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吉林省性病防治管理条例(论文文献综述)
张文康,王俊杰,曹晓斌[1](2021)在《我国外籍HIV感染者概况与防控现状》文中认为外籍HIV感染者的流行问题是我国控制艾滋病流行不可忽视的问题之一,须针对外籍HIV感染者采取有效服务措施。本研究通过梳理国内外籍HIV感染者总体感染情况、地域分布情况等流行特征以及防治现状,为今后向该群体开展更有效的艾滋病知识健康教育与行为干预提供参考。
晋江艳[2](2021)在《中国东北地区社会保障研究(1949-1956)》文中指出在历史的漫漫长河中,中国人民的社会保障实践持续了上千年,且随着社会发展,保障对象逐步扩大,保障措施日益多样,保障思想不断丰富,但严格来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始终没有建立起社会保障制度。1949至1956年,较全国其他地区,东北地区经济基础较好,重工业相对发达,加上抗美援朝战争爆发后,处于战争前沿,优抚安置任务异常艰巨,促使社会保障事业迅速发展,建立了包括社会救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在内的完整的社会保障制度,为之后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奠定了基础。研究这一时期东北地区的社会保障制度对丰富东北地区党史研究和完善东北地区社会保障制度具有一定意义。本文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重点采用文献分析法和计量史学法,分六部分对1949至1956年东北地区社会保障进行全面分析。作为文章的起点,第1章遵循党史研究基本思路,介绍了选题背景,说明选题的理论和现实意义,重点整理和介绍了国内外研究成果,认为到目前为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社会保障的研究已硕果累累,但关于东北地区的研究尚有不足,仍有一定的研究空间。任何实践都不是空中楼阁。研究社会保障,首先要追根溯源,探究其实践基础。1949至1956年,中国共产党领导东北人民开展的社会保障实践具有坚实的理论、历史和现实基础,三者缺一不可。第2章和第3章围绕这一主题展开,认为这一时期东北地区党组织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社会保障思想(包括马克思、恩格斯、列宁以及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人的社会保障思想)为指导,受中国传统社会保障思想影响,在土地革命时期、抗战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尤其是东北解放区的社会保障实践基础上,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政治形势,建设国家重工业基地、开展农业合作化的经济计划以及抗美援朝战争形势,在学习借鉴苏联社会保障制度模式的情况下,领导人民创建了社会保障制度。可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亟需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同时也具备了建立社会保障的条件。第4章和第5章是本文的核心部分。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1949至1956年东北地区各级政府始终没有明确提出“社会保障”概念,社会保障机制尚不完善,但无论是社会救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还是社会优抚工作都已经开展起来。多元化的资金来源渠道、相对系统的组织机构体系、广泛的社会动员以及以政府、社会和内部机构为主体的监督机制搭建了一个社会保障体系。第4章重点介绍了这一内容,即1949至1956年东北地区社会保障制度的运行。在这一制度框架下,东北各地竭尽所能救济灾民、贫民和朝鲜战灾孤儿,收容改造旧社会遗留的娼妓和游民;重点在企业中建立劳动保险制度,开展丰富多彩的职工福利,为社会上的孤寡老人、孤儿、残疾人以及精神病人建立民政福利;优待军烈属和革命残废军人,褒扬抚恤革命英烈,妥善安置回乡转业人员等,丰富的内容使社会保障由简单的制度构建层面跨越到充实的制度实践层面。第5章则重点介绍了1949至1956年东北地区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在充分认识制度结构和实践内容的基础上,第6章进一步提升,重点分析了1949至1956年东北地区社会保障的作用,认为其对政治建设而言,通过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巩固了新生政权;对于经济建设而言,提高了劳动者的积极性,进而促进了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建设;对于军事活动而言,激发了群众参军参战的热情,为抗美援朝胜利做出了重要贡献;对社会保障制度本身而言,构建了社保制度的基本框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教训,结合当前东北地区的社会保障现状,以史鉴今,提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确保社会保障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坚持群众观点,反对官僚主义作风;坚持自力更生,克服“等靠要”思想。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总体来说,1949至1956年东北地区社会保障实践是成功的,但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稳定性和和可持续性不足。因此,对于这一时期的社会保障实践,本文采取在总体肯定的基础上加以批判借鉴的态度。
胡澍[3](2021)在《我国强制隔离戒毒法律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2008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正式颁布实施,将从前以强制戒毒和劳教戒毒为主导的戒毒模式,合二为一调整为强制隔离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是我国最重要、最严苛,也是效果最显着的戒毒措施,与此同时强制隔离戒毒制度也应运而生,国家、地方围绕教育和救治吸毒人员这一立法原则,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但对于一项年轻的制度来说它还有很多青涩的地方,尚有不足亟待改进。本文立足司法实践,比较分析域外多国禁戒毒法律制度,提出完善我国强制隔离戒毒法律制度的建议。本文共分为六章。第一章为绪论,介绍了论文的研究目的和意义,强制隔离戒毒在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及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国内学者对强制隔离戒毒方向研究较多,但是细化到法律制度方向则关注研究的人较少。我国强制隔离戒毒法律制度在立法、执法等过程都存在不小的进步空间,基于此,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助力我国强制隔离戒毒法律制度的完善。第二章为我国强制隔离戒毒及其法律制度,详细介绍了强制隔离戒毒的概念及特征,对其法律性质的几种说法进行了论述,并提出自己的看法,认为其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这为全文研究的展开奠定了基础,同时,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颁布为节点,全面梳理了我国强制隔离戒毒制度的发展历程。第三章为比较视域下戒毒立法模式与本土选择,对域外禁毒戒毒相关法律法规、戒毒模式进行了分析归类,与我国吸毒行为立法选择进行了对比,从国外禁戒毒相关法律法规中借鉴经验。第四章论述了我国强制隔离戒毒制度存在的突出问题,立法模式上不够健全,公安、司法双轨并行导致权责模糊,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缺乏有效监督,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权利保障欠缺等问题。第五章提出了完善我国强制隔离戒毒法律制度的建议,完善立法。将由公安、司法“两段式”执行改为公安决定、司法执行的“一段式”执行体制,建立有效监督,完善戒毒人员权利保障。第六章为结论。总结全文对强制隔离戒毒法律制度的研究,并提出强制隔离戒毒未来的发展方向。
杨沐凡[4](2020)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工作人员等职业人群疫苗接种意愿调查》文中提出研究背景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工作人员是指任职于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下简称疾控部门)、医疗机构、科研院所、提供涉及病原微生物检验服务的企业等单位,从事与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有关的研究、教学、检测、诊断等活动的职业人员。在对病原微生物分离、培养、离心、超声、匀浆、保存、复苏等各个环节,均可能产生气溶胶、意外吸入、扎伤等从而发生职业暴露。早在1826年就记载有实验室感染的发生[1]。随着越来越多的实验室感染被报道,许多国家开始认识到实验室感染的危害,制定了相应的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则来避免实验室感染的发生。自1983年世界卫生组织出版了《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第1版(2004年已更新第3版)用以帮助各个国家制订并建立微生物学操作规范,确保微生物资源的安全。中国自2002年开始,陆续颁布了《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从病原微生物的分类、实验室的设计、感染控制、监督管理等多方面入手,加强对生物安全实验室的监督管理。疫苗作为预防传染病最科学有效的方法之一,被写入相关条例,用以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疫苗也同样应用于医疗机构的院内感染控制。因疾控部门与医疗机构人员构成、工作内容的差异,他们发生职业暴露和接种疫苗的情况也有所不同。研究目的了解全国多地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职业暴露情况、疫苗接种现状和意愿,以此为基础对其感染风险和疫苗接种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提出提升职业人群接种率的建议,为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职业人群免疫策略提供参考,最大程度的减少疫苗可预防疾病对职业人员的危害。研究方法2019年7月,选取安徽、上海、山西、湖北、北京、重庆、吉林、陕西、新疆9个省份疾控部门和医疗机构的职业人员,采用自填式网络问卷调查的方式,收集该人群疫苗接种史、疫苗接种意愿和原因等数据。利用WPS软件进行分析。用χ2检验对医疗机构与疾控部门之间的差异、接种疫苗的现况进行统计学分析,对影响因素进行二元logistic分析,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研究结果1.基本情况参与本次调查共509人,包括临床医务人员117人、检验科工作人员37人、疾控部门的流调人员19人、实验室工作人员336人;男性 162 人(31.83%),女性 347 人(68.17%);20~岁年龄组 70 人(13.75%),30~岁组 195 人(38.31%),40~岁组 150 人(29.47%),≥50 岁 94 人(18.47%);初级职称者135人(26.52%),中级职称者228人(44.79%),副高职称者108人(21.22%),正高职称者 38 人(7.47%)。2.暴露情况发生职业暴露最频繁的岗位是医务人员(41人,35.04%),接触5种以上病原体比例最低的是省级疾控部门(19.32%)。医疗机构中发生职业暴露最多的三种病原体是:乙肝、流感、结核,疾控部门中发生职业暴露最多的三种病原体是:乙肝、流感、HIV;发生职业暴露后,70人(93.33%)采取了应急措施。3.疫苗接种情况统计职业人群参加工作后的疫苗接种情况,医疗机构人员中有75人(48.70%)接种过疫苗,疾控部门人员中有212人(59.72%)接种过疫苗,接种率最高的前3种疫苗是:乙肝、流感、麻疹疫苗。接种疫苗后,医疗机构人员有38人(50.67%)保存有接种记录,疾控部门有157人(74.06%)保存有接种记录。在接种过流感的176人中,有52人(29.55%)接种了当年的流感疫苗。留取本底血清的实验室/检验科工作人员255人(68.36%),流调/医务人员 34 人(25.00%)。4.影响10年内疫苗接种的因素不同年龄段中,20岁组接种比例最低(27.14%);不同机构中,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接种比例最高(58.69%)、区级疾控接种率比例(38.52%);不同职业人群中,流调人员接种比例最高(57.89%),临床医务人员接种比例最低(40.54%)。5.接种意愿465人(91.36%)有接种意愿;在强制接种政策下有500人(98.82%)愿意接种疫苗,504人(99.02%)支持国家制定职业人群免疫策略。对策建议1.推荐职业人群接种流感疫苗、乙肝疫苗、麻疹风疹二联疫苗、甲肝疫苗。2.加强职业人群的体检和疫苗接种记录管理。3.提升对职业人群的疫苗接种服务。4.出台疫苗接种策略,推荐或强制要求职业人群接种疫苗。
王泽军[5](2020)在《山东“慰安妇”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慰安妇”研究是目前抗日战争史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山东在战时处于沦陷区,因此本文也属于沦陷区研究的范畴。以往研究更强调“慰安妇”受害的历史,对于她们后来沉默、失语的历史所提甚少,且没有细究其根源。首先,笔者发现日军士兵、沦陷区的民众、根据地的知识分子三类人对此的观感并不相同。在山东沦陷区的伪政府,媒体等宣传造势下,慰安所、军人会馆等已经被打造成一个合理合法的娱乐场所,一个为日军接风洗尘,为救济劳动者各种困苦的场所。在根据地知识分子的视角中,这帮从敌营逃回来的受害女性往往还要遭受身边人的苛责,冷落与鄙夷。这种集体性的压抑感,加剧了受害女性们的“失语”情况。在双方的“负面”与“正面”的舆论造势下,受害者女性的声音就被遮掩和压抑了。其次,无论是晚清政府,国民党政府,共产党政权还是伪政权政府都强调对于女性身体的控制。自晚清民国以来,官方层面对于妇女遇贼(捻军)时主动殉死的态度是非常褒扬的。官方十分鼓励这类贞节烈女故事的书写,以此达到教化的目的。从山东共产党对女性党员、民众被敌人侮辱的态度来看,当时共产党不仅继承了传统贞节烈女的观念,并且将女性身体的清白与政治态度的正确相联系。对于共产党而言,山东沦陷区日军与汉奸组织便是“贼”、“敌人”。对于沦陷区而言,日军和汉奸组织才是他们的“官方”政府和“正统”机构,他们也非常强调对女性身体的控制,并在很大程度上物化女性。从抗日的角度,死亡就是这些妇女对抗敌人剥夺自己身体控制权的最后的武器。实际上,妇女的身体已经上升到一种政治符号了。受害幸存者及相关知情者失语的背后,其根源在于战时敌我双方对于政治合法性的争夺。最后,不管是检举汉奸,还是对战犯罪行调查取证,亦或是建国后的量刑取证,历届政府无不受挫。原因在于,施害者与受害者,都在犯罪事实的信息上存在严重不对等的情况。对受害民众而言,至多能分辨出对方是日军士兵,想要知道对方地姓名和番号显然是很难办到的。更何况双方语言不通。由于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施害者对象被泛化,因此也很容易成为悬案。而对于这些施害者而言,受害者也最多是“中国妇女”、“朝鲜妇女”等信息。由此,想从对战犯罪行的调查,取证的角度去破除“失语者”的困境也很难实现了。
王楠[6](2019)在《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疫病防治工作的研究》文中提出抗日战争期间,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引起和加剧了各种传染病在中国各地的流行,造成大量人员死亡和生产力下降。人多是中国坚持长期抗战的基础,而病灾成为这个基础的严重威胁之一。在八路军控制的各根据地,起初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主要关注于军队和党政机关的医疗卫生工作,而对群众医疗卫生工作重视程度不高。1943年以后各根据地普遍强调群众医疗卫生工作的重要性,初步建立了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提倡中西医合作,组织中医,建立医疗合作社,开展清洁卫生运动,在疫病流行时组织医疗队进行救治,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同时也加强了八路军与群众的联系,一定程度上普及了新的卫生知识,改变了乡村旧的医疗卫生习惯,并促进了乡村社会的政治动员。亦成为抗战时期乡村社会变迁的一个侧面,并为解放以后中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抗战时期的陕甘宁边区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民抗战的中心、战略总后方和革命大本营,是中国共产党局部执政的试验场。由于在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开展了规模性的群众疫病防治工作并取得了疫病防治工作的显着成绩,对其他抗日根据地的疫病防治工作有着引领示范作用。因此,研究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疫病防治工作,不仅有助于深入了解抗战时期党和政府在疫病防治工作上采取的相关措施,保证广大军民的身体健康,支援抗日战争取得胜利,而且有利于我们进一步分析陕甘宁边区疫病防治工作在新中国成立后乃至改革开放的今天具有的现实价值。本文将紧围绕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疫病防治工作题目展开论述,通过剖析边区疫病流行的现状及原因,还原了陕甘宁边区落后的社会、经济、文化、医疗史实;通过边区党和政府发动人民群众制定的疫病防治工作防治政策和措施,展现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具有特色的行之有效的一整套医疗卫生防疫体系;通过对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疫病防治的总体评价,总结了边区党和政府在疫病防治工作上取得的显着效果,以及防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揭示当年边区疫病防治工作留给我们的那些宝贵的历史经验教训和借鉴启示。第一,先对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疫病防治工作研究的背景进行了阐述,对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疫病防治工作研究的选题依据、研究意义进行叙述,对该研究现状进行了详细具体的分析,在对现有文献进行了整理、相关史料进行综述之后,拟采取历史分析、系统分析、多学科交叉等方法对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疫病防治工作进行深入研究,同时指出论文的创新之处及不足之处。第二,主要是对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疫病流行的现状及原因进行分析。从居高的妇幼死亡率和频发的疫病传染率论述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疫病流行的现状;从自然灾荒发生频发、医疗基础设施缺乏、封建迷信思想盛行、群众卫生意识薄弱、人口流动迁徙增加五个方面来论述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疫病流行的原因。第三,概括归纳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疫病防治的方针政策和措施。从确立了卫生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政策法规阐述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疫病防治的方针政策;从成立相关防疫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完善疫病防控预警机制、开展群众性的防疫宣传教育、加大破除迷信改造巫神运动、促进中西医互相结合的防治、完善医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加强药品设备的研发和供应、注意牲畜的科学化饲养管理八个方面尽可能完整地概括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疫病防治的措施。第四,主要是对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疫病防治的总体评价。从遏制了流行性传染病的肆虐蔓延、健全了边区防疫系统的医疗机构、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卫生意识三个方面论述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疫病防治取得的成效;从封建迷信思想并未根生剔除、不讲卫生的坏习惯仍然存在、防疫人员医学理论知识有限三个方面指出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疫病防治存在的不足之处;从群众性、战时性、阶段性描述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疫病防治的特点;从增强了边区民众对党在局部执政合法性的认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为抗战胜利提供了重要保障、建立了初步较为完善的医疗卫生保障体系制度三个方面论述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疫病防治发挥的具体作用。第五,挖掘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疫病防治工作的历史经验及其对当代社会的历史启示。从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疫病防治的方针政策和措施中,高度提炼概括出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疫病防治工作五个方面的历史经验,即政治动员宣传是前提、广大群众参与是基础、建立规章制度是保障、优待医务人员是关键、政府部门重视是根本;面对当前医疗卫生事业改革面临的处境,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疫病防治工作给我们的历史启示: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把卫生防疫与群众运动相结合的思想、坚定不移地贯彻预防为主的疫病防治方针、坚持中西医相互补充协调发展的方向道路、坚持以人为本扎扎实实抓好医德医风建设。抗日根据地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也是中国人民抗日救亡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抗战爆发后,不仅人民群众对于医疗卫生的需求更加迫切,而且医疗卫生也是中国坚持长期抗战的条件之一,意义更加突出。全面开展防疫、清洁卫生和治疗工作,推广新法接生,反对迷信巫神。这些努力也促进医药卫生知识在乡村社会的普及,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乡村社会的医疗条件和卫生习惯。抗战时期各根据地医疗卫生工作形成的强调医疗卫生为乡村人民群众服务的思路,提倡中西医合作的方针,重视开展群众性清洁卫生运动的防疫方式和成立医药合作社的组织形式,都对解放后新中国的医疗卫生工作有深远的影响。
李乾坤[7](2019)在《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历史进程及经验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妇联参与社会治理是将妇女群众的具体利益与党和国家的整体利益结合在一起,在社会领域持续推进妇女解放和发展的重要实践,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七十年的历史进程中,妇联以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为指导,在党政部门支持下,积极协同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阶段的社会治理实践,积累了丰富经验。在深化妇联组织改革、推动妇联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关键阶段,系统梳理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历史进程,全面总结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历史经验,既是新时代妇联参与社会治理深化转型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题中之义。因此,对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研究,力争突破现有研究以现阶段的区域性实践和个案为主的局限,以史实为依据,运用相关理论,宏观与微观、历史与现实相结合,从党和国家战略需求的变化、妇联组织的沿革、妇女发展需求的变迁、社会力量的消长等多个层面展开。全文共分为七个部分:第一部分先从探析妇联组织特性和社会治理理念着手,界定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内涵,划定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范围和研究边界,然后梳理归纳与妇联参与社会治理最为密切相关的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社会性别理论、治理理论的理论沿革和核心观点,阐释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理论依据。第二部分研究新中国成立初期妇联围绕新政权巩固、国民经济恢复发展、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社会治理中心任务,统合妇女群众与其他社会力量,构建群防群治的社会治安格局、创建男女平等的新生产秩序、确立新型的婚姻家庭关系以及对妇女进行社会改造的社会治理实践。第三、四部分研究在政治经济形势跌宕起伏的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和“文化大革命时期”,在参与社会治理的曲折历程中,妇联在组织建设、提升妇女的文化水平和思想觉悟、发动妇女参与各项社会建设、推动家务劳动社会化、为妇女提供劳动保护等方面的重要探索与过失。第五部分研究在改革开放大潮中,妇联遵循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作主相统一的国家治理总体战略,按照“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的治理原则,在建立纵横交错的妇联组织网络,建立健全各项组织制度和协调机制,打造“巾帼建功”、“双学双比”、“文明家庭创建”等多个专题活动品牌,建立确保活动持续开展的长效机制等方面的丰富实践。第六部分研究新时代妇联在党和国家改革发展的新布局中,在全面深化妇联组织改革的基础上,利用经济社会发展催生的各种新资源、新技术,尤其是巾帼志愿者资源和互联网技术,联合社会力量在妇女源头维权和实事化维权、引领妇女群众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动员妇女参与社会文明新风培育等方面的新探索。第七部分总结妇联在参与社会治理的历史实践中,在推动妇联组织创新发展,处理与党政部门、其他社会团体、妇女群众等各方社会力量关系,汇聚社会资源、凝聚社会力量,联系、团结、服务、教育妇女群众等方面的历史逻辑和基本经验。总之,妇联作为占我国人口半数的妇女可信赖和依靠的重要群团组织,是沟通党和妇女群众、联合其他社会力量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七十年间,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历史主流是既推进了妇联组织的创新发展,满足了各个阶段妇女群众解放发展的需求,又为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和国家治理现代化贡献了巾帼力量,基本上形成了多赢的良性循环;支流是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历史实践一度脱离中国社会发展的实际,也存在“四化”一类的历史遗留问题或体制机制问题。因此,在亟需凝心聚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攻坚阶段,为了充分激发妇联和妇女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活力,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新时代的群团改革和社会治理新格局的建构作出了重要部署和指示。历史经验表明,新时代妇联若要更好地承担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使命,还需遵循坚持党的领导与发挥妇联组织主动性相统一,坚持理论自信与兼容并蓄地推进理论创新相统一,坚持以妇女群众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做好经常性工作与开展专题活动相统一,不断提升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社会协作水平等历史逻辑。
匡成[8](2019)在《日伪在杭州沦陷区的医疗卫生管控研究》文中认为抗日战争史的研究一直以来都是学术界关注的热点,其中关于沦陷区的研究及沦陷史的书写,近年来也在趋于复兴。杭州抗日战争史研究目前已经取得一些成果,但关于杭州沦陷史及沦陷时期社会生活史的书写,尤其是日军侵占杭州市时期对于医疗卫生领域的管控研究,尚不多见,因此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本文拟从日伪制定的医疗卫生政策、接管杭州医疗卫生机构、控制公共卫生领域、对民众实施“身体殖民”四个方面展开探究。杭州沦陷后,日伪当局为驯化民众、树立权威、重塑秩序,在杭州沦陷区强制推行“殖民化”医疗卫生政策。日伪对医疗卫生领域的管控有其内在逻辑和具体特点。本文通过梳理日伪从渗透到最终占领医疗卫生领域这一脉络,阐述日伪通过何种手段,采取何种方式,推行“强制性”诊疗措施和“殖民化”医疗卫生理念。从政策维度看,一方面,日伪通过强化“保甲”制度,颁发“良民证”、“注射证”,监视医务人员等手段,严格限制民众人身自由。另一方面,通过侵占原杭州市立病院,形塑同仁会医疗机构在医疗卫生领域的领导地位,接管广济医院等措施,完成了对沦陷区内医疗机构的整合和控制。再一方面,以开展“防疫卫生运动”、“清洁运动”、“公共卫生教育”等形式,对民众进行“医疗宣抚”。为消解中国人民的抗日情绪,打击抗日力量,从身体和精神上对中国民众实施双重管控,日军在萧山、富阳等地展开了细菌战和毒气战。与此同时,日伪当局还在杭州设立“慰安所”,对“娼妓业”实施强制管理;对妓女采取强制检疫措施,以免日军因与其接触,出现非战斗减员的情形。此外,为了控制民众、攫取财富,日伪当局打着“禁烟”的旗号,大肆贩卖鸦片,毒化民众。总之,日伪当局通过制定医疗卫生政策、侵占医疗机构,整合医疗卫生资源、推行“强制诊疗”、开展“清洁运动”、贩卖鸦片等形式,重构中国民众的“卫生习惯”,使其服从“殖民化卫生纪律”,就此建立起日本主导下的“医疗卫生新秩序”。其最终目的,是迫使中国人民接受“东亚新秩序”,中国成为其“东亚共荣圈”中的一部分,成为日本的附属国。
罗菲[9](2019)在《除旧布新:新中国新法接生普及的历史经验及基本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目的:与建国之初同样被列为卫生工作重点的烈性传染病防治等工作不同,新法接生直至1985年才基本得到普及,时间跨越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若干历史时期,其中原因也远非普遍接种疫苗那样简单。因此,研究新法接生从开始推行到基本普及的历史过程,勾勒新法接生推行的社会图景,探究影响新法接生尽早普及的各种因素,剖析影响新法接生率起伏变化的深层次原因,即是本课题的主要研究目的。方法:在掌握大量第一手史料的基础上,以历史唯物主义为理论指导,运用历史文献学方法,对新中国推行新法接生直至基本普及的全过程加以系统考察,从而再现新法接生推行的基本历史面貌。与此同时,结合新中国成立后推行新法接生的36年间政治、文化与社会背景的变迁,采用医疗社会史与医疗经济学研究的分析工具,在综合考察各方面影响因素的基础上,提出政治运动、经济水平、人力资源和传统生育观念是影响新法接生尽早普及的重要因素,进而影响到新法接生率的起伏变化的命题。成果:通过分析推行新法接生的各个构成要素,诸如宣传动员、人力资源、推广方式、组织管理等,全面梳理新法接生推广的基本历史经验,客观再现新中国新法接生由推广到基本普及的历史。通过查阅、分析各个历史时期的大量史料,发现“大跃进”时期新法接生率存在虚高的成分,而“文化大革命”(以下简称“文革”)时期农村产妇受到的医疗照顾也并不像前此论者所估计的那样少。“文革”时期许多中、高级妇幼保健人员或参加巡回医疗队,或被下放到农村,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村地区新法接生的推广,他们培训的“在地化”初级医疗人员也为“文革”后期新法接生迅速推广并普及储备了人力资源。在构建新法接生推行历史图景的过程中,通过深入挖掘史料,对旧产婆改造、妇幼保健员培训、助产教育等提出了一些新的看法。结合社会制度变迁,对基层妇幼保健机构的演变轨迹进行了梳理,并剖析了其中隐含的内在逻辑。在乡村医疗卫生人员极其匮乏的情况下,传统中医业者以其技术水平、庞大数量和广泛分布,受到政府关注,并被组织到新法接生推行工作之中。文中还对民族地区新法接生推行特色作了分析,并结合政策环境,提出医疗资源配置在其中起到的决定性作用。在收集与分析各地不同历史时期新法接生率数据的基础上,生动再现新法接生率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波浪式走向,借助医疗社会学、人口学等多种分析方法,综合考察影响新法接生推行的政治、社会、经济等方面的推动力量与影响因素,提出导致这种起伏变化及新法接生推广历时36年才宣告基本普及的原因,主要在于政策环境多变、人力资源严重匮乏、经济条件落后、传统生育观念影响等几个方面。结论:本文力求在再现新法接生普及历史面貌的基础上,全面总结新中国新法接生从开始推行到基本普及的主要成就及基本历史经验,并由此揭示出新法接生普及耗时长久的主要原因及新法接生率起伏变化背后隐藏的内外制约因素。自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颁行以来,保护妇婴健康就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的一贯政策。在不同历史时期,结合中心工作,采取了团结改造己有人员,培训新生力量,大力宣传新法接生,并在城乡和厂矿广泛建立新法接生组织和机构的一系列措以施,运用点面结合、点带面、逐步推进的方法,在全国展开消灭新生儿破伤风和产妇产褥热的工作。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全体妇幼保健人员的艰苦努力,新法接生于1959年在城市基本普及,此后,推行新法接生工作的重点转向农村。新法接生推行的过程,伴随着各种因素的交互影响,构成新中国新法接生推行的独特面貌。在新法接生宣传中,除了教育民众破除封建迷信思想外,重点在通过新旧对比,激发民众对新的人民政权的认同感。在接生员培训方面,既有接生技能内容的培训,也带有土地改革、合作化、农村合作医疗等方面的鲜明时代特色,其中也能看到传统中医或隐或显的影响。在执业资格管理上,1949-1957年间较严格地实施专业化与证照制度;限于农村地区的各方面条件,1958年提出卫生人员都要做新法接生工作的要求,1963年正式提出只要采用了消毒接生与消毒断脐的方法,即使是家属或亲邻等实施的接生操作一样算作新法接生,事实上弱化了对接生员执业资格的管理,并使新法接生的技术要求降到了最低。1978年后,在边远和经济落后地区着重推广了1963年以后的做法,从而提高了这种低技术含量的新法接生推行的速度,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新法接生推行的质量及新法接生率的稳定性。“文革”时期虽然妇幼保健机构大量撤销,影响到新法接生推行,但由于前此“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心放到农村去”的指示,以及“文革”时期包括妇产科专家在内的大批中、高级医疗卫生人员的下放,反而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了优质资源下沉的效果,部分地区农村母婴健康水平得到了提高。改革开放以后,由于采取了多样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新法接生推行办法,加之农村经济逐步好转,医疗装备与专业人员基本到位,妇幼保健网基本形成,新法接生很快在全国基本普及。
汤克敌[10](2018)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失业治理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由于东北地区长期遭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压迫掠夺,再加之国内战争的巨大破坏,使东北部地区的社会生产和人民群众的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社会状况可以说是满目疮痍,千疮百孔,百业待兴。其中尤为突出的是由于工厂停产倒闭,造成大规模的工人失业,就业情况持续恶化,失业人员的生活饥寒交迫,民不聊生。解决好东北地区失业问题,妥善安置失业人员,是关系到快速恢复东北地区经济,稳定社会秩序,提高共产党执政能力,巩固东北地区人民政权的重大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政府在中国共产党英明领导下,运用马克思主义失业理论,结合东北地区实际情况,提出了一系列限制失业人员产生,提升失业人员素质,安置失业人员和保障再就业人员权益的政策措施,较好地解决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失业问题,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使东北地区的社会形势迅速好转。通过本文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失业治理,总结东北地区失业治理的基本经验和教训,针对东北地区不同的失业类型,提供有效的失业救济政策,对于新时代提升就业创业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为新形势下东北地区实现充分就业提供经验借鉴。本文是由六个部分构成的,包括绪论和五章正文组成。第一章:绪论主要阐述了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介绍分析和概括提炼;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论文创新点与不足之处。第二章:阐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治理失业的理论基础。本章首先介绍马克思主义失业治理思想,马克思的失业思想是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治理失业的理论指导和基础。列宁失业治理思想是在马克思主义失业治理思想的基础上,结合苏维埃俄国的实际情况发展起来的,是对马克思主义失业治理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其次,阐述中国共产党领导人运用马克思主义失业治理思想,结合当时的实际情况提出符合国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失业治理理论。中国共产党的治理失业理论是对马克思主义失业治理思想的继承与发展。本章选取了毛泽东、刘少奇和周恩来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失业治理思想。第三章:本章主要分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的失业状况。首先从东北地区失业数量、结构、地区分布为切入点,总结东北地区失业的基本情况;其次,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导致东北地区失业状况严重的主要原因;最后,阐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失业状况严重所造成的社会影响。第四章:本章主要阐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治理失业的举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政府通过成立失业人员管理机构、全面接管旧政权失业人员、整顿私营工商业、鼓励农村劳动力返乡生产等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新失业人员产生;其次通过推行失业人员登记、收容改造失业人员、对失业人员实行社会救济和开展转业培训、业余学习、技术培训等政策有效提高了失业人员的生活水平,并提升了劳动者素质,帮助其适应了东北地区新的就业环境和就业要求;再次通过实行以工代赈、政府统包统配就业、安置特殊失业人员、开展生产自救等办法全力安置失业人员;最后通过完善和实施劳动保险、提高劳动人员福利、加强劳动人员保护等政策,保护再就业者的劳动权益。第五章:本章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治理失业所采取的政策、措施和效果进行评价。首先对推行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和治理失业所取得的成效予以高度评价;其次对治理失业的特点和局限性进行分析和梳理;最后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部地区治理失业的对策、成效、特点,分析总结其社会作用。第六章:全面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治理大规模失业中获得的成功经验,在此基础上分析这些成功经验对我们新时代解决就业问题具有哪些启示与借鉴意义,即研究此问题的当代价值。
二、吉林省性病防治管理条例(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吉林省性病防治管理条例(论文提纲范文)
(2)中国东北地区社会保障研究(1949-1956)(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现状综述 |
1.3 研究方法与思路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思路 |
1.4 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第2章 东北地区建立社会保障的理论基础 |
2.1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社会保障思想 |
2.1.1 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保障思想 |
2.1.2 列宁的社会保障思想 |
2.2 中国的社会保障思想 |
2.2.1 中国传统的社会保障思想 |
2.2.2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共主要领导人的社会保障思想 |
第3章 东北地区建立社会保障的历史基础和现实基础 |
3.1 东北地区建立社会保障的历史基础 |
3.1.1 革命根据地的社会保障 |
3.1.2 抗日根据地的社会保障 |
3.1.3 解放区的社会保障 |
3.2 东北地区建立社会保障的现实基础 |
3.2.1 巩固人民民主专政 |
3.2.2 农业合作化和以重工业为中心的国民经济的发展 |
3.2.3 处于抗美援朝战争前沿 |
3.2.4 苏联社会保障制度及其示范效应 |
第4章 东北地区社会保障制度及其运行机制 |
4.1 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 |
4.1.1 社会救济的资金来源 |
4.1.2 社会保险的资金来源 |
4.1.3 社会福利的资金来源 |
4.1.4 社会优抚的资金来源 |
4.2 社会保障的组织机构 |
4.2.1 政府机构 |
4.2.2 社会团体 |
4.2.3 企业内部机构 |
4.3 社会保障制度的动员与监督 |
4.3.1 社会保障中的社会动员 |
4.3.2 对社会保障工作的监督 |
第5章 东北地区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 |
5.1 社会救济 |
5.1.1 灾害救济 |
5.1.2 贫民救济 |
5.1.3 娼妓游民收容改造 |
5.1.4 朝鲜战灾孤儿救济 |
5.2 社会保险 |
5.2.1 养老保险 |
5.2.2 医疗保险 |
5.2.3 伤残保险 |
5.2.4 生育保险 |
5.2.5 优异贡献待遇 |
5.3 社会福利 |
5.3.1 民政福利 |
5.3.2 职工福利 |
5.4 社会优抚 |
5.4.1 优待补助 |
5.4.2 褒扬抚恤 |
5.4.3 安置复员军人 |
第6章 东北地区社会保障的作用及启示 |
6.1 东北地区社会保障的作用 |
6.1.1 增强了人们对新生政权的认同,提高了党的执政合法性 |
6.1.2 提高了劳动者积极性,促进东北工业迅速发展 |
6.1.3 激发了群众支前热情和军人士气,保障抗美援朝取得胜利 |
6.1.4 构建了社会保障制度基本框架,为新中国社会保障奠定了基础 |
6.2 东北地区社会保障的启示 |
6.2.1 坚持实事求是,确保社会保障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 |
6.2.2 坚持群众路线,反对官僚主义作风 |
6.2.3 坚持自力更生,克服“等靠要”思想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攻读成果 |
致谢 |
(3)我国强制隔离戒毒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课题背景及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第2章 我国强制隔离戒毒及其法律制度 |
2.1 强制隔离戒毒的界定 |
2.2 我国强制隔离戒毒法律制度的发展历程 |
2.3 强制隔离戒毒法律制度的特征与意义 |
第3章 比较视域下禁戒毒立法模式与本土选择 |
3.1 将吸毒行为认定为犯罪的立法模式 |
3.2 将吸毒行为认定为非犯罪的立法模式 |
3.3 我国针对吸毒行为惩治的立法模式选择 |
第4章 我国强制隔离戒毒法律制度存在的突出问题 |
4.1 我国强制隔离戒毒立法基础问题尚未厘清 |
4.2 执行体制不统一割裂戒毒工作运行机制 |
4.3 强制隔离戒毒所缺乏法律监督制度 |
4.4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权益保障不足 |
第5章 完善我国强制隔离戒毒法律制度的建议 |
5.1 理清强制隔离戒毒立法基础问题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
5.2 统一强制隔离戒毒执行体制完善戒毒工作运行机制 |
5.3 完善强制隔离戒毒法律监督 |
5.4 健全戒毒人员权益保障 |
第6章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4)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工作人员等职业人群疫苗接种意愿调查(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前言 |
1.1 研究背景 |
1.1.1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医务人员的职业暴露情况 |
1.1.2 职业人群的疫苗接种与相关政策 |
1.2 研究意义及目的 |
第二章 资料与方法 |
2.1 对象与方法 |
2.1.1 对象 |
2.1.2 研究方法 |
2.2 统计学处理 |
2.3 质量控制 |
2.4 技术路线 |
第三章 调查结果 |
3.1 人口学资料 |
3.1.1 职业分布 |
3.1.2 性别分布 |
3.1.3 年龄分布 |
3.1.4 职称分布 |
3.1.5 工龄分布 |
3.1.6 工作单位级别分布 |
3.2 暴露情况 |
3.2.1 职业暴露情况 |
3.2.2 职业人群接触病原体与职业暴露情况 |
3.2.3 暴露后采取的应急措施 |
3.3 疫苗接种情况 |
3.3.1 总体接种率 |
3.3.2 疫苗接种记录保存情况与疫苗接种间隔 |
3.3.3 疫苗接种形式 |
3.3.4 影响疫苗接种的因素 |
3.3.5 本底血清留取及抗体检测情况 |
3.4 疫苗接种意愿调查 |
3.4.1 被调查者接种意愿强烈 |
3.4.2 接种疫苗的原因 |
3.4.3 无接种意愿的原因 |
3.5 假设性提问 |
第四章 讨论与建议 |
4.1 职业人群存在疫苗可预防疾病的职业暴露的风险 |
4.2 职业人群疫苗接种率不足,接种间隔过久,保存疫苗接种记录的比例逐年提高,接种后抗体检测比例低 |
4.3 职业人群疫苗接种意愿强烈 |
4.4 探索提高职业人群接种意愿的方法 |
第五章 创新与不足 |
参考文献 |
致谢 |
综述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工作人员等职业人群免疫策略探讨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和着作情况 |
附录 从事病原微生物相关工作人员免疫情况调查问卷 |
(5)山东“慰安妇”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选题缘起与意义 |
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 研究目标 |
第一章 :“慰安妇”制度在山东的实施与运作 |
第一节 日军对山东民众日常生活的破坏 |
一 山东沦陷区平民的生活体验 |
二 日军对女性的强奸 |
第二节 “慰安妇”体制的房屋、妇女来源 |
一 山东日军对房屋、土地的征占 |
二 山东日军对当地妇女的强征 |
第三节 山东日军慰安所概览 |
一 常设慰安所 |
二 临时慰安所 |
三 “慰安妇”的调运 |
第二章 :从历史到“历史”:“慰安妇”问题的问题史 |
第一节 战时“慰安妇”问题的三种语境 |
一 战时日军眼中的“慰安妇”制度 |
二 沦陷区中的“慰安妇”问题 |
三 根据地的故事:丁玲笔下的“慰安妇” |
第二节 “慰安妇”问题的生成 |
一 建国初期日本战犯审判 |
二 霞村故事的讨论 |
三 “慰安妇”问题的形成史 |
第三章 :“她”的沉默:失语者的困境 |
第一节 困局:战后山东国民党对日战犯的罪行调查 |
一 战后检举汉奸运动——以青岛市为例 |
二 对日本战犯的调查取证 |
第二节 以死自证清白? |
一 山东旧县志中的烈女书写 |
二 身体与气节:山东共产党的女性节烈观 |
三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民国三十三年五月敌强制征发赴阵前劳军天津妓女名单 |
附录2:敌人罪行调查表 |
附录3:敌人罪行调查表填表须知 |
附录4:山东地区“慰安妇”受害情况一览表 |
致谢 |
(6)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疫病防治工作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依据及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选题思路及其方法 |
四、研究的创新及其不足 |
第二章 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疫病流行的现状及原因 |
2.1 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疫病流行的现状 |
2.1.1 居高的妇幼死亡率 |
2.1.2 偏高的疫病传染率 |
2.2 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疫病流行的原因 |
2.2.1 自然灾荒发生频繁 |
2.2.2 医疗机构药品缺乏 |
2.2.3 封建迷信思想盛行 |
2.2.4 群众卫生意识薄弱 |
2.2.5 人口流动迁徙增加 |
2.2.6 历史遗留问题严重 |
第三章 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疫病防治的方针政策和措施 |
3.1 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疫病防治的方针政策 |
3.1.1 确立了卫生工作的基本方针 |
3.1.2 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政策法规 |
3.2 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疫病防治的措施 |
3.2.1 成立相关防疫工作领导机构 |
3.2.2 建立基本疫病防控预警机制 |
3.2.3 开展群众性的防疫宣传教育 |
3.2.4 加大破除迷信改造巫神运动 |
3.2.5 促进中西医互相结合的防治 |
3.2.6 完善医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
3.2.7 加强药品设备的研发和供应 |
第四章 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疫病防治的总体评价 |
4.1 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疫病防治的成效 |
4.1.1 遏制了流行性传染病的肆虐蔓延 |
4.1.2 建立了边区防疫系统的医疗体系 |
4.1.3 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卫生意识 |
4.2 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疫病防治的不足 |
4.2.1 封建迷信思想并未根本剔除 |
4.2.2 不讲卫生的习惯仍然存在 |
4.2.3 防疫人员医学理论知识有限 |
4.3 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疫病防治的特点 |
4.3.1 群众性 |
4.3.2 战时性 |
4.3.3 阶段性 |
4.4 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疫病防治的作用 |
4.4.1 增强了边区民众对党在局部执政合法性的认同 |
4.4.2 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为抗战胜利提供了重要保障 |
4.4.3 建立了初步较为完善的医疗卫生保障体系制度 |
第五章 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疫病防治工作的历史经验及启示 |
5.1 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疫病防治工作的历史经验 |
5.1.1 政治动员宣传是前提 |
5.1.2 广大群众参与是基础 |
5.1.3 建立规章制度是保障 |
5.1.4 优待医务人员是关键 |
5.1.5 党对疫病工作的重视是根本 |
5.2 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疫病防治工作的历史启示 |
5.2.1 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
5.2.2 坚持把卫生防疫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思想 |
5.2.3 坚定不移地贯彻预防为主的疫病防治方针 |
5.2.4 坚持中西医相互补充协调发展的方向道路 |
5.2.5 坚持以人为本扎扎实实抓好医德医风建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7)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历史进程及经验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与依据 |
二、研究现状和目标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研究意义 |
五、研究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一章 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基本概念与相关理论 |
一、基本概念界定 |
(一)妇联组织 |
(二)社会治理 |
(三)妇联参与社会治理 |
二、相关理论 |
(一)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 |
(二)社会性别理论 |
(三)社会治理理论 |
第二章 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良好开端(1949-1956) |
一、妇联的全面组建与女界的初步统合 |
(一)妇联组织体系的初创 |
(二)妇联的组织统合 |
二、妇联参与创建社会新秩序的行动 |
(一)发动妇女构建群防群治的社会治安格局 |
(二)参与创建男女平等的新生产秩序 |
(三)参与确立新型的婚姻家庭关系 |
三、妇联参与改造妇女的初步实践 |
(一)劳动光荣理念下对妓女身份的重塑 |
(二)抗美援朝运动中对妇女爱国观的培育 |
(三)识字学习运动中对妇女的文化政治教育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曲折探索(1956-1966) |
一、妇联组织的曲折发展 |
(一)妇联组织名称的统一 |
(二)妇联组织制度的改进 |
(三)妇联团体会员的收缩与发展 |
(四)妇联基层组织的整顿波折 |
二、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实践探索 |
(一)动员妇女参加社会劳动 |
(二)大规模开展妇女扫盲运动 |
(三)培育妇女群众集体观 |
三、妇联初步纠正“左倾冒进”错误的举措 |
(一)加强对妇女的劳动保护 |
(二)参与整顿托幼组织 |
(三)参与整治婚姻乱象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中断与初步恢复(1966-1976) |
一、妇联组织的全面解体与初步恢复 |
(一)妇联组织的逐步解体 |
(二)妇联组织的初步恢复 |
二、妇联对社会治理的有限参与 |
(一)参与推进男女同工同酬 |
(二)发动妇女参与“农业学大寨” |
(三)协助托幼组织的恢复整建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新发展(1977-2012) |
一、改革开放新时期妇联组织的迅速发展 |
(一)妇联组织制度体系的建立与发展 |
(二)妇联团体会员的迅速扩展 |
(三)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的持续推进 |
二、新时期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新格局 |
(一)多层次推动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
(二)全方位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
(三)多方面推进对妇女的综合教育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深化转型(2012-2018) |
一、新时代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新机遇 |
(一)习近平的社会治理新理念新布局 |
(二)群团改革背景下妇联组织发展的新需求 |
(三)社会主要矛盾转变与中国妇情新样态 |
二、新时代妇联组织的深化改革 |
(一)妇联组织各项制度的全面整建 |
(二)妇联组织体系的系统化改革 |
三、新时代妇联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新实践 |
(一)引领妇女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
(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新作为 |
(三)动员妇女参与培树社会文明新风尚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基本经验 |
一、坚持党的领导与充分发挥妇联组织主体性相统一 |
二、坚持理论自信与兼容并蓄地推进理论创新相统一 |
三、坚持以妇女群众为中心的工作导向 |
四、坚持做好经常性工作与开展专题性活动相统一 |
五、不断提升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社会协作水平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8)日伪在杭州沦陷区的医疗卫生管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核心概念与论文框架 |
第一章 杭州沦陷前后的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困境 |
一、全面抗战前的杭州医疗卫生发展概况 |
二、杭州沦陷时的医疗卫生事业困境 |
三、日伪在杭州沦陷区推行的医疗卫生政策 |
第二章 日伪对杭州医疗卫生机构的接管 |
一、侵占杭州市立病院 |
二、扶植日系医疗机构 |
三、统制其他医疗机构 |
第三章 日伪对杭州公共卫生领域的控制 |
一、推行强制性的公共卫生诊疗 |
二、实行街道公共卫生“宣抚” |
三、“殖民化”的公共卫生教育 |
第四章 日伪在杭州地区的身体殖民 |
一、惨无人道的细菌战 |
二、管制娼妓业 |
三、日伪在杭州推行的鸦片毒化政策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除旧布新:新中国新法接生普及的历史经验及基本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1. 缘起 |
1.1 选题依据 |
1.2 选题意义 |
1.3 核心概念:新法接生及其演变 |
2. 前人研究述评 |
2.1 涉及“新中国新法接生”的史学着述 |
2.2 有关新中国新法接生队伍及其管理机构的研究 |
2.3 接生制度化与社会动员 |
2.4 新中国新法接生研究的多个面向 |
2.5 国外学者的相关研究 |
3. 研究的范围、分期及意义 |
3.1 研究对象的范围 |
3.2 研究对象的分期 |
3.3 研究目的 |
3.4 研究意义 |
4. 研究内容与创新之处 |
4.1 研究内容 |
4.2 研究中的重点与难点 |
4.3 创新之处 |
5. 文献资料 |
5.1 文献来源 |
5.2 文献资料的甄选原则 |
第一章 新法接生推行的三种传统 |
1. 民国时期推行新法接生的遗产 |
1.1 新法接生推行被纳入国家卫生行政 |
1.2 卫生试验区的工作与新法接生推行试点 |
1.3 助产教育与接生婆培训开启生育医疗化进程 |
1.4 建立妇婴卫生公共服务网络的尝试 |
1.5 免费接生实践及其经验 |
2. 中共领导下的根据地推行新法接生的遗产 |
2.1 中共领导下的根据地新法接生推广的理论基础 |
2.2 陕甘宁边区建立和完善妇幼卫生制度 |
2.3 开展群众性新法接生宣传 |
2.4 多样化的新法接生队伍培训 |
2.5 加强新法接生的组织管理 |
2.6 积极团结各方面力量推行新法接生工作 |
3. 学习苏联先进经验 |
3.1 学习苏联医学的历史选择 |
3.2 学习苏联先进的妇幼卫生组织管理经验 |
3.3 学习苏联经验改革助产教育制度 |
3.4 引进新技术,为新法接生注入时代内容 |
3.5 学习苏联经验中存在的问题 |
4. 小结 |
第二章 新中国新法接生宣传 |
1. 进行新法接生宣传的必要性 |
1.1 新生儿破伤风与产妇产褥热高发严重影响母婴健康 |
1.2 歧视妇女歧视助产的旧生育思想普遍存在 |
1.3 新法接生宣传是打破旧思想束缚的有力措施 |
1.4 新法接生宣传是构建“人财两旺”新社会的思想武器 |
2. 不同历史时期的新法接生宣传政策与宣传主体 |
2.1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新法接生宣传政策及其实施主体 |
2.2 1960年代新法接生宣传政策与实施主体 |
2.3 1970-1985年的新法接生宣传政策及其实施主体 |
3. 结合政治运动宣传新法接生理念 |
3.1 土改时期新法接生宣传 |
3.2 结合“大跃进”宣传新法接生 |
3.3 结合革命话语宣传新法接生 |
3.4 结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新法接生 |
4. 综合利用多种宣传形式,使新法接生家喻户晓 |
4.1 利用妇幼卫生展览会等受众面广的宣传形式扩大影响面 |
4.2 利用个别谈话或小型会谈的方式专注点上深入 |
5. 宣传工作的成效及存在问题 |
5.1 宣传工作的成效 |
5.2 宣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
6. 小结 |
第三章 新法接生队伍培养与提高 |
1. 初级新法接生人员培养 |
1.1 旧产婆改造与新法接生员培训 |
1.2 妇幼保健员训练与女赤脚医生培训 |
2. 学校教育 |
2.1 新中国早期的助产士培训 |
2.2 助产教育的发展及人才培养 |
2.3 助产士在新法接生推广中的作用及存在的问题 |
3. 高级妇幼保健人员的培养 |
3.1 由学校培养的高级妇幼保健人员 |
3.2 由中级晋升而来的高级妇幼保健人员 |
3.3 高级妇幼保健人员在新法接生推广中的作用 |
4. 在职人员的培训与提高 |
4.1 行政干部的培训与提高 |
4.2 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与提高 |
5. 小结 |
第四章 点面结合的新法接生推行模式 |
1. 点面结合的新法接生推行模式 |
1.1 国家政策与各省市举措 |
1.2 各地试点区域选择与重点培养 |
1.3 由点带面的工作方法 |
2. 个案分析:广东兴宁县新法接生工作的全面推广 |
2.1 兴宁县开启新法接生试点工作 |
2.2 新法接生工作全面推广 |
3. 民族地区的新法接生推广 |
3.1 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地区新法接生推广的方针政策 |
3.2 新法接生在民族地区的推广实践 |
4. 小结 |
第五章 新法接生的管理措施 |
1. 新法接生队伍的组织形式 |
1.1 群众性妇幼保健组织 |
1.2 国家举办的妇幼保健专业机构 |
2. 新法接生队伍的管理措施 |
2.1 加强党政领导,实行第一书记挂帅 |
2.2 实行劳动报酬与免费接生的双向经济驱动机制 |
2.3 建章立制,严格制度管理 |
2.4 建立妇幼保健网,实施一体化管理 |
2.5 启动评模奖优的荣誉激励机制 |
3. 小结 |
第六章 新法接生与中医 |
1. 传统中医学产科理论与实践 |
1.1 产科专着中与新法接生有关的分娩方法论述 |
1.2 产科专书以外的医书中与新法接生相关的论述 |
1.3 与产前检查及产后疾病防治有关的中医理论与实践 |
2. 产婆(接生员)接产中体现的中医理论 |
2.1 优秀产婆接生技术源于中医理论 |
2.2 接生员运用中医理论处理难产 |
3. 中医积极参与新中国新法接生推广 |
3.1 中医积极参与新法接生宣传 |
3.2 中医参与培训与辅导管理接生员队伍 |
3.3 中医理论与实践对新法接生的促进 |
4. 中医被纳入新法接生制度之中 |
第七章 推行新法接生的成就及历史经验 |
1. 新法接生推行工作的成就 |
1.1 在全国基本普及新法接生,保障母婴生命健康 |
1.2 建立起一支数量庞大的妇幼保健队伍,促进妇幼卫生工作全面开展 |
1.3 革除旧生育习俗,初步形成科学生育观 |
1.4 加强新法接生科学研究,推动助产学与产科学学术进步 |
1.5 保障国家建设的劳动力供给,促进了农业生产和工业建设的发展 |
1.6 新法接生强化了民众的国家认同感 |
2. 普及新法接生的基本历史经验 |
2.1 党和政府的领导是新法接生普及的根本保障 |
2.2 持续有效的宣传工作是新法接生普及的思想基础 |
2.3 接生队伍建设是普及新法接生的人力保障 |
2.4 创建制度化接生模式是新法接生普及的组织基础 |
2.5 人民群众的支持是新法接生顺利推进的重要力量 |
2.6 合理解决接生报酬是调动新法接生队伍积极性的重要手段 |
2.7 善用传统中医力量丰富了新法接生理论并促进其推广 |
3. 小结 |
第八章 新法接生推行中的阻滞因素分析 |
1. 不同历史时期新法接生率的起伏 |
1.1 作为评价标准的新法接生率 |
1.2 全国历年新法接生率呈现阶段性变化 |
2. 1958-1959年新法接生率修正 |
2.1 “大跃进”时期新法接生统计方法直接导致新法接生率过高 |
2.2 通过《人口志》等资料修正新法接生率 |
2.3 通过回顾性调查修正新法接生率 |
3. 新法接生推行中的阻滞因素分析 |
3.1 变动较大的政策环境影响新法接生推行 |
3.2 人力资源匮乏迟滞新法接生普及进程 |
3.3 长期经济水平低下影响新法接生推行 |
3.4 传统生育观念长期存在影响新法接生推行 |
4. 除旧布新非易事 |
5.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新法接生大事记 |
附录2 《医士、药剂士、助产士、护士、牙科技士暂行条例》摘录 |
附录3 广东省农村接生员之组织领导 |
附录4 关于普及新法接生工作的报告 |
在校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
致谢 |
统计学审核证明 |
详细摘要 |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失业治理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可能的创新之处与不足 |
1.4.1 可能的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治理失业的理论基础 |
2.1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治理失业的思想 |
2.1.1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治理失业的思想 |
2.1.2 列宁关于治理失业思想 |
2.2 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失业治理思想 |
2.2.1 毛泽东治理失业思想 |
2.2.2 刘少奇治理失业思想 |
2.2.3 周恩来治理失业思想 |
第3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失业现状 |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失业基本情况 |
3.1.1 东北地区失业情况 |
3.1.2 东北地区失业人员分布 |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失业的产生主要原因 |
3.2.1 战争影响就业环境 |
3.2.2 国民党对经济的肆意破坏 |
3.2.3 农村人口缺少耕地向城镇大量转移 |
3.2.4 社会制度更替产业结构调整 |
3.3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失业的影响 |
3.3.1 失业人员生活水平逐步恶化 |
3.3.2 社会秩序逐步混乱制约了经济发展 |
3.3.3 影响政权稳定 |
第4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治理失业的举措 |
4.1 遏制失业人员产生 |
4.1.1 成立失业人员管理机构 |
4.1.2 全面接管旧政权失业人员 |
4.1.3 整顿私营工商业 |
4.1.4 鼓励农村劳动力返乡生产 |
4.2 救济失业人员 |
4.2.1 登记失业人员 |
4.2.2 收容改造失业人员 |
4.2.3 对失业人员实现社会救济 |
4.3 提升劳动者素质 |
4.3.1 开展转业培训 |
4.3.2 开展业余学习 |
4.3.3 开展技术工人培训 |
4.4 安置失业人员 |
4.4.1 实行以工代赈 |
4.4.2 政府统包统配就业 |
4.4.3 安置特殊失业人员 |
4.4.4 开展生产自救 |
4.5 完善再就业权益 |
4.5.1 实施劳动保险政策 |
4.5.2 提高劳动人员福利 |
4.5.3 加强劳动人员保护 |
第5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治理失业的评价 |
5.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治理失业的成效 |
5.1.1 减少了失业人员 |
5.1.2 壮大了在业人口规模 |
5.1.3 提高了东北地区失业人口文化素质 |
5.1.4 保护了再就业人员的权益 |
5.2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治理失业的特点 |
5.2.1 治理失业的继承性 |
5.2.2 治理失业的动员性 |
5.2.3 治理失业的创新性 |
5.3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治理失业的局限性 |
5.3.1 治理失业政策存在盲目性 |
5.3.2 盲目限制了人员流动 |
5.3.3 失业保障建设滞后 |
5.4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治理失业的作用 |
5.4.1 促进了经济发展 |
5.4.2 加快了东北地区城市建设 |
5.4.3 维护了东北地区社会进步 |
5.4.4 巩固了东北地区共产党的执政地位 |
第6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治理失业的经验与启示 |
6.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治理失业的经验 |
6.1.1 坚持制度创新促进劳动需求 |
6.1.2 调整经济结构提高就业容量 |
6.1.3 完善失业保障减少失业冲击 |
6.1.4 调整劳动市场功能合理劳动力需求 |
6.1.5 提高劳动者就业素质 |
6.1.6 缩小城乡差距减少城市就业压力 |
6.2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治理失业的启示 |
6.2.1 坚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治理失业问题 |
6.2.2 坚持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保证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
6.2.3 坚持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质量 |
6.2.4 坚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素质 |
6.2.5 坚持加快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容量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四、吉林省性病防治管理条例(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外籍HIV感染者概况与防控现状[J]. 张文康,王俊杰,曹晓斌. 中华流行病学杂志, 2021(08)
- [2]中国东北地区社会保障研究(1949-1956)[D]. 晋江艳. 吉林大学, 2021(01)
- [3]我国强制隔离戒毒法律制度研究[D]. 胡澍. 长春工业大学, 2021(08)
- [4]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工作人员等职业人群疫苗接种意愿调查[D]. 杨沐凡.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03)
- [5]山东“慰安妇”问题研究[D]. 王泽军. 上海师范大学, 2020(07)
- [6]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疫病防治工作的研究[D]. 王楠. 吉林大学, 2019(02)
- [7]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历史进程及经验研究[D]. 李乾坤.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9)
- [8]日伪在杭州沦陷区的医疗卫生管控研究[D]. 匡成. 杭州师范大学, 2019(01)
- [9]除旧布新:新中国新法接生普及的历史经验及基本问题研究[D]. 罗菲. 广州中医药大学, 2019(03)
-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失业治理问题研究[D]. 汤克敌. 吉林大学, 20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