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经济体制下交通主管部门党建工作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论文文献综述)
弓联兵[1](2012)在《政治吸纳与组织嵌入 ——执政党统合私营企业的逻辑与路径分析》文中指出在政党与社会关系的视角下,中国的执政党与社会呈现出“政党统合”的关系形态。这一关系形态是由中国现代化的历史逻辑和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的政治逻辑共同形成。从中国现代化的历史逻辑来看,中国需要一支可以凝聚和统合社会的组织化力量主导和推动现代化进程,从而保证现代化进程的有序展开。一般认为,具有现代性的政党组织是充当这种组织化力量的最佳选择。从执政合法性的逻辑来看,任何政党都需要从社会汲取执政资源以维系和巩固执政地位,这就要求执政党必须按照现代政治规则对分化的甚至分裂的社会进行必要的统合,从而实现对社会的有效治理。在“政党统合”形态里,执政党构建了一套以党为中心的组织结构,包括执政党自身的组织体系及外围组织体系。依靠组织的力量,执政党通过吸纳和嵌入两种基本的路径和方式统合社会。其中吸纳侧重于政党自下而上对社会力量的笼络和征募,将社会精英群体吸收到党的组织体系或执政体系;嵌入则侧重执政党的组织网络自上而下向社会空间的渗透和覆盖。通过吸纳和嵌入社会,使社会紧密围绕在执政党周边,从而保证党对社会的有效领导。本文基于“政党统合”的分析框架,以中国共产党与私营企业的关系作为考察对象,对中国的政党与社会关系展开论述。放权式改革后,社会拥有了一定的“自由流动资源”和“自由活动空间”。在此基础上,以私营企业为代表的新兴社会力量快速成长,时至今日,私营企业已成为中国经济社会结构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一方面,私营企业的成长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动力和资源,另一方面,私营企业的壮大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的经济社会结构,打破了既有的权力利益格局,对政党国家结构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因此,在社会发生根本性改变的事实下,如何将私营企业纳入政党国家的控制范围以内,发挥其建设性功能,抑制和防止其潜藏的反对性政治能量,是执政党在新的历史和社会条件下面对的战略性和策略性命题。从中国共产党的实践来看,对于作为新兴经济社会精英代表的私营企业主,执政党采取政治吸纳的策略有选择性地将一批具有较大经济社会影响力的私营企业主纳入自己的组织体系和执政体系,使其成为政党国家的有机组成部分,而非体制外的反对者。具体而言,一是中国共产党开放组织体系吸纳私营企业主中的优秀分子加入党组织,二是通过政治安排的方式把私营企业主安排进人大、政协甚至政府部门等机构。在吸纳私营企业主的同时,执政党通过组织嵌入的方式将党的组织网络向私营企业进行渗透和延伸,在社会自组织没有成型之前党组织率先占领了政治真空地带,从而保证执政党的领导地位在私营企业中拥有坚实的组织基础。从现代政党政治的逻辑来看,政党回归社会是政党扩大社会基础,争取社会支持的应有之意,从中国执政党的领导逻辑来看,党组织嵌入私营企业也是保证党在新兴社会领域领导优势的必然选择。但在社会成长成为不可逆的事实下,党组织嵌入私营企业的方式需要作出必要调适,与国有企事业单位中建立党组织的背景和方式不同,党组织嵌入私营企业时受到外在组织环境的影响,在结构上转变为一个“无权力依托组织”,与此相应的是,在功能上,党组织的功能也不得不从政治功能转化为社会功能,即政治领导核心功能转化为社会服务和关怀功能。因此,对于长期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来说,只有“回归社会”,转化组织功能,才能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才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获得社会的有效支持。
刘刚[2](2019)在《行业法治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当前,我国提出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思想。到2035年,我国还要实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的目标。如何判断法治社会基本建成,既是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迫切的实践问题。社会是由行业组成的,法治社会的建成可以走一条行业法治之路。法治社会是社会领域实现法治化的治理状态,而行业法治可以理解为是指行业领域的法治化的治理过程。先有法而后才有法治,先有行业法而后才有行业法治。因此,要研究行业法治,需要先研究行业法;而要研究行业法,则需要先研究“行业”。改革开放后,我国立法实践中出现了大量“行业”入法现象,汇聚成“法律中的行业”这个独特命题。对“行业”入法现象的实证分析表明,“行业”已经从一个古老的经济概念变成一个新生的法律概念。“行业”入法现象在所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总体上占到了三成,席卷了除诉讼法及非诉讼程序法之外的所有部门法,甚至现行宪法也对“行业”做出了明确规定,宣示了“行业”的宪法地位。“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形式样态,包括行业规划、行业标准、行业自律、行业诚信、行业垄断、行业主体、行业协会和从业人员等。“行业”入法现象有力的支撑了行业法的存在,宣告了行业法治的潜在可能。“行业”入法现象是对行业在社会结构中的变迁的法律响应,行业法是法律社会化发展的最新表现。系统梳理行业法的历史研究成果,可以发现,虽然学界还存在分歧,但也形成了一些理论共识,即行业法是兼顾“硬法”和“软法”在内的体系。新兴的行业法有助于一并解决传统部门法体系的学科壁垒问题、稳定性不足的问题以及部门法的局限性问题。行业法应该继部门法之后,成为我国法律体系和法学体系中的新成员。行业法与部门法之间存在着两种关系:一是交叉与重叠关系,二是包含与被包含关系。提出行业法治的逻辑,建基于法治概念的宽泛性和灵活性。行业法治是一种“混合”法治,其内涵表现为“硬法”之治和“软法”之治的结合、依法监管与依法自治的结合、横向体系(各行各业的法治)和纵向体系(包括行业立法、行业监管、行业纠纷化解和行业自治在内)的结合。行业法治是一种“复杂”法治,其特性包括法治主体的多元性、法律规范的复合性、行业治理的差异性、运行机制的共治性和调整范围的全面性。行业法治是一种真法治,而不是假法治,其理念包括权利保护理念、公平正义理念、科学发展理念和自治理念。行业法治是一种有意义的法治。从法治发展维度看,行业法治既有助于拓展法治的理论空间,也有助于填补传统法治的短板,还有助于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从行业发展维度看,行业法治既有助于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促进行业发展,也有助于确立行业治理的标准、规范行业发展,还有助于为新兴行业保驾护航。行业法治体现了行业与法治的互动关系,促进了法治发展和行业发展之间的良性循环。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包括经济基础、政治基础、社会基础、法律基础四个方面。其中,经济基础是指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政治基础是指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体制逐步建立;社会基础是指行业组织的大量出现;法律基础是指行业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与法治社会一样,行业法治也包括主体要素、制度要素与实践要素。这三种要素共同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与“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主要形式样态基本一致,行业标准、行业协会和行业自治构成了行业法治的基本要素。行业法治中的行业标准是广义的行业标准,行业标准是一种“软法”,可以进一步促进行业法治的社会化、柔性化和可操作性。行业协会是行业法治的重要主体,行业协会通过参与行业立法、行业纠纷化解、行业监管和行业管理等来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行业法治中的行业自治既是权利,也是权力。行业自治首先通过行业自治规范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但是,在行业法治的运行中,行业监管与行业自治始终需要处于动态平衡的态势中,只有这样,行业自治才能最大限度的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理想的行业法治是完美的,但是行业法治的现实运行,包括行业立法、行业监管、行业纠纷化解和行业自治等,还存在若干缺陷,因而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完善措施。其中,行业立法存在着行业分类难以精确、狭隘的部门本位主义、行业法律滞后、行业协会立法不完备、缺失跨行业的标准化协调机制等缺陷。对此,一是可建立专业工作委员会提出立法草案的体制,取代现有的行业主管部门主导立法的立法体制,并建立第三方如行业协会等接受立法机关委托起草行业立法的立法体制;二是应将行业标准的制定权赋予行业协会,取代现有的行政机关制定行业标准的体制,并建立跨行业的标准协调制度,加大推广综合标准制度;三是应及时修订行业立法。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包括重审批轻监管、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不健全,信用监管存在体制机制缺陷,综合监管仍有待完善等。对此,一是需要将监管理念从“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轻审批重监管”,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二是政府应建立包括企业、非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在内的全国统一信息共享平台,并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在信用监管中的作用;三是应当从监管主体、监管模式、监管手段和监管过程等四个方面完善综合监管体制;四是对新兴行业应遵循政府适度监管的原则。行业纠纷化解存在行业调解制度公信力有待加强、认同度和成功率都不高、行业调解程序和行业仲裁等相关法律制度缺失等问题。对此,一是应进一步增强行业协会的代表性,提升行业调解的公信力;二是应积极推动行业协会设立专业性调解组织,提高行业调解人员的准入资格条件,以提升行业调解制度的利用率和成功率;三是应当建立专门的行业调解程序;四是健全行业仲裁制度,可考虑由行业协会组建行业仲裁委员会,并修订《仲裁法》,赋予行业仲裁应有的法律地位;五是鼓励行业组织制定标准化法律文本,尽可能减少行业纠纷的产生。行业自治方面,存在着立法上重“行业自律”轻“行业自治”、行业协会自治权力不够、不利于行业自治的固有缺陷难以消除等不足。对此,一是应该突出“行业自治”的理念,将法律条文中的“行业自律”修改为“行业自治”;二是政府彻底退出行业协会的运作,不再干预行业协会的内部事务;三是赋予行业协会完整的自治权力,只要不违反法律,行业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皆由行业协会自行解决。同时,国家需保留对行业协会的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综上,通过对“行业”入法现象进行实证分析,对行业法和行业法治的研究成果进行历史分析,对行业法治的内涵、特性、理念、实践意义等问题进行概念分析、对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和基本要素等问题进行综合分析,行业法治的理论框架体系得以初步建立。只要有效解决行业法治在现实运行中的不足,作为法治社会的建设途径,行业法治一定会拥有美好的未来。期待有朝一日,行业法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行业法治理论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
孙延青[3](2019)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湖南省长沙专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研究(1949-1954)》文中研究说明基层政权作为国家政权的基础,承载着国家管控基层社会、关爱基层民众的重要使命。中国自宋朝开始“王权止于县”,形成了传统“皇权—绅权”二元权力控制型社会。但近代以降,传统社会在内外交困中开始陷入全面危机之中。发端于清末新政以来国家现代化基层政权重构实践从北洋政府、南京国民政府一直延续至新中国成立。在“自治化”与“行政化”的路径选择中,在由“无为”转向“有为”的历程中,国民政府力主推行“乡闾保甲”、“新县制”等举措,但不仅未能完全实现国家权力的下延,相反在攫取资源过程中进一步造成农村社会“内卷化”。而中共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一方面将马克思列宁国家政权学说与中国国情相结合,对基层政权建设理论进行摸索。另一方面在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基层政权实践探索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建政经验。1949年8月湖南省长沙专区获得了和平解放。在此过程中国家并未“用完成革命的力量来非程序地、权威式”的渗入社会的各个角落,社会情况较为复杂。从1949年到1954年间,中共长沙地委在中共中央、中南局及湖南省委领导下,历时五年,立足于“行政化”路径下的“党治国家”模式,通过诉诸于“政党下乡”、“政权下乡”为核心的国家权力下延,对专区基层政权进行建构,实现了近代以来历届政权的未竟之业。在“政党下乡”过程中,通过培养基层干部、健全党委制度等“内部耦合”方式,实现了“政党”这一内生性权威从无到有的建构与渗透。长沙专区高度重视干部选拔、培养和整训工作。一方面通过采取审查甄别、建立学习机制、干部整风举措及开展“三反”等运动,选拔和培养了大批基层干部,提高了干部的素质和思想觉悟,整顿了工作作风,奠定了干部组织基础。另一方面在党组织建设方面则通过“审查党员”、“公开建党”、“整党建党”等举措,健全了党委机构,纯洁了党的组织,发展了党员,实现了党组织权威在乡(镇)乃至村级的确立。伴随着基层干部的“党员化”,基层干部和党员的有机契合保证了中共的坚强领导。在“政权下乡”过程中,中共长沙地委相继进行了以“接管建政”、“废除保甲”、“土地改革”和“人民普选”为核心的基层建政运动。力图以“外部嵌入”方式实现对专区基层政权组织和外延性权威的破旧立新。这既是持续的建政步骤,也是逐步完善的过程。四个阶段之间相互协同衔接,呈现出明显的步骤性和系统性。具体而言,长沙专区成立后,在“接管建政”历程中,实现了县级、区级政权的接管和建制。在随后以“废除保甲”为核心的建政运动中,主要通过开展“武装剿匪”、“支前筹粮”、“双减退押”运动,破除了地方军事权威及政治权威,延续千年之久的保甲制度彻底退出历史舞台。在以土地改革为中心的群众建政运动中,破除了经济权威乃至文化权威。与此同时,通过在运动中启发民众政治觉悟和参政意识,民众在认识自身力量的基础上,逐步成立了农民协会、青年团、民兵、妇联等群团组织,实现了对民众基础的重塑和改造。最终在以“人民普选”为中心的民主建政运动中,通过召开乡人民代表大会与建立乡人民政府,建构了以贫雇农为核心的地方基层民主政权,确立了以乡(镇)为核心的基层政权。最终伴随着1954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颁发,新中国农村基层政权的结构和职能获得了制度性安排和法理保障。长沙专区完成了以“乡(镇)”为主体的基层政权建设历程,乡村权力结构和乡村社会乃至基层民众也实现了权势转移。在这一系列“短平快”的运动治理方式主导下,长沙专区在破除旧有基层政权和权威的基础上,实现了以“政党下乡”、“政权下乡”为标志的基层政权的合法性重构,完成了自清末以来国家政权的下延和权威重塑历程。而民众在建政改造的过程中逐步被纳入到“党、政、群、团”等组织中来,专区的执政基础更加牢固。但这种基于国家偏好的选择性建构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对乡村简单化和片面化认知,延续千年的传统乡村模式在“布新”和“除旧”中被批判而被“他者化”,对农村传统社会产生巨大的冲击。本文选取以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湖南省长沙专区为个案研究,在占有广泛档案和文献资料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历史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多学科方法,通过对新中国成立初期长沙专区农村基层政权的建设历程进行全景式描绘,力图梳理出中共长沙地委对农村基层政权的逐步控制和重塑过程,进而考察分析中共由革命党走向执政党的建政运动模式和内在治理逻辑。不仅有利于拓宽农村基层政权建设视域,进一步增强学界对于农村基层政权重构研究的广延性,同时通过总结建政历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对当前我国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主义实践提供资鉴价值。
张彦惠[4](2018)在《深圳市非公企业党的建设历史考察及经验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从实践上总结取得的成就和经验,并从理论上加以分析,对执政党主动迎接挑战和适应社会变革,实现长期执政,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非公企业起步早、发展快,非公企业党的建设也开展的比较早并走在了全国的前列,为国家加强非公企业党建的“顶层设计”提供了有力的实践依据,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本文以“历史脉络”为线,以“典型个案”为点,以历史启示和“实践创新经验”为结论,分四个阶段分别考察深圳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以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建设的发展过程,同时也概括论述了整个国家对非公企业党建的探索过程。第一阶段,即1979年至1991年,深圳市非公企业党建萌芽期。这个阶段深圳外资企业快速发展,深圳对外资企业党建的认识又分为两个阶段:1979年到1985年,理论探讨在外资企业里开展党组织建设的合法性和必要性;1986年到1991年,从实践上重点在外资企业里开展党组织建设。第二阶段,即1992年至2002年,深圳市非公企业党建探索发展期。十年间,深圳外资企业、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都迎来了大发展,深圳市对这三种不同类型的非公企业在党组织建设过程所遇到的问题,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采取不同的解决策略。对外资企业,坚持“业余”、“小型”、“分散”为主,采用机动灵活的弹性制度保证党组织活动的开展;对于股份制企业,坚持按照党章规定,与企业组建同步建立党组织;对个体私营企业,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按照党章规定组建党组织,加强对私营企业主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第三阶段,即2002年至2012年,深圳市非公企业党建创新发展期。主要分析深圳在进行二十多年的实践探索后,在理论和实践上都为国家加强非公企业党建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实践经验,在领先于全国其他地方的同时,仍然遵循深圳特区一贯的创新路径,在公推直选、定岗定责、双培双推、新社会阶层发展党员、留学归国党员过党组织生活等都进行了试点,继续为全国的党建创新提供参考。第四阶段,即2012年十八大至今,深圳市非公企业党建全面加强期。扩大非公企业党组织覆盖面,党组织建设向不断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目标迈进。通过对深圳市非公企业党建发展历程的历史梳理,回顾总结深圳市非公企业党建的经验,可以获得以下几点启示:一是必须坚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与加强党建工作相结合;二是必须坚持探索先行与顶层设计相结合;三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和发挥非公企业主积极性相结合;四是必须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
许振江[5](2019)在《上海改革开放研究的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改革开放作为当代中国的“第二次革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使中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当下学界兴起了对改革开放及其历史的研究热潮。开展对改革开放史的研究应当在阐述“改革开放史”的概念及其内涵基础上,明确改革开放史的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在“革命史范式”、“现代化范式”等多种范式共存与争鸣条件下,实现多种研究范式的互鉴融通,乃至构建适合改革开放研究的新的研究范式,促进改革开放研究框架体系的搭建和党史学科体系建设。当下深化改革开放研究,价值主要体现在存史、资政、育人三个方面。这三方面的价值同样体现上海改革开放研究之中。改革开放四十年以来,上海在我国改革开放历史进程中后来居上,实现了由“后卫”到“排头兵”的飞跃。学界对上海改革开放的研究也经历了萌生与初生、规范与兴盛、全面发展的阶段。新时代,上海作为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先行先试的试验田,承担和肩负起越来越多的改革试点工作,引领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时代潮流。鉴于上海在我国改革开放历史、现实及其未来中的重要地位,学界对上海改革开放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就研究领域而言,从最初的政治、经济领域扩展至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党的建设等各个领域,与党的十八大以来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相契合,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实践主题的历史定位。就研究现状而言,相较于生态领域改革的研究而言,经济、政治、社会、文化领域的改革研究是成果较多的领域,其中尤以经济领域的改革开放为甚,这与上海乃至全国改革开放从经济领域起步并实现突破有着密切联系;社会领域的改革建设,上海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因而对这方面的研究成为学界关注的焦点,旨在发挥“上海经验”的借鉴参考价值;伴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兴起,上海在城市生态建设和体制建设方面的做法也引起了学界的关注,但相较于其他领域,这方面的研究还是比较新的研究领域。就国内研究而言,学界研究的问题主要聚焦于上海改革开放历史过程与分期、浦东开发开放、国资国企改革、金融改革、上海自由贸易区建设、以及政府机构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教育体制改革、社会保障与医疗改革,城市综合治理和党的建设等主要问题。对上海改革开放,海外学者和机构也予以相当的关注,他们研究的问题主要聚焦于上海与全球化关联,表现之一就是全球化对上海的影响,体现为对外资投资、产业转型升级、政府与市场等问题的关注;其二是上海建设全球城市的诉求,表现为对上海建设全球中心城市路径、挑战和机遇的研究;除此之外,对上海的移民、就业、教育等社会问题也予以了一定程度的关注和研究。整体而言,这些研究问题背后是学界对“怎样发展上海、发展什么样的上海”问题的关怀,是对新时代如何全面深化改革的思考与探索,以及对怎样推进地方改革开放、怎样研究地方改革开放的探索与反思。就研究方法而言,根据研究问题的需要,学界综合各类研究方法的特点,实现了文献研究法、社会史学、口述史学、定性与定量、比较研究等各类研究方法的综合运用。对各类研究方法的优势和不足,应当客观公正看待,坚持取长补短,优势互补,切忌过分夸大或贬低,更为重要的是要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原则,坚持唯物史观指导。在研究成果方面,上海改革开放的研究成果多以论文(期刊论文、会议论文、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图书、报纸文章的形式的呈现,其中论文成果数量是其中占比最大的,其次是图书成果。除此之外,也有一定数量的研究报告、资政报告、视频影像成果,成果类型呈现形式多样化。就学术影响力而言,以成果的被引量和载体影响因子而言,不同类型的成果在被引量存在一定的差异性。总体而言,学位论文、期刊论文被引量要多于图书的被引量。刊载研究成果的主要期刊的影响因子总体偏低。因而上海改革开放研究成果在影响力方面还有待加强。就研究力量而言,上海市委党史研究室、国内高等院校、上海社科院、上海市委党校构成了研究的主要力量。除此之外,中央党史与文献研究院及部分档案馆、纪念馆、区县史志部门也是其中重要的参与力量。在海外研究中,北美洲、欧洲和亚洲的国家构成了研究的中坚力量,其中尤以美国、日本、新加坡、英国等国家为主。尽管当下的改革开放研究比较热门,但是研究面临的问题仍不可忽视,比如研究史料中官方史料档案封闭性问题,民间史料的发掘运用问题,研究人员不足、结构不合理且科研能力有待加强的问题,研究成果的资政育人效果转化,以及党史学科定位和归属不清晰导致的学科体系建设迟滞问题,等等。就未来上海改革开放研究发展而言,本文认为要以上述问题为切入点,着力解决研究人员和史料问题。在研究内容上继续深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领域的研究,注重上海改革开放历史经验教训、实践模式的总结,真正发挥改革开放史研究资政育人功效的发挥,同时借鉴海外上海研究相关成果、经验和方法,全面深化上海改革开放研究。未来的上海改革开放研究应当体现和注重对“人”的发现与关怀,加强对改革开放精神、改革开放中的争论等议题的研究探讨,以及通过在对改革开放历史的定位和探究中建构改革开放话语,乃至中国特色学术话语体系,促进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际阐述和传播。本文认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研究恰逢其时,正值当下。新时代党和国家将改革开放予以“里程碑”和“历史性事件”的极高评价和定位,一方面是由于改革开放顺应了党和国家前途命运发展的趋势,满足了人民群众的期望和需求,其历史性成就使中国的面貌、中华民族的面貌、中国人民的面貌、中国共产党的面貌所发生的巨变和飞跃;另一方面,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纵深发展面临着“啃硬骨头”、“趟深水区”的困境,亟需打破体制机制和思想领域的桎梏和藩篱,因而总结研究改革开放历史,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历史、理论支撑尤为重要。鉴于总结历史、服务现实和引领未来的多重需求,本文认为应该以当下改革开放史研究为契机,将党史国史研究重心的后移,以深化当代中国研究。
宗树兴[6](2010)在《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立法和实施研究》文中研究说明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后,中国义务教育才真正走上了法制化之途。在随后的近20年间,中国政府和人民经过不懈的努力和追求,克服了难以置信的困难,终于实现了这一宏伟目标,创造了中国教育史乃至世界教育史上的一个奇迹。1986《义务教育法》立法和实施研究,就是以《义务教育法》的提出、酝酿、形成、制定、执行和修订的过程为对象进行梳理,对这一立法和实施过程给以历史性描述和研究。此举既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义务教育制度,解决当今义务教育发展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也有利于促进教育法治的整体建设并丰富教育史和教育法学学科内涵。本论文主要解决两大方面的问题:一是义务教育立法的原因和演化过程;二是义务教育立法如何影响了义务教育进程,即二者的互动关系。研究依照时间顺序,以《义务教育法》的立法背景、立法准备、立法过程、执行过程为线索,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状况为背景,描述和分析党政机构、社会团体、个体等对这一立法活动的贡献,着重梳理了各个阶段与义务教育立法相关的政策和法律体系的演变过程。论文(不含前言)分为五个部分:第一,1986年《义务教育法》出台前的教育法制状况(1949-1976);第二,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立法准备阶段(1976-1985);第三,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出台过程;第四,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实施与补充完善(1986-至今);第五,1986年《义务教育法》与中国教育法治化的未来。本研究在方法设计上遵从马列主义基本原理,运用历史法,以史料为基础,突出了历史是人类活动的记录。首先,把义务教育立法和实施作为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现象之一来分析研究,它由经济基础以及人们的社会实践决定、实现和承载。其次,将义务教育立法置于集社会背景、经济发展、历史演化、法制环境、个人和团体影响等诸多因素相互作用的前提下,运用社会学方法,对这一社会现象(法律现象)进行细致分析,最终形成一个构成论框架,避免孤立地叙述这一立法和实施现象。再次,将义务教育立法紧密地与义务教育的发展结合起来,去找寻义务教育立法和实施与义务教育事业的关系,即从义务教育立法与社会经济和教育发展的相互激荡、回应的角度去把握这一立法现象。1986年义务教育立法和实施研究,既考虑了我国义务教育立法的独特性:是中国的教育立法而非他国;是教育立法,遵循教育规律而非其他领域规律;又注意了法理学分析与国际比较研究。在这种共性与特性的互动中,寻找这一教育立法和实施历史事件背后的规律,从而对现实发挥借鉴作用。本研究得出以下结论:1986年《义务教育法》立法是经过长期艰难曲折的探索之后,在总结义务教育发展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并创制的。该法创制前,我国普及教育事业经历了发展混乱和无法可依以及人治造成的低迷时期,从惨痛教训中逐步认识到义务教育立法和教育法制化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在我国初等义务教育普及的任务已经基本完成,而义务教育的质量和层次还有待提高的情况下,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颁布使得我国义务教育事业走上了快速、健康、良性的发展道路。立法的过程既是我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需要,也是教育事业特别是义务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同时还是教育法制化建设的需要。在执法实践中,我国又逐步完善和修订这一法律,使之更好地发挥其保护和促进公民义务教育权利实现的作用。在立法过程中,尽量做到了立法程序完备,一定程度上体现了集思广益、民主参与的精神,但也存在立法之前的调查研究不够,国家行政机关作为法律主要制定者的不妥,议案草拟和审议过程中缺乏底层的参与者,配套条款公布的不及时,监督机制的缺失等问题。在立法内容上,《义务教育法》体现了国家民族利益至上的原则,立法内容具有前瞻性、原则性和简约性。存在的问题是立法的重心过低,对于各级人民政府权力约束表现为单向性。在执法过程中,《义务教育法》调动了地方办学积极性,推动了义务教育事业的整体发展。但是,经费问题成为困扰义务教育诸多方面实施效果的主要障碍,义务教育的投资、管理和统筹层次低成为《义务教育法》实施质量的障碍。综合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订立、实施与修改完善过程以及对该法的分析,并比较中外义务教育法制化路径,对于未来包括《义务教育法》在内的教育法制建设,可以得到如下的启示:要突出全国人大立法的重要地位,更多地采用人大立法;尽量提升教育立法的层次,并从数量上减少、重要性方面降低行政部门《意见》、《规定》、《纲要》等低层次法规的作用;努力营造民主氛围,尽可能地为来自不同地域、不同行业、不同职位的人大代表提供表达观点和意见的舞台;逐步培养人们,特别是基层民众参与教育立法的意识,并创设其参与机制;要完善立法前的科学调查,完善草案的审议程序和法案的监督程序;适当借鉴欧美国家的立法思路,避免使用模棱两可的语言,立足现实,注意责、权、利的平衡。以便创制更为完备的义务教育法律,保护和促进我国义务教育事业的发展。
刘亚军[7](2020)在《李富春经济思想研究》文中提出李富春为共产党工作50余年,其中将近35年从事财政、工业、计划工作,具有丰富的经济管理经验。他是共产党经济工作的开拓者之一,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计划工作的奠基者之一。是我国经济建设一线的指挥员,又是共产党不可多得的经济理论家。在中国共产党经济建设的各个时期,李富春都作出了很大的贡献。正确评价李富春的经济思想,继承他留下的宝贵思想财富,是中国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研究不可或缺的一环。研究李富春的经济思想,对于再现中国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史的过程,丰富中国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史的研究,丰富和完善李富春经济思想的研究,更好地理解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经济思想的继承和发展等具有较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同时,对于总结和吸收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经验与教训,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深入研究,也有一定意义。最重要的是对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所作出的历史贡献进行记录和总结,纠正认为李富春经济思想独立性较差的错误认识,肯定其历史价值与功劳。本论文研究采取纵横结合的结构,以阐述李富春经济思想形成的四个时期为经,三大主要经济思想的内容和贡献为纬对其经济思想进行系统论述。李富春的经济思想包括政策措施、理论和哲学理论逻辑三个部分。其经济思想既有其长期深耕经济一线的实践总结与升华,也有对他人经济思想的借鉴与发展,兼容并蓄形成了以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思想为核心与主导,以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和国民经济调整思想为两翼,以及围绕核心与两翼展开的其它经济思想的思想体系。论文写作思路包括三大部分。第一部分首先梳理李富春经济思想的理论渊源,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经济理论为李富春的经济思想奠定了基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经济理论为其提供依据,中国古代经济思想为李富春经济思想提供思想渊源。其次,以纵向思维梳理李富春经济思想的萌芽、确立、发展与经受考验曲折发展和成熟四大时期的过程,阐述李富春经济思想的发展脉络;其经济思想的发展过程划分的依据是其主要经济思想和经济思想精髓的发展过程,而其中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思想是李富春所有经济思想中的主体,这一思想是李富春经济思想发展的主要标志之一。第二部分以横向思维系统地对三大主要经济思想进行理论阐释和分析,这三大主要经济思想包括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思想和国民经济调整思想。第三部分对李富春经济思想进行综合述评。首先,阐述了李富春经济思想的特点,其特点在内容上包括:以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思想为核心,以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和国民经济调整思想为两翼。其特点在方法上包括:李富春坚持将农业放在基础地位,注重计划与市场的结合,重视科技作为生产力的作用,重视实践性,强调尊重客观经济规律五个方面。其次,阐述了李富春经济思想的精髓,李富春经济思想的精髓包括综合平衡的辩证法,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和勤俭节约的方法论。第三,阐述了李富春经济思想的地位,认为李富春经济思想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的灵活运用。同时,阐述了李富春经济思想的局限,即经济理论体系性不强,一些经济思想没有充分展开论述。第四,阐述了李富春经济思想的当代价值,认为李富春经济思想的当代价值包括:经济思想精髓的当代价值,经济思想特点的当代价值,经济思想内容的当代价值。李富春的经济思想之所以具有当代价值,是因为李富春的经济思想中贯穿着一条红线,那就是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因而对其经济思想当代价值进行理论思考包括:对立统一辩证法理论,人民群众历史观理论,实事求是唯物论理论,实践基础认识论理论。要正确把握李富春的经济思想,必须坚持科学态度,贯彻三条具体研究原则和方法,分别是整体性原则,动态性原则和客观性原则。本论文在研究时主要采取的是文献研究法,历史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和分析与综合方法。
郭沅鑫[8](2012)在《新世纪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研究》文中提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的基层组织是中国共产党在新疆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处于维护稳定、服务群众、调解处理矛盾的第一线。发展地区经济,建设基层民主,维护社会稳定,都离不开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都要靠基层党组织团结和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去奋斗和拼搏。因此,无论是从新疆的现代化建设,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高度出发,还是巩固党在新疆各民族群众尤其是少数民族心目中的形象和地位的现实出发,都必须重视和加强新世纪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论文着眼于新疆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理论和实践,介绍了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理论基础,回顾了新疆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历史过程,分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的层组织建设的现状,总结了基本经验,并在此基础之上分别考察了农牧区和城市的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状况。通过分析和研究,试图回答为了适应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根据中国共产党建设的新要求,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的基层组织应该如何改革和创新观念意识、领导方式、组织设置等,以建设成为具有相当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的坚强领导核心。论文整体上可以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为理论建构和历史考察,主要阐明了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理论,新疆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历程,包括绪论、第一章和第二章;第二部分为现实研究,主要分析了新世纪以来新疆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现状,并分别考察了农牧区和城市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现状,包括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和第七章。在第一部分中,绪论从基本概念入手,简要叙述目前学术界对新世纪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研究状况,并介绍了本文的逻辑结构与主要研究方法。第一章主要介绍了国内外学界关于组织建设的基本理论,尤其是公共组织建设等理论,以便为后面的研究提供理论分析;总结和概括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邓小平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基本思想,还特别阐述了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的中央领导集体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理论的新贡献。第二章主要回顾了新疆党的基层组织的建设历程,分析了在不同历史背景下,新疆党的基层组织的建设状况。通过这些分析,既能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历史有所了解,也可以清楚地看到过去的建设为当前新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奠定的基础。第二部分中,第三章总体分析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当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面临的现实困境及存在的问题,总结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基本经验,以及新形势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目标与任务。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和第七章分别对农牧区、城市社区、高校和企业的基层党组织的建设重要性、建设的现状、面临的问题和挑战进行了考察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论文结束语部分在总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新疆地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基本思路。
褚楚[9](2019)在《乡村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研究》文中指出乡村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微观基础。随着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关于如何加强乡村治理有效性问题的探讨成为许多学者研究的关注重点。与许多从转变乡村治理模式、调整乡村治理结构等视角出发展开的研究不同,本文从“现代国家的构建与有效运行依赖于一个规模庞大且素质优良的官僚组织”这一视角出发,探讨了基层官僚主要构成群体、党和国家治理乡村社会的主要力量——乡镇公务员其素质与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之间的互动关系。一方面,在“国家——社会”理论分析框架下,乡镇公务员是连接国家政治社会和乡村民间社会的纽带与桥梁,要完成乡村基层治理这样一种兼具政治属性与社会属性的特殊社会分工,既应当具备坚定地政治素质、熟练于正式制度规则和政治权威的运用,发挥好政治传输功能,也应当具备合理运用手中的自由裁量权来化解地方利益冲突和治理困境的乡土智慧,为乡村百姓解决好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另一方面,乡村治理现代化过程中乡镇政府的职能及其发挥职能的具体方式发生转变,对乡镇公务员观念意识、知识能力和心理素质各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乡镇公务员的素质培育对于提升乡镇政府治理能力、构建现代化的乡村治理体系以及维护乡镇政权公信力而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以新制度主义理论为研究的总体分析框架,以乡村治理现代化为研究背景,以治理理论、街头官僚理论、理性行为选择理论、素质模型理论和培训的相关理论为主要理论依据,综合运用了理论分析、实证研究法、文献研究和比较研究法,对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与探讨。本文主要探讨和解决了如下几个问题:首先,探讨了乡村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乡镇公务员应当具备的素质内容。一方面基于治理理论,从乡村治理过程中乡镇政府承担职能的三个维度——即纵向维度的执行性职能、横向维度的协调性职能、以及前后维度上的规划引导与服务保障职能,探讨了乡村治理对乡镇公务员提出的基本素质要求,即应当具备坚定的政策执行素质、积极的三农服务素质和良好的统筹协调素质。另一方面依据善治和善政的相关理论,探讨了乡村治理现代化对乡镇公务员素质提出的更高要求,即具备更强的基层组织建设素质、民主与法治素质、统筹规划与协调素质、运用现代治理技术和治理工具的业务能力素质、以及预防、化解和应对突发危机的素质等。其次,从理论逻辑和现实需求两方面探讨了乡村治理现代化视域下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现实意义与必要性。从理论逻辑上,一是基于街头官僚理论和理性行为选择理论,在“工作环境—行为选择”分析框架下,以自由裁量权和行为选择空间为逻辑起点,探讨了乡镇公务员的几种典型行为选择模式,如政策的变通执行、规则依赖、一线弃权等;二是基于素质模型理论,乡镇公务员的外在行为表现是其素质构成的一部分,并且由其内在的观念意识、性格品质以及知识能力等素质综合作用而形成,进而结合素质是由“意识灌输、知识学习、能力锻炼和习惯养成四个环节反复循环而形成”的这一基本规律,论述了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对于矫正乡镇公务员在工作中的行为选择偏差的重要意义和作用。从现实需求的角度,本次研究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访谈、媒体案例分析等途径考察了我国乡镇公务员素质的现状,发现了当前我国乡镇公务员素质整体存在不足,例如政治意识和政治理论知识不足,民主素质和法治素质不高、职业道德责任亟需增强,文化业务素质有待提升、身体和心理素质仍需提高等,与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因此迫切要求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提高乡镇公务员整体素质水平与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要求相适应。第三,通过对我国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历史和现状的考察,分析了当前我国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中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例如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内容缺乏针对性和实用性、素质培育的方式较为单一、公务员培训教育资源供需不平衡等,究其原因:一是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体系不健全,导致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工作缺乏系统性和连续性;二是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保障机制不健全,基层教育培训资源和经费拨付难以得到保障;三是由于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主体的观念意识淡薄,对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工作缺乏端正的态度和足够重视。第四,通过对比分析国外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几种主要的特征类型和主要做法,即以英国等英联邦国家为代表的“需求导向型”、以美国为代表的“能力导向型”、以加拿大、澳大利亚为代表的“价值导向型”、以新加坡为代表的“人本导向型”和以日本为代表的“实践导向性”,总结了可供我国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借鉴的基本经验,例如加强公务员培训的法治与制度保障、分级分类建立公务员素质标准、对公务员进行定期素质测评、完善公务员道德行为规范建设、重视理论培训与实践锻炼相结合以及注重公务员培训教育结果的考核与运用等。最后,基于前文论述提出在乡村治理现代化视域下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基本路径。以可靠的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素质、精湛的业务素质和健康的心理素质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主要目标,坚持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相结合、理论培训与实践养成相结合、规范约束与激励保障相结合、传统继承与时代创新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以加强构建完整的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体系为主要对策,通过丰富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内容与方式、加强乡镇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建立乡镇公务员素质跟踪评价系统、完善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配套制度保障、加强思想道德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等途径,提高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系统性、持续性和有效性。
刘燕妮[10](2019)在《地方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中国共产党与社会关系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党的十八大以来,“治理”成为中国政治的核心话语之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思想集中展现了中国共产党在治国理政上的全新理念,构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理论,是当前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说研究的重要范畴。地方是民众生产生活的主要场所,是民众利益诉求表达和利益矛盾的集中地,倡导国家治理议题必须关注地方治理水平和治理绩效。地方治理现代化既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环节。打造中国特色的地方治理,推动地方治理现代化是当前中国共产党面临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因此要将党的领导与建设嵌入到地方治理中。我国地方治理转型是地方党委、政府、社会共同参与和互动的过程。一方面中国共产党在政治生活中的领导地位和核心角色,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的基础性论述及国家回归社会的人类历史发展规律,都决定了中国共产党、社会在中国发展进程中的重要地位。在当代中国地方治理变革进程中,中国共产党、社会是两个重要的行为主体,两者之间的关系结构与互动样态必然深刻影响着地方治理现代化进程,因此,中国共产党与社会关系构成了地方治理的重要论域。本文在地方治理现代化视域下探讨中国共产党与社会关系,对推动地方治理转型具有重要意义。中国共产党自产生以来深深地扎根于社会,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成为我国的执政党和领导党,并带领全国人民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党始终保持和传承了扎根于社会、依托于群众的优良传统。因此党社关系问题(或其所包含的党群关系)长期以来是中国共产党十分关注的内容,也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的重要理论问题。从历史维度看,1949年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始终在政党-国家-社会三者互动关系及架构中运作并寻找平衡点。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不断发展与完善,在中国社会整体变迁的宏大背景下,我国党社关系经历了改革开放前“同构化”、改革开放以来“初步分离”关系形态的发展变革。地方治理现代化为我国党社关系建构提供了新逻辑和新思维。但不可否认,当前党社关系的互动方式和存在样态与地方治理现代化尚存在一定张力,表现为党的社会基础出现弱化的风险、党服务社会功能转型滞后、党与社会沟通出现脱节现象以及党在社会主体性发展中的功能发挥不足等问题。剖析党社关系存在问题的原因,可归结为:社会结构变迁导致党社会基础的变化、地方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地方党组织与社会民众之间平等民主的话语秩序尚未建构、地方党组织社会化失衡等因素。本文对地方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中国共产党与社会关系的基本内容研究基于两个维度进行分析论证,一方面从党这一主体要素切入,提出地方治理中党社关系表现为中国共产党对社会的引领与培育。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已逐渐脱离国家权力的控制发展成为相对独立的领域,但现阶段,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尚不成熟,社会组织化程度、自治水平较低,广大民众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及应具备的公民意识、公民精神还不适应我国现代治理变革。为此,在地方治理框架下,党社关系的一个重要方面表现为中国共产党引领与培育社会,促进社会相对独立自治体系的形成,培育现代公民、培育社会生活共同体价值规范、支持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推动多元主体参与治理进程,建立政府与社会协作共治的平台和机制,以适应治理现代化这一国家整体发展战略目标和政治规划需求。另一方面从社会这一主体要素切入,提出地方治理中党社关系表现为社会对中国共产党权能的增益与制约。当前中国社会主体性觉醒对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维护公共利益、回应民众诉求、推动民主政治发展都有着重要意义。在地方治理中,社会的公益性、志愿性等道德精神与品质能够克服党的决策忽视民众意愿,或是出现阶级利益倾斜的取向。同时,现代社会的重要载体社会组织具有公益性、民间性、自治性等优势,在代表和维护特定群体利益、整合社会资源、汇聚人才等方面发挥着独特优势,对党的功能具有重要的补充作用。另外,社会转型带来公民权利的增长和发展,强化了公民权利对党的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有利于实现地方党权授予和行使的人民性,进而优化地方治理。依据地方治理现代化视域下党社关系存在的问题以及对党社关系基本内容深入分析基础上,本文提出构建地方治理中党全面领导下的党社关系“服务与协商”模式。党的全面领导是“服务与协商”党社关系模式的基本原则和政治前提,两者表现出互促共强的有机统一性。地方治理现代化蕴含的民主、责任、回应、参与等精神理念极大地凸显了“社会本位”的价值回归,党服务社会是地方治理中党与社会关系的本质内容,服务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一以贯之的宗旨,也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体现。协商为民众参与地方治理提供了广阔平台,党社协商契合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要义,在地方治理中,有利于党与社会的广泛合作、党与社会的对话沟通和党有效集中民意,是党与社会关系的互动机制。
二、新经济体制下交通主管部门党建工作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新经济体制下交通主管部门党建工作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论文提纲范文)
(1)政治吸纳与组织嵌入 ——执政党统合私营企业的逻辑与路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 问题的提出 |
二 研究对象 |
三 文献综述 |
四 研究思路与方法 |
第一章 政党统合:一个分析框架 |
一 政党与社会关系 |
1. 政党及政党的社会功能 |
2. 政党与社会关系的政党类型学分析 |
3. 统合主义视野中的政党与社会 |
二 中国政党与社会关系形态及其形成逻辑 |
1. 中国政党与社会关系形态演变 |
2. 现代化:政党统合社会的历史逻辑 |
3. 执政合法性:政党统合社会的政治逻辑 |
三 以政党为中心:政党统合社会的组织结构 |
1. 核心组织结构 |
2. 外围组织结构 |
四 吸纳与嵌入:政党统合社会的双向路径 |
1. 自下而上:吸纳型统合 |
2. 自上而下:嵌入型统合 |
第二章 私企成长:动力与空间 |
一 运动式改造与革命后社会建设 |
1. 阶级动员与工商业改造 |
2. 组织化与总体性社会 |
二 唤醒的力量:放权式改革与私企再生 |
1. 体制困境与边缘化突破 |
2. 政策法规创新:私企成长的资源与空间 |
三 承认的身份:意识形态的调适与接纳 |
1. 意识形态困境与调适 |
2. 从排斥到包容:私企身份的变换 |
四 行动者归来:私营企业的经济社会能量 |
第三章 政治吸纳:逻辑与结构 |
一 精英生产与政治吸纳 |
1. 新经济精英成长:循环与再生产 |
2. 政治吸纳:经济精英的政治化 |
二 “红色资本家”:私营企业主的组织身份 |
1. 组织吸纳:从排斥到开放 |
2. 选择性征募:机制与方式 |
三 政治安排:资格条件与安排体系 |
1. 政治安排的资格条件 |
2. 政治安排体系 |
四 体制内参与:自主行动的逻辑与策略 |
1. 资源依赖与体制内参与 |
2. 基层政治参与:个体行动与体制吸纳 |
3. 社会自组织:在限制与统合之间 |
第四章 组织嵌入:资源、结构与功能 |
一 “支部建在连上”:政治整合与路径依赖 |
1. 政党组织网络扩展与政治整合 |
2. 社会自主空间与政党组织渗透 |
二 无权力依托组织:资源与结构 |
1. 组织资源:政策、关系与成员 |
2. 党组织与企业治理结构:冲突与耦合 |
三 党组织行动逻辑变换与功能转化 |
1. 从主导到配合:党组织行动逻辑变换 |
2. 从领导到服务:党组织功能转化 |
结论 回归社会:政党与社会关系重构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行业法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第一章 法律中的“行业”与行业法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的比较 |
一、行业与事业 |
二、行业与产业 |
第二节 “行业”入法的实证分析 |
一、法律文本的选择 |
二、“行业”的检索结果 |
三、“行业”入法的主要领域 |
四、部门法中的“行业” |
(一)宪法中的“行业” |
(二)经济法中的“行业” |
(三)行政法中的“行业” |
(四)社会法中的“行业” |
(五)民商法中的“行业” |
(六)刑法中的“行业” |
五、“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形式样态 |
(一)行业规划 |
(二)行业标准 |
(三)行业主体 |
(四)行业协会 |
(五)行业垄断 |
(六)行业自律 |
(七)行业诚信 |
(八)从业人员 |
第三节 行业法的提出 |
一、行业法研究的历史沿革 |
(一)从部门法的角度来理解行业法 |
(二)从非正式制度的角度理解行业法 |
(三)对行业法的深入研究 |
(四)行业法与领域法的比较研究 |
二、行业法研究的理论共识 |
三、行业法与部门法的关系 |
(一)交叉与重叠关系 |
(二)包含与被包含关系 |
第二章 行业法治的概念分析 |
第一节 行业法治的提出 |
一、提出行业法治的逻辑 |
二、行业法治研究的历史沿革 |
三、行业法治的理论主张 |
第二节 行业法治的内涵 |
一、“硬法”之治与“软法”之治的结合 |
二、依法监管与依法自治的结合 |
三、横向体系和纵向体系的结合 |
第三节 行业法治的特性 |
一、法治主体的多元性 |
二、法律规范的复合性 |
三、行业治理的差异性 |
四、运行机制的共治性 |
五、调整范围的全面性 |
第四节 行业法治的理念 |
一、权利保护理念 |
(一)通过公众参与实行权利保护 |
(二)通过救济实现权利保护 |
(三)通过行业监管实行权利保护 |
二、公平正义理念 |
(一)行业准入公平 |
(二)行业运行公平 |
(三)行业结果公平 |
三、科学发展理念 |
(一)创新理念 |
(二)协调理念 |
(三)绿色理念 |
(四)开放理念 |
(五)共享理念 |
四、自治理念 |
第五节 行业法治的实践意义 |
一、法治发展维度 |
(一)有助于拓展法治的理论空间 |
(二)有助于填补传统法治的短板 |
(三)有助于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 |
二、行业发展维度 |
(一)有助于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促进行业发展 |
(二)有助于确立行业治理的标准,规范行业发展 |
(三)有助于为新兴行业保驾护航 |
第三章 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 |
第一节 经济基础: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 |
第二节 政治基础: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体制逐渐确立 |
一、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的检索结果 |
二、各行业推进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的情况举例 |
三、对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检索结果的分析 |
第三节 社会基础:行业组织的大量涌现 |
一、政策和法律对行业组织的扶持 |
二、行业组织数量显着增长 |
第四节 法律基础:行业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 |
一、第一阶段:改革开放后到九十年代中期 |
二、第二阶段:九十年代后期至今 |
第四章 行业法治的基本要素 |
第一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标准 |
一、行业标准的广义界定 |
二、标准化对国家治理的作用 |
三、行业标准的法律性质 |
四、行业标准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一)行业标准进一步促进行业法治的社会化 |
(二)行业标准使行业法治进一步柔性化 |
(三)行业标准使行业法治进一步具有可操作性 |
第二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协会 |
一、行业协会的法律定位 |
二、行业协会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一)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立法 |
(二)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纠纷化解 |
(三)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监管 |
(四)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管理 |
第三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自治 |
一、行业自治的法律性质 |
二、行业自治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第五章 行业法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
第一节 完善行业立法机制 |
一、行业立法存在的问题 |
(一)行业分类难以精确 |
(二)狭隘的部门本位主义 |
(三)行业法律的滞后性 |
(四)行业协会立法不完备 |
(五)缺失跨行业的标准化协调机制 |
二、行业立法问题的完善 |
(一)完善行业立法体制 |
(二)完善行业标准立法 |
(三)及时修订行业立法 |
第二节 完善行业监管机制 |
一、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 |
(一)重审批轻监管的传统仍然存在,事中事后监管不健全 |
(二)传统监管不适应新的形势,信用监管存在体制机制缺陷 |
(三)传统监管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综合监管仍有待完善 |
二、行业监管问题的完善 |
(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信用监管和综合监管 |
(二)贯彻政府适度监管原则 |
第三节 完善行业纠纷化解机制 |
一、行业纠纷化解存在的问题 |
(一)行业调解组织主要靠公权力推动,公信力有待加强 |
(二)行业调解制度的认同度不高,导致利用率过低 |
(三)行业调解的成功率不高,没有实质性发挥作用 |
(四)行业调解程序和行业仲裁等相关法律制度缺失 |
二、行业纠纷化解问题的完善 |
(一)完善行业调解制度 |
(二)健全行业仲裁制度 |
(三)鼓励行业组织制定标准化法律文本,预防行业纠纷的产生 |
第四节 完善行业自治机制 |
一、行业自治存在的问题 |
(一)立法和政策上重行业自律,轻行业自治 |
(二)行业协会自治权力不够 |
(三)不利于行业自治的固有缺陷难以根除 |
二、行业自治问题的完善 |
(一)将立法上的“行业自律”修改为“行业自治” |
(二)政府彻底退出行业协会的运作 |
(三)赋予行业协会完整的自治权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主要行业法律的梳理 |
附录 B 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政策性文件清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3)新中国成立初期湖南省长沙专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研究(1949-1954)(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0.1 选题缘由与研究价值 |
0.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0.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0.4 相关概念界定 |
第1章 长沙专区社会历史背景 |
1.1 长沙专区的人文历史和建制沿革 |
1.2 中国历代基层政权的历史变迁 |
1.3 晚清及北洋政府时期“自治化”实践 |
1.4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由“自治化”向“行政化”过渡 |
1.5 “国家政权内卷化” |
第2章 中共基层政权建设的理论来源与实践探索 |
2.1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共基层建政的理论来源 |
2.2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共基层建政的实践探索 |
2.3 “行政化”路径下“党治国家”模式的确定 |
第3章 长沙专区的解放与面临的复杂形势 |
3.1 长沙专区的解放 |
3.2 长沙专区各县人民政府的成立 |
3.3 长沙专区新生人民政权面临的复杂形势 |
第4章 长沙专区成立初期基层干部队伍建设 |
4.1 中共长沙地委领导机构的组建与南下 |
4.2 中共南下长沙地委与地下党的会师 |
4.3 长沙专区基层干部选拔 |
4.4 基层干部的培训与整风 |
第5章 长沙专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与党的权威重塑 |
5.1 长沙专区基层党组织现状 |
5.2 审查党员:保持组织纯洁性 |
5.3 公开建党:公开党的组织与发展基层党组织 |
5.4 整党建党:健全党委制度与整风整党 |
第6章 以“接管运动”为中心的基层建政 |
6.1 以“城乡兼顾”为工作中心的确定 |
6.2 以“接管运动”为中心的基层政权的初创 |
6.3 区、乡政权的接管和区政府、党委的成立 |
6.4 保甲制度的暂时保留 |
第7章 “剿匪”及“清匪”运动 |
7.1 匪患的形成原因与目标指向 |
7.2 剿匪运动的历程 |
7.3 主力地方化和地方人民武装的建立 |
7.4 全面发动群众,进行清匪斗争 |
7.5 镇压反革命 |
第8章 “支前征粮” |
8.1 征粮运动的必要性 |
8.2 “夏借”工作的开展 |
8.3 “秋征”工作的开展 |
8.4 党政群组织的初建与对民众的初步动员 |
8.5 阶级斗争下的“加征大户”和“查挤黑田” |
8.6 征粮运动与基层政权的建设 |
第9章 “双减反霸” |
9.1 “双减反霸”运动的缘起 |
9.2 “双减反霸”运动历程 |
9.3 双减反霸与党群团组织的初建 |
9.4 保甲制度的废除与乡政权的初建 |
第10章 以土地改革为中心的群众建政 |
10.1 土改的必要性 |
10.2 土地改革的准备工作 |
10.3 .土地改革对民众的动员与改造 |
10.4 土地改革与乡村社会改造 |
第11章 以人民普选为中心的民主建政和乡基层政权的确立 |
11.1 乡基层政权的逐步确立 |
11.2 民主建政工作的开展 |
11.3 《宪法》的颁布与乡(镇)基层政权的正式确立 |
第12章 长沙专区基层政权建政特点与历史影响 |
12.1 建政特点 |
12.2 历史影响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4)深圳市非公企业党的建设历史考察及经验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及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相关概念的界定 |
四、研究方法 |
五、创新点及难点 |
六、研究思路 |
第一章 深圳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历程考察 |
第一节 深圳市非公有制经济萌芽期(1979年-1992年) |
一、吸引外资的前奏 |
二、外资企业进入 |
三、民营经济起步 |
四、股份制企业悄然兴起 |
第二节 深圳市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期(1992年-2002年) |
一、南方谈话促外资企业再崛起 |
二、股份制企业发展 |
三、民营企业迎来春天 |
第三节 深圳市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发展转型期(2002年至今) |
一、民营经济继续转型升级 |
二、新常态下深圳非公经济创新新发展 |
第二章 深圳市非公企业党的建设萌芽起步期(1979年-1992年) |
第一节 南方谈话前中国非公企业党的建设发展历程 |
一、共和国成立至1978年:非公企业党建的初步提出、曲折认识 |
二、十一届三中全会重启非公企业党建的中央顶层设计 |
三、地方党委对非公企业党建的实践探索 |
第二节 深圳市非公企业党的建设萌芽探索 |
一、理论探索(1979年-1985年) |
二、理论探索指导实践运用阶段(1986年-1992年) |
三、外商投资企业党的建设的主要成绩 |
四、外商投资企业党的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五、对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中问题采取的措施 |
第三章 深圳市非公企业党的建设探索发展期(1992年-2002年) |
第一节 深圳市不断扩大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覆盖面 |
一、南方谈话引起中央对非公企业党建的重视 |
二、深圳市理顺非公企业党建的领导管理体制 |
三、南方谈话后深圳市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快速发展 |
第二节 深圳市外资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探索 |
一、深圳市探索外资企业党建工作总体情况 |
二、深圳市探索外资企业党建的具体策略 |
第三节 深圳市股份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探索 |
一、认识股份制企业中党的工作的特殊性 |
二、深圳市股份制企业党建的探索过程 |
三、深圳市股份制企业党建的思路对策 |
第四节 深圳市个体私营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探索 |
一、中央认识到私营企业党建的重要性 |
二、深圳市对个体私营企业党建的探索发展 |
三、个体私营企业要不要党建已经成为无需争论的真理 |
第四章 深圳市非公企业党的建设创新发展期(2002年-2012年) |
第一节 全国非公企业党的建设进入大力发展时期 |
一、十六大开启非公企业党的工作新篇章 |
二、十六大以来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的特点 |
第二节 深圳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开启新局面 |
一、认真传达学习贯彻中共十六大会议精神 |
二、中共深圳市民营经济工作委员会的成立 |
三、全面加强非公企业党的建设各项工作 |
第三节 开展各种主题学习,推动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常态化 |
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
二、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
三、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
第四节 创新非公企业党组织及发展党员试点工作 |
一、开展在新的社会阶层发展党员试点工作 |
二、认真开展党员信息采集及IC卡试点工作 |
三、开展“公推直选”试点工作 |
四、做好发展党员规范化和留学回国党员恢复组织生活试点工作 |
第五章 深圳市非公企业党的建设全面加强期(2012年-) |
第一节 强化思想建党开创非公企业党建新局面 |
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
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
三、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 |
第二节 全面探索新时期非公企业党建的新模式 |
一、探索新的工作机制 |
二、探索创新“总部经济”党建 |
三、统筹推进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
四、优化配备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工作者队伍 |
五、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出资人的教育引导 |
六、统筹抓好基层组织建设 |
第三节 对深圳非公企业全面加强期党建工作的思考 |
一、非公企业党建存在的问题 |
二、应对挑战解决非公企业党建存在的问题 |
第六章 深圳市非公企业党的建设实践创新经验启示 |
第一节 深圳市非公企业党的建设的历史经验 |
一、深圳市非公企业党建探索发展过程中的思考及评价 |
二、深圳市非公企业党建的基本经验及启示 |
第二节 新时代下深圳市非公企业党建需要实践创新 |
一、新时代下深圳非公企业党建面临的客观难题及遇到的发展短板 |
二、对进一步完善深圳市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致谢) |
附录 |
在学期间发表的论文成果 |
(5)上海改革开放研究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序论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文献分析 |
(一)学术发展趋势分析 |
(二)国内研究文献梳理 |
(三)海外关于上海研究的核心文献 |
三、研究分析框架与研究方法 |
(一)理论指导与借鉴 |
(二)分析思路与框架 |
(三)研究方法 |
四、研究创新点与探讨难点 |
(一)研究创新点 |
(二)探讨难点 |
五、改革开放相关概念及其界定 |
(一)改革开放:“中国的第二次革命” |
(二)改革开放史及其研究范式 |
(三)改革开放史研究的对象与内容 |
(四)改革开放史研究的价值 |
第一章 上海改革开放研究及其学术发展 |
一、上海改革开放相关概念及其界定 |
(一)上海改革开放概念辨析 |
(二)上海改革开放史的概念界定 |
(三)上海改革开放研究的价值意蕴 |
二、上海改革开放研究的背景变迁 |
(一)改革开放由试点到全面深化、纵深发展 |
(二)中共党史研究由规范、兴盛到全面发展 |
(三)上海在改革开放历程中由“后卫”到“排头兵” |
三、上海改革开放研究的时间脉络 |
(一)上海改革开放研究的萌生与初兴 |
(二)上海改革开放研究的规范与兴盛 |
(三)上海改革开放研究的全面发展 |
第二章 上海改革开放研究的问题聚焦 |
一、关于上海改革开放历史过程及重要历史人物的研究 |
(一)关于上海改革开放历史阶段划分的研究 |
(二)关于领导人与上海改革开放的研究 |
(三)关于上海改革开放历史经验的研究 |
二、关于上海改革开放过程中典型改革与试点的研究 |
(一)关于浦东开发开放的研究 |
(二)关于上海国资国企改革的研究 |
(三)关于上海金融改革的研究 |
(四)关于上海自由贸易区建设的研究 |
(五)关于政府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的研究 |
(六)关于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研究 |
(七)关于社会保障、医疗改革的研究 |
(八)关于上海大型城市社会管理与治理的研究 |
(九)关于党的建设的研究 |
三、改革开放以来海外上海研究的热点问题 |
(一)全球化与上海改革开放 |
(二)上海改革开放过程中的社会问题研究 |
(三)关于浦东开发开放的研究。 |
四,上海改革开放研究中的问题意识 |
(一)对上海改革开放定位与特色的追问与解答 |
(二)对上海改革开放实践模式与经验的总结与凝练 |
(三)对如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思考与探索 |
(四)对怎样推进地方改革开放的探索与反思 |
第三章 上海改革开放研究的方法 |
一、文献史料研究方法 |
(一)上海改革开放研究中史料来源 |
(二)上海改革开放研究中文献史料研究方法运用 |
二、定性与定量研究方法 |
(一)什么是定性与定量分析研究方法 |
(二)上海改革开放研究中定性与定量研究方法的运用 |
(三)上海改革开放研究中如何更好地应用定性与定量分析 |
三、口述史学方法 |
(一)何为口述史学方法? |
(二)口述史学方法在上海改革开放研究中的应用 |
(三)口述史学方法在上海改革开放研究中的功用及局限 |
四、跨学科研究方法 |
(一)跨学科研究方法的产生及流变 |
(二)上海改革开放研究中跨学科研究方法的运用 |
(三)跨学科研究方法在上海改革开放研究中效果与改进 |
五、历史比较研究方法 |
(一)历史比较研究方法释义 |
(二)历史比较研究法在上海改革开放研究中的运用 |
(三)历史比较研究法在上海改革开放研究的中效能与不足 |
第四章 上海改革开放研究的学术成果及其机构团体 |
一、国内上海改革开放研究成果的类型 |
(一)国内研究成果的主要类型及分布 |
(二)上海改革开放研究成果的学术评价与影响力 |
(三)上海报刊与上海改革开放研究 |
二、国内上海改革开放研究机构社团及其人员组成 |
(一)党史研究机构及党校 |
(二)驻沪高校及上海社科院等机构 |
(三)地方志办公室、档案馆、纪念馆及学术团体、社会组织等.. |
(四)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以及国内高校 |
三、海外上海改革开放研究的机构、期刊、人员 |
(一)海外关于上海研究的基本概况和发展趋势 |
(二)海外关于上海研究的主要国家、机构、人员 |
四、海外上海研究的特点及与国内研究的异同 |
五、海外上海研究的国内上海改革开放研究的启示 |
第五章 上海改革开放研究的成就、特征及经验 |
一、上海改革开放研究成就概述 |
(一)研究内容不断深化拓展 |
(二)研究成果类型多样且得到一定程度的转化 |
(三)研究方法的拓展与反思 |
二、上海改革开放研究的基本特征 |
(一)研究过程的连续性与阶段性 |
(二)研究内容兼具理论性、实践性和政策性 |
(三)研究成果与研究方法的多样性 |
(四)研究视角与场域的多维性 |
(五)研究问题的聚焦性与延展性 |
三、上海改革开放研究的基本经验及借鉴价值 |
(一)重视基本史实的研究,理清改革开放历史脉络 |
(二)突出典型改革实践研究,凸显上海改革开放特色 |
(三)做好研究规划和引导,注重研究资政育人功能发挥 |
(四)整合研究力量,增强研究的协同性 |
第六章 上海改革开放研究的学术展望 |
一、上海改革开放研究存在的问题 |
(一)官方档案的封闭性与民间史料的收集发掘 |
(二)地方科研机构科研人员相对短缺、科研能力相关不足 |
(三)党史学科归属及建设问题 |
(四)当代人修当代史问题 |
(五)对改革争论和理论突破的研究不足 |
(六)区县改革开放研究相对薄弱 |
二、上海改革开放研究存在问题的改进 |
(一)继续推进党史学科体系建设和研究规划 |
(二)增强多学科、多领域的综合研究 |
(三)注重民间史料与官方史料的互济 |
(四)加强研究队伍建设 |
三、上海改革开放研究的前景趋势 |
(一)注重改革开放经验模式的总结 |
(二)突出“现代化”的研究叙事范式 |
(三)继续以社会史为基础考察改革开放史 |
(四)要凸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鲜明主题 |
(五)彰显党史研究“与时代同行”的特征 |
四、改革开放研究应当予以关注的研究议题 |
(一)对“人”的发现与关怀 |
(二)对“改革开放精神”凝练 |
(三)对“改革争论”的探讨 |
(四)对改革开放“史”的定位与探究 |
(五)对改革开放国际阐述与传播话语的构建 |
(六)国家战略视阈下的上海改革开放研究 |
结语 |
一、选题研究的不足 |
二、未来研究改进及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及科研经历 |
后记 |
(6)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立法和实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前言 |
1.1 研究目的 |
1.1.1 有利于义务教育制度的完善 |
1.1.2 有利于当今义务教育诸多问题的解决 |
1.1.3 有利于教育法治建设 |
1.1.4 本研究的学科定位和学术价值 |
1.2 基本概念界定 |
1.3 文献综述 |
1.3.1 义务教育法规文献汇编 |
1.3.2 《中国教育制度通史》、《中国教育通史》、《中国教育思想通史》的相关卷本中有关义务教育政策法规的研究部分 |
1.3.3 教育政策法规研究以及有关单项政策法规的研究文献 |
1.3.4 各种教育年鉴和统计资料 |
1.3.5 一些有关义务教育的专着中已有部分关于义务教育立法的研究 |
1.4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5 研究方法 |
1.5.1 历史法 |
1.5.2 比较法 |
1.6 本研究的特点和创新之处 |
1.6.1 本研究的特点和难点 |
1.6.2 研究内容的创新 |
1.6.3 研究方法的创新 |
第2章 1986 年《义务教育法》出台前的教育法制状况(1949-1976) |
2.1 解放前夕中国普及教育数量和质量亟需提高的现实需要 |
2.2 毛泽东与普及教育事业相关的教育思想的起伏变化 |
2.2.1 全国解放前后毛泽东关于教育事业较为理性的论述 |
2.2.3 大跃进前后毛泽东加快教育发展的非理性观点 |
2.2.4 大跃进至文革毛泽东非理性教育思想的延续 |
2.2.5 文革中毛泽东非理性教育思想的加剧 |
2.3 中央层次与普及教育相关方针政策的起伏 |
2.3.1 解放初期至大跃进之前积极稳妥的普及教育政策 |
2.3.2 大跃进期间普及教育政策的冒进 |
2.3.3 大跃进至文革前义务教育政策的局部调整 |
2.3.4 文革期间普及教育政策的跌宕起伏 |
2.4 前30 年普及教育政策法规实施效果的波动 |
2.4.1 建国后至大跃进之前普及教育事业稳步发展 |
2.4.2 反右倾至大跃进期间普及教育事业的冒进 |
2.4.3 大跃进至文革之前普及教育事业的适当收缩 |
2.4.4 文革期间普及教育事业遭到重创 |
2.5 前30 年普及教育政策法规制定与实施的经验和教训 |
2.5.1 前30 年中国普及教育政策法规制定与实施的经验 |
2.5.2 前30 年中国普及教育政策法规制定与实施的失误 |
第3章 1986 年《义务教育法》的立法准备阶段(1976-1985) |
3.1 文革后中国社会初步变革的大环境 |
3.1.1 思想领域的大解放 |
3.1.2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为农村普及教育奠定了物质基础 |
3.1.3 领导制度改革为义务教育立法奠定了政治思想基础 |
3.1.4 法制环境好转为义务教育立法奠定了制度基础 |
3.2 邓小平教育思想为普及教育事业奠基 |
3.2.1 邓小平与普及教育相关的教育思想 |
3.2.2 邓小平的教育思想对普及教育事业的影响 |
3.3 中小学的拨乱反正工作 |
3.3.1 中小学教育思想领域的拨乱反正 |
3.3.2 中小学的各类平反工作 |
3.3.3 中小学教育教学秩序的恢复与发展 |
3.4 普及小学教育若干政策法规的出台 |
3.4.1 中央层次各类普及小学教育的政策法规 |
3.4.2 地方层次各级各类普及小学教育的政策法规 |
3.4.3 各地多措并举促进小学教育的普及 |
3.4.4 案例分析1980 年代初河北农村中小学教育体制改革的有益探索 |
第4章 1986 年《义务教育法》的出台过程 |
4.1 中国社会改革进程进一步发展的有利环境 |
4.1.1 城市经济体制的改革 |
4.1.2 科技体制的改革 |
4.1.3 教育体制的改革 |
4.2 《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直接推动普九立法工作 |
4.2.1 《决定》对普九目标和保障条件的规定 |
4.2.2 《决定》明确提出普九立法任务 |
4.2.3 《决定》实施后义务教育事业的诸多变化 |
4.3 义务教育立法工作的起步 |
4.3.1 地方义务教育法规的先行奠基 |
4.3.2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立法准备 |
4.3.3 国家教育委员会起草立法 |
4.4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颁布 |
4.4.1 李鹏就义务教育法草案向全国人大的报告 |
4.4.2 《义务教育法》的通过 |
第5章 1986 年《义务教育法》的实施与补充完善(1986-至今) |
5.1 新闻媒体的宣传 |
5.1.1 各大报刊的社论和《义务教育法》宣传提纲 |
5.1.2 政界对《义务教育法》的肯定 |
5.2 全国人大和中央部委的推动 |
5.2.1 全国人大的普九调研 |
5.2.2 表彰普及教育先进 |
5.2.3 中央部委下发普九系列法规 |
5.3 1986 年《义务教育法》的地方实施 |
5.3.1 地方各界的普九宣传 |
5.3.2 义务教育地方法规相继出台 |
5.3.3 执行《义务教育法》取得辉煌成就 |
5.3.4 《义务教育法》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
5.3.5 国家采取的应对措施 |
5.4 2006 年新《义务教育法》的出台 |
5.4.1 2006 年《义务教育法》的酝酿与出台 |
5.4.2 2006 年《义务教育法》的主要变化 |
5.4.3 2006 年《义务教育法》的执行 |
第6章 1986 年《义务教育法》与中国教育法治化的未来 |
6.1 1986 年《义务教育法》的立法路径 |
6.1.1 1986 年《义务教育法》的立法背景分析 |
6.1.2 1986 年《义务教育法》的立法程序分析 |
6.1.3 1986 年《义务教育法》的立法内容分析 |
6.1.4 1986 年《义务教育法》的执行效果分析 |
6.2 中外义务教育事业法制化路径的异同比较 |
6.2.1 中外义务教育事业法制化路径的共性 |
6.2.2 中外义务教育事业法制化路径的差异性 |
6.3 对未来中国教育法治化建设的启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7)李富春经济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理论缘起 |
(二)实践缘起 |
二、研究价值 |
(一)理论价值 |
(二)实践价值 |
三、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际研究现状 |
(三)对国内外研究现状的思考 |
四、研究思路与结构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结构 |
五、研究方法 |
(一)文献研究方法 |
(二)历史分析方法 |
(三)比较分析方法 |
(四)分析与综合方法 |
六、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一)研究的创新 |
(二)研究的不足 |
第一章 李富春经济思想的理论溯源 |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经济理论基础 |
(一)马克思、恩格斯的经济思想 |
(二)列宁与斯大林的经济思想 |
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经济理论依据 |
(一)毛泽东经济思想 |
(二)党的其他领袖人物的经济思想 |
(三)党的经济理论工作者的思想 |
三、李富春经济思想的思想渊源 |
(一)中国古代重视民生的思想 |
(二)中国古代重视轻重之术的思想 |
(三)中国古代重视义利观的思想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李富春经济思想的形成过程 |
一、经济思想的萌芽与确立 |
(一)经济思想的萌芽 |
(二)经济思想的确立 |
二、经济思想的发展与成熟 |
(一)经济思想的发展 |
(二)经济思想的曲折发展 |
(三)经济思想的成熟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李富春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 |
一、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的内容 |
(一)产业发展及相互关系 |
(二)“公私合作、公私两利”的方针 |
(三)国营企业实行经济核算制 |
(四)依靠科技发展生产 |
二、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的特点 |
(一)注重市场经济规律 |
(二)以农业为基础 |
(三)具备前瞻性与战略眼光 |
三、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的原则 |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二)坚持群众路线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李富春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思想 |
一、计划经济体制下产业发展思想 |
(一)农业生产与建设 |
(二)工业建设与布局 |
(三)产业之间相互关系 |
二、计划工作的思想 |
(一)计划工作部门的建设 |
(二)计划工作管理制度 |
(三)正确认识计划工作中的几大重要关系 |
(四)计划工作遵循的方针与原则 |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的探索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的形成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的特点 |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的作用 |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 |
(五)李富春对计划经济思想的科学认识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李富春国民经济调整思想 |
一、李富春国民经济调整思想的来源 |
(一)李富春对“大跃进”影响的思考 |
(二)李富春对“大跃进”教训的反思 |
二、李富春国民经济调整思想的内容 |
(一)农业调整思想 |
(二)工业调整思想 |
(三)商业调整思想 |
(四)工作方法调整思想 |
(五)计划工作调整思想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李富春经济思想的特点与精髓 |
一、李富春经济思想的内容特点 |
(一)以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思想为核心 |
(二)以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和国民经济调整思想为两翼 |
二、李富春经济思想的方法特点 |
(一)坚持将农业放在基础地位 |
(二)注重计划与市场的结合 |
(三)重视科技作为生产力的作用 |
(四)极具实践性的经济理论 |
(五)尊重客观经济规律 |
三、李富春经济思想的精髓 |
(一)综合平衡的辩证法 |
(二)以人为本的价值观 |
(三)勤俭节约的方法论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李富春经济思想的地位与当代价值 |
一、李富春经济思想的地位 |
(一)李富春经济思想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
(二)李富春经济思想对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的灵活运用 |
(三)李富春经济思想的局限 |
二、李富春经济思想的当代价值 |
(一)李富春经济思想精髓的当代价值 |
(二)李富春经济思想特点的当代价值 |
(三)李富春经济思想内容的当代价值 |
三、李富春经济思想当代价值的理论思考 |
(一)对立统一辩证法理论基石 |
(二)人民群众历史观理论基石 |
(三)实事求是唯物论理论基石 |
(四)实践基础认识论理论基石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8)新世纪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相关概念的界定 |
(一) 组织、政党和政党的组织结构 |
(二) 中国共产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 |
二、选题目的及研究意义 |
(一) 选题目的 |
(二) 研究意义 |
三、研究现状 |
(一) 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发展和变迁 |
(二) 基层党组织的功能角色 |
(三) 基层党组织与社会稳定 |
四、研究重点、难点和拟创新之处 |
(一) 研究重点 |
(二) 研究难点 |
(三) 拟创新之处 |
五、研究方法和基本框架 |
(一) 研究方法 |
(二) 研究的基本框架 |
第一章 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理论 |
一、关于组织建设的一般理论 |
(一) 国外关于组织建设的基本理论 |
(二) 国内学界关于组织建设的理论 |
二、马克思主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理论 |
(一)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无产阶级政党基层组织建设的基本观点 |
(二) 列宁关于无产阶级政党基层组织建设的基本观点 |
(三) 毛泽东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基本思想 |
(四) 邓小平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基本思想 |
(五) 以江泽民为代表的第三代领导人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思想 |
(六) 以胡锦涛为代表的新的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党的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新贡献 |
第二章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历史考察 |
一、和平解放前新疆地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新疆地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
(一) 基层党组织的建立和发展 |
(二) 积极发展少数民族党员 |
三、“文化大革命”时期新疆地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
(一) “踢开党委闹革命”,党的基层组织普遍瘫痪 |
(二) 军队接管地方工作,加强社会稳定 |
(三) 清理阶级队伍、精简机构及整党建党 |
(四) 全面整顿中党的基层组织状况 |
四、历史转折时期新疆地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
(一) 徘徊中整顿党的基层组织 |
(二) 平反冤假错案,加强民族团结 |
(三) 整顿基层党组织,加强党员发展的领导 |
五、改革开放以来至西部大开发之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
(一) 加强党的领导,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
(二) 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 |
(三) 强化“双语”培训,提高基层干部群众工作能力 |
六、新世纪以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
第三章 新世纪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的层组织建设的实践和目标 |
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实践 |
(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
(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基本经验 |
(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面临的困境及存在的问题 |
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目标与任务 |
(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目标 |
(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任务 |
第四章 新世纪以来新疆地区农牧区基层党组织建设 |
一、新疆农牧区基层党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
(一) 发挥推进农牧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领路作用 |
(二) 维护农牧区和谐稳定、抵御分裂渗透的战斗堡垒 |
(三) 密切党同农牧民群众联系的桥梁 |
(四) 农牧民共同富裕奔小康的主心骨 |
(五) 建设社会主义文明乡风的组织者 |
二、新疆地区农牧区基层党组织建设面临的严峻挑战 |
(一) 严峻复杂的稳定形势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
(二) 农牧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有弱化趋势 |
(三) 农牧区基层党组织的自身建设不足 |
(四) 党员干部的领导水平亟待提高 |
三、加强农牧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主要措施 |
(一) 巩固民族团结,确保边疆和谐稳定 |
(二) 加强农牧区基层党组织干部队伍建设 |
(三) 促进村级经济发展 |
(四) 创新党建工作机制 |
(五) 提高农牧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水平 |
第五章 新世纪以来新疆地区城市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 |
一、加强新疆地区城市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
(一) 维护新疆社会稳定与发展的需要 |
(二)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迫切要求 |
(三) 推进城市基层民主进程的必要条件 |
(四) 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选择 |
二、新疆地区城市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及成因 |
(一) 多民族聚居、多种宗教并存使社区党组织建设复杂化 |
(二) 城市社区党组织与驻区单位党组织未能形成合力 |
(三) 城市社区党员的管理和教育工作难度较大 |
(四) 城市社区党务工作者队伍力量薄弱 |
(五) 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经费和活动场所缺乏 |
(六) 思想认识的滞后影响着社区党建的发展 |
三、加强新疆地区城市社区党建的对策思考 |
(一) 明确社区党组织加强各民族团结、维护社区稳定的政治责任 |
(二) 调整社区党建职能定位 |
(三) 形成共建合力,建立社区党组织和单位党组织的协调机制 |
(四) 激发党员活力,健全党员分类管理机制 |
(五) 坚持服务群众,创新社区党建内容和形式 |
(六) 加强自身建设,巩固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 |
第六章 新世纪以来新疆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 |
一、加强新疆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
(一) 面对边疆地区复杂环境特殊要求 |
(二) 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与和谐文化的需要 |
(三) 新形势下必须进一步加强高校党组织建设 |
二、当前新疆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 意识形态领域的反分裂斗争形势依然严峻 |
(二) 领导体制有待完善 |
(三) 党的执行能力有待提高 |
(四) 基层组织建设亟待加强 |
(五) 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有待加强 |
三、加强新疆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对策思考 |
(一) 深入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反渗透斗争 |
(二) 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
(三) 提高执行能力和治校水平 |
(四) 创新基层党建工作 |
(五) 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 |
第七章 新世纪以来新疆地区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 |
一、新疆地区企业党建的地位和作用 |
(一) 推动企业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
(二) 巩固党的政权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 |
(三) 加强民族团结,筑牢新疆地区社会稳定基础的迫切需要 |
二、新疆地区企业党建面临的严峻挑战 |
(一) 经济结构的重大变革导致党组织边缘化 |
(二) 对企业党建的认识仍然滞后 |
三、加强企业党的建设的对策思考 |
(一) 科学定位企业党组织的作用 |
(二) 加强和改进企业党的思想政治工作 |
(三) 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 |
(四) 加强企业党员队伍建设 |
(五) 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
结束语: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新疆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思考 |
主要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目录 |
后记 |
(9)乡村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依据 |
(一)研究背景 |
(二)理论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述评 |
(一)国内研究述评 |
(二)国外研究述评 |
三、研究思路、方法与内容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研究内容 |
四、拟创新之处、难点与不足 |
(一)拟创新之处 |
(二)研究的难点 |
(三)研究的不足 |
第一章 乡村治理现代化与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理论基础 |
一、基本概念阐释 |
(一)治理、乡村治理与乡村治理现代化 |
(二)公务员与乡镇公务员 |
(三)素质、公务员素质与乡镇公务员素质 |
二、理论基础 |
(一)治理与善治理论 |
(二)素质模型理论 |
(三)新制度主义理论 |
(四)街头官僚与行为选择理论 |
(五)学习和培训的相关理论 |
三、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对于乡村治理现代化的现实意义 |
(一)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是构建现代乡村治理体系的现实需求 |
(二)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是提高乡镇政府治理能力的基本前提 |
(三)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是维护乡镇政权公信力的重要保障 |
小结 |
第二章 乡村治理现代化视域下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内在逻辑 |
一、乡镇政府职能定位与乡镇公务员素质要求 |
(一)乡镇政府职能定位 |
(二)乡村治理对乡镇公务员的素质要求 |
(三)乡镇公务员素质的形成过程 |
二、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理论逻辑 |
(一)基层治理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分工 |
(二)现代化治理价值与技术需要培育养成 |
(三)乡镇公务员的行为选择逻辑 |
三、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必要性 |
(一)乡村治理现代化对乡镇公务员的现实要求 |
(二)我国乡镇公务员素质总体状况考察 |
(三)当前乡镇公务员素质存在的问题与原因 |
小结 |
第三章 我国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状况考察 |
一、我国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历史考察 |
(一)新中国成立后乡镇干部的素质培育 |
(二)改革开放后乡镇干部的素质培育 |
(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实施后的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 |
(四)《公务员法》实施之后乡镇公务员的素质培育 |
二、我国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现状考察 |
(一)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状况调查问卷 |
(二)调查问卷结果分析 |
(三)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三、我国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
(一)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主体的观念意识淡薄 |
(二)乡镇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不健全 |
(三)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保障机制不完善 |
小结 |
第四章 国外公务员素质培育的经验 |
一、国外公务员素质培育的特征类型 |
(一)以英国为代表的“需求导向型” |
(二)以美国为代表的“能力导向型” |
(三)以加拿大为代表的“价值导向型” |
(四)以新加坡为代表的“人本导向型” |
(五)以日本为代表的“实践导向型” |
二、国外公务员素质培育的主要做法 |
(一)建立公务员素质标准 |
(二)分级分类对公务员进行培训 |
(三)重视对公务员进行素质测评 |
(四)加强培训教育机构建设 |
三、国外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基本经验 |
(一)建立公务员培训的法律与制度保障 |
(二)完善公务员的道德行为准则 |
(三)重视理论培训与实践锻炼相结合 |
(四)注重公务员培训考核结果的运用 |
小结 |
第五章 基于乡村治理现代化的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路径 |
一、乡村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基本思路 |
(一)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主要目标 |
(二)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基本要求 |
(三)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基本原则 |
二、乡村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内容要求 |
(一)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构成要素 |
(二)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具体内容 |
三、乡村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途径 |
(一)构建完善的乡镇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 |
(二)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配套制度保障 |
(三)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文化环境 |
(四)建立乡镇公务员素质跟踪评价系统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附录2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10)地方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中国共产党与社会关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分析 |
(一) 国内文献综述 |
(二) 国外文献综述 |
(三) 国内外文献综述简析 |
三、研究方法 |
四、创新点 |
第一章 党社关系:我国地方治理中的重要论域 |
一、基本概念界定 |
(一) 地方治理现代化的内涵 |
(二) 关于政党的理解 |
(三) 关于社会的解析 |
二、理论基础阐释 |
(一) 马克思主义关于政党职能的论述 |
(二) 马克思恩格斯市民社会理论 |
(三) 马克思主义关于政党与社会关系的论述 |
(四) 西方地方治理的理论借鉴 |
三、政党与社会关系的基本意蕴 |
(一) 政党与社会的普遍性关系 |
(二) 本文指称的“党社关系”内涵 |
(三) 党社关系与党群关系辨析 |
四、地方治理现代化中党社关系的中国特色 |
(一) 西方地方治理中的政党与社会关系 |
(二) 我国地方治理中党社关系的特色 |
第二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地方治理模式演进中党社关系形态的发展变革 |
一、改革开放前地方治理模式及党社关系形态 |
(一) “全能型”政党领导体制 |
(二) 被政治权力全面控制的社会领域 |
(三) 从统治到管理的地方政治模式 |
(四) 党社“同构化”的关系形态 |
二、改革开放后地方治理模式及党社关系形态 |
(一) 政党领导体制的现代化转变 |
(二) 社会初步形成相对独立的存在样态 |
(三) 从管理到治理的地方行政模式 |
(四) 党社“初步分离”的关系形态 |
第三章 地方治理现代化视域下党社关系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一、地方治理中党社关系存在的问题 |
(一) 党的社会基础出现弱化的风险 |
(二) 党服务社会的功能转型滞后 |
(三) 党与社会沟通存在脱节的现象 |
(四) 党在社会主体性发展中的功能发挥不足 |
二、地方治理中党社关系问题的原因剖析 |
(一) 社会结构变迁导致党社会基础的变化 |
(二) 地方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不力 |
(三) 地方党组织与社会民众之间平等民主的话语秩序尚未建构 |
(四)地方党组织社会化失衡 |
第四章 地方治理现代化中中国共产党对社会的引领与培育 |
一、中国共产党引领和培育社会的现实基础 |
(一) 中国共产党是社会的领导力量 |
(二) 现代社会内生机制偏弱需要党的推动 |
(三) 社会自身的不自足性需要党的适度调控 |
二、中国共产党引领社会: 推动地方治理结构的现代转型 |
(一) 地方治理结构现代转型的基础性要素 |
(二) 中国共产党引领社会的基本点 |
三、中国共产党培育社会: 促进公民有序参与地方治理 |
(一) 公民参与地方治理: 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效形式 |
(二) 公民理性有序参与地方治理的基本要素 |
(三) 中国共产党培育社会的着力点 |
第五章 地方治理现代化中社会对中国共产党权能的增益与制约 |
一、社会对党的权能的增益: 推动地方治理善治目标的达成 |
(一) 社会主体性成长有效克服党的公共性不足 |
(二) 社会自治性提升有效克服党集权对民主的损害 |
(三) 社会组织对党的功能补充 |
二、社会对党的权力的制约: 促进地方治理中权力与权利的理性互动 |
(一) 社会制约党的权力的理论渊源: 社会制约权力理论的检视 |
(二) 社会制约党的权力的理论依据: 权利制约权力 |
(三) 地方治理中社会制约党的权力的现实指向 |
第六章 构建地方治理中党全面领导下的党社关系“服务与协商”模式 |
一、党的全面领导与“服务与协商”党社关系模式的逻辑关联 |
(一) 党的全面领导: “服务与协商”的政治前提 |
(二)服务与协商: 加强党的领导的核心内容 |
(三) 服务与协商: 改进党的领导的重要面向 |
二、地方治理中党社关系“服务与协商”模式的内在机理 |
(一) 服务: 党与社会关系的本质和价值定位 |
(二) 协商: 党与社会关系的互动机制 |
三、构建党社关系“服务与协商”模式的策略 |
(一) 发挥意识形态功能调适党社关系 |
(二) 增强地方治理中党的服务功能 |
(三) 加强地方治理中党社协商力度 |
(四) 推动地方治理中党的权力法治化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四、新经济体制下交通主管部门党建工作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论文参考文献)
- [1]政治吸纳与组织嵌入 ——执政党统合私营企业的逻辑与路径分析[D]. 弓联兵. 复旦大学, 2012(03)
- [2]行业法治研究[D]. 刘刚. 吉林大学, 2019(02)
- [3]新中国成立初期湖南省长沙专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研究(1949-1954)[D]. 孙延青. 湘潭大学, 2019(12)
- [4]深圳市非公企业党的建设历史考察及经验研究[D]. 张彦惠. 中共中央党校, 2018(02)
- [5]上海改革开放研究的研究[D]. 许振江. 华东师范大学, 2019(09)
- [6]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立法和实施研究[D]. 宗树兴. 河北大学, 2010(07)
- [7]李富春经济思想研究[D]. 刘亚军.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2)
- [8]新世纪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研究[D]. 郭沅鑫. 武汉大学, 2012(05)
- [9]乡村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研究[D]. 褚楚.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4)
- [10]地方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中国共产党与社会关系研究[D]. 刘燕妮. 山东大学, 20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