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较税制与税政管理国际研讨会综述(论文文献综述)
金德谷[1](2016)在《税收与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研究 ——以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为例》文中提出边疆民族地区发展是民族学、人类学研究的重要课题,是党中央民族工作的中心任务,事关我国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局。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在边疆民族地区先后推出并实施了“西部大开发”、“兴边富民行动计划”、“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或发展工程,同时出台了与国家战略配套的税收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企业到边疆民族地区投资兴业,推动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为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筹集了资金。国家和地方政府从财政收入中投入资金,推动建设边疆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服务事业,加快了边疆民族地区的发展。当前,学界从经济学、税收学等学科研究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的成果较多,却较少从民族学视角入手,分析和讨论税收如何促进我国边疆民族地区的发展问题。本文以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为个案,在实地田野调查材料的基础上,运用民族学人类学的理论方法考察税收在促进我国边疆民族地区发展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所取得的成效。此外,在税收促进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背景下,笔者还将重点关注边民的民族认同、国家认同、民族关系状况。本文认为,税收对边疆民族地区发展具有重要而特殊的促进作用。税收促进边疆民族地区发展通常凭借两种途径:一是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相关的税收政策,使之作为调节经济的杠杆,招商引资,鼓励企业发展,促进边疆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二是税收收入作为国家资源再分配的工具,成为边疆民族地区的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建设、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与就业等领域的动力来源和物质支撑,促进边疆民族地区的社会发展和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国家和地方政府凭借税收的途径促进了边疆民族的发展,增强了边民的国家认同和民族认同,推动并构建了和谐的民族关系。除绪论外,本文共分六个章节。在本文绪论部分,笔者主要介绍了本研究的选题缘由、研究目的和意义,研究动态和研究方法,相关概念和理论以及田野调查点概况。第一章为“满洲里市税收概况”。在这一章中,笔者首先简述满洲里市征税的历史,此后,运用税收学的分析方法对当前满洲里市国税和地税数据及其特征进行分析状况。比如运用宏观税负分析,得出满洲里的税负在合理区间运行;运用税收弹性分析,表明满洲里的税收增长要快于经济增长。从税种结构来看,满洲里的税收主要来源包括营业税、增值税等;从产业结构来看,满洲里税收来源主要集中在第三产业和第二产业;而从企业经济类型来看,满洲里税收来源囊括了国有企业和股份公司。在本章的后半部分,笔者还借助个案访谈材料,对满洲里市在新中国成立前后的税收情况与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状况进行比较,考察了不同历史时期的税收对于边疆民族地区的发展影响。在第二章中,重点探讨了税收与边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经济发展是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的核心,那么,税收如何促进满洲里的经济发展?本章以税收三大支柱:对外贸易、旅游业和工业为主要分析对象,同时分析了税收对满洲里畜牧业和批发零售业的发展。对外贸易在满洲里经济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它为满洲里财政收入贡献占60%。国家出台的《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在边疆民族地区鼓励发展边境贸易,对边境小额贸易企业采取减半征收的税收优惠政策,之后调整为财政转移支付,扶持边贸企业发展。此外,对边民互市规定货值范围内的生活用品采取免关税的政策,激活了边贸市场,促进满洲里对外贸易的发展。旅游业是满洲里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国家将西部地区旅游景点和景区经营纳入西部大开发战略税收优惠政策范围,享受企业所得税15%的优惠政策,同时内蒙古自治区出台扶持旅游业发展政策,比如对农家乐、牧户游等旅游项目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对旅游包机业务返还50%的营业税优惠政策,促进了满洲里的旅游业发展。工业发展是满洲里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满洲里市政府根据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的税收政策制定了鼓励工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对工业发展减免企业所得税,企业设备抵扣税收等,促进了满洲里的工业发展。2005年1月,内蒙古比全国提前一年取消了牧业税,这对满洲里的畜牧业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在调整营业税的起征点方面,满洲里市政府从2009年的5000元提高到2011年的2万元,鼓励各个体工商户的发展,从而促进满洲里批发零售业的发展。总体而言,满洲里市的各项税收政策和措施,较快地促进了满洲里市的经济发展。在第三章中,笔者主要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分析税收与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的关系。当税收收入纳入财政收入之后,政府通过财政支出的途径,把税收资金(财政收人)投入到边疆民族地区的重点项目和城市建设、民族教育和医疗卫生发展、社会保障和就业等领域,促进了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带来了边民生活质量提高及文化发展。根据每年财政投入社会建设的资金分析,满洲里政府在社会各领域建设的资金投入是逐年增加的,而且重视民生事业发展,2013年,其民生领域的支出甚至占到财政总支出近40%。在社会保障与就业领域,满洲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逐年提高,从2004年的130元提高到2014年的540元。同时当地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逐年增加。在就业方面,国家出台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失业人员,享受税收抵扣,促进当地失业人员再就业。2004年到2014年满洲里的城镇失业率维持在4%左右,反映了满洲里就业发展良好。边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反映满洲里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提高,可支配收入从2009年到2014年提高了1.67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从2005年到2014年提高了4.53倍。此外,政府通过财政投入建设文化基础设施,举办节庆活动,出台文化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促进了满洲里的文化发展。在第四章中,重点从当地少数民族的生存和发展状况出发,探讨税收与边疆民族地区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的关系。少数民族的发展,首先体现在少数民族人口的发展上。政府通过投入财政资金发展边疆民族地区的医疗卫生事业,鼓励少数民族孕妇去医院住院生产,满洲里市少数民族人口发展较快。此外,政府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吸引企业到满洲里发展,创造了就业机会,吸引了周边地区的少数民族到满洲里就业,这样外来少数民族的流入,带来满洲里少数民族人口的发展。通过1990年、2000年、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笔者较为详细地分析了满洲里少数民族人口增长的原因。在生计方式变迁方面,历史上满洲里牧区的少数民族主要从事游牧生计,新中国成立后,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吸引企业到满洲里发展,提供较好的工资待遇,很多牧民放弃游牧生计,选择到城市企业工作。国家对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的企业提供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商家发展民族服饰,不仅弘扬了民族文化,还促进了就业和经济增收。20世纪90年代,国家对少数民族重大节日活动,比如蒙古族祭敖包、回族古尔邦节等节日屠宰牲畜免除屠宰税,之后又逐步取消了屠宰税,这对少数民族饮食发展有积极作用的。此外,在住房方面,政府财政投入建设公租房、廉租房,对少数民族棚户区改造,及其购买第一套住房享受契税低税率优惠,带来了少数民族住房的发展。在交通方面,政府投资修巷道、硬化道路,方便少数民族出行。这些措施提升了各少数民族的民族自豪感和国家认同感,使得当地的民族关系得以和谐发展。第五章主要讨论边疆、税收与国家认同的关系。税收促进满洲里整体的社会发展,边民受益,从而增强了边民国家认同。改革开放近四十年来,中国经济比邻国呈现出更好的发展态势,这也增强我国边民对于自己国家的认同。在日常生活中,边民对于未来生活的选择往往有着非常理性的认知,“用脚投票”选择他们认为税收环境、发展环境更好的国家发展。在不同场域中,不管是少数民族、汉族的民族区分,还是中国人、蒙古人、俄罗斯人的国籍区分,边民往往会选择那种最有利于自己发展的身份来认同。在本文最后一个部分,笔者对税收在促进边疆民族地区发展方面可能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行思考。在这一章中,笔者首先讨论了边疆民族地区的税收功能、特点和影响,分析满洲里税收与经济的数量关系,分析税收杠杆与满洲里边疆民族地区发展内在关联,以及税收杠杆与国家统筹建设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笔者还讨论在“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税收如何促进边疆民族地区的发展。
张晋武[2](2007)在《中国税式支出制度构建研究》文中指出税式支出制度形成于20世纪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西方国家的财税管理实践。其作为一种建立在“税式支出概念”基础上的科学化、系统化的税收优惠管理制度,赋予了税收优惠同直接财政支出一样的预算管理方法和预算管理程序,是西方国家在税收优惠管理改革中取得的一项重要积极成果和财税管理制度的一大创新。借鉴西方国家经验,建立中国的税式支出制度,已列入我国财税制度改革的总体规划。国内财税界对税式支出制度问题的研究已有20余年的历史,并已在诸多基本问题上取得了肯定性共识和显着进展。但对中国来说,税式支出制度毕竟是一个新事物,建立税式支出制度的尝试也尚处于初步准备阶段。无论是在西方国家经验的消化吸收借鉴方面,还是在自己的理论研究与实际制度构建方面,都还任重道远。本文的研究目的,就是力图在进一步深入认识西方国家经验的基础上,对建立中国税式支出制度涉及的基本理论和实践问题作出较系统的分析,并提出较具体和较完整的制度建设构想,以期能对实现建立中国特色税式支出制度的目标有所助益。本文除绪论外,全部内容共分9章。其中,绪论部分概要介绍国内外研究进展和本文的研究思路;1—4章主要为税式支出概念与税式支出制度的基本理论和国际经验分析;5—9章作为全文的重点,分别从总体战略和具体制度安排两个方面系统论述中国税式支出制度的构建设想。税式支出概念是税式支出制度的理论基础,正确借鉴和运用税式支出概念,是构建中国税式支出制度的首要前提。为此,第1章首先以国内外不同观点的辨析、评价为主线,采用追溯本源和综合的方法探究税式支出概念的内涵,阐述了正确把握税式支出概念的基本原则和要领,并将税式支出定义为政府为达到一定的社会经济政策目标,通过税收制度及其执行中规定的某些与基准税制相背离的条款,以有意识地放弃一部分税收收入的形式实现的一种旨在优待一部分纳税人和特定社会经济活动的特殊财政支出,其具有与直接支出相同或相似的预算管理和控制程序。然后,借助税式支出与直接财政支出的同异比较,揭示了税式支出的特点、利弊和效应,喻示了建立税式支出制度的一般意义。一个完整的税式支出制度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政府为实现一定的社会经济目标在税收上规定的各种优惠条款,二是为管理和控制已有的税收优惠采取的各种制度措施。前者即税式支出的具体表现形式,后者作为税式支出制度的本质内容,包括税式支出项目鉴别、税式支出成本估算、税式支出预算及报告的编制、税式支出评估等四个主要环节。第2章以此为纲,着重描述了税式支出制度的基本轮廓,并为进一步加深对税式支出制度精神的认识,逻辑地归纳和阐述了税式支出制度的财税管理功能。不同国家建立税式支出制度的主观认识、客观需要及相关条件存在差异,具体的制度内容、形式和方法亦不尽一致。中国税式支出制度的构建,应在正确把握国外税式支出制度的精髓的基础上,着眼于国际经验与中国国情的有机结合和必要性与可行性、目的要求与条件支持的统一。基于这种考虑,第3章简要考察了西方国家税式支出制度建立的背景和发展进程,并以税式支出制度的主要内容要素为线索,对13个典型国家实施税式支出制度的具体做法进行了比较分析,从中洞见和总结出了若干带有启示性、规律性的东西,为中国税式支出制度的设计与实施安排提供了比较充分的经验鉴照。第4章是对税式支出制度的公共管理改革视角分析。西方国家之所以建立税式支出制度,主要是直接针对财税实践中的税收优惠失控和失效,并为了达到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进税制改革和提高财政透明度等方面的目的。但是,从更广阔的视野看,税收优惠管理属公共管理范畴。如果以对公共管理改革最具解释力的公共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和信息经济学理论为工具进行深入分析,便可发现,税收优惠机制在发挥有利作用的同时,也存在与公共利益相悖的内在张力,极易导致变相侵权、“目标取代”及“敲竹杠”和资源配置僵化等问题,税式支出制度则恰恰在应对这种张力和克服传统税收优惠管理的缺陷上具有弥补法治不足、治理契约缺口、完善制度装置及信号传递等多种裨益。这些理论认识,将使建立中国税式支出制度具备更加坚实的应然性基础。中国税式支出制度的建立也是主要基于同西方国家一样的税收优惠失控问题,但中国税收优惠失控的具体机理与西方国家存在诸多差别,并属典型的政府型失控。第5章在据此强调中国建立税式支出制度的特殊必要性、澄清有关认识和现实条件分析的基础上,阐述了构建中国税式支出制度的指导思想与总体战略。即,在指导思想上,应坚持实事求是,尽力而为,循序渐进,并正确处理“规范”与“特色”的关系;税式支出制度目标的选择,应针对解决我国现阶段税收优惠运用和财政经济生活中突出矛盾的需要,主要定位于财政总量协调、税负公平保全和优惠结构优化;税式支出预算管理的范围,应主要为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重点是针对其中一些影响较大的主要税种和经济领域的税收优惠;税式支出制度的实施步骤,应以国外全面预算管理的基本模式为目标取向,在适当超越国外准预算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分阶段、分层次推进。第6章是对中国税式支出鉴别的考量与尝试。税式支出鉴别是对税式支出进行定性分析的过程,其主要涉及到以所得还是以消费作为标准税基、采取何种所得定义、基准税制如何界定及如何处理某些性质模糊的优惠条款的税制结构归属等问题。中国税式支出鉴别方法的考量,既需以国际经验作为基本参照,亦需针对中国的现实财税制度状况合理权衡。其一,以切实可行为主,选择借鉴比较贴近中国实际的国际经验。具体包括:在国外较细致、具有较严格的具体标准和较粗略、标准不太具体的两类鉴别办法中,选择实行介于两者之间的折中方案;在界定基准税制时,不考虑理论层面统一标准税基问题的争议;以实际税制规定下的常规所得概念和国际通行的“交易观点”界定所得税的基准税制结构;在基准税制的判断标准上,主要仿效美国财政部参考基准与正常基准并用的做法;对某些难以确切界分的优惠条款主要实行简易归置办法。其二,在进行具体鉴别时采取现实和独立原则,并忽略目前我国相关税收制度与税收政策存在的相互间不协调状况。其三,兼顾避难就易和科学规范,以较为适合我国的实用性标准为基本鉴别标准,同时辅之以政策目的性标准。其四,着眼现实可能和财政预算改革的方向,以权责发生制作为界定基准税制与税式支出的会计基础。其五,与时俱进,随税制改革的进程对已确定的税式支出鉴别准则及时进行调整。依循上述思路,本章以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为例,进行了初步的税式支出鉴别尝试,提出了主要税制条款的鉴别准则。第7章探讨中国税式支出成本估算的策略与方法。税式支出成本估算是对税式支出定量分析的过程。本章基于中国目前相关情况所设想的税式支出成本估算策略要点是:第一,遵行国际通行的“初阶”规则和适当舍繁就简。第二,在估算方法上主要采用国外收入放弃法和收入收益法的基本原理,并根据现实条件,适当加以变通和改造,灵活运用。对税收递延项目的成本估算,可以按收入放弃法原理计算损失的利息,也可以考虑引入现值法的做法。第三,在税式支出成本估算的会计基础选择上,应与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和税收制度使用的会计基础保持一致。第四,在对将来年度税式支出成本的预测上只能“尽力而为”。估算税式支出成本,关键是对各种形式的税式支出项目的成本如何具体计算。根据我国现行税收法规涉及的税式支出的成本发生机理,对各种形式的税式支出项目的支出数额多可在相关的税基估测基础上进行计算。税式支出成本估算可于微观、宏观两个层面同时展开探索试验。微观层面的税式支出成本估算,应以每个纳税人作为各个税式支出项目成本统计、测算的基本单位;宏观层面的税式支出成本估算应主要以各个税种为对象来估算各自税式支出成本总量的近似值,近期可采取税收收入能力估算法、样本推算法、基数估算法或回归分析法等。利用计算机微观模拟模型进行计算是现今许多先进国家确定税式支出成本数额的重要手段和方法,对此亦应积极探索,进行必要的前期准备。另外,还须适应税式支出成本估算的需要,着力推进相关数据资料体系的建设。第8章探索建立中国税式支出评估的理论、程序与方法体系。一个完整的税式支出评估体系,应该在正确确定税式支出评估内容、目标的基础上,具备一套科学的评估方式、方法、评价指标和衡量标准。着眼税式支出政策的工具性意义,税式支出评估须以政策效果和政策方案为核心内容。现阶段中国税式支出评估体系的构建,应以税式支出政策的适合性、成果有效性和成本有效性评价作为基本点;评估的目标应主要侧重于为确定适度的税式支出规模提供数量信息、为优化税式支出结构提供行动指向、为税式支出政策资源的重新配置和适应性调整及税收制度改革提供决策依据、为构建良好的公共财政关系和促进财税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提供必要保证等方面;评估方式应坚持定量评估、客观评估与定性评估、主观评估并重和有机结合,并以内部评估、事后评估和正式评估为主,以后随着条件和经验的积累逐步健全。在评估方法上,可探索采用成本效益分析评估法、效应分析评估法、动态比较法、相关指标类推法与优势分析法、公众评判与评分评估法、摊提计算评估法等。在评估中,应以国家的社会经济战略目标和税式支出政策预期目标为衡量税式支出政策利弊优劣的基本标准;以满足税式支出评估内容与目的需要为依据,设置税式支出的具体衡量标准或指标,并须兼顾和正确处理相关性、可计量性与可解释性三者之间的关系。税式支出衡量准值则应按照定性评价标准和定量评价标准的不同特点,分别择定。第9章对中国税式支出预算的编制与实施进行具体设计。税式支出预算设计需解决的首要问题是确立税式支出预算的基本架构,具体包括税式支出报告的用途和内容、税式支出预算在整个财政预算体系中的归置及其与一般财政收支预算的联系、税式支出项目的分类及税式支出表的编列方法等。基于中国现阶段建立税式支出制度的需要,税式支出报告应主要用于控制税式支出规模和税式支出与直接支出的协调平衡,服务于税收优惠政策调整、税制改革、提高税收政策透明度及扩大税收优惠监督范围和监控力度,并据此设定税式支出报告文件的内容。税式支出报告应采取逐年滚动编制方式,滚动估算期限以三年为宜。报告中税式支出表涵盖的税种应逐步由少到多,先期试点阶段也可以先从某一类税式支出项目开始谋求突破。税式支出预算应作为财政预算体系的一个特别组成部分单独编制、成立,并以单向计列、统一分析方式纳入财政收支平衡体系。但在实施初期,可暂只作为财政预算中的一个参考性、指导性分析文件,并通过行政方式赋予其一定的实际控制效力,待形成较系统的制度规范后再使其成为财政预算的法定组成部分。从中国现阶段的财政预算和税收制度特色出发,采取以税种为基本分类,然后再按行业、部门和具体的税式支出形式进一步细分的方法来编制税式支出表最为适宜。税式支出预算设计需解决的第二大问题是选择税式支出适度规模的确定方式。根据税式支出规模的决定因素,税式支出预算规模的最高限量应从财政收支总量平衡关系和税式支出与直接支出的结构适应性及平衡关系中分析求得,最低限量应通过税式支出的不可替代性分析求得。另外,某些国家保持税式支出增长幅度低于税收收入和直接支出增长幅度的做法,也颇值得我们借鉴。税式支出预算设计面临的第三大问题是税式支出预算管理的程序与措施安排。与我国现行财税管理制度相适应,税式支出报告可在税务部门的配合下,由财政部门的预算机构和税政机构共同编制;编制时间自每年下半年开始,并依次遵循确定规则——鉴别、估算、评估——形成正式报告——提交人代会参阅、讨论(或审议批准)和向社会公布的工作程序;税式支出预算的实施应由税政机构主管和监督,以税务部门作为具体的执行管理主体。税式支出预算管理应充分利用现行的财税管理基础,重点是突出解决好税式支出预算编制与目前已经实行的优惠退税预算管理、税式支出预算管理与现行税收优惠政策规定方式、税式支出预算管理与现行税收征管及税收优惠管理基础的衔接、适应和统合问题。在税式支出数量的预算控制措施方面,可效仿荷兰实行的分类预算控制体系与加拿大实行的支出“信件”管理办法。基于税式支出的或有负债性质,还须将税式支出风险控制作为税式支出数量预算控制的题中应有之义。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是:1、本着既须遵循西方国家税式支出概念的原旨,又须考虑建立中国税式支出制度的具体需要,使其具有较强的理论概括性和实际解释力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了税式支出的定义。同时,在税式支出特点的分析中,揭示了国内外研究文献均未曾注意的税式支出的或有负债性质,既弥补了税式支出认识的理论疏漏,也有助于拓宽税式支出制度建设视野和丰富税式支出管理措施。2、在借鉴传统税收优惠分类的同时,按照税式支出概念的内容要素和适应税式支出分析、管理的需要,对不同形式的税式支出进行了新的分类。这不仅有利于税式支出政策的优化组合,而且对选择税式支出估算方法、评价税式支出绩效和编制税式支出报告具有直接助益。3、从公共管理改革视角,综合运用公共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及信息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和方法,深入分析税收优惠的特殊机制和传统税收优惠管理模式的缺陷,阐述税式支出制度的优势与积极意义,这在国内外税式支出制度理论分析中尚属首次。由此形成的一系列建立税式支出制度的支撑理据,在结论、观点上也是全新的。4、建立中国税式支出制度的总体战略和税式支出项目鉴别、税式支出成本估算、税式支出预算编制与实施等具体环节的制度设计是笔者过去长期关注的研究课题。对此,笔者在有关前期研究成果中已提出过若干创新性见解,如财政总量协调、税负公平保全、优惠结构优化的税式支出制度目标,分阶段推进的税式支出制度实施步骤,税式支出鉴别的折中策略,以税基为基础的税式支出成本估算方法与计算公式,具有中国特色的税式支出预算控制方式等。本文这方面研究的主要进步,一是对以前研究成果进行了系统整合、补充、拓展、深化和完善,初步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切实和具体的制度架构与策略体系;二是相对于自己和他人的现有研究成果,又提出了一些新的设想与观点。较为突出的如:(1)根据对国外税式支出制度实践效果与国内不同认识的评价和对中国建立税式支出制度现实条件的分析,提出了以客观、积极、审慎、理性为主旨的系统的制度建设指导思想。(2)经过多方权衡,提出了较完整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税式支出鉴别方略,并在具体的“例示性”鉴别尝试中,针对中国实际,对多档税率结构、出口退税等税制条款,提出了不同于国内一些模仿性研究结论的鉴别主张。(3)结合中国财税管理的特殊性,对国际税式支出成本估算经验提出了系统的借鉴取舍意见。在具体税式支出形式的成本计算方法研究中,对国际公认比较繁难的现值法,改变了国内文献浅尝辄止或与一般经济分析中的现值法简单贴合而无济实际操作的做法,就其在加速折旧成本估算中的应用程序与方法作出了详细、可资实际操作的设计。对国内文献只是简单提及的微观模拟模型构建、数据资料体系建设和尚未正面涉及的宏观税式支出成本估算,在指导思想、前期准备和方法途径上提出了若干前瞻性意见。(4)在对中国税式支出预算基本架构进行设计的同时,开拓性地讨论了很少为人注意的税式支出预算管理与现行财税管理基础的衔接统合问题,特别是将包括税收优惠管理在内的现行税收征管方式纳入税式支出预算管理过程,并加以改造、补充、完善,构建了一套两者有机对接、融合,具有系统性、封闭性特点的税式支出预算管理程序和能够贯彻税式支出预算管理要求,具有全面性特点的新的税收征管及税收优惠管理制度模式。在税式支出数量控制问题上,提出了一开始就应赋予税式支出预算一定直接约束力的观点,并借鉴荷兰和加拿大的经验,结合中国税式支出政策管理的类别特点、税式支出政策的部门指向特点和预算分配与管理方式,设计出了较详致的税式支出数量控制措施体系。同时,还根据税式支出的或有性特点,对税式支出风险控制的途径与方法提出了原则设想。5、税式支出评估是各国税式支出制度建设中亟待系统突破的重要理论与实践环节。目前国内外研究文献对此均有所涉及,一些西方国家在实践中也取得了局部经验,但系统研究,特别是针对中国情况的制度安排意义上的系统研究,尚属空白。因此,本文对中国税式支出评估内容、目标、方式、方法及评估基准的系统论述,具有填补空白和为相应的进一步研究与制度设计奠基的意义。另外,在税式支出评估方法的探讨中,除吸收现有研究文献提出的评估方法和借鉴公共政策与直接财政支出评估采用的一些方法外,还专门增加了适用于税式支出风险评估的摊提计算评估法。尽管本文的研究取得了诸多收获,但由于研究条件、研究手段和笔者的学识、能力所限,仍存在若干缺憾和不足。例如,绝大多数税式支出形式的成本估算方法还缺乏进一步的实例模拟研究;宏观层面的税式支出成本估算方法尚需进一步具体化;计算机微观模拟模型的构建、税式支出风险控制等研究还仅限于原则思考的初浅层次;税式支出评估方法的研究实际上还主要是一种思路,与实际应用尚有很大距离;税式支出评估内容和基准的研究也有待进一步深入,特别是亟待建立一套具体的评价指标体系等。对于这些,笔者有志在以后的研究中承前再继,力争有成。
隋妍[3](1993)在《比较税制与税政管理国际研讨会综述》文中指出 由财政部组织的"比较税制与税政管理国际研讨会"年前在青岛市召开。参加会议的中外专家、学者共74人,其中外国财税专家7人。会议共收到论文40余篇。会上,中外专家采用国际比较的方法,借鉴国际税改先进经验,对我国下一步深化税制改革和深化税政管理改革提出了许多宝贵的建议的意见。现将本次研讨会中外专家的主要观点综述如下: 一、关于世界各国税制的基本状况中外专家采用国际比较的方法,将世界各国征收的主要税种归纳为如下几种:(1)对个人所得征收的个人所得税;(2)对企业经营
冯乐坤[4](2015)在《国有财产的中央与地方分权研究 ——以地方所有权为视角》文中认为自继受前苏联公有制中的国有财产理论以来,我国国有财产范围不仅极其广泛,又遍及全国各地,因国有财产统一由中央作为统一主体进行具体管理也不现实,为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国有财产一直存在着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分权管理,中央与地方一直分享着国有财产的利益,各级地方对其直接支配的国有财产事实上已经处于享有所有权之实,但各级地方所直接支配财产仍然被视为国有,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利益冲突就会不断发生,为此,在借鉴前苏联后期以及俄罗斯立法转而采纳对国有财产实行的中央与地方分别所有以及各主要国家所采纳地方所有理念的基础上,我国理应赋予各级地方对其直接管理支配的国有财产享有所有权。不过,我国地方所有是将部分国有财产主体从国家变更为地方,地方所有财产其实就是对国有财产在中央与地方之间具体进行财产分权的结果,立法就应确定中央与各级地方之间对国有财产的具体划分标准,各级地方所有财产范围也就最终得以确定。然而,受各国行政区划所形成的各个地方均为地方所有权主体的影响,地方所有层级往往与地方层级具有对应性,地方所有权的形成其实就是以各国不同的行政区划制度为基础,既然我国目前行政区划所形成的地方层级实行三级或者四级模式,我国地方所有层级理应分为省级、地级、县级、乡镇级等层级,因现实中的我国地方层级处于变动之中,地方所有财产必然会面临在各级之间进行具体分割,具体分割标准理应予以明确。当然,未来立法在对地方所有财产规定的过程中,不仅要适用各级地方所有权平等、利益衡量的理念,也要采纳“一般+分散”的立法模式,即宪法、民法进行一般性规定的同时,相关单行法也应对其加以规定,尤其要允许各地方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形而对各级地方所有财产范围进行规定。
隋妍[5](1992)在《比较税制与税政管理国际研讨会观点介绍》文中指出 由财政部组织的比较税制与税政管理国际研讨会于1992年9月在山东青岛市召开。会议由中国财政学会副会长许毅教授主持,财政部特聘顾问田一农同志致开幕辞。会议特别邀请了六名外国税收专家。中外专家采用国际比较的方法,借鉴国际税改先进经验,对我国深化税制和税政管理改革提出了许多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李振伟[6](2014)在《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房地产税是我国地方税收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税种,是我国地方政府筹集财政收入的重要政策工具,对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规范房地产市场,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由于房地产市场在我国自形成至今也不过20年左右,目前还处于十分不成熟阶段,房地产税收制度也不健全,导致房地产市场处于濒临失控状态。针对目前房地产市场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比如在房地产开发过程和交易过程中存在着税与费重复交叉、费与税混淆、费排挤税等现象,另外,税收政策不统一、税负不公平、房地产税收收入规模偏小,不能满足地方财政的需要、税种结构不合理、征税范围过于狭窄、计税依据不科学等,房地产税收征收管理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导致我国房地产税滞后于房地行业的发展,这严重影响着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因此,政府、学者和民众都呼唤加快房地产税制改革,这也是完善我国地方税收体系,优化税制结构,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早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本文从房地产税的基本理论出发,明确房地产税的基本内涵和社会功能,探寻房地产税收的渊源,以我国的房地产税收制度为例,阐述了我国房地产税收的演化历史和基本概况。通过对美国、英国、日本和香港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房地产税收制度分析,从房地产税收制度的体系、税收制度具体因素、税收管理、以及税收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阐述了健全我国房地产税制需要具备的条件以及设置水平。对比我国现行房地产税收的现状,分析了我国税收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税制改革的建议:一是健全征收管理体制。落实地产产权登记制度,实行房屋与土地产权证书的合并,建立完善的房地产价值评估制度、增设房地产评税机构、完善城市房地产管理体制,为征收房地产税奠定好牢固的基础。二是增加征税种类。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个人财产的不断增加,高收入者逐步掌握了更多的房地产资源,对征收私人房产税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我国目前已具备这样的条件。三是税收体系的规范化。凭借规律逐步规范税种,宽松对待税基,进一步来简化税收制度,严格征税过程中的各项管理工作,保持低水平的税率工作。这样一个税收准则是根据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发展状况等实际情况制定的。无论是房产的各个环节,包括保有房产和流转以及收入方面都要改变税种重复和税基交叉的现象。四是征收物业税。国家可先让非普通住宅缴纳物业税,再向部分普通住宅征收物业税,将住宅格局调整为征税住宅和不征税住宅。在一开始对物业税进行征收的时候,只有不多的居所是征收对象,渐渐地把这个税种的征收对象扩大了。五是整治房地产行业收费。政府需废除不合理的房地产收费,减轻居民的负担,将经营性的收费和行政事业收费分离开来,使政府行为得到规范,将真正属于税的各种费确定为税收,其主要内容为:将土地征收管理费、农民耕地复耕基金、新菜地建设基金等确定为耕地占用税;将土地闲置费更名为土地闲置税。以2001-2010年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数据收集和分析,分析房地产税制改革对房地产市场、社会公共财政收入等方面的影响,为后期房地产税制改革方案的实施作铺垫。根据本文的研究思路,研究过程中得出的相关结论如下:(1)房地产税主要通过改变房地产市场主体的交易成本,对房地产市场产生调控作用,使房地产的价格受到房地产交易数量、房地产税和地方的公共支出等因素的共同作用。目前,我国房地产税制采用的是“内外不同,两套税制并存”的税收政策。具体政策有如下4个方面:①内外两套所得税。对国内房地产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而对于外国企业及外资企业征收外国企业所得税及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②内外有别的两套房产税及土地税。目前,对国内企业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而对国外企业与外资企业仅仅是征收城市房地产税,况且只对房产课税,对地产不课税。③实施内外有别的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对国内房地产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而对外资企业及外国企业不征收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④内外有异的耕地占用税政策。耕地占用税仅对国内企业征收,而外资企业与外国企业不征收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都属地方税,这些税种的改革与完善,有利于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合理配置房地产资源,优化社会财富再分配。(2)根据分析对比,我国房地产税收存在诸如费和税分类不清、税制结构不合理、计税依据不规范、税基不科学、税收调节功能弱等问题。(3)税收法律法规多变。目前我国房地产各税之中,其基本都为国家行政机关制订、发布的《暂行规定》或《暂行条例》等,通常不是由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公布的法律法规,其立法层次比较低。有些税种是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征收的,多次废立或者变更,严重影响国家税法的严肃性与权威性。房地产税制改革应该从立法程序上、税制的设计和制定以及社会的经济和政治环境要素三个方面进一步完善,从而使我国房地产税的法律法规及体制更加健全。(4)就我国目前房地产税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增加房地产税中间环节税收、征收契税、合并土地出让金与房地产税、加强房地产税收监管和政策执行力度。要对房地产开发流转环节、房地产取得环节和房地产保有环节进行合理、有序科学的安排,将房产税收收入的重点放在房地产保有环节,以缩减并最终替代房地产开发流转环节和取得环节的税收。总而言之,为了进一步理顺省以下财权与事权不匹配的关系,完善地方税收体系,发挥税收对收入分配差距和财富再分配优化的调节功能,解决地方政府过度依赖土地财政的困局,推进我国税制结构的优化,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因此,改革我国现行房地产税制势在必行,而且意义重大。
何倩[7](2013)在《我国居民房地产税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2013年2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五项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即“国五条”,这是自2010年1月的“国十一条”、4月的“国十条”、9月的“9.29新政”、2011年1月的“新国八条”以来,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第五次调控,引起诸多关注和探讨。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型产业,是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产业,其景气与否关系着诸多产业的兴衰。然而,一个运行良好、结构完善的房地产市场离不开一个能与市场相吻合、将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渗透于市场的、高效的、完备的房地产税收制度。目前,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中大部分税种并不能更好的适应房地产业发展的需要,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现行税制主要针对房地产交易环节征税,例如新颁布的“国五条”中对二手房买卖需交20%差额个税等政策,并没有完善房地产税制中关于保有环节税收的缺失。在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在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即本文中的房地产税),虽然一直未能得以实施,不过房地产税一直是理论界与实践部门讨论的热点。2011年,我国进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时期,在规划中明确提出:“要按照优化税制结构、公平税收负担、规范分配关系、完善税权配置的原则,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逐步健全地方税体系,赋予省级政府适当税政管理权限。”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也曾提到:“‘十二五’期间中国地方税体系要抓住机遇、尽快打造。将来其中一大支柱就是现在上海、重庆已经先行先试、在不动产保有环节征收的、被称之为房产税的不动产税或房地产税。”所以,不管是从对房地产业宏观调控的角度还是从完善地方税体系的角度,房地产税都将是“十二五”期间值得关注和讨论的焦点。从梳理和分析国外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房地产税经验来看,房地产税已经成为地方财政的主要来源,同时对规范房地产市场发展、对房价过快增长的抑制、调节社会收入分配差距以及完善地方税体系等方面的作用在许多国家的实践中已经得到了证明。因此,我国居民房地产税的设立迫在眉睫。本文是在认真查阅、分析国内外相关文献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房地产税的设立,对保有环节房地产征税可能涉及到和已经存在众多争议的主要问题,如对居民征税问题,对土地征税问题,居民是否具有负担能力问题、按评估价值征税问题以及居民的具体税负问题等进行详细的研究和分析,采取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根据我国国情,从客观实际出发,提出具体可行的改革思路。既符合财税体制设立的原则,又体现了税收对社会经济活动的调节作用,对居民房地产税的建立,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上都有一定意义。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分别对房地产税的理论、征收居民房地产税的必要性以及可行性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阐述,最后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对征收居民房地产税的税收制度进行了设计。第一部分是导论。主要介绍论文的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介绍了房地产税的起源、相关概念,包括房地产、房地产税的广义和狭义理解,房地产税的理论依据、特征。着重对理论依据中受益论和新论进行了异同点的比较分析。考察了国内外关于房地产税的研究状况以及论文的研究目的、方法、写作框架以及创新和不足。强调了对房地产税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在研究对象方面,明确了论文是对于我国居民征收房地产税所涉及到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第二部分是我国征收居民房地产税的必要性分析。从我国居民住房制度的变革入手,研究了我国住房形式的变化以及相对应的税收的变化,通过对历史沿革的回顾,从筹集地方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差距实现社会公平、优化房地产资源配置、促进地方政府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以及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几个角度讨论了征收居民房地产税的必要性,最后分析了我目前的房地产相关税收所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三部分是征收居民房地产税的可行性分析。分别从经济、技术、社会、实施几个角度分析了征税的可行性,认为我国土地的国家和集体所有不是征收房地产税的障碍,在技术上可以效仿国外采用评估价值为计税依据来征收房地产税。同时,从社会公平角度考察了征税的可行性,分别对家庭收入与住房价值、居民住房产权形式与住房价值和家庭收入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相关性分析,从公平性方面提出了征税的建议,最后对征收居民房地产税的具体实施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在实施中会涉及到的对居民家庭造成的税收负担方面,对北京2011年中等收入家庭的收入以及对其拥有房地产的价值进行了分析,测算了30年每种税负所对应的房地产税税率,测算结果表明,针对北京中等收入家庭的标准住宅,如果以评估值的70%作为税基,2.5%-5%的税负范围内,转换后的税率范围是0.22%-0.43%,属于国际上大多数国家的转换税率范围之内。第四部分是对于征收居民房地产税的制度设计,分别对课税对象、纳税人、计税依据、税率、优惠政策和配套措施进行了详细的探讨,认为课税对象应该包括农村的房地产和居民的存量房地产,在进行税率设置的时候建议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在保证居民家庭生活水平和对房地产税正确认识的情况下逐渐调高税率;计税依据建议采用评估价值中的市场法计算房地产价值,并按照一定的住房面积和评估价值来计算对居民征税的减免;最后认为征收居民房地产税需要在完善财产登记制度、建立房地产价值评估体系以及调整相应税制的基本条件下进行。第四部分可以说是对前面的总结。论文可能的创新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站在理论的高度上研究了开征房地产税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对房产和地产征税的理论依据发展历程和现实问题分别进行讨论,并认为我们可以克服对土地所有权的顾虑,对房产和地产合并征收房地产税,这将有利于健全房地产相关税制。第二,通过对居民家庭收入与房地产价值,住房产权形式与家庭收入、房地产价值之间的相关性分析讨论了征收居民房地产税的可行性,同时以北京为例对征收居民房地产税对家庭的负担影响进行了三十年的测算,并测算出一个符合征税原则又可以被居民接受的税率。第三,在深入研究和分析我国房地产税的变迁以及国外征收房地产税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我国具体国情设计房地产税制框架体系,为我国房地产税的开征提供了理论的基础和实践的指导,为相关政策制定部门提供了一定的参考。当然,研究也存在很多不足和需要改进之处,主要表现在:第一,在实证检验方面,由于数据的有限,只能进行某个城市的某类收入家庭的税负的测算。第二,在房地产税制框架设计方面还比较笼统,其中的许多政策还有待检验,尚需不断的修改和完善。总之,征收房地产税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需求。而对于征收居民房地产税的研究,不仅对规范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调节收入分配差距有着重要意义,同时对我国地方财政税收体制的健全也有着不可忽略的作用。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能够为我国居民房地产税的建立以及征收起到一定的推动和参考作用。
张天犁,许永现[8](1993)在《中外财税专家畅谈我国税制改革的思路取向》文中提出 1992年9月17—24日,财政部在青岛召开了"比较税制与税政管理国际研讨会",与会的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欧共体、美国、荷兰、法国等国家及组织的代表,有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体改委、社科院、财政部、国家税务局、部分省市财税厅局、大专院校及新闻出版单位的专家、学者,共67人。会上中外专家热情洋溢,各抒己见,为推进我国财税改革提供了一套较新的思路,现就研讨会的主要观点综述如下:
罗庚[9](2013)在《企业境外投资税收风险管理研究》文中提出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市场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中国企业境外投资不断增长。从规模上看,中国企业境外投资的流量和存量均居于世界前列。然而,伴随着我国企业境外投资的快速发展,风险也与日俱增。由于缺乏国际化的企业运营和管理经验,我国境外投资的企业大多缺乏系统性的风险管理措施,企业境外投资因为风险管理不当导致的巨额损失事件时有发生。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企业进行境外投资,不仅是为了延伸产业链,提高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还要开发境外资源,保障我国资源和能源的稳定。因此企业境外投资具体规模大、成本高等特点,出现问题时的经济损失也相当巨大。在各种境外投资风险中,税收风险的发生频率和影响程度都不容忽视。当前我国企业在境外投资时,税收风险意识淡薄,税收风险管理人才匮乏,很少有企业建立全面的税收风险管理体系。忽视税收风险的管理,一方面,导致企业无意识的多缴税款,由于没有利用好税收协定,加重了企业税收负担;另一方面,也导致企业无意识的少缴税款,触犯境外税收法律,对企业的声誉与政府关系造成了不利的影响。这些都不利于企业的境外投资经营。企业海外亏损很多案例都与缺乏税收风险管理具有重要联系。例如2009年因为成本问题导致搁浅的中海外波兰高速路项目中,重复征税产生的税收负担是导致项目亏损的重要原因。中海外在项目投资决策过程中缺乏对项目方案的深入研究以及系统的风险评估,不熟悉东道国税制与国际税收协定,导致成本投入大大超出原有估计,结果无法按原预算完工,造成巨额损失。因此笔者认为研究企业境外投资过程中如何进行税收风险管理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本文在分析企业境外投资税收风险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结合风险管理理论,分析企业境外投资过程中影响最大的税收风险因素,并从风险管理角度提出了从税收风险评估到税收风险对应的风险管理系统设计。文章可以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表述当前企业境外投资及风险管理的现状,说明企业境外投资时进行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与紧迫性。第二部分专门针对企业境外投资中的税收风险进行分析,从税收风险的概念、分类和进行管理的必要性展开论述。第三部分以某企业为案例,介绍怎样从定性和定量两个层面进行税收风险评估,这部分是税收风险管理中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环节。第四部分在第三部分的基础上,继续以企业为案例,从流程层面探索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系统设计。最后一部分提出普遍适用于企业境外投资的税收风险防范建议,因为第四五部分涉及的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系统是以案例企业为模版制定的,可能具有一定的行业和区域局限性,所以最后一部分补充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对策建议,从而完善本文提出的风险管理系统。
孙化钢[10](2016)在《中国减税效应研究》文中提出2008年,席卷全球的国际金融危机致使中国经济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为应对这一危机,中国政府适时推行了"逆周期"操作规则的积极财政政策。中国政府不仅扩大了财政支出的规模,同时还针对性提出并实施了一系列减税政策。例如,全面推进增值税转型,"营改增"改革,企业所得税改革,个人所得税改革,资源税改革,房产税改革(议案),车船税与车辆购置税等等。从结果来看,这一系列的积极财政政策为中国经济的快速恢复与稳定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然而我们在肯定这一系列减税政策为冲抵国际金融危机发挥了不容小觑的作用的同时,也要注意其中存在的问题。从税收负担来看,我国税收收入在总量上确实处于下降状态,然而我国总体宏观税负却是处于上升趋势;从税制结构调整来看,近年来的减税政策,除了增值税转型与"营改增"属于税制改革比较大的动作外,其余的减税政策更多的是短期行为,属于临时性救市措施,不会对我国经济结构的长远优化与调整产生有所作为的效果;从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长期目标来看,第三产业是发展之重,但减税政策的实际结果是降低了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的宏观税负水平,而提高了第三产业的宏观税负水平。这与结构性减税政策的惠民生、调结构的初衷背道而驰。目前,国际经济局势虽然有所回缓,世界经济步入"后危机时代",但是经济危机的余潮仍存,且形成危机的根本原因尚未解决消除,中国乃至世界经济的发展仍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我国政府需要进一步对国内经济结构实行战略性调整,并提出实行供给侧改革,以消除产能过剩问题对我国经济的阻滞,而继续实施和完善减税政策则是必然之举。综上所述,减税政策虽然应国际金融危机产生,但在具体政策制定和执行中,政府根据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现状对其陆续加入调结构、促民生等重要任务,因此,完善减税政策将成为我国构建现代财税体制的理论与实践研究的重要议题。本论文认为,中国未来的减税政策,其落脚点是在财政能力允许的范围内,切实减轻企业和居民的税收负担,从服务于经济增长、产业结构优化与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缩小收入差距等要求着手,实现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继续推行与完善减税政策既符合供给学派的"供给侧"改革理论,又符合凯恩斯需求理论的"逆经济周期规则",是我国在新常态下面对经济下行之时,所能够采取的一项重要的财政政策工具。总体来看,减税政策在引导产业发展与结构升级、区域平衡发展、调节收入差距等方面应当会有很大的发挥空间和正向效应,将成为我国经济增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民生以及注重环保的重要途径。有鉴于此,本论文将以构建现代税收体制为基础目标,围绕中国到底适合于什么样的减税政策这一问题展开研究,通过理论切入现实及诸多量化分析方法,深入探讨我国减税政策的目标与原则、评析减税政策的现状与问题、对减税政策进行不同视角的效应评析,探讨研究能够促进经济、社会、环境三方面协调发展的减税改革之路,为中国构建现代财税体制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决策参考。
二、比较税制与税政管理国际研讨会综述(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比较税制与税政管理国际研讨会综述(论文提纲范文)
(1)税收与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研究 ——以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缘由、目的和意义 |
第二节 研究动态和研究方法 |
第三节 相关概念和理论 |
第四节 田野调查点的概况 |
第一章 满洲里市税收概况 |
第一节 满洲里税收史简述 |
第二节 满洲里市的地税 |
第三节 满洲里市的国税 |
第四节 不同历史时期的满洲里市税收对比分析 |
第五节 地税、国税的财政贡献与边疆民族地区发展 |
第二章 税收与边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 |
第一节 税收与边疆民族地区对外贸易发展 |
第二节 税收与边疆民族地区旅游业发展 |
第三节 税收与边疆民族地区工业发展 |
第四节 税收与边疆民族地区畜牧业、批发零售业发展 |
第五节 税收与扶持民族企业发展 |
第三章 税收与边疆民族地区社会发展 |
第一节 税收促进边疆城市重点项目建设 |
第二节 税收支持民族教育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
第三节 税收稳定民族地区城市社会保障与就业 |
第四节 税收保障边民生活质量提高与文化发展 |
第四章 税收与边疆民族地区少数民族事业发展 |
第一节 少数民族人口发展与生计变迁 |
第二节 少数民族的衣、食、住、行发展 |
第三节 民族认同与民族关系发展 |
第四节 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发展 |
第五章 边疆、税收与国家认同 |
第一节 边民互动中的国家认同 |
第二节 税收环境与“用脚投票” |
第三节 民族关系、身份认同与家园选择 |
第六章 税收促进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的思考 |
第一节 边疆民族地区税收的功能、特点及影响 |
第二节 税收与边疆民族地区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分析 |
第三节 税收促进边疆民族地区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
第四节 税收杠杆与边疆民族地区发展 |
第五节 税收杠杆与国家统筹建设 |
第六节 “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的税收与边疆城市发展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2)中国税式支出制度构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0. 绪论 |
0.1 研究背景与目的 |
0.2 国内外研究述评 |
0.3 本文的内容安排、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1. 税式支出的基本理论探究 |
1.1 税式支出概念:国外观点鉴析 |
1.2 税式支出概念:国内观点考辨 |
1.3 税式支出与直接支出的比较及其特点 |
1.4 税式支出的效应 |
2. 税式支出制度的基本内容诠释 |
2.1 税式支出的表现形式及类别 |
2.2 税式支出预算管理的基本环节 |
2.3 税式支出制度的财税管理功能 |
3. 西方国家税式支出制度的一般考察 |
3.1 西方国家税式支出制度溯源 |
3.2 西方国家税式支出制度概览 |
3.3 西方国家税式支出制度的比较分析 |
4. 税式支出制度的公共管理改革视角分析 |
4.1 公共管理改革视野中的税式支出制度和财政预算管理 |
4.2 良好财政预算管理目标下的税收优惠检讨 |
4.3 传统税收优惠管理的缺陷与税式支出制度的积极意义 |
5. 构建中国税式支出制度的若干基本问题 |
5.1 建立中国税式支出制度的必要性 |
5.2 建立中国税式支出制度的现实条件与指导思想 |
5.3 中国税式支出制度的目标与基本实施战略 |
6. 中国税式支出鉴别的考量与尝试 |
6.1 税式支出鉴别方略的考量 |
6.2 企业所得税的税式支出鉴别准则例示 |
6.3 增值税的税式支出鉴别准则例示 |
7. 中国税式支出成本估算的策略设想 |
7.1 税式支出成本估算的技术要领及我们的策略选择 |
7.2 主要税式支出形式的成本计算方法 |
7.3 税式支出成本估算其他方面的设想 |
8. 中国税式支出评估体系的构建思路 |
8.1 税式支出评估内容、目标与方式构想 |
8.2 税式支出评估方法浅识 |
8.3 税式支出评估基准确立略论 |
9. 中国税式支出预算的初步设计 |
9.1 税式支出预算的基本架构 |
9.2 税式支出预算规模的确定方式 |
9.3 税式支出预算管理的主要程序与措施 |
参考文献 |
后记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4)国有财产的中央与地方分权研究 ——以地方所有权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主要概念说明 |
二、选题缘起 |
三、研究现状 |
四、选题价值 |
五、基本内容 |
六、观点创新 |
第一章 我国国有财产主体的生成与检讨 |
第一节 我国国有财产主体的生成 |
一、前苏联国有财产主体的生成及修正 |
二、我国建国前国有财产主体的生成与评析 |
第二节 我国企业性国有财产主体的流变与检讨 |
一、企业性国有财产主体之流变 |
二、企业性国有财产主体之检讨 |
第三节 我国非企业性国有财产主体的流变与检讨 |
一、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分权的梳理与检讨 |
二、资源性国有财产主体的流变与检讨 |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财产主体的流变与检讨 |
第四节 国有财产主体理论的评析与选择—以我国国有企业财产主体理论为样本 |
第二章 地方所有财产的法理证成 |
第一节 地方分权与地方利益保护 |
一、地方利益的多样化和独立性 |
二、地方分权、地方自治与地方利益 |
三、我国地方自治与地方利益之关系 |
第二节 地方责任的独立性 |
一、地方支出责任与地方责任的关系辨析 |
二、地方财政自主权与地方责任 |
三、地方债务的独立性 |
四、余论 |
第三节 原住民的利益保护与地方所有 |
一、原住民利益保护的法理基础 |
二、我国台湾地区原住民利益保护的理论与实践 |
三、我国原住民利益保护之反思 |
四、我国原住民利益保护的立法路径分析—以矿产资源所有权为视角 |
五、结论 |
第三章 地方所有财产的层级分析 |
第一节 行政区划与地方所有的关系 |
一、域外主要国家行政区划层级之梳理 |
二、域外主要国家地方所有层级之梳理 |
三、行政区划与地方所有的关联性 |
第二节 我国地方所有层级的构建路径 |
一、省级地方的设置与省级地方所有的变动 |
二、地级地方的存废与地级地方所有财产的分割 |
三、乡镇级地方层级的存废与乡镇级地方所有的变动 |
第四章 地方所有财产的类型分析 |
第一节 地方所有的企业性财产 |
一、地方所有企业属性之界定 |
二、地方所有的企业性财产变动与地方利益的保护 |
三、各级地方划分企业性国有财产的规则 |
四、地方所有企业性财产的理论与实践—以银行股份制改革为中心 |
第二节 地方所有的财政收入 |
一、财政收入分权与地方所有 |
二、地方所有财政收入划分之基础 |
三、各级地方财政收入的重新分权—以设立地方税种为中心 |
四、各级地方之间的非税收入分权 |
第三节 地方所有的资源性财产 |
一、地方所有土地 |
二、地方所有矿产资源 |
三、地方所有水资源 |
四、地方所有森林资源 |
第四节 地方所有的行政事业性财产 |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财产范围之界定 |
二、行政事业性财产与土地、财政收入的关联性 |
三、各地方所有行政事业性财产之划分 |
四、地方所有行政事业性财产的理论与实践—以教育性财产为中心 |
第五章 地方所有财产的立法路径 |
第一节 地方所有财产的立法理念 |
一、各级地方所有权的平等性 |
二、地方利益的衡量性 |
第二节 地方所有财产的立法模式 |
一、国有财产的立法模式:梳理与评析 |
二、地方所有财产立法模式之梳理 |
三、我国地方所有财产的立法设计 |
主要参考文献 |
一、文章 |
二、着作 |
三、博士论文 |
四、外文文献 |
(6)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图索引 |
表索引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内文献综述 |
1.2.2 国外文献综述 |
1.2.3 文献综述总结 |
1.3 研究内容、方法、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技术路线 |
1.4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之处 |
1.4.1 可能的创新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房地产税基本理论 |
2.1 房地产税相关概念 |
2.1.1 房地产税、房产税、财产税和物业税 |
2.1.1.1 房产税 |
2.1.1.2 房地产税 |
2.1.1.3 物业税 |
2.1.1.4 财产税 |
2.1.1.5 房地产税、房产税和财产税的关系 |
2.1.2 我国现行房地产税收体系 |
2.2 房地产税的特点 |
2.3 房地产税的类型 |
2.4 房地产税的功能 |
2.5 房地产税的理论基础 |
2.5.1 土地经济学理论 |
2.5.2 中性论及非中性论 |
2.5.3 税收负担及税负转嫁归宿论 |
2.5.4 受益论与新论 |
第3章 房地产税制经济分析 |
3.1 房地产租、税、费关系分析 |
3.1.1 房地产租金与税收 |
3.1.2 房地产收费与税收 |
3.2 房地产税收水平分析 |
3.2.1 从税收的角度分析 |
3.2.2 从土地的租赁及缴纳方面分析 |
3.3 房地产商品税分析 |
3.4 房地产所得税分析 |
3.5 小结 |
第4章 国外及香港地区房地产税概况及经验借鉴 |
4.1 境外房地产税制情况 |
4.1.1 美国 |
4.1.2 英国 |
4.1.3 日本 |
4.1.4 香港 |
4.2 国外房地产税制的比较分析 |
4.2.1 房地产税制系统分析 |
4.2.2 要素分析 |
4.2.3 房地产税征收管理分析 |
4.2.4 管理方式和方法分析 |
4.3 国外房地产税制建设的实践认识 |
第5章 房地产税实证分析 |
5.1 数据的收集与分析方法介绍 |
5.1.1 房地产税收的数据 |
5.1.2 相关数据 |
5.1.3 分析方法 |
5.2 模型影响因素结果分析 |
5.2.1 房地产税制改革对消费者的影响 |
5.2.2 税制改革的影响 |
5.2.3 房地产行业税制改革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 |
5.2.4 房地产税制改革对中央财政收入的影响 |
5.2.5 房地产税改革对房地产市场交易量的影响 |
5.3 地方公共支出、房价和税收之间的关系 |
5.3.1 构建模型和选择合适的变量 |
5.3.2 计量结果分析 |
5.4 小结 |
第6章 我国房地产税的现状与问题 |
6.1 我国房地产相关税制的历史变迁 |
6.1.1 开始时期(从 1950 年到 1957 年) |
6.1.2 停止倒退时期(从 1958 年到 1978 年) |
6.1.3 恢复和发展阶段(1979-2003) |
6.1.4 进行改革的时期(从 2003 年至今) |
6.2 目前房地产税在我国财政中所处的地位 |
6.3 重庆及上海房产税改革试点情况 |
6.3.1 重庆模式 |
6.3.2 上海模式 |
6.3.3 实施效果及不足 |
6.4 我国房地产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
6.4.1 税制结构不合理 |
6.4.2 税种设计不合理 |
6.4.3 税基窄,难以发挥地方政府组织财政收入的职能作用 |
6.4.4 税收立法权制定不合理 |
6.4.5 征收管理的形势不明朗 |
6.5 小结 |
第7章 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总体思路与构想 |
7.1 房地产税制的改革方向及其基本点 |
7.2 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总体思路 |
7.2.1 坚持“宽税基、简税制、低税率”的基本原则 |
7.2.2 建立合理规范的税费制度 |
7.2.3 完善房地产税制结构 |
7.3 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基本构想 |
7.3.1 税制结构的整体设计 |
7.3.2 具体税种设置 |
7.3.3 完善税收征管制度 |
7.4 征收统一物业税的制度设计 |
7.4.1 税制要素设计 |
7.4.2 税收征管及配套制度建设 |
第8章 结论与展望 |
8.1 结论 |
8.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博士学习期间发表论文及科研成果 |
(7)我国居民房地产税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1 导论 |
1.1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房地产税的基本理论分析 |
1.2.1 房地产税的起源 |
1.2.2 相关概念界定 |
1.2.3 房地产税的理论依据 |
1.2.4 房地产税的特征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综述 |
1.3.2 国内研究综述 |
1.4 本文的研究对象 |
1.5 研究方法及框架安排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框架安排 |
1.6 创新与不足 |
2 我国征收居民房地产税的必要性研究 |
2.1 居民住房制度的变革 |
2.1.1 建国初期 |
2.1.2 房改理论准备与试点阶段(1979-1985年) |
2.1.3 提租阶段(1986-1991年) |
2.1.4 深化改革阶段(1992-1997年) |
2.1.5 住房货币化阶段(1998-2003年) |
2.1.6 住房市场化阶段(2003至今) |
2.2 征收居民房地产税的沿革 |
2.2.1 对居民征收房地产税由来已久 |
2.2.2 民国时期的居民房地产税 |
2.2.3 建国后居民房地产税的变迁 |
2.2.4 沪渝居民房产税试点 |
2.3 征收居民房地产税的必要性 |
2.3.1 筹集地方财政收入的需要 |
2.3.2 调节收入差距实现社会公平的需要 |
2.3.3 优化房地产资源配置的需要 |
2.3.4 促进地方政府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需要 |
2.3.5 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需要 |
2.4 现行房地产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
2.4.1 各环节税负分布不合理 |
2.4.2 征税范围不合理 |
2.4.3 计税依据不合理 |
3 对居民征收房地产税的可行性分析 |
3.1 征收居民房地产税的经济可行性——土地征税问题 |
3.1.1 国有、集体土地征税的合理性 |
3.1.2 土地租、税、费的关系 |
3.1.3 选择房产地产合并征税的理由 |
3.2 征收居民房地产税的技术可行性——计税依据的选择 |
3.2.1 两种计税依据的比较 |
3.2.2 计税依据的国际比较 |
3.2.3 计税依据的选择 |
3.3 征收居民房地产税的社会可行性——税负公平问题 |
3.3.1 城镇居民家庭收入与住房价值之间的关系 |
3.3.2 居民住房产权形式对房地产税税负的影响 |
3.3.3 对居民征收房地产税公平性的建议 |
3.4 征收居民房地产税的实施可行性——居民税负测算 |
3.4.1 关于最适税负的一般分析 |
3.4.2 征收房地产税的模拟测算 |
4 征收居民房地产税的制度设计 |
4.1 课税对象 |
4.1.1 课税对象应该包含农村房地产 |
4.1.2 课税对象应包括居民存量住房 |
4.1.3 沪渝房产税试点的课税对象 |
4.1.4 居民房地产税的课税对象 |
4.2 纳税人 |
4.2.1 沪渝房产税试点的纳税人 |
4.2.2 居民房地产税的纳税人 |
4.3 税率 |
4.3.1 税率形式 |
4.3.2 税率水平的考虑因素 |
4.3.3 税率的决定权 |
4.3.4 沪渝房产税试点税率 |
4.3.5 我国居民房地产税的税率设置 |
4.4 计税依据 |
4.4.1 关于评估价值征税 |
4.4.2 沪渝房产税试点的计税依据 |
4.4.3 我国居民房地产税的计税依据 |
4.5 优惠政策 |
4.5.1 沪渝房产税试点的减免政策 |
4.5.2 对居民房地产的减免 |
4.5.3 对不可抗力引起的减免 |
4.6 征收居民房地产税的配套条件 |
4.6.1 完善财产登记制度 |
4.6.2 建立房地产评估体系 |
4.6.3 调整相应税费 |
在学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参考文献 |
后记 |
(9)企业境外投资税收风险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选题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1.2.2 国内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1.2.3 研究现状述评 |
1.3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 |
2 企业境外投资现状及风险分析 |
2.1 企业境外投资现状 |
2.1.1 境外投资行业结构特点 |
2.1.2 企业境外投资经济绩效现状 |
2.2 企业境外投资风险概况 |
2.3 企业境外投资的风险管理现状 |
3 企业境外投资税收风险分析 |
3.1 企业境外投资税收风险的概念 |
3.2 企业境外投资税务风险的基本分类 |
3.2.1 税收管辖权重叠风险 |
3.2.2 税制差异风险 |
3.2.3 境外投资组织结构风险 |
3.2.4 转移定价风险 |
3.2.5 融资方式风险 |
3.2.6 税收协定风险 |
3.3 企业境外投资税收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
3.3.1 税收风险管理能增加企业收入水平 |
3.3.2 税收风险管理能帮助企业创造合法经营的环境 |
4 企业境外投资税收风险评估方法——以A企业为例 |
4.1 定性风险评估 |
4.1.1 定性风险评估过程 |
4.2 定性风险评估具体方法 |
4.2.1 企业税收风险信息收集 |
4.2.2 税收风险信息系统设计 |
4.2.3 税收风险识别 |
4.2.4 税收风险分析评价的具体方法 |
4.3 定量风险评估 |
4.3.1 定量税收风险评估系统设计 |
5 构建企业境外投资税收风险管理体系——以A企业为例 |
5.1 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系统设计 |
5.2 税收风险沟通系统设计 |
5.3 企业税收风险监控机制设计 |
5.4 税收风险应对系统的设计 |
5.4.1. 税收风险规避策略 |
5.4.2. 税收风险降低策略 |
5.4.3. 税收风险转移策略 |
5.4.4. 税收风险承担策略 |
6 企业境外投资税收风险防范对策建议 |
6.1 掌握东道国税法 |
6.2 建立税收风险内部控制体系 |
6.3 利用税收协定规避税收风险 |
6.3.1 利用税收协定中关于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的优惠政策 |
6.3.2 利用税收协定中的税收抵免规定 |
6.3.3 遭遇税收调查时善用国民待遇和协商程序解决 |
6.4 运用资本弱化降低税收成本 |
6.5 履行好举证和资料准备的义务 |
参考文献 |
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10)中国减税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减税概念的界定 |
1.2.2 减税政策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
1.2.3 减税政策与产业发展的关系 |
1.2.4 减税政策与区域发展的关系 |
1.2.5 减税政策与社会福利效应的关系 |
1.2.6 文献述评 |
1.3 论文的主要内容与总体框架 |
1.3.1 论文的主要内容 |
1.3.2 论文的基本框架 |
1.3.3 基本研究方法 |
1.3.4 论文采用的技术路线 |
1.4 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
1.4.1 论文的创新 |
1.4.2 论文的不足 |
2 中国减税政策的理论分析 |
2.1 税收负担理论 |
2.1.1 税收负担的定义与分类 |
2.1.2 税收负担的指标体系与核算方法 |
2.1.3 税收负担的影响因素 |
2.2 税收乘数理论 |
2.2.1 税收乘数与税收乘数效应的基本含义 |
2.2.2 税收乘数及其效应的理论模型 |
2.2.3 税收乘数及其效应的作用机制 |
2.3 减税政策与经济增长理论 |
2.3.1 减税政策促进经济增长的基本原理 |
2.3.2 减税政策通过影响市场供给来促进经济增长 |
2.3.3 减税政策通过影响市场需求来促进经济增长 |
2.4 减税政策与产业发展理论 |
2.4.1 减税政策与产业发展的基本理论 |
2.4.2 减税政策促进产业发展的作用机制 |
2.5 减税政策与收入差距调节理论 |
2.5.1 减税政策与个体收入差距的关系分析 |
2.5.2 减税政策与城乡、地区收入差距的关系分析 |
2.5.3 减税政策与企业发展差距的关系分析 |
3 中国减税政策现状和问题分析 |
3.1 我国减税政策现状评析 |
3.1.1 现有减税政策梳理 |
3.1.2 我国减税空间以及最优税负测算 |
3.1.3 减税政策评析 |
3.2 产业性减税政策现状分析 |
3.2.1 我国产业性减税政策梳理 |
3.2.2 我国产业税收现状分析 |
3.2.3 产业性减税政策的效果评析 |
3.3 区域性减税政策的现状分析 |
3.3.1 区域性减税政策梳理 |
3.3.2 区域性减税政策现状分析 |
3.3.3 区域性减税政策的效果评析 |
3.4 缩小居民收入差距减税政策的现状分析 |
3.4.1 我国收入分配政策与现状分析 |
3.4.2 评析缩小收入差距的减税政策 |
3.5 小微企业的税负测算与税收问题分析 |
3.5.1 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测算 |
3.5.2 小微企业的税收政策评析 |
4 减税政策对产业发展的效应分析 |
4.1 模型构建与变量选取 |
4.1.1 模型构建的基本思想 |
4.1.2 变量选取 |
4.1.3 变量的统计性描述 |
4.1.4 模型设立 |
4.2 实证分析 |
4.2.1 协整检验 |
4.2.2 模型回归结果 |
5 减税政策对地区经济发展效应分析 |
5.1 模型构建与变量选取 |
5.1.1 基本思想 |
5.1.2 变量选取 |
5.1.3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
5.1.4 模型设定 |
5.2 实证分析 |
5.2.1 减税政策对地区经济发展的效应分析 |
5.2.2 减税政策对小微企业的效应分析 |
6 减税政策对我国居民收入差距的效应分析 |
6.1 模型构建与变量选取 |
6.1.1 基本思想 |
6.1.2 变量选取 |
6.1.3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 |
6.1.4 模型设立 |
6.2 实证分析 |
6.2.1 模型结果 |
6.2.2 基本结论 |
7 构建与完善中国减税政策的路径与措施 |
7.1 以建设现代财政体制为导向,构建科学的税制体系 |
7.1.1 提高直接税比重、减少间接税比重,优化税制结构 |
7.1.2 完善我国税收法律制度 |
7.1.3 加大税收优惠倾斜力度 |
7.2 基于不同产业发展的减税政策与制度设计 |
7.2.1 制约我国地区及其优势产业发展的税收因素 |
7.2.2 完善地区优势产业均衡发展的减税路径 |
7.3 基于地区平衡发展的减税政策 |
7.3.1 制约我国地区平衡发展的税收因素 |
7.3.2 完善地区均衡发展的减税路径 |
7.4 缩小居民收入差距的减税政策 |
7.4.1 影响收入差距的税收因素 |
7.4.2 调节收入分配的减税路径 |
7.5 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与措施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比较税制与税政管理国际研讨会综述(论文参考文献)
- [1]税收与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研究 ——以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为例[D]. 金德谷. 中央民族大学, 2016(04)
- [2]中国税式支出制度构建研究[D]. 张晋武. 西南财经大学, 2007(04)
- [3]比较税制与税政管理国际研讨会综述[J]. 隋妍. 税务研究, 1993(01)
- [4]国有财产的中央与地方分权研究 ——以地方所有权为视角[D]. 冯乐坤. 西南政法大学, 2015(03)
- [5]比较税制与税政管理国际研讨会观点介绍[J]. 隋妍. 财政, 1992(12)
- [6]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D]. 李振伟. 中共中央党校, 2014(11)
- [7]我国居民房地产税问题研究[D]. 何倩. 东北财经大学, 2013(07)
- [8]中外财税专家畅谈我国税制改革的思路取向[J]. 张天犁,许永现. 经济学动态, 1993(02)
- [9]企业境外投资税收风险管理研究[D]. 罗庚.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2013(02)
- [10]中国减税效应研究[D]. 孙化钢. 东北财经大学, 20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