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彭定康的“民主”和香港的历史(论文文献综述)
沈本秋[1](2008)在《美国的香港政策:决策的视角(1989-2007)》文中研究指明自1989年以来,美国开始深入介入香港“一国两制”的实施。香港回归前美国出台针对香港的特殊移民政策,关注香港的民主化进程与人权,并制定《美国——香港政策法》。香港回归后,美国一直支持香港走向西方式民主,并不断介入香港的政治改革过程。这就是中美之间的“香港问题”。那么美国的香港政策是一个怎样的决策过程?美国的香港政策对香港“一国两制”的影响如何?针对上述两个问题,本文将从对外政策研究的决策过程出发,综合分析美国香港政策生成的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次的因素,即国际环境的变化、美国国内政治和社会环境、以及决策者个体特点。为了使三个层次的分析更加便于操作,本文在宏观层次引进了理性行为者模式,在中观层次引进了跨机构政治模式,在微观层次引入决策者个体特点和认知因素,来分析美国的香港的政策决策是一个怎样的过程,并比较不同决策结果所生成的美国香港政策对“一国两制”影响程度的差异。通过分析,本文发现,美国对香港这一具有国际政治经济“二元特征”地区的政策具有以下特点:老布什政府在维护美国在港利益与保持中美友好关系之间寻求平衡;克林顿政府尽管也在维护美国在港利益和维持中美关系之间寻求平衡,但这种平衡偏向于维护美国在港利益;小布什政府第一阶段出于全球反恐以及朝核问题等战略需要而急于和中国谋求发展良好关系,所以为了中美关系大局,美国的平衡是偏向维护中美关系的,而第二阶段小布什政府逐步加大了在全球推动民主的战略,尽管也有平衡,但是偏重于扩展美国在香港的利益。总之,美国的香港政策表现出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确定性的一面就是历届美国政府尽力在维护中美关系和扩展美国在香港的利益之间寻求平衡。不确定性就是这种平衡并不总是稳定的,有时候偏向于维护中美关系,有时候偏向于扩展美国在港利益。美国的香港政策为何有上述特点?理性行为者模式可以解释美国香港政策的确定性,跨机构政治模式和决策者个体因素可以解释美国香港政策的不确定性。作为理性行为者的美国政府既要维护美国在香港的利益,又要维护中美关系,所以会尽量在二者之间寻求平衡,因此理性行为者模式能够解释为什么三届美国政府都尽力在维护中美关系和维护美国在港利益之间寻求平衡;跨机构政治模式能够解释在意识形态、利益团体和党派政治等因素影响下,国会努力维护美国在港利益;决策者个体因素能够解释,当决策者个人倾向中国和重视现实战略时会维护中美关系,而决策者不倾向中国和重视国内价值时会维护美国在港利益。但这三种方式单独都不具有充分解释力。美国自1989年以来历届政府的香港政策决策过程都是这三种决策方式在综合起作用。但是不同的政府时期三种决策视角的解释力不一样。老布什政府时期理性行为者模式解释力最强,所以该政府的政策以在维护中美关系和维护美国在港利益之间寻求平衡为主。克林顿政府时期跨机构政治模式解释力最强,所以该政府的政策偏重维护美国在港利益。小布什政府时期决策者个体因素解释力最强,所以美国的香港政策体现出不稳定特点,在2003年前偏重于维护中美关系,而2003年后偏重于维护美国在港利益。就美国1989年以来历届政府的香港政策对“一国两制”的影响而言,小布什政府2003年以前的政策负面影响较小,老布什政府的政策负面影响相对较大,克林顿政府和小布什政府2003年之后的政策负面影响最大。从政策意图和政策绩效来说,当美国的对港政策目标是倾向于维护中美关系时,其政策对“一国两制”发展的负面影响较小;当美国的主要政策目标是在维护中美关系和维护美国在港利益之间寻求平衡时,其政策对“一国两制”发展的负面影响较大;当美国的主要政策目标是为了维护美国在香港的利益时,其政策对“一国两制”发展的负面影响最大。从决策视角来看,理性行为者模式主导的政策(老布什政府)对香港“一国两制”负面影响较大;跨机构模式主导的政策(克林顿政府)对香港“一国两制”负面影响最大;决策者个体因素主导的政策(小布什政府)最不稳定,决策者重视维护中美关系时,其政策对“一国两制”负面影响较小;当决策者重视维护美国在港利益时,其政策对香港“一国两制”负面影响最大。
王为民[2](2001)在《美国对港政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从主权意义上来讲,香港问题已经解决,但作为一个学术问题,仍然值得认真研究。本文试图按照历史发展的线索,主要就中英关于香港问题谈判以来的美国对港政策发展演变进行探讨。 本文正文共分六章。 第一章主要涉及新中国成立后直到80年代初中英就香港问题展开谈判前美国对香港的政策,目的在于为整个研究提供一个历史背景和参照。 第二章研究中英谈判期间美国所采取的低调政策及其原因、对中英《联合声明》的态度,以及此后美国社会出现的对香港“民主化”进程的关注。 第三章主要研究布什政府时期的对港政策,内容包括以移民政策为突破口的对港政策初步调整、以《美国—香港政策法》为标志的对港政策法律框架的形成,并就此作出评述。 第四章研究彭定康“政改方案”导致中英对抗局面出现后美国政府的对港政策,特别是克林顿政府对香港事务全面介入的政策,内容主要包括对“政改方案”和“三级议会”选举的支持,对香港法治、人权和新闻自由的关注以及加强美港双边关系的措施。 第五章主要研究中国政府筹建特区政府过程中美国所持的态度,内容包括对临立会的态度、对中方决定修改香港法例决定的反应、对民主党的支持,以及针对香港回归所采取的加强监察香港局势、维持美港联系的措施等。 第六章主要研究香港回归后美国对香港的政策,内容包括美国对香港局势的总体判断,以及继续干预香港事务的具体措施,如立法会选举与民主进程问题、言论自由问题、司法独立问题、出口控制问题等。 结语部分主要概述对港政策与对华政策的关系、美国对港政策目标及其内在矛盾性,认为美国对香港事务的干预有着必然性,但受其自身利益的制约,将会采取将会采取务实政策。
陈新林[3](2015)在《港英政府时期华人公务员群体研究(1914-1997)》文中研究指明以往对香港公务员的研究多侧重于制度本身优越性的探讨,相对而言,对香港公务员群体,特别是对港英政府时期华人公务员群体的研究较为薄弱。这种研究方式虽有其内在的价值,但却未能反映香港公务员制度变迁的历史脉络,也很难从深层次把握香港公务员制度的构建与形塑过程。本文主要以香港港英政府时期的华人公务员为着眼点,着重研究华人公务员群体在香港公务员制度的形成与治理过程中所担当的角色和发挥的作用。香港公务员制度最初由英国移植而来,但因香港公务员制度中不可避免的“殖民”色彩,早期华人公务员并未真正走进港英政府“体制”之内,而是孕育出另外一套截然不同的体系,具有鲜明的“一种制度、两种体系”的特点。两种体系的差异不仅体现在职位高下,而且也表现在薪酬待遇的悬殊,这导致香港公务员群体内部一直存在着不可避免的张力,也促使华人公务员为改变这种不公平的现象不断向港英政府施加压力。因此,一战之后华人公务员就不断发起加薪运动,促使港英当局在公务员制度方面作出某些调整;二战后华人公务员要求改善待遇的运动更加高涨,并最终撬动香港固有的公务员制度。华人公务员改善待遇之运动并非仅仅表现为单纯的经济现象,而且赋予了这种运动在整个香港公务员制度变迁中的重要角色,在这种运动式的抗争中,香港公务员“本地化”不断推进,薪俸支取规则、薪金调整机制以及等级制度、聘用方式都有了实质性的进展,甚至可以说通过华人公务员的不断抗争,不仅使香港公务员制度逐渐改变了“两种体系”的运行模式,而且也让华人公务员逐渐融入香港公务员制度。在香港公务员制度初步形成之后,伴随着香港经济社会的发展,香港公务员队伍中也出现了严重的贪腐问题,严重影响了香港的可持续发展。1940年代后期,港英当局开始注意公务员领域暴露的种种问题,实施了包括制定反贪污法规、在警务处之下设立反贪污部门等措施遏制贪污的蔓延。但由于港府始终认为贪污仅仅存在于华人公务员以及欧籍下级公务员群体中,并未真正下决心惩治贪污,再加上负责反贪污的警务处又是香港贪腐最严重的机构,反贪也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二战后二十多年港英政府断断续续的反贪工作并未取得显着的效果,相反却造成了贪污之风的盛行。同时,无论是港府还是华人公务员团体也并未采取措施加强公务员的自律,在遏制反贪污问题上更是乏陈可述,也使公务员贪污更加肆无忌惮。1960年代后期,受政治事件之影响,港英政府委任取缔贪污咨询委员会调查香港贪污情形,并派专员考察新加坡、锡兰等地反贪污的经验,收紧惩治贪污的政策,不仅积极向社会通报查处贪污的统计数字,而且新订《防止贿赂条例》加大对贪腐问题的惩处力度。在此期间,华人公务员亦通过公会对此法案提出意见,强调在制定新法案的同时强化反贪污的监督机制,对香港此后反贪污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港府始终没有将反贪污部门独立建制,反贪污工作并未出现突破成效,直到1973年“葛柏事件”的发生,引起香港社会各阶层的极大愤怒,香港各界纷纷呼吁反贪污部与警务处分离,才最终推动了港府设立廉政专员扑灭贪污问题。此后通过实施“肃贪”运动,并颁布一系列约束公务员的法律法规,逐渐将公务员群体的治理纳入法制轨道,形成了香港公务员体制建构与内部治理同时并举的机制,初步建立了公务员廉政监察体系,使大规模的贪腐问题得以有效遏制,为“廉洁高效”的公务员队伍建设奠定了基础,也为香港公务员服务香港提供了条件。随后华人公务员在香港教育、医疗、市政等社会问题上持续发声,为香港的建设作出了独特的贡献。而在1980年代中期香港进入“过渡期”后,香港华人公务员及其团体组织也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到过渡时期香港的各项政策筹划与制定中,在维护香港的繁荣稳定与公务员队伍的廉洁和社会管理工作的执业效率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徐加喜[4](2014)在《基本法视野下香港立法会的功能界别问题研究》文中提出功能界别制度是指香港按照专业、行业来划分界别,并选出特首和立法会部分议员的一项制度,本文考察视角仅限于立法会功能界别议员的选举和分组计票情况。功能界别制度现已成为香港政制改革的焦点问题,泛民派认为功能界别制度违反人权公约、不符合普选的要求,应立即废除;而很大一部分香港市民则要求保留功能界别,并作适当改革以符合普选要求。民主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目标之一。但随着社会进步、享有民主的人数大大增加,直接民主已无法适应民族国家时代的社会发展,代议制民主应用而生。代议制民主在保证公民行使民主权利、对国家权力的约束和控制方面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人民定期选举官员和议员,将国家权力交给他们行使,由他们代表人民参政议政。在这一过程中,按地区划分选区成为现代选举的基本形式,早期的职业选举则逐渐隐退。随着民主制度在各国的广泛落实,代议制民主的弊端日益显现:人民在选举议员和官员后,几乎失去了对其监督和制约,自身参政议政机会反而丧失,代议制民主不是加强、而是削弱了人民的参政议政能力;三权分立制度在保证权力制衡的同时,也使国家机构因为相互掣肘而效率低下;代议制民主所需的严格条件使得大多数国家匆忙推行民主的结果是国家动荡或社会分裂;而地区选举制度尽管保证了每个人的选举权,但也形成稳固的精英阶层,使普通民众参选并获胜的机会大大降低。功能界别制度作为按照职业、行业选举代表的一种选举方式,与协商民主不谋而合,不失为解决代议制民主缺陷的一个有益探索。香港功能界别制度设立的初衷,是港英当局为了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但也说明港英当局对在香港实行代议制民主和地区直选的消极后果是非常清楚的。功能界别制度与港英当局之前推行的“行政吸纳政治”有着一定的继承关系,也隐隐含有协商民主的意味。在制定基本法时,中央政府采用了港英当局推荐的功能界别制度。现行的功能界别制度,是将对香港影响力大的行业、产业或职业,划分为29个界别,每个界别按照不同方式,选举出35名立法会议员。在立法会,议员根据不同议题提出方式,进行分组表决的一种机制。功能界别制度涉及到界别划分、选民和候选人资格规定、投票及计票规则、议员表决规则等内容。功能界别制度在香港政治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有利于维护行政主导体制、有利于保障不同群体利益、体现了均衡参与原则。以功能界别议员在立法会行使质询权为例,功能界别议员既通过质询制度实现了对政府的监察职能,又不过度使用质询权,对维护行政主导体制起到积极作用。功能界别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了两大挑战:是否符合人权公约和是否符合平等原则。笔者通过自己的分析认为:功能界别制度的存在完全不违反人权公约有关规定;现有的“一人两票”已解决了选民票数不平等问题,但票值不等问题是功能界别制度无法解决的固有难题。尽管功能界别制度存在一些不足,但如果废除则打破了自港英时期以来的均衡参与原则,行政主导体制亦势必改变,也使“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施陷入困境。因此,在整个社会未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只能继续保留功能界别制度。但只有对功能界别制度进行适当的改革,才能适应时代的需要:一方面,对所有界别进行民主化,扩大选民基础,缩小因界别不同而引起的票值差异;另一方面,在保留“分组点票”机制的基础上,强化对功能界别议员的约束。当然,对于何时决定保留还是废除功能界别、如何进行改革,需要结合特首直选的进程,在《基本法》的框架下进行。离开《基本法》视野而讨论功能界别制度的存废与改革都是不可取的。
沉钟[5](1997)在《百年沧桑——1997香港回归纪实》文中研究指明Ⅰ章“三脚凳”,尤德本人却有些信心不足,所谓“英式民主”,香港迅速向恐慌的深渊跌落,一槌定音,彭定康遭到了惨败,总会雨过天晴
胡春婵[6](2019)在《“一国两制”框架下提升香港国家认同的路径研究》文中提出香港“一国两制”成功实践二十余年,取得的成绩是骄人的。然而香港回归后的发展道路上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众所周知,回归以来,香港社会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社会现象,如反二十三条立法、反国民教育、“非法占中”、香港议员“梁游”在就职仪式上的“辱国”事件等等都说明部分香港民众的国家认同依然薄弱。香港只有在“一国两制”的框架下,依据《基本法》办事,不断提升香港民众的国家认同,切实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才能更加积极融入到国家发展的大战略中来,找准香港未来的发展定位,持续繁荣与稳定,共圆中华民族复兴的中国梦。本文首先梳理国内外学者对香港民众国家认同问题的研究状况,并通过梳理香港的近代史,探寻香港国家认同产生分歧的历史时间点和香港国家认同的历史变迁。其次,笔者通过实地访问香港受访者的方式,对香港国家认同的状况进行调查。其结果发现香港民众对国家认同度逐渐提升,其国家意识有所增强。最根本的原因是中央严格遵循“一国两制”的政策方针,恪守《基本法》,兑现“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政治承诺,保持香港原有的社会制度、经济、法律和生活方式不变,同时中央努力持续香港的繁荣与稳定,这极大提升香港民众的国家认同度。但同时也存在香港民众提升国家认同的消极因素。这些消极因素表现为对《基本法》不了解或是误解而产生的政改意见分歧,香港经济发展的瓶颈所引发的民生问题,香港殖民教育的影响和回归后国民教育的缺位,以及“自由行”以来的陆港两地社会矛盾的冲突等问题都不利于增强香港民众对国家的认同。如何提升香港民众的国家认同度,是未来香港发展的关键因素。未来,首先基于香港良好的法治土壤和社会环境,在“一国两制”的框架下,坚持依法治港,加强“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宣传教育;加快对《基本法》二十三条的立法,确定香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的宪制责任;其次,保持香港传统优势,培育经济新增长点,助推香港积极融入“大湾区”发展经济圈,改善民生问题;最后加强对香港年轻人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与中国历史教育,加强两地人文交流,增强文化认同来凝聚两地共识,最终携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齐鹏飞[7](2017)在《香港回归20年来“一国两制”的民主政治建设探索》文中研究表明香港回归20年来,"一国两制""五十年不变"的伟大实践已经走过了近一半旅程。放眼"大历史"的长时段,在政治发展领域,一些具有整体性、普遍性、规律性的阶段性特征及历史经验已经相对明晰地呈现出来。一方面,以"双普选"为目标导向和主要内容的政制改革和民主化进程进展艰难,充分反映了香港"一国两制"实践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另一方面,在中央政府的主导和推动下,经过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和香港同胞的共同努力,香港"一国两制"的民主政治建设还是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进展,卓有成效地显示了"一国两制"的优越性。
曾向红,张峻溯[8](2020)在《内外联动:新一轮全球抗议浪潮中的2019年香港暴乱》文中研究表明2019年6月以来,我国香港地区以"反修例"为幌子的暴乱活动迅速极端化,对国家安全和香港的繁荣稳定构成巨大挑战。将2019年香港暴乱置于更宽广的视界中,可以发现此次暴乱是新一轮全球抗议浪潮中香港内部因素和境外干涉势力内外联动的结果。就内部因素而言,香港暴乱分子通过运用香港社会中发达的资金网络、组织网络、舆论网络进行广泛的社会动员,并千方百计将这些社会网络提供的资源转化为煽动暴乱的实际行动。暴乱分子借助的部分社会网络具有双重性,它们一方面扎根于香港本地社会,另一方面又与境外干涉势力互为策应。而在境外干涉势力中,西方有关国家主导的非政府组织和美国政府、英国政府所扮演的角色最为显着。它们通过资金支持、议程设置、话语塑造等方式肆意干预香港事务,极力推动香港社会问题的政治化与国际化,企图以此牵制中国维护国家主权和统一的努力。2019年香港暴乱具有非常浓郁的"颜色革命"色彩。在话语上,暴乱分子在借鉴"阿拉伯之春"中的"变革"框架和以美国"占领华尔街"运动为代表的系列"占领"运动中"占领"框架的同时,在结合香港社会特征的基础上实现了对既有抗议框架的暴力转型。2019年香港暴乱中动员框架的暴力特征,有可能引发新的国际抗议浪潮并导致对西方社会的"反噬"。
高望来[9](2009)在《中国谈判风格理论与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谈判(1992—1997)》文中认为1992年彭定康就任港督后,英国改变了在香港政治体制改革上和中国密切磋商的政策,决定以更强硬的姿态行事。彭定康在谈判中借鉴了国际谈判研究中的中国谈判风格理论,以违反常规谈判模式的手法,突破中方设定的谈判框架,最大限度地推进在香港的政治体制改革,结果毁掉了两国此前达成的保障香港平稳过渡的直通车协议。英国这一不光彩的谈判策略表明,中国谈判风格理论过分注重中国在谈判中的特殊性,忽视了基本的外交常识,外方在与中方谈判时如果僵化地套用这一理论,势必收到事与愿违的效果。
丁燕红[10](2014)在《从《香港末代总督彭定康》看协同翻译质量管理》文中研究指明在经济全球化和社会信息化的背景下,翻译市场的业务增长迅速。然而,传统的多人合作人工翻译由于缺乏有效沟通和管理不善,造成项目进度,翻译质量和交付等方面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本文以The Last Governor Chris Patten and the Handover of Hong Kong的中译版本《香港末代总督彭定康》为例本,详述中文译本存在术语翻译错误,翻译不一致和句子翻译错误的三个主要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作者在第三章中讲述了如何用现代翻译技术与工具解决上述问题。通过SDL MultiTerm和SDL Trados Studio建立术语库和翻译记忆库,可以解决翻译不一致的问题;通过利用ApSIC Xbench可以提高审阅的效率,避免漏译。第四章将从翻译质量计划、质量监控和质量保证三方面来讲述如何进行协同翻译的质量管理。有效利用机器辅助翻译(CAT)工具及翻译质量管理技术能够保证术语、风格的一致性。作者总结出一系列的流程和步骤,以确保交付译文的质量。最后,作者改译了《香港末代总督彭定康》的第九章:千古罪人—北京政府与香港总督的对抗,并提供了改译文本。
二、彭定康的“民主”和香港的历史(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彭定康的“民主”和香港的历史(论文提纲范文)
(1)美国的香港政策:决策的视角(1989-2007)(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 中美之间的“香港问题” |
二 本文拟解决的问题及选题意义 |
三 研究现状 |
四 概念界定、视角与方法、预期的创新点、难点与不足 |
五 论文结构 |
第一章 决策视角关于美国香港政策的假设 |
第一节 对外政策的决策是一个复杂的过程 |
第二节 香港国际政治经济“二元特征”与美国的香港政策目标 |
一、香港的国际政治经济“二元特征” |
二、中美在香港利益的融合与冲突界定了美国香港政策的目标 |
第三节 理性行为者、跨机构政治、决策者与美国的香港政策 |
一、理性行为者模式与美国的香港政策 |
二、跨机构政治模式与美国的香港政策 |
三、决策者个体因素与美国的香港政策 |
第四节 美国的香港政策对香港“一国两制”的影响 |
第二章 中美“香港问题”的端倪 |
第一节 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谈判及双方的政策 |
一、中英“香港问题”的迫近 |
二、中国的政策 |
三、英国的政策 |
第二节 美国对中英“香港问题”的政策 |
一、美国对谈判过程的态度:保持低姿态关注 |
二、美国对中英争论的态度:维持港人信心 |
三、美国对谈判结果走向的态度:间接施压 |
四、美国对中英《联合声明》的态度:热烈欢迎 |
五、过渡期内美国鼓励港人和国际社会继续维持对港信心 |
第三节 美国国内对中英“香港问题”的另一种声音 |
小结 |
第三章 老布什政府的香港政策及其决策 |
第一节 美国对港移民政策的出台 |
一、“六四风波”后英国在香港移民政策上的国际化措施 |
二、美国国会的双边和多边移民计划 |
三、老布什政府的理性抉择:批准双边计划但拒绝多边计划 |
第二节 美国对香港“民主”与“人权”的关注 |
一、国会的激进:批评《基本法》与呼吁港人“自决权” |
二、老布什政府的理性平衡 |
第三节 《美国—香港政策法》出台 |
一、国会的声音:麦康奈尔的《美国一香港政策法》 |
二、老布什政府的理性抉择:对国会法案的“保守支持” |
三、老布什政府理性权衡的结果:《美国一香港政策法》的出台 |
四、《美国—香港政策法》出台的意义 |
第四节 老布什政府对港政策的决策视角分析 |
一、理性行为者模式分析 |
二、跨机构政治模式分析 |
三、老布什政府决策者的个体因素分析 |
四、理性行为者模式主导的美国香港政策对香港“一国两制”的影响 |
小结 |
第四章 克林顿政府的香港政策及其决策 |
第一节 美国对彭定康政改的支持 |
一、英国在港推行“民主化”与彭定康的“政改方案” |
二、克林顿政府决策者的理念与对华战略及其对彭定康方案的支持 |
三、强势国会对香港“三级议会”选举的强烈支持 |
四、克林顿政府对华政策的转变及其在“三级议会”选举中的平衡 |
第二节 美国对香港“临时立法会”成立的反对 |
一、中国政府“另起炉灶”的计划与美国政府的反对 |
二、追求现实利益与价值利益:国会修订《美国—香港政策法》 |
三、总统的犹豫不决与国会敦促总统接见李柱铭 |
四、国会施压与行政部门对临立会成立的反对 |
第三节 香港回归前夕美国的态度 |
一、美国府会对中国修改《人权法案条例》的一致反对 |
二、国会要求白宫接见李柱铭 |
三、看顾香港:国会的法律建议以及《香港回归法》 |
四、国会施压与行政部门对香港临立会就职的“消极抵制” |
第四节 克林顿政府对港政策的决策视角分析 |
一、理性行为者模式分析 |
二、跨机构政治模式分析 |
三、克林顿政府决策者的个体因素分析 |
四、跨机构政治模式主导的美国香港政策对香港“一国两制”的影响 |
小结 |
第五章 小布什政府的香港政策及其决策 |
第一节 美国对《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的态度 |
一、《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与“七月风潮” |
二、国会对香港二十三条立法的强烈反对 |
三、美国对华战略理念的变化及其对港二十三条立法的“低调反应” |
第二节 理性的平衡:美国政府对香港政改之争的态度 |
一、中国人大就政改释法 |
二、美国的态度:低层杯葛与高层平衡 |
三、理性抉择下的平衡:美国政府对香港政制之争的态度 |
第三节 “颜色革命”与转型外交:美国增加对涉港非政府组织支持 |
一、从推动“颜色革命”到提出转型外交 |
二、美国非政府组织的涉港活动 |
三、小布什政府增加了对涉港非政府组织的支持 |
第四节 小布什政府对港政策的决策视角分析 |
一、理性行为者模式分析 |
二、跨机构政治模式分析 |
三、小布什政府决策者的个体因素分析 |
四、决策者个体因素主导的美国香港政策对香港“一国两制”的影响 |
小结 |
结语 美国香港政策中的决策政治 |
一 美国香港政策的决策特点 |
二 美国香港政策对“一国两制”影响的比较分析 |
本文研究的意义及未来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后记 |
(2)美国对港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前言 |
一, 问题的提出与选题范围 |
二, 选题意义 |
三, 研究现状 |
四, 研究方法及分析框架 |
五, 论文创新 |
第一章 80年代以前美国的对港政策 |
一, 美国对华遏制政策及其对香港的利用 |
二, 对华禁运与香港 |
三, 美国与香港的防务问题 |
四, 美国在港经济利益的发展 |
第二章 中英关于香港前途的安排与美国的态度 |
一, 香港前途问题开始提上中英议事日常 |
二, 中英谈判与美国的“低调”政策 |
三, 对中英《联合声明》的支持 |
四, “自决”或“民主化”:美国社会对香港的期望 |
第三章 美国对港政策的法律框架 |
一, 国际国内局势的变化与香港问题的凸显 |
二, 布什政府对港政策的初步调整 |
三, 美国对港政策法律框架的形成 |
第四章 中英对抗与美国的全面介入 |
一, 彭定康的政改方案与中英全面对抗 |
二, 英方寻求“国际牌”与美国的积极支持 |
三, 从政制安排到社会生活——美国全面介入 |
第五章 特区政制新架构与美国的反应 |
一, 美国对临时立法会的质疑 |
二, 修改法例与美国对人权自由的关注 |
三, 理想与现实:为利益而谋求平衡 |
第六章 回归后美国的对港政策 |
一, 美国对香港局势的总体判断 |
二, 立法会选举与民主进程 |
三, 公民权利与新闻自由 |
四, 居港权、“人大释法”与法治 |
五, 《考克斯报告》与出口控制问题 |
结束语 |
一, 美国对港政策与对华政策的关系 |
二, 对港政策目标及其内在矛盾 |
主要参考资料 |
后记 |
(3)港英政府时期华人公务员群体研究(1914-1997)(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学术文献回顾 |
三、研究视角与基本思路 |
第一章 港英政府公务员制度与华人公务员概况 |
第一节 港英政府早期的公务员制度 |
第二节 港英政府华人职员群体概况 |
一、香港公务员的范围 |
二、早期香港政府中的华人公务员 |
三、港府华人公务员规模和待遇 |
第三节 香港政府华人公务员的团体及组织运行机制 |
一、香港政府华员会的筹备与成立 |
二、香港其他主要华人公务员团体 |
三、香港政府华人职员团体的组织运行机制 |
第二章 二战前香港公务员制度构建中的华人公务员——以加薪运动为中心 |
第一节 “一战”后港府华人文员加薪之呼吁与公务员薪金调整 |
第二节 华人公务员加薪运动与薪金调查委员会的设立 |
一、1920年代后期华人公务员调整薪俸制度之呼吁 |
二、文员薪金调查委员会之成立与工作开展 |
三、公务员薪金之调整与华人公务员之反应 |
第三节 裁员减政委员会之设立与香港公务员本地化政策的发端 |
第三章 华人公务员团体改善待遇运动与香港公务员制度本地化(1946-1950) |
第一节 改善待遇运动之兴起 |
第二节 公务员薪俸调查委员会之设立与公务员本地化政策 |
一、公务员本地化政策的进展 |
二、公务员薪俸调整委员会之设立 |
三、改善待遇运动之再起与华人公务员之联合 |
第三节 公务员制度调整与公务员之反应 |
一、公务员薪俸调整方案的出台 |
二、公务员对公务员制度改革的反应 |
第四章 华人公务员与香港政府的“肃贪”运动 |
第一节 二战后香港公务员的贪腐与反贪 |
一、断断续续的反贪与公务员贪腐的泛滥 |
二、《防止贿赂法案》与华人公务员之反应 |
第二节 独立反贪污机制的建立与“肃贪”运动的再出发 |
一、“葛柏事件”与廉政公署的成立 |
二、“肃贪”运动与“四大华人探长案” |
第三节 “肃贪”运动中的公务员廉政制度之重构 |
第五章 华人公务员与香港公共事务之参与 |
第一节 华人公务员与香港政府公共事业建设 |
第二节 华人公务员与香港政府市政建设 |
第三节 华人公务员与香港的对外宣传 |
第六章 华人公务员与过渡时期的香港 |
第一节 华人公务员与过渡时期香港公务员政策 |
一、基本法的制定与实施 |
二、华人公务员对公务员政策的支持 |
三、华人公务员与内地的互动 |
第二节 华人公务员与“过渡期”香港走向 |
第三节 华人公务员的自为抗争以“长俸计划”为例 |
结语 |
参考文献 |
(4)基本法视野下香港立法会的功能界别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缘起:功能界别制度是香港社会矛盾之源吗? |
(一)功能界别的存在缺乏足够依据 |
(二)功能界别严重损害了公众利益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香港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方法、框架及存在不足 |
(一)研究范围 |
(二)研究思路 |
(三)研究方法 |
(四)基本框架 |
(五)存在不足 |
第一章 功能界别制度存在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代议制民主理论 |
一、民主的起源 |
二、代议制民主的必要性 |
三、代议制民主的要素 |
第二节 选举—代议制民主实现途径 |
一、选举的基本理论 |
(一)选举是实现民主的主要途径 |
(二)选举的制度安排 |
二、选举的基本要素 |
(一)选举方式 |
(二)选举类型 |
三、政党与选举 |
(一)政党对选举的影响 |
(二)选举对政党的影响 |
第三节 功能界别制度是地区选举制度的有益补充 |
一、代议制民主的缺陷 |
(一)选举大大限制了公民的参政权 |
(二)代议制民主容易导致政府效率低下 |
(三)盲目实行代议制民主容易导致社会对立和政局不稳 |
二、功能界别制度在改善代议制民主中的作用 |
(一)功能界别选举与地区选举可以实现互补 |
(二)功能界别制度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 |
第二章 功能界别制度历史和现状 |
第一节 港英时期功能界别制度的产生及发展 |
一、功能界别制度的建立 |
二、功能界别制度的缓慢发展 |
三、功能界别制度的发展转向 |
第二节 回归后的功能界别制度 |
一、《基本法》关于功能界别制度的规定 |
二、回归后功能界别制度的实施 |
第三节 功能界别制度的发展 |
一、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附件解释 |
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 2008 年立法会选举的决定 |
三、香港对政制发展的讨论 |
四、2012 政改方案的出台 |
第三章 功能界别制度的实施 |
第一节 功能界别的划分 |
一、香港的功能界别简介 |
二、对 29 个界别的简要分析 |
第二节 选民资格的规定 |
一、个人选民 |
二、团体或机构 |
三、丧失登记资格 |
第三节 候选人资格 |
第四节 投票及计票规则 |
一、劳工界的选举 |
二、4 个特殊界别的选举 |
三、23 个界别的选举 |
四、区议会(第二)界别的选举 |
第五节 议员表决规则 |
一、基本法的原则规定 |
二、《议事规则》的详细规定 |
第四章 功能界别制度在香港政制中的作用 |
第一节 功能界别制度的作用 |
一、《基本法》在香港顺利实施的重要性 |
二、功能界别制度有利于维护行政主导体制 |
1.行政主导体制对香港的繁荣和稳定都有重要意义 |
2.功能界别议员能维护行政长官的权威 |
3.功能界别议员通过投票、辩论等支持特区政府施政 |
三、功能界别制度有利于保障不同群体的利益 |
四、功能界别制度体现了均衡参与的原则 |
第二节 功能界别议员在立法会的作用分析 |
一、香港特区立法会质询制度概述 |
二、对功能界别议员质询的分析 |
三、对功能界别议员立法会活动的思考 |
第五章 功能界别制度面临的争议 |
第一节 功能界别制度与人权公约 |
一、要求立法会选举适用公约第 25 条(乙)项没有法理依据 |
二、立法会选举适用公约第 25 条乙项在逻辑上是矛盾的 |
三、立法会普选办法的制定不能依据公约 25 条乙项 |
第二节 功能界别制度与平等选举 |
一、香港的选民投票情况概述 |
二、一人一票问题 |
三、一票一值问题 |
第六章 功能界别制度的存废及其改革 |
第一节 保留功能界别利大于弊 |
一、功能界别制度存在诸多问题 |
二、废除功能界别制度缺乏民意基础 |
三、废除功能界别制度影响难料 |
第二节 功能界别制度保留的必要性 |
一、理论上,功能界别有保留必要性 |
二、实践中,保留功能界别制度意义重大 |
1.有利于维护中央与香港的良好关系 |
2.保证行政长官普选的顺利进行 |
第三节 改革功能界别制度的若干设想 |
一、对功能界别存在问题进行改革 |
二、继续保留“一会两组”的表决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一、着作类 |
二、译着类 |
三、杂志类 |
四、文集类 |
五、学位论文类 |
六、中文网站类 |
七、中译论文类 |
八、外文论着类 |
九、外文论文类 |
十、外文网站类 |
后记 |
(6)“一国两制”框架下提升香港国家认同的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的背景 |
1.1.2 选题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1.5 创新之处 |
第二章 相关概念界定与“一国两制”理论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国家认同概念界定 |
2.1.2 香港国家认同概念界定 |
2.2 “一国两制”理论阐述 |
2.2.1 香港百年沧桑史回溯 |
2.2.2 邓小平“一国两制”理论创造 |
2.2.3 江泽民和胡锦涛“一国两制”理论实践 |
2.2.4 习近平深入推进“一国两制”理论实践 |
第三章 香港国家认同的基本状况和影响因素分析 |
3.1 香港国家认同实地调研的基本情况 |
3.1.1 香港访谈对象的基本情况归纳 |
3.1.2 香港访谈对象的基本情况分析 |
3.2 回归后香港国家认同状况的调研结果 |
3.2.1 香港受访者对国家认同的积极回应 |
3.2.2 香港受访者对国家认同的消极态度 |
3.3 促进香港国家认同提升的积极因素分析 |
3.3.1 中央始终坚定恪守《基本法》 |
3.3.2 中央始终坚定维护香港繁荣与稳定 |
3.4 阻碍香港国家认同提升的消极因素分析 |
3.4.1 香港经济结构矛盾 |
3.4.2 香港政改困局 |
3.4.3 港英殖民教育影响 |
3.4.4 回归后香港国民教育困境 |
3.4.5 陆港两地“自由行”政策影响 |
第四章 “一国两制”框架下提升香港国家认同的路径思考 |
4.1 全面贯彻“一国两制”和坚持依法治港 |
4.1.1 加强“一国两制”与《基本法》的宣传教育 |
4.1.2 加快《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 |
4.2 注重经济发展,解决民生问题 |
4.2.1 保持传统优势,培育经济新增长点 |
4.2.2 积极融入“大湾区”发展经济圈 |
4.3 加强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与历史教育 |
4.3.1 增加中国历史教育 |
4.3.2 加强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
4.4 深化陆港两地融合 |
4.4.1 积极促进陆港两地青年交流 |
4.4.2 陆港两地采取积极措施应对“自由行” |
4.5 达成共识,共同建设中国梦 |
4.5.1 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国家发展大战略 |
4.5.2 凝聚香港共识共圆中华民族复兴梦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A: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
附录B: 访谈提纲 |
(7)香港回归20年来“一国两制”的民主政治建设探索(论文提纲范文)
一、中央政府是香港民主政治建设的“总设计师” |
1.“民主”并非“英人治港”时代遗留下来的政治遗产 |
2.“双普选”的法源是香港“基本法” |
二、中央政府依法享有香港民主化进程的宪制主导权和决定权 |
1. 中央政府的宪制决定权及其制定的基本原则必须得到充分尊重 |
2. 中央政府是主导和推动香港民主化进程的“最大民主派” |
三、必须充分认识香港民主化进程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 |
1. 对于“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 必须“不忘初心” |
2. 对于“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 必须保持耐心、坚定信心 |
四、必须确保“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不动摇、不走样、不变形 |
(8)内外联动:新一轮全球抗议浪潮中的2019年香港暴乱(论文提纲范文)
一、问题提出与现有解释 |
(一)问题提出 |
(二)现有解释 |
1.“社会容纳政治”机制的衰落 |
2.“局部民主化”弊端显现 |
3.现有解释的不足与反思 |
二、香港暴乱发生的内部因素 |
(一)“政治化”成为香港社会的发展趋势 |
(二)香港大众传媒与“社会—政治”联系渠道 |
(三)香港社团组织 |
三、香港暴乱中的境外干涉 |
(一)境外非政府组织 |
(二)外国政府 |
1.美国政府 |
2.英国政府 |
四、暴乱发生:内外因素联动的结果 |
(一)香港暴乱中的社会网络 |
(二)暴乱动员网络中的枢纽组织 |
(三)小结 |
五、香港暴乱动员框架的继承与转型 |
六、结语 |
(9)中国谈判风格理论与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谈判(1992—1997)(论文提纲范文)
一、中国谈判风格理论与英国谈判策略的调整 |
二、彭定康的谈判策略与中英关系的恶化 |
三、中英关于1994/95年选举的17轮谈判 |
四、结论 |
(10)从《香港末代总督彭定康》看协同翻译质量管理(论文提纲范文)
Acknowledgements |
摘要 |
Abstract |
Part One Practice-based Research |
1 Introduction |
1.1 The Rationale, Significance and Difficulty of the Research |
1.2 Research Objective |
1.3 Methodology |
2 Comparative Case Studies |
2.1 Mistranslation of Terms |
2.1.1 Translation Error Analysis |
2.1.2 Causes of Mistranslation of Terms |
2.1.3 Translation Error Type |
2.2 Translation Inconsistency |
2.2.1 Translation Error Analysis |
2.2.2 Causes of Translation Inconsistency |
2.2.3 Translation Error Type |
2.3 Mistranslation at Syntactic Level |
2.3.1 Translation Error Analysis |
2.3.2 Causes o Mistranslation at Syntactic Level |
2.3.3 Translation Error Type |
3 What Technologies and Tools are Available to Help Solve the Problems? |
3.1 SDL MultiTerm |
3.1.1 SDL MultiTerm Extract |
3.2 SDL Trados Studio |
3.3 ApSIC Xbench |
4 Translation Quality Management |
4.1 Translation Quality Planning |
4.1.1 Terminology Management |
4.1.2 Translation Style Management |
4.1.3 Communication Management |
4.1.4 Translation Memory Management |
4.2 Translation Quality Control |
4.2.1 Reviewing and Editing |
4.2.2 Language Quality Inspection (LQI) |
4.3 Translation Quality Assurance (QA) |
4.3.1 Linguistic Quality Assurance |
4.3.2 Technical Quality Assurance |
5 Conclusion |
5.1 Major Findings and Significance |
5.2 Limitations |
Bibliography |
Part Two Retranslation by the Author |
作者个人简介 |
四、彭定康的“民主”和香港的历史(论文参考文献)
- [1]美国的香港政策:决策的视角(1989-2007)[D]. 沈本秋. 复旦大学, 2008(08)
- [2]美国对港政策研究[D]. 王为民. 外交学院, 2001(01)
- [3]港英政府时期华人公务员群体研究(1914-1997)[D]. 陈新林. 华中师范大学, 2015(12)
- [4]基本法视野下香港立法会的功能界别问题研究[D]. 徐加喜. 华东政法大学, 2014(03)
- [5]百年沧桑——1997香港回归纪实[J]. 沉钟. 时代文学, 1997(05)
- [6]“一国两制”框架下提升香港国家认同的路径研究[D]. 胡春婵. 昆明理工大学, 2019(04)
- [7]香港回归20年来“一国两制”的民主政治建设探索[J]. 齐鹏飞. 中州学刊, 2017(05)
- [8]内外联动:新一轮全球抗议浪潮中的2019年香港暴乱[J]. 曾向红,张峻溯. 统一战线学研究, 2020(03)
- [9]中国谈判风格理论与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谈判(1992—1997)[J]. 高望来. 外交评论(外交学院学报), 2009(02)
- [10]从《香港末代总督彭定康》看协同翻译质量管理[D]. 丁燕红. 浙江大学, 201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