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樊山判牍》看古代身份和契约的关系(论文文献综述)
袁子微[1](2016)在《樊樊山及其诗歌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樊增祥(1846-1931),字樊山,号云门,晚号天琴老人,湖北恩施人,光绪三年(1877)进士。他是清末民初中晚唐派诗人的代表,诗歌创作有三万首之多,在当时具有重要影响。本文力图以诗歌研究为基础,了解樊山生平并分析他如何走上文学创作之路,探讨其丰富多彩的诗学实践,进而总结其诗学主张及诗史地位.本论文题为《樊樊山及其诗歌研究》,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题为“樊山生平及着述”,主要讨论樊山如何在一个武将世家中成长为文学家,其家族教育及影响起到了重要作用。樊山的仕宦经历也是有迹可循的。早年幕府生涯奠定了仕宦基础,为官期间善於听讼,《樊山政书》是其从政期间的集大成着作。此外,重大历史事件对其仕途影响极深。庚子事变,樊山因接驾慈禧太后有功,自始仕途亨畅。後又因辛亥革命终结。樊山所着文集有六十余种,通过概括整理可知其着作的基本情况。第二章题为“樊山与诗社活动”,主要叙述了樊山一生参加的诗社。主要是青门萍社、超社、晚晴簃诗社、寒山诗钟社、梯园诗社等。樊山参加这些诗社不仅仅是兴趣使然,从中结交不少诗友,对诗艺的提高起到重要影响。本章重点讨论樊山在诗社中的地位及主要活动。第三章题为“樊山诗歌创作与师友”,樊山早年主张诗学百家,对古代先贤多有学习。入张之洞门下,受到南皮师“经济之翠”的影响,创作倾向严谨。後又受李慈铭影响,诗风转绮丽。樊山晚年因与易顺鼎频繁唱和,诗歌创作随意,诗风趋向拉杂鄙俚。不同的时段,不同的交往对象,都对樊山的诗风有重要影响。第四章题为“樊山诗歌分类研究”,将樊山诸多诗歌分类,并选择代表诗集、诗歌进行研究。樊山的诗歌创作以艳诗最有特色,也是留给後人印象最深刻的诗歌类型。樊山一生辗转多地,有不少属於描写旅途所见所感,即兴咏怀的纪行诗。另外,樊山还有反映时局动态、战火纷纭的战争诗,能体现其鉴赏水平和艺术眼光的题画诗。四大类别的诗歌各有特点,其中艳诗数量最多,最能代表樊山创作特色。第五章题为“樊山的诗学主张及诗学地位”,重点归纳了影响樊山一生的诗学观点,如“诗学百家”、崇尚“性灵说”等,进一步总结樊山在创作中用叠韵次韵、用僻典、用新名词的特点。通过归纳分类历代诸家的正反评价,说明了樊山在当时诗坛的重要地位和影响。结论是对樊山其人、其诗总结性的评论。附录一是对樊山《琴楼梦》小说的研究和辑夫,附录二主要辑佚了樊山的诗文。
田秋红[2](2014)在《《吴文节公遗集》中江西史料的整理与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吴文镕(1792—1854),字甄甫,号云巢,江苏仪征人,嘉庆二十四年进士。历任侍读学士、河南学政、顺天学政、福建巡抚、江西巡抚、浙江巡抚、云贵总督、湖广总督等职。咸丰四年(1854年),时任湖广总督的吴文镕被迫与太平军战于黄州,清兵溃败,文镕以身殉节。清廷赐恤,谥“文节”,后立专祠奉祀。纵观吴文镕的仕宦生涯,其一生历任多地官职,颇有政绩。在为官任上所留下的各类政务文献,被其子吴养原进行整理,刊刻成书,即《吴文节公遗集》,给后人留下了宝贵的地方史料。对于我们研究地方社会及吴文镕的从政方略,均有较高的价值。本文首先是对《吴文节公遗集》江西史料进行整理,通过整理与分析,加上相关史料的搜集,拟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研究:第一部分,是对《吴文节公遗集》刊印与版本进行了简单的交代。第二部分,是对吴文镕个人的研究。其中包括生平与家世、仕宦经历及社会关系网三个方面。在介绍吴文镕的仕宦经历时,作者主要以《吴文节公年谱》为依据和基础材料,其他史料,包括《遗集》史料为辅助材料。按吴文镕仕宦职官的顺序,进行详述,并通过对史料的掌握与归纳,重点突出吴文镕对一方主要问题的治理,从而对吴文镕有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第三部分,是对《遗集》中江西史料的研究。它包括《遗集》江西史料的研究价值和吴文镕对于江西地方的治理两方面。其中,在对《遗集》江西史料价值的研究中,作者从《遗集》有利于了解嘉道时期中国社会、地方名宦以及江西地方社会三个领域进行分析与论证。另外,在论述吴文镕对江西地方社会的治理时,通过详读《遗集》中有关江西的史料,并对其进行归类与引用,拟从吴文镕支援抗夷、整治漕运、惩治逆匪、宣扬礼教以及改革钱法五大视角进行逐一探讨。
苗丽[3](2012)在《清代判词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判词是法律文书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种。在古代社会,它是司法官陈述案件、听讼断狱的应用性文体。历经千余年的发展演变,判词在司法实践中形成了独特的语言风格和精神面貌,具有鲜明的写作特点。清代判词更因承继历代判词之长而富新变,渐臻于集大成之境,成为古代判词发展的一座最高峰,其丰富的法律内涵和文学张力颇为民国乃至现代学者所重视。但学界尚鲜有学者从“文学为体,司法为用”这一角度对清代判词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本文所探讨的即是清代判词及那些身兼文学家与司法者双重身份的文人群体。由于制判主体成长于礼法文化环境,故其制判思想及文学表达与儒家治世理想、“哀矜折狱”的司法理念息息相关。因此,本文将清代判词放到文学与法律之间,从礼法文化的视阈加以考察。力求根据判词文本及相关文献史料,分析清代儒者刑名的司法实践、吏治精神与判词写作之间的互动影响,阐述清代判词的文学性和实用性契合技巧渐趋完善的发展过程。清代诗文、小说、戏剧等文学作品中出现的判牍思想和判词内容,是探讨制判主体和判词写作的重要材料,本文将其纳入研究视野,并进行了一定的分析。全文从绪论起端渐次展开。绪论对本文涉及的一系列概念进行了阐述,简要介绍了选题背景和意义,以及研究所依据的主要资料与学界已有的成果,并概述了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正文凡六章,是全文的主体部分。第一章,对清前(主要侧重唐宋元明)各朝判词的历史发展作了概貌的回顾,分析刑名儒者的积极实践与文本表达之互动,勾勒出历代判词演变轨迹,并分析判词由社会制度、文化环境变迁而催生的多样个性特征。可以看出,古代判词融通情理法于一体的独特表达与其文学倾向、修辞风格的关系,与制判群体的官箴文化、伦理情感以及儒家治世之道的价值观是脉息相通的。第二章,以清代判词文与法的融合作为基本思路,综合梳理清代刑名儒者群体的狱讼实践与判词写作。通过对清判及制判群体的系统考察,详细阐述了清代铨选制度和文化环境对制判主体写作及司法实践、行文风格的影响,力图呈现清代判词既有对前代判词承继的一面,也有文与法融合的新变特征。这既与清代较前代成熟的文官制度和法制文化意识有关,又与制判主体的人文修养,以及不断变迁的社会文化语境相关。这些因素彰显了判词文本表达和制判主体个性特征,同时也揭示出制判者在不同司法文化环境下的嬗变与坚守。第三章,选取清代前期的典型判词为个案,深入分析其司法精神和文学表现。通过比较分析,发现清代前期判词较之前代虽有文学化表达、伦理性说教等特征的趋同,也有判词写作中文与法融合渐臻成熟的新发展。这与制判主体意识受当时社会经世致用精神浸染,推崇“息讼”、“民本”之德性审判有关。这种“经世致用”的司法精神、“经权之道”的司法过程,对判词实用性表达及“哀矜仁恕”的写作风格都有影响。本章选取循吏徐士林的谳词为个案,在对清代前期制判理论与判词制作的内容及特征分析的基础上,尝试揭示清代前期判词的风貌。第四章,分析清代中期的制判群体在承继前代经世致用精神的同时,又呈现出“以法为治”的司法风貌。这一阶段制判群体勤于将案判用律及制判经验诉诸多种文本,促进了司法实践与制判理论、判词写作间的良性互动,使清代中期判词呈现出文学与法律兼擅的风貌。本章以张问陶判词为该时期的典型代表,探讨制判主体之诗人、学者等多种身份如何影响判词文本的表达,影响判词的文体发展及其文学价值。第五章,在梳理清代后期判词文本的基础上,结合其他文献中有关制判群体的案狱、判词等司法实践记载,发现清后期判词在继承传统经权之道的表达外,叙述上重视运用法律事务知识以增加应用效能,因而判词体制呈现出渐趋规范化的新变。清代后期众多名吏、名臣、地方官在官场吏治腐败,仕宦境遇较前、中期艰难的情况下,坚守礼法精神,增强实用性取向,达到了文学与判牍契合的新境界。其“情法两尽”的判词人文化表达风貌,也为其转型为近代裁判文书奠定了基础,这从清末名吏樊增祥等人的判词在民国被广泛关注和接受可见一斑。第六章,结合司法群体在诗歌、笔记、小说等多种文体中对相关案判实践及制判经验的记载,剖析作者的精神和心态,梳理具有官方话语权的判词在体制范式、教化功能、法律意识等方面,如何影响其他文体的法律表达与文学价值;并通过分析清代戏剧、小说中判词内容表现的独特之处,以及判词与叙事文学的相互影响,以窥司法实践与判词文本表达间的“互文性”关系。结语部分在综合前文清代判案史料与判词案例分析的基础上,对清判的文学价值和社会功能进行了客观的评价。最后,对该课题研究的前景,其进一步拓展的空间进行了论述。
郝铁川[4](1997)在《从《樊山判牍》看古代身份和契约的关系》文中研究说明本文通过对《樊山判牍》所载若干案例的研究,论证了身份关系和契约关系长期并存是中国古代社会的一个重要特点。而中国古代契约关系最终没有取代身份关系,并非如有些论者所言的"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不够强大",而是统治者缺乏必要的选择。历史发展并非只有经济一种因素起作用,而统治者的正确选择有时比经济因素的作用更大。
郝铁川[5](1997)在《从《樊山判牍》看古代身份和契约的关系》文中认为本文通过对《樊山判牍》所载若干案例的研究,论证了身份关系和契约关系长期并存是中国古代社会的一个重要特点。而中国古代契约关系最终没有取代身份关系,并非如有些论者所言的"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不够强大",而是统治者缺乏必要的选择。历史发展并非只有经济一种因素起作用,而统治者的正确选择有时比经济因素的作用更大。
二、从《樊山判牍》看古代身份和契约的关系(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从《樊山判牍》看古代身份和契约的关系(论文提纲范文)
(1)樊樊山及其诗歌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樊山生平及着述 |
第一节 樊氏家族及樊山科举之路 |
一、恩施樊氏 |
二、幼承庭训 |
三、赐进士出身 |
第二节 樊山仕宦经历 |
一、幕府生涯 |
二、陕西为知县及《樊山政书》 |
三、鼎革後的宦场角逐 |
第三节 樊山着述概述 |
一、樊山诗集 |
二、樊山文集 |
三、樊山词集 |
四、樊山小说 |
五、樊山合集 |
第二章 樊山与诗社活动 |
第一节 青门萍社——陕西为官期(1888—1898) |
一、青门萍社的主要活动 |
二、青门萍社的主要成员 |
第二节 超社——沪上遣民期(1913—1914) |
一、超社形成 |
二、超社活动 |
三、超社解散 |
第三节 晚晴簃诗社——民国後(1919—1929) |
一、樊山与《晚晴簃诗汇》编纂 |
二、樊山选诗观略评 |
三、樊山诗未入《晚清簃诗汇》 |
第四节 诗钟社——樊山晚年(约1913—1931) |
一、樊山参加的诗锺社 |
二、樊山所作诗锺特点 |
三、参加诗锺活动的动机 |
第三章 樊山诗歌创作与师友 |
第一节 转益多师是汝师 |
一、长庆体、梅村体 |
二、得力于名师 |
三、其他诸家 |
第二节“经济之学”下的诗学——兼论张之洞对樊山的影响 |
一、请业张之洞门下 |
二、“中学为体、西学为用” |
三、“诗非有事勿作” |
四、樊山对张之洞的评价 |
第三节 “性情为诗”的感召——兼论李慈铭对樊山的影响 |
一、越缦门下 |
二、樊山与浙派同人交往 |
三、李慈铭评樊袁诗 |
第四节 晚年诗风“拉杂鄙俚”之俗——兼论易顺鼎对樊山的影响 |
一、“剪发辩”与“声色辩” |
二、樊山“捧角诗”创作 |
三、对樊山晚年诗风的评价 |
第四章 樊山诗歌分类研究 |
第一节 樊山艳诗创作研究 |
一、樊山艳诗创作情况 |
二、樊山艳诗分类研究 |
三、樊山艳诗特点及创作缘由 |
第二节 樊山纪行诗研究 |
一、日记体例 |
二、诗歌为主体 |
三、内蕴探析 |
第三节 樊山战争诗研究 |
一、对历史的再现 |
二、对战争的描述 |
三、学杜甫、陆游 |
第四节 樊山题画诗研究 |
一、题绘画诗 |
二、题照像诗 |
三、樊山与画家的交往 |
第五章 樊山的诗学主张及诗学地位 |
第一节 樊山诗学观点及创作特色 |
一、樊山诗学观点 |
二、樊山诗歌创作特色 |
第二节 樊山诗的地位及影响 |
一、点将论 |
二、比较论 |
三、正面评价 |
四、反面评价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二:樊山诗文辑佚 |
附录一:眼底厌看新世界,曲中犹见旧山河——论《琴楼梦》创作主题 |
附小说:琴楼梦小说 |
致谢 |
(2)《吴文节公遗集》中江西史料的整理与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绪论 |
一、选题的意义 |
二、学术史回顾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上篇 《吴文节公遗集》中江西史料的整理 |
卷七 |
买米解闽摺 |
添设腰站片 |
买米解闽片 |
铸造礮位摺 |
采买硝斤摺 |
停止买米赴闽片 |
暂缓鼓铸摺 |
审拟新喻县革生纠抢摺 |
卷八 |
防堵湖北匪徒摺 |
添兵防堵摺 |
拏获楚省匪党摺 |
续获楚省逃匪摺 |
筹办火攻夷船摺 |
买米运苏片 |
恭报起程閲伍摺 |
卷九 |
覆奏体察挑夫船戸情形摺 |
礮位章程摺 |
筹备火药片 |
减半开铸变通搭放摺 |
收捐钱文请解南河片 |
甯都州属匪徒加等治罪摺 |
卷十 |
移设巡检摺 |
请将宋臣文天祥从祀文庙摺 |
覆奏各营马匹难以议减摺 |
遵保属员摺 |
卷十一 |
设法贵钱贱银摺 |
审拟安仁县闹漕匪徒摺 |
访获敎匪摺 |
用钱代银请毋庸试行片 |
卷十二 |
审拟教匪摺 |
暂停鼓铸摺 |
审拟教匪摺 |
卷十三 |
覆奏银钱画一章程摺 |
请将赣州府改为调缺摺 |
覆奏访查邪匪片 |
筹补缺漕摺 |
筹补京仓米石改由粮船洒带摺 |
卷十四 |
覆奏严禁帮仓浮费摺 |
拏获崇义长甯二县匪犯摺 |
审办长甯县会匪摺 |
拏获湖南匪犯片 |
卷十五 |
审办崇义县斋匪摺 |
审办续获长甯县会匪摺 |
卷十六 |
扑捕临川县滋事棍徒摺 |
漕船应溯流迎查摺 |
捕获临川县滋事棍徒片 |
移驻通判等缺摺 |
卷十七 |
审拟贵溪县滋事匪徒摺 |
卷十八 |
查勘封禁山片 |
审拟包漕拒捕逸犯捏词京控摺 |
卷三十七 |
批上饶县郑守诚等呈控马廷芝等聚众制械由 |
批奉新县熊景佐等呈控黄春晖拖欠盐课由 |
批奉新县黄春晖呈诉诈传院批由 |
批奉新县黄春晖呈控万重修捏批图陷由 |
批万安县详王立义受雇载私由 |
批臬司盐道会详审明私船水手由 |
批万载县详审结职员王光佐夫妇各呈送嫡庶二子不孝由 |
批委员候补县等禀请议叙由 |
批臬司详进贤县生员胡廷琛被抢由 |
批永丰县详黄秀茂等谋命图诈由 |
批铅山县禀查办汛弁贿纵烟匪由 |
批丰城县审详武生杨儒杰等掉窃客银由 |
批崇义县详审办窃贼郭定诰由 |
札抚州府查讯临川县民朱桂茂控伊妻被朱全山殴毙一案由 |
批萍乡县监生刘卓城呈诉伊孙忤逆由 |
批萍乡县监生刘卓城再呈诉伊孙忤逆由 |
卷三十八 |
批宜春县详苏顺侯戳伤万年科身死由 |
籖臬司覆审万年科一案由 |
批临川县详周杨氏因病自尽由 |
札臬司转饬临川县禀覆审办陈江氏一案由 |
批临川县详审拟陈江氏自缢身死一案由 |
批臬司详审拟彭泽县民陈心明溺毙一案由 |
批藩司详请题旌吉安府民妇宋萧氏乐善好施由 |
札盐道查明许湾卡员弁报获私盐有无隐匿由 |
札建昌府查讯新城县详报命案不实由 |
札安义县赃册短估由 |
批万载宜春县会详审拟杨先春服毒身死一案由 |
批崇义县详罗鲁三因病自尽由 |
批庐陵县详曾庆沅因向胞弟殴打自行致伤身死由 |
卷三十九 |
批德化县详瑞昌县潘李氏因病自尽由 |
批乐安县邱享八呈控争山由 |
札臬司饬查贵溪县匿报抢案由 |
批贵溪县禀江添俚等夥抢由 |
札臬司饬查东乡县详报揭魏氏因病自尽屍女误报丛殴屍夫查明具悔一案由 |
札臬司查究南城县详陈夏氏因病自尽一案由 |
批袁州府禀覆境内并无匪徒聚众歛钱等事由 |
批新建县等详船戸盗卖引盐由 |
批代理崇仁县详陈王氏因病自尽由 |
批藩司详销崇义县民人郭元肇妄控廪生郭芬冒宗捏报五世同堂一案由 |
批盐道禀覆龙母庙卡员擅责民人记过由 |
札臬司饬查许湾卡委员禀私贩夺盐殴兵由 |
批赣县详委审职员上控丁役诈赃由 |
签赣县等游示枷犯由 |
卷四十 |
批委员候补县禀查覆赣县攸鎭并无私店由 |
批贵溪县周冕呈控堂兄妄争分产由 |
批贵溪县周运隆呈控争産由 |
批贵溪县周加贤呈控争産由 |
扎南安府查拏大庾县门丁由 |
批南安府禀覆查办大庾县门丁由 |
批浮梁县禀请兴建书院由 |
批安仁县详审办盐犯周先发由 |
札瑞州府查讯邓黎氏控案由 |
批瑞州府禀邓黎氏控案由 |
批瑞州府详邓黎氏控案由 |
批南康县详委审王克昌控朱德运等藉命吓诈由 |
札湖口县查覆刘吴氏自尽一案由 |
批吉水县详李生保等直入廵检衙署挟制由 |
卷四十一 |
批南昌县禀每月销盐数目未便据旗商所报作数请仍照子店所报销数开呈由 |
批安义县详彭张氏溺毙由 |
批泰和县详刘以绍致死功兄刘以棉由 |
批萍乡县详递籍人犯脱逃由 |
批湖口县详请将监生张琳珍革审由 |
批湖口县详杨李氏溺毙由 |
批南城泸溪县会详泸溪县盐犯周春桂等夺盐拒捕由 |
批湖口县详船戸赵祥益盗卖引盐由 |
批湖口县禀查办船戸赵祥益由 |
批臬司盐道会详万安县盐犯受雇挑私由 |
批吉安府禀获窝私人犯由 |
卷四十二 |
批石港卡武弁禀获私盐由 |
批盐道禀覆石港卡文武员弁禀获私盐情节不符由 |
批峡江县详会同卡员拏获货船夹私由 |
批龙母庙卡员禀拏获货船夹私由 |
札盐道转饬良口卡委员缉私由 |
札德兴县缉私由 |
札饶州府等查拏枭匪由 |
札德兴县缉拏枭匪由 |
札饶州府转饬缉拏枭匪由 |
批代理德兴县禀香屯卡巡丁被枭掳殴由 |
批饶州府禀请咨皖省拘提人证由 |
卷四十三 |
批乐平县详德兴县解审拟徒盐犯被夺由 |
批德兴县禀解审拟徒盐犯中徒被夺由 |
札饶州府亲督缉匪由 |
批饶州府详获犯讯供由 |
批饶州府禀获犯由 |
批饶州府禀围拏枭匪由 |
批庐陵万安县会详盐犯拒伤卡兵由 |
批臬司盐道会详审明盐犯拒伤卡兵一案由 |
批两淮运司盐道会详议覆壁督部堂援引散轮奏案饬令西岸散轮售盐碍难遵行由 |
札广昌营都司查卡弁谎报缉私被抢由 |
批广昌营都司禀覆查明卡弁缉私被抢由 |
卷四十四 |
批宜春万载县会详万载县民妇袁陈氏殴死亲子袁世明一案由 |
批瑞金县详革役滋事脱逃由 |
批南昌府详武甯县革监葛方畅移种罂粟花制造鸦片由 |
批南新城县会详范英溃诬告江太和谋命贿顶由 |
批大庾县详生员刘维新藉堂姊缢毙捏情妄控革审由 |
批赣县详审办兴国县监生张礼诚因窃情败露在押自缢一案由 |
批永丰县详邓存泰欠粮畏拘溺毙由 |
批瑞金县详命案另缉正凶由 |
批临川县详徐六俚行窃逾贯其姊曾徐氏知情分赃由 |
札乐平县审结京控案内立石凿字由 |
札乐平县作速立石凿字由 |
批吉水县生员刘蓄呈控府断不公由 |
批赣南道详审结生员刘蓄上控一案由 |
批臬司详广信府审详广丰县民蔡从旺控县差逼命一案由 |
批上犹县详曾昌荣诬控命案呈悔由 |
卷四十五 |
批信丰县详刘姓铳死枪伤余姓多人由 |
批德兴县详余姓东阳西阳两支山场定界由 |
批德化县禀本院侄少爷过浔代雇妥船并代投家信由 |
批临川乐安县会详检讯临川县民人张祥俚致死郑勉之一案由 |
批署安福县详杨效古失跌身死由 |
札赣州府查兴国县报案迟延由 |
批南城县详张时顺在南城临川交界地方被贼掉窃由 |
批进贤县详获贼犯邬春仔讯供由 |
批藩臬司会详开复庐陵县革监刘干由 |
批新城县详窃案估赃由 |
札信丰县严审服制命案由 |
批武甯县详黎林志等殴毙胡煋达由 |
批泰和县详万安县捕役温才在境被杀屍灭无踪由 |
札署龙南县明白禀覆由 |
卷四十六 |
批萍乡县详邓张氏失跌碰伤身死由 |
批玉山县详郑克俭命案屍伤凶器不符由 |
批庐陵县详邓章修被殴身死由 |
批南丰县详谭李氏吸食鸦片被营兵撞获畏罪自尽由 |
批上饶县详犯僧普成谋殴致伤徐至云身死由 |
札盐道筹剔青山积弊由 |
札臬司饬万安县确讯私贩由 |
批万安县详审讯盐犯由 |
批建昌府详巡检家人犯奸并查获烟具由 |
批安仁县详捕役被不知姓名贼匪殴毙由 |
批安仁县县丞禀覆查访捕役被殴毙命凶犯踪迹由 |
札广信府提究上饶县监生余希孟控案由 |
卷四十七 |
批泰和县尹廷选呈控伊叔尹士见被匡明洲挟嫌主殴致死由 |
批靖安县禀覆批饬查讯县民罗坤福具控涂其寿等掘冡匿棺一案由 |
批靖安县罗坤福呈控县办不公由 |
批新城县薛言贵呈控被侄谋屋诬窃凶伤由 |
批新城县薛言贵再呈控被侄谋屋诬窃凶伤由 |
批南城县详程王氏行窃雇主由 |
批进贤县详小锺徐氏命案请检由 |
批南城丰县会详南丰县周国富被陈添受致死私埋匿报由 |
批建昌府详检讯周国富命案由 |
批鄱阳县详王严氏自刎身死由 |
批署安仁县详审办石港卡员弁获送盐犯熊花俚由 |
卷四十八 |
札饶州府密查鄱阳县李令催科收呈等事由 |
批饶州府禀覆鄱阳县李令催科收呈等事由 |
批上饶县详宋焱荧撬取僧寺停柩鐡钉鐶由 |
批南城县详革生员涂鸿翺由 |
批建昌府禀审办饶达三等诬控由 |
批分宜县详林玲十等致死袁侯牙由 |
签臬司转饬研讯袁侯牙命案由 |
批臬司详审拟新建县抢案由 |
批抚州府禀请卡员缉私被拒失械由地方官造赔并兵役受伤免其一月计报额私仍给经费由 |
札景德鎭吴丞驰赴德兴乐平确查沿河抢案由 |
批景德鎭同知乐平县会禀饬查乐平县沿河诈抢积案开摺呈覆由 |
批德兴县禀奉本院前饬枷号捏禀私枭拒抢之香屯卡革兵金光烈李鎭升二名脱枷逃走已获李鎭升一名补枷由 |
批南城县详李幅疙夥窃逾贯由 |
批安福县详刘德生致死功兄刘细生由 |
卷四十九 |
批永新县详贺锣鼓被追跌死由 |
批盐道详駮船淹消引盐由 |
批南城县详讯结硝石卡获送私犯张得宾由 |
批峡江县详审结盐犯由 |
札芙蓉良口朝阳三卡员弁缉私由 |
批吉水县详获私犯讯供由 |
批宜黄县王邦俊呈诉子妇不孝由 |
批新建县详駮船遭风淹消引盐由 |
批万安县详许廷松受雇挑私由 |
批臬司盐道会详万安县民买食私盐由 |
批鄱阳浮梁县会详讯办东港卡员禀段明得等拒抢由 |
批南安府禀调兵围捕逃凶逃匪由 |
札吉南赣甯道转饬捕匪由 |
卷五十 |
札吉安府密查庐陵县官声由 |
批署瑞州府禀请奖励属员多销引盐由 |
批万安县禀请将私枭移归犯籍审办由 |
批庐陵县禀请佥商设店由 |
札庐陵县设立盐店由 |
札万安县接济官盐由 |
札藩司交代章程由 |
札臬司截留军流人犯章程由 |
卷五十一 |
晓谕军民示 |
颁行各属条约 |
南新二县官盐用三联照票说帖 |
下篇 《吴文节公遗集》中江西史料的研究 |
第一章 《吴文节公遗集》的刊印与版本 |
第二章 名宦吴文镕 |
第一节 生平与家世 |
一、生平 |
二、家世 |
第二节 政历与宦业 |
一、河南学政期间 |
二、顺天学政期间 |
三、在外查案期间 |
四、福建巡抚期间 |
五、江西巡抚期间 |
六、浙江巡抚期间 |
七、云贵总督 |
八、湖广总督 |
第三节 社会交往 |
一、师从关系 |
二、同乡及友人 |
三、同僚 |
第三章 吴文镕与清中叶江西地方社会治理 |
第一节 《吴文节公遗集》的史料价值 |
一、对于嘉道时期中国社会的研究 |
二、对于地方名宦的研究 |
三、对于江西地方社会的研究 |
第二节 吴文镕对江西地方社会的治理 |
一、支援抗夷 |
二、整治漕运 |
三、惩治逆匪 |
四、宣扬礼教 |
五、改革钱法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公开发表论文(着)情况 |
(3)清代判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选题背景和意义 |
二、 研究所依据的主要资料及研究现状 |
三、 研究思路和方法 |
第一章 清前判词的发展轨迹 |
第一节 古代判词的沿革 |
一、 古代判词概貌 |
二、 古代判词形成和发展各阶段的主要特征 |
第二节 唐代判词概貌 |
一、 唐代文人刑官的入仕途径及司法实践 |
二、 唐判与文学风尚及司法实践之关系 |
第三节 宋代判词概貌 |
一、 宋代判词文体的转型与宋代文学风尚 |
二、 文学思想和司法实践影响下的判词文本 |
第四节 明代判词概貌 |
一、 明代历史变迁对文人刑官的影响 |
二、 明代司法群体及判词代表性文本考察 |
第二章 清代判词对前代的继承与发展及其影响因素 |
第一节 清代判词发展概貌 |
第二节 清代判词对前代的继承与发展 |
一、 清代判词对前代的继承 |
二、 清代判词对前代的发展 |
第三节 清代司法、文化和科举制度建构下的制判群体及判词文本写作 |
一、 清代司法状况和文化环境下的制判群体及判词写作 |
二、 清代科举制度对制判群体及其判词写作的影响 |
第三章 清代前期判词:以《徐士林谳词》为典型的考察 |
第一节 清代前期制判理论及司法实践 |
一、 清代前期制判理论之兴盛 |
二、 清代前期以州县官为主体的制判群体镜像 |
三、 清代前期司法实践风貌对判词文本功能的影响 |
第二节 清代前期判词的代表:《徐士林谳词》 |
一、 判词中法律表达的时代性 |
二、 判词中严于执法与哀矜人文精神的结合 |
第四章 清代中期判词:以《张船山判牍》为典型的考察 |
第一节 清代中期制判理论及司法实践 |
一、 清代中期制判实践与判词理论发展 |
二、 清代中期制判群体及“以法为治”的司法实践 |
三、 清代中期判词的诗性正义与“以法为治” |
第二节 清代中期判词的代表:《张船山判牍》 |
一、 判牍中的文辞风貌与文人性情 |
二、 判牍中的法律正义与伦常教化 |
三、 判牍中文学与治狱的完美结合 |
第五章 清代后期判词:以《樊山判牍》为典型的考察 |
第一节 清代后期判词文本与司法实践 |
一、 清代后期制判观念 |
二、 司法实践对判词写作的影响 |
第二节 清代后期有代表性的判词文本 |
一、 《清代名吏判牍》 |
二、 蒯德模:《吴中判牍》 |
三、 董沛:《汝东判语》 |
第三节 《樊山判牍》的典范意义 |
一、 《樊山判牍》的文辞风貌与文人性情 |
二、 《樊山判牍》中对法理文道的个人坚守 |
三 《樊山判牍》对时判水平的群体提升 |
第六章 考察清代判词的另一视野:文学文本 |
第一节 判词的实践根基与文学表达主题 |
一、 文学对司法场域的记录与呈现 |
二、 笔记、诗文中制判群体与判词书写 |
三、 文学文本中的案判主题 |
第二节 判词对清代公案类小说、戏剧的影响 |
一、 特殊而复杂的“清官主题” |
二、 清代公案类题材小说、戏剧创作 |
三、 判词与文言小说在内容、风格方面的异同 |
四、 判词对白话小说、戏剧等影响 |
第三节 判词与诗文的沟通 |
一、 判词与散文之间的相互影响 |
二、 衙署里的诗文歌咏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后记 |
(4)从《樊山判牍》看古代身份和契约的关系(论文提纲范文)
一、在不违背礼教的前提下依照合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二、在不违背礼教的前提下,依照合同规定审理民事纠纷 |
1. 依照婚姻契约审案 |
2. 立嗣应立契约,审理财产继承权方面的案件应以此种契约为依据。 |
3. 审理买卖方面的案件以买卖契约为依据 |
4. 审理房屋租赁纠纷案件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基本依据 |
三、在礼教与合同冲突的情况下舍合同而维护礼教 |
四、平均主义观念严重妨碍了合同的履行 |
五、是否立案取决于法官本人的意志而无固定标准 |
四、从《樊山判牍》看古代身份和契约的关系(论文参考文献)
- [1]樊樊山及其诗歌研究[D]. 袁子微. 华东师范大学, 2016(08)
- [2]《吴文节公遗集》中江西史料的整理与研究[D]. 田秋红. 江西师范大学, 2014(04)
- [3]清代判词研究[D]. 苗丽. 苏州大学, 2012(05)
- [4]从《樊山判牍》看古代身份和契约的关系[J]. 郝铁川. 法制现代化研究, 1997(00)
- [5]从《樊山判牍》看古代身份和契约的关系[J]. 郝铁川. 法制现代化研究, 199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