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按劳分配问题的几点不同看法(论文文献综述)
闫娟[1](2020)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与市场关系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
郑舟[2](2020)在《我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探索 ——“塘约道路”的启示》文中研究说明
教育部[3](2020)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的通知》文中提出教材[202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中小学课程体系,我部组织对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进行了修订。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以及思想政治、语文、
梁俊山[4](2020)在《农村党支部选举制度创新研究 ——以D村“两票”制为例》文中研究说明中国共产党自1921年诞生以来,先后经历革命时期、新中国建设时期、改革开放时期等重要发展阶段,各阶段都是党为实现人民利益而不断奋斗的过程。农村基层组织在党的实践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制度创新是推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作用发挥的核心机制。厘清农村基层党支部制度创新的内在机理,对于实现以制度创新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农村党支部领导,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H县D村是一个位于晋、陕、蒙交界处具有悠久历史的小型村庄,其处于“鸡鸣三省”的边缘地理环境、“十年九旱”的气候条件和“民歌海洋”的艺术氛围共同作用下形成的独特时空场域中,为基层党的制度创新提供了重要的环境支撑。改革开放前中国农民经历了组织化的三个重要时期,即从分散个体到组织集体的农民协会时期,从原子化小农到合作化社员的合作化时期和从非正式合作到政权化行动的人民公社时期。组织化实践中农民的民主意识得到启蒙并对农村制度形成初步认知,为改革开放后有序参与村民自治并积极探索制度创新奠定了基础。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在全国推行村民自治的宏观背景下,由于党的制度安排尚未明确村“两委”关系,为村民自治实践预留了基层制度创新空间。D村在历史和现实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演化成为干群关系紧张、基层组织涣散的矛盾复杂村,群众在坚持党的领导制度认知下提出“选书记”的制度创新诉求。地方党委基于“人民中心”的价值遵循对诉求积极回应,与人民互动中创造了“两票”制选举党支部书记的新做法,强化了农村党支部的领导权威,有效解决农村现实问题。“两票”制经验在党组织支持和实践检验下不断扩散和深化,最终演化为具有全国普适性的“两推一选”制度。D村“两票”制经验及其“跨村选人”、“一肩挑”的制度创新实践展示了完整的制度创新脉络和经验链条,形成较为丰富的研究资料。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本文试图通过对D村“两票”制创新的典型案例进行实证调研,结合渐进性制度变迁理论、场域理论对其内在规律进行剖析,形成对农村党支部选举制度创新的一般理论。研究发现党支部选举制度是在党的领导保障下、农民发展内驱力推动下,遵循理法合一的价值路线,通过内生外嵌的实现路径进行耦合创新的过程。其中制度场域是创制发生的空间环境,四维一体是制度创新的体系结构,系统协同是制度创新的合力机制,耦合创新是制度创新的实现机制。在把握党的基层制度创新逻辑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以制度创新强化党的基层领导、满足农民发展需求、引领农村“三治融合”和推进乡村振兴实现的作用,从而实现农村治理现代化的最终目标。
郭田[5](2020)在《湖南省安化县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是我国20世纪60年代初开展的一场以“反修防修”为宗旨的政治运动,运动以解决当时农村广泛存在的干部作风问题为初衷,但在多方因素的影响下,最终走向了“左”倾的路线。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在农村被称为“四清”运动,前期以“清帐目、清仓库、清财务、清工分”为主要内容,后期以“清经济、清政治、清组织、清思想”为主要内容,在城市被称为“五反”运动,以“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铺张浪费、分散主义、官僚主义”为主要内容。湖南是全国开展社教运动较早的省份之一,而安化县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早在1962年已初显端倪。安化县开展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以大跃进的结束为主要背景,以反“单干风”开始,前后经历了一般性社会教育、木子公社“小四清”试点、系统社会主义教育、赴宁乡社教几个主要事件。总体来看,安化县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自开展以来的烈度逐步增加,直至骨干力量被抽调组成社教分团支援宁乡县运动后基本陷入停滞,这段短暂的停滞客观上减少了后期运动严重“左”倾给当地干部群众带来的伤害。此外,安化县的社会主义教育还呈现出“以生产为中心”和“重复运动”的特征,前者主要受当地经济特征与自然条件所影响,后者则与安化县开展运动的时间较早密切相关。本文通过梳理安化县社会主义运动的历史进程,对该地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所产生的主要影响和得失做了简要的分析,希望能够通过这一努力尽可能还原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时期益阳安化地区运动开展的情境与脉络,进一步丰富我国地方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研究成果,为其他研究者了解安化社教提供一些参考,为阅读者吸取历史的经验提供些许便利。
张爽[6](2020)在《马克思平等理论视域下的罗尔斯平等理论研究》文中研究说明17、18世纪以降,随着西方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和社会的发展,封建贵族等级制渐被摧毁,人们的政治权利得以维护,但在财富分配方面的不平等状况也日益突出,革命旗帜宣扬的自由与平等之间的内在矛盾逐渐显露,平等价值观念更具经济的涵义,如何对财富和利益予以公平分配成为时代提出的现实难题,如何在个人自由权利和经济平等之间做考虑和选择也构成了近一百年来西方政治哲学讨论的重要内容。约翰·罗尔斯意图通过他作为公平的正义思想来调和自由与平等之间的矛盾,其核心思想是:包括自由、机会、收入、财富及自尊的基础在内的所有社会基本善,都应被平等地分配,除非某种不平等的分配将合乎每一个人的利益。罗尔斯阐述中的转折旨在表明:要实现平等待人,在不能保证所有方面的一切平等时,也必须消除那些使某些人受损的不平等。质言之,若某种形式的不平等可以促进所有人的利益,可以有利于个人天赋的不平等,亦或是能够促进一些人最初的份额,它则可被接受和允许;如果不平等侵占了某些人的公平份额,这种不平等就不被允许。罗尔斯以社会中的最少受惠者利益的牺牲或促进为基准来衡量一种不平等是否被允许,但根据这个原则,被分配的各种益品可能相互冲突,罗尔斯将上述的一般观念分解为三个部分,再根据“词典式序列”原则对其进行排序,于冲突之间给予直觉主义所不能提供的系统性指导,在相应的序列要求下,平等的诸基本自由要优先于机会平等,机会平等要优先于经济资源平等,不可以为了促进后者而牺牲前者。诚然,关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优先性假设及平等分配诉求具有广泛认可的现实基础,罗尔斯的平等主张特点就在于,在基本的自由、机会平等分配要求之外,对社会中最少受惠者即最不利者在收入和财富等经济资源方面的公平分配的侧重关照,这一点具体彰显于他的“差别原则”主张之中,罗尔斯称其自身平等观为民主的平等。综上,罗尔斯提倡一种先在的正义原则来指导社会基本制度中权利和义务的分配,这一原则的重点应是平等,他认为正义总是意味着平等,不平等应该被予以纠正。论者有谓,罗尔斯把平等提上了政治哲学的议事议程,他使平等主义成为几乎所有人都接受和默认的一种道德立场,结束了功利主义目的论在一个半世纪左右时间内对整个西方实践哲学,包括政治哲学、法哲学、道德哲学的统治地位,罗尔斯的批评者诺奇克也颇具敬意的认为,罗尔斯的许多观念富有启发性,并相互结合构成了精致迷人的整体,政治哲学家们要么必须在此理论框架内工作,要么得解释为何不这样做。罗尔斯在对当下社会安排予以批判考察基础上,阐明了其“现实的乌托邦”目标指向。与此相应,另一位伟大的哲学家卡尔?马克思也对现实社会进行了深刻批判,并认为世界可以变得不同且更好。在马克思的着作中,虽然未专门围绕平等展开系统详细的学术探讨,但于不同理论层面,如在其阐述劳动、人以及社会等问题之时都没有脱离平等的价值旨趣,他对资本主义、共产主义两阶段等诸历史位阶之平等问题所进行的多维剖析,以及对近代资本逻辑下的平等悖论所给予的辩证分析,皆阐发了丰富而深刻,独具启发和超越性的平等思想。对于所处社会中存在的平等问题,马克思将批判重心导向所有制领域,是力图体制颠覆的批判者,罗尔斯的讨论主题是社会基本结构,是立足体制内的改良者;马克思视平等为需待历史生成之现实结果,罗尔斯视平等为理论建构之逻辑起点;马克思的平等理论是对以往平等观的批判和革命性的改造,是为工人阶级反抗资本主义虚伪的平等和追求共产主义真实平等提供的思想指南,罗尔斯的平等理论是推进西方国家福利政策改革,为底层最少受惠者争取权利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思想源泉。通过在马克思平等理论视域下对罗尔斯平等理论进行深入探析,两者所呈现的平等理论内涵千秋各异,马克思平等理论较之固有着资本主义价值体系局限特性的罗尔斯平等理论的优越及超越性也鲜明昭彰,平等是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两者主张中丰富、深邃的理论观念和视野,对于我们理解和应对当代中国面临的社会主义平等建设等实践问题具有重要的指导、借鉴意义。同时,论文的理论研究进路,也提供和丰富了理解与彰显马克思平等理论优越性的视角。论文于哲学史之经验主义思想脉络当中挖掘与罗尔斯平等理论具有渊源关系的平等思想观念,第二章运用分析的方法对平等理论中的一般构成要素进行解析,并在选取的主体、环境、制度、限制、标准五个要素组成的分析框架之下,于第四章、第六章中分别对罗尔斯和马克思的平等理论进行要素分析,展现两者的逻辑构成及运动,再于第五章、第七章中将两种平等理论分别还原到现实历史之中,完成逻辑的历史再现。论文第八章在平等理论一般要素的分析框架之下,立足于马克思平等观,对罗尔斯平等观进行对照和审视,进而将两者平等理论的特点、马克思平等理论之超越性与罗尔斯平等理论之局限性予以展现。
王磊丽[7](2020)在《多支柱体系下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发展问题研究 ——以郑州市调查为例》文中研究指明随着我国老年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加,老年人抚养系数的不断增大,我国面临的人口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这一突出社会问题,切实解决老年人养老问题,根据国外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有关经验,我国结合自身发展实际构建了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企业(职业)年金制度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制度为内容的具有本国特色的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养老保险体系的构建确实有效缓解了部分因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但在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各支柱发展不均衡的问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相对完善,已基本实现全覆盖,而作为补充养老保险的第二、三支柱发展水平一直不高,特别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发展更是滞后,长期停留在政策鼓励上,小范围的试点也才刚刚开始。这一发展现状不仅影响着养老保险制度的整体保障能力和水平,也影响着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可持续性发展。因此,为了更好的保障老年人权益、提升老年人的生活品质,有必要尽快完善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补上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发展滞后这一短板,充分发挥其作为第三支柱的作用,增加老年人养老金收入渠道,真正实现老年人老有所养。本文将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制度作为研究对象,在人口老龄化和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发展不均衡的现实背景下,对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发展中的问题进行研究。通过对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历程进行梳理,系统了解了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发展历程,此外,文章结合对郑州市城镇职工的调查,重点探讨了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及其原因。研究发现,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在发展过程中面临制度发展水平滞后、职工对制度内容缺乏了解、个人参与意识不强和制度参与率较低等现实问题。对于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从制度本身分析包括养老保险制度设计不合理,不同支柱之间产生挤出效应及相关配套政策不完善,制度缺乏吸引力;从政府角度来说主要是有关部门对政策内容宣传不到位使个人对制度缺乏了解;从个人来说,主要是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个人养老责任意识缺失和个人收入水平有限。针对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在发展中面临的困境,文章提出从不同的方面来推进该制度的发展,具体包括从宏观上应合理规划不同支柱养老保险的功能定位,避免产生制度挤出效应,同时还要完善相关政策支持、构建严格监管机制,保障制度有序运行,此外,在具体实施中,应加强对制度内容的宣传、提升个人自我保障意识、多措并举提高个人收入水平,增强参与能力。
马艳,刘泽黎,宋欣洋[8](2019)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早期探索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进行以计划经济为基本经济制度的社会主义建设,在带来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制度僵化、计划无法与实际需求匹配等问题。针对经济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我国围绕如何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对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进行了若干次尝试性的探索,并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商品生产、价值规律、按劳分配和经济体制改革等问题进行了讨论。这不仅帮助我国从实践的挫折中快速恢复,而且为后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构想奠定了基础。
杨童[9](2019)在《我国纳税人权利保护研究 ——以关联交易新形态反避税案例为视角》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中国经济日新月异的同时,也促进了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而与国家财政收入息息相关的税法制度更是改变巨大,其中对纳税人的权利保护也逐渐从“纳税义务论”转向“税收债务论”,纳税人权利保护的形式和内容得到大大的拓宽,但这并不意味着纳税人的权利已经得到了完全保护。事实上,基于我国“条例立法”的现状,大量的税法解释使得很多纳税人的经济安排行为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之中,继而导致纳税人的权利受到损害。换而言之,市场经济中纳税人依据当时的市场情况做出的决策是唯一的且不可回溯的,但是税务机关在进行税务处理时可选择的方式是多种的,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分别基于“利润至上”和“税收利益”两种不同角度看待问题必不可能对同一经济安排行为有着完全相同的理解。此时,纳税人的税收风险是无法避免的,而企业利用关联交易进行避税就是其中重要风险之一。此外,随着经济全球化、资本市场的发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不断完善,公司经营模式和交易形式越来越多样化,逐步告别过去单一经营模式和产权形式而走向集团化的道路。这些使得关联交易在日常经济活动的发生频率愈发增多,关联交易的形态也不断发生改变。这些新形态的关联交易,比之以往的关联交易更加隐蔽。这不仅给税务机关的税务管理工作带来极大挑战,也让企业自身陷入税务风险之中。因关联交易新形态的外在形式存在着“非关联化”,如果纳税人已经按着自身的法律理解履行了相关纳税义务时,但税务机关却认定纳税人是刻意进行税务安排使其关联交易“非关联化”从而达到少缴税款之目的,那么征纳双方对事物理解的偏差则会导致纳税人的权利处于不确定之状态。因此,本文从纳税人权利保护角度出发,以关联交易新形态为文章的切入点,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具体分析,引出关联交易新形态反避税中具体存在的问题,期望从税法的角度研究如何在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的同时也能对纳税人权利得以保护。除导言和结语外,本文正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纳税人权利保护的现状分析。通过对关联交易新形态反避税案例的分析,阐释纳税人权利在税务机关反避税工作中面临的困境:第一,经济行为的目的存疑,即纳税人交易不符合市场交易常理,是否就一定意味着纳税人利用经济安排行为实现避税目的;第二,在上述的存疑的条件下,税务机关选择税收核定是否会进一步加重对纳税人权利的侵害。第二部分,是对税务机关反避税正当理由的反思。主要以税法学界主流观点——合法说和脱法说为分析基石,提出避税行为是合法的。虽税务机关可以基于实质课税原则对纳税人进行相关的反避税,但仍需就纳税人的行为承担举证责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分析,而不能将无正当理由当成“尚方宝剑”,其原因在于税务机关所认定的正当理由可能存在逻辑漏洞。第三部分,主要讨论了在纳税人可能不存在避税意图,并已经履行了相关法律义务的情形下,纳税机关依然对纳税人使用税收核定的不合理性。本部分分为三个小部分:首先,分析税收核定的适用条件,得出其本质是一种降低证明标准的税务征管行为;然后,深入分析证明标准的降低所带来的冲突表现;最后,从内部和外部两个原因分析为何税务机关在关联交易新形态中选择税收核定这一可能出现税收争议的税收方式。第四部分,提出了完善纳税人权利保护机制的建议。首先,明确税务机关在反避税工作中在进行实质课税的同时,还要坚持形式之公平,并以利益均衡原则为行为准则,避免侵犯过度纳税人权利;进而,从税收核定的实质乃是降低证明标准的认定机制出发,确立税务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遵循的证明标准,用以解决行政执法和司法之间的不协调从而解决对纳税人权利侵犯的不确定性。最后,通过纳税人权利保护官的设置、税务机关人才素质的提高、监督税收核定的审慎适用三个具体的建议,构建纳税人权利保障路径。三个层面从应然到实然,层层递进,共同构成保障纳税人权利机制。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对关联交易新形态反避税案例进行研究,从而探讨现行税收机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应的法律规定的不合理性,并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提供可行的完善建议,为理论和司法、税收行政执法实践献出绵薄之力。文章的不足之处在于:由于切入点较新颖,直接相关文献较少。本文以理论分析、案例分析两种研究方法对关联交易新形态进行一个系统分析,但是由于笔者缺乏实务操作经验,所有的研究成果均建立于理论层面,至于实际操作效果到底如何,需要进行具体操作才能得知。
徐淑云[10](2019)在《卫兴华经济思想研究》文中认为卫兴华是中国从事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的杰出代表、是我国着名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长期从事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教学和研究工作,在国内经济学界享有极高的声誉。卫兴华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60多年来,不断对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进行发展和创新,提出了许多有创建的观点。卫兴华还结合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发展实际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进行系统性研究,在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研究与构建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卫兴华经济思想包含的许多理论观点和政策主张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和改革的理论依据,对我国经济建设与发展具有很强的实践价值。本文以卫兴华经济思想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卫兴华提出的主要经济理论观点为研究对象,力求对卫兴华的主要经济思想进行较为全面的概括和总结。本文研究所涉及的卫兴华经济思想的主要内容有:卫兴华对《资本论》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和探索;卫兴华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的研究;卫兴华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理论的研究;卫兴华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卫兴华对社会主义收入分配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卫兴华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学科建设的思考等。论文以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为指导,多角度阐释卫兴华的经济思想,在对卫兴华经济思想的形成和发展脉络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对卫兴华经济思想的主要内容进行较为全面和系统的总结、概况和评析,并总结了卫兴华经济思想的特点,提出卫兴华经济思想对我国当前经济建设与发展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的结论:第一,卫兴华教授是我国着名的经济学家,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国化的重要奠基者,对推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国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构建作出了重要贡献;第二,改革开放以来,卫兴华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进行研究、创新与发展,在经济理论和经济改革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理论观点和创新独到的政策建议,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实践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参考;第三,卫兴华对政治经济学学科建设与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第四,卫兴华教授始终强调的“严谨的治学精神、求真的科学态度”和“不唯上、不唯书、不唯风”的研究学风,力守“严肃的态度、严格的要求、严密的论证、严谨的学风”的“四严”治学格言,为后来的经济学工作者的培养产生重要影响。
二、关于按劳分配问题的几点不同看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关于按劳分配问题的几点不同看法(论文提纲范文)
(4)农村党支部选举制度创新研究 ——以D村“两票”制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缘起:基本问题与反思 |
(一)选题缘由 |
(二)选题意义 |
二、研究基础:文献综述与问题提出 |
(一)文献综述 |
(二)问题提出 |
三、研究进路:视角选择与理论假设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四)理论视角 |
四、研究样本:村庄选取与典型特征 |
(一)样本选取原则 |
(二)样本基本概况 |
(三)样本典型特征 |
第一章 地理交汇与文化交融:“两票”制探索的时空场域 |
1.1 “鸡鸣三省”之边缘地理 |
1.1.1 H县沿革与县域区位 |
1.1.2 D村由来与村庄区位 |
1.1.3 边缘地理的交集与自立 |
1.2 “十年九旱”之古渡经济 |
1.2.1 天与地:传统农业根基薄弱 |
1.2.2 福与祸:黄河泊来利弊 |
1.2.3 破与立:挣扎的渡口经济 |
1.3 “民歌海洋”之艺术之乡 |
1.3.1 “二人台”:艺术的地域根基 |
1.3.2 民风活跃:曲艺塑造下的地方文化 |
1.3.3 走西口:艺术与社会的互动 |
1.4 “自治示范”之民主金石 |
1.4.1 《村组法》试行与H县试点 |
1.4.2 《村组法》落实与H县示范 |
1.4.3 突破:自治精神萌动农民诉求 |
第二章 民主启蒙与制度认知:“两票”制探索前的民主习得 |
2.1 农民协会时期:从分散个体到组织化集体 |
2.1.1 清末的农会组织 |
2.1.2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农民组织 |
2.1.3 解放区的农民协会重建 |
2.2 合作化时期:从分散小农到合作化社员 |
2.2.1 农民所有制下的个体经营尝试与缺陷 |
2.2.2 传统变工下的互助生产 |
2.2.3 初级合作社下合作意识的萌动 |
2.3 人民公社时期:从非正式合作到政权化行动 |
2.3.1 高级合作社:从自发合作到集体行动 |
2.3.2 集体化社员:从生产社员到政治成员 |
2.3.3 运动化社员:从政治参与到群体乱序 |
2.4 包产到户:从秩序缺位到民主自治 |
2.4.1 退潮与反思:农民乱序参与的折返 |
2.4.2 探索与首创:包产到户的农民实践 |
2.4.3 民主与权利:村民自治的制度构建 |
第三章 民主探索与制度创新:“两票”制产生与实践的内在动因 |
3.1 “村民自治”:两票制创新的制度前提 |
3.1.1 村民自治顶层设计为制度创新提供机制保障 |
3.1.2 村民自治实践开启制度创新窗口 |
3.1.3 村民自治使农村基层党建产生新“需求” |
3.2 “为利抗争”:两票制创新的工具理性 |
3.2.1 依法举揭:政治认同下农民维权的路径选择 |
3.2.2 创制扩权:农民诉求表达的行动策略 |
3.2.3 以势易权:农民诉求实现的精神取向 |
3.3 “人民中心”:两票制创新的价值回应 |
3.3.1 诉求回应:加强农村基层党建的必然要求 |
3.3.2 互动创制:两票制创新的实践路径 |
3.3.3 农民中心:两票制的价值遵循 |
3.4 “政治实验”:两票制创新的探索路径 |
3.4.1 政治实验与政治学实验 |
3.4.2 中国的“政治实验”范式 |
3.4.3 两票制:政治实验的基层实践 |
第四章 民主落实与制度拓展:“两票”制发展与深化的路径选择 |
4.1 实践检验与制度成型:D村试选到W镇推行 |
4.1.1 制度诉求:“信任票”的产生缘由 |
4.1.2 制度供给:实践检验下的诉求回应 |
4.1.3 创制成效:制度创新绩效的现实反映 |
4.2 经验推广与制度发展:从X地区现场会到山西培训班 |
4.2.1 组织领导:制度创新发展的根本保障 |
4.2.2 农民实践:制度创新发展的驱动力量 |
4.2.3 制度风险:制度创新的宏观考量 |
4.3 全国借鉴与制度变体:从“两票”制到“两推一选” |
4.3.1 有限效度:“两票”制昙现与折返 |
4.3.2 水波效应:“两票”制的后创制时代 |
4.3.3 制度变体:“两推一选”创制与全国落地 |
4.4 民主深化与制度超越:从村支部选举到乡镇直选 |
4.4.1 民主上升:公推直选由乡村走向乡镇 |
4.4.2 民主拓展:由村内选举走向多村联选 |
4.4.3 民主深化:制度创新的持续动力 |
第五章 耦合创新:农村党支部选举制度创新的内在机理 |
5.1 党的领导:制度创新的组织保障 |
5.1.1 农村党建催生制度创新需求 |
5.1.2 地方党组织推动制度创新实践 |
5.1.3 党中央确认制度创新结果 |
5.2 农民发展:制度创新的内在动力 |
5.2.1 农民逐利:制度创新的经济动因 |
5.2.2 农民维权:制度创新的政治追求 |
5.2.3 农民参与:制度创新的文化场域 |
5.2.4 农民发展:制度创新的核心动力 |
5.3 理法合一:制度创新的价值遵循 |
5.3.1 合法性:制度创新的外部边界 |
5.3.2 合理性:制度创新的内在准绳 |
5.3.3 人民性:理法合一的创制精神 |
5.4 内生外嵌:制度创新的路径依赖 |
5.4.1 诉求萌发:制度创新的起点 |
5.4.2 以势抗争:制度议程的设置 |
5.4.3 价值嵌入:制度创新的实现 |
5.4.4 党的引领:制度创新的扩散 |
5.5 耦合效应:制度创新的协同机制 |
5.5.1 制度场域:创制发生的空间环境 |
5.5.2 四维一体:制度创新的体系结构 |
5.5.3 系统协同:制度创新的合力机制 |
5.5.4 耦合机制:制度创新的实现机理 |
第六章 党的制度创新引领农村发展的未来走向 |
6.1 以制度创新强化党的基层领导 |
6.1.1 跨村选人:创新党的基层选举制度 |
6.1.2 跨级用人:创新党员干部管理制度 |
6.1.3 跨委育人:创新党员人才培养制度 |
6.2 以制度创新满足农民发展需求 |
6.2.1 问题:农民需求的现状分析 |
6.2.2 归因:农民需求的制度成因 |
6.2.3 策略:农民需求的制度供给 |
6.3 以制度创新引领农村“三治融合” |
6.3.1 党的领导制度创新:三治融合的基本前提 |
6.3.2 农村制度耦合创新:三治融合的协同机制 |
6.3.3 党领民治体制创新:三治融合下的农村善治 |
6.4 以制度创新推进乡村振兴 |
6.4.1 创新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助推产业兴旺 |
6.4.2 创新农村生态保护制度,建设宜居乡村 |
6.4.3 创新村规民约惯习制度,培育文明乡风 |
6.4.4 创新农村社区治理制度,实现农村善治 |
6.4.5 创新农民收入分配制度,创造富裕生活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5)湖南省安化县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本文研究思路、方法与重点 |
四、研究创新与不足 |
第1章 安化县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历史背景 |
1.1 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前国际国内形势 |
1.1.1 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前的国际形势 |
1.1.2 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前的国内形势 |
1.2 安化县社会主义教育前的社会经济形势 |
1.2.1 安化县域地理和人口概况 |
1.2.2 安化县域经济 |
1.2.3 城乡居民生活与生产 |
1.2.4 一九五八年以来进行的主要政治运动 |
1.3 安化县集体所有制的维护与巩固 |
1.3.1 安化县“单干风”的发现与纠正 |
1.3.2 维护生产队集体所有制的试点 |
第2章 安化县一般性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展开 |
2.1 安化县前期一般性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展开 |
2.1.1 安化县前期一般性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基本路径 |
2.1.2 安化县前期一般性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形势教育情况 |
2.1.3 安化县前期一般性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关于巩固集体生产的讨论 |
2.1.4 安化县前期一般性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关于粮食管理问题的处理 |
2.2 安化县后期一般性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展开 |
2.2.1 县三级干部会议的召开 |
2.2.2 区、社党员干部会议的召开 |
2.2.3 全县公社干部训练 |
2.2.4 总路线教育与生产规划的修订 |
2.2.5 安化县一般性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小结 |
第3章 安化县系统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展开 |
3.1 安化县木子公社“小四清”试点 |
3.1.1 试点前全县生产进度 |
3.1.2 群众对工作队到来的看法 |
3.1.3 对公社基本情况的调查 |
3.1.4 对调查结果所做的分析 |
3.1.5 木子公社“小四清”的落实 |
3.2 安化县系统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规划与准备 |
3.2.1 一月的全县三级干部会议与“双十条”的学习 |
3.2.2 安化县分期分批进行系统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初步规划 |
3.2.3 县委扩大会议的召开 |
3.2.4 安化县系统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关于经费与粮食补助的规划 |
3.3 安化县系统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初步开展 |
3.3.1 《关于面上开展初步的社会主义教育的一个大队的第一步做法》 |
3.3.2 益阳地委工作组对安化县系统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调研 |
3.4 安化县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工作队的训练 |
3.4.1 安化县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工作队的训练安排 |
3.4.2 安化县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工作队的第一阶段整训 |
3.4.3 安化县系统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在第一批公社的落实 |
3.4.4 安化县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工作队的第二阶段整训 |
3.5 安化县社会主义教育运动重心的转移及其尾声 |
3.5.1 安化县赴宁乡社教分团工作概况 |
3.5.2 安化县后期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贫下中农代表大会 |
第4章 安化县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特征与评价 |
4.1 安化县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地方特征 |
4.2 安化县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影响 |
4.2.1 安化县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积极影响 |
4.2.2 安化县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消极影响 |
4.3 安化县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启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期间发表的论文 |
(6)马克思平等理论视域下的罗尔斯平等理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的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2.1 马克思平等理论的研究现状 |
1.2.2 罗尔斯平等理论的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及特点 |
第2章 平等理论的一般要素分析 |
2.1 主体 |
2.1.1 个人权利 |
2.1.2 形而上的个人与现实的个人 |
2.2 环境 |
2.2.1 理论假设的世界与世俗社会 |
2.2.2 社会地位区分和意识形态状况 |
2.3 制度 |
2.3.1 权利、契约和制度 |
2.3.2 所有制 |
2.4 限制 |
2.4.1 平等的实现 |
2.4.2 平等的范畴 |
2.5 标准 |
2.5.1 抽象与现实 |
2.5.2 形式与实质 |
第3章 罗尔斯平等理论渊源 |
3.1 亚里士多德的平等思想 |
3.2 洛克的平等思想 |
3.3 休谟平等思想的环境条件观念 |
3.4 托克维尔的平等思想 |
3.5 与个人相对立的功利主义原则 |
第4章 罗尔斯平等理论要素分析 |
4.1 应得 |
4.1.1 建制内的应得 |
4.1.2 道德平等和平等的基础 |
4.1.3 对自然天赋导致的不平等的纠正 |
4.2 分配 |
4.2.1 指导制度的分配原则 |
4.2.2 契约论和程序正义 |
4.2.3 基本善和最不利者 |
4.3 制度 |
4.3.1 利益冲突与制度的合法约束 |
4.3.2 制度的价值性 |
4.4 限制 |
4.4.1 平等的自由 |
4.4.2 政治的范畴 |
4.5 标准 |
4.5.1 兼顾平等的两个正义原则 |
4.5.2 秩序良好的社会 |
第5章 罗尔斯平等理论的历史镜像 |
5.1 罗尔斯平等理论建立的社会历史背景 |
5.1.1 平等观念的历史发展现实 |
5.1.2 功利主义的统治地位及与个人相对立的原则 |
5.2 《正义论》时期形成的罗尔斯平等理论 |
5.2.1 对功利主义和直觉主义的批判 |
5.2.2 平等的新契约主义程序设计和反思平衡的方法 |
5.2.3 对功利主义概率的批判与最大最小化规则的应用 |
5.2.4 平等的自由和自由优先性的规定 |
5.2.5 民主的平等和差别原则 |
5.3 《政治自由主义》和《作为公平的正义——正义新论》时期罗尔斯平等理论的发展变化 |
5.3.1 对基本善的规定 |
5.3.2 对原初状态的规定 |
5.3.3 立足立宪民主政治的政治建构主义 |
5.3.4 长治久安的良序社会 |
第6章 马克思平等理论要素分析 |
6.1 占有 |
6.1.1 消灭阶级 |
6.1.2 扬弃异化 |
6.2 实践 |
6.2.1 资本主义生产现实基础 |
6.2.2 无产阶级革命 |
6.3 制度 |
6.3.1 资本主义雇佣劳动 |
6.3.2 所有制变革——推翻资本主义私有制建立共产主义公有制 |
6.4 限制 |
6.4.1 共产主义人类解放 |
6.4.2 历史生成的结果 |
6.5 标准 |
6.5.1 共产主义社会的自由人联合体 |
6.5.2 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实质的平等 |
第7章 马克思平等理论的历史镜像 |
7.1 马克思平等理论的产生背景 |
7.1.1 资本主义经济大发展中社会基本矛盾的日渐暴露和工人运动的兴起 |
7.1.2 马克思对近代其他平等理论的批判与吸纳 |
7.2 马克思平等理论的形成 |
7.2.1 马克思从理性、观念转向现实的平等探索 |
7.2.2 形成立足现实实践的无产阶级平等理论 |
7.3 马克思平等理论的丰富与成熟 |
7.3.1 作为平等依据的科学唯物史观的确立 |
7.3.2 对资本主义经济社会不平等现实的深刻揭示与批判 |
7.3.3 共产主义社会的理想与历史生成的的真正的平等 |
第8章 罗尔斯平等观与马克思平等观再审视 |
8.1 主体——阶级社会中各阶级与资本主义民主社会不同利益群体的各阶层 |
8.1.1 被统治压迫的无产阶级 |
8.1.2 社会底层的最不利者 |
8.2 环境——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社会与资本主义立宪民主社会 |
8.2.1 资源有限与人们利益冲突的共同特点 |
8.2.2 具体不平等的阶级压迫历史现实与社会合作的理性假设建构 |
8.3 制度——社会所有制变革与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结构的制度改良 |
8.3.1 批判性的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建立共产主义公有制 |
8.3.2 建设性的以正义原则指导社会基本结构建构良序社会 |
8.4 限制——历史生成的所有人的彻底平等与法治下的公民平等 |
8.4.1 全人类的平等与立宪民主社会的公民平等 |
8.4.2 历史生成的结果与词典式序列的程序安排 |
8.5 标准——共产主义的实质平等与自由主义的形式平等 |
8.5.1 实践的唯物史观与形而上的新契约论方法 |
8.5.2 超越的真正的平等与虚假的形式平等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7)多支柱体系下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发展问题研究 ——以郑州市调查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1、理论意义 |
2、现实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综述 |
1、国外研究综述 |
2、国内研究综述 |
3、文献评述 |
(四)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
1、相关概念界定 |
2、理论基础 |
(五)研究思路与方法 |
1、研究思路 |
2、研究方法 |
二、我国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
(一)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期 |
(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制度的试点期 |
(三)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制度的新征程 |
三、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及成因 |
(一)研究样本介绍 |
1、调查样本的性别分布情况 |
2、调查样本的年龄分布情况 |
3、调查样本的学历分布情况 |
4、调查样本的工作单位性质分布情况 |
5、调查样本的个人收入来源分布 |
6、调查样本的个人月均收入情况 |
7、访谈样本情况介绍 |
(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
1、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发展水平滞后 |
2、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参与率较低 |
3、职工对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了解不足 |
4、职工参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意识不强 |
(三)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发展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
1、制度设计不合理,不同支柱产生挤出效应 |
2、配套政策不完善,制度吸引力低 |
3、政策宣传不到位,缺乏了解渠道 |
4、传统观念影响,个人养老责任意识缺失 |
5、职工个人收入有限,制度参与能力低 |
四、推进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发展的对策建议 |
(一)合理界定各支柱定位,避免产生挤出效应 |
(二)完善配套政策,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
(三)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保障制度有序运行 |
(四)加强宣传引导,提升个人自我保障意识 |
(五)提高个人收入水平,增强参与能力 |
五、结语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历及在校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一)个人简历 |
(二)在校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录 郑州市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参与状况调查问卷 |
(9)我国纳税人权利保护研究 ——以关联交易新形态反避税案例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与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一)对关联交易反避税的研究 |
(二)避税与反避税的界限研究 |
(三)反避税中纳税人权利保护研究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一)文献研究法 |
(二)案例分析法 |
(三)语义分析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创新主要创新与不足 |
第一部分 纳税人权利保护困境——以X市A公司避税案为例 |
一、A公司避税案引入 |
(一)案情基本情况 |
(二)处理结果 |
二、案例分析 |
(一)实体正义存疑 |
(二)程序正义存疑 |
第二部分 税务机关反避税正当理由反思 |
一、避税之法律性质 |
(一)合法说 |
(二)脱法说 |
(三)笔者的观点 |
二、反避税正当理由之检视 |
第三部分 税务机关程序适用正当性反思 |
一、税收核定适用之探讨 |
二、税收核定的实质表现 |
三、税收核定实质之成因 |
第四部分 完善我国纳税人权利保护机制的建议 |
一、纳税人权利保护应循之原则 |
(一)税收之债的认定 |
(二)实质课税原则的限制 |
(三)利益均衡原则的坚持 |
二、纳税人权利保护体系之构建 |
(一)行政执法程序上的自洽——执法和司法程序的统一 |
(二)行政执法证明标准构建——刑民证明标准的兼容 |
三、纳税人权利保护的路径探究 |
(一)纳税人权利保护官的设置 |
(二)税务机关的人才培养 |
(三)税收核定权力的审慎适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10)卫兴华经济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及方法 |
四、论文的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卫兴华经济思想的形成与发展 |
第一节 卫兴华经济思想的形成 |
一、家庭背景对卫兴华经济思想的熏陶 |
二、抗日战争年代曲折求学经历 |
三、建国初期走进经济学殿堂 |
四、任教初期对经济学理论的探索 |
第二节 卫兴华经济思想的发展 |
一、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的坚持与发展 |
二、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理论的研究 |
三、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探索与创新 |
第三节 卫兴华经济思想的深化 |
一、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问题的理解 |
二、关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认识 |
三、准确把握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主要矛盾转化的科学内涵 |
第二章 卫兴华对《资本论》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 |
第一节 卫兴华对劳动及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及贡献 |
一、对马克思关于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阐发 |
二、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深化与发展 |
三、在争鸣中深化对劳动价值论的理解 |
四、对马克思价值论和财富论的关系探索 |
五、对生产劳动论的理解 |
第二节 卫兴华对生产力理论及再生产理论的认识与探索 |
一、对生产力理论的探索与创新 |
二、对马克思再生产理论的认识 |
第三节 卫兴华对《资本论》其他理论问题的研究 |
一、对《资本论》研究对象的探究 |
二、对马克思货币理论的认识 |
三、对马克思股份制理论的认识 |
四、对《资本论》当代价值的研究 |
第三章 卫兴华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探索与创新 |
第一节 卫兴华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认识 |
一、关于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划分 |
二、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的客观必然性的分析 |
三、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特征的把握 |
第二节 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研究 |
一、论证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科学性 |
二、阐释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关系 |
第三节 卫兴华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探究 |
一、对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形成与实践成就的分析 |
二、阐明实行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依据 |
三、对公有制存在形式和公有制实现形式的辨析 |
四、对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的认识 |
五、主张应扭转公有制为主体向私有制为主体演变的趋势 |
第四章 卫兴华对收入分配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 |
第一节 关于社会主义收入分配制度的研究 |
一、强调马克思按劳分配思想的基础作用 |
二、对初级阶段收入分配制度的形成与实践的探索 |
三、对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的探讨 |
四、对商品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的认识 |
第二节 对贫富分化与共同富裕问题的探索 |
一、关于共同富裕理论与实践的思考 |
二、对贫富分化产生的原因考察 |
三、提出消除贫富分化,实现公平分配的对策 |
第三节 对分配过程中公平与效率关系的研究 |
一、对公平与效率关系的阐释 |
二、对公平和效率提法演变的考察 |
三、主张效率与公平并重和统一 |
四、对效率与公平问题不同意见的评析 |
第五章 卫兴华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 |
第一节 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的研究 |
一、对商品经济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正确认识 |
二、阐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与商品经济相统一的理论依据 |
三、对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关系的认识与辨析 |
第二节 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形成过程的总结和评析 |
一、准确把握邓小平市场经济思想发展的曲折历程 |
二、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确立和发展过程的探索 |
三、对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形成曲折原由的探析 |
第三节 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研究 |
一、从资源配置视角阐释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
二、梳理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演变 |
三、对新时代我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重构 |
第四节 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法治建设的研究 |
一、阐释了市场经济与法治的内在关联 |
二、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离不开法治保障 |
三、强调宪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和发展的根本框架 |
四、主张以法治引领和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 |
第六章 卫兴华其他方面的经济思想 |
第一节 关于国有经济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 |
一、强调国有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 |
二、坚持公有制经济是党的执政基础的观点 |
三、主张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 |
第二节 关于国有企业改革问题的研究 |
一、正确的认识和把握国有企业的地位和作用 |
二、对贬公扬私、妖魔化国企、主张“国退民进”等观点的辩驳 |
三、新时期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要重点把握的问题 |
四、强调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加强管理的重要性 |
五、落实国有企业经营自主权是国企改革的重要环节 |
第三节 对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的理解 |
一、从生产力和价值标准相统一的视角把握经济发展问题 |
二、强调创新驱动和体制转轨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 |
三、重视经济发展与社会安全问题 |
第七章 卫兴华经济思想的特征 |
第一节 坚守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阵地 |
一、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正确把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现实经济问题 |
三、不断创新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 |
四、从系统性和整体性方面把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第二节 勇于对重大经济理论是非问题进行辨析 |
一、对错解、误解马克思经济思想的观点的批驳 |
二、对错解、曲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观点的辨析 |
三、对经济概念的混淆和误解进行澄清 |
第三节 紧密联系经济发展实践来探索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
一、关注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现实课题 |
二、紧扣经济发展实践,把握时代脉搏 |
第四节 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研究 |
一、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构建 |
二、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大理论是非问题 |
第八章 卫兴华经济思想的现实意义 |
第一节 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构建 |
一、注重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与生产力的关系研究 |
二、提出创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需要解决的问题 |
三、厘清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关系 |
第二节 为中国社会主义经济改革与实践提供理论参考 |
一、卫兴华提出的许多经济理论观点与中央决策精神相吻合 |
二、卫兴华对改革开放实践进行科学评价 |
第三节 对政治经济学学科建设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
一、政治经济学的发展与创新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 |
二、教材的编写是政治经济学学科建设与发展关键 |
三、关注政治经济学学科研究的进展 |
四、对全国高校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学科建设和发展的支持 |
第四节 卫兴华治学精神对后来理论工作者的启示 |
一、严谨的治学方法和严格的治学态度 |
二、把教书和育人相结合,传递马克思主义信仰 |
三、心系祖国和人民,关注国家改革与发展的重大现实课题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四、关于按劳分配问题的几点不同看法(论文参考文献)
- [1]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与市场关系研究[D]. 闫娟. 上海社会科学院, 2020
- [2]我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探索 ——“塘约道路”的启示[D]. 郑舟. 福建师范大学, 2020
- [3]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的通知[J]. 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公报, 2020(06)
- [4]农村党支部选举制度创新研究 ——以D村“两票”制为例[D]. 梁俊山. 山西大学, 2020(07)
- [5]湖南省安化县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研究[D]. 郭田. 湘潭大学, 2020(02)
- [6]马克思平等理论视域下的罗尔斯平等理论研究[D]. 张爽. 辽宁大学, 2020(01)
- [7]多支柱体系下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发展问题研究 ——以郑州市调查为例[D]. 王磊丽. 郑州大学, 2020(02)
- [8]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早期探索研究[J]. 马艳,刘泽黎,宋欣洋.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2019(04)
- [9]我国纳税人权利保护研究 ——以关联交易新形态反避税案例为视角[D]. 杨童.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10]卫兴华经济思想研究[D]. 徐淑云. 福建师范大学, 20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