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推进专业银行商业化改革的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张芳[1](2020)在《中国绿色产业发展的路径选择与制度创新研究》文中指出中国是拥有14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既要面临着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又面临着资源日益匮乏的挑战。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绿色产业,走环境友好型的绿色发展道路,是中国的必然选择。“十三五”规划中提出了“五大”发展理念,其中绿色发展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成为指导国民经济改革发展的核心理念之一。因此,我们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这一基本国策。中国在改革开放40多年里,以GDP为主要导向大力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这种高污染高耗能高消费的经济发展模式已经越来越受到环境资源的约束,中国近年来的资源紧缺和环境污染问题已是不争的事实。因此,中国亟需加快推进绿色发展道路,实施发展方式向绿色转型。随着传统粗放式经济发展路径不仅造成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也造成地球资源的加速枯竭,传统产业发展模式越来越受到诟病,世界各国对绿色产业发展逐渐加以重视,理论界与实业界也广泛关注,把绿色产业发展视为突破当前发展瓶颈的新路径。绿色产业发展路径如何优化,如何稳步推进对我国国民经济有着重要影响,因此,研究中国绿色产业发展的路径选择和制度创新问题不仅具有重要理论价值,也有着较强的现实意义。论文在对绿色产业相关理论和文献进行系统梳理的基础上,综合运用了产业经济学、生态经济学、制度经济学、管理学以及政治学等学科理论和研究方法,着重将产业组织理论、产业创新理论、产业结构升级理论和交易成本理论相结合,以绿色产业发展路径选择优化及制度创新为研究对象,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次分析了促进中国绿色产业发展的相关理论问题,在研究我国传统产业发展路径的局限性以及绿色产业发展的动因的基础上,对国外发达国家发展绿色产业发展的路径选择经验进行研究,以及选取国内近年来发展迅速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和发展过程中经历波折的光伏产业进行对比研究;在此基础上,对绿色产业全要素生产率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并从理论视角分析提出中国绿色产业发展的三大路径选择,即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是有效路径,科技创新是根本路径,国有资本引领是现实路径;进一步分析了三个路径在实践推进中遇到的障碍和困难,并从现有制度安排存在的问题着手,提出优化绿色产业发展路径必须进行制度创新。最后,在前面研究的基础上,论文对促进我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提出相关制度创新建议。全文的结构框架,除去主要研究结论之外,共分为九章。第一章导论中,首先,阐述论文选题的时代背景及其意义;其次,着重对绿色经济的历史演变及其概念进行界定,进而对绿色产业的国内外的不同内涵及其特征进行阐述,并对绿色经济、产业绿色化和绿色产业之间的关系进行了阐释;再次,对本文的研究思路、论文写作的结构框架以及运用的研究方法进行了介绍;最后,指出了本文研究可能的主要创新和不足之处。第二章主要对论文涉及的相关理论与文献进行了综述。本章主要对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相关理论进行了系统回顾和梳理,并对近年来关于绿色产业发展路径问题的国内外研究文献进行综述,从而为论文的后续研究奠定理论和文献基础。第三章主要分析了我国传统产业在发展路径上的局限性以及绿色产业发展动因。首先,分析开放条件下我国传统产业发展路径的局限性,发现传统产业发展路径依赖对资源和环境的破坏和不可持续;其次,从理论上分析中国发展绿色产业的动因,主要运用产业组织和资源环境经济学理论从环境、产业发展和国家竞争力提升角度进行分析;最后,本章还对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环保产业、风力发电以及其它绿色产业新兴产业的发展现状进行了总结,并分析了绿色产业发展所带来的的良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第四章主要从历史与现实角度分析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历史演变与制度体系现状。首先,从产业组织演化视角对市场经济与绿色产业发展的内在联系进行深入破析,并探讨了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历史演变及其时代特征;其次,对近年来中国发展绿色产业的制度体系现状进行总结回顾,并进行了反思和展望。第五章主要对国外发展绿色产业的路径选择经验进行系统分析。首先,本章将对国外发达国家绿色产业的发展经验进行总结,主要分析美国、日本和法国等国的在绿色产业发展路径方面的成功经验,并着重分析这些发达国家绿色产业得以成功发展在路径选择和制度创新方面的有效举措;其次,结合我国的国情,分析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对我国发展绿色产业的路径选择借鉴意义和启示。第六章主要是我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案例对比研究。本章选取了两个发展径不同的案例来验证发展绿色产业过程中路径选择的重要性。一个是新能源汽车产业,传统汽车产业通过转型升级,产业链协同发展,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大力促进科技创新,国有资本的全产业链支持提升了新能源汽车的市场化商业化的进程,从而使新能源汽车产业整体不断发展壮大;另一个是光伏产业,在发展过程中盲目扩张,发展路径过于依靠政策补贴,发展战略混乱,技术创新不足,最终不但没有使得光伏产业获得市场竞争力反而在短时间造成产能过剩,致使整个行业停滞不前,甚至曾经的行业领军企业也濒临倒闭。通过这两个案例对比研究,本章剖析了绿色产业发展中不同的发展路径选择和制度创新的重要性。第七章主要对中国绿色产业生产率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并从理论上分析中国绿色产业发展的具体路径选择问题。首先,对中国绿色产业的生产率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从总体上看,我国以高技术产业为代表的绿色产业生产效率呈现上升趋势,技术进步对生产率带动作用明显,而规模效应不明显;其次,实证分析了影响绿色产业生产率的主要因素,验证了理论假设;最后,根据实证研究的结果,从理论上提出并论述了我国绿色产业发展的三大路径选择,即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是发展绿色产业的有效路径,促进科技创新是发展绿色产业的根本路径,国有资本引领是发展绿色产业现实路径。第八章主要对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实践障碍及其制度原因进行了分析。首先,从理论和现实视角分析中国绿色产业发展的三大路径在实践中遇到了的障碍和困难;其次,对当前绿色产业发展路径遭遇的实践障碍进行了制度层面的分析,并阐释了优化绿色产业发展路径制度创新的必要性。第九章主要是促进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的制度创新研究。为了有效优化绿色产业发展路径,打造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绿色产业。首先,从产权角度,论述了绿色资源产权的界定和保护的相关制度创新问题;其次,系统地阐释了优化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激励机制创新问题,主要从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科技创新、绿色产业投融资、绿色税收等方面进行激励制度创新;最后,本章还探讨了绿色产业发展与非正式制度创新的关系,主要从绿色文化、绿色社会责任和非政府绿色组织建设等角度探讨非正式制度创新问题。最后,对论文的全部内容和相关结论作简要总结。
李占强[2](2014)在《中国制造业突破性技术创新机制案例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突破性技术创新是中国企业增强自主技术创新能力,实现技术跨越发展日益依赖的技术创新方式,对加快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建设创新型国家,发展创新驱动型经济具有战略意义。突破性技术创新是以一套完全不同的科学原理或工程原理为主要基础和主要驱动力,大幅度提升产品性能或创造全新产品,深刻影响现有市场、产业,或创造新市场、新产业,更好满足顾客需求的长期高风险技术商业化过程。而渐进性技术创新是在现有技术轨道内和技术范式下,通过累积性的持续技术改进实现技术创新,它是大多数企业采用和最常见的技术创新方式。与渐进性技术创新相比,突破性技术创新的主要特性是:创新难度大、投入高、创新周期长、高收益、高风险、低成功率。绝大多数企业视突破性技术创新为畏途、避而远之,主要原因在于对突破性技术创新规律的认识和把握不到位,未能构建体现该规律本质的有效的突破性技术创新机制。因此,推动突破性技术创新成功商业化的有效机制就成为贯穿本研究的中心问题。本文系统研究了突破性技术创新理论及相关理论,以制造业的突破性技术创新为研究对象,深入研究了影响突破性技术创新成功的主要因素及突破性技术创新成功商业化的有效机制,通过多案例研究及跨案例比较研究验证、完善、发展理论,从而得出科学的结论。研究主要发现是:一是突破性技术创新的主要影响因素是突破性技术、突破性营销、风险资本。突破性技术创新活动是企业系统、长期的整体协同活动,但上述三个因素更具战略性和决定性。突破性技术是突破性技术创新的主要基础和根本动力,突破性营销主要解决技术创新价值的市场方向和市场实现问题,它常与突破性技术协同发展,风险资本是主要投资高风险高收益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二是突破性技术创新的主要中介因素是突破性产品和商业模式。突破性产品是突破性技术创新的直接成果,通过向顾客成功销售它实现突破性技术创新价值,从而获得创新成功。商业模式是高效率地发现、创造、传递和回收突破性技术创新价值的商业系统。突破性产品主要承载突破性技术创新中隐含的技术开发逻辑链,商业模式主要承载突破性技术创新中隐含的商业逻辑链。突破性产品是突破性技术创新的物化中介,商业模式是突破性技术创新的商业化中介。突破性产品和商业模式在突破性技术创新过程中通过突破性技术开发逻辑链与商业逻辑链的互动、协同、冲突等推进突破性技术创新机制形成,从而促进突破性技术创新发展。三是在突破性技术创新过程中,突破性技术、突破性营销和风险资本推进突破性技术创新发展,并通过突破性产品及其商业模式的中介作用影响创新绩效,在它们相互作用过程中形成突破性技术创新的商业化机制,该机制是推动突破性技术创新成功发展的有效机制。本文的主要创新点是:一是构建了突破性技术创新机制的整合逻辑框架,认为在突破性技术创新中核心技术、支撑技术、互补技术共生发展,为深入研究和提高突破性技术创新商业化成功率提供了理论和行动指南。二是将商业模式解构为相互作用的内部价值创造系统模块、供应商价值创造系统模块、顾客价值创造系统模块、外部互补价值创造模块,商业模式是推动突破性技术创新的重要中介机制之一。三是将突破性营销能力解构为领先用户开发能力、突破性价值传递能力和创新性市场开发能力,应重点发展此三种能力加速突破性营销能力成长。
王信[3](2014)在《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特征及政策效果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金融是现代经济体系的核心,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离不开农村金融的支持,统筹城乡发展战略的实施有赖于农村金融市场改革的推动。然而,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农村金融体制与金融机构发展虽历经三次大的变革和调整,但还是无法根本扭转大量农村资金外流的局面,农村地区(特别是经济落后的农村地区和乡镇层级)依然存在着金融服务供给不足等问题。在此背景下,中国银监会于2006年12月出台相关政策,大幅调整放宽了农村地区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市场准入门槛,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境内外金融资本、产业资本和民间资本在农村地区投资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期望通过大力发展扎根农村、服务于“三农”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实现农村资金的部分回流,充分利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管理层次少、经营方式活的特点积极“支农”、“支小”和“支微”;同时,改善农村金融市场的现行竞争状况,提高经济和金融资源配置效率。自2007年以来,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政策推出已有6年多,村镇银行、小贷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究竟发展情况如何?它们与其他农村金融机构相比,有何发展特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试点是否达到了预期政策效果和目标?这正是本文选题研究的意义之所在。本论文以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为线索,首先从理论上探讨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生存发展机理和理论依据,并结合我国统筹城乡发展背景下三农发展对金融服务的需求特征,探讨了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历史变迁及环境约束;然后,论文通过实地调查深入考察了我国三种类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试点现状、发展特征及存在问题,找出影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与此同时,又运用试点发展的调查数据,运用统计分析和实证研究等方法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支农、支小”政策效果及影响政策效果发挥的制度设计因素进行了深入探讨;在此基础上,论文研究和借鉴国外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模式及经验,结合我国金融实际和三农发展需要,研究提出了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市场定位、三种类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模式和策略选择,以及相关配套改革措施。全文共包括六大部分,各章节主要研究内容及主要观点如下:第一章是“导论”。主要对论文的选题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基本研究思路和方法等进行了简要介绍和阐述。同时,本章还对国内外相关研究动态和主要观点进行了梳理,其中国外的研究动态主要从农村金融发展理论演变、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等方面进行了归纳,国内研究动态主要从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增长的关系、农村金融发展的新范式转变、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一般理论等方面进行了综述。总体来看,现有文献集中于传统农村金融体制存在问题及改革对策的研究,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产生背景、发展环境、试点现状及问题研究的较多,而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特征、政策效果及可持续发展方向的研究则较为欠缺。第二章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一般分析”。本章主要对比研究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与传统农村金融机构在准入条件、经营特点及功能作用等方面的不同特色,并分析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产生的制度环境和理论依据。具体研究思路是,首先分析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整个农村金融体系中的地位,接着对三种类型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即村镇银行、小贷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分别进行了界定;其次,结合我国农村金融制度变迁,探讨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产生的背景和制度环境,提出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重要意义在于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增加农村市场的资金供给和改善农村金融市场竞争局面。最后,还探讨了支撑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主要理论基础。研究认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产生和发展,不仅是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金融体系改革的现实需要,同时也有其产生的重要理论依据。这些理论依据包括金融抑制、金融深化与农业信贷补贴论、长尾理论、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及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等。第三章是“城乡统筹背景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现状与发展特征考察”。本章主要结合实地调查数据,首先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近年来的总体发展格局进行了简要分析,然后,分别对三种组织形式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试点现状、发展特征、成效及问题等进行了深入探索。通过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的区域分布分析发现,三种类型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中村镇银行发展速度最快,但分布明显偏向东部地区;有银监会批准的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缓慢,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分布在东中西部相对均衡,但在资本总额和贷款规模方面,东西差距巨大。论文以福建省为例分析了村镇银行和小贷公司的试点现状、运营特征,认为村镇银行具有管理模式上与主发起行趋同化、运营支行化、定价管理粗放化、设立地点以县城为主等特点,存在着公司治理弱化、筹资难度大、经营成本高、盈利水平低、贷款风险高等问题。从福建及其他地区的小贷公司试点看,小贷公司的兴起推动了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创新、拓宽了县域经济的资金来源,有效缓解了农村中小企业和“三农”融资难问题,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民间非法借贷的蔓延;但小贷公司也面临着法律地位不明确、融资杠杆率低、资金来源严重受限、专业管理人才不足、监管难度大等问题,论文还从法律定位、监管制度及发展方向三个方面对小贷公司的问题根源进行了深层次的制度分析。本章最后,在比较分析农村资金互助社三种运作模式(机构化运作管理模式、商业银行代管模式和政府主导模式)的基础上,运用来自四川、河南和山东三地调查资料,重点讨论了政府主导型村级资金互助社在设立原则、资金构成、组织架构等方面的运作特征。研究认为,资金互助社具有社员入股产权明晰,社区主导、自我管理,强调社区瞄准和封闭运作、贫困户与非贫困户帮扶机制等发展特征;在扶贫支农方面,资金互助社具有村镇银行、小贷公司不可比拟的优势,但目前也存在着法律地位不明确、治理结构不完善、项目运转缺乏可持续性等问题。第四章是“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效果分析”。本章首先研究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政策的目标、政策传导过程和传导机理;在此基础上,论文对照银监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三年规划目标,发现三类机构的数量规划目标只完成了60.7%,在地区分布目标上也没能实现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农业大县和贫困地区倾斜的预期。接着,论文运用来自三省的农户调查资料,采用描述性统计分析和多元回归实证模型等方法,重点对村级资金互助社的支农效果进行了较为全面深入地研究。研究发现,农户是否参加互助社、是否使用互助资金与农户收入增长变量显着相关;但非贫困户利用资金互助社的机会更多,意味着互助资金对贫困户的支持力度还不足;农村互助资金使用效果的好坏,与借款农户的自身素质(如户主受教育年限、健康状况等)有着密切关系。调查发现,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运行效果除了扶贫支农方面的经济价值,还具有融洽成员关系、干群关系等方面的社会管理功能,对村级社会治理具有积极的正向效应。本章最后深入探讨了影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政策效果的制度设计因素,认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商业金融或普惠金融的性质(或目标)抉择、小型微利或规模经济的规模选择,以及经营策略选择、监管体制选择等制度设计层面,存在着矛盾和冲突,严重影响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政策效果的发挥和政策目标的实现。要实现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就不能回避或模糊处理这些制度设计层面的冲突。第五章是“国外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模式及经验”。主要介绍和分析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模式及经验,其中发达国家重点比较分析了美国、法国和日本的农村金融制度和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特点及经验,发展中国家主要分析了印度和孟加拉国的农村金融制度特色和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经验。分析认为,国外经验的重要启示在于:农村金融体系具有相对独立性;农村金融体系的构建必须立足本国国情,不能盲目照搬;强调政府在农村金融机构发展中的作用发挥;合作金融在农村金融体系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农村金融机构的稳定发展要有健全的法律法规作为基础和保障等。第六章“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模式选择及对策建议”,是全文研究的落脚点。针对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存在的共性和差异化问题,借鉴国外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经验,首先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未来发展方向及其在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中的市场功能进行了总体定位;然后,根据村镇银行、小贷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三者各自不同特征,提出它们未来发展的各自模式选择及经营策略;最后,还提出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推进相关配套改革措施的具体建议。研究认为,在市场定位方面,要明确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是农村社区型小微金融机构和普惠性农村金融体系的生力军属性,坚持“支农、支小、支微”的服务原则和“特色化、能赚钱、可持续”的经营方针,并放宽准入条件、采取激励约束机制引进多元化资本投入,同时,构建中央和地方政府分级协同监管的农村金融监管体制。在可持续发展的模式选择方面,认为村镇银行未来发展可选择总分行制或控股公司制模式;小贷公司的未来发展路径既可选择成为专业化的贷款零售商,也可创造条件逐步改制为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可持续发展模式选择则应是多方合作、相融共生模式,包括资金互助社与商业银行联合发展模式、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区域联合发展模式、农村资金互助社与农业专业合作社联合发展模式。除了模式选择,论文还提出了促进各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顾“支农、支小”政策目标和自身可持续发展需要的具体策略建议。最后,论文还从应对利率市场化挑战、财政和货币扶持政策、优化农村信用环境、建立存款保险和农业保险制度等视角,提出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相关配套改革的系列政策建议,特别强调了农业保险对农村信贷风险的分担和转移功能,提出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农业保险机构合作、农村信贷产品与农业保险产品合作途径及意义。纵观全文研究,始终以可持续发展为线索,重点探讨了影响可持续发展模式选择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特征及政策效果问题。只有深入了解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运行特征及发展遇到的瓶颈,找出影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支农政策效果发挥的各主要因子,才能创新性地提出兼顾支农政策需要和自身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市场定位和发展模式。论文研究的主要特色及创新之处包括:一是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效果进行了一定的创新性研究。论文较深入地探讨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政策的目标、政策传导过程和传导机理,比较分析了村镇银行、小贷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的“支小、支农”效果优劣,并通过对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实证研究发现,农村资金互助社作为社区互助性金融组织,不仅对农户家庭增收扶贫具有显着的正向影响,还对村级社会治理具有积极的社会效应。最后还深入探讨了影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政策效果的多方面制度设计因素,包括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目标冲突、规模选择冲突、策略冲突及监管冲突等,认为制度设计层面矛盾和冲突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政策效果的发挥和政策目标的实现。要实现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不能回避或模糊处理这些制度设计层面的矛盾冲突。二是创新性地探讨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市场定位、发展方向及发展模式选择。从我国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实际出发,兼顾支农政策目标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双重需要,论文提出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乡村社区型小微金融和普惠型农村金融体系生力军的市场定位,认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应该坚持“支农、支小、支微”服务方向和“特色化、能赚钱、可持续”的经营方针。在可持续发展的模式选择方面,认为村镇银行未来发展可选择总分行制或控股公司制模式,小贷公司则可选择成为专业化的贷款零售商或改制为村镇银行的发展路径,农村资金互助社则只有选择多方合作、相融共生的道路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并且,在设计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模式及经营策略时,始终坚持支农政策需要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自身可持续发展二者兼顾。三是结合福建省的试点调查资料,较全面地考察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历史、现状、特征及存在的问题,创新性地探讨了影响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问题的深层次制度根源,并提出了小贷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多种模式选择及对策建议。论文从现行法律法规出发,深入讨论了小额贷款公司在法律上的模糊性质定位及对小贷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分析了小贷公司未来两条发展路径的可行性及应具备的经营条件和制度环境,探讨了小贷公司现行的多头监管造成的有些管得太多、有些无人管的失序局面,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较全面的小贷公司发展策略及监管制度改革的建议。
马晓楠[4](2014)在《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异化与回归研究 ——基于三维金融架构的视角》文中研究说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经济取得了飞速发展,2013年我国农业产值降到整个GDP的10%左右,这标志着中国正处于迈向现代化的关键时期,进入了“中等收入陷阱”,能否跨越这一陷阱,就意味着要大力推进农村新型城镇化建设,要大量转移农村劳动力,要大力支持农村中种田大户和家庭农场。显然,单纯依靠农民自有收入来满足农村经济大发展时期所需要的资金是不现实的,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着巨大的资金缺口。2014年以来,连续11年中央一号文件全“姓农”,这也说明了农村问题的极端重要性。“三农”问题是10亿农民的生存、温饱和小康问题,是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稳定问题,可以说农民不富则中国不富,农村不稳则中国不稳。国外农村金融发展的实践表明,合作性金融是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与政策性金融一起构成农村金融体系的核心和主体,商业性金融只是作为合作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的巧妙补充,三者构成一种稳定的三维一体金融架构。然而,2003年以来,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开始新一轮合作金融制度改革,目前已经形成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等三种组织形式的农村金融体系。严格意义上,中国农村信用社已经基本完成了股份制改造,由原来体现合作制原则的资格股转变为体现股份制原则的投资股,也就是说,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已经是真正意义上的商业性银行,如此以来,中国农村金融体系就只有商业性金融这一族类存在,合作性金融被异化了,政策性金融也被弱化甚至异化了。这种“跛脚”的农村金融体系是不稳定的,面临着严重的问题。这也是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重大现实意义,这是对中国农村问题认识的深化。政府的强制行为可以消灭中国农村的合作金融机构,可以将农村信用合作社变性,但是改变不了合作金融存在的深刻的社会经济根源,改变不了合作金融发展的一般规律,因此有必要重新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本文按异化论和回归论两大主题,全文分为七个章节。第1章是绪论。本章通过梳理国内外关于合作性金融理论的文献明确合作性金融是三大基本的金融族类之一,进而梳理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异化与回归方面的文献,对于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异化问题,国内学者明显地分为两种意见,即赞成异化和反对异化,本文明确反对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异化,并指出异化后的农村合作金融应当回归其合作金融本质。第2章是三维金融理论概述。三维金融理论是近年来由我国着名资深金融学家白钦先教授提出并阐释的,三维金融理论创造性地将合作性金融纳入与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相并列对称的三大金融族类之一,并以此构建相互联系、相互统一、相互影响、密不可分的稳定性极强的三维一体金融架构,这是对金融基础理论认识的升华,也是对金融基础理论的又一重大创新。在各国农村金融体系中,合作性金融是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在中国尤其如此,必须高度重视重构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的极端战略重要性。第3章是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异化及负效应分析。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异化是指其偏离合作本质而商业化市场化了,或者说合作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化了,主要表现就是产权股份化、管理集中化、业务市场化、目标营利化和普世精英化,农村合作金融从产权形式、管理制度、业务经营、服务宗旨和服务对象都由合作性质向商业性质转变,具备了商业性金融的本质特征。但是,异化后的农村合作金融会产生极其严重的负效应,如导致农村金融结构严重失衡,导致农村合作金融功能严重性缺失,导致三维金融架构严重性破坏等,这也严重制约着中国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第4章是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异化的动因分析。农村合作金融的异化动因有很多,从定性分析的视角看,异化原因主要是合作制的精神内涵和本质被扭曲、农村经济金融生态环境恶化和官办替代民办造成合作性本质弱化等;从制度变迁的视角分析,农村合作金融管理体制的无序更迭加剧了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利益博弈和“委托—代理”难题,加上我国经济金融体制改革产生的严重路径依赖引导农村合作金融向商业性金融转变等都促使农村合作金融的异化;从模型构造的视角分析,通过构建“委托—代理”模型和路径依赖模型从实证的角度证明了二者是造成合作性金融异化的根本原因;农村合作金融异化的最根本原因在于理论创新的滞后和理论认知不足,长期以来国内学者只注重商业性金融而忽视合作性金融,或者未能从三维一体架构视角来理解合作性金融,合作性金融的极端战略重要性被长期忽视,在实践上的反映就是将中国的合作性金融变性和异化。第5章是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回归的典型国家经验启示。本章通过研究德国、法国、美国、日本等国家农村金融体系,发现这些国家都十分重视在农村构建完善的三维一体金融架构,给重构重建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带来十分有益的启示,如合作性金融是农村三维金融体系的核心,与政策性金融一起共同构成农村金融体系的核心和主体,因而要构建地方—中央多层次完善的合作性金融体系等。第6章是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回归的路径设计。在分析了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异化及异化原因之后,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我国应该重构重建农村合作金融体系,秉着“新建新生,往建放生”的原则加强顶层设计,选择适宜中国的农村合作金融体制模式,实现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回归。第7章是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回归的政策建议。实现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回归,要从构建完善的农村三维一体金融体系,重构重建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农村合作性金融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优化农村合作性金融重构重建的经济金融环境,完善农村合作性金融信贷担保和损失补偿机制,加强对农村合作性金融的支持和宣传培训等方面入手,有针对性地逐步地实现农村合作性金融的回归。本文的创新点主要有:(1)以三维金融理论贯穿全文,从整体上、系统上、全局上思考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异化与回归问题;(2)归纳总结出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异化的表现,如产权股份化、管理集中化、业务市场化、目标营利化和普世精英化等,其本质是合作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化;(3)多角度多层次分析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异化动因,通过构建数理模型论证了“委托—代理”和路径依赖是造成合作性金融异化的根本原因,进一步指出基础理论创新的滞后是根源背后的根源;(4)以三维一体金融架构系统梳理了典型国家农村金融体系,归纳总结出德国金字塔式、法国上官下民式、美国多元复合式和日本附属式等农村合作金融模式,为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回归提供参考。当然,由于知识结构和理论水平问题,本文仍然存在理论准备不足、理论认知有待提高等不足,这也是论文以后有待完善的地方和努力方向。
王菊[5](2013)在《论我国政策性银行的商业化运作中的问题及对策》文中研究说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深入,我国现阶段已基本形成政策性银行和商业性银行并行互补的银行金融格局。但在这一过程中,尽管我国三大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已设立运行十余年,政策性银行与商业性银行的冲突一直存在,且愈发明显。政策性银行在成为我国社会主义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的同时,相关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却严重滞后于其发展程度。政策性银行仅有的法律依据,严重地制约和影响着政策性银行的生存和发展。而银行金融的不稳定直接影响我国的金融稳定,从而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进程。故而,处理好政策性银行与商业性银行的冲突,确保政策性银行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笔者试图对我国政策性银行商业化趋势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历史的,横向的比较研究,对推进我国政策性银行商业化进程,完善我国金融法制体系提出有益思考。在理清我国政策性银行现状、困境及其成因的基础上,希望通过本文为政策性银行和商业性银行的冲突提供解决对策。本文中,笔者采用了价值分析法、逻辑分析法,结合比较分析法,以金融学、经济学为切入点,用法律人的视角探讨我国政策性银行商业化的问题及对策。本文分为五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导论,介绍选题背景及意义,研究方法及研究内容。第二部分是政策性银行商业化运作的趋势,在对政策性银行进行概述的基础上,结合案例分析,勾勒出政策性银行商业化运作的趋势。第三部分是政策性银行商业化运作的困境与成因。具体分析三点困境:对政策性银行法律定位不明晰;经营管理模式落后,市场化运作能力差;缺乏法制约束和法制监管。第四部分是对政策性银行商业化运作的建议,先是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借鉴国外可行经验,明确我国政策性银行的法律定位。然后提出我国政策性银行经营管理模式的构想,主要包括规范我国政策性银行的经营管理模式,具体而言就是从政策性银行的组织体制,政策性银行的人事制度,和政策性银行的业务范围三大几方面着手,同时,加强我国政策性银行的法制监管。第五部分是结语。
陈华[6](2012)在《我国农村商业性金融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三农”问题,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也始终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金融在现代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先导性和基础性作用,发挥好农村金融的基础性支持作用,对于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和农民增收至关重要。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加快构建结构完善、系统安全、运行高效的农村金融体系,实现农村金融的平稳较快发展,有利于实现金融资源,乃至整个经济社会资源在城乡之间的合理高效配置,有利于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的统筹发展和内需型国民经济战略的实现,关系到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和新农村建设的成败,也直接关乎亿万农民的金融权益和发展权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已经取得了很大进展,形成了以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三位一体、分工协作的基本制度框架,农村金融机构为“三农’提供金融服务的水平和能力有了明显改善。但是我国长期存在的城乡金融发展不平衡、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户提供金融服务不到位和农村信贷资金供给不足等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农村金融资源不足,农户、农业和农村中小企业受到不同程度的信贷约束,伴随农村资金大量外流的状况,长时间内难以根本改变。总之,中国农村金融深化程度较低、发展水平相对滞后,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金融服务需求之间,还存在着较大差距。但是,我国农村金融发展陷入困境的根本原因,不在于农业本身具有的弱质性、农户经营的分散性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对滞后性,以及由此决定的农村金融天然具有的高风险、高成本和低收益特征和由此导致的农村金融市场的失灵,而在于农村金融发展思路的摇摆及制度创新的滞后和保守,难以适应农村经济金融发展的实际需要。我国三十年来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实践已经证明,按照以政策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作为农村金融主渠道的发展思路,既无法解决农村金融的抑制问题,又无法解决农村金融机构自身的可持续发展问题。要扭转我国农村金融发展面临的困境,必须采取以商业性金融为主的发展思路,大力开展制度创新并加大政府的政策扶持,构建既符合现代农业特点和农民需求、又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农村商业性金融体系。中国银监会于2006年12月22日发布的《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于2012年5月26日发布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让我们看到了希望。本文正是基于上述研究视角,以揭示农村商业性金融的内涵为切入点,通过比较研究和深入剖析首次揭示了农村商业性金融的“农村金融”和“商业性金融”二重属性,继而对农村商业性金融的理论基础、功能定位、发展条件和路径选择进行了研究。在建立农村商业性金融的相关理论框架基础上,本文对改革开发以来我国农村商业性金融的发展历程、发展规律和发展经验进行了系统的总结,并对比国外农村金融制度安排寻求经验借鉴。同时,结合中国农业银行实施的商业化改革和服务“三农”战略,力图为我国农村商业性金融的改革和发展寻求实践指导,并旗帜鲜明地提出应以商业性金融作为我国农村金融供给的主渠道,以构建农村商业性金融体系为基本目标的农村金融改革思路,最后提出了促进农村商业性金融发展的财税、货币扶持政策。本文的主要创新点,一是通过农村金融与城市金融及商业性金融与政策性金融、开发性金融、合作性金融的分析比较,首次揭示出农村商业性金融的“农村金融”和“商业性金融”二重属性;二是结合农村商业性金融发展的经济条件、制度环境和文化基础等环境条件,提出了农村商业性金融发展的现实路径选择;三是以中国农业银行为案例进行分析,为农村商业性金融的改革发展提供实践经验借鉴;四是提出了农村商业性金融体系的核心特征、构成要素及构建思路。
崔鸿雁[7](2012)在《建国以来我国金融监管制度思想演进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世界经济金融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世界各国的金融监管制度也在不断地变革中。从西方国家监管制度的变迁看,金融监管经历了自由—管制—放松管制的发展过程。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社会政治状况发生了深刻变革,国际经济金融形势与我国的经济金融在全球化背景下呈现出新的特征和趋势,国际金融监管理论和实践也在发生着巨大变化,这一切构成了我国金融监管制度思想变迁的深刻的经济金融背景。本文旨在对建国以来中国金融监管制度思想的形成、发展和逐渐成熟的基本过程作一比较系统地回顾和分析。本文分导论和六个章节:第一章为导论,诠释金融监管及监管制度的含义,回顾国内外研究状况,说明选题的学术意义和现实价值,简要提示本选题的研究思路、内容框架、研究方法与特色。第二章开始至第五章,结合对当时的社会经济背景的分析和对监管制度、监管行为的根源性探究,把我国建国以来金融监管制度思想划分为四个阶段,第一章束缚与控制(1948—1978):计划经济时期的金融监管制度与思想;第二章启蒙与探索(1979—1984):金融制度改革起步阶段的监管制度与思想;第三章冲突与融合(1984—1993):金融制度改革构建阶段的监管制度与思想;第四章调整与突破(1994—2004):金融制度改革调整阶段的监管制度与思想;第五章深化与再探索(2005至今):金融制度改革深化阶段的监管制度与思想。第六章是对我国建国以来金融监管制度思想演进的总体考察,实际上也是全文的一个总结。在对每个阶段监管思想的分析过程中,先从分析当时的监管思想形成的背景入手,进而对监管具体制度建构等情况进行简要介绍,然后分析其中蕴含的思想特征与演变过程,最后对该阶段监管思想进行总体评价。在对每一发展阶段的分析中,既统一思路,又突出各自的特点、突出阶段特征。经济实践的发展与金融业的变革催生了不同发展阶段的金融监管思想,从而推动了制度的形成,这是一个历史的过程,通常还伴随着国家和全球层面的广泛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同时这个过程也发生在特定的空间脉络中,在特定的经济背景下以金融监管组织制度、市场制度、法律制度的不同层次展开。因而,金融监管制度思想在时间脉络中呈现出历史的演化特征,而在空间脉络中又呈现出一定的层次性特征,时间与空间脉络的交错与协同,共同构成了金融监管制度思想演化的动力。无疑,监管思想的变更来源于市场变革,而各个时期制度的创立和创新无一不受到思想的启发、孵化与引导。无疑,制度的变革和思想的创新互相促进、互为动力。从经济思想史的角度论证1949年以来中国金融监管制度的思想变迁,既可以使我们理解中国金融监管制度理论本土化的思想根源,又为构建适合中国国情的金融监管理念创新和政策选择提供思想资源。本文以经济思想成长为主线,分析了金融监管制度演变的思想脉络。所以,从思想史的角度对我国金融监管制度思想的演变加以系统地梳理,揭示其内在的发展演变规律,能够为探索监管制度继续完善的路径、推进金融体制改革提供全新的思考视角。
谭贵华[8](2012)在《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法律制度完善研究》文中认为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20世纪70年代末农村改革以来所确立并至今仍在坚持实行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尽管历经30余年的改革发展,该体制得到了极大的巩固和完善,并被实践证明仍是符合农业生产特点以及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但亦须正视的是,其所处的内外部制度环境及所服务的核心目标均发生了深刻变化,在此背景下,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在运行中也面临一些新的挑战。对此,学界虽然予以了不同程度的关注,并且在一些问题的研究上达到了极为深入的程度,但这方面的探讨也还存在一些缺陷,除了以“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为主题展开的直接特别是系统性研究较少外,其中尤为明显的不足是,这些研究更多是从经济学、历史学和社会学等视角展开,而从法学角度进行的研究相对欠缺,尤其是从法学视角展开的系统性研究可谓尚付阙如。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改革主要是靠党和国家的政策来推动的;在此过程中,法律制度供给严重不足,这使得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缺乏强有力的制度支持。尽管在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国家适时制定了一系列直接和间接涉及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法律法规,为其稳定和完善提供了极为重要的法制保障,但不可否认的是,这方面的法律制度供给仍不同程度地存有不足。对此,虽不应抹杀政策所具有的功用,但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的今天,更需要重视法治为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深化改革和完善提供保障,一方面将行之有效的政策适时地上升为法律规定,另一方面根据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创制推动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改革与完善的法律制度,进而在此基础上实现法律与政策的良性互动。本文即是针对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既有研究的不足并基于以上认知,站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立场,通过综合运用历史、规范、实证、比较等分析方法,在对我国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形成与确立,以及其确立后的制度变迁历程加以全面、系统爬梳的基础上,立足新时期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所处的内外部制度环境,对其当前所存在的突出法律问题予以重点剖析,进而提出尽可能具体的完善对策。全文除绪论和结论,主体部分由以下5章构成。第一章——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形成与确立,乃是要通过对相关历史文献资料,尤其是中央出台的政策立法文件的梳理,力图清晰地揭示出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是如何逐步形成的,以及该体制最初被正式确立时体现的是什么样的制度安排。就总体而言,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乃是对我国20世纪50年代实施农业集体化以来所形成的高度统一经营体制尤其是人民公社体制的扬弃,并且在其最初确立时体现的是“家庭(联产)承包经营+集体统一经营”的制度架构。具体而言,一方面,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摈弃了以往具有高度集中管理特点乃至是以各种形式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一经营主体的经营形式;另一方面,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又传承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土地改革基础上通过农业集体化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所形成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一些重要构成要素,如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可以说,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在一种宽泛意义上的“双层经营”格局中不断调适的,只是由于政治、经济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集体统一经营长期占据着绝对地位,直至问题积累日深并随着宏观环境的变化才得以在正式层面确立起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第二章——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确立后的制度变迁及现存法律问题,旨在通过对国家所出台的相关政策立法文件的梳理和解读,系统揭示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正式确立后历经30余年的改革发展出现了什么样的变化,形成了哪些较为重要的制度安排,并在此基础上对其法制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予以揭示。就总体来看,一方面,决策层基于实际情势的变化对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内涵不断予以修正,如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取代“家庭联产承包为主”,并形成了至今延用的正式表达,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另一方面,决策层亦充分肯定并切实支持统一经营方式的机制创新,如今在实践中总体上形成了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组织依托的三种较为典型的统一经营机制。与此同时,随着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的提出,国家逐步重视依靠法律治理农业和农村,并出台了一系列直接和间接涉及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立法,为其稳定和完善提供极为重要的法治保障。不过,尽管这方面的改革及法治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也还存在不少问题,如官方既有对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内涵的界定与实际情况不甚契合,尤其是统一经营的内涵有待拓展和予以更加正式和科学的界定;旨在落实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和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政策进而健全家庭承包经营机制的法律制度存在不同程度的欠缺;旨在培育和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组织发展进而健全统一经营机制的法律制度供给亦存在不同程度的不足。第三章——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改革与完善的总体分析,旨在通过结合前两章对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历史回顾、现状审视,就我国当前乃至今后改革与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在一个较为宏观的层面上展开分析,以期更为清晰地勾勒出在探索健全该项体制以及完善相应法律制度安排时可为之努力的方向以及需要遵循的基本准则,与此同时,亦为本文后两章的基本逻辑架构及相应阐述的展开作出铺垫。本章的基本结论是:其一,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内涵总体上应当界定为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并与以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或是多样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载体的统一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意味着:一方面,需要在坚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的基础上,通过完善相关立法让农民享有长期稳定、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另一方面,健全农村统一经营机制及其法律制度不应狭隘地理解为仅重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完善其相关法制;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多元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进而以此为依托提高农民组织化和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程度,亦是落实农村统一经营机制的重要途径。其二,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深化改革总体上需要遵循以下三项基本原则:在尊重农民主体地位的基础上协调农民权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在坚持市场化导向改革的基础上协调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的关系;在重视法治的保障作用的基础上协调法治保障与政策导向的关系。第四章——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法律制度的完善,乃是从具体法律制度完善的角度对前文梳理得出的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现存法律问题予以回应。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核心无疑是土地的家庭承包经营,而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关键又在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基于此认知,本章着重分析提出可采取以下措施来完善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法律制度:进一步健全有关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农村承包地调整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的法律制度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应在予以适当规制的基础上,允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和放宽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限制;通过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的基本立法、统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机构、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及登记的法律效力、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程序和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法律制度等,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法律制度。第五章——农村统一经营法律制度的完善,亦是从具体法律制度完善的视角对前文所揭示的农村统一经营现存法律问题予以回应。经济组织制度建设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建设中处于基础性地位,是其他各项基本经营制度发挥功能的极为必要的组织载体和制度保障。有鉴于此,并结合农村统一经营机制的创新发展方向,前文选择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经济组织制度建设的视角梳理了农村统一经营法律制度所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本章着重分析提出了以下对策:其一,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及相关法律制度。具体而言,适时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专门和基本法律,重新认识和清晰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以及尽快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法人)地位。其二,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立法及相关法律制度。一是拓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形态法定化立法,重点在于明确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以农村资金互助社为代表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法律形态,并在此基础上健全相应的法律运行机制;二是进一步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立法及相关法律制度,如增加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法律规定,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营法律机制以更好地保障社员和交易相对人的利益,以及建立健全扶持政策的法制化实施机制。其三,完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农业经营的相关法律制度。关键在于通过完善立法以合理引导和规范龙头企业参与农业经营的形式和范围,以及建立健全龙头企业扶持政策的法制化实施机制。
吴渤[9](2011)在《政策性银行商业化改革后组织结构体系研究》文中提出科学合理的组织结构体系是企业贯彻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是推动业务发展的关键资源。银行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其复杂而有序的组织架构,遍布各个区域的经营机构网络是面向客户提供金融服务,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必不可少的工具。如何构建高效合理的组织结构体系已成为银行发展的关键课题。K银行作为中国三大政策性银行中规模最大的一家,自1994年成立以来通过中长期信贷与投资等金融业务,为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战略提供了重要支持和保障,并建立和发展了适合中长期业务发展特点的组织结构体系。2008年,国务院决定推进K银行商业化改革,标志着K银行改革发展进入了新阶段,我国政策性银行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如何按照商业化改革后的要求,构建符合市场环境要求,体现自身发展特色的组织结构体系已成为K银行商业化改革后的关键课题,也将对国家推进其他政策型银行改革产生重要示范作用。本文在研究时采用了比较与归纳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现代金融市场中的国内外商业银行组织结构体系进行了较全面的分析,比较归纳出不同组织结构体系模式项下的优劣势特点。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上,一方面按照组织结构理论中的主要形式对K银行的组织结构体系和国内外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体系进行了区分。另一方面,引入K银行商业化改制后的综合竞争力定量化分析成果,对K银行的组织结构体系发展的市场环境和面临形势进行综合判断,明确了K银行未来组织结构体系模式的总体定位。这样,K银行应采取何种组织结构体系不再是一个简单的定性判断问题,而是一个依据整体综合情况和相应量化分析的问题。本文最后在微观层面提出了组织结构体系模式选择的具体建议,指出其组织结构体系应按照不同业务板块的特点和发展要求实行事业部制模式,并随业务发展进一步发展至矩阵制模式。
刘燕[10](2010)在《公用事业公私合作中公共部门行为研究 ——基于EBRD对CEE与CIS国家融资基础上的分析》文中认为公用事业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将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热点。过去的十几年间,中国的城市化水平稳定增长,到2008年底,城市化率达到45.68%。虽然取得不小成就,但仍落后于南美洲国家、中东欧国家等与中国发展水平相近的国家。因此,大力推进城市化、并提高面向全体人口的公用事业普及率还将是未来中国经济、民生发展的重点。而国家的政策导向也说明了这一点。从2008年底开始的经济刺激政策掀起了公用事业建设投资的新热潮,此次建设投资以公共部门为主,其带来的巨大的潜在财政风险以及对“国进民退”的诟病,引发各方关注。当前,在全球公用事业领域,公私合作已经成为一种趋势。无论其对公用事业产品/服务提供效率的提升是来源于产权变动、市场化还是制度框架的变更,从公共部门行为角度,如何与私人机构在合作中形成均衡的博弈关系,并且通过自身行为引导私人机构的生产投资,才是值得关注的焦点。因此,本文的分析立足于此,从理论上分析公共部门在公私合作中的行为方式及其对私人机构的影响,对我国目前公用事业领域吸引社会资本、推进公私合作形成有积极意义的操作思路。同时,本文的分析以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对中东欧以及独联体国家的融资项目为基础。虽然我们不能将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看作是严格的公共部门,但是在中东欧与独联体国家推行公用事业公私合作的最初阶段,他们往往向欧洲复兴开发银行请求贷款与经济技术“援助”,此时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在以项目贷款为基础介入、并搭建平台展开的经济技术合作过程中,往往对项目当地的公共部门具有一定“替代”作用,发挥公共部门在公私合作中的主导作用,推动项目的合作进程。因此,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在这些案例上积累的经验可供公共部门在推动公用事业公私合作中借鉴。由此得出的实证结果与案例分析结果,对推进公用事业公私合作的操作具有较强的实际意义。论文一共分为七部分。导言。分析了选题意义并对论文的研究范围进行了界定。第一章,文献综述。对公用事业的分析从公共产品与自然垄断的角度展开。前者偏重于分析公用事业产品/服务的公共产品特征,并通过对公共选择理论的分析探讨了公用事业产品/服务提供中私人参与的可能性与必要性,为公用事业公私合作的制度设计提供了理论基础与渊源。后者偏重于对公用事业自然垄断市场结构的分析,并通过政府规制理论探讨公共部门如何通过放松对行业的管制、提升并保持竞争压力。对公私合作的分析,重点是对其界定范围的演变,从强调引入私人产权、市场化机制朝强调合作发展,并在具体的操作层面,对激励约束、风险等方面进行了技术探讨。通过对文献的总结分析,本文进一步明确了研究重点——在公私合作过程中,公共部门的行为方式对私人机构的影响,以及公共部门发挥主导作用的途径。第二章,公用事业公私合作实践概述。通过对英美公私合作界定的描述以及分析公私合作与传统的项目融资以及BOT概念的差异,总结出公私合作的基本特征与关键因素。然后,重点分析了部分在某个公用事业公私合作领域具有典型性的国家与地区的实践,包括英国水务领域、美国天然气领域、法国城市公共交通领域、日本垃圾处理领域的成功经验,同时作为对比,对应用公用事业公私合作不太成功的拉美地区的教训进行了总结,得出推动公用事业公私合作在中观与微观层面需要具备的前提条件与值得关注的操作要素。第三章,公用事业公私合作中公共部门行为的理论分析。应用博弈论对公用事业公私合作中公共部门的行为进行理论分析。重点分析在公共部门采用不同的补贴方式以“鼓励”私人机构参与公用事业公私合作时,私人机构将会如何行动,当行动的结果与公共部门的初衷产生差异时,公共部门如何继续行为或者调整初始行为,来改善公私合作的效果。得出如下结论:公私合作由公共部门主导;公共部门对公私合作的支持具有越高的约束程度,其承诺的可信度越高,越有利于推动公私合作;不同的补贴方式会对私人机构的投资产生差异较大的“鼓励”或制约作用;公共部门加大力度建设商业环境,有利于实现更佳的公私伙伴关系。第四章,EBRD对CEE和CIS国家公用事业公私合作的实证分析。本章是理论分析部分的延续,重点对欧洲复兴开发银行(EBRD)参与的中东欧及独联体地区公用事业公私合作项目进行实证分析。回归结果表明,公用事业公私合作项目比较复杂且具有个案性,因此,回归的拟合度不高,这是回归分析的不足之处。但是不尽完善的回归分析也为深化理论分析的结论提供了思路。公共部门提供预算约束程度较高的直接担保,对吸引私人机构投资有较大作用;公共部门对商业环境改善的努力,将有效缩短公私合作的谈判时间。第五章,EBRD对CIS和CEE国家公用事业公私合作的案例分析。本章以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对部分项目的后评估报告为基础,选取固废处理、城市供热、供水与污水处理、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四个领域公用事业公私合作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得出如下结论:对公用事业公私合作的目标设定要循序渐进;公共部门对推进公用事业公私合作承担主导作用,尤其在早期阶段,需要做出较多承诺;公用事业公私合作的本土化有利于平稳推进;公共部门要致力于完善商业环境,从而对推动公用事业公私合作产生积极影响。第六章,结论与对我国上海地区改进公用事业公私合作的启示。对前述章节结论进行总结,并应用以对上海公用事业公私合作基本情况进行分析。认为,在上海公用事业公私合作过程中,公共部门的主导地位体现不恰当,公共部门可信度不足、支持力度较低,商业环境不尽完善。并对公共部门推动公用事业公私合作提出建议:明确公用事业公私合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进行必要的项目拆分,加快启动公用事业公私合作;以本土化为目标开展公用事业公私合作。本文分析结论如下:1、公共部门应明确自身在公用事业产品/服务提供中的最终责任人角色,从而在公用事业公私合作中承担主导作用,其对公私合作项目的深度参与以及恰当引导,是公用事业公私合作成功的关键。2、公共部门在推动公用事业公私合作的初期阶段,需要提供较多的承诺与支持,提高公共财政的参与程度,一方面吸引私人机构参与公用事业的商业化运作,另一方面也加强公共部门在公用事业公私合作中受到的约束。公共部门在公私合作中提供支持可以采用不同补贴方式,单位补贴具有固定回报特征,较容易“推动”私人机构过度投资。在可能的情况下,公共部门应在公用事业公私合作中与商业化运营机构达成基于绩效的报酬体系而非固定回报方式。3、公用事业公私合作与商业环境改善(向市场化转型)之间具有相辅相成的作用。更好的商业环境有利于提高公私合作的效果,而公私合作的推进,对于公用事业领域的市场化经营大有裨益。当市场体系并不完善、公用事业尚无法完全商业化运营的阶段,公共部门可以暂时采用固定回报的报酬体系,但需要不断提升公用事业运营的商业环境、提高对其生产的可预测性,以指导商业化运营机构制定合适的投资规模。
二、对推进专业银行商业化改革的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对推进专业银行商业化改革的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绿色产业发展的路径选择与制度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的背景及选题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及问题提出 |
1.1.2 选题的意义 |
1.2 相关基本概念界定 |
1.2.1 绿色经济的历史演变及其概念界定 |
1.2.2 绿色产业的内涵界定 |
1.2.3 绿色产业的特征 |
1.2.4 绿色经济、产业绿色化及绿色产业的关系 |
1.3 本文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1.3.1 本文的研究思路和基本框架 |
1.3.2 本文的研究方法 |
1.4 本文的创新之处与不足之处 |
1.4.1 可能的创新 |
1.4.2 本文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相关理论与文献综述 |
2.1 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相关理论 |
2.1.1 生态经济学理论 |
2.1.2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1.3 循环经济理论 |
2.1.4 产业结构升级理论 |
2.1.5 产业创新理论 |
2.1.6 市场失灵与政府干预理论 |
2.1.7 新制度经济学理论 |
2.2 关于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文献综述 |
2.2.1 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历史趋势研究 |
2.2.2 发展绿色产业与传统产业相互关系的研究 |
2.2.3 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相关评价研究 |
2.2.4 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与区域经济的相关研究 |
2.2.5 绿色产业发展与制度创新相关性的研究 |
第3章 传统产业发展路径的局限性及绿色产业发展动因与现状 |
3.1 开放条件下我国传统产业发展路径的局限性 |
3.1.1 传统产业发展依赖的主要经济学理论 |
3.1.2 我国传统产业发展的主要路径及其依赖性 |
3.1.3 开放条件下我国传统产业发展路径的局限性 |
3.2 中国发展绿色产业的动因 |
3.2.1 环境和资源约束迫使发展绿色产业 |
3.2.2 生产要素供给充分为绿色产业发展提供了支持 |
3.2.3 人类文明发展和绿色消费需求促进了绿色产业发展 |
3.2.4 国家竞争力提升需要发展绿色产业 |
3.3 中国绿色产业的发展现状 |
3.3.1 中国相关绿色产业发展的现状 |
3.3.2 中国相关绿色产业发展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
第4章 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历史演变与制度体系现状 |
4.1 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历史演变 |
4.1.1 市场经济与绿色产业发展:一个产业组织的视角 |
4.1.2 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历史演变及其特征 |
4.2 中国发展绿色产业的制度体系现状 |
4.2.1 中国发展绿色产业制度体系现状 |
4.2.2 当前发展绿色产业制度体系的思考与展望 |
第5章 国外绿色产业发展的经验及其路径选择启示 |
5.1 美国绿色产业的发展经验 |
5.1.1 美国绿色产业的发展背景与现状 |
5.1.2 美国绿色产业发展的目标和经验 |
5.2 法国绿色产业的发展经验 |
5.2.1 法国绿色产业的发展背景与现状 |
5.2.2 法国绿色产业发展的目标和经验 |
5.3 日本绿色产业的发展经验 |
5.3.1 日本绿色产业的发展背景与现状 |
5.3.2 日本绿色产业发展的目标和经验 |
5.4 发达国家发展经验对我国绿色产业路径选择的启示 |
第6章 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案例比较研究 |
6.1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稳步发展的案例分析 |
6.1.1 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国内外背景 |
6.1.2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现状和成效 |
6.1.3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稳步发展的路径优势分析 |
6.2 我国光伏产业曲折发展的案例分析 |
6.2.1 发展光伏产业的国内外背景 |
6.2.2 我国光伏产业发展的历史回顾和现状分析 |
6.2.3 我国光伏产业曲折发展历程的路径劣势分析 |
6.3 案例比较与启示 |
第7章 中国绿色产业生产效率、影响因素与路径选择研究 |
7.1 我国绿色产业全要素生产率实证研究 |
7.1.1 模型选取、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及数据来源 |
7.1.2 实证结果分析 |
7.2 绿色产业生产效率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
7.2.1 理论假设 |
7.2.2 模型设定及变量选择 |
7.2.3 数据来源及统计分析 |
7.2.4 假设检验 |
7.2.5 实证结果与分析 |
7.3 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选择的理论分析 |
7.3.1 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是绿色产业发展的有效路径 |
7.3.2 科技创新是绿色产业发展根本路径 |
7.3.3 国有资本是引领绿色产业发展的现实路径 |
第8章 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实践障碍及其制度分析 |
8.1 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实践障碍 |
8.1.1 利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绿色产业发展的路径障碍 |
8.1.2 推进科技创新加快绿色产业发展的路径障碍 |
8.1.3 国有资本引领绿色产业发展的路径障碍 |
8.2 当前绿色产业发展路径实践障碍的制度分析 |
8.2.1 现有制度安排存在的主要问题 |
8.2.2 优化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制度创新必要性 |
第9章 促进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的制度创新 |
9.1 促进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的产权制度创新 |
9.1.1 绿色产业产权界定的制度创新 |
9.1.2 绿色技术产权保护的制度创新 |
9.1.3 绿色产业产权交易的制度创新 |
9.2 促进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的激励机制创新 |
9.2.1 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路径优化的激励机制创新 |
9.2.2 促进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的投融资激励机制创新 |
9.2.3 促进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的绿色税收制度创新 |
9.3 促进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的非正式制度创新 |
9.3.1 绿色文化与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 |
9.3.2 企业绿色社会责任与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 |
9.3.3 非政府绿色组织与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2)中国制造业突破性技术创新机制案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一、现实背景 |
二、理论背景 |
第二节 研究问题和研究价值 |
一、研究问题 |
二、研究价值 |
第三节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一、主要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技术路线和总体结构 |
一、研究的技术路线 |
二、总体结构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第一节 创新理论 |
一、宏观创新理论 |
二、创新网络理论 |
三、开放式创新理论 |
第二节 技术创新基础理论 |
一、技术创新定义 |
二、技术创新动因 |
三、技术创新过程理论 |
四、技术创新链理论 |
五、研发(R&D)理论 |
第三节 技术创新理论的新发展 |
一、突破性技术创新概念 |
二、外围创新理论 |
三、技术创新商业化理论 |
第四节 突破性技术创新相关理论 |
一、突破性营销理论 |
二、风险资本理论 |
三、商业模式理论 |
四、产品创新理论 |
第五节 理论述评及展望 |
一、创新理论述评与展望 |
二、技术创新基础理论述评与展望 |
三、技术创新理论核心一外围发展阶段述评与展望 |
第三章 突破性技术创新机制的理论模型构建 |
第一节 机制及机制功能 |
一、机制的涵义 |
二、机制的特点和功能 |
第二节 突破性技术创新机制构建 |
一、突破性技术创新的主要驱动机制 |
二、突破性技术创新的主要中介机制 |
三、突破性技术创新的绩效机制 |
四、产业环境影响突破性技术创新的机制 |
五、国家创新系统影响突破性技术创新的机制 |
第三节 突破性技术创新机制的运作及功能 |
一、突破性技术创新机制的形成 |
二、突破性技术创新机制的主要机能 |
第四章 突破性技术创新的主要驱动机制 |
第一节 突破性技术机能 |
一、突破性技术创新过程 |
二、自主技术开发 |
三、外部获取技术 |
四、突破性技术开发管理 |
五、突破性技术机能的作用机制 |
第二节 突破性营销机能 |
一、突破性营销及其机能 |
二、突破性营销的主要任务 |
三、突破性营销管理 |
四、突破性营销机能的作用机制 |
第三节 风险资本及其机制 |
一、风险资本及其特点 |
二、风险资本机制 |
第五章 突破性技术创新的主要中介机制 |
第一节 突破性产品的中介机制 |
一、突破性产品及其开发 |
二、突破性技术影响突破性产品的机制 |
三、突破性营销影响突破性产品的机制 |
四、风险资本影响突破性产品的机制 |
五、商业模式影响突破性产品的机制 |
六、突破性产品影响突破性技术创新的机制 |
第二节 商业模式的中介机制 |
一、商业模式的构建及功能 |
二、突破性技术影响商业模式的机制 |
三、突破性营销影响商业模式的机制 |
四、风险资本影响商业模式的机制 |
五、突破性产品影响商业模式的机制 |
六、商业模式影响突破性技术创新的机制 |
第六章 案例研究设计 |
第一节 案例研究方法理论 |
一、案例研究法起源及发展概述 |
二、案例研究法在管理学中的应用 |
三、案例研究法的基本理论原则 |
第二节 案例研究部署 |
一、本案例研究方法论及研究流程 |
二、案例研究背景和案例企业选择的主要标准 |
第七章 天士力突破性技术创新案例研究 |
第一节 复方丹参滴丸突破性技术创新背景 |
一、中药现代化的时代背景 |
二、中药现代化的含义及进展 |
第二节 复方丹参滴丸突破性技术创新 |
一、复方丹参滴丸概况 |
二、复方丹参滴丸突破性技术创新过程 |
第三节 复方丹参滴丸突破性技术创新的主要机制 |
一、突破性技术影响复方丹参滴丸突破性技术创新的机制 |
二、突破性营销影响复方丹参滴丸突破性技术创新的机制 |
三、风险资本影响复方丹参滴丸突破性技术创新的机制 |
四、复方丹参滴丸在突破性技术创新中的中介机制 |
五、商业模式在突破性技术创新中的中介机制 |
第八章 三一重工突破性技术创新案例研究 |
第一节 拖泵和泵车突破性技术创新背景 |
第二节 拖泵和泵车突破性技术创新 |
一、混凝土泵送技术及其产品 |
二、拖泵和泵车的突破性技术创新过程 |
第三节 拖泵和泵车突破性技术创新的主要机制 |
一、突破性技术影响拖泵和泵车突破性技术创新的机制 |
二、突破性营销影响拖泵和泵车突破性技术创新的机制 |
三、风险资本影响拖泵和泵车突破性技术创新的机制 |
四、拖泵和泵车在突破性技术创新中的中介机制 |
五、商业模式在突破性技术创新中的中介机制 |
第九章 大族激光突破性技术创新案例研究 |
第一节 激光打标机突破性技术创新背景 |
一、激光技术及激光加工技术 |
二、世界及中国激光加工设备产业发展 |
三、国家政策支持 |
第二节 激光打标机突破性技术创新 |
一、激光打标技术及产品 |
二、激光打标机突破性技术创新过程 |
第三节 激光打标机突破性技术创新的主要机制 |
一、突破性技术影响激光打标机突破性技术创新的机制 |
二、突破性营销影响激光打标机突破性技术创新的机制 |
三、风险资本影响激光打标机突破性技术创新的机制 |
四、激光打标机在突破性技术创新中的中介机制 |
五、商业模式在突破性技术创新中的中介机制 |
第十章 突破性技术创新机制的跨案例比较 |
第一节 案例企业突破性技术创新背景及外部环境比较 |
一、突破性技术创新背景比较 |
二、外部环境比较 |
第二节 案例企业突破性技术创新过程比较 |
一、主要驱动机制比较 |
二、主要中介机制比较 |
三、绩效机制比较 |
第三节 跨案例研究结论及案例研究新发现 |
一、跨案例研究结论 |
二、案例研究新发现 |
第四节 案例研究评估 |
一、建构效度评估 |
二、内在效度评估 |
三、外在效度评估 |
四、信度评估 |
第十一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主要研究结论、主要创新点和研究意义 |
一、主要研究结论 |
二、主要创新点 |
三、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局限及未来研究方向 |
一、研究的主要局限 |
二、未来研究方向 |
附录 |
附录A 沪深A股上市公司突破性产品概览 |
附录B 案例研究方案 |
附录C 访谈提纲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及在学期间发表的论文与研究成果 |
简历 |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3)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特征及政策效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图表索引 |
1 导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目的和意义 |
1.1.1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历程 |
1.1.2 城乡统筹发展与新农村建设对金融服务需求特点 |
1.1.3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动态 |
1.2.1 国外相关研究动态 |
1.2.2 国内相关研究动态 |
1.3 论文的基本思路和主要研究内容 |
1.4 论文可能的创新之处 |
2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一般分析 |
2.1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与传统农村金融机构的关系 |
2.1.1 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发展路径的定位选择 |
2.1.2 村镇银行的界定 |
2.1.3 小额贷款公司的界定 |
2.1.4 农村资金互助社的界定 |
2.2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背景及试点实践分析 |
2.2.1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产生的背景 |
2.2.2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的出台 |
2.2.3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实践分析 |
2.3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重要性与经济功能的理论分析 |
2.3.1 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重要意义 |
2.3.2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主要经济功能 |
2.4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理论依据 |
2.4.1 金融抑制、金融深化与农业信贷补贴论 |
2.4.2 长尾理论 |
2.4.3 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 |
2.4.4 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 |
2.5 本章小结 |
3 城乡统筹背景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现状与发展特征考察 |
3.1 城乡统筹背景下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总体发展格局 |
3.1.1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区域分布比较 |
3.1.2 影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区域分布的主要因素 |
3.2 我国村镇银行的发展现状与特征考察 |
3.2.1 我国村镇银行的发展历程 |
3.2.2 村镇银行的主要特征分析 |
3.2.3 我国村镇银行试点发展的调查分析 |
3.2.4 我国村镇银行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3.3 我国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现状与特征考察 |
3.3.1 小额贷款公司的产生及发展历程 |
3.3.2 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特征 |
3.3.3 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情况的调查分析 |
3.3.4 小额贷款公司发展面临的制约因素分析 |
3.3.5 小额贷款公司发展问题的深层次思考 |
3.4 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发展现状与特征考察 |
3.4.1 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社的产生及发展历程 |
3.4.2 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社的主要特征 |
3.4.3 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社试点发展的调查分析 |
3.4.4 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的成效及存在问题分析 |
3.5 本章小结 |
4 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效果分析 |
4.1 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规划的政策目标分析 |
4.1.1 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规划目标 |
4.1.2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传导过程及规划政策效果分析 |
4.1.3 政策传导中的问题及制约因素分析 |
4.2 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支农效应的实证研究 |
4.2.1 数据来源与样本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
4.2.2 互助资金对农民增收效果的实证分析 |
4.2.3 农村资金互助社对村级社会治理的影响效应分析 |
4.3 影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政策效果的制度设计因素分析 |
4.3.1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性质冲突:商业金融or普惠金融? |
4.3.2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规模冲突:小型微利or规模经济? |
4.3.3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策略冲突:水平竞争or垂直合作? |
4.3.4 监管冲突:降低准入门槛or严格的审慎监管? |
4.4 利率市场化进程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影响分析 |
4.4.1 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 |
4.4.2 利率市场化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影响分析 |
4.4.3 农村金融市场中利率市场化的制约因素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5 国外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模式及经验 |
5.1 发达国家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模式及经验 |
5.1.1 美国的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模式及经验借鉴 |
5.1.2 法国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模式及经验借鉴 |
5.1.3 日本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模式及经验 |
5.2 发展中国家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模式及经验 |
5.2.1 印度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模式及经验 |
5.2.2 孟加拉国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模式及经验 |
5.3 国外农村金融机构发展对我国的启示 |
5.4 本章小结 |
6 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模式选择及对策建议 |
6.1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市场定位及宏观政策调整 |
6.1.1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市场功能定位 |
6.1.2 放宽准入条件,采取激励约束机制引进多元化资本投入 |
6.1.3 构建中央和地方政府分级协同监管的农村金融监管体制 |
6.2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模式及策略选择 |
6.2.1 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模式及策略选择 |
6.2.2 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模式及策略选择 |
6.2.3 农村资金互助社可持续发展的模式及策略选择 |
6.3 积极应对利率市场化的策略选择 |
6.3.1 进一步明确市场定位,培育良好的目标客户群 |
6.3.2 创新经营理念和发展方式 |
6.3.3 调整优化业务结构,增强金融创新能力 |
6.3.4 不断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和定价能力 |
6.3.5 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资源,提升金融支农服务水平 |
6.4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推进相关配套改革 |
6.4.1 加大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财政、货币政策扶持力度 |
6.4.2 优化农村信用环境,加强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 |
6.4.3 尽快推出存款保险制度,改善小微金融存款环境 |
6.4.4 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建立农业信贷风险分担和转移机制 |
6.5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附录 (1-6)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4)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异化与回归研究 ——基于三维金融架构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
1.3 研究的主要内容及方法 |
1.3.1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3.2 研究的主要方法 |
1.4 本文的创新点与不足 |
第2章 三维金融理论概述 |
2.1 三维一体的金融架构 |
2.1.1 三维金融的含义及特征 |
2.1.2 三维金融理论的多视角综合考察 |
2.1.3 合作性金融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理论依据 |
2.2 合作性金融与商业性和政策性金融的关系辨析 |
2.2.1 合作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的关系 |
2.2.2 三维金融架构视角下的合作性金融 |
2.2.3 重构中国农村合作性金融的极端战略重要性 |
第3章 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异化及负效应分析 |
3.1 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异化及表现 |
3.1.1 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异化的含义 |
3.1.2 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异化的表现 |
3.2 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异化负效应分析 |
3.2.1 异化导致农村金融结构严重性失衡 |
3.2.2 异化导致农村合作金融功能严重性缺失 |
3.2.3 异化导致三维金融架构严重性破坏 |
第4章 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异化的动因分析 |
4.1 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异化动因的定性分析 |
4.1.1 合作制的精神内涵和本质被扭曲 |
4.1.2 农村经济金融生态环境的恶化 |
4.1.3 官办替代民办合作性本质弱化 |
4.2 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异化动因的制度变迁分析 |
4.2.1 农村合作金融管理体制的无序更迭 |
4.2.2 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进程的路径依赖 |
4.3 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异化动因的模型分析 |
4.3.1 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委托—代理”模型 |
4.3.2 体制改革进程中的路径依赖模型 |
4.4 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异化动因的理论创新滞后分析 |
4.4.1 合作金融基础理论弱化 |
4.4.2 三维金融体系概念缺失 |
第5章 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回归的典型国家经验启示 |
5.1 德法两国的农村合作金融功能与地位 |
5.1.1 合作性金融是德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核心和主体 |
5.1.2 合作性金融是法国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
5.2 美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功能与地位 |
5.2.1 美国农村合作性金融体系概况 |
5.2.2 合作性金融是美国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
5.3 日本农村合作金融的功能与地位 |
5.3.1 日本农村合作性金融体系概况 |
5.3.2 合作性金融是日本农村金融体系的核心和主体 |
5.4 国外农村合作金融功能地位的经验与启示 |
5.4.1 合作性金融是农村三维金融体系的核心 |
5.4.2 构建地方-中央多层次农村合作金融体系 |
5.4.3 在坚持农村合作金融本质的基础上创新业务 |
5.4.4 政府应支持合作金融发展但不能功能越位 |
5.4.5 应加快农村合作性金融立法 |
第6章 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回归的路径设计 |
6.1 回归路径设计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
6.1.1 以顶层设计重构重建中国农村合作金融 |
6.1.2 坚持农村合作金融重构重建的六大原则 |
6.2 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回归的模式选择 |
6.2.1 德国的金字塔式农村合作金融模式 |
6.2.2 法国的上官下民式农村合作金融模式 |
6.2.3 美国的多元复合式农村合作金融模式 |
6.2.4 日本的附属式农村合作金融模式 |
6.3 重构重建新型农村合作性金融体系 |
6.3.1 放生已经异化的农村信用合作社 |
6.3.2 新建一批真正意义的新型合作性金融机构 |
第7章 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回归的政策建议 |
7.1 构建完善的农村三维一体金融体系 |
7.2 重构重建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
7.3 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农村合作性金融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 |
7.4 优化农村合作性金融重构重组的经济金融环境 |
7.5 完善农村合作性金融信贷担保和损失补偿机制 |
7.6 加强对农村合作性金融的支持和宣传培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5)论我国政策性银行的商业化运作中的问题及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政策性银行的沿革追溯 |
1.2.2 政策性银行的法律定位研究 |
1.2.3 我国政策性银行商业化运作研究 |
1.2.4 国外政策性银行的商业化运作 |
1.3 研究方法及研究内容 |
2 政策性银行商业化运作的趋势 |
2.1 概述 |
2.1.1 政策性银行概述 |
2.1.2 政策性银行商业化运作的概述 |
2.2 案例分析 |
2.3 小结 |
3 政策性银行商业化运作的困境与成因 |
3.1 政策性银行商业化运作的困境 |
3.2 政策性银行商业化运作的困境的原因分析 |
3.2.1 对政策性银行法律地位不明析 |
3.2.2 经营管理模式落后,市场化运作能力差 |
3.2.3 缺乏法制约束和法制监管 |
3.3 小结 |
4 对政策性银行商业化运作的建议 |
4.1 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借鉴国外可行经验 |
4.1.1 德国 |
4.1.2 韩国 |
4.1.3 日本 |
4.1.4 对国外制度的比较及其启示 |
4.2 明确我国政策性银行的法律定位 |
4.3 规范我国政策性银行经营管理模式 |
4.3.1 完善政策性银行的组织体制 |
4.3.2 完善政策性银行的人事制度 |
4.3.3 明确政策性银行的业务范围 |
4.4 加强我国政策性银行的法制监管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致谢 |
(6)我国农村商业性金融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相关研究 |
1.2.2 国内相关研究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及框架 |
1.5 主要创新点与不足 |
2 农村商业性金融概述 |
2.1 农村商业性金融发展的理论基础 |
2.1.1 关于农村金融发展的三种理论流派 |
2.1.2 关于农村金融体系效率和功能的理论 |
2.1.3 关于农村商业性金融发展的相关理论 |
2.2 农村商业性金融的基本内涵 |
2.2.1 农村金融与城市金融 |
2.2.2 商业性金融与政策性金融 |
2.2.3 商业性金融与开发性金融 |
2.2.4 商业性金融与合作性金融 |
2.2.5 农村商业性金融基本内涵的揭示 |
2.3 农村商业性金融的功能定位 |
2.3.1 农村金融的地位和功能 |
2.3.2 农村商业性金融的一般职能 |
2.3.3 农村商业性金融的特殊功能定位 |
3 农村商业性金融发展的环境条件和路径选择 |
3.1 农村商业性金融发展的环境条件 |
3.1.1 农村商业性金融发展的经济条件 |
3.1.2 农村商业性金融发展的制度环境 |
3.1.3 农村商业性金融发展的文化基础 |
3.2 农村商业金融性金融发展的路径选择 |
3.2.1 明确农村商业性金融的市场定位 |
3.2.2 重点服务于农业产业化,促进间接融资体系建设 |
3.2.3 积极完善风险管理机制,大力开展业务创新 |
3.2.4 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全面化、综合化,促进农村金融产品创新 |
3.2.5 积极投身于农村城镇化和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
3.2.6 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实现金融发展与农村发展的双赢 |
4 国外农村金融制度安排对我国发展农村商业性金融的启示 |
4.1 发达国家的农村金融制度安排 |
4.1.1 美国农村金融制度 |
4.1.2 法国农村金融制度 |
4.2 发展中国家的农村金融制度安排 |
4.2.1 印度农村金融制度 |
4.2.2 印尼农村金融制度 |
4.3 国外农村金融制度安排的启示 |
4.3.1 无论经济发展到什么阶段都要重视农村金融制度的建设 |
4.3.2 政府在农村金融建立和完善中应发挥重要作用 |
4.3.3 可以将商业性金融纳入国家农村金融体系一同建设 |
4.3.4 高覆盖率的网点对于改善农村金融制度必不可少 |
4.3.5 积极发展小额信贷业务有助于农村金融服务的提高 |
5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商业性金融发展的历程回顾与经验总结 |
5.1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商业性金融发展历程回顾 |
5.1.1 农村金融机构的初步多元化阶段(1979—1993年) |
5.1.2 农村金融体系框架的构造形成阶段(1994—1996年) |
5.1.3 农村金融改革继续深化阶段(1997—2006年) |
5.1.4 以多元化和市场化为原则的新一轮改革阶段(2006年至今) |
5.2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商业性金融发展的主要特点 |
5.2.1 政府主导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 |
5.2.2 农村金融的管制逐步放松 |
5.2.3 农村金融组织机构体系逐步多元化 |
5.2.4 农村金融的业务种类不断丰富、市场结构逐步优化 |
5.2.5 农村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能力逐步提升 |
5.2.6 农村金融监管机制逐步完善 |
5.3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商业性金融发展取得的主要成就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
5.3.1 取得的主要成就 |
5.3.2 存在的主要问题 |
6 农业银行商业化改革及服务“三农”战略对推进农村商业性金融发展的启示 |
6.1 农业银行的变革与发展历程 |
6.1.1 计划经济下的艰难探索阶段(1951—1979年) |
6.1.2 作为国家专业银行阶段(1979—1993年) |
6.1.3 向国有商业银行转轨阶段(1994—2006年) |
6.1.4 全面建设现代商业银行阶段(2006—2010年) |
6.1.5 打造大型优秀上市银行阶段(2010年至今) |
6.2 农业银行股改的争论与商业化改革方向的最终确立 |
6.2.1 农业银行改革的难点和困境 |
6.2.2 农业银行股改的几种讨论方案 |
6.2.3 农业银行改革定位的确立 |
6.3 农业银行服务“三农”的创新与探索 |
6.3.1 创新“三农”金融业务的组织管理模式 |
6.3.2 创新“三农”金融服务机制 |
6.3.3 拓展服务“三农”的项目和领域 |
6.3.4 积极探索适应“三农”特点的新型金融产品 |
6.4 农业银行商业化改革及服务“三农”战略对推进农村商业性金融发展的启示 |
6.4.1 坚持市场化改革的基本方向 |
6.4.2 完善农村商业性金融机构的产权制度 |
6.4.3 发挥商业性金融在“三农”金融供给中的主渠道作用 |
6.4.4 通过规范和引导逐步实现民间金融的合法化 |
7 推进我国农村商业性金融改革发展的基本思路 |
7.1 农村商业性金融改革的总体构想 |
7.1.1 农村商业性金融改革的基本目标 |
7.1.2 农村商业性金融体系的构成要素 |
7.2 构建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 |
7.2.1 建立适度竞争的农村信贷市场 |
7.2.2 加快发展农业保险市场 |
7.2.3 稳步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 |
7.3 培育商业上可持续的农村商业性金融机构体系 |
7.3.1 调整农业发展银行职能定位,建立政策性金融的商业化运作机制 |
7.3.2 分类指导农村信用社改革,实现合作性金融的商业性可持续发展 |
7.3.3 深化农业银行改革,探索市场化的农村商业性金融发展模式 |
7.3.4 破除限制和障碍,鼓励各种形式的农村金融组织创新 |
7.3.5 加强规范和引导,促进农村民间金融健康发展 |
7.4 建立基本完备的农村商业性金融基础设施体系 |
7.4.1 构建新型农村支付清算体系 |
7.4.2 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
7.4.3 加强和改进农村金融监管 |
7.5 完善保障有力的农村商业性金融生态环境体系 |
7.5.1 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的经济环境 |
7.5.2 规范农村金融生态中的地方政府行为 |
7.5.3 完善农村金融生态的法制环境 |
8 促进我国农村商业性金融发展的财税货币政策建议 |
8.1 财税支持政策 |
8.1.1 加大公共财政投入改善农村金融发展环境 |
8.1.2 完善支持农村商业性金融发展的税收优惠制度设计 |
8.1.3 发挥公共财政在建立完善农村金融风险分担体系中的作用 |
8.2 货币支持政策 |
8.2.1 循序渐进推进农村利率市场化改革 |
8.2.2 建立和完善农村商业性金融机构的危机救助机制 |
8.2.3 灵活运用存款准备金制度减轻农村商业性金融机构的经营负担 |
8.2.4 放宽农村商业性金融再贴现政策 |
8.2.5 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增加农村金融市场货币供给量 |
8.3 财政与货币政策的协调 |
8.3.1 建立财政货币支持农村金融政策的信息沟通与保障机制 |
8.3.2 做好财政货币支持农村金融政策的协调规划工作 |
8.3.3 增强政策配合的同步性和针对性 |
参考文献 |
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7)建国以来我国金融监管制度思想演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0. 导论 |
0.1 研究背景 |
0.1.1 问题的提出 |
0.1.2 研究意义 |
0.2 金融监管制度思想研究的理论基础 |
0.2.1 金融监管与金融监管制度的含义 |
0.2.2 金融监管制度思想 |
0.2.3 思想与制度的关系 |
0.3 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
0.3.1 研究思路及研究内容 |
0.3.2 研究方法 |
0.3.3 创新点 |
0.4 国内外研究现状 |
0.4.1 国外学者关于中国金融监管的研究 |
0.4.2 国内研究综述 |
1. 束缚与控制(1948-1978):计划经济时期的金融监管制度与思想 |
1.1 计划经济时期金融管理思想的背景 |
1.1.1 理论背景 |
1.1.2 经济背景 |
1.2 计划经济时期金融管理的思想考察 |
1.2.1 金融组织国有化思想 |
1.2.2 管理机构的单一化思想 |
1.2.3 金融管理的行政调控思想 |
1.3 计划经济时期的法制思想 |
1.3.1 计划经济时期的法制环境 |
1.3.2 中国计划经济时期的法制传统思想 |
1.4 思想形成动因分析 |
结束语 |
2. 启蒙与探索(1979-1984):金融制度改革起步阶段的监管制度与思想 |
2.1 金融监管制度思想产生的背景 |
2.1.1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重大意义 |
2.1.2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逐步形成 |
2.1.3 商品经济理论的逐步确立 |
2.1.4 西方货币金融理论的引进 |
2.2 金融监管组织体系的初步构想 |
2.2.1 关于中央银行建制问题的认识 |
2.2.2 关于中央银行性质问题的争论 |
2.2.3 中央银行与专业银行的关系的认识 |
2.3 中央银行金融管理的思想发展 |
2.3.1 利率管制思想 |
2.3.2 信贷管理思想 |
2.3.3 关于中央银行金融管理方式的探讨 |
2.4 建设金融法制的初步探索 |
2.4.1 监管立法的必要性认识 |
2.4.2 关于设立银行法的初步认识 |
结束语 |
3. 冲突与融合(1984-1993):金融制度改革构建阶段的监管制度与思想 |
3.1 金融监管制度思想发展的背景 |
3.1.1 多元化金融机构的大发展 |
3.1.2 专业银行的商业化改革 |
3.1.3 金融业经营模式的转变:由自然混业经营向分业经营过渡 |
3.1.4 理论背景:西方金融理论的传播与发展 |
3.2 确立金融监管组织体系的思想发展 |
3.2.1 中央银行监管职能定位的探讨 |
3.2.2 监管分支机构设置的争议 |
3.2.3 监管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中央银行与专业银行认识的深化 |
3.2.4 由自然混业监管向分业监管过渡的探索 |
3.3 金融监管市场制度思想探索 |
3.3.1 强化合规性监管职能思想的确立 |
3.3.2 运营监管思想:利率管制、信贷规模控制 |
3.3.3 风险管理思想的探讨 |
3.4 金融监管立法性质和内容的探讨 |
3.4.1 关于《银行管理暂行条例》的认识 |
3.4.2 关于加强金融法制建设的讨论 |
3.4.3 加强法制建设思想的基本特征 |
结束语 |
4. 调整与突破(1994-2004):金融制度改革的调整阶段的监管制度与思想 |
4.1 金融监管制度思想调整与突破的背景 |
4.1.1 加入世贸组织对我国金融业的影响:技术进步与金融创新 |
4.1.2 国有银行商业化改革 |
4.1.3 现代经济理论的发展与引进 |
4.1.4 金融业经营模式的转变:混业经营初露端倪 |
4.1.5 《巴塞尔资本协议》的影响 |
4.2 优化监管组织体系的探索 |
4.2.1 监管机构协调制度的建议 |
4.2.2 分业监管与混业监管的争论 |
4.2.3 监管监管者思想的产生 |
4.2.4 关于分离监管职能的争论 |
4.3 监管业务思想的深入研究 |
4.3.1 风险监管思想的发展: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审慎监管与合规监管并重 |
4.3.2 关于自律性监管思想的探讨 |
4.3.3 全程监管思想的确立 |
4.4 金融全球化背景下的监管立法思想 |
4.4.1 关于《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讨论 |
4.4.2 加强监管立法国际合作的建设 |
4.4.3 加强我国金融监管法制化的思想 |
结束语 |
5. 深化与反思(2005至今):危机后我国金融监管制度思想的发展 |
5.1 金融监管制度思想探索的背景 |
5.1.1 金融全球化与金融业对外开放 |
5.1.2 混业经营日趋明显 |
5.1.3 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 |
5.1.4 金融创新不断深入 |
5.2 金融监管组织的新发展 |
5.2.1 加强金融监管机构协调的探讨 |
5.2.2 完善自律性监管体系的思考 |
5.2.3 构建宏观审慎管理机构体系的探索 |
5.3 监管业务的再探索 |
5.3.1 微观审慎监管思想的强化 |
5.3.2 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的争论 |
5.3.3 关于宏观审慎监管与系统性风险防范思想 |
5.4 监管立法的反思与探索 |
5.4.1 关于建立中国金融混业监管法律体系的思考 |
5.4.2 系统性风险法律监管思想的确立 |
结束语 |
6. 中国金融监管制度思想演进的总体考察 |
6.1 建国以来金融监管制度思想的演进路径 |
6.1.1 行政性金融控制思想 |
6.1.2 控制性金融监管思想的形成与弱化:逐步强调规则监管与市场约束并重 |
6.1.3 审慎性金融监管思想的构建与强化 |
6.2 金融监管制度与思想演变的内在逻辑 |
6.2.1 思想演进特征 |
6.2.2 演进机制 |
6.3 我国金融监管理念的发展方向 |
参考文献 |
后记 |
(8)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法律制度完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Abstract 绪论 |
一、 本文研究的意义及目的 |
二、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研究现状述评 |
(一) 研究现状综述 |
(二) 现有研究的特点及不足 |
三、 本文的研究方法和逻辑架构 |
(一) 本文的研究方法 |
(二) 本文的逻辑架构 |
四、 关于本文的几点说明 第一章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形成与确立 |
一、 土地改革时期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
(一) 土地私有基础上的农民家庭经营的延续和转变 |
(二) 土地私有基础上的农村集体统一经营的萌芽——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初步兴起 |
二、 农业合作化时期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
(一) 农业合作化: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纵深发展 |
(二) 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基础上的集体统一经营的确立——从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
(三) 农业生产合作社统一经营体制下农民家庭经营的式微 |
三、 人民公社时期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
(一) 人民公社体制的建立——“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兴起 |
(二) 人民公社体制的整顿与调整——从单一公社所有制到以生产队为基础的三级所有制 |
(三) 人民公社体制下农民家庭经营的进一步式微 |
四、 人民公社体制解体与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确立 |
(一) 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兴起与人民公社体制的解体 |
(二)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确立 第二章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确立后的制度变迁及现存法律问题 |
一、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确立后的制度变迁 |
(一)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内涵表述的演变 |
(二) 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变迁 |
(三) 农村统一经营制度的变迁 |
二、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现存法律问题 |
(一)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内涵表述所存在的问题 |
(二) 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法律制度所存在的问题 |
(三) 农村统一经营法律制度所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改革与完善的总体分析 |
一、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内涵的重新认知与界定 |
(一) 关于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内涵解读 |
(二) 关于农村统一经营的内涵拓展 |
(三) 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内涵界定 |
二、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改革与完善的基本准则 |
(一) 在尊重农民主体地位的基础上协调农民权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 |
(二) 在坚持市场化导向改革的基础上协调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的关系 |
(三) 在重视法治的保障作用的基础上协调法治保障与政策导向的关系 |
三、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法律运行机制的总体完善思路 |
(一) 关于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法律制度的完善思路 |
(二) 关于农村统一经营法律制度的完善思路 第四章 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一、 关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一) 农村土地承包期法律制度的完善 |
(二) 农村承包地调整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三)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法律制度的完善 |
二、 关于拓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的法律制度的健全 |
(一)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许可及其适当限制 |
(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限制的适当放宽 |
三、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一) 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的基本立法 |
(二) 统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机构 |
(三) 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及登记的法律效力 |
(四) 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程序 |
(五) 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制度 第五章 农村统一经营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一、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及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一) 适时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专门和基本法律 |
(二) 重新认识和清晰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 |
(三) 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法人)地位 |
二、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立法及相关法律制度的健全 |
(一) 拓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形态法定化立法 |
(二) 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立法及相关法律制度 |
三、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农业经营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一) 合理引导和规范龙头企业参与农业经营的形式和范围 |
(二) 建立健全龙头企业扶持政策的法制化实施机制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9)政策性银行商业化改革后组织结构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本文的选题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3 本文的写作思路和研究框架 |
1.4 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2 组织结构理论概述 |
2.1 组织结构理论概要 |
2.1.1 组织结构定义 |
2.1.2 组织结构的内容及主要形式 |
2.2 现代银行组织结构体系主要模式概况 |
3 K银行组织结构体系发展情况与要求 |
3.1 K银行组织结构体系发展情况 |
3.1.1 K银行组织结构体系发展的主要特点 |
3.1.2 K银行组织结构体系发展存在的问题 |
3.2 K银行商业化改革后的总体定位与发展战略 |
3.2.1 K银行商业化改革背景概要 |
3.2.2 K银行商业化改革后的总体定位 |
3.2.3 K银行商业化改革后的总体目标和经营理念 |
3.2.4 K银行商业化改革后的监管要求变化 |
3.3 K银行商业化改革后组织结构体系发展的总体要求 |
3.3.1 组织结构体系模式选择上的要求 |
3.3.2 组织结构体系内容上的要求 |
4 国内外商业银行组织结构体系比较 |
4.1 国内主要商业银行组织结构体系发展情况 |
4.1.1 国内主要商业银行组织结构体系发展概况 |
4.1.2 国内主要商业银行组织结构体系发展的共性特点 |
4.1.3 国内主要商业银行组织结构体系的优劣势分析 |
4.1.4 国内主要商业银行组织结构体系发展方向 |
4.2 国外商业银行组织结构体系发展情况 |
4.2.1 国外商业银行组织结构体系的共性特点 |
4.2.2 国外商业银行组织结构体系变革的主要启示 |
4.3 国外商业银行在中国的组织结构体系发展情况 |
4.4 国外商业银行组织结构体系模式的优劣势分析 |
4.4.1 国外商业银行事业部制模式的优劣势分析 |
4.4.2 国外商业银行矩阵制、事业部制模式的优劣势分析 |
4.5 国内外商业银行组织结构体系模式总体比较 |
5 K银行组织结构体系的调整建议 |
5.1 K银行商业化改革后面临的总体形势 |
5.1.1 K银行商业化改革后的竞争力变化情况 |
5.1.2 K银行未来业务发展对组织结构体系的影响 |
5.2 K银行未来组织结构体系发展方向 |
5.2.1 K银行未来组织结构体系模式选择建议 |
5.2.2 K银行未来组织结构体系发展的实施思路 |
5.3 K银行未来组织结构体系发展需要注意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详细摘要 |
(10)公用事业公私合作中公共部门行为研究 ——基于EBRD对CEE与CIS国家融资基础上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0.1 问题的提出 |
0.2 选题的理论意义与实际意义 |
0.3 本文的研究范围 |
0.4 本文的结构安排和主要内容 |
0.5 本文的新意与不足 |
注释 |
第1章 文献综述 |
1.1 公共物品与公共选择理论 |
1.2 自然垄断与政府规制理论 |
1.3 公用事业公私合作文献研究 |
1.3.1 公私合作的制度设计 |
1.3.2 公私合作的机制设计 |
1.4 本章小结——对研究范围的进一步明确 |
注释 |
第2章 公用事业公私合作概述 |
2.1 公私合作的界定与一般特征 |
2.1.1 公私合作的界定 |
2.1.2 公私合作的一般特征 |
2.2 公私合作运行中的关键因素 |
2.2.1 公共部门与私人机构的角色定位 |
2.2.2 公私合作中的风险管理 |
2.2.3 对公私合作产品与服务的定价方式 |
2.2.4 对公私合作的监管机制 |
2.3 公私合作在部分国家和地区公用事业中的实践 |
2.3.1 英国——水务领域公私合作 |
2.3.2 美国——天然气领域公私合作 |
2.3.3 法国——城市公共交通领域公私合作 |
2.3.4 日本——垃圾处理领域公私合作 |
2.3.5 拉美——并不成功的公用事业公私合作实践 |
2.4 从部分国家和地区公用事业公私合作实践中得出的一般性结论 |
2.4.1 推行公用事业公私合作需要具备基本的中观前提条件 |
2.4.2 推行公用事业公私合作需要注意微观操作要素 |
2.5 本章小结 |
注释 |
第3章 公用事业公私合作中公共部门行为的理论分析 |
3.1 公共部门与私人机构之间的博弈分析框架 |
3.1.1 公共部门与私人机构参与公私合作的行为内容 |
3.1.2 公共部门与私人机构合作的得益 |
3.1.3 公共部门与私人机构博弈的行为顺序 |
3.2 公私合作中公共部门与私人机构博弈结果分析 |
3.2.1 公有公营与公私合作的博弈行为与得益差异 |
3.2.2 公私合作情况下的博弈结果分析 |
3.2.3 公有公营情况下的博弈结果分析 |
3.3 补贴方式变化对公用事业公私合作博弈结果的影响 |
3.3.1 定额补贴 |
3.3.2 从对生产者补贴向对消费者补贴转变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EBRD对CEE和CIS国家公用事业公私合作的实证分析 |
4.1 EBRD参与CIS和CEE国家公用事业公私合作的基本情况 |
4.1.1 EBRD的简要发展 |
4.1.2 EBRD参与公用事业公私合作的项目周期 |
4.1.3 EBRD对CEE与CIS国家公用事业公私合作的参与 |
4.2 数据与假设 |
4.2.1 结果变量 |
4.2.2 解释变量 |
4.2.3 数据与统计描述 |
4.3 EBRD对CIS和CEE国家公用事业公私合作的实证分析 |
4.3.1 计量回归的初步结果 |
4.3.2 对回归结果的初步分析 |
4.3.3 对回归过程的优化 |
4.3.4 对二次回归结果的进一步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注释 |
第5章 EBRD对CIS和CEE国家公用事业公私合作的案例分析 |
5.1 乌兹别克斯坦固废处理项目 |
5.1.1 项目的基本情况与成果 |
5.1.2 项目的经验与教训 |
5.2 罗马尼亚城市供热项目 |
5.2.1 项目的基本情况及独具特色的技术支持合同 |
5.2.2 项目的经验与教训 |
5.3 俄罗斯供水与污水处理项目 |
5.3.1 项目的基本情况与技术合作成果 |
5.3.2 项目实施的经验与教训 |
5.4 波兰城市公共交通项目 |
5.4.1 项目的基本情况与成果 |
5.4.2 项目的经验与教训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结论与对我国上海地区改进公用事业公私合作的启示 |
6.1 本文结论 |
6.2 对上海改进公用事业公私合作的启示 |
6.2.1 上海地区公用事业公私合作的基本情况 |
6.2.2 上海地区公用事业公私合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
6.2.3 对上海地区改进公用事业公私合作的政策建议 |
注释 |
附录:EBRD对四个公用事业领域融资项目概述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对推进专业银行商业化改革的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绿色产业发展的路径选择与制度创新研究[D]. 张芳. 吉林大学, 2020(03)
- [2]中国制造业突破性技术创新机制案例研究[D]. 李占强. 南开大学, 2014(04)
- [3]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特征及政策效果研究[D]. 王信. 西南财经大学, 2014(12)
- [4]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异化与回归研究 ——基于三维金融架构的视角[D]. 马晓楠. 辽宁大学, 2014(11)
- [5]论我国政策性银行的商业化运作中的问题及对策[D]. 王菊. 西南财经大学, 2013(03)
- [6]我国农村商业性金融发展研究[D]. 陈华.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2012(01)
- [7]建国以来我国金融监管制度思想演进研究[D]. 崔鸿雁. 复旦大学, 2012(03)
- [8]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法律制度完善研究[D]. 谭贵华. 西南政法大学, 2012(07)
- [9]政策性银行商业化改革后组织结构体系研究[D]. 吴渤.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1(04)
- [10]公用事业公私合作中公共部门行为研究 ——基于EBRD对CEE与CIS国家融资基础上的分析[D]. 刘燕. 复旦大学, 20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