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法治企 把经营管理纳入法制轨道(论文文献综述)
张国华[1](2019)在《WY集团有限公司法商融合实践案例研究》文中研究说明2014年10月,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首次以全会的形式,专题研究和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全面依法治企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涉及法律规范幅度较宽,经营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的建筑施工类企业,依法治企显得更为迫切和重要。在上个世纪后期,国有建筑企业都带有极其浓烈的计划经济色彩,任务分配是项目承接的来源,行政命令是项目管理的方式,整个生产链条中看不到任何“现代法治”的影子。本世纪初,随着市场经济全面席卷整个行业,工程任务开始需要自找,生产要素必须依赖组合,管理介质全都变成合约,而已有的企业内在管理资源中找不到与其相匹配的成份。为了适应市场的新变化,以最大化刺激人的主观能动性为目的的“内部承包”、“挂靠经营”等经营模式被建筑企业广泛应用,带来了建筑市场的高度活跃,但也诱发了建筑行业的各种乱象。巨大的经营风险难以用一纸责任书实现转移;巨大的利益趋动让一些承包人穿破道德底线,与供应商联合挖企业的墙角,甚至是卷款跑路。这两种经营模式是建立在对产品特征缺少全面的客观分析,对管理活动缺少必要的科学评价,对权力运行缺少应有的制度规范的基础之上的,是典型的“人治思维”管理,直接的后果是造成了企业在内部权力分配上的权责不对等和合同权利、义务的不匹配。本案例阐述的背景故事正是WY集团有限公司在面对市场经济的外在冲击时,不当地选择了内部承包式和挂靠经营式的企业经营模式,并因此而遭遇了滑铁泸式的下行危机和四面楚歌的债务危机的经历。在这样的背景基础上,WY集团有限公司开始思考究竟什么样的经营模式才是适合于企业的,企业究竟需要什么样的管理理念、管理方法、管理流程和组织架构,是采取“集权”管控,还是继续“授权”承包,是继续延续“人情化”、“随机化”管理传统,还是全面推行“制度化”、“合规化”管理体系。最终,WY集团有限公司新任总经理、法律专业毕业的程强先生给出了答案。他认为,缺少制度理念和法治规范,导致权力的无原则授让与权利的无节制滥用是问题发生的根本原因。为此,在他的引领下,WY集团有限公司从组建自己的法律事务部和法律专业团队入手,果断运用法律手段积极应诉,成功破解债务危机;进而以法律思维为引领,客观科学地分析了行业的内外部特征,深度挖崛被诉案件频发的原因,查找企业组织体系、管理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以权力制衡、权责相当、权责法定、程序法定的法治化授权理念引导企业实施集权式组织模式再造,将签约权、成本控制权、资金调配权等关键性权力从项目部剥离。与此同时,以合同为抓手、为主线,布局法律风险控制体系,重树企业管理流程,并配套修订企业管理制度,完善企业经营制度保障体系和监督防范体系,全面打造法商行为准则,持续培育企业法商文化,实现法商融合。最终,程强先生带领企业摆脱困境,走向了健康、可持续的全面发展之路。企业产值、利润、资产连续十几年保持高位增长,成为了同类企业学习的典范。
陈梦甜[2](2020)在《基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法治体检”探究》文中研究指明民营经济已对中国经济、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发源于底端的民营经济依靠自身优势,爆发出了难以置信的成长速度,当前,民营经济已成为我国经济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成员。民营企业是民营经济的组成单位,民营企业的发展直接影响着民营经济的成败,相较于国有企业而言,民营企业在预防和应对法律风险等方面处于先天劣势,而法律风险对于每一个企业而言都是其发展过程中无法回避的问题,特别是对于大多数的民营企业来说,公司规模小、风险抵御能力弱,面临法律风险后常常失去控制,最终使法律风险进一步恶化为法律责任,要破解民营企业的发展困境,就必须正视民营企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问题。面对民营企业越来越迫切的法律风险防控需求,亟需建立一套定位准确、主体清晰、标准规范,长效持久的法律风险防控服务体系,为民营企业发现、预防和管理法律风险提供及时的解决方案,提升民营企业的经营活力和市场竞争力,保障民营企业稳定、健康发展,通过对民营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将事后的被动应对化为事前的主动防御,促使民营企业对法律风险的处理模式由应对型向预警型转变,这既是法治营商环境建设的基本内涵,更是政府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逻辑展现。建立“法治体检”体系,不仅是打破法律资源分布不平衡、不合理的尴尬处境、实现法律资源配置再平衡的有效举措,更是积极调动法律工作者服务民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基础,只有切实关注民营企业的发展需求,积极主动作为、及时回应,才能帮助民营企业扭转不利的发展局面,实现依法治企,使民营企业发展为现代化、法治化的企业典范。当前,我国部分地区已开展“法治体检”的实践与探索,并取得了不错的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但也显现出“法治体检”体系建设的不足与短板,保障机制缺失、服务平台建设落后、服务单一、资源供给失衡等问题渐渐暴露出来,不仅严重阻碍了“法治体检”体系的建立健全,更严重挫伤了民营企业的市场信心。要为民营企业营造优良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就必须“对症下药”,以法治化、现代化、个性化、常态化等基本原则为指导,弥补短板、查漏补缺,实现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由亡羊补牢向未雨绸缪的华丽转身。
方世川,陈潇潇[3](2015)在《“互联网+”思维下国有企业依法治企新常态研究》文中提出互联网对社会的影响是全方位和革命性的,如何借助"互联网+"思维来推进国有企业依法治企进程,是时代赋予我们亟待探索解决的重大课题。本文通过分析"互联网+"为依法治企带来的深刻影响,阐述了"互联网+"思维下依法治企的价值目标,并试图提出"互联网+"思维下依法治企的实现路径。
吴佳琪[4](2020)在《企业法务制度法制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企业可设立公司律师,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这一重要论断指出了企业法务制度必要性和重要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与经济全球化的冲击,导致我国的法治问题日渐突出,企业面临更繁杂的法律事务,随着公民、法人等主体们的法律意识与法制观念的不断加深,企业要集中更多的精力来处理这些法律事务。企业不单要顾及日常经营,也需要重视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但目前大多数的企业通常都缺乏及时有效的法律风险防控手段,仅在风险发生后,被动地通过诉讼的方式止损,这样不仅不利于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也会蝴蝶效应般间接地影响整个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所以构建和完善企业法务制度是摆在我们面前急需解决的问题。我国的企业法务制度从萌芽到发展只有不到四十年的时间,在实践过程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也存在着诸多地问题,如发展不均衡、制度不完善等。1997年,《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由国家经贸委颁布,规定了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职业的准入门槛以及法律顾问的职责等,这一部门规章的颁布就正式象征着我国的企业法务制度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随之近现代以来《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颁布也使企业法务制度慢慢走入了社会的视野,在制度层面我国的企业法务制度日趋成熟化。但由于诸多社会因素的影响,社会和企业都还未重视和认可企业法务这个行业,这也导致许多的法律专业的人员缺乏做一名企业法务的积极性,企业法务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也最终影响了企业法务制度的发展停滞不前。企业法务制度的产生是市场自然选择的结果,揭露出这个社会对于想要了解和处理法律事项的强烈诉求。如果很多企业不守法经营,这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所以如何完善企业法务制度让其在法制化的道路上更进一步显得尤为关键。本文对于我国的企业法务制度的现状与发展情况以及存在的弊端进行分析与研究,从法制化的角度切入,并结合自身的企业法务工作经验,提出了相应解决措施。
熊新华[5](2011)在《供电企业依法治企与全面法律风险管理》文中研究表明供电企业是电网企业生产经营的基层单位,是电网企业联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窗口,生产经营活动涉及电力建设、城乡规划、土地使用等专业法律和民事法律。供电企业深入开展普法工作,其目标是依法治企。分析了县级供电企业在经营管理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提出了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的对策,指出供电企业依法治企必须实施全面法律风险管理。
单豪杰[6](2017)在《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习近平在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上强调,要通过加强和完善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使国有企业具备“六种力量”,这就给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即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应当怎样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又如何通过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全面解决党在国有企业的领导弱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是协调国有企业经济使命与政治使命关系的题中之义,是增强国有企业经济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的内在要求,是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关键所在,同时又是融合现代企业制度即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同党组织关系的必备前提。新时期国有企业党的建设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主要表现为国有企业党建功能弱化、纪律松弛、“两个责任”履行不力,企业党务工作者党建意识淡薄、国有企业党员队伍素质低下能力不足;选人用人问题多,“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等。国企党建出现问题主要原因:一是现代企业制度一定程度上对传统国企党建的冲击。二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过程中受到不同程度的弱化。三是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未能有效衔接。四是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机制创新滞后。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确保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不断强化国有企业思想政治教育;坚持服务企业生产经营的目标不偏离,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握好党对国有企业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着力培养一支宏大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管理形式把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落到实处。
王辉[7](2015)在《依法治企与企业法律文化培育》文中指出依法治企内涵深刻,并包含了企业法律文化内容。当前依法治企还存在着法律意识、物质、行为和精神层面等方面的问题,为此需要树立全面正确的企业法律意识,建立规范完善的企业内部规章制度,执行严格规范的企业法律行为和培育法律至上的企业法律精神。当企业法律文化形成之后,也必能助推企业依法治企。
胡秋萍,周飞[8](2015)在《依法治企应成为企业管理新常态》文中研究指明国有企业作为基本社会单元和市场主体,是推行依法治国的微观基础。"依法治企"是企业做强做优的必由之路,应成为企业管理新常态。积极指导推动国企依法决策、依法竞争、依法发展,不仅是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也是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影响力、促进国企稳健发展的重要保证。
杨建军,张小宁,吴晓利[9](2010)在《新形势下石油企业依法治企机制探讨》文中认为依法治企,加强普法工作,是一项长期而紧迫的任务,中石油企业是以资源战略和发展为导向的特大型国有控股企业,首先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企的基本方略,着眼于提高领导干部和员工的法律素质和法制观念,提高领导依法经营、依法决策的管理水平,为努力构建和谐企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本文将结合石油企业依法治理的实践,就如何抓好石油企业的依法治理发表相关见解。
李贵碧[10](2012)在《依法治企论要》文中研究说明管理是影响企业效益水平、制约企业发展和构建和谐有序的企业文化的重要因素.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和市场经济体系的确立,企业发展与改革进程的加快,依法治企已成为企业树立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自身管理的必然选择.依法治企的本质是企业经营者在企业管理中体现出的法治精神.从管理理念和管理行为等各个方面都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并注意法与国家政策、法与企业规章制度的有机统一.实施依法治企,对企业自身的改革与发展、对国家的整体经济水平和全面构建和谐社会都有重要意义.
二、依法治企 把经营管理纳入法制轨道(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依法治企 把经营管理纳入法制轨道(论文提纲范文)
(1)WY集团有限公司法商融合实践案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1.1 案例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
1.2 需待解决的问题及方法 |
1.3 案例研究的框架及结论 |
第二章 案例主体 |
2.1 企业基本情况 |
2.2 问题发生时的行业背景 |
2.3 企业面临的困境 |
2.4 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 |
2.4.1 思考现象背后的本质 |
2.4.2 原有的体系和模式存在的问题 |
2.5 具体措施与执行情况 |
2.5.1 实施组织再造 |
2.5.2 完善法律事务组织体系 |
2.5.3 加强管理集权 |
2.5.4 以合同为主线设定管理流程 |
2.5.5 修订管理制度 |
2.5.6 执行与反馈 |
2.6 取得的成效与后续安排 |
2.6.1 高质量的发展成效 |
2.6.2 继续完善与改进 |
第三章 案例分析 |
3.1 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法商融合的意义及内涵 |
3.1.1 依法治企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企业的必然要求 |
3.1.2 合规治理是依法治企的内在基石与前提 |
3.1.3 扶业兴商是合规治理的行为方向与目标 |
3.2 集中治权是法商融合下的组织配置 |
3.2.1 建筑企业常见的“授权”管理 |
3.2.2 授权应当遵循怎样的规则 |
3.2.3 建筑企业集权管理的必要性 |
3.2.4 建筑企业集权管理的法治内涵 |
3.2.5 集权管理下的权力制衡 |
3.3 合同管理是法商融合的关键环节 |
3.3.1 契约精神就是法商精神 |
3.3.2 合同是商业意志的法律载体 |
3.3.3 正确认识合同主体地位平等 |
3.3.4 合同管理是对合同权利与义务的管理 |
3.3.5 重视信守合约的商业价值 |
3.4 制度建设是法商融合的有效保障 |
3.4.1 依法治企需要构建科学完备的制度体系 |
3.4.2 内部控制基本制度确立了企业的法治架构 |
3.4.3 合同管理制度健全了企业依法治企新流程 |
3.5 监督预防是法商融合的执行保证 |
3.5.1 管理监督的法律属性 |
3.5.2 内部审计的作用与分类 |
3.5.3 WY集团内部审计的亮点 |
3.5.4 WY集团监察工作的亮点 |
3.5.5 监督预防的要点及意义 |
3.6 企业法律顾问队伍是法商融合的中坚力量 |
3.6.1 企业法律顾问存在的现实意义 |
3.6.2 企业法律顾问的使命 |
3.6.3 企业法律顾问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 |
3.7 管理标准是法商融合的文化沉淀 |
3.7.1 法商融合最终体现于法商文化 |
3.7.2 营造法商文化离不开统一的行为标准 |
3.7.3 法商准则应在企业法律人主导下制定 |
3.8 不忘商业的本质是法商融合的最终归宿 |
3.8.1 什么是商业的本质 |
3.8.2 法与商的关系是管理与经营的关系 |
3.8.3 全面扫除法与商的对立“死角” |
第四章 结论与启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
附录2 |
附录3 |
附录4 |
附录5 |
附录6 |
附录7 |
附录8 |
附录9 |
附录10 |
(2)基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法治体检”探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的理论逻辑 |
(一)法律资源配置的再平衡 |
(二)构建法治营商环境的基本元素 |
(三)化解民营企业法律风险的有效举措 |
1.民事法律风险 |
2.行政法律风险 |
3.刑事法律风险 |
(四)依法治企的内在需要 |
二、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的实践探索 |
(一)广东地区“法治体检”实践 |
(二)北京地区“法治体检”实践 |
(三)浙江地区“法治体检”实践 |
(四)江苏地区“法治体检”实践 |
三、“法治体检”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
(一)保障机制不完善 |
(二)服务平台建设滞后 |
(三)服务单一化 |
(四)资源供给严重失衡 |
1.社会力量参与不足 |
2.人才队伍建设不足 |
四、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的优化原则 |
(一)法治化原则 |
(二)服务平台现代化原则 |
(三)服务个性化原则 |
1.全面化原则 |
2.行业区分原则 |
3.规模区分原则 |
(四)常态化原则 |
1.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
2.提升服务队伍专业化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互联网+”思维下国有企业依法治企新常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互联网+”为依法治企带来的深刻影响 |
(一) “互联网+”对依法治企提出了新要求 |
(二) “互联网+”有助于依法治企更加民主化 |
(三) “互联网+”有助于依法治企更加公开化 |
(四) “互联网+”有助于依法治企效率的提升 |
二、“互联网+”思维下依法治企的价值目标 |
(一) 完善的制度保障和严格的监管力量相结合 |
(二) 健全的企业规章制度和规范的决策监督机制相结合 |
(三) 公正合法的市场机制和良好的社会环境相结合 |
三、“互联网+”思维下依法治企的实现路径 |
(一) 明确目标、有效组织:依法治企新常态的根本保证 |
(二) 干部引领、提升意识:依法治企新常态的根本遵循 |
(三) 消除鸿沟、整体推进:依法治企新常态的必然选择 |
(四) 培养骨干、完善队伍:依法治企新常态的重要基础 |
(4)企业法务制度法制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
二、创新点 |
第一章 企业法务制度法制化的理论分析 |
第一节 概念界定 |
一、法务的概念 |
二、企业法务制度法制化的概念 |
第二节 企业法务制度法制化的理论分析 |
一、企业法务制度法制化的相关概念及其关系原理 |
二、企业法务制度法制化是依法治企的现实需求 |
第二章 企业法务制度法制化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第一节 企业法务制度法制化的必要性 |
第二节 企业法务制度法制化的可行性 |
第三章 我国企业法务制度法制化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我国企业法务制度法制化的现状 |
第二节 我国企业法务制度法制化存在的问题 |
一、企业法务制度缺乏高位阶立法 |
二、企业法务制度操作性不强 |
三、企业法务制度配套机制不健全 |
第三节 我国企业法务制度法制化的困境 |
一、法务岗位地位不高 |
二、社会法制观念落后 |
三、缺乏国家层面的有力推动 |
第四章 我国企业法务制度法制化路径 |
第一节 我国法务制度法制化的方向 |
一、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重要保障 |
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
第二节 我国企业法务制度法制化的建议 |
一、建立科学合理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 |
二、培养坚实的企业法务制度法制文化基础 |
三、增强国家对企业法务制度的立法工作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供电企业依法治企与全面法律风险管理(论文提纲范文)
0 引言 |
1 深入到位的普法工作是依法治企的前提 |
2 依法治企与全面防范企业法律风险 |
2.1 供电企业依法治企的内涵 |
2.2 供电企业依法治企的重点领域 |
2.3 供电企业实施全面法律风险管理 |
2.3.1 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模型 |
2.3.2 建立供电企业全面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
3 县级供电企业法律风险在主要业务中的表现及其防控措施 |
3.1 县级供电企业法律风险在主要业务中的表现 |
3.2 县级供电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主要对策 |
3.2.1 保持法律风险防范警觉性 |
3.2.2 增强法律风险防范预控力 |
3.2.3 建立与完善企业内控机制 |
3.2.4 严肃整治违章违规行为 |
3.2.5 强化法律教育, 塑造风险管理文化 |
4 结语 |
(6)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缘起与意义 |
二、研究现状与综述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第一章 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理论 |
第一节 国有企业党建理论依据 |
一、国有企业党建理论渊源 |
二、新时期国有企业党建理论 |
三、习近平国有企业党建理论 |
第二节 国有企业党建内涵界定 |
一、国有企业党建的内涵 |
二、国有企业党建的特征 |
三、新中国成立以来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历史沿革 |
第二章 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必要性 |
第一节 协调国有企业经济使命与政治使命关系的题中之义 |
一、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离不开党的建设 |
二、抓好党的建设与现代企业制度衔接是时代的要求 |
三、思想政治工作是协同国有企业经济使命与政治使命必备前提 |
第二节 加强党建是增强国有企业经济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的关键 |
一、加强国有企业党建是增强国有企业经济活力的关键 |
二、加强国有企业党建是增强国有企业控制力的关键 |
三、加强国有企业党建是增强国有企业影响力的关键 |
第三节 加强国企党的建设是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必然要求 |
一、加强国有企业党建有助于破解传统发展模式的困境 |
二、加强党建有助于国有企业自身发展的转型升级 |
第四节 融合现代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与国企党组织之间关系的关键所在 |
一、国企党建工作是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根本保证 |
二、国企党建工作是彰显我国国有企业特殊优势之所在 |
第三章 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国有企业党的建设面临的现实障碍 |
第一节 部分国有企业党建政治功能弱化 |
一、党组织自身定位不清晰 |
二、政治功能与企业经济属性不协调 |
三、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和领导核心作用不突出 |
第二节 部分国有企业党务工作者党建意识淡薄 |
一、缺乏先锋意识 |
二、组织观念淡薄 |
三、服务意识欠缺 |
第三节 部分国有企业党员队伍素质低下能力不足 |
一、人员不足,队伍老化 |
二、意志消沉,作风涣散 |
三、本领欠缺,能力不足 |
第四节 中央巡视工作中暴露出的国有企业党建问题 |
一、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不严 |
二、纪律松弛,“两个责任”履行不力 |
三、“近亲繁殖”,选人用人存在严重不正之风 |
四、顶风违纪,“四风问题”禁而不绝 |
第四章 国企党建面临新挑战的原因探析 |
第一节 现代企业制度对传统国企党的建设造成的冲击 |
一、政企分开对传统国企党的建设的冲击 |
二、产权多元对传统国企党的建设的冲击 |
三、新公司法对传统国企党的建设的冲击 |
第二节 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不到位是弱化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重要原因 |
一、国有企业广大职工群众主体地位不突出 |
二、“新三会”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老三会”功能和作用 |
三、过分集中“一言堂”现象时有存在 |
第三节 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未能有效衔接 |
一、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存在矛盾 |
二、国有企业党组织人事管理方法方式陈旧,不能适应新的需求 |
三、党管干部与市场化选聘各有侧重缺乏统一 |
四、将党的建设纳入企业经营管理者考核仍需完善 |
第四节 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机制创新滞后 |
一、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机制滞后 |
二、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任用机制滞后 |
三、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机制滞后 |
四、国有企业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
第五章 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路径选择 |
第一节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
一、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
二、确保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 |
三、强化国有企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
第二节 坚持党的建设服务企业生产经营的目标不偏离 |
一、党的建设要明确定位支持“新三会”依法行使职权 |
二、要围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抓党建 |
三、要围绕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抓党建 |
四、要围绕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抓党建 |
第三节 坚持党组织对国有企业选人用人的管理权 |
一、坚持党组织对人事工作的领导权 |
二、坚持党组织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 |
三、着力培养一支宏大的高素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 |
第四节 坚持和完善好民主管理制度维护工人阶级合法权益 |
一、坚持和完善好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
二、坚持和完善好职工董事制度 |
三、坚持和完善好职工监事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7)依法治企与企业法律文化培育(论文提纲范文)
一、依法治企蕴含企业法律文化建设 |
1.依法治企和企业法律文化的解读 |
2.依法治企涵盖了企业法律文化建设 |
二、企业法律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
1.企业法律意识层面的薄弱 |
2.企业法律物质层面的欠缺 |
3.企业法律行为层面的滞后 |
4.企业法律精神层面的匮乏 |
三、企业法律文化培育的路径 |
1.树立全面正确的企业法律意识 |
2.建立规范完善的企业内部规章制度 |
3.执行严格规范的企业法律行为 |
4.培育法律至上的企业法律精神 |
四、企业法律文化培育助推依法治企 |
(8)依法治企应成为企业管理新常态(论文提纲范文)
企业管理呼唤依法治企理念 |
依法治企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
让依法治企成为管理新常态 |
(9)新形势下石油企业依法治企机制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一、石油企业依法治企的必要性 |
二、目前石油企业依法治企存在的问题 |
(一) 法制意识淡薄, 没有完全树立依法治企的观念 |
(二) 普法形式单一, 没有真正理解普法工作的内涵 |
(三) 法律制度欠缺, 依法治企的机制没有有效建立 |
三、对当前石油企业依法治企实践的几点思考 |
(一) 积极创新普法方式, 提高全员依法治理的观念 |
1. 改变传统教育方式, 开辟多种阵地。 |
2. 以各种普法活动为载体来进行宣传教育。 |
3. 可以借助媒体, 如《长庆新闻》、《中石油新闻》、《榆林日报》, |
4. 可以和油田各兄弟单位进行经验交流, 如可向有普法经验的几个采油大厂进行借鉴和学习。 |
(二) 抓好依法治企的建章立制, 实现企业法规化管理 |
(三) 加强法律专业队伍管理及其依法治企的各种投入 |
四、法制宣传教育要和员工综合治理教育结合起来 |
(10)依法治企论要(论文提纲范文)
一、依法治企的主体定位、本质及基本内容 |
1. 依法治企的主体定位 |
2. 依法治企的含义 |
3. 依法治企的内容 |
二、推进依法治企的具体措施 |
1.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树立依法治企观念 |
2. 将依法治理与企业的制度建设有效结合起来 |
3. 立足企业发展, 做好全方位结合 |
四、依法治企 把经营管理纳入法制轨道(论文参考文献)
- [1]WY集团有限公司法商融合实践案例研究[D]. 张国华. 电子科技大学, 2019(01)
- [2]基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法治体检”探究[D]. 陈梦甜. 江西财经大学, 2020(10)
- [3]“互联网+”思维下国有企业依法治企新常态研究[J]. 方世川,陈潇潇. 管理观察, 2015(17)
- [4]企业法务制度法制化研究[D]. 吴佳琪. 湖南师范大学, 2020(01)
- [5]供电企业依法治企与全面法律风险管理[J]. 熊新华. 能源技术经济, 2011(02)
- [6]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研究[D]. 单豪杰. 兰州大学, 2017(03)
- [7]依法治企与企业法律文化培育[J]. 王辉. 吉林工商学院学报, 2015(05)
- [8]依法治企应成为企业管理新常态[J]. 胡秋萍,周飞. 当代电力文化, 2015(11)
- [9]新形势下石油企业依法治企机制探讨[J]. 杨建军,张小宁,吴晓利. 法制与社会, 2010(34)
- [10]依法治企论要[J]. 李贵碧. 甘肃高师学报, 20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