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商业银行转变必须注意的问题(论文文献综述)
洪杰[1](2021)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供应链金融保兑仓融资违约风险传染研究》文中指出供应链金融是供应链资金流协调的有效方式,供应链金融的风险传染制约着其效应的实现。保兑仓融资作为供应链金融的一种有效融资模式,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一种重要手段,研究信息不对称条件下供应链金融保兑仓融资违约风险传染对供应链整体协调运行具有重要意义。从供应链金融保兑仓融资服务的信息不对称视角出发,以保兑仓融资的核心企业作为主要研究对象,研究供应链金融保兑仓融资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可能产生的违约和风险传染问题。基于保兑仓融资、违约风险传染及其他与保兑仓融资相关的研究成果,采用规范化研究法和文献研究方法,界定了保兑仓的违约风险与违约风险传染和信息不对称的基本概念以及其他传染要素,研究了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传染要素对保兑仓融资违约风险传染的影响机制;在保兑仓融资的过程中,以核心企业为研究对象,分析融资企业和第三方物流企业违约对核心企业的影响,构建企业违约强度模型,研究违约风险传染因素对核心企业违约强度的影响。采用数值仿真方法,基于傅里叶定律研究保兑仓融资违约风险传染可行性的基础上,用信息共享程度度量信息的不对称,引入信息共享程度、风险企业密度、业务关联程度作为变量,构建符合保兑仓融资特点的违约风险传染模型,分析信息共享程度、风险企业密度、业务关联程度三个因素对保兑仓融资核心企业感染违约风险概率的影响。对核心企业参与保兑仓融资进行违约风险管理提供新的思路。
闫博[2](2021)在《后发展国家市场化利率形成与调控机制构建 ——国际经验与中国实践》文中提出改革开放至今,中国经济之所以能够取得令世人瞩目的成绩,最为宝贵的一条经验就是通过渐进式改革,逐步让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在改革的顺序上,是先一般商品价格、后生产要素价格;在改革的路径上,是先双轨、后并轨。与其他经济领域的改革类似,利率市场化改革作为纵贯中国金融改革历程持续时间最久、覆盖范围最广、因此影响也最为深远的一项改革,凸显了渐进式改革的特征。在2015年放开存款利率行政管制后,正式进入了构建与市场相适应的利率形成与调控机制的攻坚阶段。为此,如何构建这一机制,不仅关乎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最终成败,而且也决定了整个金融改革的成败。由此决定了中国货币政策当局、金融市场主体以及学术界,都高度关注这一重大问题。由于这场改革是始于20世纪70年代发达国家的“放松金融管制”、特别是后发展国家的“金融深化”(亦即“金融自由化”)的继续。为此,从全球的视角,即通过对主要发达国家和后发展国家的市场化利率形成及调控机制构建的实践和经验展开考察,研究中国如何通过渐进的方式构建市场化利率形成与调控机制,不仅具有理论意义,而且更具有现实意义。本文第2章通过对货币政策有关概念的界定厘清以及相关理论和研究成果的梳理,试图勾勒出一个较为完整的价格型货币政策调控模式基本框架。一方面,从货币决策理论与货币操作实践始终存在所谓的“两分法”这一实际出发,在厘清并界定货币政策框架有关基本概念和相关理论后发现,如何选取以及选取何种货币政策工具并非最主要的问题。因为这主要与一国金融体系发展的历史沿革、金融市场健全发育程度以及货币政策当局决策的习惯偏好有关;而货币政策操作目标一直被视为一国货币政策作用于实体经济的逻辑起点。为此,属性的选择才是区分数量型调控或价格型调控的根本依据。另一方面,无论是过去传统的货币政策操作,还是近年来涌现出的大量非常规性货币政策操作,都是以短端(主要是隔夜)货币市场利率作为最主要的货币政策操作目标,是各国中央银行坚持践行的操作准则。在此基础上,本章逐步勾勒出中央银行依靠调节短端(隔夜)基准利率(货币政策操作目标),依靠利率走廊调控机制以及公开市场操作,充分发挥流动性效应和预期效应,引导货币市场利率趋于货币政策当局的合意区间,从而推动基准收益率曲线发生相应变化,以此影响各类金融产品定价和市场主体行为,进而改变投资和消费,最终实现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的逻辑主线和基本框架。本文将遵循这一逻辑主线,结合中国的实际,对其中的关键环节和重要节点进行研究。第3章以美国、欧元区以及印度、土耳其为例,论述了发达国家与后发展国家市场化利率的形成以及调控实践。首先,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后发展国家,都实施了以取消利率管制为主要内容的利率自由化。利率管制的取消对于提高经济运行效率,推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应当看到,利率市场化仅仅是市场化利率形成以及调控机制建设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除此以外,还要求货币政策框架也相应转型。其次,在实施货币政策框架转型的过程中,这些国家都最终选择了以短端(隔夜)利率作为货币政策操作目标的价格型调控模式。然而不同的是,美联储选择货币市场基准利率目标作为央行短端基准利率,希望市场主体通过阅读央行设定目标利率水平与实际利率偏离所表达的货币政策立场形成相应预期,由此做出更加高效合理的决策;而欧元区、印度和土耳其央行则选择中央银行与金融机构开展的特定期限业务利率作为央行短端基准利率,希望利用更加容易控制的业务利率保留一定操作的灵活性和主动性。应该说,不同模式的选择本身并无优劣之分,主要取决于一国金融市场发展水平以及市场交易习惯。最后,在市场化利率调控机制的构建上,这些国家又都相继建立健全了利率走廊调控机制。但是其结果则不尽相同:美国和欧元区货币市场利率调控效果比印度和土耳其好;土耳其为应对资本外流,引入了新的具有实验特征的货币政策框架,以此尝试挑战“蒙代尔不可能三角”,最终以失败告终。由此可见,构建市场化利率形成和调控机制,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后发展国家,虽然从表面上看相似之处较多,但效果差异的背后蕴含着深刻的客观规律,其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都值得记取。第4章在梳理发达经济体和后发展经济体货币政策操作实践的基础上,归纳总结了建立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与调控机制的经验:第一,在货币政策决策层面,应当给予中央银行更大、更多、更加独立自主的政策制定权,并且在货币政策具体执行实施过程中,不受或较少受到外界干扰。在此基础上,中央银行应当建立健全更加科学高效透明的决策机制,并尽可能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频率,对外公布货币政策执行情况以及前瞻和愿景,以此有效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的预期,最终达到事半功倍的调控效果。第二,在货币政策操作层面,货币政策框架从以数量为主向以价格为主转型势在必行,其中最为关键的核心,是要逐步推动实现货币政策操作目标向短端(隔夜)利率转换。与此同时,建立健全利率走廊调控机制,并始终注重其与公开市场操作的协调配合。由于这种政策组合有助于降低公开市场操作的使用频率及操作成本,能够消除因市场摩擦对短端利率调控带来的诸多影响,因此已经成为发挥流动性效应与预期效应相一致的最佳选择。第三,在货币政策传导层面,遵循国际短端市场基准利率的改革趋势,遴选覆盖范围更加宽广、隔夜期限、有质押担保的回购利率作为短端市场基准利率。在此基础上,应当通过多种渠道,持续树立并巩固提高该利率在整个利率体系中的基准地位以及不断扩大其在各类金融产品定价方面的应用。与此同时,多策并举,建立一个期限结构相对完整、市场流动性较强、产品内容丰富、交易主体广泛多元的具有一定广度和深度的金融市场体系,完善市场基准收益率曲线。第四,在利率走廊调控机制的构建上,“走廊”的上限应当设计为匿名申请制,且有较为宽泛的抵押资产清单。“走廊”的下限可以根据一国准备金缴存实际,选择清算账户余额利率或超额准备金利率(在极端情况下也可选择隔夜逆回购利率)。政策利率应该与一国货币政策操作目标的选择模式相关,但是在利率期限、决策方式(频率)等方面,应该与利率走廊上、下限保持一致。政策利率对货币市场利率的引导调控作用是其遴选的重要参考标准。同时,利率走廊形态并无好坏优劣之分,本质上应该是能够适应经济和金融形势的变化,实现货币政策当局调节短端利率波动的初衷。但是在设立初期,应本着简单规范便于操作的原则,从而使各类市场主体形成成熟稳定的利率走廊调控预期。第5章在厘定基准利率含义、分类以及中央银行基准利率选择偏好的基础上,以政策利率和市场利率分析为例,结合中国的实际,对央行基准利率的不同选择模式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分析。作者认为:一方面,如果选择货币市场利率目标作为基准利率,根据利率期限结构预期理论、国际实践以及对中国数据的实证检验,选择隔夜期限利率较为科学合理。此时央行基准利率与货币政策操作目标重合于R001(或DR001)目标水平,类似于美联储的模式。值得注意的是,R操作对象除了存款类金融机构,还包含了大量非银行金融机构,抵押品相对宽泛,市场代表性更强;而DR则仅限于存款类金融机构,抵押品范围较窄但质量要求较高,能够最大限度降低因抵质押品质量优劣以及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多寡对利率波动带来的影响,无风险性以及基准性更强。特别是自2016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频繁强调DR在我国市场基准利率遴选培育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和重要地位,表明央行货币政策操作目标有逐渐转换到存款类金融机构之间交易的倾向。由此R与DR一度分化明显。为此,从货币当局的政策引导和偏好习惯上看,DR001目标成为央行基准利率(操作目标)的可能性更大;从市场代表性(或引导更大范围内货币市场利率水平)看,R001更为合适。另一方面,如果选择央行特定期限业务利率作为中央银行基准利率,当前比较合适的是公开市场7天逆回购利率。这种选择也更加符合我国央行更加倾向于开展7天期限市场操作的偏好。但选择7天期限利率作为操作目标期限,显然与利率期限结构预期理论以及当前各国均以隔夜利率作为操作目标的经验不符。然而,现实中同样采取特定期限业务利率作为基准利率的英格兰银行,历史上也曾经开展过多品种、多期限的公开市场操作,最终才逐步收敛到短端(隔夜)公开市场操作,并将其作为基准利率。第6章基于价格型货币政策调控的基本框架,通过实证分析,进一步论证了短端基准利率选择以及短端基准利率向中长期利率传导的有关问题。一方面,在短端基准利率选择的实证分析上,如果央行基准利率选择货币市场基准利率目标模式,从货币市场基准利率属性出发,实证结果表明,R001与DR001均具备较好的基准性、市场代表性、稳定性、无风险性以及与实体经济相关性等特征,在技术性上都具备成为央行短端基准利率的条件;但是DR001目标作为基准利率更加具有政策指向性,而R001目标更具有市场代表性。在实践操作中,建议对所有机构(特别是除存款类金融机构外)一视同仁,平滑因市场分割导致DR与R分化,畅通利率传导。同时,更加关注短端(特别是隔夜)市场利率稳定,并逐步将短端(特别是隔夜)利率作为货币政策操作目标,最终如何选择应适时追踪央行后续政策取向以及市场接受程度为宜。如果央行基准利率选择特定期限业务利率模式,实证检验结果表明,7天逆回购利率能够较好引导短端市场(基准)利率以及相关期限货币市场利率。在实践操作中,可以参考欧元区央行的做法,暂不公布货币政策操作目标,多渠道引导金融机构通过识别7天逆回购利率与R007/DR007(或R001/DR001)之间的基差来判断货币当局政策立场变化,以此实现利率调控的意图,并适时考察上述过程中市场主体变化,择机论证有无将其逐步转向短端(隔夜)公开市场操作并将其作为基准利率的可能性,从而更好地符合利率期限结构预期理论以及国际经验。另一方面,在向中长期利率的传导上,基于弹性分析以及SVAR脉冲响应分析结果表明,选定的短端市场基准利率对不同期限国债收益率均能产生影响;但是随着期限的增加,利率传导效果呈现逐渐衰减趋势。同时,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逐步深入,金融体系日益健全,各类微观主体对利率的敏感性持续增强,短端利率向中长期利率传导效果已经明显提升,利率传导机制更加通畅高效。实证检验结果为市场化利率形成和调控机制的构建奠定了坚实的技术保障。第7章从中国金融体系以银行间接融资为主这一实际出发,重点聚焦信贷市场市场化利率形成机制的构建。一方面,中国人民银行虽然已经正式宣布完全放开存贷款利率行政管制,但出于多方面考虑,作为过渡时期措施仍保留存贷款基准利率这一货币政策工具,利率体系双轨制的特征依然存在,主要表现为金融机构变向通过行为协同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同时,由于资金来源的属性不同,银行内部资产仍采取存贷款基准利率与市场利率双轨并行的方式定价,市场利率与贷款利率的变化难以一致。这种利率双轨制的基础已经由此前的行政约束转变为当前的市场主体的惯性适应,并且对经济发展、乃至各类社会主体的融资造成诸多不利影响。基于TVP-VAR分析的结果也表明,在这种隐性利率双轨制时期,短端利率向中长端利率传导效果不佳,向价格水平传导的效果也不够显着。另一方面,中国人民银行以贷款利率双轨合一为突破口,推动市场利率与贷款利率并轨,牵头推进以新的报价原则、新的报价行、新的期限品种、新的形成方式和新的报价频率为主要内容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改革。其中最为显着的特点,在于将此前LPR锚定贷款基准利率,转换为锚定“中期借贷便利”(MLF)利率,并多策并举推出配套措施,持续巩固和强化“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基准地位和作用。这对于健全央行的利率调控体系、疏通利率传导机制以及快速稳健实施贷款利率并轨、乃至下阶段实现存款利率的并轨,都具有重大的意义。第8章在简要回顾中国利率调控机制演变历程的基础上,对当前我国的隐性利率走廊调控机制的构建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一方面,遵循价格型调控操作主流模式,央行一直在持续推进利率走廊的建设。经过中国人民银行的持续政策指引以及不断完善,当前利率走廊正处于隐性建设阶段,且相关技术储备已初具雏形:隔夜“常备借贷便利”(SLF)被设计成为利率走廊上限;由于我国一直实施存款准备金制度,因此超额准备金利率作为利率走廊下限较为合适;而在我国尚未明确央行短端基准利率是选择市场基准利率目标还是特定期限操作业务利率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央行7天逆回购利率和DR(R)目标都具备政策利率的技术准备。从上述假设变量构建的隐性利率走廊运行效果看,我国货币市场利率水平和波动性均呈下降趋势,利率走廊调控机制的效果初步显现。另一方面,从已经实施利率走廊的国家实践经验来看,利率走廊本质上应该是一种预期管理工具,因此需要央行与市场主体经历一个渐进式的自适应过程。着眼于建立健全我国未来的利率走廊调控机制,聚焦当前利率走廊运行的实际情况,本文认为:第一,应更加注重货币市场整体利率水平稳定。在重点关注存款类金融机构融资利率稳定的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应当通过扩大一级交易商范围,将非银行机构纳入其中,或由其直接参与货币市场交易,以此统筹兼顾货币市场整体利率稳定。第二,扩大“常备借贷便利”(SLF)操作主体范围,并不断完善质押品制度,持续巩固“常备借贷便利”(SLF)作为利率走廊上限的功能作用。第三,适时明确我国央行短端基准利率,并通过合理的政策引导及宣示,适当的公开市场操作和利率走廊调控,持续向市场传递央行政策意图。在条件成熟时,探索将政策利率期限由7天转向隔夜期限,以此更好地符合利率期限结构预期理论以及调节货币市场隔夜利率的政策初衷。第四,逐步消化过高的法定存款准备金。通过货币政策当局以及市场主体的共同努力,尽快完成这个渐进式自适应过程,最终完成由隐性建立到显性确立的过程。第9章为全文的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在对全文的研究进行系统总结的基础上,提出了三个建议:第一,应切实提高货币政策的独立性以及前瞻性。其主要政策措施包括:根据宏观调控以及经济发展需要,逐步收敛过多的货币政策最终目标至1-2个;赋予中国人民银行更多的货币政策决策权,逐步提高利率政策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充分发挥预期效应,通过多种渠道、多策并举,切实提高央行与市场各类主体沟通效果,增强货币政策透明度以及前瞻引导能力。第二,持续突出价格型货币政策工具的使用。其主要政策措施包括:逐步收敛过多的货币政策工具,避免政策工具使用碎片化、操作短期化以及释放信号相悖等问题,更加注重价格型货币政策工具的使用;尽快明确中央银行短端基准利率,并适时推动货币政策框架相应以新的基准利率目标为核心开展相关操作;加强测算我国自然利率,并逐步探索切实符合我国实际的合理利率水平,以此根据产出缺口开展相关操作及调控;在继续广泛推进LPR应用贷款利率定价的同时,进一步培育以DR为代表的银行间基准利率体系建设,提高国债发行频率,以此加快培育市场基准利率,并不断完善国债收益率曲线。第三,着力增强配套措施建设。其主要政策措施包括:逐步消化此前过高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并将其降低至一个合理区间水平。同时,将使用存款准备金率政策工具的落脚点由此前的稳定市场流动性,转变为稳定货币市场利率;加快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强化市场定价机制建设;加快推进汇率市场化改革;严格规范推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实施全口径预算约束管理;加强财政配套政策支持,优化国债发行期限结构,提高国债发行频率,着力增强债券市场的流动性。本文的创新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相对于既有研究绝大多数对央行短端基准利率选择模式不够全面、清晰、准确的实际,本文通过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比较全面、客观地阐述了中央银行短端基准利率选择货币市场基准利率目标或者特定期限业务利率两种模式有关问题,将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推进了一步;第二,相对于既有研究绝大多数将市场化利率形成机制以及利率走廊调控机制独立研究而言,本文抓住央行短端基准利率这个共同逻辑起点,并以此为源点,将市场化利率形成及调控机制二者进行有机统筹,以更宽广的视野和格局,对我国货币政策以数量调控为主向价格型调控转型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
余雪扬[3](2021)在《法定数字货币法经济逻辑与制度规则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制度将过去、现在与未来连接在一起,从而历史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一个渐进的制度演化过程。西奥多·舒尔茨(1968)曾说,货币即制度。货币是一种古老的制度,服务于人类社会的交易活动。交易活动的本质是实现产品或服务让渡,伴随着这种让渡的是同等数量价值的反方向转移。无论货币以何种外在形式呈现,都是天然承载这种价值转移的载体。从原始的物物交换、简单的商品经济到发达的市场经济,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历程中,货币与之相伴。货币的本质内涵是一种权利,即获得社会普遍接受的未来价值索取权,历经千年延续下来,一以贯之未曾改变。期间,生产力的发展催生新的需求,技术迭代推动货币从实物、金属、纸币向电子货币形态演变,以提高货币流通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改善消费者福利。从货币及其延伸形态发展的历史演变和内在逻辑看,每一次技术革命背后都蕴含着货币形态变革的现实。21世纪后,互联网及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经济数字化、社会生活数字化已是大势所趋。同时,金融科技等对货币演化的影响进一步深化,货币形态及其流通模式也日趋数字化和网络化,催生出一种新形态的货币:数字货币。数字货币登上历史舞台,引发巨大关注,构成对传统货币流通与经济规则的重塑与革新。作为其中重要类别的法定数字货币将构建新的货币前景,同时也使得传统货币理论出现一定程度上的“失语”,需要新的理论支持和解释逻辑。从法经济学角度,法定数字货币是由法律授权中央银行向社会发行的基于密码学技术、完全依赖数字信息形态存储和支付交易、具有加密货币形式和功能、在发行国内普遍使用和具有法偿力的法定支付工具和价值凭证。科斯(1937,1960)交易费用与制度安排内在关系的理论表明,在给定技术水平的条件下,人们创生或选择某种制度来降低交易费用,从而导致一些市场制度的出现和改变。货币体系同样如此。理想的法定数字货币具备不可重复花费性、可控匿名性、不可伪造性、系统无关性、安全性、可传递性、可追踪性、可分性、可编程性、公平性等诸多特性。法定数字货币发行后,将与现行货币体系中的信用现钞和电子货币相互竞争、动态博弈。法定数字货币具备的诸多特点与功能,将有效改进信用现钞的缺陷,又能够兼具电子货币的优点,从而进一步降低交易费用、增加价值效用。因此,法定数字货币的整体竞争绩效将强于信用现钞和电子货币,能够有效提升货币体系的安全与效率。尽管信用现钞、电子货币和法定数字货币名义价值相等,但是法定数字货币竞争优势强,将使其在社会公众认可中的实际价值更高,接受度及使用率也将更高,有较大概率成为货币体系的主导货币。随着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以及流通范围的扩大,法定数字货币对信用现钞和电子货币的价值改进势必在中央银行货币控制力、货币政策实施以及支付体系运行方面产生影响,带来效益。首先,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有助于增强中央银行货币控制力。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与流通将改变当前货币体系结构,使得信用现钞和电子货币为主的二元货币结构中增加法定数字货币形成三元货币结构。当前的货币流通运行中除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这种电子形式的法定货币外,绝大多数是存款货币、预付货币这些电子货币,这削弱了法定货币的地位,减弱了中央银行对基础货币的控制力。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及流通势必替代部分电子货币,从而能够减轻电子货币对信用现钞的替代效应。同时,法定数字货币对中央银行来说是可控可追踪的,这样可以提升中央银行对整体货币体系的控制力。其次,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有助于优化货币政策实施。在社会全面流通而非封闭场景下,法定数字货币可测性、可追踪性、可控性强,其发行与流通可以使货币供应量、货币流通速度的可测量度有所提升,大数据分析基础更为扎实,货币政策调控手段更加精准。中央银行通过调整法定数字货币利率,来调控银行存款利率,进而传导至银行贷款利率,这有助于提升中央银行政策利率对中长期信贷利率的传导,改善我国政策利率向贷款利率传导不畅的状况。通过对法定数字货币计负利率,或者酌情对法定数字货币钱包收取保管费,实质上等同于实施负利率政策,由此打破零利率下限约束,释放货币政策空间。法定数字货币可以优化当前货币政策调控框架以及改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困境。最后,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有助于完善支付体系运行。由于信用现钞支付功能不足,中央银行“不得不”向私人部门让渡货币发行权,由私人部门提供补充的支付服务,但同时造成社会支付链条不断延长,部分支付行为得不到有效监管。发行法定数字货币后,中央银行可以摒弃“私人部门提供支付服务,中央银行给以价值担保”的传统模式。法定数字货币具有的可传递性、可追踪性、可编程性等技术特点,使得任何支付行为均可以被追踪,这样能够及时发现异常交易,增加支付透明度,增强监管穿透性,也能够减轻中央银行监管负担以及对私人部门的价值担保。在支付主体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法定数字货币是法定货币,信用级别上高于电子货币,同时还是密码货币,安全性上更好。在跨境支付方面,信用现钞的印制、发行、携带、调运、存储事无巨细,纷繁复杂,不适合跨境支付,已经长期妨碍了货币的国际流通。发行法定数字货币将丰富和强化人民币跨境支付功能,为人民币国际化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毫无疑问法定数字货币面临着较大的现实需求,他更将是自上而下的政府推动的强制性制度变迁的结果。一方面,因其具有与信用现钞不同的功能特点将带来行为主体之间行为模式的差异,产生传统法定货币所没有的新问题。另一方面,只有在既有的法律制度下,才能对特定的可转移产权做出是否构成货币的判断,法定数字货币要履行法定货币职能需要货币法授权与规定。按照制度安排的供需理论分析框架,考察我国现行货币制度规则供给状况,尚且不能完全满足法定数字货币的制度需求。一是现行货币发行规则无法完全适用法定数字货币。法定数字货币的产生、调拨、清点、核对、流通及销毁均依赖于网络系统,原先信用现钞发行、调拨、清分、销毁、回笼等以地域、实体库为载体的模式以及相应的管理机制不再适用。二是现行货币运行规则未包含法定货币互换的内容。法定数字货币一旦发行,我国法定货币体系中将出现多种类型的法定货币,势必出现不同货币之间的兑换问题,这是传统货币制度没有也无法提前规定的。三是现行货币制度未包含中央银行与持币人直接联系的规范。持币人对法定数字货币的价值转移效果需要由中央银行最终确认,持币人身份信息、账户信息等需要登记及管理在中央银行系统中,这均将直接产生相应的权利义务内容。四是现行货币制度未包含可控匿名的规则。法定数字货币的可控匿名性有助于查证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但如何界定有权机关的权力边界,这需要从法律上明确规定并做好持币人隐私保护与打击违法犯罪之间的利益平衡。围绕着法定数字货币治理的诸多方面,现行货币制度对法定数字货币的不适宜之处不仅以上这些,缺乏适宜的制度规则将成为法定数字货币创新的重大障碍。法定数字货币并非简单的货币技术升级,而是深刻的政策与法律问题,亟待在一个稳定可持续的制度框架内运作,亟待补充完善相关的制度规则供给。对于新制度与旧制度的关系,就好比维特根斯坦所提出的“绳索论”,每一截新的绳索与前一截可能并不相同,但却相互联系着,构成一种“家族相似”性。法定数字货币的制度供给也是如此,应当以一种历史与当下联系的发展思维加以对待。对于法定数字货币的制度供给架构,提出以下制度供给思路和立法模式建议。首先,需要将法定数字货币纳入人民币范畴,明确法定数字货币的法律属性和法律地位,从法律上赋予法定数字货币强制法偿性,这是法定数字货币法律属性的起点。其次,从五个方面提出制度供给的具体思路,即明确法定数字货币发行基本架构和制度规则,完善法定数字货币运行中支付结算体系规范,创新法定数字货币洗钱和违法犯罪预防和查证体系,完善法定数字货币信息安全保护规则,创新法定数字货币的监管规则。第三,短期内,建议先单独将可能涉及法定数字货币发行和运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分别修改,或者进行扩大解释,将法定数字货币涵盖其中,尽量满足短期内法定数字货币发行及运行的规则需要。长期来看,我国有必要制定一部货币基本法来做好顶层设计的原则性立法,明确法定货币与代币票券的具体含义与具体效力;将信用现钞与法定数字货币一同纳入货币基本法规制范围内,统一明确法定货币的基本制度规则;做好与民事、经济、行政、刑事等法律规范中有关货币条款衔接与互动的原则性规定,减少法律冲突。在货币基本法下再由其下位规则予以阐释和具化,逐步建立以货币基本法为统领,“由上而下、上略下详”,体系完备的货币制度规范体系。在法定数字货币制度供给的整体架构下,首要的是进行法定数字货币发行和运行的制度构建,主要是建立法定数字货币发行制度架构,明确法定数字货币运行和流通管理机制,配置发行和运行中参与主体的权利义务。一是建立法定数字货币发行制度架构。在赞同间接发行模式的基础上,提出法定数字货币的四点发行目标、五项发行原则,确立双层货币发行架构,即根据现行人民币管理原则,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和回笼基于“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二元体系来完成,坚持“中心化”管理模式,利用现行商业银行支付结算体系实现法定数字货币的投放和回收。这样,法定数字货币发行的投放与回笼即为法定数字货币在数字货币账户或用户端的数字钱包、中央银行的法定数字货币发行库、商业银行的法定数字货币银行库,这三个关键元素之间转移与交互的过程,也是法定数字货币的产生、流动、清点核对及消亡的过程。二是明确法定数字货币运行与流通管理机制。法定数字货币运行的流通环境建设中,需要建立法定数字货币账户和银行存款账户并存的二元账户体系,开发商业银行内部的数字货币支付系统,满足数字货币钱包开立及维护、数字货币钱包与银行存款账户绑定及维护、数字货币账户存取现金、电子货币与数字货币兑换等各类功能。此时货币体系存在两种法定货币,货币的运行与流通也会相应地分隔为“信用现钞流通体系”、信用现钞的映射--“电子货币流通体系”和“法定数字货币流通体系”,明确了三类流通体系的货币转换规则。同时,要完善大额现金管理制度等流通配套管理制度。三是配置发行和运行中参与主体的权利义务。在法定数字货币发行和运行过程中,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法定数字货币持有人将产生与信用现钞不同的直接的法律关系。社会公众的法定数字货币权利,也将在普通法定货币权利基础上具有特殊性,这些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他的货币选择权、货币兑换权、支付确认权和赔偿请求权上。如此以来,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法定数字货币持有人的权利义务与信用现钞情景下的权利义务既有一定的重叠也有明显的差异,进而具体配置了各参与主体的主要权利结构和义务结构。总之,从技术层面上看,法定数字货币技术日新月异;从法律和经济层面上看,法定数字货币还十分年轻。法定数字货币研究与实践还在不断地探索与创新之中,现阶段,必须注重技术手段、机制设计和法律法规三个层次的协调统一,才能构建出兼具安全性与灵活性、简明高效、符合我国国情的法定数字货币制度规则体系。法定数字货币的影响力和未来发展前景极为广阔,他是正在发展变化着的新生事物,谁都难以预计他将以怎样的速度发展,又将怎样改变我们的生活。
冯坚福[4](2021)在《金融冲击传导、经济周期波动与货币政策效应研究》文中提出美国金融危机以后,世界经济波动加剧,各种经济冲击频发和经济运行不确定性大大增强。随着我国经济整体实力的不断提升,我国抵御金融冲击等外部冲击的能力不断增强。进入经济新常态以来,我国宏观调控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并始终以高质量发展作为战略目标,同时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展开了各项调控政策协同发力的体系化、协同化、差异化的全面调控。在“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的宏观调控引导下,经济运行实现了稳定发展和快速增长。于此同时,我们也需要注意到,在全球金融市场波动日益加剧的大背景下,金融稳定对于实体经济的促进作用日益重要。金融脆弱性及金融投机攻击日益成为诱发经济周期波动的导火索。因此实施宏观审慎政策越来越多地被各国中央银行所采用,逆周期调控和政府干预已经成为普遍状态。本文就是在此背景下,通过系统考察金融冲击传导、经济周期波动与货币政策效应之间的动态关联,深入研究经济周期波动的动态特征和货币政策有效性的条件和基础,为制定更为有效的宏观调控政策提供理论参考和实证依据。本文深入分析了金融冲击相关研究的发展史,探讨了金融摩擦、融资约束与投资决策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及金融加速器理论、金融危机理论和金融冲击的顺周期性,同时系统地梳理了金融冲击对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在此基础上针对金融冲击对实际产出的影响、金融冲击对货币政策规则及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影响、金融冲击与金融摩擦、经济波动的互动机制以及金融冲击与宏观审慎政策的关联机制展开了一系列实证分析。通过构建包含随机波动率的时变系数向量自回归模型、混频数据模型、动态随机一般均衡模型考察了金融冲击对实际产出的时变影响,金融冲击对货币政策实施效果的影响、金融冲击与经济周期、货币政策的内在影响机制,并得到了一系列有价值的结论。主要表现在:第一,发现金融冲击确实能够对实际产出产生显着的影响,有放大经济波动的作用且其效应与特定的经济周期阶段有关。同时,金融冲击在短期内会给通货膨胀带来一定的压力,但在长期内却会产生一定的抑制作用甚至出现通货紧缩的状况,这点与我国经济发展阶段的特征相符。新常态作为代表性的时间节点,表现出不同于以往任何时期的经济特点。第二,通过构建混频向量自回归模型估计金融冲击下“麦科勒姆规则”和“泰勒规则”,发现贝叶斯混频算法(BMF)下混频向量自回归模型的回归方程对于高频数据的处理效果更好,它能够减小高频数据密度函数的方差,使之倾向于产生更加准确的协方差矩阵。同时,金融冲击对通货膨胀具有一定程度的推动作用,而对产出则表现为短期内影响强烈,经济会出现波动进而导致稳定性下降,但在长期内金融冲击反应微弱,对产出增长无明显拉动作用。第三,带有金融摩擦和金融冲击的DSGE模型能够较好地拟合我国目前的经济状况。通过对不同金融摩擦系数下金融冲击对内生变量的脉冲响应函数结果分析,发现金融摩擦系数较小时,内生变量相对于稳态值的偏离程度都会被放大。此外,金融冲击表现出很强的滞后性,即内生变量在受到冲击之后快速上升但是缓慢下降,这说明在存在金融摩擦的情况下,金融冲击对于实体经济并非仅仅只产生短期的影响,也会对实体经济产生长期影响。第四,通过构建带有房地产市场金融冲击的DSGE模型,我们考察了宏观经济、金融系统和社会福利面临金融冲击的变化和动态效应。发现存在房地产市场金融冲击时,政府面临稳定房地产价格和维持产出增长的“二元悖论”,即如果政府考虑稳定房地产价格,则要牺牲产出;如果要维持产出持续增长,房地产市场可能会出现一定程度的不稳定性。上述研究确认了我国经济运行中金融冲击的存在性、传染性和风险性,金融冲击诱发了金融周期,金融周期又与经济周期产生关联,进而影响到货币政策的实际效应。为解释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关联,检验和识别货币政策工具和目标的有效性,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推断和实证证据的支撑,也为制定有效宏观调控政策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邹昌波[5](2021)在《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及影响研究》文中认为摘 要:近年来,我国在金融领域大力推进去杠杆、强监管等力度,引发了人们对金融创新利弊的深入讨论。支持者认为,金融创新能有效降低机构和消费者的交易成本,进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经济增长;金融脆弱性论者则认为,金融创新尤其是金融业务创新产生的过度信用扩张是金融危机的根源。因此,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对银行、企业和经济带来了怎样的影响,以及如何通过有效监管降低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带来的风险,仍然值得深入研究。在我国,现阶段商业银行仍是数量最多、影响最大的金融机构,国内市场融资渠道也还是以间接融资为主,直接融资占比相对较小,商业银行依然是经营信用活动的核心主体。因此,以商业银行为对象来考察我国金融创新具有现实价值。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遵循着“创新→监管→再创新→再监管”这一基本过程,因而研究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必须与我国商业银行金融监管过程紧密结合起来。与此同时,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开放程度的提高,原来只从事国家指定金融活动的商业银行,也开始开展大量的金融业务创新,尤其是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展的交叉金融业务、同业业务、金融市场业务等金融业务创新活动,已引起银行界和学术界的高度关注。本文以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为主要研究对象,紧扣金融创新过程以及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的博弈过程,通过梳理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脉络,分析我国商业银行的主要金融创新的特征以及对银行经营绩效、银行风险、企业经营绩效以及宏观经济的影响,进而提出针对性业务建议,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金融创新具有丰富的内涵和外延,本文聚焦于商业银行金融业务创新,以及与金融创新相关并影响着金融业务创新效率的外部监管、公司治理、机制、有利条件等。本文所指的金融创新,包括交叉金融业务等新型业务,以及批发金融业务、机构金融业务等传统金融业务的改进。同时,与金融创新关联的制度,如商业银行的治理目标、组织方式、组织架构等,本文也纳入了研究范围。论文按照“金融创新理论→金融创新动因→金融创新内容与特征→金融创新评价→金融创新效应”的逻辑思路展开研究。全文共分为九章:第一章:导论。本章首先介绍了研究的背景和意义,然后对金融创新的国内外研究总体现状、研究目的和研究内容进行了分析和介绍,最后给出了研究思路、方法、创新点以及不足之处。第二章: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研究的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本章对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相关概念和理论进行了系统梳理。首先,在严格界定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等相关概念基础上,剖析了金融创新与金融业务创新与影子银行业务之间的关系;其次,对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分类进行了分析;最后,重点讨论了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动因和效应的相关理论观点,包括经济增长理论、金融发展理论、金融创新和金融风险理论等。第三章: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动因、内容与特征。本章首先对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内部动力和外部压力进行了分析。研究认为,为节约资本耗用、突破信贷规模限制等而进行的监管套利,是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主要动因;其次,对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最重要的金融创新领域之一,即交叉金融业务的发展历程、模式与特征进行了分析;同时,对我国商业银行传统金融业务的创新内容、特征进行了分析;最后,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约束条件。第四章: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评价体系构建与现状评价。首先构建了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评价体系,进而选取了具有代表性的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地方商业银行作为样本,运用因子分子法对其综合能力进行了评价。其次,以我国37家上市银行非利息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作为衡量指标,分析了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能力,并以非利息收入占总资产比重这一指标作为创新能力替代指标,对其进行稳健性检验。研究发现,在样本期间内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能力在不断提升。第五章: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对银行自身经营绩效的影响分析。本章首先基于我国2008—2019年37家商业银行的面板数据,采用面板门槛回归模型分析了金融创新对银行经营绩效的影响。研究认为,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有利于提升银行经营绩效,但依赖于银行自身对风险承担水平的把控;其次,根据实证结果,对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与银行经营绩效的关系进行进一步探讨。第六章: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对银行风险的影响分析。本章利用我国2008—2019年37家商业银行的面板数据进行了定量分析,研究表明:第一,以商业银行非利息收入占比刻画的金融创新对金融风险具有正向促进作用,并且在引入金融风险滞后项以后,所得到的实证结果依然稳健;第二,提高商业银行存贷比、商业银行盈利能力、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率和商业银行资产规模有助于降低商业银行自身经营风险;第三,商业银行资产报酬率和净利润增长率对金融风险具有正相关关系。第七章: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对企业经营绩效的影响分析。本章利用我国A股2004—2019年上市企业的非面板数据进行了定量分析,研究表明:第一,以委托贷款刻画的金融创新对企业绩效具有正向促进作用,而且对于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样本来说,这一结论依然稳健;第二,企业经营活动净现金流、营业销售收入比率、资产负债率、无形资产规模、地区金融发展水平和地区经济增长水平对企业绩效具有正向促进作用;第三,企业资产规模对金融风险具有负向阻碍作用,而企业成立年限兼具正负两种效应。第八章: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对宏观经济的影响分析。本章通过DSGE模型阐释了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对宏观经济的作用机制,并通过设计相关的实证模型和变量指标,利用我国37家商业银行以及宏观层面2008—2019年非平衡面板数据进行了定量分析。研究表明:第一,商业银行在进行交叉金融创新业务的时候会获得更高的收益;第二,以商业银行非利息收入占比刻画的金融创新对宏观经济的促进作用并不显着;第三,整体上,商业银行存贷比、盈利能力、资产规模、居民消费、固定资产投资、政府支出、对外开放、产业结构升级、人力资本和城镇化对宏观经济具有正向促进作用。第九章: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本章首先总结了研究结论,并且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创新与监管的关系,认为金融业务创新与金融监管存在相互促进的关系;其次,分析了我国金融业务创新监管需改进的地方,主要表现在资本监管不足、表外与同业监管不足、监管协调不够以及对系统性重要监管机构监管不足等方面;最后,从完善监管制度、完善资本监管和堵住监管套利三大方面提出了改进金融创新监管的方向和建议。论文的创新点:第一,对以商业银行交叉金融业务为代表的金融创新的前沿领域进行了深入研究。交叉金融业务是当前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业务创新的前沿领域,目前国内外学术界对交叉金融业务的研究处于起步阶段。本文以商业银行金融业务创新,尤其是交叉金融业务作为研究对象,系统地研究了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内容和特征,及其宏微观影响,具有较好的理论与现实意义。第二,对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动因、特征以及效应进行了系统研究。本文从国内外研究现状出发,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动因、内容与特征,并采用理论建模、博弈分析、实证检验等多种手段分别从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对银行经营绩效、银行风险、企业经营绩效以及宏观经济四个方面进行分析,多角度研究了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宏微观影响。本文认为,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对银行自身的经营发展起到推动作用,通过微观金融业务创新提高资本利用效率从而提升商业银行金融规模,但另一方面,商业银行的这种创新又会增加自身风险承担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会加剧金融风险的形成。对于企业而言,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对企业经营绩效整体上具有正向促进作用,而且对于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样本来说,这一结论依然稳健。对于宏观经济的影响,本文认为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会增加对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但是对经济增长的作用不明显。第三,构建了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能力评价指标体系。本文构建了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能力的两个评价指标体系,同时,与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现状特征进行联系,分别从创新的综合能力和中间业务收入两个角度,对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能力进行定量分析。本文认为,规模小的商业银行在业务创新方面表现出不稳定的特征,但是在风险管理创新能力方面表现比规模大的商业银行要稳定。同时,在样本期间内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能力在不断提升。第四,构建了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对宏观经济波动影响的DSGE模型,并对金融创新对经济增长的关系进行了实证检验。研究发现,从理论上看,当金融创新的收益为正时,商业银行有动机将资金从传统借贷转移到金融创新业务中,从而逃避金融监管要求,进一步增加经济体的总产出与总消费。
马思源[6](2020)在《L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研究》文中指出授信业务无疑已经成为商业银行最重要的资产业务之一,但是一方面由于我国尚未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另一方面由于企业自身的发展面临诸多难题,面临的市场风险较大,其对于资金需求不断旺盛的同时也为商业银行带来了一定的信贷风险。如何进行有效的信贷风险管理控制成为商业银行目前需要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笔者选择L银行作为研究对象,结合自己从事风险管理的经验,探讨造成企业信贷风险管理的问题和原因,提出风险管理应对策略。论文分析L银行信贷客户的数量和结构,介绍信贷资产的质量。分析L银行现行的风险管理的制度、流程等,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在风险识别阶段,分析了影响信贷风险管理的因素,将信贷风险分为道德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政策法律风险。在风险评价阶段,结合风险识别的结果建立了风险评价指标,采用层次分析法计算指标权重,通过模糊综合评价法对信贷风险进行评价,结果表明L银行目前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是道德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政策法律风险不显着。在风险控制阶段,针对道德风险,建议L银行加强员工道德建设,加大问责力度。针对操作风险,要规范操作流程,严格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针对市场风险,要严控信贷准入方向,建立风险预警体系。针对信用风险,要引进大数据技术,加强与外部机构的合作,强化贷款人的信用意识。
张凡[7](2020)在《浦发银行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风险管理策略优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是建设现代经济体制、促进高质量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然而,激烈的市场竞争促使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采取赊销方式促进营业收入的增长,致使中小企业应收账款余额呈逐年递增趋势,流动性风险日渐显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操作原则》等相关法律制度的实施为企业寻求应收账款融资提供了支持,也形成商业银行新的拓客和盈利的增长点。但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随着业务量的增加和商业行为的复杂化,再加上我国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开展较晚,商业银行应收账款信贷产品和其他种类信贷产品一样不可避免的暴露出各类风险。应收账款信贷产品包括应收账款保理、应收账款质押和应收账款证券化。尽管浦发银行虽然提出了“做强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业务、做精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做专应收账款资证券化融资业务”的目标,但现阶段的应收账款信贷产品主要是应收账款保理。2014年以来,浦发银行应收账款融资的不良率呈上升趋势。本文借鉴《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和全面风险管理理论,从操作风险、信用风险、法律风险等方面进行了原因剖析,提出风险管控优化策略,并从充分利用金融科技、设置专职风险管理团队、建立专门的风险考核机制等方面提出了风险管控优化策略的实施保障。最后,通过对浦发银行JN分行对YX公司应收账款保理被骗案例的分析,验证本文的理论分析和对策建议。本文在现有文献的基础上,根据多年的从业经历和掌握的浦发银行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第一手内部资料,采用专家访谈、头脑风暴、案例分析等方法实施上述研究。本文的价值在于:丰富了应收账款信贷融资业务的案例研究,有助于浦发银行提升应收账款信贷业务效率,对其他商业银行也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王毅[8](2020)在《金融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文中研究指明纵观中国经济发展史,开放与发展是不可或缺的主题,中国经济走过的历史实践中以开放为起点取得了诸多举世瞩目的历史成就,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历史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回望百余年前,中国本土市场随鸦片战争首次开放,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开始由封建传统向近代化转型。尽管西方垄断资本主义和封建政府控制并阻碍了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转型进程,但历史可见的是,旧式钱庄等传统金融机构实现了部分的现代金融转型,并且本土金融业在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垄断市场前便出现了现代金融业的雏形——新式银行。从对这段重要的开放历史的研究中发现,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在被动的开放环境中展现了积极、主动转型的一面,在近代化转型的时代潮流中占有一席之地。以史为鉴,1840-1927年间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呈现的强大生命力和内生性动力值得被历史铭记并为当前中国本土银行业在深化开放环境中提供借鉴。在经历战乱、新中国计划经济建设后,1978年,改革开放再次打开了中国封闭市场的大门,与1840年不同的是,这一次的市场开放是中国自己选择的主动开放。中国金融市场在改革开放中不断扩大开放程度,同时,中国本土银行业在开放环境中加强自身改革、完善内部结构,从大一统的银行体制出发,通过渐进式增量改革,最终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本土银行业格局。伴随中国金融市场开放规模不断扩大,在外部竞争压力下,本土银行业在竞争与学习中稳步发展,本土银行机构职能逐步清晰,银行实力和竞争力显着提升,当前扩大市场开放条件下本土银行部门参与竞争夯实基础。以史为鉴,回顾1978年后中国本土银行部门的发展实例,银行这一经济部门窗口展现了包括又不限于金融业发展中的“中国道路”、“中国案例”的成功之处,同样成为今后中国本土及其他发展中国家银行机构参与国际竞争中可以借鉴的历史蓝本。回顾并专门研究近代1840-1927年和1978年改革开放后两个阶段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在开放条件下的发展历史,最重要的意义是挖掘其中涵盖的发展规律和理论价值,以为当下借鉴。就当前中国本土银行部门面临的发展环境而言,2016年中国入世15年缓冲期结束后,在西方国家对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国家地位全面否定的冲击下,经济发展的外部不利因素不断影响着中国经济、金融的发展。特别是自2017年美国总统特朗普上任以来,“美国优先”战略的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政策引起中美间贸易摩擦不断升级,中美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上升,导致中国金融市场发展出现频繁波动。在世界政治和经济的全新格局中,中国坚持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对内统筹改革,对外深化开放。2018年博鳌亚洲论坛上宣布中国金融开放的12条具体举措;2019年,国务院再次出台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11条措施,标志着中国金融开放进入快车道。在新一轮开放和发展战略中,如何正确把握中国银行部门的发展方向是当前中国银行业变革中需要慎重思考的问题。面对这一问题,一方面需要我们借鉴全球先进理念革新思维,另一方面需要更多地深入回顾并总结中国金融发展实践中的历史经验。“学史可以看成败、鉴得失、知兴替”,在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历史实践中获取、总结发展经验,以史为鉴,无疑对深化开放背景下中国本土银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从理论上讲,金融开放对一国或地区特别是金融发展落后的国家具有显着的促进作用。金融开放能够带给本国相对廉价的国际资本,改善一国投资结构,优化金融结构,构建多元化金融体系,以更好地服务于地方实体经济的发展。因而,金融开放往往成为发展中国家金融转型的开端,落后国家的金融部门纷纷走上变革之路。然而,落后国家金融部门往往容易在金融开放中脱离本土实际,在西方国家的牵制中走上“依附他人”的发展之路。特别是20世纪70年代的“金融自由化”理论成为发展中国家解决金融抑制问题的主要手段,但在多国或地区的实践中看,西方国家的金融发展理念并不具备普适性,大多数发展中金融改革最终因金融危机被迫暂停或永久性搁浅。2008年,次贷危机对全球金融发展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这使得包括西方发达国家在内的世界各国开始重新审视金融开放以及新古典主义的自由放任发展策略。以往实践经验带来的反思是,在金融开放背景下,究竟怎样的发展路径能够帮助发展中国家金融部门实现“追赶”?中国作为金融后发国家的“试验场”,其本土金融部门的发展历史具有怎样的特征?中国金融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的历史案例能够为未来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带来怎样全新的理论借鉴?为此,本文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回顾历史,结合实证研究对金融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这一命题进行科学阐述。为了实现这一命题研究的严谨性和科学性,本文依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得出结论”的思路展开,以历史视角对中国自近代以来两时段金融开放进行纵向比较分析,在理论分析和历史阐述后,结合实证分析方法验证本文在中国案例研究中总结出的相关历史经验以及提出的相关结论,最后在以史为鉴基础上提出发展展望。依照这样的分析思路,本文主要设置以下6章内容:在文章第一部分(包括第1章)介绍本文写作的现实背景和理论背景,在写作背景基础上介绍文章研究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同时,引出本文的研究思路、结构安排和研究方法。第二部分是本文的理论分析部分(包括第2章、第3章、第4章)。其中,在第二章主要介绍了论文的基本概念和理论基础,并且在对已有成果进行评述的基础之上指出已有研究仍存问题或漏洞,提出进一步研究的空间。第三章介绍近代开放背景下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变迁历程,以市场开放为起点,分析被动开放条件下外国在华银行对本土金融业的资本侵略事实以及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历程。通过对近代开放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历史的回顾,对近代时期被动市场开放条件下本土金融业的发展作以总结。第四章对中国金融开放的第二个关键时期,即改革开放后金融市场开放进行理论分析,从中央银行职能的建立和完善,体制内银行部门的发展以及体制外本土银行业的创立分别进行讨论。根据开放程度的不断扩大,分为三个层次进行分析,在市场开放的不同阶段对本土银行体系的发展进行深入探讨。本文认为,通过对金融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这一主题进行理论分析,在中国案例两时段的纵向比较中可知,开放背景下本土金融部门的发展应当以本土特征和本土优势为基础,实施适应本土结构的发展战略;而市场开放的态度将直接决定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转型的彻底性,在这一方面,历史发展的案例已经给出答案。同时,历史地印证了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本土银行业变革的成功,即坚持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第三部分(包括第5、6章)是本文的实证分析部分,这一部分以近代被动开放和改革开放后主动开放两时段分别进行金融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之间的实证研究。第五章利用探索性因子分析、结构方程模型分析与中介效应检验对影响近代时期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转型发展的因素进行整合、验证。第六章利用面板回归模型和动态面板模型对主动开放下本土银行业的发展进行分析。第四部分(包括第7章)基于前面的理论和实证分析,对中国金融开放两时段的发展历史经验及教训进行总结。在经验总结的基础上以史为鉴,提出对新一轮金融开放背景下本土银行部门进一步发展的启示。本文历史地梳理了金融开放条件下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脉络,对中国两时段开放背景下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自身的发展规律和经验进行总结,在此基础上结合经济学方法对发展规律进行科学阐述。肯定了中国两时段开放背景下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以本土结构为基础,以开放学习结合本土优势进行渐进式发展的成功经验以及内生性发展动力的关键作用,这一历史经验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给出有别于其他视角的发展建议,对当前及未来中国银行业开放发展和其他发展中国家银行部门的发展而言具有重要的历史借鉴意义。
覃子颜[9](2020)在《商业银行预售商品房抵押贷款风险与防范研究》文中研究指明20世纪90年代初,商品房预售从我国香港地区传入内地。在商品房预售中,预售商品房抵押贷款应运而生。购房者在购买预售商品房时,不能或不愿一次性支付房款的,在支付一定比例的首付款后,可以将其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下的所有权益抵押给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由商业银行将贷款款项作为购房款支付给房地产开发商,房地产开发商将预售款用于房地产的工程建设。预售商品房抵押贷款制度有效缓解了我国房地产市场工程建设资金的需要,满足了广大普通民众的购房需求,推动了房地产行业的迅猛发展。经过几十年的发展,预售商品房抵押贷款业务在商业银行存贷业务中的权重不断提高,给商业银行带来了丰厚的利润。但与此同时,商业银行在预售商品房抵押贷款中的风险问题也逐渐凸显。近年来,人民法院有关诉讼案件数据显示,因预售商品房抵押贷款引发的诉讼案件逐年增多,商业银行在预售商品房抵押贷款中的权益实现面临诸多风险。我国当前房地产市场现状、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现状及有关的立法现状,决定了商业银行在预售商品房抵押贷款中处于不利的地位。预售商品房抵押贷款涉及的主体多,法律关系复杂,而当前的法律法规对其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给实务操作造成很多不便。预售商品房抵押贷款是房地产开发商、购房者和商业银行共同参与的一种融资担保方式。在预售商品房抵押贷款的履行中,如房地产开发商因资金紧张导致延期交房、通过签订虚假商品房买卖合同骗取商业银行贷款等主、客观原因无法正常履行保证责任;购房者因履行能力下降或投资性购房失利等主、客观原因停止偿还贷款甚至恶意违约的现象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我国有关调整预售商品房抵押贷款的法律规范不够完善,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商业银行在预售商品房抵押贷款的风险管理存在不足。商业银行的性质决定了其是以承担风险、控制风险来盈利的,商业银行在预售商品房抵押贷款中的风险防范直接决定了贷款的优劣,影响着商业银行存贷业务的开展。因此,有必要对商业银行在预售商品房抵押贷款中面临的风险来源进行研究并建立健全相应的风险防范机制。笔者在人民法院工作,本文写作的目的就是通过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分析商业银行预售商品房抵押贷款风险来源、探究其成因,并结合我国当前实际情况,提出商业银行建立健全相应风险防范机制的建议。论文主体结构为引言、正文及结论。正文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对我国预售商品房抵押贷款制度的概述,对预售商品房抵押贷款的渊源、性质、特殊性、涉及主体及法律关系进行阐述。通过当前学术界对预售商品房抵押贷款性质的三种学说进行比较分析,总结出我国预售商品房抵押贷款应视为一种新型的担保物权。同时,该部分对商业银行在预售商品房抵押贷款中的权益生成与实现方式进行了介绍,理清了商业银行在预售商品房抵押贷款中的权益生成过程和基础,以便看清影响商业银行权益实现的安全因素。第二部分,笔者通过所在的G省G市G区人民法院执行实践中的一些典型案例展示,采取案例分析方法,对商业银行在预售商品房抵押贷款中的风险来源进行剖析。商业银行在预售商品房抵押贷款中的风险主要来源于房地产开发商、购房者、商业银行自身、商品房市场价值变动、有关法律规定对权利冲突的调整等方面,并对这些风险成因进行分析。第三部分,笔者基于当前大数据的经济发展背景下,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对商业银行提出了建立健全相应风险防范机制的建议。笔者认为,商业银行要充分运用大数据资源,建立房地产开发商评估机制;健全购房者信用监管机制;加强商业银行自身管理机制;择优路径实现抵押权;完善合同防范风险机制;同时还要关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以此应对其在预售商品房抵押贷款的风险问题。
赵欢[10](2020)在《商业银行线上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评价研究 ——以农副产品行业为例》文中提出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数量和发展速度都有着日新月异的变化,逐渐成为了我国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然而与大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的规模较小且管理水平较低,由于其缺乏合格抵押物,中小企业往往很难获得商业银行的贷款。为了解决这一困境,原深发展银行于2006年率先推出供应链金融产品,缓解了中小企业迫切的融资需求。近些年来,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供应链金融初步具备了“线上化”特点,拓展出了线上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该项业务通过使用网络平台提升业务的操作效率,实现多方信息的线上共享以及金融服务的在线可得。但是,这项业务由于其“线上化”的特点,业务操作流程更加复杂,以及网络虚拟性可能引发的欺诈行为等,会使商业银行面临与传统供应链金融业务相比更加复杂的风险隐患,其中信用风险则是商业银行面临的最大风险。因此,本文将选择线上供应链金融服务的一个行业,筛选出符合条件的案例数据,进而逐步建立起该行业的信用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和模型。首先,通过文献综述梳理国内外学者对供应链金融和信用风险评价方法。经过评价方法的对比和分析,确定使用主成分分析法和Logistic回归模型作为本文的研究工具。其次,明确线上供应链金融的定义、在我国的发展现状、运作架构以及新型运营模式。再次,使用文献阅读法初选指标并分类,文献词频统计法复选指标,再向银行专业人士发放调查问卷对指标进行打分和补充。经过这三个步骤得到最终的指标体系。在实证分析中,以农副产品行业中的69组相关数据作为研究对象,使用SPSS 25.0进行主成分分析,得出主要的9个主成分因子,再利用Logistic回归模型计算出融资企业的违约概率,并与当年官方发布的行业带息负债比率值对照,得出模型预测准确率。此外,将传统模式下的数据也进行实证分析,得出新建立的指标体系具有更高的预测准确率。再对评价指标和模型进行显着性检验,得出其具有实际意义的结论。最后结合实证研究分析的结果,多方面为线上供应链金融业务提出防范信用风险发生的合理建议。
二、向商业银行转变必须注意的问题(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向商业银行转变必须注意的问题(论文提纲范文)
(1)信息不对称条件下供应链金融保兑仓融资违约风险传染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供应链金融的研究现状 |
1.2.2 供应链金融保兑仓融资的研究现状 |
1.2.3 信息不对称与违约风险传染的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及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技术路线 |
1.4 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
1.4.1 研究方法 |
1.4.2 创新点 |
第2章 理论基础 |
2.1 供应链金融的相关理论 |
2.1.1 供应链金融的概念 |
2.1.2 供应链金融的参与主体 |
2.1.3 供应链金融的特点 |
2.2 保兑仓融资的相关理论 |
2.2.1 保兑仓融资模式的概念 |
2.2.2 保兑仓融资模式的业务流程 |
2.2.3 保兑仓融资模式的特点 |
2.3 违约风险理论 |
2.3.1 违约风险的定义 |
2.3.2 违约风险的特征 |
2.4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4.1 信息不对称理论中的逆向选择风险 |
2.4.2 信息不对称理论中的道德风险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信息不对称条件下保兑仓融资违约风险传染机理 |
3.1 信息不对称条件下保兑仓融资违约风险的形成原因 |
3.1.1 保兑仓融资违约风险形成的内在原因 |
3.1.2 保兑仓融资违约风险形成的外在原因 |
3.2 信息不对称条件下保兑仓融资违约风险传染要素分析 |
3.2.1 违约风险传染源 |
3.2.2 违约风险载体 |
3.2.3 违约风险接收者 |
3.3 信息不对称条件下保兑仓融资违约传染机理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基于强度模型的保兑仓融资违约风险传染 |
4.1 强度模型基本原理 |
4.2 强度模型研究保兑仓融资违约风险传染的可行性分析 |
4.3 问题描述与假设 |
4.4 基于强度模型的保兑仓融资违约风险传染 |
4.4.1 来自于核心企业自身的违约风险概率 |
4.4.2 受到中小企业传染的违约风险概率 |
4.4.3 受到中小企业与第三方物流企业风险传染的违约风险概率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基于傅里叶定律的保兑仓融资违约风险传染 |
5.1 傅里叶定律的基本原理 |
5.2 可行性分析 |
5.3 问题描述与假设 |
5.4 基于傅里叶定律的保兑仓融资违约风险传染模型 |
5.4.1 保兑仓融资违约风险传染参数与变量设定 |
5.4.2 保兑仓融资违约风险传染模型构建 |
5.5 数值仿真分析 |
5.5.1 风险传导距离对保兑仓融资违约风险传染影响分析 |
5.5.2 信息共享程度对保兑仓融资违约风险传染影响分析 |
5.5.3 业务关联程度对保兑仓融资违约风险传染影响分析 |
5.5.4 风险企业的密度对保兑仓融资违约风险传染影响分析 |
5.6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 |
致谢 |
作者简介 |
(2)后发展国家市场化利率形成与调控机制构建 ——国际经验与中国实践(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中国的货币政策框架需要进一步完善 |
1.1.2 中国的货币政策正处于向以价格型调控为主的转型 |
1.1.3 中国需要构建与市场相适应的利率形成及调控机制 |
1.2 研究目的 |
1.2.1 中国如何构建市场化利率形成机制 |
1.2.2 中国如何构建市场化利率调控机制 |
1.3 研究意义 |
1.3.1 理论意义 |
1.3.2 现实意义 |
1.4 研究思路、方法以及结构安排 |
1.4.1 基本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4.3 结构安排 |
1.5 创新与不足 |
第2章 对相关研究成果的回顾 |
2.1 有关货币政策框架的研究 |
2.1.1 货币政策框架有关概念的厘清 |
2.1.2 价格型调控与数量型调控 |
2.1.3 公开市场操作与利率走廊 |
2.2. 有关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研究 |
2.2.1 货币政策传导机制 |
2.2.2 中央银行利率调控理论 |
2.3 有关全球货币政策框架演进与中国货币政策框架转型的研究 |
2.3.1 全球货币政策框架的演进 |
2.3.2 中国货币政策框架的转型 |
2.3.3 基准收益率曲线 |
2.3.4 利率传导机制 |
2.3.5 金融机构市场化定价机制建设 |
2.3.6 短端基准利率的选择 |
2.3.7 利率调控的具体操作模式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市场化利率形成及调控机制构建的国际实践 |
3.1 美国市场化利率形成及调控机制的演进 |
3.1.1 美国利率市场化进程 |
3.1.2 美国货币政策框架的转型 |
3.1.3 美国利率调控机制 |
3.2 德国市场化利率形成及调控机制的演进 |
3.2.1 德国利率市场化进程 |
3.2.2 联邦德国及欧元区货币政策框架的转型 |
3.2.3 欧元区利率调控机制 |
3.3 印度市场化利率形成及调控机制的演进 |
3.3.1 印度利率市场化进程 |
3.3.2 印度货币政策框架的转型 |
3.3.3 印度利率调控机制 |
3.4 土耳其市场化利率形成及调控机制的演进 |
3.4.1 土耳其利率市场化进程 |
3.4.2 土耳其货币政策框架的转型 |
3.4.3 土耳其利率调控机制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市场化利率形成及调控机制构建的国际经验 |
4.1 货币政策决策及操作日臻成熟 |
4.1.1 货币政策决策机制日益科学完善 |
4.1.2 操作目标向短端利率收敛 |
4.1.3 公开市场操作与利率走廊成为最主要的政策工具 |
4.2 货币政策传导通达有效 |
4.2.1 成熟发达的金融市场成为货币政策传导的重要保障 |
4.2.2 货币市场短端基准利率遴选标准变化显着 |
4.3 利率走廊调控模式日趋成熟 |
4.3.1 利率走廊上限选择有抵押的政策利率且为匿名制申请 |
4.3.2 利率走廊下限选择与央行货币政策工具相关 |
4.3.3 政策利率遴选培育及其关键重要 |
4.3.4 利率走廊形态因经济变化而各异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中国中央银行基准利率的选择 |
5.1 中央银行基准利率 |
5.1.1 基准利率含义及分类 |
5.1.2 中央银行基准利率选择偏好 |
5.2 中央银行短端基准利率类型选择:基于特定期限业务利率 |
5.2.1 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及超额准备金利率 |
5.2.2 再贷款(再贴现)利率 |
5.2.3 公开市场操作利率 |
5.2.4 创新性流动管理工具利率 |
5.3 中央银行短端基准利率类型选择:基于货币市场利率目标 |
5.3.1 基于实际交易的回购利率 |
5.3.2 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利率 |
5.4 货币市场利率目标作为基准利率的期限选择 |
5.4.1 隔夜利率作为操作目标的理论及其实践 |
5.4.2 隔夜利率作为中国货币政策操作目标的实证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价格调控模式下的利率传导实证分析 |
6.1 中国央行短端基准利率选择实证分析 |
6.1.1 货币市场利率目标作为中央银行短端基准利率 |
6.1.2 央行特定期限业务操作利率作为中央银行基准利率 |
6.2 短端基准利率向债券市场利率传导的实证分析 |
6.2.1 基于回归模型Beta值分析 |
6.2.2 基于SVAR模型脉冲响应分析 |
6.3 本章小结 |
第7章 中国信贷市场利率市场化形成机制的构建 |
7.1 存贷款市场的利率市场化改革 |
7.1.1 存贷款利率管制的逐步放开 |
7.1.2 隐性利率双轨制及其表现形式 |
7.2 隐性利率双轨制对市场利率的影响 |
7.2.1 变量选取及说明 |
7.2.2 平稳性检验 |
7.2.3 参数估计结果分析 |
7.2.4 时变脉冲响应分析 |
7.3 贷款利率与市场利率的并轨 |
7.3.1“贷款基础利率”(LPR)及其改革的主要内容 |
7.3.2“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有助于推动贷款利率的“双轨合一” |
7.3.3 配套措施持续巩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功能和作用 |
7.3.4“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完善成效显着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中国利率走廊调控机制的构建 |
8.1 货币调控方式的转型 |
8.1.1 利率调控机制的演进历程 |
8.1.2 向货币价格调控转型的必要性 |
8.1.3 货币价格调控方式转型面临挑战 |
8.2 中国利率走廊调控机制的构建 |
8.2.1 利率走廊的作用机理 |
8.2.2 隐性利率走廊的构成要素假设 |
8.2.3 隐性利率走廊的运行 |
8.3 建立健全中国利率走廊调控机制 |
8.3.1 统筹兼顾存款类金融机构和货币市场的整体稳定性 |
8.3.2 扩大“常备借贷便利”(SLF)的使用范围及完善质押品制度 |
8.3.3 适时明确中央银行短端基准利率以此锚定并引导预期 |
8.3.4 逐步消化过高的法定存款准备金 |
8.3.5 规避监管叠加对利率走廊可信度的冲击 |
8.4 本章小结 |
第9章 结论与政策建议 |
9.1 主要结论 |
9.2 政策建议 |
9.2.1 切实提高货币政策的独立性、有效性以及前瞻性 |
9.2.2 持续突出价格型货币政策工具的使用 |
9.2.3 着力增强配套措施建设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3)法定数字货币法经济逻辑与制度规则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意义和研究背景 |
第二节 核心名词辨析和界定 |
一、研究对象的界定 |
二、相关概念的界定 |
三、诸“货币”形态关系 |
第三节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一、法定数字货币的内涵 |
二、法定数字货币的影响 |
三、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 |
四、法定数字货币的规制 |
五、国内外相关研究述评 |
第四节 研究方法和内容框架 |
一、研究方法 |
二、内容框架 |
三、主要创新 |
第二章 货币本质和货币形态演进基本规律 |
第一节 货币的本质与主要理论 |
一、货币的内涵和本质理论 |
二、货币的职能和理论发展 |
三、货币的社会和法律属性 |
第二节 货币形态演进及其规律 |
一、货币形态演化进程和经济特征 |
二、货币形态演化的经济科技基础 |
三、货币形态演化的法经济学规律 |
第三节 新科技与数字货币发展 |
一、数字货币产生的经济科技基础 |
二、货币数字化和数字货币的产生 |
三、数字货币基本特征和价值改进 |
第三章 法定数字货币基本理论和逻辑基础 |
第一节 法定数字货币及其基本理论 |
一、法定数字货币的法经济内涵 |
二、法定数字货币的法经济属性 |
三、法定数字货币的法经济特征 |
四、法定数字货币的理论新挑战 |
第二节 数字形式“货币”的差异比较 |
一、法定数字货币与电子货币 |
二、法定数字货币与虚拟货币 |
三、法定数字货币与私人数字货币 |
第三节 法定数字货币的绩效和价值 |
一、货币竞争模式及其基本特点 |
二、现行货币竞争的绩效与不足 |
三、法定数字货币价值功能改进 |
第四章 国内外法定数字货币的研究与开发 |
第一节 国外法定数字货币的政策推进 |
一、私人数字货币的政策和监管 |
二、法定数字货币的政策和取向 |
三、法定数字货币的研究和实践 |
第二节 国际组织法定数字货币的研究 |
一、私人数字货币的取向和监管 |
二、法定数字货币的政策和取向 |
三、法定数字货币的研究和观点 |
第三节 我国法定数字货币的研究开发 |
一、法定数字货币理论和政策取向 |
二、法定数字货币研究和开发实践 |
三、法定数字货币科技和金融路径 |
第五章 法定数字货币对金融机制的影响和效益 |
第一节 法定数字货币对货币机制的影响 |
一、法定数字货币对货币供应的变化 |
二、法定数字货币对货币需求的变化 |
三、法定数字货币对货币控制的提升 |
第二节 法定数字货币对货币政策的影响 |
一、货币政策调控模式理论及其实践 |
二、法定数字货币对调控机制的优化 |
三、法定数字货币对传导机制的改进 |
第三节 法定数字货币对支付体系的影响 |
一、我国现行支付体系及其运营模式 |
二、我国支付体系存在的问题和缺陷 |
三、法定数字货币对支付体系的完善 |
第六章 我国法定数字货币制度供给与需求 |
第一节 法定数字货币制度需求和供给 |
一、现行法定货币的制度规则及评析 |
二、法定数字货币的制度需求和创新 |
第二节 法定数字货币制度供给和架构 |
一、法定数字货币的制度供给思路 |
二、法定数字货币的立法模式选择 |
第七章 我国法定数字货币发行和运行制度构建 |
第一节 法定数字货币发行的制度架构 |
一、法定数字货币发行的经济目标 |
二、法定数字货币发行的基本原则 |
三、法定数字货币发行的管理机制 |
第二节 法定数字货币运行与流通管理 |
一、法定数字货币运行体系和基础 |
二、法定数字货币运行与流通机制 |
三、法定数字货币流通的配套制度 |
第三节 法定数字货币权责义务及配置 |
一、法定数字货币的主要法律关系 |
二、法定数字货币发行的权责配置 |
三、法定数字货币运行的权责分配 |
第八章 总结与展望 |
一、全文总结 |
二、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金融冲击传导、经济周期波动与货币政策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选题意义 |
1.2 相关研究综述 |
1.2.1 金融冲击的理论评述 |
1.2.2 金融冲击对货币政策效应的影响 |
1.2.3 经济周期理论和金融周期理论的研究进展 |
1.2.4 金融冲击和金融摩擦下经济周期分析框架 |
1.3 本文结构框架及主要研究内容 |
第2章 金融冲击理论及传导机制 |
2.1 金融冲击对货币政策效应的影响机制 |
2.1.1 银行信贷渠道 |
2.1.2 资产负债表渠道 |
2.2 金融冲击的不同强度对货币政策宏观效应的影响 |
2.2.1 银行部门内部竞争程度 |
2.2.2 企业的银行替代融资渠道 |
2.2.3 金融市场的发展深度 |
2.2.4 金融合约期限及利率可调性对货币政策传导的影响 |
2.2.5 资本流动对货币政策的传导影响 |
2.3 金融冲击的顺周期性 |
2.3.1 资本监管的顺周期性 |
2.3.2 资产负债管理的顺周期性 |
第3章 金融冲击对实际产出影响的时变性计量研究 |
3.1 金融冲击的定义与计算 |
3.2 时变系数向量自回模型 |
3.2.1 TVP-VAR模型简介 |
3.2.2 TVP-VAR模型的估计 |
3.3 模型的数据选取与参数估计 |
3.4 实际产出波动对金融冲击的时变反应机制分析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金融冲击下的货币政策规则和货币政策有效性检验 |
4.1 货币政策规则及其有效性 |
4.1.1 金融冲击下的“麦科勒姆规则” |
4.1.2 金融冲击下的“泰勒规则” |
4.1.3 金融冲击下的货币政策有效性检验 |
4.2 混频数据向量自回归模型 |
4.3 货币政策有效性检验及规则识别 |
4.3.1 变量选取与描述 |
4.3.2 MF-VAR模型与VAR模型的比较 |
4.3.3 脉冲响应函数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金融冲击、金融摩擦和经济周期波动 |
5.1 金融冲击、金融摩擦和经济周期影响机制分析 |
5.2 金融摩擦和金融冲击下我国宏观经济DSGE模型设定 |
5.2.1 进行跨期选择的家庭部门 |
5.2.2 金融摩擦与内生信贷约束 |
5.2.3 中间商品生产部门和金融冲击 |
5.2.4 资产生产部门 |
5.2.5 带有价格粘性的零售部门 |
5.2.6 货币政策与模型出清 |
5.3 DSGE模型参数设定与估计 |
5.3.1 数据的选取与处理 |
5.3.2 数据平稳性检验 |
5.3.3 模型参数校准 |
5.3.4 模型参数的贝叶斯估计 |
5.4 不同金融摩擦系数下模型的对比分析 |
5.4.1 不同金融摩擦系数下金融冲击的脉冲响应分析 |
5.4.2 不同金融摩擦系数下的方差分解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金融冲击、货币政策与宏观审慎政策 |
6.1 金融冲击与宏观审慎政策文献综述 |
6.2 包含金融部门的DSGE模型 |
6.3 参数估计结果及动态分析 |
6.3.1 数据选取和部分参数校准 |
6.3.2 贝叶斯估计的结果 |
6.4 模型的动态分析 |
6.4.1 宏观经济效应分析 |
6.4.2 金融冲击对于金融系统的冲击效应 |
6.4.3 社会福利分析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科研成果 |
致谢 |
(5)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及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金融创新研究现状 |
1.2.2 金融创新与商业银行发展 |
1.2.3 金融创新与企业经营绩效 |
1.2.4 金融创新与宏观经济发展 |
1.2.5 文献述评 |
1.3 研究思路、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1.4 本文创新之处 |
1.5 本文不足之处 |
2 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金融创新与金融业务创新 |
2.1.2 交叉金融业务与影子银行业务 |
2.2 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分类 |
2.2.1 融资金融创新与非融资金融创新 |
2.2.2 有效金融创新与无效金融创新 |
2.3 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动因理论 |
2.3.1 追逐利润的动因 |
2.3.2 顺应供给的动因 |
2.3.3 规避管制的动因 |
2.3.4 完善市场的动因 |
2.4 金融发展理论 |
2.4.1 金融发展理论 |
2.4.2 金融深化理论 |
2.5 金融创新理论与金融风险理论 |
2.5.1 金融创新理论 |
2.5.2 金融风险理论 |
2.6 金融监管理论 |
2.7 本章小结 |
3 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动因、内容与特征 |
3.1 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动因分析 |
3.1.1 监管套利是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主要动因 |
3.1.2 顺应需求是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内部动力 |
3.1.3 增强竞争是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外部压力 |
3.2 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业务创新的主要内容 |
3.2.1 我国商业银行交叉金融业务创新 |
3.2.2 我国商业银行传统金融业务创新 |
3.3 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特征分析 |
3.3.1 交叉金融业务创新表现出的主要特征 |
3.3.2 传统金融业务创新表现出的主要特征 |
3.4 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环境条件 |
3.4.1 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监管不足 |
3.4.2 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运行机制 |
3.4.3 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有利条件 |
3.5 本章小结 |
4 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评价体系构建与现状分析 |
4.1 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评价体系构建 |
4.2 基于综合能力的商业银行金融创新评价 |
4.2.1 评价方法与模型 |
4.2.2 研究对象与数据来源 |
4.2.3 评价结果与现状分析 |
4.3 基于中间业务收入的商业银行创新能力评价 |
4.3.1 指标选择 |
4.3.2 样本与数据 |
4.3.3 测算结果 |
4.4 本章小结 |
5 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对银行自身经营绩效的影响分析 |
5.1 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影响自身经营绩效的理论分析 |
5.2 模型设计与变量指标 |
5.2.1 模型设定 |
5.2.2 变量选择 |
5.2.3 数据来源与说明 |
5.3 实证结果与讨论 |
5.3.1 模型检验 |
5.3.2 实证结果分析 |
5.3.3 面板门槛回归分析 |
5.4 对银行经营绩效的影响 |
5.5 本章小结 |
6 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对银行风险的影响分析 |
6.1 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影响银行风险的理论分析 |
6.1.1 基本假设 |
6.1.2 博弈过程 |
6.1.3 融资市场 |
6.1.4 金融创新对博弈均衡的影响 |
6.2 研究假说 |
6.3 实证模型、变量与数据 |
6.3.1 模型设定 |
6.3.2 变量选择 |
6.3.3 数据来源与说明 |
6.4 实证结果与分析 |
6.4.1 模型检验 |
6.4.2 实证结果与讨论 |
6.5 对银行风险的影响 |
6.6 本章小结 |
7 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对企业经营绩效的影响分析 |
7.1 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影响企业绩效的理论分析 |
7.2 研究假说 |
7.3 模型、变量与数据 |
7.3.1 模型设定 |
7.3.2 变量选择 |
7.3.3 数据来源与说明 |
7.4 实证结果与分析 |
7.4.1 模型检验 |
7.4.2 实证结果与讨论 |
7.5 本章小结 |
8 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对宏观经济的影响分析 |
8.1 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影响宏观经济的理论分析 |
8.1.1 基本模型 |
8.1.2 参数校准 |
8.1.3 传导机制分析 |
8.2 加入企业创新的进一步分析 |
8.2.1 基本模型 |
8.2.2 创新与经济增长 |
8.3 实证模型、变量与数据 |
8.3.1 实证模型设定 |
8.3.2 变量选择 |
8.3.3 数据来源与说明 |
8.4 实证结果与分析 |
8.4.1 模型检验 |
8.4.2 实证结果与讨论 |
8.5 本章小结 |
9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9.1 研究结论 |
9.2 政策建议 |
9.2.1 完善监管制度 |
9.2.2 完善资本监管 |
9.2.3 减少监管套利 |
9.2.4 强化风险管理能力 |
9.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6)L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 |
1.3.2 国内研究 |
1.3.3 研究评述 |
1.4 研究方法和内容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内容 |
1.5 创新点 |
第二章 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
2.1 风险的概念和特征 |
2.1.1 风险的定义 |
2.1.2 风险的特点 |
2.2 风险管理的内容 |
2.2.1 风险识别 |
2.2.2 风险评价 |
2.2.3 风险控制 |
2.3 信贷风险相关概念 |
2.3.1 信贷风险的概念 |
2.3.2 信贷风险的特征 |
2.3.3 信贷风险的表现形式 |
2.4 信贷风险理论 |
2.4.1 委托代理理论 |
2.4.2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4.3 信贷配给理论 |
第三章 L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
3.1 L银行介绍 |
3.2 信贷业务现状分析 |
3.3 信贷风险管理现状 |
3.3.1 风险管理的组织 |
3.3.2 风险管理的制度 |
3.3.3 风险管理的流程 |
3.4 信贷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
3.4.1 未能突出风险管理部的职能 |
3.4.2 风险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
3.4.3 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重形式轻实质 |
3.4.4 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和约束 |
第四章 L银行信贷风险的识别 |
4.1 信贷风险影响因素 |
4.1.1 宏观经济的因素 |
4.1.2 贷款人的因素 |
4.1.3 银行的因素 |
4.2 信贷风险识别的结果 |
4.2.1 道德风险 |
4.2.2 操作风险 |
4.2.3 市场风险 |
4.2.4 信用风险 |
4.2.5 政策法律风险 |
第五章 L银行信贷风险的评价 |
5.1 风险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5.2 风险评价指标权重确定 |
5.2.1 评估因素层次表 |
5.2.2 两两判断矩阵 |
5.2.3 指标权重计算 |
5.3 风险评价结果分析 |
5.3.1 确定因素集和评定集 |
5.3.2 确定隶属度矩阵 |
5.3.3 计算综合评定向量 |
第六章 L银行信贷风险控制的措施 |
6.1 道德风险控制措施 |
6.1.1 加强道德建设 |
6.1.2 加大问责力度 |
6.2 操作风险控制措施 |
6.2.1 规范操作流程 |
6.2.2 做好贷前调查 |
6.2.3 加强贷后管理 |
6.3 市场风险控制的措施 |
6.3.1 严格控制信贷准入 |
6.3.2 围绕供应链投入信贷 |
6.3.3 完善风险预警体系 |
6.4 信用风险的控制措施 |
6.4.1 引进大数据技术 |
6.4.2 加强与外部机构合作 |
6.4.3 强化贷款人信用意识 |
第七章 结论 |
7.1 研究结论 |
7.2 不足之处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参加科研情况及获得的学术成果 |
(7)浦发银行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风险管理策略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关于应收账款融资的研究 |
1.2.2 关于应收账款信贷业务操作风险管理的研究 |
1.2.3 关于应收账款信贷业务信用风险管理的研究 |
1.2.4 关于应收账款信贷业务法律风险管理的研究 |
1.2.5 关于应收账款信贷业务其他风险管理的研究 |
1.2.6 研究述评 |
1.3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第2章 制度背景与理论基础 |
2.1 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模式 |
2.1.1 应收账款保理融资 |
2.1.2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 |
2.1.3 应收账款证券化 |
2.2 应收账款信贷业务的制度背景 |
2.2.1 应收账款融资登记制度 |
2.2.2 应收账款融资通知制度 |
2.2.3 应收账款融资再处置制度 |
2.3 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风险管理理论 |
2.3.1 商业银行信贷业务风险的内容 |
2.3.2 商业银行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策略 |
第3章 浦发银行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现状分析 |
3.1 浦发银行基本情况介绍 |
3.2 浦发银行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流程 |
3.2.1 贷前调查环节的业务流程 |
3.2.2 贷时审查环节的业务流程 |
3.2.3 贷后检查环节的业务流程 |
3.3 浦发银行应收账款信贷产品业务总体概况 |
3.3.1 浦发银行应收账款信贷产品开展情况 |
3.3.2 应收账款融资的不良率变化趋势 |
第4章 浦发银行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良率增高的成因分析 |
4.1 应收账款信贷业务风险的重分类与界定 |
4.2 应收账款信贷业务操作风险层面的成因分析 |
4.2.1 员工综合素质参差不齐,缺乏有效的贷后管理 |
4.2.2 缺乏对融资方财务状况和管理水平的充分调查与分析 |
4.2.3 对应收账款债务人的调查不重视 |
4.3 应收账款信贷业务信用风险层面的成因分析 |
4.3.1 行内信用评估体系不健全 |
4.3.2 对融资方潜在的信用风险无抓手 |
4.3.3 风险跟踪体系匮乏 |
4.4 应收账款信贷业务法律风险层面的成因分析 |
4.4.1 应收账款合法性风险 |
4.4.2 应收账款权利多重质押风险 |
4.4.3 应收账款融资方涉嫌法律犯罪风险 |
4.5 浦发银行应收账款信贷业务其他风险的成因分析 |
第5章 浦发银行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风险管理策略优化 |
5.1 应收账款信贷产品风险管理策略优化的目标 |
5.1.1 降低风险概率 |
5.1.2 提升市场占有率 |
5.2 应收账款信贷产品操作风险管控策略优化 |
5.2.1 加大员工的综合素质培训力度 |
5.2.2 设计标准化的业务执行方案表 |
5.2.3 建立统一的全面风险管理制度 |
5.3 应收账款信贷产品信用风险管控策略优化 |
5.3.1 构建买卖方信用评估体系 |
5.3.2 引入应收账款保险机制 |
5.3.3 预测买卖方破产风险值 |
5.4 应收账款信贷产品法律风险管控策略优化 |
5.4.1 落实应收账款确权 |
5.4.2 防范债权多重质押 |
5.5 浦发银行应收账款融资业务风险管控优化策略的实施保障 |
5.5.1 充分利用金融科技落实风控优化策略 |
5.5.2 设置应收账款融资业务风险管理团队 |
5.5.3 建立应收账款融资业务风险考核机制 |
第6章 浦发银行JN分行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案例分析 |
6.1 JN分行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被骗案例概况 |
6.1.1 案例介绍概况 |
6.1.2 借款人YX公司概况 |
6.1.3 担保人WY公司及担保自然人介绍 |
6.1.4 抵押物介绍 |
6.1.5 浦发银行融资方案实施情况 |
6.2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被骗操作风险管控层面的成因分析 |
6.2.1 贷前调查和贷后检查获取信息不全面 |
6.2.2 贷前财务分析不重视 |
6.3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被骗信用风险管控层面的成因分析 |
6.3.1 借款人财务造假 |
6.3.2 贷款资金挪用 |
6.4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被骗法律风险管控层面的成因分析 |
6.4.1 贸易合同及签章有瑕疵 |
6.4.2 公司存在债务纠纷 |
6.5 针对案例的风险管控对策建议 |
研究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金融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1.1 现实背景 |
1.1.2 理论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研究思路、结构安排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结构安排 |
1.3.3 研究方法 |
1.4 主要创新与不足 |
1.4.1 主要创新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基础理论与相关文献评述 |
2.1 概念界定 |
2.1.1 对金融开放的理解 |
2.1.2 对中国金融开放阶段的历史界定 |
2.1.3 对被动开放和主动开放的理解 |
2.1.4 对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界定 |
2.1.5 对发展的理解 |
2.2 理论基础 |
2.2.1 内生增长理论 |
2.2.2 自组织理论 |
2.2.3 理论基础的适用性分析 |
2.3 相关文献评述 |
2.3.1 市场开放对中国金融业发展的影响 |
2.3.2 1840-1927年间中国本土金融机构的发展 |
2.3.3 1978年后中国本土银行业发展 |
2.3.4 对现有文献的评价 |
第3章 被动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1840-1927年) |
3.1 五口通商与近代金融市场被动开放 |
3.2 被动开放条件下外国银行对华资本牵制 |
3.2.1 外国在华银行市场进入及市场垄断 |
3.2.2 外国在华银行对旧式金融机构的资本牵制 |
3.2.3 中外金融机构互动实质:资本侵略 |
3.3 旧式金融机构的历史沉浮 |
3.3.1 本土钱庄的近代化转型 |
3.3.2 本土票号的时代衰落 |
3.4 现代银行业的曲折探索 |
3.4.1 发展背景:外商银行干涉与封建势力阻挠 |
3.4.2 “官护”银行兴起阶段 |
3.4.3 华资银行新设阶段 |
3.4.4 本土银行业联合发展阶段 |
3.5 历史价值评价 |
第4章 主动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1978年改革开放后) |
4.1 改革开放与中国金融市场主动开放 |
4.2 市场开放与中国银行业“顶层设计”(1978-2001年) |
4.2.1 “开大门”的金融开放 |
4.2.2 建立中央银行制度 |
4.2.3 探索国有银行改革 |
4.2.4 从微观主体发展到宏观格局构建:搭建二级银行体系 |
4.3 扩大对外开放后中国银行业改革的深化调整(2001-2008年) |
4.3.1 全面对外开放 |
4.3.2 准确定义中央银行地位 |
4.3.3 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 |
4.3.4 “准体制外”股份制商业银行深化改革 |
4.3.5 发展城市商业银行 |
4.3.6 从微观主体发展到宏观格局构建:本土银行业增量改革 |
4.4 后危机时代中国银行业改革的多元化布局(2008年后) |
4.4.1 中国银行业“走进”国际视野 |
4.4.2 中央银行制度完善 |
4.4.3 农村金融机构深化发展 |
4.4.4 从微观主体发展到宏观格局构建:建立多元银行体系 |
4.5 历史价值评价 |
第5章 被动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的实证分析 |
5.1 实证分析背景 |
5.2 探索性因子分析 |
5.2.1 研究方法 |
5.2.2 研究对象 |
5.2.3 探索性因子分析 |
5.3 结构方程模型分析与中介效应检验 |
5.3.1 研究假设 |
5.3.2 研究方法介绍 |
5.3.3 样本的基本特征与相关性分析 |
5.3.4 验证性因子分析 |
5.3.5 结构方程模型分析 |
5.3.6 中介效应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主动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的实证分析 |
6.1 变量介绍及数据来源 |
6.1.1 数据来源 |
6.1.2 研究模型介绍 |
6.1.3 变量介绍 |
6.1.4 变量基本统计量 |
6.1.5 共线性和相关性检验 |
6.2 主动开放影响实证分析 |
6.2.1 全样本分析 |
6.2.2 第二阶段分析 |
6.2.3 第三阶段分析 |
6.3 不同银行异质性影响分析 |
6.3.1 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 |
6.3.2 股份制商业银行 |
6.3.3 城市商业银行 |
6.3.4 农村商业银行 |
6.4 稳健性检验 |
6.5 内生性检验 |
6.6 本章小结 |
6.6.1 全样本影响结论 |
6.6.2 不同阶段影响结论 |
6.6.3 不同类型银行影响结论 |
第7章 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的逻辑、特征、经验及启示 |
7.1 金融开放条件下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逻辑 |
7.1.1 历史的变迁:两次金融开放的变迁递进 |
7.1.2 政策(环境)的变迁:不同政策效能的变迁差异 |
7.1.3 理念的变迁:金融机构变迁发生的关键 |
7.2 金融开放条件下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特征 |
7.2.1 以金融开放作为发展起点 |
7.2.2 以渐进式改革作为发展思路 |
7.2.3 以个体发展带动整体变革 |
7.2.4 以增量改革促进存量改革 |
7.2.5 以机构改革和功能完善协调推进机构发展 |
7.3 金融开放条件下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经验 |
7.3.1 以发挥本土优势为导向 |
7.3.2 在开放学习中坚持本土适应性 |
7.3.3 发挥主体的内生性带动作用 |
7.3.4 以促进经济发展为动力 |
7.3.5 坚持发展的与时俱进 |
7.3.6 结合宏观调控与微观主体能动性 |
7.4 新一轮金融开放背景下本土银行部门发展启示 |
7.4.1 立足国情:保持对外开放与国家战略的一致性 |
7.4.2 依托本土:激发本土银行部门发展的自觉能动性 |
7.4.3 政府定位:完善金融开放中的政府作用 |
7.4.4 以史为鉴:推广金融发展实践和理论的中国方案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学期间学术成果表 |
致谢 |
(9)商业银行预售商品房抵押贷款风险与防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预售商品房抵押贷款制度概述 |
(一)预售商品房抵押贷款的渊源 |
(二)预售商品房抵押贷款的性质 |
1.不动产抵押说 |
2.权利质押说 |
3.让与担保说 |
4.预售商品房抵押与不动产抵押的区别 |
5.预售商品房抵押与权利质押的区别 |
6.预售商品房抵押与让与担保的区别 |
7.预售商品房抵押贷款的法律定位 |
(三)预售商品房抵押贷款的主体和法律关系 |
1.购房者与房地产开发商之间的房屋买卖关系 |
2.购房者与商业银行之间的借款关系及抵押关系 |
3.购房者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保险关系 |
4.房地产开发商与商业银行之间的保证关系 |
(四)预售商品房抵押贷款的特殊性 |
1.法律关系复杂并具有层次性 |
2.抵押标的物系尚未建成的商品房 |
(五)商业银行在预售商品房抵押贷款中权益生成过程与权益实现方式 |
1.商业银行在预售商品房抵押贷款中权益生成的过程 |
2.商业银行在预售商品房抵押贷款中权益实现的方式 |
二、商业银行预售商品房抵押贷款的风险综述 |
(一)来自房地产开发商方面的风险 |
1.来自房地产开发商客观方面的风险 |
2.来自房地产开发商主观方面的风险 |
3.来自房地产开发商方面的风险成因分析 |
(二)来自购房者方面的风险 |
1.来自购房者客观方面的风险 |
2.来自购房者主观方面的原因 |
3.来自购房者方面的风险成因分析 |
(三)来自商业银行自身方面的风险 |
1.贷前审查不严 |
2.贷后监管不力 |
3.不重视抵押权登记归档 |
4.不积极行使解约权 |
5.来自商业银行自身方面的风险成因分析 |
(四)来自商品房市场价值变动方面的风险 |
1.商品房存在瑕疵导致价值贬值 |
2.商品房存在权利负担导致处置参考价偏低 |
3.商品房司法拍卖成交率较低 |
4.来自商品房市场价值变动方面的风险成因分析 |
(五)来自有关法律规定对权利冲突调整方面的风险 |
1.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优于商业银行抵押权 |
2.抵押预告登记权利人不能行使优先受偿权 |
3.法律优先保护购房者的生存权 |
4.来自有关法律规定对权利冲突调整方面的风险成因分析 |
三、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商业银行预售商品房抵押贷款风险防范的建议 |
(一)建立房地产开发商信用评估机制 |
1.建立房地产开发商信用数据共享平台 |
2.选择优质房地产开发商合作 |
3.完善与房地产开发商的合作协议 |
4.加强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 |
(二)健全购房者的信用监督机制 |
1.完善购房者信用数据共享平台 |
2.选择优质信用购房者 |
3.建立风险监控平台 |
(三)加强商业银行自身的监管机制 |
1.加强贷前审查 |
2.加强贷后监管 |
(四)择优路径提高商品房处置变现率 |
1.通过多元化途径及时实现抵押权 |
2.建立联络员机制专人负责执行维权工作 |
(五)建立健全合同防范风险机制 |
1.完善借款合同设计 |
2.积极履行解约权 |
3.及时转让债权 |
4.关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 |
结语 |
注释 |
参考文献 |
读硕期间发表的论文目录 |
致谢 |
(10)商业银行线上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评价研究 ——以农副产品行业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英文摘要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3 本文研究内容 |
1.4 技术路线与研究方法 |
1.4.1 技术路线 |
1.4.2 研究方法 |
1.5 研究的创新 |
2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供应链金融相关研究 |
2.1.1 国外供应链金融的相关研究 |
2.1.2 国内供应链金融的相关研究 |
2.1.3 线上供应链金融的相关研究 |
2.2 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相关研究 |
2.2.1 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的相关研究 |
2.2.2 信用风险评价方法的研究 |
2.2.3 信用风险评价方法对比与选择 |
2.3 研究工具 |
2.3.1 主成分分析法 |
2.3.2 Logistic回归模型 |
2.4 本章小结 |
3 线上供应链金融概述 |
3.1 线上供应链金融概述 |
3.1.1 线上供应链金融的定义 |
3.1.2 商业银行线上供应链金融发展现状 |
3.1.3 商业银行线上供应链金融运作架构 |
3.2 线上供应链金融的运营模式 |
3.2.1 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 |
3.2.2 线上预付账款融资模式 |
3.2.3 线上存货型融资模式 |
3.3 线上供应链金融的信用风险 |
3.3.1 线上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来源 |
3.3.2 线上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步骤 |
3.4 本章小结 |
4 商业银行线上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4.1 指标选取的依据 |
4.2 体系构建的原则 |
4.3 指标筛选 |
4.3.1 评价指标初选 |
4.3.2 评价指标复选 |
4.4 商业银行线上供应链金融风险评价体系构建 |
4.5 本章小结 |
5 商业银行线上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实证研究 |
5.1 数据来源及数据处理 |
5.1.1 数据来源 |
5.1.2 数据处理 |
5.2 实证分析 |
5.2.1 主成分分析法 |
5.2.2 基于Logistic模型的信用风险评价模型的构建 |
5.2.3 显着性检验 |
5.2.4 实证结果分析 |
5.3 对照组:传统供应链金融模式下的实证分析 |
5.3.1 主成分分析法 |
5.3.2 基于Logistic模型的信用风险评价模型的构建 |
5.3.3 显着性检验 |
5.3.4 实证结果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6 防范线上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的建议 |
6.1 对于商业银行开展线上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建议 |
6.2 对于供应链金融电子信息平台的建议 |
6.3 对于外部监管的建议 |
6.4 本章小结 |
7 结论与展望 |
7.1 本文的主要结论 |
7.2 未来展望 |
7.2.1 研究的不足之处 |
7.2.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四、向商业银行转变必须注意的问题(论文参考文献)
- [1]信息不对称条件下供应链金融保兑仓融资违约风险传染研究[D]. 洪杰. 河北工程大学, 2021(08)
- [2]后发展国家市场化利率形成与调控机制构建 ——国际经验与中国实践[D]. 闫博. 吉林大学, 2021(01)
- [3]法定数字货币法经济逻辑与制度规则研究[D]. 余雪扬. 江西财经大学, 2021(09)
- [4]金融冲击传导、经济周期波动与货币政策效应研究[D]. 冯坚福. 吉林大学, 2021(01)
- [5]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及影响研究[D]. 邹昌波. 四川大学, 2021(12)
- [6]L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研究[D]. 马思源. 西安石油大学, 2020(05)
- [7]浦发银行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风险管理策略优化研究[D]. 张凡. 兰州理工大学, 2020(03)
- [8]金融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D]. 王毅. 吉林大学, 2020(01)
- [9]商业银行预售商品房抵押贷款风险与防范研究[D]. 覃子颜. 广西师范大学, 2020(02)
- [10]商业银行线上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评价研究 ——以农副产品行业为例[D]. 赵欢. 西安理工大学, 20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