理体制的大部制改革探索,介绍了大部制改革的含义及我国历次改革的概况,指出了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现实需求和地方科技与经济管理大部制改革的探索等改革的内在动力和改革的基础,同时分析了改革面临的困境,进而提出了深度推进的具体措施等。由于大部制改革的推进并非一蹴而就,在现行体制下关键是解决好现有干预主体以及相关干预政策之间的协调与联动问题,论文针对以上问题亦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在现行体制下,尽量加强相关干预主体之间的沟通与协调,通过建立相应的沟通协调机制,降低干预的沟通成本问题;加强政策实施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减少政策实施中的掣肘与低效问题。第二节为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边界的正确厘定。分别从应客观审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预警及矫治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灵等三个方面进行论述。第一部分内容为对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的客观审视。文章主要从坚守市场失灵弥补之边界,正视引领、塑造市场的超强干预之边界和探索技术风险防范之边界三方面展开。首先,技术创新是以企业等市场主体为主的自发行为,动力主要源于自身利益最大化实现的需要,放松管制、减少干预是技术创新所需的最佳外部环境。产业革命与转型是技术创新的最终归宿,只有尊重市场规律的谦抑干预、适度干预,才能真正突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其次,国家在基础研究和重大技术、关键技术创新领域的超强引领与干预必不可少,意在发挥其“企业家型国家”角色,这也和我国建构型、过渡型的市场经济体制相契合。再次,在抑制、消弭、防范技术创新风险和保障经济安全领域,国家亦负有重要的干预责任,文章强调了对技术风险防范领域国家干预的强化与重视,不仅与前文的风险社会及负责任创新理论因应,又与文章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经济法律制度设计进行呼应。第二部分为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首先论述了技术创新领域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基本互动规则,接着阐述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适度原则,该部分主要结合经济法国家适度干预原则进行论证。适度干预或需要干预其实是对国家干预界限的一种笼统却又相对灵活的表达,适度其实就是为了避免干预的越位或缺位问题。政府失灵的存在更需要国家在干预经济运行中始终保持谦抑的品格,以需要国家干预作为介入经济运行的边界标准。引领、主导型超强干预抑或以尊重市场为前提的谦抑、必要干预均以正确发挥技术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为己任。本部分对适度干预的必要性、判定原则、判定标准及适度把握等进行了阐述。国家干预的界限与限度掌握不好,极易产生国家干预失败。第三部分重点论述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败的预警及矫治。首先论述了国家干预失败的含义、原因及表现。在对一般意义上国家干预失灵进行界定与论述的基础上结合技术创新领域对其表现进行阐述。国家干预失灵或政府失灵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不可回避但却难以有效解决与矫治的问题,技术创新领域亦是如此。本节最后一部分提出了相应的矫治方案。首先论述了公共选择学派关于政府失灵的一般矫治手段。但是无论是改革宪政、财政立宪还是引入公共部门的竞争与激励机制均非经济法视域下能够解决的问题。文章接着从立法、执法、司法及社会监督等方面简要论述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失败的综合矫治对策。经济法视域下的矫治与匡正主要借助于经济法律制度的建构与完善,将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行为纳入经济法律制度框架本身即是一种矫治,也是经济法对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双重矫治功能的重要体现。因此,文中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灵的经济法矫治其实就是通过相应的经济法律制度设计将其干预行为纳入法制的框架,也为文章最后一节经济法律制度完善埋下伏笔。第三节为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呼应论文提出的最后一个问题,主要解决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制度完善问题。本节共有三部分内容,首先结合目前技术创新国家干预领域的政策与法律现状、困境,进一步强调了加强经济法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其实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既是广义的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对其干预行为的一种规范与保障。接着呼应全文关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基本维度,分别从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展开对经济法律制度完善与创新的论述。前者主要论述了财政、税收、金融、政府采购、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等领域相关法律制度和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竞争法律制度的完善,更好发挥经济法在弥补市场失灵,促进、激励创新方面的作用;后者则从防范新技术发展下共享经济、金融科技、人工智能产业、基因技术应用等新业态、新经济相应风险维度,通过相应市场监管或规制法律制度的创新或完善,发挥经济法通过必要的国家干预以防范相应经济风险、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作用。其中贯穿了国家干预过程中对鼓励创新与必要监管、创新主体私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兼顾、创新自由与国家安全等兼顾的综合平衡与考量,亦对新技术革命时期政府、市场与社会等多元共治下的国家干预定位进行思考。结论部分再次重申关注与研究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重要性,并对未尽研究进行展望。要充分发挥经济法在促进、鼓励技术创新与有效防范、规制相应技术风险中的重要作用,就必须合理厘定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界限,正确把握干预的限度,对干预失灵进行充分预警并进行相应的矫治,同时还应关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干预体制优化与主体同构问题。只有遵循制度创新保障和决定技术创新的规律,对经济法进行相应的制度创新与完善,才能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和创新驱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不负经济法促进发展之法的使命。
李璐[7](2018)在《供给侧改革视角下的研究生教育调控机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研究生教育调控机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方向、运动轨迹和发展过程,对研究生教育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推进研究生教育调控机制改革已上升为政策高度,成为重要的国家战略行为。然而与教育政策要求和现实问题需要相比,现有关于研究生教育调控机制的研究十分有限,且不够系统深入。为此,本文将供给侧改革引入研究生教育,创造性地构建了研究生教育调控机制“供给—需求”的全新分析视角,综合运用文献研究、实证分析、数学建模等研究方法,以供给侧改革理论为基础,突出供需分析,详细梳理了我国研究生教育调控机制变迁的过程,实证分析了研究生教育的供需态势,深入剖析了既有调控机制的深层次问题,并进一步在供需结合、主体改革、结构优化、制度创新的理论框架下提出了我国研究生教育调控机制的改革设想。本文主要包括四个子研究,研究框架及结论如下:其一,历史变迁与发展趋势研究。详细梳理我国研究生教育调控机制的历史变迁,分析了自1950年研究生教育开端以来,我国研究生教育调控机制的演进曲线与发展趋势。这一发展趋势表现为: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由“国家控制”向“多元共治”转变、由“注重总量”向“质量提升”转变、由“行政指令”向“多元共生”转变、由“单一制度”向“多样制度”转变。其二,在界定我国研究生教育需求侧与供给侧的基础上,通过实证分析方法,研究了研究生教育的供需态势。研究生教育的需求侧是由个人需求(入口需求)和社会需求(出口需求)构成的“需求二元体”;研究生教育的供给侧对应为教育资源供给与高端人才供给。从入口供需态势来看,我国研究生供给规模虽然在不断扩大,但仍处于供不应求的基本态势。从出口供需态势来看,我国研究生教育大部分省份(自治区、直辖市)与当地GDP匹配度较低,研究生教育发展规模与区域经济发展协调度较低;研究生教育的供给结构与劳动力市场需求存在供需错配与供需失衡,主要表现为学术型人才的供给远大于劳动力市场对学术型人才的需求,呈供过于求态势;应用型人才的供给远小于劳动力市场对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呈供不应求态势。其三,现状与问题研究。总结了我国研究生教育调控机制的现实特点,认为我国研究生教育调控机制表现为“政府调控、总量调控、行政手段”为主的特点,研究生教育的供给与需求没有被很好地协调起来,存在“供需剥离、主体单一、结构危机、制度桎梏”等深层次问题。其四,学理性的机制改革研究。为更好发挥研究生教育调控机制的作用,我国研究生教育调控机制亟需进行“顶层设计”与“系统改革”。在“顶层设计”上,提出了“整体性、适应性、协同性”三大基本原则,“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五大发展目标,“供需结合、混合调控、相机调控”三大调控取向,构建了研究生教育调控机制改革模型。在“系统改革”上,分别就调控主体、调控内容、调控手段和调控制度提出了具体改革方略,提出改革的着力点包括实行政府、培养单位、市场、社会组织多元共治;进行规模、结构、质量等供给侧与个人、社会需求侧的平衡;实现行政、法律、经济、信息多种手段共生;推进宏、中、微观制度创新等。
程李华[8](2014)在《现代国家治理体系视阈下的政府职能转变》文中研究说明政治制度的理性建构为了维持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国家治理体系事关重大公共利益决策,对社会资源、社会利益进行制度性分配,以及对社会价值进行权威性分配。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与传统国家治理体系的区别在于:国家与社会关系、政府与市场关系更加规范化和法治化,实现对政治资本和社会资本的有效结合,实现国家公平有效地汲取和分配资源、供给公共产品的能力。现代国家治理体系规定了公共权力运行的基本框架,因为国家治理过程是规范和约束公共权力运行的过程。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离不开这些构成要素:公共权力严格按照依法治国的原则运行,政府权力与社会权力边界清晰,政府职能体系法定化,政府职能行使规范化,用制度保障政府权力的有限性、有效性和公共性。现代国家治理要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维持社会秩序长期稳定,通过政府合理地行使职能来实现。政府通过调整经济关系,促进生产力发展,为市场主体提供增加物质财富的条件;调整社会关系和利益格局,对经济权益和政治权益在社会公众中进行公正分配。国家治理的目标对政府有效行使职能具有决定作用,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对政府职能转变具有顶层设计意义。现代化进程实际上是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过渡,传统社会的国家治理体系呈现统治型和管理型特征,现代社会的国家治理普遍淡化统治,突出管理和服务职能,寓统治于管理与服务之中。自然,政府职能因应国家治理体系进行转变。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从宏观上规划政府职能转变的方向,对政府职能结构、职能重心以及职能方式的调整具有指向性。论文从传统社会到现代社会的国家治理体系背景下,对政府职能变迁的历史逻辑和新中国成立后政府职能转变的历程进行演绎分析,在此基础上,对影响政府职能转变的系统因素进行归纳概括,针对当前政府职能转变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中国实行计划经济时期,政府职能具有全能型的特征,政府全面控制和管理社会,压制经济主体的创造活力,经济社会发展一度陷入停滞状态。改革开放以后,国家治理的目标转变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引导着政府职能类型从全能型政府向发展型政府转变,实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市场化改革激发了经济活力,国家治理从管制社会、限制市场的思路中摆脱出来,收缩国家权力,扩大了社会自治的范围;政府调整与市场的关系,政府职能从干预经济活动向宏观调节转变。进入新世纪以后,国家治理的思路调整为科学发展、建设和谐社会,政府职能向服务型政府职能转变。当前,影响中国政府职能转变的因素分为以下几类:首先,现代国家治理目标对政府职能转变起到宏观规划作用。中国现代国家治理的目标是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政府在国家治理中承担者关键治理者的职责。其次,是推动因素。市场经济的发展完善促进政府进一步向市场放权,收缩干预职能,社会群体多样化带来社会利益多元化,政府向社会放权,调整社会管理职能,社会组织能力和自治能力得以提高,加强社会公共服务功能,履行公平分配职能。信息化为政府职能转变提供了技术支持,20世纪80年代以后,世界范围内兴起了政府分权化和市场化改革,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对加强政府服务职能具有推动作用。再次,是阻碍因素,分为思想观念和制度因素。21世纪之初,中国政府提出建设服务型政府,然而,至今政府的服务意识尚未普遍形成。另外,规范政府合理、高效履行职能的法律体系尚需完善,政绩考核机制不够健全,问责制度不够规范,这些因素对政府职能转变到位起着制约作用。政府职能转变存在以下问题:政府职能转变缺少宏观规划,政府职能结构不够均衡,经济职能权重过大;行政干预过多;监管职能不到位;公共服务投入不足。政府职能转变可以从以下关键环节着手,政府公共服务供给采用多元化方式,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在协商合作中实现治理目标;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减少对市场和社会的干预;转变政府职能方式,减少对市场和社会的管制,加强政府监督职能和服务职能。通过完善法律体系、问责机制、政绩考核机制,保障政府职能转变方向符合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要求。
王智勇[9](2013)在《快速成长期城市密集区生态空间框架及其保护策略研究 ——以武鄂黄黄城市密集区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国的快速城市化进程及其对全球的影响已成为21世纪最大的世界性事情之一。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城市区域化及区域城市化趋势明显,城市密集区成长迅速。城市密集区作为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主要空间载体,区域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必将加速推动城市密集区的快速成长。2005年以来,我国先后批复了20多个地区类似的空间规划和发展政策,实际上佐证了城镇化主战场转向城市密集区的趋势明显。面对城市化快速发展带来的城市扩张和蔓延的大潮,尤其是城市密集区人口和空间的快速膨胀,生态空间保护的紧迫性日益凸显,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压力越来越大,城市密集区生态系统的健康与安全、生态服务质量的好坏已面临严峻挑战。论文从实证案例分析入手,系统探讨了国内外城市密集区空间发展态势与问题,总结其生态空间保护与控制的经验。通过比较研究揭示了快速成长期城市密集区空间发展态势,并探讨了其快速发展所产生的生态效应。在研究并提出了生态空间状况的测度方法的基础上,结合实证案例的测度并分析其生态空间状况,由此判断区域生态空间的合理格局。论文基于博弈论的视角,系统的探讨了生态空间变化的动力机制;构建快速成长期城市密集区生态空间结构要素及结构框架,并对其加以解析;通过多元的分析视角,从整体上提出未来城市密集区生态空间的保护策略。本文共分为六大部分。第一部分为国内外城市密集区空间发展与生态控制的经验借鉴。在系统分析国内外城市密集区空间发展的基础上,揭示其空间发展的主要矛盾与问题,分析其生态保护与控制的经验得失,并总结出对快速成长期城市密集区空间发展及生态保护的启示。第二部分为快速成长期城市密集区空间发展态势及其生态影响。比较国内成型期与成长期城市密集区在土地、人口、空间、经济等方面的状况,以明确快速成长期城市密集区的相对优势、现状问题及未来发展方向。并以武鄂黄黄城市密集区作为实证主体,研究快速成长期城市密集区的发展概况及空间发展态势,揭示快速成长期城市密集区由于快速发展所产生的生态效应。第三部分为快速成长期城市密集区生态空间测度及评价。以AHP层次分析法和GIS技术建立生态空间状况测度方法,并以武鄂黄黄城市密集区作为案例,在测度其生态空间状况的基础上,提出其生态空间现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未来合理的生态空间格局。第四部分为快速成长期城市密集区生态空间变化的动力机制。基于博弈论的视角,围绕政府、企业、公众三方博弈对城市密集区生态空间的影响机制进行研究,分别从政府调控力、经济驱动力、社会生长力来解析城市密集区生态空间变化的深层次原因。第五部分为快速成长期城市密集区生态空间构成要素及结构框架。在分析总结国内外对生态用地分类已有研究和规划实践的基础上,探讨快速成长期城市密集区生态空间结构要素的构成,提出快速成长期城市密集区共通性的生态空间元素,构建城市密集区生态空间结构框架。第六部分为快速成长期城市密集区生态空间保护策略研究。分别从优化区域生态空间结构、创新区域生态空间管治、完善生态空间规划体系、建立规划实施保障机制等方面,提出快速成长期城市密集区生态空间的保护策略。
周建军[10](2008)在《转型期中国城市规划管理职能研究》文中指出转型作为我国社会经济相当一段时间内的重要特征与标志,已深刻影响和融入我国经济社会众多领域。城市规划作为受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深刻影响的领域之一,毫无疑问,在主动迎接与接受经济社会转型深刻影响与推动的同时,必须主动加强与加快城市规划自身适应性改革与创新力度。本研究以转型期城市与城市规划新变革为切入点,在对现行城市规划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亟需改革创新职能要素分析的基础上,通过中外城市规划管理职能发展、特征及改革趋向的比较分析,借鉴现代经济学和管理学中“效率与公平、公共权力与利益、公共服务与管理”等核心理念与价值取向,引入博奕理论中多方博弈(群博)原理,分析了转型期中国规划管理职能在多元利益博弈中的定位基准原则与方向,重点研究了转型期城市管理职能合理定位、流程再造、职能内容创新、职能体系建构及职能实施绩效评估等的新探索。论文提出了加快城市规划管理职能改革与创新的关键内容及努力方向,同时,研究中以典型城市规划管理职能创新实践为实证,更具说服力和现实操作性。通过上述研究,揭示了转型期多元利益博弈中规划管理职能构成与发展的新特质、新作用及新方向,建构了转型期我国城市规划管理职能综合体系。
二、政府职能转变与调控机制的变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政府职能转变与调控机制的变化(论文提纲范文)
(1)基于变革管理视角对三十年来机构改革的审视(论文提纲范文)
一、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框架 |
二、国务院机构设置变革的历时性考察 |
三、政府职能转变的演变轨迹与成效 |
四、前瞻:机构改革是否也需要改革 |
(一)机构设置变革在行政体制改革中的战略定位 |
(二)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推进方式 |
(三)机构改革的目标与公共责任问题 |
(四)改革的总体设计与统筹协调 |
(2)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国外学者的相关研究 |
(二)国内学者的相关研究 |
三、研究思路 |
四、研究方法 |
(一)历史分析方法 |
(二)比较研究方法 |
(三)文献分析方法 |
五、研究的可能创新与不足 |
(一)可能的创新 |
(二)研究的不足 |
第一章 核心概念、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一、核心概念 |
(一)空间与空间生产 |
(二)治理与城市治理 |
(三)中国城市空间治理 |
二、理论基础 |
(一)国家空间理论 |
(二)城市治理理论 |
三、分析框架 |
(一)城市权力结构维度的三对关系 |
(二)城市空间生产维度的五重属性 |
第二章 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过程与模式的历史演进 |
第一节 1949-1978:巩固新生政权导向下城市空间治理 |
一、城市中的“单位中国”:城市内部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二、城市区域中的“中央国家”:城市之间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第二节 1978-2002:促进经济增长导向下城市空间治理 |
一、经营中的城市中国:城市内部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二、竞争中的城市中国:城市之间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第三节 2002-2012: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导向下城市空间治理 |
一、城市中的“社会回归”:城市内部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二、城市区域中的“平衡策略”:城市之间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第四节 2012-2018: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导向下城市空间治理 |
一、全面深度改革中的城市中国:城市内部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二、区域协调发展中的城市中国:城市之间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第三章 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的政治意义与问题对象 |
第一节 国家建设的空间维度: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的政治意义 |
一、国家建设的空间维度 |
二、中国国家建设与城市空间治理的逻辑关系 |
三、中国城市空间治理转型的特点 |
第二节 城市问题的空间向度: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的问题对象 |
一、城市问题的空间向度 |
二、中国城市空间问题的表现形式 |
三、中国城市空间问题的特点 |
第四章 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的内在逻辑与现实挑战 |
第一节 内在逻辑:中国城市空间治理体制的特殊性与优越性 |
一、领导核心:城市空间治理中的“中国共产党” |
二、集权与分权:城市空间治理中的中央与地方关系 |
三、有为与有效:城市空间治理中的政府与市场关系 |
四、主导与自主:城市空间治理中的政府与社会关系 |
第二节 现实挑战:城市空间生产逻辑的冲突与失衡 |
一、基于政治建构的权力逻辑:作为控制与秩序的空间 |
二、基于资本增值的市场逻辑:作为生产与消费对象的空间 |
三、基于生活需要的社会逻辑:作为使用价值的日常生活空间 |
第五章 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的实践路径 |
第一节 优化城市空间治理结构 |
一、全面加强党对城市空间治理工作的领导 |
二、优化城市空间治理过程中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关系 |
三、优化城市空间治理过程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
四、优化城市空间治理过程中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
第二节 完善城市空间属性的生产 |
一、城市经济空间的生产坚持科学和创新 |
二、城市政治空间的生产注重包容与协商 |
三、城市社会空间的生产秉承公平与共享 |
四、城市文化空间的生产突出特色与传承 |
五、城市生态空间的生产强调绿色与低碳 |
结语 |
附录一 |
附录二 |
附录三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3)市场经济体制对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影响机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技术路线 |
1.4 可能的创新点 |
2 文献述评 |
2.1 市场经济体制研究 |
2.1.1 市场经济体制的历史演进 |
2.1.2 市场经济体制的变迁模式 |
2.1.3 市场经济体制的评价体系 |
2.2 政府职能转变研究 |
2.2.1 政府职能转变的历史演进 |
2.2.2 政府职能转变的动力因素 |
2.2.3 政府职能转变的行动模式 |
2.2.4 政府职能转变的评价体系 |
2.3 市场经济体制对政府职能转变的影响研究 |
2.3.1 市场与政府关系的历史演进 |
2.3.2 市场经济体制与政府职能转变的影响关系 |
2.4 已有研究述评与本研究切入点 |
2.4.1 主要结论 |
2.4.2 存在的不足 |
2.4.3 本研究的切入点 |
3 市场经济体制对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影响机理的分析框架:环境-行动者-绩效 |
3.1 市场经济体制对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影响机理的理论剖析 |
3.1.1 核心概念界定 |
3.1.2 研究视角的转换:从内部关系到外部环境 |
3.1.3 “环境-行动者-绩效”:一个分析框架 |
3.2 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环境因素:市场经济体制 |
3.2.1 市场经济体制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适应性逻辑 |
3.2.2 市场经济体制对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倒逼机制 |
3.3 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行动者博弈:“政府-市场-社会”互动 |
3.3.1 “自上而下”: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上级政府指导 |
3.3.2 “自下而上”: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市场、社会驱动 |
3.3.3 “上下结合”:“政府-市场-社会”互动与博弈 |
3.4 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绩效输出:内部优化与外部适应 |
3.4.1 政府组织的内部优化 |
3.4.2 政府组织的外部适应 |
4 市场经济体制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时空演进与协调关系 |
4.1 市场经济体制的时空演进特征 |
4.1.1 市场经济体制的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4.1.2 市场经济体制的时空演进特征 |
4.2 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时空演进特征 |
4.2.1 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4.2.2 投入视角下地方政府职能规模与结构的时空演进特征 |
4.2.3 产出视角下地方政府职能执行绩效的时空演进特征 |
4.3 市场经济体制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协调关系 |
4.3.1 市场经济体制与地方政府职能执行绩效组合模式分析 |
4.3.2 市场经济体制与地方政府职能执行绩效耦合协调度测算 |
4.4 本章小结 |
5 基于面板数据模型的市场经济体制对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影响效应研究 |
5.1 市场经济体制对地方政府规模的影响效应 |
5.1.1 研究假设:市场经济体制对地方政府规模的影响效应 |
5.1.2 实证检验:市场经济体制发展使地方政府规模扩张了吗? |
5.2 市场经济体制对地方政府职能执行绩效的影响效应 |
5.2.1 研究假设:市场经济体制对地方政府职能执行绩效的影响效应 |
5.2.2 研究假设:地方政府规模对政府职能执行绩效的影响效应 |
5.2.3 实证检验:市场体制发展、政府扩张使政府职能执行绩效提升了吗? |
5.3 市场经济体制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双向影响效应 |
5.3.1 模型设定与变量选取 |
5.3.2 实证检验 |
5.4 本章小结 |
6 基于结构方程模型的市场经济体制对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影响路径研究 |
6.1 研究假设与概念模型 |
6.1.1 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市场驱动:市场经济体制的直接影响 |
6.1.2 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社会参与:社会组织的中介效应 |
6.1.3 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上级指导:上级战略调整的中介效应 |
6.1.4 概念模型 |
6.2 问卷设计与数据采集 |
6.2.1 问卷设计 |
6.2.2 问卷信度效度检验 |
6.2.3 数据采集与样本分析 |
6.3 统计分析与结果讨论 |
6.3.1 描述性统计分析 |
6.3.2 验证性因子分析 |
6.3.3 结构方程模型 |
6.3.4 假设检验与讨论 |
6.4 本章小结 |
7 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 |
7.1 主要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2.1 激发市场经济活力,打造“有效”市场 |
7.2.2 提升社会组织活力,培育“能动”社会 |
7.2.3 明晰政府职能边界,建设“人民满意”政府 |
7.3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作者简历及在学期间研究成果 |
(4)嵌入性治理:国家与社会关系视阈下的行业协会研究 ——以上海有色金属行业协会为个案(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缘起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核心概念与研究内容 |
一、核心概念 |
二、研究内容 |
第三节 研究结构 |
第四节 研究方法与案例选取 |
第二章 文献述评与分析框架 |
第一节 文献回顾述评 |
一、从商会到行业协会:国家-社会关系研究对象的扩展 |
二、从控制到治理:国家对行业协会管理模式变迁的研究 |
三、政治嵌入:国家-社会关系研究的新命题 |
第二节 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的构建 |
一、理论基础 |
二、嵌入性治理现实背景与理论假设 |
三、嵌入机制:几个核心要素界定 |
四、嵌入性治理分析框架 |
第三章 行业协会的生成与发展 |
第一节 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调适:社会组织的产生与发展 |
一、总体性社会:改革开放前的中国社会结构 |
二、调适与互动:改革开放后的国家社会关系变迁 |
第二节 全能型政府的转型:自上而下生成的行业协会 |
一、从划桨到掌舵:执政党与政府权力的收缩 |
二、从部门到行业:管理体制的变革 |
第三节 市场经济的发展:自下而上生成的行业协会 |
一、自由竞争的市场治理机制需要行业协会参与 |
二、多元分化的利益结构促成行业协会的生成 |
第四节 上海行业协会产生及其发展变迁 |
一、恢复起步:政府主导下上海行业协会的萌芽 |
二、快速成长:市场与政府合力推动下上海行业协会的发展 |
三、逐步完善走向成熟阶段:嵌入性治理下上海协会的转型 |
第四章 从全面管控走向嵌入型监管:政府、市场与社会关系的变迁 |
第一节 上海有色金属产业及其管理体制的沿革 |
一、同业公会与上海有色金属行业 |
二、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部门管理:社会主义改造后的有色金属行业 |
第二节 政府转型与市场成熟:上海有色金属行业协会的诞生 |
一、政府放权:管理体制调整与管理权限下放 |
二、市场的成长:企业自主经营权限与能力提升 |
三、社会组织的成长与市场自组织的生成 |
第三节 嵌入性治理:政府与有色行业协会伙伴关系的构建 |
一、上海有色行业协会治理主体地位的确立 |
二、互动协作治理机制的构建 |
三、从伙伴关系到相互嵌入 |
第五章 嵌入机制:行业协会治理中的制度、组织与利益互动 |
第一节 制度嵌入:制度环境与行业规制 |
一、行业协会的制度体系与制度环境 |
二、行业协会内部治理中的制度嵌入 |
三、行业协会参与行业治理与规制中的制度嵌入 |
第二节 组织嵌入:协会党建与枢纽堑行业协会 |
一、行业协会中执政党的组织建设 |
二、枢纽型社会组织的嵌入 |
三、业务主管部门与相关职能机构的嵌入 |
第三节 利益嵌入:政府购买服务与行业协会评估 |
一、思想建设与争先创优中的利益观念引领 |
二、行业协会评估与政府购买服务中的利益嵌入 |
第四节 小结 |
第六章 嵌入过度:行业协会治理中的困境 |
第一节 制度嵌入过度:制度供给过剩与产业规制中的国家主导 |
一、制度供给过剩 |
二、产业规制中的国家主导 |
第二节 组织嵌入过度:组织吸纳与行业协会内卷化 |
一、执政党与政府的全面组织吸纳 |
二、行业协会行政化 |
三、行业协会组织趋同与“内卷化” |
第三节 利益嵌入过度:利益失衡与代表性缺失 |
一、国家与单一会员的控制:集体行动的困境 |
二、代表性缺失:会员利益还是行业利益 |
三、利益媾通:政府与行业协会的合谋 |
第四节 小结 |
第七章 嵌入性治理:行业协会治理现代化的抉择 |
第一节 嵌入与脱嵌:治理现代化中的国家与行业协会关系 |
一、脱钩而不是脱嵌 |
二、嵌入程度:适度抑或过度 |
第二节 制度嵌入优化:供需平衡与现代制度体系的构建 |
一、适度的规制与宽松的制度环境 |
二、适量的制度供给与现代化的管理体制 |
第三节 组织嵌入调适:枢纽型党组织与有限政府的构建 |
一、回归行业:枢纽型党组织的构建 |
二、服务替代行政:有限政府的构建 |
第四节 利益嵌入调整:代表性与利益整合能力的提升 |
一、提升行业协会在产业政策制定中的话语权 |
二、优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中的利益嵌入 |
第五节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博士在读期间科研成果清单 |
致谢 |
(5)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思想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的背景与意义 |
二、研究的概念和定义 |
三、研究的过程与综述 |
四、研究的方法与架构 |
五、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市场经济思想源起 |
第一节 亚当·斯密的商品经济思想 |
一、分工与市场 |
二、商品的价值——价格论 |
三、利己心与“看不见的手” |
四、自由主义的商品经济主张 |
第二节 大卫·李嘉图的商品经济思想 |
一、商品价值由生产商品的劳动耗费决定 |
二、资本主义社会三大阶级及其分配关系 |
三、经济自由以及限定政府职能作用范围 |
四、利用各国比较优势发展国际自由贸易 |
第三节 马恩辩证批判的商品经济思想 |
一、马恩对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商品经济思想的批判继承 |
二、对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机理结构的追溯剖绘 |
三、对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历史作用的客观评价 |
四、对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未来趋势的科学预测 |
第二章 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思想的孕育 |
第一节 商品经济思想资源在前苏联的流变 |
一、列宁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认识的演进 |
二、列宁混合经济思想形塑的重要关节与主要内容 |
三、列宁混合经济思想中市场机制的调节与中介作用 |
四、联共(布)党内关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争论 |
五、斯大林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思想的突变 |
第二节 商品经济思想资源在新中国的发展 |
一、毛泽东商品经济思想形成的背景和主要内容 |
二、刘少奇的商品经济思想 |
三、陈云的商品经济思想 |
四、张闻天的商品经济思想 |
五、李先念的商品经济思想 |
第三节 商品经济思想发展在新中国的周折 |
一、对社会主义基本矛盾认识的转变 |
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思想的实质与特征 |
第四节 我国经济学家对商品及市场经济的探索 |
一、顾准倡导商品经济的思想 |
二、孙冶方强调价值规律的思想 |
三、卓炯发展商品经济的思想 |
四、薛暮桥坚持市场改革取向的思想 |
第三章 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思想的萌生 |
第一节 东欧市场社会主义思想的启发 |
一、世纪论战与古典兰格模式的蕴生 |
二、东欧经济改革与分权思想的形成 |
三、东欧分权模式的思想得失对中国的启示 |
第二节 对计划经济条件下市场调节作用的逐步承认 |
一、以计划经济为主体,辅之以市场调节 |
二、明确“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思想 |
三、“计划与市场的内在统一”的思想 |
第三节 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结合的认识推进 |
一、市场化改革遭遇重大困难和挫折 |
二、改革回潮与市场经济思想的复归 |
第四章 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思想的成型 |
第一节 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思想的定位 |
一、邓小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思想的提出 |
二、邓小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思想的内容 |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思想和目标的确立 |
第二节 当代市场社会主义思想的重构与启示 |
一、当代市场社会主义思想的兴起原因 |
二、当代市场社会主义思想的主要内容 |
三、当代市场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特征 |
四、当代市场社会主义思想的中国镜鉴 |
第三节 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思想的框架延展 |
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思想 |
二、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的思想 |
三、构筑社会保障制度的思想 |
四、培育和健全市场体系的思想 |
五、改革宏观调控体系的思想 |
六、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思想 |
第五章 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思想的拓展 |
第一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矛盾积累和新挑战 |
一、部分改革红利的消减 |
二、强势利益群体的束缚 |
三、居民收入水平的分化 |
四、价格机制作用的扭曲 |
五、财税体制改革的滞后 |
六、政府职能转变的梗阻 |
七、市场竞争的条块分割 |
八、经济社会的协同困境 |
第二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深化与经济新常态思想 |
一、市场经济增长速度由超高速到中高速的换挡 |
二、市场经济结构调整由低端型到中高端的迈进 |
三、市场经济发展质量由粗放增长到内涵发展的转变 |
四、市场经济转型升级由要素驱动到创新驱动的过渡 |
五、市场经济福利分享由非均衡型到包容共享的嬗变 |
第三节 对社会主义市场决定性作用的新认识 |
一、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奠定市场决定性作用的前提 |
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巩固市场决定性作用的根基 |
三、构建现代市场体系夯实市场决定性作用的基础 |
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适应市场决定性作用的要求 |
五、建立法律制度体系提供市场决定性作用的保障 |
第四节“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与市场经济思想的“四维” |
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市场经济思想目标的一致性 |
二、在深化改革中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思想 |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法治市场经济的思想 |
四、以全面从严治党保障市场经济发展方向的思想 |
第五节 习近平为核心的领导集体发展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思想 |
一、坚持和学习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
二、发展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
三、进一步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 |
第六章 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思想的经验启示 |
第一节 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思想的实践映证 |
一、经济理论的发展完善 |
二、市场化指数稳步提高 |
三、综合实力的持续提升 |
四、市场经济地位获得逐渐认同 |
第二节 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思想的价值取向 |
一、生产发展的社会主义物质价值 |
二、人民主体的社会主义人本价值 |
三、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政治价值 |
四、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目标价值 |
第三节 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思想发展的特点 |
一、引领性:有主导力量,在统领和创新中坚持方向 |
二、开放性:有包容精神,在对话和交流中学习借鉴 |
三、实践性:与实践相长,在实践中接受检验和发展 |
四、渐进性:与现实比肩,改革进程中寻求不断突破 |
第四节 基于马恩经典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思想梳理与展望 |
一、创新宏观调控体系,确保经济社会的平衡发展 |
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推动市场经济的包容发展 |
三、坚持政府职能转型,努力创建适应型现代政府 |
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升国有企业的整体效益 |
五、完善统一市场体系,协调经济资源的优化配置 |
六、实行开放经济战略,吸收全人类市场经济成果 |
七、坚持法治经济建设,努力遏制市场经济的弊端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6)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理论与因应 |
第一节 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及其中国家干预的变迁 |
一、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概述 |
二、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 |
三、技术创新理论中国家干预的变迁 |
第二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主要理论 |
一、市场失灵理论与市场创造理论 |
二、风险社会理论与负责任创新理论 |
三、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理论 |
第三节 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因应 |
一、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之间的影响及协同 |
二、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呼应 |
第二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现状 |
第一节 我国科技创新体制及发展现状 |
一、我国科技创新的体制演变 |
二、我国技术创新取得的主要成就 |
三、我国技术创新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
第二节 我国促进技术创新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 |
一、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 |
二、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具体举措 |
三、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经济立法 |
第三节 我国防范技术风险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 |
一、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分析 |
二、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经济立法 |
第三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困境 |
第一节 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现行干预体制之困 |
一、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含义及意义 |
二、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干预主体协调之困 |
三、技术创新国家干预政策联动之困 |
第二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边界厘定之困 |
一、促进技术创新中的干预适度之困 |
二、防范技术风险中的监管平衡之困 |
三、对干预失败预警不足之困——以部分产业政策为例 |
第三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不足之困 |
一、促进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尚需完善 |
二、防范技术风险的经济法律制度明显不足 |
第四章 美国、日本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借鉴 |
第一节 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介评 |
一、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概况 |
二、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小结 |
第二节 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介评 |
一、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概况 |
二、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小结 |
第三节 美、日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立法的启示 |
一、技术创新与发展得益于良好的体制保障 |
二、技术创新中的政府与市场灵活互动、并行不悖 |
三、充分重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中的立法保障 |
第五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完善 |
第一节 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体制优化 |
一、探索科技、经济管理的大部制改革 |
二、实现不同干预主体间的有效互动与协调 |
三、加强现有体制下相关干预政策的协调与联动 |
第二节 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边界的正确厘定 |
一、客观审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 |
二、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 |
三、预警及矫治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失灵 |
第三节 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一、强化经济法律制度完善的必要性 |
二、促进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三、防范技术风险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7)供给侧改革视角下的研究生教育调控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综述 |
1.3.2 国内研究综述 |
1.3.3 简要评析 |
1.4 研究设计 |
1.4.1 概念界定 |
1.4.2 研究问题 |
1.4.3 研究内容 |
1.4.4 技术路线 |
1.4.5 研究方法 |
1.5 研究创新点 |
第二章 供给侧改革相关理论及适切性分析 |
2.1 理论渊源: 西方供给学派经济学 |
2.1.1 “萨伊定律”开创先河 |
2.1.2 供给学派继承与发展 |
2.1.3 供给学派源流的螺旋式发展历程 |
2.2 理论创新: 中国供给侧改革的实践探索与理论发展 |
2.2.1 新供给经济学的“破”与“立” |
2.2.2 中国赋予供给侧改革鲜明的时代内涵 |
2.2.3 植根于中国实践的供给侧改革已成为重要的理论创新 |
2.3 理论框架: 需求侧与供给侧打通的供给侧改革理论分析框架及其适切性 |
2.3.1 供需结合,更加突出供给侧体系改革 |
2.3.2 主体改革,重新审视政府与市场关系 |
2.3.3 结构优化,着力调整结构性突出问题 |
2.3.4 制度创新,深入探索有效的制度供给 |
第三章 我国研究生教育调控机制的历史变迁与发展趋势 |
3.1 我国研究生教育调控机制的历史变迁 |
3.1.1 1950年—1984年: 国家调控阶段 |
3.1.2 1985年—1992年: 分层调控阶段 |
3.1.3 1993年—至今: 多元调控阶段 |
3.2 我国研究生教育调控机制的发展趋势 |
3.2.1 调控模式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 |
3.2.2 调控主体由“国家控制”向“多元共治”转变 |
3.2.3 调控内容由“注重总量”向“质量提升”转变 |
3.2.4 调控手段由“行政指令”向“多元共生”转变 |
3.2.5 调控制度由“单一制度”向“多样制度”转变 |
第四章 供给侧改革视角下研究生教育的供需端及供需态势分析. |
4.1 研究生教育的需求侧分析 |
4.1.1 个人需求 |
4.1.2 社会需求 |
4.1.3 “二元需求体”的对立统一 |
4.2 研究生教育的供给侧分析 |
4.2.1 教育资源供给 |
4.2.2 高端人才供给 |
4.3 研究生教育供需态势分析 |
4.3.1 分析维度 |
4.3.2 入口供需态势实证分析 |
4.3.3 出口供需态势实证分析 |
第五章 供给侧改革视角下我国研究生教育调控机制的现实审视与问题缕析 |
5.1 研究生教育调控环境发生转折性变化 |
5.1.1 知识生产模式转变,研究生教育亟需回应社会需求 |
5.1.2 经济转型升级加快,研究生就业结构发生巨大变化 |
5.1.3 供给结构问题突出,研究生教育总量调控边际效应递减 |
5.2 研究生教育调控机制的现实表征与主要特点 |
5.2.1 政府调控为主,实行权力逻辑 |
5.2.2 总量调控为主,积极扩张规模 |
5.2.3 行政手段为主,计划色彩浓重 |
5.3 供给侧改革视角下我国研究生教育调控机制的深层次问题缕析 |
5.3.1 供需剥离: 未建立供需结合的调控模式 |
5.3.2 主体单一: 未形成协同共治的生态格局 |
5.3.3 结构危机: 未重视关乎全局的结构问题 |
5.3.4 制度桎梏: 未打破阻碍发展的制度障碍 |
第六章 供给侧改革视角下我国研究生教育调控机制的顶层设计 |
6.1 基本原则 |
6.1.1 整体性原则 |
6.1.2 适应性原则 |
6.1.3 协同性原则 |
6.2 目标愿景 |
6.2.1 创新发展 |
6.2.2 协调发展 |
6.2.3 绿色发展 |
6.2.4 开放发展 |
6.2.5 共享发展 |
6.3 调控取向 |
6.3.1 从需求调控转向供需结合 |
6.3.2 从单一调控转向综合调控 |
6.3.3 从“一刀切”转向相机调控 |
6.4 调控模型 |
第七章 供给侧改革视角下我国研究生教育调控机制的系统改革 |
7.1 调控主体: 政府、培养单位、市场、社会组织多元共治 |
7.1.1 政府: 创新宏观调控方式,形成“有为政府” |
7.1.2 市场: 完善市场调节机制,形成“有效市场” |
7.1.3 培养单位: 增强自主调控能力,形成“自组织” |
7.1.4 社会组织: 发挥专业评估作用,形成“多维力量” |
7.2 调控内容: 规模、结构、质量等供给侧与个人、社会需求侧的平衡 |
7.2.1 规模调控: 科学测算研究生教育招生规模 |
7.2.2 结构调控: 合理谋划学科、类别、层次、区域结构 |
7.2.3 质量调控: 严格把控设计、过程、整体质量 |
7.3 调控手段: 行政、法律、经济、信息多种手段共生 |
7.3.1 规范行政手段,合理发挥行政手段作用 |
7.3.2 加强立法定规,更好发挥法律手段作用 |
7.3.3 施行绩效拨款,更好发挥“聪明投资”作用 |
7.3.4 畅通信息渠道,更好发挥“大数据”作用 |
7.4 调控制度: 宏、中、微观制度创新 |
7.4.1 明晰多元主体权责,施行协同治理制度 |
7.4.2 借鉴复合分权模式,改革集权管理制度 |
7.4.3 激发培养单位活力,建设现代大学制度 |
第八章 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总结 |
8.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科研情况说明 |
(8)现代国家治理体系视阈下的政府职能转变(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提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问题的提出 |
二、 选题意义 |
三、 文献综述 |
四、 论文结构 |
五、 研究方法及创新之处 |
第一章 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分析框架 |
第一节 从统治到治理的范式转变 |
一、 治理的内涵 |
二、 治理与统治的联系和区别 |
三、 政府的元治理功能 |
第二节 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构成要素 |
一、 国家治理的目标 |
二、 现代国家治理的内涵 |
三、 有限政府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必然趋势 |
四、 依法行政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基本要求 |
第三节 现代国家治理体系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顶层设计 |
一、 国家治理体系规定政府职能 |
二、 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下政府的基本职能 |
三、 政府职能转变的相关维度分析 |
第二章 国家治理体系下政府职能变迁的历史逻辑 |
第一节 传统社会的国家统治与政府职能 |
一、 传统社会的国家统治职能 |
二、 传统社会政府统治职能占主导地位 |
三、 传统社会政府职能的实现方式 |
第二节 现代社会的国家管理与政府职能 |
一、 国家职能方式从统治向管理演变 |
二、 现代社会政府管理职能占主导地位 |
三、 官僚制政府机构执行管理职能 |
第三节 20 世纪 80 年代以后政府职能变化趋势 |
一、 新公共管理运动开启分权化和市场化改革 |
二、 新公共服务理论突出政府服务职能 |
三、 治理理论倡导政府与社会合作共治 |
第三章 新中国政府职能的转变历程 |
第一节 中国传统社会的国家统治与政府职能 |
一、 中国传统社会的国家统治 |
二、 中国传统社会政府的统治职能占主导地位 |
三、 中国从传统国家向现代国家转型 |
第二节 全能型政府职能的历史作用及弊端 |
一、 全能型政府职能形成的背景 |
二、 全能型政府职能的历史作用 |
三、 全能型政府职能存在的弊端 |
第三节 全能型政府职能向发展型政府职能转变 |
一、 政府职能内容的转变 |
二、政府职能重心的转变 |
三、 政府职能关系的调整 |
第四节 21 世纪以来中国政府职能转变 |
一、 政府理念转变:提出建设服务型政府 |
二、 政府职能结构逐步合理化 |
三、 政府职能关系逐步规范化 |
第四章 影响中国政府职能转变的系统因素分析 |
第一节 现代国家治理体系规定了政府职能转变方向 |
一、 中国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中执政党的领导作用 |
二、 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与政治职能调整 |
三、 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与经济职能调整 |
四、 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与社会职能调整 |
五、 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与文化职能调整 |
六、 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与落实生态职能 |
第二节 政府职能转变的推动因素 |
一、 市场经济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
二、 社会转型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
三、 加强服务职能是政府改革的趋势 |
四、 信息化为政府职能转变提供技术支持 |
第三节 政府职能转变的阻碍因素 |
一、 规范政府职能的法律体系不够健全 |
二、 政府未向社会充分放权 |
三、 政府服务意识需要加强 |
四、 政绩考核机制不够合理 |
五、 政府履职的问责机制有待完善 |
第五章 政府职能转变的问题、重点环节和制度保障 |
第一节 政府职能转变存在的问题 |
一、 政府职能转变缺少顶层设计 |
二、 职能结构缺少协调平衡 |
三、 职能方式干预过多监管不足 |
四、 政府公共服务投入偏低 |
五、 行政审批不够规范导致职能越位 |
第二节 政府职能转变的重点环节 |
一、 公共服务供给采用多元化方式 |
二、 行政审批从注重管制向服务转变 |
三、 政府职能方式将监管与服务相结合 |
第三节 政府职能转变的制度保障 |
一、 健全依法行政的法律体系 |
二、 进一步完善问责制度 |
三、 健全政府绩效考核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快速成长期城市密集区生态空间框架及其保护策略研究 ——以武鄂黄黄城市密集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相关概念及研究范围 |
1.3 城市密集区空间发展及生态空间研究进展 |
1.4 城市密集区发展阶段及其特征 |
1.5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6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7 研究方法 |
1.8 研究框架 |
2 国内外城市密集区空间发展与生态控制的经验借鉴 |
2.1 国内外城市密集区空间的态势与问题 |
2.2 国内外城市密集区生态控制的经验借鉴 |
2.3 对快速成长期城市密集区生态保护的启示 |
3 快速成长期城市密集区空间发展态势及其生态影响 |
3.1 国内成型期与成长期城市密集区的发展比较 |
3.2 快速成长期城市密集区发展的概况 |
3.3 快速成长期城市密集区空间发展的态势 |
3.4 快速成长期城市密集区发展的生态效应 |
4 快速成长期城市密集区生态空间测度及评价 |
4.1 生态空间的概念 |
4.2 城市密集区生态空间状况测度方法 |
4.3 武鄂黄黄城市密集区生态空间状况测度分析 |
5 快速成长期城市密集区生态空间变化的动力机制 |
5.1 相关理论 |
5.2 基于博弈论的城市密集区生态空间变化动力的解释框架 |
5.3 快速增长期城市密集区生态空间变化动力的作用机理 |
5.4 快速增长期城市密集区生态空间变化动力模型及特征 |
6 快速成长期城市密集区生态空间构成要素及结构框架 |
6.1 已有生态空间分类体系的探讨 |
6.2 城市密集区生态空间结构要素 |
6.3 城市密集区生态空间结构框架 |
7 快速成长期城市密集区生态空间保护策略研究 |
7.1 优化区域生态空间框架 |
7.2 完善生态空间规划体系 |
7.3 创新区域生态空间管治 |
7.4 建立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
8 结语 |
8.1 主要结论 |
8.2 研究创新点 |
8.3 有待深化的内容 |
致谢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附件 |
(10)转型期中国城市规划管理职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目的及价值 |
1.1.1 研究缘起与背景 |
1.1.2 课题研究意义和价值 |
1.2 研究基本概念与边界限定 |
1.2.1 基本概念 |
1.2.2 边界限定 |
1.3 研究基本内容与创新 |
1.3.1 研究基本内容 |
1.3.2 课题创新点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线路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技术路线 |
第2章 转型期城市规划管理职能研究背景 |
2.1 转型期城市发展与变革 |
2.1.1 转型期社会主要特征与认知 |
2.1.2 转型期城市发展阶段特征与问题 |
2.2 转型期城市规划发展与变革 |
2.2.1 转型期城市规划面新挑战 |
2.2.2、转型期城市规划新特征 |
第3章 城市规划管理职能发展与理论述评 |
3.1 我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述评 |
3.1.1 我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发展历程 |
3.1.2 我国现行城市规划管理基本架构 |
3.2 对我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问题与反思 |
3.3 我国现行城市规划管理基础理论述评 |
3.3.1 城市规划管理一般概念 |
3.3.2 现行城市规划管理基础理论综述 |
3.3.3 城市规划管理在政府职能中定位 |
3.3.4 现行城市规划管理内容简述 |
3.4 国内外规划管理职能理论研究综述 |
3.4.1 国外城市规划管理职能类型分析 |
3.4.2 国外城市规划管理职能研究借鉴意义 |
3.5 规划管理职能研究基础理论述评 |
3.5.1 规划管理职能经济学基础 |
3.5.2 规划管理职能公共管理学基础 |
3.5.3 规划管理职能政治学基础 |
3.5.4 规划管理职能行政学基础 |
第4章 转型期城市规划管理职能构成要素评价 |
4.1 基于因子分析与模糊数学的城市规划管理职能评价研究 |
4.1.1 城市规划管理职能评价指标选取及信息筛选 |
4.1.2 基于因子分析法建立我国城市规划管理职能评价因子分析 |
4.1.3 基于糊模数学法进行转型期我国城市规划管理职能再造评价 |
4.2 开放转型与城市规划管理职能转换 |
4.2.1 传统计划经济的政府职能 |
4.2.2 改革的成效与存在的问题 |
4.2.3 开放与政府职能转换 |
4.3 经济转体与城市规划管理职能转换 |
4.3.1 经济改革进程与特征 |
4.3.2 政府适应经济转型职能转变 |
4.3.3 经济转体对城市规划管理职能转型影响 |
4.4 社会转型与城市规划管理职能转换 |
4.4.1 新二元社会的提出与形成 |
4.4.2 新二元社会的实质及整合 |
4.4.3 新二元社会城市规划管理职能的价值转向 |
第5章 转型期城市规划管理职能定位 |
5.1 转型期城市规划管理职能再定位 |
5.1.1 中国政府改革方式走向 |
5.1.2 传统规划职能面临问题与挑战 |
5.1.3 规划管理职能新目标模式 |
5.2 职责定位:政府城市规划管理职能定位决定力 |
5.2.1 政府管理职能转变 |
5.2.2 我国政府城市规划管理职能 |
5.3 体制定位:市场城市规划管理职能定位外推力 |
5.3.1 市场经济概念与特征 |
5.3.2 计划经济中城市规划管理职能 |
5.3.3 市场经济体制下城市规划管理职能新认知 |
5.4 空间定位:社会城市规划管理职能定位聚合力 |
5.4.1 社会组织 |
5.4.2 规划管理与社会关系 |
5.5 利益定位:企业城市规划管理职能定位对抗力 |
5.5.1 政府职能与企业关系 |
5.5.2 规划管理与企业利益博弈 |
5.6 监管定位:公众城市规划管理职能定位监督力 |
5.6.1 公众参与内涵 |
5.6.2 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管理现状分析 |
5.6.3 公众参与规划渠道和过程 |
5.6.4 公众参与保障机制 |
5.7 多元利益博弈中规划管理职能定位必然选择与方向 |
5.7.1 转型期多元利益构成分析 |
5.7.2 转型期多元利益博弈判断 |
5.7.3 转型期多元利益博弈中规划管理职能定位方向 |
第6章 转型期城市规划管理职能再造 |
6.1 转型引致规划管理职能内容再造 |
6.1.1 中国政府转型与再造 |
6.1.2 作为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规划职能应变 |
6.1.3 规划管理职能再造趋向 |
6.2 转型与规划管理行政职能再造 |
6.2.1 编制职能再造 |
6.2.2 审批职能转变 |
6.2.3 执行职能再造 |
6.2.4 监督职能转变 |
6.3 转型与规划管理技术职能再造 |
6.3.1 规划管理技术标准更新 |
6.3.2 规划管理技术程序调整 |
6.3.3 规划管理技术作用约束 |
6.4 转型与规划管理服务职能再造 |
6.4.1 规划管理服务取向 |
6.4.2 规划服务中管理 |
6.4.3 多向监督中规划管理 |
6.5 城市规划管理职能再造走向 |
6.5.1 有所为、有所不为:规划管理弱化职能 |
6.5.2 有所管、有所不管:规划管理强化职能 |
6.5.3 有所求、有所不求:规划管理均化职能 |
6.6 案例:益阳市城市规划管理职能再造 |
第7章 转型期城市规划管理职能创新 |
7.1 转型期规划管理理念创新 |
7.1.1 转型期城市规划管理职能理念转变 |
7.1.2 转型期规划管理职能主体指向转变 |
7.2 城市规划管理结构创新 |
7.2.1 规划管理职能结构 |
7.2.2 规划管理编制结构 |
7.2.3 规划管理组织结构 |
7.3 城市规划管理制度创新 |
7.3.1 规划管理行政制度创新 |
7.3.2 规划管理技术制度 |
7.3.3 规划管理法律制度 |
7.4 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创新 |
7.4.1 从传统手工管理到现代高新技术管理 |
7.4.2 从经验型粗放管理到理性精细管理 |
7.4.3 从单一纯技术管理到综合集成管理 |
7.5 规划审批制度创新 |
7.5.1 规划审批效能性(服务效率优先) |
7.5.2 规划审批公平性(审批全程公共利益优先) |
7.5.3 规划审批开放性(公众参与优先) |
7.6 转型期城市规划管理职能主体关系创新 |
7.6.1 城市规划管理主体关系演变 |
7.6.2 中央与地方政府规划管理部门关系转变 |
7.6.3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之间关系转变 |
7.6.4 规划管理与横向行政部门关系转变 |
7.7 案例:长沙市城市规划审批适度分离创新 |
7.8 案例:上海市规划管理主体关系创新 |
第8章 转型期城市规划管理职能体系建构 |
8.1 转型与城市规划管理职能影响体系 |
8.1.1 政治影响 |
8.1.2 经济影响 |
8.1.3 技术影响 |
8.1.4 法律影响 |
8.1.5 社会影响 |
8.2 转型与城市规划管理职能对象体系 |
8.2.1 政府 |
8.2.2 企业 |
8.2.3 社会 |
8.2.4 规划师 |
8.3 转型与城市规划管理职能决策体系 |
8.3.1 科学决策 |
8.3.2 经济决策 |
8.3.3 法律决策 |
8.3.4 社会决策 |
8.3.5 行政决策 |
8.4 转型与城市规划管理职能内容体系 |
8.4.1 科学引领职能 |
8.4.2 宏观调控职能 |
8.4.3 动态处置职能 |
8.4.4 综合协调职能 |
8.4.5 管理创新职能 |
8.5 转型与城市规划管理职能作用体系 |
8.5.1 宏观调控作用 |
8.5.2 公共管理作用 |
8.5.3 社会服务作用 |
8.6 转型与城市规划管理职能取向体系 |
8.6.1 规划编制 |
8.6.2 规划审批 |
8.6.3 批后管理 |
8.6.4 公共监督 |
8.7 转型与城市规划管理职能综合体系新构架 |
8.8 案例:城市规划管理职能体系创新 |
第9章 转型期城市规划管理职能绩效评估 |
9.1 城市规划管理职能实施绩效评估必然性 |
9.1.1 绩效评估概念 |
9.1.2 规划管理职能实施绩效评估意义 |
9.2 城市规划管理职能实施绩效评估规则 |
9.2.1 规划管理职能实施绩效评估原则 |
9.2.2 规划管理职能实施绩效评估主体建构 |
9.2.3 规划管理职能实施绩效评估指标内容 |
9.2.4 规划管理职能绩效评估方法 |
9.3 案例:上海市宝山区规划管理绩效评估实证 |
第10章 结论与展望 |
10.1 结论 |
10.2 进一步工作的方向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历 |
四、政府职能转变与调控机制的变化(论文参考文献)
- [1]基于变革管理视角对三十年来机构改革的审视[J]. 周志忍,徐艳晴. 中国社会科学, 2014(07)
- [2]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研究[D]. 王海荣. 吉林大学, 2019(02)
- [3]市场经济体制对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影响机理研究[D]. 金洁. 浙江大学, 2019(02)
- [4]嵌入性治理:国家与社会关系视阈下的行业协会研究 ——以上海有色金属行业协会为个案[D]. 唐兴军. 华东师范大学, 2016(08)
- [5]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思想发展研究[D]. 姜英华. 兰州大学, 2016(08)
- [6]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D]. 张金艳.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7]供给侧改革视角下的研究生教育调控机制研究[D]. 李璐.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2018(10)
- [8]现代国家治理体系视阈下的政府职能转变[D]. 程李华. 中共中央党校, 2014(11)
- [9]快速成长期城市密集区生态空间框架及其保护策略研究 ——以武鄂黄黄城市密集区为例[D]. 王智勇. 华中科技大学, 2013(10)
- [10]转型期中国城市规划管理职能研究[D]. 周建军. 同济大学, 20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