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展农村股份合作保险体系初探(论文文献综述)
张长利[1](2021)在《日本渔业共济保险制度探析》文中指出日本通过制定和实施《渔业灾害补偿法》及配套法规,建立了完善且具有日本特色的渔业共济保险制度。其渔业共济保险制度以渔业共济组合及其联合会为渔业保险的基本实施主体。都道府县渔业共济组合为渔业从业者提供渔业共济保险,全国渔业共济组合联合会为渔业共济组合提供渔业再共济保险。政府为渔业从业者提供部分共济保险费补贴,为渔业共济组合联合会提供保险,为渔业共济团体的事业实施提供行政管理和人事经费补助。政府还通过独立行政法人农林渔业信用基金为渔业共济组合及其联合会提供紧急贷款和债务保证担保。日本渔业共济保险事业由农林水产省负责监管,而非由金融保险监管机构监管。我国应制定专门的渔业互助保险立法,建立规范的渔业互助保险组织,政府应为渔业互助保险提供财政支持,建立我国渔业互助保险机构的融资机制。
胡媛媛[2](2021)在《C银行石家庄分行银保业务营销策略研究》文中提出现如今,人民生活质量提升较大,对保险的认识变得更加理性,对保险的需求也变得越强烈,银保市场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在过去的几十年中,我国的银保业务呈现出较快的发展趋势,在行业发展的同时,银保市场逐步暴露出保险产品以短期趸缴型为主,产品逐步脱离保险产品本质的突出问题。2016年以来,监管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并提出了“保险姓保”,引导行业产品设计及供应由中短存续期投资理财型产品向长期储蓄型和保障型产品转变。为了更好地规范行业发展,2018年银保监会合并,行业监管将进一步加强,银保业务面临着产品、监管等一系列市场环境变化,在这样的背景下,银行代理保险业务亟需探索新的营销策略,推动业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本文把C银行石家庄分行作为研究主体,结合其目前银保业务现状,运用PEST分析法、波特五力模型对其面临的不同的宏观和微观因素进行分析,随后用SWOT分析法对C银行石家庄分行面临的内外部环境进行了综合的研究。通过深入分析,发现其业务发展中存在机构间发展不平衡、产品销售不合理、产品销售模式创新性不足、客户犹豫期退保率偏高、客户开发深度不够等多种问题,究其原因是销售理念跟不上市场转型步伐、产品与客户需求不匹配、销售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激励制度不合理。基于STP理论,按照存量客户的划分标准,进行详细的客户划分和目标客户分析。运用4P理论的基础,提出了丰富和创新银保产品、制定差异化价格策略、积极拓展销售渠道和实行差异化销售模式等营销策略,并制定了稳定银保合作关系、制定适合的激励制度、打造专业化销售队伍和提升风险防控能力的保障措施。本文采用案例研究的方法,从C银行石家庄分行的现状和所处的市场环境出发,利用相关的知识理论,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营销策略,对C银行石家庄分行银保业务转型具有指导意义,同时也为其他商业银行银保业务发展提供参考。
于海鹏[3](2021)在《河北农村合作金融研究(1996~2015)》文中研究表明古人云:民以食为天。过去、现在、将来均如此。农业自古以来就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我国作为农业大国,至今农村经济依然比较落后和三农问题仍然很严峻。资金缺乏是困扰新农村建设的最大难题,就目前中国的体制和小农经济形态来说,合作经济才是中国农业实现现代化的成功之路。发展好合作经济根源在于发展农村合作金融,中国农村拥有合作金融存在和发展的土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液”。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农村金融仍然是个老大难问题,解决这个问题关键是要在体制机制顶层设计上下功夫,鼓励开展农民合作金融试点,建立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金融体系”。农村合作金融道路现在已经成为世界很多国家普遍存在且发展很成功的选择。河北是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发祥地,建国以来河北地区乃至全中国一直为农村合作金融事业而探索,目的就是解决三农问题。但是,河北乃至全中国农村合作金融事业发展一直很缓慢,农村合作金融背离合作制发展方向,指导思想存在偏差,名不副实,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和新型农村合作金融都出现了异化,这并不能证明我国不需要合作金融和没有合作金融发展的条件,而是各种其他因素限制了其发展。河北省是农业大省,河北省三农问题关乎精准扶贫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局。农村合作金融问题已经成为河北乃至全中国解决三农问题的重点、难点、热点,发展农村合作金融势在必行。直到1996年,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与农业银行脱钩,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走向独立发展道路,也标志着河北农村合作金融进入了独立发展的新阶段。农村合作基金会曾作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重要补充、填补了农村金融空白。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不断进行改革深化,从名称中删除了“合作”二字,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兴起。到2015年,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初步完成了股份制改革,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逐步走向商业化和股份制,成为向农村商业银行和股份制联社方向发展的走向异化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农村金融体系中,商业性金融成为主体,政策性金融发展不足,合作性金融逐步消失。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兴起,非正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大量存在,形成了以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为主,多样化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共同发展的局面。首先对农村合作金融进行了概念的界定,把河北农村合作金融分为独立发展、探索发展和快速发展三个历史阶段,探讨了河北农村合作金融发展历程,进行了正面和负面分析,分析了存在问题及原因和发展特点等问题。
庞春雅[4](2020)在《我国发展农业相互保险的阻碍及对策建议》文中研究说明我国农业相互保险起步晚,发展路径艰难曲折,发展程度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又是农业风险大、风险集中的国家,农业生产更需要保险的助力,因此要想发展好农业,必须找出我国发展农业相互保险滞后的原因,并结合我国国情积极创新,探索出适合我国的农业相互保险发展模式。
缪若冰[5](2019)在《相互保险组织与合作社的法律关系探析》文中提出相互保险组织与合作社的法律关系一直未得到清晰的解释。20世纪80年代在我国的农村地区,合作社曾作为集体经济的代表而广泛存在。因此,早期对相互保险的研究往往与合作社联系在一起,并将相互保险组织视为合作社的一种。但是,通过对域外法律的考察,可以看到相互保险组织与合作社既有重合之处,也有区别,前者并不需要成员出资,而后者有股份出资,成员也持有对应的股份。不过,相互保险组织本身的发展表明,两类组织之间最严格的法律区别,随着相互保险组织的进化,也在慢慢地消弭。
胡玫[6](2020)在《舟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问题与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性质决定了农业始终是国民经济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性产业,农业生产的稳定与否直接影响到农村经济的繁荣与农民生活水平的提升,更关乎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实现。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着重解决农业风险保障问题。农业作为一种自然资源再生产与经济再生产相交错的产业,受自然灾害与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较明显,具有天然的“弱质性”与收成的不确定性,合理利用农业保险机制能够有效规避农业风险,保护农业长期可持续发展。但农业保险作为准公共物品,也有着其特殊的弱点,保险企业往往因为高风险与高理赔额而对农业保险望而却步,农户也容易受侥幸心理驱使而不愿意支付保费,在遭遇农业风险时过分依赖政府救济,从而导致农业保险市场中供需两方双冷,在承保理赔过程中还存在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问题。因此农业保险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扶持与优惠政策,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我国的大势所趋。本文基于农业保护、市场失灵、福利经济、准公共物品的理论基础,分析了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必要性。指出了舟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并提出了相应的改善建议。舟山市根据浙江省互保协会试点安排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十余年,农业保险规模和保障水平不断优化,切实为三农发展提供了一定的风险保障,为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添砖加瓦。但这一发展过程中也不断暴露出一些困难和问题,与服务“三农”的实际需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舟山作为海岛地区,生态系统脆弱,自我恢复能力较低,主要自然灾害为台风。舟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实施工作缺乏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引导,财政扶持力度薄弱,农业保险产品种类贫乏,缺少地方特色险种,渔农户投保意愿不强,保险公司积极性也不高。因此舟山市政府应在充分尊重农业保险机构经营自主权的基础上,给予必要的调控与支持,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创新特色险种,加强农业保险宣传引导,共同为广大渔农户生产生活安全编织完备的保护网,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现高水平推进,早日实现舟山市渔农村现代化目标。
扎西尼玛[7](2020)在《农牧业互助保险组织法律监管问题研究》文中指出农牧业互助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我国农牧业发展进步和农牧民持续增收具有现实意义。我国是一个传统农牧业大国,但是很难算是农牧业强国,和欧美发达国家的农业工业化发展相比,我国农牧业发展严重依赖小农经济,这一现状结合我国辽阔的疆域上复杂的自然条件,导致农牧业生产防灾抗灾能力极差,影响农民增收。农村总体趋势就是土地集约化,集中生产力,发展新型合作组织。而此类合作组织具有的互助性,天然的适合互助保险组织发展,这类组织的建立主要以临近地域为单位,面临的农牧业风险也大致相似,更容易就面临的统一风险设置险种,分摊风险,可以作为风险转移的基本手段之一。在对国内外实践经验及农牧业保险组织运行成果特别是监管措施进行系统梳理和比对后,结合相关基础理论,从法学的视角加以阐述,主要通过国内外比较研究的方法围绕我国农牧业互助保险组织的监管问题展开研究,内容主要包括:首先对我国保险组织的性质及经营方式展开了分析,通过对保险组织的性质及经营方式比对,引出互助保险组织的特殊性,然后以此为切入点,就互助保险组织的形态及特征和发展现状几个层面加以分析,然后对农牧业互助保险组织这一更特殊的类型进行了性质和现有监管模式的剖析。其次,对农牧业互助保险法律监管制度进行深入分析。一方面对其保险设立的前提进行必要探索,剖析存在的社会必要性;另一方面对内部法律关系和组织运行、财务管理等内控制度进行研究,确定组织存在正当性与持续发展的可能性;然后,对农牧业组织外部发展环境及外部法律制约现状进行分析,发现现有法律监管制度存在的不足。第三,从我国农牧业互助保险组织法律监管问题进行分析。通过国内外比较研究,以外国现状及示例为参考,从法律体系、自治能力、章程保障、救济渠道、外部监管等方面,对我国现有不足情况进行破题,设置问题引导,确定思考方向。最后,对农牧业互助保险组织监管改革提出建议。结合研究结论,先建议建构全面的法律体系,然后从互助保险组织发展最重要的四个维度出发,提出改革农牧互助保险组织改革的政策与措施建议,为农牧业互助保险组织相关改革提出可行性建议,为完善农牧业互助保险组织的运营管理和政府部门制定对农牧业保险的法律保障提供参考。本文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研究视角的创新,尝试从法学的视角研究农牧业互助保险组织的监管问题。二是对农牧业互助保险公司从准入到运营再到市场退出的整个过程的法律监管问题进行全面研究。三是拓展视野,对国际经验与国内实际进行了比较研究,并将研究视野从传统的农业拓展到更容易集约化发展的牧业,进行农牧业一体研究,有助于互助保险组织更大范围的推广。
罗宗艳[8](2020)在《农民合作社功能演变研究 ——基于马克思主义“过渡点”视角》文中研究表明基于全面现代化的有序推进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愿景和目标,党中央在全国范围内做出了一系列重大的决策和部署,其目的就是为有效补齐发展短板,为中国的腾飞奠定坚实的基础。而“三农”领域作为我国当前发展中的难点领域,更是受到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其实,我党自建党立国以来,就一直坚持通过发展农民合作社来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它对推进我国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马克思更是在其宏观巨着《资本论》中指出,合作社是通向共产主义的“过渡点”。可见,农民合作社在发展农村方面的独特优势和地位,不仅体现了合作社的基本功能——社会-政治-经济功能,还体现了合作社的本质属性——“合作”特性。但在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由于国家主导理性的不同,农民合作社的主导功能也会相应的发生变化,侧重于或社会或政治或经济功能。然不论其侧重于合作社的哪一功能,都应该坚持遵循马克思主义合作理论基本原则,坚守合作社的本质属性,只有这样,才能有效保障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基于此,从马克思主义“过渡点”视域下,研究农民合作社的功能演变,有助于规范我国农民合作社的运行,预防农民合作社功能变异,正确发挥农民合作社的功能效用。文章通过梳理有关马克思主义“过渡点”的理论内容,深刻地理解和把握“过渡点”思想内涵的精髓,明晰其本质属性和功能内涵的核心要义。进而探究国内外农民合作社主导功能的走向,并对其是否符合真正意义上的农民合作社作出合理解释。同时,分析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合作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应用,明确马克思主义合作理论对我国农民合作社健康发展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为我国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及其功能的发挥提供有意义的指导。论文主要内容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章绪论,主要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梳理国内外农民合作社的研究现状,说明本文的研究思路和方法。第二章是基于马克思主义“过渡点”视角,研究国外农民合作社的功能演变。主要是对欧美国家的农民合作社和东亚国家的农民合作社进行了分析和研究。第三章是基于马克思主义“过渡点”视角,研究我国的农民合作社功能演变。主要是对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股份合作社、“三位一体”合作社进行分析和研究。第四章是农民合作社主导功能演进轨迹及其内在逻辑与外部条件。首先分析农民合作社主导功能演进的学理逻辑,其次阐述国内外农民合作社主导功能的演进轨迹,最后论述国内外农民合作社主导功能演进的内在逻辑与外部条件。第五章是我国农民合作社主导功能演进的未来走向。首先结合我国当前农民合作社成功的典型案例,论述我国农民合作社主导功能演进的“过渡点”实践,接着论述农民合作社是通向共产主义“过渡点”的正确走向,最后对我国农民合作社“过渡点”的未来走向进行前景展望。
杨睿姗[9](2020)在《农业银行QJ分行代理保险产品营销策略研究 ——基于4R理论的视角》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和居民生活品质不断提高,人们对保险的需求意识逐渐被激发。过去数年中,市场中出现了误导销售、“存单变保单”等不当销售行为,对保险产品的信誉度造成了重大影响。2018年银保监会进行合并,迎来了由一个监管机构进行穿透式考核的时代,并强调保险产品回归保障本源,短期趸缴产品逐渐退市,不当销售行为得以规范。在当前的形势下,如何结合自身情况,主动进行代理保险产品转型,制定更适合新形势下的产品营销策略,是各商业银行亟待解决的难题。随着同业竞争的加剧,加之新监管政策下对代理保险产品、销售行为进行不断规范,农业银行QJ分行(以下简称:QJ分行)代理保险业务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营销积极性不强、客户满意度下降、核心客户流失等问题。对此,为处理好代理保险业务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本文围绕QJ分行代理保险产品的营销策略开展研究。首先对代理保险业务的发展和营销理论进行了回顾,结合现阶段QJ分行代理保险产品营销时面临的“瓶颈”,选取4R营销组合理论作为产品营销策略研究基础。同时,收集QJ分行2015年-2019年代理保险业务的相关数据,采用PEST分析法、波特五力模型对代理保险业务的外部竞争环境进行分析,找到业务发展存在的潜在机会。再对内部产品营销环境进行分析,并通过对QJ分行随机抽样客户进行保险产品熟知度和产品购买流程体验满意度的调查问卷,综合内外部情况分析找到现阶段代理保险业务发展存在的问题。最后,以4R营销组合理论为切入点,结合QJ分行实际,围绕“关联”、“反应”、“关系”、“回报”导向提出了具体的对策,在对客户进行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发挥代理保险产品在客户资产配置过程中的核心作用,提供个性化服务,利用差异化促销,对客户需求及时进行跟进和反馈,并从健全业务发展体系、提升营销团队专业化水平等方面提出保障措施。本文通过对QJ分行代理保险产品营销策略的研究,为优化QJ分行代理保险产品营销提供参考思路,进而提升QJ分行产品营销综合竞争力。
刘彩琴[10](2020)在《当前我国农地流转改革的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分析》文中提出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业用地融入市场机制、实现农业现代化已是必然趋势。在新的形势下,旧有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己经无法适应农业现代化、产业化发展的需要,农地流转势在必行。为此,我国政府对农地制度进行了改革与调整,提出了“三权分置”的农地运行模式,即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农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鼓励农地经营权的合理流转。与碎片化的农地经营模式相比,农地流转可以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地资源集约水平和经营效率、协调三农问题、统筹城乡差距等,其综合效益和经济优势显而易见。然而,伴随农地流转改革的深度推行,也产生了一系列新问题。如何促进农地合法、高效地流转,实现农业规模化、机械化、专业化、产业化、现代化经营,这既是农业发展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也是学术界高度关注的热点话题。本文综合运用文献研究、定性和定量相统一、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等研究方法,利用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对当前我国的农地流转改革及其问题进行了深入系统地分析和研究。论文正文围绕论题、按照其内在逻辑逐步展开论述。首先,在阐述当前我国农地流转改革的历史背景和现实状况的基础上,分析提出了当前我国农地流转改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其次,运用马克思主义土地产权理论、地租理论、虚假价格理论、虚拟资本理论和期权理论,对当前我国农地流转改革中产生的经营权转让、农地流转费用和农地经营等深层次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地分析。最后,从深化当前我国农地流转改革层面,进一步阐发了相关思想认识和实践操作方面的启示。
二、发展农村股份合作保险体系初探(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发展农村股份合作保险体系初探(论文提纲范文)
(1)日本渔业共济保险制度探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日本渔业共济保险(1)制度的建立与目的 |
二、日本渔业共济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 |
(一)渔业共济团体的组织与管理 |
(二)渔业共济组合的渔业共济保险事业 |
(三)渔业共济组合联合会的渔业再共济保险事业 |
(四)政府的渔业共济保险事业 |
(五)地方的扶助 |
(六)独立行政法人农林渔业信用基金的渔业灾害补偿关系业务 |
三、日本渔业共济保险制度的特点 |
(一)专门针对渔业共济保险立法 |
(二)以渔业共济组合为渔业保险基本实施主体 |
(三)政府提供财政支持 |
(四)农林水产省负责指导监督渔业共济保险 |
(五)为渔业共济团体建立融资机制 |
四、对我国渔业互助保险的若干启示 |
(一)应制定专门的渔业互助保险法 |
(二)建立规范的渔业互助保险组织 |
(三)政府应为渔业互助保险提供财政支持 |
(四)建立我国渔业互助保险机构的融资机制 |
结 语 |
(2)C银行石家庄分行银保业务营销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文献综述 |
1.3.2 国内文献综述 |
1.4 研究思路、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内容 |
1.4.3 研究方法 |
1.5 创新点 |
2 相关理论 |
2.1 银保业务概述 |
2.1.1 银行保险的概念 |
2.1.2 银行保险的分类 |
2.1.3 银保合作的模式 |
2.2 市场营销理论 |
2.2.1 营销组合理论 |
2.2.2 STP理论 |
3 C银行石家庄分行银保业务营销现状及环境分析 |
3.1 C银行石家庄分行银保业务简介 |
3.2 C银行石家庄分行银保业务营销现状 |
3.2.1 代理保险中间业务收入情况 |
3.2.2 合作保险公司情况 |
3.2.3 销售人员情况 |
3.3 C银行石家庄分行银保业务营销环境分析 |
3.3.1 C银行石家庄分行银保业务宏观环境分析 |
3.3.2 C银行石家庄分行银保业务市场竞争分析 |
3.3.3 C银行石家庄分行银保业务SWOT分析 |
4 C银行石家庄分行银保业务营销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C银行石家庄分行银保业务营销中存在的问题 |
4.1.1 基层机构间发展不平衡 |
4.1.2 产品销售结构不合理 |
4.1.3 产品销售模式创新性不足 |
4.1.4 客户犹豫期退保率偏高 |
4.1.5 客户开发深度不够 |
4.2 C银行石家庄分行银保业务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
4.2.1 销售理念跟不上转型步伐 |
4.2.2 银保行业差距 |
4.2.3 产品与客户需求不匹配 |
4.2.4 销售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 |
4.2.5 激励制度不合理 |
5 基于STP和4P理论的银保业务营销策略制定 |
5.1 C银行石家庄分行银保业务市场细分 |
5.1.1 客户细分 |
5.1.2 客户需求分析 |
5.2 C银行石家庄分行银保业务目标市场选择与定位 |
5.2.1 目标市场 |
5.2.2 市场定位 |
5.3 C银行石家庄分行银保业务营销策略 |
5.3.1 丰富和创新银保产品 |
5.3.2 制定差异化的价格策略 |
5.3.3 积极拓展销售渠道 |
5.3.4 实行差异化的产品销售模式 |
6 C银行石家庄分行银保业务营销策略实施的保障措施 |
6.1 建立健康稳定的银保合作关系 |
6.1.1 银行需提升对银保业务的重视程度 |
6.1.2 平等银保双方合作关系 |
6.1.3 加强银保双方的业务合作 |
6.2 制定适合银保业务发展的激励制度 |
6.2.1 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 |
6.2.2 提高期缴产品激励标准 |
6.3 打造专业化的营销队伍 |
6.3.1 建立专业化的管理团队 |
6.3.2 培养专业化的营销团队 |
6.3.3 加大从业人员培训力度 |
6.4 全面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
6.4.1 加强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 |
6.4.2 全面提升消费者保护意识和能力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致谢 |
(3)河北农村合作金融研究(1996~2015)(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绪论 |
一 选题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理论意义 |
二 学术史回顾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 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
(一)研究方法 |
(二)创新点 |
四 研究对象的基本说明 |
第一章 农村合作金融概念的界定 |
第一节 合作经济的产生与发展 |
一 现代合作思想的发展 |
二 现代合作经济的发展 |
第二节 合作金融概念的界定 |
第三节 现代中国的农村合作金融 |
第二章 河北农村合作金融独立发展阶段 |
第一节 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 |
一 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背景 |
二 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走向独立发展 |
三 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独立发展阶段分析 |
第二节 农村合作基金会 |
一 农村合作基金会产生背景 |
二 农村合作基金会发展历程 |
三 农村合作基金会发展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河北农村合作金融探索发展阶段 |
第一节 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全面深化改革 |
一 正面分析 |
二 发展问题分析 |
第二节 新型农村合作金融 |
一 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发展背景 |
二 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开展的资金互助 |
三 其他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河北农村合作金融快速发展阶段 |
第一节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改制 |
一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 |
二 河北省农村商业银行 |
三 石家庄汇融农村合作银行 |
四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正面分析 |
五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发展问题分析 |
第二节 新型农村合作金融 |
一 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快速发展 |
二 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整顿规范 |
第五章 河北农村合作金融发展分析 |
第一节 正面分析 |
一 肩负了三农的历史责任和支持三农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
二 推动了河北农村金融体制改革 |
三 推动了城市化和工业化,为河北省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
四 促进了农村金融市场的储蓄动员 |
五 做出了很大的社会贡献 |
第二节 发展问题分析 |
一 正规农村合作金融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
二 农村合作金融体系畸形发展 |
三 新型农村合作金融难以承担三农历史重任 |
四 农村合作金融历史问题复杂 |
五 农村合作金融供给不足 |
第三节 发展特点分析 |
一 具有明显的阶段性 |
二 政府在其中扮演着关键性角色 |
三 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占主要地位 |
四 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特点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4)我国发展农业相互保险的阻碍及对策建议(论文提纲范文)
国外农业相互保险实践及发展现状 |
一、法国农业相互保险实践 |
二、日本农业相互保险实践 |
三、美国农业相互保险实践 |
我国农业相互保险发展及现状 |
我国发展农业相互保险面临的阻碍 |
一、缺乏农业合作组织基础 |
二、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
三、缺乏有效监管 |
四、风险分散机制不健全 |
五、缺乏政府支持 |
对策建议 |
一、大力发展农业合作组织,强化农业相互保险组织基础 |
二、加快立法进程,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
三、建立适合农业相互保险的监管体系 |
四、构建多层次的风险分散机制 |
五、加强政策支持,发挥政府的引领作用 |
(6)舟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问题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2.3 研究评述 |
1.3 研究内容、方法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技术路线 |
1.4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之处 |
1.4.1 可能的创新 |
1.4.2 不足之处 |
第二章 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农业风险的界定 |
2.1.2 农业保险的概念界定 |
2.1.3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概念界定 |
2.1.4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作用 |
2.2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理论基础 |
2.2.1 农业保护理论 |
2.2.2 福利经济理论 |
2.2.3 市场失灵理论 |
2.2.4 准公共物品理论 |
第三章 舟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历程及现状 |
3.1 舟山市地理环境及农业农村发展概况 |
3.2 舟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历程 |
3.3 舟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现状 |
3.3.1 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实施现状 |
3.3.2 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主体发展现状 |
3.3.3 政策性农业保险投保赔付情况分析 |
3.3.4 政策性农业保险风险保障情况分析 |
第四章 舟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瓶颈 |
4.1 政府层面 |
4.1.1 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有待加强和完善 |
4.1.2 行之有效的监管体系亟待执行和更趋成熟 |
4.1.3 普惠性补贴政策范围亟需扩大与落实 |
4.2 保险经营企业层面 |
4.2.1 服务水平与市场开拓热情有待提高 |
4.2.2 产品创新与风险保障力度后劲不足 |
4.2.3 查勘定损技术与精准理赔对接不畅 |
4.3 农业企业与农户层面 |
4.3.1 风险意识淡薄导致农险有效需求不足 |
4.3.2 现有农险服务难以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 |
第五章 国内外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模式经验借鉴 |
5.1 发达国家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模式 |
5.1.1 美国模式:政府主导+商业保险公司经营 |
5.1.2 日本模式:政府补贴+农业共济保险 |
5.1.3 西欧模式:政府支持+农业互助合作保险 |
5.2 国内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经典模式 |
5.2.1 上海农业保险实践 |
5.2.2 吉林省农业保险实践 |
5.2.3 黑龙江垦区农业保险实践 |
5.3 国内外政策性农险经验对舟山市的启示 |
第六章 舟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对策建议 |
6.1 优化顶层制度设计,制定针对性更强的实施办法与规划 |
6.2 构建监督管理体系,规范政策性农业保险市场主体行为 |
6.3 加大政府补贴力度,拓宽农业保险的风险分散渠道 |
6.4 用好金融衍生工具,实现银保互动机制的功能发挥 |
6.5 培养专业人才队伍,提升保障范围和服务水平 |
6.6 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强化农险智能化信息服务 |
6.7 加大基层宣传力度,提高农户保险意识与抗灾能力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7)农牧业互助保险组织法律监管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缩略语表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论文的创新点 |
一、农牧业互助保险组织概述 |
(一)保险组织性质及其经营方式 |
(二)互助保险组织形态及特征 |
(三)我国互助保险组织发展状况 |
(四)农牧业互助保险组织性质及监管制度 |
二、农牧业互助保险组织法律监管制度 |
(一)农牧业风险是互助保险的设立前提 |
(二)互助保险组织设立及内部法律关系 |
(三)互助保险组织运行方式与财务管理 |
(四)组织内部成员权益的保护方法及外部法律制约 |
三、我国农牧业互助保险组织法律监管问题分析 |
(一)立法依据缺乏整体全面的法律体系 |
(二)自治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
(三)维护互助保险组织性质的组织章程保障不够 |
(四)社员维权方式及救济渠道偏少 |
(五)互助保险组织外部监管制度不健全 |
四、农牧业互助保险组织监管改革的建议 |
(一)建立全面完善的保险法体系 |
(二)督促引导强化互助保险组织自治能力 |
(三)规范章程制定的标准与水平 |
(四)拓展维权方式与救济渠道 |
(五)多维加强监管力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致谢 |
(8)农民合作社功能演变研究 ——基于马克思主义“过渡点”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综述 |
1.3.2 国内研究综述 |
1.3.3 简要述评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径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径 |
1.5 创新与不足 |
1.5.1 本文的创新 |
1.5.2 本文的不足 |
2 国外农民合作社功能演变研究——基于马克思“过渡点”视角 |
2.1 以马克思“过度点”视角看西方合作社 |
2.1.1 西方合作社的起源与发展 |
2.1.2 西方合作社关于“过渡点”的功能走向 |
2.1.3 西方合作社的发展对我国农民合作社建设的启示 |
2.2 以马克思“过渡点”视角看东亚合作社 |
2.2.1 东亚合作社的起源与发展 |
2.2.2 东亚合作社关于“过渡点”的功能表现 |
2.2.3 东亚合作社的发展对我国农民合作社建设的启示 |
2.3 小结:国外农民合作社在不同阶段的功能演变规律 |
3 我国农民合作社功能演变研究——基于马克思“过渡点”视角 |
3.1 以马克思“过渡点”视角看农民专业合作社 |
3.1.1 农民专业合作社关于“过渡点”的功能定位 |
3.1.2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过渡点”方向评判 |
3.1.3 农民专业合作社运动偏离“过渡点”的原因与矫正 |
3.2 以马克思“过渡点”视角看农村股份合作社 |
3.2.1 文献综述:现阶段农村股份合作社的“是”与“非” |
3.2.2 内涵揭示:农村股份合作社的“过渡点”意义 |
3.2.3 战略思考:农村股份合作社健康发展的方向把握与规制保护 |
3.3 以马克思“过渡点”视角看“三位一体”合作社 |
3.3.1 顶层设计:推行“三位一体”合作社的必要性 |
3.3.2 功能一体化:“三位一体”合作社的综合实效性 |
3.3.3 连接纽带:“三位一体”合作社是“过渡点”基石 |
3.4 小结:我国农民合作社在不同阶段的功能演变规律 |
4 农民合作社主导功能演进轨迹及其内在逻辑与外部条件 |
4.1 农民合作社主导功能演进的学理逻辑 |
4.2 国外农民合作社主导功能的演进轨迹 |
4.2.1 空想社会主义时期欧洲国家合作社的主导功能 |
4.2.2 19世纪下半叶西方国家合作社的主导功能 |
4.2.3 20世纪上半叶西方国家合作社的主导功能 |
4.2.4 20世纪下半叶西方国家合作社的主导功能 |
4.2.5 进入新世纪后西方国家合作社的主导功能 |
4.2.6 日本合作社的主导功能集社会、经济和政治功能为一体 |
4.3 我国农民合作社主导功能的演进轨迹 |
4.3.1 20世纪三四十年代:以社会功能和政治功能为主导 |
4.3.2 20世纪五六十年代:社会-政治功能并重转向以政治功能为主导 |
4.3.3 20世纪八九十年代: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并重 |
4.3.4 进入新世纪:以经济功能为主导 |
4.4 农民合作社主导功能演进的内在逻辑 |
4.4.1 国外农民合作社主导功能演进的内在逻辑 |
4.4.2 我国农民合作社主导功能演进的内在逻辑 |
4.5 农民合作社主导功能演进的外部条件 |
4.5.1 国外农民合作社主导功能演进的外部条件 |
4.5.2 我国农民合作社主导功能演进的外部条件 |
5 我国农民合作社主导功能演进的未来走向 |
5.1 典型案例:农民合作社主导功能演进的“过渡点”实践 |
5.1.1 河北内丘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践 |
5.1.2 浙江瑞安“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社 |
5.1.3 贵州塘约“村社合一”的新型农村合作模式 |
5.2 正确方向:农民合作社是通向“共产主义”的“过渡点” |
5.2.1 农民合作社的发展符合马克思“过渡点”性质 |
5.2.2 农民合作社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制度 |
5.2.3 农民合作社的发展顺应我国国情民意 |
5.3 未来走向:我国农民合作社“过渡点”的前景展望 |
5.3.1 农民合作社引领着未来农村的发展方向 |
5.3.2 农民合作社展示了未来农村的发展前景 |
5.3.3 农民合作社有利于实现乡村全面振兴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参与科研与发表论文 |
(9)农业银行QJ分行代理保险产品营销策略研究 ——基于4R理论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方法与内容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思路 |
第二章 相关理论基础 |
第一节 代理保险产品概述 |
一、代理保险产品的内涵 |
二、代理保险产品的分类 |
第二节 营销理论回顾 |
一、市场营销组合理论概述 |
二、关系营销简述 |
第三章 QJ分行代理保险产品营销外部环境分析 |
第一节 QJ分行代理保险业务概况 |
第二节 QJ分行代理保险产品竞争外部环境分析 |
一、QJ分行宏观环境分析 |
二、竞争环境分析 |
第四章 QJ分行代理保险产品营销内部环境分析 |
第一节 QJ分行客户资源分析 |
第二节 QJ分行营销服务能力分析 |
一、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
二、营销服务能力分析 |
第三节 QJ分行代理保险产品客群调查分析 |
一、调查目的及预期效果 |
二、调查方式及内容 |
第四节 QJ分行代理保险产品营销存在问题分析 |
一、QJ分行代理保险产品营销存在问题 |
二、QJ分行代理保险产品营销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
第五章 QJ分行代理保险产品4R营销策略设计 |
第一节 QJ分行实施4R营销策略的预期目标 |
一、代理保险业务成功转型 |
二、提高客户忠诚度 |
三、提升综合竞争力 |
第二节 以4R为导向的营销策略建议 |
一、“关联”导向的营销策略 |
二、“反应”导向的营销策略 |
三、“关系”导向的营销策略 |
四、“回报”导向的营销策略 |
第三节 QJ分行代理保险产品营销策略实施保障 |
一、人力资源支撑 |
二、科技支撑 |
三、风险控制支撑 |
第六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10)当前我国农地流转改革的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依据和意义 |
1.1.1 选题的理论依据和意义 |
1.1.2 选题的现实依据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重点、难点和创新点 |
1.4.1 研究重点和难点 |
1.4.2 研究创新点 |
2 当前我国农地流转改革的实践探索 |
2.1 当前我国农地流转改革的历史背景 |
2.1.1 建国后我国经历了三次农村土地改革 |
2.1.2 新时期我国农地改革面临着新挑战 |
2.2 当前我国农地流转改革的尝试 |
2.2.1 农地流转改革的酝酿及提出 |
2.2.2 农地流转改革的推行及现状 |
2.3 当前我国农地流转改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成因 |
2.3.1 农地流转市场体系和运行机制不健全及原因 |
2.3.2 农地流转改革制度不完善及原因 |
2.3.3 农地经营者创收增收困难及原因 |
2.3.4 农地承包者权益保障较弱及原因 |
3 当前我国农地流转改革的经济理论分析 |
3.1 对于经营权转让的分析 |
3.1.1 土地产权权能分离与“三权分置” |
3.1.2 土地产权配置市场化与权能流转 |
3.2 对于农地流转费用的分析 |
3.2.1 农地流转费用与地租理论 |
3.2.2 农地流转费用与虚假价格 |
3.3 对于农地经营的分析 |
3.3.1 融资经营与虚拟资本 |
3.3.2 预期农价协定与期权 |
4 深化当前我国农地流转改革的启示 |
4.1 进一步提高对农地流转改革的思想认识 |
4.1.1 农地流转改革成功与否关系到新时代经济改革的成败 |
4.1.2 农地流转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要求 |
4.1.3 深化农地流转改革离不开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指导 |
4.1.4 反对关于农地流转改革的错误认识 |
4.2 进一步增强农地流转改革的实践能力 |
4.2.1 健全农地流转市场体系与运行机制 |
4.2.2 完善农地流转改革制度 |
4.2.3 培育农地流转市场经济主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发展农村股份合作保险体系初探(论文参考文献)
- [1]日本渔业共济保险制度探析[J]. 张长利. 现代日本经济, 2021(06)
- [2]C银行石家庄分行银保业务营销策略研究[D]. 胡媛媛. 河北经贸大学, 2021(12)
- [3]河北农村合作金融研究(1996~2015)[D]. 于海鹏. 河北师范大学, 2021(12)
- [4]我国发展农业相互保险的阻碍及对策建议[J]. 庞春雅. 中国保险, 2020(12)
- [5]相互保险组织与合作社的法律关系探析[J]. 缪若冰. 经济法研究, 2019(02)
- [6]舟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问题与对策研究[D]. 胡玫. 浙江海洋大学, 2020(01)
- [7]农牧业互助保险组织法律监管问题研究[D]. 扎西尼玛. 吉林大学, 2020(08)
- [8]农民合作社功能演变研究 ——基于马克思主义“过渡点”视角[D]. 罗宗艳. 江西农业大学, 2020(07)
- [9]农业银行QJ分行代理保险产品营销策略研究 ——基于4R理论的视角[D]. 杨睿姗. 云南财经大学, 2020(07)
- [10]当前我国农地流转改革的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分析[D]. 刘彩琴. 新疆师范大学, 20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