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国第102届国会的党派构成(论文文献综述)
陈欢欢[1](2020)在《论冷战后政治极化对美国外交政策影响》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美国政治极化问题颇受关注,面对美国内政问题一些人似乎认为其对中国有积极影响,但这可能恰恰相反,一直以来美国常因国内问题频发而刻意寻求“敌人”,因此抓住外交政策这一关键点探讨美国政治极化影响有着重要意义。而根据美国宪法,外交政策的制定分权于美国国会与美国总统。当然美国外交政策的影响因素还包括利益集团、精英阶层、智库机构等诸多因素,然而这些因素都需要通过国会与总统施加影响,因此本文抓住国会与总统这两个关键影响因素探讨政治极化对外交政策的影响。本文主要以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从国会和总统角度探讨政治极化与美国外交政策之间的关系。导论部分提出研究问题并对国内外学术界在美国政治极化和外交政策方面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和简略概括。论文正文分为五章:第一章界定了政治极化的定义、表现、历史和形成原因。第二章和第三章分析冷战后政治极化与美国国会制定外交政策关系以及冷战后政治极化与美国总统制定外交政策关系。第四章以伊拉克战争政策制定的案例探讨政治极化对美国外交政策的影响。最后总结政治极化对美国外交政策影响规则并提出政策建议。文章结论认为,美国的政治极化可能对于他国而言并非是一种福音,因为政治极化更可能让国会制定外交政策呈现“一致对外”的情况。然而,这种“一致对外”也会因为外交政策客体是否为盟友国、外交政策是否与实际利益相关、制定外交政策主体力量对比强弱以及政党党派交替异同相关。另外,美国政治极化也是美国国会和总统制定伊拉克战争政策的重要原因,对此,相关国家也应引起重视,不能让历史重演。文章仅仅探讨了冷战后政治极化对外交政策的影响,同时本文认为相对于总统对外交政策的影响,国会这一影响机制相对稳定且较为冷门,因此偏重探讨。另外鉴于亚洲发展问题的复杂性,文章探讨的案例都选自亚洲国家。如果日后能整体研究政治极化对美国外交政策的影响,研究时间覆盖整个美国历史,研究的地理位置覆盖全部区域,那么政治极化对美国外交政策的影响则会更具多样性与复杂性。
刁大明[2](2010)在《美国联邦政府拨款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拨款是美国联邦政府公共财政支出决策的重要环节,关乎联邦政府各个行政部门能否获得维持基本运行和实施政策的充分财政支持。美国联邦政府财政拨款的参与者众多,包括总统及其管理与预算办公室等白宫办事机构、国会及其拨款委员会等各委员会等等,其中以国会在拨款决策中发挥的作用最为关键。国会掌握的控制联邦政府收入与支出的“钱袋权”,是其权力的来源与基础。而本文所讨论的拨款,被称为“钱袋的拉链”美国联邦政府拨款过程中的核心机构是国会两院的拨款委员会。这种制度安排在大多数国家的代议机构中可谓罕见。事实上,专门的拨款委员会并非始于首届国会,而是随着国家财政规模的扩大,国会必须更为专业而严格地控制支出,又加之府会关系、党派利益等政治因素的交互影响,拨款委员会才应运而生。在美国相对稳定发展的时期,国会及其拨款委员会量入为出,保证了联邦财政的平稳;而一旦国家面临战乱或经济危机,国会及其拨款委员会则无力有效管理支出,致使赤字频现。自19世纪末期成立以来,因财政状况变化和党争政治等因素影响,拨款委员会的管辖权几经拆分与整合,并曾与授权委员会分享拨款权力。这种混乱造成了严重的财政后果,支出过度致使在稳定发展期间出现赤字。本文指出,这一历史时期内,拨款委员会往往通过削减授权委员会的拨款要求来维持其权势,倾向于“守财”。随着20世纪40、50年代冷战军备和社会福利项目等引发的大量支出,联邦财政状况堪忧,赤字常态化。1974年,国会两院设立预算委员会以对财政收支实现整体管理。由于预算委员会的建立,以及强制性项目交由授权委员会管辖等变化,拨款委员会失去了原有的影响力,被要求在预算委员会制定的预算决议案框架下展开立法。为维持权势,拨款委员会出现改变甚至增加支出、塞入专项拨款项目等倾向,形成“散财”动机。基于历史梳理,本文认为拨款委员会在制度安排与立法风格上的变迁具有明显的历史路径依赖。同时,拨款委员会的变化也折射出200多年来美国府会间的宪政关系、国会内部党团、委员会等权力结构的变迁。从政府过程的角度看,当今美国联邦拨款过程充分诠释着分权与制衡的精神。宪政层次上,总统与国会之间存在着明显的权力分享与制约关系。立法权力结构上,国会内部各委员会之间也呈现出分权化趋势。两院中的预算委员会确定各个政策项目的支出限制,为拨款委员会划定拨款立法的范围;授权委员会与拨款委员会之间形成“先授权后拨款”规则的同时,还掌握着大量强制性项目的拨款权。拨款委员会领导将支出限制再次细化分配到各分委员会,限制着各分委员会的拨款范围。本文认为,这些参与者拨款目标之间的差异性是分权制衡得以形成的必要条件,但分立的府会关系、对峙的两院、极化的国会党团等可能在这种分权制衡的某一层次上制造僵局,降低拨款立法的效率,甚至最终导致拨款立法的夭折。通过对第108至110届国会两院拨款委员会构成的量化统计分析,本文验证了拨款委员会已失去了“守财者”的合作角色。就众议院而言,在基本尊重区域分布平衡的同时,党团基本控制了拨款委员会成员组成,议员与本党党团领袖的政治立场一致度、领袖对议员的信任度、议员与领袖具有共同利益甚至私人关系等,都是普通议员能否成为拨款委员会成员的影响因素,资历几乎不起作用。在参议院中,虽然党团控制加强,但资历仍旧最为关键。与此同时,国会两院拨款委员会及其分委员会的领导人选仍旧以资历为前提。本文指出,从财政效果的整体上看,联邦政府拨款保持相对审慎的决策风格。国会的拨款立法既稳定地满足行政部门的财政需要,又在前一财年的拨款水平上略有增幅。从财政效果的细节上看,合同项目分布较为广泛但数额较小与国会政治基本无关;援助项目数额更大但分布相对有限,更多倾向于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援助项目的分布与其选区议员是否为国会多数党有关,与拨款委员会成员无关。作为一种特殊拨款的专项拨款项目,与拨款委员会明显相关。具体而言,参议院拨款委员会成员更多来自经济落后州,更容易给本州实现更多专项拨款。当参议员以诉求和资历而进入拨款委员会后,通过专项拨款形成一个“自我强化”的循环,一定程度上促进着财政资源均等化。与此同时,众议院拨款委员会普通成员并非以选区专项拨款为首要目标,而是遵循党团领导,推动符合本党团立场的拨款,以实现更大的政策影响。众议院拨款委员会及其各分委员会领导的专项拨款行为空间较大。由于众议院拨款委员会成员与其选区的经济情况没有关联,拨款委员会及其分委员会领导的专项拨款行为往往无助于财政资源的均等化,更多为私人利益服务,导致财政的浪费和腐败的滋生。
关敬之(GEORGE K.C. KWAN)[3](2016)在《第107-112届美国国会涉华议案研究(2001-2012)》文中研究指明美国国会是美国宪法所规定的最高立法机关。长期以来,美国国会不但在美国内政方面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而且在塑造美国对外政策方面也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在对华政策方面亦是如此。第107—112届国会延续着三权分立支柱之一的传统,对美国政府对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都起着立法指导、配合支持的作用。然而,美国国会的对华议案随着形势的变化呈现着不同的特点。本文希望通过对第107—112届国会涉华议案的收集、整理和分析,阐明其关注的领域、影响及其特点,并关注国会对华政策的新动向,做出作者的前瞻性判断。本论文分为七个部分。绪论部分介绍选题意义、动态研究、创新点与难点、文章的基本架构以及文献资料。第一章介绍第107—112届美国国会影响涉华问题的方式。美国国会以宪法为基础,通过各种方式来制约总统的外交决策,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立法监督行政当局外交政策的执行情况;第二、控制联邦政府的开支;第三、对政府行政结构进行调整和改革,并影响政府的人事安排。第二章对探讨国会下属机构在涉华问题上的影响。国会不仅有参、众两院下属委员会的活动,而且为了适应21世纪中美关系发展的新形势,专门设立了美中经济及安全评议委员会(USCC)、国会与行政联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委员会(CECC)、美国参议院与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交流小组等编制内机构,以加深对中国的了解。尽管这些机构组织在对华态度、动机、议题、宗旨等方面有一些区别,但是,其争取提升涉华事务话语权的努力是明显的。事实上,国会委员会、USCC、CECC对美国政府的对华政策都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第三章对国会的涉华议案进行了统计分析,并总结了这几届国会涉华议案的特征。第一,74%议案标题无涉华的字眼,许多重要对华政策均是捆绑在国会控制联邦政府开支的“授权法”及“拨款法”之中,不容易被发现。第二,法案大多不利于中美关系的良性发展。第三,在两院审议涉华议案方面呈现出一定的特点:涉华决议案完成立法流程的速度快,众议院为16天,参议院则为2天。这些观察结果,证实了国会议员对涉华议案的争议不大;而且,相比之下,涉华议案在参议院中更容易获得共识。此外,国会对涉华法案的表决方式具“一致通过”、“无人反对”、“声音投票”的不记名投票特征。第四章是国会涉华法案的内容介绍。在冗长繁琐的拨款法、和授权法和其他法令里找出与对华事务有关的法律细节条文,通过详细研究这些条款的内容及其政策含义,发现美国对华政策的微妙变化,并对一些负面法案实质揭露和定性,如干涉中国内政、分裂中国、损害中美关系等。第五章是涉华法案的典型案例分析,分为三个方面:一是政治方面,这是国会涉华议案中比重最多的议案,而且也是对美国对华政策和中美关系产生负面影响最重的部分。如:第一,支持香港“自由”的案例。这类议案反映了国会一贯热衷于输出美国式民主的传统,以及一些议员直接干预香港宪制发展事务的观念。第二、支持台湾参加世界卫生组织的案例。部分国会议员持续以无国界、跨国界的概念力荐台湾参加主权国家的国际组织,甚或意图推翻“一个中国”的既定美国对华政策。第三,向达赖喇嘛颁发国会奖章的案例。国会议员以宗教自由为借口支持达赖分裂中国的企图。从国会议员辩论的发言里可以看到,达赖喇嘛从1980年代就开始耕耘与美国国会建立友好关系,利用国会影响力施压总统及行政部门支持他的西藏主张。二是能源方面,以国会阻止中国海洋石油公司收购美国“优尼科”公司为案例,分析中美能源竞争问题,显示国会议员对来自中国的双边贸易、金融投资、经济实体投资的矛盾心态,由此引发一系列针对中国投资的保护主义措施。三是文化方面,涉华文化类议案包括教育交流、科技交流、艺术交流、体育交流。以国会赞扬孔子生平及认同儒家学说为案例显示21世纪中美关系中人文交流的发展、中国政府在美国宣扬中国文化的项目,及促进中美人文交流的官方机制。综论部分是对全文的总结。首先是对国会涉华议案主要关注的领域与特点及其原因进行分析,认为国会涉华议案涉及政治,对中美关系产生负面影响的居多,涉及到危害中国国家主权、干涉中国内政,违反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等方面。其次是探讨国会涉华议案,尤其是法案对美国政府的中国政策的关联与影响,如在小布什时期与奥巴马时期影响的几个层面。在此期间,美国国会涉华法案在总体目标上与美国政府的对华政策没有根本性的分歧,是相互支持与配合的关系。在指导思想上,无疑是推行在与华接触的同时和平演变中国;向中国强加利益攸关责任来维持美国全球霸主地位。不同的地方是美国国会与行政当局在中美关系的法律基础,及三个联合公报的态度和立场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不一致的地方。如国会的《与台湾关系法》是明显的违背三个联合公报的法案,美国政府处理中美关系中往往以这一法案作为棋子谋取美国利益。但是,美国小布什政府和奥巴马政府反复重申“一个中国”、反对“台湾独立”与“一中一台”,这与国会在立场上又有着较大差异。最后是根据国会涉华议案中的新议题出现,阐明作者的观察与预测。随着21世纪中美关系的持续深入发展,美国国会在仍然关注中美关系传统议题,如政治、外交、军事、安全等议题的同时,也开始向一些新的领域进行扩展,其中包括一些以往不被关注的领域,如:能源、教育、商业投资、人文交往、环境保护等,凸显出国会关注的涉华事务越来越广泛及深入,反映出了美国国会涉华议案的某种新的动向。因此,在此基础上,本文作者认为,国会议案中冷战时期的政治议题会有所淡化,更多地会转向经济文化领域,这些都会在美国对华政策和美中关系发展中得到体现,务实和正面的影响作为一种预期也是可能的。
朱昀晖[4](2020)在《贸易是否助益中美政治关系? ——以美国议员为重心的探究(1999-2018)》文中研究表明本文研究的问题是:中美两国之间不断深化的经贸关系是否有助于稳定双边整体政治关系?探究问题的具体操作是从美国方面入手,通过分析1999年到2018年的有关数据,分析中美之间不断强化的经济纽带是否有助于缓和美国议员的对华敌意,是否有助于促进美国议员对华友好。在回顾美国学者对议员行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本文通过具体的案例分析和宏观描述统计,发现同众多美国国内议题的决策一样,意识形态和党派利益是影响美国议员对华决策的最重要因素。在同美国国内经济联系密切且广泛的问题上,如汇率,参议员的意识形态为其投票决策的主导因素;在同美国国内经济整体联系相对较远的问题上,如对台军售问题,参议员投票决策的主导因素则为其党派利益。国会是美国外交决策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国会对总统有制约作用,议员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民众的普遍政治偏好。本文的研究结果显示中美关系难以在中方预期轨道上运行。在本文的数据和方法下,可得到结论:在整体层面上,中美经贸关系的加深对稳定双边政治关系的作用并不显着。在中国呼吁构建开放的世界经济体系的今天,美国政府需要面对美国劳工群体作为全球化输家的不满与愤怒,维稳中美关系更加任重道远。
陈希[5](2019)在《美国违宪审查中的国际法与外国法援引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违宪审查制度(constitutionality review)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审查、裁决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政府的行政行为是否违宪的制度。违宪审查制度起源于美国1803年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Marbury v.Madison),联邦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在此案的判决意见中明确宣布:违宪的法律不是法律及阐明法律的意义是法院的职权。随后,美国通过对1816年“马丁诉亨特尔的租户案”(Martin v.Hunter’s Lessee)和 1821 年“柯恩斯诉弗吉尼亚州案”(Cohens v.Virginia)的判决,形成了州法院审查州立法的权力。通过法院判例法,美国建立起以法院行使违宪审查权力的司法审查制度,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成为联邦宪法的最终解释者。美国的违宪审查权属于司法机关,违宪审查制度是一种司法审查(judicial review),是以保证宪法不被违反为目的,由司法机构对立法、行政机构的行为加以审查和修正的制度。美国的违宪审查要求法院进行具体案件的个案审查,在审理过程中附带进行对法律违宪的审查判断。由此可见,美国的违宪审查制度起源历史久远,意义重大。世界上各个国家在宪法实施制度中依据本国国情,纷纷建立起相应的宪法监督机制,进行违宪审查,保障宪法有效实施。研究和讨论美国违宪审查制度中的国际法和外国法援引体现了当代全球化时代背景的理论发展需要。随着全球化的步伐在国家的各个层面上的逐渐深入,全球各国法律共同体融合,呈现出宪法全球化背景,包括立宪的借鉴、修宪、宪法解释对外国法和国际法律的参考。而且在全球化时代背景下,人权保障被世界各国广泛关注,各国宪法是人类文明发展的结果,是共同宪政理想的成果,这是一国宪法解释中参考国际法和外国法的基础。美国的成文宪法历史久远,援引国际法和外国法在美国的实践也能追溯到美国建国初期,可以说援引国际法和外国法已经成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传统,并且这一传统延续至今,在当代一些社会敏感问题的案件中,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频繁援引外国法和国际法,大法官援引了西方文明史、欧洲人权法院的判决以及联合国人权条约等推翻了美国宪法先例和州法,扩张了宪法解释。不过,当代美国国内援引国际法和外国法解释宪法这一趋势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质疑,很多学者甚至开始质疑联邦最高法院的违宪审查权的正当性。因此,即使美国在合宪性审查中援引国际法和外国法的实践比较丰富,当代美国宪法制度却成为国内宪法判决中引用国际法的一种消极代表。由此可见在宪法理论领域,以援引国际法和外国法为脉络,可以体现出美国在宪法与国际法之关系处理问题上的衍变过程。面对全球化的时代背景,宪法理论研究需要打破壁垒,宪法领域也出现了国际法与国内法之间的互动,这就需要各个国家明确国际法在国内应当发挥何种作用和什么样的法律效力,而美国宪法和违宪审查中援引国际法和外国法的方法和态度极具特点,具有研究讨论的理论价值。从实践角度出发,在全球化影响的大环境下,违宪审查不能闭门造车,需要打开国门,借助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实践发展丰富自己的理论和制度。一方面,我国在民事诉讼程序、刑事法律领域中一经有对国际条约和惯例的接纳,但是目前宪法尚未明确有关国际法地位的规定,在我国合宪性审查制度完善过程中,美国经验可以帮助我们分析如何明确国际法在我国的地位、如何面对全球化的人权保障与国内宪法制度等问题。这有利于未来保证我国缔结的条约和认可习惯国际法的效力实现,有利于通过宪法保持国际法的一贯性、稳定性和连续性。另一方面,美国的宪法制度特点鲜明,在援引外国法的方式中也极具代表性,美国宪法制度采取以联邦最高法院为中心,借助国际法和外国法解释美国联邦宪法,研究在国际化背景下美国的宪法解释援引现象,可以帮助我国合宪性审查制度积累面对全球化时代背景的经验和违宪审查的技术经验,积极对待其他国家的文明成果本文正文部分第一章介绍国际法在美国宪法中的地位与效力。首先梳理了美国宪法中国际法的概念的历史渊源,指出国际法概念的含义深受布莱克斯通国际法理论影响,国际法概念的称谓来自边沁的理论。其次,美国联邦宪法中明确规定了国际法的国内法效力,在判例法中树立了国际法高于州法的法律地位。其中国际条约在美国受到国会与总统间在缔约权上的权力制衡的影响,造成国际条约在美国国内的实际效力不断减弱,国会通过条约的批准权限制条约的缔结。在司法领域,法院通过司法审查树立了条约的自动执行制度及后法优先制度,并据此进一步限制生效的国际条约在国内的效力。再次,美国宪法判例明确习惯国际法属于普通法的一部分,以及国内法律与习惯国际法冲突时习惯国际法优先适用的原则。法官借助外国法援引论证习惯国际法,在海盗、战争、捕获品等国际问题上以习惯国际法为依据。最后从判例法角度出发,分析《外国人侵权法》中美国法院司法管辖权的发展及其实践中的影响。第二章介绍外国法与美国宪法的关系,外国法援引起到解释说明、强化论证的作用美国宪法的作用,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援引的外国法渊源包括案例、法条、专家意见、调查报告等。美国大法官曾在奴隶制宪法判例中援引英国奴隶制度、英国奴隶纠纷判例、格老秀斯等国际法着作论证自己的观点。在最低劳动时间有关的经济权利判例中,产生了以布兰代斯摘要为代表的援引外国法的方式,这一方式非常重视其他国家的专家意见及社会科学调查数据,外国法援引从实证角度帮助法官论证观点。美国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形成了以外国法援引为主题的争论,以斯卡利亚大法官和布雷耶大法官的辩论为代表,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内部形成支持援引和反对援引的不同意见。这一争论不仅出现在法庭上,而且还蔓延到学术领域和政治领域。反对援引的学者和法官大多从原旨主义、民主主权问题、民族主义和国际反向多数出发,反对外国法援引。争论的焦点主要为能否援引外国法论证没有明确国内共识的主张,另一个焦点问题为如何正确援引。第三章介绍第一修正案判例中的国际法与外国法援引。外国法,尤其是英国普通法及学者观点的援引帮助美国形成明显而即刻危险的判断标准,将明显而即刻标准发展到实质紧急影响程度;通过援引和分析英国普通法,美国法院确立了禁止事先审查原则,给予新闻机构言论自由的扩张解释;从美国移民国家的实际出发,通过援引外国法,美国法院发展了英国普通法中关于淫秽的定义,确立了美国淫秽出版物的标准;援引外国法还直接推动了美国学术自由原则的形成;在关于结社自由的判例法中,少数意见大法官依据英国干预公民结社的立法历史及影响警示美国法庭,重视公民的结社自由;援引外国法还帮助大法官对竞选献金进行规制;法官借助援引国际法和外国法,形成了美国宪法中宗教自由界限。第四章介绍第八修正案判例中的国际法和外国法援引。第八修正案禁止酷刑的规定直接来自英国法律,但是美国在第八修正案判例法中发展出不断进步的文明标准理论,这一标准要求结合文明国家的实践判断什么是酷刑。另外,二战后美国法院展开了对死刑适用限制标准的探索,这一过程中外国法和国际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比如在强奸犯死刑适用问题、限制对未成年人罪犯适用死刑问题及智障者死刑适用问题上,法官援引国际条约、其他国家刑事立法等论证了限制适用死刑的人类社会道德的普遍性。第五章介绍第十四修正案判例中的国际法和外国法援引。第十四修正案中正当程序的规定都是直接来自英国法律,但是美国并没有盲目学习英国普通法,联邦最高法院从正当程序理论基础上发展出实质正当程序等。美国不仅丰富发展了英国宪法理论,还充分体现了法院的司法审查权,以及法院在美国权力制衡结构中的重要地位。外国法和国际法援引分别在妊娠终止选择自由的界限、界定生命终止选择自由的含义、同性性行为自由的确立及形式被追诉人的权利等问题上,帮助大法官解释第十四修正案的含义。第六章介绍国际法和外国法援引对美国宪法解释理论的推动。首先文章强调美国大法官在解释宪法时所参考的法律渊源具有开放性,美国宪法解释倾向实质性解释,这是援引国际法和外国法的条件。其次文章分析了外国法和国际法援引在传统宪法解释进路中的体现,提出主张文本主义或原旨主义的大法官倾向引用英国普通法和英国法学理论解释宪法,而主张实用主义解释理论的大法官倾向引用国外实证研究的结论、数据以进行利益权衡的分析方法,以道德哲学主义分析为主的大法官倾向从自然法出发,援引西方自然法理论、世界宗教、道德等论证观点,从道德层面进行宪法解释。最后,本文认为宪法解释理论的发展成果体现在合理援引标准的理论探索及援引类型化理论两个方面。其中合理援引的标准可以总结为:所援引的国际法或外国法体现了普遍共识、援引国际法和外国法用是被用来解释美国宪法中尚不清晰的问题、援引的外国法在宪法解释中的效力是不具有约束力的说服性渊源。另外,援引国际法和外国法的类型化研究角度不同,按照援引产生的作用可以将类型分为以下几种:借鉴经验型援引、论证世界道德标准型援引、借用推理逻辑和材料的援引、追溯历史型援引。通过分析美国宪法判例中所援引的国际法和外国法,本文得到以下结论:其一,美国违宪审查中的国际法的法律地位不容忽视,建国初期为了保证政权的稳定,美国联邦宪法给予国际法等同于国内联邦法律的地位,并且借助判例法确立了国际法约束州法的宪法规则,同时巩固了联邦政府与州政府之间的权力关系。美国还借助宪法对国际法地位的规定扩张了法院的管辖权,从司法角度实现国会的政治主张,比如以《外国人侵权法》为基础,美国形成的长臂管辖理论,并频繁干预外国政府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在国际社会上引起了很大争议。其二,英国普通法对美国宪法产生重要影响,美国援引外国法和国际法的历史体现出美国从英国法经验出发结合自身不断发展美国宪法理论,大法官对某些宪法条文的理解从照搬英国普通法到批判的继承,放弃英国普通法的形式主义,通过司法解释丰富了美国宪法保障的含义。其三,外国法援引帮助美国大法官形成了判断人类社会文明共识。大法官援引外国法材料论证了未曾被清晰证明的社会共识,用社会共识的普遍性论证大法官违宪审查中的主张。如果追溯美国建国初期,法官在寻找某种习惯国际法时会频繁援引外国法,论证该习惯国际法的存在并在审判中进行适用。这也是一种寻找人类社会共识的方式。其四,美国违宪审查理论研究已经实现了外国法和国际法援引的理论化,比如针对合理援引的标准的探索和国际法和外国法援引的类型化研究。其五,外国法和国际法援引在美国违宪审查的宪法解释理论中频繁出现,运用不同解释理论的大法官会选择援引不同类型的外国法渊源。总之,在大法官希望扩张解释宪法时,也是援引外国法和国际法发挥重要影响的场合,外国法和国际法援引推动了美国宪法解释的发展,帮助美国宪法跟上时代的步伐,不拘泥于形式的框架。美国宪法解释理论和解释方法的发展变化过程体现了大法官在形式主义与实质主义之间,保守主义与自由主义之间、司法能动主义与司法克制主义之间的平衡。通过对美国违宪审查制度中大法官借助外国法和国际法援引研究,借助案例分析、历史分析、比较分析等方法,文章形成的创新点包括:第一,本文选择了从援引国际法和外国法解释宪法这一新的研究角度分析美国的违宪审查制度,讨论美国宪法理论的特点。国际法和外国法援引并不属于引人关注的研究对象,但是从美国宪法理论发展中它是一种极具美国宪法特色的、也能够体现美国宪法理论热点的研究领域。研究对象中不仅研究援引国际条约,还考虑习惯国际法。而在研究外国法援引时,不仅讨论各国法律还将英国普通法作为重点讨论。第二,本文在前人研究基础上发现以下几点内容:其一,国际法在美国宪法的地位发生着不断变化,并未真正体现联邦宪法中规定的至上法律的地位。其二,外国法历史上被视为寻找习惯国际法的重要的资源,而在当代成为对美国论证形成国内共识、推进美国国内道德标准进步等领域有着重要的论证作用。其三,英国法对美国的影响巨大,美国对英国法批判的继承。其四,提出国际法援引和外国法援引是美国的历史传统,对此内容的研究已经理论化。第三,本文选用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力图从提高研究的文献丰富程度和覆盖面。虽然已经有不少国内宪法学者整理了众多英美法判例判决书,但是为了更全面的了解外国法和国际法援引的历史,本文在前人基础上进一步收集整理了大量的原文判决书及相关国外文献,力图呈现完整的法官逻辑推理过程,从细节处发现问题,了解美国宪法制度发展。
王一旸[6](2010)在《政党对美国能源立法的影响1991年至2008年》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以美国国会能源立法为重点,将定性分析方法和定量分析方法相结合,考察了政党对美国能源立法的影响,得出了两个主要结论:首先,美国国会能源立法的主题是在不断变化的,党派因素对美国国会能源立法的影响是日渐加大的。其次,美国国会能源立法的“活跃地带”在“众议院—众议院能源相关委员会—关键议员”一线,这一“活跃地带”存在明显的党派分歧。本文的创新之处有三:第一,笔者为写作本文所构建的《美国国会能源立法数据库》是美国国会能源立法研究的新材料;第二,本文所采用的量化分析方法是美国国会研究方法论上的一次创新和尝试;第三,本文所提出的一些观点,如“民主党在能源立法领域更有建树,而共和党在能源立法问题上更加主动”、“众议院能源与贸易委员会党派意识明显但不极端”等。
霍晓立[7](2018)在《寓先例于原旨 ——美国早期宪法史上的原旨解释(1789-1830)》文中研究表明美国宪法解释的原旨主义及其批判是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才产生的相当晚近的历史现象,其围绕着如何正确地解释宪法、真正地忠诚于宪法而展开。但不论原旨主义的支持者还是反对者,无不从建国者(革命者、制宪者与早期释宪者三位一体)的早期主张与实践中探寻原旨主义的历史正当性,而他们得出的结论却截然相反。那么,建国者到底是不是原旨主义者?他们主张并实践着什么样的宪法解释路径?为什么是这样的宪法解释方法论?想要系统回答这些问题,就需要返回美国早期宪法解释的现场,对身处其中的建国者的言行做一种长时段的历史考察,并对其言行中的变化和矛盾做一种具有宪法意义的合理解释。本文并行着叙事性和理论性两条主线。叙事主线梳理了建国者宪法解释路径从1789年到1830年的发展变化:他们从最初综合运用文本、结构、历史和目的等方法自由解释宪法,在机构创设和制度建构中“建章立制”,到后来通过个人记忆、历史文献和制宪目的等要素探寻宪法原旨,在党派斗争中对联邦党集权政策“拨乱反正”,再到最后将早期宪法解释中形成的先例吸纳入宪法原旨,对建国者40年的政治实践“盖棺论定”。理论主线则解释了建国者宪法解释路径发展变化的宪法成因。伴随着建国者共和政体理想与实践从联邦党的中央集权、到在野民主共和党的各州主权、再到执政民主共和党的民主化集权的发展变化,他们的宪法解释路径也经历了从自由解释盛行、到原旨解释兴起、到原旨解释变异、再到先例补足原旨的发展变化。而早期宪法史上的原旨解释所以最初无法盛行、后来发生变异,是因为美国的立宪建国过程存在一种二阶段结构。建国者作为曾经的制宪者在适用宪法时仍承担着创制者的使命,他们的早期宪法解释具有适用宪法和创制宪法的双重属性,他们既受制于宪法原旨,又通过早期先例补足宪法原旨。美国建国者既非现代意义上的原旨主义者,也不是现代意义上的非原旨主义者,他们在制度建构和党派斗争中发展出一种独特的解释路径。随着建国者共和政体理想与实践从中央集权到各州主权再到民主化集权的发展变化,他们的宪法解释路径也经历了正反合三个阶段。本文将麦迪逊晚年总结的“原旨+先例”的宪法解释路径称为“寓早期先例于宪法原旨”。也就是说,依据宪法产生的早期先例是宪法原旨的从属概念而非并列概念,因为早期释宪者首先依据制宪者原旨或宪法文本的原初含义解释宪法,其次将早期宪法解释中累积的先例寓于变动的原旨之中。在立宪建国二阶段结构中,建国者对宪法的最初解释及据此创设的早期先例乃是“制宪会议的延续”。宪法原旨暂时处于未完成状态,对建国者的早期实践保持开放,他们对宪法的最初解释经由早期先例寓于宪法原旨之中。建国者为自己及其后代立宪的过程,并不限于在费城制宪会议上制定、并在各州宪法大会上批准那部被称为“宪法”的文本,而是延续到了建国初期解释与适用宪法的漫长岁月。美国早期宪法史上的原旨解释最初无法盛行、后来发生变异,就是因为立宪建国的二阶段结构。这启示我们要注意:宪法变迁是宪法解释的基础性结构,在制度未定型的建国初期更是如此;建国者的宪法解释活动具有适用宪法和创制宪法的双重属性;宪法解释具有代际性,每一代释宪者都身处特定的时间维度,承担不同的历史任务;经过革命立宪建国的国家最易生成原旨主义的宪法文化,美国当代原旨主义的正当性基础是政治与文化心理,而非法律科学或历史事实。
万晓宏[8](2005)在《当代美国华人政治参与研究(1965至2004年)》文中研究说明由约翰逊总统签署的1964年民权法案、1965年移民与国籍法案,以及投票权利法案,使美国华人真正开始享有平等的政治参与权利。随着当代美国华人人口的迅速增长、社会经济地位的逐步提高、政治参与意识的觉醒,近年来他们在政治参与方面取得了显着成就。本博士论文首先对1965年以前美国华人的政治参与活动进行了历史回顾,从非选举政治参与和选举政治参与两个方面进行分类分析,指出非选举政治参与是这一时期华人参政的主要特点;然后,分别从影响当代美国华人政治参与的主客观因素、当代美国华人精英参与选举政治的方式和模型、当代美国华人政治性社团的历史与现状及其参政活动、当代美国华人政治参与方式的多元化、当代美国华人与其他少数族裔政治参与之比较五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最后,总结当代美国华人政治参与中存在的问题与障碍,并从少数族裔政治参与的理论视角对未来美国华人政治参与的正确途径提出自己的见解。
林冈,周文星[9](2020)在《美国国会涉台立法的规律与发展趋势研究》文中提出通过对第93~116届国会期间涉台议案和决议案的实证分析可以发现,中美关系和两岸关系的同步良性发展是限制国会干涉台湾问题的关键外因,白宫在推行对华政策时能否摆脱国会的牵制则是重要内因。后者不但取决于总统所属的政党能在多大程度上掌控参众两院,也有赖于总统个人因素。此外,台湾政治游说对涉台立法也有较高的相关性。2016年以来中美关系和两岸关系同步下滑,增加了国会加强涉台立法的诱因。遭到众议院弹劾案打击的特朗普可能屈服于国会的压力,国会势将推出更多的"友台"议案和决议案。美台勾连的强化对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前景构成了严峻的挑战。展望未来,唯有中美关系和两岸关系都朝良性方向发展,台湾问题才有和平解决的可能。
王雪莲[10](2020)在《美国国会研究服务局与美国对华政策研究(1969-1991)》文中研究指明在当代社会中,信息的作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重要,信息正在影响着国家战略决策和国际关系的走向,掌握全面而准确及时的信息,成为国家制定外交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国会是美国外交政策的重要参与者,美国国会在参与美国的外交政策时同样需要信息。国会研究服务局(Congressional Research Service,CRS)作为美国国会的专属思想库,在为国会提供信息服务与决策研究分析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国会研究服务局拥有同其他思想库相同的功能,同时还有别于其他思想库,在为国会提供政策理念、政策主张、决策研究、提供讨论平台、举办研讨会的同时,还为国会提供各种信息数据支持服务,即数据储存服务、研究问题背景材料支撑、文摘汇编等服务,是国会的重要信息来源与政策咨询部门。美国国会的主张在美国外交决策过程中起着相对重要的作用,在美国对中国政策上,国会内部的看法经常不统一,因为国会中数百位的议员代表不同的党派和利益集团,受党派和院外集团的影响,难以达成统一的观点和意见。利益集团的游说和思想库的研究,对国会立法也产生越来越重要的影响作用。在美国对中国的外交决策中,美国总统的作用当然是最关键的,然而美国国会也是影响美国对中国政策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尤其在本文所关注的冷战中、后期,受国际关系以及中美两国国情变化的影响,国会对中美关系以及对中国的看法处于不断变化之中。中美关系起起浮浮,从中美关系打开僵局到缓慢发展,再到僵持和化险为夷,建立中美正常化外交关系,中美正式建交后两国的关系也是不断出现危机,台湾问题一直是中美两国关系中的“难点问题”,是制约两国关系发展的关键,是国会中较为敏感、重点关注的政策议题。本文通过对美国国会研究服务局与美国对华政策决策研究,力图证明国会研究服务局是国会的一个重要的专属思想库,在国会的外交政策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本文分为引言、正文、结语三个部分。引言部分提纲携领地分析课题的缘起、研究内容、研究空间、研究意义。通过研究综述,对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扫描总结。正文由四章组成,论述了1969年至1991年期间,美国对中国的政策决策研究,具体如下:第一章对本文所讨论的思想库的概念和分类进行界定,追溯美国思想库的历史发展,思想库在美国外交政策中的作用。特别分析和论证了国会研究服务局和绝大多数思想库的相同及不同之处,提出美国国会的信息需求和信息来源,以及国会研究服务局对国会各专门委员会及议员们的秘书办公室服务及影响,最后对国会研究服务局的产生、发展的历史脉络进行详细的论述。第二章主要是国会研究服务局对关于中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问题的研究,围绕着美国对恢复中国联合国合法席位这一历史问题的“不得不转变的观点”、美国与代表中国利益的国家代表在第26届联合国大会上的争论、以及中国恢复在联合国合法席位后,美国对中国政策的研究分析。在对恢复中国联合国合法席位的历史问题上,美国本着一贯阻挠的政策,在历史发展的趋势下,不断调整阻拦中国的政策,在联合国内整整阻拦了中国22年。在第26届联合国大会上美国与代表中国利益的亚非拉等第三世界的国家进行争辩,最终以美国的失败告终。中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后,国际形势也发生变化,美国内部对中国的认知有了不同的声音,国会研究服务局对中国内政外交政策进行广泛深入的研究,这有助于美国国会相关机构及议员们全面深入地了解中国。第三章主要是国会研究服务局对中美关系正常化问题的研究,分为国会研究服务局关于中美关系正常化的研究、其他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与中国建立正常化关系对美国的影响、以及中美关系正常化后国会研究服务局对中国政策的研究三个方面。在中美关系正常化之前,美国国会内部对中美关系正常化问题进行了大量的争辩,并提出建立正常化关系的两种提案。在中美关系正常化之前,法国、日本、澳大利亚、西德等国已经与中国建立正常化外交关系,国会研究服务局对与中国建交的四个资本主义国家进行分析,分析他们与中国建交后给本国带来的影响。中美建立正常化外交关系后,因为美国政府调整对中国的政策,美中实行战略合作,美国政府的一些作法引起国会的不满和担忧。第四章主要是关于国会研究服务局对中美正式建交后的台湾问题研究的研究。台湾问题一直是中美关系中的壁垒,在台湾问题上,中国与美国不断出现摩擦,国会是台湾的主要支持者。这反映了台湾当局投入巨额资金扶植院外集团来影响美国国会和政府政要的事实。中美关系正常化后,台湾问题越发重要,本章从美国对台湾的政治、安全、经济三方面的政策进行研究论述。结语部分对本文的总体脉络进行了梳理,总结了国会研究服务局关于美国对华政策上的研究分析。由于国会的关注,因此国会研究服务局对中国政策尤其关注,国会研究服务局针对中美关系的不同时期,分析中国问题,笔者力图证明国会研究服务局的分析与美国对中国政策的关系。
二、美国第102届国会的党派构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美国第102届国会的党派构成(论文提纲范文)
(1)论冷战后政治极化对美国外交政策影响(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意义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选题的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与研究框架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论文的创新点和难点 |
一、选题的创新点 |
二、选题的难点 |
三、预期目标与研究成果 |
第一章 美国政治极化界定与美国外交政策回顾 |
第一节 美国政治极化内涵与外延 |
一、美国政治极化的定义 |
二、美国政治极化的当前表现 |
三、美国政治极化的历史回顾 |
四、美国政治极化形成的社会心理学过程 |
第二节 冷战后美国外交政策回顾 |
一、冷战结束前美国外交政策背景 |
二、克林顿政府时期美国外交政策 |
三、小布什政府时期美国外交政策 |
四、奥巴马政府时期美国外交政策 |
五、特朗普政府时期美国外交政策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美国政治极化对国会制定外交政策的影响 |
第一节 美国政治极化对国会制定外交政策影响机制 |
一、美国政治极化美国外交政策影响的路径 |
二、美国政治极化对国会制定外交政策的影响 |
第二节 冷战后政治极化与美国国会制定外交政策关系 |
一、美国国会提案和国会立法过程 |
二、冷战后美国国会相关情况及案例选取 |
第三节 美国国会中国人民币汇率提案的政治极化分析 |
一、第111 届和112 届国会与人民币汇率相关提案分析 |
二、人民币汇率问题中的美国国会的极化因素分析 |
第四节 美国国会以色列相关问题提案的政治极化分析 |
一、巴以冲突与美国对以色列态度 |
二、美国第115 届和116 届国会以色列相关提案总体分析 |
三、第115 届和116 届美国国会以色列问题具体提案分析 |
第五节 美国国会伊朗问题相关提案的政治极化分析 |
一、伊朗核问题与美国的态度 |
二、美国第113 届至116 届国会伊朗相关提案总体分析 |
三、第113 届-116 届美国国会以色列问题具体提案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美国政治极化对总统制定外交政策的影响 |
第一节 美国政治极化对总统制定外交政策的影响路径 |
一、美国政治极化对总统制定外交政策影响的路径图 |
二、美国政治极化对总统制定外交政策的影响 |
第二节 冷战后美国总统制定外交政策的政治极化因素分析 |
一、府会分歧与美国总统在对外事务中的权力 |
二、影响美国总统制定外交政策的因素探析 |
第三节 政治极化与美国总统对重返亚太政策的影响 |
一、奥巴马政府时期美国政治极化的表现 |
二、政治极化程度与总统对外政策强度成正比 |
第四节 政治极化与美国总统对气候变化政策的影响 |
一、特朗普政府退出巴黎协定的背景 |
二、美国关于气候变化政策的政治极化表现 |
三、特朗普“积极主动决策”型性格弱化政治极化对外交政策的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政治极化对美国外交政策影响案例研究 |
第一节 案例选取与伊拉克战争 |
一、案例选取 |
二、伊拉克战争 |
第二节 政治极化对国会制定伊拉克战争政策的影响 |
一、美国第107 届-111 届国会政治极化与相关提案情况分析 |
二、美国第107-111 届国会关于伊拉克战争的相关提案统计分析 |
三、美国第107-111 届国会伊拉克战争重要提案具体内容分析 |
第三节 政治极化对总统制定伊拉克战争政策的影响 |
一、美国总统制定伊拉克政策是政治极化的产物 |
二、政治极化是总统制定伊拉克战争政策的内在动力 |
本章小结 |
结语 |
第一节 研究的结论 |
一、政治极化对美国外交政策影响的关键结论 |
二、相关政策建议 |
第二节 研究的不足及未来的研究方向 |
一、研究不足 |
二、未来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美国联邦政府拨款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研究的意义 |
第三节 现有的文献 |
1.3.1 国外相关研究 |
1.3.2 国内相关研究 |
第四节 创新与难点 |
1.4.1 创新 |
1.4.2 困难与不足 |
第五节 方法与数据 |
1.5.1 个案研究 |
1.5.2 定性研究 |
1.5.3 定量研究 |
第六节 结构的安排 |
第二章 美国联邦政府拨款:理论梳理 |
第一节 为什么由议会掌握财政权? |
第二节 美国国会如何财政拨款? |
2.2.1 府会之间的制衡 |
2.2.2 委员会的运行 |
2.2.3 党团的领导 |
2.2.4 议员的动机 |
2.2.5 拨款的运行机制 |
第三章 联邦政府拨款制度的历史变迁 |
第一节 拨款制度的形成与分权(1789-1921) |
3.1.1 历史背景 |
3.1.2 1789到1800年:财政部对预算的主导 |
3.1.3 1800到1865年:从筹款委员会到拨款委员会 |
3.1.4 1865到1921年:拨款委员会的掌权与分权 |
第二节 拨款制度的整合(1921-1974) |
3.2.1 历史背景 |
3.2.2 1921年《预算与会计法案》 |
3.2.3 拨款委员会的权力整合 |
3.2.4 拨款委员会的构成变化 |
3.2.5 改革的效果与其后的立法 |
第三节 拨款制度的再次分权(1974至今) |
3.3.1 历史背景 |
3.3.2 1974年《国会预算与扣留控制法案》 |
3.3.3 拨款委员会的分权调整 |
3.3.4 改革的效果与其后的立法 |
第四节 拨款制度变迁的逻辑 |
第四章 联邦政府拨款的过程 |
第一节 财政立法中的拨款过程 |
第二节 总统预算 |
4.2.1 总统预算的形成 |
4.2.2 总统预算的内容 |
4.2.3 总统预算的执行 |
第三节 国会预算 |
4.3.1 国会预算决议案的形成 |
4.3.2 国会预算决议案的内容 |
4.3.3 预算决议案引发的和解立法 |
第四节 国会拨款 |
4.4.1 授权与拨款 |
4.4.2 拨款委员会的分配与审议 |
4.4.3 两院全会的审议 |
4.4.4 两院的协调 |
4.4.5 拨款法案的内容 |
4.4.6 拨款法案的类型 |
4.4.7 专项拨款 |
第五节 后续行动 |
4.5.1 扣留程序 |
4.5.2 单项否决 |
4.5.3 没收程序 |
第六节 拨款过程的评价 |
第五章 国会拨款委员会的构成 |
第一节 拨款委员会构成的程序 |
5.1.1 众议院程序 |
5.1.2 参议院程序 |
第二节 拨款委员会构成的政治 |
5.2.1 拨款委员会的定位 |
5.2.2 拨款委员会成员的目标 |
5.2.3 党团对拨款委员会的影响 |
第三节 个案研究:第108至110届国会两院拨款委员会的构成 |
5.3.1 数据的来源与目的 |
5.3.2 众议院拨款委员会构成 |
5.3.3 参议院拨款委员会构成 |
第四节 个案研究:第108至110届国会两院拨款委员会构成的变化 |
5.4.1 第108届国会 |
5.4.2 第109届国会 |
5.4.3 第110届国会 |
5.4.4 国会两院拨款委员会新成员的委员会管辖领域变化 |
第五节 国会拨款委员会构成的逻辑 |
第六章 联邦政府拨款的效果 |
第一节 年度与部门的拨款效果 |
第二节 地区的拨款效果:合约与援助 |
第三节 地区的拨款效果:专项拨款 |
6.3.1 专项拨款的特点 |
6.3.2 专项拨款分布的影响因素 |
6.3.3 参议院拨款委员会的专项拨款循环 |
6.3.4 参议院拨款委员会成员的个案:伯德、井上、史蒂文斯以及柯克恩 |
6.3.5 众议院拨款委员会的对比 |
6.3.6 众议院拨款委员会成员的个案:穆萨 |
第四节 拨款效果的总体评价 |
第七章 总结 |
第一节 美国联邦政府拨款制度的评价 |
第二节 普遍意义的经验 |
第三节 中国的现实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A 第107届国会两院拨款委员会成员构成 |
附录B 第108届国会两院拨款委员会成员构成 |
附录C 第109届国会两院拨款委员会成员构成 |
附录D 第110届国会两院拨款委员会成员构成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3)第107-112届美国国会涉华议案研究(2001-2012)(论文提纲范文)
本文创新点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研究状况 |
三、学术界的研究动态 |
四、研究方法、内容及拟创新点 |
第一章 美国国会影响涉华问题的方式概述 |
第一节 国会政治对涉华问题的影响 |
一、国会政治与涉华问题 |
二、国会制约和影响总统对华决策 |
第二节 国会政党控制权的轮替对涉华问题的影响 |
第三节 国会控制联邦开支预算对涉华问题的影响 |
第四节 国会众议院联邦州议席分配的变化对涉华问题的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国会下属机构的涉华事务 |
第一节 国会委员会的涉华事务 |
一、国会委员会介绍 |
二、21世纪国会委员会的演变 |
三、国会委员会对涉华议案的影响 |
四、国会委员会的政策领域分工 |
第二节 国会涉华事务的新增机构 |
一、美国-中国经济及安全评议委员会 |
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事务的国会与行政联席委员会 |
三、在国会编制内建立美中两国议会交流的官方渠道 |
第三节 第107届至第112届国会委员会审议的涉华议案 |
一、众议院国会委员会审议的涉华议案 |
二、参议院国会委员会审议的涉华议案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国会涉华议案的统计分析及其特征 |
第一节 涉华议案政策领域的统计 |
第二节 国会两院、两党的涉华议案的统计 |
第三节 关于中国地方议题的涉华议案的统计 |
一、台湾议题 |
二、香港议题 |
三、西藏议题 |
四、新疆维吾尔议题 |
第四节 涉华议案的主要特征 |
一、74%议案标题无涉华的字眼 |
二、法案大多不利于中美关系的良性发展 |
三、涉华议案完成立法的速度及投票行为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国会涉华法案的主要内容 |
第一节 捆绑在授权法中的涉华内容 |
第二节 捆绑在拨款法中的涉华内容 |
第三节 其他法令中的涉华内容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国会涉华法案的典型案例 |
第一节 中国地方政治问题 |
一、关于香港民主政制发展问题 |
二、关于拓展台湾“国际空间”问题 |
三、西藏及达赖喇嘛问题 |
第二节 中美能源问题 |
一、21世纪美中能源安全问题的由来及近因 |
二、小布什总统的美国能源政策及国会的回响 |
三、从"H.Res.344"简单决议案分析中美能源问题 |
四、109 H.Res.344的后续影响及评论 |
第三节 文化类的议案 |
一、有关文化类的涉华议案 |
二、中国政府在美国本土传播中国文化的项目 |
三、中美人文交流机制的设立 |
本章小结 |
综论 |
一、美国国会涉华议案的特征 |
二、国会涉华议案对美国对华政策的影响 |
三、国会涉华法案的新动向 |
参考文献 |
一、档案系列 |
二、英文专着、论文和媒体报道 |
三、中文专着、论文和媒体报道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4)贸易是否助益中美政治关系? ——以美国议员为重心的探究(1999-2018)(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问题提出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贸易和平论 |
二、中美政经互动研究 |
第三节 或有创新与必然不足 |
第四节 文章安排与研究准则 |
第一章 研究基础与研究设计 |
第一节 美国国会与中美关系 |
一、美国国会概述 |
二、中美关系中的美国国会 |
第二节 议员相关因素回顾 |
一、美国联邦代议制分析 |
二、涉华美企的能动性 |
第三节 研究设计 |
一、研究假设及主要变量 |
二、研究步骤 |
第二章 假设检验Ⅰ:具体议案 |
第一节 “舒默修正案”:经贸议题 |
一、人民币汇率问题与S.Amdt.309号修正案 |
二、研究设计和数据来源 |
三、数据描述与分析结果 |
第二节 “克宁修正案”:政治议题 |
一、美国对台军售与S.Amdt.634号修正案 |
二、研究设计及结果 |
第三章 假设检验Ⅱ:宏观视角 |
第一节法案的描述统计:2001——2018 |
一、研究设计和数据来源 |
二、统计结果 |
第二节 双边关系的协整检验:贸易与政治 |
一、研究设计和数据来源 |
二、计算结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R语言函数调用情况) |
(5)美国违宪审查中的国际法与外国法援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 国外研究现状 |
(二) 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国际法在美国宪法中的地位与效力 |
一、美国宪法中关于国际法的规定 |
(一) 美国宪法理论中国际法的概念 |
(二) 美国联邦宪法对国际法地位与效力的规定 |
二、美国宪法中国际条约的地位和效力 |
(一) 国际条约的缔约及批准 |
(二) 条约优先于州法 |
(三) 条约自动执行理论的产生与发展 |
(四) 条约与联邦法律冲突时的优先适用 |
三、习惯国际法与美国宪法 |
(一) 美国宪法中习惯国际法的地位和效力 |
(二) 习惯国际法在美国宪法判例中的发展 |
四、《外国人侵权法》判例中宪法理论的发展 |
(一) 《外国人侵权法》的起源 |
(二) 《外国人侵权法》的宪法依据 |
(三) 《外国人侵权法》对于司法管辖权理论的发展 |
第二章 外国法与美国宪法的关系 |
一、外国法与美国宪法关系概述 |
二、宪法判例对外国奴隶法的援引 |
三、宪法判例对外国劳工保障法的援引 |
四、援引外国法引起的学术争论 |
(一) 争论发生的背景 |
(二) 司法领域的争论 |
(三) 学术领域的争论 |
(四) 争论的焦点问题 |
第三章 第一修正案判例中的国际法与外国法援引 |
一、明显而即刻危险标准的形成 |
二、禁止事先审查原则的确立 |
三、淫秽出版物标准的确立 |
四、学术自由原则的形成 |
五、结社自由判例中的少数派意见 |
六、竞选献金的规制 |
七、宗教自由界限的形成 |
第四章 第八修正案判例中的国际法和外国法援引 |
一、判例法中不断进化的尊严标准 |
二、死刑适用限制标准的形成 |
(一) 强奸犯死刑问题 |
(二) 智障者死刑问题 |
(三) 未成年人死刑问题 |
(四) 延迟执行死刑问题 |
第五章 第十四修正案判例中的国际法和外国法援引 |
一、第十四修正案与英国《自由大宪章》的关系 |
(一) 第十四修正案的产生与《自由大宪章》 |
(二) 第十四修正案判例法对英国正当程序理论的发展 |
二、妊娠终止选择自由及其界限 |
三、生命终止选择自由的含义 |
四、同性性关系选择自由的确立 |
五、刑事被追诉人的权利与保障 |
(一) 美国大陪审团制度的发展与英国大宪章 |
(二) 第十四修正案吸收权利法案 |
第六章 国际法和外国法援引对美国宪法解释理论的推动 |
一、美国宪法解释的开放性 |
二、国际法和外国法援引在传统宪法解释进路中的体现 |
(一) 在文本主义解释方法中的体现 |
(二) 在权力结构主义解释方法中的体现 |
(三) 在实用主义解释方法中的体现 |
(四) 在道德哲学解释方法中的体现 |
三、宪法解释理论的发展成果 |
(一) 对合理标准的理论探索 |
(二) 援引的类型化理论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6)政党对美国能源立法的影响1991年至2008年(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前言 |
1. 选题理由 |
2. 文献综述 |
3. 本文所使用的数据 |
第二章 引论:能源价格、能源议案和能源公法 |
第三章 美国国会能源立法的历史 |
1. 美国国会能源立法(20 世纪30 年代至20 世纪80 年代) |
2. 美国国会能源立法(1991 年至2008 年) |
第四章 能源立法的重心 |
1. 议院 |
2. 委员会 |
3. 议员 |
第五章 能源立法中的政党因素 |
1. 国会两党在能源立法上的具体分歧及其原因 |
2. 国会两党的能源立法成果对比 |
3. 国会两党在能源立法上的博弈 |
4. 国会两党的议席数量与能源立法 |
5. 众议院能源与贸易委员会的党派分野 |
第六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7)寓先例于原旨 ——美国早期宪法史上的原旨解释(1789-1830)(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1 绪论 |
1.1 问题提出与研究意义 |
1.1.1 问题的提出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目的、方法与文章结构 |
2 理论背景:建国者的“解释性原旨” |
2.1 引言 |
2.2 鲍威尔—伯格与鲍威尔—洛夫格伦争论 |
2.3 克林顿的批评与困惑 |
2.4 雷克夫的历时性考察及其不足 |
2.5 结语:累积的先例与变动的原旨 |
3 自由解释盛行:1789-1793 |
3.1 引言 |
3.2 解释宪法VS创制宪法:“1789年决议”与行政机构创设 |
3.2.1 简约而暧昧的宪法第2条 |
3.2.2 行政部门首长免职权 |
3.2.3 行政部门的建制 |
3.3 “乔治宪法”与行政领导模式之争 |
3.3.1 华盛顿的总统制VS汉密尔顿的“部长制” |
3.3.2 华盛顿总统与行政机构的宪法关系 |
3.4 结语:立宪建国的二阶段结构 |
4 原旨解释兴起:1793-1801 |
4.1 引言 |
4.2 1790 年代的党争与外交政策决策权之争 |
4.2.1 英法列强夹缝中的新生共和国 |
4.2.2 早期政治联盟的破裂 |
4.2.3 宪法文本中的外交权 |
4.2.4 总统是外交政策“唯一胜任的判断者” |
4.3 “杰伊条约”事件中的原旨解释转向 |
4.3.1 民主共和党人对《杰伊条约》的不满 |
4.3.2 制宪者反对国会条约批准权 |
4.3.3 制定者意图VS批准者理解:谁是制宪者? |
4.4 结语:共和政体、宪法原旨与历史叙事 |
5 原旨解释变异:1801-1812 |
5.1 引言 |
5.2 不期而遇的路易斯安那领土 |
5.3 原旨解释与自由解释的两难:购买外国领土的合宪性之争 |
5.3.1 联邦党人的忧虑 |
5.3.2 分裂的行政内阁 |
5.3.3 获取领土VS准许其加入联邦:参议院和众议院内的反对声音 |
5.3.4 两种联邦制 |
5.4 从事后修宪到“必要之法”:杰斐逊的宪法逻辑 |
5.4.1 自由解释与20世纪的评论 |
5.4.2 原旨解释与19世纪的评论 |
5.4.3 杰斐逊的辩解及其宪法逻辑 |
5.5 结语:原旨解释的变异与法外权力的民主化 |
6 先例补足原旨:1812-1830 |
6.1 引言 |
6.2 灯塔和坎伯兰公路:联邦国内改进计划的历史与先例 |
6.3 麦迪逊“否决了自己的法案” |
6.3.1 1812 年战争与合众国第二银行的设立 |
6.3.2 民主共和党第二代国家主义者提出《红利法案》 |
6.3.3 支持《红利法案》合宪性的先例“不足够” |
6.4 门罗“妥协得太多” |
6.4.1 门罗是忠诚的杰斐逊主义者 |
6.4.2 反对的声音:《塔克报告》与国会有关决议 |
6.4.3 民主共和党内的代际冲突困局 |
6.4.4 《〈坎伯兰公路维修法案〉否决咨文》与门罗的修正主义 |
6.5 麦迪逊用先例解释宪法:在原旨解释与自由解释之间 |
6.6 结语:早期先例补足宪法原旨 |
7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8)当代美国华人政治参与研究(1965至2004年)(论文提纲范文)
绪论 |
一、选题的源起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范围与有关概念界定 |
四、研究方法与创新和不足 |
五、论文的主要内容 |
第一章 1965年以前美国华人政治参与历史回顾 |
第一节、美国华人政治地位之演进 |
一、早期赴美的华人移民 |
二、美国的排华法案及排华暴动 |
三、排华法案对华人的影响 |
第二节、1965年以前美国华人的政治参与活动 |
一、1965年以前美国华人争取移民权利和公民权利的活动 |
二、1965年以前美国华人参与选举政治的活动 |
小结:1965年以前美国华人政治参与活动的特点 |
第二章 影响当代美国华人政治参与的因素分析 |
第一节、影响当代美国华人政治参与的客观因素分析 |
一、人口因素 |
二、社会经济地位 |
三、政党认同 |
四、选区重划的影响 |
五、重大历史事件的刺激 |
第二节、影响当代美国华人政治参与的主观因素分析 |
一、政治效能感 |
二、现状满足感 |
三、政治信任感 |
四、个人政治文化 |
五、对参与成本和收益的考虑 |
小结 |
第三章 当代美国华人精英政治参与比较分析——以骆家辉与赵小兰为代表的两种参与方式比较为例 |
第一节、当代美国华人参与选举政治的方式 |
一、选举登记和投票 |
二、政治捐款 |
三、竞选议员与政府公职 |
四、争取政治委任 |
第二节、当代美国华人精英政治参与模型分析 |
一、选举型和委任型 |
二、以华人或非华人选票为基础 |
三、全国型和地方型 |
四、象征型和实在型 |
第三节、骆家辉与赵小兰政治参与之比较分析 |
一、骆家辉的政治参与经历 |
二、赵小兰的政治参与经历 |
三、二者比较之分析 |
小结 |
第四章 当代美国华人政治性社团与政治参与分析——以“80/20促进会”与美国华人参政新策略为例 |
第一节、美国华人政治性社团的历史与现状 |
一、政治性社团的类型 |
二、政治性社团的主要活动方式 |
第二节、“80/20促进会”与美国华人政治参与新策略 |
一、成立的原因、目标、宗旨与特点 |
二、总统候选人的确定、行动与争议 |
三、在2000年大选中的影响力评估 |
四、华人在该组织中的作用 |
第三节、美国华人政治性社团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发展前景 |
小结:华人政治性社团作用举足轻重 |
第五章 当代美国华人政治参与方式多元化探析——以美国着名华人民权活动家王灵智教授的政治参与活动为例 |
第一节、王灵智赴美求学与从事海外华人研究的经历 |
一、赴美留学 取得学位 |
二、走出象牙塔,参加民权运动 |
三、重回校园,推动海外华人研究 |
四、领导民权运动,维护和增进华人权益 |
五、为维护美国华人权益遭到暗杀威胁 |
六、提携后起华人青年学者,毫无保留 |
七、弘扬中华文化传统,重视子女教育 |
八、充当美中学术交流的桥梁 |
第二节、王灵智的政治参与活动及其影响分类分析 |
一、与民权组织合作参与美国政治 |
二、运用诉讼方式参与美国政治 |
三、通过个人接触的方式参与美国政治 |
四、运用抵制、抗议的手段参与美国政治 |
五、利用大众媒体参与美国政治 |
六、综合运用各种非选举方式 |
第三节、为美国华人利益积极推动美中关系 |
小结 |
第六章 当代美国华人与其他少数族裔政治参与比较分析 |
第一节、与爱尔兰裔、波兰裔和意大利裔的比较分析 |
一、与爱尔兰裔政治参与的比较分析 |
二、与波兰裔政治参与的比较分析 |
三、与意大利裔政治参与的比较分析 |
第二节、与黑人和犹太裔政治参与的比较分析 |
一、与黑人政治参与的比较分析 |
二、与犹太裔政治参与的比较分析 |
第三节、与西裔政治参与的比较分析 |
第四节、与其他亚裔政治参与的比较分析 |
一、华人参加投票的制度性障碍 |
二、选举中的登记率和投票率 |
三、在政府机构中的代表人数 |
四、投票以外的参与活动 |
五、参与社团或宗教活动的频率 |
六、政治倾向方面 |
小结 |
结论 |
一、美国华人政治参与中存在的问题和障碍 |
二、未来美国华人政治参与的路径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9)美国国会涉台立法的规律与发展趋势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 文献检索与理论分析框架 |
二 美国国会涉台立法提案的一般规律 |
三 特朗普执政时期国会涉台立法的发展趋势 |
结 语 |
(10)美国国会研究服务局与美国对华政策研究(1969-1991)(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问题 |
二、研究意义和方法 |
(一)研究意义 |
(二)研究方法 |
三、研究综述 |
(一)文献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三)国内研究综述 |
(四)研究空间与创新之处 |
第一章 美国国会与国会研究服务局 |
第一节 国会研究服务局与思想库 |
一、思想库的概念及分类 |
二、思想库对美国外交政策的影响 |
三、全方位的思想库:国会研究服务局 |
第二节 美国国会与思想库 |
一、美国国会的信息需求与信息来源 |
二、美国国会的附属机构 |
第三节 国会研究服务局的成果及作用 |
一、国会研究服务局的信息来源及研究成果 |
二、国会研究服务局对国会的支持 |
小结 |
第二章 国会研究服务局关于中国在联合国代表权问题的研究 |
第一节 国会研究服务局关于中国恢复在联合国代表权问题的美国作用分析 |
一、1969年前美国与中国代表权问题 |
二、1970年以后美国对中国代表权问题的态度转变 |
三、国会研究服务局关于美国对联合国的影响研究 |
第二节 国会研究服务局关于第26届联合国大会的研究 |
一、第26届联合国大会的投票 |
二、中国恢复在联合国的代表权 |
第三节 中国恢复联合国代表权后国会研究服务局对中国的研究分析 |
一、国会议员对中国的新认知 |
二、国会研究服务局对中国70年代政策的分析 |
小结 |
第三章 国会研究服务局对中美外交关系正常化的研究 |
第一节 国会研究服务局关于中美外交关系正常化可行性分析 |
一、国会研究服务局关于中美外交关系正常化争论的研究 |
二、国会研究服务局关于中美外交关系正常化的方案研究 |
三、中美外交关系正常化进程中美国国会的立法作用 |
第二节 国会研究服务局对其他国家与中国建交影响的研究 |
一、国会研究服务局关于中日正式建交的影响研究 |
二、国会研究服务局关于中澳正式建交的影响研究 |
三、国会研究服务局关于中法正式建交的影响研究 |
四、国会研究服务局关于中德(西德)正式建交的影响研究 |
第三节 中美关系正常化后国会研究服务局对美国对华政策的研究 |
一、美国政府内在对华政策上的不同态度 |
二、国会研究服务局关于中美战略合作的研究 |
三、国会研究服务局关于中美共同关注问题的政策研究 |
小结 |
第四章 国会研究服务局对中美建交后的台湾问题研究 |
第一节 国会研究服务局对中美建交后美国与台湾关系的政策研究 |
一、国会研究服务局对中美建交后台湾的政治环境的研究 |
二、中美建交后白宫在台湾问题上的态度 |
三、国会研究服务局关于美国对台政策的研究 |
第二节 国会研究服务局关于美国对台湾安全问题研究 |
一、台湾的安全问题 |
二、国会研究服务局关于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政策的研究 |
三、国会研究服务局关于美国对台军售的具体措施分析 |
第三节 国会研究服务局关于美国对台湾的经济政策研究 |
一、国会研究服务局关于中美建交后的台湾经济概况的研究 |
二、国会研究服务局关于美国与台湾的经济关系研究 |
三、美国针对台湾经济政策 |
小结 |
结语 |
一、国会研究服务局的地位 |
二、中美正式建交前后国会研究服务局对中国政策的分析 |
三、国会研究服务局对中美建交前后台湾问题的看法 |
四、美国国会研究服务局对美国外交决策的影响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1951年-1960年中国在联合国代表权问题的投票表决记录 |
附录二 :第五届联合国大会上有关中国问题的提案投票结果 |
附录三 :1961年-1970年关于“重要问题”的投票结果 |
附录四 :1961年-1970年关于恢复中国联合国代表席位和驱逐台湾当局的投票结果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着情况 |
四、美国第102届国会的党派构成(论文参考文献)
- [1]论冷战后政治极化对美国外交政策影响[D]. 陈欢欢. 外交学院, 2020(08)
- [2]美国联邦政府拨款制度研究[D]. 刁大明. 南开大学, 2010(10)
- [3]第107-112届美国国会涉华议案研究(2001-2012)[D]. 关敬之(GEORGE K.C. KWAN). 武汉大学, 2016(02)
- [4]贸易是否助益中美政治关系? ——以美国议员为重心的探究(1999-2018)[D]. 朱昀晖. 上海外国语大学, 2020(01)
- [5]美国违宪审查中的国际法与外国法援引研究[D]. 陈希. 山东大学, 2019(02)
- [6]政党对美国能源立法的影响1991年至2008年[D]. 王一旸.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10(12)
- [7]寓先例于原旨 ——美国早期宪法史上的原旨解释(1789-1830)[D]. 霍晓立. 重庆大学, 2018(04)
- [8]当代美国华人政治参与研究(1965至2004年)[D]. 万晓宏. 暨南大学, 2005(01)
- [9]美国国会涉台立法的规律与发展趋势研究[J]. 林冈,周文星. 美国研究, 2020(03)
- [10]美国国会研究服务局与美国对华政策研究(1969-1991)[D]. 王雪莲.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