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贯彻十五大精神 积极推进依法治国(论文文献综述)
隋从容[1](2020)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公安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工作。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创造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持续安全稳定的“两大奇迹”,是世界上最有安全感的国家之一。取得这样的成就,既凝聚着全国公安战线和广大公安民警的艰苦努力,更彰显着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卓越智慧和能力。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把公安工作摆在事关国家政权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位置,在汲取国内外公安工作理论思想精华的基础上,以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为指导,紧密结合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时代主题,顺势而为,在逐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安事业的进程中,对公安工作的性质、地位、职责任务、公安工作的着力点以及公安工作主体建设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展开了深入探索与回答,形成了一套相对完整、科学,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安工作思想体系。深入挖掘和系统梳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无论是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还是为进一步推进新时代公安工作提供理论参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研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需要在国际与国内、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的相互观照和双向互动中剖析和探讨。为此,必须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作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理论基础,综合运用文献分析法、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比较研究与归纳总结提炼相融合的方法,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研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形成与发展,是多种因素相互影响、综合发力的必然结果。发生学告诉我们,任何理论和思想的产生与发展都离不开特定的历史条件,都有其必然的发生基础,也必然是社会实践的产物。全球化与社会转型等国际国内因素对公安工作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是其形成和发展的时代背景;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人对公安工作的艰辛探索是其形成与发展的最直接、最重要的实践基础;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毛泽东的公安工作思想是其形成和发展的理论来源。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发展经历了一个过程。其历史过程,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1978年至1992年期间,以邓小平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拨乱反正和改革开放起步的历史转折时期,果断结束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在继承毛泽东公安工作思想的基础上,提出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民主法制思想为统领,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形成了以“稳定压倒一切”为总要求的公安工作思想体系,开创了公安工作思想发展的新局面。第二阶段,1992年至2002年期间,以江泽民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确立和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历史时期,以依法治国思想为统领,着力加强公安工作法治化建设,形成了以“讲政治、讲法制、讲服务”为总要求的公安工作思想体系,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推向一个新高度。第三阶段,2002年至2012年期间,以胡锦涛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时期,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统领,着力加强公安工作的正规化建设,形成了以“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总要求的公安工作思想体系,全面推进公安工作思想的蓬勃发展。第四阶段,2012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科学判断我国所处的历史方位,准确把握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中国,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建设平安中国思想为统领,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更高需求为目标,着重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层面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形成了以“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为总要求的公安工作思想体系,推进公安工作思想的创新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具有丰富的内容。其基本内容是:围绕着“什么是公安工作”的问题,说明了公安工作的性质地位使命任务;围绕着“为什么要做公安工作”的问题,说明了公安工作的价值取向;围绕着“怎样做公安工作”的问题,说明了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方针策略和举措;围绕着“谁来做公安工作”的问题,说明了公安工作的主体建设。关于公安工作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使命任务,回答了公安工作“是什么”的问题。关于群众路线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维护社会治安要充分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人民满意是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努力建设平安中国,回答了公安工作“为什么”的问题。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坚持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切实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改革强警、科技兴警战略,回答了公安工作“怎么做”的问题。政治建警,全面加强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从严治警,依法加强公安队伍纪律规矩意识和正规化建设;素质强警,切实提高公安队伍的战斗力,回答了公安工作“谁来做”的问题。上述内容的组成部分,相互联系,相互依赖,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具有鲜明的特征。其总体特征是:从生成方式和过程来看,具有时代性、继承性、实践性特征;从内容构成上来看,具有科学性、政治性、法治性特征;从本质属性和价值取向上来看,具有人民性特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强烈的现实意义。其理论价值主要在于: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丰富和发展了毛泽东公安工作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思想指南;其实践意义主要在于:科学统领了公安工作的全面发展,有效推动了公安制度改革创新,有力推进了法治公安建设,为经济建设和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安宁提供了坚强保障,在党的公安工作思想史上具有重要地位。该思想无论是对公安工作的定性定位问题,还是公安工作应该坚持的原则、路线、方针、策略,抑或是公安工作的主体建设等方面,都对毛泽东的公安工作思想有所发展,同时,也有效地统筹了公安工作的全面发展,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要在新的实践中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要在总结经验中坚持和发展党的公安工作思想。就该思想发展的基本经验,概而言之,主要表现为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这一指导思想,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这一根本原则,坚持服从和服务党的中心工作这一根本立足点,坚持人民公安为人民这一根本价值指向,坚持辩证思维、法治思维这一方法论等;要在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中坚持和发展党的公安工作思想。通过强化公安民警的理论信仰,改进公安民警教育方式、强化理论武装,将党的公安工作思想转化为公安工作的政策、制度、运行体系,转化为公安干警的需要等手段,让思想掌握广大公安民警,在解决现实问题中、在回答时代之间中坚持和发展党的公安工作思想;要在正确认识坚持与发展的关系中坚持和发展党的公安工作思想。既不能认为它具有历史条件的局限就认为它已过时,弃之不用,也不能认为是终极的理论,而教条僵化,生搬硬套,要坚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基本原理和科学精神,尤其是坚持好运用好发展好习近平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思想。
张瑞岚[2](2014)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研究》文中提出政治发展是世界各国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必须面对的普遍性问题,也是我国建国后所面临的一项重大任务。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人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思想,并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实践中取得重要成就。目前,中国的改革已经进入到了关键时期,而政治体制改革更成为影响整个改革成败的关键。因此,梳理、总结和凝练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对于现阶段中国政治发展和政治体制改革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本文分四个部分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进行分析和考察:文章的第一部分主要表达本文写作的整体构想。此部分在界定“政治发展”、“政治发展思想”等核心概念以及与选题相关的其他概念的基础上,分别阐述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研究的现状,本文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文章的第二部分主要分析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的形成和发展。首先,梳理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形成和发展的理论渊源与历史资源,包括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关于政治发展的思想、现代西方政治发展学说、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政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以及改革开放前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其次,具体探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的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过程。分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的初步形成阶段:1978至1989年:“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1989至1997年: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1997至2002年:“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的基本形成阶段:2002至2007年:“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2007年至今:“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文章的第三部分主要研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的主要内容。基于文献分析,主要考察:第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关于中国政治发展的目标、要求和道路的思想,即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以及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第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关于中国政治发展的任务和途径的思想。首先,民主和法治作为中国政治发展基本任务,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民主方面,通过研究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体系、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强化权利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等思想,系统地探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关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思想。从立法、执法(执政)和法治观念的角度,研究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培育和增强社会主义法治观念,以探讨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思想。其次,研究以政治体制改革为途径推进中国政治发展的思想,包括政治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思想。文章的第四部分主要研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的特点和意义。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的主要特点是坚持政治稳定与政治发展的有机统一、坚持人民大众的立场和社会主义方向、坚持从中国国情和现阶段的实际出发、吸收和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其重要意义在于:在理论上,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国家政治发展的思想,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实践中,指导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治发展实践,并为新形势下中国政治发展指明了方向。
王国龙[3](2020)在《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历史经验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办好中国的事,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而中国共产党管党治党必须在“依规治党”上做文章、下功夫。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在于依规治党,这是新时代提升中国共产党建设科学化水平的应有之义和基本进路。考察国内外学术界关于依规治党相关研究,虽然党的十八大之前有了初步研究,但关于依规治党主要问题的研究却是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断涌现,并取得了相当丰富的成果。但我们还应看到:研究主要集中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依规治党,对改革开放以前、特别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和社会主义探索时期的党的规矩意识以及演变史缺乏应有的全面系统的梳理,从中国共产党近百年历史发展的宏大视野下分析依规治党历史经验的成果还不多见;过去的研究视角相对单一,缺少时代化的视野,缺乏对不同时期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比较研究。这就为我们从整体性视角对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历史发展进行系统梳理、历史经验进行全面总结提供了学术研究空间。本文紧紧抓住“依规治党”这一核心概念,按照“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怎么做”的基本逻辑,系统梳理依规治党的历史发展。在此基础上,努力做到加强从党近百年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对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基本经验进行整体性、系统性研究。对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历史经验的学术研究,在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一马克思主义根本方法的基础上,本文还尝试运用文献研读法、比较研究法、调查研究与典型案例分析法等方法,按照“四个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历史与现实结合、整体与个体结合、归纳与演绎结合)的基本原则,系统梳理近百年来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历史发展,结合其在实践中的具体运用,深刻阐明依规治党在中国共产党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由革命党到执政党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发挥的关键性作用。围绕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历史经验这一研究主题,本课题研究确定了基本逻辑思路和价值导向:分析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在历史发展阶段过程中的基本内容、开展依规治党的基本形式、依规治党在当时所起到的作用,通过对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历史经验的分析与借鉴,阐明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主要着力点,为新时代政党治理视域下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提供理论支撑和对策建议。着力厘清依规治党的基本问题,构建研究依规治党的分析框架,这是本课题研究的首要问题。文章认为,明确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科学内涵,是展开依规治党研究的逻辑起点,也是把握依规治党内在机理的客观前提,更是完善依规治党的必然要求。文章始于对依规治党的基本内涵进行界定,分析其本质、基本特性及与依规治党相关命题的三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研究依规治党的主体、客体、介体、环体等要素构成,分析依规治党的价值意义,为进一步考察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发展历程以及新时代进一步加强依规治党建设提供理论支撑。从整体上对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进行历史考察,这是分析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基本经验的前提条件。依规治党是中国共产党按照党的规矩进行自身治理的一个过程,是时代和实践的产物。考察依规治党的历史进程,必须结合党所处的特殊时代背景、肩负的特殊历史使命来进行。文章依据不同历史时期客观实践的变化和发展,将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发展历程主要分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的依规治党(1921-1949)、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的依规治党(1949-1978)、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的依规治党(1978-2012)以及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依规治党(2012-)四个阶段。通过这四个阶段的划分,更好地了解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实践活动,更加清晰认识和科学把握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历史经验。在梳理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历史进程的过程中,提出了“五个相结合”的基本经验分析逻辑理路,为进一步详细考察依规治党历史经验提供了基本遵循。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这是梳理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历史进程得出的一条基本经验。文章集中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关于制度治党和思想建党的理论与实践,得出思想建党是依规治党的重要基础、制度治党是依规治党的基本保障之结论。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良性互动的关节点在于:必须坚持人民中心以促进群众利益实现;牢记党的使命以推动民族复兴实现;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中实现党的整体发展。坚持内容建设与形式规范相结合,这是梳理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历史进程得出的一条基本经验。文章集中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关于依规治党内容建设与形式规范的理论与实践,认识到党的规矩内容是依规治党的内在本质、党的规矩形式是依规治党的外在表现。坚持内容建设与形式规范良性互动的关节点在于:在内容建设中丰富完善党规体系;在形式规范中增强党规辨识度;坚持成文党规和传统惯例的互动衔接;把握党规内容建设和形式规范的实践性。坚持科学立规与严格执规相结合,这是梳理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历史进程得出的一条基本经验。文章集中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关于科学立规和严格执规的理论与实践,得出科学立规是依规治党的必要前提、严格执规是依规治党的关键所在之结论。坚持科学立规与严格执规相结合的关节点在于:必须坚决维护党章的根本地位和最高权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内法规清理是依规治党的重要环节;坚持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协调衔接。坚持抓“关键少数”与引领“最大多数”相结合,这是梳理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历史进程得出的一条基本经验。文章集中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关于抓“关键少数”与引领“最大多数”的理论与实践,认识到抓住“关键少数”是依规治党的重点、引领“最大多数”是依规治党的基础。坚持抓“关键少数”与引领“最大多数”相结合的关节点在于:发挥领导干部“关键作用”;凝聚普通党员“最大合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健全干部管理机制。坚持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这是梳理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历史进程得出的一条基本经验。文章集中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关于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的理论与实践,认识到党内监督是依规治党的本质要求、外部监督是依规治党的重要保障。坚持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关节点在于:严格党内监督以夯实党规监督之基;丰富外部监督以拓展党规监督之维;以维护党规权威确保党规监督效果;积极培育监督文化以增强监督意识。进入新时代,国内外形势发生重大变化,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面临着中国法治道路日益坚定、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政党领导力量不断增强等方面的新机遇,同时面临着部分党员规矩意识不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不健全、部分党内法规执行不到位等方面的新挑战。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新时代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建设必须以古鉴今、以史资政,在汲取历史经验中开启依规治党新征程。新时代加强依规治党,需要从以下六个方面着力:以思想建党厚植依规治党思想根基;在制定与执行中完善党的规矩体系;以法治能力提升增强党员主体作用;在党内外监督中健全党的监督体系;以规矩权威为依规治党提供政治保证;以规矩信仰为依规治党提供文化氛围。
邹谨[4](2017)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视阈下中共党建创新历程与经验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个长期历史过程,党的历代中央领导集体都对之进行了探索。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探索进行了初步酝酿;建国以后,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探索在全国范围内初步展开;改革开放以后,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探索进入全新阶段;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探索进入自觉状态。党建创新伴随着中国共产党的整个历史进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中国共产党党建创新在建国以后具有同步性,二者存在鲜明的互动关系。一方面,中国共产党党建创新引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主要体现为中国共产党党建创新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理论指导、实践经验和精神动力;另一方面,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中国共产党党建创新,主要体现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中国共产党党建制度的完善,促进管党治党能力和执政能力的提高,促进党建方式、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创新。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视阈来看,党的历代中央领导集体不断推进党建制度、党内民主、依规治党创新和其他创新,从而不断加强和改进了党的建设。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推进党建制度创新,建立了学习制度、请示报告制度、主席制度、分部分级管理干部制度、干部鉴定制度、干部交流制度、干部休假制度、作风建设制度等制度,并提出了设立党的名誉主席、对基层干部任期加以限制、干部能上能下等设想。推进党内民主创新,对党内民主进行了理论阐述,丰富了民主集中制理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倡民主作风,保障党员权利,开展党内监督;建立了党代会制度、党委制、党内选举制度等党内民主制度。推进依规治党创新,对党章进行修改,初步制定了一些党内法规。此外,通过发扬民主和健全法制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出群众路线的领导方法,并对改善党的领导进行了初步探索。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视阈下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推进党建创新,既取得了积极成果,又留下了深刻教训。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推进党建制度创新,建立了退休制度、顾问委员会制度、干部考核制度、省部级后备干部制度、县以上领导干部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省(市、区)纪委向中纪委报告制度、纪委与国家检察机关联系制度等制度,废除主席制度、实行总书记制度。推进党内民主创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丰富了民主集中制理论;反对领导干部特殊化,正确对待不同意见,保障党员权利,坚持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的结合;完善党内民主制度。推进依规治党创新,对党章进行积极修改,制定一系列党内法规,党章和党内法规执行力得到较大提高。此外,提出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提出把反腐蚀寓于建设和改革之中,坚持从严治党。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推进党建制度创新,建立省部级在职领导干部学习制度、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参照公务员管理制度、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制度、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制度、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巡视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制度。推进党内民主创新,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并发挥其对人民民主的带动功能:推进党内决策民主化,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制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完善党内民主制度。推进依据治党创新,修改党章,制定新的党内法规。此外,还进行基层党组织建设创新;提出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提出“八个坚持、八个反对”;提出反腐倡廉建设要靠体制创新;提出改进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坚持依法执政。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推进党建制度创新,建立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制度、中国特色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以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党内民主创新,提出以党的坚强团结保证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增进党内和谐,尊重和保障党员主体地位;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实行党务公开,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实行党代会代表任期制,实行全委会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干部票决制,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扩大差额选举,完善了党内民主制度。推进依规治党创新,修改党章,制定和修订党内法规。此外,还进行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建总布局创新,进行执政能力、先进性、纯洁性建设,建设“三型”政党,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党建制度创新,将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总布局,并在党的建设各领域进行了制度设计。推进党内民主创新,对民主集中制进行了新阐述;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党的制度建设和党内法规建设中发扬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保障党员权利;提出制定党代会代表提案制实施办法,研究制定地方党委决策程序规定,规范差额提名范围和比例,进一步了完善党内民主制度。推进依规治党创新,将党内法规体系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和修订党内法规,并对党内法规进行集中清理。此外,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构建优良政治生态,开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推进领导班子建设创新,并提出党的领导要做到“三统一”、“四善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视阈下中国共产党推进党建创新的经验主要是:坚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党建创新的对接,积极应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党建创新的问题倒逼,借鉴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关理念推进党建创新,坚持改革创新,对党建创新进行接力探索,不断总结中外执政党建设的经验教训。顺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党建创新,应提高建设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水平,推进中国共产党党内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法治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加强党的国家治理能力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创新。
梁宝伟[5](2019)在《1978—1992年民主法律化历程研究》文中提出在中国,中国共产党的每一项执政活动都引人瞩目,给人深思。“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改革开放以来,民主与法治的关系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为紧密,成为中国共产党重要的执政方式。其中,民主法律化作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成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重要艺术。民主法律化,就是将人民民主通过法律的方式加以稳定化、权威化。民主法律化源自1978年邓小平提出“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思想论断。在邓小平思想论断的指导下,人民民主在法律的保障下不断迈进,推动着改革开放发展。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勇于担当,治国理政,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也使人民民主和法治建设迈入新时代。中共十九大报告把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和全面依法治国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方略,为今后继续推进人民民主和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指导。民主要发展,法治要加强,成为将来中国共产党坚持长期执政的重要准则。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和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具有历史思维、历史视野。1978年至1992年的这段时期,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开创时期,也是改革开放以后民主法律化的重要发展时期。由此决定了对这段时期民主法律化的研究,既是一个学术研究问题,也是一个事关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问题。通过研究这段时期民主法律化发展历程,梳理其发展脉络,看待其历史影响,总结其历史经验,有助于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道路自信和理论自觉,有助于为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提供经验参考,增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能力。本文以1978年至1992年这段时期民主法律化进程为研究对象,从历史与逻辑相结合、宏观把握与微观考察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运用历史分析法、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等方法,综合运用党史学、政治学与法学等学科知识,对改革开放初期的民主法律化进程进行了研究。通过论述这段时期重要法律制定的背景原因、过程、主要内容和特点以及作用影响等,力图达到展示过程、梳理脉络、把握规律和总结经验。全文共分三大部分、七个篇章:第一部分为引言,独立成篇。主要介绍论文的选题缘由及意义、研究综述、研究方法、研究思路、创新点与难点。第二部分为正文,从第一章到第五章,对1978年至1992年这段时期民主法律化进程给予重点阐释。第一章介绍民主法律化的思想发端及内涵要求,第二、三、四章是对民主法律化具体实践过程的论述,第五章则对该实践过程进行了总结。第一章题目为“民主法律化思想的提出(1978)”。以邓小平“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思想论断为主要阐释,重点论述了民主法律化思想论断提出的历史背景及其内涵和要求。第二章题目为“民主法律化的起步(1979—1982)”。本章以1979年至中共十二大召开前为时间段节点,立足于拨乱反正和改革开放初步开始的时代背景,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有效恢复与法律建构、维护人民民主的刑法颁布等方面,主要对《地方人大和政府组织法》《选举法》《刑法》的制定过程、主要特点以及作用进行了分析。第三章题目为“民主法律化的展开(1982—1989)”。本章以中共十二大以后至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召开前为时间段节点,立足改革开放全面展开的时代背景,从中共十二大和中共十三大的战略决策对民主法律化的影响出发,从宪法的根本法律保障、人大制度的法律完善、民族区域自治的专门立法、村民自治组织法律的制定以及人民群众享有权益的扩大与法律保护的加强等方面,重点对《宪法》《全国人大组织法》《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民族区域自治法》《村委会组织法(试行)》《民法通则》《行政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作了阐述。第四章题目为“民主法律化在坚持中发展(1989—1992)”。本章以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至中共十四大召开前为时间段节点,从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对民主法律化的影响出发,围绕基本民主制度法律化的继续发展和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法律化的继续加强这两个方面,重点对《代表法》《城市居委会组织法》《集会游行示威法》《民事诉讼法》以及保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的法律等作了阐述。第五章题目为“基于民主法律化历程的认识和总结”。本章围绕1978年至1992年这段时期民主法律化历程,进行概括总结,重点阐述了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分析了民主为什么要法律化和民主能够法律化,指出了实行民主法律化的必然性,以此从理论上阐述了民主法律化的合理性。二是分析了十四年民主法律化进程的历史影响,认为它较好贯彻了中国共产党的主张,推动了人民民主和法治建设,丰富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方式。三是总结十四年中国共产党推进民主法律化的执政经验,主张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改革开放等八条经验。第三部分为结语章“对民主法律化与依法治国的思考”。本章在阐述第二部分的基础上,对民主法律化与依法治国之间的关系作了阐释,指出十四年民主法律化历程必然走向依法治国,而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是实现民主法律化,同时强调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要坚持民主法治的紧密结合。
陈国平[6](2018)在《当代中国共产党从严治党思想研究》文中指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到今年正好是40周年。40年来,中国共产党开辟、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同时,适应形势变化的需要,坚持严格管党治党,不断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开创、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在从严治党,加强自身建设上取得了巨大成就。当代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党建理论、毛泽东党建思想为理论基础,借鉴吸收其他政党治党经验,基于改革开放后世情、国情和党情不断发展变化的现实基础,提出从严治党的思想,不断进行从严治党理论与实践探索。当代中国共产党从严治党理论与实践探索经历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后,党的十六大后、党的十八大以来几个阶段和历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世界正孕育新的变革,国际竞争异常激烈,中国的发展带来了与周边、世界主要力量的关系的复杂化。在国内,党提出了新时代的新目标新使命;改革进入了新阶段,社会各种矛盾相互交织,党面临内外复杂多变的形势;党长期处于执政地位和市场经济的执政环境,长期面临“四大考验”和“四大危险”的挑战,面临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保证执政安全的挑战;党内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党员干部政治意识不强,理想信念不坚定,党组织力量不强,领导干部管理仍需加强,治党责任落实不扎实,作风转变不彻底、腐败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制度治党还有待加强,从严治党有待深化和拓展。党在新时代面临新的内外形势、新的挑战、新的使命、新的任务,要求必须开启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征程。新时代从严治党,必须从政治建设上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四个意识”,把好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树立政治理想,严格政治纪律,严肃政治生活,提高政治能力;必须从思想上全面从严治党,坚定理想信念、加强理论武装,把好“总开关”,创新思想教育理念和方式;必须从组织上从严治党,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选好管好干部,严肃党内生活,加强基层组织;必须从作风上全面从严治党,大兴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进行作风整治,加强作风制度建设;必须从纪律建设全面上从严治党,严格纪律约束,增强全党纪律意识,强化执纪问责;必须从反腐上全面从严治党,坚持走中国特色反腐道路,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必须从制度上全面从严治党,提升制度的科学有效性,建立从严治党制度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和监督。当代中国共产党从严治党为新时代从严治党提供了基本经验、探索的启示,全党必须以勇于自我革命的勇气,始终保持从严治党的自觉,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刘晓鸣[7](2020)在《政策司法化研究 ——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党的政策的法律政治学分析》文中研究表明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不仅具有“定分止争”的审判功能,而且还扮演着党的政策实施者的政治角色,承担着将党的政策司法化的使命和任务。政策司法化,即人民法院以司法解释、司法文件、指导性案例等为载体,把党的政策转化为司法政策并运用于司法审判全过程的实践活动。近年来,人民法院服务大局的政治性不断被强化。从宏观层面,最高人民法院积极响应党中央提出的“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创新型国家”等一系列国家战略,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从中观层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执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政策,同时根据地方党委工作大局形成政策性司法文件,服务于全国和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从微观层面,法官在准确适用法律的同时,将党的政策融入司法审判,以实现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相统一。然而,司法实践中存在一系列的争论和困惑。如,法院如何正确执行党的政策、如何处理好法律与政策的关系,法官如何将政策引入司法裁判,这些既是根本性的理论问题,亦是长期困扰法官的实践问题。“政策司法化”既是法学理论问题,亦是政治学理论问题,目前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仍属于一个“初被探索的领域”。基于此,本文从法律政治学的视角,以法学和政治学理论为基础,通过对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司法文件、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裁判文书、指导性案例的梳理分析,通过对部分法院审判工作的观察分析,并通过法官访谈途径听取法官的感受和体会,力求以第一手资料为依据,探究政策司法化的历史经验和教训,研判政策司法化的现实状况,科学理性地分析现阶段政策司法化的问题与困点,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政策司法化的优化路径。从卢曼的社会系统理论来看,党的政策属于政治系统的组成部分,法院的司法审判活动属于法律系统的组成部分。政策司法化,本质上属于法律系统和政治系统之间的互动过程。从中国的政法体制来看,中国共产党在政策司法化过程中发挥重要的领导与推动作用,形成了中国特色的“高位推动”的政策执行模式。在政策司法化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将党的政策通过一定的方式转化为司法政策以指导司法审判,其所扮演的是一个“政策制定者”或“政策转化者”的形象。最高人民法院主要通过制定司法解释、司法文件、指导性案例等方式转化党的政策。地方法院作为地方党委领导的政法单位,其所依赖的资源,一方面来源于上级法院的供给,另一方面来源于司法场域外同级党委的供给,因此,地方法院在政策司法化过程中,主要是执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政策以及地方党委的经济社会政策。在政策司法化过程中,法官在准确适用法律的同时,通过在司法裁判中对政策的考量与运用,将政策融入司法审判。通过对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裁判文书的梳理分析,并通过法官访谈途径听取法官感受和体会,可知:法院执行党的政策不但可以体现为宏观层面最高人民法院将司法工作置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之中,中观层面地方各级法院对党的政策和司法政策的执行中,而且还体现在微观层面法官的政策思维和裁判行为中。目前,无论是最高人民法院、地方法院,还是各级法院的法官,在政策司法化过程中均存在一些亟需纠偏的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妨碍了党的政策科学有效地转化为司法政策,还影响着人民法院的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具体来说:在最高人民法院层面,一是以转化党的政策为要义的某些司法解释缺乏法理基础,有时为了迎合政策或政治需要肆意扩张解释;二是政策司法化的模式相对僵化,有时过于突出和强调司法政策的意识形态特征,简单化回应党的政策,消解了司法政策本应具有的符合司法规律和司法技术的特征。在地方各级法院层面,一是受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甚至党政负责人所谓“大局”的驱动,地方法院及其法官未能正确把握“服务大局”与“地方保护主义”之间的界限,亦未掌握好地方治理要求与个案处理合法性的平衡。二是受利益偏差、监督机制不健全、信息沟通机制不完善等因素的影响,有些地方法院运动式、放大式、选择式执行政策。在一线法官层面,由于缺乏法治理念和政策思维,有些法官在司法裁判中错误地理解和运用党的政策,一方面表现为在裁判文书中简单化地运用政策,缺乏对政策进行充分说理,另一方面表现为直接引用政策条文作为裁判依据,致使政策与法律冲突,损害了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针对政策司法化存在的上述问题,应从提升最高人民法院转化政策的能力、健全地方法院执行政策的机制、提高法官运用政策的水平三个方面,以提升人民法院政策司法化的规范化和法治化。具体来说:在最高人民法院转化政策层面,首先应当加强和规范司法解释,增强司法解释的合法性与谦抑性;其次,改进司法政策的目标性与功能性,提高最高人民法院回应政策的能力;最后,加强指导案例的科学性与规范性,使之在通过个案解读法律和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方面发挥独特作用。在地方法院执行政策层面,通过健全利益诉求的融合机制、健全政策执行的沟通机制、健全政策执行的监督和评估机制,矫正地方法院执行政策偏差的现象。在法官运用政策层面,首先应当破解法官运用政策的思想误区,并在此基础上,规范法官在刑事审判中运用政策的方式,同时增强法官在民事审判中对政策进行充分说理,将党的政策科学有效地运用于司法审判,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
李步云,李林,胡云腾,程燎原,周汉华,马怀德,付子堂,孙笑侠,刘作翔,李洪雷,周尚君[8](2013)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迈向法治新时代》文中提出我们或许已踏上法治中国的又一个新起点。近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国与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在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等话语,自上而下,流行全国。劳教制度改革、信访工作改革、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已被列为今年政法工作的重点。在此背景下,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于1月19日主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理论研讨会"。会议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理论基础、制度保障、发展目标及依宪治国等主题,展开了热烈研讨。本刊选发部分会议发言或论文精要,以飨读者。
张青磊[9](2018)在《我国公民安全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安全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也是人类发展的首要条件。公民安全与公民生存和发展息息相关,而且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和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人们的物质文化水平得到极大提高;同时,人们的生存和发展环境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一方面公民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得到了极大拓展,另一方面公民面临的安全威胁也越来越多,国家和公民已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安全已成为社会发展与人的幸福的首要价值性标尺。”进入新时代的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由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公民对安全的要求日益增长,维护和保障公民安全被纳入国家顶层设计,置于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习近平提出的“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总体国家安全观”使保障公民安全成为国家安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内在要求。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的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民主法治不断完善,军事科技实力逐步增强,互利共赢的和平外交顺利推进,我国公民安全总体上得到较好保障。国家主席习近平在2018年新年贺词中指出:“人民群众有了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但是,在我国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过程中,传统安全因素与非传统安全因素相互影响,人民内部矛盾与敌我矛盾相互交织,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相互渗透,境内不稳定因素与境外不稳定因素相互作用,我国公民安全仍然面临着严峻挑战。极端贫困问题、食品不安全问题、恐怖主义问题、生产安全事故、盗窃诈骗类侵财性刑事犯罪、城镇化进程中的强征强拆、生态环境破坏、公权力腐败等对我国公民生命安全、财产安全、自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阶段,如何保障和实现公民安全是新时代推进公民自由而全面发展和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新时代,我们必须从维护公民生存和发展的立场出发,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理念,以“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为目标,从微观角度探寻克服公民安全困境、保障和实现公民安全的具体路径;同时,我们还必须站在国家安全和国家发展大局的高度,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为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公民可持续安全理念,从宏观角度思考保障和实现公民安全的总体路径。本文研究内容主要包括绪论、五章正文和结语七个部分。绪论主要阐述了研究背景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研究的问题和内容及研究问题的说明,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等。正文第一章是公民安全的理论源流。通过对马克思主义人学思想中有关人的生存、人的财产、人的解放和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思想和西方批判安全研究与“人的安全”理论及中国主流思想中的安全理念等进行梳理分析,挖掘“中、西、马”有关公民安全的理念、思想和观点,为科学界定公民安全做好理论铺垫。第二章对公民安全进行科学界定。根据第一章对“中、西、马”有关公民安全理念、思想和观点的梳理分析,结合学界对安全的不同界说,对公民安全进行科学界定,明确公民安全的概念,核心内容和演绎路径,并分析探讨实现公民安全的条件和国家安全、社会安全与公民安全的关系,为后文对我国公民安全进行系统分析奠定基础。该部分指出,公民安全是指具有一国国籍的人在实际生存与发展的过程中免受来自内部或外界的非法侵害,以及所拥有的一种有保证或有保障的状态。公民生命安全、公民财产安全、公民自由安全是公民安全的核心内容,也是公民安全的价值所在。将自由安全纳入公民安全核心内容突破了传统上认为公民安全就是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界限。第三章分析了我国公民安全的成长环境,亦可称为公民安全的萌生条件。安全问题与人类生存和发展相伴生,但公民安全作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和安全的一个研究领域则是20世纪90年代“人的安全”理念提出以后的事情,这说明公民安全提出、形成和发展是需要条件的。该部分从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国际等五个方面发生的变化来分析探讨我国公民安全的成长环境。第四章用理论和实证的方法,从我国公民安全安全核心内容的三个层面对我国公民安全概况进行现实考量,即主要从我国公民生命安全、财产安全、自由安全层面分析了我国公民安全的现状、面临的主要困境及困境产生的原因,是本论文的重点。第五章是本文的另一个重点,分析探讨了实现我国公民安全的路径。该部分从中国公民安全实际出发,按照“分——总”的思路提出了实现我国公民安全的路径。第一节主要是针对我国公民生命安全、财产安全、自由安全的现状和面临的困境,分别提出了具体的应对措施;第二节主要是根据我国公民安全的总体概况,从国家发展大局出发,对如何实现我国公民安全进行了总体思考。通过“分——总”思路分别提出实现我国公民安全的路径,并使之形成一个完整体系,共同保障和推进我国公民安全的实现。最后一部分是结语,虽然我国公民安全仍然面临诸多困境,威胁公民安全的因素复杂多元,而且有些难以预测,但在中国共产党党、中国政府、社会力量和公民的共同努力下,威胁公民安全的因素会逐步得到解决或减少,公民的生存环境和发展环境会越来越好,保障和实现公民安全的条件也会越来越完善。
刘刚[10](2019)在《行业法治研究》文中认为当前,我国提出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思想。到2035年,我国还要实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的目标。如何判断法治社会基本建成,既是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迫切的实践问题。社会是由行业组成的,法治社会的建成可以走一条行业法治之路。法治社会是社会领域实现法治化的治理状态,而行业法治可以理解为是指行业领域的法治化的治理过程。先有法而后才有法治,先有行业法而后才有行业法治。因此,要研究行业法治,需要先研究行业法;而要研究行业法,则需要先研究“行业”。改革开放后,我国立法实践中出现了大量“行业”入法现象,汇聚成“法律中的行业”这个独特命题。对“行业”入法现象的实证分析表明,“行业”已经从一个古老的经济概念变成一个新生的法律概念。“行业”入法现象在所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总体上占到了三成,席卷了除诉讼法及非诉讼程序法之外的所有部门法,甚至现行宪法也对“行业”做出了明确规定,宣示了“行业”的宪法地位。“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形式样态,包括行业规划、行业标准、行业自律、行业诚信、行业垄断、行业主体、行业协会和从业人员等。“行业”入法现象有力的支撑了行业法的存在,宣告了行业法治的潜在可能。“行业”入法现象是对行业在社会结构中的变迁的法律响应,行业法是法律社会化发展的最新表现。系统梳理行业法的历史研究成果,可以发现,虽然学界还存在分歧,但也形成了一些理论共识,即行业法是兼顾“硬法”和“软法”在内的体系。新兴的行业法有助于一并解决传统部门法体系的学科壁垒问题、稳定性不足的问题以及部门法的局限性问题。行业法应该继部门法之后,成为我国法律体系和法学体系中的新成员。行业法与部门法之间存在着两种关系:一是交叉与重叠关系,二是包含与被包含关系。提出行业法治的逻辑,建基于法治概念的宽泛性和灵活性。行业法治是一种“混合”法治,其内涵表现为“硬法”之治和“软法”之治的结合、依法监管与依法自治的结合、横向体系(各行各业的法治)和纵向体系(包括行业立法、行业监管、行业纠纷化解和行业自治在内)的结合。行业法治是一种“复杂”法治,其特性包括法治主体的多元性、法律规范的复合性、行业治理的差异性、运行机制的共治性和调整范围的全面性。行业法治是一种真法治,而不是假法治,其理念包括权利保护理念、公平正义理念、科学发展理念和自治理念。行业法治是一种有意义的法治。从法治发展维度看,行业法治既有助于拓展法治的理论空间,也有助于填补传统法治的短板,还有助于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从行业发展维度看,行业法治既有助于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促进行业发展,也有助于确立行业治理的标准、规范行业发展,还有助于为新兴行业保驾护航。行业法治体现了行业与法治的互动关系,促进了法治发展和行业发展之间的良性循环。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包括经济基础、政治基础、社会基础、法律基础四个方面。其中,经济基础是指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政治基础是指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体制逐步建立;社会基础是指行业组织的大量出现;法律基础是指行业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与法治社会一样,行业法治也包括主体要素、制度要素与实践要素。这三种要素共同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与“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主要形式样态基本一致,行业标准、行业协会和行业自治构成了行业法治的基本要素。行业法治中的行业标准是广义的行业标准,行业标准是一种“软法”,可以进一步促进行业法治的社会化、柔性化和可操作性。行业协会是行业法治的重要主体,行业协会通过参与行业立法、行业纠纷化解、行业监管和行业管理等来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行业法治中的行业自治既是权利,也是权力。行业自治首先通过行业自治规范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但是,在行业法治的运行中,行业监管与行业自治始终需要处于动态平衡的态势中,只有这样,行业自治才能最大限度的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理想的行业法治是完美的,但是行业法治的现实运行,包括行业立法、行业监管、行业纠纷化解和行业自治等,还存在若干缺陷,因而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完善措施。其中,行业立法存在着行业分类难以精确、狭隘的部门本位主义、行业法律滞后、行业协会立法不完备、缺失跨行业的标准化协调机制等缺陷。对此,一是可建立专业工作委员会提出立法草案的体制,取代现有的行业主管部门主导立法的立法体制,并建立第三方如行业协会等接受立法机关委托起草行业立法的立法体制;二是应将行业标准的制定权赋予行业协会,取代现有的行政机关制定行业标准的体制,并建立跨行业的标准协调制度,加大推广综合标准制度;三是应及时修订行业立法。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包括重审批轻监管、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不健全,信用监管存在体制机制缺陷,综合监管仍有待完善等。对此,一是需要将监管理念从“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轻审批重监管”,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二是政府应建立包括企业、非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在内的全国统一信息共享平台,并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在信用监管中的作用;三是应当从监管主体、监管模式、监管手段和监管过程等四个方面完善综合监管体制;四是对新兴行业应遵循政府适度监管的原则。行业纠纷化解存在行业调解制度公信力有待加强、认同度和成功率都不高、行业调解程序和行业仲裁等相关法律制度缺失等问题。对此,一是应进一步增强行业协会的代表性,提升行业调解的公信力;二是应积极推动行业协会设立专业性调解组织,提高行业调解人员的准入资格条件,以提升行业调解制度的利用率和成功率;三是应当建立专门的行业调解程序;四是健全行业仲裁制度,可考虑由行业协会组建行业仲裁委员会,并修订《仲裁法》,赋予行业仲裁应有的法律地位;五是鼓励行业组织制定标准化法律文本,尽可能减少行业纠纷的产生。行业自治方面,存在着立法上重“行业自律”轻“行业自治”、行业协会自治权力不够、不利于行业自治的固有缺陷难以消除等不足。对此,一是应该突出“行业自治”的理念,将法律条文中的“行业自律”修改为“行业自治”;二是政府彻底退出行业协会的运作,不再干预行业协会的内部事务;三是赋予行业协会完整的自治权力,只要不违反法律,行业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皆由行业协会自行解决。同时,国家需保留对行业协会的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综上,通过对“行业”入法现象进行实证分析,对行业法和行业法治的研究成果进行历史分析,对行业法治的内涵、特性、理念、实践意义等问题进行概念分析、对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和基本要素等问题进行综合分析,行业法治的理论框架体系得以初步建立。只要有效解决行业法治在现实运行中的不足,作为法治社会的建设途径,行业法治一定会拥有美好的未来。期待有朝一日,行业法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行业法治理论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
二、认真贯彻十五大精神 积极推进依法治国(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认真贯彻十五大精神 积极推进依法治国(论文提纲范文)
(1)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选题缘由与研究意义 |
(一) 选题背景 |
(二) 研究对象 |
(三) 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状况综述 |
(一) 国内研究综述 |
(二) 国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点与不足之处 |
(一) 创新之点 |
(二) 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生成逻辑 |
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生成的时代背景 |
(一) 国际背景:全球化和国际警务改革对公安工作带来新影响 |
(二) 国内现实:社会转型对公安工作提出新要求 |
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生成的实践基础 |
(一) 新中国成立以来公安工作的历史实践 |
(二) 改革开放以来公安工作的现实实践 |
三、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生成的理论来源 |
(一)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公安工作的相关理论 |
(二) 毛泽东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思想 |
第二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发展的历史进程 |
一、改革开放起步与全面展开时期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1978年-1992年) |
(一) 在拨乱反正中初步形成 |
(二) 在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中走向成熟 |
(三) 在党的十三大以后至邓小平南巡讲话这一时期的进一步发展 |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时期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1992年-2002年) |
(一) 党的十四大至党的十五大这一时期初步形成 |
(二) 党的十五大以后至党的十六大召开这一时期走向成熟 |
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时期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2002年2012年) |
(一) 党的十六大至党的十七大这一时期为形成期 |
(二) 党的十七大至党的十八大召开这一时期为进一步发展期 |
四、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2012年至今) |
第三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基本内容 |
一、关于公安工作的性质任务 |
(一) 特殊形式的阶级斗争依然需要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机器 |
(二) 在党和国家的全部工作和工作大局中公安工作处在很重要的位置 |
(三) 公安机关肩负着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使命任务 |
二、关于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 |
(一) 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不能动摇 |
(二) 全面加强和改善党对公安工作的领导 |
三、关于公安工作的价值取向 |
(一) 群众路线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 |
(二) 人民满意是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 |
(三) 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
四、关于公安工作的实现路径 |
(一) 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是做好公安工作的首要问题 |
(二) 坚持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切实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
(三)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
(四) 坚持改革强警、科技兴警战略,增强公安工作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 |
五、关于公安工作的主体建设 |
(一) 政治建警:全面加强革命化建设确保公安队伍政治过硬 |
(二) 从严治警:全面强化纪律规矩意识确保公安队伍纪律作风过硬 |
(三) 依法治警:全面推进正规化建设确保公安队伍责任过硬 |
(四) 素质强警:积极推进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确保公安队伍本领过硬 |
第四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总体特征 |
一、生成过程的时代性实践性和继承性 |
二、内容构成的科学性政治性和法治性 |
(一) 严密的科学性特征 |
(二) 鲜明的政治性特征 |
(三) 强烈的法治性特征 |
三、本质属性和价值依归的人民性 |
(一) 价值指向的人民性 |
(二) 力量源泉的人民性 |
(三) 评判标准的人民性 |
第五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价值意义 |
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理论价值 |
(一) 继承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 |
(二) 丰富发展了毛泽东公安工作思想 |
(三) 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增添了新的内容 |
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实践意义 |
(一) 科学统领了公安工作的全面发展 |
(二) 有效推动了公安制度改革创新 |
(三) 有力推进了法治公安建设 |
(四) 为经济建设和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安宁提供了思想保障 |
第六章 在新的实践中坚持和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 |
一、在不断总结经验中坚持和发展 |
(一) 以坚持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思想 |
(二) 以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为根本原则 |
(三) 以坚持服从和服务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为立足点 |
(四) 以坚持人民公安为人民为根本价值指向 |
(五) 以坚持辩证思维法治思维为方法论 |
二、在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中坚持和发展 |
(一) 让思想掌握广大公安民警 |
(二) 在解决现实问题和时代之间中不断深化和发展党的公安工作思想 |
三、在正确认识坚持和发展的关系中坚持和发展 |
(一) 坚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基本原理和科学精神 |
(二) 坚持好发展好习近平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思想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2)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博士生自认为的论文创新点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相关概念的界定 |
1.1.1 核心概念的界定 |
1.1.2 相关概念的界定 |
1.2 选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选题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2 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的理论基础与历史资源 |
2.1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关于政治发展的思想 |
2.1.1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政治发展的思想 |
2.1.2 列宁关于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思想 |
2.2 现代西方政治发展学说 |
2.2.1 政治发展中的政治民主理论 |
2.2.2 政治发展中的政治稳定理论 |
2.2.3 政治发展中的政治文化理论 |
2.3 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政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
2.3.1 中国共产党关于新民主主义政治建设的理论 |
2.3.2 中国共产党局部执政时期根据地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 |
2.4 改革开放前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
2.4.1 以生产建设为中心开展民主政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
2.4.2 在阶级斗争的思路下开展政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
3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的形成发展 |
3.1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的初步形成 |
3.1.1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1978年-1989年) |
3.1.2 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1989年-1997年) |
3.1.3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1997年-2002年) |
3.2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的基本形成 |
3.2.1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2002年-2007年) |
3.2.2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2007年-今) |
4 关于中国政治发展的总体思路 |
4.1 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 |
4.1.1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 |
4.1.2 民主是内容与形式的集合 |
4.1.3 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 |
4.2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
4.2.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 |
4.2.2 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保证了三者有机统一的实现 |
4.2.3 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关键 |
4.3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
4.3.1 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有益成果,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发展模式 |
4.3.2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
5 关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思想 |
5.1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体系 |
5.1.1 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重要体现 |
5.1.2 在党的领导下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体系 |
5.1.3 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
5.2 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 |
5.2.1 “决不应该离开党的领导而歌颂群众的自发性” |
5.2.2 “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 |
5.3 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
5.3.1 重点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的制约监督 |
5.3.2 “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
6 关于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思想 |
6.1 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
6.1.1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 |
6.1.2 “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
6.2 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 |
6.2.1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
6.2.2 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 |
6.2.3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
6.3 培育和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
6.3.1 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 |
6.3.2 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 |
7 关于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思想 |
7.1 政治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 |
7.1.1 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 |
7.1.2 政治体制改革的原则 |
7.1.3 政治体制改革的任务 |
7.1.4 政治体制改革的指导方针 |
7.2 改革党和国家领导制度 |
7.2.1 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首先是党政分开 |
7.2.2 “真正实行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 |
7.3 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
7.3.1 完善党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领导 |
7.3.2 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
7.4 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
7.4.1 “精简机构是一场革命” |
7.4.2 “以转变政府管理职能为关键” |
7.4.3 加强依法行政和制度建设 |
7.5 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
7.5.1 妥善解决新老干部的合作与交替 |
7.5.2 培养忠于马克思主义的领导骨干 |
7.5.3 加快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
8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的特点和意义 |
8.1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的特点 |
8.1.1 坚持政治稳定与政治发展的有机统一 |
8.1.2 坚持人民大众的立场和社会主义方向 |
8.1.3 坚持从中国国情和现阶段的实际出发 |
8.1.4 吸收和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 |
8.2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的意义 |
8.2.1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的理论意义 |
8.2.2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的现实意义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3)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历史经验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缘起及选题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四、研究创新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依规治党基本问题探讨 |
一、依规治党的科学内涵 |
(一) 依规治党的概念厘定 |
(二) 依规治党的基本特性 |
(三) 依规治党的相关命题 |
二、依规治党的要素构成 |
(一) 依规治党的主体 |
(二) 依规治党的客体 |
(三) 依规治党的介体 |
(四) 依规治党的环体 |
三、依规治党的价值意义 |
(一) 有利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 |
(二) 有利于规范社会价值导向 |
(三) 有利于引导社会行为规范 |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历史考察与经验分析框架 |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历史演进(1921--1949) |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历史流变(1949-1978) |
三、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历史发展(1978-2012) |
四、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新进展(2012-) |
五、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基本经验分析的逻辑理路 |
(一) 秉承刚柔并济,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 |
(二) 秉承体用合一,坚持内容建设与形式规范相结合 |
(三) 秉承知行统一,坚持科学立规与严格执规相结合 |
(四) 秉承重点全面并行,坚持抓“关键少数”与引领“最大多数”相结合 |
(五) 秉承内外良性互动,坚持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 |
第三章 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 |
一、思想建党是依规治党的重要基础 |
(一) 坚持思想建党以增强依规治党的思想自觉 |
(二) 坚持思想建党以增强依规治党的行动自觉 |
二、制度治党是依规治党的基本保障 |
(一) 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
(二) 增强制度的系统性 |
三、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良性互动的关节点 |
(一) 坚持人民中心以促进群众利益实现 |
(二) 牢记党的使命以推动民族复兴实现 |
(三) 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中实现党的整体发展 |
第四章 坚持内容建设与形式规范相结合 |
一、党的规矩内容是依规治党的内在本质 |
(一) 建立以党章为核心的规矩体系 |
(二) 逐步健全党内法规体系 |
二、党的规矩形式是依规治党的外在表现 |
(一) 倡导中国气派 |
(二) 走向规范之路 |
三、内容建设与形式规范良性互动的关节点 |
(一) 在内容建设中丰富完善党规体系 |
(二) 在形式规范中增强党规辨识度 |
(三) 坚持成文党规和传统惯例的互动衔接 |
(四) 把握党规内容建设和形式规范的实践性 |
第五章 坚持科学立规与严格执规相结合 |
一、科学立规是依规治党的必要前提 |
(一) 同党所处时代党的历史任务相融合 |
(二) 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相融合 |
二、严格执规是依规治党的关键所在 |
(一) 在真抓实干中严格执规 |
(二) 在考核奖惩中严格执规 |
三、科学立规与严格执规良性互动的关节点 |
(一) 坚决维护党章的根本地位和最高权威 |
(二) 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
(三) 党内法规清理是依规治党的重要环节 |
(四) 坚持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协调衔接 |
第六章 坚持抓“关键少数”与引领“最大多数”相结合 |
一、抓住“关键少数”是依规治党的重点 |
(一) 领导干部带头讲政治 |
(二) 领导干部带头讲规矩 |
二、引领“最大多数”是依规治党的基础 |
(一) 全程全域严格党员标准 |
(二) 共产党员必须严守党纪 |
三、抓“关键少数”与引领“最大多数”良性互动的关节点 |
(一) 发挥领导干部“关键作用” |
(二) 凝聚普通党员“最大合力” |
(三)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 |
(四) 健全干部管理机制 |
第七章 坚持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 |
一、党内监督是依规治党的本质要求 |
(一) 党内监督覆盖全体党员 |
(二) 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 |
二、外部监督是依规治党的重要保障 |
(一) 外部监督倒逼恪守初心 |
(二) 不断完善党的监督体系 |
三、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良性互动的关节点 |
(一) 严格党内监督以夯实党规监督之基 |
(二) 丰富外部监督以拓展党规监督之维 |
(三) 以维护党规权威确保党规监督效果 |
(四) 积极培育监督文化以增强监督意识 |
第八章 新时代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建设 |
一、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面临新机遇 |
(一) 西方政党制度深陷困境 |
(二) 中国法治道路日益坚定 |
(三) 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 |
(四) 政党领导力量不断增强 |
二、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面临新挑战 |
(一) 部分党员规矩意识未树牢 |
(二) 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不健全 |
(三) 部分党内法规执行不到位 |
三、在汲取历史经验中开启依规治党新征程 |
(一) 以思想建党厚植依规治党思想根基 |
(二) 在制定与执行中完善党的规矩体系 |
(三) 以法治能力提升增强党员主体作用 |
(四) 在党内外监督中健全党的监督体系 |
(五) 以规矩权威为依规治党提供政治保证 |
(六) 以规矩信仰为依规治党提供文化氛围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4)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视阈下中共党建创新历程与经验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 |
二、论文的研究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四、论文的研究内容、基本框架、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中共党建创新的互动关系 |
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国共产党党建创新概念解析 |
(一)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涵和必然性 |
(二) 中共党建创新的基本内涵和必然性 |
(三)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中共党建创新的同步性 |
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中共党建创新的互动关系 |
(一) 中共党建创新引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二)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中共党建创新 |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探索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概述 |
一、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一) 对适合中国国情的国家制度进行初步探索 |
(二) 对人民民主进行初步探索 |
(三) 对法制建设进行了探索 |
(四) 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探索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失误 |
二、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一) 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探索 |
(二) 积极发展人民民主 |
(三) 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
三、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一) 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形成 |
(二) 发展人民民主 |
(三) 实行依法治国 |
四、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一) 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
(二) 发展人民民主 |
(三) 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
五、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一) 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 |
(二) 发展人民民主 |
(三)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
(四) 实现了国家治理的理论突破 |
第三章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视阈下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党建创新 |
一、在革命和建设过程中推进党建制度创新 |
(一) 建立学习制度 |
(二) 建立请示报告制度 |
(三) 建立主席制度 |
(四) 建立分部分级管理干部制度 |
(五) 建立干部鉴定制度 |
(六) 建立干部交流制度 |
(七) 建立干部休假制度 |
(八) 建立作风建设制度 |
(九) 提出了党建制度创新的某些设想 |
二、在革命和建设过程中推进党内民主创新 |
(一) 进行党内民主理论创新 |
(二) 进行党内民主实践创新 |
(三) 进行党内民主制度创新 |
三、在革命和建设过程中推进依规治党创新 |
(一) 遵义会议之前党对依规治党创新的初步探索 |
(二) 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对党章的修改 |
(三) 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制定和实行其他党内法规 |
四、在革命和建设过程中推进其他党建创新 |
(一) 进行反腐倡廉建设创新 |
(二) 提出改进党的领导方式 |
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视阈下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党建创新的曲折 |
第四章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视阈下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的党建创新 |
一、在改革开放条件下推进党建制度创新 |
(一) 建立退休制度 |
(二) 建立顾问委员会制度 |
(三) 实行总书记制度 |
(四) 建立干部考核制度 |
(五) 建立省部级后备干部制度 |
(六) 建立县以上领导干部生活会制度 |
(七) 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
(八) 建立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向中纪委报告制度 |
(九) 建立纪委与国家检察机关联系制度 |
二、在改革开放条件下推进党内民主创新 |
(一) 推进党内民主理论创新 |
(二) 推进党内民主实践创新 |
(三) 推进党内民主制度创新 |
三、在改革开放条件下推进依规治党创新 |
(一) 修改党章 |
(二) 制定和实行其他党内法规 |
四、在改革开放条件下推进其他党建创新 |
(一) 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 |
(二) 推进党的领导方式创新 |
第五章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视阈下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的党建创新 |
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进党建制度创新 |
(一) 对学习制度进行创新 |
(二) 建立参照公务员管理制度 |
(三) 建立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制度 |
(四) 建立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制度 |
(五) 建立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 |
(六) 建立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 |
(七) 建立巡视制度 |
(八) 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
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进党内民主创新 |
(一) 推进党内民主理论创新 |
(二) 推进党内民主实践创新 |
(三) 推进党内民主制度创新 |
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进依规治党创新 |
(一) 修改党章 |
(二) 制定和实行其他党内法规 |
四、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进其他党建创新 |
(一) 进行基层党组织建设创新 |
(二) 进行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
(三) 进行党的作风建设创新 |
(四) 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 |
(五) 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
第六章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视阈下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党建创新 |
一、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推进党建制度创新 |
(一) 建立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制度 |
(二) 建立中国特色干部教育培训体系 |
(三) 建立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 |
(四) 建立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 |
(五) 建立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度 |
(六) 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
(七) 建立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 |
(八) 建立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 |
二、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推进党内民主创新 |
(一) 推进党内民主理论创新 |
(二) 推进党内民主实践创新 |
(三) 推进党内民主制度创新 |
三、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推进依规治党创新 |
(一) 修改党章 |
(二) 制定和修订其他党内法规 |
四、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推进其他党建创新 |
(一) 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创新 |
(二) 推进党建总布局创新 |
(三)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和纯洁性建设 |
(四) 建设“三型”政党 |
第七章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视阈下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党建创新 |
一、在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推进党建制度创新 |
(一)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 |
(二) 积极推进党建制度创新 |
二、在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推进党内民主创新 |
(一) 推进党内民主理论创新 |
(二) 推进党内民主实践创新 |
(三) 推进党内民主制度创新 |
三、在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推进依规治党创新 |
(一) 学习和实行十八大党章 |
(二) 为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而努力 |
(三) 制定、修订和清理党内法规 |
四、在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推进其他党建创新 |
(一)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
(二) 构建优良政治生态 |
(三) 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创新 |
(四) 推进领导班子建设创新 |
(五) 推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创新 |
第八章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视阈下中共党建创新的经验 |
一、坚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党建创新的对接 |
(一) 坚持国家制度与党建制度协调发展 |
(二) 坚持人民民主与党内民主协调发展 |
(三) 坚持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协调发展 |
二、积极应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党建创新的问题倒逼 |
(一) 积极应对国家制度建设的倒逼 |
(二) 积极应对人民民主的倒逼 |
(三) 积极应对依法治国的倒逼 |
三、借鉴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关理念 |
四、坚持改革创新 |
(一) 将改革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建创新的重要动力 |
(二) 将创新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建设的关键环节 |
五、坚持几代中国共产党人接力探索 |
(一) 对党建制度创新、党内民主创新、依规治党创新进行了接力探索 |
(二) 对其他党建创新进行了接力探索 |
六、不断总结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视阈下中外执政党建设的经验教训 |
(一) 不断总结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视阈下中共党建的经验教训 |
(二) 善于总结其他国家执政党建设的经验教训 |
结束语: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视阈下中共党建创新的展望 |
一、提高建设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水平 |
二、推进中共党内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三、建设法治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 |
四、加强党的国家治理能力建设 |
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创新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主要学术成果及获奖情况 |
后记 |
(5)1978—1992年民主法律化历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缘由及意义 |
(一)选题缘由 |
(二)选题意义 |
二、研究现状综述 |
(一)总体情况 |
(二)主要内容 |
三、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四、创新点与难点 |
(一)创新点 |
(二)难点 |
第一章 民主法律化思想的提出(1978) |
第一节 “使民主法律化”思想论断的提出 |
一、“文革”结束后的反思 |
二、邓小平提出“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思想论断 |
第二节 民主法律化思想的内涵和要求 |
一、民主法律化思想的内涵 |
二、民主法律化思想的要求 |
第二章 民主法律化的起步(1979—1982) |
第一节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有效恢复与法律建构 |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安排 |
二、《地方人大和政府组织法》的制定 |
三、选举民主的法律恢复与发展 |
四、正确认识人大建设法律化的逻辑顺序 |
五、《地方人大和政府组织法》与《选举法》的作用 |
第二节 维护人民民主的《刑法》颁布 |
一、刑事法律是维护人民民主的重要利器 |
二、发展人民民主要求制定刑法 |
三、《刑法》的制定与维护人民民主的特点 |
四、《刑法》维护人民民主的历史功效 |
第三章 民主法律化的展开(1982—1989) |
第一节 中共党代会对民主法律化的决策部署 |
一、中共十二大召开与民主法律化的任务要求 |
二、中共十三大对民主法律化的指导 |
第二节 “八二宪法”对人民民主的根本法律保障 |
一、宪法是民主政治最重要的法律化形式 |
二、“八二宪法”的制定是发扬民主的过程 |
三、“八二宪法”对人民民主的顶层设计 |
四、“八二宪法”保障人民民主的历史地位 |
第三节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法律化的继续展开 |
一、继续加强各级人大组织的法律建设 |
二、选举民主法律化的进一步推进 |
三、推动人大议事决策规范化的法律建设 |
第四节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专门立法 |
一、民主是解决民族问题的重要基础 |
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制定与特点 |
三、《民族区域自治法》为民族区域自治地区带来民主和繁荣 |
第五节 村民自治组织的试行立法 |
一、村民自治组织法律化的必要性 |
二、《村委会组织法(试行)》的制定及主要特点 |
三、《村委会组织法(试行)》的历史影响 |
第六节 人民群众享有权益的丰富与法律保护的加强 |
一、《民法通则》的制定对人民权利的丰富 |
二、“民告官”的法律保障 |
三、社会治安法律规制的加强 |
第四章 民主法律化在坚持中发展(1989—1992) |
第一节 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对民主法律化的影响 |
一、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的召开 |
二、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对民主法律化的继续肯认 |
第二节 基本民主制度法律化的继续发展 |
一、加强人大代表规范化的法律建设 |
二、《城市居委会组织法》对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拓展 |
第三节 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法律化的继续加强 |
一、加强公民行使权利的法律规制以维护社会稳定 |
二、保护人民群众民事诉讼权利的法律完善 |
三、加强对特定群体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 |
第五章 基于民主法律化历程的认识和总结 |
第一节 对民主法律化必然性的认识 |
一、民主为何要法律化 |
二、民主能够法律化 |
第二节 14年民主法律化的历史影响 |
一、奠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 |
二、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 |
三、丰富和发展了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 |
第三节 14年民主法律化的历史经验 |
一、民主法律化必须坚持的根本经验 |
二、民主法律化需要坚持的基本经验 |
结语 对民主法律化与依法治国的思考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发表研究成果 |
(6)当代中国共产党从严治党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的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对当代中国共产党从严治党研究的状况 |
1.2.2 国外对当代中国共产党从严治党研究的状况 |
1.3 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的思路 |
1.3.2 研究的方法 |
1.4 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1.4.1 研究的创新 |
1.4.2 研究的不足 |
2 从严治党的基本理论 |
2.1 从严治党的概念界定 |
2.1.1 从严治党的提出及发展 |
2.1.2 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含义 |
2.1.3 当代中国共产党从严治党思想的历史地位和意义 |
2.2 当代中国共产党从严治党的理论来源 |
2.2.1 马克思列宁主义严格加强党的建设理论 |
2.2.2 毛泽东严格加强党的建设思想 |
2.2.3 世界政党治党经验的借鉴 |
2.3 从严治党的现实基础 |
2.3.1 从严治党是世情发展的需要 |
2.3.2 从严治党是国情发展的需要 |
2.3.3 从严治党是党情发展的需要 |
3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从严治党的历程 |
3.1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共产党从严治党的理论与实践 |
3.2 十三届四中全会后中国共产党从严治党的理论与实践 |
3.3 十六大后中国共产党从严治党的理论与实践 |
3.4 十八大后中国共产党从严治党的理论与实践 |
4 思想建设上全面从严治党 |
4.1 思想建设上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 |
4.1.1 思想建设是党的基础性建设 |
4.1.2 党的思想建设的主要经验 |
4.1.3 党的思想建设的原则和方针 |
4.1.4 当前思想建设的状况 |
4.2 思想建设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要内容 |
4.2.1 筑牢理想信念这个灵魂 |
4.2.2 强固理论武装这个根本 |
4.2.3 抓住党性教育这个核心 |
4.2.4 夯实道德建设这个基础 |
4.2.5 弘扬民族的“根”和“魂” |
4.3 思想建设上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措施 |
4.3.1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 |
4.3.2 加强党的理论武装 |
4.3.3 以核心价值观加强道德修养 |
4.3.4 加强学习型政党建设 |
4.3.5 建立思想教育的制度机制 |
4.3.6 探索思想建设的新方式 |
5 组织建设上全面从严治党 |
5.1 组织建设上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 |
5.1.1 马克思主义建党的重要内容 |
5.1.2 党保持先进和纯洁的必然要求 |
5.1.3 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基础 |
5.1.4 推进党的伟大事业的组织保障 |
5.2 组织建设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要内容 |
5.2.1 组织建设上从严治党的组织原则 |
5.2.2 组织建设上从严治党的关键环节 |
5.2.3 组织建设上从严治党的根本措施 |
5.2.4 组织建设上从严治党的基础工程 |
5.3 组织建设上全面从严治党的相关制度 |
5.3.1 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 |
5.3.2 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制度 |
5.3.3 严格开展党内民主生活会和党内组织生活会 |
6 作风建设上全面从严治党 |
6.1 作风建设上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 |
6.1.1 党的作风与党的作风建设的内涵 |
6.1.2 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 |
6.1.3 党风建设的现状、问题及原因 |
6.1.4 党的作风建设的目标与核心 |
6.1.5 党的作风建设的特点与思路 |
6.2 作风建设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要内容 |
6.2.1 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 |
6.2.2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 |
6.2.3 坚持密切联系群众的领导作风 |
6.2.4 发扬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 |
6.2.5 保持纯洁高尚的生活作风和优良家风 |
6.2.6 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 |
6.2.7 发扬“两个务必”的作风 |
6.3 作风建设上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 |
6.3.1 开展作风专项整治 |
6.3.2 增强作风思想教育 |
6.3.3 完善作风制度建设 |
6.3.4 加强作风的监督 |
6.3.5 严格作风的考评 |
6.3.6 加大作风检查问责 |
6.3.7 发挥领导干部模范作用 |
7 反腐上全面从严治党 |
7.1 反腐上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 |
7.1.1 腐败的内涵与危害 |
7.1.2 反腐的内涵与意义 |
7.1.3 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 |
7.1.4 反腐败历史发展与主要经验 |
7.2 反腐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要内容 |
7.2.1 坚持走中国特色反腐道路 |
7.2.2 严格执行反腐倡廉责任制 |
7.2.3 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惩治腐败 |
7.2.4 加强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治理 |
7.2.5 创新和完善巡视方式和机制 |
7.2.6 扎实推进反腐斗争法治化 |
7.2.7 建立反腐严格的纪律预警 |
7.2.8 加强反腐廉政文化建设 |
7.3 构建新形势下反腐的有效机制 |
7.3.1 构筑不想腐的思想机制 |
7.3.2 强化不敢腐的惩处机制 |
7.3.3 完善不能腐的防范机制 |
8 制度建设上全面从严治党 |
8.1 制度建设上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 |
8.1.1 制度和党的制度的基本理论 |
8.1.2 党的制度建设的主要经验 |
8.1.3 党的制度建设的现状分析 |
8.1.4 党的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 |
8.2 制度建设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要内容 |
8.2.1 科学的整体设计 |
8.2.2 完善科学严格的制度体系 |
8.2.3 强化制度的执行力 |
8.2.4 树立制度权威意识 |
8.3 构建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机制 |
8.3.1 建立从严治党工作机制和责任制 |
8.3.2 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 |
8.3.3 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 |
8.3.4 建立制度执行检查机制 |
8.3.5 健全和强化问责制度 |
8.3.6 建立制度科学化评价体系 |
9 政治建设和纪律建设上全面从严治党 |
9.1 政治建设上全面从严治党 |
9.1.1 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 |
9.1.2 政治建设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要内容 |
9.1.3 新时代条件下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主要路径 |
9.2 纪律建设上全面从严治党 |
9.2.1 守纪律讲规矩的特殊意义 |
9.2.2 严格依规管党治党 |
9.2.3 严格执行党的纪律 |
10 当代中国共产党从严治党的基本经验及启示 |
10.1 当代中国共产党从严治党的基本经验 |
10.1.1 始终对从严治党保持清醒认识 |
10.1.2 以服务党的中心任务为目标 |
10.1.3 以党的主题主线为中心 |
10.1.4 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 |
10.1.5 以管好领导干部为关键 |
10.1.6 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为保证 |
10.1.7 以自身力量和群众监督解决存在的问题 |
10.1.8 以强化纪律和制度约束为重点 |
10.2 当代中国共产党从严治党的重要启示 |
10.2.1 严字当头构建从严治党新常态 |
10.2.2 重点在治确保从严治党在状态 |
10.2.3 内外结合开辟从严治党的新思维 |
10.2.4 提高党的建设质量促进从严治党上水平 |
10.2.5 问题为导向形成治党与发展统一的新格局 |
10.2.6 改革创新探索从严治党的新规律 |
10.2.7 持之以恒务求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
结语 以勇于自我革命的勇气始终保持从严治党的自觉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7)政策司法化研究 ——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党的政策的法律政治学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一、关于“法律与政治的关系”的研究 |
二、关于“司法与政治的关系”的研究 |
三、关于“司法裁判与公共政策”的研究 |
四、关于“法院执行政策的载体”的研究 |
五、已有研究成果评述 |
第三节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一、本文的创新之处 |
二、本文的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政策司法化的理论构建 |
第一节 本文相关概念的界定 |
一、“党的政策” |
二、“司法” |
三、“司法政策” |
四、“政策司法化” |
第二节 政策司法化的理论基础 |
一、政治系统与法律系统的关系 |
二、党的政策与法律的关系 |
三、司法的政治属性与政治功能 |
四、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 |
第三节 政策司法化的实践基础——中国的政法体制 |
一、党中央 |
二、地方党委 |
三、党委政法委员会 |
四、法院党组 |
第四节 政策司法化的主体及方式 |
一、最高人民法院政策司法化的方式——转化政策 |
二、地方法院政策司法化的方式——执行政策 |
三、法官政策司法化的方式——运用政策 |
第五节 政策司法化的载体 |
一、司法解释 |
二、政策性司法文件 |
三、工作性司法文件 |
四、指导性案例 |
第二章 政策司法化的实证考察 |
第一节 政策司法化的宏观考察 |
一、对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梳理 |
二、人民法院执行党的政策的实践历程 |
第二节 政策司法化的中观考察 |
一、地方法院民事审判运用政策的样态 |
二、地方法院刑事审判运用政策的样态 |
三、地方法院行政审判运用政策的样态 |
第三节 政策司法化的微观考察 |
一、对法官的问卷调查 |
二、对法官的现场访谈 |
三、调查访谈的结论 |
第三章 政策司法化的问题与分析 |
第一节 最高人民法院转化政策中的现实问题与分析 |
一、政策司法化的法理基础薄弱 |
二、政策司法化的模式相对僵化 |
第二节 地方法院执行政策中的现实问题与分析 |
一、执行政策偏差及其表现 |
二、执行政策偏差原因分析 |
第三节 法官运用政策中的现实问题与分析 |
一、直接将政策作为刑事案件裁判标准 |
二、民事案件中运用政策缺乏充分说理 |
第四章 政策司法化的优化路径 |
第一节 提升最高人民法院转化政策的能力 |
一、增强司法解释的合法性与谦抑性 |
二、改进司法政策的目标性与功能性 |
三、加强指导性案例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
第二节 健全地方法院执行政策的机制 |
一、健全利益诉求的融合机制 |
二、健全政策执行的沟通机制 |
三、健全政策执行的监督机制 |
四、健全政策执行的评估机制 |
第三节 提高法官运用政策的水平 |
一、破解法官运用政策的思想误区 |
二、规范法官在刑事审判中的政策运用 |
三、增强法官在民事审判中的政策说理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后记 |
(9)我国公民安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2.1 国外关于公民安全的研究 |
2.2 国内关于公民安全的研究 |
2.3 小结:公民安全研究的不足与启示 |
3 研究的问题与内容 |
3.1 研究的主要问题 |
3.2 研究问题的说明 |
3.3 研究的内容 |
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4.1 研究方法 |
4.2 技术路线 |
第1章 公民安全的理论源流 |
1.1 马克思主义人学相关思想 |
1.1.1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生存的基本思想 |
1.1.2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财产的基本思想 |
1.1.3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解放”和“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思想 |
1.1.4 小结:马克思主义人学相关思想蕴含人的安全理念 |
1.2 西方批判安全研究与“人的安全”理论 |
1.2.1 西方人的安全研究的历史溯源 |
1.2.2 批判安全研究 |
1.2.3 “人的安全”理论 |
1.2.4 小结:批判安全与“人的安全”研究为界定公民安全提供思想滋养 |
1.3 中国主流思想中的安全理念 |
1.3.1 中国民本思想蕴含的安全理念 |
1.3.2 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蕴含的安全理念 |
1.3.3 小结:中国主流思想中的安全理念为公民安全研究提供重要指引 |
1.4 公民安全的理论源流研究述评 |
第2章 公民安全的界定 |
2.1 安全及其相关概念 |
2.1.1 安全的不同界说 |
2.1.2 安全相关的主要概念 |
2.2 公民安全的内涵 |
2.2.1 公民安全的概念 |
2.2.2 公民安全的内容 |
2.2.3 公民安全的演绎路径 |
2.3 公民安全的基本特征 |
2.4 公民安全的实现条件 |
2.4.1 国家善治 |
2.4.2 社会和谐 |
2.4.3 公民安全意识内化于心 |
2.4.4 经济持续科学发展 |
2.5 国家安全、社会安全与公民安全之关系 |
2.5.1 国家安全与公民安全“对立统一” |
2.5.2 社会安全与公民安全相互交织 |
2.5.3 国家安全、社会安全、公民安全“和而不同” |
第3章 我国公民安全的成长环境 |
3.1 政治环境 |
3.1.1 民族解放与国家独立 |
3.1.2 四大政治制度的确立与发展 |
3.1.3 “依法治国”的提出和完善 |
3.2 经济环境 |
3.2.1 计划经济体制的确立与改革 |
3.2.2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
3.3 社会环境 |
3.3.1 社会异质性增加 |
3.3.2 社会转型发展 |
3.4 文化环境 |
3.4.1 儒家文化的历史传承 |
3.4.2 “以人为本”文化生态的建立 |
3.5 国际环境 |
3.5.1 全球化浪潮的推动 |
3.5.2 国际公约的规制 |
3.5.3 世界人权斗争的影响 |
3.5.4 联合国“人的安全”的提出 |
3.6 小结 |
第4章 我国公民安全的现实考量 |
4.1 我国公民安全的现状 |
4.1.1 公民生命安全总体得到保障 |
4.1.1.1 威胁生命安全的温饱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
4.1.1.2 威胁生命安全的战乱因素总体得到控制 |
4.1.2 公民财产安全基本实现 |
4.1.2.1 公民财产稳步增长 |
4.1.2.2 国家重视保护公民合法财产安全 |
4.1.2.3 保障公民合法财产安全的法律比较完善 |
4.1.3 公民自由安全逐步完善并落实 |
4.1.3.1 公民真实自由逐步实现 |
4.1.3.2 公民政治权利逐渐完善和落实 |
4.1.3.3 公民个人自由与社会自由共同发展 |
4.2 我国公民安全的主要困境 |
4.2.1 公民生命安全面临的威胁 |
4.2.1.1 贫困威胁依然存在 |
4.2.1.2 食品不安全威胁突出 |
4.2.1.3 重大疾病威胁加大 |
4.2.1.4 生产安全事故威胁频现 |
4.2.1.5 恐怖主义威胁增多 |
4.2.2 公民财产安全遭遇的挑战 |
4.2.2.1 强征强拆侵犯公民财产安全 |
4.2.2.2 侵财犯罪损害公民财产安全 |
4.2.3 公民自由安全存在的问题 |
4.2.3.1 公民真实自由存在诸多短板 |
4.2.3.2 侵犯公民自由安全的现象还存在 |
4.3 我国公民安全困境孳生的原因 |
4.3.1 经济发展不科学是公民安全困境孳生的根本原因 |
4.3.2 民主法治不完善是公民安全困境孳生的关键原因 |
4.3.3 公民安全理念缺位是公民安全困境孳生的重要原因 |
4.3.4 社会安全问题是公民安全困境孳生的直接原因 |
第5章 新时代我国公民安全的实现路径 |
5.1 新时代实现我国公民安全的具体路径 |
5.1.1 新时代我国公民生命安全威胁的应对 |
5.1.1.1 以“精准扶贫”为指引,打赢扶贫攻坚战 |
5.1.1.2 以“社会共治”为主线,保障公民食品安全 |
5.1.1.3 以“预防”为中心,防控重大疾病威胁 |
5.1.1.4 “规范”为导向,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灾难 |
5.1.1.5 以“去极端化”为基础,打好反恐“组合拳” |
5.1.2 新时代我国公民财产安全挑战的化解 |
5.1.2.1 以“法律”为准绳,杜绝强征强拆行为 |
5.1.2.2 以“打防控”为举措,制止各类侵财犯罪 |
5.1.3 新时代我国公民自由安全问题的处置 |
5.1.3.1 以“发展”为根本,筑牢公民自由安全的基础 |
5.1.3.2 以“制度”为核心,约束公权力对公民自由的侵害 |
5.2 新时代实现我国公民安全路径的总体思考 |
5.2.1 正确架构政党、国家、社会与公民安全的关系 |
5.2.1.1 突出中国共产党维护公民安全的主导作用 |
5.2.1.2 强化政府保障公民安全的主体作用 |
5.2.1.3 发挥社会力量保护公民安全的重要作用 |
5.2.2 全面推进公民安全保障法治化 |
5.2.2.1 法治是保障公民安全的必由之路 |
5.2.2.2 加快推进公民安全保障法治化建设 |
5.2.3 推动经济平衡充分发展筑牢保障公民安全基础 |
5.2.3.1 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平衡充分发展 |
5.2.3.2 以问题为导向着力解决经济发展中的突出环境问题 |
5.2.4 科学发展军事实力和外交关系厚植保障公民安全优势 |
5.2.4.1 强军兴军建设世界一流军队 |
5.2.4.2 合作共赢构建新型外交关系 |
5.2.5 提升公民安全意识,升级公民安全理念 |
5.2.5.1 努力提升公民安全意识 |
5.2.5.2 升级公民安全理念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附件 |
(10)行业法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第一章 法律中的“行业”与行业法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的比较 |
一、行业与事业 |
二、行业与产业 |
第二节 “行业”入法的实证分析 |
一、法律文本的选择 |
二、“行业”的检索结果 |
三、“行业”入法的主要领域 |
四、部门法中的“行业” |
(一)宪法中的“行业” |
(二)经济法中的“行业” |
(三)行政法中的“行业” |
(四)社会法中的“行业” |
(五)民商法中的“行业” |
(六)刑法中的“行业” |
五、“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形式样态 |
(一)行业规划 |
(二)行业标准 |
(三)行业主体 |
(四)行业协会 |
(五)行业垄断 |
(六)行业自律 |
(七)行业诚信 |
(八)从业人员 |
第三节 行业法的提出 |
一、行业法研究的历史沿革 |
(一)从部门法的角度来理解行业法 |
(二)从非正式制度的角度理解行业法 |
(三)对行业法的深入研究 |
(四)行业法与领域法的比较研究 |
二、行业法研究的理论共识 |
三、行业法与部门法的关系 |
(一)交叉与重叠关系 |
(二)包含与被包含关系 |
第二章 行业法治的概念分析 |
第一节 行业法治的提出 |
一、提出行业法治的逻辑 |
二、行业法治研究的历史沿革 |
三、行业法治的理论主张 |
第二节 行业法治的内涵 |
一、“硬法”之治与“软法”之治的结合 |
二、依法监管与依法自治的结合 |
三、横向体系和纵向体系的结合 |
第三节 行业法治的特性 |
一、法治主体的多元性 |
二、法律规范的复合性 |
三、行业治理的差异性 |
四、运行机制的共治性 |
五、调整范围的全面性 |
第四节 行业法治的理念 |
一、权利保护理念 |
(一)通过公众参与实行权利保护 |
(二)通过救济实现权利保护 |
(三)通过行业监管实行权利保护 |
二、公平正义理念 |
(一)行业准入公平 |
(二)行业运行公平 |
(三)行业结果公平 |
三、科学发展理念 |
(一)创新理念 |
(二)协调理念 |
(三)绿色理念 |
(四)开放理念 |
(五)共享理念 |
四、自治理念 |
第五节 行业法治的实践意义 |
一、法治发展维度 |
(一)有助于拓展法治的理论空间 |
(二)有助于填补传统法治的短板 |
(三)有助于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 |
二、行业发展维度 |
(一)有助于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促进行业发展 |
(二)有助于确立行业治理的标准,规范行业发展 |
(三)有助于为新兴行业保驾护航 |
第三章 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 |
第一节 经济基础: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 |
第二节 政治基础: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体制逐渐确立 |
一、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的检索结果 |
二、各行业推进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的情况举例 |
三、对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检索结果的分析 |
第三节 社会基础:行业组织的大量涌现 |
一、政策和法律对行业组织的扶持 |
二、行业组织数量显着增长 |
第四节 法律基础:行业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 |
一、第一阶段:改革开放后到九十年代中期 |
二、第二阶段:九十年代后期至今 |
第四章 行业法治的基本要素 |
第一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标准 |
一、行业标准的广义界定 |
二、标准化对国家治理的作用 |
三、行业标准的法律性质 |
四、行业标准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一)行业标准进一步促进行业法治的社会化 |
(二)行业标准使行业法治进一步柔性化 |
(三)行业标准使行业法治进一步具有可操作性 |
第二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协会 |
一、行业协会的法律定位 |
二、行业协会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一)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立法 |
(二)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纠纷化解 |
(三)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监管 |
(四)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管理 |
第三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自治 |
一、行业自治的法律性质 |
二、行业自治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第五章 行业法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
第一节 完善行业立法机制 |
一、行业立法存在的问题 |
(一)行业分类难以精确 |
(二)狭隘的部门本位主义 |
(三)行业法律的滞后性 |
(四)行业协会立法不完备 |
(五)缺失跨行业的标准化协调机制 |
二、行业立法问题的完善 |
(一)完善行业立法体制 |
(二)完善行业标准立法 |
(三)及时修订行业立法 |
第二节 完善行业监管机制 |
一、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 |
(一)重审批轻监管的传统仍然存在,事中事后监管不健全 |
(二)传统监管不适应新的形势,信用监管存在体制机制缺陷 |
(三)传统监管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综合监管仍有待完善 |
二、行业监管问题的完善 |
(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信用监管和综合监管 |
(二)贯彻政府适度监管原则 |
第三节 完善行业纠纷化解机制 |
一、行业纠纷化解存在的问题 |
(一)行业调解组织主要靠公权力推动,公信力有待加强 |
(二)行业调解制度的认同度不高,导致利用率过低 |
(三)行业调解的成功率不高,没有实质性发挥作用 |
(四)行业调解程序和行业仲裁等相关法律制度缺失 |
二、行业纠纷化解问题的完善 |
(一)完善行业调解制度 |
(二)健全行业仲裁制度 |
(三)鼓励行业组织制定标准化法律文本,预防行业纠纷的产生 |
第四节 完善行业自治机制 |
一、行业自治存在的问题 |
(一)立法和政策上重行业自律,轻行业自治 |
(二)行业协会自治权力不够 |
(三)不利于行业自治的固有缺陷难以根除 |
二、行业自治问题的完善 |
(一)将立法上的“行业自律”修改为“行业自治” |
(二)政府彻底退出行业协会的运作 |
(三)赋予行业协会完整的自治权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主要行业法律的梳理 |
附录 B 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政策性文件清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四、认真贯彻十五大精神 积极推进依法治国(论文参考文献)
- [1]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研究[D]. 隋从容. 山东大学, 2020(09)
- [2]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研究[D]. 张瑞岚. 武汉大学, 2014(06)
- [3]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历史经验研究[D]. 王国龙. 山东大学, 2020(08)
- [4]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视阈下中共党建创新历程与经验研究[D]. 邹谨. 华中师范大学, 2017(01)
- [5]1978—1992年民主法律化历程研究[D]. 梁宝伟.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6]当代中国共产党从严治党思想研究[D]. 陈国平. 北京交通大学, 2018(01)
- [7]政策司法化研究 ——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党的政策的法律政治学分析[D]. 刘晓鸣. 吉林大学, 2020(03)
- [8]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迈向法治新时代[J]. 李步云,李林,胡云腾,程燎原,周汉华,马怀德,付子堂,孙笑侠,刘作翔,李洪雷,周尚君. 法学研究, 2013(02)
- [9]我国公民安全研究[D]. 张青磊. 上海师范大学, 2018(07)
- [10]行业法治研究[D]. 刘刚. 吉林大学, 20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