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浅谈我国土地市场中土地供应的制度缺陷及建议(论文文献综述)
郑毓敏[1](2020)在《地方政府行为影响土地出让价格的实证研究 ——基于35个大中城市的面板数据》文中研究表明伴随房价的持高,民生问题显现,追根溯源认为地价拉升房价的呼声此起彼伏。地方政府在分税制改革后,倾向于以土地资源使用权的出让作为财政外收入的来源,使之成为地方发展的重要经济支撑。在土地交易市场中,地方政府是土地交易的出让方,政府行为会在宏观层面上影响土地出让的价格,由此本文从地方政府行为角度切入,探讨地方政府行为如何影响土地出让价格,并提出相关建议。本文先对国内外关于政府行为和土地出让相关的研究和结论进行综述和简单评价,随后基于政府行为理论,对我国土地市场和地方政府行为的变迁进行梳理。在我国的制度环境背景下,本文分析我国地方政府与土地出让相关的公共品供给行为、地方政府竞争行为和政府干预行为,并提出相对应的研究假设。之后运用中国35个大中城市2008-2017年的面板数据,科学构建衡量政府行为的指标体系,检验政府行为对土地出让价格的影响程度,其中经过单位根检验决定采用固定效应回归模型作为基础回归模型。研究发现政府公共品供给行为对土地出让价格有显着的正向影响,地方政府竞争行为整体上对土地出让价格无显着影响,但在地域划分中,在中部地区城市有显着负向影响,而政府的干预行为一定程度上会对土地出让价格产生正向影响。在控制变量中的经济发展水平、地区产业结构、人口密度均在一定程度上对土地出让价格有影响。然后本文进一步提出地方政府行为对土地出让价格的作用是地方政府通过增值、选择和调节效应对土地出让价格产生影响。其中,政府行为对土地出让价格的增值效应表现为公共品的供给资本化化入土地和产生集聚改变地方土地的供需关系进而影响土地出让的价格;政府行为对土地出让价格的选择和调节效应则表现在将土地出让作为政府竞争的工具之一和对土地市场的“市场化”干预操作,从而导致了土地出让定价、出让规模和出让用地性质等的不同,最终影响土地出让价格。根据文中具体的理论与实证分析,本文提出优化地方政府公共品供给方式,均衡公共品资源的配置,在一定程度上抵消增值效应影响;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完善房地产税制度,减少地方政府竞争、发展等事项中对土地财政的依赖;构建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激励产权创新,合理干预规划城乡一体化发展等相关政策建议。
艾西克亚尔·麦麦提(Ishqiyar MEMET)[2](2020)在《多主体供应住宅用地利益分配博弈研究 ——以广东“三旧”改造为例》文中提出当前土地制度下,完善土地供给制度迫在眉睫,关乎民声、国家大计的住宅用地供给方式变革已成为国内学者研究热点。本文在梳理住宅用地供给制度发展、住宅用地供需及建设用地市场研究的基础之上,结合国内外已经实践的多主体供地模式,界定多主体供地内涵、梳理多主体供地主要模式、分析多主体供地参与主体,利用博弈均衡理论对多主体供应住宅用地的参与主体利益分配进行博弈,并利用洛伦兹曲线和基尼系数分析多主体供地模式和征地储备供地模式的利益分配均衡程度,以广东“三旧”改造案例的经济效益分析验证多主体供地模式利益分配的博弈均衡,通过研究得出了以下结论:(1)不平衡的住宅用地供求关系,影响着城镇化格局。研究住宅用地供需现状及建设用地市场得知,全国住宅用地供需不平衡,超大城市租赁住房需求旺盛,特大城市刚性住房需求旺盛,各城镇为提升城镇化水平吸引人口聚集,积极拓展住宅渠道,拉动地方经济,从而改变了城镇化格局势态。(2)国内外所采取的多主体供地,促使住宅用地供给制度改革。通过文献分析,除原有的政府供地外,原土地产权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房地产企业、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团体等也是供地主体的组成;存量建设用地再开发、集体土地建租赁住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与农地转非农是建设用地供给的主要方式;主要供地模式分为政府主导型、政府与市场联合型和自行主导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多种开发模式的支持加速了住宅用地供给制度改革。(3)多主体供应住宅用地利益分配达到博弈纳什均衡,推动着多主体供应住宅用地的发展。博弈多主体供地模式和征地储备供地模式的利益分配得知,多主体供地模式的基尼系数为0.2706,征地储备供地模式的基尼系数为0.4686,多主体供地模式达到博弈纳什均衡,利益分配更加均衡,推动了多主体供地。(4)实践的多主体供地案例验证了博弈纳什均衡,各参与主体都达到了所追求的利益诉求。研究多主体供应住宅用地案例经济效益得知,其基尼系数为0.2935,利益分配均衡,验证了博弈均衡;政府简政放权、减轻了财政负担与投资风险;原土地产权人的土地资产价值得到显化,从而获得相应土地增值收益;开发商资本投入减少,开发周期缩短,且资金利润率基本保持不变。
阮皇灵[3](2019)在《转型期越南城市空间生产机制与边缘区空间失控问题研究 ——以河内为例》文中指出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之一的越南,经历经济改革后进入了转型发展阶段,从计划经济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至今,越南的经济-体制转型已经30余年,经历了全球化、市场化和分权化过程;越南城市的发展战略也不局限在本地经济增长,开始参与到区域竞争,并融入到全球资本流动和国际职能分工的体系之中。在该语境下,城市的空间生产不再是国家垄断的产,而是由多元利益主体共同参与建设,同时,土地资源也不仅是生产资料而更成为一种特殊商品。随着经济增长,越南城市经历了快速城市化,城市空间向外迅速扩张,边缘区形成。然而,城市边缘区的快速增长伴随着空间发展失控的现象。如:城市用地无序扩大、鬼城项目出现、土地荒化低效利用、城中村和城边村出现,并且违规建设不断增加使空间破碎化、消极外边效应无法内部化、导致规划失效等问题。论文以体制转型的视角,借鉴空间生产理论和制度经济学的方法,针对越南城市空间生产机制和制度-体制转型建立了逻辑关系,从此解释越南城市边缘区空间失控的内在动因。其中,土地制度是城市空间生产之法律基础。通过对土地产权制度、土地使用与土地管理制度的深入研究,论文剖析现行制度体系的缺陷,解读制度与空间生产问题之根源;从此展开讨论城市空间发展过程中,发现政府、市场和个体的角色与关联。通过越南河内市的实证研究,论述河内市城市边缘区的形成,发展的特征以及空间失控问题。通过理论和实证结合,论文得出主要的结论包括:(1)转型时期,土地市场的形成是空间价值属性的变化和城市边缘区兴起的动力;(2)边缘区的空间生产关系从“单向式”的国家垄断变成“网络式”的多元参与;(3)现行土地制度的缺陷直接影响利益主体的空间策略;(4)土地制度的缺陷以及政府的管理能力不足造就混合性的土地市场;(5)边缘区空间生产的失控问题是各利益主体的空间行为和策略的结果。最后,论文从制度的价值取向和实践具体操作层面提出制度优化的建议。在价值取向层面,论文针对三个主要的发展思维:增长与发展,效率与公平,管理与治理进行再思考;在实践层面,针对土地制度的落实提出改革的建议。
舒凯彤[4](2019)在《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模式与路径选择》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农村金融是农村经济的核心,完善合理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是保障农村经济稳定发展、持续增长的基本保障,是国家整体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经济战略制定的重要基础。如何构建起适应我国国情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就必须找到与之相匹配的发展模式与路径。农村金融发展模式是指在不同的经济社会环境、不同的发展条件和背景下,农村金融的供给方、需求方以及国家层面以制度的形式做出相应的安排和调整,依据不同的金融发展方法配置信贷资金,以形成功能完备的农村金融市场和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最终形成推动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的相对稳定的模式。在不断的摸索与探究中,我国的农村金融已经走过了40年的发展历程,取得了显着的成果。但是,无论是在农村金融自身的发展模式还是在改革的过程中仍存在着许多问题。这里边有历史的也有现实的原因,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找到符合我国农村实际的发展道路,是农村金融改革的当务之急。通过对中国现行农村金融发展状况的调查和分析,发现目前的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已经无法满足经济变化的需要,不仅没有更好的解决“三农”问题,反而束缚了农村现代化的进程。主要表现为:农村金融市场体系仍不够健全,农村金融需求结构变迁导致供需结构出现的新的失衡,金融抑制现象长期并且目前仍然存在;从需求角度而言,农户自身的天然特性使其缺少高质量的资产和抵押品大大降低了其农村信贷资源的可获得性,农村金融市场容量扩张与金融基础支撑体系薄弱的矛盾仍然突出;而从供给角度讲,农村金融市场中信贷的供给主要依靠政府政策指导及行政手段进行推动,同时也缺少相应的农业保险体系和风险分担机制为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保驾护航。因此其承担缓解农村借贷资金紧张状况的能力受到相当程度的限制,同时自身在风险管理等方面集聚了不少问题;完整的风险防控体系并未建立,不论是从普及范围还是普及质量上来看都是不达标的,作为农业生产不可或缺的环节,理应肩负起更重要的责任。为了厘清这些问题,有必要对我国农村发展的历程进行系统的梳理。从宏观的角度来看,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政府主导模式(1978-1996年)、“三位一体”模式(1997-2004年)、商业化主导模式(2005-现在)。区别不同模式的关键在于满足金融需求的供给结构和资源配置方式所采取的主要手段,即如何平衡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从微观的角度来看,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可以分为信用主体模式、资产抵押模式和合作金融模式。将研究视角聚焦在金融交易层面,探讨何种金融模式能在最大程度上满足资金供需双方的需要。金融的最核心功能是资金的融通,引导资金流动到价值最大化的领域,价值不应仅仅包含经济价值,还应充分考虑到社会价值、环境价值等方面。而且因为我国的现实情况,农村金融还被赋予了更多重要的责任。不仅仅要促进农业发展、农村进步、农民致富,还要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注重环境保护和社会公平,使农民生活的更有尊严。现阶段,农户和资金供给方就好比站在河的两岸远远相望,金融则是将二者连接起来的桥梁,实现农村信贷资金供需的平衡。可以看到,我国农村金融市场机制尚未建立,供给结构不适应需求的变化,市场功能还不健全。究其产生的深层原因,可以归结为农村金融模式变迁的目标设定不明晰、农村金融模式创新的主体动力不足、农村金融模式演进的路径偏差。这些问题的最直接表现就是,农村金融信贷供需主体的失衡,形成了事实上的金融抑制。通过对我国农村信贷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发现农村居民消费水平、农业生产总值和农村居民纯收入与农村信贷差额之间呈正相关关系,即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农民纯收入越高、农村居民消费水平越高,农村资金流出现象越严重;而国家财政支农力度和农村固定投入对优化农村信贷配给起到显着的正向作用,对信贷流出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从资金供给上促进农村信贷配给效率的提高,即对农村金融市场的投入不断强化了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设和农村金融市场功能的完善,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信贷抑制问题。以上结论为我国农村金融模式的选择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政府力量的干预能够促进信贷配置的优化,在一定程度上健全和完善了农村金融市场。但仅仅依靠政府的强制性行政手段从根本上扭曲了金融市场运行的一般规律,弱化了市场机制在农村地区资金配置的作用,加剧了农村信贷市场的调节失灵。因此,将“看得见的手”与“看不见的手”结合起来,以市场自发的力量对农村资金的流动进行调节,将是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的必然选择。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为了更好地推进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可以借鉴国外已经成功的有益经验,美国波特切斯特乡村银行模式、孟加拉“格莱珉”模式和印度地区农村银行模式都有值得学习取经的地方。此外,互联网金融、农业供应链金融和新型合作金融模式等新兴金融理论也为我国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提供了新的可能,互联网金融与生俱来的高效便利,农业供应链金融所特有的风险把控作用,新型合作金融模式得天独厚的信息优势和较低的监督成本,都是我国农村金融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诚然,改革不会是一蹴而就的,必将经历一个漫长而艰难的过程,农村金融模式的路径选择应主要从以下三个大方面着手:一是健全完备的农村金融体系,二是优化提升农村金融市场功能,三是完善农村金融市场的基础支撑。例如大力发展土地未来收益权抵押贷、对低息和贴息涉农贷款进行财政补助、加快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等;农村金融机构应充分利用现有的政策优势,立足自身优势领域积极拓展农村市场。商业银行农村分行应当构建适应农村市场的运营体系,农村信用社则应致力于建立商业化的现代金融模式,村镇银行的未来是走出差别化的“社区银行”道路,新型规模经营主体将作为三者的有益补充;保险公司应该将眼光放的长远些,看到农业保险的巨大潜力和增长空间,寻求在政府的支持下稳步推进农业保险业务。农村联保互助小组、商业保险公司、农业再保险公司和保监会将共同构成我国的立体化农业保险体系,把政府和市场的力量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推动农业保险发展的合力。不可否认,目前我国的农村金融体制存在诸多的问题和不合理的地方,但正是因为有不足才有进步的可能。在深入推进农村金融市场化的基础上,以政策完善为改革铺平道路,以农村金融机构为改革主力军,以农业保险体系为改革保驾护航,“三农”问题必将迎刃而解,实现农村发展、农业繁荣、农民富足的愿景,早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莫智斌[5](2019)在《城乡住宅用地权能差异研究 ——城市发展与乡村振兴的双重维度》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产权不仅可以明确人与人之间关于物的关系还可以促进物品流通和进一步的社会分工(科斯,1994),即在维护公平和提升效率两个方面都能发挥重要作用。因此,产权安排的规则及其所体现出来的价值取向不仅关系到社会稳定,亦会对国民经济的发展产生影响,而住宅用地由于其承载人类居所的特殊属性,则更加需要科学合理的产权安排,以实现居民个体对幸福的追求和社会整体的发展。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城乡住宅用地产权制度经历了漫长的历史变迁,但大部分时期仍处于城乡二元土地制度的框架内,呈现出产权结构和权能的差异性。按照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生产关系必须符合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否则将会阻碍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马克思基本原理概论编写组,2013)。我国城乡差异化的住宅用地产权制度安排作为一种生产关系发展至今,不可否认其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相应的贡献,但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转变,许多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如城市房价增长过快而农村宅基地大量闲置、城市居民居住保障缺乏而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不足、城市发展缺乏可持续性和乡村社会衰败等等。因此,本文在大量阅读相关文献和对社会现实进行观察的基础上,试图对我国城乡住宅用地产权制度进行横向的内容比较和纵向的历史变迁比较,对城乡产权制度在各个时期发挥的作用进行分析并以此总结城乡住宅用地产权制度变迁的规律,并结合不同阶段城市发展和乡村振兴的国家发展目标,分析现行城乡住宅用地产权制度存在的问题,对其未来的发展方向提出建议。论文结构安排如下:本文的主体内容由绪论和其后的八章组成。在绪论部分主要对论文的选题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等问题进行了提纲挚领的表述。论文的第二章则主要对城乡住宅用地产权内容和产权变迁相关的国内外文献进行有效梳理和归纳,为后续研究城乡住宅用地权能差异、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以及差异所产生的影响等研究提供理论基础。论文第三章开始从法律政策的角度对城乡住宅用地产权的内容进行比较分析。在第三章的基础上,第四章则对城乡住宅用地产权内容差异所引致的权能差异进行分析,主要从资产权能和居住保障权能两个方面进行展开。在对城乡住宅用地产权内容和权能差异有所了解的基础上,本文第五章开始从政府行为目标和国家发展要求的角度对形成这种差异化产权安排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对城乡住宅用地产权发展的驱动力进行描述性的归纳总结。论文第六章则对当前城乡住宅用地产权制度与城乡发展之间的关系进行辩证分析,承认其对社会整体发展做出贡献的同时,也指出其引发的城乡发展问题,主要表现为城市住宅用地产权制度关于其资产权能和居住保障权能的设计失衡。第七章则引入小产权房问题对城乡住宅用地权能失衡所引发的问题进行更为直观的描述和论证。在第八章,本文结合新时期城市发展和乡村振兴的内在要求与城乡住宅用地产权制度改革之间的关系,提出“城市住宅用地居住保障权能的回归和农村宅基地资产权能的回归”的整体发展思路,并从人口结构、经济增长模式等外部影响因素发生变化的角度出发,对城乡住宅用地产权制度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进行了创新式的探索。基于以上研究,本文得出的主要结论包括:(1)城乡住宅用地在地方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民和农民两对权利主体所具备的资产权能和居住保障权能上都存在较大差异,由此也对城乡地域的发展和城乡居民自身幸福的实现产生了不同影响;(2)城乡住宅用地产权变迁与不同时期政府目标之间存在一定的关联,呈现出“外部环境变化→政府行为目标改变→制度变迁发生→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社会经济进步/衰退→新的外部环境变化发生”的国家发展导向下的住宅用地产权制度的渐进式动态变迁模式。(3)城乡住宅用地产权制度在不同时期对城乡居民和国家发展的效用并不是完全一致,在部分时期国家以牺牲城乡土地产权的居住保障/资产权能来实现国家的发展。(4)从新时期城市发展和乡村振兴的角度来看,现行的城乡住宅用地产权安排已然不适应国家发展的要求。从制度变迁的角度来看,主要表现为农村宅基地资产权能的不足和居住保障权能的过剩、城市住宅用地资产权能的过度和居住保障权能的不足两组问题。改革的方向则是:其一,城市住宅用地权能要实现居住保障权能的回归,降低流动人口城市化的难度、赋予城市现有居民长期稳定的居住环境、促使地方政府逐步摆脱土地财政的依赖并最终实现城市包容、安全、有韧性和可持续的发展;其二,农村宅基地权能要实现资产权能的归回,盘活闲置的农村宅基地资源、提升农村居民的资产性收入能力、促进人才、资本和技术等资源向农村地区流动以更好地实现乡村振兴。
陈超[6](2019)在《分析土地储备行为对土地及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以龙海市为例》文中研究说明土地资源是一个城市发展的基础,也是人类生存的重要载体,因此在城市化的过程中必须要做好城市土地资源的综合利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采取把国有土地的一定期间内使用权出让并由竞得人进行开发建设,为了达到合理配置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获取更高收益、有效规范土地市场的目的,以政府强制性和社会公益性为核心开展土地储备行为,在政府授权范围内根据城市空间总体规划,采用收购、收回、置换、征收和拆迁等具体土地储备行为土地纳入城市土地储备库,在统一实施土地整理工作后有序供应土地,确保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稳定可控。因我国未在国家层面立法明确土地储备具体操作办法和模式,加之各地所处发展阶段和发展模式不同,在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各种问题。主要集中在土地储备行为实施过程中对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影响作用上,以及通过土地储备行为所带来的土地资金红利究竟是由政府所得还是投机者获得等等。因此,本文以城市土地储备行为发展为主线,通过对开展土地储备行为形成与发展运营等环节、国内外土地储备机制研究现状等理论知识的探索,对龙海市土地收购储备行为的开展运行流程、实施情况进行了实证分析,对开展土地储备行为所带来的影响进行假设分析并得出结论。在实证分析环节,首先采用主成分分析法进行研究,并用格兰杰检验揭示了土地市场与房地产市场之间的关系。选取了龙海市GDP产值、人口总数、建筑业增加值、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地价作为土地出让价的影响因素,并引入土地储备政策发布时间作为虚拟变量值,拟合了地价的多元线性回归模型,所得多元线性回归方程得出土地储备行为与土地市场价格呈正相关。根据政策因素的常数数值,土地储备行为会对地价上涨会有一定的作用,但并不起决定性作用,同时根据共同性检验可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口总数和生产总值等影响因素也会影响土地市场价格变化。综上可知,土地储备机制作为政府积极干预市场的一种手段,其目的在于通过政府强制力来弥补市场缺陷,而不是单纯地替代市场机制;土地储备机制只有建立在健全的法律法规制度下,才能形成完善的土地利用与管理体系,保障土地市场正常运行;全国各个城市的发展规模与开展模式有根本性差别,因此龙海市政府及土地储备机构必须立足自身实际,开展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有效的土地储备行为,同时应在经济利益最大化和社会公益及生态效益最大化之间取得平衡点,实现城市多元化发展,全面深入地推进土地市场改革,更好地为城市经济服务。
王平[7](2019)在《基于WSR框架的城镇住宅用地出让模式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的土地市场体量庞大、地位关键,房地产市场演变趋向复杂,土地资源和土地市场已经和每个人息息相关,土地出让模式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影响。为促进我国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完善我国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体系,对包括土地出让制度及其基础上形成的土地市场在内的土地出让模式系统进行优化研究极为必要。本文旨在运用物理事理人理方法论(WSR方法论)对我国土地出让模式系统进行优化分析,为土地年租制的探索实践和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完善提供思路。在界定土地出让模式系统内容和构成的基础上,基于WSR框架从认知土地出让模式系统(W维)、提出合理性评判准则(R维)、选择分析方法思路(S维)等三个维度阐述了土地出让系统的系统内涵和要求。系统分析结果表明当前模式下:(1)我国财政存在一定程度上土地财政依赖性过强、土地出让收入使用缺乏长效机制以及政府投资收益分配不合理等土地财政不可持续性问题;(2)土地市场的很多环节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影响市场秩序健康,损害系统主体利益;(3)国家土地相关政策数量多但波动大,政策目标和现实情况经常背离,对参与主体造成时序政策上的不公平;(4)当前土地相关政策制度体系在产权管理、税收制度等多方面存在不协调问题;(5)我国土地出让系统中存在经济、社会等多种子系统风险,社会经济发展的稳定性难以得到保证。我国现行土地出让批租制度存在的多种弊端和问题逐渐显现,我国应该积极探索土地有偿使用方式的改革创新。土地年租制作为土地出让方式的一种补充形式,能够很好的克服土地批租制中存在的缺陷。对土地年租制进行了制度模式设计和权利分析,土地出让系统主体的定位和关系发生了改变,在财政可持续、市场信息对称、政策协调性、社会经济发展稳定性方面表现的更有效率。土地年租制的实施需要相应的政策体系和配套机构的建立完善,既需要年租金征管机构充分发挥职能,创新管理技术,提升管理效率,也依赖于不动产登记体系和土地税收体系等相应制度体系的完善。搜集汇总各种房地产纠纷问题舆情热度并进行解决预期讨论,发现土地年租制能够为各种房地产纠纷问题提供一条很好的解决途径。通过对抚顺、北京、香港等三地年租制实践的探讨,发现我国住宅用地年租制实施具备良好的基础条件和可行性。本文以WSR系统分析方法对我国城镇住宅用地土地出让模式进行了优化分析,为我国住宅用地土地年租制的试点推广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改革创新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措施建议。
张帅[8](2019)在《基于实物期权模型的土地杠杆作用机制与治理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次贷危机后,全球范围内土地杠杆(土地价格与房屋价格之比)的持续提升引发广泛关注,土地杠杆与房屋市场的互动机制成为房地产研究领域的热点议题。伴随着实物期权理论在房地产市场中的广泛应用,土地杠杆是影响房屋供应的重要因素已经成为共识,并在土地杠杆模型化和微观数据实证研究上取得了较为丰富的成果,但在宏观传导机制、微观作用机制和土地杠杆治理等关键问题上有待更为系统的梳理和研究,特别是对土地杠杆的双重传导机制较少涉及、对土地连续开发过程中的复合期权缺少关注、对基于组合拍卖的土地杠杆治理研究深度不足,导致土地杠杆对房屋市场动态演化中的作用仍然缺乏足够的解释能力。本文遵循“宏观建模-微观验证-机制优化”的研究路径,从“基于实物期权的土地杠杆作用机制与治理”这一理论命题出发,融合宏观和微观视角,创新点主要表现在:首先,揭示土地杠杆在房屋市场演化中的成本加开发时滞双重传导机制。在宏观层面,在房屋供需模型和实物期权模型的整合理论框架下,构造开发时滞为随机变量、土地杠杆为内生变量的土地开发动态交互模型,突破单一成本传导机制的局限,并建立三阶段中介效应模型,识别并测量开发时滞在房价演化中的中介效应,发现土地杠杆提升与开发时滞延长之间的隐秘联系,揭示土地杠杆在房屋市场演化中的成本加开发时滞双重传导这一多层次、动态交互机制,将土地杠杆对房价的解释能力从8%提高到27%。其次,发现土地杠杆在微观项目连续开发过程中的复合期权作用机理。在微观层面,在连续时间反馈控制框架中,建立更契合国内连续开发流程的复合期权模型,突破单一期权的局限,将不确定性情境下土地开发从单一过程拓展至连续过程,部分修正了传统单一期权模型无法适用于存在竞争性多开发节点的缺陷,并收集实际成交土地的微观数据,利用生存分析模型,考察在项目层面土地杠杆对土地开发时机的影响,发现土地杠杆在微观项目连续开发过程中的复合期权作用机理,在实证检验中表现出更好的解释能力。最后,建立基于两阶段竞自持机制的土地杠杆治理模型。在治理层面,在实物期权和混合开发模型的整合框架内,建立包括多属性目标函数、混合式收益的两阶段竞自持组合拍卖模型,突破单一竞价机制的局限,提出基于两阶段竞自持机制的土地杠杆治理机制,拓展了组合拍卖模型在高度管制土地市场中的应用范围,修正了传统一级密封拍卖竞地价机制的缺陷,揭示两阶段竞自持机制优于传统的竞地价机制,并利用微观实际成交数据,综合利用倾向得分匹配法、广义倾向得分匹配法和断点回归法,系统评估竞自持机制的政策效应,为破解高土地杠杆提供直接思路和解决方向。本文的整体政策建议是,忽视土地杠杆过高对房屋市场的负面作用、单纯从需求端控制房价可能是不足的,凸显了从土地供给端进行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性,需要将管理土地杠杆纳入房地产调控整体政策框架中,重点是溢价率控制、开工节点控制、竞价机制优化。
陈思瑞[9](2019)在《论营改增后中国地方主体税种的应然选择》文中提出曾几何时,我国在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健全、法治水平薄弱的情况下,取得了经济和社会高速发展的中国式奇迹。快速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是调动了中央与地方发展的两个积极性。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地方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使各级政府各自招商引资、打造优良的投资环境,从而拉动经济快速发展。税收是国家赖以生存发展、政府赖以正常运转的经济命脉。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在筹集财政收入的同时,运用税收政策把控经济发展的方向盘。1994年分税制改革,是我国财政体制改革历史上的里程碑,以经济分权冲破行政分权的局限性,充分调动了地方各级政府的理财积极性,改变了央地政府之间传统的博弈关系,提高了中央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能力,为后续财税体制深化改革奠定了基本框架。2016年,营改增全面推行,长期担任地方主体税种的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引致地方主体税种缺失、地方税体系支离破碎的局面。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选择和培育新的地方主体税种,打造健全的地方税体系,再次调动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成为当前深化财税体制中亟待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营改增后,营业税消失,增值税五五分成的过渡期即将结束,本文在探索地方税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之后,提出在当前阶段应摒弃以税收立法权或税收征管权作为地方税划分依据的观点。以税收收益权作为地方税的划分准,将地方享有收益权的税种都纳入地方税体系的考察范围之中。主体税种的税制结构的中心,在税种中占据着主导地位。健全地方税体系,必须先明确地方主体税种,确立地方主体税种的选择标准,构建层级清晰的税收体系。在归纳外国地方税体系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本文认为,在微观层面,地方主体税种应当能够满足地方财政需求,保障地方财政自主权,并对地方政府行为形成正面的激励效果;在中观层面,地方主体税种应当兼顾中央宏观调控能力和地方区域调控能力,并反映地区居民的差异化公共受益程度;在宏观层面,地方主体税种应具备税收正义的价值取向,满足实质正义、程序正义和制度正义三个维度的要求。基于此,通过联动的立法改革,构建“消费税+资源税”的双主体税种结构,是营改增后地方主体税种的适当选择。
刘明辉[10](2019)在《城乡关系演变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机制研究 ——基于“政府、市场、经营主体”三个维度的分析框架》文中研究表明改革开放以来,“城市优先”是我国推动经济增长的主要战略抓手,对我国经济取得瞩目成就举足轻重。但是,城市集聚绝大多数劳动力、资本、土地等要素的光鲜背景下,也诱发了农村产业空心化、农村留守人口老龄化、农村从业人员女性化、农村环境治理无序化等系列“乡村病”。因此,城乡融合、农村产业融合是我国进入新时代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区域协调的客观要求,也是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执本之举,亟待推进。建国后,我国城乡关系在多数时间处在分离状态。城乡统筹的发展路线在我国肇始于2003年的十六届三中全会。2012年,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提出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进入新时代,党的十九大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转变,强调通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扭转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的局面,补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短板。乡村振兴是党和政府对新时代城乡关系发展的深刻认识,旨在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农业不发达、农村不兴旺、农民不富裕的“三农”问题。其中,推动农村“产业兴旺”是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重点。城乡关系演变的各个阶段都需要关注农业发展问题。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肩负着保障粮食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保证数亿农民就业和增收的重要使命。然而,当前我国农业仍未能从根本上改变粗放的生产方式,加之农业生产比较优势的渐趋衰退、国内外农产品价格倒挂以及农业生产的立体式污染等问题,对我国农业发展形成了巨大冲击,构成了农业实现现代化的极大挑战。如何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经济收益、破解农民增收困境以及盘活农村生产要素等成为农业现代化的先决条件。当下,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加速冲击着传统的生产模式,新一轮的新信息、新技术为农村产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农村产业融合已成为突破传统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农业与二三产业之间的融合趋势向好,尤其是第二产业对农业的中间投入已有较大提升。但是,我国农村产业融合仍处在起步发展阶段,仍存在诸多问题,如产业链脱节、要素链脱钩、利益链不完善、融资难度大、税收支持力度不够、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等严重束缚了农村产业的深度融合。整体上看,产业融合链的断裂或融合体制的脆弱多可归结于市场、政府和经营主体三个层面。因此,本文在城乡关系演变背景下从“政府、市场、经营主体”三个维度研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作用机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建议,对我国走出传统产业分工、剥离传统农业落后的生产方式、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实现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包括九章内容。第一章是导论。本文首先梳理了我国农业发展的基本现实作为本文选题的背景依据,并据此提出本文研究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接着,本文对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研究进行了评述,并界定了文中涉及的核心概念,在此基础上设计出本文的研究思路、研究内容,并据此选取适宜的研究方法等。第二章是理论基础与理论分析框架部分。基于城乡关系理论、二元经济理论、产业组织理论、分工与产业融合理论、交易费用理论与产权理论,本文尝试构建了“政府、市场、经营主体”三个维度的理论分析框架,着重剖析政策支持与制度供给、要素配置、主体功能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作用机制及其内在规律。第三章构建“政府”维度分析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作用机制。本文将政府支持和制度供给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作用机制概括为资源补充机制、信号传递机制、资源重置机制,并进一步分解为产业政策支持与农业补贴、基础设施建设、创新金融支持、产业确认与保护等角度进行阐释。第四章着重从“市场”维度考察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作用机制。要素市场通过价格机制、信息机制与竞争机制影响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具体可分解为要素流动瓶颈、要素集聚功能、交易成本等方面。第五章是从“经营主体”维度分析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作用机制。在政府和市场的共同作用下,经营主体作为市场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主要通过竞争或合作博弈对农村产业融合产生影响,表现为提高组织化程度、提升市场应对能力、密切利益链接机制、强化激励机制与共享机制等。第六章厘清了中国农村产业融合的历史经验,并将农村产业融合的发展置于城乡关系演变的历史进程中,刻画了城乡关系演变过程中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基本事实和主要特征,最后结合本文构建的一般性理论分析框架,对中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作用机制进行了探讨。第七章是本文的实证检验部分。按照本文的理论分析框架,本文从“政府、市场、经营主体”三个维度对中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进行了实证检验。通过设计变量、构建模型、整理数据、实证估计,本文得出了针对“政府、市场、经营主体”三个维度的分析结论。第八章是国际经验借鉴部分,本文分析了日本、韩国、法国、荷兰、美国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基本现实、经验性事实,并从理论框架的三个维度分析了五个国家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经验。第九章是本文的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部分,从本文理论框架的三个维度探讨我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路径,同时总结提炼城乡关系演变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机制的互动效应,最后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本文主要得出五个结论。第一,政府的制度供给与政策支持是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保障。信息传递机制、资源补充机制与资源重置机制是政府影响农村产业融合的主要渠道,具体表现为产业政策支持与农业补贴、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平台、产权确认与保护以及创新金融支持等方式。第二,要素市场扭曲是制约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诱因。当前,我国要素市场化改革仍然滞后,诸多体制性障碍严重束缚了要素平等进入市场的程度,要素市场的价格机制、竞争机制与信息机制的扭曲导致要素流动受阻、要素集聚受限、交易成本企高等问题制约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第三,经营主体之间通过竞争与合作的博弈推动着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经营主体面对政府和市场机制的共同约束,从而经营主体采取竞争和合作的方式提高组织化程度、强化市场应对能力以及构建紧密的利益链接机制、激励机制与共享机制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第四,我国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需要从政府、要素市场与经营主体等多方面着手。现阶段,我国农村产业融合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从本文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机制分析中,可以看出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需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强化政府制度供给与服务,并要大力促进竞争有效的要素市场形成,打破城乡之间的地区分割、完善市场作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同时要巩固经营主体地位、强化经营主体功能,以及加速技术创新等。第五,城乡关系演变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之间存在双向效应。城乡关系的分离、对立与阻隔会导致要素市场分割,进而导致要素市场机制扭曲,引发要素流动受阻,制约着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由于缺乏新要素和新动能的注入,城乡融合发展则难以实现。随着城乡关系逐渐走向融合阶段,城乡产业开始趋于联动发展,要素能够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和互动补充,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也逐渐加速推进。同时,农村产业融合引导城市地区的资源和要素流向农村地区,开发并拓展农业的多功能性,延伸农业产业链价值链,能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产业空间、提升城乡经济融合程度、缩小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本文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规律基础上发现“政府、市场、经营主体”三个维度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机制的理论框架,并在理论阐释和实践检验分析中探寻农村产业融合的发展路径,丰富和拓展了产业融合的相关理论。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在于:第一,尝试构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机制的理论框架。基于城乡关系演变背景的梳理,本文提出“政府、市场、经营主体”三个维度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机制理论框架,在一定程度上丰富和拓展了产业融合理论及农业发展理论;第二,细化与拓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机制的理论阐释。本文从政府支持与制度供给、要素市场配置、经营主体功能三个维度考察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作用机制及其内在规律,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视角给出进一步的理论解释;第三,研究方法上的改进。本文运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分析方法、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计量模型的理论推导与实证分析以及比较分析方法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机制进行深入研究。在“三个维度”实证检验中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机制部分,本文运用政策评估方法(PSM-DID)以及固定效应模型等方法对已有的研究进行方法上的改进。
二、浅谈我国土地市场中土地供应的制度缺陷及建议(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浅谈我国土地市场中土地供应的制度缺陷及建议(论文提纲范文)
(1)地方政府行为影响土地出让价格的实证研究 ——基于35个大中城市的面板数据(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文献综述 |
一、政府行为研究综述 |
二、土地出让研究综述 |
三、国内外研究评述 |
第三节 研究方法和研究创新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的创新点 |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概念界定 |
一、政府行为 |
二、土地出让 |
三、土地出让价格 |
第二节 理论基础:政府行为理论 |
第三节 土地市场与中国地方政府行为 |
一、计划经济下的土地配置和地方政府行为 |
二、市场经济下的土地市场和地方政府行为 |
第三章 研究假设与模型设定 |
第一节 研究假设 |
第二节 模型设定 |
一、变量选取和变量说明 |
二、数据来源 |
第四章 地方政府行为对土地出让价格影响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描述性统计 |
第二节 面板数据检验 |
第三节 实证分析 |
一、基础回归 |
二、区域、等级层面基础回归 |
第四节 稳健性检验 |
第五章 地方政府行为对土地出让价格的作用分析 |
第一节 作用分析 |
一、政府行为的增值效应 |
二、政府行为的选择效应 |
三、政府行为的调节效应 |
第二节 政策建议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结论 |
第二节 不足与展望 |
一、研究不足 |
二、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多主体供应住宅用地利益分配博弈研究 ——以广东“三旧”改造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土地供给制度研究进展 |
1.2.2 住宅用地供需研究进展 |
1.2.3 建设用地市场研究进展 |
1.2.4 多主体供地研究进展 |
1.2.5 博弈论方法对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的研究进展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2 我国住宅用地供需及建设用地市场研究 |
2.1 我国住宅用地供给制度发展 |
2.1.1 自由流动(1949 年-1953 年) |
2.1.2 政府与农民集体多头供给(1953 年-1999 年) |
2.1.3 政府单一主体供地(1999 年-2016 年) |
2.1.4 住宅建设用地市场统一(2017 年至今) |
2.2 我国住宅用地供需现状 |
2.2.1 住宅用地需求 |
2.2.2 住宅用地供给 |
2.2.3 住宅用地供需平衡分析 |
2.3 我国建设用地市场现状 |
2.3.1 建设用地市场结构分析 |
2.3.2 建设用地市场现状分析 |
2.4 住宅用地供需及建设用地市场存在的问题 |
2.5 本章小结 |
3 多主体供应住宅用地及模式研究 |
3.1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3.1.1 多主体供地内涵 |
3.1.2 多主体供应住宅用地的渠道 |
3.1.3 理论基础 |
3.2 多主体供应住宅用地模式 |
3.2.1 多主体供应住宅用地模式现状 |
3.2.2 多主体供应住宅用地主要模式分析 |
3.3 多主体供应住宅用地参与主体分析 |
3.3.1 政府 |
3.3.2 原土地产权人 |
3.3.3 企事业单位 |
3.3.4 非房地产企业 |
3.3.5 开发商 |
3.4 本章小结 |
4 多主体供应住宅用地利益分配博弈研究 |
4.1 博弈论概述 |
4.1.1 博弈论的基本内容 |
4.1.2 博弈论对我国经济问题的有效性 |
4.2 博弈论与多主体供应住宅用地的联系 |
4.3 多主体供应住宅用地利益相关者诉求分析 |
4.3.1 地方政府 |
4.3.2 集体组织 |
4.3.3 用地企业 |
4.4 各参与主体在不同供地模式下的博弈关系分析 |
4.4.1 博弈模型的构建 |
4.4.2 征地储备供地模式下的三方博弈分析 |
4.4.3 多主体供地模式下的三方博弈分析 |
4.5 博弈均衡分析 |
4.6 本章小结 |
5 多主体供应住宅用地经济效益研究 |
5.1 项目概况 |
5.2 经济效益内涵与指标 |
5.2.1 经济效益内涵 |
5.2.2 经济效益指标 |
5.3 经济效益测算 |
5.3.1 测算方法 |
5.3.2 测算结果分析 |
5.3.3 开发利润来源分析 |
5.4 经济效益评价 |
5.5 博弈均衡的体现 |
5.6 本章小结 |
6 研究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主要创新点 |
6.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3)转型期越南城市空间生产机制与边缘区空间失控问题研究 ——以河内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问题与背景 |
1.1.1 转型期越南快速城镇化进程 |
1.1.2 越南城市边缘区空间发展的实践问题 |
1.2 研究的对象与概念界定 |
1.2.1 城市边缘区 |
1.2.2 空间失控问题 |
1.2.3 土地制度 |
1.2.4 空间利益主体 |
1.3 城市边缘区空间问题:越南的研究现状 |
1.3.1 关于城市边缘区空间扩张的研究 |
1.3.2 关于违法建设与非正规住房的研究 |
1.3.3 研究现状梳理与研究问题提出 |
1.4 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
1.4.1 研究目的 |
1.4.2 研究意义 |
1.5 研究方法及框架 |
1.5.1 研究方法 |
1.5.2 研究框架 |
第二章: “体制转型”,“空间生产”与”土地制度“相关理论基础 |
2.1 ‘体制转型’的视角和相关研究 |
2.1.1 越南‘体制转型’的总体环境 |
2.1.2 对‘体制转型,的理解和模式 |
2.1.3 越南体制转型的基本特征 |
2.2 空间生产理论: 资本,权力与空间 |
2.2.1 空间生产理论在转型中的越南的运用 |
2.2.2 认知空间的价值属性 |
2.2.3 空间生产中的国家权力 |
2.2.4 空间生产中的资本运作 |
2.3 土地制度转型: 空间资源,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
2.3.1 土地制度: 空间生产的基础 |
2.3.2 土地市场与政府干预 |
2.3.3 土地产权中的权力与权益 |
2.4 研究视角的总结 |
第三章: 越南城市空间生产的机制转型与边缘区的兴起 |
3.1 体制转型与城市空间生产的制度改革 |
3.1.1 土地制度改革 |
3.1.2 住房制度改革 |
3.1.3 金融制度改革 |
3.1.4 产业发展制度改革 |
3.2 转型期城市空间的生产机制 |
3.2.1 城市空间生产的权力运作与转型 |
3.2.2 城市空间生产主体的转型 |
3.2.3 城市空间生产的资本运作模式转型 |
3.2.4 从计划到市场: 城市空间生产的机制变革 |
3.3 转型期城市边缘区的兴起与发展特征 |
3.3.1 转型时期城市边缘区的形成 |
3.3.2 土地价值呈现与边缘区的兴起 |
3.3.3 混杂性土地市场与多样性的空间结构 |
3.4 小结 |
第四章: 城市边缘区利益主体的空间生产动机及策略 |
4.1 政府的职能转型与空间生产机制 |
4.1.1 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职权分配与博弈 |
4.1.2 地方政府的发展职责转型与问题 |
4.1.3 地方政府对空间生产的动机与空间行为 |
4.2 开发企业的角色与空间生产机制 |
4.2.1 开发企业的类型与空间生产的动机 |
4.2.2 影响企业开发的制度环境 |
4.2.3 开发企业的空间生产的行为策略 |
4.3 城市边缘区利益个体的空间生产机制 |
4.3.1 城市边缘区的利益个体 |
4.3.2 利益个体主导下的空间生产策略 |
4.4 小结 |
第五章: 土地制度,土地市场与城市边缘区的空间问题 |
5.1 土地产权制度中的国家权力 |
5.1.1 所有权的主体模糊: 国家权力的根源 |
5.1.2 土地产权的非完整性 |
5.1.3 土地发展权中权益缺失 |
5.2 城市边缘区土地使用的制度问题 |
5.2.1 土地价格双轨制的缺陷 |
5.2.2 土地征收与补偿的制度缺陷 |
5.2.3 土地供应的制度缺陷 |
5.3 土地管理的制度缺陷分析 |
5.3.1 城市规划的制度缺陷 |
5.3.2 土地财税体系的缺陷 |
5.4 混合性土地市场与城市边缘区空间失控问题 |
5.4.1 混合性土地制度与混合性土地市场 |
5.4.2 权力与资本的空间生产联盟、及其空间效应 |
5.4.3 个体的空间投机行为及空间效应 |
第六章 河内市城市边缘区空间生产的失控 |
6.1 河内市城市边缘区空间生产与发展演进 |
6.1.1 河内市的概况 |
6.1.2 经济计划时期的城市空间结构 |
6.1.3 转型期河内城市边缘区的空间发展演进 |
6.2 权力与资本驱动下城市空间失控问题 |
6.2.1 权力驱动下城市边缘区空间扩张 |
6.2.2 ‘精英联盟‘主导的土地开发失控问题 |
6.3 个体利益主导下违章空间开发现象 |
6.3.1 河东区城中村与城边村的违章建设 |
6.3.2 自发建设导致空间管理失控的效应 |
6.4 小结 |
第七章: 越南城市边缘区空间生产的制度优化建议 |
7.1 制度优化的价值取向之建 |
7.1.1 增长与发展: 面向城乡统筹发展 |
7.1.2 效率与公平: 协调空间资源配置与发展中的权力与权益 |
7.1.3 管理与治理: 提升市场经济下地方政府的治理能力 |
7.2 操作层面上的政策改良建议 |
7.2.1 土地产权改革: 发展权共享理念 |
7.2.2 市场化导向的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建议 |
7.2.3 优化土地财税制度的建议 |
7.2.4 优化规划程序的制度建议 |
第八章: 结论 |
8.1 主要结论和观点 |
8.2 创新点 |
8.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图表来源 |
作者简介 |
致谢 |
(4)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模式与路径选择(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核心概念的界定 |
1.3 主要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创新和不足 |
第2章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演进的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演进的理论基础 |
2.1.1 农业信贷补贴理论 |
2.1.2 农村金融市场理论 |
2.1.3 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 |
2.1.4 制度变迁理论 |
2.2 关于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的文献综述 |
2.2.1 农村金融改革历程研究 |
2.2.2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的现状及问题研究 |
2.2.3 农村金融对策研究 |
第3章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 |
3.1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的宏观政策体系 |
3.2 中国农村金融市场总体情况 |
3.2.1 农村信贷供需状况 |
3.2.2 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发展情况 |
3.2.3 农业保险发展情况 |
3.2.4 农村金融产品创新情况 |
3.2.5 农村基础服务覆盖情况 |
3.2.6 融资渠道与融资模式情况 |
3.3 中国农村金融模式存在的问题 |
3.3.1 农村金融市场机制不健全 |
3.3.2 农村金融供需失衡 |
3.3.3 农村金融市场功能不完备 |
3.4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困境的原因探析 |
3.4.1 农村金融改革目标设定不明晰 |
3.4.2 农村金融改革主体动力不足 |
3.4.3 农村金融改革路径偏差 |
第4章 中国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及演变路径 |
4.1 中国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的演进 |
4.1.1 政府主导模式(1978-1996 年) |
4.1.2 “三位一体”模式(1997—2004 年) |
4.1.3 市场化主导模式(2005—现在) |
4.2 中国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演进的主要特征 |
4.2.1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演进受农村经济改革驱动 |
4.2.2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演进驱动机制的强制性 |
4.2.3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变迁具有路径依赖特征 |
4.3 中国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演进环境与趋势 |
4.3.1 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演进面临的经济社会环境 |
4.3.2 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变迁的思路变化 |
4.3.3 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发展方向与路径 |
第5章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微观模式及路径 |
5.1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微观模式 |
5.1.1 信用主体模式 |
5.1.2 资产抵押模式 |
5.1.3 合作金融模式 |
5.2 中国农村金融微观模式的未来发展路径 |
5.2.1 供应链金融 |
5.2.2 互联网+农村金融 |
5.2.3 新型合作金融 |
第6章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模式与信贷配给的实证分析 |
6.1 农村信贷资金配给的理论分析 |
6.1.1 农村信贷资金配给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
6.1.2 农村信贷资金配给的影响因素分析 |
6.2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对信贷资金配给影响的实证分析 |
6.2.1 变量选取、理论假设和模型构建 |
6.2.2 实证分析过程 |
6.3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对信贷资金配给影响的实证结论 |
第7章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的国际比较借鉴 |
7.1 美国波特切斯特乡村银行模式 |
7.2 孟加拉“格莱珉”模式 |
7.3 印度地区农村银行模式 |
第8章 完善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的路径选择 |
8.1 健全完备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 |
8.1.1 优化商业性农村金融机构的供给能力 |
8.1.2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 |
8.1.3 促进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健康良性发展 |
8.1.4 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 |
8.2 优化提升农村金融市场功能 |
8.2.1 围绕土地等抵押物创新 |
8.2.2 加快土地经营权等农村资产市场建设 |
8.2.3 持续加大涉农贷款的政策扶持力度 |
8.3 完善农村金融市场的基础支撑 |
8.3.1 建立健全完备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 |
8.3.2 探索有效的农村金融风险分担机制 |
8.3.3 加快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在学期间所取得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5)城乡住宅用地权能差异研究 ——城市发展与乡村振兴的双重维度(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问题的提出 |
1.2 主要研究内容 |
1.3 写作思路和研究方法 |
1.3.1 写作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特色及可能的创新之处 |
2.国内外文献梳理 |
2.1 产权与土地产权研究 |
2.2 城市土地(住宅)产权制度研究 |
2.3 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研究 |
2.4 政府行为研究 |
2.5 城市发展研究 |
2.6 乡村振兴研究 |
2.7 文献评述 |
3.城乡住宅用地产权差异比较 |
3.1 城乡住宅用地所有权差异 |
3.1.1 城乡住宅用地所有权的主体与客体 |
3.1.2 城乡住宅用地所有权的取得 |
3.1.3 城乡住宅用地所有权的内容 |
3.2 城乡住宅用地使用权差异 |
3.2.1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内涵及其主体和客体 |
3.2.2 城市住宅用地使用权内涵及其主体和客体 |
3.2.3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 |
3.2.4 城市住宅用地使用权的取得 |
3.2.5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期限 |
3.2.6 城市住宅用地使用权期限 |
3.3 城乡住宅用地处分权差异 |
3.3.1 城乡住宅用地(所有权)之处分权 |
3.3.2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用益物权)之处分权 |
3.3.3 城市住宅用地使用权(用益物权)之处分权 |
3.4 城乡住宅用地收益权差异 |
3.4.1 城乡住宅用地(所有权)之收益权 |
3.4.2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用益物权)之收益权 |
3.4.3 城市住宅用地使用权(用益物权)之收益权 |
3.5 城乡住宅用地产权结构差异汇总表 |
4.城乡住宅用地产权权能差异比较 |
4.1 城乡住宅用地资产权能差异 |
4.1.1 城市住宅用地所有权的资产权能 |
4.1.2 农村宅基地所有权的资产权能 |
4.1.3 城市住宅用地使用权的资产权能 |
4.1.4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资产权能 |
4.2 城乡住宅用地居住保障权能差异 |
4.2.1 城市住宅用地所有权的居住保障权能 |
4.2.2 农村宅基地所有权的居住保障权能 |
4.2.3 城市住宅用地使用权的居住保障权能 |
4.2.4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居住保障权能 |
5.权能差异的逻辑演进:城乡住宅用地权能与政府目标 |
5.1 土地权能的同质化与国家经济的恢复:1949— |
5.1.1 产权安排背景分析 |
5.1.2 中央政府发展目标分析 |
5.1.3 地方政府发展目标分析 |
5.1.4 权能安排施成效分析 |
5.2 土地权能差异的萌芽与国家住宅经济的奠基:1979— |
5.2.1 产权安排背景分析 |
5.2.2 中央政府发展目标分析 |
5.2.3 地方政府发展目标分析 |
5.2.4 权能安排实施成效分析 |
5.3 土地权能差异的深化与国家住宅经济的崛起:1999— |
5.3.1 产权安排背景分析 |
5.3.2 中央政府发展目标分析 |
5.3.3 地方政府发展目标分析 |
5.3.4 权能安排实施成效分析 |
5.4 城乡住宅用地权能变迁的特征 |
5.4.1 城乡住宅用地权能变迁是渐进式的变迁 |
5.4.2 城乡住宅用地权能的变迁是政府强制性的变迁 |
5.4.3 城乡住宅用地权能变迁受到政府目标的影响 |
6.现行住宅用地权能差异在城乡发展中的效应 |
6.1 住宅用地权能差异在城乡发展中的正面效应 |
6.1.1 缓解地方财政压力 |
6.1.2 推动城市经济繁荣 |
6.1.3 客观上实现了局部农村的被动城市化 |
6.1.4 农村社会稳定为经济发展提供稳定器 |
6.2 住宅用地权能差异在城乡发展中的负面效应 |
6.2.1 城市住宅用地居住权能弱化:房价高企阻碍人的城市化 |
6.2.2 城市住宅用地居住权能弱化:使用权续期未定“无恒产者无恒心” |
6.2.3 城市住宅用地资产权能过强:人口结构变化引发地方财政危机 |
6.2.4 农村宅基地资产权能残缺:机会困境下的城乡社会阶层固化 |
6.2.5 农村宅基地资产权能残缺:效率困境下的农村资源配置低效 |
6.2.6 农村宅基地资产权能残缺:失序困境下的社会治理成本增加 |
6.2.7 农村宅基地资产权能残缺:正义困境下的“不患寡而患不均” |
7.城乡住宅用地权能差异效应的缩影之一:小产权房问题 |
7.1 小产权房问题简述 |
7.1.1 小产权房概念及本文语境下的小产权房 |
7.1.2 小产权房的发展情况 |
7.1.3 政府对小产权房的态度 |
7.2 小产权房案例分析 |
7.2.1 广州市白云区小产权房案例分析 |
7.2.2 湖南省永州市小产权房案例分析 |
7.3 小产权房问题与城乡住宅用地产权能差异的联系 |
7.3.1 城市住宅用地居住保障权能弱势催生小产权房需求 |
7.3.2 农村宅基地资产权能残缺诱致小产权房供给 |
8.面向未来:土地权能的本质回归与国家发展的转型需求 |
8.1 新时代背景:城乡融合下的乡村振兴与城市发展 |
8.1.1 城市发展带动和支撑乡村振兴 |
8.1.2 乡村振兴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 |
8.2 住宅用地权能回归助推城乡融合发展 |
8.2.1 农村宅基地资产权能的回归与乡村振兴 |
8.2.2 城市住宅用地居住权能的回归与城市发展 |
8.3 以乡村振兴和城市发展为导向的住宅用地制度创新 |
8.3.1 基于居住权能回归的城市住宅用地产权制度改革 |
8.3.2 基于资产权能回归的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改革 |
9.研究总结 |
9.1 研究结论 |
9.2 不足与展望 |
9.2.1 不足之处 |
9.2.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6)分析土地储备行为对土地及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以龙海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土地储备的必要性 |
1.2.2 土地储备的作用 |
1.2.3 土地储备与市场的关联 |
1.2.4 土地储备弥补市场失灵 |
1.3 研究内容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分析 |
2.1 土地储备机制的建立与发展 |
2.1.1 土地储备行为与土地储备机制 |
2.1.2 我国土地储备机制建立 |
2.1.3 我国开展土地储备行为的发展进程 |
2.2 土地市场构成及运作机理 |
2.2.1 土地市场的特征 |
2.2.2 土地市场出让机理 |
2.3 地价及房价的变化分析 |
2.3.1 土地价格 |
2.3.2 房地产价格 |
2.4 土地储备行为对土地及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
第三章 龙海市土地储备行为开展情况 |
3.1 龙海市土地储备行为的开展与现状 |
3.1.1 龙海市土地市场情况 |
3.1.2 龙海市土地储备机构情况 |
3.2 土地储备行为运行情况分析 |
3.2.1 土地供应形式的改变 |
3.2.2 储备土地规模情况 |
第四章 龙海市土地储备行为的项目实证分析 |
4.1 滨海新城储备项目情况 |
4.2 储备行为实证分析 |
4.2.1 地价影响因素的主成分分析 |
4.2.2 土地价格与房地产价格的因果关系 |
第五章 结论与建议 |
5.1 结论 |
5.1.1 对土地储备行为探索的结论 |
5.1.2 龙海市实施土地储备行为存在的问题 |
5.2 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基于WSR框架的城镇住宅用地出让模式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2 相关研究的综述 |
1.2.1 关于土地出让的关系定位研究 |
1.2.2 关于土地出让模式影响的研究 |
1.2.3 关于土地出让模式问题的研究 |
1.2.4 关于土地出让模式优化的研究 |
1.2.5 小结 |
1.3 研究内容与思路 |
1.3.1 土地出让模式分析的WSR框架构建 |
1.3.2 住宅用地出让模式系统的认知 |
1.3.3 住宅用地出让模式合理性评判目标 |
1.3.4 住宅用地出让模式分析分析方法思路 |
1.3.5 当前住宅用地出让模式优化方案和分析 |
1.4 论文的章节组织 |
2 基于WSR框架的分析方法 |
2.1 土地出让模式分析的WSR框架 |
2.1.1 WSR系统分析方法 |
2.1.2 土地出让模式系统的WSR系统分析框架 |
2.2 住宅用地出让模式系统(W) |
2.2.1 住宅用地出让模式相关权利 |
2.2.2 住宅用地出让模式系统主体 |
2.2.3 住宅用地出让模式系统政策规范 |
2.3 住宅用地出让模式的评判准则(R) |
2.3.1 财政持续性目标 |
2.3.2 信息对称性目标 |
2.3.3 时序公平性目标 |
2.3.4 管理协调性目标 |
2.3.5 发展稳定性目标 |
2.4 住宅用地出让模式分析的思路(S) |
3 城镇住宅用地出让模式问题分析 |
3.1 土地财政的可持续性问题 |
3.1.1 当前出让模式下土地财政状况 |
3.1.2 “土地财政”的不可持续 |
3.2 市场主体信息对称性问题 |
3.2.1 当前模式下土地一级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
3.2.2 当前模式下土地二级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
3.3 时序政策影响公平性问题 |
3.3.1 房地产调控政策时序公平性问题探讨 |
3.3.2 时序政策不公平对各主体的影响 |
3.4 土地管理政策协调性问题 |
3.4.1 税收制度 |
3.4.2 产权管理制度 |
3.4.3 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 |
3.5 社会经济发展稳定性问题 |
3.5.1 经济风险问题 |
3.5.2 社会风险问题 |
4 城镇住宅用地出让模式优化建议 |
4.1 住宅用地出让的年地租制 |
4.1.1 土地年租制的内涵和权利分析 |
4.1.2 土地年租制的主要优势 |
4.2 使用权转移支付模式转变 |
4.3 土地市场多主体的重定位 |
4.4 配套机构改革与政策措施 |
4.5 派生社会问题的解决预期 |
4.6 土地年租制应用案例 |
5 结束语 |
5.1 总结 |
5.2 不足和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8)基于实物期权模型的土地杠杆作用机制与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现实背景 |
1.1.2 理论背景 |
1.2 核心研究内容和篇章安排 |
1.3. 研究意义 |
1.3.1 理论意义 |
1.3.2 实践意义 |
1.4 研究方法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研究创新点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土地杠杆研究综述 |
2.1.1 土地杠杆的定义 |
2.1.2 土地杠杆的测算 |
2.1.3 考虑土地杠杆的房地产市场动态演化模型研究 |
2.1.4 土地杠杆在房地产市场中驱动作用的实证研究 |
2.2 实物期权研究综述 |
2.2.1 实物期权理论概述 |
2.2.2 基于单一实物期权的土地开发决策研究 |
2.2.3 土地开发过程中的复合期权研究 |
2.2.4 基于实物期权的土地杠杆研究进展 |
2.2.5 基于实物期权的城市开发研究 |
2.3 研究述评 |
第3章 基于实物期权理论的土地杠杆双重传导模型 |
3.1 引言 |
3.2 考虑土地杠杆的房屋供需模型 |
3.3 开发时滞模型 |
3.3.1 最优投资时机计算 |
3.3.2 开发时滞求解 |
3.4 探索性研究:包括土地杠杆和开发时滞的房价蛛网波动模型 |
3.5 结论与启示 |
第4章 基于中介效应模型的土地杠杆作用研究 |
4.1 引言 |
4.2 核心假设、变量和数据 |
4.3 检验国内是否满足土地杠杆假设 |
4.4 参数估计 |
4.4.1 方程设定 |
4.4.2 数据检验 |
4.4.3 参数估计 |
4.4.4 稳健性检验 |
4.5 中介效应的检验与估算 |
4.5.1 技术路线图 |
4.5.2 中介效应计算 |
4.5.3 机制分析 |
4.6 探索性研究:土地杠杆与开发时滞的加速器效应 |
4.6.1 门槛效应检验 |
4.6.2 面板门限模型结果 |
4.6.3 分段回归结果 |
4.7 结论与启示 |
第5章 土地杠杆在微观项目中的复合期权研究 |
5.1 引言 |
5.2 复合期权模型 |
5.2.1 复合期权视角下的土地开发流程 |
5.2.2 复合期权视角下的土地投资模型 |
5.3 数理方法:生存分析模型和竞争风险模型 |
5.4 数据和样本 |
5.5 实证研究 |
5.5.1 基于生存分析模型的实证结果 |
5.5.2 基于竞争风险模型的实证结果 |
5.5.3 稳健性检验 |
5.6 结论与政策建议 |
第6章 基于两阶段竞自持机制的土地杠杆治理模型 |
6.1 引言 |
6.2 基于实物期权的两阶段竞自持土地拍卖模型 |
6.2.1 拍卖规则与模型假设 |
6.2.2 政府和开发商的均衡策略 |
6.2.3 基于实物期权模型的开发商最高自持比例求解 |
6.2.4 竞自持模式下地方政府的定价策略和开发商竞价策略 |
6.3 机制比较 |
6.4 算例 |
6.4.1 基准情景 |
6.4.2 不同情景分析 |
6.5 探索性研究 |
6.6 结论与政策建议 |
第7章 两阶段竞自持土地杠杆治理政策评估 |
7.1 引言 |
7.2 核心假设、变量和数据 |
7.3 数理方法 |
7.3.1 倾向得分匹配法 |
7.3.2 广义倾向得分匹配法 |
7.4 基于倾向得分法的竞自持政策处理效应计算 |
7.5 利用广义倾向匹配法计算不同自持比例的处理效应 |
7.6 自持比例断点测算 |
7.7 政府和开发商的行为策略 |
7.8 探索性分析:相较限价,竞自持是控制房价和地价更好的手段吗? |
7.9 对上述实证结果的进一步分析 |
7.10 结论与政策建议 |
第8章 结论与展望 |
8.1 主要研究结论 |
8.2 研究局限与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 |
致谢 |
(9)论营改增后中国地方主体税种的应然选择(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二、相关研究资料综述 |
(一) 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二) 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方法和创新之处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三) 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地方主体税种的基本概念 |
一、地方税的概念及涵义 |
二、地方税相关概念辨析 |
三、地方主体税种的概念及涵义 |
第二节 公共财政理论 |
一、公共财政理论的兴起与发展 |
二、公共财政理论的基本内涵 |
三、公共财政理论对于地方税收支的意义 |
第三节 财政分权理论 |
一、财政分权理论的兴起与发展 |
二、财政分权理论的基本内涵 |
三、财政分权理论对于地方税权的意义 |
第四节 税收正义理论 |
一、税收正义理论的兴起与发展 |
二、税收正义理论的基本内涵 |
三、税收正义理论对于地方税的意义 |
第二章 营改增后中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
第一节 地方税收不符合地方公共财政需求 |
一、税收收入在地方财政中占比过低 |
二、非税收入在地方财政中占比过高 |
三、地方财政高度依赖于中央转移支付 |
第二节 地方税权难以适应财政分权的需求 |
一、地方税立法权缺失 |
二、地方税征管权日趋萎缩 |
三、税收收益权划分愈发不合理 |
第三节 地方税制有违税收正义价值 |
一、地方税制不符合税收实质正义要求 |
二、地方税制不符合税收程序正义要求 |
三、地方税制不符合税收制度正义要求 |
第四节 我国地方税体系问题溯因 |
一、市场与政府界限不清晰 |
二、分税制以集权作为初衷 |
三、地方税制设计有违正义 |
第三章 外国地方主体税种立法经验及其借鉴 |
第一节 发达国家地方主体税种的设置 |
一、发达国家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 |
二、发达国家政府间税权划分 |
三、发达国家地方主体税种设置 |
第二节 发展中国家地方主体税种的设置 |
一、发展中国家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二、发展中国家政府间税权划分 |
三、发展中国家地方主体税种设置 |
第三节 外国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比较分析 |
一、外国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比较分析 |
二、外国政府间税权划分比较分析 |
三、外国地方主体税种设置的比较分析 |
第四节 外国立法经验对我国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借鉴 |
一、科学合理的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二、稳定适度的政府间税权配置 |
三、明确合理的地方主体税种 |
第四章 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逻辑思路和选择标准 |
第一节 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逻辑思路 |
一、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逻辑前提 |
二、关于地方主体税种的备选税种 |
第二节 微观层面: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财政标准 |
一、地方主体税种对地方财政自主权的保障意义 |
二、地方主体税种对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稳定作用 |
三、地方主体税种对地方政府行为的激励导向 |
第三节 中观层面: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经济标准 |
一、地方主体税种应当与宏观经济发展方向相契合 |
二、地方主体税种应当与区域发展特色相一致 |
三、地方主体税种应当与居民公共受益相匹配 |
第四节 宏观层面: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价值标准 |
一、地方主体税种的选择应当具备实质正义 |
二、地方主体税种的选择应当具备程序正义 |
三、地方主体税种的选择应当具备制度正义 |
第五章 地方主体税种部分备选税种的利弊分析 |
第一节 增值税作为地方备选主体税种的利弊分析 |
一、增值税方案的财政能力考量 |
二、增值税方案的经济意义检视 |
三、增值税方案的税收正义价值探究 |
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作为地方备选主体税种的利弊分析 |
一、企业所得税方案的财政能力考量 |
二、企业所得税方案的经济意义检视 |
三、企业所得税方案的税收正义价值分析 |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作为地方备选主体税种的利弊分析 |
一、个人所得税方案的财政能力考量 |
二、个人所得税方案的经济意义检视 |
三、个人所得税方案税收正义价值探究 |
第四节 房地产税作为地方备选主体税种的利弊分析 |
一、房地产税方案的财政能力考量 |
二、房地产税方案的经济意义检视 |
三、房地产税方案税收正义价值探究 |
第六章 我国地方主体税种立法改革的设想 |
第一节 双主体税种结构之消费税方案 |
一、消费税方案具备财政意义 |
二、消费税方案满足经济标准 |
三、消费税方案符合税收正义价值 |
第二节 双主体税种结构之资源税方案 |
一、资源税方案具备财政意义 |
二、资源税方案满足经济标准 |
三、资源税方案符合税收正义价值 |
第三节 地方主体税种的立法改革路径 |
一、双主体税种模式的立法改革总体思路 |
二、消费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立法改革 |
三、资源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立法改革 |
第四节 地方主体税种立法改革的配套措施 |
一、明确政府职能并简化政府层级 |
二、适当下放税收立法权 |
三、税收立法权下放的配套条件 |
四、稳步推进地方辅助税种立法改革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表 |
(10)城乡关系演变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机制研究 ——基于“政府、市场、经营主体”三个维度的分析框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导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内外关于城乡关系的研究 |
1.2.2 国内外关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研究 |
1.2.3 研究述评 |
1.3 核心概念界定 |
1.3.1 城乡关系 |
1.3.2 城乡关系演变 |
1.3.3 农村产业融合 |
1.3.4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
1.4 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 |
1.6 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 |
1.6.1 可能的创新点 |
1.6.2 可能的不足 |
2.理论基础与理论框架 |
2.1 理论基础 |
2.1.1 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理论 |
2.1.2 二元经济理论 |
2.1.3 产业组织理论 |
2.1.4 交易费用与产权理论 |
2.1.5 分工与产业融合理论 |
2.2 基于“政府、市场、经营主体”三个维度的分析框架 |
2.2.1 政府政策支持与制度供给 |
2.2.2 要素市场配置 |
2.2.3 经营主体功能 |
2.2.4 政府、市场与经营主体的逻辑关系 |
2.3 “三个维度”分析框架的说明 |
3.“政府”维度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机制分析 |
3.1 政府、市场与经营主体关系辨析 |
3.1.1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
3.1.2 政府、市场作用下的经营主体 |
3.2 政府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经济学解释 |
3.3 政府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机制分解 |
3.3.1 产业政策支持与农业补贴 |
3.3.2 基础设施建设 |
3.3.3 公共服务平台 |
3.3.4 创新金融扶持 |
3.3.5 产权确认与保护 |
3.4 小结 |
4.“市场”维度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机制分析 |
4.1 要素市场机制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
4.2 要素市场的价格机制 |
4.2.1 土地市场的价格机制 |
4.2.2 劳动力市场的价格机制 |
4.2.3 资本市场的价格机制 |
4.2.4 技术市场的价格机制 |
4.3 要素市场的竞争机制 |
4.4 要素市场的信息机制 |
4.5 小结 |
5.“经营主体”维度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机制分析 |
5.1 政府与市场约束下经营主体理性行为分析 |
5.1.1 政府与市场的约束作用 |
5.1.2 双重约束下经营主体的有限理性行为 |
5.2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中经营主体之间的行为博弈 |
5.2.1 农户与农户之间的博弈分析 |
5.2.2 农户与企业之间的博弈分析 |
5.2.3 企业、合作组织与农户之间的博弈分析 |
5.2.4 家庭农场与合作社之间的博弈分析 |
5.2.5 概括性总结 |
5.3 “经营主体”行为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
5.4 小结 |
6.中国城乡关系演变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历史进程与基本经验 |
6.1 中国城乡关系与农村产业融合进程 |
6.1.1 典型事实 |
6.1.2 阶段划分 |
6.1.3 “政府、市场、经营主体”三个维度阐释 |
6.1.4 概括性总结 |
6.2 城乡二元分割阶段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
6.2.1 城乡二元分割阶段的典型事实 |
6.2.2 城乡二元分割阶段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概况 |
6.2.3 “政府、市场、经营主体”三个维度的阶段性阐释 |
6.2.4 概括性总结 |
6.3 城乡关系缓和阶段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
6.3.1 城乡关系缓和阶段的典型事实 |
6.3.2 城乡关系缓和阶段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概况 |
6.3.3 “政府、市场、经营主体”三个维度的阶段性阐释 |
6.3.4 概括性总结 |
6.4 城乡一体化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
6.4.1 城乡一体化阶段的典型事实 |
6.4.2 城乡一体化阶段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概况 |
6.4.3 “政府、市场、经营主体”三个维度的阶段性阐释 |
6.4.4 概括性总结 |
6.5 小结 |
7.“政府、市场、经营主体”维度的中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实证检验 |
7.1 理论推导 |
7.1.1 两种极端情境的考察 |
7.1.2 一般情境考察 |
7.1.3 农业生产的考察 |
7.2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的测度 |
7.3 模型构建与数据说明 |
7.3.1 政府干预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
7.3.2 市场化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
7.3.3 农业经营主体成长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
7.4 小结 |
8.国外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经验借鉴 |
8.1 日本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经验 |
8.1.1 日本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基本现实 |
8.1.2 日本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经验性事实 |
8.1.3 日本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基本经验 |
8.2 韩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经验 |
8.2.1 韩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基本现实 |
8.2.2 韩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经验性事实 |
8.2.3 韩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基本经验 |
8.3 法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经验 |
8.3.1 法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基本现实 |
8.3.2 法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经验性事实 |
8.3.3 法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基本经验 |
8.4 荷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经验 |
8.4.1 荷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基本现实 |
8.4.2 荷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经验性事实 |
8.4.3 荷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基本经验 |
8.5 美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经验 |
8.5.1 美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基本现实 |
8.5.2 美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经验性事实 |
8.5.3 美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基本经验 |
8.6 小结 |
9.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9.1 研究结论 |
9.2 政策建议 |
9.2.1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强化政府制度供给与服务 |
9.2.2 大力促进竞争有效要素市场形成 |
9.2.3 强化经营主体地位,优化经营主体功能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四、浅谈我国土地市场中土地供应的制度缺陷及建议(论文参考文献)
- [1]地方政府行为影响土地出让价格的实证研究 ——基于35个大中城市的面板数据[D]. 郑毓敏. 华侨大学, 2020(01)
- [2]多主体供应住宅用地利益分配博弈研究 ——以广东“三旧”改造为例[D]. 艾西克亚尔·麦麦提(Ishqiyar MEMET).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20(11)
- [3]转型期越南城市空间生产机制与边缘区空间失控问题研究 ——以河内为例[D]. 阮皇灵. 东南大学, 2019(01)
- [4]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模式与路径选择[D]. 舒凯彤. 吉林大学, 2019(02)
- [5]城乡住宅用地权能差异研究 ——城市发展与乡村振兴的双重维度[D]. 莫智斌. 浙江大学, 2019
- [6]分析土地储备行为对土地及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以龙海市为例[D]. 陈超. 福建农林大学, 2019(05)
- [7]基于WSR框架的城镇住宅用地出让模式分析[D]. 王平. 武汉大学, 2019(06)
- [8]基于实物期权模型的土地杠杆作用机制与治理研究[D]. 张帅. 天津大学, 2019(06)
- [9]论营改增后中国地方主体税种的应然选择[D]. 陈思瑞.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1)
- [10]城乡关系演变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机制研究 ——基于“政府、市场、经营主体”三个维度的分析框架[D]. 刘明辉. 西南财经大学, 20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