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代女性分六种类型(论文文献综述)
岑霞[1](2021)在《蒙古民歌学术史整理与研究 ——以汉文版的民歌集、专着、学位论文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蒙古民歌作为蒙古族一颗璀璨的明珠,是中国史上珍贵的文化遗产,其以丰富的内涵和深厚的底蕴为蒙古族历史增添了靓丽的色彩。本文以蒙古民歌为研究对象,在文献考证的基础上,与田野调查的方式相结合,对国内汉文版的蒙古民歌集、专着及学位论文成果作了较为全面的梳理、总结。纵观汉文版蒙古民歌相关研究成果,蒙古民歌集成在众多学者的积极倡导下,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与此同时,汉文版蒙古民歌的理论研究也逐步发展,日趋成熟。本论文以问题意识为前提,力求探索汉文版蒙古民歌的发展状况,并对其文本内容进行深入的剖析。论文主要由绪论(包括选题缘起、选题目的及意义、选题方法等)及其之外的三章内容组成。第一章主要对蒙古民歌集成的相关成果进行梳理、阐释。通过历时性地对20世纪下半叶和21世纪初的蒙古民歌集进行梳理,对蒙古民歌集的发展状况进行分析,揭示其发展规律。蒙古民歌集紧随时代的发展,在20世纪50年代初期,蒙古民歌多反映政治革命方面的内容,受时代、技术等条件的局限,其民歌的艺术性未能得到更好的呈现,搜集与整理工作也未能全面性的开展。21世纪,在党和广大学者的积极倡导下,蒙古民歌集的搜集整理工作得到了更好的发展,但是纵观其成果,由于蒙古人民在各地区居住的不集中、时代的久远等导致一手资料的遗失,许多着名的、年迈的民间歌手的去世等问题也使蒙古民歌集的搜集整理工作留有很大的发展空间。第二章从历史学的角度对蒙古民歌的理论研究进行梳理与总结,分别对20世纪下半叶和21世纪初的蒙古民歌相关理论着书进行了阐述。通过对这一时期的理论着作进行梳理,可以发现有关蒙古民歌的研究在前期取得的成果较少,随着时代的发展,蒙古民歌的研究逐渐步入轨道,有了更为深入的发展,不仅突破前期仅仅关于蒙古民歌音乐史、音乐特征等方面的研究,还出现了关于蒙古长调民歌和短调民歌、蒙古民歌审美内涵等更为细化的研究。第三章对蒙古民歌的学位论文进行了探讨,分别对蒙古民歌博士论文和硕士论文进行梳理、探析。蒙古民歌博士论文的研究,主要从民俗角度和文学角度进行阐释;蒙古民歌硕士论文方面的研究,则主要从音乐形态角度和美学角度进行分析、研究。通过对蒙古民歌学位论文成果的梳理,我们可以发现蒙古民歌博士论文的相关成果虽然较硕士论文成果来讲较少,但也为审视蒙古民歌全貌提供了借鉴。
张重洲[2](2021)在《高昌国佛教寺院经济研究》文中提出高昌国是丝绸之路上的重要节点,佛教势力的发展及寺院经济兴衰问题,一直是吐鲁番佛教史和经济史研究的热点问题。本文通过研究认为,高昌国建政及对初期佛教的政策,奠定了佛教发展和寺院经济的基本走向。佛教地理决定了寺院经济的根本发展模式和路径,但高昌国佛教经济体制与国家政治体制、经济体制之间,呈现出相近及相悖的两种趋势。高昌国的寺院经济以佛教主导,同时包含有多种宗教下的经济成分,其在高昌国内兴衰与发展均有一定的必然性因素支撑。高昌国的寺院经济是以佛教寺院和僧尼寺户为主体,围绕这两个主体所产生的各项经济活动,形成了以土地经营为核心的基本经济形态,寺田在性质、数量、来源等方面均与世俗社会保持一致,经营门类和方式也大致相当。寺院经济具有宗教性、社会性、封闭性、地域性四个较为明显的特征。寺院内部财务收、支平衡,兼营多种经营门类,有完整且成熟的“常住”管理制度与财务核算方法。国家设置有专门的僧务机构,形成了僧官阶层,两种制度和体系共同运行管理寺院财产。此外,还通过《僧尼籍》来管理寺院僧尼及其附属人口,按照一定标准征收赋税劳役,其征收标准随着经济体制而发生改变。寺院内部僧尼群体间地位高低和财产分化明显,存在“中层僧尼”群体,普遍在寺院之外还从事着各自的经济活动,与豪门望族往来密切,深入到基层社会的日常生活中,贯穿社会发展的始终。高度的世俗化产生了强烈的社会效益,尼僧群体、货币支付、国家体制、社会动荡等诸问题均与寺院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均加剧并最终导致了社会形态和寺院经济的固化。唐西州建立后,寺院经济并没有发生“衰落”,而是逐步在改革中转型重构,最终逐渐适应新政权的改革并完成自我革新。总体而言,高昌国寺院经济自身是一个闭环的完整链条,其发展经历了从萌芽到兴盛,最终至衰落的全过程,形成了特有的经济体系,构成了复杂的社会共同体。
王听听[3](2020)在《明清武侠文言小说集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明清武侠文言小说集辑录历代武侠人物及侠义故事,在武侠小说史上具有一定的文献价值和文学意义。依据目前掌握的文献,明清时期的武侠文言小说集共有十四种。明清武侠文言小说集的作者和版本情况较为复杂,表现为部分作者的不确定性以及版本情况的复杂性。若从内容上按照武功描述情况进行分类,明清武侠文言小说集可以分为剑侠类、技勇类以及混融类三种类型,因其中个别小说集具有明显的女性进步观念,故从中另析出女侠一类。明清武侠文言小说集的编选体例从作品的目录特点以及作品的辑录形式和范围上可以体现出来,其编选理念包括奇幻的剑术观念、炫武逞技的思想、进步的女性观念以及儒家道德观念四个方面。对明清武侠文言小说集的个案研究,主要集中在明人本《剑侠传》的编选特色、周诗雅《增订剑侠传》的评点特色以及林纾《技击余闻》的创作特点等方面。明清武侠文言小说集的系统化出现,促进了民国初期武侠小说集编创,扩充了武侠小说史的发展框架,推动了中华武术文化的继承与传播。
展子雯[4](2020)在《2016年中国古代诗歌研究博士论文索引及摘要》文中认为所收录的是2016年中国大陆地区高校中有关中国古代诗歌研究的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信息,数据来源为中国知网与国家图书馆学位论文库等。*索引在前,摘要附后,大致按年代顺序排列。*每个条目所列内容及格式为:序号.作者:《题目》(导师名),
徐志强[5](2020)在《清至民国时期的“会”研究》文中提出在中国传统社会,存在着大量具有本土特色的民间组织——“会”,何谓“会”?《说文解字》中的解释是“会,合也”。《广雅·释诂三》中的解释是“会,聚也”。汉典则把“会”解释成“为一定的目的而成立的团体或团体组织。”(1)据陈宝良考证“会作为一种团体,至迟在北朝北魏初年即已出现。”经唐宋至明清,“会”的类型和功能日渐丰富,并建立起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其成员规模少则几人,多则百十人,不仅个人可以参会,家庭、其他“会”“社”“堂”等组织体均可成为其中一员。一人多会,一地多会现象十分普遍。这些都表明“会”已经成为传统社会民众生活的一种习惯。完备的规则,成熟的形态,使其遍布城乡,有的可以运行百余年而经久不衰。与“会”相类似的民间组织还有“社”。“社与会,其起源虽有所不同,但含义实可归趋于一。‘会’有聚合、汇合之意。人聚集之地即可称会。”(2)“社与会相比,其含义虽较会更为广泛,但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与会自可并称。”(3)此外,中国传统社会宗族之中通常会设有祠堂,作为族众开展祭祀祖先活动的场所。组织祭祀活动没有经济的支持显然是不行的,因而“族人形成组织,还要在经济基础上有实现的手段,这就是祠堂祭祀,在这一活动中,人们以‘一本’为共识,通过宗族族长组织的祭祖活动,形成一个团体。”从这个意义上说,“堂”除了是一个祭祖活动的固定场所外,也具有组织共同体的性质。本文中所涉及的“社”“堂”等组织与所讨论的“会”同义。伴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商品经济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人们的社会活动范围从家族生活走向社会生活,“会”成为新的结群方式,通过地缘和业缘纽带的连结,实现了一种新的“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人们由“聚族而居”到“聚金成会”,“会”成为家族组织的延伸,使得民众在经济生活需要时由原来的仅能依靠家族组织,转而可以寻求另外的社会合作。“会”作为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参加社会经济活动,承担各种社会公益责任,几乎所有民间社会举办的公益事业背后,都能看到“会”的影子;会员持有的“会股”可以根据立会条规进行买卖、抵押、转让、继承,其股份涵义与现代股份制下的股份实有相同意义。在中国传统宗族整合和地方社会治理中,“会”扮演了极为重要的积极角色,在敬宗收族、公益慈善、经济互助、文化教育、地方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其功能涵盖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它是国家与民间凝聚民众力量开展社会治理的有益途径。“会”的数量众多,存续时间长,具有民间性、自发性、自治性等典型特征。今天我们能够对“会”的形态得以了解,得益于其管理文本——会簿文书,它是研究“会”最重要的第一手材料。会簿因民众交往的惯例以及管理共同体各项事务的实践需要而形成,记录了“会”的管理规则和管理过程的细节与实态,其中的成员间的权利义务、财产关系、行为模式等,成为约定俗成共同认可的习惯。在展现其独特的组织方式,与地方社会互动关系的同时,也反映出中国传统民间组织自治的规范化和制度的创造力。因此,对研究“会”的管理制度与主体形态具有极高的参考价值。会簿文书的名称较多,如会簿(部)、会册、会谱、会本、会录、会书等等。一般来说,会簿文书包括:序言、会规、契据账簿以及会友名录,内容丰富,记载详细,可以说通过会簿文书可以窥“会”之全貌。通过对“会簿”文本内容的考释,我们从中可以发现,从性质上看它是一种法律文书。首先,它是共同体的自治规范,发挥着组织章程的功能。会簿的内容由全体成员按照个体意志和共同需求,以“公同议决”的方式自主创设并自愿遵守,规范共同体内部秩序。其次,它是成员间的集体契约,发挥着构建成员关系的功能。会簿不只是共同体内部规则的载体,还承载着具体的社会关系,契约当中蕴涵的自由、平等、信用的思想在会簿中均有所体现。最后,它是成员的权利凭据,发挥着保障各方权益的功能。成员通过捐资行为取得了成员资格,“会”按照成员的人数刊刻会簿,作为其捐资和具有该组织成员身份的证明,会簿还是享有相应财产权利和管理权利的凭据,成员凭簿享有“饮宴”“收租”“领胙”等经济收益,参与“会”的管理活动,按照“一人一权”原则行使表决权。本文以与“会”有关的民间会簿文书为中心,结合契约、地方志、族谱等资料开展实证研究。通过对会簿文本结构和内容等方面的静态分析解读,考察传统社会民间团体的运行规制和主体形态。在充分收集整理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对其进行系统分类汇编,力求做到区域样本多样、种类齐全、文本完善;实现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资料的有效覆盖和充分占有。“会”是一个客观存在且具有独立人格的有机体,其本质是人和人之间相互关系的反映,它既是利益共同体也是成员的联合体。成员之所以自愿结成团体是基于个体之间存在着某种特定的和共同的目的,这一共同目的是以一定的利益需求为导向,这种利益既可以是经济利益也可以是精神利益,亦或二者兼而有之。个人凭借一己之力难以单独达成,通过血缘关系、地缘关系或业缘关系为媒介个体结成群体。按照立会的目的和连接纽带将清至民国时期的“会”划分为血缘型“会”、地缘型“会”以及业缘型“会”。血缘型“会”,是基于成员间的血缘关系,在同一家族范围内为了祭祀共同的祖先,如清明会、丁会,或为了培养本族人才组建文会、宾兴会等,也可以是为了族人的婚姻、养老、安葬、救助等而立会,如利济会、百子会、长生会等。地缘型“会”,是在一定地域空间范围内,基于人和人之间长期共同生活而构建起来的熟人关系,民众为特定的目的自发组织在一起而结成的“会”。这里的地域,即可以是一乡、一村、一县等行政区域,也可以跨越几个行政区域。其立会的目的既可以是“互益性”的,即仅限于组织内部成员自身受益,比如为集资互助而设立的钱会;为祭祀共同神袛而设立的神会,如关帝会、汪公会、张王会、文昌帝君会等。也可以是“共益性”的,即组织成员与社会公众共同受益,如为便利交通出行,而设立的路会、渡会、船会、桥会等等。业缘型“会”,是民众基于共同的事业自愿捐助设立的“会”。其立会的宗旨主要是为实现社会慈善公益,往往打破了家族、地域界限范围,成为一种全国性的民事习惯。因此,这里主要指民间的善会善堂,比如为救助女婴而设立的保婴会、育婴堂;为安葬亲属而设立的助葬会、储恤会、永安会;为救助寡妇而设立的恤嫠会、儒寡会;为普度众生设立的赏节会、放生会;为救助孤老设立的恤颐堂、长寿会等等。通过分类考察其组织运作的规制,包括组织制度、财产制度、保障机制等,藉以实证研究方法揭示“会”的真实形态,进而探究“会”民事主体地位的生成方式。根据实际掌握的资料情况,选取血缘、地缘、业缘三种类型中具有代表性的会簿原件,作为分析解读的基本素材。而商业性的“会”、政治性的“会”、宗教性的“会”以及军事性质的“会”,则不在本文讨论范围。本文除绪论外,分为四章以及结语。第一章以血缘型会——族会为主要研究对象,族会因设立目的的不同,存在多种类型,本章重点考察了祭祀类和教育类两种类型的族会。研究的载体就是记录族会管理规则和管理活动的会簿文书。会簿文书经过一代代的流传,逐渐形成了相对统一的结构和格式化的内容。通常会簿的书写体例包括封面、会序(序言、弁言等)、会股(会员)名录、田产房契,账目清单、以及田园堂馆的图纸,如果族会经过复建还会另写序言以及修订后的会规等。每一个组成部分,不仅字斟句酌,更代表着一定的含义,成为一种约定俗成的惯例。这也是今天我们能够了解和研究族会的实物证据。族会就是建立在宗族内部,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为了维护宗族共同的利益而组成的族众共同体。它与宗族关系密切,或是为了祭祀祖先,修撰族谱;或是为了发展教育,培育人才;亦或是为了情感联谊、互助救济等目的,族众醵资立会。族会是长期性组织,其持续发展离不开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为此族会通常都制定有一整套规则,以此来约束其成员的行为,加强组织的凝聚力。在祭祀类族会中由族众或会员大会共同选举的管理人员代为管理组织事务,在会规授权的范围内行使管理职权,并代表族会开展外部经济活动。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分为“轮值制”或“选举制”,无论哪种方式,均是全体成员共同决议的结果。成员地位具有相对平等性,按照会规履行义务分享权利,无论是管理人员还是普通成员如果违反会规都会受到处罚。同时,由于族会建立在家族血缘关系的基础上,故其会规当中还带有部分强制性和身份化的特征,比如对于违规成员进行家法处置等,可见宗法伦理对维护族会组织的内部秩序发挥着一定作用。祭祀类族会的会产主要来源于成员捐助或族产划拨,无论何种来源族会对会产均享有占有、使用、支配和收益的权利。族会的财务向全体成员公开,并接受监督。在教育类族会之中,同样由选举产生的管理人员代为管理族会事务,与祭祀类族会不同的是,部分教育类族会采取选举产生董事会进行管理的方式,这与民国时期政府发展教育的政令推动有关。教育类族会的会产来源与祭祀类族会相同,产权同样归属于族会所有。不同的是教育类族会的设立及其章程一般要报政府备案。无论是祭祀类族会还是教育类族会都具有类似现代“法人”组织的基本特征,主要体现在族会被民众赋予独立主体地位,有专属名称,享有独立于其成员的财产,以族会名义对外开展社会经济活动;族会按照拥有的田园林地等以会户名义向国家履行纳税责任,为官方所承认。族会基于特定的血缘关系建立,受益的范围仅限于族众,不具有血缘关系的外人不得入会分享权益,因此,族会又具有人合性和互益性的特征。第二章以地缘型“会”为主要研究对象,重点考察了神会、桥会、渡(船)会两种具有代表性的“会”组织。传统社会民众共同生活的方式不仅仅表现为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聚族而居”,还可以是基于地域和共同利益的连结,从而形成地缘关系的组织共同体。在一定地域范围,为供奉各种神抵祈求神佑平安为目的建立的神会,以及架桥造船为方便行人交通出行为目的建立的桥会、渡(船)会,均属于此种类型。这两类“会”都有记录其管理活动规则的会簿文书,文书具有相对一致的格式化结构,会簿的体例一般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序言。引经据典讲述立会宗旨、强调立会的重要意义以及立会过程的艰辛,号召会众有始有终,众志成城。二是会规,即组织章程,这也是会簿最核心的内容。包括组织制度(成员的构成、管理人员的任职权义等)、管理制度(组织的管理模式、议事规则等)、财产制度(资金筹措方式、盈利模式、收益使用等)等事项。三是会产契据。包括会产交易的契约凭据等。四是账目收支明细。“会”组织的每一笔收入和支出都要记录在案,做到账目明晰收支相符,并接受全体成员监督。五是芳名录。简单来讲就是成员的名单,但又不仅限于此,名单后面还附有出资金额或持有股份的数量,这也是成员出资和分红的凭据。对于具有共益性的桥、渡(船)会,还代表着捐助人的一份善心与功德。其结构与族会会簿大同小异,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会”的普遍性,“会”已经成为民间社会民众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会簿文书不仅是组织管理活动的文字记录,其还具有多种法律功能,首先它是成员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契约,是自由合意的结果,即使是后加入者仍要受其约束。其次它具有组织章程的功能,规定了组织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职权,组织的议事规则、组织运行的保障机制等内容,而这些内容远远超出了成员间权利义务约定的范畴,成为组织的行为规范。最后具有权利凭证的功能。它证明会员的专属组织身份,会员可以凭会簿参加组织的各项活动,行使表决权、收益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实体权利。地缘性“会”在立会目的上虽有不同,但是在组织运作模式上存在着共性的特征,表现为由全体成员共同选举产生的管理人员在会规授权下管理组织内部事务,对外代表组织从事社会经济活动。会产来源于成员出资捐助,捐助后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于“会”,而成员的原始产权转化为股权,凭借股权可以享有组织收益,因其具有经济价值,会股可以交易或转让,通常情况下会内成员具有优先购买权。为了保障组织的持续运行,“会”制定有完善的保障制度,包括每一笔开支都要记录在案,而且要求账目清晰有据可查。同时账目定期向全体成员公开共同核算接受监督。会产的借贷需要提供相应的担保,即使是会内成员也不例外。对于管理人员权责并重赏罚分明,有的还建立了退出机制,对于违反管理规定的不仅要赔偿组织损失,情节严重的还予以除名。在组织的外在形态上,地缘性“会”被民众以民间习惯的方式赋予了民事主体地位,有自己的名称,专属的会产,可以“会”的名义进行社会经济活动,其活动由其管理人员代理。虽然官方并未以成文法的形式设定其主体资格,但是,“会”以会户的身份按期向国家缴纳赋税,并获得官方颁发的纳税凭证。官方制定发布的这些非规范性法律文书,与国家制定法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以另一种方式承认了“会”的合法性。此外,神会与桥会、渡(船)会由于受益范围的不同,在组织形态上存在着些许差异,神会的受益范围限定在组织内部成员,非会员不享有神会的各项权益,因而表现出互益性组织的特征。桥会、渡(船)会的设立初衷是解决民众水路交通出行问题,弥补官方在公共交通设施建设的不足,经费主要来自会员自筹和经营会产产生的收益,不向途径此地的商旅收取费用,成员在助人的同时也是在自助,故而表现出共益性组织的特征。第三章以业缘型“会”为主要研究对象,以《得一录》、会簿文书、地方志和征信录为基本资料,重点考察了同善会、保婴会、恤嫠会等3种类型的善会善堂组织。征信录简单来讲就是面向社会公开的公益款项收支情况的详细报告书。其记载的内容与会簿文书相比更加系统全面详细,体例上包括序言、管理规则、管理人员名录、收到资助的数量及账目开支情况、官方批文、契据票据、房屋田图等。善会善堂有自己的名称、活动场所、经费和组织机构,由地方精英集资发起设立并管理,民众自愿参加,以实施济贫助困等善举为目的的非营利性民间组织。它打破传统的家族血缘关系,以慈善事业为纽带,既又不隶属于宗族也不从属于宗教组织,为官方所承认的长期性公益慈善组织。它是财产的集合体,其管理规则、开展慈善活动情况记载于会簿中,设立时一般须向官方呈请备案,具有半官方色彩。它有专职管理人负责管理组织的各项事务,管理人与善会善堂是雇佣关系,按照章程的授权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管理人员通常是有一定威望、家境殷实的士绅等地方精英担任,一般属于义务职,不领取报酬。善会善堂的资金来源于设立人捐助和社会公开募捐,捐助后的产权归属于善会善堂,捐助人可以监督财产的使用情况,有的还可以参与管理,但是属于义务性质没有报酬。善会善堂制定有详细的资助办法和程序,对于资助的人数等一般是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发放资助款物。为确保慈善救助能够落实到位避免贪腐,善会善堂在章程中规定了详细的保障措施,包括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核,职务行为的监管,资助对象的审核查验,受助人要提供担保,资金账目的公开核算等事项都一一予以明确。同善会、保婴会、恤嫠会在资助对象、管理模式等方面虽然存在一些差异,但是其组织形态仍存在着一些共性的特征,体现在一是具有类似慈善财团法人的特征,它们都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开展活动的场所;由捐助财产集合而成,没有组织成员和议事机构,由管理人员代为执行善会善堂各项事务;均制定有成文化的组织章程,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慈善活动。二是属于地方性公共组织。其公共性表现在设立目的和功能的公共性,资金来源及用途的公共性,以及组织规则的公共性。三是善会善堂具有民间半官方色彩,其与官方是“官督民办”与“民禀官示”相辅相成的关系。一方面善会善堂的设立及其章程要提交官方备案,有时官方还会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另一方面善会善堂还会主动借助官方力量宣传慈善理念,维护管理秩序。第四章阐述了“会”在没有国家成文法规制的情形下,如何从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建构自身的民事主体地位。无论是血缘型的“会”,还是地缘型的“会”,亦或是业缘型的“会”,其实质反映的是人们之间的一种聚群而生的客观状态,具有“合个体之力,以成就共同生活目的”的特性。“会”在民间社会是自然生长发展的结果,而并非国家律法有意规制。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国家受经济实力和管理能力所限,“国家根本不可能渗透到乡村社会,并对私人空间进行深度管治,从而给基层社会留出了活动空间”(1)。另一方面则是国家立法的“重刑轻民”思想,法律的根本目的在于维护政权稳定,而对于户婚、田土、钱债等“民间细故”则疏于制定律例典章。在清至民国时期,民事活动的秩序主要由民众按照契约、礼俗、习惯进行自我规范。民国时期虽有民法颁布,但是对于“会”的组织形态、主体地位等内容并未予以明文规制,正是在这样一种背景下,“会”以民间惯例的方式被赋予了独立意志和行为能力,成为与“人”同质的有机体,并自我发展完善,在与其他社会主体互动中建构民事主体地位,成为参与地方公共事务建设和维护社会秩序的民间力量。从内部建构视角,共同需求是“会”自发形成的现实基础,自定章程是“会”内部管理的组织规范,专属业权是“会”主体人格的物质保障,共同代表是“会”独立意志的外部表达方式。从外部建构视角,“会”通过主动配合谋求官方认可支持并从中获得合法性,同时以自己的行为参与社会经济生活,与其他民间组织积极互动建构社会关系。结语部分总结了会簿文书的法律内涵以及三种类型“会”的民事主体特征。通过对“会簿”文本内容的考释,我们发现从性质上看它是一种法律文书。首先,它是共同体的自治规范,发挥着组织章程的功能。会簿的内容由全体成员按照个体意志和共同需求,以“公同议决”的方式自主创设并自愿遵守,规范共同体内部秩序。其次,它是成员间的集体契约,发挥着构建成员关系的功能。会簿不只是共同体内部规则的载体,还承载着具体的社会关系,契约当中蕴涵的自由、平等、信用的思想在会簿中均有所体现。最后,它是成员的权利凭据,发挥着保障各方权益的功能。在血缘型和地缘型“会”中,作为其捐资和具有该组织成员身份的证明,同时也是享有相应财产权利和管理权利的凭据。在业缘型“会”中,作为捐助人捐资的证明,由于“会”的慈善性质决定了其权利限于知情权和监督权,并无经济权益。人们由“聚族而居”到“聚金成会”,“会”成为家族组织的延伸,使得民众在经济生活需要时由原来的仅仅依靠家族组织,转而可以寻求另外的社会合作。“会”作为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参加社会经济活动,承担各种社会公益责任,几乎所有民间社会举办的公共事业背后,都能看到“会”的影子。在传统中国宗族整合和地方社会治理中,“会”成为建构社会关系,填补国家治理空白的民间力量。“会”不仅拓展了人们社会活动的范围和领域,在敬宗收族、公益慈善、经济互助、文化教育、地方建设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其功能涵盖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首先“会”是一个事实上的存在,具有客观性,不以特定历史时空范围下是否存在国家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对其规制或认可为前提条件。其次“会”作为事实上的存在,具有正当性,会簿是记录“会”管理过程和管理规则的客观证明。这些规则既是成员权利义务关系的契约,同时也是组织的章程,对内约束成员行为,明确产权关系,对外规范组织活动,保障组织运行。最后,“会”的主体地位具有合法性。虽然国家的制定法并未对“会”的组织形态进行规范与调整,但是官方发布的通饬稿(札)或批答(示)等非规范性法律文书,与国家制定法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承认“会”的合法地位。
邓弟蛟[6](2020)在《中国宗祠剧场及其演剧活动调查研究(上)》文中提出祠堂是我国传统建筑中最为普遍的一种建筑类别,蕴含有珍贵的历史信息和文化信息,体现了中华民族的血缘伦理、宗族观念、祖先崇拜、建筑艺术和典章制度。而传统剧场作为古代民众的公共娱乐场所,又蕴含丰富的社会文化、美学精神、礼乐思想和道德理念。总体而言,中国宗祠剧场产生于明代,至清代趋于繁荣,民国时期走向衰落。明代宗祠剧场的产生,与夏言奏请嘉靖皇帝放宽对民间祭祖限制的奏疏密切相关,该奏疏对民间宗祠的建设以及宗族的发展起了较大的推动作用,是明代宗祠剧场产生的外在原因。此外,一方面,戏曲艺术本身的发展,推动了传统剧场在建筑形制上的进一步完善,而宗祠中“内神”与“外神”的共同祭祀,使的宗祠建筑更具庙宇建筑特性,因此民众在宗祠的建筑形制上,对庙宇剧场建筑形制加以借鉴。另一方面,明代家乐盛行,使得观众更青睐于私有化的观演场所,是明代宗祠剧场产生的内在原因。现存的三十六座明代宗祠剧场中,戏台建筑不饰雕刻,质朴大方。从宗祠剧场的修建来看,明代中后期,民众剧场观念淡泊,许多宗祠戏台为后期补修。从现存宗祠剧场的分布来看,江西地区占现存明代宗祠剧场的一半之多,这与明代弋阳腔的流行有很大关系。清代宗祠剧场走向繁荣,主要是由于清代中后期“花部”崛起,为宗祠剧场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同时,统治阶级认识到戏曲的教化作用,默许甚至主导在宗祠里面修建戏台,实行高台教化。此外,随着清朝政权的巩固,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也为宗祠剧场的修建提供了经济保障。总体而言,清代宗祠剧场呈现出南方多、北方少的分布特点。这一方面与宗祠数量本身就存在南方多、北方少的实际情况相关,另一方面,则是南北方的民众在神灵信仰上存在较大差别。南方以家族祖先崇拜为主,而北方则以公众神灵崇拜为主。清代宗祠剧场的发展,不仅表现为宗祠剧场的数量有所增加,还包括戏台建筑地域性特征明显,尤其是“晴雨台”的出现,使戏曲演出活动不再受到天气的影响。而“雨厅”的修建,是继“看楼”之后,民众对观演场所改革后的结果,意味着宗祠剧场中的演剧活动,由“娱神”向“娱人”方向转变。其次,清代宗祠剧场建筑形制还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表现出民众审美能力的提升和建筑技术的完善。至民国时期,宗祠剧场走向衰落,不仅宗祠剧场的开始数量减少,宗祠中演剧活动的规模和频率也有所下降,同时剧场的建筑形制也没有明显的改进和突破。其原因主要是由于近代化生产方式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宗族存在和发展的经济基础,族田走向衰落。同时,随着新文化运动的开展,宗族管理制度受到了严厉的批判。加上民国时期战乱不断,宗祠失去了政府和法律有效的保护,没收和异化祠堂的现象严重,宗祠剧场的功能明显削弱。在建筑形制方面,传统宗祠剧场在选址上崇尚“风水”,其选址往往蕴含天人合一、刚柔相济的哲学思想。在平面布局上,根据宗祠剧场中戏台与宗祠其他建筑的关系,可以分为“分离式”和“一体式”两种布局形式。在纵向布局上,宗祠剧场中轴线上由南往北依次为大门、戏台、享堂和寝堂,东西两侧为看楼。戏台台基略低于享堂,享堂台基略低于寝堂,而看楼二层则与戏台表演区基本处于同一平面。这种一层高于一层的纵向布局,既体现了对祖先的尊敬和崇拜,又反映了民众对观演关系的改进。宗祠剧场的演剧活动主要包括祭祀演剧、修祠续谱演剧、人生仪礼演剧、科举中榜演剧和罚戏等五种类型。其演出的剧目主要有庆贺戏、历史戏、公案戏、爱情戏、生活戏等。其中,历史戏和公案戏尤为民众喜爱,但庆贺戏则是宗祠剧场演剧的特色所在。从演剧目的上看,宗祠剧场的演剧活动具有教化民众、娱乐族人以及祭祀祖先等多重目的。从演出规模上看,宗祠剧场的戏曲演出活动,规模较大,具有持续性的特点。此外,从演剧时间上看,宗祠剧场的演剧活动明显受到农事活动的制约。与宗祠剧场中族人热衷于观看戏曲演出的情况不同,在一些族谱族规中,对于禁止家族妇女“烧香看戏”、族人职业选择中的“优伶”禁忌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同时,有的族谱对于“夜戏”的演出活动也加以禁止。与前两条戏曲“禁忌”所不同的是,“夜戏”演出虽然被官方训令和族规所禁止,但“夜戏”演出的剧目则常见于宗祠剧场的舞台题记中,呈现出官方与民间、族规与现实互相博弈的特征。
贾旭东[7](2020)在《《孔子诗论》综合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是对上博简一《孔子诗论》的整理性研究。论文主要分爲五部分:第一章是对《孔子诗论》形制、编联问题的研究,本章主要对简文的留白简、编联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研究;第二、第三章是对《孔子诗论》字词的考释,本章几乎对简文的每一个关键字词都进行了详细的考释,是本文的主体部分,由於内容较多分为两章;第四章是对《孔子诗论》诗篇的认定及诗义的阐释,本章首先分析、统计出简文所涉诗篇名的数量,然後按顺序对每一首诗的诗义及内涵进行了较为详细、准确的阐释;第五章是对《孔子诗论》论诗形式及诗学思想的研究,本章着重分析了简文所蕴含的以“情”论诗、“以礼节情”等诗学思想。附录部分是论着提要及索引。《孔子诗论》相关的研究论文及着作共有五百多种,要全面搜集、了解这些论着作很不容易,为此,本文根据内容将其分为四大类,我们为每一类论着撰写了一个简短的提要,提要包括论着名称、作者、期刊名称、论文的主要观点及学术价值等内容,并附有作者、论着名索引及关键词索引。提要的目的就是为了简要介绍这些论着的内容,方便读者参考和检索。
韩路[8](2020)在《清代保定房契研究》文中指出中国衡量人民生活幸福感的标准之一就是安居乐业,从古至今,人民对住房需求的渴望之情从未衰减。在当时房产契约是保障房产权益最为有效的凭证,而如今则成了我们研究中国传统社会法律、经济及其它方面的重要资料。房契所展现的价值理应被社会经济史研究所关注,但遗憾的是,虽然近年来涌现出许多契约文书研究的着作,但绝大部分与地契相关,研究房契的并不多见。现有的房契着作在研究方向上多是从法制史、社会史的角度着手,以揭示和展现当时的房产法律及社会现象,在地域上以研究北京、南京等大城市为主,对河北地区房契的研究成果并不多见,也缺少对当时中小城市房契资料的系统性研究。从春秋战国到清代,房契制度经历了诸多变革,其中以宋代为节点,之前民间沿用的私契此时不再合法,房契有了“红白契”的分别,政府围绕官契也进行了一系列的变革,如契税缴纳的常态化及契尾的出现等措施。这些变革在清代形成定制,完善成熟,然后在清末继续向现代房产契证制度的方向发展演变,这一过程漫长而又缓慢,展现了中国传统房产契证制度强大的生命力与稳定性。通过整理研究清代保定房契的格式、内容和房契所体现的房产价值,可以展现清代保定地区的社会风貌和人民的生活水平。清代保定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其政治地位不断地发生变化,使得当时的保定房价产生了一定的波动,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保定的房价在波动中仍呈现出上升的趋势,是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规律的。但其中富者坐拥价值数千两的门面铺房,集经营商业与居住于一身,而贫者只有价值数十两的土房小院,寥寥数间,一家人仅能勉强遮身,其中的贫富差距让我们为之警醒。住房与衣、食及交通一起并列为人类社会得以维持的四大基本物质条件,房契所记载的种种内容不仅仅体现出房价变化这种事关百姓日常生计的民生内容,也能在更深层次中反映出清王朝政治、经济变化的社会经济史内容。严禁私契到私契的泛滥、官方授权人员在立契过程中的地位变化、旗房制度的崩溃、教堂“永租权”的出现、银钱兑换价的剧烈波动、契税的改革等等,无不反映了强盛的清王朝政治衰亡、经济崩溃的过程。这批清代保定房契中所反映的种种现象,向我们呈现出了清代雍正至光绪年间保定地区社会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并与当时保定的政治、经济发展遥相呼应,从而能够折射出保定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与政治生态的变迁。
杨阳[9](2020)在《战后日本女子高等教育的变迁:性别平等的视角》文中研究指明教育公平作为衡量社会文明和进步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已经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受到国际组织和各国政府的重视。然而,高等教育中的性别偏见一直是个国际性问题,在高等教育300多年发展的历史中,女子高等教育不过区区的100多年而已。日本作为亚洲第一个实现高等教育普及化的儒教圈国家,其女子高等教育从形式到内容都有独特的发展历程。本论文运用文献法、历史法、图表法、案例法和因素分析法,通过大量的事实和数据等资料,从女性主义的视角对战后日本女子高等教育进行研究。女性主义作为一个新兴的理论,以其独特的视角和强烈的批判意识,对人类历史发展的各个领域发起挑战。以女性主义的视角,观察战后日本高等教育发展的历史,可以发现,性别平等与女子高等教育之间有着非常紧密的内在联系。基于此,本研究提出四个基本问题:第一,战后日本女子高等教育基于什么样的性别平等观念发展起来的?第二,战后日本女子高等教育如何落实性别平等的?第三,战后日本女子高等教育在促进性别平等方面都发挥了什么样的功能?第四,影响战后日本女子高等教育促进性别平等的主要因素有哪些?本论文以日本女子高等教育与性别平等之间的作用关系为横轴,以作者所支持的历史分期为纵轴建立分析框架,借助女性主义理论及女子高等教育的相关理论,系统地分析和论述了战后70余年日本女子高等教育的变迁和女性接受高等教育的过程。论文重视女子高等教育发展与性别平等社会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清晰地从教育对社会整体及女性学生个体两方面明确各阶段日本女子高等教育所发挥的功能,并结合结构、价值、话语三个维度反观社会现实对日本女子高等教育功能的制约,分析了日本社会形式上的性别平等和现实中的性别平等之间的分裂、矛盾和冲突以及逐步解决这种表里不一问题的策略,对于儒教圈国家的女子高等教育发展、特别是解决发展过程中的瓶颈问题具有参考价值。通过综合探究分析得出了如下结论:战后日本高等教育体系内,长期存在一种基于生理性别的知识分配方式,这种分配方式一方面促使日本在短时间内快速实现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和普及化,另一方面也加固了既有的性别价值秩序。纵观战后70余年的日本女子高等教育变迁史,可以发现,在这个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高学历女性群体始终处于被动的处境。但随着日本社会环境的变化,日本女性尤其是高学历女性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本论文共分为六章:第一章,绪论。分为研究缘起、研究问题及意义、研究方法及视角、研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概念界定及历史分期五部分,在细致梳理问题意识、总结先行研究的基础上,对本论文的问题意识、研究构想、分期结构等作了详细的阐述和说明。第二章,理论基础及分析框架。分为女性主义理论、女子高等教育相关理论、分析框架的构建三节,系统梳理了女性主义发展的历史、理论流派、哲学内涵,并在此基础上挖掘女性主义与高等教育之间的关系,以表明女性主义作为本论文的研究视角、理论基础的合理性与可能性。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则针对日本女子高等教育发展的不同阶段进行分期式的论述分析。其中,第三章,战后日本女子高等教育确立期,集中分析论述战后初期到1960年代中后期的日本女子高等教育。第四章,战后日本女子高等教育扩大期,集中分析论述1960年代中后期到1990年代中期的日本女子高等教育。第五章,战后日本女子高等教育变革期,集中分析论述1990年代中期至今的日本女子高等教育。为方便日本女子高等教育的阶段性对比,依照本研究所建立的分析框架,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分别对时代背景和对女性的价值期待、日本女子高等教育的实施及变化、日本女子高等教育的功能及影响、日本女子高等教育在促进性别平等方面的影响因素分析四个主要内容进行了剖析,并阐明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内涵的性别平等观与日本女子高等教育相互作用和影响的内在机制。第六章,战后日本女子高等教育变迁过程中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分析。根据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得出的关于日本女子高等教育阶段性发展的结论,对日本女子高等教育发展的整体脉络进行梳理,并对本研究提出的研究问题进行了回应。
刘喆[10](2020)在《音乐考古学视野下中国出土口簧研究 ——以辽宁建平水泉、赤峰夏家店出土口簧为主要考察对象》文中指出近年来,随着陕西石峁遗址骨制口簧的出土,我国出土口簧逐渐被学界所重视。从上世纪60年代至今,我国东北部地区出土了多枚骨制、竹制口簧。这些口簧形制相似,尺寸相近。本文主要以辽宁省朝阳市建平水泉遗址出土的12、13号骨制口簧和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夏家店遗址出土的M14:6骨制口簧为主要研究对象,对我国出土口簧做以梳理、对形制归属做以分类,对其各自的形制特点做以对比。文中还涉及东亚北部,特别是西伯利亚南部地区出土口簧的形制介绍以及其与我国东北部地区出土口簧的形制对比。从而对东北亚乃至我国的出土口簧的体系做以构建,特别是拉振式薄板状口簧。对东亚北部出土口簧的形制以及时间断代、以及使用场景进行分析整合。通过对这些出土口簧的地理分布和形制特点的梳理,分析口簧在东亚北部的传播路径,进而窥探该地区游牧民族音乐文化样貌和中国东北部与西伯利亚地区音乐文化的交流。最后笔者借用实验考古的方法,参照商周时期骨器生产的方法流程,对建平水泉12、13号骨制口簧进行手工复制。利用数字化造型技术(Unigraphics NX)和3D打印技术对赤峰夏家店M14:6号骨制口簧进行复制。以求对口簧加工工艺、发声物理机制有所了解,对其两端开孔作用加以验证。
二、现代女性分六种类型(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现代女性分六种类型(论文提纲范文)
(1)蒙古民歌学术史整理与研究 ——以汉文版的民歌集、专着、学位论文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 |
四、研究意义 |
五、创新之处 |
第一章 蒙古民歌搜集整理与研究 |
第一节 20 世纪下半叶蒙古民歌集 |
一、1949 年—1966 年的蒙古民歌集 |
二、1976 年—20 世纪末的蒙古民歌集 |
第二节 21 世纪初蒙古民歌集 |
一、21 世纪第一个十年的蒙古民歌集 |
二、21 世纪第二个十年的蒙古民歌集 |
第二章 蒙古民歌专着研究 |
第一节 20 世纪下半叶蒙古民歌专着研究 |
第二节 21 世纪初蒙古民专着研究 |
一、21 世纪第一个十年的蒙古民歌专着 |
二、21 世纪第二个十年的蒙古民歌专着 |
第三章 蒙古民歌学位论文研究 |
第一节 蒙古民歌博士论文研究 |
一、从民俗学角度研究蒙古民歌博士论文 |
二、从文学角度研究蒙古民歌博士论文 |
第二节 蒙古民歌硕士论文研究 |
一、音乐形态学视野下的蒙古民歌研究 |
二、美学视野下的蒙古民歌研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一、民歌集成类 |
二、专着类 |
三、学位论文类 |
附录 |
一、成果索引 |
(一)民歌集索引 |
(二)专着索引 |
(三)博士论文索引 |
(四)硕士论文索引 |
二、田野采风 |
三、学习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一)科研项目 |
(二)发表论文 |
(三)参加学术会议 |
(四)获奖 |
致谢 |
(2)高昌国佛教寺院经济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凡例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缘由及意义 |
第二节 研究史概述 |
第三节 研究重难点及创新之处 |
第四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第一章 高昌国佛教及寺院经济的结构 |
第一节 高昌建国前后对佛教的政策 |
第二节 寺院经济与佛教地理 |
第三节 寺院经济的概念及与其他宗教 |
小结 |
第二章 高昌国佛教寺院的经营模式及财务收支 |
第一节 高昌国寺院的基本经济模式 |
第二节 寺院日常收入 |
第三节 寺院日常支出——对《高昌乙酉、丙戌岁某寺条列月用解斗帐历》再探讨 |
小结 |
第三章 高昌国的僧官、僧众和寺户 |
第一节 僧官阶层的执掌及管理 |
第二节 国家政权对僧众的管理及其赋税劳役 |
第三节 寺户制度及依附人口 |
小结 |
第四章 高昌国僧尼的经济活动与日常生活 |
第一节 僧尼个人的私有经济 |
第二节 释门群体与豪门望族间的往来 |
第三节 佛教僧尼的宗教活动与社会角色 |
小结 |
第五章 高昌国寺院经济的转型和衰落 |
第一节 多维视野下的寺院经济与高昌社会 |
第二节 高昌国寺院经济的转型 |
第三节 高昌国寺院经济衰落再探讨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校期间研究成果 |
致谢 |
(3)明清武侠文言小说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对象及概念界定 |
第二节 选题缘起及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思路及方法 |
第一章 明清武侠文言小说集的渊源与选编背景 |
第一节 明清武侠文言小说集的渊源 |
第二节 明清武侠文言小说集的选编背景 |
第二章 明清武侠文言小说集的作者及版本 |
第一节 明清武侠文言小说集的作者 |
第二节 明清武侠文言小说集的版本 |
第三章 明清武侠文言小说集的类型分析 |
第一节 剑侠类武侠文言小说集 |
第二节 技勇类武侠文言小说集 |
第三节 混融类武侠文言小说集 |
第四节 女侠类武侠文言小说集 |
第四章 明清武侠文言小说集的编选体例和理念 |
第一节 明清武侠文言小说集的编选体例 |
第二节 明清武侠文言小说集编选理念 |
第五章 明清武侠文言小说集的个案研究 |
第一节 明人本《剑侠传》的编选特色 |
第二节 周诗雅《增订剑侠传》的评点特色 |
第三节 林纾《技击余闻》的创作特点 |
第六章 明清武侠文言小说集的影响 |
第一节 对民国初期武侠文言小说集编创的影响 |
第二节 对武侠小说史发展框架的影响 |
第三节 对中华武术文化的影响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一 :明清武侠文言小说集篇目 |
附录二 :明清武侠文言小说集序、跋、凡例汇总 |
后记 |
(5)清至民国时期的“会”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研究对象 |
二、研究资料 |
三、研究回顾 |
四、研究方法 |
五、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一章 血缘型“会” |
第一节 族会 |
一、族会概述 |
二、族会文书 |
第二节 族会的运作规制 |
一、祭祀类族会 |
二、教育类族会 |
第三节 族会的主体形态 |
一、类法人组织 |
二、人合性组织 |
三、互益性组织 |
第二章 地缘型“会” |
第一节 神会 |
一、神会概述 |
二、神会文书 |
三、神会的运作规制 |
四、神会的主体形态 |
第二节 桥会、渡(船)会 |
一、桥会、渡(船)会概述 |
二、桥会、渡(船)会文书 |
三、桥会、渡(船)会的运作规制 |
四、桥会、渡(船)会的主体形态 |
第三章 业缘型“会” |
第一节 善会(堂) |
一、善会(堂)概述 |
二、善会(堂)文书 |
第二节 善会(堂)的运作规制 |
一、同善会 |
二、保婴会 |
三、恤嫠会 |
第三节 善会(堂)的主体形态 |
一、地方性公共组织 |
二、类财团慈善法人 |
三、民间半官方组织 |
第四章 “会”民事主体地位的建构 |
第一节 “会”民事主体地位的自我建构 |
一、共同需求:“会”自发形成的现实基础 |
二、自定章程:“会”内部管理的组织规范 |
三、专属业权:“会”主体人格的物质保障 |
四、共同代表:“会”独立意志的外部表达 |
第二节 “会”民事主体地位的外部建构 |
一、“会”在与官方互动中获得合法性 |
二、“会”以自己的行为建构社会关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6)中国宗祠剧场及其演剧活动调查研究(上)(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及意义 |
二、研究概念的界定 |
三、国内外相关问题研究综述 |
四、论文的创新之处 |
第—章 中国宗祠的发展沿革 |
第一节 先秦以前的宗庙 |
第二节 从两汉墓祠到唐代家庙 |
第三节 从宋元家祠到明清祠堂 |
第二章 明代宗祠剧场的出现 |
第一节 明代宗族制与宗祠的普及 |
第二节 明代宗祠剧场的产生 |
第三节 明代宗祠剧场的特征 |
第三章 清代宗祠剧场的繁荣 |
第一节 清代宗族制与宗祠的兴盛 |
第二节 现存清代宗祠剧场 |
第三节 清代宗祠剧场的发展 |
第四章 民国宗祠剧场的衰落 |
第一节 民国宗族制度的变革 |
第二节 现存民国宗祠剧场 |
第三节 民国宗祠剧场式微缘由 |
第五章 宗祠剧场的建筑形制 |
第一节 宗祠选址与平面布局 |
第二节 宗祠剧场的建筑结构 |
第三节 宗祠剧场的装饰艺术 |
第六章 宗祠剧场的演剧活动 |
第一节 宗祠剧场的演出类型 |
第二节 宗祠剧场的演出内容与声腔 |
第三节 宗祠剧场的演出特点 |
第七章 族谱中的戏曲禁忌 |
第一节 禁止家族妇女“烧香看戏” |
第二节 族人职业选择中的“优伶”禁忌 |
第三节 明令禁止与屡禁不止的“夜戏”演出 |
第八章 家族戏班与庙宇剧场的互动——以修水县三元班为例 |
第一节 三帝殿及其神灵考述 |
第二节 庙宇剧场与家族戏班的互动 |
第三节 神养戏:三元班的生存策略 |
第九章 乡村宗族与地方社会的管理——以云阳县彭氏宗祠为个案考察 |
第一节 彭氏宗祠及彭氏家族 |
第二节 蓝大顺之乱 |
第三节 乡村宗族与地方社会的管理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中国现存宗祠剧场 |
附录二 中国宗祠剧场碑刻摘录 |
附录三 中国宗祠剧场戏台题记摘录 |
附录四 族谱所载戏剧史料 |
在学期间研究成果 |
致谢 |
(7)《孔子诗论》综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凡例 |
绪论 |
一、上博简《孔子诗论》概述 |
二、《孔子诗论》研究综述 |
(一)竹简的形制与编连问题 |
(二)文本考释 |
(三)诗篇认定与诗义阐释 |
(四)诗学思想研究 |
第一章 《孔子诗论》形制、编联问题研究 |
一、《孔子诗论》形制问题研究 |
(一)《孔子诗论》的形制问题 |
(二)《孔子诗论》竹简现状分析 |
二、《孔子诗论》“留白”问题研究 |
(一)1号简的处位 |
(二)留白简与竹简的编联原则 |
(三)留白简的“留白”原因讨论 |
三、《孔子诗论》的编联与缀合 |
(一)各家编联意见汇总 |
(二)本文编联方案 |
(三)本文分章及释文 |
第二章 《孔子诗论》文本考释(上) |
一、关雎组 |
二、葛覃组 |
三、木瓜组 |
四、柏舟组 |
五、东方未明组 |
六、墙有茨组 |
第三章 《孔子诗论》文本考释(下) |
七、十月组 |
八、宛丘组 |
九、皇矣组 |
十、总论组 |
第四章 《孔子诗论》诗篇认定及诗义阐释 |
一、《孔子诗论》篇名的认定 |
(一)原本未释或误释的诗篇名 |
(二)归属有分歧的诗篇名 |
(三)简文所涉诗篇名汇总 |
二、《孔子诗论》诗义阐释 |
(一)《国风》类 |
(二)《小雅》类 |
(三)《大雅》类 |
(四)《周颂》类 |
第五章 《孔子诗论》论诗特点及诗学思想研究 |
一、《孔子诗论》的论诗形式和特点 |
(一)《孔子诗论》的论诗形式 |
(二)《孔子诗论》的论诗特点 |
二、《孔子诗论》诗学思想研究 |
(一)简文以“情”、“性”论诗 |
(二)简文“以礼节情”的论诗思想 |
(三)简文“情”与“志”的关系论述 |
附录一 《孔子诗论》论着提要 |
凡例 |
一、编联、形制类 |
(一)编联类 |
(二)形制类 |
二、字词考释类 |
三、文本思想类 |
(一)诗篇认定、诗义阐释类 |
(二)诗学研究类 |
四、其他类 |
(一)简文作者类 |
(二)综述类 |
附录二 论着提要索引 |
一、作者、论着名索引 |
二、关键词索引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学术成果 |
(8)清代保定房契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论文创新点及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房契发展沿革简述 |
第一节 “官有政法,民从私契”的时代 |
第二节 “沿用官契,禁用私契”的时代 |
第二章 清代保定房契格式及内容分析 |
第一节 清代保定房契类型及格式 |
第二节 清代保定房契的内容分析 |
第三章 清代保定房地产价格 |
第一节 银钱的使用与变动 |
第二节 清代保定房地产价格分析 |
第四章 清代保定房产买卖原因分析 |
第一节 卖房原因 |
第二节 买房原因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9)战后日本女子高等教育的变迁:性别平等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 |
一、战前日本教育系统的性别失衡 |
二、战后日本高等教育改革的男女平权 |
第二节 研究问题及意义 |
一、研究问题 |
二、研究意义 |
第三节 研究方法及视角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视角 |
第四节 研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一、研究现状 |
二、存在的问题 |
第五节 概念界定及历史分期 |
一、相关概念及用法的界定 |
二、日本女子高等教育的历史分期 |
第二章 理论基础及分析框架 |
第一节 女性主义理论 |
一、女性主义的概念及发展 |
二、“生物性别”与“社会性别” |
三、“性别平等”与“性别差异” |
第二节 女子高等教育相关理论 |
一、传统认识论视域下高等教育的特征 |
二、女性主义认识论对传统认识论的思辨 |
三、教育机会均等概念及原理 |
第三节 分析框架的构建 |
第三章 战后日本女子高等教育确立期:以法定女性人权为基础的性别平等观念 |
第一节 战后复兴时期的社会背景及对女性的价值期待 |
一、GHQ占领政策:女性解放思想的兴起 |
二、日本战后复兴:传统女性观的延续 |
第二节 确立期日本女子高等教育制度的建立 |
一、确立期日本女子高等教育的目的 |
二、“男女同校”与“男女分校”并行的发展方式 |
第三节 确立期日本女子高等教育的实施 |
一、高等教育面向女性招生及女子大学的设立 |
二、短期大学的设立及发展 |
三、女子大学的学部构成和课程设置 |
四、女子高等教育的第一次危机:关于“女大学生”的论争 |
第四节 确立期日本女子高等教育的功能及影响 |
一、确立期日本女子高等教育的社会功能及影响 |
二、确立期日本女子高等教育的个体功能及影响 |
第五节 确立期日本女子高等教育在促进性别平等方面的影响因素分析 |
一、结构维度:高等教育结构的不平等 |
二、价值维度:传统社会女性观的干扰 |
三、话语维度:女性失语、女性保护主义 |
第四章 战后日本女子高等教育扩大期:两分主义的性别平等观念 |
第一节 日本工业社会时代的社会背景及对女性的价值期待 |
一、日本型工业社会的形成:“男主外,女主内”的社会性别分工观念 |
二、日本型福祉社会的形成:以“核家庭”为单位 |
三、日本型学历社会的形成:学历主义、名校主义 |
第二节 扩大期日本女子高等教育的变化及发展 |
一、扩大期日本女子高等教育扩大的原因 |
二、扩大期日本女子高等教育的目的 |
三、高等教育“女性专用轨道”的形成和固化 |
四、女子高等教育的第二次危机:关于“女大”存在意义的论争 |
五、“家政学”的变革和“女性学”的兴起 |
第三节 扩大期日本女子高等教育的功能及影响 |
一、扩大期日本女子高等教育的社会功能及影响 |
二、扩大期日本女子高等教育的个体功能及影响 |
第四节 扩大期日本女子高等教育在促进性别平等方面的影响因素分析 |
一、结构维度:社会结构中的不平等 |
二、价值维度:性别平等思维下的价值陷阱 |
三、话语维度:男性语境下的自我规范 |
第五章 战后日本女子高等教育变革期:均质的性别平等观念 |
第一节 日本后工业社会时代的社会背景及对女性的价值期待 |
一、日本型工业社会的瓦解和后工业社会的形成 |
二、男女共同参与社会的构筑:以“女性”为核心 |
三、21世纪日本高等教育改革:高等教育机构的“大淘汰”时代 |
第二节 变革期日本女子高等教育发展的现状及动向 |
一、变革期日本女子高等教育的目的 |
二、变革期日本女子高等教育的特征 |
三、变革期日本女子高等教育的实施 |
第三节 变革期日本女子高等教育的功能及影响 |
一、变革期日本女子高等教育的社会功能及影响 |
二、变革期日本女子高等教育的个体功能及影响 |
第四节 变革期日本女子高等教育在促进性别平等方面的影响因素分析 |
一、结构维度:女性环境改善 |
二、价值维度:“二流劳动力”以及社会价值的“女性通道” |
三、话语维度:男性化的均质平等 |
第六章 战后日本女子高等教育变迁过程中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分析 |
第一节 日本女子高等教育的发展:阶段性成就和特征 |
一、确立期:以“制度”为中心 |
二、扩大期:“女性专用轨道” |
三、变革期:流动性增强 |
第二节 日本女子高等教育的底色:日本社会性别平等观念的变化 |
一、确立期:女性解放思想和保守女性观 |
二、扩大期:“男主外,女主内”性别分工观 |
三、变革期:以男性为标准的均质性别平等观 |
第三节 日本女子高等教育的功能:对性别平等的促进作用 |
一、确立期:促进女性解放的变革功能 |
二、扩大期:抑制性别平等的保守功能 |
三、变革期:促进女性多样化发展的变革功能 |
第四节 高学历女性的价值和功能:在男性中心社会中的机遇与困境 |
一、确立期:少数女性精英 |
二、扩大期:“家庭主妇”和“二流市民” |
三、变革期:劳动市场中的“二流劳动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日本战后女大学生人数变化曲线图 |
附录2 日本女子高等教育机构数量变化曲线图 |
附录3 战后日本女子高等教育机构变化概况(表) |
附录4 战后日本高等教育学生数变化概况(表) |
附录5 战后日本高等教育教员人数变化概况(表) |
附录6 战后日本18岁人口与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的变化概况 |
附录7 战后日本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男女差值对比 |
附录8 战后日本大学院在籍者数男女对比 |
附录9 各学科学生入学状况(1980-2019) |
附录10 2014 年日本全国女子短期大学列表 |
附录11 2014 年日本全国女子大学列表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10)音乐考古学视野下中国出土口簧研究 ——以辽宁建平水泉、赤峰夏家店出土口簧为主要考察对象(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综述 |
二、古代文献中的口簧及图像 |
三、研究的目的及意义 |
第一章 建平水泉、赤峰夏家店出土口簧的基本情况 |
第一节 建平水泉、赤峰夏家店出土口簧形制 |
一、建平水泉出土口簧 |
二、赤峰夏家店出土的口簧 |
第二节 水泉遗址12、13 号口簧的基本背景 |
一、时间背景 |
二、空间背景 |
第三节 夏家店遗址M14:6 口簧的基本背景 |
一、时间背景 |
二、空间背景 |
小结 |
第二章 水泉、夏家店出土口簧的实验考古 |
第一节 口簧的声学原理 |
一、口簧发声的物理机制 |
二、基音 |
三、泛音与谐波共振 |
四、口簧的“话语”效果 |
第二节 水泉、夏家店出土口簧的复制 |
一、骨器制作过程 |
二、水泉遗址出土12、13 号口簧的复制 |
三、夏家店遗址出土M14:6 号口簧的复制 |
第三节 出土口簧两端开孔的作用 |
一、古代文献中对口簧打孔的描述 |
二、实验考古的印证 |
小结 |
第三章 中国他地出土口簧及水泉、夏家店口簧的定位 |
第一节 中国他地出土口簧基本情况 |
一、黑龙江绥滨同仁遗址出土的口簧 |
二、陶寺遗址J401 出土骨制口簧 |
三、北京军都山墓地出土的口簧 |
四、内蒙古克什克腾旗龙头山出土的口簧 |
五、陕西石峁遗址出土口簧 |
第二节 水泉、夏家店口簧与中国他地出土口簧对比 |
一、水泉、夏家店口簧与东北地区出土口簧对比 |
二、水泉、夏家店口簧与中原地区出土口簧对比 |
小结 |
第四章 中国出土口簧在局地的定位 |
第一节 近地出土口簧分布及形制 |
一、蒙古莫林陶录盖出土的口簧 |
二、图瓦艾米日立克出土的口簧 |
三、哈卡斯萨合萨尔出土的口簧 |
第二节 中国出土口簧与近地、远地口簧的对比 |
一、中国出土口簧与近地出土口簧的形制对比 |
二、中国出土口簧与远地口簧形制对比 |
小结 |
第五章 口簧在东亚北部的传播路径和载体 |
第一节 口簧在东亚北部传播路径的重构 |
第二节 口簧在萨满教中使用的传统 |
小结 |
结语 |
一、水泉、夏家店口簧的形制特点及中国出土口簧形制归属 |
二、口簧形制的物理基础 |
三、中国出土口簧在世界出土口簧中的定位 |
四、水泉、夏家店口簧背后的文化解析 |
五、口簧传播途径和载体的重构 |
六、水泉、夏家店口簧的实验考古心得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四、现代女性分六种类型(论文参考文献)
- [1]蒙古民歌学术史整理与研究 ——以汉文版的民歌集、专着、学位论文为例[D]. 岑霞. 西北民族大学, 2021
- [2]高昌国佛教寺院经济研究[D]. 张重洲. 兰州大学, 2021(09)
- [3]明清武侠文言小说集研究[D]. 王听听. 暨南大学, 2020(04)
- [4]2016年中国古代诗歌研究博士论文索引及摘要[J]. 展子雯. 中国诗歌研究动态, 2020(02)
- [5]清至民国时期的“会”研究[D]. 徐志强.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2)
- [6]中国宗祠剧场及其演剧活动调查研究(上)[D]. 邓弟蛟. 山西师范大学, 2020(09)
- [7]《孔子诗论》综合研究[D]. 贾旭东. 吉林大学, 2020(08)
- [8]清代保定房契研究[D]. 韩路. 河北大学, 2020(08)
- [9]战后日本女子高等教育的变迁:性别平等的视角[D]. 杨阳.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7)
- [10]音乐考古学视野下中国出土口簧研究 ——以辽宁建平水泉、赤峰夏家店出土口簧为主要考察对象[D]. 刘喆. 沈阳音乐学院, 20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