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值得重视的计算机病毒(论文文献综述)
李丹娅[1](2021)在《思维导图支持下的CPS模型在初中信息技术教学中的应用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为了顺应时代发展的新形势,我国课程需要培养具备多种能力的新型人才。信息技术所产生的新工具、新方法都需要具备创造力的人来进行探索。CPS模型和思维导图在培养学生创造力和问题解决能力上均有其优势,本研究为了弥补在初中信息技术课堂中,提升学生创造力不足的情况,探讨了思维导图支持下的CPS模型在教学中的应用,希望能够为今后培养新型人才提供一些思路。本研究采用文献研究法、问卷调查法,在脑科学和知识可视化理论等多种理论的基础上,对CPS模型和思维导图的优势和价值进行分析,构建了思维导图支持下的CPS模型,通过实验研究法,选取天津市某中学的学生为研究对象,以初中信息技术课堂中的“探究网络奥秘”和“EXCEL函数”单元为例,在初中信息技术课堂中开展实验研究,将该模型注入到课堂中,通过思维导图与实际情境相碰撞发展学生的思维,以任务驱动、头脑风暴等环节让学生充分思考找到最佳的问题解决方案。实验结果表明思维导图支持下的CPS模型通过构建不同的问题情境,利用多种教学环节,调动学生的好奇心,鼓励学生寻找解决问题的答案,思维导图作为一种工具,记录学生的所有想法,其作品在制作过程中也具有创造性,培养学生创造力的同时帮助学生记忆,采用本模型教学后,学生在创造力和学习成绩上有显着提高。
张宗明[2](2021)在《模因:病毒作为解构的艺术形态》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模因(Meme)”是我们作为互联网用户时刻能见到的一个词语。它原本作为一个生物学概念提出,而现在又以“病毒式信息”的概念出现在日常生活对话的方方面面。本文从信息论、传播学与技术现象学的角度讨论了模因作为一个病毒式传播的信息如何在艺术中解构。并结合具体案例,来探讨文化观念和文化现象是如何相互影响并作用于人的。以及在艺术创作实践中,艺术家如何利用信息传播进行艺术转化,给我们对当下信息工业的生活方式的理解带来多元的视角。
曾艳群[3](2020)在《面向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的课内翻转教学模式设计与应用研究》文中指出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伴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人们的学习、生活、工作方式都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人们正在进行一场前所未有的变革,在这场变革中,牵动亿万人心弦的必然要数“教育改革”。这一场教育变革牵动了各级各类教育部门和各大教育专家,以及社会热心人士。随着教育信息化的推进与普及,各种各样基于信息技术的教育教学模式纷纷露出水面,翻转课堂就是时下最热门的教育教学模式之一。张金磊等人在研究中给出了翻转课堂的定义:“翻转课堂也称颠倒课堂,通过对知识传授和知识内化的颠倒安排,改变了传统教学中的师生角色并对课堂时间的使用进行了重新规划,实现了对传统教学模式的革新”[1]。尤其是近几年,随着微课、慕课、云课堂的出现和发展,翻转课堂应用得更为广泛。研究和开发新型教学模式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提高课堂成效,使每一个学生都学有所获。任何一种教学模式的研究和实施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通过大量的时间和实践证实,在高中阶段,课前翻转和课后翻转受到各种客观因素限制,导致实施困难,通过不断摸索和实践,课内翻转教学模式受到学习者和教育者们的青睐。本论文选择面向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的课内翻转教学模式设计与应用研究,在对翻转课堂和课内翻转相关理论、高中信息技术学科核心素养、前人的相关研究理论的梳理分析后,将微课技术支撑课内翻转教学模式,配合一系列的调研。本研究从高中信息技术的课程特点、学生特点、教师能力、外部条件四个方面进行分析,探讨在高中信息技术课程中实施课内翻转教学模式的可行性,进而构建了面向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的课内翻转教学模式,并采用两个班级对照实验充分证明了该模式的有效性。在学生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实验班实施课内翻转教学模式教学,对照班则继续传统的讲练法教学,实验时长为一学期。通过能力分析、成绩分析、问卷及访谈分析多维度的对比,检验课内翻转教学模式对学生是否具有促进作用。本研究中,笔者选择了两节不同类型的课作为课内翻转教学模式的教学设计案例课,一节理论课,一节实践操作课,并通过课例做具体的成效分析,从多方面提供参考。通过分析实验结果,实验班的学生的学习成绩、对学习知识的兴趣、动手操作能力、学习能力等明显优于对照班。即课内翻转教学模式是有助于提高高中信息技术课堂教学效果、培养学生学习能力以及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的。
郑佳萍[4](2020)在《我国互联网医疗的民法规制》文中认为长期以来,我国医疗卫生行业发展的短板非常明显,优质医疗资源过度集中于发达地区,“看病难”问题十分突出。为了有效解决这个“顽疾”,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互联网医疗的发展,出现了互联网诊疗、互联网医院、远程医疗等新型医疗服务模式。伴随互联网医疗的快速发展,其面临的法律问题日益突显。互联网医疗的健康有序发展,须有完备的法律规制作为支撑。为此,我国分别采取了民法规制、行政法规制、刑法规制三种手段对互联网医疗涉及的法律关系进行调整,从不同维度保护各方主体。其中,民法规制是最为重要的调整手段,因为互联网医疗的基本法律关系为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互联网医疗服务合同关系。然而,我国当前对互联网医疗的民法规制是在原有的民法框架内进行,在法律适用上面临一定的困境,未能有效解决出现的新民法问题,尚有诸多法律规定需要完善。故而,本文以互联网医疗中的基本法律关系?互联网医疗服务合同关系为立足点,探讨当前我国互联网医疗民法规制存在的问题,并借鉴域外立法的有益经验,分析完善我国互联网医疗民法规制的对策。全文具体分为如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我国互联网医疗的概述。首先,介绍互联网医疗的概念、类型与特点,体现其与传统医疗的区别。其次,分析我国互联网医疗的基本法律关系为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互联网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同时,从主体、内容、客体、合同形式、意思自治这五个角度总结互联网医疗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最后,重点论述对我国互联网医疗进行民法规制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第二部分是对我国互联网医疗民法规制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分别针对互联网医疗服务合同的缔结、互联网医疗服务合同的在线履行、互联网医疗损害的民法救济制度这三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展开详细分析。第三部分是互联网医疗民法规制的域外法比较。通过对其他国家互联网医疗民法规制的相关规定进行考察,总结出我国互联网医疗民法规制可以借鉴的有益经验,完善我国对互联网医疗的民法规制。第四部分是完善我国互联网医疗民法规制的思考。本部分针对互联网医疗服务合同的缔结、互联网医疗服务合同的在线履行、互联网医疗损害的民法救济制度存在问题,提出了符合我国现有法律规定的具体建议。
高倩[5](2020)在《侵害民航信息系统犯罪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网络和信息技术的发展,在推动民航运输业发展的同时,诸多侵害民航信息系统的犯罪案件频繁发生,涉及民航商务系统、空中交通管理系统、机场业务系统和航空公司业务系统。暴露了我国刑法关于侵害民航信息系统犯罪规范在犯罪对象、犯罪客体、犯罪类型等方面规定的不足。建议扩大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犯罪对象,并结合《北京公约》的规定,明确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犯罪对象范围。面对当下民航信息系统的网络化发展、侵害民航信息系统犯罪网络化转型与相关刑法规范内容滞后的现实矛盾,建议通过添加网络数据视角、网络运行秩序视角的途径扩张解释相关犯罪的犯罪对象范围,以实现犯罪客体的网络化转型。现行刑法规范仅规制侵害民航信息系统犯罪的结果犯,建议结合抽象危险犯理论,考虑侵害民航信息系统犯罪具有刑法危险的特性,以及破坏民航信息系统犯罪所侵害的精神化法益,增设侵害民航信息系统犯罪的抽象危险犯,以达到对民航信息系统运行秩序的周延保护。
刘心怡[6](2020)在《基于概念转变的初中信息技术课程教学设计与应用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科技不仅改变了学生的学习方式,同时也改变了学生的知识储备,学生对课堂知识的前概念对课堂学习的影响日渐增加。信息技术课程是一门基础教育阶段的必修课,培养学生在当前信息社会下学习、工作和生活的能力,对学生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的主要研究目的是通过借鉴前人研究成果,选取学生前概念研究、迷思概念归纳与概念转变作为研究视角,通过课堂观察、教师访谈及问卷调查等研究方法,了解学生在信息技术课程知识上的前概念、迷思概念的类型及形成原因,针对不同类型的迷思概念开展教学设计和教学实施。通过教学实施前后测试的数据对比,分析学生概念转变的情况和教学策略的有效性。本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第一,本研究梳理了“前概念和迷思概念”、“概念转变”相关研究,理清概念转变研究现有成果和发展脉络,通过课堂观察了解当前初中信息技术课程的实施现状。第二,进行学生前概念测查工具的开发和学生前概念的测查,通过教师访谈和审议确定测查知识点,形成初步诊断性选择题问卷测查。分析诊断性调查问卷结果,聚焦学生前概念集中的知识点形成二阶选择题问卷,并以此进行探查。第三,依据调查结果,对学生前概念进行分类,分别总结出学生的科学概念和迷思概念,设计基于概念转变的基本教学模式框架,针对不同类型的迷思概念设计教学策略,并依据课堂教学内容开展教学设计和实施。最后,在课堂学习后对学生开展二阶选择问卷的调查,通过前后数据对比进行课堂教学效果的检验,测量学生概念转变的情况。
阮丽媛[7](2020)在《两类分数阶时滞微分方程模型的Hopf分岔与稳定性问题研究》文中提出分数阶微分方程模型因其在生物、物理等领域中对相关问题的描述比整数阶更为精确,且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逐步改善了其计算过程的复杂性问题,近半个世纪以来受到了普遍的关注,很多研究者不断尝试用分数阶替代整数阶描述一些现象,在各类研究领域获得了丰富的成果.此外,在网络通信、电力、生物等背景的模型中,时滞对系统的稳定性和演化具有重要的影响,因此,研究时滞分数阶模型在一定程度上能拓宽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实际意义.本文主要通过理论分析和数值模拟,对两类分数阶时滞微分方程模型的Hopf分岔和稳定性问题进行研究.首先,对于如下分数阶时滞Bhalekar-Gejji(BG)混沌系统:(?)主要做了三个方面工作:第一,采用一种半解析的方法,从稳定性的角度证明了利用线性近似系统研究原系统稳定性的合理性;第二,利用线性化方法和Laplace变换,获得线性化系统对应的特征方程,通过讨论特征方程的根以及横截条件,从理论上分析该系统的时滞项与Hopf分岔之间的关系;第三,引入线性时滞反馈控制器,研究了反馈增益变化对系统稳定域的影响.对后两个方面的工作,均通过数值模拟验证了理论分析的正确性.其次,通过对文献[46]研究的一类计算机病毒模型加以改进,得到以下引入时滞和分数阶的计算机病毒模型:(?)针对上述模型,利用线性化方法和Laplace变换,获得系统对应的特征方程,通过讨论特征方程的根以及横截条件,来研究时滞项和平衡点稳定性之间的关系,推导了Hopf分岔出现时,时滞临界点的计算公式,并选择恰当的系统参数进行数值模拟,以验证理论分析的合理性.本文对分数阶时滞BG系统以及时滞分数阶计算机病毒模型进行研究,获得了一些新的结果,在一定程度上为分数阶时滞动力系统的Hopf分岔和稳定性问题研究提供了理论支撑,有助于推广这两类模型的研究范围和方法.
屈蕾蕾,肖若瑾,石文昌,梁彬,秦波[8](2020)在《涌现视角下的网络空间安全挑战》文中研究表明网络空间的安全性属于涌现属性,该属性给网络空间安全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国内外已有不少研究者关注网络空间安全的涌现现象,迄今已取得不少成果.然而,人们对网络空间安全涌现性的认识还非常不足.针对这一状况,从涌现性的视角对网络空间安全挑战进行全面考察,旨在促进网络空间安全新思想、新理论的发展.首先,从系统科学中的涌现性的本意出发,揭示网络空间安全涌现性的基本思想;其次,从攻击、漏洞和防御3个角度,考察网络空间中存在的涌现式安全挑战;然后,按描述性、指导性和操作性3种类型,分析网络空间安全涌现性研究的发展状况;最后,从基础理论、基本模型和实用工具3个方面,讨论开展未来工作的基本途径.
邹倩[9](2020)在《海上无人船舶保险条款制定研究》文中提出随着科学技术发展,整个船舶制造业、国际航运业正在经历船舶无人化、航运业智能化的变革。近年来,无人自主船舶技术或无人半自主船舶技术取得了重大进展。海上无人船舶因其有利于提升航运安全、促进环境保护、减少运输成本的优势,得到世界各国以及国际航运业的支持。可见,海上无人船舶的商业化运营已然成为大势所趋,且会在不久的将来成为可能。相较于技术的稳步推进,海上无人船舶在法律适用以及风险规制方面却处于空白状态。海上保险作为分散风险、弥补损失的有效机制,对于海上无人船舶船东的保障以及鼓励无人船发展与推广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当前,各国均没有制定专门适用于海上无人船舶的船舶保险条款。据此,本文欲对海上无人船舶保险条款的制定进行研究。由于海上无人船舶与传统配员船舶在本质上相同,本文将以现有船舶保险条款为基础,梳理海上无人船舶与现有条款存在的不适应之处,并据此提出制定建议。全文共分为五个章节来展开论述。第一章主要是对海上无人船舶的概念以及海上无人船舶保险条款制定的必要性进行概述。因海上无人船舶是一种新型船舶,与传统配员船舶具有很大差异,所以本章通过对海上无人船舶的定义、分类以及在国际公约与国内法中的定位进行介绍,以达到对该类船舶的全面认知。在现有以配员船舶为制定依据的海事海商法律制度以及海事类公约中,海上无人船舶的法律地位模糊。通过分析国际海事公约与各国国内法中船舶的定义,海上无人船舶能够在现有法律框架下被认定为“船舶”。此外,本章还探讨了海上无人船舶保险条款制定的必要性。主要在于海上无人船舶当前缺乏风险规制,海上保险条款具有准立法的属性,且现有船舶保险条款与海上无人船舶特征存在矛盾与不适应,因此制定海上无人船舶保险条款刻不容缓。而面临紧迫制定需求的主要包括船舶适航条款、承保风险条款与碰撞责任条款。第二章主要是以现有海上船舶保险中的船舶适航条款为基础,对海上无人船舶适航条款进行探讨,共分为三节。第一节是从船舶适航条款的内涵以及违反船舶适航条款的法律后果两方面对现有船舶适航条款进行基本解读。船舶适航条款虽在各国的规定中具有不同的形式,但其均要求被保险人严格履行船舶适航义务,否则保险人不承担因违反该条款产生的损失。而“适当的船舶配员”是配员船舶适航标准中的重要内容。第二节内容则分析了海上无人船舶关于“最低安全配员”要求的特殊性。具体从现有规定缺乏船舶配员数量的明确要求,岸基操控人员、自动化系统以及感应设备对船长船员协助船舶安全航行职能的替代等方面展开,得出海上无人船舶的适航条款可以取消船上必须配有船员的要求。第三节则对海上无人船舶的适航内容进行梳理,作为船东的被保险人应当坚持船舶适航标准相对性的原则,注重岸基操控人员的配备以及对船上系统与设备的维护与检修义务。第三章主要是在现有海上船舶保险中承保风险条款的基础上,探讨海上无人船舶的承保风险条款。海上无人船舶除面临现有风险外,更多面临网络迟延、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劫持船舶的网络风险。通过将上述三类网络风险与现有的海上风险、殷琪玛瑞条款以及海盗风险进行对比分析,得出网络迟延可通过解释纳入海上风险范畴,黑客攻击劫持船舶可通过扩大解释海盗行为的方式纳入海盗风险,而计算机病毒风险需通过增加承保风险的方式进行承保。第四章主要是在现有海上船舶保险中碰撞责任条款的基础上,探讨海上无人船舶的碰撞责任条款。碰撞责任条款所承保的被保险人因船舶碰撞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责任具有过失侵权责任、替代责任的属性。海上无人船舶自主航行系统固有缺陷导致的船舶碰撞中因引入了产品责任,而对过失侵权责任与替代责任原则产生了动摇与弱化。通过解释,船东在上述情形中仍需承担赔偿责任,但在具体确定碰撞责任的过程中,又因责任基础不一致而产生责任分配难题。此外,海上无人船舶对赔偿责任具体数额的确定也会产生影响。因此,海上无人船舶的碰撞责任条款需要根据新情况,在原有碰撞责任条款的基础上加以修改。第五章主要是在前面章节结论的基础上,对我国海上无人船舶保险条款的制定提出建议。一方面,我国没有专门的海上保险法,《海商法》作为调整海上保险关系的法律依据,面对海上无人船舶的出现应当适时作出修改,包括纳入海上无人船舶这一船舶类型以及引入岸基操控人员这一新兴海事主体。另一方面,根据第二、三、四章的分析与结论,在我国现行的船舶保险条款标准文本的基础上,对船舶适航条款、承保风险条款以及碰撞责任条款的制定提出建议。
刘奕[10](2020)在《5G网络技术对提升4G网络性能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设备接入到移动网络,新的服务与应用层出不穷,对移动网络的容量、传输速率、延时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5G技术的出现,使得满足这些要求成为了可能。而在5G全面实施之前,提高现有网络的性能及用户感知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本文从5G应用场景及目标入手,介绍了现网改善网络性能的处理办法,并针对当前5G关键技术 Massive MIMO 技术、MEC 技术、超密集组网、极简载波技术等作用开展探讨,为5G技术对4G 网络质量提升给以了有效参考。
二、值得重视的计算机病毒(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值得重视的计算机病毒(论文提纲范文)
(1)思维导图支持下的CPS模型在初中信息技术教学中的应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问题的提出 |
1.研究背景 |
2.研究问题 |
(二)研究现状 |
1.创造力的研究现状 |
2.CPS创造性问题解决模型研究现状 |
3.思维导图研究现状 |
4.现状分析 |
(三)研究目的、意义 |
1.研究目的 |
2.研究意义 |
(四)研究的主要内容及重难点 |
1.研究的主要内容 |
2.研究的重难点 |
(五)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1.研究方法 |
2.研究思路 |
二、核心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
(一)核心概念界定 |
1.创造力 |
2.CPS创造性问题解决模型 |
3.思维导图 |
(二)理论基础 |
1.建构主义 |
2.吉尔福特创造力理论 |
3.脑科学理论 |
4.知识可视化理论 |
三、思维导图支持下的CPS模型的构建 |
(一)CPS模型融合思维导图的优势 |
1.手脑并用,强调思维交替,提高创造力 |
2.小组合作情境教学,碰撞思维,利于持久记忆 |
(二)CPS模型融合思维导图的意义 |
(三)思维导图支持下的CPS模型构建 |
1.思维导图支持下的CPS模型设计 |
2.教学实施的策略 |
3.教学实施流程 |
四、思维导图支持下的CPS教学模型的实验方案 |
(一)实验目的和假设 |
1.实验目的 |
2.实验假设 |
(二)实验变量及控制 |
(三)实验对象 |
(四)实验工具 |
(五)过程设计 |
(六)课例设计 |
1.教学内容分析 |
2.学习者分析 |
3.教学目标分析 |
4.教学过程设计 |
五、实验结果分析 |
(一)实验前期结果分析 |
1.思维导图使用情况分析 |
2.实验前学生成绩水平分析 |
3.实验班和对照班创造力对比分析 |
(二)实验后测结果分析 |
1.实验班和对照班创造力对比分析 |
2.实验后测学习成绩分析 |
3.学生作品分析 |
(三)实验效果情况调查与分析 |
(四)实验结论 |
六、总结与展望 |
(一)研究总结 |
(二)研究结论 |
(三)研究不足与展望 |
1.研究不足 |
2.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思维导图认识与学习习惯调查 |
附录2:威廉斯创造性倾向量表 |
附录3:学生成绩测验题 |
附录4:思维导图使用感受调查表 |
附录5:学生学习体验访谈提纲 |
附录6:教师对教学意见访问提纲 |
致谢 |
(2)模因:病毒作为解构的艺术形态(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1.模因病毒的发生 |
1.1 什么是模因 |
1.1.1 模因是一个互联网现象 |
1.1.2 模因论的各个流派及其存在的问题 |
1.1.3 模因是一个病毒式信息复制的现象 |
1.2 模因与病毒 |
1.2.1 什么是信息 |
1.2.2 生物病毒、文化病毒和计算机病毒既是媒介也是信息 |
1.2.3 病毒作用于文化现象 |
2.模因病毒在艺术中的体现 |
2.1 数字化传染的特性 |
2.1.1 模因病毒传播过程的体现 |
2.1.2 传播方式的改变 |
2.1.3 传播中的重复与差异 |
2.2 模因的数字主体性 |
2.2.1 数字化身 |
2.2.2 虚拟角色 |
3.模因病毒的意义、价值和启发 |
3.1 空间关系的变化与艺术民主化 |
3.2 文化运行者系统的转换 |
3.3 总结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学术成果统计-作品、论文及专着发表 |
学术成果统计-展览及获奖 |
(3)面向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的课内翻转教学模式设计与应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选题依据及研究意义 |
1.2 研究的内容 |
1.3 研究的过程与方法 |
1.4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5 论文结构 |
2.核心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核心概念 |
2.2 理论基础 |
3.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及学情分析 |
3.1 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的性质及培养目标 |
3.2 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的内容 |
3.3 课内翻转教学模式在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中的指向 |
3.4 教学现状调研与分析 |
4.面向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的课内翻转教学模式的构建与实施 |
4.1 高中信息技术课堂应用课内翻转模式的可行性分析 |
4.2 面向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的课内翻转教学模式的构建 |
4.3 高中信息技术课程中课内翻转教学模式的实施 |
5.面向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的课内翻转教学成效分析 |
5.1 学生综合能力分析 |
5.2 学生成绩分析 |
5.3 问卷及访谈分析 |
6.反思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的不足与反思 |
6.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教学案例设计 |
附录2 调查问卷 |
附录3 学生综合能力检测原始数据表 |
附录4 学生成绩表 |
致谢 |
在学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
(4)我国互联网医疗的民法规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我国互联网医疗概述 |
(一)我国互联网医疗的概念、类型及特点 |
1.我国互联网医疗的概念 |
2.我国互联网医疗的类型 |
3.我国互联网医疗的特点 |
(二)我国互联网医疗的基本法律关系与特征 |
1.我国互联网医疗的基本法律关系 |
2.我国互联网医疗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
(三)我国互联网医疗民法规制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1.我国互联网医疗民法规制的必要性 |
2.我国互联网医疗民法规制的可行性 |
二、我国互联网医疗民法规制存在的问题 |
(一)医方拒绝缔约的正当事由不明确 |
(二)互联网医疗服务合同的在线履行问题 |
1.互联网医疗服务合同在线履行的附随义务不明确 |
2.互联网医疗服务合同在线履行是否存在特殊免责事由存疑 |
(三)互联网医疗损害的民法救济制度不完善 |
1.当前对医疗损害的民法救济过度依赖侵权责任法 |
2.互联网医疗损害责任主体范围狭窄 |
3.互联网医疗过错认定困难 |
三、互联网医疗民法规制的域外法比较 |
(一)各国关于互联网医疗民法规制的规定 |
(二)域外经验的启示 |
四、完善我国互联网医疗民法规制的思考 |
(一)明确医方拒绝缔约的正当事由 |
(二)规范互联网医疗服务合同的在线履行 |
1.明确互联网医疗服务合同在线履行附随义务的类型及内容 |
2.确立互联网医疗服务合同在线履行的信息技术局限免责原则 |
(三)完善互联网医疗损害民法救济制度 |
1.制定互联网医疗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
2.适当扩大互联网医疗损害责任的主体范围 |
3.规范互联网医疗过错的认定 |
结语 |
注释 |
参考文献 |
读硕期间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5)侵害民航信息系统犯罪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国外有关侵害信息系统犯罪的研究现状 |
(二)国内有关侵害信息系统犯罪的研究现状 |
三、研究目的和内容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内容 |
第一章 侵害民航信息系统犯罪概述 |
一、民航信息系统的涵义及类型 |
(一)信息系统的涵义 |
(二)民航信息系统的涵义及类型 |
二、侵害民航信息系统犯罪现状及特点 |
(一)侵害民航信息系统犯罪现状分析 |
(二)侵害民航信息系统犯罪的特点 |
三、我国侵害民航信息系统犯罪的刑法规范分析 |
(一)我国侵害民航信息系统犯罪所涉罪名 |
(二)我国侵害民航信息系统犯罪的犯罪构成特征 |
(三)我国侵害民航信息系统犯罪刑法规定的不足 |
第二章 侵害民航信息系统犯罪对象的周延化 |
一、扩大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犯罪对象范围 |
(一)扩大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犯罪对象的必要性 |
(二)扩大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犯罪对象的方法 |
二、明确破坏民航信息系统犯罪对象的范围 |
(一)《北京公约》相关规定的立法转化问题 |
(二)《北京公约》相关规定的法规范转化方式 |
第三章 侵害民航信息系统犯罪客体的网络化转型 |
一、侵害民航信息系统犯罪的网络化发展 |
(一)民航信息系统的网络化 |
(二)侵害民航信息系统犯罪行为的网络化 |
二、侵害民航信息系统犯罪刑法规范网络化转型的必要性 |
(一)侵害民航信息系统犯罪中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的关系 |
(二)侵害民航信息系统犯罪刑法规范网络化缺失的分析 |
三、侵害民航信息系统犯罪刑法规范的网络化转型路径 |
(一)网络化转型路径的理论探讨 |
(二)网络化转型的法规范完善 |
第四章 侵害民航信息系统犯罪抽象危险犯的扩张建议 |
一、增设抽象危险犯的必要性 |
(一)增设抽象危险犯的理论背景 |
(二)增设抽象危险犯的现实需要 |
(三)侵害民航信息系统犯罪的风险属性 |
二、增设抽象危险犯的立法可行性分析 |
(一)抽象危险犯证立的前提条件 |
(二)精神化法益的特殊性 |
(三)设置抽象危险犯的必要性分析 |
三、增设侵害民航信息系统犯罪的抽象危险犯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6)基于概念转变的初中信息技术课程教学设计与应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概念转变”是学生学习知识的必经之路 |
1.1.2 “迷思概念”是影响学生学习效果的重要因素 |
1.1.3 针对信息技术课程的概念转变研究较少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前概念与迷思概念的国内外研究 |
1.2.2 “概念转变”的相关研究 |
1.2.3 关于初中信息技术课程的相关研究 |
1.2.4 文献评述 |
1.3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意义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研究思路 |
第2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概念 |
2.1.2 前概念 |
2.1.3 概念转变 |
2.2 理论基础 |
2.2.1 认知发展阶段理论 |
2.2.2 建构主义学习理论 |
第3章 北京G中初中学生前概念测查 |
3.1 测查知识点筛选原则 |
3.1.1 符合当前信息技术课程性质和内容 |
3.1.2 符合现阶段学生的心理发展和学习能力 |
3.1.3 符合社会信息技术发展 |
3.2 测查对象 |
3.3 研究工具 |
3.4 课程知识点筛选 |
3.4.1 知识点调查问卷开发 |
3.4.2 知识点调查情况 |
3.4.3 知识点调查结果 |
3.5 学生前概念测查 |
3.5.1 前概念测查问卷开发 |
3.5.2 前概念测查情况和数据分析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学生前概念分类及迷思概念转变策略 |
4.1 学生信息技术前概念汇总 |
4.1.1 科学概念 |
4.1.2 迷思概念 |
4.2 迷思概念分类 |
4.2.1 经验借鉴型 |
4.2.2 理解不全型 |
4.2.3 望文生义型 |
4.2.4 理论与实践分离型 |
4.3 概念转变策略 |
4.3.1 针对经验借鉴型迷思概念的策略 |
4.3.2 针对理解不全型迷思概念的策略 |
4.3.3 针对望文生义型迷思概念的策略 |
4.3.4 针对理论与实践分离型迷思概念的策略 |
第5章 概念转变的教学设计与应用 |
5.1 可行性分析 |
5.2 原有课堂教学情况分析 |
5.2.1 教师访谈设计 |
5.2.2 教师访谈分析 |
5.2.3 教师访谈总结 |
5.3 概念转变教学设计 |
5.3.1 暴露前概念 |
5.3.2 认知冲突 |
5.3.3 引入新概念 |
5.3.4 建立科学概念 |
5.3.5 巩固科学概念 |
5.3.6 应用科学概念 |
5.4 教学实施情况 |
5.4.1 实施目的 |
5.4.2 实施对象 |
5.4.3 实施内容 |
5.5 教学实施案例 |
5.5.1 计算机语言《二进制运算法则及其在计算机语言中的应用》 |
5.5.2 网络安全基础《计算机安全与防护》 |
5.6 后测数据汇总及数据处理分析 |
5.7 实践总结 |
5.8 实践反思 |
第6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7)两类分数阶时滞微分方程模型的Hopf分岔与稳定性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分数阶时滞微分方程的起源和发展 |
1.2 论文研究问题的背景及现状 |
1.3 预备知识 |
1.4 本文的内容安排 |
第二章 分数阶时滞BG系统的Hopf分岔与时滞反馈控制 |
2.1 分数阶时滞BG系统的引入 |
2.2 采用线性近似系统研究稳定性的合理性分析 |
2.3 分数阶时滞BG系统的Hopf分岔分析 |
2.4 分数阶时滞BG系统的时滞反馈控制 |
2.5 分数阶时滞BG系统的数值模拟 |
2.5.1实例1 |
2.5.2实例2 |
第三章 一类时滞分数阶计算机病毒模型的Hopf分岔和稳定性研究 |
3.1 一类时滞分数阶计算机病毒模型的引入 |
3.2 一类时滞分数阶计算机病毒模型的Hopf分岔分析 |
3.3 一类时滞分数阶计算机病毒模型的数值模拟 |
第四章 总结与展望 |
4.1 论文工作总结 |
4.2 未来工作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已发表的论文 |
(8)涌现视角下的网络空间安全挑战(论文提纲范文)
1 网络空间安全的涌现性 |
1.1 网络空间安全涌现性研究 |
1.2 涌现概念的形成与发展 |
1) 自组织性(self-organization). |
2) 混沌行为(chaotic behavior). |
3) “肥尾”行为(“fat-tailed” behavior). |
4) 适应性交互(adaptive interaction). |
1.3 涌现性研究的现状与意义 |
2 现实挑战 |
2.1 攻 击 |
2.2 漏 洞 |
2.3 防 御 |
3 应对方法 |
3.1 发展历程 |
3.2 描述性的研究 |
3.2.1 理论分析 |
1) 现象 |
2) 定义 |
3) 原理 |
3.2.2 形式化证明 |
3.3 指导性的研究 |
3.4 操作性的研究 |
3.4.1 分析和控制涌现现象 |
1) 基于STAMP(STPA)的研究 |
2) 基于仿真模拟实验平台的研究 |
3) 其他面向涌现的防御研究 |
3.4.2 利用涌现进行防御 |
4 未来研究方向 |
4.1 理论基础 |
4.2 基本模型 |
4.3 实用工具 |
5 结 语 |
(9)海上无人船舶保险条款制定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海上无人船舶与船舶保险条款制定初探 |
第一节 海上无人船舶之概念界定 |
一、海上无人船舶的定义与分类 |
二、海上无人船舶的法律地位 |
第二节 海上无人船舶保险条款制定之必要性 |
一、海上无人船舶缺乏风险规制 |
二、海上保险条款具有准立法属性 |
三、海上无人船舶冲击现有船舶保险条款规定 |
第二章 海上无人船舶保险条款之船舶适航条款 |
第一节 船舶适航条款的基本解读 |
一、船舶适航条款的内涵 |
二、违反船舶适航条款的法律后果 |
第二节 海上无人船舶适航要求取消“最低安全配员”限制 |
一、现有规定对“最低安全配员”要求的让步 |
二、岸基操控人员对船员职能的承接 |
三、自动化操作对“良好船艺”职能的替代 |
四、船舶感应设备对“了望”职能的承担 |
第三节 海上无人船舶适航条款内容的重构 |
一、坚持船舶适航标准相对性原则 |
二、重视岸基操控人员的作用 |
三、强化船舶设备检验维修义务 |
第三章 海上无人船舶保险条款之承保风险条款 |
第一节 承保风险条款的基本解读 |
一、承保风险条款的格式 |
二、承保风险条款的功能 |
第二节 海上风险与网络迟延风险 |
一、传统海上风险的内涵 |
二、网络迟延风险构成海上风险 |
第三节 殷琪玛瑞条款与计算机病毒风险 |
一、殷琪玛瑞条款的承保内容 |
二、可避免计算机病毒构成“船长与船员的疏忽过失” |
三、不可避免计算机病毒不构成“潜在缺陷” |
第四节 海盗风险与黑客攻击劫持船舶风险 |
一、传统海盗风险的界定 |
二、黑客攻击并劫持船舶构成海盗风险新形式 |
第五节 海上无人船舶保险条款承保风险范围的扩大 |
一、扩大解释传统风险 |
二、纳入新型风险 |
第四章 海上无人船舶保险条款之碰撞责任条款 |
第一节 碰撞责任条款的基本解读 |
一、碰撞责任条款的源起 |
二、碰撞责任条款的承保范围 |
第二节 海上无人船舶冲击碰撞责任条款保险标的属性 |
一、过失侵权责任属性的动摇 |
二、替代责任属性的弱化 |
第三节 海上无人船舶影响被保险人碰撞赔偿责任的确定 |
一、海上无人船舶提升碰撞责任分配难度 |
二、海上无人船舶影响赔偿责任数额计算 |
第四节 海上无人船舶碰撞责任条款的梳理 |
一、确认海上无人船舶船东作为碰撞责任承担主体 |
二、明确海上无人船舶碰撞责任分配标准 |
三、明确海上无人船舶援引责任限制情形 |
第五章 中国海上无人船舶保险条款的制定建议 |
第一节 在《海商法》中调整或引入相关概念 |
一、扩大“船舶”范围 |
二、明确“岸基操控人员”法律地位 |
第二节 以现有船舶保险条款为基础制定相关条款 |
一、除外责任条款 |
二、承保风险条款 |
三、碰撞责任条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10)5G网络技术对提升4G网络性能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
1 4G网络现处理办法 |
2 4G网络可应用的5G关键技术 |
2.1 Msssive MIMO技术 |
2.2 极简载波技术 |
2.3 超密集组网 |
2.4 MEC技术 |
3 总结 |
四、值得重视的计算机病毒(论文参考文献)
- [1]思维导图支持下的CPS模型在初中信息技术教学中的应用研究[D]. 李丹娅. 天津师范大学, 2021(10)
- [2]模因:病毒作为解构的艺术形态[D]. 张宗明. 中央美术学院, 2021(09)
- [3]面向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的课内翻转教学模式设计与应用研究[D]. 曾艳群. 西南大学, 2020(05)
- [4]我国互联网医疗的民法规制[D]. 郑佳萍. 广西师范大学, 2020(06)
- [5]侵害民航信息系统犯罪研究[D]. 高倩. 中国民航大学, 2020(01)
- [6]基于概念转变的初中信息技术课程教学设计与应用研究[D]. 刘心怡. 北京工业大学, 2020(06)
- [7]两类分数阶时滞微分方程模型的Hopf分岔与稳定性问题研究[D]. 阮丽媛. 昆明理工大学, 2020(05)
- [8]涌现视角下的网络空间安全挑战[J]. 屈蕾蕾,肖若瑾,石文昌,梁彬,秦波. 计算机研究与发展, 2020(04)
- [9]海上无人船舶保险条款制定研究[D]. 邹倩.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10]5G网络技术对提升4G网络性能的研究[J]. 刘奕. 数码世界, 20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