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前吸毒劳动教养人员的特点与戒毒对策(论文文献综述)
包涵[1](2020)在《“病”“犯”之争:强制隔离戒毒制度的错置与纠偏》文中研究说明在后劳教时代仍旧延续的行政处理措施中,强制隔离戒毒受到的关注与引发的争议是较为显着的。作为一种适用范围甚广且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强制隔离戒毒的正当性与合法性本就颇受质疑,规范构建上又存在着与立法意图相悖的现象,因此在执行层面也引发了诸多问题。我国的戒毒措施在立法意图上将吸毒者定位为病人,着重以医疗戒治进行处遇,但其规范设计却倾向于将吸毒者作为社会防卫目标,体现出着重强制性隔离处遇的倾向,致使吸毒者"病"与"犯"的身份定位呈现出明显的偏差。应然状态下的强制隔离戒毒制度,应当在强调社会防卫的一般预防与重视医疗戒治的特殊预防之间做出符合立法原意的理性选择,并在规范设计与措施执行中体现出与之相适应的特征。
陈谞[2](2004)在《吸毒预防论》文中指出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禁毒执法部门坚定不移地贯彻严打方针,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但我国的禁吸戒毒工作所面临的形势依然不容乐观,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吸毒人数仍然居高不下,吸毒人口呈现年轻化和低龄化趋势。截止2003年底,我国累计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已达到105.3万人,72.2%是35岁以下的青少年,这其中还不包括4~7倍于此、数量庞大的隐性吸毒人口。 二是涉毒区域仍在扩大,吸毒人员的职业结构和社会阶层日趋复杂化。中国公安部2003年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内地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存在吸毒问题,涉毒县(市、区)已达到2148个,其中比较严重的,也就是吸毒人员超过1000人的县(市、区)有214个。 三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活动猖獗,因吸毒而诱发卖淫、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现象突出。吸毒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是共生互动、互相依存的关系,既然境外毒源无法铲除,贩毒和吸毒也就不可能根治;反过来,也由于国内存在庞大的吸毒群体,这一群体对毒品的巨大需求所产生的暴利,又会刺激毒品的制造、走私、运输和贩卖。尽管禁毒机关不断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但在国际交往频繁、制毒贩毒依然十分活跃的大环境背景下,要想在中国这个局部战场短期内彻底根治毒品犯罪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 <WP=207> 四是由于吸毒是高开销的持续性行为,在强烈毒瘾的折磨下,为了尽快获得毒资,他们在骗光、偷光、拖跨自己的家庭和朋友之后,如果仍不能自拔的话,他们必然会非偷即抢、以贩养吸、以卖淫养吸,从而给社会治安带来极为严重的后果。据大量调查,在吸毒成瘾者中有70~75%左右曾有违法犯罪行为。 五是对吸毒人员的执法难和收治率低,戒毒人员的康复矫治效果不理想。多年来我国戒毒机构对吸毒人员的收戒方式始终走不出一种怪圈:戒毒所收治一部分吸毒人员,社会上还有一部分吸毒人员,等这批戒毒人员出所后,再把另一部分人收治进来,可前一批戒毒人员出所后又很快复吸,如此循环反复,导致戒毒工作始终处于“屡吸屡戒,屡戒屡吸”的恶性循环状态。 六是吸毒预防的宣传教育设计不够科学,效果不理想,没有充分调动群众以形成全民禁毒的工作态势。 因此,针对不断变化着的毒品犯罪和吸毒现象,如何更有效地从吸毒预防角度来地开展宣传教育,规范和完善戒毒医疗康复制度,解决立法和对策的滞后性问题,以便更好地遏止毒品犯罪,减缓新吸毒人员的滋生,最大限度降低吸毒所带来的社会危害,这方面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方法的探索显得格外迫切和重要。 广义上的行为预防既包括行为发生前的预防,也包括控制、制止行为的全部过程,但这其中又以行为发生前的预防最为重要。鉴于目前在戒毒康复方面还有很多难题尚未攻克,吸毒行为的前期预防也就显得格外重要。因此,在当前我国吸毒治理工作面临严峻挑战的新形势下,吸毒预防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第一,吸毒预防开展效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能否扭转当前我国禁吸戒毒工作的被动态势。 第二,就如何杜绝和减少吸毒行为的发生来看,预防比禁毒戒毒更 <WP=208>具可行性,也更容易有成效。 第三,吸毒预防对减少青少年吸毒行为的发生意义尤为重大,这是由青少年性格行为的可塑性以及青少年吸毒行为发生的特点所决定。 第四,国内外一些有益探索及其经验也证明了吸毒预防的重要意义。 为此,本文采取了以下的研究视角、思路和方法: (一)研究视角 在分析吸毒的成因时,国内的很多学者首推毒品的可获得性、毒品黑市的猖獗,认为这是产生吸毒行为的重要原因。然而笔者认为,任何消费品没有需求和市场,也就丧失了存在的前提。作为国家严厉控制查处的违禁品,毒品的存在同样离不开非法消费的市场和群体,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最终收益也是取决于毒品的需求。如果我们能够从源头上探究出人们吸毒的原因,并相应地调整预防和矫治措施,从而有效地控制和减少社会对毒品的需求,相信这对我们的禁毒工作会有更大的帮助和启益。因此,本文选择吸毒预防的研究视角,尝试从源头上去全面深入地探讨预防和减少吸毒行为的发生的方法和途径,以期能在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有所突破,从而为我国的禁吸戒毒工作提供有益的启示,扭转当前我国禁吸戒毒工作所面临的被动局面。 (二)研究思路 吸毒行为的发生是外部社会客观条件和个体主观要素相互交织、共同作用的结果,从理论上讲,很难认定吸毒者由于单一的原因而吸毒,多种原因要素需要在一定的条件、一定的情境和一定的过程中互动。在这些复杂的要素中,一些是具有共性的,一些具有个别性的特点;多种要素也具有层次性,一些是本质性的、决定性的、具有直接影响作用的因素,一些是次要的、辅助的、间接的因素。具有共性的因素反映了吸毒者相同或相似的主体观念和人格特点;具有个别特点的要素反映了吸毒者不同的吸毒行为的动机,即激起吸毒行为的内心起因和意志
董振宇[3](2006)在《中国保安措施要论》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保安处分,是指国家为预防犯罪从而达到控制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的目的,通过立法形式制定的,在刑罚以外,对犯罪人和有犯罪危险性的人灵活采取的旨在消除该人犯罪危险性,而非对该人的行为作出法律上的否定评价或法律价值判断的各种矫正、治疗措施的总和。保安处分是西方国家现代刑法理论和刑法制度发展的产物。在刑法理论上,它是近代刑法思想发展演进的积极成果;作为一种刑法制度,它形成于19世纪后半叶,盛行于20世纪。在我国,人们对保安处分的认识经历了一个由批判到逐渐认同的过程。过去很长时间内,保安处分在我国处于千夫所指的地位,几乎成了法西斯的代名词。不但在法律上没有规定,就是在理论研究领域,也只是在批判帝国主义时期破坏由他们自己建立的法制,实行法外镇压时,将保安处分作为最突出的罪证加以批判,而对保安处分的基本内容却缺乏必要的了解,更谈不上研究。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思想解放的逐步深入,一些刑法学者开始研究资产阶级刑法的理论和制度。作者认为,应当在我国的违法犯罪行为惩戒法律体系中,设立保安制度。根据作者的统计,目前我国采取的类似于保安处分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强制医疗、工读学校、醉酒约束,等等。现有的保安措施,虽然有其缺陷,但是存在合理性是明显的,现实的积极效应也是值得肯定的:对于所有的保安措施应当予以制度化研究和独立化设置,但是应当具有全国性效力和统一性标准;应当对所有的保安措施确定独立的执行机关,但是应当同时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和审查制度,以此而防止保安措施的滥用;在条件成熟时,应当将经过成熟思索和有效实践检验的保安措施进行集中性法典化,在立法上形成报应与预防相衔接的法律体系。通过以上改革,将我国原有的十余种保安措施进行聚合,可以形成以《违
包涵[4](2015)在《中国强制隔离戒毒的法律定位及制度完善》文中研究指明劳动教养制度的废除,表明这种不经司法裁判而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在制度层面的终结,这一政策倾向使得当前继续存在的强制隔离戒毒措施必然遭受类似的质疑。在形式上与劳动教养相似的强制隔离戒毒措施,在法律地位上能否获得相应的位置,以及在制度功效上能否契合当前社会管理的目标,这些都是值得研讨的问题。若强制隔离戒毒制度不能在法律正当性上得到合理的解释,在可预期时限内又不易解决,那么,探讨其在适用当中的缺陷并有针对性地对其措施手段或运行方式进行优化,就具有一定实践意义。
李新科[5](2020)在《广东省戒毒所推进司法部“451”戒毒模式研究 ——以S戒毒所为例》文中研究指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毒品问题也在迅速泛滥蔓延到我国各地,当前我国禁毒形势十分严峻,吸毒人员在近年来不断快速增长,同时各地戒毒机构的戒毒成效一直未得到长足的进步,导致产生了数量巨大的毒瘾成瘾的公民,这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和阻碍国家发展的重要问题。作为世界性的难题之一,如何帮助戒毒人员戒除毒瘾备受国家的高度关注,为应对日益突出的吸毒人员的戒断问题,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禁毒工作的政策,希望能够改善此种状况。其中司法部推出的司法行政统一戒毒模式——“451”戒毒模式就是其中重要的举措。目前“451”戒毒模式在广东省S戒毒所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由于新的戒毒模式与之前广东模式有较大不同,同时也缺乏借鉴经验,导致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不少困扰,未达到预期的效果。因此有必要对广东省S戒毒所推行“451”戒毒模式的执行状况进行研究分析,从中发现在执行过程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找到原因及影响,并通过分析原因来寻找有效解决对策,最终使“451”戒毒模式达到预期的效果。本文以司法部“451”戒毒模式的执行现状为研究对象,以政策执行的互动理论模型和协同治理为理论依据,通过广东省S戒毒所的实际案例来分析对比广东省“336”戒毒模式与“451”戒毒模式之间的优缺点,并结合广东省S戒毒所推行“451”戒毒模式的执行效果的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从互动模型理论来看推行“451”戒毒模式主要问题是政策执行者与政策受影响者之间未建立有效的互动机制、未重视政策受影响者的利益、政策执行者未因政策受影响者的改变而改变、政策执行者不够重视社会力量的参与。再从“451”戒毒模式的政策执行者与政策受影响者之间的互动沟通方面进行探析影响政策执行效果的因素;最后,根据互动理论模型的逻辑及社会协同治理理论依据对“451”戒毒模式相关方面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改进对策,进而完善“451”戒毒模式,最终提升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戒毒工作,降低戒毒人员的复吸率。使强制隔离戒毒所更好地适应戒毒工作新时代、新要求的发展,从而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
辰妮[6](2020)在《内蒙古地区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后续管理》文中研究指明内蒙古地区贩毒、制毒现象较少,不属于毒品安全隐患的重、难点地区,但外部环境决定了本地区面临的禁毒形势依然严峻。加之长期以来,受制于科学技术、研发力量、戒治水平的制约,内蒙古地区的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一直没有形成具有本地区特色、适合本地区实际的行之有效的地方性戒毒模式,各个戒毒场所采取的戒毒模式大同小异,均为常规性、传统型戒毒模式,在降低复吸率、提高戒断率方面收效甚微。开展禁毒工作,同时加强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后续管理更能有效的降低吸毒率,从而实现减少吸毒率的目的。因此,对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后续管理的研究,不仅可以解决吸毒人员的吸毒率和复吸率居高不下的问题,还可以弥补内蒙古地区在戒毒人员后续管理上的缺失。同时,也有利于完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体制机制,提高戒断率;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对特殊人群的管理;有利于促进政府和社会协同治理毒品滥用问题。内蒙古地区在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期间能够进行较好的戒治,但由于后续管理方面严重缺失,戒毒人员出所后复吸率依然很高。内蒙古地区吸毒人员在戒毒所内的戒断率为100%,但复吸率却高达97%,复吸率高使得内蒙古地区吸毒率居高不下,也同时说明了戒毒人员在回归社会时后续管理的缺位。论文通过调查研究,运用了文献研究法、分析比较法和访谈法,以内蒙古地区戒毒工作的实际情况为基础结合公共管理的理论,剖析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续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通过借鉴国内外在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续管理中的成功经验,有针对性的提出适用于内蒙古地区的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续管理的对策。
姚建龙[7](2012)在《《戒毒条例》与新戒毒体系之运作》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戒毒条例》确认与细化了新戒毒体系,规定了戒毒权力配置与戒毒人员权利保障,确立了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措施,将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戒毒康复分别纳入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鼓励吸毒成瘾人员自行戒除毒瘾,完善了社区戒毒的执行程序,戒毒措施之间相互衔接,对吸毒人员严密控制。
张泽涛,崔凯[8](2012)在《强制性戒毒措施的实施现状及其改革》文中研究指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废除了传统的强制戒毒和劳教戒毒,重新确立了由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等三种新的戒毒措施构成的强制性戒毒体系。该法近五年的运作实践表明,这三种戒毒措施的实施效果违背了立法者的初衷,"宜粗不宜细"的立法模式所造成的弊端也逐渐开始显现。我国应该明确"社区为主、隔离为辅"的强制性戒毒措施体系,同时对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戒毒进行制度性完善。
谢川豫[9](2013)在《新时期我国戒毒模式的发展及挑战》文中研究指明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吸毒人员呈逐年递增趋势。1990年颁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设定了强制戒毒和劳动教养戒毒两种羁押戒毒措施。2008年施行的《禁毒法》取消了劳教戒毒,设定了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自愿戒毒或康复、药物维持治疗5种戒毒措施,形成集生理脱毒、心理康复、回归社会于一体的多元戒毒模式。由于《禁毒法》施行的时间较短,实践中面临缺乏具体操作规程、相关配套措施不完善、专业人才和专门经费不足等挑战。
陈伟洲[10](2019)在《G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模式研究》文中认为毒品问题的治理,除了禁毒,戒毒也是同样重要。目前,虽然戒毒方法很多,但是戒毒效果却不尽相同,由吸毒人员的高复吸率而导致“一朝吸毒,终身戒毒”的现象非常普遍。为了研究管理模式对戒毒效果的影响,本文作者选定G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戒毒管理模式为研究对象,通过查阅大量的戒毒相关资料,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采用文献研究、参与式观察和访谈法,对G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现行戒毒管理模式下,强制隔离戒毒阶段和再社会化管理阶段的管理内容、管理特征以及实际效果进行了分析。结果发现,教育矫治和戒毒人员再社会化管理的工作质量,是该所女性戒毒人员戒毒成效的重要影响因素,这直接影响着其戒毒后回归社会而又再次吸毒的可能性。因此,对于戒毒工作来说,注重戒治实效,提升教育矫治质量,落实戒毒人员再社会化等工作措施,是提高戒毒成效的关键所在。
二、当前吸毒劳动教养人员的特点与戒毒对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当前吸毒劳动教养人员的特点与戒毒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1)“病”“犯”之争:强制隔离戒毒制度的错置与纠偏(论文提纲范文)
一、强制隔离戒毒的制度渊源 |
二、强制隔离戒毒制度的内在诉求 |
(一)相对积极的保安处分 |
(二)消极的戒治措施 |
(三)“病”“犯”的对立与融合 |
三、强制隔离戒毒制度的规范倒错 |
(一)“医疗”与“违法”的交错 |
(二)“行政化”与“社会化”的倒错 |
(三)“治疗”附属性与“强制”独立性的扭曲 |
四、强制隔离戒毒制度的纠偏 |
(一)从“行政”向“司法”转向 |
(二)从“管理”向“治理”转向 |
(三)从“控制”到“戒治”转向 |
结语 |
(2)吸毒预防论(论文提纲范文)
第一章 导言 |
一、 吸毒预防研究的背景 |
二、 吸毒预防研究的理论价值及实践意义 |
三、 国内外有关吸毒预防研究的现状 |
四、 本文研究的视角、思路和方法 |
第二章 吸毒与吸毒人 |
一、 吸毒的特征 |
二、 吸毒的嬗变 |
三、 吸毒的危害 |
四、 吸毒的法律后果 |
五、 吸毒人的个体特征 |
第三章 吸毒的心理预防 |
一、 吸毒者的心理特征 |
二、 吸毒的心理矫治 |
三、 吸毒的心理预防 |
第四章 吸毒的人格预防 |
一、 吸毒者人格缺陷及其影响 |
二、 人格预防的作用和功能 |
三、 人格预防的现状和问题 |
四、 人格预防的完善 |
第五章 吸毒的法律预防 |
一、 自愿戒毒 |
二、 强制戒毒 |
三、 劳教戒毒 |
第六章 吸毒的社区预防 |
一、 社区预防的必要性 |
二、 社区预防的组织机构和人员 |
三、 社区预防的具体措施 |
第七章 吸毒的环境预防 |
一、 环境预防的作用与功能 |
二、 环境预防的现状及问题 |
三、 环境预防的完善--由已然环境向应然环境的转变及手段 |
第八章 重复吸毒的防治 |
一、 重复吸毒的危害 |
二、 重复吸毒的心理和社会原因 |
三、 重复吸毒的预防 |
第九章 吸毒预防的比较研究 |
一、 香港的禁毒宣传和毒品教育 |
二、 澳门的吸毒预防与治疗服务体系 |
三、 新加坡的吸毒劝退方案和强化劝诫方案 |
四、 泰国的佛教组织参与戒毒康复方案 |
五、 美国的吸毒预防策略 |
结 语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他研究成果 |
论文摘要(中文) |
论文摘要(英文) |
(3)中国保安措施要论(论文提纲范文)
绪论 |
第一节 国外保安处分的历史和理论沿革 |
一、保安处分与刑事古典法学派 |
二、保安处分的产生与刑事实证学派 |
三、国外保安处分的立法化及其沿革 |
第二节 国外理论界关于保安处分的研究及其评判 |
一、关于保安处分的概念及其理论纷争 |
二、关于保安处分特征的理论纷争 |
三、国外关于保安处分法理定性的纷争 |
第一章 中国现有的保安措施及其性质 |
第一节 我国刑法学界关于保安处分评判态度的历史轨迹 |
一、保安处分制度在我国地位不高的历史原因 |
二、晚近以来我国刑法理论界关于保安处分的理论研究 |
三、国外保安处分理论缺陷的分析 |
第二节 我国特有的保安措施及其类型 |
一、与保安处分有类似性而性质迥异的制度:保安措施 |
二、我国现有的保安措施的类型 |
第三节 我国现有保安措施的不足及其研究价值 |
一、中国现有保安措施的不足分析 |
二、我国保安措施的立法和理论研究价值 |
第二章 劳动教养 |
第一节 劳动教养制度的历史沿革及其内涵 |
一、劳动教养制度的产生及其历史沿革 |
二、现行劳动教养制度概述 |
第二节 现行劳动教养制度评析 |
一、劳动教养的存在有其现实意义 |
二、现行劳动教养制度存在合法性的缺陷 |
三、现行劳动制度有失公正性 |
四、现行劳动教养审批程序缺乏程序正当性 |
五、对劳动教养决定的监督流于形式 |
第三节 劳动教养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
一、劳动教养制度的存废 |
二、现有劳动教养制度改革完善观点综述及评析 |
三、笔者关于改革和完善劳动教养制度的建议 |
第三章 强制医疗 |
第一节 对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 |
一、中外精神病人强制医疗措施的产生及发展 |
二、我国现行精神病人强制医疗措施概况及特点 |
三、国外关于精神病人刑事责任及保安处分概述 |
四、中外违法犯罪精神病人强制医疗措施比较研究 |
五、我国违法犯罪精神病人强制医疗制度的完善 |
第二节 对卖淫嫖娼性病患者的强制医疗 |
一、对卖淫嫖娼性病患者进行强制医疗问题概述 |
二、卖淫嫖娼性病患者强制医疗措施的改革与完善 |
第四章 强制戒毒 |
第一节 我国大陆地区戒毒法律制度概述 |
一、我国大陆地区强制戒毒的法律依据 |
二、我国大陆地区现有戒毒措施的分类 |
三、在强制戒毒所强制戒毒 |
四、限期所外戒毒 |
五、劳动教养强制戒毒 |
六、自愿戒毒 |
七、我国大陆地区戒毒法律制度评析 |
第二节 境外戒毒措施及其比较研究 |
一、台湾地区戒毒措施概述 |
二、香港特别行政区戒毒措施概述 |
三、澳门特别行政区戒毒措施概述 |
四、外国戒毒模式概述 |
五、戒毒模式比较研究 |
第三节 我国戒毒模式的改革与完善 |
一、建立多层次的戒毒体系 |
二、建立以自愿戒毒为主、强制戒毒为辅的戒毒模式 |
三、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自愿戒毒 |
四、逐步实现戒毒由自费向免费的转变 |
五、确立自愿戒毒保密制度 |
六、建立多层次的吸毒矫治机制 |
七、强制戒毒后复吸行为轻罪化处置的思考 |
八、强制戒毒和劳教戒毒纳入《违法行为矫治法》的思考 |
九、强制戒毒应公开听证 |
十、延长强制戒毒的期限 |
十一、将强制戒毒所纳入检察机关监督的范围 |
十二、建立完善的社会帮教机制 |
第五章 收容教养与工读学校教育 |
第一节 收容教养 |
一、收容教养的历史沿革 |
二、现行收容教养制度概述 |
三、现行收容教养制度评析 |
四、现行收容教养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
第二节 工读学校教育 |
一、工读学校教育的历史沿革 |
二、现行工读教育法律制度概述 |
三、现行工读学校教育评析 |
四、工读学校教育的改革与完善 |
第六章 收容教育 |
第一节 收容教育概述 |
一、现行收容教育的法律依据 |
二、现行收容教育制度的性质、目的和指导原则 |
三、现行收容教育制度的适用规则 |
第二节 现行收容教育措施评析 |
一、关于收容教育法律定位的研讨 |
二、收容教育属于过于严厉的强制教育措施 |
三、收容教育的具体适用对象不明确 |
四、收容教育的决定权行使机制存在缺陷 |
五、收容教育缺乏正当程序 |
六、缺乏检察机关的有效监督 |
第三节 收容教育措施的改革与完善 |
一、关于收容教育法律地位和性质的思考 |
二、将收容教育纳入《违法行为矫治法》 |
三、收容教育应遵循的原则 |
四、收容教育的期限 |
五、收容教育的决定权 |
六、收容教育的程序正当化建议 |
七、收容教育期限变更 |
八、收容教育制度中法律救济措施的确立 |
九、收容教育所应建立分级、分类管理体制 |
十、引进检察机关对收容教育所的监督 |
第七章 醉酒约束 |
第一节 醉酒的法律类型及其约束措施的合理性 |
一、醉酒的分类及其责任依据 |
二、醉酒约束措施的现实需求 |
第二节 境外对醉酒约束措施的立法设置 |
一、对于醉酒习惯的惩罚:防止再次酒后犯罪 |
二、醉酒后滋事即为犯罪 |
三、有醉酒习惯的,影响刑罚的量定 |
第三节 我国对醉酒约束措施的探索性立法 |
一、我国醉酒约束措施的出现 |
二、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中醉酒约束措施概述 |
三、涉及醉酒约束措施的专门性规范文件 |
第四节 醉酒约束措施的比较研究 |
一、规范设置价值取向的比较研究 |
二、实施醉酒约束措施前提条件的差异 |
三、醉酒状态法律性质的差异 |
四、制度层次的差异导致程序机制的差异 |
五、结论性意见:顸防再犯可能与预防初犯可能的统一 |
第五节 现行醉酒约束制度的合理化建议 |
一、实施醉酒约束措施的判断标准 |
二、醉酒约束措施的行使主体 |
三、醉酒约束措施的实施地点 |
四、醉酒约束措施的结束标准 |
五、醉酒约束措施的含义 |
第八章 收容遣送和留场作业 |
第一节 收容遣送及乞讨处遇 |
一、收容遣送制度回顾 |
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概述 |
三、收容遣送制度废止后关于乞讨行为处遇的建议 |
第二节 留场作业 |
一、留场作业制度回顾 |
二、留场作业制度评析 |
结论:保安措施的法典化思索 |
第一节 我国应否设置保安处分的研讨 |
一、应否设置保安处分的理论纷争 |
二、保安处分法典的理论论证 |
第二节 现存保安措施的未来法律处置模式 |
一、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保安措施的立法设置权限 |
二、现存不同类型保安措施的法律处置模式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论文摘要(中文) |
论文摘要(英文) |
后 记 |
(4)中国强制隔离戒毒的法律定位及制度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一、强制隔离戒毒制度的缘起与特点 |
1.强制隔离戒毒制度的法律渊源 |
2.强制隔离戒毒的制度特点 |
二、强制隔离戒毒的法律定位之争 |
1.强制隔离戒毒的制度合法性之争 |
2.强制隔离戒毒的实质合理性之争 |
三、强制隔离戒毒的制度性缺陷 |
1.司法裁量的缺位 |
2.效果评估缺乏监督 |
四、强制隔离戒毒制度的完善 |
1.司法裁判的介入 |
2.引入第三方评估监督 |
五、结论 |
(5)广东省戒毒所推进司法部“451”戒毒模式研究 ——以S戒毒所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与思路 |
1.4 研究内容与创新 |
第二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2 理论基础 |
第三章 司法部“451”戒毒模式与广东省“336”戒毒模式的对比 |
3.1 司法部“451”戒毒模式概述 |
3.2 广东省“336”戒毒模式概述 |
3.3 司法部“451”戒毒模式与广东省“336”戒毒模式对比分析 |
第四章 广东省S戒毒所推行司法部“451”戒毒模式的现状与问题 |
4.1 广东省S戒毒所推行“451”戒毒模式的举措 |
4.2 广东省S戒毒所“451”戒毒模式运行状况 |
4.3 广东省戒毒所推行“451”戒毒模式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第五章 影响广东省S戒毒所推行“451”戒毒模式执行效果的因素分析 |
5.1 政策执行者与政策受影响者之间缺乏沟通交流 |
5.2 政策执行者未因政策受影响者的改变而改变 |
5.3 政策受影响者的利益未得到足够的重视 |
5.4 政策执行者仍不够重视其他社会力量的作用 |
第六章 改善广东省戒毒所推行“451”戒毒模式执行效果的对策建议 |
6.1 加快建设互动沟通机制 |
6.2 改变政策执行者的理念 |
6.3 完善基础保障,保障政策受影响者的权益 |
6.4 紧密联系戒毒人员实际情况,强化其他社会力量的作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A 问卷调查 |
致谢 |
(6)内蒙古地区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后续管理(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1.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2.国内外研究综述 |
2.1 国外研究综述 |
2.2 国内研究综述 |
3.研究内容和方式 |
3.1 研究内容 |
3.2 研究方式 |
4.论文的创新点和不足之处 |
4.1 创新点 |
4.2 不足之处 |
一、相关概念和基本理论 |
1.相关概念 |
1.1 强制隔离戒毒 |
1.2 戒毒模式 |
1.3 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及后续管理 |
2.基础理论 |
2.1 新公共服务理论 |
2.2 公共治理理论 |
2.3 再社会化 |
二、内蒙古地区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续管理现状 |
1.内蒙古地区强制隔离戒毒机构现状 |
2.内蒙古地区强制隔离戒毒模式的发展 |
3.内蒙古地区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管理方式 |
3.1 出所衔接 |
3.2 出所评估调查 |
3.3 指导支持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 |
三、内蒙古地区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续管理存在的问题 |
1.后续管理力度不足 |
2.后续管理缺乏统一协调 |
3.后续管理相关指标参数的设定缺乏科学性 |
4.后续管理缺乏社会和民间组织的参与 |
四、内蒙古地区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续管理问题的原因分析 |
1、戒毒人员的后续管理缺乏规章制度 |
2.戒毒人员的后续管理缺乏照管机构和统一领导 |
3.政府对后续管理没有明确的帮扶政策 |
4.不能真正意义的构建无毒社区 |
5.吸毒亚文化的存在 |
五、国内外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后续管理及经验借鉴 |
1.TC社区戒毒康复模式 |
2.美沙酮维持治疗 |
3.对后续管理建立法律保障 |
六、内蒙古地区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后续管理的对策 |
1.建立专门的后续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 |
2.给予政策倾斜和帮扶 |
3.加强心理疏导 |
4.专业化队伍建设 |
5.实行动态管理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戒毒条例》与新戒毒体系之运作(论文提纲范文)
一、戒毒权力配置与戒毒人员权利保障 |
(一) 戒毒权力配置 |
(二) 戒毒人员权利保障 |
二、戒毒措施体系 |
(一) 基本架构 |
(二) 自愿戒毒 |
(三) 社区戒毒 |
(四) 强制隔离戒毒 |
(五) 社区康复 |
三、戒毒与吸毒者控制 |
(一) 为什么戒毒 |
(二) 戒毒措施之间的关系 |
1. 自愿戒毒与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之间的衔接关系。 |
2. 社区戒毒与强制隔离戒毒之间的衔接关系。 |
3. 强制隔离戒毒与社区康复之间的衔接关系。 |
4. 自愿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三种戒毒措施与戒毒康复之间的衔接关系。 |
(三) 戒毒措施与行政处罚的关系 |
(四) 戒毒措施与刑罚的关系 |
(8)强制性戒毒措施的实施现状及其改革(论文提纲范文)
一、强制隔离戒毒———承继有余,突破不足,缺乏前瞻性 |
(一)戒毒措施执行主体没有实质性变更 |
(二)戒毒措施执行内容没有实质性的变化 |
二、社区戒毒———基础薄弱,难以承担职能 |
(一)社区戒毒(康复)理念尚未得到广泛认同 |
(二)社区戒毒工作缺乏人员装备等物质条件 |
三、强制性戒毒措施的改革进路 |
(一)明确树立“社区为主,隔离为辅”的强制性戒毒思路 |
(二)加大社区戒毒(康复)的投入力度 |
(三)借助劳教制度改革,弱化强制隔离戒毒的强制性 |
(9)新时期我国戒毒模式的发展及挑战(论文提纲范文)
一、当前我国吸毒概况 |
二、《禁毒法》施行前的戒毒模式 |
(一)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运动式戒毒模式 |
(二) 改革开放后至《禁毒法》施行前的羁押戒毒模式 |
1. 羁押戒毒模式的特点 |
2. 羁押戒毒模式的缺陷 |
三、《禁毒法》施行后的多元戒毒模式及特点 |
(一) 《禁毒法》确立的5种戒毒措施 |
1. 社区戒毒 |
2. 强制隔离戒毒 |
3. 社区康复 |
4. 自愿戒毒或康复 |
5. 药物维持治疗 |
(二) 多元戒毒模式的特点 |
1. 戒毒的前提是承认吸毒者具有三重身份 |
2. 融入“危害减少”理念 |
3. 强制戒毒和自愿戒毒相结合 |
4. 羁押戒毒和非羁押戒毒相结合 |
5. 发动多种社会力量共同参与 |
四、现行戒毒措施面临的问题 |
(一) 社区戒毒的现实操作问题 |
1. 戒毒协议的“刚性”太强 |
2. 各地执行社区戒毒的具体方法不一 |
3. 普遍缺乏专门执行机构和专业人才 |
(二) 强制隔离戒毒的执法规范问题 |
1. 强制隔离戒毒中重惩罚轻矫治现象依然存在 |
2. 戒毒人员诊断评估标准需进一步明确 |
3. 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建设有待加强 |
(三) 社区康复的执行方式亟待规范 |
(四) 美沙酮维持治疗面临的挑战 |
1. 门诊数量及维持治疗能力仍有限 |
2. 公众了解和接纳维持治疗的程度低 |
3. 公安机关与卫生部门配合不够默契 |
(五) 戒毒康复面临的挑战 |
1. 戒毒康复场所经费保障不足 |
2. 愿意参加戒毒康复的人数不多 |
(10)G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理论意义 |
1.1.3 实践价值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1.3 研究思路和基本结构 |
1.3.1 研究思路 |
1.3.2 基本结构 |
1.4 研究方法 |
1.4.1 文献研究法 |
1.4.2 参与式观察法 |
1.4.3 访谈法 |
第2章 理论基础 |
2.1 综合干预理论 |
2.2 行为改变阶段理论模型(SCM) |
2.3 公共治理理论 |
第3章 G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分段管理模式 |
3.1 我国戒毒事业的发展历史 |
3.1.1 劳动教养戒毒 |
3.1.2 强制隔离戒毒 |
3.2 G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概况 |
3.2.1 机构设置 |
3.2.2 收治戒毒人员基本情况 |
3.2.3 管理特点 |
3.3 强制隔离阶段的管理方法 |
3.3.1 “三三六”戒毒简介 |
3.3.2 “三三六”戒毒工作内容 |
3.4 再社会化阶段的管理方法 |
3.4.1 出所教育 |
3.4.2 社会帮教 |
3.4.3 社区康复 |
3.4.4 戒毒康复中心 |
第4章 G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教育戒治方法及其成效 |
4.1 主要教育戒治方法 |
4.1.1 生理脱毒 |
4.1.2 矫正教育 |
4.1.3 体能康复 |
4.1.4 心理矫治 |
4.1.5 心理危机干预 |
4.1.6 劳动习艺 |
4.2 强制隔离阶段的管理成效 |
4.2.1 毒害认知教育 |
4.2.2 体能康复管理 |
4.2.3 心理矫正训练 |
4.3 再社会化阶段的管理成效 |
4.3.1 戒毒康复中心 |
4.3.2 社区戒毒 |
第5章 G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分段式管理存在的问题 |
5.1 管理规范与基础研究的滞后 |
5.1.1 执法思想转型不彻底 |
5.1.2 教育矫治工作形式化 |
5.1.3 心理矫正难以满足需求 |
5.2 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 |
5.2.1 体能训练设施量少质差 |
5.2.2 医疗与教学资源紧缺 |
5.2.3 信息化建设落后 |
5.3 再社会化的困境 |
5.3.1 出所教育欠缺 |
5.3.2 职业技能培训不足 |
5.3.3 戒毒人员主观问题 |
5.3.4 延伸帮教部门“各自为政” |
第6章 对策与建议 |
6.1 建设女性戒毒特色的管理模式 |
6.1.1 发展教育矫治优势项目 |
6.1.2 创新综合教育戒治方法 |
6.1.3 完善心理矫正评估体系 |
6.2 推进信息化与智能化建设 |
6.3 建设多部门共治共管的长效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附录2 |
致谢 |
四、当前吸毒劳动教养人员的特点与戒毒对策(论文参考文献)
- [1]“病”“犯”之争:强制隔离戒毒制度的错置与纠偏[J]. 包涵. 公安学研究, 2020(03)
- [2]吸毒预防论[D]. 陈谞. 吉林大学, 2004(02)
- [3]中国保安措施要论[D]. 董振宇. 吉林大学, 2006(10)
- [4]中国强制隔离戒毒的法律定位及制度完善[J]. 包涵. 北京社会科学, 2015(05)
- [5]广东省戒毒所推进司法部“451”戒毒模式研究 ——以S戒毒所为例[D]. 李新科. 兰州大学, 2020(01)
- [6]内蒙古地区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后续管理[D]. 辰妮. 内蒙古大学, 2020(01)
- [7]《戒毒条例》与新戒毒体系之运作[J]. 姚建龙.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05)
- [8]强制性戒毒措施的实施现状及其改革[J]. 张泽涛,崔凯.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2(04)
- [9]新时期我国戒毒模式的发展及挑战[J]. 谢川豫.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02)
- [10]G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模式研究[D]. 陈伟洲. 广东财经大学, 20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