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二个问题:行政组织向党的组织下达指令合法吗?(论文文献综述)
黄锐[1](2017)在《任务型行政组织法研究》文中指出我国行政组织法方面的法治建设一直较为缓慢,行政组织法体系很不完善,行政组织法的研究也一直是我国行政法学研究的“短板”,这一现状固然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归因于宪政、行政传统文化等诸多因素,不过学界仍然应当作深刻反思。虽然现行的行政法主流学说依然将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行政救济法作为行政法的三大组成部分,但在实际研究中却似乎形成了“行政主体→行政行为→行政救济”的另一套研究思维。这一思维阻碍了我国行政组织法理论和法律制度的实质性突破,许多关键的行政组织要素未纳入法律层面进行规范;行政组织法的研究也长时间停留在就制度而论制度的层面,行政组织法与公共行政学的研究成果高度重复;行政法无法深入指导和全面参与到我国行政体制改革之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群团改革、工商体制改革、投资体制改革难觅行政法学踪影。而观诸美英德法等西方国家和邻国日本,先制定行政组织法,后完善行政程序法和司法审查制度,是其行政法主要发展路径。行政组织法的相对完善是西方国家行政法的共同特征,对于这些国家而言,行政组织法治化的任务已经完成。国外行政法的发展历程也给我们提供了一种启示,我国行政法学界在研究行政行为法和行政救济法之外,应当更加重视研究行政组织法,使我国行政法得以完善。本文研究要回答的基本问题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历史上的和现行的行政组织法制度是什么?有没有自身的特质或者模式?这种模式的理论支撑是什么?按照这种模式,今后它是否存在进一步发展的空间?对行政组织法概念的重新梳理与界定是本文的研究基础。就本文而言,行政组织法的支撑性概念为:组织—行政组织—行政组织法。我国目前的组织机构是从建国以来的单位制度逐渐演变至今的结果,极具中国特色,编制制度的实行是其重要特点。本文从行政组织法的视角,以组织是否适用编制为标准将我国现行的组织机构分为机关组织、群团组织、事业单位组织、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社会组织、企业组织、其他组织七类。对于何谓行政组织,本文提出,以完成行政任务为目标,可以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为行政组织。行政组织分为广义和狭义,狭义的行政组织仅指行政机关;广义的行政组织不仅包括行政机关,也包括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企业组织等,不仅包括具有机关法人地位的行政机构,也包括不具有法人地位的内设机构。本文所称行政组织主要是指行政机关,不过由于行政组织广义概念也包含了其他组织,对其进行相应的探讨难以完全避免。本文借鉴组织社会学的研究成果,将我国行政组织的核心要素归纳为机关设置、行政层级、行政区域、行政职权和人员编制五类。由此本文提出,所谓行政组织法即是对行政机关组织要素进行规范的法律集合。同时,本文研究了德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行政组织权理论,将行政组织权界定为:按照法律规定对行政组织要素进行配置的权力。我国行政组织法律制度的形成时间是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至今有近七十年的历史。期间我国先后颁布了三部组织法,这些组织法虽一脉相承,但在具体制度上又各有特点。有鉴于此,本文把这段时期分为“共同纲领时期”、“社会主义发展初期”、“八二宪法时期”三个历史阶段,并分别对其基本内容进行梳理,揭示我国行政组织法的历史发展脉络和轨迹。由于特定历史资料查找的困难,本文从行政组织要素的角度重点介绍了“八二宪法”时期的行政组织法,也就是我国现行行政组织法制度。在对我国行政组织法制度历史演变探究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我国行政组织法的模式是任务型行政组织法的论点,并作如下分析:首先,借鉴我国台湾地区学者观点,将行政任务定义为:行政组织依据法规范所承担,或者以合法的方式执行的所有事务。该定义包含三个层面的含义,其一,行政任务的本质是事务而非其他;其二,行政任务源于法律直接规定。其三,除了法律规定外,还包括那些不在法律文本中,但是行政组织可以以合法的方式执行的事务。而能够以合法的方式执行,其前提必然是行政任务本身不能违法。行政任务有以下特点:属于国家任务的下位概念;是动态发展的概念;是中性的概念;可以作为辨别是否为行政组织的标准。其次,本文提出任务型行政组织法是我国行政组织法的模式,并对其进行界定。所谓任务型行政组织法是指以完成行政任务为目标,法律对行政机关充分授权,由行政机关为主导对行政组织要素进行配置的模式。主要理由有:一是从历史发展的脉络看,以行政任务为中心对行政组织要素的配置是我国行政组织法发展的一条重要主线;二是从法律规定看,我国宪法和行政组织法法律条款规定了我国行政机关大量的行政任务;三是从现行国家政策(含有大量的行政任务)的执行情况看,我国行政组织法围绕这些国家政策的具体执行而予以调整。为进一步阐释我国任务型行政组织法的特点,本文将西方国家和邻国日本的行政组织法模式归纳为规则型行政组织法,并将任务型行政组织法与之进行对比,发现二者在“行政任务与行政组织法关系”、“立法主体”、“行政机构设置权”、“人员规模的控制方式”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最后,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为案例,对我国任务型行政组织法进行说明。任务型行政组织法作为中国行政组织法既存的模式,不可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它应当有相应的基础理论作为支撑。由于学界对行政组织法研究本身的不重视,任务型行政组织法的理论基础一直比较薄弱。本文提出了任务型行政组织法的基本理论为“民主集中制原理”、“行政组织理论”和“授权理论”。民主集中制原理作为我国宪法规定的国家机构组织活动原则,是任务型行政组织法正当性基础。行政组织理论则可以将行政组织与行政任务有效衔接,扩大行政任务的参与者范围,并通过行政组织的核心要素,优化行政组织结构。任务型行政组织法以完成行政任务为中心,强调对行政权力运行的保障,而授权理论则直接指导行政组织之间的权力配置问题,同样也应作为基本理论。任务型行政组织法是本文对我国行政组织法特点的提炼,也对我国行政组织规模的控制有较大成效,但并不意味着我国任务型行政组织法完美无缺。其至少存在以下问题:第一,法律术语逻辑混乱。如行政机关、政府、行政机构的关系问题。第二,立法体例存在矛盾。如国务院组织法为单独立法而地方组织法则将权力机关与行政机关合并立法。第三,行政组织具体法律制度存在问题。如领导职数存在失控风险、行政机构设置随意等。需要进行完善。同时,世界新公共管理浪潮、我国国家治理理论的提出、政府职能转变与任务型行政组织法存在理念和趋势上的契合,推动其进一步发展,也使完善我国任务型行政组织法成为必然。文章最后论述了任务型行政组织法的完善问题。本文提出其完善的思路为:逐步完善而非推倒重建;立足自身特点,借鉴而不照搬。标准主要为: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国家机构组织活动原则);遵循宪法对行政组织权的设定;遵循党对法治建设的引领作用。循着上述思路和标准,有三条具体改革措施:一是整合现行组织法法律概念;二是完善行政组织法立法体例;三是对行政组织法中的一些具体法律制度加以改进。由于任务型行政组织法的完善所涉及的问题很多,限于篇幅难以面面俱到,只能择其要点予以论述。
王绍光,黄万盛,单世联,蔡翔,金大陆,徐俊忠,老田,郭春林,贺照田,罗岗[2](2013)在《70年代中国》文中研究表明由开放时代杂志社主办的第十届开放时代论坛于2012年11月18日至19日在安徽泾县查济村"钟秀梦缘"举行。本届论坛以"70年代中国"为主题,旨在探讨中国在70年代的转型,辨明改革开放前后的政治、经济及社会联系的丰富性及复杂性,淡化过于强烈的意识形态色彩,缓冲"左"、"右"的诘抗,拓展理解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尺度。以下内容根据现场录音整理而成,并经所有发言者校订。由于篇幅限制,内容略有删节。
古年一[3](1992)在《第二个问题:行政组织向党的组织下达指令合法吗?》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 编辑同志:我是一个基层党支部负责人,工作中经常碰到一些行政组织向支部下达指令,使得我们十分为难。如果不导致什么冲突,我们还可以变通处理;但有时候,执行了会出格,无论对指令者或接受者都会造成被动。可向我们下达指令的又是上级行政组织,不执行也感到难为情。
马少红[4](2006)在《中国共产党的民主集中制理论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和根本领导制度。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民主集中制的理论应用于党的建设和国家生活,形成和发展了中国共产党关于民主集中制的理论。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民主集中制问题的论述,列宁、斯大林关于民主集中制的理论,共产国际和苏共文献中关于民主集中制的规定,是中国共产党关于民主集中制理论的理论根据。 中国共产党关于民主集中制的理论在土地革命战争前期形成,在土地革命战争后期和抗日战争时期达到成熟,在解放战争时期和建国后继续发展。1957年之后,由于“左”的错误影响,党的民主集中制理论发展过程中出现了曲折和失误。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党的民主集中制理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发展。 中国共产党关于民主集中制在党和国家生活中的地位的论述,关于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论述,关于严肃党纪和法制、加强监督的论述,关于反对在民主集中制问题上的错误倾向的论述,以及在这些问题上的相关规定,构成了中国共产党关于民主集中制理论的基本内容。 中国共产党关于民主集中制的理论的立论基础,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的思想路线。 中国共产党关于民主集中制的理论的目标要求,是实现党和国家对各项事业的正确领导,是要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即团结一致的政治局面。 中国共产党关于民主集中制的理论,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民主集中制的理论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学习和研究中国共产党关于民主集中制的理论,对于提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对于加强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建设,对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展党的民主集中制理论,都具有重要意义。
东方明,魏迟婴[5](2021)在《命运如丝(长篇纪实连载)》文中研究说明第一章 "悬办"这是萧顺德有生以来遭遇的最大的一桩蹊跷事:明明昨天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谭处长跟他谈话时说得很清楚的,让他去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安局充实干部处领导班子,待到他今天拿着市委组织部的介绍信前往市局报到时,扬帆副局长跟他见了面,说了几句话,这事儿就不见影子了!要说扬帆,跟萧顺德也算得上半个熟人,皖南事变后扬帆担任新四军军法处长时,萧顺德就是军部警卫团的连指导员。尽管没有直接的工作关系,可是天天抬头不见低头见,
P.T.多伊特曼,林本椿,张筠艇[6](1997)在《官方特权》文中指出美国作家P.T.多伊特曼(P.T.Deutermann)是位退休的美国海军上校,深谙美国海军上层错综复杂的关系和内幕。他的小说《荣誉的边缘》登上了《今日美国》报的畅销书排行榜,另一部小说《海蝎》既将拍成电影。他于1995年推出了新作《官方特权》(Official Privilege),小说以海军中校丹与女调查员葛瑞丝调查一桩谋杀案为线索,反映了美国海军高级军官对下属的性骚扰、军队内部的官官相护、种族问题,以及大众传媒的弊端,揭露了美国社会整个政治躯体上的几个毒瘤。作者把极具动感而惊险曲折的故事和大量的军事知识糅合在一起,开创了军事侦探小说这一新的文学样式。
赵亮[7](2012)在《1951-1954年整党运动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中国共产党即将夺取全国政权的历史条件下,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向全党提出了进行执政党建设的任务。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召开前,老区已结合土改工作进行了公开建党的工作。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召开后,按照会议要求,新近解放城市和地区也都陆续进行了公开党的组织和活动的工作。当时的中国共产党,特别是基层党组织,在思想上和组织上都还有许多与执政党建设要求不相符的问题存在。特别是进入解放战争后期,老、新解放区多进行了大规模的建党行动。建党规模的迅速膨胀,及此过程中很多地方有违审慎原则的建党做法,导致出现了党员整体质量下降的问题。新中国成立前,老解放区已结合土改工作和公开建党工作对党组织进行了初步的整顿。新中国成立前后,新解放区也结合实际工作对当地原有地下党组织进行了初步的整顿。在老、新解放区分别开展如上整党工作,及1950年全党进行整风运动的基础上,1951年,中共中央领导发动了中国共产党自夺取全国政权以来,第一次全党范围内的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工作,以期纯洁党的思想和组织,从整体上提高党员质量。史称1951-1954年整党运动。在1951年里,各地主要进行了整党的准备工作,亦即面向全党的,以共产党和共产主义理论为主要内容的整党教育,以及整党的典型试验。按照当时中共中央关于“整党为一个时期中心工作”的要求,各地整党教育工作均与党内理论教育工作结合起来进行,城市整党工作中的组织清理工作还与清理“内层”工作结合起来进行。到1951年底、1952年初,由于“三反”运动的发动,特别是整党运动开始与“三反”斗争结合起来进行,整党运动的历史进程开始发生重大转变,反对党内资本主义思想成为了此次整党运动的主要任务:在城市,整党运动的主要任务成为集中反对党员干部的贪污、浪费问题,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资本主义思想对党肌体的侵蚀。城市的整党运动基本上是于1952年里伴随“三反”运动的结束而结束。经过城市整党运动及其与“三反”运动的结合进行,反对党内资本主义思想成为干部审查和鉴定工作的主要任务;“德才兼备”原则成为干部选拔工作的根本标准。而在农村,新区农村的整党工作也于1952年里陆续结束。新解放区由此开始将组织工作的重点转入建党工作。而老区农村整党工作的主要任务则成为集中批判党员干部的剥削致富甚至是“单干”思想,从而为大力推进农业生产的互助合作工作铺平道路。在此过程中,老区农村整党运动还曾与“新三反”运动结合起来进行,以期克服农村党员干部在领导互助合作运动和其他工作时的强迫命令问题,及农村基层干部的违法乱纪问题,以极大改善党群关系。结合的具体办法就是要求各地仿照山东经验,从检查处理人民来信情况入手,按照反对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的要求,对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农村党组织进行整党教育和组织清理。老区农村的整党运动一直持续到1954年才告大部结束。1951-1954年整党运动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它是其时中共中央主要领导人探索在执政条件下,如何继续开展整党整风工作的重要实践活动,对其时其他许多重大历史事件,特别是《武训传》批判运动、毛泽东对社会主要矛盾的认识、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以及清理“内层”工作等历史事件的发生或发展都产生了重要影响。历史地考察1951-1954年整党运动,对于新时期继续推进党的建设和稳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等项工作,仍有重要借鉴意义。
郝在今[8](2016)在《延安秘密战——中共西北局隐蔽斗争纪实》文中研究表明一个走投无路的人,突然发现,自己居然已经行至福地!这就是1935年10月毛泽东到达西北的心态。顿时诗如泉涌,毛泽东接连吟出三首。《七律·长征》有句:"更喜岷山千里雪"。这个生长于温暖环境的南方人,竟然把踏入苦寒之地当作喜事。《念奴娇·昆仑》有句:"环球同此凉热"。这寸步难行的崇山峻岭,居然又是放眼世界的战略高地。《清平乐·六盘山》有句:"不到长城非好
金柄权[9](2001)在《中、韩检察制度之比较研究 ——机构与刑事诉讼中的权限为中心》文中认为中、韩两国为遵循刑事诉讼程序而均采用负责审判的法院和与之相对应的检察制 度。但是因为在国土面积、人口、社会环境、采用刑事诉讼制度的历史背景等方面存 在差异,使得作为刑事诉讼一个支点的检察制度上存在着诸多差异。然而,不论中国 还是韩国,都出于同一个目的而设立、运营刑事诉讼制度中的检察制度,因而为使符 合设立检察制度之目的、并使之具有制度运行之效率性,故在本篇论文中全面讨论比 较中韩检察机构的性质、组织体系、人事、财政预算制度、检警关系、检察官的强制 措施权、立案及侦查上的权限、审查起诉及提起公诉的权限、审判中的权限及其他权 限等问题。 本论文共分九章:第一章检察历史。中国于清末全面修改法律时,按照中国的情 况而吸收外国的检察制度中的有益之部分而建立了检察制度。这时的检察机关是检事 局,并设置于各级法院中,后来变更为检察厅。国民党时期的 1927年将各级检察厅 一律裁撤,原来的检察官暂时配置于各该法院之内。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 设置最高人民检察署(后改院),在文化大革命期间,1968年开始各级各种检察机关 先后被撤销。文革结束后,1978年宪法修改草案规定设置人民检察院。根据宪法的规 定,各级检察机关迅速组建起来,形成了现在的检察制度。 韩国的检查制度始于朝鲜末期的1895年,承继日本制度而建立的。1910年日本 强占韩国后,日本为达到殖民统治的目的,而将日本的检察制度予以部分修改后在韩 国施行。1945年光复后的美军政时期,承继实行着美国的刑事诉讼制度。但在 1954 年韩国刑事诉讼法制定时,在审判制度上虽然吸收了美国制度,而检察制度则吸收了 旧日本刑事诉讼法。 第二章检寨机构的性质比较。中国的检察机关属人民民主专政的机关,是国家的 法律监督机关,并应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提交工作报告,并受其监督。检察机关是 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同时也是国家司法机关,与审判机关并行。 虽然韩国的检察官属于政府的公务员,但是各个检察宫是作为独立官厅、客观官 厅而履行带有司法机关性质的业务。所以检察机构对应于各级法院而设置。 第三章组织体系、人事、财政预算制度的计较。中国设置最高人民检察院,高级 人民检察院,中级人民检察院,基层人民检察院等4级组织。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由最高检察长 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用。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经过同级人民代表大 会选举或罢免,必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各级人民检察院的日常经费由同级财政负担,业务经费由中央、省级、当地财政共同 负担,对经费确实困难的地方检察机关中央财政给于适当的经费补助。 韩国在其政府机关的法务部底下设置大检察厅、高等检察厅、地方检察厅和分厅 等3级(分厅与地方检察厅同级)组织。以检察总长为首的各级检察长和检察宫均由 法务部部长提请,并由总统任用。检察机关作为中央政府,所有的财政预算均有中央 一1 一 J 摘 要政府负担。 第四章检警关系的比较。中国的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侦查权、检察权由专门机关行使,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拥有法律监督及申请逮捕的批准权。但是实际上公安机关的地位不比检察机关低,甚至更高。 韩国的检察官作为具有侦查权的侦查之主宰者,对司法警察官的侦查享有指挥监督权,并在刑事诉讼的进行中处于上命下从的关系。但在实际上,约95%以上的刑事案件均由警察机关侦查处理。因此,在韩国的刑事司法界主张将独立的侦查权限赋予警察的侦查独立论之呼声不断高涨。 第五章强制措施权的比较。中国的强制措施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五种。中国不采取令状制度,公安机关及检察机关可以决定采取强制措施。但是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申请检察机关得到批准。 韩国的强制措施中有逮捕、拘束、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时,应在原则上持有法官签发的令状,只有在紧急逮捕和现行犯逮捕的情况下,才可以对犯罪嫌疑人无令状而拘禁48小时。因检察官收集之证据的证明力要比法官收集?
沈金华[10](2005)在《走向新的社会集约和博弈 ——中国农村社会中间组织建设与现代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三农”问题的本质是农民阶层利益的表达、维护和发展问题,是国家利益与农民利益、城市居民与乡村农民利益、乡镇利益集团与农民利益集团、现代化过程中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和博弈。当前,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和社会发展正进入一个重大社会转型时期,中国农民问题经历了一百多年的风云迭宕曲折多变,终于进入了一个历史的“拐点”。“三农”问题的解决最后无疑取决于中国经济水平和现代化发展程度,但现有农村社会组织制度的调整和创新仍大有空间,而且这种调整和创新须在现代化过程之中同步进行,以达到经济水平、制度形式和社会组织三者互相促进和协调,构建现代公平的“和谐社会”。社会分层和利益群体化是现代社会的必然趋势,现代社会制度的创设和改革是社会不同利益集团之间博弈和互动的结果,而有序和良性的博弈取决于社会组织化程度。中国农民数量多和组织状态的分散性是形成“三农”难题的重要因素。所以,笔者以为进行一场以构建中国农村社会中间组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为重占、,以乡镇机构改革、乡土人才培养、农地制度调整和城乡社会制度改革为辅助配套改革的“新乡村建设运动”,是当今时代党和政府农村政策的重点,也是中国社会现代化本身的内在要求。“新乡村建设运动”只有从中国农村社会中间组织的培育和发展入手,才能改变近代以来政府主导乡村社会和农民被“安排”的模式,充分尊重农民的自主性和创造性,才能逐步理顺和构建国家、社会和农民和谐关系,形成不同社会集团之间、国家与农民之间的合理博弈,解开中国"三农”问题的难题。
二、第二个问题:行政组织向党的组织下达指令合法吗?(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第二个问题:行政组织向党的组织下达指令合法吗?(论文提纲范文)
(1)任务型行政组织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状况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思路、结构、方法与创新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结构 |
三、研究方法 |
四、研究创新 |
第四节 行政组织法的基本概念 |
一、组织 |
二、行政组织 |
三、行政组织权 |
四、行政组织法 |
第一章 历史的嬗变:新中国行政组织法的历史进程 |
第一节 共同纲领时期的行政组织法(1949—1953) |
一、中央行政组织法 |
二、地方行政组织法 |
第二节 社会主义发展初期的行政组织法(1954—1965) |
一、中央行政组织法 |
二、地方行政组织法 |
第三节 “八二宪法”时期的行政组织法(1979 至今) |
一、中央行政组织法 |
二、地方行政组织法 |
三、从组织要素角度对该时期行政组织法的述评 |
第二章 理念的革新:面向行政任务的行政组织法 |
第一节 行政任务:中国行政组织法的内核 |
一、行政任务的涵义 |
二、行政任务的特征 |
第二节 任务型行政组织法:中国行政组织法的模式 |
一、任务型行政组织法是中国行政组织法的模式 |
二、任务型行政组织法与规则型行政组织法的区别 |
第三节 任务型行政组织法案例: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 |
一、任务清晰、明确的上海自贸区建设 |
二、任务型行政组织法在上海自贸区建设的体现 |
第三章 理论的创新:任务型行政组织法的基本理论 |
第一节 民主集中制原理与任务型行政组织法 |
一、行政组织法与宪法 |
二、“八二宪法”中的民主概念 |
三、民主集中制原理 |
第二节 行政组织理论的再理解 |
一、行政主体理论的反思 |
二、行政组织理论的构建 |
第三节 授权理论的新认识 |
一、学界对授权理论的不同认识 |
二、行政组织法中的授权制度 |
三、行政授权理论的重构 |
第四章 发展的驱动力:构建任务型行政组织法亟待解决的问题 |
第一节 任务型行政组织法存在的问题 |
一、法律概念存在的问题 |
二、立法体例存在的问题 |
三、具体制度存在的问题 |
第二节 任务型行政组织法的发展动力 |
一、世界新公共管理浪潮的压力 |
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 |
三、政府职能转变的推动 |
第五章 具体路径的选择:任务型行政组织法的完善 |
第一节 完善的前提:思路和标准 |
一、学界的观点 |
二、修改完善行政组织法的思路和标准的建议 |
第二节 完善的基础:法律概念的整合 |
一、行政机关 |
二、其他完成行政任务的组织 |
第三节 完善的框架:立法体例的调整 |
一、行政机关组织法 |
二、授权法 |
三、行政机构编制条例 |
四、“三定方案”的法治化 |
五、权力机关的法律性文件 |
第四节 完善的要领:具体制度的革新 |
一、行政机构的设置 |
二、编制管理 |
三、行政职权 |
四、公众参与 |
五、监督体制 |
结语 任务型行政组织法:仍需言明的几点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2)70年代中国(论文提纲范文)
一、“文革”中的“新思潮” |
二、“文革新政”和70年代 |
三、70年代的伦理记忆与日常生活 |
四、70年代的制度遗产 |
五、70年代与“三农”问题 |
七、“文革”结束及“新时期”开始的历史—观念意涵 |
(4)中国共产党的民主集中制理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目录 |
引言 |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的民主集中制理论的理论根据 |
一、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民主集中制问题的论述 |
(一) 共产主义者同盟和国际工人协会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
(二) 对党内民主和党的集中统一的论述 |
(三) 对无产阶级国家政权的民主与集中问题的论述 |
二、列宁、斯大林关于党和国家的民主集中制的理论 |
(一) 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起来的 |
(二) 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 |
(三) 党必须实行极严格的集中和极严格的纪律 |
(四) 国家生活中的民主集中制 |
(五) 党和国家的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 |
三、共产国际和苏共文献中关于民主集中制的规定 |
(一) 共产国际文献中关于民主集中制的规定 |
(二) 苏共文献中关于民主集中制的规定 |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的民主集中制理论的形成和发展 |
一、中国共产党的民主集中制理论的形成和成熟 |
(一) “民主集中制”在党的文献中的提出和相关规定 |
(二) 党的民主集中制理论的形成 |
(三) 党的民主集中制理论的成熟 |
二、党的民主集中制理论的发展、曲折和失误 |
(一) 解放战争时期党的民主集中制理论的发展 |
(二) 国家生活中民主集中制的确立和民主集中制理论的继续发展 |
(三) 在民主集中制问题上的曲折和失误 |
三、党的民主集中制理论在新历史条件下的发展 |
(一)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的民主集中制理论的新发展 |
(二) 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党的民主集中制理论的进一步发展 |
第三章 中国共产党的民主集中制理论的基本内容 |
一、关于民主集中制在党和国家生活中的地位 |
(一)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 |
(二)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 |
二、关于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 |
(一) 发展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 |
(二) 在民主基础上实行正确的集中 |
(三) 正确认识和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 |
(四) 领导机关内部的民主集中制 |
三、严肃党纪和法制,加强监督 |
(一) 严肃党的纪律 |
(二) 遵守国家法制 |
(三) 加强党和国家生活中的监督 |
四、反对在民主集中制问题上的错误倾向 |
(一) 反对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 |
(二) 反对个人专断和个人崇拜 |
(三) 反对极端民主化和自由主义 |
(四) 反对宗派主义和分散主义 |
第四章 中国共产党的民主集中制理论的立论基础 |
一、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 |
(一) 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和方法论 |
(二) 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观和人民观 |
二、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 |
(一) 一切为了群众 |
(二) 一切依靠群众 |
(三)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
三、中国共产党的思想路线 |
(一) 一切从实际出发 |
(二) 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 |
(三) 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 |
第五章 中国共产党的民主集中制理论的目标要求 |
一、党和国家对各项事业的正确领导 |
(一) 充分发扬民主是正确领导的前提 |
(二) 正确地集中是正确领导的关键 |
(三) 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是正确领导实现的保证 |
二、全党全国团结一致的政治局面 |
(一) 团结一致的政治局面的基本内容 |
(二) 民主集中制是实现团结一致政治局面的根本途径 |
(三) 实现团结一致政治局面的重大意义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5)命运如丝(长篇纪实连载)(论文提纲范文)
第一章 “悬办” |
第二章 失踪的“特费” |
第三章 寻找“青痣瘢” |
第四章 烈士遗物 |
第五章 醉春楼遇险 |
第六章 外国神父 |
第七章 黑衣人之谜 |
第八章 国药号老板 |
第九章 油锅捞秤砣 |
第十章 蹊跷的爆炸案 |
第十一章 三官镇惊变 |
第十二章 三友观夜谈 |
第十三章 曹家渡劫案 |
第十四章 镇长之死 |
第十五章 车行老板的隐秘 |
第十六章 狭路相逢 |
第十七章 “叛徒”的女儿 |
(7)1951-1954年整党运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研究状况综述 |
二、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三、 主要创新点和难点 |
四、 主要研究方法 |
五、 论文结构 |
第一章 整党运动发动的历史背景 |
第一节 执政党建设任务的提出与公开建党 |
一、 执政党建设任务的提出 |
二、 老区与新区的公开建党工作 |
三、 整党任务的提出 |
第二节 各地对党的基层组织的初步整顿 |
一、 老解放区的初步整党工作 |
二、 新解放区的初步整党工作 |
第二章 整党运动的开动 |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的召开 |
一、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 |
二、 党内关于整党问题的争论 |
第二节 “整党为一个时期中心工作” |
一、 整党工作与全党理论教育工作的结合 |
二、 整党工作与清理“内层”工作的结合 |
第三节 各地传达与贯彻整党决议 |
一、 各地传达整党决议与制定整党计划 |
二、 各地培训整党干部与进行整党的典型试验 |
第三章 整党运动的转向 |
第一节 “整党工作必须与‘三反’运动相结合” |
一、 “三反”运动的发动 |
二、 “三反”运动与整党工作的结合 |
第二节 整党运动进程的转变 |
一、 反对党内资本主义思想成为整党运动的主要任务 |
二、 各地的整党工作进程发生转变 |
第三节 整党运动在城市的结束 |
一、 反对党内资本主义思想成为干部审查和鉴定工作的主要任务 |
二、 “德才兼备”原则成为干部选拔工作的根本标准 |
第四章 整党运动在农村的继续推进和结束 |
第一节 农村整党任务的转变 |
一、 农村推迟开展“三反”斗争与暂停整党工作 |
二、 农村整党任务的转变 |
第二节 农村整党运动与互助合作运动的结合 |
一、 农村整党工作结合互助合作运动而重启 |
二、 党内就农村整党过程中是否反对“单干”问题的争论 |
三、 坚决推进互助合作运动成为党在农村的中心工作 |
第三节 农村整党运动与“新三反”运动的结合 |
一、 农村中止“三反”运动与继续“关门”整党 |
二、 “新三反”运动的发动及其与农村整党运动的结合 |
第四节 (农村)整党运动的结束 |
一、 各地第一批农村整党工作的完成 |
二、 西北、东北地区整党工作的基本结束 |
三、 1951-1954 年整党运动的结束 |
结语 |
参考文献 |
(8)延安秘密战——中共西北局隐蔽斗争纪实(论文提纲范文)
第一章落脚龙兴地——苦战两万里,寻得生存地 |
1.中国共产党最危难的时候 |
2.落脚陕北的第一动作 |
3.第一个“西北局” |
4.北国风光 |
5.斯诺采访中共的特务头子 |
第二章刀把子不能丢!——合作局面中仍有隐蔽斗争 |
1.从“西北保卫局”到“边区保安处” |
2.是谁伏击周恩来? |
3.两个奇怪的“和尚” |
4.出逃事件 |
5.锄奸! |
第三章“双重政权”——确立人民政权的巧妙手法 |
1.旬邑事件 |
2.化装侦察 |
3.绥德反腐 |
4.淳化事件 |
5.拔钉子 |
第四章惊天特务案——“化敌为我服务”的防奸保卫政策 |
1.汉中有个“死间”班 |
2.陇东发案 |
3.延安追踪 |
4.反用敌特 |
5.一网打不尽 |
第五章“抢救失足者”——政治运动中反特斗争扩大化 |
1.“反特”与“运动”同步 |
2.边保老号来了个“川岛芳子” |
3.群众运动+逼供信 |
4.绥德甄别 |
5.“刘巧儿告状” |
第六章和战之间——战略转换情报当先 |
1.爷台山战事 |
2.智窃密电码 |
3.从延安上东北 |
4.激活“冷藏间谍” |
5.南下北返 |
第七章心战——大力开展策反敌军工作 |
1.安边起义“火车头” |
2.西北有个“民主联军” |
3.习仲勋策动横山起义 |
4.美军情报官在延安 |
5.“特务”入党 |
第八章陕北转战——全国解放战争的指导中心 |
1.军事机密 |
2.军统和边保同时追悼他 |
3.游击战争 |
4.保卫昆仑纵队 |
5.彭德怀和习仲勋抢先收到胡宗南的作战电报 |
第九章从延安到全国——为新中国竖立安全屏障 |
1.从“首府”走向“首都” |
2.从“延安”进“西安” |
3.从大西北到大西南 |
4.明暗易位 |
5.反击恐怖狂潮 |
(9)中、韩检察制度之比较研究 ——机构与刑事诉讼中的权限为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序 言 |
第一章 检察历史 |
第一节 世界检察的历史 |
一、 法国 |
二、 德国 |
三、 美国 |
四、 日本 |
五、 英国 |
六、 前苏联 |
第二节 中国检察制度的沿革与发展 |
一、 清末检察制度的引进 |
二、 民国检察制度的演变 |
三、 中国现行检察制度的演进 |
第三节 韩国检察官的历史 |
一、 甲午改革开始自统监府时代(1894-1910.8) |
二、 朝鲜总督府时代的检察官制度 |
三、 美军政时代 |
四、 大韩民国政府成立后 |
第二章 检察机构的性质比较 |
第一节 检察机构的定位及职责 |
一、 中国检察机关的地位与职责 |
二、 韩国检察机关的地位与职责 |
三、 比较 |
第二节 检察机关与法院的关系 |
一、 中国 |
二、 韩国 |
三、 比较 |
第三节 检察机关的司法机关性 |
一、 中国 |
二、 韩国 |
三、 比较 |
第四节 检察机构的特殊性 |
一、 中国 |
二、 韩国 |
三、 比较 |
第三章 组织体系、人事、财政预算制度的比较 |
第一节 组织体系比较 |
一、 中国的检察组织 |
二、 韩国的检察组织 |
三、 比较 |
第二节 人事制度的比较 |
一、 中国的检察人事制度 |
二、 韩国的检察人事制度 |
三、 比较 |
第三节 财政预算制度的比较 |
一、 中国的检察预算制度 |
二、 韩国的检察预算制度 |
三、 比较 |
第四章 检警关系的比较 |
第一节 侦查任务分配主义的型态 |
一、 一元主义的型态 |
二、 二元主义之型态 |
第二节 中国的检警关系 |
一、 现行法制状态下的检警关系规定 |
二、 实际运作情况 |
第三节 韩国的检警关系 |
一、 现行法制状态下的检警关系规定 |
二、 侦查权独立论 |
第四节 比较 |
第五章 强制措施权的比较 |
第一节 中国 |
一、 强制措施概述 |
二、 拘传 |
三、 取保候审 |
四、 监视居住 |
五、 拘留 |
六、 逮捕 |
第二节 韩 国 |
一、 人身拘束 |
二、 取保候审 |
三、 向法官请求强制处分 |
第三节 比 较 |
一、 相同点 |
二、 相异点 |
第六章 立案及侦查上检察官的权限比较 |
第一节 刑事立案之权限 |
一、 中国 |
二、 韩国 |
三、 比较 |
第二节 侦查上的权限 |
一、 中国 |
二、 韩国 |
三、 比较 |
第三节 侦查终结 |
一、 中国 |
二、 韩国 |
三、 比较 |
第七章 审查起诉及提起公诉的权限比较 |
第一节 中 国 |
一、 公诉的一般理论 |
二、 审查起诉 |
三、 决定起诉和提起诉讼 |
四、 不起诉 |
第二节 韩 国 |
一、 公诉的一般理论 |
二、 审查起诉 |
三、 提起公诉 |
四、 不起诉处分 |
第三节 比 较 |
一、 相同点 |
二、 相异点 |
第八章 审判中的权限的比较 |
第一节 审判中的权限 |
一、 中国 |
二、 韩国 |
三、 比较 |
第二节 简易程序 |
一、 中国 |
二、 韩国 |
三、 比较 |
第三节 抗诉权的比较 |
一、 中国 |
二、 韩国 |
三、 比较 |
第九章 其他权限的比较 |
第一节 中国 |
一、 审判监督程序 |
二、 对执等的监督 |
第二节 韩 国 |
一、 再审 |
二、 非常上告 |
三、 刑罚的执行权 |
第三节 比 较 |
一、 相同点 |
二、 相异点 |
参考文献 |
后 记 |
(10)走向新的社会集约和博弈 ——中国农村社会中间组织建设与现代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理论篇 |
第一章、导论 |
一、研究的选题与立意 |
二、提出研究农村社会中间组织的原由 |
三、主要的研究特点和学术创建 |
四、中国农村问题研究的理论与方法 |
小结 |
第二章、中国农村社会中间组织的概念 |
一、农村社会中间组织概念的定义和内涵 |
二、农村社会中间组织的理论基础 |
三、“中国农村社会中间组织”的法律地位和特性 |
四、农村社会中间组织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
小结 |
第三章、中国农村社会中间组织与现代化关系 |
一、从现代化理论看农村问题 |
二、从中国现代化运动看农村问题 |
三、从中国现代化战略看农村问题 |
小结 |
二、实证篇 |
第四章、近百年来中国农村社会组织模式变迁的历史分析 |
小结 |
第五章、当前农村社会组织结构矛盾实证分析 |
一、中国农村经济——从传统经济向现代经济的转型 |
二、中国农民——从“道德农民”向“理性农民”转型 |
三、中国农村社会——从非均衡乡村秩序向均衡乡村秩序转变 |
小结 |
第六章、各国农村社会中间组织发展对比和借鉴 |
小结 |
三、创建篇 |
第七章、中国农村社会中间组织发展的原则和战略 |
一、我国农村中间组织发展的方向 |
二、农村社会中间组织建设的战略步骤 |
(一)、稳妥发展农村社会政治组织 |
(二)、加快发展经济中介组织 |
(三)、规范发展社会文化组织 |
三、农村社会中间组织的认识和政策取向 |
第八章、中国农村社会中间组织的推动与创建 |
一、乡村社会“二元权力结构”的重构 |
二、乡镇政府治理模式的变革 |
三、加快农地制度和规模经营 |
四、农民的教育与文化觉悟 |
五、消除城乡社会二元结构的篱笆 |
小结 |
结束语 |
摘要 |
附参考文献 |
四、第二个问题:行政组织向党的组织下达指令合法吗?(论文参考文献)
- [1]任务型行政组织法研究[D]. 黄锐. 西南政法大学, 2017(10)
- [2]70年代中国[J]. 王绍光,黄万盛,单世联,蔡翔,金大陆,徐俊忠,老田,郭春林,贺照田,罗岗. 开放时代, 2013(01)
- [3]第二个问题:行政组织向党的组织下达指令合法吗?[J]. 古年一. 党建, 1992(01)
- [4]中国共产党的民主集中制理论研究[D]. 马少红. 东北师范大学, 2006(10)
- [5]命运如丝(长篇纪实连载)[J]. 东方明,魏迟婴. 啄木鸟, 2021(07)
- [6]官方特权[J]. P.T.多伊特曼,林本椿,张筠艇. 译林, 1997(05)
- [7]1951-1954年整党运动研究[D]. 赵亮. 中共中央党校, 2012(02)
- [8]延安秘密战——中共西北局隐蔽斗争纪实[J]. 郝在今. 当代, 2016(05)
- [9]中、韩检察制度之比较研究 ——机构与刑事诉讼中的权限为中心[D]. 金柄权. 中国政法大学, 2001(01)
- [10]走向新的社会集约和博弈 ——中国农村社会中间组织建设与现代化研究[D]. 沈金华. 福建师范大学, 2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