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我国农村合作银行发展方向的研究报告(论文文献综述)
舒凯彤[1](2019)在《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模式与路径选择》文中提出农村金融是农村经济的核心,完善合理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是保障农村经济稳定发展、持续增长的基本保障,是国家整体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经济战略制定的重要基础。如何构建起适应我国国情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就必须找到与之相匹配的发展模式与路径。农村金融发展模式是指在不同的经济社会环境、不同的发展条件和背景下,农村金融的供给方、需求方以及国家层面以制度的形式做出相应的安排和调整,依据不同的金融发展方法配置信贷资金,以形成功能完备的农村金融市场和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最终形成推动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的相对稳定的模式。在不断的摸索与探究中,我国的农村金融已经走过了40年的发展历程,取得了显着的成果。但是,无论是在农村金融自身的发展模式还是在改革的过程中仍存在着许多问题。这里边有历史的也有现实的原因,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找到符合我国农村实际的发展道路,是农村金融改革的当务之急。通过对中国现行农村金融发展状况的调查和分析,发现目前的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已经无法满足经济变化的需要,不仅没有更好的解决“三农”问题,反而束缚了农村现代化的进程。主要表现为:农村金融市场体系仍不够健全,农村金融需求结构变迁导致供需结构出现的新的失衡,金融抑制现象长期并且目前仍然存在;从需求角度而言,农户自身的天然特性使其缺少高质量的资产和抵押品大大降低了其农村信贷资源的可获得性,农村金融市场容量扩张与金融基础支撑体系薄弱的矛盾仍然突出;而从供给角度讲,农村金融市场中信贷的供给主要依靠政府政策指导及行政手段进行推动,同时也缺少相应的农业保险体系和风险分担机制为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保驾护航。因此其承担缓解农村借贷资金紧张状况的能力受到相当程度的限制,同时自身在风险管理等方面集聚了不少问题;完整的风险防控体系并未建立,不论是从普及范围还是普及质量上来看都是不达标的,作为农业生产不可或缺的环节,理应肩负起更重要的责任。为了厘清这些问题,有必要对我国农村发展的历程进行系统的梳理。从宏观的角度来看,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政府主导模式(1978-1996年)、“三位一体”模式(1997-2004年)、商业化主导模式(2005-现在)。区别不同模式的关键在于满足金融需求的供给结构和资源配置方式所采取的主要手段,即如何平衡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从微观的角度来看,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可以分为信用主体模式、资产抵押模式和合作金融模式。将研究视角聚焦在金融交易层面,探讨何种金融模式能在最大程度上满足资金供需双方的需要。金融的最核心功能是资金的融通,引导资金流动到价值最大化的领域,价值不应仅仅包含经济价值,还应充分考虑到社会价值、环境价值等方面。而且因为我国的现实情况,农村金融还被赋予了更多重要的责任。不仅仅要促进农业发展、农村进步、农民致富,还要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注重环境保护和社会公平,使农民生活的更有尊严。现阶段,农户和资金供给方就好比站在河的两岸远远相望,金融则是将二者连接起来的桥梁,实现农村信贷资金供需的平衡。可以看到,我国农村金融市场机制尚未建立,供给结构不适应需求的变化,市场功能还不健全。究其产生的深层原因,可以归结为农村金融模式变迁的目标设定不明晰、农村金融模式创新的主体动力不足、农村金融模式演进的路径偏差。这些问题的最直接表现就是,农村金融信贷供需主体的失衡,形成了事实上的金融抑制。通过对我国农村信贷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发现农村居民消费水平、农业生产总值和农村居民纯收入与农村信贷差额之间呈正相关关系,即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农民纯收入越高、农村居民消费水平越高,农村资金流出现象越严重;而国家财政支农力度和农村固定投入对优化农村信贷配给起到显着的正向作用,对信贷流出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从资金供给上促进农村信贷配给效率的提高,即对农村金融市场的投入不断强化了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设和农村金融市场功能的完善,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信贷抑制问题。以上结论为我国农村金融模式的选择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政府力量的干预能够促进信贷配置的优化,在一定程度上健全和完善了农村金融市场。但仅仅依靠政府的强制性行政手段从根本上扭曲了金融市场运行的一般规律,弱化了市场机制在农村地区资金配置的作用,加剧了农村信贷市场的调节失灵。因此,将“看得见的手”与“看不见的手”结合起来,以市场自发的力量对农村资金的流动进行调节,将是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的必然选择。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为了更好地推进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可以借鉴国外已经成功的有益经验,美国波特切斯特乡村银行模式、孟加拉“格莱珉”模式和印度地区农村银行模式都有值得学习取经的地方。此外,互联网金融、农业供应链金融和新型合作金融模式等新兴金融理论也为我国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提供了新的可能,互联网金融与生俱来的高效便利,农业供应链金融所特有的风险把控作用,新型合作金融模式得天独厚的信息优势和较低的监督成本,都是我国农村金融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诚然,改革不会是一蹴而就的,必将经历一个漫长而艰难的过程,农村金融模式的路径选择应主要从以下三个大方面着手:一是健全完备的农村金融体系,二是优化提升农村金融市场功能,三是完善农村金融市场的基础支撑。例如大力发展土地未来收益权抵押贷、对低息和贴息涉农贷款进行财政补助、加快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等;农村金融机构应充分利用现有的政策优势,立足自身优势领域积极拓展农村市场。商业银行农村分行应当构建适应农村市场的运营体系,农村信用社则应致力于建立商业化的现代金融模式,村镇银行的未来是走出差别化的“社区银行”道路,新型规模经营主体将作为三者的有益补充;保险公司应该将眼光放的长远些,看到农业保险的巨大潜力和增长空间,寻求在政府的支持下稳步推进农业保险业务。农村联保互助小组、商业保险公司、农业再保险公司和保监会将共同构成我国的立体化农业保险体系,把政府和市场的力量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推动农业保险发展的合力。不可否认,目前我国的农村金融体制存在诸多的问题和不合理的地方,但正是因为有不足才有进步的可能。在深入推进农村金融市场化的基础上,以政策完善为改革铺平道路,以农村金融机构为改革主力军,以农业保险体系为改革保驾护航,“三农”问题必将迎刃而解,实现农村发展、农业繁荣、农民富足的愿景,早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王信[2](2014)在《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特征及政策效果研究》文中认为金融是现代经济体系的核心,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离不开农村金融的支持,统筹城乡发展战略的实施有赖于农村金融市场改革的推动。然而,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农村金融体制与金融机构发展虽历经三次大的变革和调整,但还是无法根本扭转大量农村资金外流的局面,农村地区(特别是经济落后的农村地区和乡镇层级)依然存在着金融服务供给不足等问题。在此背景下,中国银监会于2006年12月出台相关政策,大幅调整放宽了农村地区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市场准入门槛,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境内外金融资本、产业资本和民间资本在农村地区投资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期望通过大力发展扎根农村、服务于“三农”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实现农村资金的部分回流,充分利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管理层次少、经营方式活的特点积极“支农”、“支小”和“支微”;同时,改善农村金融市场的现行竞争状况,提高经济和金融资源配置效率。自2007年以来,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政策推出已有6年多,村镇银行、小贷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究竟发展情况如何?它们与其他农村金融机构相比,有何发展特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试点是否达到了预期政策效果和目标?这正是本文选题研究的意义之所在。本论文以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为线索,首先从理论上探讨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生存发展机理和理论依据,并结合我国统筹城乡发展背景下三农发展对金融服务的需求特征,探讨了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历史变迁及环境约束;然后,论文通过实地调查深入考察了我国三种类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试点现状、发展特征及存在问题,找出影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与此同时,又运用试点发展的调查数据,运用统计分析和实证研究等方法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支农、支小”政策效果及影响政策效果发挥的制度设计因素进行了深入探讨;在此基础上,论文研究和借鉴国外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模式及经验,结合我国金融实际和三农发展需要,研究提出了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市场定位、三种类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模式和策略选择,以及相关配套改革措施。全文共包括六大部分,各章节主要研究内容及主要观点如下:第一章是“导论”。主要对论文的选题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基本研究思路和方法等进行了简要介绍和阐述。同时,本章还对国内外相关研究动态和主要观点进行了梳理,其中国外的研究动态主要从农村金融发展理论演变、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等方面进行了归纳,国内研究动态主要从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增长的关系、农村金融发展的新范式转变、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一般理论等方面进行了综述。总体来看,现有文献集中于传统农村金融体制存在问题及改革对策的研究,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产生背景、发展环境、试点现状及问题研究的较多,而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特征、政策效果及可持续发展方向的研究则较为欠缺。第二章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一般分析”。本章主要对比研究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与传统农村金融机构在准入条件、经营特点及功能作用等方面的不同特色,并分析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产生的制度环境和理论依据。具体研究思路是,首先分析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整个农村金融体系中的地位,接着对三种类型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即村镇银行、小贷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分别进行了界定;其次,结合我国农村金融制度变迁,探讨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产生的背景和制度环境,提出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重要意义在于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增加农村市场的资金供给和改善农村金融市场竞争局面。最后,还探讨了支撑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主要理论基础。研究认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产生和发展,不仅是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金融体系改革的现实需要,同时也有其产生的重要理论依据。这些理论依据包括金融抑制、金融深化与农业信贷补贴论、长尾理论、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及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等。第三章是“城乡统筹背景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现状与发展特征考察”。本章主要结合实地调查数据,首先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近年来的总体发展格局进行了简要分析,然后,分别对三种组织形式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试点现状、发展特征、成效及问题等进行了深入探索。通过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的区域分布分析发现,三种类型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中村镇银行发展速度最快,但分布明显偏向东部地区;有银监会批准的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缓慢,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分布在东中西部相对均衡,但在资本总额和贷款规模方面,东西差距巨大。论文以福建省为例分析了村镇银行和小贷公司的试点现状、运营特征,认为村镇银行具有管理模式上与主发起行趋同化、运营支行化、定价管理粗放化、设立地点以县城为主等特点,存在着公司治理弱化、筹资难度大、经营成本高、盈利水平低、贷款风险高等问题。从福建及其他地区的小贷公司试点看,小贷公司的兴起推动了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创新、拓宽了县域经济的资金来源,有效缓解了农村中小企业和“三农”融资难问题,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民间非法借贷的蔓延;但小贷公司也面临着法律地位不明确、融资杠杆率低、资金来源严重受限、专业管理人才不足、监管难度大等问题,论文还从法律定位、监管制度及发展方向三个方面对小贷公司的问题根源进行了深层次的制度分析。本章最后,在比较分析农村资金互助社三种运作模式(机构化运作管理模式、商业银行代管模式和政府主导模式)的基础上,运用来自四川、河南和山东三地调查资料,重点讨论了政府主导型村级资金互助社在设立原则、资金构成、组织架构等方面的运作特征。研究认为,资金互助社具有社员入股产权明晰,社区主导、自我管理,强调社区瞄准和封闭运作、贫困户与非贫困户帮扶机制等发展特征;在扶贫支农方面,资金互助社具有村镇银行、小贷公司不可比拟的优势,但目前也存在着法律地位不明确、治理结构不完善、项目运转缺乏可持续性等问题。第四章是“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效果分析”。本章首先研究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政策的目标、政策传导过程和传导机理;在此基础上,论文对照银监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三年规划目标,发现三类机构的数量规划目标只完成了60.7%,在地区分布目标上也没能实现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农业大县和贫困地区倾斜的预期。接着,论文运用来自三省的农户调查资料,采用描述性统计分析和多元回归实证模型等方法,重点对村级资金互助社的支农效果进行了较为全面深入地研究。研究发现,农户是否参加互助社、是否使用互助资金与农户收入增长变量显着相关;但非贫困户利用资金互助社的机会更多,意味着互助资金对贫困户的支持力度还不足;农村互助资金使用效果的好坏,与借款农户的自身素质(如户主受教育年限、健康状况等)有着密切关系。调查发现,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运行效果除了扶贫支农方面的经济价值,还具有融洽成员关系、干群关系等方面的社会管理功能,对村级社会治理具有积极的正向效应。本章最后深入探讨了影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政策效果的制度设计因素,认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商业金融或普惠金融的性质(或目标)抉择、小型微利或规模经济的规模选择,以及经营策略选择、监管体制选择等制度设计层面,存在着矛盾和冲突,严重影响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政策效果的发挥和政策目标的实现。要实现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就不能回避或模糊处理这些制度设计层面的冲突。第五章是“国外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模式及经验”。主要介绍和分析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模式及经验,其中发达国家重点比较分析了美国、法国和日本的农村金融制度和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特点及经验,发展中国家主要分析了印度和孟加拉国的农村金融制度特色和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经验。分析认为,国外经验的重要启示在于:农村金融体系具有相对独立性;农村金融体系的构建必须立足本国国情,不能盲目照搬;强调政府在农村金融机构发展中的作用发挥;合作金融在农村金融体系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农村金融机构的稳定发展要有健全的法律法规作为基础和保障等。第六章“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模式选择及对策建议”,是全文研究的落脚点。针对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存在的共性和差异化问题,借鉴国外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经验,首先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未来发展方向及其在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中的市场功能进行了总体定位;然后,根据村镇银行、小贷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三者各自不同特征,提出它们未来发展的各自模式选择及经营策略;最后,还提出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推进相关配套改革措施的具体建议。研究认为,在市场定位方面,要明确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是农村社区型小微金融机构和普惠性农村金融体系的生力军属性,坚持“支农、支小、支微”的服务原则和“特色化、能赚钱、可持续”的经营方针,并放宽准入条件、采取激励约束机制引进多元化资本投入,同时,构建中央和地方政府分级协同监管的农村金融监管体制。在可持续发展的模式选择方面,认为村镇银行未来发展可选择总分行制或控股公司制模式;小贷公司的未来发展路径既可选择成为专业化的贷款零售商,也可创造条件逐步改制为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可持续发展模式选择则应是多方合作、相融共生模式,包括资金互助社与商业银行联合发展模式、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区域联合发展模式、农村资金互助社与农业专业合作社联合发展模式。除了模式选择,论文还提出了促进各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顾“支农、支小”政策目标和自身可持续发展需要的具体策略建议。最后,论文还从应对利率市场化挑战、财政和货币扶持政策、优化农村信用环境、建立存款保险和农业保险制度等视角,提出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相关配套改革的系列政策建议,特别强调了农业保险对农村信贷风险的分担和转移功能,提出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农业保险机构合作、农村信贷产品与农业保险产品合作途径及意义。纵观全文研究,始终以可持续发展为线索,重点探讨了影响可持续发展模式选择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特征及政策效果问题。只有深入了解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运行特征及发展遇到的瓶颈,找出影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支农政策效果发挥的各主要因子,才能创新性地提出兼顾支农政策需要和自身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市场定位和发展模式。论文研究的主要特色及创新之处包括:一是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效果进行了一定的创新性研究。论文较深入地探讨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政策的目标、政策传导过程和传导机理,比较分析了村镇银行、小贷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的“支小、支农”效果优劣,并通过对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实证研究发现,农村资金互助社作为社区互助性金融组织,不仅对农户家庭增收扶贫具有显着的正向影响,还对村级社会治理具有积极的社会效应。最后还深入探讨了影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政策效果的多方面制度设计因素,包括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目标冲突、规模选择冲突、策略冲突及监管冲突等,认为制度设计层面矛盾和冲突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政策效果的发挥和政策目标的实现。要实现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不能回避或模糊处理这些制度设计层面的矛盾冲突。二是创新性地探讨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市场定位、发展方向及发展模式选择。从我国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实际出发,兼顾支农政策目标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双重需要,论文提出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乡村社区型小微金融和普惠型农村金融体系生力军的市场定位,认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应该坚持“支农、支小、支微”服务方向和“特色化、能赚钱、可持续”的经营方针。在可持续发展的模式选择方面,认为村镇银行未来发展可选择总分行制或控股公司制模式,小贷公司则可选择成为专业化的贷款零售商或改制为村镇银行的发展路径,农村资金互助社则只有选择多方合作、相融共生的道路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并且,在设计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模式及经营策略时,始终坚持支农政策需要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自身可持续发展二者兼顾。三是结合福建省的试点调查资料,较全面地考察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历史、现状、特征及存在的问题,创新性地探讨了影响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问题的深层次制度根源,并提出了小贷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多种模式选择及对策建议。论文从现行法律法规出发,深入讨论了小额贷款公司在法律上的模糊性质定位及对小贷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分析了小贷公司未来两条发展路径的可行性及应具备的经营条件和制度环境,探讨了小贷公司现行的多头监管造成的有些管得太多、有些无人管的失序局面,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较全面的小贷公司发展策略及监管制度改革的建议。
谭贵华[3](2012)在《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法律制度完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20世纪70年代末农村改革以来所确立并至今仍在坚持实行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尽管历经30余年的改革发展,该体制得到了极大的巩固和完善,并被实践证明仍是符合农业生产特点以及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但亦须正视的是,其所处的内外部制度环境及所服务的核心目标均发生了深刻变化,在此背景下,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在运行中也面临一些新的挑战。对此,学界虽然予以了不同程度的关注,并且在一些问题的研究上达到了极为深入的程度,但这方面的探讨也还存在一些缺陷,除了以“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为主题展开的直接特别是系统性研究较少外,其中尤为明显的不足是,这些研究更多是从经济学、历史学和社会学等视角展开,而从法学角度进行的研究相对欠缺,尤其是从法学视角展开的系统性研究可谓尚付阙如。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改革主要是靠党和国家的政策来推动的;在此过程中,法律制度供给严重不足,这使得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缺乏强有力的制度支持。尽管在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国家适时制定了一系列直接和间接涉及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法律法规,为其稳定和完善提供了极为重要的法制保障,但不可否认的是,这方面的法律制度供给仍不同程度地存有不足。对此,虽不应抹杀政策所具有的功用,但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的今天,更需要重视法治为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深化改革和完善提供保障,一方面将行之有效的政策适时地上升为法律规定,另一方面根据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创制推动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改革与完善的法律制度,进而在此基础上实现法律与政策的良性互动。本文即是针对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既有研究的不足并基于以上认知,站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立场,通过综合运用历史、规范、实证、比较等分析方法,在对我国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形成与确立,以及其确立后的制度变迁历程加以全面、系统爬梳的基础上,立足新时期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所处的内外部制度环境,对其当前所存在的突出法律问题予以重点剖析,进而提出尽可能具体的完善对策。全文除绪论和结论,主体部分由以下5章构成。第一章——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形成与确立,乃是要通过对相关历史文献资料,尤其是中央出台的政策立法文件的梳理,力图清晰地揭示出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是如何逐步形成的,以及该体制最初被正式确立时体现的是什么样的制度安排。就总体而言,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乃是对我国20世纪50年代实施农业集体化以来所形成的高度统一经营体制尤其是人民公社体制的扬弃,并且在其最初确立时体现的是“家庭(联产)承包经营+集体统一经营”的制度架构。具体而言,一方面,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摈弃了以往具有高度集中管理特点乃至是以各种形式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一经营主体的经营形式;另一方面,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又传承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土地改革基础上通过农业集体化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所形成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一些重要构成要素,如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可以说,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在一种宽泛意义上的“双层经营”格局中不断调适的,只是由于政治、经济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集体统一经营长期占据着绝对地位,直至问题积累日深并随着宏观环境的变化才得以在正式层面确立起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第二章——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确立后的制度变迁及现存法律问题,旨在通过对国家所出台的相关政策立法文件的梳理和解读,系统揭示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正式确立后历经30余年的改革发展出现了什么样的变化,形成了哪些较为重要的制度安排,并在此基础上对其法制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予以揭示。就总体来看,一方面,决策层基于实际情势的变化对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内涵不断予以修正,如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取代“家庭联产承包为主”,并形成了至今延用的正式表达,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另一方面,决策层亦充分肯定并切实支持统一经营方式的机制创新,如今在实践中总体上形成了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组织依托的三种较为典型的统一经营机制。与此同时,随着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的提出,国家逐步重视依靠法律治理农业和农村,并出台了一系列直接和间接涉及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立法,为其稳定和完善提供极为重要的法治保障。不过,尽管这方面的改革及法治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也还存在不少问题,如官方既有对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内涵的界定与实际情况不甚契合,尤其是统一经营的内涵有待拓展和予以更加正式和科学的界定;旨在落实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和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政策进而健全家庭承包经营机制的法律制度存在不同程度的欠缺;旨在培育和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组织发展进而健全统一经营机制的法律制度供给亦存在不同程度的不足。第三章——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改革与完善的总体分析,旨在通过结合前两章对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历史回顾、现状审视,就我国当前乃至今后改革与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在一个较为宏观的层面上展开分析,以期更为清晰地勾勒出在探索健全该项体制以及完善相应法律制度安排时可为之努力的方向以及需要遵循的基本准则,与此同时,亦为本文后两章的基本逻辑架构及相应阐述的展开作出铺垫。本章的基本结论是:其一,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内涵总体上应当界定为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并与以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或是多样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载体的统一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意味着:一方面,需要在坚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的基础上,通过完善相关立法让农民享有长期稳定、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另一方面,健全农村统一经营机制及其法律制度不应狭隘地理解为仅重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完善其相关法制;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多元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进而以此为依托提高农民组织化和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程度,亦是落实农村统一经营机制的重要途径。其二,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深化改革总体上需要遵循以下三项基本原则:在尊重农民主体地位的基础上协调农民权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在坚持市场化导向改革的基础上协调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的关系;在重视法治的保障作用的基础上协调法治保障与政策导向的关系。第四章——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法律制度的完善,乃是从具体法律制度完善的角度对前文梳理得出的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现存法律问题予以回应。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核心无疑是土地的家庭承包经营,而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关键又在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基于此认知,本章着重分析提出可采取以下措施来完善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法律制度:进一步健全有关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农村承包地调整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的法律制度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应在予以适当规制的基础上,允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和放宽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限制;通过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的基本立法、统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机构、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及登记的法律效力、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程序和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法律制度等,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法律制度。第五章——农村统一经营法律制度的完善,亦是从具体法律制度完善的视角对前文所揭示的农村统一经营现存法律问题予以回应。经济组织制度建设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建设中处于基础性地位,是其他各项基本经营制度发挥功能的极为必要的组织载体和制度保障。有鉴于此,并结合农村统一经营机制的创新发展方向,前文选择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经济组织制度建设的视角梳理了农村统一经营法律制度所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本章着重分析提出了以下对策:其一,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及相关法律制度。具体而言,适时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专门和基本法律,重新认识和清晰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以及尽快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法人)地位。其二,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立法及相关法律制度。一是拓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形态法定化立法,重点在于明确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以农村资金互助社为代表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法律形态,并在此基础上健全相应的法律运行机制;二是进一步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立法及相关法律制度,如增加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法律规定,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营法律机制以更好地保障社员和交易相对人的利益,以及建立健全扶持政策的法制化实施机制。其三,完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农业经营的相关法律制度。关键在于通过完善立法以合理引导和规范龙头企业参与农业经营的形式和范围,以及建立健全龙头企业扶持政策的法制化实施机制。
于德[4](2019)在《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研究》文中指出贫困问题是一个历史性命题,也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古今中外、东西南北,概莫能外。反贫困,是世界各国的共同行动和共同任务;消除贫困,始终是全人类的共同目标和美好愿望。中国作为世界大家庭一员,是全球最大发展中国家,也是贫困人口规模数量最多的国家之一。一直以来,反贫困都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央政府高度关注、认真对待和着力解决的大事要事难事,也是地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在长期反贫困的理论总结和实践探索中,我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调整反贫困政策措施,积极探索反贫困新模式,逐步加大反贫困投入力度,走出了一条符合中国现实国情、彰显制度体制优势、减贫脱贫成效明显的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使得累计近7亿人口实现减贫脱贫并即将建成惠及近14亿人口的全面小康社会,取得了举世瞩目、世界公认的反贫困辉煌成就。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扶贫工作,从治国理政的政治高度突出扶贫工作,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代高度落实扶贫工作,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战略高度推进扶贫工作,鲜明提出“精准扶贫”理念,亲自谋划、亲自推动、亲自督战,通过一系列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工作要求等全面系统地阐述了精准扶贫思想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形成了思想深邃、逻辑缜密、体系严整、内涵丰富的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成为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最新成果,是新时代中国开展扶贫工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思想指南和行动指针。鉴于此,本文以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为主题,结合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专业视角,对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原创性反贫困理论,深入开展研究,系统进行总结,不断丰富完善,以彰显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内生性、系统性、现实性、社会性和实践性,因而本论文选题具有重要的学术研究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本文分为引言、正文、结语三个部分,其中,正文部分共5章。引言部分主要介绍选题缘由、研究背景、贫困相关核心概念梳理、课题研究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和研究思路、重难点、创新点以及研究方法。第一章是“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理论渊源、现实基础和哲学维度”部分。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具有强烈的内生性、系统性、现实性、社会性和实践性,这既归因于其对古今中外反贫困思想理论的借鉴、继承、创新和发展,也归功于中国特色扶贫道路的长期实践积累和其他国家地区反贫困政策措施的重要启示,更源于这一思想内在蕴含着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原则立场、基本观点和思维方法,具有着深刻的哲学维度,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光芒。第二章是“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基本内涵和鲜明特征”部分。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以2013年在湘西十八洞村首次提出“精准扶贫”概念为逻辑起点,逐步展开为“四个切实”、“五个一批”、“六个精准”、“七个强化”等扶贫开发基本方略,具体细化为一系列精准扶贫配套政策措施,工作落实为一个个精准扶贫重要时间节点安排和目标任务要求,全面展示了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新一届党中央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对我国扶贫开发工作的深刻思考、精深谋划和强力推动,赋予了新时代扶贫开发工作的鲜明内涵和主要特征。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中涵盖的精准扶贫、内源式扶贫、合力扶贫、制度扶贫等理念思路,科学回答了扶贫工作实践中“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等重大现实问题,全面把握了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主要特点,深刻揭示了我国贫困治理基本规律,深刻彰显出人民性、现实性、全面性、精准性和创新性等鲜明特征。第三章是“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实践特点和理论创新”部分。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从理论与实践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我国扶贫开发工作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命题,是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指导我扶贫开发工作的根本指南,具有显着的实践特点和鲜明的理论特色。在实践特点方面,主要包括“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从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认识精准扶贫、“大农业大农合大农政”——从农业农村发展的历史趋势实施精准扶贫、“一二三产融合”——从现代化经济规律的现实要求推进精准扶贫、“小康路上一个都能少”——从共同富裕的本质要求对待精准扶贫、“五级书记抓扶贫”——从党员干部的使命担当落实精准扶贫;在理论创新方面,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彰显和深化了马克思主义辩证思维方法、继承和创新了马克思主义农民合作化思想、丰富和拓展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路线理论、深化和完善了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第四章是“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时代新命题”部分。以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为指引的新时代脱贫攻坚工作,在理论上实现了创新性新发展、在实践上取得了历史性新成就,但与形势的发展、事业的开拓和人民的期待而言,仍面临诸多新难题新任务新要求,这也是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未来要解决的时代新命题。主要包括研究宣传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深化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精准对接脱贫攻坚新问题、完善针对性解决方案,系统谋划未来新课题、拓展中国特色扶贫道路等三个主要方面,因而2020后的精准扶贫工作必须树立新理念、推出新举措、开拓新局面。第五章是“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历史地位、时代价值和世界意义”部分。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从理论与实践结合上深刻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开展什么样的扶贫开发工作、怎样开展扶贫开发工作”这一重大时代课题,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创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共同富裕”思想的继承发展、是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的指导思想、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思想宣言,必将在理论与实践的双向互动中进一步深化人民利益至上执政理念、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同时,在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指引下,中国政府在贫困治理实践中,建立健全和丰富完善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多方协同、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贫困治理体系。中国特色贫困治理体系,历经脱贫攻坚工作实践的全面系统检验淬炼,取得了贫困治理的开创性、历史性伟大成就,为世界反贫困战略、国际减贫脱贫事业贡献了中国智慧、提供了中国方案、发挥了中国作用。结语部分对本课题论文进行了简明、扼要、系统的梳理总结,概要阐述了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生成发展逻辑、理论实践特点、鲜明时代价值和重要研究意义,并前瞻性展望了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历史发展动态。
郜清攀[5](2019)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中国农村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推动农民群体的公共服务需求不断升级。而当前中国农村地区相对落后的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却愈益无法满足农民群体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要。十九大以来,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作为农业农村进一步发展的战略目标的同时,也为当前农村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事业提出了一系列新目标、新要求,使人们对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认识水平上升至了一个全新的高度。乡镇政府处于国家与农村社会交互作用的关键节点,是连接政府与农民的中枢和纽带。乡镇政府作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者、协调者和践行者,不仅负责各项具体农村公共服务政策的贯彻落实,而且决定着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发展方向和总体水平。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服务型乡镇政府,对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农村基层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推进农村基层治理现代化,乃至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都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现阶段,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足,服务内容结构性失衡、服务供需脱节以及服务效能滞后,成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实现农业农村全面振兴的制约因素。鉴于此,本文综合运用文献研究、实证研究、比较研究等研究方法,从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现实意义出发,以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要素条件与其内部结构和外显结构之间的互动机理为依据,系统分析了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评价指标体系。基于对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现状及能力不足表现的考察,从不同视角探析了造成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的原因。在此基础上,结合国内外加强基层政府改革的实践经验,以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加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目标要求和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为指导,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提升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本文主要由三个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为引言,主要对选题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创新与不足等进行了阐释。第二部分为论文的主体部分,由五章内容构成。第一章,结合国内外相关研究的理论成果,详细考察了政府、乡镇政府、公共服务、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等概念。基于乡村振兴的概念、内涵与基本要求,全面考察了新时代新矛盾背景下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历史渊源、现实依据、时代背景及其意义。并从市场失灵理论和政府失灵理论、公共产品提供和生产分离理论、服务型政府理论以及治理和善治理论等多个角度阐释了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研究的理论基础。在此基础上,从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农村基层治理现代化以及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需要三个方面系统阐释了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对乡村振兴战略的意义。第二章,对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指标体系的分析。基于“要素构成—内部结构—外显结构”三者之间的逻辑关系,从内部结构和外显结构两个维度系统考察了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结构,通过对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要素条件的检视,深入透析了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要素条件与其内部结构和外显结构之间的互动机理。在此基础上,以乡村振兴战略的相关目标和理念为指导,从静态(结果)和动态(过程)两个维度设计了一套用以测量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状况的评价指标体系。第三章,对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现状、问题及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运用规范与实证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从基层群众的服务需求、满意度和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三个方面对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在不同服务领域的具体表现进行系统考察。立足于实证分析的成果,对乡镇政府公共服务供给总量和质量不足、供给结构失衡等问题进行系统分析。基于当前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困境,从政府职能定位、财权与事权关系、考评机制、供给方式、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系统阐释了造成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的深层次原因。第四章,对国内外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改革实践与经验启示的分析。基于比较研究的视角,结合国内外不同地区的实践,详细探讨了国内一些乡镇政府在公共服务集约化、市场化、民主化、信息化等多个方面的改革实践,以部分西方发达国家为例,从政府向市场放权、政府之间放权、政府向社会放权三个维度,系统考察了西方发达国家在公共服务市场化、分权化、社会化改革等领域的实践创新。在此基础上,系统梳理了上述实践在政府组织机构改革、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政府间权责划分以及社会组织培养等方面对现阶段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启示。第五章,以乡村振兴战略的若干发展理念为指导,明确加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进而从乡镇政府的行政体制改革、财政管理体制、人才队伍建设、服务供给机制、服务供给模式等多个层面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提升提出针对性措施。第三部分是结论部分,从整体上对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进行了概况、总结及展望。本文的主要结论有:第一,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可分为内部结构和外显结构。内部结构是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本身所凭借的权力资源、财力资源、人力资源、信息资源等要素。外显结构表现为两个方面:从服务结果来看,包括乡镇政府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社会保障服务能力、文化教育服务能力、生态环境服务能力、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和公共安全服务能力。从服务过程来看,包括乡镇政府的民意聚合与甄别能力、资源获取与配置能力、公共决策和执行能力、监督问责与评估能力、民意诉求回应能力。第二,影响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要素条件包括体制性要素、制度性要素、主体性要素、策略性要素四个方面。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形成就是通过乡镇政府的体制性要素、制度性要素、主体性要素以及策略性要素的有机结合和共同作用,将政府潜在的权力资源、财力资源、人力资源、信息资源等各种资源转化为政府各种外显公共服务能力的过程。第三,通过对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现状的分析可知:从服务内容来看,首先,医疗卫生条件、养老保障服务、公共卫生安全以及污水治理属于基层群众最关心同时也是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表现较差的领域;其次,道路交通、基础教育、合作医疗保险属于基层群众比较关心,同时也是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表现较强的领域;再次,在水电气供给、社会治安、生产安全、贫困救助、农田水利、垃圾处理、自然灾害防治等领域,基层群众的需求不显着,但乡镇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表现良好;最后,在法律援助、失业救济、公共文化、环境绿化等领域,基层群众的需求不显着,同时乡镇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表现较差。从服务过程来看,乡镇政府在民意聚合与甄别、公共决策与执行、监督问责与评估、对民意诉求的回应等方面的能力表现尽管较为平衡,但普遍偏低,在资源获取与配置方面的能力存在明显不足。第四,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足具体表现在:一是公共服务供给总量和规模不足,二是服务内容存在着结构性失衡,三是乡镇政府对公共服务职能的认识模糊清晰,四是服务供给脱离农村基层社会的实际需要,五是乡镇政府应对基层群众服务需求升级的能力不足。究其原因,制约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体制性因素包括乡镇政府发展定位不明确、财权与事权不匹配;制度性因素主要表现为绩效考核与评估机制不健全;主体性因素主要是指乡镇政府服务人员的结构不合理以及整体素质和能力的欠缺;策略性因素主要表现为乡镇政府垄断公共服务供给,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单一。第五,针对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提升路径,应当以建设服务型乡镇政府、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为目标要求,以坚持农民主体地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促进城乡统筹融合发展为基本原则,逐步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具体而言,一是推进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二是完善以服务为导向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三是加强乡镇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四是建立群众广泛参与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五是探索多元主体协同的服务供给模式。
陈森[6](2013)在《我国政策性银行改革动因及发展方向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摘要: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市场化改革的推进,我国政策性银行的经营环境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需要我们重新审视其制度安排。政策性银行有两个功能:一是填补市场缺位,二是弥补市场失灵。填补市场缺位的功能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提升会逐渐消弱,而弥补市场失灵的功能将长期存在。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制度逐渐完善,市场化程度已经从1994年的37.72%提高到2011年的78.11%。在高度市场化背景下,政策性银行填补市场缺位的功能明显削弱,经济社会发展对政策性资金的需求越来越少。而与此同时,我国政策性银行体系的总体规模却在快速扩大。在需求减少和供给增加的共同作用下使得部分政策性资金流向商业性金融领域,一方面导致国有资金配置效率降低,另一方面导致金融市场无序竞争。进入高度市场化阶段是我国政策性银行改革的根本动因,政策性资金配置效率低下是我国政策性银行改革的直接动因,减小政策性银行体系规模是符合我国国情的金融改革思路。政策性银行体系规模减小的路径有三条:一是退出市场,二是商业化混合经营,三是商业化专业经营。由于我国政策性银行具有商业银行所不具备的中长期信贷优势,且我国缺乏金融机构退出市场的制度安排,第一条路径不可取;同一家银行主体不能同时经营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由于两者很难区分,若混合经营,经营主体既不能忠实于国家政策任务,又不能担负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责任,所以第二条路径也行不通。商业化专业经营既可以避免混合经营的各种弊端,又可以通过“市场筛选法”分离出政策性业务,所以,商业化专业经营是我国政策性银行体系缩减规模的合理路径。弥补市场失灵功能决定了政策性金融存在的长期性,我国只能对部分政策性银行进行商业化改革,因此,需要一个标准来衡量对哪家行进行商业化改革。本文设计了衡量政策性银行是否达到商业化改革条件标准的指标:国家补贴依赖度。通过测算国开行、进出口银行和农发行的国家补贴依赖度,结果显示:当前国开行和进出口银行经营的商业性业务较多,承担的政策性较少,达到了商业化改革的条件;农发行承担的政策性业务较重,对国家补贴的依赖程度较高,尚不能商业化改革。当前开发性金融理论存在诸多矛盾之处,本文从投融资期限角度重新界定了开发性金融的内涵和理论定位,从投融资期限和经营目标二个维度将金融业务分为政策开发性业务、政策传统性业务、商业开发性业务和商业传统性业务。可见,政策性银行商业化后有两种业务模式可选:一是商业传统性金融,二是商业开发性金融。由于我国对商业性中长期信贷的需求较为旺盛,而商业传统性银行受到融资渠道的限制对中长期信贷供给不足,国开行和进出口银行具有中长期的投融资优势,所以,商业开发性金融是它们在商业化改革之后形成和其他商业银行差异化竞争的业务模式选择。国开行当前的改革方向是商业化混合经营,而不是商业化专业经营。其混合经营主要表现在:一是国家信用担保可退出但未退出,二是政策性经营下产生的高绩效。国开行之所以能够混合经营,主要原因在于:一是扭曲了开发性金融的概念,使得其性质模糊不清,处于“脚踏两只船”的状态;二是缺乏完整的改革框架,没有明确具体的改革方向和完善的监管体系。若要使国开行的改革回归到商业化专业经营的道路上,国家层面必须制定完善的改革框架,国开行要彻底剥离政策性业务,并提高市场定价能力。采用SWOT战略分析法得出,进出口银行在商业化改革后要将市场定位于对外贸易领域的中期投融资市场。同时,为克服其规模小,资金成本高、资本金不足等劣势,它还需要大力的拓展融资渠道、提高投融资的市场定价能力,并多途径增加资本金。和其他银行相比,进出口银行面临的国别风险和汇率风险较高,在商业化改革后风险自担的情况下,需要加强对国别风险和汇率风险的管控。据粗略估算,当前进出口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在3%-4%,要在短期内达到8%的最低监管要求,争取国家注资是最快速有效的方法。农发行要从治理结构方面保障其政策性履职效率。在国开行和进出口银行商业化改革后,农发行作为我国唯一一家政策性银行,需要加强其政策性属性。但是由于内控制度不健全、外部监管不完善导致当前农发行的功能和体制难以承担政策性金融的战略任务,势必需要从内外两方面对其治理结构进行完善。建立健全治理结构,农发行自身要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财政部作为出资人,要建立考核机制,对其绩效予以考核,包括经济绩效和社会绩效;监管部门要强化监管依据,对农发行在经营中可能产生的系统性和非系统风险予以监控。
张艳超[7](2019)在《生态视角下我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可持续发展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可持续发展观正在引领全球教育的前进方向,“全纳、公平、优质、终身学习”已经成为全球教育的核心发展理念。在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的背景下,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如何创新办学模式,改善人才培养质量,拓展办学空间,已成为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办学院校以及劳动力市场普遍关切的问题。本论文以生态系统理论、资源依赖理论和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框架,探索我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可持续发展,综合运用文献研究法、统计分析法、数学建模法、情景预测法和访谈法,研究我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演变过程及综合发展水平;探讨我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现实困境、办学空间及发展趋势;关注我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改革发展路径。我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系统演变是外部环境与办学群落长期相互作用的结果,先后经历“一枝独秀”“双雄并举”“三足鼎立”等三个发展阶段,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量人才,加快了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目前,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我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群落整体发展处于生态失衡状态,不能有效满足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以及成人学习者的学习需要;同时,我国不同地区人力资源存量、继续教育机会、继续教育资源的差距较大,导致办学群落区域发展处于非均衡状态,滞缓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推进步伐。随着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即将来临,我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将逐步进入“融合统一”的发展阶段。我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发展的机遇与挑战并存。目前,我国31个省(区、市)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演化形成三个发展方阵,随着国内外环境的快速变化和高等教育普及化的推进而发生演变。结合生态学规律可知,解决供需矛盾是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发展的直接动力,教育政策主导下的异发演替是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演变的主要方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是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追求的办学目标,新时期我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主要改革任务是提高质量、促进公平、改善环境、优化结构。综合分析,本文提出我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改革发展建议:一是提升各省(区、市)办学自主权,采取区域推进方式进行差异化改革,第一方阵重点探索教育引领创新,拓展办学发展空间,第二方阵重点聚焦教育质量保障,提升院校办学水平,第三方阵重点推进信息技术应用,改善现有办学生态;二是明确系统整体办学生态位,生源输入环节建立基于师生比的规模生态位,办学群落优化结构生态位和质量生态位,资源输出环节形成基于多维评价的效益生态位;三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应用可持续发展模型,不断提升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刘姣华[8](2015)在《金融排斥、农民金融发展权与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三农”问题是我国最核心的问题之一,连续十几年都以中央一号文件的形式列入亟待解决的问题之首,解决“三农”问题是我们改革的重中之重。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二五”规划建议,使得以“共享”为核心的“包容性增长”成为未来中国这几年发展的主旋律,也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价值导向。2014年10月23日十八届四中全会也进一步指出要通过完善立法来保障公民的权利公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也使权利公平被提上了重要日程。国家在今后一段时间的发展重点以公平为导向,以均衡增长为核心,实现经济的正义增长,惠及包括农村居民等弱势群体在内的所有人群。普惠金融理论把农民金融发展权、金融排斥和村镇银行发展有机联系起来:维护农民金融发展权是普惠金融的核心目标,金融排斥是普惠金融提出的现实原因,村镇银行是实现普惠金融的有效途径。村镇银行的推出有效缓解了农村地区的金融排斥,保障了农民金融发展权。本文构建出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并对村镇银行推出后产生的影响和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水平进行了实证分析,指出当前村镇银行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可持续发展过程还存在重重问题。在充分借鉴国际典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缓解农村金融排斥、保护农民金融发展权视角下的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两步走”战略。论文分为八个部分,第一部分对国内外相关研究进行梳理,指出研究的重点和意义,介绍了研究内容、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分析了可能创新点与不足之处。第二部分对相关概念进行界定,构建了研究的理论基础。第三部分分析了我国农村金融排斥的现状和原因,指出农村金融排斥对农民金融发展权的影响,并借助“六维度”指标分析了村镇银行设立后在缓解金融排斥方面的作用,实证结果表明村镇银行确实是缓解金融排斥、保障农民金融发展权、进而推动“三农”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第四部分对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定义进行了诠释,讨论了影响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并借鉴国外微型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衡量评判指标以及对商业银行统一监管的条件,构建出衡量我国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第五部分以湖北省为样本地区,对村镇银行推出后产生的影响以及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水平进行了实证分析。肯定了村镇银行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及其目前的可持续发展水平,同时指出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原因进行解析。第六部分对美国社区银行、孟加拉格莱珉银行、印尼人民银行乡村信贷部等典型农村金融机构进行考察,总结其成功经验,为我国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借鉴。第七部分提出了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两步走”战略,阐述了实现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具体措施,并提出了村镇银行向“主行引导的农村社区银行”发展的方向。第八部分,对全文的研究进行总结,提出了促进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主要政策建议,并对下一步的研究进行展望。综合运用金融学、经济学、社会学、法学、计量经济学等经典理论,遵循科学研究的一般研究范式,对我国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意义、衡量方法和发展道路进行了系统研究。研究过程中采取经典理论分析整理与计量模型实证分析相结合、宏观总体分析和微观个体分析相结合等多种方法,先后运用向量自回归模型、层次分析法和模糊综合评价法对村镇银行的发展情况进行分析。得到以下主要结论:第一,普惠金融理论把农民金融发展权、金融排斥和村镇银行发展有机联系起来:维护农民金融发展权是普惠金融的核心目标,金融排斥是普惠金融提出的现实原因,村镇银行是实现普惠金融的有效途径。村镇银行的推出有效缓解了农村地区的金融排斥,保障了农民金融发展权。第二,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水平可以从村镇银行的资源配置水平、风险控制水平、盈利发展能力和区域环境影响等四个方面进行衡量,对湖北省村镇银行的实证分析表明,村镇银行的发展是可持续的,且发展势头良好,但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偏离市场定位、主发起行绝对控股、经营网点单一、风险控制能力不够、政府支持不足等种种问题,制约了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第三,借鉴美国社区银行、孟加拉格莱珉银行、印尼人民银行乡村信贷部等典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经验,提出了我国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应分“两步走”,第一步通过立法、村镇银行、政府和市场的共同力量实现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第二步村镇银行与主发起行剥离后组建为“主行引导的农村社区银行”。主要创新之处在于:第一,以普惠金融理论为基础,把农民金融发展权、农村地区金融排斥与村镇银行发展三个跨专业、跨领域的问题有机联系起来,为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研究提供一种新的视角和方法。第二,构建了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这一指标体系,具有代表性广、可操作性强的特点,既可用于评价具体某个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能力,也可用于分析比较不同地区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水平。第三,提出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两步走”战略,指出在当前阶段可以通过立法、村镇银行、政府、市场四方力量实现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并提出了“主行引导的农村社区银行”长期发展构想,构建“国家农村社区发展银行——地市级农村社区银行总行——农村社区银行——社区营业所”四级组织体系。
李其成[9](2019)在《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文中提出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的核心是金融监管权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是否需要以及应该如何配置。中国金融行业的发展,尤其是金融混业经营、金融创新以及地方金融业的繁荣,对中国现有中央集权垂直式的监管权力配置模式提出了巨大挑战,现有监管模式已经不能适应金融业的剧烈变化。当前各国都在着力加强对金融整体性风险的防范,如何对新型金融活动进行有效监管是亟需解决的问题。中国过去对于金融监管体制的研究都相对集中在中央一级政府部门间金融监管权的配置上,对地方政府能否享有以及如何享有金融监管权问题的研究相对缺乏。面对市场的新变化,地方政府实际已广泛参与到了地方金融监管之上,承担着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但不同地方金融监管模式差异较大,尚未形成成熟统一的模式,且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在定位、正当性、内容等重要问题上仍有待进一步研究。研究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能否享有以及如何行使金融监管权,应首先明确金融监管权的性质、地位、特征等问题。金融监管权的根本属性是公权力,并呈现多元性与多重性特征,这决定了其行使需要合理配置。在权力的配置过程中,中央政府部门之间的权力配置以权力的“功能性”理论为基础,而监管权力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配置则以“结构性”理论为理论基础。在“结构性”理论下,我国金融市场、权力结构、政府职能等因素共同决定并创生了中国进行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迫切内在需求,其中地方金融业的发展状况是第一大动因,地方政府的金融竞争是直接动力,维护金融安全是根本目的,而国家权力结构改革是其政治背景。我国现有监管模式的形成有其特殊的历史和国情条件。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的配置状况及其得失,对现有配置模式的建构和完善有重要意义。作为国家公权力之一的金融监管权,是国家权力体系中的一部分,服从并深受国家权力央地分配的制约。具体到金融领域,其历程可总结为:从金融中央集权到有限的地方竞争——中央逐渐削弱地方政府对金融行业的影响力——为应对全球局势而进一步向中央集中——金融领域市场化改革之路确立。当前,坚决走市场化道路,应是最大的国情,亟需金融监管权配置模式改革与之适应。中国当前监管模式为中央“一行两会”为主体、多头分工式的中央一级金融监管,中央监管权在地方通过地方派出机构履行职能,权力主要集中于中央一级,存在协调不力、监管真空、限制创新、制约发展等突出问题,亟需向地方政府配置权力,让地方政府参与监管,弥补中央政府监管的不足。当前地方政府通过中央政府及其部门政策、文件等方式获得一定的金融监管权,是一种实用主义做法,虽无法律、法规明确、具体的授权,但有模糊的事实上的监管权力。国家最新政策明确了地方政府金融监管的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呈现了双层监管的发展趋势。中国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模式发展至今,已经明显不能适应市场化的需求,存在诸多的困境。地方政府缺乏法定的金融监管权,对于金融监管事务的参与,均是通过中央行政管理部门的个别授权,或地方政府的主动承担,缺乏制度化、体系化的权力配置。这种监管权集中于中央一级的配置模式,不论是应对传统金融模式及其创新,还是应对发展迅猛的互联网金融和金融科技,都力不从心。其中最关键的缺陷在于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合法性危机,导致监管对象覆盖不足、制度弹性缺失、地方立法权缺位、责任不明等问题。就央地分权而言,世界上现存在分权型多层监管模式以及单层监管两种模式,前者以美国和加拿大为典型,后者是大多数国家采用的监管模式。美国和加拿大存在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两级金融监管机构,各自在金融监管的事务中发挥了关键作用。英、德、日等国均为非典型的金融监管央地分权模式,仍以中央政府监管为主。总体而言,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监管央地分权模式之于中国的启示,在于其权力配置方式和依据的法治化。相比较而言,中国地方政府并非完全不存在金融监管权,但在中国现有配置模式中,除个别地区通过地方法规形式予以确定之外,均是行政式的、实用主义的配置模式,缺乏法治化的特征。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启示还在于其无论何种央地配置模式,并不存在优劣之分,只有与国情合适与否。央地分层的监管体制与中央集权式的监管体制,受到联邦制或单一制国家形式的极大影响,但是二者并非一一对应,最终决定其模式的,是一国的金融市场及金融制度赖以存在的整个国情。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实用主义配置的现实,已经显着表明向其配置权力的必要性。而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制度化,应该在重新厘清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动因、目标、价值及原则的基础上,将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的首要价值定位于维护地方金融市场的安全稳定;其次要有利于提升金融监管的效率;最后,还应有利于实现地方经济民主。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的目标,则是实现金融监管权理论上的结构化、制度上的法治化和实践中的高效率。为此,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应当以合理分权、依法分权和权责对等为主要原则,坚持法治化的根本路径。中国当前最根本症结并非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有无的问题,而在于法治化的缺失。考虑到地方金融市场的特殊性,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应当充分发挥各地方权力机构的作用,通过地方立法进行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金融监管权主体、对象、内容的配置,应把握以下原则:主体上,要坚持地方监管机构的独立化、专业化和责任化,并建立地方统筹监管、中央指导的央地监管机构关系;内容上,必须厘清地方金融市场与政府监管之间、地方监管与中央监管之间的两个界限。此外,任何规范的有效运行都离不开其所在的制度体系,金融监管权的科学化央地配置,应当以完善的顶层权力配置为依托,改严格分业式监管为统筹式监管、完善中央与地方经济权力配置的关系、完善金融机构破产制度、国家救助制度和存款保险制度等,从而培育强大而稳健的市场机制,从根本上减少市场失灵。
常玉栋[10](2020)在《信贷减贫及对农户收入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贫困和农村低收入人群在我国受到全社会的普遍关注,城乡收入差距大,东西部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依然严峻。在制约广大农村地区发展和农户收入增长的因素中,信贷资金投入是一项重要的资源因素。我国农村地区普遍存在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农户金融需求被满足程度较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关注金融扶贫,信贷减贫的发展经验值得进行总结,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不断地调整和完善。信贷资源对农户收入是否带来影响,影响程度为多大,主要的影响因素有哪些,在地域、环境等有较大差别的不同农村地区,其信贷资源的投入差别和发展趋势如何,是需要进一步分析和讨论的问题。本文以农村金融发展理论、贫困与反贫困理论、要素分配理论、区域非均衡发展理论、信贷配给理论等作为理论基础,对国内外农村金融供给与需求、农户信用、农村金融与农户收入的关系、农村金融支持产业扶贫等进行了文献回顾。通过分析美国、韩国、孟加拉等国家的农村金融发展及促进农户增收方面的经验,发现发达国家更多关注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与合作社、农户的紧密联系,强调政策性金融作用和农村合作金融体系,推进合作社专业化并带动区域产业发展;发展中国家更多关注的是贫困群体,以提高贫困农户的自身发展能力为目标,从而提升金融支持农户的自我“造血”能力。这些经验给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带来的启示是,农村金融发展既要推动农村产业化发展水平,也需要关注贫困农户的各种金融需求,注重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本文从宏观和微观层面对于信贷支持农户减贫的减贫效应进行详细的分析。在宏观层面,以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为基础,对正规金融、非正规金融对农户收入差异的影响进行了比较分析。在微观层面,基于中国社会科学院2016年百村调查数据,实证分析了农户成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主要影响因素,并对于影响农户收入的影响因素和影响程度进行了量化的分析。在宏微观分析做出了分析判断后,结合地区发展实际案例,对分析结果进行验证和评价,从而更加准确的剖析信贷影响农户收入增长问题。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得出了以下的主要结论:第一,在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信贷的减贫上,扶贫贴息贷款的商业化运作方式难以使贫困农户获得贴息贷款的支持,小额信贷的广泛普及扩大了信贷在贫困农户中的覆盖范围,非正规金融在农村仍发挥。信贷资金的使用有偏向于工业和服务业发展的特点,信贷资金在农村的供给和需求存在规模、结构上的双重不均衡,农村仍存在资金外流的现象。信贷资金不能在农村地区找到有效的投向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正规金融在农村地区仍存在功能缺位。非正规金融是正规金融的重要补充,但对极度贫困农户的金融支持仍有许多不足。第二,信贷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关联程度低。信贷本身对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无法单独发挥作用,需要在与农户特征、地区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相结合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提升农村地区教育水平和保障农户身体健康是实现农户脱贫的重要因素。信贷对农业产业链条优化升级与创新的支持不足。第三,在信贷对农户收入的影响上,农户借款选择正规金融还是非正规金融并不关键,非贫困农户易于从正规金融获得贷款支持,贫困农户更易于从非正规金融获得贷款。贷款金额大小与农户能否脱贫关联度不高,而贷款用途和借款经历对于农户增收影响显着。农户借款用途用于生产的,对于农户增收的正向效应显着。农户对于贷款便利性的要求不高。农村地区工资性收入对于非农业经营收入有一定的替代效应,但工资性收入的增加可以有效抵消非农业经营收入的减少。这对信贷支持产业发展带动区域经济增长提供实证支撑。第四,信贷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的减贫的效果显着。信贷支持农业产业化扶贫成功实践在于由地方政府主导、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结合本地资源优势,按照市场经济逻辑发展农业产业。细化产业链条分工,让专业人干专业事,做好基层干部的激励引导,用好用活支持三农发展的金融政策。在分析结论的基础上,提出以下政策建议:第一,厘清信贷与政府的边界。加大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扩大农村正规金融规模,规范发展农村非正规金融。通过政府信用和银行信贷资金的支持和背书,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与农户形成有效的利益联合体,形成发展合力共同推动农村特色产业发展,从而弥补信贷资金单独发挥作用支持农村发展的诸多不足。政府政策的制定应关注改善产业发展相关的经济和制度环境,给市场稳定的预期,减少政府意志的补贴激励。第二,加强信贷对农业产业的支持深度。强化金融对农业产业的理解程度,重视对产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信息流、资金流的收集和数字化,建设基于完整产业链数字信息的供应链系统。建立和完善农村信用评价系统,通过互联网技术赋能农业产业链,为金融在农业产业中的应用建立完善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加强科技创新对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的支持。第三,加强农村组织与配套设施对信贷的支持。政府进行积极引导,强化农村合作社的功能与作用,逐步拓展以农村合作社为基础的产业发展闭环。金融机构要加强金融知识普及,与农户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渠道,提高农户对金融机构的信任度。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相关制度与配套措施,保障金融机构处置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权益。第四,以市场化为基础强化信贷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支持。大力扶持贴合市场发展规律的农业龙头企业,推动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创新政府、农户、农业企业、合作社、金融机构的利益联结机制,强化农户贷款与龙头企业的利益绑定,使信贷与农业生产经营周期匹配,提升贷款的支农效率。注重农产品的品牌打造,优化产品体验,加强龙头企业在农产品品牌打造中发挥的作用,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和信贷倾斜。
二、关于我国农村合作银行发展方向的研究报告(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关于我国农村合作银行发展方向的研究报告(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模式与路径选择(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核心概念的界定 |
1.3 主要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创新和不足 |
第2章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演进的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演进的理论基础 |
2.1.1 农业信贷补贴理论 |
2.1.2 农村金融市场理论 |
2.1.3 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 |
2.1.4 制度变迁理论 |
2.2 关于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的文献综述 |
2.2.1 农村金融改革历程研究 |
2.2.2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的现状及问题研究 |
2.2.3 农村金融对策研究 |
第3章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 |
3.1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的宏观政策体系 |
3.2 中国农村金融市场总体情况 |
3.2.1 农村信贷供需状况 |
3.2.2 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发展情况 |
3.2.3 农业保险发展情况 |
3.2.4 农村金融产品创新情况 |
3.2.5 农村基础服务覆盖情况 |
3.2.6 融资渠道与融资模式情况 |
3.3 中国农村金融模式存在的问题 |
3.3.1 农村金融市场机制不健全 |
3.3.2 农村金融供需失衡 |
3.3.3 农村金融市场功能不完备 |
3.4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困境的原因探析 |
3.4.1 农村金融改革目标设定不明晰 |
3.4.2 农村金融改革主体动力不足 |
3.4.3 农村金融改革路径偏差 |
第4章 中国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及演变路径 |
4.1 中国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的演进 |
4.1.1 政府主导模式(1978-1996 年) |
4.1.2 “三位一体”模式(1997—2004 年) |
4.1.3 市场化主导模式(2005—现在) |
4.2 中国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演进的主要特征 |
4.2.1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演进受农村经济改革驱动 |
4.2.2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演进驱动机制的强制性 |
4.2.3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变迁具有路径依赖特征 |
4.3 中国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演进环境与趋势 |
4.3.1 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演进面临的经济社会环境 |
4.3.2 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变迁的思路变化 |
4.3.3 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发展方向与路径 |
第5章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微观模式及路径 |
5.1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微观模式 |
5.1.1 信用主体模式 |
5.1.2 资产抵押模式 |
5.1.3 合作金融模式 |
5.2 中国农村金融微观模式的未来发展路径 |
5.2.1 供应链金融 |
5.2.2 互联网+农村金融 |
5.2.3 新型合作金融 |
第6章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模式与信贷配给的实证分析 |
6.1 农村信贷资金配给的理论分析 |
6.1.1 农村信贷资金配给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
6.1.2 农村信贷资金配给的影响因素分析 |
6.2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对信贷资金配给影响的实证分析 |
6.2.1 变量选取、理论假设和模型构建 |
6.2.2 实证分析过程 |
6.3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对信贷资金配给影响的实证结论 |
第7章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的国际比较借鉴 |
7.1 美国波特切斯特乡村银行模式 |
7.2 孟加拉“格莱珉”模式 |
7.3 印度地区农村银行模式 |
第8章 完善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的路径选择 |
8.1 健全完备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 |
8.1.1 优化商业性农村金融机构的供给能力 |
8.1.2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 |
8.1.3 促进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健康良性发展 |
8.1.4 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 |
8.2 优化提升农村金融市场功能 |
8.2.1 围绕土地等抵押物创新 |
8.2.2 加快土地经营权等农村资产市场建设 |
8.2.3 持续加大涉农贷款的政策扶持力度 |
8.3 完善农村金融市场的基础支撑 |
8.3.1 建立健全完备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 |
8.3.2 探索有效的农村金融风险分担机制 |
8.3.3 加快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在学期间所取得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2)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特征及政策效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图表索引 |
1 导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目的和意义 |
1.1.1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历程 |
1.1.2 城乡统筹发展与新农村建设对金融服务需求特点 |
1.1.3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动态 |
1.2.1 国外相关研究动态 |
1.2.2 国内相关研究动态 |
1.3 论文的基本思路和主要研究内容 |
1.4 论文可能的创新之处 |
2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一般分析 |
2.1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与传统农村金融机构的关系 |
2.1.1 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发展路径的定位选择 |
2.1.2 村镇银行的界定 |
2.1.3 小额贷款公司的界定 |
2.1.4 农村资金互助社的界定 |
2.2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背景及试点实践分析 |
2.2.1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产生的背景 |
2.2.2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的出台 |
2.2.3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实践分析 |
2.3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重要性与经济功能的理论分析 |
2.3.1 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重要意义 |
2.3.2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主要经济功能 |
2.4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理论依据 |
2.4.1 金融抑制、金融深化与农业信贷补贴论 |
2.4.2 长尾理论 |
2.4.3 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 |
2.4.4 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 |
2.5 本章小结 |
3 城乡统筹背景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现状与发展特征考察 |
3.1 城乡统筹背景下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总体发展格局 |
3.1.1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区域分布比较 |
3.1.2 影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区域分布的主要因素 |
3.2 我国村镇银行的发展现状与特征考察 |
3.2.1 我国村镇银行的发展历程 |
3.2.2 村镇银行的主要特征分析 |
3.2.3 我国村镇银行试点发展的调查分析 |
3.2.4 我国村镇银行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3.3 我国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现状与特征考察 |
3.3.1 小额贷款公司的产生及发展历程 |
3.3.2 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特征 |
3.3.3 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情况的调查分析 |
3.3.4 小额贷款公司发展面临的制约因素分析 |
3.3.5 小额贷款公司发展问题的深层次思考 |
3.4 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发展现状与特征考察 |
3.4.1 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社的产生及发展历程 |
3.4.2 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社的主要特征 |
3.4.3 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社试点发展的调查分析 |
3.4.4 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的成效及存在问题分析 |
3.5 本章小结 |
4 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效果分析 |
4.1 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规划的政策目标分析 |
4.1.1 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规划目标 |
4.1.2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传导过程及规划政策效果分析 |
4.1.3 政策传导中的问题及制约因素分析 |
4.2 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支农效应的实证研究 |
4.2.1 数据来源与样本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
4.2.2 互助资金对农民增收效果的实证分析 |
4.2.3 农村资金互助社对村级社会治理的影响效应分析 |
4.3 影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政策效果的制度设计因素分析 |
4.3.1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性质冲突:商业金融or普惠金融? |
4.3.2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规模冲突:小型微利or规模经济? |
4.3.3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策略冲突:水平竞争or垂直合作? |
4.3.4 监管冲突:降低准入门槛or严格的审慎监管? |
4.4 利率市场化进程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影响分析 |
4.4.1 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 |
4.4.2 利率市场化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影响分析 |
4.4.3 农村金融市场中利率市场化的制约因素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5 国外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模式及经验 |
5.1 发达国家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模式及经验 |
5.1.1 美国的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模式及经验借鉴 |
5.1.2 法国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模式及经验借鉴 |
5.1.3 日本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模式及经验 |
5.2 发展中国家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模式及经验 |
5.2.1 印度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模式及经验 |
5.2.2 孟加拉国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模式及经验 |
5.3 国外农村金融机构发展对我国的启示 |
5.4 本章小结 |
6 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模式选择及对策建议 |
6.1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市场定位及宏观政策调整 |
6.1.1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市场功能定位 |
6.1.2 放宽准入条件,采取激励约束机制引进多元化资本投入 |
6.1.3 构建中央和地方政府分级协同监管的农村金融监管体制 |
6.2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模式及策略选择 |
6.2.1 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模式及策略选择 |
6.2.2 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模式及策略选择 |
6.2.3 农村资金互助社可持续发展的模式及策略选择 |
6.3 积极应对利率市场化的策略选择 |
6.3.1 进一步明确市场定位,培育良好的目标客户群 |
6.3.2 创新经营理念和发展方式 |
6.3.3 调整优化业务结构,增强金融创新能力 |
6.3.4 不断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和定价能力 |
6.3.5 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资源,提升金融支农服务水平 |
6.4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推进相关配套改革 |
6.4.1 加大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财政、货币政策扶持力度 |
6.4.2 优化农村信用环境,加强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 |
6.4.3 尽快推出存款保险制度,改善小微金融存款环境 |
6.4.4 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建立农业信贷风险分担和转移机制 |
6.5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附录 (1-6)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3)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法律制度完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Abstract 绪论 |
一、 本文研究的意义及目的 |
二、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研究现状述评 |
(一) 研究现状综述 |
(二) 现有研究的特点及不足 |
三、 本文的研究方法和逻辑架构 |
(一) 本文的研究方法 |
(二) 本文的逻辑架构 |
四、 关于本文的几点说明 第一章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形成与确立 |
一、 土地改革时期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
(一) 土地私有基础上的农民家庭经营的延续和转变 |
(二) 土地私有基础上的农村集体统一经营的萌芽——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初步兴起 |
二、 农业合作化时期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
(一) 农业合作化: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纵深发展 |
(二) 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基础上的集体统一经营的确立——从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
(三) 农业生产合作社统一经营体制下农民家庭经营的式微 |
三、 人民公社时期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
(一) 人民公社体制的建立——“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兴起 |
(二) 人民公社体制的整顿与调整——从单一公社所有制到以生产队为基础的三级所有制 |
(三) 人民公社体制下农民家庭经营的进一步式微 |
四、 人民公社体制解体与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确立 |
(一) 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兴起与人民公社体制的解体 |
(二)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确立 第二章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确立后的制度变迁及现存法律问题 |
一、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确立后的制度变迁 |
(一)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内涵表述的演变 |
(二) 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变迁 |
(三) 农村统一经营制度的变迁 |
二、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现存法律问题 |
(一)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内涵表述所存在的问题 |
(二) 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法律制度所存在的问题 |
(三) 农村统一经营法律制度所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改革与完善的总体分析 |
一、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内涵的重新认知与界定 |
(一) 关于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内涵解读 |
(二) 关于农村统一经营的内涵拓展 |
(三) 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内涵界定 |
二、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改革与完善的基本准则 |
(一) 在尊重农民主体地位的基础上协调农民权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 |
(二) 在坚持市场化导向改革的基础上协调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的关系 |
(三) 在重视法治的保障作用的基础上协调法治保障与政策导向的关系 |
三、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法律运行机制的总体完善思路 |
(一) 关于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法律制度的完善思路 |
(二) 关于农村统一经营法律制度的完善思路 第四章 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一、 关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一) 农村土地承包期法律制度的完善 |
(二) 农村承包地调整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三)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法律制度的完善 |
二、 关于拓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的法律制度的健全 |
(一)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许可及其适当限制 |
(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限制的适当放宽 |
三、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一) 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的基本立法 |
(二) 统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机构 |
(三) 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及登记的法律效力 |
(四) 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程序 |
(五) 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制度 第五章 农村统一经营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一、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及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一) 适时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专门和基本法律 |
(二) 重新认识和清晰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 |
(三) 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法人)地位 |
二、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立法及相关法律制度的健全 |
(一) 拓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形态法定化立法 |
(二) 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立法及相关法律制度 |
三、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农业经营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一) 合理引导和规范龙头企业参与农业经营的形式和范围 |
(二) 建立健全龙头企业扶持政策的法制化实施机制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4)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背景 |
三、贫困相关核心概念梳理 |
四、研究意义 |
五、国内外研究现状 |
六、研究思路、重难点和创新点 |
七、研究方法 |
第一章 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理论渊源、现实基础和哲学维度 |
第一节 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理论渊源 |
一、精准扶贫思想之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贫困问题研究 |
二、精准扶贫思想之源—中国共产党主要领导人反贫困思想 |
三、精准扶贫思想之根—中华传统文化扶危济困价值理念 |
四、精准扶贫思想之鉴—西方反贫困理论 |
第二节 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现实基础 |
一、习近平个人实践经历 |
二、中国特色扶贫道路 |
三、世界反贫困探索 |
四、新时代扶贫开发工作现实需求 |
第三节 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哲学维度 |
一、从发展传承性审视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历史逻辑 |
二、从人民主体性审视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实践逻辑 |
三、从联系普遍性审视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整体逻辑 |
第二章 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基本内涵和鲜明特征 |
第一节 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基本内涵 |
一、精准扶贫的重要意义 |
二、精准扶贫的目标任务 |
三、精准扶贫的基本原则 |
四、精准扶贫的策略方法 |
五、精准扶贫的运行机制 |
六、精准扶贫的组织保障 |
第二节 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鲜明特征 |
一、彰显人民性 |
二、注重现实性 |
三、体现全面性 |
四、强化精准性 |
五、富有创新性 |
第三章 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实践特点和理论创新 |
第一节 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实践特点 |
一、“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从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认识精准扶贫 |
二、“大农业大农合大农政”—从农业农村发展的历史趋势实施精准扶贫 |
三、“一二三产融合”—从现代化经济规律的现实要求推进精准扶贫 |
四、“小康路上一个都能少”—从共同富裕的本质要求对待精准扶贫 |
五、“五级书记抓扶贫”—从党员干部的使命担当落实精准扶贫 |
第二节 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理论创新 |
一、彰显和深化了马克思主义辩证思维方法 |
二、继承和创新了马克思主义农民合作化思想 |
三、丰富和拓展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 |
四、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路线理论 |
五、深化和完善了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 |
第四章 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时代新命题 |
第一节 着力解决精准扶贫新命题 |
一、研究宣传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深化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 |
二、精准对接脱贫攻坚新问题,完善针对性解决方案 |
三、系统谋划未来新课题,拓展中国特色扶贫道路 |
第二节 树立践行精准扶贫新理念 |
一、注重创新引领,激发人才科技发展动力 |
二、注重协调引领,形成有机联动发展态势 |
三、注重绿色引领,彰显生态文明发展方向 |
四、注重开放引领,构建内外连通发展格局 |
五、注重共享引领,打造全体共有发展平台 |
第三节 推出完善精准扶贫新举措 |
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
二、建立健全反贫困保障体系 |
三、强化教育反贫困战略地位 |
第五章 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历史地位、时代价值和世界意义 |
第一节 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历史地位 |
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创新成果 |
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
三、中国特色“共同富裕”思想的继承发展 |
四、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的指导思想 |
五、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思想宣言 |
第二节 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时代价值 |
一、深化人民利益至上执政理念 |
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三、促进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
四、推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
第三节 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世界意义 |
一、为广大发展中国家进行贫困治理提供理论借鉴 |
二、为广大发展中国家进行贫困治理提供路径模式 |
三、为广大发展中国家进行贫困治理提供支持帮助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着作与重要文献 |
二、研究专着 |
三、中文期刊 |
四、外文期刊 |
五、网页资料 |
六、报纸 |
七、硕博论文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情况 |
致谢 |
(5)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创新与不足 |
(一)研究创新 |
(二)研究不足 |
第一章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基本理论分析 |
一、核心概念的界定 |
(一)乡镇政府、政府能力与公共服务 |
(二)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与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 |
(三)乡村振兴战略 |
二、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市场失灵理论和政府失灵理论 |
(二)公共产品提供和生产分离理论 |
(三)服务型政府理论 |
(四)治理和善治理论 |
三、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对乡村振兴战略的意义 |
(一)是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 |
(二)是推动农村基层治理现代化的现实需要 |
(三)是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由之路 |
第二章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指标体系的构建 |
一、构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指标体系的依据 |
(一)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内部结构 |
(二)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外显结构 |
二、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形成的要素条件 |
(一)体制性要素 |
(二)制度性要素 |
(三)主体性要素 |
(四)策略性要素 |
三、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指标体系的构建 |
(一)基于结果的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指标体系构建 |
(二)基于过程的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指标体系构建 |
第三章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存在的问题及归因 |
一、调查数据和资料的来源 |
(一)问卷调查 |
(二)访谈调查 |
(三)实地调查 |
二、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发展现状的考察 |
(一)对农民群体公共服务需求的考察 |
(二)基于满意度的公共服务能力考察 |
(三)基于供给过程的公共服务能力考察 |
三、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的综合表现 |
(一)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总量不足 |
(二)服务供给内容的结构性失衡 |
(三)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认知模糊 |
(四)脱离农村基层社会实际需要 |
(五)应对服务需求升级能力不足 |
四、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的归因分析 |
(一)乡镇政府发展定位不明确 |
(二)政府的财权和事权不匹配 |
(三)人才管理制度机制不完善 |
(四)政府绩效考评机制不合理 |
(五)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不科学 |
第四章 国内外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改革实践与经验启示 |
一、国内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改革实践 |
(一)“政务中心”:公共服务集约化改革 |
(二)“以钱养事”: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 |
(三)“民主恳谈”:公共服务民主化改革 |
(四)“互联网+”:公共服务信息化改革 |
二、国外提升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改革实践 |
(一)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 |
(二)地方政府分权化改革 |
(三)公共服务社会化改革 |
三、国内外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经验启示 |
(一)优化乡镇政府的组织结构 |
(二)促进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 |
(三)合理划分政府间权责关系 |
(四)积极培育服务类社会组织 |
第五章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对策探讨 |
一、乡村振兴战略对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目标要求 |
(一)加快推进服务型乡镇政府建设 |
(二)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
(三)满足农民群众多元利益诉求 |
(四)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全面脱贫 |
二、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
(一)以坚持农民主体地位为核心 |
(二)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前提 |
(三)以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为准则 |
(四)以城乡统筹融合发展为宗旨 |
三、基于乡村振兴战略的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的策略 |
(一)推进乡镇行政体制改革 |
(二)完善公共财政管理体制 |
(三)加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
(四)革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 |
(五)探索多元服务供给模式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在校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6)我国政策性银行改革动因及发展方向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述评 |
1.2.1 关于政策性银行制度安排的争论 |
1.2.1.1 政策性银行的公共财政属性 |
1.2.1.2 支持政策性银行制度安排的观点 |
1.2.1.3 反对政策性银行制度安排的观点 |
1.2.2 关于我国政策性银行的改革动因 |
1.2.2.1 关于国开行改革的动因 |
1.2.2.2 关于农发行的改革动因 |
1.2.2.3 关于进出口银行的改革动因 |
1.2.2.4 政策性银行改革动因总结 |
1.2.3 关于我国政策性银行的改革方向 |
1.2.4 政策性银行改革方向的国际经验 |
1.2.4.1 国外政策性银行改革方向的实践 |
1.2.4.2 国外政策性银行改革的经验启示 |
1.3 研究框架和研究内容 |
1.3.1 研究框架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1.3.4 研究创新点 |
2 研究的理论基础 |
2.1 商业性金融理论 |
2.1.1 商业性金融的内涵 |
2.1.2 商业性金融机构 |
2.1.2.1 商业性金融机构的定位 |
2.1.2.2 商业性金融机构的特点和分类 |
2.1.2.3 我国商业性金融机构快速发展 |
2.2 政策性金融理论 |
2.2.1 政策性金融的内涵 |
2.2.2 政策性金融的边界 |
2.2.3 政策性金融存在的长期性 |
2.3 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的对立统一 |
2.4 制度变迁理论 |
2.4.1 制度与制度结构 |
2.4.2 制度变迁的动因 |
2.4.3 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 |
2.4.4 制度的适应性效率 |
2.5 本章小结 |
3 我国政策性银行体系改革动因与规模调整 |
3.1 市场化程度和政策性银行体系规模 |
3.1.1 政策性银行的功能 |
3.1.1.1 填补市场缺位 |
3.1.1.2 弥补市场失灵 |
3.1.2 市场化提升对政策性银行规模的挤出效应 |
3.2 我国政策性银行成立后的市场化进程 |
3.2.1 市场化程度的两种衡量标准 |
3.2.2 绝对市场化程度测度的模型 |
3.2.3 绝对市场化程度的测算结果 |
3.3 高度市场化背景下我国政策性银行的改革动因 |
3.3.1 我国政策性贷款的需求估计 |
3.3.1.1 需求的估算方法 |
3.3.1.2 需求的估算结果 |
3.3.2 我国政策性贷款的实际供给 |
3.3.3 我国政策性银行体系的规模效率 |
3.4 我国政策性银行体系规模调整的路径 |
3.4.1 规模调整的潜在路径 |
3.4.2 规模调整的路径选择 |
3.4.2.1 退出市场:不可行 |
3.4.2.2 混合经营:不可行 |
3.4.2.3 专业经营:可行 |
3.5 本章小结 |
4 政策性银行商业化改革条件研究 |
4.1 商业化改革条件:补贴依赖程度 |
4.1.1 商业化改革与市场化程度 |
4.1.2 市场化程度、商业化改革与补贴依赖 |
4.2 补贴依赖度的测算原理 |
4.2.1 补贴的测算方法 |
4.2.2 补贴依赖度的测算方法 |
4.3 我国政策性银行补贴依赖度的测算结果 |
4.3.1 补贴的测算过程及结果 |
4.3.2 补贴依赖度的测算结果 |
4.3.3 经补贴调整后的收益率 |
4.3.4 结果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5 商业化改革后的业务模式研究 |
5.1 当前对开发性金融内涵和理论定位的界定 |
5.1.1 关于开发性金融的定义 |
5.1.2 关于开发性金融的特征 |
5.1.3 关于开发性金融发展阶段的划分 |
5.1.4 关于开发性金融的理论定位 |
5.2 当前开发性金融理论存在的矛盾之处 |
5.2.1 两个经营目标不兼容 |
5.2.2 理论和国际实践不相符 |
5.3 开发性金融:新的内涵和理论定位 |
5.3.1 新的内涵 |
5.3.2 新的理论定位 |
5.4 商业开发性金融:商业化后的业务模式 |
5.4.1 我国中长期商业性信贷供给不足 |
5.4.1.1 商业银行资金来源对中长期信贷的约束 |
5.4.1.2 我国商业性中长期信贷需求强烈 |
5.4.2 国开行和进出口银行的中长期融资优势 |
5.4.2.1 资金来源优势 |
5.4.2.2 资金期限优势 |
5.5 本章小结 |
6 国家开发银行改革方向的异化与回归 |
6.1 国家开发银行的两次改革 |
6.1.1 国家开发银行的成立 |
6.1.2 第一次改革:市场化改革 |
6.1.3 第二次改革:商业化改革 |
6.2 国家开发银行商业化改革方向的异化 |
6.2.1 改革方向异化的表现 |
6.2.1.1 国家信用担保可退出但未退出 |
6.2.1.2 实际发展路径是混合经营 |
6.2.2 改革方向异化的原因 |
6.2.2.1 性质模糊不清 |
6.2.2.2 改革方向不够具体 |
6.2.2.3 改革方案不成体系 |
6.3 国家开发银行改革方向的回归 |
6.3.1 制定完善的改革框架 |
6.3.2 彻底剥离政策性业务 |
6.3.3 提高市场定价能力 |
6.4 本章小结 |
7 进出口银行商业化改革方向的实现路径 |
7.1 进出口银行的发展变迁 |
7.1.1 进出口银行的成立 |
7.1.2 进出口银行的发展 |
7.1.2.1 业务范围拓展 |
7.1.2.2 组织机构扩张 |
7.1.2.3 资产规模扩大 |
7.2 商业化改革的初始条件 |
7.2.1 资金筹措 |
7.2.2 资金运用 |
7.2.3 经营业绩 |
7.3 商业化改革的约束条件 |
7.3.1 规模约束 |
7.3.2 融资成本约束 |
7.3.3 资本金约束 |
7.4 商业化改革的政策建议 |
7.4.1 找准市场定位 |
7.4.2 加强风险管控 |
7.4.3 增加注册资本 |
7.5 本章小结 |
8 基于治理结构的农发行发展方向研究 |
8.1 农业发展银行的发展历程 |
8.1.1 农业发展银行的成立 |
8.1.2 第一次改革:缩小业务范围 |
8.1.3 第二次改革:拓展业务范围 |
8.2 现阶段农发行改革的动因和发展方向 |
8.2.1 改革的外部动因 |
8.2.2 改革的内部动因 |
8.2.2.1 依靠国家补贴运行效率低下 |
8.2.2.2 分账经营产生道德风险 |
8.2.2.3 内控不严导致违规事件频发 |
8.2.3 发展的方向 |
8.3 强化治理结构的政策建议 |
8.3.1 农发行完善内控制度 |
8.3.1.1 健全治理结构 |
8.3.1.2 强化事前防范 |
8.3.1.3 加强风险管理 |
8.3.1.4 创新内控手段 |
8.3.2 财政部建立考核机制 |
8.3.2.1 经济绩效考核指标 |
8.3.2.2 社会绩效考核指标 |
8.3.2.3 考核指标应用:以2011年为例 |
8.3.3 监管部门强化监管体系 |
8.3.3.1 建立明确的监管依据 |
8.3.3.2 监管主体的协调配合 |
8.4 本章小结 |
9 结论及展望 |
附件1 近十年我国中央的一号文件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主要成果 |
(7)生态视角下我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可持续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第1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2节 研究问题与概念界定 |
一、研究问题 |
二、概念界定 |
第3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一、国外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发展研究 |
二、国内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发展研究 |
三、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发展研究述评 |
第4节 研究方法与研究特色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特色 |
第5节 研究思路及论文架构 |
第2章 理论基础及分析框架 |
第1节 生态系统理论 |
一、生态系统概述及其特征 |
二、生态系统构成要素特点 |
三、生态系统理论对于本研究的适切性 |
第2节 资源依赖理论 |
一、资源依赖理论概述 |
二、生态系统的资源依赖关系 |
三、资源依赖理论对于本研究的适切性 |
第3节 可持续发展理论 |
一、可持续发展理论内涵及溯源 |
二、可持续发展观的形成 |
三、可持续发展理论对于本研究的适切性 |
第4节 系统构成及生态分析框架 |
一、我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系统构成 |
二、系统构成要素的“生物学”隐喻 |
三、生态分析框架 |
第3章 我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群落演变的生态分析 |
第1节 办学群落构成及子系统发展历程 |
一、成人本专科教育发展历程 |
二、自考本专科教育发展历程 |
三、网络本专科教育发展历程 |
第2节 成人本专科教育:“一枝独秀”演变分析 |
一、物种构成及种群关系 |
二、群落办学水平综合分析 |
三、群落演变动因生态分析 |
第3节 成人、自考本专科教育:“双雄并举”演变分析 |
一、物种构成及种群关系 |
二、群落办学水平综合分析 |
三、群落演变动因生态分析 |
第4节 成人、自考、网络本专科教育:“三足鼎立”演变分析 |
一、物种构成及种群关系 |
二、群落办学水平综合分析 |
三、群落演变动因生态分析 |
第4章 我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群落的现实发展困境 |
第1节 办学群落整体发展处于生态失衡状态 |
一、院校之间互斥竞争为主,缺少互利共生 |
二、质量优先的K对策发展模式难以形成 |
三、办学生态位模糊,人才培养质量低下 |
第2节 办学群落区域发展处于非均衡状态 |
一、各省(区、市)人力资源存量差距较大 |
二、各省(区、市)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机会差距较大 |
三、各省(区、市)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资源供给差距较大 |
第5章 我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空间及发展趋势 |
第1节 我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区域发展水平分析 |
一、31个省(区、市)综合发展水平测量 |
二、31个省(区、市)的三个发展方阵划分 |
第2节 国内外环境生态因子发展变化分析 |
一、国际环境生态因子 |
二、国内环境生态因子 |
第3节 我国高等教育普及化进程预测分析 |
一、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的作用及贡献率分析 |
二、基于毛入学率指标的高等教育普及化预测 |
第4节 我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发展趋势透视 |
一、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空间所受影响 |
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群落生态演变规律 |
三、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未来发展趋势判断 |
第6章 促进我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改革发展建议 |
第1节 采取区域推进方式进行差异化改革 |
一、第一方阵:重点探索教育引领创新,拓展办学发展空间 |
二、第二方阵:重点聚焦教育质量保障,提升院校办学水平 |
三、第三方阵:重点推进信息技术应用,改善现有办学生态 |
第2节 明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系统办学生态位 |
一、生源输入:建立基于师生比的规模生态位 |
二、办学群落:优化结构生态位和质量生态位 |
三、资源输出:形成基于多维评价的效益生态位 |
第3节 实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可持续发展战略 |
一、办学理念:坚持可持续发展 |
二、办学群落:应用可持续发展模型 |
三、办学行动: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针对成人学习者的访谈提纲 |
附录二:针对继续教育主管部门的访谈提纲 |
附录三:针对院校继续教育管理者的访谈提纲 |
附录四:针对院校继续教育教师的访谈提纲 |
附录五:针对函授站点(学习中心)的访谈提纲 |
后记 |
在学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 |
(8)金融排斥、农民金融发展权与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金融排斥研究 |
1.2.2 金融发展权研究 |
1.2.3 村镇银行发展研究 |
1.2.4 国内外相关研究述评 |
1.3 研究目标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目标 |
1.3.2 技术路线 |
1.4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1.5.1 可能的创新点 |
1.5.2 不足之处 |
2 理论基础与理论框架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农村金融 |
2.1.2 金融排斥 |
2.1.3 农民金融发展权 |
2.1.4 村镇银行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金融资源论 |
2.2.2 金融公平论 |
2.2.3 农村金融发展理论 |
2.2.4 普惠金融理论 |
2.3 理论框架 |
2.3.1 普惠金融与金融排斥、农民金融发展权、村镇银行发展关系分析 |
2.3.2 本研究理论框架 |
3 村镇银行缓解金融排斥、保障农民金融发展权实践分析 |
3.1 金融排斥与农民金融发展权 |
3.1.1 我国农村金融排斥的现状 |
3.1.2 金融排斥对农民金融发展权的影响 |
3.2 村镇银行对金融排斥、农民金融发展权的影响 |
3.2.1 村镇银行产生背景 |
3.2.2 村镇银行发展历程 |
3.2.3 普惠金融对村镇银行的要求 |
3.2.4 村镇银行缓解金融排斥、保障农民金融发展权的作用分析 |
4 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标体系 |
4.1 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界定 |
4.1.1 可持续发展的相关概念 |
4.1.2 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涵义 |
4.2 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因素 |
4.2.1 内部因素 |
4.2.2 外部因素 |
4.3 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
4.3.1 制定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的原则 |
4.3.2 国外微型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评价指标 |
4.3.3 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标及其体系建立 |
5 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实证分析 |
5.1 村镇银行发展现状分析 |
5.1.1 样本地区选择 |
5.1.2 湖北省村镇银行发展现状 |
5.2 村镇银行发展对农村经济影响实证分析——以湖北省为例 |
5.2.1 研究方法与指标选取 |
5.2.2 单位根检验 |
5.2.3 VAR模型滞后阶数的确定 |
5.2.4 建立VAR模型 |
5.2.5 VAR模型的稳定性检验 |
5.2.6 脉冲响应分析 |
5.2.7 邹氏检验 |
5.3 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水平实证分析——以曾都汇丰村镇银行为例 |
5.3.1 研究方法与研究步骤 |
5.3.2 建立递阶层次结构 |
5.3.3 构建判断矩阵 |
5.3.4 确定各指标的权重 |
5.3.5 计算可持续发展指数 |
5.4 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现存问题与原因解析 |
5.4.1 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现存问题 |
5.4.2 制约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原因解析 |
6 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国际借鉴 |
6.1 美国社区银行模式 |
6.1.1 美国社区银行发展概况 |
6.1.2 美国社区银行的发展特点 |
6.2 孟加拉乡村银行模式 |
6.2.1 孟加拉格莱珉银行发展概况 |
6.2.2 孟加拉格莱珉银行发展特点 |
6.3 印度尼西亚人民银行乡村信贷部模式 |
6.3.1 印度尼西亚人民银行发展概况 |
6.3.2 印度尼西亚人民银行发展特点 |
6.4 国外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经验及对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启示 |
6.4.1“政府支持”缓解金融排斥推动金融公平 |
6.4.2“市场化经营”增加盈利、实现可持续发展 |
6.4.3“明确市场定位‖找准可持续发展空间 |
6.4.4“创新金融服务”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
7 缓解金融排斥、保护农民金融发展权视角下的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体系 |
7.1 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两步走”战略 |
7.1.1 农村社区银行的提出 |
7.1.2 村镇银行与农村社区银行的联系与区别 |
7.1.3 村镇银行转变为农村社区银行的必要性和两个阶段 |
7.2 第一阶段:实现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
7.2.1 坚持立法先行,强化法律保障 |
7.2.2 村镇银行在“求异、求新、求稳”中发展完善 |
7.2.3 政府通过“引导、扶持、监管”予以制度保障 |
7.2.4 培育适度竞争、积极创新的农村金融市场 |
7.3 第二阶段:组建“主行引导的农村社区银行” |
7.3.1 村镇银行逐步过渡为农村社区银行 |
7.3.2 农村社区银行建设构想 |
8 研究结论、政策建议与研究展望 |
8.1 研究的主要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情况 |
致谢 |
(9)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路径 |
第一章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权理论基础 |
一、金融监管的公权力属性 |
二、金融监管的正当性理论 |
第二节 金融监管权的多元与多重 |
一、金融监管权主体的多元化 |
二、金融监管对象的全覆盖 |
三、金融监管内容的系统化 |
第三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结构化”性质 |
一、国家权力的央地配置 |
二、“结构化”视角下的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 |
第四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动因 |
一、地方金融业的发展状况是根本动因 |
二、地方政府金融发展的竞争需要是直接动因 |
三、维护金融安全是终极动因 |
四、国家权力结构改革是重要动因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央地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变迁和现状 |
第一节 中央金融监管权模式的历史变迁 |
一、1949-1979:中央银行“大一统”时代 |
二、1979-1992:中央银行体制的建立与地方监督保障 |
三、1992-2003:分业监管与地方干预 |
四、2003-至今:分业监管与金融监管协调 |
第二节 我国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历史考察 |
一、1949 年以来我国权力央地关系的发展 |
二、我国金融监管央地关系的变迁 |
第三节 我国央地金融监管权配置的现状分析 |
一、中央金融监管权配置现实 |
二、金融监管权集中配置于中央的弊端 |
三、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现实 |
四、央地双层监管的显着趋势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困境 |
第一节 地方金融监管的多重困境 |
一、应对传统金融的困境 |
二、地方金融监管法律依据普遍缺失 |
三、地方监管机构定位不清 |
四、应对互联网金融冲击的困境 |
第二节 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合法性危机 |
一、金融立法现状 |
二、现行金融立法存在的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金融监管央地配置域外模式借鉴 |
第一节 分权型多层监管模式 |
一、美国的分权型双层金融监管权配置 |
二、加拿大分权型双层金融监管权配置 |
三、美国、加拿大分权型多层监管体制特征 |
第二节 集中型单层监管模式 |
一、英国金融监管权集权型单层配置模式 |
二、德国依托地方银行的地方监管模式 |
三、日本中央政府部门行政授权地方监管模式 |
四、欧盟合作性金融监管模式 |
五、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单层监管模式的特征 |
第三节 域外金融监管的比较分析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
一、域外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制度化 |
二、监管权力央地配置模式的决定因素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制度建构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宏观设计 |
一、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价值取向 |
二、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配置目标 |
三、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主要原则 |
第二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的法治化路径 |
一、通过法律制度配置监管权力 |
二、充分发挥地方立法权的作用 |
第三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主体配置 |
一、监管机构配置的基本原则 |
二、中央指导下的地方统筹监管模式 |
第四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内容配置 |
一、厘清地方监管与中央监管之间的界限 |
二、厘清地方金融市场与政府监管之间的界限 |
三、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内容 |
第五节 配套制度设计 |
一、中央从严格分业走向行业统筹 |
二、完善中央与地方经济权力配置关系 |
三、创造地方金融监管权实现的条件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信贷减贫及对农户收入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问题的提出 |
第三节 研究目标与研究思路 |
一、研究目标 |
二、研究思路 |
第四节 研究方法、结构与数据来源 |
一、研究方法 |
二、逻辑与结构 |
三、数据来源 |
第五节 创新与不足之处 |
一、研究创新 |
二、研究不足 |
第二章 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简要评述 |
三、国外研究现状 |
四、国外研究简要评述 |
第二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贫困 |
二、反贫困 |
三、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 |
四、金融扶贫与信贷减贫 |
五、龙头企业 |
六、兼业农户 |
第三节 理论基础 |
一、农村金融发展理论 |
二、贫困与反贫困理论 |
三、要素分配理论 |
四、区域非均衡发展理论 |
五、信贷配给理论 |
第三章 信贷减贫的国际经验与启示 |
第一节 发达国家信贷减贫经验 |
一、美国的减贫方式 |
二、韩国的减贫方式 |
第二节 发展中国家的信贷减贫经验 |
一、孟加拉的减贫经验 |
二、小额信贷2.0模式 |
第三节 其他国家信贷减贫经验 |
一、其他主要发达国家减贫经验 |
二、其他主要发展中国家减贫经验 |
第四节 经验总结与评价 |
第四章 我国信贷减贫的历史进程、成效及问题 |
第一节 我国信贷减贫的基础环境 |
一、信贷减贫的外部环境变迁 |
二、信贷减贫的政策环境变迁 |
第二节 我国信贷减贫的历史实践 |
一、扶贫贴息贷款的实施 |
二、扶贫小额贷款的实施 |
第三节 当前我国的信贷减贫实践 |
一、信贷减贫的政策体系 |
二、信贷减贫的资金支持体系 |
三、多样化的金融支持形式 |
第四节 当前信贷在农村地区的投入情况 |
一、涉农信贷资金分布 |
二、从农村存贷款余额分析资金流出 |
三、信贷资金在扶贫中的作用 |
第五节 新金融形式的补充 |
一、互联网金融在农村的布局 |
二、农村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必要性 |
三、金融科技的作用 |
四、农业供应链金融顺势发展 |
第六节 我国信贷减贫效应的总结与评价 |
第五章 信贷对农户收入的影响机制及弹性分析 |
第一节 信贷对农户收入的间接作用机制 |
一、模型构建 |
二、模型分析 |
三、农村经济增长与农户收入关系 |
第二节 信贷对农户收入的直接作用机制 |
一、正规金融直接作用分析 |
二、非正规金融直接作用分析 |
三、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作用机制的关系分析 |
四、信贷发挥作用的配合机制分析 |
第三节 信贷对农户收入的弹性分析 |
一、思路和方法 |
二、模型、变量和数据 |
三、实证结果分析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信贷对农户收入影响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数据基本情况 |
一、数据来源与概况 |
二、所使用的调查问卷说明 |
三、数据描述性分析 |
第二节 农户贫困的影响因素及信贷减贫方式分析 |
一、理论分析 |
二、变量选取 |
三、模型选择 |
四、模型估计结果与分析 |
第三节 农户收入与信贷的关联分析 |
一、概述 |
二、变量统计特征 |
三、模型选择 |
四、模型估计结果 |
第四节 主要结论 |
第七章 信贷支持产业化扶贫的典型案例 |
第一节 菏泽牡丹产业发展案例 |
一、菏泽牡丹产业介绍 |
二、信贷对菏泽牡丹产业的作用分析 |
三、信贷支持牡丹产业对农户收入的影响 |
第二节 龙头企业与贫困县携手并进的“镇平模式” |
一、合作背景 |
二、关于“产业+资本”项目运作模式 |
三、以信贷为纽带的收益模式 |
四、正在实施的“想念农场”模式 |
第三节 信贷支持产业化扶贫的评价 |
一、信贷支持产业化扶贫的不足 |
二、信贷支持产业化扶贫的成功经验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结论与政策建议 |
第一节 结论 |
一、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信贷的减贫作用 |
二、信贷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关联程度低 |
三、信贷对农户收入的影响 |
四、信贷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的减贫效果 |
第二节 政策建议 |
一、厘清信贷与政府的边界 |
二、加强信贷对农业产业的支持深度 |
三、加强农村组织与配套设施对信贷的支持 |
四、以市场化为基础强化信贷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支持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学术成果情况 |
四、关于我国农村合作银行发展方向的研究报告(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模式与路径选择[D]. 舒凯彤. 吉林大学, 2019(02)
- [2]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特征及政策效果研究[D]. 王信. 西南财经大学, 2014(12)
- [3]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法律制度完善研究[D]. 谭贵华. 西南政法大学, 2012(07)
- [4]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研究[D]. 于德.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5]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研究[D]. 郜清攀.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4)
- [6]我国政策性银行改革动因及发展方向研究[D]. 陈森. 中南大学, 2013(12)
- [7]生态视角下我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可持续发展研究[D]. 张艳超. 华东师范大学, 2019(02)
- [8]金融排斥、农民金融发展权与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研究[D]. 刘姣华. 华中农业大学, 2015(07)
- [9]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D]. 李其成. 江西财经大学, 2019(07)
- [10]信贷减贫及对农户收入的影响研究[D]. 常玉栋.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