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验资结果公正 企业损失自负(论文文献综述)
刘栋[1](2019)在《我国信用评级市场法律规制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十九世纪中叶,信用评级起源于美国;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后期,信用评级开始在我国起步发展。就发展时间而言,信用评级业在我国尚处于“幼年”时期,但信用评级业在我国的发展有着良好的经济和道德基础。我国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主体,经济活力充沛,信用评级市场发展潜力巨大,我国本土和国际信用评级机构争相占领中国的信用评级市场,信用评级业的发展也处于快速上行期。同时,我国自始有重视“诚实信用”的优良传统,信用评级在我国的开展有着良好的道德支撑基础。我国现阶段正积极倡导诚信社会的建立,大力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建立完善高效的信用评级市场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先对信用评级市场的相关理论进行阐述,然后着眼于我国信用评级市场规制现状分析,即对信用评级市场的发展现状及相关立法加以梳理,再深入地归类探究我国目前信用评级市场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形成原因,最终针对性地对我国信用评级市场中的发展问题提出具体法律规制建议。信用评级是市场金融信息中介的服务商,提供的信用评级信息具有准公共产品性质,同时也是金融市场的“看门人”,具有准金融监管的功能,通过将金融信息加工分析并在标准化规范基础上得出信用评级结果,对市场主体参与者产生风险预警的功能。因此,信用评级机构也具有准公共监管机构的性质,信息分析的客观真实性要求信用评级机构必须是独立第三方。虽然信用评级机构是独立第三方,但根据“柠檬市场理论”信用评级市场不能仅凭市场自己规制,还应加强法律规制,尤其是经济法为中心的法律规制。目前,在我国的信用评级市场法律规制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个方面:在立法上,以《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和《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两大部门规章为主,准用《证券法》相关规定,并辅以不同地方政府规章。在我国信用评级市场法律规制主要具体制度方面,主要有:一是信用评级市场的准入、退出制度,准入制度主要集中在人员资质、注册资本及业务许可三个方面,退出制度主要是主动退出和强制退出两种;二是收费制度,目前政府采购、发行人付费、投资人付费三种不同的付费模式并存;三是监管制度,以政府监管为主、市场监管为辅的监管制度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监督管理模式;四是法律责任制度,主要是信用评级机构的民事责任、行政法责任、经济法责任以及刑事责任等。在对我国信用评级市场法律规制现状分析基础上,探析我国信用评级市场法律规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首先,我国信用评级相关立法缺失,具体表现在立法位阶低,规范分散从而缺乏系统性,立法空白与立法冲突并存;其次,我国的信用评级市场监管机制不完善,主要体现在准入标准不统一、退出程序不完善和信息披露制度中披露信息的范围、方式等不完善等方面;最后,我国的信用评级机构法律责任承担与追究机制不到位。对于我国信用评级市场法律规制中现存的种种问题,提出相对应的针对性完善措施。首先,加强立法、完善信用评级相关制度建设,主要包括建立信用评级立法体系和推动专项立法、提高法律位阶;在具体制度完善上,一是通过统一标准、公开明确程序来完善我国信用评级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其中专门对信用评级机构组织形式进行了探究,认为相较于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更优性,在我国现组织形式下,需通过提高注册资本来提高准入门槛;二是从信息披露的范围、方式以及法律责任上健全信用评级信息披露制度。其次,架构政府监管为主与自律监管为辅的监管体系,主要措施是设立统一政府监管部门或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推动信用评级市场的自律监管。最后,强化信用评级法律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完善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经济法责任和刑事责任在内的信用评级法律责任体系,建立有效的信用评级追责机制等。由于信用评级在我国的起步较晚,信用评级市场培育机制及其法律规制还在不断探索阶段,虽然有外国较为成熟的信用评级监管经验可以借鉴,但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信用评级市场法律规制需要循序渐进。
王少安[2](2013)在《重大经济和创新活动知识产权审查与评议法律问题分析》文中认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需要有符合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和政策支持。当前,我国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还存在一些缺陷,一些关键制度建设严重滞后,比如重大经济和创新活动的知识产权审查和评议制度依然缺位。虽然一些地方由于重大经济和创新活动因知识产权问题导致重大损失后探索尝试建立相关制度,但还处于初级阶段,存在诸多不足和问题。因而,亟需国家层面统一立法,从我国国情出发,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着手研究重大经济和创新活动知识产权审查与评议体制机制建立和完善相关问题。这对于提高重大经济和创新活动决策科学性,促进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健康发展,维护经济产业及国家安全都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以此为背景,从法律层面分析重大经济和创新活动知识产权审查与评议相关问题。首先,本文对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做了说明,并对重大经济和创新活动知识产权审查与评议国内外研究和实践有关情况进行介绍。其次,文章对重大经济活动、重大创新活动、知识产权审查、知识产权评议等相关概念、范围进行分析,对重大经济和创新活动知识产权审查与评议制度的内涵进行界定并努力有所创新。第三部分从现实需求和制度需求两个方面论述建立重大经济和创新活动知识产权审查与评议制度的重要意义,对重大经济和创新活动知识产权审查与评议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进行论述。提出知识产权审查与评议制度具有正义、效率和创新三个制度目标,需要坚持规范性、保密性、灵活性三个基本原则。第四部分重点论述了知识产权审查评议主体。对活动各参与主体职能予以定位,并划分审查基本程序和评议基本程序两个不同部分分别进行设计,详细阐述各基本程序中需要注意的有关问题。特别是对重大经济和创新活动知识产权审查客体进行详细列举和分析,分别阐述对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权利类型审查评议要点、法律风险和防范。最后,对重大经济和创新活动知识产权审查与评议活动各主体责任规制问题进行简要论述,从法律规制入题,对审查与评议监督检查体系及各参与主体法律责任进行分析说明。
林健[3](2004)在《转轨时期我国企业信用体系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企业在市场经营活动中通过制假售假、逃废债务、偷税漏税、提供虚假信息等一系列违法和违反信用原则的行为谋取私利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企业信用的严重缺失成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大障碍。企业信用制度作为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核心,是转轨时期建设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保障。本文重点研究了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对企业信用研究理论进行了梳理,分析了转轨时期我国企业信用的总体特征,借助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和管理学的有关原理和方法,运用信息不对称理论对市场经济的企业信用进行了深入的经济学分析,系统研究了企业信用的需求与供给以及均衡关系。 其次,本文研究了市场经济下企业征信制度、企业信用评估制度、信用约束与监督机制,运用比较分析法,比较了现代市场经济下西方发达国家企业信用体系模式的主要异同。本文分析了转轨时期企业信用危机给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带来的种种危害,并从我国历史文化背景、现有经济体制角度对转轨时期的企业信用危机产生根源进行剖析,探究了我国企业信用缺失和信用危机产生的根源。 最后,本文在理性分析了西方发达国家企业信用体系的优劣并参考其经验做法的基础上,从五个方面对如何构建转轨时期我国企业信用体系作了深入的理论研究,并提出了可行的解决方案,包括提出了从制度设计上和法理依据上解决我国企业信用征集、评估、失信惩罚机制等问题的对策,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治理我国企业信用缺失问题和构建转轨时期我国企业信用体系的解决方案。
王军[4](2003)在《国家所有权的法律神话 ——解析中国国有企业的公司制实践》文中研究指明国家所有权的法律神话以及与这个神话有关的国有企业公司制实践,是本文所要研究的中心问题。全文共九章。第一章导论,提出论文所要研究的中心问题,简要评述法学和经济学关于国家所有权特殊属性的已有研究,介绍论文的一组基本概念和所运用的主要研究方法,介绍论文的结构和布局。第二章,从七个方面阐释国家所有权的实质特征,指出其国家权力的本质,进而揭示国家所有权的内在悖论。第三章和第四章,从较宏观的角度阐释国家所有权内部的权力和风险分配、约束和激励机制。第五章、第六章和第七章,在较微观的层面上深入国企公司化的重要环节,研究国家所有权的变化和实际作为,及其对公司立法、产权保护和证券市场的影响。这三个具体环节分别是:产权界定、资产评估和发行个人股。第八章,分析国有企业所有权让渡过程中的独特法律问题。第九章是结论。一迄今为止,所有试图通过公司化或者股份制“搞活”国有企业的改革方案、举措和法律设计,都隐含着一个似乎毋庸置疑的信条:国家所有权和个人所有权不过是所有权的两种类型,二者在权能结构、行使方式和法律保护方面没什么不同;国家可以作为民事主体行使所有权,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属于法人,国有企业(或国有公司)与一般的法人所有的企业并无不同。因此,对个人所有权有效的法律制度当然可以移植于国家所有权,国有企业当然能够效法资本主义的建立于个人所有权基础上的“现代企业制度”,逐步改造为规范的、具有竞争力的公司。这是一个关于国家所有权的神话,一个运用法律讲述的神话。这个神话不恰当地夸大了“所有权”概念的涵摄力,掩盖了国家所有权和个人所有权的实质差别,指导了关于国有企业公司化改造的理论和法律实践。法律上,国家所有权的所有者是全体劳动人民,个人所有权的所有者是个人。用民法学的术语说,二者不过是所有权主体不同,并不能说明两种所有权具有实质差别。但实际上,正因为所有者不同,国家所有权与个人所有权有着天壤之别:对某一具体的国有企业而言,作为人民个体成员的个人不可能确知其个人的权益份额,也不可能以其个人权益份额承担相应风险。因此,国家所有权的权益和成本无法量化于个人。国家所有权不得不选择代议制的运行方式,而有资格“代理”全体人民行使所有权的只能是国家,国家是唯一有资格受委托的“代理人”。国家因此成为国家所有权的收益和成本的唯一合法分配者。全体人民的任何个体成员都不<WP=4>可能转让其权益份额,也不可能“退出”国家所有权。国家所有权受侵害时,全体人民的个体成员无权请求司法救济。国家所有权与个人所有权的实质差别,一言以蔽之:前者的权益和成本无法自动量化于个人,必须依赖国家分配,国家包办一切;后者天然地落实于个人,权益与成本对应,无须国家主持分配。国家所有权因此产生的内在悖论是:法律上,国家所有权的所有者是全体人民,国家不过是代表全民行使所有权的“代理人”;事实上(也同样有法律根据),国家所有权的权益和风险必须依赖国家分配给所有者的每个个体成员,国家这个“代理人”从而可以全面控制所有者(全民)的命运。个人所有权是属于个人的私权,国家所有权是由国家行使的公权(或称国家权力)。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但又凌驾于人民之上,它是实际控制人民的合法的强制力量。国家所有权具有国家权力的一切特征和属性,国家权力可能产生的一切危害和弊端都可能发生于国家所有权。国家所有权的悖论其实是一切国家权力的悖论。然而,各种行之有效的防范国家权力滥用的法律机制却不被施用于国家所有权,反而被当作阻碍国有企业商业化或公司化改革的羁绊予以抛弃。决策者相信,国家所有权可以像个人所有权一样适合公司制度,国家可以像个人一样成为合格的股东,甚至比个人所有者作得更好;因为,国家是无私的,国家会考虑全局和长远利益,而不像私人那样惟利是图、目光短浅。二 要解析神话,我们就不得不深入神话的内部世界,观察神话的结构和运转;而且,不仅要了解神话的现状,还要循着历史隧道,探析它的演变历程。 对我国社会主义国有企业早期历史的考察表明,初始阶段的国有企业在目标、功能和治理方式上皆体现出浓重的政治属性,国家所有权是国家权力的组成部分,国有企业不过是国家分配机制的一个部件而已。在理论上,国家所有权的权益和风险须由全体劳动人民共同享有和承担。但实际上,没有哪个国家的法律能够完成这一创举。所谓“权益”和“风险”,最终必定落实于个人。世上不存在可以始终漂浮在“集体”之上而不落实于个人的权益和风险。事实上,个人(全体劳动人民的个体成员)能享有多少权益和分担多少风险完全取决于国家分配。作为所有者的全体劳动人民从未直接控制国有企业并直接分享其剩余收益。真正拥有实际控制权(和“控制权收益”)并能优先享有剩余收益的人,是中央和地方的各级党政主管官员、国企管理层以及国企职工。当然,他们的权益分配是有差别的。国家所有权的风险同样不可能自动均摊给全民的每一成员,国家权力的控制者(作为所有者的部分成员)具有将所有权成?
杨万新,司海兵[5](1999)在《验资结果公正 企业损失自负》文中研究指明
杨万新,司海兵[6](1998)在《验资结果公正企业损失自负》文中提出1997年12月16日下午3时,县人民法院民庭,审判员、书记员、原告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证人、旁听的审计人员、注册会计师,都已按指定位置入座,一切按人民法院调解程序准备就绪,审判员宣布:现就某县钢贸市场诉某县物资公司骗购钢材无力偿付货款,审计事务所...
二、验资结果公正 企业损失自负(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验资结果公正 企业损失自负(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信用评级市场法律规制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论文研究的背景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思路及方法 |
第四节 创新点及不足 |
第二章 信用评级市场法律规制的基本理论 |
第一节 信用评级简述 |
第二节 信用评级市场构成分析 |
第三节 信用评级市场法律规制的理论依据 |
第三章 我国信用评级市场法律规制现状分析 |
第一节 我国信用评级相关立法概览 |
第二节 我国信用评级市场主要规制制度分析 |
第三节 我国信用评级市场法律规制存在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
第四章 我国信用评级市场法律规制的完善措施 |
第一节 推动信用评级市场立法完善 |
第二节 架构政府监管为主与自律监管为辅的监管体系 |
第三节 强化信用评级法律责任追究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2)重大经济和创新活动知识产权审查与评议法律问题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实践与研究现状分析 |
一、 国外相关研究与实践情况 |
二、 国内研究与实践概况 |
第三节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重点、难点和创新点 |
一、 研究重点 |
二、 研究难点 |
三、 研究创新点 |
第二章 重大经济和创新活动知识产权审查与评议基本问题法律分析 |
第一节 知识产权相关概念 |
第二节 重大经济活动的界定 |
第三节 重大创新活动的界定 |
第四节 重大经济和创新活动知识产权审查与评议定义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重大经济和创新活动知识产权审查与评议制度分析 |
第一节 重大经济和创新活动知识产权审查与评议制度意义 |
一、 重大经济和创新活动知识产权审查与评议现实需求分析 |
二、 重大经济和创新活动知识产权审查与评议制度需求分析 |
第二节 重大经济和创新活动知识产权审查与评议制度目标 |
一、 正义价值 |
二、 效率价值 |
三、 创新价值 |
第三节 重大经济和创新活动知识产权审查与评议制度基本原则 |
一、 规范性原则 |
二、 灵活性原则 |
三、 保密性原则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重大经济和创新活动知识产权审查与评议机制研究 |
第一节 重大经济和创新活动知识产权审查与评议主体 |
一、 提起单位 |
二、 审查评议部门 |
三、 监督部门 |
第二节 重大经济和创新活动知识产权审查基本程序 |
第三节 重大经济和创新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基本程序 |
第四节 重大经济和创新活动知识产权审查与评议主要内容 |
一、 专利权审查与评议法律问题 |
二、 商标权审查与评议法律问题 |
三、 商业秘密、着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审查与评议法律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重大经济和创新活动知识产权审查与评议有关法律规制 |
第一节 重大经济和创新活动知识产权审查与评议法律规制概述 |
第二节 重大经济和创新活动知识产权审查与评议监督检查体系 |
第三节 重大经济和创新活动知识产权审查与评议法律责任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3)转轨时期我国企业信用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本文的研究意义 |
1.3 本文的研究框架及主要内容 |
1.4 本文的主要特点及创新 |
第二章 企业信用研究综述与评价 |
2.1 企业信用内涵的讨论 |
2.2 企业与企业信用问题 |
2.3 近现代西方企业信用学说 |
2.4 马克思关于企业信用问题的论述 |
2.5 国内对企业信用问题的研究及其不足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企业信用的属性、功能及信用的供求均衡分析 |
3.1 企业信用研究的AFE模型:属性、功能与供求均衡 |
3.2 企业信用的属性 |
3.3 企业信用关系的分类及内容 |
3.4 企业信用的经济功能 |
3.5 企业信用的需求与供给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市场经济下的企业征信制度、信用评估模式与信用约束机制 |
4.1 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征信制度研究 |
4.2 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信用评估模式 |
4.3 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信用约束与监督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转轨时期的我国企业信用:规模、结构及问题 |
5.1 我国企业信用规模和结构问题 |
5.2 我国企业信用微观运行效率问题 |
5.3 我国企业资信评估体系问题 |
5.4 企业信用监督机制与信用风险保障机制问题 |
5.5 不良的企业信用体系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转轨时期我国企业的信用缺乏及其原因分析 |
6.1 企业信用缺失的基本含义及其特征 |
6.2 我国企业信用缺失状况的基本估计 |
6.3 政府的职能错位与企业信用缺失 |
6.4 转轨时期的我国企业制度与企业信用缺失 |
6.5 我国产业组织特征与企业信用缺失 |
6.6 我国企业信用缺失的文化因素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转轨时期我国企业信用体系的重构 |
7.1 构筑企业信用体系的微观基础 |
7.2 建立健全行业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 |
7.3 建立社会信用管理体系 |
7.4 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企业征信模式 |
7.5 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企业资信评估体系 |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清单 |
致谢 |
(4)国家所有权的法律神话 ——解析中国国有企业的公司制实践(论文提纲范文)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关于国家所有权的一个神话 |
第二节 已有研究文献的简要述评 |
第三节 基本概念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论文的结构布局 |
第二章 国家所有权:名为所有权的国家权力 |
第一节 谁是国家所有权的所有者 |
第二节 名为所有权的国家权力:谁控制谁 |
第三节 实为国家权力的所有权:如何防范权力滥用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国家所有权内部的权力和风险分配 |
第一节 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政治目标和属性 |
第二节 从国营企业到国有公司:历史梗概(1949年~1990年代) |
第三节 权力和利益的分配 |
第四节 成本和风险的分配 |
第五节 猴王集团个案:利益和风险的定向分配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国家所有权内部的约束和激励 |
第一节 国家所有权的滥用和隐形私有化 |
第二节 约束机制:国家暴力的威慑和镇压 |
第三节 激励机制:国家租金激励 |
第四节 国企的成功个案说明了什么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国家所有权与产权界定 |
第一节 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的法律框架 |
第二节 个案观察 |
第三节 综合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国家所有权与资产评估 |
第一节 为什么需要强制性资产评估 |
第二节 围绕国有资产评估的审批权体系 |
第三节 审批权的争夺与瓜分 |
第四节 审批权的滥用和失控 |
第五节 强制性资产评估能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吗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国家所有权与个人股分配 |
第一节 个人股的规范框架 |
第二节 定向募集公司发行的“内部职工股” |
第三节 1990年年底之前社会募集公司发行的“社会公众股” |
第四节 公开发行时向内部职工配售的“公司职工股” |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国有企业所有权的让渡--法律上和事实上的生效要件 |
第一节 法律上的生效要件 |
第二节 事实上的生效要件 |
第三节 原因和后果 |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四、验资结果公正 企业损失自负(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信用评级市场法律规制问题研究[D]. 刘栋. 浙江财经大学, 2019(04)
- [2]重大经济和创新活动知识产权审查与评议法律问题分析[D]. 王少安. 华南理工大学, 2013(01)
- [3]转轨时期我国企业信用体系研究[D]. 林健. 暨南大学, 2004(01)
- [4]国家所有权的法律神话 ——解析中国国有企业的公司制实践[D]. 王军. 中国政法大学, 2003(01)
- [5]验资结果公正 企业损失自负[J]. 杨万新,司海兵. 审计理论与实践, 1999(01)
- [6]验资结果公正企业损失自负[J]. 杨万新,司海兵. 中国审计信息与方法, 199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