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良法,为科教文卫事业全面进步提供保障(论文文献综述)
李晓鹏[1](2021)在《财政支出对城镇化发展的影响研究 ——基于日本经验与中国实践》文中研究指明城镇化是工业化与信息化的载体,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特征与必由之路。日本城市化发展已在上世纪末基本完成,且经验良多,能够为中国城镇化发展提供有益借鉴。中国现代城镇化发展始于改革开放,城镇化率由1978年的17.9%快速提升至2019年的60.6%,成绩斐然。但相比于成熟工业化国家近80%的城镇化水平,中国仍有较大发展空间。与此同时,在经济增速放缓及前期积累的城镇化问题集中释放的背景下,中国当前及未来城镇化发展也面临新的挑战。无论从前期理论研究还是从世界发达国家城镇化发展实践来看,财政支出对城镇化的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作用。中国改革开放后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快速发展离不开财政支出的推动作用,但中国城镇化发展中的某些问题,部分也由财政支出问题所致,并且多数城镇化问题也必须通过财政支出手段予以解决。面对市场机制本身的缺陷与中国部分制度问题的阻滞,迫切需要通过优化财政支出与革新财政支出机制来解决中国当前及未来所面临的城镇化问题,以推动城镇化健康可持续发展。文章核心点是研究财政支出对城镇化发展的影响。在论文思路与结构安排上,首先对核心概念进行多维度分解,将财政支出分解为财政支出规模、财政支出结构、财政支出分权及财政支出城乡分配四个维度,将城镇化分解为城镇化效率、城镇化质量、城镇空间形态与城乡关系四个维度,进而确定两个核心概念相应维度之间的多个重要关系作为重点研究对象。文章将对日本城市化发展特征及城市化发展中财政支出作用的多维度分析作为研究起点,并在日本经验启示的基础上确定研究方向与研究框架。在中国实践部分的行文安排上,论文采用发展实践概述、理论与数理分析、实证分析的研究脉络。文章主要研究内容与结论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第一,日本的城市化发展速度较快,人口城市化水平较高(主要是战后),城市空间布局经历由失衡到均衡的序贯增长过程,城乡关系状况良好(主要是战后)。战前与战后实践总体表明,日本城市化发展与财政支出规模间存在相互促进的正相关关系,但一定时期内财政支出规模的过大或过小都将对城市化发展产生负面影响。日本战前生产性财政支出水平极高,战后城市化高速增长期生产性财政支出占比缓慢下降,在城市化后期消费性或民生性财政支出显着增加。战前财政集权致使城市空间发展极化;战后日本市町村的财政分权态势较为均衡,城市化空间形态也呈现先“聚”后“散”的序贯特征,大中小城市发展整体较为均衡。日本财政支出对农业发展、农村工业化与农业兼业经营、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改善都起到了重要作用。日本经验对理论分析框架的建立及对中国从财政支出方面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提供有益启示。第二,在公共产品非过度拥挤状态下,公共产品供给有助于经济集聚水平提升,经济集聚水平提升也会提高公共产品供给效率。在实际中表现为在住房保障、教育、医疗、基础设施、收入分配与福利公平需求方面,财政支出规模与城镇化发展的相互促进关系。财政支出规模、经济集聚与劳动力城乡转移的空间经济数理模型分析发现,财政支出规模与经济集聚或城镇化之间存在倒“U”型关系;基于1982-2018年中国省级面板数据,对中国财政支出规模对城镇化效率的影响分别进行静态面板与动态空间面板模型计量分析,实证结论与理论分析结果一致。第三,财政支出结构的适时调整能够从提高经济增长水平、更好满足居民公共产品偏好结构、改善收入分配差距与福利不公平状况、提升城镇空间综合承载力四个方面推动城镇化质量与效率的提升。财政支出结构与劳动力城乡转移数理模型分析发现,由公共资本效率与公私产品偏好结构变化所推动的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对劳动力城乡转移决策及流动均衡具有重要影响。基于1982-2019年中国全国数据构建时间序列协整模型计量分析得出,财政支出结构中服务性支出比重与城镇化质量间存在倒“U”型关系;进一步的省级面板数据计量模型分析得出了财政支出结构中各类服务性财政支出对城镇化质量的具体影响。第四,财政分权能够通过财政激励、财政竞争与提升地区公共产品供给效率三个方面提升城镇化效率,但也会因财政资源分配差距产生的“马太效应”而导致城市发展出现两级分化。财政分权、城镇空间形态与城镇化效率的数理模型分析发现,在公共产品拥挤条件下,财政分权程度会对城镇化水平产生倒“U”型影响,并在土地拥挤假设下得出城市群形态是城镇空间布局的最优形态。对中国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与县级地区各层级城市财政自给率与财政支出分权指数的核算结果发现,层级越高的城市财政自给率与财政支出分权指数越高,人口的平均流入规模越大。基于2007-2019年中国省级面板数据构建的动态面板模型与分位数模型回归结果显示,财政支出分权有助于常住人口城镇化水平的提升,并且城镇化水平越高,该边际影响越大。第五,财政支出能够扩大城乡市场规模,支撑乡村产业发展,促进乡村地区公共服务水平提升。但实践中常常因城乡财政配置结构失衡而导致城乡发展差距扩大。财政支出、农业产出与城乡收入变化数理模型分析发现,当城镇存在公共投资而乡村没有时,农业产出会减少,城乡收入差距会拉大;而当公共资本存在并按适当比例向乡村农业转移时,不仅会提升农业产出水平,还有助于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基于1997-2019年中国全国数据对数平均迪氏分解(LMDI)分析发现,财政农业支出对农业产出增加具有正向影响。基于2007-2019年中国省级面板数据固定效应模型分析发现,财政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在不同时期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影响有所不同。基于2007-2019年面板校正标准误固定效应模型实证分析结果发现,财政支出相对规模的增加、服务性财政支出与生产性财政支出的增加均能够有效缩小城乡收入差距,财政农林水事务支出占比与城乡收入比之间虽呈负相关关系,但并不显着。论文的主要创新点为:(1)将财政支出规模、财政支出结构、财政支出分权及财政支出城乡分配(财政支出维度)与城镇化效率、城镇化质量、城镇空间形态、城乡关系(城镇化维度)相关联,并根据日本经验与中国城镇化发展当前面临的现实问题构建财政支出影响城镇化发展的多维度分析框架。(2)将财政支出引入传统的迪克西特-斯蒂格利茨垄断竞争空间经济模型,并根据理论分析需要,建立财政支出结构与劳动力城乡转移模型,财政分权、城市空间形态与城镇化效率模型,财政支出、农业产出与城乡收入变化模型,并获得有价值的分析结果。(3)在实证研究方法上选用了适用且较为前沿的动态空间面板计量模型、时间序列协整分析模型、动态面板模型等计量方法,对问题进行多角度、多方法、多数据类型实证分析,以保障经验研究的全面性与准确性。
张利源[2](2020)在《青岛市城镇化质量评价》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我国经济形式的不断发展,党和政府在城镇建设上不只注重发展规模,更注重建设质量与可持续性,开辟了新型城镇化模式。青岛市是国家重点发展“中国——上合”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践行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的核心区域,研究新形势下青岛市坚持社会主义新型城镇化道路的成果,聚焦青岛市城镇化质量的发展,既可以明确青岛市未来城镇化发展的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反映我国城镇化质量未来的发展模式,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和实际意义。基于上述研究背景及意义,本文以青岛市城市化发展为研究对象,以定量评价青岛市城镇化质量为目标,运用基于TOPSIS方法改进的灰色关联度分析的方法,并结合青岛市城市化质量建设案例,对青岛市城市化质量进行研究,主要工作如下:通过分析研究,本文在两个方面取得了研究成果:一是运用多个理论与方法,针对青岛市发展的实际情况构建了城镇化质量评价的指标体系。利用文献分析法分析了城镇化质量评价领域具有权威性的专家学者的指标体系,总结出了一级指标体系。其次,针对党和国家的相关政策、原住建部的相关文件等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镇化道路的具体建设要求,对一级指标针对城镇化建设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诠释与分析,对二级、三级指标进行了确定。最终,从青岛市城镇发展的具体情况列出了城镇化质量评价体系的具体指标,使其具有可操作性,完成了评价体系的构建。二是基于构建的评价指标体系完成了评价模型的确定。利用熵值法这一客观赋权法计算了各评价指标权重,为了有效计算各对比城镇与青岛市城镇化质量发展的相对优劣程度,利用基于TOPSIS方法改良的灰色关联度分析法对城镇化质量的得分进行了测算,最终确定了青岛市城镇化质量评价的总体情况。最后,文章通过计算数据将青岛市与先进城镇进行了对比分析,针对实际情况提出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科教文卫事业等八项建议。论文结果研究表明了青岛市城市化质量发展的具体情况,为青岛市建设智慧城市、发展城市智脑从数据角度提供了一定的参考,也为其他类似城市的发展方向提供了发展思路。
胡晓月[3](2020)在《教育经费绩效评价中的公众教育满意度研究 ——以广东省为例》文中研究指明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将预算绩效管理提至前所未有的高度,而财政绩效评价是其价值工具,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突破口与有效途径。我国教育经费是财政第一大支出,也属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范畴,以教育经费为切入点重点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逻辑必然即展开教育经费绩效评价。教育经费绩效评价指向多个维度,而其核心维度为公众满意,因为公众是教育经费绩效的最终评价主体,“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是教育发展与财政投入的基本方向和终极目标,研究将教育经费绩效评价的重点置于公众教育满意度,这符合绩效评价的价值导向。研究主要讨论三个问题:一是教育经费绩效评价中公众满意度现状;二是测量满意度水平,分析影响因素。利用多层线性模型(HLM)分析个体层面和区域层面变量对公众教育满意度的影响效应,发现现存问题;三是基于广东实证结果,探讨如何在教育经费绩效评价中更多地实现“公民满意”目标。针对广东省21地市的公众教育满意度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公众教育满意度整体水平不高,各市教育满意度不均衡,总体上,东部城市的教育满意度高于中西部城市。多层线性模型结果显示:公众满意度差异原因主要来源于个体层面,而非区域层面;个体层面变量中户籍、家庭年收入、学历因素皆显着正向影响教育满意度;城市层面变量中GDP、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支出、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增长率显着正向影响公众教育满意度;城市层面变量能够调节个体层面之于教育满意度的影响。由实证结果得出教育经费的现存问题:教育满意度不高且不均衡、教育经费投入规模不足、教育经费投入结构欠合理。针对存在问题,提高教育经费绩效及公众教育满意度,一是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二是促进区域经济均衡发展;三是优化教育投入学段结构;四是着力改进非户籍人口的教育现状;五是提高基层政府教育履职满意度。同时,论文就公众满意度调查的科学性与合理性、社会环境优化、结果应用、教育经费绩效改善的公众满意导向性与教育经费绩效评价体系完善等问题进行了再讨论。
孙颖[4](2020)在《我国城镇公共建筑碳排放配额分配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国家对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需求不断加强,各行各业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建筑使用能耗作为全国总能耗的一大支出,是全社会节能减排的重要领域。城镇公共建筑作为建筑能耗大户,存在能耗大、能效低等若干问题,开展公共建筑节能减排尤为重要。在各项环境管理政策中,碳交易制度由于其市场化、自主性的特点成为当前的主流发展方向,未来建筑行业引入碳交易也是大势所趋。配额分配作为碳交易制度的关键环节,是一项复杂且重要的工作,但目前关于公共建筑碳排放配额分配的研究较少且距离实践有一定差距。因此,为加快我国建筑节能减排,开展建筑领域碳交易,研究城镇公共建筑的碳排放配额分配意义重大。论文首先对城镇公共建筑的碳排放构成及现状进行描述,包括公共建筑范围界定与分类、碳排放构成内容及排放特点,在此基础上针对不同区域特征、不同功能类型具体分析我国公共建筑的碳排放现状。其次,基于文献检索初步识别碳排放配额分配的影响因素,结合分配原则理论分析归纳总结最终清单,并按照自上而下的分配层次分析省级、市级以及不同建筑类别分配时需要考虑的影响因素,为初始分配奠定基础。然后,在分析完配额分配影响因素的基础上,对比分析不同的配额分配方法,选择熵权法和基准法构建一套系统的公共建筑碳排放配额初始分配体系,兼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最后,考虑到社会发展和减排需求的动态变化,阐述分配调整的必要性,结合已构建的初始分配体系,从配额总量和配额分配两方面辅以调整措施,与初始分配形成一套完整的公共建筑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本文通过现状分析和影响因素研究,建立起我国公共建筑碳排放配额初始分配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解决公共建筑碳交易市场的源头问题。从实践层次为政府主管部门的公共建筑配额分配工作提供新思路,同时也加快推动建筑碳交易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我国建筑碳市场发展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朱明钰[5](2020)在《全面抗战时期北碚地区金融业的发展探析》文中研究说明北碚是现今重庆市的一个市辖区,也是全面抗战时期陪都重庆的煤炭能源供应基地和迁建区。北碚的发展与抗战建国事业紧密相连。北碚地方史的研究大多聚焦于20世纪30年代卢作孚在此进行的乡村建设试验,较少将目光投向抗战时期的北碚,对于北碚金融业的发展状况更加缺乏关注。本文以全面抗战时期的北碚金融业为研究对象,以重庆市档案馆馆藏资料及民国时期的报刊等资料为基础,通过对抗战时期北碚金融业的发展变迁进行梳理,力图探讨金融业在抗战时期大后方建设与地方经济开发中的作用及贡献。全面抗战爆发前,北碚金融业发育迟滞,金融机构匮乏且资力薄弱。1928年,在北碚现代化事业奠基人卢作孚的推动下,北碚创立了本地第一家现代金融机构——北碚农村银行,在一定程度上回应了本地农村发展生产、改善农民生活的需要,但单纯依靠地方力量并不足以改善北碚的金融业落后状况。1937年以后,抗战建国的依托转移到西部地区,得益于区位优势及建设基础,北碚承接了大量内迁人口、机关、高校及企业,在事实上形成了一个重庆周边的重要迁建区。与城市地位上升和地方经济繁荣相因应的,是北碚金融业的发展推手由社会力量升级为国家力量。1939年,四联总处与国家行局迅速进入北碚,标志着这一地区被纳入国家金融统制。1942年,出于国民政府推行新县制与加强地方治理需要的双重因素,北碚正式升级为县级地方行政区划。为了实现县财政自治而建立的北碚县银行以代理北碚管理局局库为主要业务,扩大了北碚金融业发挥服务效能的覆盖范围,为北碚政区建制的升级、新县制的顺利推行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金融基础设施的完善,国民政府的金融政策、经济政策在北碚顺利施行,地方经济事业的发展、国民政府经济实验的推进都得到了金融业的配合。扶助煤炭企业并促使北碚最终发展为重庆市煤炭能源供应基地,是北碚金融业为区域发展助力的典型案例。农村金融是北碚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农民银行在北碚主导建立了以“中国农民银行北碚办事处→县合作社→保合作社→农民”为结构的农贷体系,通过这一体系向北碚农村持续投放了多种类、高覆盖的的农业贷款,此外,中国农民银行配合国民政府在北碚建立扶植自耕农示范区,通过发放土地金融贷款完成示范区的土地征收、产权置换及成果巩固。中国农民银行在北碚的一系列活动,对于鼓励作物增产、畜牧增殖,协助农产运销、扶植农业改良、促进农村生产关系的转变起到了重要作用。抗战时期,军需民用无不需要农业产品的供应,培植北碚的农村经济,是金融业在抗战建国事业中发挥服务作用的见证。
黄琦涵[6](2020)在《公共文化支出绩效评价与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当今世界,文化事业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当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得到极大丰富后,精神文化建设的作用就逐渐重要起来。因此,文化建设不仅是我国总体发展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根本要求。从目前的形势看,要实现我国公共文化建设质量的提升,必须逐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的功能,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实现公共文化建设的目标,为现代社会的发展奠定文化基础。同时,文化产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财政的支持,政府财政能够强有力地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虽然我国各级政府的公共文化支出随着经济的发展经费规模也有了显着的递增,但是目前我国各级政府的公共文化支出水平差距依然比较明显,也存在着供求不平衡、公共文化产品服务不均等化等问题。因此,研究我国地方政府文化产业财政支出的现状、效率,找出决定公共文化服务财政支出效率的决定性影响因素,对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明确公共文化服务的支出方向和我国文化产业的政策发展方向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通过理论探讨与实证分析,首先确定衡量公共文化支出效率水平的方法,根据投入产出特点及规模报酬递增的特性选择了BCC模型和Malmquist指数法。其次,构建衡量我国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和效率的指标体系,并且运用数据包络分析方法得出各省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效率得分,进而对公共文化服务方面的投入和产出进行绩效评析。最后,以效率得分为因变量,以各影响效率得分的因素为自变量,收集2008-2017年我国各省份数据,构建受限Tobit随机效应面板模型进行回归。研究结果表明:我国各省政府的文化事业支出效率存在较大差异,考虑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密度和居民受教育程度、财政支出占比、政府消费占比均是造成这种效率差异的原因。最后,以计量分析结果为依据,发现除政府消费占比外,其他因素均显着影响公共文化支出效率。通过重点分析显着性影响因素作用机理,为地方政府做出支出结构调整、丰富公共文化建设形式,提供“菜单式”的文化服务以更好满足人们的文化需求提供一定的方向和建议。最后,本文的不足之处在于理论上指标体系应该包含的人民群众满意度或者获得感方面数据缺失并且难以量化,并且一级及二级指标因数据的可得性而被选取,也并未考虑各自权重。作者理论功底浅薄,影响因素作用机制也可以做进一步探讨,这些都需要在未来不断探究。
靳海婷[7](2019)在《我国暂行法的立法研究》文中指出暂行法是以“暂行”“试行”命名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总称。截止目前,在中国法律法规信息库所统计的51560部法律、法规及规章中,冠以“暂行”“试行”名称的共计5480部,占比近10.63%。在我国的立法研究中,暂行法这一特殊的立法形式一直被研究者忽视,却经常出现在立法实务领域。特别是在社会转型与改革的特定时期或特定领域,暂行法往往是立法者所能采用的缓解立法与变革紧张关系的一种重要立法形式。尽管暂行法常出现在立法实践中,但《立法法》始终未明确规定如何赋予某项立法以“暂行”“试行”的状态。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制定规则虽然对暂行法的名称、时效等事项进行了相关规定,但远不足以为暂行法的立法过程提供系统的规范指引。于是,实践中赋予某项立法以“暂行”或者“试行”的状态往往出于非确定性的理由或者权宜之计的考量。然而,随着人们对于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价值追求不断提高,进而对各种立法行为包括暂行法立法产生了系统性规范和约束的需求。目前,大部分暂行法的实际实施时间很长,并未完全符合立法赋予的“暂行”或者“试行”要求,还会产生一些适用上的困惑。而在我国当下或者将来的社会转型时期,暂行法作为一种应对立法与变革紧张关系的有效形式仍需要得到关注和研究。基于此,对暂行法立法的反思显得尤为必要。第一章主要理清暂行法的基本问题,包括基本概念、存续价值与立法定位,属于展开研究的逻辑起点。学界对于暂行法的概念界定存在“不符合法定构成要素”说、“效力处于不稳定状态”说、折中说、立法功能说的不同认知。虽然各种认知尚存片面性,还不足以清晰地界定暂行法,但是从中可以窥见暂行法某些贯穿始终的核心内涵。暂行法的临时立法、先行立法、准变通立法、试验立法以及转化立法等核心内涵,可以初步勾勒出暂行法的整体概念。同时,依据这些核心内涵能够将暂行法与正式立法、紧急状态立法以及法的修改、法的废止等概念加以区别。区别的存在意味着独特价值的存在。暂行法的价值分别体现在缓和社会变迁与法的稳定性之间的紧张关系,保证立法者有限理性制约下的立法需求实现,采用实践检验的方式弥补立法预判的不足,协调立法争议中各方利益等方面。基于概念区别与价值分析,证实暂行法可以作为独立的立法概念。因而,暂行法需要在我国立法体制中得到相应的立法定位,即暂行法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特殊立法形式,弥补正式立法经验不足的辅助立法形式,稳定社会转型与改革秩序的过渡立法形式。第二章主要梳理暂行法的立法发展史,探究的是暂行法的产生与变迁过程,以证明暂行法的存续价值与立法定位。按照立法史阶段的划分,暂行法经历了新中国建立及探索时期的萌芽阶段、文革时期的停滞阶段、改革开放启动及探索时期的发展阶段、改革开放构建及完善时期的减缓阶段。在这四个发展阶段中,暂行法分别在立法分布、立法内容、立法程序以及立法构造等方面表现出其演变特点。从暂行法的整体发展历程来归纳,暂行法演进的六个特点分别表现为:暂行法立法具有连续性且始终是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暂行法立法发展与社会转型时期相适应;暂行法立法因时代背景不同呈现不同的内容偏重;暂行法立法分布于各位阶法中且有集中的趋势;暂行法立法程序逐步公开与规范;暂行法的法的构造处于不断进化过程。可见,暂行法始终处于变化与发展的过程之中,同时持续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立与完善提供助力。第三章考察暂行法的立法现状与存在问题,属于发现问题与剖析问题的关键步骤,为实现暂行法的系统性规范目标提供基础素材。基于暂行法的立法分布、立法起因、立法权规范、立法主体、立法程序与立法变动等方面的考察,形成暂行法立法现状的初步认识,并总结出暂行法立法现状的特点。暂行法对当前阶段、特定领域与特定地域的立法具有价值,显示暂行法应用存在界限。暂行法主要在立法紧迫、立法者对立法效果把握不够、立法调整对象短暂存在、授权立法等特定情况下采用,呈现出暂行法立法起因多样化且不成体系的特点。各立法规则极少甚至完全未对暂行法立法权与权限范围做出明确规定,导致暂行法立法权与权限的规定不明确、不统一。暂行法的立法主体虽仍以具有立法权为依据,但以地方立法主体与行政立法主体居多。暂行法依据一般立法程序制定,却仍存在法案提出阶段立法创新造成暂行法立法依据的不确定,法案审议阶段赋予法以暂行状态的时机与方式不确定,法案表决阶段以“原则通过”为结果导致暂行法表决意涵的不确定。暂行法立法后实施阶段不受重视,体现为非常态化的立法评估与较低的司法适用率。暂行法时间效力的确定存在随意性,通过是否变动、变动频率、变动周期与变动方式等方面都表现出来。综合上述暂行法的立法现状,可推测出系统规范暂行法的阻碍在于:暂行法存在立法主体、权力与权限未明确、立法程序缺乏针对性以及有效期条款欠规范等问题。只有这些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才能实现暂行法立法系统规范与依法立法的目标。第四章解决的是暂行法立法主体、立法权与权限规定模糊的问题,以保证立法者行使暂行法立法权的规范性与合法性。暂行法的立法主体、立法权与立法权限是暂行法立法体制构建的首要步骤。由于暂行法立法主体与立法权限的规范缺失,而各立法主体却不同程度具有采用暂行法立法形式的客观实践与需求,因而需要根据各立法主体特点分别设置暂行法的立法权。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不宜采用暂行法形式立法;国务院及其部门可有限度地采用暂行法形式立法;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有明确规定的前提下可采用暂行法立法形式立法;地方政府采用暂行法立法形式立法已经具有法律依据。这些暂行法的立法权通过授权立法形式、职权立法形式、授权立法与职权立法混合等形式获得,意味着暂行法立法主体拥有暂行法的创议权能、制定权能、监督权能、解释权能、评估权能、变动权能。依据中央与地方的“分工与合作”的理念,暂行法立法应遵循均衡性、协调性、及时性等原则,因而暂行法立法权限设定在授权立法、先行立法、变通立法、政策性立法、技术标准立法以及法律调整事项具有较强时间限制等立法范围之中。此外,授权立法下的暂行法立法需要遵循不越权原则,职权立法下的暂行法立法需要遵守不抵触原则,以此确保各立法主体制定暂行法权限的合法性,维护法律体系的和谐与统一。第五章解决的是暂行法的立法程序针对性欠缺问题,进一步细化暂行法立法活动的相关程序,提高立法程序的规范与指引功能。暂行法的立法程序乃是暂行法立法规范的有效保障。暂行法立法程序应当在遵循规范立法权正当行使、提供立法的形式合法基础以及弥补有限理性等价值取向的基础上加以构造。针对一般立法程序不能为暂行法立法提供规范与指引的部分,制定与细化相应的立法程序。提案前需创制立法依据、审议中需生成暂行理由、表决时不应采用“原则通过”的形式,加入立法监督程序维护法律体系统一,借助立法评估程序做出阶段性立法决策。因此,暂行法的具体程序设计应包括准备程序、制定程序、解释程序、监督程序、评估程序与转化程序。其中,准备程序主要是针对具有时间限制的暂行法立法所应借助的必要性论证程序,针对政策性的暂行法立法应前置政策合法性审查程序,针对授权情况的暂行法立法应补充授权申请程序。制定程序是对一般立法程序的细化,明确法案提出时赋予暂行状态的建议程序、法案审议时立法理由专门审议程序、暂行法法案的特殊表决程序、暂行法法案公布的特别告知程序。解释程序明确了启动主体与解释主体及相关方式与步骤。监督程序依靠批准、备案审查、改变和撤销等方式进行。评估程序从评估启动、评估实施、评估结论产生与应用三个方面进行构建。转化程序针对暂行法在期限届满时可能产生的废止、继续暂行或者转化等不同结果,分别与现有立法程序进行衔接。第六章解决的是暂行法有效期条款欠规范问题,进一步科学构造暂行法的有效期条款,以减少规则不稳定所带来的影响。暂行法的有效期条款设置是暂行法最突出的立法标志。有效期条款的设置体现了与变法模式相配合、与立法理念相适应、保障立法质量以及实施立法监督的精神。实践中,暂行法的有效期条款设置不规范导致暂行法循环暂行无法更新的情况广泛存在。对此,可以从立法表达形式、立法模式选择以及时限确定三个方面实现有效期条款的规范设置。有效期条款设置存在特定条款适用、单独适用、一体适用、以一体适用为主单独适用为辅等模式。这四种立法模式各有利弊,但一体适用为主单独适用为辅的复合模式因能够降低立法成本同时为特殊情形适用留有余地而更具有优势,兼顾了立法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有效期条款的期限确定通常属于立法者的裁量范围,但仍存在影响该期限长短的客观因素,包括社会环境、法律位阶与立法分歧程度等。由于有效期条款的设置造成暂行法规则的不稳定,客观上降低了暂行法的司法适用率,提高了公民信赖保护的难度,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暂行法的司法适用与公民信赖,以促进暂行法实效性的发挥。综上,基于对暂行法基本概念的重塑,立法变迁的梳理,立法现状与问题的剖析,从立法权、立法程序与有效期条款三个方面为暂行法立法提供了一套整体性与系统性的制度构建方案。以期为规范暂行法的立法活动,实现依法立法目标,维护法律体系的和谐与统一提供助益。
杨学平[8](2019)在《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思想中国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除了汉族外,还有蒙古、回、藏、维吾尔、苗、彝、壮等55个少数民族。中华民族也是一个多元一体的大家庭,各民族都对祖国的发展以及中华文化的创造作出了卓越贡献。虽然,各民族形成和发展的情况有所差异,但是,总的趋势是发展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进而巩固统一稳定的中华民族。早在先秦时期,先民们的“大一统”观念便形成,且在公元前221年,秦统一“六国”,实现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大一统。此后的汉、唐、元、明、清等历代中央政权,发展和巩固了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基本格局。尽管在中国古代历史上也出现过割据和分裂,但国家的统一始终是主流和方向。到了近代,中华民族遭到了帝国主义国家的侵略,中国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各民族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就在中华民族久经磨难的近百年中,能变被动为主动,实现国家独立、各族人民当家作主,其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因素,就是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留下的最有价值和最具影响力的精神财富——马克思主义发扬光大了,并且实现了中国化,进而用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指导了中国实践。对于中国的民族问题,也正因为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的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中国化了,才成功解决了各民族在国家中处于何种地位、如何实现各民族完全平等、通过何种制度确保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等系列问题。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就是各少数民族人民翻身的“法宝”。这个“法宝”内容是什么?是怎样进行“中国化”的?这是本研究的主要内容。本研究的展开,期望对深化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研究、丰富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战略、继续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所裨益。本研究结合历史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学科研究所提供的文献资料和学术成果,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基本方法,在对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中国化进行研究时,主要探讨了五个方面的内容,分别是:第一部分,重点探讨了“化之源”,即从理论上对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体系进行了阐释。尽管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民族区域自治思想并没有以独立的篇章展现出来,而是有机地渗透在他们关于民族和国家理论的论述中。他们的思想光芒主要由继承者列宁完整提出,进而系统构建起了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也由此成为了“中国化”之“源”。基于此,本部分较为系统阐释了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思想的形成动因、基本内容和理论特征,进而呈现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体系之基本轮廓。第二部分,主要探讨了“化之机”,即对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中国化的历史契机进行了剖析。以1938年六届六中全会召开前后,“中国化”正处于艰辛探索的关键节点为视阈,并从国家和民族层面、国际层面、中国共产党层面三个维度,考察了是什么样的历史契机,使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中国化在那个节点能够明显“起步加速”,以此更加全面认识到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中国化是历史的必然。第三部分,主要探讨了“化之路”,即对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中国化的演进轨迹进行了划分和阐述。在纵向上,以显着变化的历史阶段节点为界,将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中国化的演进轨迹分为1921-1949、1949-1978、1978年以来三个主要阶段来考察,并尝试勾勒出了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中国化演进轨迹的基本态势。这是本研究的重点内容,也是难点所在。第四部分,主要探讨了“化之果”,即对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中国化的多维成果进行了梳理。将成果划分为理论成果、制度成果、道路成果。具体而言,理论成果分为毛泽东民族区域自治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区域自治理论体系;制度成果分为政治制度成果和制度性法规成果;道路成果集大成了中国特色民族区域自治道路。第五部分,主要探讨了“化之镜”,即对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中国化的经验启示进行了总结,并对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中国化的未来走向进行了分析。以此坚定民族区域自治自信,为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中国化进一步推向深入提供路径参考。这也是本研究理论指导实践的重要意义之所在。正如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历史的必然。同样在解决民族问题道路上,中国走上民族区域自治道路,也并非偶然,是初心不改、矢志不渝的中国共产党人,奋力把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和中国国情,以及具体的实践相结合,持续推进“中国化”的结果。这一“中国化”的过程,也是各少数民族人民翻身解放、实现当家作主、自己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正确抉择过程,顺应了各民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中国化”产物的中国特色民族区域自治,不仅成为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而且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不是僵死的教条,而是不断发展的开放的思想理论,必须随着实践的变化而变化。这启示我们,毫不动摇推进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中国化,是“继承者”的永恒主题。这也是本研究的最终目的和落脚点。虽然任重道远,但前景一片光明。
潘国林[9](2018)在《大数据背景下县级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评价与考核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党政领导干部的绩效考核与评价,是提高政府公共资源效率和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执政理念的需要。党政领导干部的绩效考评主要指针对党政领导者所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应用各种科学的定性和定量的方法,确定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按照科学可行程序对领导干部的行为和结果进行测量、考核、评价的过程。县级政府是上连中央政府、省级政府,下通村级自治组织的执政主体,在国家治理体系中起着基础性作用,是党和国家执政的重要基石。解决县级党政领导干部的绩效考评问题,既可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提高干部履职履责担当和能力,又能树立良好的党员领导干部形象,增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维护国家长治久安。随着信息通信技术的飞速发展,“大数据时代”已经到来,信息资源的采集、处理、使用受到了各级党政管理部门的重视。政府作为全社会政务信息资源的重要拥有者和管理者,同时也是重要的采集者、处理者和使用者,如何进一步利用政府内部政务信息数据,借助信息化手段更加科学地开展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评价工作,是县级政府提高执政能力亟待解决的问题。绩效评价与绩效考核既有区别也有联系,绩效评价主要指针对考评者所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应用各种科学的定性和定量的方法,确定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而绩效考核指考评者按照特定程序,采用一定方式方法,根据预定的量化评价指标和标准,对员工个人或团队的行为和结果进行测量、考评、评价的过程。本文围绕“大数据背景下如何借助信息化手段运用政府政务大数据,科学地开展县级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评价与考核”这一问题主线,主要研究以下五个方面内容:1.研究国内外公务员绩效考评的现状和经验借鉴。本文在介绍当前研究现状、分析相关理论和方法的基础上,第3章将我国公务员绩效考评制度与美国、英国、日本的公务员绩效考评制度进行对比,分析我国现行公务员绩效考评存在的问题,总结国内外公务员绩效考评制度的共性和区别。然后,据此提出大数据背景下我国县级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评在绩效观层面、绩效评价层面和绩效考核层面的改善途径。2.研究大数据背景下构建基于“素质-行为-结果”全面绩效观的多维度绩效评价体系。本文第4章提出县级党政领导干部“素质-行为-结果”全面绩效观,注重党政领导干部的个人素质即胜任力、强调党政领导干部的绩效行为、重视党政领导干部的绩效结果;以“素质-行为-结果”全面绩效观为指导,基于扩展平衡计分卡构建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确定县级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评价四个一级指标:个人学习与成长(素质)、政府内部管理(行为)、地方发展(结果)、各方利益相关主体(结果),其中每个一级指标都包含若干二级绩效评价指标。3.研究传统的县级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评价方法在政务大数据领域的适用性。本文第5章研究了不同绩效评价方法的优缺点,构建出大数据背景下县级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评价方法,即AHP-DEMATEL绩效评价法。利用AHP计算各绩效评价指标的初始权重,再使用DEMATEL对权重进行优化。综合AHP和DEMATEL优势,不仅考虑因素对上级指标的影响而且考虑因素之间的相互影响,可以有效降低权重赋值的主观性和片面性,有效提升指标赋值的科学性和客观性。4.研究以大数据为基础的县级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在关键绩效指标KPI的基础上引入关键胜任能力指标KCI和关键行为指标KBI,三种指标分别对应全面绩效观中的素质、行为与结果,期望此种方法能够对县级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进行全面考核;同时县级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数据源方面使用电子政务数据、问卷数据、网络数据等综合数据,避免了传统绩效考核数据单一的缺点,使得基于大数据和信息化的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评更加公平、合理。5.以武汉市江汉区、黄陂区和东湖开发区为例进行县级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评价与考核应用研究。在科学发展的大背景下论证论文构建的县级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评价与考核策略能够在我国县级领导干部绩效考评中有效的应用,通过论文的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以期提升我国县级政府的绩效管理水平,进而促进整个行政体系的健康发展。本文服务于“基于大数据思维重新考虑县级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观、克服当前县级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评价的不足、解决县级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评所需信息不共享问题”等研究目标,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色与创新:1.提出基于政务大数据的“素质-行为-结果”全面绩效观评价指标体系,研究视角具有一定时代性。全面绩效观避免了传统绩效观只关注绩效结果、不注重绩效行为以及干部素养的缺点,实现县级党政领导干部绩效的综合衡量。2.提出基于AHP-DEMATEL和综合KPI、KCI和KBI的县级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评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性。针对政务大数据多样繁杂的特点,提出绩效考评方法,能够通过逐层分解把抽象的绩效观具体化为可操作的考评指标,并通过因素交互促进评价更为合理,在大数据环境下的评价更切实可行。3.提出综合获取多样性政务大数据和多途径运用考评结果等观点与方案,具有一定可操作性。以“素质-行为-结果”为考核维度,综合运用多样性政务大数据进行县级党政领导干部的绩效考评,为政务大数据在绩效考评的应用途径提供了参考。
徐旖瑶[10](2018)在《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人类自有群体性活动以来就伴随着开会与议事,这项专属于和平解决人类纷争与矛盾的协商方式,实践由来已久。在经历了漫长的忽视-认知-研究过后,议事规则现已广泛应用于立法机构、社会团体、商业组织等会议中。人类群体性活动不再因为众口难调或一家独大而缺乏议事应有的正义、民主、协商与效率。一般而言,议事规则的内容都是由普遍通用的议事规则与针对会议属性和内容而形成的特殊议事规则所构成。议事规则的现实载体与规范对象只能是会议活动,议事规则为确保会议正常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得出结论,需要规范会议的方方面面。议事规则在结构上分为主体议事规则、客体议事规则与程序议事规则,三部分可以分开规范,但实践上又紧密相连。客体议事规则是运行前提、程序议事规则是运行轴、主体议事规则是运行保障。我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形成环境具有悠久的议政传统,但却不是具有真正议事能力的环境。人大议事规则的产生与发展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一路从第一次大革命时期开始试点探索与中国实际国情相结合的议事规则与实践,又在国情动荡、制度几乎废弃的时期里,终于迎来了议事规则的法定出台。时至今日,我国各级人大议事规则跟随改革开放、解放思想的工作要求,在议案的提出、审议、质询、调查、发言、表决以及选举任免上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修订与改良。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是在协商情况下为广泛实现人民根本利益与需求而设定的行为步骤与参与权限。人大议事规则的结构与功能具体通过三个方面展现,一是包含议事者、办理者、主持人与辅助者在内的人大主体议事规则,它体现了人大主体议事规则清晰合理地分配议事角色的功能;二是规范综合议案、单项议案、非正式议案的人大客体议事规则,它发挥着保障人大各项议事活动能够正常进行的功能;三是依据民主集中程序原则为指导的人大程序议事规则,主要有提出-审议、质询、询问-表决这三项主要程序,它们贯穿于人大议事主体与议事客体之间,其规则具有联系人大主客体协调议事的功能。当前,人大议事规则还存在诸多不足之处,作为人大议事主体之一的普通代表个体功能性不足,地方人大代表团决策能力差异明显;作为人大议事客体的议案在形成上滞后且形式化,其重大事项类规范不足;在人大程序议事中,其规范也存在包括会期制度、议程设置这两个主要方面在内的不少问题。究其原因,则主要有党政关系的协调性、经济发展与制度建设的相互作用以及传统文化等的影响。优化人大议事规则主要从议事规则的三大组成部分着眼,一是人大议事主体之一的主席团需要更加科学化的议事设置,在尽可能发挥主席团审议原案与主持会议的本职工作下,科学划定和协调主席团与其他议事主体间的关系以及审核各项议案、报告的能力;二是人大议事客体之一的重大事项权需要更加精准化的设定与操作,将何为重大,何种议事主体可以处理何种层次的重大事项等等规定细化、深化、可操作化;三是人大议事程序之一的辩论机制需要更加重视和规范化,要将辩论这一议事核心和价值更多地体现在各级人大代表的议事过程之中。通过规范三者,将有助于我国各级人大议事规则发挥更强的作用,实现正义、民主与高效的价值追求。
二、立良法,为科教文卫事业全面进步提供保障(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立良法,为科教文卫事业全面进步提供保障(论文提纲范文)
(1)财政支出对城镇化发展的影响研究 ——基于日本经验与中国实践(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日本工业化进程中的财政支出与城市化问题 |
1.2.2 城镇化动力机制、发展规律与中国实践 |
1.2.3 财政支出规模、经济集聚与城镇化 |
1.2.4 财政支出结构、城镇化与城镇化质量 |
1.2.5 财政分权、空间经济效率与城镇化 |
1.2.6 财政支出与城乡关系 |
1.2.7 文献评述 |
1.3 研究思路、研究框架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框架 |
1.3.3 研究方法 |
1.4 主要创新点 |
第二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城镇化 |
2.1.2 财政支出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政府与市场关系理论 |
2.2.2 财政支出理论 |
2.2.3 城镇化相关理论 |
2.3 财政支出影响城镇化发展的理论分析框架 |
第三章 日本城市化发展多维度分析 |
3.1 日本概况及工业化发展历程 |
3.2 日本城市化发展概况 |
3.3 日本人口城市化发展实践 |
3.4 日本城市空间形态演变 |
3.5 日本城乡关系发展特征 |
3.6 小结 |
第四章 日本城市化发展中的财政支出作用:经验与启示 |
4.1 日本财政制度沿革概述 |
4.2 日本城市化发展中的财政支出作用分析 |
4.2.1 日本城市化发展中的财政支出规模效应 |
4.2.2 日本城市化发展中的财政支出结构效应 |
4.2.3 日本财政分权对城市空间形态的影响 |
4.2.4 日本财政支出对城乡关系发展的影响 |
4.3 日本经验与启示 |
4.4 小结 |
第五章 中国财政支出规模对城镇化效率的影响研究 |
5.1 中国城镇化发展与相关财政支出实践 |
5.1.1 中国城镇化发展特征 |
5.1.2 中国城镇化进程中的财政支出规模变迁 |
5.2 财政支出规模与城镇化的互动逻辑 |
5.2.1 公共产品与经济集聚 |
5.2.2 财政支出规模的城镇化发展效应 |
5.2.3 财政支出、经济集聚与劳动力城乡转移:数理分析 |
5.3 中国财政支出规模对城镇化效率的影响:实证研究 |
5.3.1 变量选取、数据说明与数据准备 |
5.3.2 面板数据回归分析 |
5.3.3 动态空间面板回归分析 |
5.4 小结 |
第六章 中国财政支出结构对城镇化质量与效率的影响研究 |
6.1 中国城镇化质量与财政支出结构实践 |
6.1.1 中国城镇化质量状况 |
6.1.2 中国财政支出结构演变 |
6.2 财政支出结构对城镇化发展的影响:理论分析 |
6.2.1 财政支出结构的城镇化发展效应分析 |
6.2.2 财政支出结构与劳动力城乡转移:数理分析 |
6.3 中国财政支出结构对城镇化质量与效率的影响:实证分析 |
6.3.1 时间序列协整分析 |
6.3.2 省级面板数据分析 |
6.4 小结 |
第七章 中国财政分权对城镇空间形态与城镇化效率的影响研究 |
7.1 中国财政分权与城镇空间形态演变 |
7.1.1 中国财政分权概述 |
7.1.2 中国城镇空间形态演变 |
7.2 财政分权对城镇空间形态与城镇化效率的影响:理论分析 |
7.2.1 机理分析 |
7.2.2 数理分析 |
7.3 中国财政支出分权对城镇空间形态与城镇化效率的影响:实证研究 |
7.3.1 中国财政支出分权对城镇空间形态的影响 |
7.3.2 中国央地财政支出分权对城镇化效率的影响:省级面板数据 |
7.4 小结 |
第八章 中国财政支出对城乡关系发展的影响研究 |
8.1 中国城乡关系与相关财政支出实践 |
8.1.1 中国城乡关系发展实践及成因分析 |
8.1.2 中国城乡关系健康发展对财政支出的现实需求 |
8.2 财政支出对城乡关系发展的影响:理论分析 |
8.2.1 财政支出的城乡关系发展效应 |
8.2.2 财政支出对城乡关系的影响:数理分析 |
8.3 中国财政支出对城乡关系发展的影响:实证分析 |
8.3.1 中国财政农业支出对农业发展的影响:LMDI分解分析 |
8.3.2 中国财政支出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影响:以社会保障为例 |
8.3.3 中国财政支出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 |
8.4 小结 |
第九章 结论与建议 |
9.1 主要结论 |
9.2 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个人简介及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2)青岛市城镇化质量评价(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论文研究背景 |
1.2 论文研究目的 |
1.3 论文研究意义 |
1.3.1 理论意义 |
1.3.2 实践意义 |
1.4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4.1 国内学者研究现状 |
1.4.2 国外学者研究现状 |
1.4.3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1.5 论文研究内容与创新点 |
1.5.1 论文研究内容 |
1.5.2 论文创新点 |
1.6 论文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6.1 论文研究方法 |
1.6.2 论文技术路线 |
第2章 相关理论概述 |
2.1 城镇化质量概述 |
2.1.1 城镇化质量的内涵 |
2.1.2 城镇化质量与相关概念的对比 |
2.2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3 极化—涓滴效应 |
2.4 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理论 |
2.5 城镇化质量评价 |
2.5.1 城镇化质量评价的特点 |
2.5.2 城镇化质量评价的程序 |
2.5.3 城镇化质量的评价方法 |
2.6 本章小结 |
第3章 研究区域概况 |
3.1 青岛市经济发展情况 |
3.2 青岛市社会发展概况 |
3.3 青岛市城镇建设情况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青岛市城镇化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
4.1 青岛市城镇化质量建设发展目标 |
4.2 评价指标体系对比城市选取与指标构建 |
4.2.1 评价指标体系对比城市选取 |
4.2.2 评价指标体系指标构建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青岛市城镇化质量评价 |
5.1 青岛市城镇化质量评价模型的建立 |
5.1.1 青岛市城镇化质量评价模型权重的确定 |
5.1.2 青岛市城镇化质量评价模型评价值的确定 |
5.2 数据来源与数据标准化处理 |
5.3 质量评价体系指标权重的确定 |
5.4 质量评价体系评价值的计算 |
5.5 城镇化质量评价结果分析 |
5.5.1 青岛——深圳城镇发展质量对比分析 |
5.5.2 城镇化质量评价总体评价值情况 |
5.5.3 青岛市城镇化质量评价结果分析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发展对策与建议 |
6.1 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
6.2 激活传统城区经济发展活力,推动城区土地用途更新 |
6.3 积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 |
6.4 提升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增强农业经济活力 |
6.5 重视科教文卫事业,推动相关基础设施建设 |
6.6 吸纳高素质人口,制订良好的人才引进政策 |
6.7 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力度,走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
6.8 提高政府管理水平、改善政府管理措施 |
6.9 本章小结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及科研项目 |
致谢 |
(3)教育经费绩效评价中的公众教育满意度研究 ——以广东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缘由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问题与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核心概念 |
1.2.1 公众教育满意度 |
1.2.2 教育经费绩效评价 |
1.2.3 预算绩效管理 |
1.3 文献综述 |
1.3.1 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研究 |
1.3.2 关于财政绩效评价研究 |
1.3.3 关于教育经费绩效研究 |
1.3.4 关于公众教育满意度研究 |
1.3.5 关于教育经费绩效与公众满意度关系研究 |
1.3.6 文献述评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研究内容与论文结构 |
第二章 理论方法 |
2.1 预算绩效管理与财政绩效评价理论 |
2.1.1 财政绩效评价的二重属性 |
2.1.2 预算绩效管理的价值工具 |
2.2 公众满意度理论与教育经费绩效评价理论 |
2.2.1 公众满意度理论 |
2.2.2 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理论主张 |
2.2.3 教育经费绩效评价与公众满意度 |
2.3 公众教育满意度测量方法 |
2.3.1 公众满意度测量的理论模型 |
2.3.2 公众教育满意度归因的统计方法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研究设计 |
3.1 模型选择 |
3.1.1 选择过程 |
3.1.2 模型确定 |
3.2 变量选取 |
3.2.1 个体层面变量选取 |
3.2.2 区域层面变量选取 |
3.3 研究假设 |
3.4 数源说明 |
3.4.1 客观数源说明 |
3.4.2 主观数源说明 |
3.5 问卷信度与效度检验 |
3.5.1 信度检验 |
3.5.2 效度检验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实证结果 |
4.1 描述性统计分析 |
4.1.1 个体层面变量统计 |
4.1.2 区域层面变量统计 |
4.2 模型结果分析 |
4.2.1 零模型结果分析 |
4.2.2 随机效应协方差模型结果分析 |
4.2.3 非随机变动斜率模型结果分析 |
4.2.4 全模型结果分析 |
4.3 影响因素分析 |
4.3.1 个人层面影响因素 |
4.3.2 区域层面影响因素 |
4.4 研究发现的主要问题 |
4.4.1 教育满意度不高且不均衡 |
4.4.2 教育经费投入规模不足 |
4.4.3 教育经费投入结构欠合理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建议与思考 |
5.1 提升公众教育满意度的对策建议 |
5.1.1 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 |
5.1.2 促进区域经济均衡发展 |
5.1.3 优化教育投入学段结构 |
5.1.4 着力改进非户籍人口的教育现状 |
5.1.5 提高基层政府教育履职满意度 |
5.2 若干问题的进一步思考 |
5.2.1 公众满意度调查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
5.2.2 公众满意度调查的社会环境优化 |
5.2.3 公众满意度调查的结果应用 |
5.2.4 教育经费绩效改善的公众满意导向性 |
5.2.5 教育经费绩效评价体系完善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广东公众满意度调查问卷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4)我国城镇公共建筑碳排放配额分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公共建筑碳排放 |
1.2.2 碳排放配额初始分配 |
1.2.3 配额动态调整机制 |
1.3 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技术路线 |
1.4 论文内容及结构 |
1.4.1 论文内容 |
1.4.2 论文结构 |
2 城镇公共建筑碳排放构成及现状分析 |
2.1 公共建筑分类及碳排放构成 |
2.1.1 公共建筑界定与分类 |
2.1.2 公共建筑碳排放构成 |
2.1.3 公共建筑碳排放特点 |
2.2 不同区域公共建筑碳排放现状分析 |
2.2.1 不同气候区域现状分析 |
2.2.2 不同经济水平区域现状分析 |
2.3 不同类型公共建筑碳排放现状分析 |
2.3.1 办公建筑 |
2.3.2 商业建筑 |
2.3.3 科教文卫建筑 |
2.3.4 交通建筑 |
2.3.5 特点分析 |
2.4 本章小结 |
3 城镇公共建筑碳排放配额分配影响因素分析 |
3.1 碳排放配额分配影响因素识别 |
3.1.1 基于文献检索初步识别 |
3.1.2 结合分配原则归纳完善 |
3.1.3 最终影响因素清单 |
3.2 省市级区域分配影响因素分析 |
3.2.1 定性分析 |
3.2.2 定量分析 |
3.3 不同类型公共建筑分配影响因素分析 |
3.3.1 建筑及设备方面 |
3.3.2 运行管理方面 |
3.4 本章小结 |
4 城镇公共建筑碳排放配额初始分配 |
4.1 公共建筑配额初始分配方法选择 |
4.1.1 常见分配方法及局限性分析 |
4.1.2 基于熵权法和基准法的分配设计 |
4.2 基于熵权法的省市配额初始分配 |
4.2.1 分配模型构建 |
4.2.2 分配过程分析 |
4.2.3 分配结果评价 |
4.3 基于基准法的不同类型公建配额初始分配 |
4.3.1 碳排放基准线确定 |
4.3.2 具体分配过程 |
4.4 本章小结 |
5 城镇公共建筑碳排放配额动态调整 |
5.1 配额总量调整 |
5.1.1 一级市场调整 |
5.1.2 二级市场调整 |
5.2 配额分配调整 |
5.2.1 分配指标调整 |
5.2.2 动态基准线 |
5.3 相关保障措施 |
5.3.1 完善碳排放计量管理制度 |
5.3.2 健全碳排放数据管理平台 |
5.4 本章小结 |
6 结论与展望 |
6.1 论文主要工作及结论 |
6.2 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附录A 2017年和2018年深圳市公示的公共建筑能耗数据 |
作者简历及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5)全面抗战时期北碚地区金融业的发展探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的缘起:抗战与北碚 |
二、学术综述与选题价值 |
三、研究框架与研究方法 |
四、资料来源与创新 |
第一章 北碚的社会变迁及金融业的起步 |
一、全面抗战爆发前的北碚社会变迁 |
二、全面抗战爆发前的北碚金融业 |
三、全面抗战时期北碚金融业的发展新契机:北碚迁建区的形成 |
第二章 全面抗战时期的北碚金融业与区域发展 |
一、新式金融机构在北碚的建立与经营 |
二、北碚县级政权的建立与北碚县银行的发起 |
三、北碚的银行与北碚煤炭能源供应基地的形成 |
第三章 全面抗战时期北碚的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 |
一、北碚农贷机构的变迁 |
二、战时北碚农贷的推广 |
三、特殊农贷:北碚扶植自耕农示范区的建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公共文化支出绩效评价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公共文化服务支出相关研究 |
1.2.2 财政支出绩效及方法相关研究 |
1.2.3 公共文化支出绩效相关研究 |
1.2.4 总结与评述 |
1.3 研究思路与结构安排 |
1.3.1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2 结构安排 |
1.4 创新与难点 |
2.我国公共文化支出现状与基本格局 |
2.1 我国公共文化支出的现状 |
2.2 我国公共文化支出的问题 |
2.3 小结 |
3.公共文化支出绩效评价 |
3.1 方法选取 |
3.1.1 DEA-BCC模型原理及作用表述 |
3.1.2 Malmquist指数法原理及作用表述 |
3.2 指标选取与数据来源 |
3.3 DEA结果与分析 |
3.3.1 我国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支出效率分析 |
3.3.2 地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支出效率分析 |
4.基于TOBIT模型的文化支出效率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
4.1 指标选取说明 |
4.1.1 指标选取与数据来源 |
4.1.2 样本规模与统计特征 |
4.1.3 单位根与因子独立性检验 |
4.2 模型设定与实证分析 |
4.2.1 计量方法选取 |
4.2.2 模型设立与回归结果 |
4.2.3 实证结果分析 |
4.3 稳健性检验与内生性问题 |
5.结论与建议 |
5.1 研究结论与理论表述 |
5.2 关于提高我国公共文化支出效率的建议 |
5.3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致谢 |
(7)我国暂行法的立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缘起与研究的意义 |
(一)选题的缘起 |
(二)研究的意义 |
二、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一)相关立法原理研究 |
(二)相关立法制度研究 |
(三)相关立法技术研究 |
(四)研究评述 |
三、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一)立法原理研究 |
(二)立法制度研究 |
(三)立法技术研究 |
(四)研究评述 |
四、研究方法与论证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论证思路 |
五、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暂行法的基本问题 |
第一节 暂行法的概念 |
一、现有概念的评析 |
二、暂行法概念的核心意涵 |
三、与相关概念的辨析 |
第二节 暂行法的存续价值 |
一、缓和社会变迁与法的稳定性之间的紧张关系 |
二、保证立法者有限理性制约下的立法需求实现 |
三、采用实践检验的方式弥补立法预判的不足 |
四、协调立法争议中各方利益的折中方式 |
第三节 暂行法的立法定位 |
一、具有中国特色的特殊立法形式 |
二、弥补正式立法经验不足的辅助立法形式 |
三、稳定社会转型与改革秩序的过渡立法形式 |
第二章 我国暂行法的立法发展史 |
第一节 暂行法的立法发展进程 |
一、新中国建立及探索时期(1949-1965):暂行法的萌芽 |
二、文革时期(1966-1976):暂行法的停滞 |
三、改革开放启动及探索时期(1977-1992):暂行法的激增 |
四、改革开放构建及完善时期(1993-至今):暂行法的减缓 |
第二节 暂行法立法发展的演变规律 |
一、暂行法立法具有连续性且始终是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 |
二、暂行法立法发展与社会转型时期相适应 |
三、暂行法立法因时代背景不同呈现不同的内容偏重 |
四、暂行法分布于各位阶法中且有集中趋势 |
五、暂行法立法程序逐步公开与规范 |
六、暂行法的法构造处于不断进化过程 |
第三章 我国暂行法的立法现状与问题 |
第一节 暂行法的立法现状考察 |
一、暂行法数量、领域及地域的考察 |
二、暂行法的立法起因考察 |
三、暂行法的立法权考察 |
四、暂行法的立法主体考察 |
五、暂行法的立法程序考察 |
六、暂行法的立法变动考察 |
第二节 暂行法立法现状的特点 |
一、暂行法在当前阶段、特定领域与特定地域立法中应用 |
二、暂行法立法起因多样且主观性较强 |
三、暂行法立法权与权限规定不统一 |
四、暂行法立法主体多为地方或行政立法主体 |
五、暂行法立法中程序不确定及立法后程序不受重视 |
六、暂行法的变动存在随意性 |
第三节 暂行法立法存在的问题 |
一、暂行法的立法主体、立法权与权限皆未明确 |
二、暂行法的立法程序缺乏针对性 |
三、暂行法的有效期条款欠规范 |
第四章 暂行法的立法主体、权力与权限 |
第一节 暂行法的立法主体 |
一、各立法主体的暂行法立法需求分析 |
二、暂行法的立法主体设定 |
第二节 暂行法的立法权 |
一、暂行法立法权释义 |
二、暂行法立法权的形式 |
三、暂行法立法权的权能 |
第三节 暂行法的立法权限 |
一、暂行法立法权限的设定基础与标准 |
二、暂行法的立法权限体系构建 |
三、暂行法的立法界限 |
第五章 暂行法的立法程序 |
第一节 暂行法立法程序的特征与价值取向 |
第二节 暂行法立法程序的构成要素与原因分析 |
一、提案前需创制立法依据 |
二、审议中应生成暂行理由 |
三、表决时不应采用“原则通过”的形式 |
四、应明确立法监督程序 |
五、应完善立法解释程序以回应暂行法适用 |
六、应借助立法评估以做出阶段性立法决策 |
第三节 暂行法立法程序的具体设计 |
一、准备程序 |
二、制定程序 |
三、监督程序 |
四、解释程序 |
五、评估程序 |
六、转化程序 |
第六章 暂行法有效期条款的立法构造 |
第一节 有效期条款设置意义 |
第二节 暂行法有效期条款的构造与设计 |
一、暂行法有效期立法形式的审视 |
二、暂行法有效期条款的立法模式 |
三、暂行法有效期条款的期限确定 |
第三节 有效期条款所致规则不稳定及解决路径 |
一、有效期条款对规则稳定性的影响 |
二、规则不稳定所致司法适用率低的解决途径 |
三、规则不稳定状态下公民信赖利益的保护方式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8)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思想中国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和意义 |
(一) 选题缘由 |
(二) 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一) 国内研究现状评析 |
(二) 国外研究现状评析 |
三、概念界定 |
(一) 民族区域自治 |
(二) 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中国化 |
四、结构设计 |
五、研究方法 |
(一) 方法论原则 |
(二) 具体技术方法 |
六、创新之处和不足 |
(一) 创新之处 |
(二) 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化之源”: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体系 |
一、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的形成动因 |
(一) 对“民族文化”自治思想泛滥的直接回击 |
(二) “联邦制”还是“集中制”争论的持续升温 |
(三) 民族平等理想的矢志追求 |
(四) 地方自治理论的深入思考 |
(五) 民族自决权理论发展的纵深推进 |
二、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的主要内容 |
(一) “十月革命”之前:“单一制”框架下的民族区域自治 |
(二) “十月革命”之后:“联邦制”框架下的民族区域自治 |
三、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基本特征 |
(一) 批判性和革命性 |
(二) 开放性和发展性 |
(三) 时代性和具体性 |
(四) 阶级性和人民性 |
第二章 “化之机”: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中国化历史契机 |
一、国家和民族层面:统一融合的历史传统与救亡图存的特殊处境 |
(一) 长期统一的历史传统源远流长 |
(二) 命运共同体接连遭受危机 |
二、国际层面:世界民族解放运动的方兴未艾和共产国际的大力推动 |
(一) 世界民族解放运动大潮流的深刻影响 |
(二) 共产国际“民族化”信号的强力释放 |
三、中共层面:民族问题理论的逐步涉猎与民族工作实践的有序推进 |
(一) 民族问题解决之道的初步认识 |
(二) 民族工作实践探索的不断拓展 |
第三章 “化之路”: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中国化演进轨迹 |
一、1921-1949:从“蹒跚学步”的“应然”到“独立前行”的“必然” |
(一) 1921-1931年的酝酿萌芽期 |
(二) 1931-1937年的起步尝试期 |
(三) 1937-1946年的加速探索期 |
(四) 1946-1949年的初步形成期 |
二、1949-1978:从“全新起航”的“阶进”到“挫折发展”的“缓进” |
(一) 1949-1956年的全面奋进期 |
(二) 1957-1966年的曲折发展期 |
(三) 1966-1978年的挫折发展期 |
三、1978年以来:从“步入正轨”的“求实”到“平稳迈进”的“务实” |
(一) 1978-1982年的回归初心期 |
(二) 1982年至今的丰富发展期 |
第四章 “化之果”: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中国化多维成果 |
一、理论成果 |
(一) 创立了毛泽东民族区域自治思想 |
(二) 构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区域自治理论体系 |
二、制度成果 |
(一) 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重要内容的政治制度 |
(二) 以“民族区域自治法”为代表的制度性法规 |
三、道路成果 |
(一) 中国特色民族区域自治道路的基本内涵 |
(二) 中国特色民族区域自治道路的主要特征 |
(三) 中国特色民族区域自治道路的时代意义 |
第五章 “化之镜”: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中国化经验启示与未来走向 |
一、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中国化的基本经验 |
(一) 立足多元一体的基本国情是基本前提 |
(二) 保障国家团结统一和人民当家作主是价值追求 |
(三) 助推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是重要动力 |
(四) 紧扣民族工作时代主题是内在要求 |
二、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中国化的历史启示 |
(一) 推动统一与自治的顶层设计 |
(二) 推进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的结合 |
(三) 加大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的力度 |
(四) 加强民主与法治建设 |
(五) 处理好民族与宗教的关系 |
三、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中国化的未来走向 |
(一)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民族区域自治道路 |
(二) 不断推进民族区域自治理论创新 |
(三)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
(四) 着力增进民族区域自治文化认同 |
结语: 毫不动摇推进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中国化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9)大数据背景下县级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评价与考核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作者简历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目的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2 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相关研究 |
1.2.2 国内相关研究 |
1.2.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3 研究内容及创新点 |
1.3.1 研究内容 |
1.3.2 创新点 |
1.4 研究方法与研究框架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框架 |
第二章 绩效评价与考核相关理论 |
2.1 政府中的绩效概念探析 |
2.1.1 政府中的绩效概念界定 |
2.1.2 政府中的绩效评价与绩效考核定义及内涵 |
2.2 绩效管理相关理论 |
2.2.1 目标管理理论 |
2.2.2 激励理论 |
2.2.3 参与理论 |
2.2.4 能力素质模型 |
2.3 绩效评价的主要方法 |
2.3.1 平衡计分卡 |
2.3.2 胜任力模型 |
2.4 绩效考核的主要方法 |
2.4.1 德尔菲法 |
2.4.2 360度测评法 |
2.4.3 关键事件法 |
2.4.4 比较分析法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国内外公务员绩效考评的实践应用现状 |
3.1 国外公务员绩效考评的实践应用 |
3.1.1 美国公务员绩效考评制度 |
3.1.2 英国公务员绩效考评制度 |
3.1.3 日本公务员绩效考评制度 |
3.2 我国公务员绩效考评的实践应用 |
3.2.1 我国现行绩效考评制度 |
3.2.2 我国绩效考评与国外公务员绩效考评的比较分析 |
3.2.3 我国现行绩效考评存在的问题 |
3.3 大数据背景下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评的改善途径 |
3.3.1 行政文化和绩效观层面 |
3.3.2 绩效评价层面 |
3.3.3 绩效考核层面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基于“素质-行为-结果”绩效观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 |
4.1 “素质-行为-结果”全面绩效观 |
4.1.1 绩效素质观 |
4.1.2 绩效行为观 |
4.1.3 绩效结果观 |
4.1.4 三种绩效观的关系 |
4.1.5 全面绩效观 |
4.2 扩展平衡计分卡 |
4.2.1 平衡计分卡简介 |
4.2.2 平衡计分卡扩展 |
4.2.3 扩展平衡计分卡与全面绩效观 |
4.3 基于扩展平衡计分卡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
4.3.1 个人学习与成长 |
4.3.2 政府内部管理 |
4.3.3 地方发展 |
4.3.4 各方利益相关主体 |
4.3.5 绩效评价四要素的相互关系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县级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评价模型构建 |
5.1 AHP-DEMATEL绩效评价方法的选择 |
5.1.1 层次分析(AHP)法 |
5.1.2 决策试行和评价实验室(DEMATEL)法 |
5.1.3 选择基于AHP-DEMATEL法结合的权重计算 |
5.2 指标初始权重的确定 |
5.2.1 绩效评价层次结构模型 |
5.2.2 判断矩阵及单排序和一致性检验 |
5.2.3 指标层次总排序计算 |
5.3 指标影响权重的确定 |
5.3.1 绩效因素因果关系图与矩阵 |
5.3.2 绩效因素的综合影响矩阵 |
5.3.3 绩效因素的影响度与被影响度 |
5.4 指标综合权重的确定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基于大数据背景下县级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方法 |
6.1 以KPI、KCI和KBI为核心的绩效考核方法 |
6.1.1 KCI绩效考核 |
6.1.2 KBI绩效考核 |
6.1.3 KPI绩效考核 |
6.2 大数据背景下绩效考评数据的来源及分类 |
6.3 客观数据类 |
6.3.1 办公信息系统的行为数据 |
6.3.2 统计与监测部门数据 |
6.3.3 行政事业单位数据 |
6.3.4 信息的使用和公开 |
6.3.5 应注意的问题 |
6.4 基于问卷的主观评价类 |
6.4.1 参与主体及权重设计 |
6.4.2 问卷设计 |
6.4.3 应注意的问题 |
6.5 基于网络公众满意度的主观评价类 |
6.5.1 网络公众满意度 |
6.5.2 公共突发事件舆情绩效评价 |
6.5.3 政府部门及个人舆情绩效评价 |
6.6 结果运用 |
6.6.1 强化干部培养与监督 |
6.6.2 提供人事决策参考依据 |
6.6.3 促进提升公共管理水平 |
6.7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武汉市三个区(县)领导干部绩效考评实证分析 |
7.1 武汉市领导干部绩效考评的实践 |
7.1.1 武汉市领导干部绩效考评的总体情况 |
7.1.2 武汉市借助大数据信息化考评干部绩效的尝试 |
7.2 2016 年武汉市三县(区)级领导干部绩效考评的应用效验 |
7.2.1 武汉市三个区(县)情况介绍 |
7.2.2 基于扩展平衡计分卡四个层面指标体系设置和权重确定 |
7.2.3 个人学习与成长层面评定 |
7.2.4 政府内部管理层面评定 |
7.2.5 地方发展层面评定 |
7.2.6 各方利益相关主体层面评定 |
7.3 指标体系比较及专家评议检验 |
7.3.1 指标体系比较 |
7.3.2 专家评议检验 |
7.4 大数据背景下武汉市三个区(县)领导干部绩效考评分析 |
7.5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总结与展望 |
8.1 研究总结 |
8.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10)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框架与研究方法 |
四、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议事规则及其理论基础 |
第一节 议事规则 |
一、议事规则释义 |
二、议事规则体系 |
第二节 议事规则的主要内容 |
一、议事规则的结构基础 |
二、议事规则的内在结构 |
第三节 议事规则的理论基础 |
一、价值基础:程序正义 |
二、功能基础:审议民主 |
三、效用基础:降低交易费用 |
第二章 人大议事规则的历史分析 |
第一节 民主革命时期人大议事规则的探索 |
一、大革命时期:工人、农民、市民成为议事主体 |
二、土地革命时期:苏维埃议事规则的借鉴 |
三、抗日战争时期:急剧增长的提案工作与议事氛围 |
四、解放战争时期:广泛联合前提下的举荐议事程序 |
第二节 改革开放前人大议事规则的兴废 |
一、政治协商下的人大议事 |
二、人大议事活动在曲折中生存 |
第三节 改革开放以来人大议事规则的发展 |
一、重启议事实践 |
二、议事法治化 |
第三章 人大议事规则的结构与功能 |
第一节 人大主体议事规则及其分配功能 |
一、一级分配:议事者 |
二、二级分配:主持人 |
三、三级分配:辅助者 |
第二节 人大客体议事规则及其保障功能 |
一、基础类保障:综合议案 |
二、核心层保障:单项议案 |
三、全面性保障:非正式议案 |
第三节 人大程序议事规则及其联系功能 |
一、程序原则 |
二、提出程序 |
三、审议、质询与询问程序 |
四、表决程序 |
第四章 现行人大议事规则的问题及成因 |
第一节 人大议事规则的现存问题 |
一、人大主体议事规则方面 |
二、人大客体议事规则方面 |
三、人大程序议事规则方面 |
第二节 人大议事的问题成因 |
一、党政关系协调性的影响 |
二、经济发展与制度建设的相互影响 |
三、传统文化的深远影响 |
第五章 优化人大议事规则的若干重点 |
第一节 主席团:人大议事主体科学化 |
一、议事中枢——主席团 |
二、主席团的主要问题 |
三、主席团议事规则的优化 |
第二节 重大事项权:人大议事客体精准化 |
一、重大事项权与人大议事 |
二、重大事项权的失范探析 |
三、重大事项权的决策优化 |
第三节 辩论机制:人大议事程序规范化 |
一、议事核心——辩论 |
二、讨论不“辩”的人大 |
三、人大辩论制度的构建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博士期间的研究成果 |
四、立良法,为科教文卫事业全面进步提供保障(论文参考文献)
- [1]财政支出对城镇化发展的影响研究 ——基于日本经验与中国实践[D]. 李晓鹏. 河北大学, 2021(09)
- [2]青岛市城镇化质量评价[D]. 张利源. 青岛理工大学, 2020(01)
- [3]教育经费绩效评价中的公众教育满意度研究 ——以广东省为例[D]. 胡晓月.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2)
- [4]我国城镇公共建筑碳排放配额分配研究[D]. 孙颖. 北京交通大学, 2020(03)
- [5]全面抗战时期北碚地区金融业的发展探析[D]. 朱明钰. 西南大学, 2020(01)
- [6]公共文化支出绩效评价与对策研究[D]. 黄琦涵. 西南财经大学, 2020(01)
- [7]我国暂行法的立法研究[D]. 靳海婷.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02)
- [8]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思想中国化研究[D]. 杨学平. 陕西师范大学, 2019(08)
- [9]大数据背景下县级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评价与考核研究[D]. 潘国林. 中国地质大学, 2018(07)
- [10]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研究[D]. 徐旖瑶. 厦门大学, 20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