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行“六改” 加强合同管理(论文文献综述)
周娟[1](2017)在《我国高等教育治理法治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为了实现高等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2014年,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意见》,2015年教育部发布《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若干意见》。根据上述改革意见,我国到2020年要基本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支持的格局。但30余年的改革证明:政策路径根本无法实现高等教育治理模式的构建,要实现高等教育多元治理,就必须采取法治路径,将高等教育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但高等教育治理模式并不是全部需要进行法治化,而是应当对其重要的、稳定的内容进行法治化。从系统论的角度讲,高等教育治理系统重要的、稳定要素就是高等教育治理主体(系统元素)和高等教育治理法律关系(系统结构)。而要建立高等教育治理法律关系模型,其核心就是对高等教育治理权责进行法治化。当然,在高等教育治理系统结构建立后,难免也会出现高等教育治理失序的现象。因此,为了避免高等教育治理失序,就应当对高等教育治理的运行从法律程序上进行过程控制,从法律责任上进行结果控制。全文结构安排如下:第一章绪论部分从选题背景出发,介绍研究意义,对国内外研究进行综述,并对本文研究思路与主要内容、研究方法与主要创新点进行介绍。第二章对高等教育治理法治化的基本概念进行界定;阐述高等教育治理法治化的理论基础;阐述高等教育治理法治化的必要性;通过对我国高等教育治理模式的分析,明确我国高等教育治理法治化的基本内容,包括高等教育治理主体法治化、高等教育治理关系法治化、高等教育治理权责法治化、高等教育治理法律程序与法律责任。第三章对我国高等教育治理法治化的现状进行分析,当前我国高等教育治理法治化过程中存在高等教育治理主要停留在政策层面,立法欠缺;高等教育治理存在有法不依现象;政府高等教育改革随意性太强;高校办学偏重政府,难以实现面向社会办学等问题。我国高等教育治理法治化还存在政府方、高校方、社会方障碍,阻碍高等教育治理法治化的进程。另外,由于我国行政权力过于强大、存在权力腐败、非营利组织异化与法治政府和法治理念欠缺,我国高等教育治理存在失序可能。第四章对我国高等教育治理主体法治化进行理论分析。首先,界定了高等教育治理主体的概念与范围;其次提出了高等教育治理主体法治化的概念,其核心就是要通过法律赋予高等教育治理主体资格(权利能力),以保障高等教育治理主体的广泛性、独立性、组织性、专业性;第三,对高等教育治理主体中的政府主体、高校主体、社会主体的资格进行了探讨,主要论述了高校主体的独立行政法人资格的应然设计、社会主体资格确认的必要性与“法律松绑”。第五章对高等教育治理关系法治化进行论述。在界定高等教育治理关系法治化的基础上,提出高等教育治理关系法治化不是对高等教育治理关系全盘法治化,而是对高等教育行政管理关系,重要的、稳定的高等教育平权治理关系进行法治化,并对高等教育治理法律关系模型、高等教育治理法律关系的种类等内容进行探讨。在高等教育治理法律关系种类上,重点介绍了高等教育行政管理法律关系、高等教育重大行政决策法律关系、理事会决策法律关系、契约法律关系、投资拨款法律关系、政务服务法律关系。第六章对高等教育治理权责法治化进行分析。在界定高等教育治理权责法治化的概念基础上,提出了高等教育治理权责分配的基本原则,包括均衡分配原则、分权治理原则、清单管理原则(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并在此基础上对政府权责、高校权责、社会权责进行了分配。第七章对高等教育治理过程序与结果的法律规制进行分析,提出在过程控制方面,主要要建立健全行政管理法律程序、高等教育重大行政决策参与法律程序、理事会决策法律程序、招投标程序、治理纠纷解决程序;在结果控制方面,重点要完善政府越权行为的法律责任追究、高等教育质量保障责任的法律责任追究、违反高等教育公平责任的法律责任追究。第八章对我国高等教育治理法治化的对策进行分析,提出通过将高等教育治理法治实施体系、监督体系、保障体系内嵌于高等教育治理法律规范体系当中,通过修订与制订《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法》《高等教育中介组织法》《高等教育社会团体管理办法》《高等教育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形成高等教育治理法治体系,以确保高等教育治理法治化的顺利开展。
王蒙[2](2016)在《康藏地区农牧民贫困生产的内在机理 ——基于三个藏族村落的个案研究》文中提出连片特困地区作为“扶贫攻坚主战场”,这类区域的贫困特性及贫困治理受到学界的广泛关注。当前,绝大多数研究者将“目光”集中在武陵山区、秦巴山区等区域,投注在康藏地区的关注并不多。在已有的康藏地区贫困研究中,描述性研究占主体,阐释性研究较为稀缺。总体而言,已有研究指出:其一,从宏观层面,康藏地区仍然存在“发展不足”的困境;其二,农牧民为贫困的主要群体;其三,通过公共服务供给排除农牧民发展障碍是该区域贫困治理的主要着力点。虽如此,上述研究存在三方面的不足:其一,贫困生成的内在机理并未阐释清楚;其二,康藏地区作为颇具民族文化特色的区域,“文化”却被许多研究所忽视;其三,许多研究“瞄准”贫困的农牧民群体,但是却未将该群体置于已经呈现出分化态势的农村基层社会结构之中,忽视了农牧民群体的内部差异性。基于此,本研究试图从农牧民生计分化以及农村基层社会结构变迁的角度入手,揭示康藏半农半牧区贫困生成的内在机理。为了回答康藏半农半牧区贫困是如何生成,本文建构了“生计—交换—社会分层”的分析框架,该框架的内在逻辑为:生计可被视为个人或家庭基于生计资产所进行的生计资产转换行动和过程;生计资产具有五种基本类型,不同种类和“数量”的生计资产构成了个人或家庭的生计资产容量,而生计资产容量可被视为农村社会分层的核心标准。由于农牧户所拥有生计资产容量的差异,农村基层社会结构呈现出层级化,贫困群体位于农村基层社会结构的下层和底层。进一步而言,生计资产容量受生计资产转换行动所建构,而生计资产转换行动体现为自然交换、社会交换、市场交换三种基本交换形式及其组合。简言之,交换组合通过作用于生计资产容量,进而影响农村社会分层。借助于“生计—交换—社会分层”的分析框架,本文选取位于康藏地区L半农半牧乡X、Y、Z三个发展特点不同的村落共同体作为个案,以期在“解剖”个案的过程中回答该区域贫困“生产”的机理。从自然交换的维度来看,自然交换具体传统性农业、传统畜牧业、资源采集业、专业化蔬菜种植几种基本类型。其中,传统性农牧业生产与资源采集业呈现出“粗放型”交换的特点,专业化蔬菜种植则体现了“精细化”交换的特性。不过,总体来看,两类自然交换均具有脆弱性的内在属性。从社会交换的维度来看,社会交换呈现出“互惠性”。其中,人与人之间的个体化交换呈现出均衡性互惠或“以强助弱”的特点,人与神之间的象征性交换表现出“支出型”的特征,而人与国家的制度性交换表现为“国家”反哺农牧民的“父爱主义”。从市场交换的维度来看,农牧民生产经营性市场交换具有“非正规性经济”的基本特点,消费性市场交换具有基本需求导向的典型特质。随着国家与现代市场在康藏地区的“嵌入”,交换组合模式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并具体表现为“双亦型”、“三亦型”、“四亦型”、“五亦及其以上型”四种基本类型。在不同的交换组合中,生计资产转换的路径不同,因而生计资本容量所受的建构作用及强度不同,这造成农牧户生计资产容量的差距。由此,我们可以认为生计资产转换是社会分层再生产的核心机制。换言之,生计资产转换“差异性”导致了农牧户的群体分化与农村基层社会结构的层级化,并且这种“差异性”体现为不同资产转换路径中资产“增值潜能”(即“资本”)的不同。在村庄基层社会结构中,相对于处于中层和下层的农牧户群体而言,上层农牧户群体选择的交换组合所激发出来的资产“潜能”较大。当农牧户在观念层面不了解“资本的秘密”或者由于身体机能受损而不能激发“资本的秘密”之时,这些农牧户的生计资本容量常常呈现出匮乏状态,“落”入农村基层社会结构的“下层”与“底层”而呈现为贫困状态。
孙琼[3](2014)在《代建项目的社会网络结构及其对项目合作关系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代建项目实现了政府投资项目“投、建、管、用”四项职能的剥离,从制度层面上解决了政府投资领域中项目管理水平低下、投资浪费严重、公务人员腐败频发等问题,在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政府资金投资效益、从源头上抑制投资失控、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代建项目在实际推行过程中却遭遇重重阻力。造成代建项目推行受阻的原因包括本土化制度设计不尽合理和代建项目组织关系复杂,二者共同作用导致代建项目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合作状态不稳定。而针对代建项目推行困境,现有研究多是针对项目中客观存在的委托代理关系采用二元关系分析的范式,其研究聚焦于代建项目中两个项目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却忽视了代建项目利益相关者之间所构成的复杂关系网络。这种研究视角在解决委托代理人问题上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面对复杂的代建项目利益相关者关系网络,二元关系分析范式难以有效地发现网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问题方案。因此,亟需考虑针对多元网络关系结构的研究范式。基于此,本研究引入社会网络分析(SNA)方法,选取某代建项目作为案例样本,构建了代建项目利益相关者合作关系的多维复合社会网络模型和单维社会网络模型,通过分析代建项目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多种合作关系网络结构及其所对应的项目合作关系,指明了代建项目合作关系改善的路径。主要研究内容包括以下两方面:(1)代建项目社会网络数据的收集采用滚雪球(snow balling)的数据收集方式并结合问卷调查收集代建项目合作关系数据,运用社会网络分析软件UCINET6.212构建代建项目多维复合社会网络的可视化模型和单维社会网络的可视化模型。(2)代建项目社会网络模型的构建针对构建的代建项目多维复合社会网络模型和单维社会网络模型,分别对网络密度、中心性、派系等相关指标进行分析,最后,分别基于代建项目多维复合社会网视角和代建项目单维社会网视角给出代建项目合作改善的建议。
王振[4](2016)在《晚清“蛮防”研究》文中指出依据文明开化程度不同,中国古代自先秦以来便将居住在华夏民族周边的民族分别称为东夷、西戎、南蛮和北狄。其中,“南蛮”主要是泛称居住在长江以南的各个民族。从文化发展的角度看,随着民族融合趋势的推进,先秦的华夏族及后来的汉族与南方的“蛮族”逐渐在政治、经济及文化交流中趋于融合,部分“蛮族”的生产方式、价值认同、文化生活在与汉族的频繁交流中逐渐趋同,且在中原王朝的政治文化视野中获得等同华夏的地位认同,成为华夏民族和中原王朝的一部分。因此,“蛮”是一个历史性概念,其存在的地域范围也处于历史性变化之中,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并不相同。整体来说,“蛮”的具体分布范围在中原王朝文明开化的主动努力和“蛮”自身的自主归化中不断缩小。春秋时期,晋文侯始设行政机构管辖“蛮”地。秦并天下,威服蛮夷,设桂林、南海、象郡开拓岭南,逐步加强对“蛮”的统治。战国以至秦汉,历朝历代对长江以南“蛮疆”的控制持续加强,然长江流域之江左和江右诸地经济开发水平依然不高,“蛮”的分布范围仍然非常广大。魏晋以来,江南一带开发因中原动荡和汉人南迁明显加速,开启了我国古代经济文化重心自北向南转移的发展进程。宋廷南迁后,江南一带作为中国经济重心和文化堂奥的地位得到确立。长江以南广大地区社会经济文化迅速发展,如向属“蛮”地的福建在宋代因文化学术昌盛而有“海滨邹鲁”之称。在此背景下,“蛮”在江南的分布范围迅速萎缩,而到明清时期,“蛮”的具体分布范围则主要局限在云南、广西等西南省份除腹里①以外的边疆和偏远地区。“蛮”在文化形态、价值观念和发展水平上与中原王朝存在区别,且属中央王朝的统辖范围,但历朝历代对“蛮”的统治多属羁縻安抚,故对“蛮”的统治与防范一直共同存在,“蛮防”也是特定历史条件下不容规避的客观现象。在清王朝的天下观念中,“蛮”既指王朝版图以内的西南各少数民族,也包括传统习惯线以外的缅甸、越南等藩属国。因而,“蛮防”既包括对境内之“蛮”的设防,也包括对境外藩属之“蛮”的设防,主要包括内防和边防两个层面。其中,清代“蛮防”之边防主要是指中越边防和中缅边防。在内防层面上,为控制“蛮疆”,汉唐以至明代分别实行过边郡制度、羁縻州制度和卫所制度,对“蛮”的控制虽持续加强,可一直未超脱羁縻安抚的政策窠臼。清初,清政府继承了明代的卫所制度,致力于恢复“蛮疆”经济,使滇桂两省之腹里范围显着扩大。为加强“蛮疆”控制,清政府不仅在滇桂驻防大量绿营,而且将内地的基层行政体制和控制模式在“蛮疆”推广开来。平定“三番之乱”后,清政府在“蛮疆”的统治秩序逐渐稳定。雍正初年,雍正皇帝支持云贵总督鄂尔泰在“蛮疆”大规模推进“改土归流”,以流官之设、绿营布防和汛塘体系将清政府在“蛮疆”的统治推进到腹里以外的边疆偏远地区。与明代的卫所制度相比,清代在“蛮疆”设置的汛塘数量相对较少,分布范围却更为广泛,对“蛮疆”偏远地区的控制也更为有效。“改土归流”将清政府对“蛮疆”的控制推进到新的历史高度,在“蛮防”建设、“蛮疆”控制和“蛮疆”开发上构建起相对稳定的良性互动机制。过去内地民人绝敢擅入的“蛮疆”腹地成为长江中下游诸省流民移民垦殖、开矿设厂的沃土,“蛮疆”腹里之外在内地移民经营下得到开发,一些地方在经济发展水平和文明开化程度上甚至等同腹里,齐同内地。1840年以后,清政府在西方列强冲击下开始面对内忧外患的双重危机,对“蛮疆”的控制能力大为减弱。与此同时,英法等国为开拓原料产地和销售市场,相继将“蛮疆”纳入侵略视野。英国依托印度侵占缅甸后,希望经由云南联通长江流域。法国侵占越南后,在企图经红河沟通云南的同时,还积极要求修建自越南到云南或广西的铁路。在此背景下,英法两国对“蛮疆”的渗透和侵略逐步加强。1840年以前在“改土归流”后形成的“蛮防”建设、“蛮疆”控制和“蛮疆”开发的良性互动机制逐渐在“蛮疆”地缘安全危机和清政府的控制颓势中趋向失灵。受此影响,“蛮疆”内防危机频发。咸丰六年(1856年),云南“蛮疆”爆发了杜文秀等领导的各族人民大起义。此时,云南绿营经乾嘉年间裁减,数量大为减少,且战斗力低下。杜文秀起义的熊熊烈火虽被清政府扑灭,却使其对云南“蛮疆”的控制能力大为消弱。与此同时,鸦片战争后清政府所裁广东兵勇大量流入广西。加之,广西天灾不断,民生萧条,匪患频发。咸丰皇帝甫登基,广西各地多如牛毛的会匪、土匪及流匪便引起了清政府最高层的重视。在对广西各地匪患围追堵截近一年后,洪秀全领导的拜上帝会逐渐发展壮大,遁出广西成长为强烈撼动清政府统治乃至与之分庭抗礼的农民政权。直到清朝灭亡,广西匪患未得肃清。尤其是在中法战争后,清政府在练勇及后来的新军建设中大量裁减兵勇,因安置不当,导致大量被裁兵勇流落各地,就地为匪,成为“蛮疆”内防安全的重要隐患。相比1840年后“蛮疆”日益恶化的地缘安全局势及由此带来的外防危机,“蛮疆”内防危机虽较此前严重,却非关乎清政府生死存亡的肘腋之患。1840年后,清政府“蛮防”安全面对的威胁主要来自英法两国对越南、缅甸等邻国的侵略及由此带来的边防危机。在边防层面上,1840年前,清政府依靠宗藩体制将越南、缅甸等邻国纳入“以藩为屏”的边防体系。在宗藩关系下,清朝作为“天朝上国”,本着“以大事小”的原则,可应藩属国请求出兵帮其平定叛乱,而越南、缅甸等属国则本着“以小字大”的原则,定期向清朝朝贡,请求册封。一般情况下,清朝不干涉越南、缅甸内部事务,双边边界纠纷也能在宗藩体制内得以妥善化解。即便如此,中越、中缅之间依然存在一条相对明晰的传统习惯线。清政府在传统习惯线内侧依托有利地形构建了一条由边关、边卡、边隘和边峒等防御要塞构成的军事边防线。在宗藩体制下,中越边防和中缅边防的主要任务并非防御对方军事入侵,而是更加侧重查禁私越等边境管理事务。1840年后,随着英、法等西方势力开始介入越南、缅甸等邻国。中越、中缅边防的地缘安全局势、边防对象和边防任务都发生明显变化。中法战争后,越南沦为法国保护。随后,英国宣布吞并上缅甸。中越、中缅宗藩关系事实终结,清王朝依托宗藩体制构建的“以藩为屏”的边防体系在“蛮疆”方向彻底瓦解。随着中越、中缅勘界工作的进行,清政府不得不面对以强为邻的地缘安全现实。为此,1885年前后,清政府依靠云贵总督岑毓英和广西提督苏元春等封疆大吏开始在“蛮疆”推进绿营裁整,编练练勇及新军,购置新式枪械,修整边防炮台,开办军事学校,以近代边防建设增强“蛮疆”边防。另外,清末,清政府还在“蛮疆”大力推进边疆新政,通过移民实边、兴办近代工业、振兴商业、举办近代教育、筹建铁路、完善电报通讯网络,将“蛮疆”的开发推进到一个新的高度。可以说,“蛮防”安全应当构建在蛮防建设、蛮疆控制和“蛮疆”开发良性互动的基础之上。1840年后,清政府在“改土归流”中构建的蛮防安全机制在内忧外困的国家颓势及由此带来的地缘安全危机中出现问题后,又在1885年后的蛮防建设、蛮疆新政和蛮疆开发中在近代化的轨道上进入到一个艰难的重建和调适过程中,对“蛮防”安全和“蛮疆”稳定产生了重大历史影响。
吉林省农村经营管理总站[5](1995)在《加强集体资产管理 保护壮大集体经济》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加强集体资产管理保护壮大集体经济吉林省农村经营管理总站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以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四大”管理加分配的管理模式被打破,如何加强集体资产管理,成为全社会比较关注的问题。十几年来,我们紧紧围绕稳定、完善家庭联产承包制和双层经营管理体制,促...
吉林省农业厅[6](1992)在《改革资金管理体制 壮大集体经济实力》文中研究说明 一、积极探索,改革管理机制我省农业集体积累资金管理体制的改革,是从1986年开始的。在改革中我们遵循以继续稳定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不断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积极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引导农民走共同富裕道路的指导思想,坚持了"两权"分离、统一管理、依法理财、民主监督、有偿使用的原则,突出抓了"六改":(一)改积累资金"社有社管"为"折股乡管"。我省农业集体积累资金改"社有社管"为"折股乡
吉林省经管站[7](1993)在《推行“六改” 加强合同管理》文中提出 几年来,吉林省为了搞好农村承包合同管理,进行了六项改革:(一)改只管土地承包合同为管理各业各类承包合同随着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经济已由原来单一的种植业逐步向农林牧副渔工商建运服全面发展,农村承包合同也由原来单一的土地承包合同发展为囊括农村各业的承包合同。因此不能把农村承包合同仅仅局限在土地承包范围内,只有从大农业的高度,科学确定承包合同的范围,才能如实反映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才能适应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所以我省现在所管理的承包合同,由原来的单一土地承包合同改革为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从事各业生产经营时与承包者(任何单位和个人)签订的农业、林业、牧业、副业、渔业、工业、商业、建筑业、运输业、服务业等各类承包合同。我省1992年签订各类承包合同380万份,其中土地承包合同320万份,其他各业各类承包合同60万份。
王国发[8](1994)在《全面开展“六清六改”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文中提出全面开展“六清六改”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吉林省副省长王国发(题图摄影:潘玉华顾松仁)搞好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对贯彻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抓好农村财务是稳定农村基本经济政策,正确处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刘云喜[9](2012)在《中国农村经济转型条件下的农民就地城市化问题研究》文中认为城市化是人类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国家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从城市化的本质来看,城市化是农业生产方式向工业生产方式转变、农村生活方式向城市生活方式转变的过程。无论是生产方式的转变,还是生活方式的转变,其主体是农民,因此城市化是农民的城市化。农民可以通过进入城市,融入城市而实现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转变,也可以就地实现生产方式的工业化和生活方式的城市化转变。在“民工荒”、农民“被上楼"、传统进城城市化引发严重“城市病”和“农村病"的现实背景下,以农村经济转型条件下的农民就地城市化为视角展开对农民发展问题的研究,为中国农民的发展探索出新的路径恰恰是本研究的价值和意义所在。农村经济转型本质在于农民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统一,中国农村经济转型现实具有特殊性,但其本质并不例外。本文在对中国农村及其局限分析的基础上,对农村经济转型的理论与实践进行了梳理。得出农村经济社会转型的主体在于农民,农村经济转型发展要以工业化、城市化为内在根据,以及中国农村经济转型必须改变小农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结论。并以农村经济转过程即农民生产方式工业化和生活方式城市化的过程为基点,首先对作为农民城市化基础的农村工业化之内涵、特征、必要性以及中国农村工业化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展开分析,进而对反作用于农村工业化的农民城市化之内涵、本质、规律、中国农民城市化历程及其经验教训进行研究,并从农村工业化和农民城市化关系的论证中再次验证农村经济社会转型是农村工业化和农民城市化的内在统一这一命题。同时也从中国传统城市化进程经验教训的分析中得出农民就地城市化是农民城市化必然选择的结论。在中国现实背景下,农民就地城市化是重要且必要的,农民就地城市化是中国农村经济社会转型的必要途径。所谓农民就地城市化,就是农民不向城市迁移,而是在现有的居住地,通过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根本转变,实现与城市人(市民)一样的生产和生活的过程。即农民通过由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为工业生产方式,由农村生活方式转变为城市生活方式,而实现市民身份和待遇的过程。农民就地城市化的本质在于农民身份的转变,以及在这一转变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农民就地城市化是依据农民素质技能提升,以及作为农民素质技能表现的农村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提高,城市功能逐步在农村得以建立和健全的过程。农民问题的紧迫性,农民进城城市化的局限及其引发“城市病”和“农村病”的严重性,城乡经济社会二元结构引发问题的严峻性,农村经济转型和城市化本质的内在要求等都成为中国农民就地城市化重要性和必要性的佐证。当然,中国农民就地城市化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其可行性主要体现于:农民这一城市化主体,素质技能的不断提升是农民就地城市化的内在根据;农村工业化已经取得的成就,是农民就地城市化的现实依据;现代交通和通讯等基础设施的高度发展,是农民就地城市化的先决条件;现有中心城镇的辐射作用,是中国农民就地城市化的外在动力;农民收入的不断增长和国家对农民发展问题的重视及投入,是农民就地城市化的直接动力;农业机械化和产业化是农民就地城市化的内在驱动力;建设新农村战略的实施,为农民就地城市化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中国农民就地城市化实践的成功范例也证明农民就地城市化不仅不是空想,也不是一般的鼓舞人心的口号,而是具有国际性理论和实践基础的有效的发展道路。在我国,农民就地城市化顺应城乡关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需要,符合占全国总人口50%以上的农村人口的普遍愿望,其实施已是势所必然。因此可以说农民就地城市化是不可阻档的历史潮流。中国农民就地城市化是必要的、可行的,但其发展也需要各种必要条件的积累,因此,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农民素质技能提升,促进农村工业化发展,促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促进农村工商企业发展和小城镇建设,同时在现有条件和状况下,发展股份合作制和现在资本农场,是农民就地城市化发展的内在要求。当然,上述措施的实现不应,也不能脱离农民就地城市化的政策制度保障。在农民就地城市化实现和发展的过程中,应当进一步创新产业政策,改革土地制度,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并建立和完善适合农民就地城市化发展的农村村民自治制度。
吉丽琴[10](2018)在《农村人居环境可持续治理的丹棱案例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作为农村公共事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越来越受到政府的重视。从2015年起提出要大力改革农村环境和乡村建设问题,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5年专项行动。紧接着在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然而目前全国普遍现状是在治理取得一定成效之后成果难以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出现不可持续性,导致了政府财政负担重、村民自治难以实现、城镇化进程缓慢等问题。这些问题的核心症结在于政府在人居环境治理中的角色定位以及治理过程中的“集体行动的困境”没有得到充分的关注。本案例介绍丹棱县从2011年1月开始通过试点运行,前后经过近6年的时间,不断改进环境治理方式,逐步形成了政府、村民和垃圾保洁承包人“三级管理”“三方监督”的丹棱模式。论文从农村人居环境可持续治理的视角,对重在日常运行,对治理的可持续性要求更高的生活垃圾治理的丹棱案例进行分析。在多次实地调研的基础上,探讨在合理科学的制度设计、长效多元的资金筹集以及专业化的技术指导的基础之上,形成可持续治理的基础条件,通过信任机制、激励机制、监督机制的运行,为多元治理主体提供了内在的向心力、驱动力和约束力,保证环境治理的自我调适与可持续发展。外在治理条件与内在运行机制的存在,为参与主体提供了环境治理的动力驱动体系,从而实现政府、市场、社会多元参与治理主体的有效整合与长远发展,开创农村人居环境可持续治理的新模式。
二、推行“六改” 加强合同管理(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推行“六改” 加强合同管理(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高等教育治理法治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高等教育治理理论 |
1.2.2 高等教育治理法治理论 |
1.3 研究的思路和主要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主要内容 |
1.4 研究方法和主要创新点 |
1.4.1 研究方法 |
1.4.2 主要创新点 |
第2章 高等教育治理法治化基础理论 |
2.1 高等教育治理法治化的概念分析 |
2.1.1 高等教育治理的概念 |
2.1.2 法治化的概念 |
2.1.3 高等教育治理法治化的概念 |
2.2 高等教育治理法治化的理论基础 |
2.2.1 治理理论 |
2.2.2 法治理论 |
2.2.3 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理论 |
2.3 高等教育治理法治化的原因 |
2.3.1 治理需要法治化 |
2.3.2 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实现治理,也需要法治化 |
2.4 高等教育治理法治化的范围 |
2.4.1 我国高等教育治理模式的选择 |
2.4.2 高等教育治理法治化的基本内容 |
第3章 我国高等教育治理法治化的现状、障碍与问题 |
3.1 我国高等教育治理法治化的现状 |
3.1.1 高等教育治理主要停留在政策层面,立法欠缺 |
3.1.2 高等教育治理存在有法不依现象 |
3.1.3 政府高等教育改革随意性太强 |
3.1.4 高校办学偏重政府,难以实现面向社会办学 |
3.2 我国高等教育治理法治化的障碍 |
3.2.1 政府方障碍 |
3.2.2 高校方障碍 |
3.2.3 社会方障碍 |
3.3 我国高等教育治理存在失序可能 |
3.3.1 行政权力过于强大导致高等教育治理失序 |
3.3.2 权力腐败导致高等教育治理失序 |
3.3.3 非营利组织的异化导致高等教育治理失序 |
3.3.4 法治政府理念与治理理念欠缺导致高等教育治理失序 |
第4章 我国高等教育治理主体的法治化 |
4.1 高等教育治理主体法治化的界定 |
4.1.1 高等教育治理主体的含义与范围 |
4.1.2 高等教育治理主体法治化的含义 |
4.2 高等教育治理主体的法定资格 |
4.2.1 政府法定资格:依组织法自动取得资格 |
4.2.2 高校法定资格:独立行政法人的应然设计 |
4.2.3 社会主体资格:必要性与法律“松绑” |
第5章 我国高等教育治理关系的法治化 |
5.1 高等教育治理关系法治化的界定 |
5.1.1 高等教育治理关系的概念与种类 |
5.1.2 高等教育治理关系法治化的内涵、外延与结果 |
5.2 我国高等教育治理中的法律关系 |
5.2.1 完善高等教育治理法律关系模型的必要性 |
5.2.2 法律关系多元化是高等教育治理的必然选择 |
5.2.3 我国高等教育治理法律关系的种类 |
第6章 我国高等教育治理权责法治化 |
6.1 高等教育治理权责法治化的概念与基本原则 |
6.1.1 均衡分配原则 |
6.1.2 分权治理原则 |
6.1.3 清单管理原则 |
6.2 政府的权责配置 |
6.2.1 政府权力 |
6.2.2 政府方主体的权利 |
6.2.3 政府责任 |
6.3 高校的权责配置 |
6.3.1 高校权力 |
6.3.2 高校权利 |
6.3.3 高校责任 |
6.4 社会主体的权责配置 |
6.4.1 社会主体权力 |
6.4.2 社会主体权利 |
6.4.3 社会主体责任 |
第7章 我国高等教育治理过程与结果的法律规制 |
7.1 过程的法律规制:完善高等教育治理法律程序 |
7.1.1 行政管理法律程序 |
7.1.2 高等教育重大行政决策参与法律程序 |
7.1.3 理事会决策法律程序 |
7.1.4 招投标程序 |
7.1.5 治理纠纷解决程序 |
7.2 结果的法律控制:完善高等教育治理法律责任制度 |
7.2.1 政府越权行为的法律责任追究 |
7.2.2 高等教育质量保障责任的法律责任追究 |
7.2.3 违反高等教育公平责任的法律责任追究 |
第8章 我国高等教育治理法治化的对策分析 |
8.1 修订《高等教育法》,对高等教育治理进行顶层设计 |
8.1.1 确立高等教育政府、高校、社会多元共治基本原则 |
8.1.2 明确高等教育治理主体的法律资格与各治理主体的主要权责 |
8.1.3 建立高等教育治理法律关系模型以实现治理的灵活性 |
8.1.4 设立法律责任专章,规定各治理主体的主要法律责任 |
8.2 制定《高等学校法》,规范高校法人治理结构 |
8.2.1 我国高校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 |
8.2.2 我国高校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 |
8.3 其他方面的立法完善 |
第9章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2)康藏地区农牧民贫困生产的内在机理 ——基于三个藏族村落的个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提出 |
第二节 文献述评 |
一、历史上的总体性贫困 |
二、现代性转型中的新型贫困 |
第三节 概念界定 |
一、贫困 |
二、生计 |
三、社会分层 |
第四节 研究设计 |
一、研究方法 |
二、个案描述 |
三、论文结构 |
第二章 贫困的生产: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第一节 在“行动”中找回结构与文化:贫困成因的理论基础 |
一、“功能性活动”:贫困致因综述的“行动”起点 |
二、穷人的“行动”异化:是穷人特质还是“行动”受限? |
三、“行动”受宏观制约:结构的“缺损”与“断裂” |
四、如何在行动中找回文化? |
第二节 贫困的生产:“生计—交换—社会分层”分析框架 |
一、“行动—过程”视域下的生计:基于生计资产的资产转换行动及其过程 |
二、“生计—交换—社会分层”分析框架的建构 |
第三章 村落共同体的资源禀赋与农牧户的生计资产分布 |
第一节 村落共同体的资源禀赋 |
一、村落共同体的自然资源禀赋 |
二、村落共同体的社会性资源禀赋 |
第二节 农牧户的生计资产分布 |
一、自然资产 |
二、物质资产 |
三、人力资源 |
四、金融资产与社会关系资源 |
第四章 脆弱性的自然交换 |
第一节 “粗放型”交换:传统性的农牧业与资源采集业 |
一、路径依赖:高原农业生产中的粗放耕作与“望天收” |
二、“弱势化”的畜牧业:农牧结合平衡的偏移 |
三、稀少的虫草药材采集:资源匮乏与理性选择 |
第二节 静悄悄的“革命”:蔬菜的专业化种植与“精细化”自然交换 |
一、融合与传承:“半藏半汉”与蔬菜种植 |
二、专业化蔬菜种植:市场需求导向的“精耕细作” |
第五章 互惠性的社会交换 |
第一节 个体化互惠:农牧户社会关系网络中的社会交换 |
一、“换工”:均衡性的劳动交换 |
二、“帮忙”:非均衡性的互惠行为 |
三、“礼物交换”:生命仪礼中表达性的“人情往来” |
第二节 祈福避祸与追求救赎:人与神之间的象征性交换 |
一、今生的得福避祸:人与地方性护法神的“功利性”交换 |
二、来世的脱离苦海:神的“普度众生”与人的“修行” |
第三节 制度性的社会契约交换:国家的公共服务供给 |
一、基础设施的建设:总体性的改善与“灯下亮”的供给不均衡 |
二、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维系农牧民的生存与发展 |
第六章 边缘性的市场交换 |
第一节 非正规经济:农牧民的生产经营性市场交换 |
一、低端性市场交换:产业链末端的农牧产品出售 |
二、不稳定的务工:农牧民的劳动力商品化 |
三、差异化的“做生意”:农牧民的“生财之道” |
第二节 消费变革:农牧民消费导向性的市场交换 |
一、生活性消费:农牧民的生存导向型消费 |
二、投资性消费:差异化的农牧民发展导向型消费 |
第七章 交换的组合与农牧户的阶层分化 |
第一节 差异化的农牧户生计:多样化的交换组合与交换衔接 |
一、“双亦型”交换组合:“弃农牧而务工”与福利依赖 |
二、“三亦型”交换组合:传统性农牧业生产与福利依赖 |
三、“四亦型”交换组合:“可进可退”的多样化组合 |
四、“五亦及其以上型”交换组合:生产经营性市场交换的深度“嵌入” |
第二节 农牧民阶层分化:交换组合多样化与生计资本容量差距 |
一、生计资产容量差距:农牧民阶层分化的“外显” |
二、“下层贫困”:贫困群体的生计资产容量与交换组合特征 |
第八章 结论与讨论 |
第一节 “资本的秘密”:基本结论 |
第二节 生计资产转换与资本“秘密”的挖掘:简要讨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代建项目的社会网络结构及其对项目合作关系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代建项目的实施概况 |
1.2 研究问题的提出 |
1.2.1 代建项目组织中的合作困境分析 |
1.2.2 基于社会网络视角的合作问题界定 |
1.2.3 关键问题的解构 |
1.3 研究对象的界定 |
1.4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5 研究内容及框架 |
1.5.1 研究技术路线 |
1.5.2 研究结构和研究逻辑 |
第二章 文献研究 |
2.1 代建项目合作的相关研究综述 |
2.1.1 相关文献的统计分析 |
2.1.2 社会网络视角下建设项目的相关研究 |
2.1.3 社会网络视角下合作关系的相关研究 |
2.2 社会网络分析及其应用现状 |
2.2.1 社会网络分析原理 |
2.2.2 社会网络分析在本研究中的适用性分析 |
第三章 理论基础及研究设计 |
3.1 理论基础 |
3.1.1 社会网络理论 |
3.1.2 委托代理理论 |
3.1.3 利益相关者理论 |
3.2 社会网络结构分析的研究方案 |
3.2.1 研究内容及逻辑 |
3.2.2 研究方法 |
3.3 代建项目多维复合社会网络对项目合作关系影响的研究方案 |
3.3.1 研究内容及逻辑 |
3.3.2 研究方法 |
3.4 代建项目单维社会网络对项目合作关系影响的研究方案 |
3.4.1 研究内容及逻辑 |
3.4.2 研究方法 |
第四章 代建项目的社会网络结构分析 |
4.1 代建项目关系数据的获取 |
4.1.1 代建项目典型案例选择 |
4.1.2 代建项目问卷设计 |
4.1.3 代建项目关系数据收集 |
4.2 代建项目社会网络模型初构 |
4.2.1 代建项目关系矩阵 |
4.2.2 代建项目社会网络要素 |
4.3 代建项目社会网络分析指标的选取 |
4.3.1 代建项目的网络密度分析指标 |
4.3.2 代建项目的中心性分析指标 |
4.3.3 代建项目的派系分析指标 |
第五章 代建项目社会网络模型 |
5.1 代建项目社会网络模型构建层次分析 |
5.2 代建项目多维复合社会网络模型 |
5.2.1 代建项目多维复合社会网络矩阵构建 |
5.2.2 代建项目多维复合社会网络模型构建 |
5.3 代建项目单维社会网络模型 |
5.3.1 代建项目合同关系社会网络模型构建 |
5.3.2 代建项目沟通关系社会网络模型构建 |
5.3.3 代建项目信任关系社会网络模型构建 |
第六章 代建项目社会网络指标分析 |
6.1 代建项目多维复合社会网络模型指标分析 |
6.1.1 代建项目多维复合社会网络密度分析 |
6.1.2 代建项目多维复合社会网络中心性分析 |
6.1.3 代建项目多维复合社会网络派系分析 |
6.2 代建项目单维社会网络模型指标分析 |
6.2.1 代建项目合同关系社会网络模型指标分析 |
6.2.2 代建项目沟通关系社会网络模型指标分析 |
6.2.3 代建项目信任关系社会网络模型指标分析 |
6.3 基于代建项目社会网络的合作改善建议 |
6.3.1 基于代建项目多维复合社会网络的合作改善建议 |
6.3.2 基于代建项目单维社会网络的合作改善建议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发表论文和科研情况说明 |
致谢 |
附录 |
(4)晚清“蛮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概念界定 |
(一) 时间界定 |
(二) 空间界定 |
(三) “蛮”与“蛮防”界定 |
二、研究状况的回顾与分析 |
(一) “苗防”研究 |
(二) 中越划界研究 |
(三) 中缅划界研究 |
(四) 晚清“蛮疆”开发研究 |
(五) “蛮疆”边防建设研究 |
三、基本思路、难点及创新点 |
(一) 基本思路 |
(二) 难点 |
(三) 创新点 |
第一章 1840年以前“蛮防”问题的简要回顾 |
第一节 1840年以前“蛮疆”统治的加强 |
第二节 1840年以前的“蛮疆”驻防体系 |
一、1840年以前的“蛮疆”安全形势 |
二、绿营驻防的“蛮防”价值 |
第三节 1840年以前的“蛮疆”边防 |
一、明代的卫所军制与“蛮防” |
二、1840年以前的中缅边防 |
三、1840年以前的中越边防 |
第四节 1840年以前的“蛮疆”开发 |
第二章 1840年后宗藩体制下的“蛮防” |
第一节 “以藩为屏”的中越边防 |
一、中越宗藩关系溯源 |
二、宗藩体制下的中越边防 |
第二节 1840年后广西的“内防”危机 |
一、道光、咸丰年间广西的“剿匪”活动 |
二、清政府对“金田会匪”的早期围剿 |
第三节 中法战争前的中越边境管理事件 |
第四节 中缅宗藩关系下的中缅边防 |
一、中缅宗藩关系溯源 |
二、1840年后中缅宗藩关系的终结 |
三、1840年后云南的“内防”危机 |
第三章 1840年后“蛮防”对象的转变 |
第一节 1840年后中越边防对象的转变 |
一、法国对越南与“蛮疆”的战略意图 |
二、清政府对中越宗藩关系的新定位 |
三、“保藩固圉”边防政策的确定 |
四、清政府对中越边防问题的讨论 |
五、地缘安全危机中的阮朝 |
第二节 1840年后中缅边防对象的转变 |
一、英国对缅甸的地缘战略意图 |
二、地缘安全危机中的雍籍牙王朝 |
三、清政府对英侵缅甸的反应 |
四、滇缅边防压力的出现 |
第四章 1885年后“蛮疆”国界线的形成 |
第一节 中越边界的勘划 |
一、清政府对中法议界的讨论 |
二、桂越边界的勘划 |
三、滇越边界的勘划 |
四、粤越边界的勘划 |
第二节 滇缅边界的勘划 |
一、滇缅分界概况 |
二、滇缅北段边界争议 |
三、滇缅南段未定界问题 |
第五章 1885年后广西的“蛮防”建设与“蛮疆”开发 |
第一节 中法战后广西“蛮防”的地缘安全形势 |
第二节 中法战争后广西的陆路边防建设 |
第三节 中法战争后广西的“蛮疆”开发 |
一、桂南边防与龙州近代化发展的良性互动 |
二、清末广西铁路筹建中的边防考量 |
三、广西电报事业的举办 |
四、桂西南“蛮疆”的移民实边 |
第六章 1885年后云南的“蛮防”建设与“蛮疆”开发 |
第一节 中法战争后云南的地缘安全局势与边防建设 |
一、训练练军、勇营,充实内外驻防 |
二、构建近代化边防及管理机制 |
三、后岑毓英时代的云南边防 |
第二节 滇越铁路及其“蛮防”影响 |
一、滇越铁路带来的地缘安全压力 |
二、滇越铁路的近代化效应与边防价值 |
第三节 晚清云南的“蛮疆”开发 |
一、风光难再的滇铜业 |
二、异军突起的个旧锡业 |
三、其他近代事业的相继开展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一 档案、资料类 |
二 专着、译着类 |
三 学术论文类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清单 |
(9)中国农村经济转型条件下的农民就地城市化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
二、相关研究综述 |
三、主要内容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研究创新之处及不足 |
第一章 中国农村经济转型的实践历程和理论探索 |
第一节 国外近现代农村建设的实践和理论 |
一、典型发达国家农村经济转型及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
二、发展中国家农村建设和改造的理论与实践 |
三、农村经济转型的国际经验和现代农村建设的一般规律 |
第二节 中国农村及其局限 |
一、中国农村经济社会特征 |
二、中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局限 |
第三节 中国农村经济转型的理论探索 |
一、农村经济转型 |
二、中国农村经济转型的必要性 |
第四节 中国农村经济转型实践 |
一、中国农村经济转型实践历程 |
二、中国农村经济转型实践的启示 |
第二章 中国农村经济转型中的农村工业化和农民城市化 |
第一节 农村生产方式的转变:工业化 |
一、农村工业化的内涵及特征 |
二、农村工业化的必要性 |
三、中国农村工业化的历程 |
第二节 农民城市化 |
一、城市化的概念和内涵 |
二、城市化的本质 |
三、城市化发展的一般规律 |
四、中国农民城市化历程 |
五、中国城市化主要特征和问题 |
第三节 农村工业化和农民城市化的内在统一 |
一、城市化与工业化的关系 |
二、中国城市化与工业化发展偏差 |
三、中国农村经济转型是农村工业化与农民城市化的内在统一 |
第三章 农民就地城市化——中国农村经济转型的必要途径 |
第一节 就地城市化 |
一、就地城市化的内涵及特征 |
二、就地城市化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
三、就地城市化的演化机理 |
第二节 中国农民就地城市化的必要性 |
一、农民问题的紧迫性 |
二、农民进城城市化的局限及其引发的“城市病”和“农村病” |
三、城乡经济社会二元结构引发问题的严峻性 |
四、农村经济转型的内在要求 |
五、城市化本质的内在要求 |
第三节 中国农民就地城市化现实性 |
一、农民素质技能提升——农民就地城市化的根本动因 |
二、农村工业化是农民就地城市化的依据 |
三、基础设施建设的高度发展——农民就地城市化的先决条件 |
四、中心城镇的辐射作用——农民就地城市化的外在动力 |
五、收入增长及国家投入——农民就地城市化的直接推动力 |
六、农业机械化和产业化——农民就地城市化的内在驱动力 |
七、新农村建设政策的实施,为农民就地城市化创造了政策环境 |
八、我国社会人文因素是农民就地城市化的重要根据 |
九、“逆城市化”为农民"就地城市化”提供参照和根据 |
十、“就地城市化”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伟大实践 |
第四章 中国农民就地城市化和农村工业化的统一 |
第一节 提升农民素质技能 |
一、农民素质技能是身体、技能和文化精神素质的内在统一 |
二、农民素质技能提升的途径 |
三、增强农民民主法制观念,提升农民文化精神素质 |
第二节 推进农业工业化 |
一、农业工业化是农民就地城市化的条件和根据 |
二、农业工业化战略的实现 |
第三节 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
一、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对农民就地城市化的促进作用 |
二、当前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制约因素 |
三、以农村合作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就地城市化实现 |
第四节 股份合作制与现代资本农场 |
一、股份合作制 |
二、现代资本农场 |
第五节 发展农村工商企业 |
一、农村工商业发展的问题及障碍 |
二、农村工商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
第六节 小城镇建设 |
一、小城镇建设是农民就地城市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
二、借鉴国内外经验教训,以小城镇建设带动农民就地城市化 |
第五章 农民就地城市化的制度保障 |
第一节 农民就地城市化的产业政策保障 |
一、农村产业政策及农民就地城市化的产业基础 |
二、农民就地城市化诉求下的农村产业政策创新 |
第二节 农民就地城市化过程中的土地制度权利关系的界定与改革 |
一、现行农村土地制度缺陷及其对农民就地城市化的影响 |
二、农民就地城市化过程中的农村土地权利关系改革与完善 |
第三节 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
一、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及其对农民就地城市化的影响 |
二、适应农民就地城市化的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创新 |
第四节 改革完善适应农民就地城市化的村民自治制度 |
一、村民自治的其权利关系及其现实矛盾 |
二、农民就地城市化村民自治制度改革和完善的诉求 |
三、村民自治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后记 |
(10)农村人居环境可持续治理的丹棱案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理论依据及相关概念界定 |
1.3.1 集体行动理论 |
1.3.2 合作治理理论 |
1.3.3 委托代理理论 |
1.3.4 可持续治理的内涵 |
1.4 研究思路和内容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内容 |
1.5 研究的方法和技术路线 |
1.5.1 研究的方法 |
1.5.2 研究的技术路线 |
第二章 农村人居环境可持续治理的研究价值 |
2.1 农村人居环境可持续治理的历程与现状 |
2.1.1 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发展历程 |
2.1.2 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现状 |
2.2 农村人居环境无法实现可持续治理的主要障碍 |
2.2.1 多方合作信任不牢 |
2.2.2 多方合作动力不足 |
2.2.3 多方合作保障不力 |
2.3 丹棱案例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分析 |
2.3.1 典型性分析 |
2.3.2 代表性分析 |
第三章 农村人居环境可持续治理的丹棱案例描述 |
3.1 案例选取和数据来源 |
3.1.1 案例选取原因 |
3.1.2 案例数据来源 |
3.2 可持续治理的背景 |
3.2.1 可持续治理的起因 |
3.2.2 可持续治理的动机和意图 |
3.3 从不可持续到可持续治理的形成过程 |
3.3.1 政府主导大包大揽 |
3.3.2 政府与村民协商治理 |
3.3.3 政府、村民和承包人共治阶段 |
3.4 可持续治理的主要做法 |
3.4.1 成立专门的治理机构 |
3.4.2“一元钱”自筹治理经费 |
3.4.3 市场运作竞标选择保洁承包人 |
3.4.4 实施督查考核奖补办法 |
3.5 可持续治理的效果 |
3.5.1 节约治理成本 |
3.5.2 重塑官民关系 |
3.5.3 实现可持续治理 |
第四章 人居环境可持续治理的信任机制分析 |
4.1 信任机制的重要作用 |
4.1.1 促进地位平等 |
4.1.2 形成互动协作 |
4.1.3 增进信任累积 |
4.2 信任机制的形成 |
4.2.1 萌芽阶段-普遍信任的建立 |
4.2.2 探索阶段-共同约束制度的制定 |
4.2.3 成熟阶段-自组织的组建 |
4.3 信任机制运行模式 |
第五章 人居环境可持续治理的激励机制分析 |
5.1 激励机制的重要作用 |
5.1.1 增强自觉性 |
5.1.2 增强主动性 |
5.2 激励机制的形成 |
5.2.1 萌芽阶段-通过自筹成为治理主体 |
5.2.2 摸索阶段-三项管理机制 |
5.2.3 成熟阶段-约束兼激励的委托代理 |
5.3 激励机制运行模式 |
第六章 人居环境可持续治理的监督机制分析 |
6.1 监督机制的重要作用 |
6.1.1 形成互动监督 |
6.1.2 增强主人翁意识 |
6.2 监督机制的形成 |
6.2.1 萌芽阶段-村规民约 |
6.2.2 探索阶段-通过委托代理形成互动监督 |
6.2.3 成熟阶段-市场运作升级 |
6.3 监督机制运行模式 |
第七章 农村人居环境可持续治理的启示 |
7.1 信任机制是基础 |
7.1.1 平等参与 |
7.1.2 政府角色定位 |
7.1.3 协商对话 |
7.2 激励机制是动力 |
7.2.1“一事一议” |
7.2.2 建立三项管理机制 |
7.2.3 实行委托代理 |
7.3 监督机制是保障 |
7.3.1 完善村规民约是基础 |
7.3.2 监督网络的构建是关键 |
7.3.3 互动监督是保障 |
第八章 总结与展望 |
8.1 总结 |
8.2 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四、推行“六改” 加强合同管理(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高等教育治理法治化研究[D]. 周娟. 南昌大学, 2017(12)
- [2]康藏地区农牧民贫困生产的内在机理 ——基于三个藏族村落的个案研究[D]. 王蒙. 华中师范大学, 2016(07)
- [3]代建项目的社会网络结构及其对项目合作关系影响研究[D]. 孙琼. 天津理工大学, 2014(03)
- [4]晚清“蛮防”研究[D]. 王振. 河北师范大学, 2016(08)
- [5]加强集体资产管理 保护壮大集体经济[J]. 吉林省农村经营管理总站. 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 1995(06)
- [6]改革资金管理体制 壮大集体经济实力[J]. 吉林省农业厅. 农村经营管理, 1992(04)
- [7]推行“六改” 加强合同管理[J]. 吉林省经管站. 农村经营管理, 1993(01)
- [8]全面开展“六清六改”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J]. 王国发. 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 1994(10)
- [9]中国农村经济转型条件下的农民就地城市化问题研究[D]. 刘云喜. 中央民族大学, 2012(10)
- [10]农村人居环境可持续治理的丹棱案例研究[D]. 吉丽琴. 电子科技大学, 20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