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使用办法

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使用办法

一、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使用办法(论文文献综述)

岳冬冬,王鲁民,曹坤,明俊超,刘子飞[1](2017)在《中国海洋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调整历程与完善对策——基于山东省、浙江省的案例》文中提出利用海洋渔业增殖保护费的经济杠杆作用,对于调整海洋渔业产业结构具有重要意义。对历次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办法调整情况进行了梳理,分析了山东省和浙江省普通海洋渔业资源费征收标准和相关管理启示,同时利用相关统计数据对其应收标准进行了测算,发现实际征收标准远低于测算结果,进一步对海洋渔业资源费征收办法调整修订面临的挑战进行了分析,发现减轻农业生产者负担和油价补助政策调整是主要挑战,并提出继续执行海洋渔业资源费制度、细化海洋渔业资源费征收标准、合理确定海洋渔业资源费标准、适当提高资源破坏型作业类型征收标准和探索实施征收渔业资源税等相关完善建议。

杨晨星[2](2011)在《中国小型渔业及其管理研究初探》文中研究说明长期以来,国内外政府和学者都把目光集中在大、中型渔业上,而忽视了处于劣势地位的小型渔业。不管是渔业统计还是渔业管理措施,重点都在大、中型渔业,使得人们对于小型渔业的了解甚少,致使一些现有的渔业管理措施不适用于小型渔业。然而,小型渔业涉及渔船和渔民众多,管理好该类渔业对保护渔业资源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鉴于小型渔业的重要性和目前所处的困境,开展小型渔业及其管理方面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本文拟通过研究国外小型渔业的情况以及国内小型渔业的现状,为中国构建小型渔业管理体系、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提出建议。为了达成上述目标,本文采用文献分析法和现场调研法,通过查阅大量中英文文献资料和实地调研潍坊市海洋渔业,系统总结了国外小型渔业的定义及相关概念,阐述了日本、欧洲、南非等不同发展程度国家小型渔业的概况,尝试给出了中国小型渔业的定义:即不使用渔船、使用非机动渔船或使用主机功率不满44.1kW的机动渔船在内陆、沿岸或近海从事捕捞作业的渔业,但主要管理对象是使用44.1kW(含)以下机动渔船进行海洋捕捞的渔业活动。日本、欧洲、南非对小型渔业的管理方法主要是赋予其特定渔业权,中国小型渔业的管理是包含在渔业管理措施的大框架中,因而有些措施并不适合。本文以我国小型渔业为重点,在梳理中国渔业管理措施的基础上,研究中国现有小型渔业管理措施的效果和问题,提出构建中国小型渔业管理体系的初步设想和政策建议。然而,由于目前对中国小型渔业的研究还很少,以及由于笔者时间、精力等的限制,仅选取了潍坊市寿光羊口镇的小型渔业进行了重点调研,调研结果还并不能完全代表中国其它沿海地区的情况。因此,笔者的尝试性研究提出的建议可能存在诸多不合理或不完善的地方。

黄硕琳,唐议[3](2019)在《渔业管理理论与中国实践的回顾与展望》文中指出渔业管理一直是世界各渔业国家所面临的难题。本文首先分析了中国渔业的特点,指出中国的渔业管理比世界上任何国家都更为复杂、更为困难,描述了中国渔业管理的历史沿革和中国渔业政策的发展脉络,指出在中国的渔业发展中渔业政策对渔业生产始终起着指导和推动的作用,认为中国初步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为基本框架,层次结构完备,措施有力,不断完善和强化的渔业管理制度。然后,介绍了渔业管理的主要理论,梳理了中国学者对渔业管理研究的主要文献,指出中国通过水产养殖支撑不断增长的水产品消费需求,成功解决了水产品需求与资源环境约束之间的矛盾,对减少捕捞野生渔业资源发挥了重大作用。文章归纳了中国渔业管理的主要制度和措施,并对其效果进行综合评述,认为几十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不断引进先进的渔业管理理念,促进养殖业、捕捞业、加工流通业、增殖渔业、休闲渔业等五大产业蓬勃发展,渔业生态环境修复力度不断加大,依法治渔能力显着提升;但是由于中国渔业的特点和渔业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中国渔业仍存在着一些明显的问题。最后,本文根据相关的渔业发展规划,展望了中国的渔业管理将朝着渔业资源总量控制、强化资源保护及生态修复的方向发展。

郑奕[4](2007)在《中国近海渔业捕捞能力的控制与量化研究》文中认为在我国近海,捕捞能力的持续增加给渔业资源带来了沉重的压力,几乎所有近海渔场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资源衰竭。渔业资源的日益衰退使近海捕捞渔业的发展呈现出不可持续性,渔区经济与渔民生活受到很大影响。因此,控制与削减我国近海的捕捞能力,已成为发展我国沿海渔业经济的一个急需解决的大问题。本文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通过理论分析、模拟分析与实证研究,为我国近海捕捞能力的有效控制提供政策建议。为便于阐述,本文将研究划分成七章:第一章简要介绍了本研究的背景、意义与研究框架。通过系统介绍捕捞能力的概念、相关研究的国际国内背景,指出无论在国际还是在国内,加强捕捞能力控制的研究已成为渔业管理工作者的最为迫切的任务。特别的,在我国开展这项研究,有利于维护我国在世界渔业中负责任国家的形象,保证我国在世界海洋渔业资源的再分配中处于主动地位;有利于恢复和养护我国自身的近海渔业资源,保证海洋捕捞渔业与沿海渔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通过控制我国近海的捕捞能力,能有效的在我国海洋捕捞渔业中大量减少人力、物力资源的浪费,促进捕捞活动与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协调,在渔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本章为本文的研究界定了范围、确定了技术路线并概括了研究中可能的创新点。第二章以实际分析的方法对已有捕捞能力管理制度进行评析。通过对现有渔业管理制度的回顾与评述,从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两方面说明,尽管已有的渔业管理制度对渔业资源的利用、保护和恢复已经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对捕捞能力的控制作用还很不够,特别是当他们单独实施时,其效果一般都不理想。由此本章提出,开展制度创新,加强现有渔业管理制度间的互补研究,是进一步开展捕捞能力控制研究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第三章从理论分析的角度对解决近海过度捕捞问题进行探讨。在从理论与实际两方面分析了我国近海捕捞能力过剩的经济根源后,本文指出:捕捞渔业生产中严重的外部不经济性导致海洋生物资源的利用成本太低,必然引起近海捕捞的过度投资和资源的过度利用,是近海捕捞能力过剩的主要经济原因。并由此推论:缺乏有效管理的近海捕捞渔业必然会产生过度捕捞。基于这样的分析结果,本章将解决外部性的相关理论运用到我国近海捕捞的具体实际,探讨解决我国近海捕捞能力过剩的经济途径,认为:税费制度可能成为解决近海过度捕捞的有效经济手段。接着本章进一步从经济、产业政策及资源保护三方面分别论述了在近海捕捞渔业中征收税费的合理、合法与必要性,并利用经济模型就征收税费对控制近海捕捞能力的影响进行了定性分析,确认了税费制度的有效性。从第四章开始,进入了本研究主要的创新部分。为了便于下文从数量上分析税费对控制捕捞能力的影响,本章对中国近海捕捞能力进行了系统的量化研究。在比较了联合国粮农组织(FA0)推荐的三种计量捕捞能力的数学方法后,本文选择数据包络分析法在国内首次对我国近海近十三年的捕捞能力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计量。研究中发现:能力产量与渔业资源的相关性较目前的统计产量更显着,因此将能力产量作为渔业管理的指标较统计产量能更敏感的发现捕捞渔业中存在的问题;而能力利用度在地区间和不同年份间的比较中作为资源水平与捕捞强度的综合指标,有利于对近海渔业管理的绩效进行量化比较。为了验证这一点,本章应用能力利用度作为指标对我国近海捕捞能力进行了实际分析,表明:我国黄渤海渔区中的渤海区资源衰竭与捕捞过度的程度都比较严重,需要引起高度重视。通过采用能力产量与能力利用度两个指标对我国近年来的渔业管理政策进行评价,本文认为:1999年之前的渔业管理政策对捕捞能力的有效控制总的来说作用不显着。但从1999到2004年,由于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捕捞能力的缩减工作,实施了一系列的渔业政策,产生了比较明显的综合成效。在第四章捕捞能力量化分析打下的基础上,承接第三章得出的税费对捕捞能力控制的有效性结论,第五章进一步对资源税费在捕捞能力控制中的作用进行了量化的模拟与实证研究。首先,利用我国近十三年的渔业统计数据,通过计量经济学模型,建立了能力产量与收入间、能力利用度与能力产量间以及单位能力产量收益与能力利用度间的数量关系,并利用这一系列模型就不同费率条件下征收税费对近海近十年捕捞能力控制的影响与设定控制目标下征税方案的制定进行定量模拟分析,成功的说明了不同费率对捕捞能力控制的不同效果;然后,根据调查得到的福建省东山县单船底拖网渔业的生产数据,对税费在实际生产中对捕捞能力变化的可能影响进行了实证分析。模拟与实证分析都表明:只要征收费率得当,税费对捕捞能力的控制作用是比较明显的。而目前我国近海捕捞渔业征收的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之所以不能起到控制捕捞能力的作用,主要原因是因为其费率过低。另外,税费政策能有效提高捕捞行业的整体生产效率,这是税费政策较其他渔业管理措施的优势所在。研究还表明,若在执行税费政策的同时,能根据渔区的实际情况规定渔区雇工的最低工资,则可以在达到控制同样捕捞能力数量的目标的同时降低费率,增加税费制度在渔区的可行性。根据前面五章的研究结果,第六章对捕捞能力控制制度的改进与完善进行了更深入的讨论。通过对现有捕捞能力控制制度的再思考,本文认为:目前我国对基于收益的近海捕捞管理的经济手段的研究与实践都比较薄弱。在借鉴国外关于渔业管理制度改进的构想,结合国内渔民转产转业成功经验的调研之后,本文提出了改进与完善捕捞能力控制制度的建议,认为:在我国近海捕捞渔业中,加大资源保护费的征收力度,加强各项管理制度间的相互配合,构造控制捕捞能力的“组合解”,充分发挥政策组合的“推-拉”综合效应,能有效抑制近海捕捞能力的盲目增长。第七章为全文总结。对全文的主要工作与结论进行了概括与总结,并指出了本研究的局限性以及今后的研究建议。

李陆嫔,黄硕琳[5](2011)在《我国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管理的分析研究》文中认为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是改善水域生态环境、恢复渔业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国的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成效显着,但在基础研究,实施管理机构、放流规范、放流效果评估等方面都存在诸多问题,影响了放流工作的实际效果,制约了该项工作的发展。通过对我国目前的增殖放流管理现状和我国增殖放流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行总结分析,提出今后我国渔业增殖放流管理的完善方向,并初步构建了我国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效果评价体系和增殖放流管理框架,以进一步提高增殖放流效益,增强放流管理科学性。研究亮点: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的研究,技术层面的较多,管理层面的较少。该文从管理的角度,探讨了增殖放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完善了增殖放流管理的措施和建议,初步构建了增殖放流效果评价体系及增殖放流管理框架,视角比较独特,具有参考价值。

姜玥[6](2012)在《中韩海洋渔业资源法比较研究》文中认为中韩两国作为传统渔业国家,十分重视对海洋渔业资源的开发,由于两国政治、经济体制及历史发展等多方面存在差异,两国针对海洋渔业资源的立法也各不相同。近年来,韩国通过不断修法,使其海洋渔业资源方面的立法逐渐成熟。然而,目前我国学者从法律层面针对韩国渔业资源法的研究成果却相对较少,尤其是近五年来,韩国陆续对相关法律进行了极其频繁的修订,目前国内的研究成果已经很难反映韩国海洋渔业资源的立法现状。为此,本文通过比较研究的方法,对韩国目前海洋渔业资源的立法进行梳理和分析,通过对比总结其中的先进立法经验为我国所借鉴,由此提出完善我国海洋渔业资源法律的建议。本文除前言和结语外,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从两国实际出发,介绍目前两国海洋渔业的发展概况。第二部分作为本文的重点,为下文的建议的提出提供了依据。首先,我国在海洋渔业资源方面的立法主要是《渔业法》,而韩国则专门制定《水产资源管理法》,同时,韩国的渔业属于水产业范畴,因而制定《水产业法》调整渔业活动,为明确本文海洋渔业资源的定义,有必要理清渔业、水产业等与本文相关的名词的含义。其次,两国在海洋渔业资源方面的法律体系截然不同,我国主要确立了以《渔业法》为主的渔业法律体系,而韩国则在水产业法律之外专门确立了水产资源管理法律体系,由不同的法律分别针对渔业的“产业”和“资源”进行调整—这也正是韩国海洋渔业资源立法的一个重要特点;两国所确立的法律制度也存在诸多差异,通过分析两国海洋渔业资源法律制度和所采取的措施,为下文对韩国海洋渔业资源法律的特点—相对于我国,进行总结提供了依据。由于两国还存在着特殊的地缘政治问题,因而从法律层面对两国在专属经济区内渔业资源的开采问题进行分析,为加强我国专属经济区内的渔业管理提出建议也是本文的目的之一。第三部分根据第二章对两国海洋渔业资源法律的研究和对比,提出完善我国海洋渔业资源的立法建议,并针对专属经济区内渔业纠纷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我国渔业立法起步较晚,所建立的法律体系中尚存在许多亟待完善的地方,而通过分析,韩国海洋渔业资源方面的立法中,的确有许多方法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笔者希望通过本文的写作,所提出的完善我国立法的建议,能够为我国渔业法的完善和渔业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微薄之力。

刘新山,陈勇,白秀芹[7](2008)在《渔业生物资源及濒危水生动植物保护法律制度分析》文中指出本文从法律的视角阐述了渔业和水生生物资源的概念,探讨了渔业捕捞许可、捕捞渔具和渔法管制、禁渔区(期)、重要的渔业生物资源名录、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增殖渔业资源和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渔业水域环境保护等渔业生物资源保护法律制度以及濒危水生动植物名录制度和保护措施,并分析了其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未依法区分渔业生物和非渔业生物、未建立明晰的重要的渔业生物资源名录、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缴纳义务人范围过窄、区分野生动物为"国家重点和地方重点"的立法思想缺乏科学性、环境资源立法的行政部门性和地方主义等,由此导致渔业法规与野生动物保护法规的不协调和冲突。建议依据《立法法》修改《渔业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自然保护区条例》,清理有关的法规,维护渔业法规和野生动物保护法规的协调性,厘清各自的适用范围,并依法建立渔业资源增殖基金和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基金制度。

本刊编辑部[8](2011)在《渔业法制建设二十五年硕果累累》文中指出1986年1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以下简称《渔业法》),后又于2000年进行了修订,截至今年,《渔业法》已颁布实施了25年。四分之一世纪过去,在《渔业法》这一渔业法律总纲的指导下,各地高度重视渔业法贯彻落实工作,不断加大渔业法律宣传力度,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地方渔业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使渔业走上了依法治渔、依法兴渔的轨道。为纪念《渔业法》颁布实施25周年,本刊对全国部分省(区、市)贯彻落实《渔业法》,制定地方配套的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汇编总结,以飨读者。

韩杨[9](2018)在《1949年以来中国海洋渔业资源治理与政策调整》文中研究表明本文在回顾已有海洋渔业资源治理相关研究的基础上,分析了1949年以来中国海洋渔业资源开发利用长期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在不同阶段采取的投入控制、产出控制、技术控制与配套政策等一系列治理措施、治理成效及成效有限的深层次原因。根据研究结论,本文提出如下治理对策:第一,在产出控制上,完善捕捞总量控制制度,建立主要渔业资源捕捞配额权益制度;第二,在投入控制上,对以海为生的传统生计渔民与商业渔业资源开发主体实行差别化赋权;第三,在投入监管上,建立从北到南海洋渔业资源环境修复与监管综合协调机制;第四,在产出区划上,根据海洋渔业资源开发程度、禀赋条件、生态特征,对不同海域实行差别化治理;第五,在配套政策上,加强资源评估调查和统计监测,为健全海洋渔业资源产权制度提供科学支撑,完善生态有偿使用制度。

黄硕琳[10](2011)在《我国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管理的分析研究》文中研究说明7月11日,"南方十六省(市、区)渔业学术论坛暨第27次学术交流大会"在昆明市举办。上海海洋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黄硕琳等应邀莅临并作主题报告。黄硕琳在《我国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管理的分析研究》报告中,总结了我国目前的增殖放流管理现状,分析了我国增殖放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今后我国渔业增殖放流管理的完善方向,并初步构建了我国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效果评价体系和增殖放流管理框架。现摘登如下,以飨读者。

二、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使用办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使用办法(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海洋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调整历程与完善对策——基于山东省、浙江省的案例(论文提纲范文)

0 引言
1 海洋捕捞渔业资源费及其调整历程
    1.1 海洋渔业资源费征收标准
    1.2 海洋渔业资源费的调整历程
        1.2.1《办法》修订
        1.2.2 取消海区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1.2.3 免征小微企业渔业资源费
2 海洋渔业资源费征收标准案例分析
    2.1 山东省海洋渔业资源费分析
        2.1.1 普通海洋渔业资源费标准
        2.1.2 每年每标准马力资源费征收标准估算
    2.2 浙江省海洋渔业资源费分析
        2.2.1海洋渔业资源费征收标准
        2.2.2 每年每标准马力资源费征收标准估算
3 海洋渔业资源费征收标准调整启示
    3.1 按照渔具种类细化资源费征收依据
    3.2 确定渔具种类差异化资源费征收标准
4 海洋渔业资源费征收制度面临的挑战及完善建议
    4.1 海洋渔业资源费征收面临的挑战
        4.1.1 减轻农业生产者负担的挑战
        4.1.2 油价补助政策调整的挑战
    4.2 海洋渔业资源费制度完善建议
        4.2.1 海洋渔业资源费制度必须继续
        4.2.2 细化海洋渔业资源费征收标准
        4.2.3 合理确定海洋渔业资源费标准
        4.2.4 适当提高资源破坏型作业类型征收标准
        4.2.5 探索实施征收渔业资源税
5 结语

(2)中国小型渔业及其管理研究初探(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0 前言
1 小型渔业的定义
    1.1 概述
    1.2 国际上对小型渔业的定义
    1.3 中国小型渔业的定义
2 国外小型渔业
    2.1 概况
    2.2 日本的小型渔业
        2.2.1 概况
        2.2.2 日本沿岸渔业的管理
    2.3 欧洲的小型渔业
        2.3.1 概况
        2.3.2 爱尔兰西北沿岸黄道蟹和龙虾小型渔业
    2.4 南非的小型渔业
        2.4.1 发展历史
        2.4.2 小型渔业相关概念的演变
        2.4.3 小型渔业现状
        2.4.4 小型渔业的管理概况
3 中国小型渔业管理现状
    3.1 概况
    3.2 小型渔业管理措施
        3.2.1 渔船报废制度
        3.2.2 伏季休渔制度
        3.2.3 捕捞许可证制度
        3.2.4 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4 潍坊市小型渔业研究
    4.1 潍坊市海洋渔业现状
        4.1.1 概况
        4.1.2 渔业数据分析
    4.2 寿光市羊口镇小型渔业研究
        4.2.1 寿光市海洋捕捞渔船概况
        4.2.2 羊口镇小型渔业案例研究
5 构建中国小型渔业管理体系
    5.1 明确小型渔业相关概念
    5.2 赋予小型渔业特定渔业权
    5.3 管理小型渔业的捕捞能力
        5.3.1 控制小型渔船数量
        5.3.2 征收税费
        5.3.3 限制渔具渔法
        5.3.4 改革现有燃油补贴制度
        5.3.5 做好转产转业工作
    5.4 渔民合作组织参与小型渔业管理
    5.5 其它辅助性措施
        5.5.1 加强渔业管理者与渔民之间的交流
        5.5.2 制定相关法律保护小型渔业及渔民
        5.5.3 加强小型渔船安全管理和小型渔民保险工作
        5.5.4 加强渔业管理法规和渔业科普知识的宣传
6 结论与后续研究建议
参考文献
附表
致谢
个人简历
硕士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4)中国近海渔业捕捞能力的控制与量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目录
图、表目录
附录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一、捕捞能力的概念
        二、捕捞能力管理研究的国际背景
        三、研究对象的界定
        四、我国近海过度捕捞的状况
        (一) 黄渤海过度捕捞的状况
        (二) 东海过度捕捞的状况
        (三) 南海过度捕捞的状况
    第二节 研究意义与研究目标
    第三节 相关研究综述
        一、关于外部性理论的研究
        (一) 外部性的概念
        (二) 外部性理论研究的发展
        二、关于资源税费的研究
        (一) 国外研究现状
        (二) 我国资源税费制度的实践
        三、关于捕捞能力计量的研究
    第四节 研究的基本假说
    第五节 技术路线与内容安排
    第六节 可能的创新之处
    第七节 本章小结
第二章 捕捞能力控制的历史考察
    第一节 中国近海捕捞能力控制的制度变迁
        一、休渔制度
        (一) 禁渔区和禁渔期制度
        (二) 渔业资源保护区制度
        (三) 伏季休渔制度
        二、捕捞许可制度
        三、网目尺寸限制和渔获物幼鱼比例检查制度
        四、海洋捕捞强度的指标控制制度
        五、渔业资源增殖制度、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的征收制度
        六、总可捕量制度
        七、打击非法捕捞
        八、渔船回购计划
        九、捕捞限额制度
    第二节 主要的捕捞能力管理制度评述
        一、捕捞许可证制度的理论预期与实证研究
        (一) 捕捞许可证制度效果的理论预期
        1.单独采用许可证制度的预期效果
        2.许可证制度同其它措施配套使用的预期效果
        (二) 捕捞许可证制度效果的实证研究
        1.国外的实践
        2.我国的实践
        二、休渔制度理论预期与实证研究
        (一) 休渔制度效果的理论预期
        (二) 休渔制度效果的实证研究
        1.国外的实践
        2.我国的实践
        三、渔船回购计划理论预期与实证研究
        四、总可捕量制度评述
        五、捕捞限额制度评述
    第三节 本章小结
第三章 捕捞能力控制的理论探讨
    第一节 近海过度捕捞成因的理论探讨
        一、流动资源的外部性
        二、近海捕捞过度的经济学解释
        (一) 渔业生产中的外部不经济性
        (二) 我国近海过度捕捞的经济分析
        1.经济模型分析
        2.经济机理分析
    第二节 近海捕捞过度成因的实际分析
    第三节 解决近海捕捞能力过剩问题的理论探讨
        一、解决外部性问题的经济理论
        二、解决近海捕捞能力过剩的经济途径
    第四节 近海捕捞渔业征收税费的理论依据
    第五节 征收税费对近海捕捞能力影响的经济分析
    第六节 本章小结
第四章 中国近海捕捞能力的计量研究
    第一节 捕捞能力计量的基本概念
        一、捕捞能力计量概述
        二、计量捕捞能力的数据要求和具体方法
        (一) 计量捕捞能力的数据的分类
        (二) 数据处理的具体方法
    第二节 捕捞能力的数学计量
        一、捕捞能力计量的数学方法概述
        (一) 峰值法概述
        (二) 随机生产边界法概述
        (三) 数据包络分析法概述
        (四) 三种方法的比较
        二 数据包络分析(DEA)理论简介
    第三节 中国近海捕捞能力的计量
        一、材料与方法
        (一) 材料
        (二) 方法
        二、中国近海捕捞能力的计量结果与分析
    第四节 计量结果的讨论与应用
        一、捕捞能力的相对性
        二、近海渔业中能力利用度指标意义的分析与应用
        (一) 能力利用度指标意义的理论分析
        (二) 能力利用度指标意义的实际应用——我国近海捕捞能力的分析
        三、能力利用度与能力产量间的关系
    第五节 本章小结
第五章 资源税费在捕捞能力控制中作用的数量化分析
    第一节 征收税费对近海捕捞能力影响的模拟分析
        一、模拟模型的建立
        (一) 关于滞后变量模型
        (二) 能力产量与收入间的关系
        (三) 能力利用度与能力产量间的关系
        (四) 单位能力产量收益与能力利用度的关系
        二 税费作用的模拟研究
        (一) 征税对近十年捕捞能力影响的模拟分析
        1.模拟方法
        2.模拟结果
        (二) 设定目标下的征税方案及其效益分析
        1.模拟方法
        2.模拟结果
    第二节 税费政策在东山县单拖渔业捕捞能力控制中作用的实证分析
        一、福建省东山县概况
        二、东山县单拖渔船的生产调查及计算分析
        三、实证分析及研究结果
        (一) 税费政策有利于控制捕捞能力
        (二) 税费政策有利于提高捕捞行业的效率
        (三) 增加税费、提高雇工工资可以有效控制捕捞能力
        (四) 目前收费过低,对捕捞能力控制没有影响
        (五) 渔民转产转业需要组合政策的"推—拉"作用
    第三节 本章小结
第六章 捕捞能力控制制度的改进与完善
    第一节 关于捕捞能力控制制度的再思考
    第二节 国外关于渔业管理制度改进的两种构想
    第三节 费与税的比较分析
    第四节 象山县发展海洋经济,促进渔民退出近海捕捞的调查
    第五节 我国捕捞能力控制的政策建议
        一、加大资源保护费征收力度,加强转产转业政策扶持
        (一) 收费方案的具体思路
        (二) 收费方案的优势
        二、加强政策组合,构造控制捕捞能力的组合解
    第六节 本章小结
第七章 全文总结
    第一节 本文的主要工作与结论
    第二节 本文研究的局限与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5)我国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管理的分析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 我国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管理概况
    1.1 相关管理制度
    1.2 放流资金投入和苗种数量
    1.3 增殖放流效果
2 我国渔业增殖放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基础研究滞后, 放流规划不合理
    2.2 增殖放流过程存在盲目性
    2.3 增殖放流效果评价体系不完善
    2.4 增殖放流配套措施有待加强
3 我国渔业增殖放流管理的完善方向
    3.1 加强增殖放流的基础性研究
    3.2 建立“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紧密联系的管理模式
    3.3 完善增殖放流效果评价体系
    3.4 建立基于效果评价体系的增殖放流管理框架
        3.4.1 制定放流计划及管理目标
        3.4.2 可行性研究
        3.4.3 生产性试验放流
        3.4.4 应用技术研究
        3.4.5 增殖放流开展
        3.4.6 增殖放流效果评价
    3.5 加强增殖放流配套措施管理
4 结语

(6)中韩海洋渔业资源法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中韩海洋渔业的发展概况
    第一节 我国海洋渔业发展概况
        一、 自然环境得天独厚
        二、 海洋渔业蓬勃发展
        三、 远洋渔业不断壮大
        四、 水产品贸易形势良好
    第二节 韩国海洋渔业发展概况
        一、 渔业人数持续减少
        二、 积极调整渔业结构,促进近海渔业发展
        三、 实现捕捞业向养殖业的转变
        四、 发展成熟的远洋渔业
        五、 连续多年的水产品贸易赤字
第二章 中韩海洋渔业资源法比较
    第一节 中韩海洋渔业的相关概念解析
        一、 渔业和水产业
        二、 渔业资源和水产资源
        三、 海洋渔业资源
    第二节 中韩海洋渔业资源的法律体系
        一、 我国海洋渔业资源的法律体系
        二、 韩国海洋渔业资源法律体系
    第三节 我国海洋渔业资源方面的法律制度和措施
        一、 海水养殖法律制度和措施
        二、 海洋渔业捕捞法律制度和措施
        三、 海洋渔业资源增殖和保护制度和措施
        四、 保护和改善海洋渔业水域环境的制度和措施
    第四节 韩国海洋渔业资源方面的法律制度和措施
        一、 渔业执照制度
        二、 渔业许可制度
        三、 总容许捕获量制度
        四、 水产资源管理计划
        五、 水产资源调查、评价
        六、 渔业资源造成事业
        七、 渔业资源管理的限制和禁止
        八、 水域环境的保护
    第五节 中韩海洋渔业资源法比较
        一、 针对水产资源专门立法,加强对水产资源的管理
        二、 重视计划的制定,并作为义务赋予相关责任主体
        三、 明确细节性问题,保障法律之间的衔接和法的有效实施
        四、 规定自律管理渔业,与政府对资源的管理有效互补
        五、 及时修订相关法律,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
第三章 完善我国海洋渔业资源法律的思考
    第一节 中韩专属经济区内海洋渔业资源的开发问题
        一、 专属经济区制度和《中韩渔业协定》
        二、 我国船舶在韩国专属经济区的入渔程序
        三、 韩国政府对非法作业外国渔船的处理
    第二节 完善我国海洋渔业资源法律的思考
        一、 完善我国海洋渔业资源法律
        二、 完善专属经济区立法,保障渔业合作的顺利进行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个人简历
发表的学术论文

(7)渔业生物资源及濒危水生动植物保护法律制度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1 渔业和水生生物资源概念分析
2 渔业生物资源保护法律制度分析
    2.1 渔业捕捞许可制度
    2.2 捕捞渔具和渔法管制制度
    2.3 禁渔区 (期) 制度
    2.4 重要的渔业生物资源名录制度
    2.5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制度
    2.6 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制度
    2.7 渔业水域环境保护制度
3 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制度
    3.1 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植物名录
    3.2 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措施
4 结论

(9)1949年以来中国海洋渔业资源治理与政策调整(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及文献回顾
二、近海渔业资源开发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一) 中国近海渔业资源的开发利用超过了渔业资源的繁殖、再生能力
    (二) 中国近海庞大的海洋渔业从业者数量加剧了资源过度开发利用
    (三) 中国近海渔船捕捞能力快速增长导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过大
    (四) 中国近海渔业资源开发方式粗放不利于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
三、近海渔业资源治理采取的主要政策及成效
    (一) 采取“投入控制”制度治理海洋渔业资源开发能力增长过快问题
    (二) 采取“产出控制”制度治理海洋渔业资源开发能力大于资源繁殖再生速度问题
    (三) 采取“技术控制”制度治理海洋渔业资源开发方式粗放等问题
    (四) 采取“配套制度”治理海洋渔业资源过度开发后的生态修复与资源养护问题
四、近海渔业资源治理政策成效有限的深层次原因
    (一) 产出控制上, 海洋渔业资源所有者权益重叠与非所有者权能不完整
    (二) 投入控制上, 渔业从业者保护海洋渔业资源的法定责任不明晰与内在激励不足
    (三) 产出区划上, 近海、沿岸海域资源禀赋差异大与海洋渔业区划不完整
    (三) 投入监管上, 海洋渔业资源开发要素投入造成的过度捕捞与监管力量不足并存
    (五) 配套政策上, 海洋渔业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不完善
五、海洋渔业资源治理的政策调整建议
    (一) 产出控制上, 完善捕捞总量控制制度, 建立主要渔业资源捕捞配额权益制度
    (二) 投入控制上, 完善捕捞许可的准入制度, 对以海为生的传统生计渔民与商业渔业资源开发主体实行差别化赋权
    (三) 在投入监管上, 完善海洋渔业治理机制, 建立从北到南海洋渔业资源环境修复与监管综合协调机制。
    (四) 产出区划上, 完善海洋渔业资源区划制度, 根据海洋渔业资源开发程度、禀赋条件、生态特征, 对不同海域实行差别化治理
    (五) 在配套政策上, 加强资源评估调查和统计监测, 为健全海洋渔业资源产权制度提供科学支撑, 完善海洋渔业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四、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使用办法(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海洋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调整历程与完善对策——基于山东省、浙江省的案例[J]. 岳冬冬,王鲁民,曹坤,明俊超,刘子飞. 中国农学通报, 2017(32)
  • [2]中国小型渔业及其管理研究初探[D]. 杨晨星. 中国海洋大学, 2011(04)
  • [3]渔业管理理论与中国实践的回顾与展望[J]. 黄硕琳,唐议. 水产学报, 2019(01)
  • [4]中国近海渔业捕捞能力的控制与量化研究[D]. 郑奕. 南京农业大学, 2007(02)
  • [5]我国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管理的分析研究[J]. 李陆嫔,黄硕琳. 上海海洋大学学报, 2011(05)
  • [6]中韩海洋渔业资源法比较研究[D]. 姜玥. 中国海洋大学, 2012(03)
  • [7]渔业生物资源及濒危水生动植物保护法律制度分析[J]. 刘新山,陈勇,白秀芹. 资源科学, 2008(04)
  • [8]渔业法制建设二十五年硕果累累[J]. 本刊编辑部. 中国水产, 2011(06)
  • [9]1949年以来中国海洋渔业资源治理与政策调整[J]. 韩杨. 中国农村经济, 2018(09)
  • [10]我国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管理的分析研究[J]. 黄硕琳. 江西水产科技, 2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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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使用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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