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帐不能算在股份制上(论文文献综述)
何承斌[1](2004)在《贪污犯罪比较研究 ——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看中国廉政法制》文中提出贪污犯罪对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制度和社会机体的危害是不言而喻的。世界上不存在没有腐败的国家,也没有任何国家不反腐败。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贪污犯罪越来越呈现出有组织、跨国化趋势。许多国家都日益感到。必须把全球各国的力量普遍调动起来,加强国际合作,才能有效的预防和打击腐败。因此。在联合国框架下制订一部全球性的反腐败法律文件,已是世界各国的共同愿望。《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应运而生。我国政府已于2003年12月10日签署了该《公约》。随着《公约》的签署,我们目前面对的问题是,必须抓紧时间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积极做好法律和实践两个层面的应对性研究。这不仅意味着我国将在反腐败立法上与国际社会的立法价值接轨,同时也是我国必须履行的国际义务。目前,我国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贪污犯罪的立法与国际社会和国外一些先进国家的立法相比,与我国的司法实践的需要相比,还存在着相当大的缺陷和不足,这一现状与我国的反腐败的战略需要和人民群众反腐败的强烈期盼以及开展反腐败的国际合作都是不相适应的。为了弥补其阙,促进我国贪污犯罪刑事立法的完善和发展,充分发挥刑事法制预防和打击日益猖獗的贪污犯罪的作用,本文以“贪污犯罪比较研究”为题,从解读《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入手,运用比较和实证的方法,重点对贪污犯罪刑事立法完善以及贪污犯罪存在的原因和控制对策等问题,进行了探索性的研究。 全文除引言外,共分六章,约20万余字,主要内容摘要如下: 第一章,国际与外国贪污犯罪立法现状及其特点。该章共分为五节。第一节、第二节对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和区域性国际组织有关反贪污犯罪法律文件中刑事定罪方面的内容进行概览性介绍。第三节在前二节内容的基础上,通过概括性的分析,指出国际社会反贪污犯罪的立法具有如下特点;一、国际组织制定的这些反贪污法律文件与各组织的自身职能、性质和领域紧密相关,具有鲜明的个性。二,这些文件多具有原则性和指导性。三,这些文件规定的贪污犯罪主要是指贪污罪(狭义)与贿赂犯罪。四,这些文件所涉及到的贿赂犯罪形式多样。五,这些文件采取的形式往往只是协定、草案或者没有强制约束力的公约、建议等。本章的第四节对外国贪污犯罪刑事立法模式进行概览式分析,指出利用职权的贪污犯罪就本质而言都属于公职人员违反职责的以权谋利的渎职犯罪。该章最后一节阐述、略评了国际范围内贪污犯罪的发展态势及其危害,从而论证了国际社会一直致力于加强反腐败的国际合作的原因所在。 第二章,贪污罪。该章共分六节。第一节概论。概论研究了两个问题,一是贪污罪的立法概况,主要分别介绍了国外、港澳台地区的立法概况以及中国大陆贪污罪的立法沿革。二是贪污罪的罪名及概念。在这部分中首先分别研究了国际刑法规范中的贪污罪的罪名及概念,外国刑法中的贪污罪的罪名及概念,我国刑法中的贪污罪的罪名及概念。通过这些内容的分析,可以看出无论是国际刑法规范、外国刑法规范,还是台湾、澳门地区的刑法中,一般都将具有贪污性质的行为规定在贪污犯罪之中。但大都没有贪污罪的罪名及概念的专门规贪污犯罪比较研究—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看中国廉政法制定,且罪名不尽一致。如澳门和台湾地区没有相当于大陆的贪污罪的罪名,但澳门刑法中的公务浸;Lf罪,台湾刑法中的公务或公益侵占罪与大陆刑法的贪污罪的行为类型大致相似。最后该部分对中国大陆刑法中的贪污罪的罪名及概念进行了探讨。在分析现有刑法教科书及一些专着中的贪污罪的概念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刑法有关贪污罪的几个条款指出,我国刑法中的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其他财物的行为。第二节,贪污罪的主体。该节分别对国际刑法规范中的贪污罪的主体,若干外国刑法中的贪污罪的主体.澳门、台湾地区刑法规范中的贪污罪主体和中国大陆刑法规范中贪污罪主体的异同进行了比较。最后对我国刑法中的贪污罪主体的立法规定进行了评析,并重点对国家工作人员范围的界定标准及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的界定进行了充分探讨,认为我国刑法中5个条文涉及到的贪污罪的主体都是国家工作人员,其中刑法第382条第2款中的“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应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刑法第183条第2款中的“国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应限制性地解释为“国有保险公司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第三节、第四节、第五节分别就贪污罪的对象、贪污罪的行为、贪污罪的罪过形式,在国际刑法规范、若干外国刑法规范、澳门、台湾地区刑法规范以及中国大陆刑法规范四个层面上进行比较。指出我国刑法中贪污罪的对象包括公共财物和单位财物,符合各国、各地区刑法规范中贪污罪对象从限于“公共财产”扩展到公私财产的范畴的立法趋势;指出,要准确理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含义,应注意从贪污罪主体的同一性和职务上的便利与‘·职务”的直接关联性进行把握;指出,贪污罪的主观罪过只能是直接故意,不包括间接故意。本章的第六节是贪污罪的共犯形态。在该节中首先介
周杏坤[2](2002)在《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方法没有过时但要发展》文中指出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事业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普遍得到提高。与此同时,国内各阶级、阶层的状况和彼此之间的关系,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一些理论工作者着手对此进行研究,并取得某些成果,在干部和群众中也有一些议论,大家关注的集中点,都同如何看待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方法有关。为此,有必要对这个问题展开一些讨论,在这里先提出两个基本看法: 一、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方法
安增军[3](2001)在《马克思的企业理论与中国国有企业改革》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国有企业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也是理论界关注的焦点问题。虽经历了20多年的理论探索和实践过程,至今还有许多难题没有解决。如政企分开问题、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问题、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问题等。解决这些问题的难度不是在实践方面,而在理论方面。只有理论创新,才能攻克国有企业改革难关。 本论文以马克思、恩格斯的企业制度理论为基础,结合西方当代企业制度理论,研究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中的一些理论难题。全书共六章,包括三个部分:绪论、基础理论和改革理论。 第一章是绪论,介绍撰写本论文的重要意义及研究方法。阐述本论文的主题、研究思路和结构安排。 第二、三章研究基础理论。首先(第二章)通过对中西方国有企业产生依据和历史背景的分析,着重区分了中西方国有企业的不同范畴和性质,并运用现代分析方法对马克思、恩格斯的未来社会实现条件进行了重新认识。然后(第三章)重点发掘了马克思、恩格斯完整的企业制度理论。结合当代的企业制度理论,推演出企业制度的新形式——社会所有制,并对这种新企业形式进行了较深入的研究。 第四、五、六章探讨国企改革与发展的理论。 第四章通过分析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逻辑,对当前国有企业改革中遇到的难题进行了理论探索。以新视角解释社会主义公有制同市场经济的兼容性问题以及政企分开等问题。 第五章解决政府在宏观管理中的双重角色问题。这是改革中的难点,更是国企改革中的难题。本文设计了在不改变公有制性质的前提下,通过改革国有制形式,变国有企业为各级政府所有的企业,使所有者能够接近“真正”到位。 第六章探讨国有企业战略性调整问题。战略性调整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市场的方式,一是政府调整方式。正确运用这两种方式的搭配,并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作用,是政府在国有企业战略性调整中的必然选择。
杨雅彬[4](1993)在《老一辈社会学家视野中的中国农村工业》文中提出早在三四十年代,张世文、费孝通、李景汉、张之毅等老一辈社会学家即对中国农村工业的状况都给予了关注。他们的研究成果给我们留下了珍贵的资料及经验。80年代费孝通对中国农村工业的研究,对改革开放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及深远的历史意义。总结与借鉴老一辈社会学家的理论及实践成果,对中国农村研究乃至社会学学科的建设与发展都有着重要的价值。
二、帐不能算在股份制上(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帐不能算在股份制上(论文提纲范文)
(1)贪污犯罪比较研究 ——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看中国廉政法制(论文提纲范文)
绪言 |
第一章 国际与外国贪污犯罪立法现状及其特点 |
第一节 联合国及其它国际组织反贪污犯罪立法概览 |
一、 联合国 |
二、 其他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 |
第二节 区域性国际组织关于反贪污犯罪的立法概览 |
一、 美洲 |
二、 欧洲 |
三、 亚太地区 |
第三节 国际社会反贪污犯罪立法的主要特点 |
第四节 外国贪污犯罪刑事立法模式概览分析 |
第五节 国际范围内贪污犯罪概貌 |
一、 国际范围内贪污犯罪发展态势 |
二、 贪污犯罪的危害 |
第二章 贪污罪 |
第一节 概论 |
一、 贪污罪的立法概况 |
二、 贪污罪的罪名及概念 |
第二节 贪污罪的主体 |
一、 国际反贪污刑法规范中的贪污罪的主体 |
二、 若干外国刑法中的贪污罪的主体 |
三、 澳门、台湾地区刑法中的贪污罪主体 |
四、 中国大陆刑法中的贪污罪的主体 |
五、 各层次刑法规范中贪污罪主体的异同比较及特点分析 |
六、 我国刑法中的贪污罪主体的立法评析 |
第三节 贪污罪的对象 |
一、 国际反贪污刑法规范中的贪污罪对象 |
二、 若干外国刑法中的贪污罪对象 |
三、 澳门、台湾地区刑法中的贪污罪对象 |
四、 中国大陆刑法中的贪污罪对象 |
五、 各层次刑法规范中的贪污罪对象的异同比较及特点分析 |
第四节 贪污罪的行为 |
一、 国际反贪污刑法规范和国外刑法中贪污罪行为概览 |
二、 中国大陆刑法中的贪污罪的行为 |
三、 澳门、台湾地区刑法中的贪污罪的行为 |
四、 各国各地区刑法规范中的贪污罪的行为的异同比较及特点分析 |
第五节 贪污罪的罪过形式 |
一、 国际反贪污刑法规范中的贪污罪的罪过形式 |
二、 若干外国刑法中的贪污罪的罪过形式 |
三、 中国大陆及澳门、台湾地区刑法中的贪污罪的罪过形式 |
四、 各层次刑法规范中贪污罪罪过形式的异同比较及特点分析 |
第六节 贪污罪的共犯形态 |
一、 若干国家、地区刑法规范中共同犯罪与身份的相关规定 |
二、 一些国家及地区刑法理论关于共同犯罪与身份的观点之争 |
三、 我国的观点辨析 |
四、 比较与评析 |
第三章 受贿罪 |
第一节 受贿罪的立法概况 |
一、 国际反贪污刑法规范中的受贿罪的立法概述 |
二、 国外的立法概况 |
三、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立法概况 |
四、 中国大陆受贿罪的立法沿革 |
五、 比较与述评 |
第二节 受贿罪的客体与对象 |
一、 受贿罪的客体 |
二、 受贿罪的对象 |
第三节 受贿罪的客观方面 |
一、 国际反贪污刑法规范中的受贿罪的客观方面 |
二、 若干外国刑法中的受贿罪的客观方面要件概览 |
三、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刑法中的受贿罪的客观方面 |
四、 中国大陆刑法中受贿罪的客观方面 |
五、 比较与述评 |
第四节 受贿罪的主体 |
一、 国际反贪污刑法规范中受贿罪主体 |
二、 若干外国刑法中的受贿罪的主体 |
三、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刑法中的受贿罪的主体 |
四、 中国大陆刑法中受贿罪的主体 |
五、 比较与评析 |
第五节 受贿罪的罪过形式 |
一、 概述 |
二、 我国理论观点之评析 |
第四章 挪用公款罪 |
第一节 立法概述 |
一、 国际刑法规范中的挪用(公共)财物罪的立法概览 |
二、 国外的立法概况 |
三、 我国有关挪用公款罪的刑事立法沿革 |
第二节 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 |
一、 挪用公款罪的对象 |
二、 挪用公款罪的行为 |
三、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 |
四、 挪用公款罪的罪过形态 |
第三节 各国刑事立法例的比较与评析 |
第五章 我国贪污犯罪刑事立法的改进与完善 |
第一节 我国刑法中的贪污犯罪的刑事立法之评价 |
一、 我国刑法关于贪污犯罪立法的价值评判 |
二、 我国刑法关于贪污犯罪立法的缺陷分析 |
第二节 完善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刑事立法的思考与建议 |
一、 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刑事立法的改进与修订意见 |
二、 法条试拟 |
第六章 贪污犯罪的控制对策 |
第一节 贪污犯罪的原因分析 |
一、 国外关于职务犯罪原因的理论概览 |
二、 我国转型时期贪污犯罪的原因分析 |
第二节 贪污犯罪的控制对策 |
一、 健全完善法制,合理规范权力 |
二、 增大腐败成本,限制滥用权力 |
三、 提高个体素质,正确行使权力 |
四、 培育廉政文化,全面监督权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2)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方法没有过时但要发展(论文提纲范文)
一、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方法的基本精神没有过时 |
二、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方法有待拓展和深化 |
(3)马克思的企业理论与中国国有企业改革(论文提纲范文)
第一章 绪论 |
一、 本文研究的对象和意义 |
二、 企业理论研究及其方法论 |
三、 本文的研究思路和基本框架 |
第二章 国有企业产生的理论依据和历史背景 |
第一节 国有企业涵义的理论探讨 |
一、 国有企业术语表达 |
二、 国有企业的涵义 |
三、 中西方学者对国有企业涵义的比较分析 |
第二节 建立国有企业的立论依据——中西方的区别 |
一、 西方建立国有企业的立论依据 |
二、 中国建立国有企业的立论依据(基础) |
三、 中西方学者对建立国有企业立论依据的比较研究 |
第三节 中国国有企业产生的理论和历史渊源 |
一、 中国国有企业产生的历史和理论背景 |
二、 马克思恩格斯的未来社会思想中隐含着许多的前提条件和假设条件 |
第三章 企业理论的历史考察与比较 |
第一节 马克思的企业制度理论考察 |
一、 马克思的独资企业理论 |
二、 马克思的合作制理论 |
三、 马克思关于公司制的理论 |
四、 马克思的企业制度理论的特点及其对我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启示 |
第二节 社会所有制——企业制度发展的第四种形式 |
一、 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所有制思想 |
二、 社会所有制建立的依据 |
三、 实现社会所有制的现实条件 |
第三节 现代企业制度的理论考察 |
一、 企业制度采取的主要形式 |
二、 现代企业制度 |
三、 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国企改制的难题 |
第四章 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逻辑 |
第一节 国有企业改革的阶段性 |
一、 国有企业改革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
二、 国有企业改革的艰难历程 |
第二节 国有企业改革的难点和热点问题 |
一、 社会主义公有制同市场经济兼容问题 |
二、 关于政企分开的理论问题 |
第五章 国有企业改革与政府宏观调控 |
第一节 政府宏观调控的必要性 |
一、 政府的主要经济职能—宏观调控 |
二、 政府调控的有限性 |
第二节 政府宏观调控的目标和任务(职能) |
一、 政府宏观调控的目标 |
二、 政府宏观调控职能 |
三、 政府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问题的研究 |
第六章 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 |
第一节 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的必要性 |
一、 国有经济结构不合理的主要表现及形成原因 |
二、 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的必要性 |
第二节 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的重点和难点 |
一、 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的重点 |
二、 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的难点 |
第三节 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的制度选择 |
一、 政府在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中主要发挥宏观作用 |
二、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经济结构调整中的作用 |
主要参考文献 |
后记 |
(4)老一辈社会学家视野中的中国农村工业(论文提纲范文)
一、确立民族工业的重要地位,走乡土工业发展之路 |
1. 张世文的《定县农村工业调查》① |
2. 费孝通对江村改革蚕丝业的调查 |
3. 张之毅的《易村手工业》① |
4. 确立民族工业,走乡村工业之路 |
二、发展农村工业是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必由之路 |
1. 未恢复的农村工业 |
2. 乡镇企业的崛起 |
3. 农村经济发展的模式 |
(1)苏南模式 |
(2)温州模式 |
(3)珠江模式 |
4. 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四、帐不能算在股份制上(论文参考文献)
- [1]贪污犯罪比较研究 ——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看中国廉政法制[D]. 何承斌. 西南政法大学, 2004(04)
- [2]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方法没有过时但要发展[J]. 周杏坤. 湖北社会科学, 2002(07)
- [3]马克思的企业理论与中国国有企业改革[D]. 安增军. 厦门大学, 2001(01)
- [4]老一辈社会学家视野中的中国农村工业[J]. 杨雅彬. 社会学研究, 199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