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进人事任免工作应强化全程监督机制(论文文献综述)
连振隆[1](2017)在《中国共产党权力结构及其运行机制研究》文中认为中国共产党(以下简称中共)的权力结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理论与实践的重要内容,是中国工人阶级维护和保障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顶层设计,是中国人民独立当家作主、全面执政治国的制度安排。围绕构建科学高效的中共权力结构及其运行机制这一主题,本文主要研究了它的理论依据、实践依据、现实内容、存在问题及其对策建议。总体来看,中共权力结构是中共各个权力要素在空间上并存与时间上继起的动态整体,以党管军队、党管政法、党管干部、党管媒体为强力支撑,以党内关系、党政关系、党军关系和党群关系为基本内容,以各级党委为同一层级其它党组织的权力圆心,以中共中央主要负责人为权力核心,以定期任职制、中央集权制为权力接点,以权力授予机制、决策机制、监督机制和保障机制等为权力经络,共同构成了内外相连、上下互动、纵横交错的塔体结构。它吸纳了现代政治权力结构的基本内核,植根于中国人民争取民族独立、国家富强的历史土壤,经过一代又一代中共党人的创造改进,其实质早已超出单纯的党内自组织结构,而是聚合为中共领导权力与立法、行政、军事、司法等国家权力之间的协同治理体系,以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征程展示了它在中国大地所焕发出的最有权威、最有气势、最有效率的领导力和创造力!中共权力结构来源于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中国化的时代选择,拓展于中国马克思主义政党与时俱进的实践创造,贯穿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各个阶段。中共权力结构的理论依据包括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无产阶级政党权力的论述和中共领袖人物对中共权力的论述两个部分。本文关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述,主要论述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四位无产阶级革命家关于无产阶级政党权力的重要观点;关于中共领袖人物的论述,主要论述了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和习近平等五位领袖关于中共权力的观点。当然,他们关于无产阶级政党权力的观点,主要是从他们的实践需要出发所作的实务性阐发,故中共权力结构的理论依据只能从他们关于政党权力的论述中去挖掘。中共权力结构经历了从“以俄为师”到“以苏为鉴”的自然历史过程,中国社会发展不同阶段的历史任务具体地规定了中共权力结构一脉相承又各有特色的实践内容。中共权力结构中始终具有生命力的实践经验既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权力理论被实践证明具有真理性的当代存在,也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权力实践被历史检验而具有科学性的中国智慧。中共权力结构的现实内容包括两大部分:一是权力组合关系,二是权力运行机制。关于中共权力组合关系,包括纵向、横向两个向度的组合关系。纵向权力组合关系就是党的中央、地方和基层组织所依次承载的中央领导权力、地方领导权力和基层领导权力;横向权力组合关系包括党内权力和党领导国家的权力两个部分。其中,党内横向权力可再分为党的政治领导权力、思想领导权力、组织领导权力、统战领导权力、军事领导权力、政法领导权力和纪律监督权力等七个方面;党领导国家的权力可再分为党对人大的领导权力、党对政府的领导权力、党对司法的领导权力等几个方面。关于中共权力运行机制,与党内权力和党领导国家的权力相对应,包括党内权力运行机制和党领导国家的权力运行机制两部分。这两部分的运行机制都可再分为权力授受机制、决策机制、监督机制和保障机制等主要机制。从权力载体看,党内权力运行机制和党领导的国家权力运行机制在形式上是相互平行的;但从权力位阶看,基于党委领导党组、机关党组成员对应兼任机关行政领导班子成员的权力组合模式,使党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实质上规定了国家权力运行机制的内容。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充分证明中共权力结构总体上是科学的、合理的;中共全面深化改革的执政方略,同时说明中共权力结构的运行机制还存在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表现为:在权力授受机制方面,存在地方和部门领导干部届中频繁调整、地方党委书记授权过于集中等问题;在权力决策机制方面,存在党管干部原则的个人化、德才兼备标准的片面化、公平竞争机制的唯亲化、领导晋升路径的线性化等问题;在权力监督机制方面,存在地方纪委聚焦重点不够、监督主体协同监督不力、关键岗位权力制约不足等问题;在权力保障机制方面,存在党委政法领导体制与现代法治体系难以完全对接的问题。针对上述具体问题,本文分别提出优化对策:一是在优化权力授受机制方面,提出调整党代会纵向权力授权顺序为“先中央后地方”、改进地方党委会权力配置为“一正三副N常委”模式等建议;在优化权力决策机制方面,提出健全人事决策机制、评价考核标准、公平竞争机制、能上能下机制等方面的建议;在优化权力监督机制方面,提出建立健全综合监督机构、纪委领导体制、权力制衡机制、党委巡视机制等建议;在优化权力保障机制方面,提出整合党管政法的协同体系、完善党管政法的监督机制等对策建议。
王琦[2](2019)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视阈下的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定为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中共十九大对其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根据上述部署与安排,落实相应的国家机关与事业单位的改革等。领导干部能力现代化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公益类事业单位承载着社会公共服务输出的重要职能,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特殊地位,加快推进并积极深化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干部的选任是其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改革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制度,选任高素质专业化的领导干部队伍,是推动新时代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队伍实现专业化建设,保障公益类事业单位适应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更好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满足群众多样性、多元化需求的一个前提基础,更为重要的是,这也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主要抓手。因此,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视阈下研究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制度具有非常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制度的变迁,大致经历初创时期、探索时期、改革时期、新时代四个阶段,经过长时间的探索与改革,至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结束了没有体现中国事业单位特点、彰显人才成长规律的选任政策法规体系的历史,填补了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制度建设的空白,为新时代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制度建设指明了方向。当然,冷静地观察与分析,还应充分认识到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制度尚未成熟,在具体实践中仍面临一些问题,诸如领导干部选任制度化不足,体现在干部选任制度体系尚不完备、干部选任制度缺乏配套政策;干部选任过程中民主化程度有限、群众参与欠缺;领导干部选任法制化缺乏法律支撑、干部选任过程具有照顾现象;领导干部选任科学化不够,选任标准不明、考核标准缺乏、选任方式单一、人岗不相适等问题。为了解决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制度面临的问题,本文在国家治理力现代化的理论视角下,基于案例剖析,具体分析影响因素,从过程、目标、功能三个层面提出优化路径,力图构建新时代中国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制度建设的总体思路、基本策略,为中国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提出政策议,设计可行性强的操作方案。依循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关导向和问题指引,上述阐释构成本文研究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制度的问题意识,并从这一问题意识出发进一步推进相应的研究进程:首先,从理论角度分析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与公共服务能力现代化、领导干部能力现代化的关系,提出新时代中国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能力素质。其次,在梳理中国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制度变迁历程基础上,过对比中国公益类事业单位与党政机关、国有企业、社会组织领导人员选任制的不同特点,分析中国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制度的独特之处。通过定位中国公益类事业单位及其领导干部的角色与功能,推导出中国公益类事业单位导干部选任制度的结构、功能及属性。再次,结合本人所从事的组织人事工作实践,基于案例剖析,定性分析影响因素,探析中国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制度现状及存在的突出问题。最后,以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领导干部能力现代化为切入点,提出实施分层分类的差别化制度系统调适路径,并从过程、目标、功能三个层面,实现中国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制度的协调化、高效化、法制化、民主化、科学化、现代化发展,进一步深化中国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制度改革,有效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综上所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真正意义上的实现,需要落实在政府部门及其附属机构的各种积极变革。其中,在公益类事业单位相关改革中,作为核心程的领导干部选任制度,对于公益类事业单位的变革与积极发展等具有重要且不可忽视的意义。对此,本文的研究意在通过对中国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制度的梳理、分析与评价,将这一选任制度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之间的关联以明确,进而落实对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积极推动。
谢鹏[3](2020)在《基层干部人事制度的历史演进与改革探论》文中研究表明制度形塑个人,人是制度的产物。根据马克思主义干部学说,基层干部人事制度是了解政治体制和国家治理的关键,也是建构社会主义特色政治学需要重点研究的领域。制度变迁理论则认为,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共同构成了“制度集成”。这种“制度集成”倒映在基层社会,一方面是文本式的正式制度的规范和制约,另一方面是传统社会残留的非正式制度的影响和侵染。然而,基层社会是一个“乡土社会”,有着自身的“情境”因素。从这个意义上说,基层干部既是制度体系中的个人,深受政策法规条例等正式制度的规约,也是制度文化中的个人,深受“官本位”“乡土文化”等非正式制度的影响。基层干部是实现政治现代化的关键和核心要素,但作为“情境理性人”,有着追逐个体理性、寻求机会成本的目的和需求。加之,压力型体制的现实存在,势必会产生高度的挤压状态,基层干部很可能不堪重负,担当作为动力不足。因此,亟待进行基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修复完善制度体系中的不合理成分,解除基层干部的制度和“情境”困扰。本文综合运用马克思主义干部学说、制度变迁理论,聚焦“制度”这一变迁因素,全面梳理基层干部人事制度建设的历史进程,总结提炼基层干部人事工作的现实困境,力图探究基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路径选择。历经近百年,中国共产党积累了丰富的基层干部工作实践经验,其制度体系建设既是传统吏治思想的扬弃,也是在不断的实践中总结提炼而成。但是,当前现行的制度安排仍然存在不足之处:从中央到省市县(区)一以贯之的现行的正式制度存在政策体系供给不足的困扰,制度缺位有待完善、制度衔接有待加强、制度理念有待提升;基层社会“情境”之下非正式制度约束存有的短缺和失衡,传统文化下的“官本位”倾向、“熟人社会”下的说情打招呼、思想观念局限下的“为官不为”、政绩观错位下的形式主义作祟等因素,深刻影响着干部工作的开展、作用的发挥;基层干部人事制度存在执行不力与实施机制不畅等问题,选拔任用精准度不高、教育培养针对性不足、管理监督系统性不够、激励约束实效性不强;基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也存在路径依赖,非制度化因素的消极影响造成了观念障碍,传统体制惯性导致改革滞后于社会转型步伐造成了体制障碍,党委及其组织部门错位、缺位的现象客观存在造成了组织行为障碍,缺乏科学论证、分析研判、吐故纳新等保障机制造成了机制障碍。因此,必须探究基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应然路径,基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也自有其价值取向。总体设想重在“科学合理、简便易行、有效管用”,选拔任用重在提高精准度,教育培养重在提升能力素质,管理监督重在严格执纪监督,激励约束重在促进担当作为。
崔杨[4](2019)在《审判独立与制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法治建设取得新突破,探寻如何更好地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于全面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崭新意义。在建构我国审判独立制度话语体系的过程中,我们既应当批判西方法治话语体系的支配性地位,也需要立足于我国法治及改革实践反思性地创建本土的审判独立制度理论体系。我国司法语境下的审判独立不同于西方法治注重赋权的实践,而是在审判职权依法独立行使的同时强调对权力行使的合理制约,以此构成具有我国特色的审判独立与制约的二元互动司法实践模式,这种互动实践的落脚点即为以“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为核心的司法责任制。司法责任制改革被认为是一条经由“责任”映射到“职权”再延伸到“独立”的改革进路。置于“司法责任制”落实下的审判独立与制约,如何在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与法院对审判行为具有适度控制力之间保持平衡,正是司法责任制改革所亟待解决的最大问题。尝试从贴合改革初衷的视角,把审判“独立”还原成“司法责任制”之视角下的“独立—专业—负责”三要素,将制约作为二元互动模式下对“独立”的约束与纠偏机制。审判的独立与制约在宏观层面是对司法责任制进行解构,旨在构建责权利平衡机制,致力于划定权限的边界并追求权责主体一致、法官履职保障与权责相适应。同时,确立以法官为核心主体的法院整体本位。法院与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并不矛盾,法院作为法定组织机构能够为法官的独立性提供切实的保障,以抵御内外力对法官审判职权的干涉;而法官则通过依法独立公正审判案件,有效落实法院的审判权,促进法院在整体上保持其独立性。司法责任制改革提出新型审判制约机制,即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对审判监督管理进行了重新界定,赋予了新的内涵,改革后的审判监督管理与审判权独立行使相互制约、彼此促进,通过改革审判权运行机制,建立审判管理监督职权清单、构建法官自主管理机制、完善质效评估体系等方式,将以往职能、权限和责任界限模糊、混沌的审判权分享模式,改变为审判权与审判监督管理权界限清晰具体的权限界分模式,实现审判独立与审判制约的有机统一。司法责任制视角下的审判独立与制约更注重在微观层面的实践进路,即审判组织和法官个体在依法行使审判权时的独立与制约。审判独立的实现与制约最终落脚在审判组织与法官个体上,因此本文在研究审判独立与制约的二元互动时,开辟新的微观研究路径,深入剖析审判委员会、合议庭等审判组织的价值定位与实践新发展,厘析法官、人民陪审员作为合议庭成员所扮演的不同角色以及其所分别对应的审判职权。就合议庭内部的审判独立,创新性解构与统合合议庭法官三重角色间的审判职权,并在审判独立价值指引下提出我国陪审制度改革新模式,完善审判独立与制约的综合配套保障体系,力求在新一轮司法改革中找准审判独立与制约二元互动的连接点,切实保障审判权依法独立行使与司法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邹洪凯[5](2014)在《党内监督科学化研究》文中认为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全面掌握公共权力,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党内监督,保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正确行使权力,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当前,党内监督实践与时代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存在不相适应的地方,在指导方针、权力结构、基础制度、方式方法、评价体系、监督体制等方面还缺乏科学性,因此必须结合世情国情党情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以科学理论指导、科学制度保障、科学方法推进、科学组织支持党内监督,实现党内监督的科学化,并以此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本文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坚持历史与逻辑相一致的原则,把党内监督置于大监督的视阈和反腐败的视角中研究,并引入廉政风险防控、防止利益冲突、网络监督等新的方式方法,以体现时代性,富于创新性。本文内容共分四部分八章,具体如下:第一部分研究如何以科学的理论指导党内监督,主要内容为正文第一章。分析党内监督的科学理论,梳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结合革命和建设实践提出的关于党内监督的科学思想。第二部分研究如何以科学的制度保障党内监督,主要内容为正文二至四章。分析了党内权力运行机制的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通过改革推动党内权力系统内部之间相互制衡和监督。阐述了党务公开在党内监督中的基础地位,对系统化推进党务公开的突破口——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行实证分析。研究了对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重点制度——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并以财产申报制度为重点,分析存在的制度困境,提出完善制度的路径。第三部分研究如何以科学的方法推进党内监督,主要内容为正文五至七章。在党内监督中引入廉政风险防控理念,提出党内监督的核心是规范权力运行,可以通过廉政风险防控实现全程监督。研究了党内监督的新形式——网络监督,分析了网络监督的积极作用,提出网络监督的现实问题与规范发展的方向。分析了党内监督现行的评价模式,提出构建以勤廉满意度指标体系为主要内容、以第三方民意调查为主要方式的考评机制。第四部分研究如何以科学的组织支持党内监督,主要内容为正文第八章。指出现有的党内监督组织体系必须加以改进和完善,要以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地位和组建综合性反腐败机构为重点改革纪检监察领导体制,以突出巡视重点、改进巡视方式为抓手完善党内巡视监督制度,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为突破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本文提出了党内监督科学化的概念,从理论、制度、方法和组织四个维度进行分析研究,在具体研究中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根据党内监督的现实问题提出思路对策,并以此指导党内监督实践,推动权力正确行使。
刘思齐[6](2016)在《人民法院审判权运行制度及其改革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当今中国面临深刻的社会转型,其中重建政治权力合法性、统合社会价值观以及化解社会矛盾的要求,让司法和法院成为焦点。此时,法院却在面临巨大工作压力的同时,遭遇了严重的公信力危机。这与我国审判权运行制度中存在的许多与审判权权力属性不符、并导致审判权无法依法独立公正行使的问题有很大关系。在这一背景下,最高院启动了新一轮司法改革,将审判权运行问题置于改革中心。本文以审判权运行制度为研究对象,以如何实现审判权的依法独立公正行使为核心诉求,综合运用历史学和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反思我国当下审判权运行存在的具体问题和生成机制。本文尤其意识到审判权运行中存在着两个明显的制度性问题,即参与审判活动的主体间权责不清所导致的审判权运行中的不确定性,以及法院内外相关主体间的权力关系所导致的审判权运行中的行政化干预,而为了实现人民法院审判权的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本轮司法改革将审判权运行作为改革的中心议题,采取了体系化的改革方案。本文将法院和法官作为社会行动主体,从法院的外在制度环境对审判权运行制度的影响、法院组织结构对审判权运行制度的影响和审判权运行制度中的法官三个角度,考察主体和制度之间的互动,并据此审视本轮司法改革针对审判权运行所采取的各项举措的可行性。首先,就法院组织的外在制度环境而言,与审判权运行关系最为密切的就是法院所处的权力结构环境。这一部分考察的就是由法院组织与其他可能影响审判权运行的组织之间经过彼此权力的支配、合作与冲突,或通过直接干预影响到司法裁判的生成,或以间接的方式,作用于法院内各主体参与审判活动的方式和程序,从而影响到审判权运行。建国以来,党通过组织建设和人事管理,对于政法工作进行了全方位控制。当前,虽然执政党逐渐贯彻党政分开,不直接干预具体事务,但至少在司法审判领域,政法委在一定情况下仍然负责个案协调。党在组织人事上一以贯之的权限,则确保了这种协调工作的影响力。在政府和法院的关系上,1954年后,法院从同级政府中脱离了出来,但同级政府对同级法院的默示领导地位,一直未曾有根本性的改变。改革开放后中央政府对于财权的几次收放,都没有改变地方政府对法院经费的管理权,反而促使地方政府为增加地方收入,督促法院参与到地方经济竞争之中。同时,国家治理中对于科层治理技术的重视,也让地方政府拥有了对法院领导政绩进行考核的权限。这一切都使得地方政府的意见,即便不存在正式或非正式的规则渠道,仍然对于审判权运行产生影响力。这些组织间的权力关系,也与在刑事诉讼中落实“以审判为中心”所面临的障碍相关。我国公、检、法三机关在经历了联合办案、合署办公等阶段后,彼此之间的职能区分重新得到了承认。但在这种分工中,相互配合是高于相互制约的,并由党来统一领导从侦查、起诉到审判这一线性流程。此时,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具有相对于法院的优势地位。其次,就法院的组织层面而言,审判权运行制度指的就是审判权内部的运行制度,亦即规范法院内有效司法裁判的形成过程的制度,包括上下级法院间,审判组织、审判庭和法院领导间,以及审判组织内部三个层次。由于法院内各主体是以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和审判监督权作为参与审判活动的权力依据的,如何恰当地配置法院内各主体、各层级的权力和责任,正是审判权运行制度的核心内容。法院内各主体之间的权力关系又与法院组织结构有着很大关联。因此,研究审判权运行制度,就需要加入对法院组织结构的考察。我国法院内存在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和审判监督权之间权力主体重合、权力边界模糊以及后两者对审判权运行的干扰等问题,并扩散到了审判组织内部的工作机制。这一方面是由于我国法院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的科层化,另一方面,也与我国政治体制对于审判权运行制度的功能要求相关。在这样的权力结构关系下,上下级法院间的审级监督制度,并没有坚持建国初期将事实审和法律审分开的要求,而是采取了上诉审的全面审查,并将请示批复这一非程序性的监督作为审级监督的形式之一。在审判组织方面,法院各层级领导和审判委员会对案件的干预,历经几轮司法改革,仍然以审判管理权为依据,在法院中延续下来。案件审批制度就是反映了这一问题的法院内非正式规则。审判监督权和审判管理权主体和行使方式上的部分重合,也令行使审判监督权的主体没有办法对于滥用审判管理权的行为进行监督。在合议庭和审判委员会内部,“形合实独”和审委会内部权力运行的行政化,也是还需进一步解决的问题。再次,就法官层面而言,这一层面关注的是相应的制度设计如何作用于法官的内心,以做到既对法官的裁判行为加以约束,又不对审判权运行形成不利的影响。一方面,法官作为有限理性的个体,有着自身的利益诉求。另一方面,法官的行为方式又受到国家政治体制、管理制度、文化传统、关系网络以及职业规范等多重因素的影响。由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是无法避免的,审判权运行制度必须要为法官的自由裁量留有余地。这种空间是无法通过细化规则从而达成约束的。欲对其进行规约,必然要努力通过外在于审判权运行本身的制度力量,诉诸于法官内心,从而引导其行为。这就是法院管理中司法人事管理的部分,涉及到法院的选任、激励、监督和责任制度。在法官的选任方面,我国初任法官的选任标准已经建国初期从更多地采取政治性标准,转向对专业知识的关注。但法院内部的法官学历、经历等因素仍然呈现较为复杂的样态。在法官激励方面,尽管作为人员分类改革的举措,法官等级以及法官助理、聘任制书记员等制度都先后确立,但法院内的法官、司法辅助人员以及司法行政人员的晋升,还是遵循公务员的职级,在法院党组领导的负责下,参考法院内的绩效考核成果来进行。而法院内领导任用的决策权也主要掌握在当地和上级党委以及上级法院党组手中,按照法院内领导的级别而不同。在法官责任方面,始于上世纪90年代的错案追究制,虽然饱受诟病,仍然被作为确定法官违法审判责任的基本模式。这些制度上的行政性特征,尤其是法官与公务员的同质化管理,在结合了审判权运行制度中所存在的制度问题之后,使得法官在审判中难以服从自己的内心确信。最后,在对前述三个视角进行结构分析和历史分析的基础上,本文尝试着甄别前几轮司法改革针对审判权运行问题进行的改革所面临的深层困境,并预估本轮改革的效果和值得进一步努力的方向。事实上,政治社会环境、法院组织和法官行为这几个层次之间的互动关系,共同塑造了审判权运行制度。只有全面考察这些层次以及彼此间的关系,才能确认,建立达成审判权的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这一目标的审判权运行制度,处于怎样一个现状之中以及我们还能够做些什么。本文认为,国家政治治理的转型、司法和政治间关系的松动、司法公信力的亟待提高,构成了政治决策者进行司法改革的契机和支撑性力量。省级以下人财物统一管理、法院内设机构的去科层化以及通过法官员额制来进一步贯彻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共同构成了管理体制上的改革方向。这是进行工作机制改革不可缺少的一步。与此同时,与案件审判直接相关的制度改革也已展开。在组织间层面,“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要求在刑事诉讼中发挥庭审对侦查、起诉程序的制约和引导作用,并在延续政法委的个案协调制度的前提下,加强政法委工作的专业性。在法院系统内部,审级关系的改革要求限制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行政管理行为,并依照现代审级制度的层级分工来处理上下级法院间的审级关系,希望通过制度约束、裁判说理和信息公开来加强对上级法院审级监督的约束力;健全审判权运行制度要求建立主审法官制,改革法院内部的审批程序对法官独立判断的干扰;司法责任制度则要求明确责任追究的启动原由、追究的对象以及错案的具体界定等问题,以确保法官依法履职行为不受追究。但笔者深知,这些系统化的改革举措,是内外环环相扣的一系列的改革。在任一制度上出现问题,都可能导致其他的改革不能取得预期效果。而这些目标的落实,也始终受限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政治体制、文化环境和个体追求。
徐昕,黄艳好,汪小棠[7](2014)在《中国司法改革年度报告(2013)》文中指出2013年,劳动教养制度终被废除,法院以司法公开和防范冤案等为切入点提升司法公信力,检察机关加大反腐力度。2014年,中国司法改革即将开启新的征程。为了更好地推动实质性司法体制改革,新一轮司法改革亟需顶层设计,尤其需要考虑五对关系,六个保障,五项策略。
崔德路[8](2012)在《新时期提高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信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用人权是党执政的核心权力之一。干部问题是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核心问题。我们党始终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秉持公道正派原则和理念,大力选拔任用德才素质好、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党政领导干部,保证了党在各个历史时期任务的顺利完成。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坚持不懈地推进干部选任工作民主化改革,既取得积极进展,同时也产生了一些负面问题,特别是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出现和蔓延,引起了干部群众的疑虑和反感,选人用人公信度不够高的问题日益凸显。党政领导干部是党的执政骨干。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重点和难点都在于提高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信度。这已成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能否深入推进的一个重要节点。提高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信度,既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同时又有着深刻而丰富的思想理论渊源。党的干部和干部工作是无产阶级革命运动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领导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伟大实践中,提出形成了一系列关于党的干部工作的重要思想观点,笔者称之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干部理论,并对其思想观点进行了归纳概括。我们党在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进程中,特别是在改革开放的探索实践中创立的中国共产党关于提高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信度的理论,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干部理论一脉相承,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干部理论在我国的具体运用和创新发展,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这些思想观点为在新的形势下研究提高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信度,提供了丰厚的思想“宝藏”和理论指导。改革开放以来的新时期,是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个时期。在这一时期,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改革创新的实践历程与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会建设的伟大实践融为一体、协同发展。笔者依据实践演进,将新时期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改革创新划分为初步探索阶段、单向实验阶段、深入发展阶段、整体推进阶段等四个阶段,并对每个阶段的重要实践作了深入考察,着力探究真相、把握规律。简言之,扩大民主的基本取向贯穿始终,其成就集中体现为“四个转变”,即选任主体由“少数人”向“多数人”转变;选任客体由局限于干部向逐步打破身份界限转变;选任方式由以任命制为主向多样化选任方式转变;选任过程由封闭神秘向公开透明转变。但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尚需解决好一些根本性、长远性的深层次问题,关键是处理好程序民主与实体民主、扩大民主与“身份壁垒”、扩大民主与落实用人责任、扩大民主与制度供给等“四个关系”。厘清当前影响公信度的突出问题,是研究解决问题的前提。借助源自社会心理学和组织行为学的期望失验理论以及社会学有关信任的理论成果,分析一般意义上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信度的影响因素,主要在于党组织及其被选拔任用干部的信用与党员群众的信任两个方面。同时,运用实证研究的方法,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主体、制度、过程、结果、风气等五个层面,深入分析了当前影响公信度的突出问题。从历史与现实、干部制度与体制机制等视角看,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复杂的,既有历史文化根源,也有现实经济政治发展条件的限制;既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身的缺陷问题,又有干部群众的认知和素质因素;既有操作层面的问题,也有制度体制的因素。“海纳百川,有容乃大”。考察借鉴当今国外政党提高官员选任公信度的有益做法,可以为我们打开一个新的视野。部分发达国家政党提高党内干部和政府官员选拔任用公信度的经验,越南、老挝、古巴等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致力于改革的新举措,印度国大党、泰国执政党、前苏联共产党忽视官员选任公信度的惨痛教训给我们以深刻启示:执政党管干部是通行规则,关键在于管干部的范围和方式应科学有效;民主是大势所趋,必须毫不动摇地扩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法治是人民意志的保障,法治化是提高干部选任公信度的成功经验。提高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信度的路径选择,既是前文分析研究的结论,也是本文研究的重点和终点。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最基础、最重要、最根本的路径就是不断扩大干部选任工作民主,没有民主化也就没有科学化,制度化也会失去意义。核心路径是以提高干部选任技术水平为切入点,实现干部选任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干部选任竞争择优机制,推进干部选任工作的制度化,则是重要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充分发展,将把干部选任工作最终导向法治化,这是干部选任工作的必然未来。
褚楚[9](2019)在《乡村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乡村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微观基础。随着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关于如何加强乡村治理有效性问题的探讨成为许多学者研究的关注重点。与许多从转变乡村治理模式、调整乡村治理结构等视角出发展开的研究不同,本文从“现代国家的构建与有效运行依赖于一个规模庞大且素质优良的官僚组织”这一视角出发,探讨了基层官僚主要构成群体、党和国家治理乡村社会的主要力量——乡镇公务员其素质与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之间的互动关系。一方面,在“国家——社会”理论分析框架下,乡镇公务员是连接国家政治社会和乡村民间社会的纽带与桥梁,要完成乡村基层治理这样一种兼具政治属性与社会属性的特殊社会分工,既应当具备坚定地政治素质、熟练于正式制度规则和政治权威的运用,发挥好政治传输功能,也应当具备合理运用手中的自由裁量权来化解地方利益冲突和治理困境的乡土智慧,为乡村百姓解决好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另一方面,乡村治理现代化过程中乡镇政府的职能及其发挥职能的具体方式发生转变,对乡镇公务员观念意识、知识能力和心理素质各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乡镇公务员的素质培育对于提升乡镇政府治理能力、构建现代化的乡村治理体系以及维护乡镇政权公信力而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以新制度主义理论为研究的总体分析框架,以乡村治理现代化为研究背景,以治理理论、街头官僚理论、理性行为选择理论、素质模型理论和培训的相关理论为主要理论依据,综合运用了理论分析、实证研究法、文献研究和比较研究法,对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与探讨。本文主要探讨和解决了如下几个问题:首先,探讨了乡村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乡镇公务员应当具备的素质内容。一方面基于治理理论,从乡村治理过程中乡镇政府承担职能的三个维度——即纵向维度的执行性职能、横向维度的协调性职能、以及前后维度上的规划引导与服务保障职能,探讨了乡村治理对乡镇公务员提出的基本素质要求,即应当具备坚定的政策执行素质、积极的三农服务素质和良好的统筹协调素质。另一方面依据善治和善政的相关理论,探讨了乡村治理现代化对乡镇公务员素质提出的更高要求,即具备更强的基层组织建设素质、民主与法治素质、统筹规划与协调素质、运用现代治理技术和治理工具的业务能力素质、以及预防、化解和应对突发危机的素质等。其次,从理论逻辑和现实需求两方面探讨了乡村治理现代化视域下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现实意义与必要性。从理论逻辑上,一是基于街头官僚理论和理性行为选择理论,在“工作环境—行为选择”分析框架下,以自由裁量权和行为选择空间为逻辑起点,探讨了乡镇公务员的几种典型行为选择模式,如政策的变通执行、规则依赖、一线弃权等;二是基于素质模型理论,乡镇公务员的外在行为表现是其素质构成的一部分,并且由其内在的观念意识、性格品质以及知识能力等素质综合作用而形成,进而结合素质是由“意识灌输、知识学习、能力锻炼和习惯养成四个环节反复循环而形成”的这一基本规律,论述了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对于矫正乡镇公务员在工作中的行为选择偏差的重要意义和作用。从现实需求的角度,本次研究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访谈、媒体案例分析等途径考察了我国乡镇公务员素质的现状,发现了当前我国乡镇公务员素质整体存在不足,例如政治意识和政治理论知识不足,民主素质和法治素质不高、职业道德责任亟需增强,文化业务素质有待提升、身体和心理素质仍需提高等,与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因此迫切要求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提高乡镇公务员整体素质水平与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要求相适应。第三,通过对我国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历史和现状的考察,分析了当前我国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中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例如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内容缺乏针对性和实用性、素质培育的方式较为单一、公务员培训教育资源供需不平衡等,究其原因:一是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体系不健全,导致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工作缺乏系统性和连续性;二是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保障机制不健全,基层教育培训资源和经费拨付难以得到保障;三是由于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主体的观念意识淡薄,对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工作缺乏端正的态度和足够重视。第四,通过对比分析国外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几种主要的特征类型和主要做法,即以英国等英联邦国家为代表的“需求导向型”、以美国为代表的“能力导向型”、以加拿大、澳大利亚为代表的“价值导向型”、以新加坡为代表的“人本导向型”和以日本为代表的“实践导向性”,总结了可供我国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借鉴的基本经验,例如加强公务员培训的法治与制度保障、分级分类建立公务员素质标准、对公务员进行定期素质测评、完善公务员道德行为规范建设、重视理论培训与实践锻炼相结合以及注重公务员培训教育结果的考核与运用等。最后,基于前文论述提出在乡村治理现代化视域下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基本路径。以可靠的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素质、精湛的业务素质和健康的心理素质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主要目标,坚持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相结合、理论培训与实践养成相结合、规范约束与激励保障相结合、传统继承与时代创新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以加强构建完整的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体系为主要对策,通过丰富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内容与方式、加强乡镇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建立乡镇公务员素质跟踪评价系统、完善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配套制度保障、加强思想道德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等途径,提高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系统性、持续性和有效性。
龙红飞[10](2013)在《党政领导干部选任制度建设的科学化研究》文中认为国以人兴,政以才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其实质是解决“选什么人,怎样选人”的问题。在党政领导干部选任制度建设中,科学化是核心,民主化是方向,制度化是保证。党政领导干部选任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不仅关系到我们能否选准人用准人,而且还事关我国政治制度的竞争力、先进性和合法性。新世纪以来,我国的党政领导干部选任工作在民主化、制度化方面成效显着,但是科学化却相对滞后,致使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难题难以破解。有鉴于此,本论文对我国党政领导干部选用制度90多年的历史进程和中外选官制度进行专门分析考察,实事求是地剖析了现行的党政领导干部选任制度在实践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提高党政领导干部选任工作科学化水平的具体举措。本论文由五章内容组成:第一章:导论。导论部分主要阐述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研究的背景和意义,评述了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同时阐述了本文的研究方法和论文框架,简要分析了本论文的创新与不足。其目的是为全文奠定分析的基本理论框架。第二章:对我国党政领导干部选用制度90多年的历史进程进行了专门考察。论文首先分析了我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发展演变的三大历史阶段,即探索与建立、恢复与探索和改革与创新三个阶段,然后阐述了每一阶段的背景、主要内容及特点,最后对90年历史发展进程中的经验教训进行了理性的分析和总结,主要目的是为了能更加准确地认识和把握我国党政领导干部选任制度的现状,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设提供历史和现实背景,为第五章推进党政领导干部选任制度建设科学化的基本思路做铺垫。第三章:对中外选官制度进行了考察分析。本章主要是对中外选官制度进行考察比较,为研究党政领导干部选任制度建设拓展思路和扩大研究视野。论文首先梳理了我国历代主要选官制度的演变,分析其各自的利弊,然后考察了西方发达国家文官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归纳总结了其共性特征,最后分析了中外选官制度对当前我国领导干部选任制度建设的借鉴与启示。第四章:对党政领导干部选任制度的现状进行了分析。该章主要是为第五章“推进党政领导干部选任制度建设科学化的基本思路”的提出提供现实依据。论文首先简要分析了我国四种主要的选拔制度的内涵、主要特点及适应范围,对四种具体选拔制度的差异进行了分析,然后分析了这种四种具体选拔制度在实践中存在的四大突出问题:一是在选拔标准上,突出存在片面追求年轻化,把年轻化简单等同于低龄化;片面追求知识化,把知识化简单等同于文凭化;片面理解“德才兼备”标准,执行存在偏差的弊端。二是违法违规选拔领导干部的现象屡禁不止,如带病提拔,边腐边升的现象、火箭提拔现象、任人唯亲、小圈子现象和钱权交易和买官卖官现象等十分突出。三是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暗箱操作现象,如制度程序履行不规范、流于形式、选拔过程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不高以及党员群众“四权”落实困难等弊端。四是选拔结果公信度不高。最后从思想意识层面、制度层面和法律法规三个方面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原因探析。第五章:主要探究了推进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科学化的若干措施。党政领导干部选任制度是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是由若干个具体操作的干部选任机制有机组成的统一整体。只有从整体上综合推进其科学化进程,才能不断提高干部选任工作的民主质量和制度效用。第一,探讨了培育和营造有益于选拔制度科学化的环境支持的问题;第二探讨了优化领导干部选拔的操作程序的问题;第三,探讨了科学设计与安排选拔领导干部的配套制度体系的问题;第四,探讨了加强干部选任制度法规体系建设的问题。只有做到这四个方面彼此衔接、相互配套、整体推进、重点突破,才能不断提高党政领导干部选任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二、改进人事任免工作应强化全程监督机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改进人事任免工作应强化全程监督机制(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共产党权力结构及其运行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及研究意义 |
二、本研究相关概念解析 |
三、学术界研究现状述评 |
四、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
五、研究的创新点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权力结构及其运行机制的理论依据 |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政党权力论述 |
一、马克思关于无产阶级政党权力的论述 |
二、恩格斯关于无产阶级政党权力的论述 |
三、列 宁关于无产阶级政党权力的论述 |
四、斯大林关于无产阶级政党权力的论述 |
第二节 毛泽东关于政党权力的论述 |
一、毛泽东对党内权力的论述 |
二、毛泽东关于党领导国家的权力论述 |
第三节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领袖对政党权力的论述 |
一、邓小平关于政党权力的论述 |
二、江泽民关于政党权力的论述 |
三、胡锦涛关于政党权力的论述 |
四、习近平关于政党权力的论述 |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权力结构及其运行机制的实践过程 |
第一节 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权力结构及其运行机制的实践 |
一、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权力组合关系的实践 |
二、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权力运行机制的实践 |
第二节 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权力结构及其运行机制的实践 |
一、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权力组合关系的实践 |
二、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权力运行机制的实践 |
第三节 改革开放时期中国共产党权力结构及其运行机制的实践 |
一、改革开放时期中国共产党权力组合关系的实践 |
二、改革开放时期中国共产党权力运行机制的实践 |
第三章 中国共产党权力结构的现实组合关系研究 |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权力结构组合关系的主要内容 |
一、党的权力结构的纵向组合关系 |
二、党的权力结构的横向组合关系 |
第二节 中国共产党权力结构组合关系的基本特征 |
一、综合性 |
二、客观性 |
三、系统性 |
四、制衡性 |
第三节 中国共产党权力结构组合关系的合理性分析 |
一、党的权力结构组合关系的合理性标准 |
二、党的权力结构组合关系的合理性分析 |
第四章 中国共产党权力机构的主要运行机制研究 |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权力结构运行机制的主要内容 |
一、党内权力运行机制 |
二、党领导国家的权力运行机制 |
三、两类权力运行机制之间的逻辑关系 |
第二节 中国共产党权力结构运行机制的评价标准 |
一、民本准则 |
二、核心准则 |
三、协同准则 |
四、效率准则 |
第三节 中国共产党权力运行机制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
一、中国共产党权力授受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二、中国共产党权力决策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三、中国共产党权力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四、中国共产党权力保障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第五章 优化中国共产党主要权力运行机制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优化中国共产党权力授受机制的对策建议 |
一、实现党的核心权力授受机制的系统化、定型化 |
二、调整党代会纵向权力授受顺序为先中央后地方 |
三、改进地方党委权力配置“一正三副N常”模式 |
第二节 优化中国共产党权力决策机制的对策建议 |
一、构建党管干部与民主选举相结合的人事决策机制 |
二、构建客观条件与主体德才相结合的评价考核标准 |
三、构建控选授职与竞争择优相结合的公平竞争机制 |
四、构建螺旋递进与刚性虚化相结合的能上能下机制 |
第三节 优化中国共产党权力监督机制的对策建议 |
一、建立健全一体两面、全域覆盖的综合监督机构 |
二、建立健全中央统筹、地方垂直的纪委领导体制 |
三、完善审批公开、程序公正的权力制衡机制 |
四、强化队伍精干、措施精准的党委巡视机制 |
第四节 优化中国共产党权力保障机制的对策建议 |
一、提升政法统筹能力,整合党管政法的协同体系 |
二、规范司法监督程序,完善党管政法的监督机制 |
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发挥党管政法的领导作用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2)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视阈下的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与研究意义 |
(一) 选题缘由 |
(二) 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 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
(二) 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 |
(三) 领导干部选任制度改革 |
(四) 文献评述 |
三、论文的结构框架 |
四、主要的研究方法 |
五、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国家治理现代化分析框架中的领导干部能力建设 |
第一节 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与领导干部能力现代化的逻辑关联 |
一、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意义 |
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对领导干部能力现代化的要求 |
三、选任制度现代化在领导干部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 |
第二节 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与公共服务领域的领导干部选任 |
一、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公共服务现代化 |
二、公共服务现代化对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的要求 |
三、公共服务现代化对领导干部选任要求与传统选贤任能的区别 |
第三节 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对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能力要求 |
一、基础性要求 |
二、功能性要求 |
三、专业性要求 |
第二章 中国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制度变迁及其独特性研究 |
第一节 中国领导干部选任制度概况 |
一、领导干部选任的基本概念 |
二、中国领导干部的选任模式 |
三、中国领导干部的选任程序 |
第二节 中国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制度变迁历程 |
一、初创时期: 解放思想,破旧立新 |
二、探索时期: 打牢基础,破冰前行 |
三、改革时期: 积极探索,深化落实 |
四、“新时代”: 建章立制,全面发展 |
第三节 中国领导干部选任制度的横向比较与独特性研究 |
一、党政机关领导干部选任制度概况及特征 |
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任制度概况及特征 |
三、社会组织领导人员选任制度概况及特征 |
四、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制度的独特性 |
第三章 中国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案例分析:以M部为例 |
第一节 M部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总体情况 |
一、M部所属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制度 |
二、M部所属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情况 |
三、M部所属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特点 |
第二节 M部所属公益类事业领导干部选任制度建设 |
一、领导干部选任制度建设情况 |
二、领导干部选任制度主要特征 |
三、领导干部选任具体方案介绍 |
第三节 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制度问题分析 |
一、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制度化不够完善 |
二、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仟民主化不够充分 |
三、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法制化不够健全 |
四、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科学化不够到位 |
第四章 中国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制度影响因素的定性比较分析 |
第一节 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制度影响因素的研究设计 |
一、领导干部选任制度影响因素的研究方法 |
二、领导干部选任制度影响因素的研究案例 |
三、领导干部选任制度影响因素的研究假设 |
四、领导干部选任制度影响因素的变量设计 |
第二节 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制度影响因素的软件分析 |
一、寻找影响领导干部选任制度成效的充分条件 |
二、寻找影响领导干部选任制度成效的必要条件 |
第三节 研究结论与思考讨论 |
一、研究结论: 影响领导干部选任制度成效的因素 |
二、思考讨论: 推动领导干部选任制度改革的启示 |
第五章 新时代中国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制度建设策略选择 |
第一节 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制度建设的总体设计 |
一、总体思想: 以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制度建设的导向 |
二、基本策略: 以领导干部能力现代化为制度建设的切入点 |
三、操作方案: 实施分层分类的差别化制度系统调适路径 |
第二节 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制度建设的过程向度 |
一、强化领导干部选任主体的法治观念 |
二、规范领导干部选任方式的法治依据 |
三、保障领导干部选任过程的法治程序 |
第三节 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制度建设的目的向度 |
一、建构领导干部选任制度的商议机制 |
二、健全领导干部选任权力的配置体制 |
三、加强领导干部选任对象的责任意识 |
第四节 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制度建设的功能向度 |
一、建立领导干部选任制度民主化保障 |
二、构建领导干部选任措施法治化依托 |
三、实现领导干部选任制度动态化调整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相关学术成果 |
后记 |
(3)基层干部人事制度的历史演进与改革探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缘由及研究价值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价值 |
第二节 国内外相关研究述评 |
一、国内相关研究述评 |
二、国外相关研究述评 |
第三节 论文框架、研究方法和问题与不足 |
一、论文框架 |
二、研究方法 |
三、所遇问题 |
四、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核心概念和理论框架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干部 |
二、基层干部 |
三、干部人事制度 |
第二节 理论依据及主体框架 |
一、宏观层面:马克思主义干部学说 |
二、微观和中观层面:制度变迁理论 |
三、搭建理论依据与主体架构的桥梁 |
第二章 政治现代化、基层治理与干部行为模式 |
第一节 现代化进程下的基层治理结构 |
一、基层权威结构的历时嬗变 |
二、基层社会规则及其运行逻辑 |
三、基层政权结构与治理形态 |
第二节 基层干部的行为动机及其模式 |
一、关于人性的三种理论假设 |
二、“情境理性”:基层干部的人性假设 |
第三节 压力型体制与干部行为逻辑 |
一、数量化的任务分解机制 |
二、指标化的责任考评体制 |
第三章 基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历史进程 |
第一节 传统吏治思想及其扬弃 |
一、尊重人才,选贤任能 |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
三、注重基层,历练培养 |
四、加强考核,严格监管 |
五、廉洁奉公,节操自爱 |
第二节 制度建设的探索历程 |
一、初创阶段:解放思想,破旧立新 |
二、探索阶段:打牢基础,破冰前行 |
三、改革阶段:积极探索,深化前行 |
四、“新时代”:建章立制,全面发展 |
第三节 基本经验及其启示 |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
二、秉持“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 |
三、强化理论武装和基层历练 |
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吏 |
第四章 基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现实困境 |
第一节 正式制度下政策体系供给不足 |
一、制度缺位有待完善 |
二、制度衔接有待加强 |
三、制度理念有待提升 |
第二节 社会“情境”下非正式制度约束失衡 |
一、传统文化下的“官本位”倾向 |
二、“熟人社会”下的说情打招呼 |
三、思想观念局限下的“为官不为” |
四、政绩观错位下的形式主义作祟 |
第三节 制度执行不力与实施机制不畅 |
一、选拔任用精准度不高 |
二、教育培养针对性不足 |
三、管理监督系统性不够 |
四、激励约束实效性不强 |
第四节 制度改革存在路径依赖 |
一、观念障碍:非制度化因素的消极影响 |
二、体制障碍:传统体制惯性导致改革“迟滞” |
三、组织行为障碍:党委及组织部门错位缺位 |
四、机制障碍:缺乏吐故纳新的保障机制 |
第五章 基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路径探索 |
第一节 总体设想:“科学合理、简便易行、有效管用” |
一、涵盖选育管用四个方面 |
二、“科学合理、简便易行、有效管用”是关键 |
三、实现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是目标任务 |
第二节 选拔任用:提高精准度 |
一、考实政治素质,注重群众公论 |
二、完善考核评价,加强实绩考量 |
三、开展谈心谈话,强化分析研判 |
四、细化完善机制,健全过程保障 |
第三节 教育培养:提升能力素质 |
一、分层分类分级推进培训 |
二、完善学习培养系统方案 |
三、强化基层一线实践历练 |
第四节 管理监督:严格执纪监督 |
一、严格遵守监管原则 |
二、细化层级管理规定 |
三、实施立体监管制度 |
四、完善宽严相济体系 |
五、正确处理各项关系 |
第五节 激励约束:促进担当作为 |
一、健全考核激励制度 |
二、推进职务职级并行 |
三、完善身心关爱机制 |
结语:通往现代干部人事管理之路 |
第一节 结论 |
第二节 展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学术成果情况 |
(4)审判独立与制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创新点 |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缘起与研究意义 |
二、研究范围 |
第一章 对审判独立现状问题的全景评估与反思 |
第一节 审判独立内部运行的再考察 |
一、落实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的情况 |
二、改革后审判委员会运行机制的情况 |
三、推广专业法官会议制度的情况 |
四、上下级法院审级监督的运行情况 |
五、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权的改革运行情况 |
六、热点个案中暴露出的审判独立运行窘况 |
第二节 审判独立外部问题的再认识 |
一、司法改革去“地方化”过程中对人民法院审判独立的影响 |
二、司法改革去“行政化”过程中对人民法院审判独立的影响 |
三、诉讼流水线化对人民法院审判独立的影响 |
四、外部监督的无序化对审判独立的影响 |
第三节 审判独立之制约的再反思 |
一、司法独立的域外梳理与比较研究 |
二、审判独立含义的再界定 |
三、审判独立的制约与界限 |
四、审判独立与审判支持保障 |
第二章 审判独立的法理基础 |
第一节 法院组织理论 |
一、审判组织的平权性结构要求 |
二、建立扁平化的审判组织结构体系 |
第二节 诉讼法理论 |
一、审判权的独立属性 |
二、审理主体与裁判主体的同一性与独立性 |
三、裁、判同一的诉讼原理 |
第三节 审判管理理论 |
一、泛监督哲学与制约单向性侵蚀审判独立 |
二、审判管理的转向抉择与路径 |
第四节 民主集中制理论 |
一、民主集中制概念及价值 |
二、正确认识民主集中制 |
三、民主集中制与审判独立的融合 |
第五节 审判责任理论 |
一、审判责任追究的基本类型 |
二、审判责任模式的评估与抉择 |
第三章 审判独立与审判制约的关系定位 |
第一节 审判权的行使范围和限度 |
一、审判权的基本属性 |
二、审判权的行权内容与程度 |
三、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实践标准 |
第二节 审判监督管理权的必要性及其基本形式 |
一、回应审判监督管理必要性的“三组关系” |
二、审判监督管理权的基本内涵及形式 |
三、我国审判监督管理权的功能 |
第三节 审判权与审判监督管理权的关系及其实践展开 |
一、审判权与审判监督管理权的关系 |
二、审判监督管理权的实践困境 |
第四节 以确保审判独立为目标的审判监督管理改革路径 |
一、改革审判权运行机制 |
二、健全完善新型审判监督管理机制 |
三、构建法官自主管理机制 |
四、完善审判质效的评估体系 |
第四章 审判独立与院庭长监督管理的失衡和协调 |
第一节 审判独立与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的失衡 |
一、司法体制改革对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权提出的具体要求 |
二、院庭长监督管理机制运行的实践困境 |
三、院庭长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困境的原因分析 |
第二节 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权的解构和重塑 |
一、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权的再认识 |
二、完善院庭长监督管理机制的改革思路 |
三、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能的规范与完善 |
第三节 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机制改革的实践成效 |
一、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机制改革的全国成效 |
二、以北京地区为样本的实践成效考察 |
第四节 进一步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权的建议 |
一、审判监督管理权行使要求 |
二、审判监督管理权的具体适用“清单” |
第五章 审判独立与审判组织的一体考量 |
第一节 审判组织的基本内涵、功能与类型 |
一、审判组织的基本内涵 |
二、对审判组织的重新定位及科学拟定 |
三、主审(专业)法官会议 |
第二节 对我国审判组织基本运行实际的考察 |
一、独任庭运行实际 |
二、合议庭的运行实际 |
三、审判委员会的运行实际 |
四、赔偿委员会的运行实际 |
五、我国审判组织运行中存在的普遍问题 |
第三节 以突显审判独立为标志的审判组织改革 |
一、审判组织改革的全国成效 |
二、进一步深化审判组织改革的建议 |
第六章 合议庭内部法官各角色的审判独立 |
第一节 法官作为合议第三人的审判独立 |
一、合议第三人审判独立的逻辑前提 |
二、群体决策理论下合议规范的重构 |
三、合议第三人独立审判的职权设定 |
第二节 法官作为承办人的审判独立 |
一、我国的案件承办人制度评述 |
二、承办法官审判独立的现实羁绊 |
三、承办法官审判权独立行使的优化 |
第三节 法官作为审判长的审判独立 |
一、我国的审判长制度变革 |
二、合议庭首长负责制的弊端与重构 |
三、审判长独立审判的实现路径 |
第四节 合议庭中人民陪审员的审判独立与制约 |
一、人民陪审员参审职权改革 |
二、二元混合参审职权模式下的审判独立 |
三、法官独立审判与陪审员参审的协调 |
第七章 审判独立与制约的配套机制建构 |
第一节 审判独立视野下的法官管理制度 |
一、以审判独立为目标的法院内外部管理制度 |
二、审判独立下的两权分离管理模式建构 |
三、以审判独立为导向的法官业绩合理性评价 |
四、我国法官惩戒制度的构建与完善 |
第二节 审判独立实现的保障机制构建 |
一、法官基本职业权利保障审判独立 |
二、审判独立与法官责任追究 |
三、审判独立与法官保障性职业权利 |
第三节 构建以审判独立为核心价值的法官职业共同体 |
一、审判独立指引下的法官选任制度改革 |
二、审判独立与法官继续教育培训制度 |
三、培育符合审判独立要求的法官文化 |
参考文献 |
附件:论文逻辑结构图 |
致谢 |
(5)党内监督科学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提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选题缘起 |
(一) 党内监督科学化研究的必要性 |
(二) 党内监督科学化研究的紧迫性 |
二、 基本概念 |
(一) 党内监督的概念 |
(二) 党内监督科学化的概念 |
(三) 党内监督科学化的功能地位 |
(四) 国外政党党内监督科学化的经验 |
三、 研究现状 |
(一) 党内监督一般理论研究 |
(二) 权力制约和监督研究 |
(三) 党的建设科学化研究 |
四、 研究方法 |
(一) 坚持党性与科学性相统一的认识立场 |
(二) 坚持历史与逻辑相一致的思维准则 |
(三) 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原则 |
(四) 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统一的学术品格 |
(五) 坚持纵向与横向相结合的着述方法 |
(六) 坚持文献法与调查法相结合的研究路径 |
五、 主要内容 |
第一章 党内监督科学化的理论渊源:经典作家和党的领导人关于党内监督的思想 |
一、 马克思恩格斯党内监督思想 |
(一) 建立健全党的代表大会制度 |
(二) 主张实行党内民主选举和民主监督 |
(三) 明确党的性质和党的组织纪律 |
二、 列宁党内监督思想及实践 |
(一) 党政分开是加强党内监督的前提 |
(二) 建立独立权威的监督机关是党内监督的基础 |
(三) 严格执纪执法是党内监督的保证 |
三、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思想的演进 |
(一) 毛泽东党内监督思想 |
(二) 邓小平党内监督思想 |
(三) 江泽民党内监督思想 |
(四) 胡锦涛党内监督思想 |
(五) 习近平党内监督思想 |
第二章 党内监督科学化的重要前提:健全党内权力运行机制 |
一、 完善党内权力配置 |
(一) 以推行常任制为重点改革党的代表大会制度 |
(二) 以强化全委会职权为重点健全党委会制度 |
(三) 以改革纪检体制为重点完善党内专门监督制度 |
二、 改革党内选举制度 |
(一) 党内选举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 |
(二) 地方党内选举的创新实践 |
(三) 改革党内选举制度的路径 |
三、 健全党内决策机制 |
(一) 党内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进程 |
(二) 党内重大决策实例 |
(三) 党内决策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改革思路 |
第三章 党内监督科学化的客观基础:党务公开 |
一、 党务公开在党内监督中的基础地位 |
(一) 党务公开畅通了监督渠道 |
(二) 党务公开降低了监督成本 |
(三) 党务公开夯实了监督基础 |
(四) 党务公开增强了监督实效 |
二、 党务公开的历史足迹和实践路径 |
(一) 党务公开的理论渊源 |
(二) 中国共产党推进党务公开的历程 |
(三) 国外政党推进党务公开的经验 |
(四) 党务公开的实践路径 |
三、 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化推进党务公开的突破口 |
(一) 党务公开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
(二) 大力推进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
第四章 党内监督科学化的重点制度:防止利益冲突制度 |
一、 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内容 |
(一) 利益冲突是当前影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主要表现形式 |
(二) 中国共产党防止利益冲突的探索实践 |
(三) 当前防止利益冲突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
二、 防止利益冲突的国际经验 |
(一) 加拿大防止利益冲突制度 |
(二) 日本防止利益冲突制度 |
(三) 新加坡防止利益冲突制度 |
三、 健全防止利益冲突的核心制度——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 |
(一) 建立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的民间呼声和制度困境 |
(二) 建立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的初步实践 |
(三) 完善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的路径 |
第五章 党内监督科学化的理念突破:廉政风险防控 |
一、 廉政风险防控的一般理论 |
(一) 风险和廉政风险 |
(二) 廉政风险防控运行机制 |
二、 廉政风险防控的实践模式 |
(一) 江苏省苏州市:廉政风险防控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相结合 |
(二) 湖北省:廉政风险防控与加强县委书记监督管理相结合 |
(三) 海关:廉政风险防控与执法风险防控相结合 |
(四) 中国工商银行:廉政风险防控与金融业务相结合 |
三、 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的综合举措 |
(一) 加强廉政教育 |
(二) 优化权力结构 |
(三) 强化科技支撑 |
第六章 党内监督科学化的载体创新:网络监督 |
一、 网络监督及其特点 |
(一) 网络的兴起与传播格局的变化 |
(二) 网络监督的基本状况 |
(三) 网络监督的特点 |
二、 网络监督在党内监督和反腐倡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
(一) 网络监督有力地打击了腐败分子 |
(二) 网络监督深刻警示了党员领导干部 |
(三) 网络监督推动了监督平台建设 |
(四) 网络监督改进了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作风 |
三、 网络监督的现实问题与规范发展 |
(一) 网络监督的现实问题 |
(二) 网络监督的规范发展 |
第七章 党内监督科学化的评价模式:构建科学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价机制 |
一、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权威性和形式化 |
(一)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的权威性 |
(二)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的形式化 |
二、 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价机制的研究与探索 |
(一) 国际组织的廉政评价指标 |
(二) 国(境)外城市的廉政评价探索 |
(三) 国内各地党风廉政考评机制的研究与探索 |
三、 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价机制的创新:第三方民意调查 |
(一) 民意调查在党风廉政建设考评中的重要意义 |
(二) 第三方民意调查在党风廉政建设考评中的突出优势 |
(三) 第三方民意调查的指标构建 |
(四) 第三方民意调查的执行实例 |
(五) 改进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的思考 |
第八章 党内监督科学化的组织保障:党内监督组织建设 |
一、 改革纪检监察领导体制 |
(一) 纪检监察体制的形成 |
(二) 现状:从曹克明模式到张家界模式 |
(三) 问题:独立性与专业化 |
(四) 解决路径:落实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和组建综合性反腐败机构 |
二、 完善党内巡视监督制度 |
(一) 巡视制度是党内监督的创新举措 |
(二) 巡视制度的现实困境 |
(三) 完善巡视制度的路径 |
三、 加强监督队伍自身建设 |
(一) 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紧迫性 |
(二) 大力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
参考文献 |
一、 着作类 |
二、 期刊论文类 |
三、 硕博论文类 |
四、 法规文件类 |
攻读博士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6)人民法院审判权运行制度及其改革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为什么要研究审判权运行制度 |
(一)审判权运行中存在的制度问题 |
(二)审判权运行制度改革的复杂性、迫切性和局限性 |
二、论文研究的学术意义 |
(一)国外的研究现状 |
(二)国内的研究现状 |
三、论文的研究进路 |
四、论文的结构安排 |
第一章 人民法院审判权运行制度的权力结构环境 |
一、执政党与审判权运行 |
(一)通过组织建设影响审判权运行 |
(二)通过管理司法人员影响审判权运行 |
(三)通过干预具体案件影响审判权运行 |
二、政府活动与审判权运行 |
(一)审判权的地方化与国家化 |
(二)从司法行政机构的视角分析法院与政府的关系 |
(三)政府对法院经费的掌控 |
三、公、检、法三机关的关系 |
(一)分段诉讼结构的形成及权力分布 |
(二)实现“以审判中心”的制度障碍 |
第二章 人民法院审判权运行制度的实践样态 |
一、审级监督的异化 |
(一)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管理 |
(二)上诉审的全面审查 |
(三)请示和批复 |
二、同一审级法院内审判权运行的行政化 |
(一)法院组织结构的科层化及其特殊性 |
(二)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和审判监督权间的错位 |
(三)法院内各主体在审判活动中地位和作用的实际不平等性 |
三、审判组织内的审判工作机制 |
(一)合议庭中的“形合实独”现象 |
(二)审判委员会的功能、内部结构及运行规则 |
第三章 人民法院审判权运行制度中的法官 |
一、从法官的多重角色考察法官管理制度的内容与功能 |
二、职业化的前提:法官选任标准的同质化 |
三、如何做到各得其所:法官激励制度之反思 |
(一)晋升制度 |
(二)绩效考评制度 |
四、如何让裁判者负责:法官责任制度的模式选择 |
第四章 人民法院审判权运行制度的改革 |
一、新一轮司法改革的政治决策动力和推进空间 |
(一)国家政治治理的转型为改革提供了合法性基础 |
(二)司法和政治间关系的松动为改革创造了制度空间 |
(三)司法公信力的亟待提高为改革提供了动力 |
二、法院及相关组织间权力关系改革的制度运作与效果预估 |
(一)人事任免和司法经费管理与分配的去地方化 |
(二)实现“以审判为中心” |
三、法院组织管理制度改革的制度运作与效果预估 |
(一)法院组织结构的去科层化 |
(二)建立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管理制度 |
四、审判权运行制度改革的制度运作与效果预估 |
(一)审判权内部运行制度的去行政化 |
(二)如何确保法官依法履职行为不受追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7)中国司法改革年度报告(2013)(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
一、综合性改革 |
———提升司法的独立性 |
———废除劳动教养制度 |
———行政诉讼法首次大修 |
———健全冤假错案防范机制 |
———司法解释制度的反思与改革 |
———完善未成年人司法制度 |
二、法院改革 |
( 一) 提升司法公信力 |
———推进司法公开 |
———改进司法作风 |
———改善法官和律师关系 |
———加强司法队伍建设 |
( 二) 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 |
———推进合议庭制度改革 |
———开展陪审制改革试点 |
———完善案件考评制度 |
( 三) 优化法院职权配置 |
———完善案例指导制度 |
———推进执行工作机制改革 |
———完善国家赔偿制度 |
三、检察改革 |
———深入推进反腐体制变革 |
———试点检察官办案责任制 |
———强化侦查违法行为监督 |
———强化民事诉讼检察监督 |
———加强刑事申诉检察工作 |
———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
———推进检务公开 |
四、司法行政改革 |
———改进法律援助工作 |
———开展循证矫正试点工作 |
———加强律师行业管理 |
结语: 司法改革的顶层设计 |
( 一) 五对关系 |
———司法改革的战略安排 |
———司法的独立性 |
———司法审查 |
———优化司法职权配置 |
———司法最终解决 |
( 二) 六个保障 |
———职业保障 |
———经费保障 |
———公正保障 |
———效率保障 |
———民主保障 |
———弱者保障 |
( 三) 五项策略 |
———分级分层, 先易后难 |
———司法改革的去政治化 |
———从内部入手, 尤其从法院自身做起 |
———凝聚动力 |
———提高法律人的素质 |
(8)新时期提高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信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 选题缘由及意义 |
二、 研究现状述评 |
三、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四、 主要观点与创新之处 |
五、 相关概念解析 |
第一章 提高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信度的理论渊源 |
一、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干部理论 |
(一) 关于干部是人民公仆的思想 |
(二) 关于“社会的负责任的勤务员”标准的思想 |
(三) 关于从工农群众中选拔干部的思想 |
(四) 关于在实践中培养锻炼干部的思想 |
(五) 关于实行干部选举制的思想 |
二、 中国共产党关于提高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信度的理论 |
(一) 关于坚持任人唯贤干部路线和德才兼备标准提高公信度的思想 |
(二) 关于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提高公信度的思想 |
(三) 关于凭工作实绩用干部提高公信度的思想 |
(四) 关于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纠正用人不正之风提高公信度的思想 |
(五) 关于依靠制度提高公信度的思想 |
第二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提高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信度的实践演进 |
一、 初步探索阶段(1978 年至 1982 年) |
(一) 对由个别领导人指定接班人的做法的初步纠正 |
(二) 干部队伍“四化”方针的确立和实施 |
(三) 废除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 |
二、 单项实验阶段(1982 年至 1987 年) |
(一) 尝试民主推选领导干部 |
(二) 试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 |
(三) 探索实行民主考评党政机关领导干部 |
(四) 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职务 |
(五) 对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程序的初步规范 |
三、 深入发展阶段(1987 年至 2000 年) |
(一) 推行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制度 |
(二) 坚持走群众路线扩大干部工作民主的制度化 |
(三) 防止和纠正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
(四) 干部选拔任用法治化的初步探索 |
四、 整体推进阶段(2000 年以来) |
(一) 基本形成提高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信度的制度体系 |
(二) 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逐步健全 |
(三) 全面推进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工作 |
(四) 提高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信度走上法治化轨道 |
五、 新时期提高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信度工作评析 |
第三章 新时期影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信度的问题考究 |
一、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信度的影响因素 |
(一) 党组织及其被选拔任用干部的信用 |
(二) 党员群众的信任 |
二、 当前影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信度的突出问题 |
(一) 干部选任主体民主化不够 |
(二) 干部选任制度不科学不规范 |
(三) 干部选任过程公开透明不够 |
(四) 干部选任结果得不到群众公认 |
(五) 干部选任上的不正之风屡禁不止 |
三、 影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信度问题的原因探析 |
(一) 历史文化根源 |
(二) 高度集权的党管干部体制的“路径依赖” |
(三) 经济政治因素 |
第四章 国外政党提高官员选拔任用公信度的经验教训 |
一、 部分发达国家政党提高官员选拔任用公信度的主要经验 |
(一) 提高党内干部选拔任用公信度的主要经验 |
(二) 提高政府官员选拔任用公信度的主要经验 |
二、 越南、老挝、古巴等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公信度的主要经验 |
(一) 在干部选拔上越来越尊重群众意愿 |
(二) 改革选举制,扩大干部选举中的民主 |
(三) 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
(四) 惩治腐败行为,树立干部队伍良好形象 |
三、 国外一些政党忽视官员选拔任用公信度导致失败的惨痛教训 |
(一) 印度国大党任人“唯亲”失去执政地位 |
(二) 泰国执政党任人“唯忠”带来政局动荡 |
(三) 前苏联共产党任人“唯亲唯忠”导致亡党亡国 |
四、 国外一些政党提高官员选拔任用公信度的经验启示 |
第五章 新时期提高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信度的路径选择 |
一、 民主化: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民主提高公信度 |
(一) 推进用人体制民主化改革,切实扩大干部选任主体民主 |
(二) 落实群众“四权”,扩大群众参与度 |
(三) 积极推进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增强干部选任工作透明度 |
(四) 正确把握干部工作民主,切实提高干部选任民主质量 |
二、 科学化:以提升干部选拔任用技术水平提高公信度 |
(一) 以量化分析工具提高干部选任科学化水平 |
(二) 以类别化提高干部选任科学化水平 |
(三) 以评估反馈系统为杠杆提高干部选任科学化水平 |
三、 制度化: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竞争择优机制提高公信度 |
(一) 建立完善干部选任的基础性、关键性制度,解决干部选任“制度短板”的问题 |
(二) 严格干部选任制度的制定程序,不断提高干部选任制度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
(三) 以铁的手腕抓好干部选任制度的执行,切实增强干部选任制度的执行力 |
四、 法治化:以强化干部选拔任用法律保障提高公信度 |
(一) 干部选任工作法治化的必要性 |
(二) 干部选任工作法治化的可行性 |
(三) 干部选任工作法治化的基本思路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校期间的研究成果及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9)乡村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依据 |
(一)研究背景 |
(二)理论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述评 |
(一)国内研究述评 |
(二)国外研究述评 |
三、研究思路、方法与内容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研究内容 |
四、拟创新之处、难点与不足 |
(一)拟创新之处 |
(二)研究的难点 |
(三)研究的不足 |
第一章 乡村治理现代化与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理论基础 |
一、基本概念阐释 |
(一)治理、乡村治理与乡村治理现代化 |
(二)公务员与乡镇公务员 |
(三)素质、公务员素质与乡镇公务员素质 |
二、理论基础 |
(一)治理与善治理论 |
(二)素质模型理论 |
(三)新制度主义理论 |
(四)街头官僚与行为选择理论 |
(五)学习和培训的相关理论 |
三、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对于乡村治理现代化的现实意义 |
(一)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是构建现代乡村治理体系的现实需求 |
(二)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是提高乡镇政府治理能力的基本前提 |
(三)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是维护乡镇政权公信力的重要保障 |
小结 |
第二章 乡村治理现代化视域下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内在逻辑 |
一、乡镇政府职能定位与乡镇公务员素质要求 |
(一)乡镇政府职能定位 |
(二)乡村治理对乡镇公务员的素质要求 |
(三)乡镇公务员素质的形成过程 |
二、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理论逻辑 |
(一)基层治理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分工 |
(二)现代化治理价值与技术需要培育养成 |
(三)乡镇公务员的行为选择逻辑 |
三、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必要性 |
(一)乡村治理现代化对乡镇公务员的现实要求 |
(二)我国乡镇公务员素质总体状况考察 |
(三)当前乡镇公务员素质存在的问题与原因 |
小结 |
第三章 我国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状况考察 |
一、我国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历史考察 |
(一)新中国成立后乡镇干部的素质培育 |
(二)改革开放后乡镇干部的素质培育 |
(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实施后的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 |
(四)《公务员法》实施之后乡镇公务员的素质培育 |
二、我国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现状考察 |
(一)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状况调查问卷 |
(二)调查问卷结果分析 |
(三)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三、我国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
(一)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主体的观念意识淡薄 |
(二)乡镇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不健全 |
(三)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保障机制不完善 |
小结 |
第四章 国外公务员素质培育的经验 |
一、国外公务员素质培育的特征类型 |
(一)以英国为代表的“需求导向型” |
(二)以美国为代表的“能力导向型” |
(三)以加拿大为代表的“价值导向型” |
(四)以新加坡为代表的“人本导向型” |
(五)以日本为代表的“实践导向型” |
二、国外公务员素质培育的主要做法 |
(一)建立公务员素质标准 |
(二)分级分类对公务员进行培训 |
(三)重视对公务员进行素质测评 |
(四)加强培训教育机构建设 |
三、国外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基本经验 |
(一)建立公务员培训的法律与制度保障 |
(二)完善公务员的道德行为准则 |
(三)重视理论培训与实践锻炼相结合 |
(四)注重公务员培训考核结果的运用 |
小结 |
第五章 基于乡村治理现代化的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路径 |
一、乡村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基本思路 |
(一)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主要目标 |
(二)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基本要求 |
(三)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基本原则 |
二、乡村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内容要求 |
(一)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构成要素 |
(二)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具体内容 |
三、乡村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途径 |
(一)构建完善的乡镇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 |
(二)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配套制度保障 |
(三)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文化环境 |
(四)建立乡镇公务员素质跟踪评价系统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附录2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10)党政领导干部选任制度建设的科学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的背景、对象、范围 |
一、研究背景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主要概念和关键词的解析 |
第二节 选题意义 |
一、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 |
二、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 |
三、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迫切需要 |
四、是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治本之策 |
五、是增强我国政治制度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
第三节 研究方案、研究方法和创新与不足 |
一、研究方案 |
二、主要研究方法 |
三、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
注释 |
第二章 党政领导干部选任制度的发展历程及经验教训 |
第一节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制度建设的发展历程 |
一、探索与建立阶段(1921年-1978年) |
二、恢复与探索阶段(1978年-2000年) |
三、改革创新阶段(2000年——) |
第二节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制度建设的基本经验 |
一、必须以坚持党管干部为根本准则 |
二、必须以实现党的政治路线为中心任务 |
三、必须始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
四、必须以让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价值取向 |
五、必须高度重视制度的制定、执行与配套工作 |
注释 |
第三章 中外选官制度的若干考察与启示 |
第一节 中国历代官吏选任制度考察分析 |
一、我国历代选官制度的发展与演变 |
二、中国历代官吏选拔的利弊分析 |
三、对当前干部选拔制度建设的借鉴意义 |
第二节 西方发达国家文官制度考察 |
一、西方文官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
二、西方文官制度的共性特征 |
三、对我国干部选任制度建设的借鉴与启示 |
注释 |
第四章 党政领导干部选任制度的现状分析 |
第一节 我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概述 |
一、干部委任制 |
二、干部选任制 |
三、干部考任制 |
四、干部聘任制 |
第二节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
一、选拔标准把握和执行走样 |
二、违法违规选拔领导干部的现象屡禁不止 |
三、选拔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暗箱操作现象 |
四、选拔结果公信度不高 |
第三节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实践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思想意识层面的原因:制度选人用人的政治文化氛围不浓 |
二、制度层面的原因:制度设计与选拔的相关配套制度不完善 |
三、法制层面的原因:制度体系的政策法规缺乏系统性和严肃性 |
注释 |
第五章 推进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制度建设科学化的基本思路 |
第一节、培育和营造有益于选拔制度科学化的环境支持 |
一、培育有益于选拔科学化的文化氛围 |
二、厘清错误认识,正确理解和运用党管干部原则 |
三、培育干部制度意识,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
第二节 优化领导干部选拔的操作程序 |
一、完善选拔办法,推进干部差额选拔方式 |
二、突出关键环节,不折不扣执行选拔程序 |
三、实施阳光流程,提高防范风险的针对性 |
四、在各项程序中扩大民主,提高干部选用质量 |
五、坚持走群众路线,保证群众“四权”的落实 |
第三节 科学设计与安排选拔领导干部的配套制度体系 |
一、改革和完善党政干部的分类制度 |
二、建立规范的干部初始提名制度 |
三、完善干部选任考核评价机制 |
四、建立和完善干部选任的全程监督机制 |
五、建立相关配套制度,强化机制保障 |
第四节 加强干部选任制度法规体系建设 |
一、干部选任制度法规体系建设及其重要性 |
二、完善干部选任制度政策法规体系的基本思路 |
注释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改进人事任免工作应强化全程监督机制(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共产党权力结构及其运行机制研究[D]. 连振隆. 兰州大学, 2017(01)
- [2]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视阈下的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制度研究[D]. 王琦. 吉林大学, 2019(03)
- [3]基层干部人事制度的历史演进与改革探论[D]. 谢鹏.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0(12)
- [4]审判独立与制约研究[D]. 崔杨. 武汉大学, 2019(06)
- [5]党内监督科学化研究[D]. 邹洪凯. 苏州大学, 2014(09)
- [6]人民法院审判权运行制度及其改革问题研究[D]. 刘思齐. 吉林大学, 2016(08)
- [7]中国司法改革年度报告(2013)[J]. 徐昕,黄艳好,汪小棠. 政法论坛, 2014(02)
- [8]新时期提高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信度研究[D]. 崔德路. 曲阜师范大学, 2012(12)
- [9]乡村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研究[D]. 褚楚.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4)
- [10]党政领导干部选任制度建设的科学化研究[D]. 龙红飞. 复旦大学, 20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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