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猪的主要传染病及其诊疗措施(论文文献综述)
梁正松[1](2021)在《猪丹毒病混合感染的综合诊疗》文中研究表明生猪养殖在提高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以及个人收入水平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近几年,对着养殖规模的扩大以及养殖密度的提升,生猪养殖期间的疫病流行问题也越来越严重,其中猪丹毒病是一种常发的急性传染病,并且极易与其他疾病混合感染,造成病猪治疗难度大,死亡率高,给养殖户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基于此本文以猪丹毒与传染性胸膜肺炎、猪肺炎两种疫病的分别混合感染为例分析了其诊疗措施,并提出了相应的预防措施,以期能够为现在生猪养殖行业的会议并防治提供一定的参考。
霍小坡[2](2021)在《集约化养殖模式下猪肺疫流行病学及诊疗措施研究》文中提出猪肺疫对于集约化猪场来说伤害较大,容易造成大范围快速传播,引发急性感染过程,造成大面积死亡。全国各地均有发病,对养猪业的伤害较大。本文分析了本病的发生原因,探讨了其诊疗措施,具有一定的理论参考价值。
乔会妮[3](2021)在《近代广西教会医院研究》文中研究说明
罗治平[4](2020)在《猪顽固性腹泻的病因及其诊疗措施》文中提出秋冬换季早晚温差大会引发各种疾病,规模化养猪场中发病率尤其高,其中猪顽固性腹泻就是养猪场中常见的疾病之一。从临床上来看,当有猪只患猪顽固性腹泻时通常会排出水样的粪便,并且伴有明显的恶臭味,随着病程的逐渐增加,病猪的肛门会出现明显的松弛,且伴有大小便失禁、行走不稳等症状,严重的也会由于全身衰竭发生死亡,给养猪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本文就对猪顽固性腹泻的病因进行了具体的分析,并深入探究了治疗和预防该病的具体措施。
谭武,陈千林,仁真,阿基,卓玛措,曹政[5](2017)在《牦牛传染性角膜结膜炎的病例报告》文中指出本文阐述了导致牦牛罹患传染性角膜结膜炎的发病原因及其诊疗措施,从而加强了养殖户和兽医人员对该病的认知和了解,为防治奠定良好的理论基础。
宋炳奎[6](2017)在《奶牛大叶性肺炎的诊疗》文中研究指明奶牛饲养管理不当、风寒、传染性疾病等都会导致奶牛发生大叶性肺炎,造成牛的呼吸困难并降低奶牛的产奶量,造成奶牛生产力下降,影响牛场的经济效益。本文对本病的发生原因和临床表现等进行了总结,分析了其诊疗措施,提出了多种有效的应对方法,以期为广大养殖户提供借鉴。
唐海霞,赵文龙[7](2016)在《2006-2012年重庆市某医院住院儿童疾病分析》文中研究指明目的了解某社区医院住院儿童疾病流行特征及变化趋势,为社区儿童疾病防治工作和医疗资源配置提供依据。方法收集某社区医院2006-2012年的012岁的住院儿童电子病历资料,使用SAS 8.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结果该社区医院住院儿童前6位主要诊断疾病分别是呼吸系统疾病(56.82%),起源于围生期的某些情况(21.27%),传染病和寄生虫病(6.71%),消化系统疾病(5.25%),损伤、中毒和外因的某些其他后果(3.68%),血液及造血器官疾病和某些涉及免疫机制的疾病(1.05%),总共占94.78%。呼吸系统疾病呈上升趋势(P<0.05)。呼吸系统疾病年龄分布无差异,其余5类疾病年龄分布均存在差异(P<0.05)。女性更容易患血液系统、造血器官及某些涉及免疫机制的疾病(P<0.05)。结论该医院住院儿童疾病流行特征体现了严重威胁儿童健康的几类疾病,相关卫生部门应加强对社区基层医院的建设,强调其初级卫生保健的关键作用。
袁凌音[8](2015)在《医疗服务合同法律适用研究》文中提出早在合同法草案讨论稿中,医疗服务合同就已初现于法界的视野。为了回应时代的呼声早日出台合同法,立法者将矛盾激烈的医疗服务合同部分暂时删除。但这并不代表医疗服务合同问题就不需要解决。我国医疗纠纷案件数量逐年递增,医疗暴力事件屡禁不止,甚至出现流血事件,这充分说明实践中医疗关系亟需规范医疗服务合同法律适用。医疗服务合同类型化,以确定的合同法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明确医患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承担、赔偿标准、特别约定,既能解决医患纠纷预防不足上的问题,也在纠纷发生后给予当事双方以合同或侵权的选择空间,结束当前司法中侵权责任法独霸医疗损害诉讼的现状。放眼当下,如果在民法典草案的拟定工作中加入对医疗服务合同的专门规定,今后医疗关系的法律适用将有专章可循,不仅使应有的法律规范归入我国法制化进程中,也体现了民法典的严密。当今社会的医疗服务合同,按照医疗行为的目的可以分为一般医疗服务和商业医疗服务。一般医疗服务是生活中最常见的、具有公益性的、通俗理解为治病救人的医疗服务,商业性医疗服务是以医疗美容为代表的非公益性、营利性医疗服务。一般医疗服务关系是医疗服务关系中分量最重的构成,且更能体现出社会效果,其重要地位不言而喻。本文将论述的侧重点放在一般医疗服务关系上,通过对医疗关系性质、医疗服务合同基本原则及医疗过失评价等方面的论述,将医疗服务合同存在的部分问题进行了梳理。医疗服务合同有其不同于其他有名合同的特点,其中很多部分体现在社会伦理对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期许和限制,笔者试图通过借鉴归纳,将学界在医疗服务合同领域的研究现状呈现出来。针对医疗损害发生后法律的适用,医患双方都有对于违约和侵权两种救济的选择空间。对于一般的医疗服务,医师诊疗义务的手段性决定了对医疗损害成功诉以违约的难度要比侵权大;但这并不表示违约责任在医疗损害赔偿领域就没有用武之地。本文通过对医疗合同责任与医疗侵权责任的比较,简述近年来受学界关注的侵权、违约责任竞合时法益研究的现状。在商业性医疗服务领域,由于其具有不可辩驳的医疗本质,也需要受到医疗服务合同一般规定的约束。医疗美容服务合同最显着的特殊性在于其对经济利益的追逐,美容医师很可能会因此对患者作出误导,故而法律应对美容医师的相应义务责以更严苛的要求。本文的第四章是在前文的基础上提出的若干欠成熟的建议,希望能为医疗服务合同的民法治理作出一点贡献。表面上看,侵权责任法与医疗服务合同关系不大,但是实际上侵权责任法对于医疗侵权的救济能为医疗服务合同的司法起到左膀右臂的作用。
刘晋萍[9](2014)在《减少围体外循环期的血制品输入对低体重先天性心脏病患儿的临床研究》文中指出研究总体思路在低体重先天性心脏病患儿体外循环术中所应用的血液制品主要是库存红细胞(PRBC)和新鲜冰冻血浆(FFP)。血制品对手术后患者所带来的不良影响已被大量研究所证实。能否合理安全地减少或避免血液制品在低体重先天性心脏病患儿体外循环术中的应用成为本课题的研究重点。在国外的医学中心已有类似的研究报告,但由于中西方文化、人种、社会经济等众多因素的影响,使得我们很难照搬国外中心的临床研究结果。因此,我们必须探讨适合我们国情的围体外循环期用血指南,并为国内同行提供科学合理的临床用血依据。本研究将分成以下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拟探讨围体外循环期的改良节约用血策略对低体重先天性心脏病患儿的安全性。研究将分成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首先选择符合入选标准的低体重先天性心脏病患儿,根据采用传统体外循环预充库血方案或采用无库血预充(改良节约用血策略)方案将患儿分成传统组和改良组。对两组患儿术前、术中及术后一系列临床资料进行收集和统计分析,明确实施改良节约用血策略在减少库存红细胞用量及改善患儿预后方面的临床效果,以进一步证实该策略的可行性和安全性。第二阶段根据实施无库血预充方案的改良组患儿在手术治疗过程中和手术后的输血情况,再进一步分成免输血组、术中输血组和术后输血组。依据三组患儿的临床数据的统计结果初步总结出:①低体重先天性心脏病患儿术中的安全血液稀释度;②哪些患儿适宜进行免输血体外循环手术;③评价术中、术后输血与免输血组患儿的近期预后差异;④影响患儿输血的危险因素评估。最终达到验证免输库血或少输库血体外循环技术的安全性。第二部分研究拟探讨体外循环实施无血浆预充策略对低体重患儿心脏术后凝血及临床状况的影响。选择符合入选标准的低体重先天性心脏病患儿,根据体外循环胶体预充方案分成两组,传统预充血浆成分的患儿为对照组,采用改良人工胶体液替代血浆成分的患儿为试验组。收集患儿围体外循环期的临床观察指标,并用血栓弹力图(TEG)观察术前、术后的凝血功能监测指标变化,通过两组间的比较,旨在评价实施人工胶体液替代血浆技术在婴幼儿体外循环管理中的可行性与安全性。为进一步探寻体外循环术中合适的血浆替代品及完善血浆的临床规范应用和应对血源紧张状况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研究目的评价改良节约用血策略对低体重(≤15kg)先天性心脏病患儿的可行性及安全性,并进一步针对实施传统和改良库血预充体外循环术后患儿的血制品输入情况及临床预后进行分析:1、低体重先天性心脏病患儿术中的安全血液稀释度;2、免输血体外循环手术的适应证;3、评价术中输血、术后输血与免输血患儿的近期预后,探讨影响输血的相关危险因素。最终验证减少血液制品输入的体外循环技术安全性。研究方法自2011年2月至2013年10月,按入选标准纳入531例先天性心脏病患儿进行研究。先进入第一阶段研究即传统组(C组,n=248例)患儿采用传统库血预充方案,改良组(M组,n=283例)患儿实施改良节约用血策略即无库血预充方案进行相应的外科治疗,收集两组患儿围术期的相关资料并分析该策略的可行性和安全性,第二阶段研究即对改良组患儿进一步分组,如患儿在CPB中发生与低血红蛋白浓度相关的缺氧指征时,则需严格按照输血指征申请输血治疗,并被纳入术中输血组;如手术后进行输血治疗的患儿需纳入到术后输血组;成功实施免输血手术的患儿,需纳入免输血组,收集三组患儿围术期的重要监测指标及血制品的用量、收集所有患儿住院期间一般资料,于CPB前、CPB开始后10min、停机前及停机改良超滤后分别监测血气,记录术后24小时胸液引流量及患儿术后早期恢复的相关评价指标。研究结果第一阶段对传统组与改良组患儿初步分析表明,改良组患儿的红细胞用量明显少于传统组(p<0.001);改良组患儿术后机械通气时间、ICU停留时间及24小时胸液引流量明显低于传统组(p=0.028,p=0.034,p=0.012);两组间的住院时间、再次气管插管、术后腹透及死亡率等均无统计学差异(p>0.05)。第二阶段的研究结果显示:与免输血组相比,术中输血组患儿体重、年龄、身高均明显较低(p<0.01),24小时胸液引流量更多(p<0.05);术中输血组术前HCT均低于免输血组和术后输血组(p<0.01,p<0.05),三组间住院时间存在统计学差异(p=0.047)。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表明,术前HCT、体重、身高可降低术中输血的风险(OR=0.811, p<0.001; OR=0.717,p<0.001; OR=0.909,p=0.008),预充量则增加术中输血风险(OR=1.006; p=0.032),体重、紫绀分别为降低和增加术后输血风险(OR=0.833,p=0.009; OR=2.597, p=0.019)。经过ROC曲线分析及与发生术中输血相关的HCTcutoff值提示:体重≤10kg患儿,术前与术中最低HCT值ROC曲线下面积(AUC)分别是0.800(0.664~0.938,p=0.002)和AUC0.802(0.723~0.896。术前最低HCT的Cutoff值为39.5%时,敏感度为0.774,特异度为0.727,术中最低HCT的Cutoff值为23.5%时,敏感度为0.750,特异度为0.731,因此当术前HCT>39.5%时,可尝试免输血体外循环术,且术中最低HCT安全值为23.5%。对于体重>10kg患儿,术前HCT与术中最低HCT的ROC曲线下面积(AUC)分别是0.749(0.570~0.927,p=0.013)和0.712(0.616~0.808,p值<0.001)。术前HCT的Cutoff值为35.5%时,敏感度为0.583,特异度为0.931,术中最低HCT的Cutoff为21.8%时,敏感度为0.750,特异度为0.766,因此体重>10kg患儿术前HCT>35.5%时,可尝试免输血体外循环术,且术中最低HCT安全值为21.8%。结论本研究认为:合理实施改良节约用血策略可显着减少低体重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围术期的血制品用量,可明显缩短患儿术后早期的恢复时间,并未给患儿术后带来其它不良影响;在应用此策略基础上,熟悉低体重患儿免输血的保护因素和危险因素,以及患儿术前HCT和术中安全血液稀释度,将为15kg以下患儿安全实施少输血制品心脏手术奠定良好基础。研究目的新鲜冰冻血浆(FFP)一直以来被视为婴幼儿体外循环预充液的重要组分,旨在通过预防性使用血浆,保护体外循环术后的凝血功能。但目前预防性使用血浆的临床效果存在很大争议,而且缺乏婴幼儿预防性使用血浆的循证医学研究。目前,我国血源紧张的状况日趋严重,再加上输入血制品会导致一系列的不良反应,因此,正确认识血浆的预防性使用价值以及评价人工胶体能否安全有效地替代血浆十分重要。本研究拟通过观察体外循环管路有无预充血浆对先天性心脏病患儿术后凝血功能以及临床状况的影响,以明确婴幼儿体外循环中预防性使用血浆,是否能达到预期改善术后凝血功能的效果。并且进一步评价人工胶体能否安全有效地作为血浆替代品用于体外循环预充,为临床安全合理地使用血浆提供依据。研究方法2012年12月至2013年08月,择期行先天性心脏病矫治术患儿115例,年龄小于3岁,体重在5~15kg之间。根据体外循环管路预充胶体液种类的不同,随机分为两组:佳乐施组(Gelofusine,G组,n=58),FFP组(F组,n=57)。G组预充佳乐施10~20ml/kg,F组预充1~2U(1U=100ml)FFP,两组均预充醋酸钠林格液100~200ml,根据术前HCT水平预充0~1U少白悬浮红细胞。采用血栓弹力图仪(Thrombelastogram,TEG)检测切皮前及鱼精蛋白中和后15min快速TEG以及功能性纤维蛋白原(FLEV)的含量。观察术后肝肾功能,记录术后6h、24h和总胸液引流量,计算血制品、凝血制剂的使用量以及呼吸机时间、ICU时间和住院时间。分析术前的血液系统指标及鱼精蛋白中和后检测的TEG参数与术后出血量的关系。研究结果两组患儿术前一般资料基本一致。两组患儿均痊愈出院,无二次开胸止血,无术后肝肾功能损害。预充FFP可显着提高术后纤维蛋白原(MAf、FLEV)的含量(5.6±2.1vs9.2±2.6,p=0.008;154.3±37.6vS195.2±39.0,p=0.006),但对凝血因子水平(R值)、血小板功能(MAp值)及最终形成的血凝块强度(MA值)均无明显影响(p>0.05)。另外,FFP预充不能减少术后出血量,对减少RBC、PLT、FFP等血制品及凝血制剂的使用量无统计学差异(p>0.05)。两组患儿的术后呼吸机时间、ICU时间和住院时间无统计学差异(p>0.05)。鱼精蛋白中和后测得的MA值与术后6h出血量相关(r=0.615,p<0.001)。简单线性回归结果显示,转机时间(r=0.263,p=0.047)、紫绀型(r=0.307,p=0.033)及术前FLEV水平(r=-0.468,p=0.013)三个指标与术后6h出血量相关。进一步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结果显示仅术前FLEV与术后早期出血量有关(r=0.331,p=0.037)。结论婴幼儿先天性心脏病体外循环中预防性使用血浆能够显着提高术后纤维蛋白原水平,但对减少术后出血及血制品输注、促进临床恢复方面没有明显保护作用。合理选择人工胶体液在常规择期手术的先天性心脏病患儿中可安全有效的替代血浆用于体外循环管路预充,从而减少血浆使用量。因此,我们不建议在婴幼儿体外循环管路预充时常规使用血浆。TEG可实时监测凝血系统功能,对于预测心脏术后出血的风险以及指导血制品的输入有重要价值。
刘媛媛[10](2012)在《紧急医疗措施权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我国医疗技术和设施的飞速发展和国民生活质量的提高,民众的就医率日益增高,个人的医疗支出在家庭总支出中所占的比例也越来越大,看病就医也早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在医患双方联系日益紧密的形势下,医患纠纷频频发生于医疗实践领域中,而在因各种原因引起的医疗纠纷中,围绕着医方侵犯患方知情同意权这一现状的争议无疑是最大的。诚然,在医疗实践中,作为强势方的医方侵犯作为弱势方的患方所理应享有的知情同意权的现象十分常见,因此,无论是学界的专家学者还是作为被侵害方的患者及其亲属,都对知情同意权这一合法权利的保护有着很高的呼声。然而,从近几年来看,对保护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强调似乎有些矫枉过正之嫌,2007年曾一度引发轩然大波的“孕妇李丽云事件”无疑就是一个最典型的案例。当前,我国相关法律单方面地强调对患者知情同意权的保护,规定一般情形下医方必须在获得后才能进行相应的医疗行为,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得例外,但由于未对所谓的“特殊情形”做出相应的详细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医方也不敢随便越矩,只得将术前签字制度作为一项硬性规定,不能取得患者及家属的同意便不能进行手术,所以才酿成了因孕妇丈夫不同意医院进行急救剖宫手术而导致孕妇及其胎儿双双殒命的惨剧。痛定思痛,我们不禁开始反思:保护患者知情同意权本是一件无可厚非的事情,然而当患者或其家属滥用这一权利时,为保障患者生命健康权,医方理应在合理限度内享有紧急医疗措施权,这样才符合立法者对患者权利保护的初衷。然而,在医疗实践中,医方的紧急医疗措施权是一种补充性的权利,如果能够到得到规范的行使,这无疑是对患者知情同意权制度中存在的欠缺的有益补充。但如果不对这一权利的行使予以严格的限制和规定,医方则极有可能利用其强势地位来滥用这一权利侵犯患者依法应当享有的知情同意权。本文主要围绕医方的紧急医疗医疗措施权这一核心问题展开论述,通过对紧急医疗措施权相关理论的梳理、对紧急医疗措施权与患者知情同意权两者间冲突的分析,在结合我国相关方面立法现状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对我国紧急医疗措施权行使规则的制定提出几点建议,以期紧急医疗措施权这一非常态下的权利能够成为患者知情同意权的有益补充。本文内容分主要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对紧急医疗措施权相关理论的概述,具体包括紧急医疗措施权的含义、特征及与相关概念的辨析。第二部分是对紧急医疗措施权与患者知情同意权两者间冲突的分析。首先,简单介绍了患者知情同意权制度的历史演变、含义、具体内容等基础理论;其后,分析了紧急医疗措施权权利来源与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冲突;最后,分析了紧急医疗措施权与患者知情同意权产生冲突的原因。第三部分是对紧急医疗权正当性的论述。分别从生命健康权的至高无上、医患关系的父权主义、紧急避险理论的适用这三个方面对紧急医疗措施权的正当性进行了论述。第四部分是对紧急医疗措施权行使规则的论述。首先,介绍了国外相关立法及医疗实践的处理方式;其后,分别从紧急医疗措施权的行使原则、行使条件和实现建议三个方面进行较为详尽的论述。
二、猪的主要传染病及其诊疗措施(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猪的主要传染病及其诊疗措施(论文提纲范文)
(1)猪丹毒病混合感染的综合诊疗(论文提纲范文)
1 猪丹毒的具体概述 |
2 猪丹毒与传染性胸膜肺炎的混合感染 |
2.1 临床症状 |
2.2病理变化 |
2.3 诊断 |
2.4 治疗 |
3 猪丹毒与猪肺疫的混合感染 |
3.1 临床症状 |
3.2 病理变化 |
3.3 诊断 |
3.4 治疗 |
4 预防猪丹毒混合感染的措施 |
5 结语 |
(2)集约化养殖模式下猪肺疫流行病学及诊疗措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 病原 |
2 流行病学 |
3 主要症状和病理变化 |
4 诊断要点 |
4.1 一般诊断 |
4.2 动物接种试验 |
5 防治措施 |
5.1 预防 |
5.2 治疗 |
5.3 诊疗注意事项 |
6 结语 |
(4)猪顽固性腹泻的病因及其诊疗措施(论文提纲范文)
1 病因分析 |
1.1 昼夜温差 |
1.2 原料的污染 |
1.3 市场监管力度不够,疫苗免疫无法真正地发挥效果 |
2 诊断方式 |
2.1 根据病猪发生腹泻的程度以及腹泻的持续时间来判断腹泻类型 |
2.2 结合粪便的颜色来进行判断 |
2.3 分析粪便混有物的性质 |
2.4 根据粪便的气味来进行推测 |
2.5 对腹泻的特征进行考虑 |
3 防治措施 |
3.1 治疗方法 |
3.1.1 中医治疗 |
3.1.2西医治疗 |
3.2 预防措施 |
3.2.1 日常饲养管理 |
3.2.2 返饲免疫 |
4 结束语 |
(5)牦牛传染性角膜结膜炎的病例报告(论文提纲范文)
1 流行病学 |
2 临床症状 |
3 诊断 |
4 治疗 |
5 预防 |
(6)奶牛大叶性肺炎的诊疗(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
1 奶牛发生大叶性肺炎的原因 |
2 主要症状和病理变化 |
2.1 临床表现 |
2.2 病理变化 |
3 诊断要点 |
4 防治措施 |
4.1 治疗措施 |
4.2 预防措施 |
4.3 诊疗注意事项 |
(7)2006-2012年重庆市某医院住院儿童疾病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1 资料与方法 |
1.1 资料来源 |
1.2 方法 |
1.3 统计学分析 |
2 结果 |
2.1 基本情况 |
2.2 住院儿童疾病构成顺位及住院天数分析 |
2.3 2006-2012年住院儿童疾病的变化趋势分析 |
2.4 住院儿童疾病的年龄及性别分布分析 |
3 讨论 |
3.1 住院儿童性别及年龄分布 |
3.2 住院儿童前6位系统疾病顺位分析 |
3.3 2006-2012年住院儿童前6位系统疾病变化趋势 |
3.4 住院儿童前6位系统疾病的年龄及性别分布 |
(8)医疗服务合同法律适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医疗服务合同法律适用的现状及问题 |
(一)我国调整医疗服务合同的立法现状及法律适用现状 |
(二)我国医疗服务合同法律适用存在的问题 |
1.过度依赖侵权责任法 |
2.纠纷预防机制的欠缺 |
二、医疗服务合同法律适用问题产生的原因 |
(一)医疗服务合同的特有规则未强化 |
(二)医疗服务合同的性质未准确定性 |
(三)医疗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不明确 |
(四)医疗服务合同的法律适用中责任的竞合 |
三、医疗服务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法益考量 |
(一)医疗损害纠纷的合同法与侵权责任法适用 |
(二)医疗服务合同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法法益比较 |
1.立法价值不同 |
2.责任构成不同 |
3.损害客体不同 |
4.赔偿范围不同 |
5.损害赔偿以外的其他责任 |
四、法律适用完善的建议 |
(一)医疗服务合同有名化 |
(二)强化医疗服务合同特有规则 |
(三)正确定性医疗服务合同 |
(四)明确诊疗规范内容及地位 |
(五)医方过错认定标准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减少围体外循环期的血制品输入对低体重先天性心脏病患儿的临床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缩略词表 |
前言 |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全文第一部分 实施围体外循环期的改良节约用血策略对低体重先天性心脏病患儿的安全性研究 |
背景 |
资料与方法 |
结果 |
讨论 |
结论 |
展望 |
参考文献 |
全文第二部分 围体外循环实施无血浆预充策略对低体重患儿心脏术后凝血及临床状况的影响 |
背景 |
资料与方法 |
结果 |
讨论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文献综述 婴幼儿免输血心脏手术研究进展 |
参考文献 |
研究总结 |
个人简介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文章 |
致谢 |
(10)紧急医疗措施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紧急医疗措施权的界定 |
(一) 紧急医疗措施权的含义 |
(二) 紧急医疗措施权的特征 |
1. 紧急性 |
2. 专业性 |
3. 风险性 |
4. 职责性 |
5. 相对制约性 |
(三) 紧急医疗措施权与相关概念的辨析 |
1. 紧急医疗措施权与刑法领域的强制医疗权 |
2. 紧急医疗措施权与行政法领域的强制医疗权 |
二、紧急医疗措施权与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冲突 |
(一) 患者知情同意权的理论基础 |
1. 患者知情同意权制度的历史演变 |
2. 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含义 |
3. 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具体内容 |
(二) 紧急医疗措施权与患者知情同意权冲突的具体表现 |
1. 患者的生命健康权与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冲突 |
2. 患者的紧急救治权与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冲突 |
3. 医师的紧急专断治疗权与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冲突 |
(三) 紧急医疗措施权与患者知情同意权产生冲突的原因 |
1. 医患关系紧张 |
2. 对紧急医疗措施权适用的规定过于模糊 |
三、确立紧急医疗措施权的正当性 |
(一) 生命权的至高无上 |
(二) 法律父权主义的合理适用 |
(三) 紧急避险制度的适用 |
四、紧急医疗措施权的行使规则 |
(一) 国外相关医疗实践的处理模式 |
1. 美国模式 |
2. 德国模式 |
3. 英国模式 |
4. 法国模式 |
5. 韩国模式 |
(二) 紧急医疗措施权的行使原则 |
1. 生命价值原则 |
2. 有利无伤原则 |
3. 平衡保护原则 |
4. 司法救济原则 |
(三) 紧急医疗措施权的行使条件 |
1. 患者有决定能力但拒绝治疗的情形 |
2. 患者无决定能力且家属拒绝治疗的情形 |
3. 患者无决定能力且家属不在场的情形 |
(四) 紧急医疗措施权实现的相关建议 |
1. 缓和医患关系 |
2. 建立并完善我国医学伦理委员会的独立决策机制 |
3. 建立医疗强制保险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猪的主要传染病及其诊疗措施(论文参考文献)
- [1]猪丹毒病混合感染的综合诊疗[J]. 梁正松. 兽医导刊, 2021(17)
- [2]集约化养殖模式下猪肺疫流行病学及诊疗措施研究[J]. 霍小坡. 中国动物保健, 2021(08)
- [3]近代广西教会医院研究[D]. 乔会妮. 广西师范大学, 2021
- [4]猪顽固性腹泻的病因及其诊疗措施[J]. 罗治平. 兽医导刊, 2020(17)
- [5]牦牛传染性角膜结膜炎的病例报告[J]. 谭武,陈千林,仁真,阿基,卓玛措,曹政. 中国畜牧兽医文摘, 2017(11)
- [6]奶牛大叶性肺炎的诊疗[J]. 宋炳奎. 中国动物保健, 2017(08)
- [7]2006-2012年重庆市某医院住院儿童疾病分析[J]. 唐海霞,赵文龙. 中国妇幼保健, 2016(21)
- [8]医疗服务合同法律适用研究[D]. 袁凌音. 河南大学, 2015(05)
- [9]减少围体外循环期的血制品输入对低体重先天性心脏病患儿的临床研究[D]. 刘晋萍. 北京协和医学院, 2014(01)
- [10]紧急医疗措施权研究[D]. 刘媛媛. 华中师范大学, 20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