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格鲁门将放弃一些关键机体技术工作(论文文献综述)
小安东尼L.维洛西,付明耀[1](1994)在《格鲁门将放弃一些关键机体技术工作》文中研究说明 格鲁门将放弃其现有的独立设计、发展和试验新一代战术飞机的能力,以有效地实施公司从原先的机体主承包商向系统综合商转变的五年发展计划。 格鲁门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雷索·卡波拉里近期要求公司的高级管理层清查那些能被放弃的设施,并制订好一份详细的清理计划。
屠基达[2](2007)在《超7史话(6)》文中提出 新加坡的插曲正当中、美,巴合作的"佩刀"Ⅱ项目处于弥留之际的时候,新加坡表露了兴趣,"超7"这个名称终于浮出水面。88年5月新加坡航空工业公司总裁郭宝发先生给中航技孙总裁直接打了电话,印证前不久格鲁门去新加坡介绍超7的情况是否属实,并约定二人将在5月19日在深圳会见面谈。面谈后决定6月1日新航派出总工程师林鲁鹤先生等三人来成飞调查,进一步了解超7发展的情况。来成飞后,我们感到他们主要关心的除飞机的技术方案外,一是市场前景如何,二是费用问题。他们感到格鲁门提出的预算太高,而且还担心格鲁门将来还要涨价。通
白立士[3](2019)在《我国高校权力制约及其法律机制研究》文中提出我国高校权力滥用的症结在于权力配置、运行的制度体系不足以满足现实的需要,该制度结构过分依赖权力监督,影响了高校权力的公正、效率,以致偏离其内在目的。本文通过对高校权力本质属性的理论考察,根据权力运行与制约理论,以法治化的思路提出运用权力与权利制约权力的机制来实现高校权力的规范化与合目的性。权力的正当性来源于权利。高校权力应当旨在保障学术共同体权利的良性发展。本文从高校权力的本质出发,试图为我国高校的权力制约机制绘制一个理想图景。高校权力应服务于高校自主、学术自由,以教授治学、学生自主、行政辅助为目标。各方主体的权利都应当保障,具体来说:应当维护学术权威,确保拥有丰富专业知识的教授独立运用学术权力;学生应该处于高校中心位置,变单纯的被管理者为权利得到充分尊重的被服务对象;高校行政权力是服务学术生产、创新的辅助力量,并与学术权力形成有效制约。要实现高校权力的内在目的,需要将之纳入法治轨道,严格尊重各方权利,鼓励师生积极维护自身权利,合理配置高校内、外部权力,从而实现高校权力的有效制约。完善相关规则要立足于对现实情况的深入研究。通过考察现实权力结构和典型腐败案例可知,我国高校权力的法制规范有其历史演化路径,带有国家权力建构的明显特征。当前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高校党委、行政由上级任命导致了防止权力滥用的监督逻辑。虽然受市场、社会和司法影响,高校与政府的外部关系是根本性的,并影响其内部权力关系。党委、校长的职权理应是决策、执行的关系,但二者并没有明确的界限。党委、校长的权力处于绝对优势,普通师生员工的权力、本身也亟需规范的学术权力相对弱小。虽然与政府机构、权力具有高度的同质性,但高校学者共同体的本质使其权力滥用有着自身的特点:追求真理和科层官僚机构的伦理交织;研究高深学问、市场运作并存;侵犯财产利益和学生人身利益同在。多种因素并存、交织的特点增强了规制高校权力的难度和复杂性。在我国社会剧变、价值迷失、规则淡薄和“潜规则”滥觞的大背景下,权力结构及运行困境有着复杂的制度根源,比如高校自主权缺位,对外依附政府,对内权力呈现一元化;权力结构错乱、类型混杂,加之规则碎片化,权责不明,缺乏协调性、操作性。在分别对高校权力的应然与实然进行分析之后,自然需要考虑如何解决两者之间的现实距离。一般的规范分析更具有普遍性、借鉴性,需要从我国政治、文化实际出发,才能建构真正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机制本身具有现实性、创新性与契合性,体现各权力主体的博弈过程,是高校中真正鲜活的规则。在高校内部,要合理配置权力,保障学术自由,规范学术评价,建立人文批判的教育机制和公开理性的权力运行机制;在外部,加强制度建设促使高校与政府以及高校内部各权力关系法制化,维护高校自主权,促进利益相关者参与治理,建立权威、高效的冲突解决机制。
黄毓森[4](2019)在《马克思主义视阈下现代战争与经济关系研究》文中认为战争,是人类社会一种复杂且特殊的交往形式,其发展演变受到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在战争发展演变的过程中,不同的因素会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对战争造成不同的影响。经济,作为一种基础性的影响因素,则在战争的各个方面发挥着更为根本性、基础性的作用——无论是整体战略的确定、作战对象的认定,抑或是作战手段、作战模式的选择,无一不受到经济的影响与制约。与此同时,战争也会对经济产生深刻影响。本论文从马克思主义视角出发,对现代战争的经济动因、经济基础、经济成本以及经济收益等方面展开论述。论文从自然空间利益、社会空间利益、认知空间利益三个层面出发,对战争的动因展开探讨。通过分析,论文认为现代战争的动因尽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利益网络的交融而显得愈发多元,但归根结底都是以经济利益为基础的。随着现代战争技术含量的持续提升,战争对社会经济支撑的要求也正日益提高。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主流模式,是基于知识的信息经济发展模式,而非过去那种基于原料与劳动力的工业经济发展模式。社会经济发展模式的这一深刻转变,也会对建立于社会经济基础之上的战争产生诸多影响。论文从战争物质生产、军事人力资源、战略战术制定三个方面出发,对现代战争的经济基础进行探讨。在人类的军事实践活动中,战争并非完全被动地决定于社会经济状况,同时也会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影响。战争的社会经济功能具有双面性。一方面,战争会对社会经济发展造成负面、阻滞的影响;另一方面,战争也会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促进作用。这是战争与经济辩证关系研究最为基本的思考起点,也是战争与经济辩证关系研究的逻辑基础。按照时间维度展开,论文对现代战争准备期间——进行期间——结束之后的经济成本进行分析,并通过对现代战争的直接成本与间接成本的多维度透析,以更为全面深刻地认识战争的经济成本。与此同时,论文还从经济发展环境的改善、经济发展动力的增强以及军事技术的先行发展与社会转移三个方面展开,具体分析战争对社会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在总结分析现代战争的动因、经济基础以及战争的经济成本与经济收益的基础上,论文进一步探讨了中国在未来应该以怎样的思维、怎样的方式来实现富国与强军的有机统一,走好中国特色强军之路。
王晓斌[5](2017)在《欧洲比较语言学史探索:17-18世纪》文中指出本研究是自选项目“重建西方近代语言学史”的子课题之一。历史比较语言学是欧洲学界素来引以为的自豪,然而对其学术史缺乏全面而系统的梳理。对18世纪末以前的沿革,从20世纪50年代以来,国外学者筚路蓝缕,做过一些开拓性研究。至于中国学界转述的,仍是此前西方学者的“局限式研究”,对一些新成果迟迟未能吸收。学术史研究需要大量文献,在纸质文本时代难免存在若干盲点和误区,甚至扭曲学术史。就印欧语系的发现和比较方法论的创立而言,囿于当时知识,先后受“德国民族主义”“英美民族主义”的驱动,误解尤为严重。坎农(1958,1990)、霍凯特(1964)、罗宾斯(1967,1987)等尚未认识到,只有查阅了威廉·琼斯(1786)之前语言比较的主要论着,在对其形成和发展过程大体了解的基础上,才能给琼斯演讲中的“相似-同源讲辞”以合适的定位。本专题首先对以往史家的比较语言学史论述加以梳理和剖析。其次,基于文献钩稽和参考已有成果,钩稽琼斯之前(18世纪末)语言历史比较的总体面貌,重点阐述以伯克斯洪为代表的荷兰学派所创立的历史比较语言学理论和方法的过程及其价值。然后,基于琼斯演讲(1784-1794)中的相关内容,揭示称其为“历史比较语言学的奠基人”不符合史实。本研究的主要结论是:1.最早创立印欧语系假说(斯基泰假说,包括梵语)和比较方法论的是荷兰伯克斯洪(1647,1654);最早提出日耳曼音变定律的是荷兰凯特(1723);最早实地调研阿尔泰语、芬兰-乌戈尔语的是荷兰威特森(1692)、瑞典斯塔伦贝尔(1730)以及匈牙利沙伊诺维奇(1770);最早提出闪米特语族雏形的是德国莱布尼茨(1710),最早提出其谱系树模式的是荷兰斯库尔腾(1706-1738)。最早推测马达加斯加、东印度群岛和科科斯群岛诸语同源的是荷兰雷兰德(1708)。开启非洲语言的历史比较研究的是法国普罗亚特(1776);开启南美语言的历史比较研究是意大利杰里伊(1782);开启北美语言的历史比较研究是美国爱德华兹(1787)。2.《三周年演讲》(1786)是一位东方学家关于亚洲人种和民族的演讲,语言只是其研究工具之一。其中第10节(5句话)提及“相似-同源”(其他演讲中也有语言关系的论述),琼斯既未标榜此为首创,也未做过历史比较的任何实践,其讲辞依托的是此前的语言比较和梵文研究成果。通过文献核查可见:凡琼斯周年演讲(11次)中大体说对了的(如印欧语、芬兰-乌戈尔语等),都是前人已经提出的;凡琼斯周年演讲中大体说错了的(如藏语和汉语关系等),都是他臆想的,即前人尚未进一步研究的。由此考定:(1)不管对错与否,琼斯的这些说法一定参考了前人论着,尽管未列参考文献;(2)琼斯对语言比较并无具体实践,只是基于所见资料加上一些主观化理解,包括误解、曲解;(3)琼斯在语言比较理论方法上无任何原创性建树。3.采取鸟瞰式俯视,语言历史比较萌芽于威尔士(坎布伦西斯1194)、西班牙(罗德里库斯1243)、意大利(但丁 1305)和荷兰(阿格里科拉1479),经过早期探索,进入第二阶段词语和谐说(杰勒纽斯1537)。再进入第三阶段成熟期(本体论、方法论和音变定律),形成了语言历史比较的荷兰学派,尤其是伯克斯洪(1647,1654)创立了历史比较语言学理论和方法,凯特(1723)发现了日耳曼历史音变定律。第四阶段即19世纪的德国学派,只是在研究规模上的拓展化和过程上的精细化,在理论方法上没有重大的原创性建树。4.语言历史比较的崛起,主要在于日耳曼(凯尔特)等民族意识的觉醒及寻根意识。在发现塔西陀(55-120)和帕特尔库鲁斯(约前19-后31)的论着后,当他们第一次读到其伟大领袖阿尔米纽斯(前18-后21)的事迹时,对自己的祖先越发敬重,更加热爱其本族语。他们要知道其祖先来自哪里,于是根据语言证据,参照历史和考古,推定其祖先来自黑海的斯基泰故乡。历史比较语言学理论方法的成熟,并非像通常臆想的那样,基于大航海时代的语言大发现,更非18世纪后期多种词汇集的编撰或梵语的发现,而是源于欧洲学术发展的内在趋势,即文艺复兴前后的人文主义兴起,对古老欧洲民族文化(日耳曼/凯尔特)的重现发现。5.由于琼斯将语言关系置于《圣经》框架内,而符合当时一些学者的信念(先入为主),19世纪中期的三位英国学者(缪勒1851;匿名1866;法勒1869)为反对德国学者垄断历史比较而鼓吹琼斯的成就(三人成虎),再加上德国语言学史家(本费1869)的自吹自擂与对荷兰学者的诋毁(光环效应),以至于20世纪的一些学者将“历史比较语言学奠基人琼斯”奉为定论,并且反复夸大(从众效应),从而掩盖了荷兰学派的巨大成就,扭曲了西方历史比较语言学的发展进程(定势效应)。然而,学术史就是学术史!凡模糊不清的务必彻底澄清,凡是非颠倒的务必正本清源。关键在于,研究学术史要克服主观信念(盲从陈说,排斥新论),坚持基于客观史实(依据新发现资料修正陈说)。本研究的理论价值在于,首次全面系统梳理了 18世纪末之前的欧洲比较语言学学术史,揭示了其形成、发展和成熟过程,重点阐述了荷兰学派(伯克斯洪),为重建西方近代语言学史打下了基础。本研究的应用价值在于,可以推进语言学史、语言学理论方法的教学和研究工作。
陈纳[6](2014)在《幼儿应该主要学习什么 ——经验获得与幼儿发展关系的思考》文中认为“经验”在我国教育学的语境中,是一个说起来非常重要、做起来却被忘掉的概念。这种状况,下衍至学前教育领域,便是轻视乃至抛弃经验而追求符号化知识的学习,进而出现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近年来,幼儿园教育“小学化”愈演愈烈,以至于教育部不得不连续出台一系列通知和规定,以遏制其蔓延。该现象的产生有其必然性:一方面与我国传统文化中以“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思想为核心的主知主义有关;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国内学前界对幼儿学习与发展的基础理论研究极为缺乏。基于此,本论文致力于经验获得与幼儿发展关系的探讨,以辨明幼儿期应以经验为主要学习对象和学习方式;在幼儿园实践层面,则倡导为幼儿提供经验主导的课程。除导论外,本论文共分为六章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第一、二章。第一章重在对“经验”这一概念进行历史溯源,重点梳理了哲学家、心理学家和我国当代教育学者关于经验的论述,从教育学角度,对“经验”及其相近的概念、经验的类型等进行描述和分类,分析了完整经验的特点,最终给出经验的定义,为本论文的研究构筑了必要的话语平台;第二章是在第一章的基础上,聚焦于“经验与幼儿发展的已有认识”的回顾,在心理学有关研究成果和各历史时期教育家的经典着作中,搜寻前人关于经验与幼儿发展之间关系的论述,使本研究具有更为宽广的视角。第二部分为第三、四章。第三章重在辨识经验在幼儿发展中的功能,借用教育学即有的体、智、德、美四领域的发展框架,分别就前人、他人与自己拥有的关于经验对幼儿在上述四大领域发展的已有研究和体会进行分析,考察不同质量的早期直接经验对幼儿后继发展的影响,提出了“经验的整体性形成与促进幼儿个性全面、协调发展具有同一性”的观点,丰富了第一章关于经验的定义,进一步矫正了静态经验观之下对经验的狭窄认识;第四章从主体的内在心理和外在环境两个角度,对经验获得的一般过程进行分析,寻找、鉴别不同类型的直接经验对幼儿素质发展的不同价值,并提出了体验类型-层次说、经验整体性等概念。第三部分为第五章。本章选取了国内外经典的以直接经验获得为导向的七个早期课程方案和21世纪以来,在西方主流文化中受到认可的三种综合性早期教育方案框架作为分析对象。对七个独立的早期课程方案,从理论基础、发展目标、经验来源和内容、推动经验形成的策略、经验获得方式等五个方面进行述评,明晰优质早期教育方案的共同特点是:关注幼儿已有经验、围绕幼儿生活经验、促进幼儿生成经验,从而确立经验及其获得在早期教育课程中的应有地位。对三个综合性早期教育方案框架,则从提出背景或原则、框架构成要素或特点、对本土课程建构的启示等三个方面展开评述,明晰以经验为主导的早期课程建构发展趋势,即:不再是拘泥于或满足于开发出以某一个(类)理论为基础的、独立的课程方案;而是可以建立基于多种理论、融合多个实践范例,将社会、家长、儿童等多方面的关于教育与发展的诉求进行平衡的更大的早期课程框架。至此,对直接经验获得与幼儿发展之间具有同一性的关系论证完毕;同时,为如何重建本土经验主导的早期课程提供了可资参考的依据。第四部分为第六章。本章在前五章的基础上,基于对我国当前以经验获得为主的两类幼儿园课程及教学形态进行剖析,提出了应将“经验主导”作为建构本土幼儿园课程与教学的指导思想;以三级课程管理为载体,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次出发,重构以幼儿完整经验获得为取向的本土幼儿园课程与教学框架的思考路径。
宋晓杰[7](2011)在《政治主体性、绝对内在性与革命政治学 ——奈格里政治本体论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奈格里早期的政治本体论不仅确定了其后来政治批判理论的核心构架与方法论前提,而且构成他创建后社会主义政治规划的关健切入点。奈格里致力于通过挖掘传统形而上学的政治内涵,并以形而上学-政治学-历史情势之间的链接关系,来实现对马克思主义的本体论建构。对他而言,本体论以去目的论、决定论、超验论和辩证法为基本前提,它并不追溯事物的超验起源和基础,而是将视角专注于无限开放的历史创构过程,以从中筹划指向差异和未来的自由解放空间。他重建本体论的目的不是为了将马克思主义固定在某种抽象的形而上学中,而是旨在革新关于静态抽象的存在或本质的传统本体论构架。他通过发掘传统形而上学潜隐的政治权力配置,从理论根基处将它们与资本主义意识形态连接起来,以彻底清除激进革命线索中的资本主义遗毒。首先,他始终基于劳动-资本的阶级对抗逻辑,将传统本体论的超验-等级-表象、调解-平衡-综合的内在机制,激进化为资本主义的政治配置,然后再强调创构性的本体论或无产阶级的革命政治学对它的总体拒绝和二者之间彻底的政治决裂。其次,他又在无产阶级被解放时间的一元空间中,强调其多样性-主体性、集体性-生产性-创构性的内生性机制,进而在时间性的即将到来的本体论视域中,积极建构无产阶级自由和欲望的革命筹划。在这个意义上,政治本体论其实就是奈格里批判资本主义和实现共产主义的理论武器和思想基石。奈格里的政治本体论以当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后福特制转型以及五月风暴和意大利工人主义和自主主义运动为现实背景,以《资本论》及其相关手稿、斯宾诺莎和尼采在法国左翼知识界的当代复兴为理论资源,试图将历史唯物主义从纯粹客观的结构层面,拉回政治性话语中的革命主体性。它主要包括具备逻辑递进关系的双重语境,第一个语境体现出奈格里基于工人主义和自主主义运动,从当代资本主义的社会转型中寻求新政治主体和社会本体力量的努力。他建基于对劳动和劳动力的持续关注,彻底颠倒劳动与资本的力量关系,回归《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的激进政治解读,重建以阶级构成的政治性和主体性构架为核心的历史唯物主义中心结构,重组列宁的主体和组织理论及其当代化视域,以此消除正统马克思主义、人道主义马克思主义和结构主义马克思主义的客观主义幻象和革命乌托邦残余,这些方面都构成他政治理论一以贯之的方法论基石。第二个语境则是奈格里基于法国后结构主义思潮,为新的政治主体所确立的本体论视域。福柯的逾越哲学和德勒兹的差异哲学,奠定了其政治本体论的逻辑基础。他深入西方政治思想史中,揭示马基雅维利-斯宾诺莎-马克思与霍布斯-卢梭-黑格尔的对抗逻辑,以辨识出真正具有批判性和革命性的形而上学筹划:内在性平面、创构性力量、个殊性事件和绝对民主。第一重语境以资本主义的社会转型为现实背景,确立了无产阶级革命的政治性-主体性话语,第二重语境则赋予这个政治主体以根本属性和出场方式。奈格里对政治问题和当代资本主义的分析,其实是对政治本体论视域的具体化和现实化延伸。这个思想推进过程同样主要包含双重递进的逻辑线索。第一条线索侧重分析宏观层面的政治哲学命题,它以政治-社会、国家-宪政、革命-民主为主题,以作为主体性创构力量和开放性革命筹划的制宪力为核心,深入剖析了制宪力-永恒革命-绝对民主和宪制权-国家-宪政体系-主权权力的对抗语境。从本质上来说,制宪力就是创构性本体论和激进政治主体的另一个称谓,它代表着绝对的永久革命性、开放的力量创建原则、个殊性和偶然性的内在性事件哲学。在这个意义上,它其实为奈格里的后社会主义解放理论确立了总体的政治宣言、革命纲领和行动准则。第二条线索则聚焦于现实层面的全球化资本主义的社会转型问题,它以后福特主义背景下劳动形式和无产阶级劳动力、资本主义权力实践和主体性生产模式的根本改变为现实基础,以绝对的内在性和平滑的政治学为理论前提,以身体政治和游牧政治为核心线索,积极建构了以诸众、游牧革命和激进民主为主题的后现代主义政治革命理论,以此来寻求马克思与后马克思思潮的历史连续性,协调求批判性-解构性与建构性-伦理政治性的内在统一。总体而言,奈格里的政治本体论是一个以差异、主体和事件为构架的后现代主义政治理论,是一个以主体性和革命性、内在性和创构性、偶然性和差异性为根基的事件哲学,是一个以开放性、非连续性、不确定性和不可预见性为基础的激进政治模式,是一个以活劳动-力量-欲望、制宪力-诸众-绝对民主为核心的政治主体理论,是一个以唯物主义批判、绝对内在性和共产主义为本质的激进革命传统。它在本质上只是一种摇摆在唯物主义和唯意志论之间的“政治的马克思主义”,是立足于充足本体论的激进民主,是晚期马克思主义与后结构主义的理论混合物,最终因对主体性维度的偏执、对历史过程的简化和对历史本质论的拒绝,背离了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
肖梦黎[8](2019)在《交易平台自我规制的风险与问责分析》文中认为网络交易平台正经历着迅速崛起与超速发展,并且以席卷之势侵入每个个体的日常生活场景。这些交易平台兼具企业与市场的双重属性,具有用网络效应吸引交易量、以高效的搜索匹配能力降低交易成本等特点。交易平台需要符合交叉网络外部性、价格结构非中性、买卖双方在市场上直接进行交易,且交易双方退出平台的成本较高四个约束条件。对网络交易平台的考察应该放置在交易平台动态演进的视角中进行。网络交易平台是交易平台演进过程的最新阶段,既具有交易平台的共同属性,也有互联网环境下的新特点。交易平台采取自我规制的原因一是在于自我规制是最自然的规制形式,二是作为他者的“命令-控制型”规制在交易平台所处的行业异质性较强的新兴领域会遭遇巨大的规制难题。网络交易平台不受物理疆域的限制并具有技术上的架构优势,法律不完备与执法不足很难避免。自我规制具有信息优势,可以有效减缓风险认知中的二元对立,促进被规制者的服从。使政府既达到规制目的,又无需承担规制成本与规制责任。网络交易平台自我建构了一个规范闭环,对于进入平台交易的主体均有规制效力。这也就暗合了法律多元主义的一个命题:即一定条件下,在给定的场域内,是一些非国家法的规范秩序在发挥着更为重要的作用。研究自我规制有助于了解社会自治的结构与机理,从而实现对回应型法的升级,使法律得以更好地满足社会需求。交易平台进行自我规制的初衷在于降低规制成本、消弭风险带来的偏在性,以更好地回应功能分化社会下“去中心”的规制体系。但风险是弥散且难以消灭的,风险已经逐渐演变为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背景辐射。交易平台不但可能产生科学技术视角下的风险,即包含技术故障导致的交易异常、系统漏洞带来的数据泄露在内的技术与系统风险,也可能产生社会科学取向下可归咎于决定的风险,包含歧视性定价、搜索排名、定向广告等算法的风险,以及交易平台的失察风险与自我规制制度被滥用的风险。交易平台的自我规制产生风险的主要原因在于交易平台在自我规制的过程中建构了各种“权力”,有传统社团的刚性处罚权,也有发展到网络交易平台才逐渐兴盛的柔性“数据权”。交易平台的权力多数时候不表示为传统意义上的“压制”与“审查”,而更像是一种以“同意”为前提的,使用代码、软件、架构与协议,渗透到“最微妙的个体行为中”的权力。公民权力与平台权力互相影响;国家权力既可能被平台权力所规避,也可能型塑甚至收编平台权力。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类型的平台会主动选择或被动接受不同的权力关系。交易平台利用权力建构出了“决定者”与“被决定影响者”,从而成为了各种风险产生的前提。交易平台在自我规制的过程中会产生不同类型的风险,因此需要加强交易平台、平台用户与公众间的风险沟通。平台应就自律规则的创设、修改,自律规则本身,以及自律规则的执行等方面做出说明与解释,以尝试弥合兼具专家与规制者身份的平台与公众间风险意识的鸿沟。这种说明解释义务是非强制性的,不宜由政府直接进行干预,而应由各方共同形成一种强大的外部压力,迫使平台进行自我设限并完善其风险沟通机制。风险沟通需要从寻求“公开”逐渐变为追求“透明”,“公开”往往和客观的点状或块状信息相联系,“透明”则具有明显的价值导向,即希望通过民主理念的进入使得平台权利的运转变得清晰可见。若潜在风险演化成了实质性的损害,交易平台还需要承担强制性的“归因-课责”责任。对自我规制进行风险规制时需要考量无序成本与权力成本,继而在自我规制、司法介入与行政监管与国有化等规制方式中做出选择。具体归责要考虑到“规制总强度恒定”与不同类型交易平台中规制阶梯的存在。不同阶段、不同类型的交易平台应该综合风险控制与成本收益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外部介入模式,将预防原则与回复性原则的精神渗透到规制过程中,从而在尊重自我规制、保护用户权益与推动产业创新间达到一种平衡。
彭泰权[9](2005)在《美国公共关系研究的主流学派 ——“管理学派”理论剖析》文中指出现代公共关系进入中国已经二十余年,中国公共关系研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有关公共关系的相关论述,已经从早期的实务界趣闻逸事,进展到后来的历史与描述性层面,但是中国公共关系研究远没有构建自身完善的理论体系。 作为现代公共关系实践的发源地,美国的公共关系学术研究在近三十年来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并逐渐形成了公共关系研究的两大学派——“管理学派”和“修辞/批判学派”。以James Grunig等人为代表的管理学派占据了美国公共关系研究的主导地位,他们以“系统论”作为其根本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着力探讨在社会大系统之下,组织如何建立、维持与相关公众间的关系以及这种关系的状态。 管理学派从公共关系的定义这个最基本的问题入手,大力提倡将“管理”引入公共关系的定义之中,以提升公共关系的影响力和公共关系的学科地位。他们对公共关系的误读现象进行了定量分析和定性探讨,厘清了“公共关系”在媒介中被误读的七种类型。 通过对公共关系定义的学理探讨和实践分析,“管理学派”围绕管理、传播、关系、公众和组织五个关键词开始构建系统的公共关系理论框架。Grunig等人开展的“卓越公共关系与传播管理研究”项目是“管理学派”的主要理论来源,他们以这个研究项目为基础,提出了公共关系的四种实践模式、公共关系的基本理念以及社会角色等理论。此后,“管理学派”的学者借鉴相关学科的研究成果,提出了权变调适理论、关系管理理论、公众细分理论,并对国际视野下美国公共关系理论的普适性问题进行了研究。 通过全面梳理管理学派的理论研究成果,剖析“管理学派”理论体系的优劣,向中国国内的研究同仁介绍西方公共关系学界的主要研究方法和发展趋势,希望能扩大国内公共关系研究的视野,拓展公共关系研究的空间,为中国学界与国外学界的学术对话搭建平台。
彭中礼[10](2012)在《法律渊源论》文中认为传统理论中,法律渊源是一个内涵和外延都相当混乱的概念,它不仅在理论上存在谬误,而且在实践中也存在适用困境。因此,我们需要转换视角,从司法的角度对此进行重新思考。汉语“法律渊源”来源于英文source of law,其拉丁文源头是fons juris。从历史发展来看,古希腊没有法律渊源概念,因为当时的民主立法和民主司法不需要司法方法。只有在罗马法时代,法学发展到了较为精细的程度,“法律渊源”才在司法中得到应用。罗马法中的fons juris包括了两层意思:第一个层面的意思是,法律渊源概括出了古罗马法中哪些规范可以作为法官的裁判规范;第二个层面的意思是,法律渊源既是对国家制定法作为法官纠纷解决依据的肯定,也是对国家制定法以外的规范能够作为法官纠纷解决依据的认可。在西欧中世纪时期,没有足够的学术文献表明当时有比较发达的法律渊源理论,但是却有着丰富的法律渊源实践。西欧中世纪时期的法律渊源实践是伴随着西方法律体系的成长而发展起来的,糅合了民众的需求、法官的智慧和立法的力量。近代时期,理性主义占据了时代的主流,立法成为法治的先声,法典化趋势被当成是法治生活的全部,而且随着政治国家的兴起,三权分立制度成为国家基本的政治架构,于是立法实践中的法律渊源概念成为立法者的材料来源或者资料来源,法律渊源概念发生了变异。从司法发展的角度来看,必须重构法律渊源概念。重构法律渊源概念必须坚持司法立场,从“规范多元”的角度来把握法律渊源念的传承性、实用性和语境性。“法律渊源”中的“法律”是指“司法适用之法”,“渊源”包含了多元规范的意思。所以,法律渊源的真实涵义是裁判规范的集合,法官从中发现裁判规范。法律渊源为法官适用规范解决纠纷提供了权威出处,并作为一种法律方法应用于法律适用过程当中。正确认识法律渊源概念,就必须将之与一些相近概念严格区分。一是要区分法律渊源和法律形式。从实践来看,法律渊源之法是指司法之法,法律形式之法是指立法之法;从内容来看,法律渊源之法是具有一定开放性的规范体系,而法律形式之法则是具有一定封闭性的规范体系;从路径来看,法律渊源之法在司法适用过程发现和寻找,法律形式之法通过立法形成。二是要区分法律和法律渊源。从范围来行,法律渊源的范围应当大于法律;从主体来行,法律渊源作为裁判规范来源主要适用于法官,而法律则是适用于社会中的所有人;从方法来看,法律作为法律渊源进入司法是合法性进入,法律以外的规范作为法律渊源进入司法是合理性进入。三是要区分法律渊源和法律起源。从文化因素来看,法律起源和法律渊源在文化因素方面有较大差别;从制度的角度来看,法律起源涉及到意识形态意义上的制度内容,而法律渊源涉及到的是法律生活实践意义上的制度内容;从效果来看,法律起源在一定程度上强调了法律的效力来源,但是法律渊源却只追寻可以作为裁判规范的规范来源。四是要区分法律渊源和法律体系。从功能来看,法律体系和法律渊源具有相对独立的价值;从内容来看,法律体系主要是对制定法的逻辑涵盖,而法律渊源的内容却要更丰富。从形式来看,法律体系强调各组成部分之间的逻辑性,但法律渊源的组成体系比较松散。在当代世界,不同的国家的法律渊源表现形式互有差异。总体来看,法律渊源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制定法、判例法和其他表现形式。制定法主要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创制的法律渊源;而判例法则主要是由司法机关创制的法律渊源。其他表现形式主要是有协议规范、习惯规范、正义原则、宗教规范、道德原则、逻辑规律、公共政策等。司法立场的法律渊源理论必须与法律发现结合起来。法律发现是法官在司法裁判过程中寻找和发现裁判的方法。在大陆法系国家,法官的法律发现必须优先在制定法中展开,这与制定法的效力强度、制定法的可预期性以及对法官限权的思维密切相关。大陆法系中法律发现的一般原则是:法律规则发现优于法律原则发现、实体法发现优于程序法发现、下位法发现优于上位法发现、特别法发现优于一般法发现,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必要的全面发现。若法官发现适用制定法渊源中的法律会出现严重违背社会公平正义的结果,或者法律规范渊源中无法律可以适用,则可以进入制定法渊源以外的法律渊源中去发现可能的裁判规范,如可以在不成文法中进行法律发现,但是有严格条件的限制。在英美法系国家,受到“遵循先例”思维的影响,经验主义哲学观也让英国人形成了惯于具体思考法律问题的思维模式,所以法官的法律发现一般是先在普通法中展开,然后进入制定法。即使是在制定法时代,法官的法律发现思维依然是普通法优先发现。英美法系的法律发现是一种“判例法优先发现的全面发现”。具体法律渊源存行在适用位序。可以将法律渊源划分为三个层次的适用位序:必然的法律渊源、实然的法律渊源和可能的法律渊源。但是不同的国家,法律渊源的适用位序是有区别的。在大陆法系国家,法官必须优先适用制定法,然后再考虑其他法律渊源。大陆法系国家优先适用制定法是因为:制定法的诞生与民众反对法律的秘密性和封闭性、要求法律公开密切相关,这是制定法具有优先适用位序的民众动因;制定法可以使得民众的权利和利益获得更为强有力的预期保护,这是制定法具有适用位序的利益动因;制定法具有确定性,可以将一国范围内的居民纳入同等对待的范围之内,这是制定法具有适用位序的目的动因;制定法是人民意志的体现,这是制定法具有适用位序的根本动因。大陆法系的具体法律渊源适用的基本位序是:要优先适用制定法,然后再适用制定法以外的规范;制定法体系包含多层次的法律规范体系,在低位阶的规范与高位阶的规范相一致时需要优先适用低位阶的法律规范。在特定条件下,法官可以适用制定法以外的法律渊源规范,如法官可以适用不成文法。法官适用不成文法的理由主要是:不成文法普遍存在于司法实践当中,这是现代社会不成文法作为法律渊源存在的现实基础:不成文法依然在社会生活当中发挥相当重要的作用,这是现代社会不成文法作为法律渊源存在的事实基础;从法律规范体系来看,制定法不可能是一张严密的法网,法律漏洞处处存在,这是不成文法成为法律渊源的生存基础;不成文法作为法律渊源具有独特的价值,这是不成文法成为法律渊源的价值基础。在英美法系国家,制定法和判例都是必然的法律渊源,法官对于制定法和普通法的适用不存在何者必须优先的问题,既可能存在制定法优先适用,也可能存有在普通法优先适用,还可能存在制定法和普通法结合适用。最后,本文讨论了当代中国司法实践中必须认真思考的法律渊源问题。一是宪法作为法律渊源问题。宪法是必然的法律渊源,但是不能轻易直接适用,只有在特定条件下可以直接适用。二是民间习惯的法律渊源地位问题。民间习惯是可能的法律渊源,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替代制定法进入司法。三是判例的法律渊源地位问题。例在我国可以作为法律渊源。我国目前正在建构的指导性案例制度,具有司法实践意义,但是与判例制度相差较大。我们需要通过建构完善的制度来保证判例进入司法。四是党的政策作为法律渊源问题。党的政策是法律渊源,这在我国有规范依据。但是,党的政策一般不宜直接作为裁判规范,它进入司法领域应当受到严格格的限制。
二、格鲁门将放弃一些关键机体技术工作(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格鲁门将放弃一些关键机体技术工作(论文提纲范文)
(3)我国高校权力制约及其法律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及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的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域外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思路 |
第四节 研究方法 |
一、实证分析法 |
二、规范分析法 |
三、比较分析法 |
四、历史分析法 |
第一章 高校权力设置与运行的理论前提 |
第一节 高校权力的本质属性 |
一、高校权力的理论界定 |
二、高校权力的独立属性 |
三、高校权力的政治属性 |
四、我国高校权力政治、独立属性的协调 |
第二节 高校权力设置与运行的原则 |
一、高校自主原则 |
二、学术自由原则 |
三、有限干预原则 |
第三节 高校权力设置与运行的主体定位 |
一、教授治学 |
二、学生自主 |
三、行政辅助 |
第四节 小结 |
第二章 高校权力制约的机理与法治化 |
第一节 高校权力法治化的必要性 |
一、权力造“势”现象的固有弊端 |
二、道德制约权力的内在缺陷 |
第二节 高校权力制约机制的模式转型 |
一、权力制约的理论溯源 |
二、监督机制向制约机制转化 |
第三节 高校权力制约机制法治化的表现形式 |
一、以权力制约权力 |
二、以权利制约权力 |
第四节 小结 |
第三章 我国高校权力运行的现实结构 |
第一节 我国高校权力结构的历史演进 |
一、建国前高校的权力结构 |
二、建国后高校的权力结构 |
第二节 我国高校权力结构的内部关系 |
一、党委和校长 |
二、学术委员会 |
三、普通教职工 |
四、学生 |
第三节 我国高校权力结构的外部关系 |
一、高校与政府的关系 |
二、高校与市场的关系 |
三、高校与社会的关系 |
四、司法在高校权力外部关系中的作用 |
第四节 小结 |
第四章 我国高校权力运行的制度困境 |
第一节 高校权力滥用产生的环境因素 |
一、社会生活的剧变 |
二、价值观念的迷失 |
三、规则意识的淡薄 |
四、“潜规则”的滥觞 |
第二节 我国高校权力滥用的主要特征 |
一、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混同化 |
二、基建工程领域权力滥用频发 |
三、查处权力滥用依赖政策导向 |
第三节 我国高校权力运行的制度障碍 |
一、高校的自主权缺位 |
二、权力结构错乱混杂 |
三、制度规则设计粗放 |
第五章 我国高校权力制约法律机制的实现路径 |
第一节 构建高校权力制约法律机制的规范性基础 |
一、机制是法律实施的关键环节 |
二、机制是制度变迁的重要路径 |
三、机制是权力运行的内在要求 |
第二节 高校内部权力制约机制优化 |
一、合理配置高校权力结构 |
二、完善学术自由保障机制 |
三、规范学术权力运行机制 |
四、建立人文批判的教育培养机制 |
五、健全公开理性的权力运行机制 |
第三节 高校外部权力制约机制完善 |
一、加强法规机制建设 |
二、落实高校的自主权 |
三、促进利益相关者参与高校治理 |
四、建立权威、高效冲突解决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一、学术着作 |
二、学术期刊 |
三、学位论文 |
四、报纸文章 |
五、英文文献 |
六、电子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4)马克思主义视阈下现代战争与经济关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rt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关于战争动因的研究 |
1.2.2 关于战争经济基础的研究 |
1.2.3 关于战争经济成本与收益的研究 |
1.3 研究思路与论文架构 |
1.4 研究方法与主要创新点 |
1.4.1 研究方法 |
1.4.2 主要创新点 |
第二章 马克思主义战争与经济理论概述 |
2.1 战争的经济本源 |
2.1.1 战争的经济根源 |
2.1.2 战争的经济起源 |
2.1.3 战争的经济动因 |
2.2 战争的经济基础 |
2.2.1 武器装备生产以社会经济状况为基础 |
2.2.2 军事人力资源以社会经济状况为基础 |
2.2.3 军队作战方式与组织结构以社会经济状况为基础 |
2.3 战争的社会经济功能 |
2.3.1 对社会经济发展的破坏 |
2.3.2 对社会制度变革的催化 |
2.3.3 对技术进步的牵引 |
第三章 以经济利益为基础的现代战争动因 |
3.1 自然空间利益 |
3.1.1 自然资源控制权 |
3.1.2 战略通道控制权 |
3.2 社会空间利益 |
3.2.1 地缘政治主动权 |
3.2.2 经济秩序主动权 |
3.2.3 科技发展主动权 |
3.3 认知空间利益 |
3.3.1 社会安全认知 |
3.3.2 意识形态传播 |
3.3.3 战略威慑效应 |
第四章 现代战争的经济基础 |
4.1 战争物质生产的经济基础 |
4.1.1 军事工业生产能力 |
4.1.2 民用部门生产能力 |
4.1.3 国家战争动员能力 |
4.2 军事人力资源的经济基础 |
4.2.1 军事人员的队伍规模 |
4.2.2 军事人员的职业技能 |
4.2.3 军事人员的身体素质 |
4.3 战争形态演变的经济基础 |
4.3.1 军事战略的制定 |
4.3.2 战争样式的变化 |
4.3.3 军队体制的变革 |
第五章 现代战争的经济成本 |
5.1 战争准备期间的经济成本 |
5.1.1 战争准备期间的人员成本 |
5.1.2 战争准备期间的物资装备成本 |
5.1.3 战争准备期间的经济发展间接成本 |
5.2 战争进行期间的经济成本 |
5.2.1 战争进行期间的人员成本 |
5.2.2 战争进行期间的物资装备成本 |
5.2.3 战争进行期间的经济发展间接成本 |
5.3 战争结束后的经济成本 |
5.3.1 战争结束后的人员成本 |
5.3.2 战争结束后的社会重建成本 |
5.3.3 战争结束后的经济发展间接成本 |
第六章 现代战争的经济收益 |
6.1 经济发展环境的改善 |
6.1.1 经济发展安全环境的改善 |
6.1.2 社会制度的变革 |
6.1.3 军事人员与设施的社会转移 |
6.2 经济发展动力的增强 |
6.2.1 社会消费需求增加 |
6.2.2 拉动社会就业增长 |
6.2.3 推动产业结构升级 |
6.3 军事技术的先行发展与社会转移 |
6.3.1 军事技术的先行发展 |
6.3.2 军事技术社会转移的价值运动 |
6.3.3 军事技术社会转移的溢出效益 |
第七章 对中国特色富国强军之路的启示 |
7.1 以国家发展利益为国防建设的根本指向 |
7.1.1 确立与和平发展相适应的军事战略 |
7.1.2 建设与和平发展相适应的军事力量 |
7.1.3 统筹运用军事力量营造有利战略态势 |
7.2 建设支撑世界一流军队的现代化国防工业体系 |
7.2.1 系统论视角下的国防科技工业体系 |
7.2.2 中国特色先进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内涵剖析 |
7.2.3 中国特色先进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实现路径与政策举措 |
7.3 走军民融合道路实现富国强军 |
7.3.1 走军民融合发展道路是军事力量建设的未来走向 |
7.3.2 走军民融合发展道路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 |
7.3.3 推进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基本抓手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在学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5)欧洲比较语言学史探索:17-18世纪(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主要旨趣 |
第二节 研究框架及主要方法 |
第一章 国外“局限式”学术史研究的述评 |
第一节 汤姆逊(1902)《十九世纪末以前的语言学史》 |
一、19世纪以前 |
二、19世纪 |
三、正本清源 |
第二节 裴特生(1924)《十九世纪的欧洲语言科学》 |
一、引论 |
二、印度和伊朗古代文学语言的发现 |
三、比较语言学方法论 |
四、正本清源 |
第三节 邵尔(1938)《语言学说史梗概》 |
一、从起源到古典语文学 |
二、新语文学理论及其哲学基础 |
三、正本清源 |
第四节 康德拉绍夫(1979)《语言学说史》 |
一、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间的语言学 |
二、历史比较语言学的产生 |
三、正本清源 |
第五节 罗宾斯(1967)《语言学简史》 |
一、与历史比较有关的早期研究 |
二、现代时期的前夕 |
三、19世纪 |
四、正本清源 |
第六节 艾希霍恩(1807)《现代语言学史》 |
一、引论 |
二、亚洲语言学史 |
三、总评 |
第七节 本费(1869)《德国语言学史》 |
一、内容梗概 |
二、诋毁荷兰学派 |
三、把鲁道夫捧为“第一位比较语言学家” |
四、鼓吹德意志精神天空中的最灿烂明星 |
第二章 18世纪末之前的学术史一片盲区 |
第一节 历史比较语言学史关键点对照汇总 |
第二节 历史比较语言学史主要盲区列举 |
第三章 国外“完整式”学术史探索的述评 |
第一节 彭梵得(1953)首论12-18世纪欧洲语言亲属关系的观念 |
一、述评 |
二、剖析 |
第二节 费尔曼(1974)定位的“第一位历史语言学家” |
一、述评 |
二、剖析 |
第三节 梅特卡夫(1953-2013)的专题研究及文集 |
一、荷德早期历史语言学家专题研究 |
二、从比布连德尔到阿德隆 |
三、伯克斯洪以及所谓“前比较” |
第四节 迪瓦科斯(1978-2007)论语言学和历史的诉诸 |
第五节 穆勒(1984)论基本词汇概念的历史 |
第六节 哈尔(2010)论艾利奇曼酝酿的和谐考古学 |
一、萨马修斯的推介 |
二、友人信件的提及 |
三、和谐考古学和波斯语假说 |
第七节 坎贝尔(2002-2008)的比较语言学史研究 |
一、语言学的历史(2002) |
二、为何威廉·琼斯爵士全错(2006) |
三、比较语言学的开端(2008) |
第八节 新探索的回溯与拓展 |
一、三种路径 |
二、存在问题 |
三、深入开拓 |
第四章 以伯克斯洪为代表的荷兰学派 |
第一节 荷兰学派的群星璀璨 |
一、早期学者的探索(希一拉一日关系说) |
二、斯基泰理论的创立(语系起源说) |
三、斯基泰传统的延续(音变定律说) |
四、18世纪的荷兰学派(斯库尔腾+赫姆斯特赫斯) |
第二节 伯克斯洪的生平与学术 |
一、争取独立的成功时代 |
二、尼泽隆(1751)的词条 |
三、维杰尔(1876)的词条 |
四、霍夫曼(1998)的研究 |
五、丘布拉(2000)的介绍 |
六、瓦因堡(2004)的评价 |
七、纽乌斯特拉滕(2004)的专着 |
八、关于伯克斯洪的几个问题 |
第三节 伯克斯洪的呕心沥血 |
一、尼哈兰尼亚之谜 |
二、语言关系探索的氛围 |
三、伯克斯洪的灵感 |
四、伯克斯洪的论着 |
五、伯克斯洪的双簧 |
六、《高卢的起源》梗概 |
七、伯克斯洪的独特之处 |
第四节 比较语言学史上的里程碑 |
一、伯克斯洪首创语系起源理论 |
二、伯克斯洪首创历史比较方法论 |
第五节 斯基泰理论方法的传播 |
一、同期学者毁誉参半 |
二、17世纪在德国的传播 |
三、莱布尼茨的模棱两可 |
四、18世纪传教士的发现 |
五、18世纪在英国的传播 |
第六节 19世纪的比较语法植根于荷兰学派 |
一、史勒格耳的方法:仿效伯克斯洪 |
二、所谓格里姆定律:当称凯特定律 |
三、拉斯克理论方法的直接来源 |
四、赫姆斯特赫斯学派的影响 |
第五章 结束比较语言学创始人的“琼斯神话” |
第一节 着名东方学家威廉·琼斯 |
第二节 琼斯十一次演讲述评 |
一、第一讲 学会成立演讲 |
二、第二讲 具体研究任务 |
三、第三讲 关于印度人 |
四、第四讲 关于阿拉伯人 |
五、第五讲 关于鞑靼人 |
六、第六讲 关于波斯人 |
七、第七讲 关于中国人 |
八、第八讲 关于亚洲的边民、山民和岛民 |
九、第九讲 关于民族的起源和家族 |
十、第十讲 关于亚洲民事和自然的史志 |
十一、第十一讲 关于亚洲人的哲学 |
第三节 琼斯相似-同源说讲辞剖析 |
一、感想式演讲中的“相似-同源”:5句话141个单词 |
二、遗稿中无任何同源对应词例 |
三、琼斯讲辞与之类似的两段论述 |
第四节 琼斯对斯基泰理论的看法 |
一、琼斯给波兰亲王的回信 |
二、《三周年演讲》提及的斯基泰 |
三、琼斯与“莱顿的朋友” |
四、蒙博多对晚辈琼斯的影响 |
第五节 “琼斯神话”的形成及其终结 |
一、三人成虎:比较语言学的伽利略 |
二、先驱:基于琼斯后学术史的评价 |
三、拔高:错认的现代语言学之父 |
四、清醒:基于琼斯前学术史的评价 |
五、定位:琼斯演讲在学术史上的影响 |
结论 |
附表一 西方历史比较语言学沿革(1122-1822) 一览表 |
附表二 比较语言学史关键点五家(外国学者)对照表 |
附表三 比较语言学史关键点六家(中国学者)对照表 |
参考文献 |
一、中文文献 |
二、中译文献 |
三、未刊中译 |
四、外文文献 |
(6)幼儿应该主要学习什么 ——经验获得与幼儿发展关系的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提出 |
二、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三、研究意义 |
第一章 经验的理解 |
第一节 经验的界定 |
一、前人对经验的看法 |
二、本文对经验的理解 |
第二节 经验的类型 |
一、前人对经验的分类 |
二、本文对经验的分类 |
第二章 经验与幼儿发展:已有的认识 |
第一节 心理学的研究成果 |
一、经验对大脑机能的影响 |
二、早期经验对精神健康的影响 |
三、经验对认知的影响 |
第二节 不同时期教育学家的观点 |
一、17世纪的教育家 |
二、18-19世纪的教育家 |
三、20世纪的教育家 |
第三章 经验在幼儿发展中的功能 |
第一节 经验在动作发展中的功能 |
一、经验与动作发展关系的已有研究 |
二、经验在动作发展中的功能 |
第二节 经验在智力发展中的功能 |
一、经验在语言发展中的功能 |
二、经验在幼儿数概念及逻辑思维发展中的功能 |
第三节 经验在社会性发展中的功能 |
一、社会性与道德的关系 |
二、经验在社会性和道德发展中的功能 |
第四节 经验在审美发展中的功能 |
一、审美和审美活动 |
二、经验是审美感受的起点和催化剂 |
三、经验与审美创造 |
第五节 早期经验对幼儿后继学习的影响 |
一、域外教育随笔中的早期经验及其发展 |
二、中西方中小学生学习能力对比 |
三、早期教育质量对儿童后继发展的影响 |
第四章 经验获得的过程 |
第一节 经验获得的内在心理过程 |
一、经历的内涵及其自为性 |
二、体验的内涵及其层次 |
三、情感在经验构成中的功能 |
第二节 经验获得的外部活动过程 |
一、经验获得的必要条件:环境 |
二、经验生长的土壤:情境 |
三、经验获得的外在过程 |
第三节 经验获得的主要途径 |
一、“相互作用方式”维度下的主要途径 |
二、“活动情境类型”维度下的经验获得主要途径 |
第五章 经验主导的早期教育方案及课程框架评析 |
第一节 西方早期教育方案评析 |
一、蒙台梭利教育法 |
二、华德福早期教育课程 |
三、发展—互动课程 |
四、瑞吉欧项目教学 |
第二节 中国近现代早期教育方案评析 |
一、张雪门行为课程 |
二、陈鹤琴“整个教学法” |
三、幼儿园发展能力课程 |
第三节 当代西方早期经验课程与教学的框架及启示 |
一、发展适宜性实践 |
二、以扩展儿童经验为主旨的课程 |
三、促进反思性教学的课程框架 |
第六章 经验主导视野中的幼儿园课程与教学的批判与重建 |
第一节 幼儿园“伪经验”课程与教学的批判 |
一、幼儿园“伪经验”课程的涵义和特点 |
二、“伪经验”课程与教学的危害 |
三、当前幼儿园课程的设计与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
四、幼儿园“伪经验”课程与教学的成因 |
第二节 幼儿园经验取向课程与教学的评析 |
一、对幼儿园经验取向课程中几个核心概念的分析 |
二、幼儿园经验取向课程的特点 |
三、幼儿园经验取向课程开发与实施的条件 |
第三节 我国幼儿园经验课程与教学的重构 |
一、确立“经验主导”的幼儿园课程与教学意识 |
二、重构幼儿园经验课程与教学的思考和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幼儿园园长访谈提纲 |
附录2:幼儿教师访谈提纲 |
附录3:幼儿家长访谈提纲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7)政治主体性、绝对内在性与革命政治学 ——奈格里政治本体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走进奈格里的政治本体论 |
第一节 传奇一生与思想分期 |
第二节 研究现状与研究意义 |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二、研究缘起与研究意义 |
第三节 奈格里政治本体论的社会背景、问题意识与核心脉络 |
一、全球化视域中当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后福特制转型 |
二、五月风暴之殇与意大利工人主义和自主主义运动 |
三、《资本论》、斯宾诺莎和尼采在当代西方左翼知识界的复兴 |
四、从纯粹客观层面的结构到革命政治学中的主体 |
第四节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上篇 奈格里政治本体论的双重语境 |
引言 |
第一章 政治性与主体性:奈格里政治本体论的方法论基石 |
第一节 重构资本与劳动的内在关系:根本的力量颠倒与积极的革命筹划 |
一、价值稳定过程和自我价值稳定过程的对抗性与主体性语境 |
二、“拒绝工作”的政治性和主体性内涵及其双重的革命空间 |
三、探究无产阶级自主性的政治性与革命主体性向度 |
第二节 重建历史唯物主义的中心结构:“阶级构成”的政治性和主体性方法路径 |
一、回归工人阶级立场的“阶级构成” |
二、资本主义发展的回应逻辑与阶级构成的基础性 |
三、阶级斗争的中心地位与历史演进的逻辑中轴 |
第三节 重组列宁的主体理论:政治性和主体性话语的本体论转向 |
一、从工人阶级的自发性到工人阶级的自主性 |
二、从生命政治到主体性生产 |
三、从认识论断裂到主体性断裂 |
第四节 重回《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经济学语境中的政治性和主体性话语 |
一、重建激进的政治性阅读:走出客观主义与回归革命的主体性 |
二、共产主义筹划的主体性向度:创构性与差异性的政治想象空间 |
三、对抗性、差异性和主体性的方法论原则及其开放的建构维度 |
第二章 内在性与创构性:奈格里政治本体论的逻辑脉络 |
第一节 所属的理论传统:尼采和海德格尔的当代复兴 |
一、差异与生成:福柯与德勒兹对尼采的理论推进 |
二、潜能与实现:阿甘本处理内在性问题的基本方式 |
第二节 构架的逻辑空间:内在性与超验性、创构性与调解性的对抗语境 |
一、内在性和多样性的本体论线索:德勒兹对斯宾诺莎的解读 |
二、从超验的调解权力到内在的创构力量:奈格里对抗语境中的政治本体论 |
第三节 思想的逻辑取向:对传统本体论的重构与决裂 |
一、去本体化的创构性本体论:奈格里对传统本体论的重构 |
二、通向即将到来和自由视域的未来哲学:奈格里与传统本体论的决裂 |
下篇 奈格里政治本体论具体化的双重线索 |
引言 |
第三章 制宪力与宪制权:主体性的创构力量与激进的革命筹划 |
第一节 制宪力的“本体论的激进性”:从马基雅维利、斯宾诺莎到马克思 |
一、作为绝对民主和自由实践的制宪力与指向固定秩序的宪制权 |
二、德行-欲望-活劳动:制宪力的主体创构性与激进革命性 |
三、制宪力的反乌托邦性及其对现代性的超越 |
第二节 制宪主体与制宪共和国:创构性主体力量的革命性与生产性 |
一、后现代主义国家的现代性基础与制宪力的后现代性潜能 |
二、政治的自主性与政治的社会化 |
三、制宪主体的谱系学与作为大众苏维埃的制宪共和国 |
第四章 帝国与诸众:绝对的内在性与后现代主义的革命张力 |
第一节 帝国的逻辑谱系与后结构主义的政治图景 |
一、现代主权与后现代的帝国主权 |
二、一般智力与非物质劳动 |
三、身体政治与欲望政治 |
第二节 绝对内在性的诸众与游牧式的革命政治学 |
一、游牧主体与游牧政治 |
二、诸众之绝对内在性视域的逻辑脉络 |
三、游牧政治与激进民主的革命空间 |
结语 奈格里政治本体论的思想史定位 |
第一节 摇摆在唯物主义和唯意志论之间的“政治的马克思主义” |
第二节 立足于充足本体论的激进民主 |
第三节 晚期马克思主义与后结构主义的混合体 |
第四节 奈格里在何种意义上背离了历史唯物主义? |
参考文献 |
后记 |
(8)交易平台自我规制的风险与问责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与文章结构 |
四、创新点 |
第一章 在现实与理论之间:选择自我规制的交易平台 |
第一节 交易平台的含义与演变史 |
一、四重约束条件下的交易平台 |
二、交易平台的演变史 |
三、交易平台与网络交易平台 |
四、交易平台的功能与特点 |
第二节 自我规制的含义与分类 |
一、规制的概念与分析进路 |
二、自我规制的含义 |
三、交易平台的自我规制 |
第三节 交易平台自我规制的现实原因 |
一、法律真空与法律不完备 |
二、从资源竞争到规制竞争的需要 |
三、成本低廉与高参与度的优势 |
第四节 交易平台自我规制的正当性基础 |
一、自我规制可以消弭风险带来的偏在性 |
二、“去中心化”的规制发展为自我规制提供了可能 |
三、功能分化社会对于自我规制的尊重 |
第二章 交易平台自我规制的风险 |
第一节 风险的概念与分类 |
一、风险话语的流变 |
二、科学技术取向下的风险——概率的风险 |
三、社会科学视角下的风险——决定的风险 |
第二节 交易平台的自身风险 |
一、技术故障与系统故障的风险 |
二、定向算法引发的风险 |
三、平台垄断:真的风险还是被虚构的风险 |
第三节 交易平台的规制风险 |
一、审核不足导致的失察风险 |
二、自我规制目标未实现产生的制度风险 |
三、涉及与政府治安管理衔接的规制风险 |
第四节 交易平台自我规制产生风险的原因 |
一、双重角色带来的利益冲突 |
二、规制能力与规制责任的不匹配 |
第三章 交易平台自治与他治间的互动 |
第一节 自我规制的核心:平台权力 |
一、权力概念的变迁:从“统治”到“互动” |
二、权力的核心要素:不对称的控制能力与资源占有 |
三、权力主体的扩展:从国家到私主体 |
第二节 刚性权力:交易规则中的处罚权 |
一、交易平台处罚权的种类 |
二、交易平台处罚权的权力来源及性质 |
三、交易平台如何实现处罚权 |
第三节 柔性权力:隐微的数据“权” |
一、平台数据的类型变迁 |
二、关于数据的两个悖论:保护隐私和获得更完备的服务 |
三、交易平台建构的“数据权” |
第四节 平台权力与公民私权力的互动 |
一、消费者评价的设立初衷:降低事后交易成本 |
二、消费者评价的影响:塑造了“信誉”的价值 |
三、权力生成:对消费者评级的规范与操纵 |
第五节 平台权力与政府公权力的互动 |
一、平台规范对国家权力的排除 |
二、国家权力对平台权力的型塑 |
三、国家权力对平台权力的收编 |
第四章 风险沟通:实现公众对交易平台的问责 |
第一节 :风险、问责与公众参与 |
一、责任与问责 |
二、风险为问责提供了界定标准 |
三、依据风险的问责对公众参与的呼唤 |
第二节 公众对交易平台进行问责的内容与限度 |
一、区分公开与透明 |
二、风险沟通的具体要求 |
第三节 公众与交易平台间的风险沟通图谱 |
一、规则是否存在以及用户知晓规则的可能性 |
二、是真的知道还是仅仅点击了“同意”? |
三、用户如果明确知晓相关规则,是否参与了规制的制定与修改? |
四、对交易平台说明与解释“责任”履行的评述 |
第四节 交易平台主动进行的风险沟通及其效果 |
一、规则制定阶段的公众参与:规则众议院 |
二、规则执行阶段的公众参与:大众评审制度 |
三、交易平台主动沟通的效果及问题述评 |
第五章 划界与制裁:政府公权力对交易平台的问责 |
第一节 对自我规制的规制:迈向被规制之路? |
一、交易平台中的规制阶梯 |
二、从自我规制到规制自我规制:交易平台的制度推演 |
三、行政监管还是司法介入?对交易平台的规制选择 |
第二节 针对平台自身行为产生的风险进行归责 |
一、系统故障、交易异常等风险引发的归责问题 |
二、定向算法的风险引发的归责问题 |
三、风险规制路径:预防原则的修正性适用 |
第三节 对交易平台的规制行为进行的归责 |
一、规制过度引发的归责 |
二、规制不足引发的归责:“规制总强度恒定”理论 |
三、自我规制产生的新型风险引发的归责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9)美国公共关系研究的主流学派 ——“管理学派”理论剖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公共关系定义的研究 |
一、公共关系定义的演进 |
二、“公共关系”误读现象的研究 |
三、“管理学派”公关定义研究的最新进展 |
第二章 “管理学派”的基本观点及其发展(一) |
一、“管理学派”的基本观点 |
二、权变调适理论 |
三、关系管理理论 |
第三章 “管理学派”的基本观点及其发展(二) |
四、公共关系的公众“情境理论”及其发展 |
五、国际视野下的“管理学派”理论 |
第四章 “管理学派”理论剖析与展望 |
一、“管理学派”的公共关系定义剖析 |
二、“管理学派”的基本理论剖析及其发展趋势 |
注释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论着 |
后记 |
(10)法律渊源论(论文提纲范文)
目录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意识:理论谬误与实践困惑 |
二、研究意义:法律渊源价值的再认识 |
三、研究成果:西方理论与中国现象 |
四、研究内容:本文的基本逻辑结构 |
第一章 法律渊源的源流 |
一、法律渊源的语源传承 |
二、古希腊没有法律渊源概念 |
三、古罗马法中fons juris的内涵与意义 |
(一) 关于“fons juris”中的“fons” |
(二)关于“fons juris"中的"jus”(ius) |
(三) 关于“fons juris” |
(四) “fons juris”在古罗马法中的意义 |
四、法律渊源概念在中世纪的实践 |
五、法律渊源概念在近代的变异 |
第二章 法律渊源概念的界定 |
一、法律渊源概念的界定语境 |
(一) 法律渊源概念界定的司法立场 |
(二) 法律渊源概念界定的逻辑起点 |
(三) 法律渊源概念界定的基本维度 |
二、法律渊源概念的内涵 |
三、法律渊源概念的外延 |
(一) 法律渊源与法律形式 |
(二) 法律渊源和法律 |
(三) 法律渊源和法律起源 |
(四) 法律渊源和法律体系 |
第三章 法律渊源的形式 |
一、制定法 |
二、判例法 |
三、其他形式 |
第四章 法律渊源与法律发现 |
一、从法律渊源中发现法律 |
(一) 法律发现的概念及其司法意义 |
(二) 法律渊源是法律发现的场所 |
(三) 在法律渊源中发现法律的方法 |
二、大陆法系中的法律发现 |
(一) 法律发现优先在制定法中展开 |
(二) 制定法中法律发现的一般原则 |
(三) 不成文法中法律发现位序问题 |
三、普通法系中的法律发现 |
(一) “遵循先例”的法律发现思维 |
(二) 制定法时代的法律发现思维 |
(三) 基于判例法优先发现的全面发现 |
第五章 具体法律渊源的适用位序 |
一、具体法律渊源的适用位序排列 |
(一) 具体法律渊源的适用位序排列理论 |
(二) 对具体法律渊源适用位序理论的修正 |
(三) 具体法律渊源司法适用的基本位序 |
二、大陆法系的具体法律渊源适用位序 |
(一) 制定法渊源的优先司法适用 |
(二) 制定法优先适用位序的司法表征 |
(三) 不成文法的司法适用问题 |
三、普通法系的具体法律渊源适用位序 |
(一) 法官优先适用普通法的情形 |
(二) 法官优先适用制定法的情形 |
(三) 制定法与判例法的互相促进 |
第六章 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理论与实践问题 |
一、宪法作为法律渊源问题 |
(一) 宪法必须作为法律渊源 |
(二) 宪法是法律渊源的最高位阶 |
(三) 宪法作为法律渊源的司法要求 |
二、民间习惯作为法律渊源问题 |
(一) 民间习惯是法律渊源 |
(二) 民间习惯进入司法的样态 |
(三) 民间习惯替代制定法的要件 |
(四) 法官识别民间习惯的标准 |
(五) 民间习惯司法适用的趋势 |
三、判例的法律渊源地位问题 |
(一) 判例作为法律渊源的理论证成 |
(二) 判例作为法律渊源的司法意义 |
(三) 判例作为法律渊源的制度建构 |
四、党的政策的法律渊源地位问题 |
(一) 党的政策在司法活动中的历史映射 |
(二) 当代中国党的政策的法律渊源地位证成 |
(三) 党的政策作为法律渊源的司法适用问题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主要科研成果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四、格鲁门将放弃一些关键机体技术工作(论文参考文献)
- [1]格鲁门将放弃一些关键机体技术工作[J]. 小安东尼L.维洛西,付明耀. 国际航空, 1994(01)
- [2]超7史话(6)[J]. 屠基达. 航空档案, 2007(03)
- [3]我国高校权力制约及其法律机制研究[D]. 白立士.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1)
- [4]马克思主义视阈下现代战争与经济关系研究[D]. 黄毓森. 国防科技大学, 2019(01)
- [5]欧洲比较语言学史探索:17-18世纪[D]. 王晓斌. 南京师范大学, 2017(06)
- [6]幼儿应该主要学习什么 ——经验获得与幼儿发展关系的思考[D]. 陈纳. 华中师范大学, 2014(08)
- [7]政治主体性、绝对内在性与革命政治学 ——奈格里政治本体论研究[D]. 宋晓杰. 南京大学, 2011(06)
- [8]交易平台自我规制的风险与问责分析[D]. 肖梦黎. 上海交通大学, 2019(06)
- [9]美国公共关系研究的主流学派 ——“管理学派”理论剖析[D]. 彭泰权. 暨南大学, 2005(02)
- [10]法律渊源论[D]. 彭中礼. 山东大学, 20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