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以贫困户为投资主体的扶贫到村到户工作体系的新尝试——福建省长汀县扶贫到村到户工作调查报告(论文文献综述)
陈茜[1](2021)在《生态和经济价值转化中的苗族文化资源——以花垣县子腊村生态扶贫为例》文中研究指明花垣县子腊村,作为一个苗族文化底蕴深厚、传承较好的纯苗族村寨,其生产与生计仍然大多依循着当地苗族传统,但也面临着外来文化的渗透与冲击。在花垣县这一曾经的国家级贫困县的众多贫困村中,该村曾属于位置偏远、经济落后、贫困程度较深、脱贫难度较大的类型,存在长期贫困、难断"穷根"的现象。苗族文化等因素在其中既产生了一定的阻碍作用,又在生态扶贫中发挥重要功能:传统苗族文化对子腊村的生态修复、经济增长、整体发展等方面的良好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得以实现和体现;苗族文化作为指导当地苗族生存、发展的信息体系,既是经过长期检验、认可度高、行之有效、能兼顾当地生态与经济双重目标的,又是可持续开发和利用的、潜力巨大的宝贵文化资源,更有助于修复生态环境、整体增收;在国家权力、市场资本、民间力量等多方博弈下,不同群体在各自角色中对苗族文化的视角和利用存在一定差异。子腊村拥有"子腊贡米"、苗族织绣、苗族歌舞等丰富的苗族文化资源。对类似于子腊村这种生态脆弱的民族地区而言,民族文化中蕴含着价值巨大的兼有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的文化资源。挖掘和开发这类具有双重价值的文化资源,推进其资本化和产业化,并推进生态建设博弈中相关文化产业的落地和价值的兑现,就很可能取得当地生态建设的实质性进展,并对当地经济发展和生态维护发挥长期、巨大的作用。
王利霞[2](2021)在《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视野下的包头市固阳县扶贫工作研究》文中提出贫困是人类自古以来的最大敌人,消除贫困、摆脱贫困状态是古往今来人类的共同目标,也是现如今社会经济发展面临的最严峻的全球性挑战。而消除贫困、摆脱贫困状态的实践活动需要科学理论的指导,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从诞生之日起就为欧洲的贫困问题提供了理论的指引,但它的理论价值不只是止步于20世纪。随着时间的发展,它帮助了包括苏维埃政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内的多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反贫困斗争。从新中国成立开始,中国的减贫事业就在不断学习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并结合中国各时期具体国情社情的基础上进行实践和探索。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代表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格外注重我国扶贫工作,制定了最严格的脱贫目标,做出了最全面的部署。2021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庄严宣告,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中国减贫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不仅向全世界展现了东方魅力,也向世人证明了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的当代价值所在。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中部、包头市域正北方的郊区式城市固阳县历经25年的扶贫奋斗史,扶贫成效显着,“贫困帽”成功摘除。该县域指导扶贫工作形成的理论及具体实施的扶贫实践即为本文的研究内容。本文在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视野下研究固阳县扶贫工作。全文以贫困和扶贫相关概念为切入口,首先阐述了固阳县扶贫工作中政策制定与扶贫实践的理论来源和指导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和习近平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梳理并论述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马克思、恩格斯和他们的继承者列宁、斯大林的扶贫理论以及中国历代领导人的扶贫理论;进而具体论述了固阳县扶贫工作的理论与实践。包括该地的贫困县情、扶贫开发历程及扶贫主要举措,列举扶贫成效,挖掘宝贵经验。最后根据固阳县当前面临的扶贫困境为固阳县下一步的扶贫工作提出作工建议:完善扶贫开发政策保障、全面提升扶贫队伍建设及推进参与式扶贫,旨在帮助固阳县更加顺利、圆满地完成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向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目标及任务。本文在研究固阳县扶贫工作时,紧密结合固阳县贫困特征,如位于内蒙古高原,地形复杂,全域土地面积内低缓的丘陵就占领四成,高山峻岭占据二分之一,只有一成的份额留给了平川和河滩;气温低、温差大、降雨少、水资源严重不足,干旱是主要的气候特征;土壤中的营养成分所占比例小,影响农作物的收成;大规模扶贫开发开始的时间晚等去分析和把握扶贫工作政策与实践。
袁静[3](2020)在《共享发展理念下的扶贫资金管理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
万磊[4](2020)在《理与义:乡村振兴中的资本与精英 ——鲁西南东县的个案比较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乡村振兴中工商资本下乡对乡村治理的影响,是学术界关注的热点话题。资本下乡的过程本质上反映出经济基础与上层的社会治理之间的关系,资本理性与乡土道义的关系与持久争论。资本下乡过程中,资本理性与乡土道义的平衡,不能仅从资本或乡村治理单一方面出发进行考察,而应从双方的相互关系入手进行探讨。本文在实证调查基础上,通过多个案对比分析,探讨资本下乡中资本的逐利性与乡村治理中的地方性之间的关系,并从不同类型的比较中发现相关影响因素,分析资本与精英不同组合类型对乡村治理的影响,并寻找抑制资本负面效应激励其正面效应的关键机制。本文从工商资本下乡的视角切入,围绕资本下乡过程中三种不同的乡村治理类型展开探讨,着重分析不同村庄中外来资本与内生精英的关系情况,尝试提炼资本下乡与乡村治理的融合与分离的互变关系。在资本主导精英的村庄,在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发展过程中,经济能人与政治权威两种不同身份合二为一,拥有资本的经济能人不仅主导了资本下乡,还主导了村庄治理,资本处于主导地位,精英处于从属地位,资本主导下与内生治理建立了融合性的关系,形成了主导型治理。在资本与精英合作治理的村庄,村庄在发展主动引入资本,资本的影响力和精英的参与能力都很强,资本与精英相互合作,双方都无法形成对于对方的主导地位,下乡资本能够与以精英为核心的内生治理实现融合,资本的逐利性与乡村治理多元属性实现了兼容与互利。在资本与精英竞争的村庄,资本为了顺利下乡和发展,不得不借助精英等的内生力量。在这种情况下,资本也能与内生治理建立融合性的关系,但是由于资本的影响力有限,精英拥有较多的优势地位,就造成了外来资本与内生精英之间的博弈。通过多个案比较分析,本文得出以下几点结论:第一,资本下乡是否会对乡村治理产生影响,取决于资本的影响力和精英的参与能力。在资本下乡后的村庄,资本是关键的外来要素,精英是内生治理中的关键要素,两者相互作用影响乡村治理。第二,资本下乡对乡村治理带来正效应还是负效应,取决于资本与内生精英的关系调适情况。下乡资本与内生精英关系调适得当,就能促进乡村治理;下乡资本与内生精英关系调适失当,就会对乡村治理带来负面冲击。第三,资本下乡的消极影响可以通过治理结构调整加以避免,通过新的治理机制安排实现良性调适。同时,资本的影响力和精英参与能力的不同组合,可以形成主导型、合作型、依附型和博弈型四种不同的资本一精英组合治理形态,四种治理形态之间没有绝对的界限,会随着资本与精英两者的变化而改变。本文的研究也启示我们,在乡村振兴背景下,构建起融合性治理机制,促进资本下乡发挥积极作用。
张婧君[5](2019)在《接点治理视角下的驻村第一书记制度研究 ——以滇西连片直过民族村落扶贫实践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
朱宝莉[6](2019)在《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研究 ——以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村寨为例》文中研究指明民族地区是我国贫困问题的“重灾区”,一直以来都是我国扶贫开发的重点区域。近几十年来,一些民族地区利用自身丰富的文化和自然资源,纷纷开启了以旅游开发带动地区经济发展的增收减贫之路,旅游扶贫已然成为我国民族地区脱贫攻坚的重要战略选择。上世纪90年代中期,贵州省在实践中因地制宜地探索出了一条以“民族村寨”为基本单元的乡村旅游扶贫发展之路,从区域层面来看,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扶贫成效。现阶段,在精准扶贫的背景下,如何实现村寨贫困人口受益成为了当前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落脚点。长期以来,政府主导是我国民族地区旅游扶贫开发工作的典型特征,也是旅游扶贫工作取得巨大成绩的重要保障。然而,随着扶贫目标进一步向重点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聚焦,此种单纯依靠政府的旅游扶贫模式在实践中日渐暴露出了不足。政府主导下的旅游扶贫虽然可在短期内能带来“看得见、摸得着”的扶贫成效,暂时改善民族村寨和居民的贫困面貌,但并不足以从根本上为消除贫困提供持久性的保障和支持。就旅游扶贫开发而言,其在本质上系一种兼具了产业性和社会性特征的扶贫方式,贫困居民脱贫是旅游扶贫开发的合法性基础,经济运作的成功则构成了旅游扶贫成功的先决条件。在旅游扶贫开发过程中,不同利益相关者价值诉求和行动逻辑上的冲突,既可能对旅游扶贫的可持续性带来不利影响,也可能使旅游扶贫偏离本来的扶贫目标。民族村寨旅游扶贫最重要的是要在确保贫困人口主体地位的基础上达成各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平等协商、有效合作的实现。因此,亟需构建一套能切实保障村寨贫困人口获益的多元合作旅游扶贫机制。文章在总体上以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逻辑思路进行展开。首先,通过对相关文献梳理和分析,形成对影响民族地区旅游扶贫问题的初步认识;其次,通过问卷调查、深入访谈和数理统计分析等方法,对案例地旅游扶贫开发中贫困人口受益状况进行了定性和定量研究,进一步明晰其中存在的问题;再次,综合运用反贫困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和社会治理理论等,对影响民族村寨居民旅游扶贫效应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剖析;最后,为确保贫困居民旅游脱贫目标的实现,主张建立民族村寨多元合作旅游扶贫机制,并结合案例地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关应对措施。通过系统考察和论证,文章得出以下结论:其一,当前民族村寨贫困人口普遍受益不足的现状,进一步印证了完全由政府主导的旅游扶贫开发模式已经不能充分满足精准扶贫的现实需求,亟需实现扶贫体制机制上的转变;其二,民族村寨贫困人口内生动力的不足是阻碍地区旅游扶贫目标实现的最大障碍,旅游扶贫中必须注重贫困人口的主体性地位的发挥;其三,民族村寨旅游扶贫开发的过程是各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的过程,也是一个充斥着“权力—利益”纷争的博弈过程。找到参与各方利益上平衡点,协调多元主体间的关系是保证旅游扶贫目标实现的关键。其四,在民族村寨旅游扶贫中,构建一个以贫困人口为核心,政府、市场和社会“三位一体”的多元合作旅游扶贫机制至关重要。全文共分为六个章节,整体内容安排如下:第一章为绪论部分。首先介绍了本课题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并对本课题的研究视角给予了必要说明;其次对国内外旅游扶贫的研究现状和民族村寨旅游发展的相关研究状况进行了细致的梳理和阐述;最后介绍了本选题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框架,并指出可能的创新点和不足之处。第二章为本课题所涉及的相关理论的概述。本研究主要涉及的理论有反贫困理论、内源发展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反贫困理论为旅游扶贫奠定了理论基础,明确了贫困的内涵和外延、反贫困历经的各主要发展阶段及关注内容;内源发展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为贫困问题的解决提供了理论支撑。基于以上两章的梳理和分析,本章中初步提出了研究假设:一是贫困人口在旅游扶贫开发中主体性地位必须得以确立;二是多元利益相关主体之间的协同和合作机制建立是保障贫困人口受益的关键。第三章是对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发展概况的介绍和回顾。具体内容包括近些年来国家在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中出台的相关经济和文化政策;贵州旅游开发的过程,以及贵州独特的“民族村寨”旅游扶贫发展历程、路径和已经取得的重要成绩。第四章是对案例地旅游扶贫中贫困人口的受益状况的调查和分析。首先,分别介绍了两个案例地---黔东南州的岜沙苗寨和肇兴侗寨各自的社区概况、旅游资源分布状况和社区旅游扶贫的发展历程;其次,从贫困人口的经济受益和非经济受益两个方面对村寨贫困人口的实际旅游受益情况作了详细的调查;最后,采用定量分析的方法,从影响案例地居民旅游扶贫效应感知的具体因素入手,探索了居民旅游扶贫效应感知、居民对旅游扶贫政府管理评级和旅游扶贫态度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居民对旅游扶贫经济和社会正效应、居民对政府管理评价均显着影响居民对旅游扶贫的支持度和满意度,其中居民对政府管理政策评价影响程度最高;尽管两地旅游发展历程和特点存在差异,但从社区获益来看,两地旅游收益大部分均被外来经营者和少数社区精英所获取,而当地贫困人口实际承担了更多的旅游发展所带来的消极后果,体现出极大的不公平。第五章是对民族村寨旅游扶贫中各参与主体的行动逻辑和策略分析。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将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主要利益相关者划分为政府、市场、社会组织、社区和贫困人口等五大类,并以具体案例地为例分析了各自主体参与旅游扶贫的行动逻辑和发展策略(因当前力量较弱,对民族村寨社区旅游影响不大,没有单独分析)。通过研究发现,在旅游扶贫过程中,利益相关者之间利益的不连续、权利分配的不平衡和组织力量的不均衡等是造成旅游扶贫效应低下的滥觞。第六章为民族村寨多元合作旅游扶贫机制构建及路径选择。基于合作型反贫困的基本要义和现实的推逼,亟待构建一套能切实凸显村寨贫困人口在旅游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地位的多元合作的旅游扶贫机制。首先对五大主体在旅游扶贫中的角色和职能进行重新定位,在此基础上,结合案例地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具体路径和策略:贯彻“有限政府”理念;激发贫困人口的内生动力;挖掘本地资源优势,积极对接外部市场;推进社区精英为引领的民族村寨组织化建设;从产权改革角度保障贫困人口的利益所得等。
陈茜[7](2018)在《苗族文化资源在生态扶贫中的价值研究 ——以花垣县子腊村为例》文中研究表明几十年来,中国扶贫攻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然而,2011年国务院公布中国仍有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说明现阶段中国仍然存在较大面积、“久扶难脱贫”的经济洼地。值得强调的是,在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中竟有10个为少数民族地区,这就意味着当前中国的贫困问题中,少数民族的贫困现象在贫困范围、贫困规模、贫困程度、脱贫难度等多方面可能存在相对更为艰巨的困难和强大的阻力,这是无法回避的客观事实。与此同时,中国贫困地区范围与生态脆弱区范围的面积大部分重合,以往扶贫工作中重经济、轻生态等扶贫问题也屡见不鲜,而不少曾经生态环境优良的少数民族地区竟也出现生态衰退或生态灾变伴生的生态贫困现象。着眼于中国民族地区扶贫的特殊难题和生态扶贫的长远目标,对于以自身传统文化作为关键区别的各少数民族而言,民族文化对本民族的全面发展是否产生重要作用和深远影响,尤其对本民族当前经济增长和生态维护是否产生阻碍作用,在以往扶贫攻坚过程中是否成为脱贫阻力或生态制约,又或者在什么情况下、什么原因使得民族文化无法发挥出原本具有的经济与生态正效应,这是一个值得深入思考和认真研究的现实问题。当前,中国政府相关部门和不少学者深入研究少数民族贫困问题,提出生态扶贫或者绿色扶贫理念,积极探寻兼顾经济与生态双重效益的扶贫新路径。在上述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少数民族贫困地区中,武陵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苗族贫困群体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既然特定民族文化与相应民族的贫困关联是一个宏大的课题,哪怕仅着眼苗族及其文化进行研究,也是一个无法短期完成的艰巨任务。那么,不如聚焦于一个具有代表性的苗族村寨,通过深入的田野调查获取第一手资料,梳理和验证相关的扶贫理论与观点,分析当地苗族传统文化资源对其生态扶贫实践的价值,以期达到“管中窥豹,可见一斑”的目的。与此想法最契合的,正是民族学常用的“解剖麻雀”的方法,指明了由点及面的思路。通过选择具有代表性的“麻雀”,逐步逐层、认真细致地解剖,了解“器官”组成、位置、关联及功能等方方面面,然后分析总结出鸟类的共性,从而为认识其他鸟类提供理论指导或者有益参考。遵循民族学这一成熟可靠的方法,就可以让苗族文化资源在生态扶贫中的价值研究,在子腊村这只“麻雀”的认真解剖下成为可能。要想做好苗族文化资源在生态扶贫中的当代价值研究这一问题,基本遵循如下思路:苗族文化资源在田野点的生态扶贫中是否存在价值?如果存在价值,那么具体有哪些文化资源,分别具有哪些价值?这些苗族文化资源中,哪些内容可以应用于生态扶贫实践,以及如何应用来解决当地生态贫困等问题?上述思路可以通过在田野点调研和分析来逐层理清:一是全面了解田野点概况,尤其是当地苗族文化现状,当地生境情况,苗族文化与当地经济和生态状况的关联,以及苗族文化中与生态扶贫关联紧密或者值得关注的资源要素等内容;二是深入调查田野点整体贫困的根源,尤其需要关注当地是否存在与苗族文化及其变迁而导致的贫困原因,如果存在则需要找出具体内容、作用途径、以及影响后果;三是从田野点现有苗族文化资源中认真遴选出有利于自然环境维护和整体脱贫致富的文化资源和要素,探讨将这些苗族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资本的现实路径,或者提出这些文化要素如何参与、推动生态扶贫的方法或构想;四是研究田野点苗族文化在生态扶贫实践中的博弈,分析国家权力、市场资本、民间力量等多方博弈之中的苗族文化,了解苗族文化资源在生态扶贫中的现实作用、可借助力、以及可能阻力,探讨苗族文化资源如何参与其中才能更有利于推动生态扶贫进程。在众多符合要求的苗族村寨中,花垣县子腊村是与该课题比较契合,调研条件相对成熟的田野点。通过文献查询、访谈调查、参与观察等得知,子腊村作为一个苗族文化底蕴深厚、传承较好的纯苗族村寨,其生产与生计仍然大多依循着当地苗族传统,但也面临着外来文化的渗透与冲击。历史上,子腊村曾经远近闻名,村民们普遍比较富裕,并拥有“子腊贡米”等众多的苗族文化珍品。随着时代的前进和文化的变迁,子腊村的生态环境大不如前,成为影响该村整体经济状况的重要因素之一。时至今日,在花垣县这一国家级贫困县的众多贫困村中,子腊村属于位置偏远、经济落后、贫困程度较深、脱贫难度较大的类型。不论从田野调查资料分析,还是从杨庭硕、罗康隆等学者的生境或“文化生态共同体”视角分析,都可以发现该田野点的长期贫困、难断“穷根”的现象,不仅是经济和生态双重因素相互影响、导致整体状况下行的问题,而且还有苗族文化等因素在其中产生了重要的排斥或阻碍作用,主要包括传统文化变迁与生态环境脱嵌,传统文化变迁与生态环境演替背向,国家权力的在场与民族文化的无序以及资本市场的牵引与民族文化的错位四个方面的内容。对该贫困村而言,苗族文化在生态衰退、经济困顿等生态贫困要素形成过程中的作用不容忽视。在当地现有的众多苗族文化资源中,相对成熟、可资利用、适合应用于生态扶贫的资源或要素,主要包括“子腊贡米”、苗族刺绣、苗族歌舞和苗族宗教等。机缘巧合下,“湖南花垣子腊贡米复合种养系统”于2017年6月成功入选第四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从此,子腊村不再是当地众多贫困村中毫不起眼的一员。而是凭借“子腊贡米”等苗族文化资源的保护和苗族文化资本的开发,终于跃入相关扶贫部门、资本市场和公众的视野聚焦区,并有望获得更多扶贫资源汇聚的扶贫重点村。在“子腊贡米”生态产业的带动下,其余苗族文化资源和要素也可能成为丰富当地生态扶贫思路和推动整体发展的有益助力。然而,苗族文化资源应用于生态扶贫实践不可能一帆风顺,更不可能一蹴而就。子腊村多年来扶贫攻坚的实践,以及当前生态扶贫探索中发生的众多博弈案例,就是较好的证明。幸而,在错综复杂的多方博弈中,苗族文化仍然大有用武之地。在子腊村的田野调查和扶贫实践中,传统苗族文化对子腊村的生态修复、经济增长、整体发展等方面的良好作用从一定程度上得以实现和体现,那么苗族文化资源对生态扶贫的当代价值也就可见一斑。通过对子腊村开展田野调查,再借助相关理论的指导和分析,可知苗族文化作为指导当地苗族生存、发展、延续的信息体系,既是经过长期检验的、认可度高的、行之有效的、并能兼顾当地生态与经济双重目标的调和剂,又是可持续开发和利用的、潜力巨大的宝贵文化资源。大力发展蕴含苗族生态文化精髓的苗族生态文化产业,是目前当地修复生态环境、整体增收脱贫、保持生态扶贫实效和长效的良好途径。最终,在获得苗族文化资源对生态扶贫具有生态和经济价值的肯定答案的同时,子腊村苗族文化资源挖掘和应用于生态扶贫的经验、教训、案例分析及理论总结,对其他苗族贫困群体而言,甚至对其它民族贫困地区而言,有可能成为其发展生态经济、提高贫困群体长久收益、推动生态扶贫进程的有益参考和借鉴。
唐梅玲[8](2018)在《精准扶贫的行政法保障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精准扶贫行政法保障是指,制定针对精准扶贫内容并能体现行政法基本价值的法律规则,对扶贫参与主体设定良好的权利(权力)和义务(责任),设立专门的扶贫管理机构,对精准扶贫成效进行持续的评估、管理和交流等活动,并通过一系列法律制度规范和监督手段实现精准扶贫的目的。总体来说,目前的精准扶贫是政府在一种资源相对短缺的背景下所实施的大规模的行政改革。5年来,在不利的宏观经济环境下,我国实现了贫困人口的较大规模持续减少,中国减贫成绩被称为“奇迹”。然而,在精准扶贫过程中,出现基层政府和乡村精英“寻租”、贪污挪用、渎职失职,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这些问题暴露出我国精准扶贫制度面临法治困境,体制缺陷,程序机制不畅等问题。以行政法视域审视精准扶贫,其主要面临着以下困境:首先,对精准扶贫主体而言,当下政策推进下的精准扶贫面临体制性障碍,扶贫行政机关间关系尚未理顺、社会组织参与扶贫不够、未有效发挥企业参与扶贫的作用;其次,考察精准扶贫范围,存在行政机关扶贫范围与市场机制扶贫范围界限不明;行政机关扶贫范围与社会组织、贫困户扶贫范围界限模糊;再次,关于精准扶贫的方式,存在扶贫方式未能满足合法性需求、扶贫方式未能满足服务性需求、传统扶贫方式与现代扶贫方式之间相互冲突等诸多不足;复次,在精准扶贫的程序方面,缺乏规范的扶贫信息公开程序,科学的民主决策程序,扶贫行政机关未合理适用扶贫听证程序,缺失扶贫教示程序;最后,关于精准扶贫救济,扶贫领域未合理适用信访制度,扶贫领域调解制度不健全,扶贫领域未规范推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救济制度。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的基础理论在于:首先,分析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的必要性,即行政法为何要回应精准扶贫,行政法如何对精准扶贫进行回应?其次,公益性原则、协调性原则、公众参与原则与效率原则构成了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最后,给付行政理论、反贫困理论、人权保障理论以及合作治理理论构成了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的合理性基础。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主体需要重点因应这些问题:一是,从精准扶贫主体来看,为突破困境,有必要引入“合作扶贫理念”,从政府、市场、社会三维角度重塑多元主体合作扶贫治理格局。具体来说,厘清精准扶贫行政法主体,理顺扶贫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重塑法律规范授权企业参与扶贫主体制度,健全法律规范授权社会组织参与扶贫主体制度,从而明确精准扶贫究竟“谁来扶”的问题。就精准扶贫范围而言,首先,应确定其合理性基础,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范围以尊重和保障人权为价值取向,并且有利于规范扶贫行政机关职责、公平合理地配置扶贫资源。其次,我国可以借鉴或者吸取美国、英国、日本、德国扶贫范围的制度实践及经验。最后,须明确精准扶贫范围行政法保障之具体内容:一方面,明确精准扶贫范围需遵循适当性原则、效率原则;另一方面,也要确定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范围的标准,即信息标准、公共安全责任标准、专业技术标准以及扶贫效率标准,分别为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范围的基础标准、目的标准、工具标准以及评价标准。就精准扶贫方式而言,传统扶贫方式需转型,现代扶贫方式之确立,有行政法保障之必要,我国可以借鉴或者吸取美国、英国、日本、德国扶贫方式的行政法制度,优化我国精准扶贫方式的行政法措施。首先,明晰运用行政法统合扶贫方式之思路。其次,通过主体上赋权,程序上激励以及救济上激励的路径,引入激励型扶贫行政方式;最后,通过规范行政指导,优化行政资助,完备行政奖励的路径,来完善既有扶贫方式。唯有如此,才能找到与扶贫目标相匹配的扶贫方式,以期实现有效脱贫。对扶贫方式的分析实质上回答了精准扶贫领域“怎样扶”的问题。就精准扶贫程序而言,精准扶贫程序之行政法完善实质上通过程序路径监督扶贫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以及确保精准扶贫行政效率,我国可以借鉴或者吸取美国、日本、德国扶贫程序的行政法制度。具体通过健全精准扶贫信息公开程序,合理适用精准扶贫听证程序,优化精准扶贫教示程序,规范精准扶贫民主科学决策程序,来解决“如何监督扶贫行政主体”的问题。就精准扶贫救济而言,首先,考察精准扶贫行政法之救济,梳理对精准扶贫救济制度认识误区;其次,对于现行的行政救济方式能否直接适用于精准扶贫领域,以及如何完善需要再认识;最后,对于如何优化精准扶贫救济制度,需要规范扶贫领域信访制度,健全扶贫领域调解制度,完善扶贫领域行政复议制度,改善扶贫领域行政诉讼制度。对救济方式的研究主要回答“扶贫对象如何获得救济”的问题。为从源头上确保精准扶贫行政的合法性,首先,从立法目的、立法原则和立法模式三个方面理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扶贫法》(建议稿)立法的总体思路。接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扶贫法》(建议稿)主要内容和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说明。最后,通过健全以权利保障为中心的扶贫基本法律体系,制定扶贫基本法,完善扶贫法律支撑体系,规范扶贫法律保障机制,对扶贫立法的配套制度进行了设计。
许汉泽[9](2018)在《行政主导型扶贫治理研究 ——以武陵山区茶乡精准扶贫实践为例》文中研究表明不同于西方反贫困战略之中认为市场导向的经济增长是解决贫困问题的最主的方法,中国的扶贫实践之中首要强调的是国家行政力量的主导与政府的作用。“精准扶贫”正是在行政力量主导之下自上而下发起的一项综合性的扶贫治理运动,并在短短的几年时间内取得了瞩目的减贫效果。本文通过对武陵山连片特困地区A贫困县茶乡精准扶贫政策执行的详细考察,深入研究了这种国家行政主导型扶贫治理模式的运行机制与实践逻辑。通过对于中国农村扶贫治理进行长时段历史的分析,我们可以将其划分为通过制度变革与经济增长减贫阶段、农村大规模开发式扶贫治理阶段、“开发式扶贫”与“保护式扶贫”共同作用的综合性扶贫治理阶段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下的脱贫攻坚阶段。历史的逻辑突出了以下两条主线:第一,国家开始利用市场对贫困个体进行激励,进而提高其收入水平,但是随着经济滴漏效应(trickle-down)的减弱,贫困人口不能够在市场之中获得收益;第二,在行政方面,扶贫领域被纳入到了正式化的行政体系,国家也开始集中统一资源配置,但是完全依靠行政科层体制扶贫资源并不能够有效传递到贫困人口身上,出现了扶贫瞄准困境。面对扶贫领域的市场与行政的双重失灵,这就需要国家主导的精准扶贫政策出现。首先,对于行政科层本身,行政主导型扶贫治理表现出的是科层化与逆科层化的双重逻辑。第一,政府内部上层将行政问题政治化,在压力型体制之下压力层层传导将扶贫工作上升成为地方政府的中心任务;第二,对于政府中层来讲,采用地方部门负责人挂帅“高位推进”来打破科层制内部“条块”的界限,设立临时性攻坚指挥部门,动员科层内部各种力量投入到脱贫攻坚之中;第三,对于非正式化化的下层村级组织则采用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以及“第一书记”等形式嵌入进去,并推动村级组织与村干部的向行政科层化转型。其次,行政主导型扶贫治理表现在行政对于市场发挥的整合作用。行政整合市场是行政工具化的表达,其手段主要包括:第一,各级政府在目标责任制度的要求之下,采用“行政包干”的方式从主导产业的选择、典型产业的打造以及市场主体的组织等各方面进行干预;第二,在脱贫的行政压力之下建立了“利益捆绑、责任连带”的利益联结机制与“打包”发展和示范带动机制,有效地保证了贫困人口在市场中的获益;第三,再具体的经营主体选择上,加强对资本“内生—内向”型企业/合作社的扶植力度,产业扶贫的扶贫济困功能得到凸显。最后,作为一种资源分配的精准扶贫政策到了乡土社会落地之后容易出现社会治理困境。行政主导型扶贫治理在社会治理方面的困境主要体现在:第一,从宏观结构层面来讲,基层治理结构对于精准扶贫产生很大的影响,不合理、不稳定的基层治理消解了精准扶贫政策的实行效果;第二,从微观角度来看,自上而下输入的扶贫资源进入到村庄社会之后面临着分配难题,如果处理不好可能会使农民上访行为增多,地方政府遭遇治理困境;第三,完全依靠农民自主参与的民主化的决策形式又会在乡土逻辑的影响之下出现失效的结果。所以在精准管理的过程之中需要加强国家的主导与干预,在有效应对以上困境的同时最终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
刘天琦[10](2018)在《我国农村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与运行机制的优化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施大规模扶贫开发,帮助7亿多农村贫困人口摆脱贫困,谱写了人类贫困历史上的辉煌篇章,也成为全球最早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发展中国家。国家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财政扶贫资金支持农村贫困事业发展的巨大作用。但是近年来,随着贫困地区经济的发展,贫富差距的分化现象日趋明显,一方面是致贫原因呈现的综合化、复杂化特点,导致尚未脱贫的贫困群体成为扶贫工作开展的“硬骨头”;另一方面表现为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的“精英俘获”导致扶贫资金“不扶贫”的现象日益突出。作为贫困地区的主要资金供给来源,有限的财政扶贫资金如何高效地解决这些问题成为了政府和社会关注的重点。党的十八大以来,“精准扶贫”基本战略思想的提出,为新时期的扶贫工作开展指明了方向,在“精准扶贫”战略思想的指导下,财政扶贫资金如何精准化的“啃硬骨头”、解决扶贫资金“不扶贫、不精准”的现象问题,关键在于从根本上发现、解决资金内部运行机制中可能产生这些现象的问题和原因,以及处理好与之密切相关的社会扶贫资金---外部机制的配合运行关系,因此,如何发现、解决这些问题和原因、协调好关系成为了本文研究的重点内容。为此,本论文开展的主要工作有:首先,构建优化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与运行机制的理论框架体系。社会扶贫资金是政府主导的扶贫工作的有益补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下,财政扶贫资金与社会扶贫资金的配置运用,关系到政府与市场资源配置职能的合理分工。因此,对财政资金投入与运行机制的研究,除包括对资金投入、管理、分配、拨付和使用、绩效评价等内部机制的考察,还包括对社会扶贫资金为主的外部机制是否充分发挥扶贫作用的评估。基于此,本研究对资金投入与运行机制的核心要旨、基本内涵进行了详细阐述,以政府与市场职能分工的公共产品理论、公平与效率理论为依托,公共选择理论、委托代理和利益相关者等市场相关理论为指引,探讨了政府如何更好地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职能,并结合实际国情提出优化资金运行机制的现实必要性,为下一步的深入分析提供了理论与现实依据。其次,回顾了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与运行机制的历史演变与现状,剖析了目前其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原因。一方面,在梳理资金投入与运行机制的初创萌芽、形成发展、扶贫壁垒、精准完善的阶段基础上发现:机制整体运行较为分散,长期遗留问题尚未解决,扶贫效果仍存局限性。为更深入地分析机制问题,按照资金运行机制各环节的特点,结合我国现实国情,明确了以区域化资金投入结构、多层次资金管理体系、因素法的资金分配、项目式的资金拨付与使用、问题导向的资金绩效评价、多元化的社会资金扶贫为主的资金运行体系。另一方面,结合理论与实践基础,深入剖析了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与运行机制中存在的扶贫资金“不精准”的问题表现和深层次原因,并提出问题的存在势必会影响运行机制效率的论题。再次,实证模型验证了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与运行机制效率未优的状态和影响效率未优的主要因素。采用PCA主成分分析法、DEA支出效率方法,从产出结构和投入结构两个维度,利用最新数据实证检验得出:(1)贫困地区所涉省份和不同时期的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与运行机制效率均存在未达到最优的状态,机制中投入目标瞄准偏离贫困群体、科层间管理机制的损耗等问题是降低机制效率、制约效率无法达到最优的主要原因;(2)社会扶贫资金的参与能提高资金整体机制的扶贫效果等重要结论。此外,本文搜集并整理了以美国、韩国、巴西和孟加拉国为代表的国家在政府反贫困资金投入与运行机制方面的经验,发现四国在资金投入满足扶贫目标需求、资金管理的法律和机构建设、资金使用主体素质提高以及社会组织带动脱贫方面,有助于为我国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与运行机制的优化提供借鉴思路。最后,提出了优化我国农村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与运行机制的对策建议。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与运行机制的优化目标是为更精准、有效地满足贫困群体的资金需求,最终实现持续、稳定、多元的资金脱贫机制。因此,在国家“精准扶贫”战略思想下,结合我国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与运行机制存在的困境,总结国际经验,从实际出发,对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与运行机制的优化是十分必要的。文章最后,从扶贫资金投入目标、资金管理分配体系、资金使用利益连接、所涉主体人力资源提升、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多元社会力量参与六个方面,提出了解决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与运行机制现存问题的针对性优化措施。
二、建立以贫困户为投资主体的扶贫到村到户工作体系的新尝试——福建省长汀县扶贫到村到户工作调查报告(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建立以贫困户为投资主体的扶贫到村到户工作体系的新尝试——福建省长汀县扶贫到村到户工作调查报告(论文提纲范文)
(1)生态和经济价值转化中的苗族文化资源——以花垣县子腊村生态扶贫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一、苗族文化与生态扶贫 |
(一)苗族文化的范畴 |
(二)生态扶贫范畴 |
(三)文化资本在扶贫中的角色 |
二、子腊村的苗族文化资源 |
(一)田野作业子腊村 |
(二)苗族文化聚集地 |
三、生态扶贫的文化资本 |
(一)“子腊贡米”与生态扶贫 |
(二)苗族刺绣与生态扶贫 |
(三)苗族歌舞与生态扶贫 |
四、生态扶贫中的文化博弈 |
(一)国家权力在生态扶贫中的角色 |
(二)生态扶贫中的市场资本 |
(三)生态扶贫中的民间力量 |
结语:生态文明的绿色发展 |
(2)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视野下的包头市固阳县扶贫工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主要内容及研究方法 |
(四)创新和不足 |
一、扶贫相关概念 |
(一)贫困的界定 |
1.贫困概念 |
2.致贫原因 |
3.贫困类别 |
(二)对扶贫的认识 |
1.扶贫概念 |
2.扶贫划分标准 |
二、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与我国的反贫困理论 |
(一)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 |
1.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反贫困的论述 |
2.列宁、斯大林关于反贫困的论述 |
(二)我国历代领导人的反贫困理论 |
1.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的人民共同富裕思想 |
2.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的“共同富裕”及“先富带后富”思想 |
3.新旧世纪交汇期:江泽民和胡锦涛的扶贫开发理论 |
4.新时代:习近平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 |
三、包头市固阳县扶贫工作研究 |
(一)固阳县贫困概况 |
1.固阳县贫困现状 |
2.固阳县贫困成因分析 |
(二)固阳县扶贫工作政策与实践 |
1.固阳县扶贫开发治理历程 |
2.固阳县扶贫开发治理的主要举措 |
3.固阳县扶贫开发治理成效及经验总结 |
(三)固阳县扶贫开发治理面临的困境 |
1.存在的问题 |
2.原因分析 |
(四)推进固阳县扶贫开发治理的对策建议 |
1.完善扶贫开发政策保障 |
2.全面提升扶贫工作质量 |
3.推进参与式扶贫,提高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 |
(4)理与义:乡村振兴中的资本与精英 ——鲁西南东县的个案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一、选题缘起与问题意识 |
二、研究现状与研究述评 |
(一) 理与义的对立:资本与治理的冲突论 |
(二) 理与义的交织:资本与治理的融合论 |
(三) 理与义的疏离:资本与治理的无关论 |
(四) 对已有研究的述评 |
三、分析视角与研究假设 |
(一) 分析视角:过程-事件中的主体互动分析 |
(二) 研究假设 |
四、相关概念界定 |
(一) 乡村振兴 |
(二) 资本下乡 |
(三) 乡村治理 |
(四) 乡村精英 |
五、研究设计、方法与资料来源 |
(一) 框架设计 |
(二) 研究方法 |
(三) 资料来源 |
第二章 资本主导精英:主导型治理 |
一、资本返乡与治理重构 |
(一) 乐村之“乱”:失序的村庄 |
(二) 政府动员与能人回请 |
(三) 资本化精英的权威塑造 |
二、资本治村:分配式治理与有限整合 |
(一) 外力引入与策略性管理 |
(二) 经营村庄与一致性行动 |
(三) 股份合作与协作秩序 |
三、资本下乡中的高效动员与治理风险 |
(一) 乡村公共性重构与有序治理 |
(二) 利益、控制与集体经济崛起 |
(三) 资本主导下的精英治村 |
四、小结 |
第三章 资本精英合作:合作型治理 |
一、引资入村:集体与农民的主动呼唤 |
(一) 山背村的穷:资源、产业与农民 |
(二) 乡土精英与发展型治理 |
(三) 资本进村:乡土情感中的理性选择 |
二、引地入股:乡村对接资本的组织平台 |
(一) 土地吸纳中的关系调节 |
(二) 合作社:兼具市场与乡土的纽带 |
(三) “权力—资本”有效整合下的产业发展 |
三、经济合作中的利益协调与开放治理 |
(一) 作为“双管理者”的村治精英 |
(二) 权责对等与村社自主 |
(三) 利益联结与均衡秩序 |
四、小结 |
第四章 资本精英竞争:博弈型治理 |
一、资本主动下乡:寻求利益的理性选择 |
(一) “平稳”的村庄:资本下乡的环境 |
(二) 乡土联系与资本特性 |
(三) 联结机制:资本、农户与村庄精英 |
二、治理博弈:新权威崛起与权力平衡 |
(一) 两个合作社之争 |
(二) 村、社关系的紧张 |
(三) 从经济到政治:新精英的出现 |
三、多元化主体与权威再造 |
(一) 权力争夺:村庄场域中的资本转换 |
(二) 秩序结构的分化与重组 |
四、小结 |
第五章 结论与讨论 |
一、问题回应 |
二、资本、精英与乡村治理形态 |
三、资本下乡中的融合性治理机制构建 |
四、研究的局限 |
参考文献 |
附录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论文及科研成果 |
致谢 |
(6)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研究 ——以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村寨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相关学术文献综述 |
1.2.1 国内外旅游扶贫研究现状 |
1.2.2 国内外民族村寨旅游相关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和田野点的选择 |
1.3.1 主要研究方法 |
1.3.2 田野调查点的选择 |
1.4 研究思路、限定和研究内容 |
1.4.1 研究思路 |
1.4.2 必要的限定和说明 |
1.4.3 研究内容 |
1.5 可能的创新和技术路线 |
1.5.1 可能的创新 |
1.5.2 研究的技术路线 |
第2章 相关理论概述 |
2.1 反贫困主要理论 |
2.1.1 经济增长的反贫困理论 |
2.1.2 权威干预反贫困理论 |
2.1.3 参与式反贫困理论 |
2.2 内源性发展理论 |
2.2.1 内源性发展理论的背景和内涵 |
2.2.2 内源式发展和外源式发展的区别 |
2.2.3 内源式发展理念的旅游利益相关者分类 |
2.2.4 内源式发展与精准扶贫的契合 |
2.3 利益相关者理论 |
2.3.1 利益相关者影响 |
2.3.2 利益相关者参与 |
2.3.3 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 |
2.3.4 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主要利益相关者 |
本章小结 |
第3章 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发展概况 |
3.1 特色村寨建设与旅游扶贫 |
3.1.1 民族地区的旅游经济发展 |
3.1.2 民族村寨文化保护和开发的相关政策 |
3.1.3 特色村寨建设助推旅游扶贫开发 |
3.2 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开发过程 |
3.2.1 贵州贫困现状和原因 |
3.2.2 贵州旅游扶贫的发展历程 |
3.2.3 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历程 |
3.3 贵州旅游扶贫取得的成绩 |
3.3.1 乡村旅游是贵州精准扶贫的主要方式 |
3.3.2 贵州乡村旅游扶贫成绩显着 |
本章小结 |
第4章 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效应 |
4.1 岜沙苗寨和肇兴侗寨旅游扶贫发展概况 |
4.1.1 岜沙苗寨和肇兴侗寨社区概况 |
4.1.2 岜沙苗寨和肇兴侗寨旅游资源概况 |
4.1.3 岜沙苗寨和肇兴侗寨旅游扶贫历程 |
4.2 两个村寨旅游扶贫对居民的实际受益状况 |
4.2.1 两个村寨旅游扶贫对居民的经济受益 |
4.2.2 两个村寨旅游扶贫对居民的非经济受益 |
4.3 两个村寨居民对旅游扶贫效应的感知调查 |
4.3.1 研究假设 |
4.3.2 问卷设计与调查 |
4.3.3 居民对旅游扶贫的效应感知 |
4.4 两个村寨居民对旅游扶贫效应感知的验证与分析 |
4.4.1 居民对旅游扶贫的感知差异分析 |
4.4.2 村寨居民旅游扶贫感知对旅游态度的影响 |
4.5 两个村寨贫困居民旅游参与存在主要问题 |
4.5.1 贫困居民参与度有待提高 |
4.5.2 村寨整体参与层次较低 |
4.5.3 贫困居民旅游受益的持续性不强 |
4.5.4 贫困居民旅游参与的可实现性不强 |
本章小结 |
第5章 影响民族村寨旅游扶贫效应的原因 |
5.1 影响民族村寨旅游扶贫效应的政府因素 |
5.1.1 科层制工作机制自身影响了扶贫实效 |
5.1.2 重经济发展轻扶贫目标 |
5.1.3 地方政府的“自利性” |
5.2 影响民族村寨旅游扶贫效应的市场因素 |
5.2.1 民族村寨旅游产业的益贫性体现不足 |
5.2.2 旅游漏损弱化了扶贫效应 |
5.2.3 旅游企业的逐利本质与扶贫的弱关联性 |
5.3 影响民族村寨旅游扶贫效应的社区因素 |
5.3.1 社区权利约束 |
5.3.2 社区精英俘获 |
5.3.3 农村基层组织功能的缺位 |
5.4 影响民族村寨旅游扶贫效应的贫困人口因素 |
5.4.1 参与旅游的动力不足 |
5.4.2 参与旅游的资本不足 |
本章小结 |
第6章 民族村寨多元合作旅游扶贫机制构建和路径选择 |
6.1 多元合作旅游扶贫机制构建的背景和意义 |
6.1.1 多元合作旅游扶贫机制构建的背景 |
6.1.2 多元合作旅游扶贫机制构建的意义 |
6.2 多元合作旅游扶贫机制构建的理念和内容 |
6.2.1 多元合作旅游扶贫机制构建的理念 |
6.2.2 多元合作旅游扶贫机制构建的内容 |
6.3 多元合作旅游扶贫机制构建的基础和原则 |
6.3.1 多元合作旅游扶贫机制构建的基础 |
6.3.2 多元合作旅游扶贫机制构建的原则 |
6.4 民族村寨旅游扶贫中不同主体角色职能定位及相互合作 |
6.4.1 民族村寨旅游扶贫中不同主体的角色职能定位 |
6.4.2 民族村寨旅游扶贫中不同主体的合作机制 |
6.5 民族村寨多元合作旅游扶贫机制的实施路径 |
6.5.1 贯彻“有限政府”的旅游扶贫开发理念 |
6.5.2 激发贫困人口旅游扶贫的内生动力 |
6.5.3 依托本地资源促进产业融合发展 |
6.5.4 精英引领民族村寨的组织化建设 |
6.5.5 从制度上保障贫困人口的利益所得 |
结论 |
附录1 |
附件2 |
参考文献 |
(7)苗族文化资源在生态扶贫中的价值研究 ——以花垣县子腊村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方法与创新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创新 |
第三节 概念界定 |
一、苗族文化的概念界定 |
二、生态贫困的概念界定 |
三、生态扶贫的概念界定 |
第四节 文献综述 |
一、贫困与反贫困的研究 |
二、文化与贫困的研究 |
三、文化资源与文化资本的研究 |
四、民族文化与生态扶贫的研究 |
第二章 子腊村概况 |
第一节 选点理由 |
第二节 子腊村的生态、生产与生计 |
一、子腊村的生态 |
二、子腊村的生产 |
三、子腊村的生计 |
第三节 子腊村的民族与文化 |
一、子腊村的民族 |
二、子腊村的文化 |
第四节 子腊村的“贡米” |
一、“子腊贡米”的含义 |
二、“子腊贡米”的发现 |
三、申报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 |
第三章 传统文化变迁与生态环境脱嵌 |
第一节 “子腊贡米”系统嵌合关键环节的衰落 |
第二节 传统文化价值兑现受阻推动偏离 |
第三节 外来不契合文化的偏离影响 |
第四章 传统文化变迁与生态环境演替背向 |
第一节 无法成钢的废铁与自然灾害的频发 |
第二节 工业文化的冲击与生态污染的加剧 |
第三节 苗族织绣的衰落与生物多样性的弱化 |
第四节 苗族歌舞边缘化与相关文化传承隐忧 |
第五章 国家权力的误伤与民族文化的无序 |
第一节 国家粮食政策变迁与贡米文化混乱 |
第二节 国家林业政策实行与传统林、猎文化衰败 |
第三节 过往扶贫政策的遗憾与传统文化的错位 |
第四节 国家权力博弈对生态扶贫的利与弊 |
第六章 资本市场的牵引与民族文化的错位 |
第一节 市场需求锐减与传统文化产品裁汰 |
第二节 经济观念影响与传统教育观念改变 |
第三节 市场资本博弈对生态扶贫的利与弊 |
第四节 民间力量博弈对生态扶贫的利与弊 |
第七章 子腊村苗族文化资源在生态扶贫中的应用 |
第一节 “子腊贡米”与子腊村的生态扶贫 |
一、“子腊贡米”系统的生态与经济价值 |
二、复兴“子腊贡米”系统促进生态扶贫的对策 |
第二节 苗族织绣与子腊村的生态扶贫 |
一、子腊村苗族织绣的生态与经济价值 |
二、苗族织绣助推生态扶贫潜力的挖掘 |
第三节 苗族歌舞与子腊村的生态扶贫 |
一、子腊村苗族歌舞的生态和经济价值 |
二、开发苗族歌舞产业推进生态扶贫的思路 |
第四节 苗族宗教与子腊村的生态扶贫 |
一、子腊村苗族宗教的生态和经济价值 |
二、苗族宗教参与生态扶贫的思路 |
第五节 生态扶贫的文化资本 |
一、文化资本与生态扶贫 |
二、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资本的原则 |
三、生态扶贫中文化资本的运用和转化 |
第八章 生态扶贫中的文化博弈 |
第一节 生态扶贫中的国家权力机构 |
一、各级国家权力机构的角色定位、权力及职能 |
二、国家权力在生态扶贫中的博弈行为分析 |
三、借助国家权力推进生态扶贫的建议 |
第二节 生态扶贫中的市场资本 |
一、市场资本博弈的立场分析 |
二、市场资本在生态扶贫中的博弈行为分析 |
三、苗族文化借助市场资本参与生态扶贫的建议 |
第三节 生态扶贫中的民间力量 |
一、民间力量博弈的立场分析 |
二、民间力量在生态扶贫中的博弈行为分析 |
三、苗族文化借助民间力量推进生态扶贫的建议 |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件1 花垣县森林年末实有面积表 |
(8)精准扶贫的行政法保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范围限定 |
二、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三、研究述评 |
四、研究方法与框架 |
五、本论文可能的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精准扶贫面临的困境 |
第一节 精准扶贫主体面临困境 |
一、扶贫行政机关间关系尚未理顺 |
二、社会组织参与扶贫不足 |
三、未有效发挥企业参与扶贫的作用 |
第二节 精准扶贫范围面临困境 |
一、扶贫行政机关与市场扶贫范围界限不明 |
二、扶贫行政机关与社会组织、贫困户扶贫范围界限模糊 |
第三节 精准扶贫方式面临困境 |
一、扶贫方式未满足合法性需求 |
二、扶贫方式未满足服务性需求 |
三、传统扶贫方式与现代扶贫方式冲突 |
第四节 精准扶贫程序面临困境 |
一、扶贫信息公开程序不规范 |
二、扶贫听证程序未合理适用 |
三、扶贫教示程序缺失 |
四、扶贫决策程序不健全 |
第五节 精准扶贫救济面临困境 |
一、扶贫信访制度不规范 |
二、扶贫调解制度不健全 |
三、扶贫行政复议救济制度不完善 |
四、扶贫行政诉讼制度作用尚未充分发挥 |
第二章 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的基础理论 |
第一节 精准扶贫行政法保障之界定 |
一、“精准扶贫”的语义 |
二、精准扶贫的行政法保障 |
第二节 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的必要性 |
一、规范和控制扶贫公共行政权力的需要 |
二、行政法治原则的必然要求 |
三、提升脱贫质量的内在需要 |
第三节 精准扶贫领域的行政法回应 |
一、行政法为何要回应精准扶贫 |
二、行政法如何对精准扶贫进行回应 |
第四节 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的基本原则 |
一、公益性原则 |
二、协调性原则 |
三、公众参与原则 |
四、效率原则 |
第五节 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理论依据 |
一、给付行政理论 |
二、反贫困理论 |
三、人权保障理论 |
四、合作治理理论 |
第三章 精准扶贫主体之行政法健全 |
第一节 精准扶贫主体之行政法界定 |
一、精准扶贫行政主体含义 |
二、精准扶贫行政主体之特点 |
第二节 域外扶贫主体的行政法保障 |
一、域外扶贫主体的行政法保障实践 |
二、域外扶贫主体行政法保障的启示 |
第三节 “合作扶贫理念”下精准扶贫主体制度之完善 |
一、以“合作扶贫理念”健全精准扶贫主体制度 |
二、厘清精准扶贫行政法主体 |
三、理顺扶贫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 |
四、重塑法律规范授权企业参与扶贫主体制度 |
五、健全法律规范授权社会组织参与扶贫主体制度 |
第四章 精准扶贫范围之行政法厘定 |
第一节 精准扶贫范围的行政法保障之界定 |
一、精准扶贫行政法保障范围概念之界定 |
二、厘清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范围之必要性 |
第二节 明确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范围的合理性基础 |
一、符合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价值取向 |
二、有利于规范扶贫行政主体职责 |
三、有助于公平合理地配置扶贫资源 |
第三节 域外扶贫制度的保障范围 |
一、域外扶贫范围的保障实践 |
二、域外扶贫范围制度的启示 |
第四节 精准扶贫范围行政法保障之路径 |
一、明确精准扶贫范围行政法保障遵循的原则 |
二、明确精准扶贫范围行政法保障之标准 |
第五章 精准扶贫方式之行政法优化 |
第一节 精准扶贫方式行政法之思考 |
一、传统扶贫方式需转型 |
二、现代扶贫方式之确立 |
第二节 精准扶贫方式行政法保障之必要性 |
一、精准扶贫方式应当符合比例原则 |
二、精准扶贫方式需遵循程序制约机制 |
第三节 域外扶贫方式的行政法制度 |
一、域外扶贫方式的实践 |
二、域外扶贫方式的启示 |
第四节 精准扶贫方式的行政法优化 |
一、运用行政法统合扶贫方式之思路 |
二、构建激励型扶贫方式 |
三、完善既有扶贫方式 |
第六章 精准扶贫程序之行政法完善 |
第一节 明确精准扶贫行政程序之作用 |
一、监督扶贫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职权 |
二、确保精准扶贫行政效率 |
第二节 域外扶贫程序的行政法保障 |
一、域外扶贫程序的行政法保障实践 |
二、域外反贫困程序实践的启示 |
第三节 精准扶贫程序之行政法完善路径 |
一、健全扶贫信息公开程序 |
二、合理适用扶贫听证程序 |
三、优化扶贫教示程序 |
四、规范扶贫民主科学决策程序 |
第七章 精准扶贫救济之行政法优化 |
第一节 精准扶贫救济之行政法再思考 |
一、精准扶贫救济制度的认识误区 |
二、正确认识和积极运用精准扶贫救济制度 |
第二节 域外扶贫救济的行政法保障 |
一、域外扶贫救济的行政法保障实践 |
二、域外扶贫救济的行政法保障启示 |
第三节 扶贫救济之行政法建构思路 |
一、规范扶贫信访救济制度 |
二、健全扶贫调解救济制度 |
三、完善扶贫行政复议救济制度 |
四、改善扶贫行政诉讼救济制度 |
第八章 精准扶贫的立法建议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扶贫法》(建议稿)立法总体思路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扶贫法》(建议稿)立法建议说明 |
三、扶贫立法的配套制度设计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9)行政主导型扶贫治理研究 ——以武陵山区茶乡精准扶贫实践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缘起与研究问题 |
1.1.1 研究缘起 |
1.1.2 研究问题 |
1.1.3 研究意义 |
1.2 主要的研究内容 |
1.2.1 研究目标 |
1.2.2 研究内容 |
1.2.3 概念界定 |
1.2.4 分析框架 |
1.3 研究方法和资料说明 |
1.4 论文具体章节构成 |
第二章: 文献回顾与述评 |
2.1 在治理研究之中找回国家 |
2.2 关于中国国家治理的研究 |
2.3 关于中国扶贫治理的研究 |
2.4 关于精准扶贫政策的研究 |
2.5 对于当前研究的总结评析 |
第三章: 历史视野下的中国农村扶贫治理及其转型 |
3.1 贫困的贫困研究:一段被忽略的扶贫史 |
3.2 制度变革与经济增长背景下发展式扶贫(1978-1985):不是为了扶贫的减贫阶段 |
3.3 农村大规模开发式扶贫治理阶段(1986—2000):从扶贫救济到扶贫开发 |
3.4 综合性扶贫治理阶段(2001—2011):“开发式扶贫”与“保护式扶贫”共同作用 |
3.5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下的脱贫攻坚阶段(2012—2020):从扶贫瞄准到“精准扶贫” |
3.6 小结 |
第四章: 政治突破官僚:精准扶贫的科层与逆科层化逻辑 |
4.1 精准扶贫对科层体系的重构 |
4.1.1 县级扶贫机构的设置与组织现状 |
4.1.2 乡镇扶贫机构的设置与组织现状 |
4.1.3 贫困村扶贫机构的设置与运行机制 |
4.1.4 扶贫任务压力的下村级工作行政化 |
4.2 政治突破行政在精准扶贫中的表现 |
4.2.1 扶贫工作队的构成以及运作 |
4.2.2 地方政府行政统筹能力提升 |
4.3 技术治理遭遇乡土逻辑 |
4.3.1 “精准扶贫”的地方实践过程及其困境 |
4.3.2 “精准扶贫”实践与政策表达背离的乡土逻辑 |
4.4 精准扶贫与基层党建的耦合 |
4.4.1 茶乡案例:精准扶贫与基层党建的耦合机制 |
4.4.2 耦合性治理:比较视野中的“政治一行政”关系 |
4.5 进一步讨论 |
第五章: 行政整合市场:产业扶贫、合作社与精准帮扶 |
5.1 产业扶贫的谱系:历史脉络与概念分析 |
5.2 地方政府主导打造扶贫产业的实践逻辑 |
5.2.1 “再造历史”与产业包装 |
5.2.2 “典型产业”的选择与打造 |
5.2.3 产业扶贫中的行政包干制 |
5.2.4 目标责任下利益联结机制建立 |
5.2.5 “打包”发展与示范带动机制 |
5.3 产业扶贫几种模式的比较分析 |
5.3.1 产业扶贫的微观组织模式 |
5.3.2 合作社带动贫困户脱贫的限度 |
5.3.3 合作社参与扶贫治理的政治逻辑 |
5.3.4 产业帮扶过程中扶贫功能的凸显 |
5.4 行政工具化表达:对市场与资本的双重规制 |
第六章: 行政治理社会:精准管理、分配政治与地方政府治理困境 |
6.1 作为国家资源分配的“精准扶贫” |
6.2 治理消解扶贫:基层治理对于精准扶贫的影响 |
6.3 资源输入下的农民上访与地方政府被困的治理 |
6.3.1 扶贫政策执行本身所引发的上访 |
6.3.2 扶贫资源分配不均而引发的上访 |
6.3.3 历史遗留事件问题化而进行上访 |
6.3.4 贫困话语的自我建构而进行上访 |
6.4 精准管理过程中的动态调整与村民评议 |
6.4.1 上级督查与动态调整的背景 |
6.4.2 脱贫攻坚中的突出问题整改 |
6.4.3 精准识别“回头看”与村民评议 |
6.5 资源输入下的分配政治与道德农民的理性化 |
第七章: 结论与讨论 |
7.1 研究的主要发现和结论 |
7.2 精准扶贫与国家治理能力提升 |
7.3 扶贫治理与反贫困的中国经验 |
7.4 论文不足与延展讨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附录1 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流程图 |
附录2 驻村帮扶单位及驻村工作队责任考核表 |
个人简历 |
(10)我国农村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与运行机制的优化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与评析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2.3 研究评析 |
1.3 研究的思路、方法与主要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主要研究方法 |
1.3.3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4 研究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研究不足 |
第2章 农村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与运行机制的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及辨析 |
2.1.1 贫困 |
2.1.2 扶贫模式 |
2.1.3 财政扶贫资金 |
2.1.4 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与运行机制 |
2.2 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与运行机制研究的理论基础 |
2.2.1 公共产品理论 |
2.2.2 公平与效率理论 |
2.2.3 公共选择理论 |
2.2.4 委托代理理论 |
2.2.5 利益相关者理论 |
2.3 优化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与运行机制的必要性 |
2.3.1 完善现行公共财政制度的客观要求 |
2.3.2 缩减地区间收入差距的必然选择 |
2.3.3 缓解路径依赖对扶贫模式创新制约 |
2.3.4 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的必然要求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农村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与运行机制的历史演变与现状 |
3.1 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与运行机制的历史演变 |
3.1.1 初创萌芽阶段(1949-1985年) |
3.1.2 形成发展阶段(1986-2000年) |
3.1.3 扶贫攻坚阶段(2001-2013年) |
3.1.4 精准完善阶段(2013年至今) |
3.2 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与运行机制的现状 |
3.2.1 区域化的资金投入机制 |
3.2.2 多层次的资金管理体系 |
3.2.3 因素法的资金分配机制 |
3.2.4 项目式的资金拨付与使用 |
3.2.5 问题导向的资金绩效评价 |
3.2.6 多元化的社会扶贫资金参与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农村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与运行机制现存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与运行机制现存的问题分析 |
4.1.1 资金投入的目标瞄准存在明显偏离 |
4.1.2 资金管理机制分散,缺乏有机整合 |
4.1.3 资金分配以点代面,乱象博弈明显 |
4.1.4 资金使用效率较低,缺乏可持续性 |
4.1.5 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建设尚不够健全 |
4.1.6 社会资金参与不足,缺乏引导和鼓励 |
4.2 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与运行机制产生问题的原因 |
4.2.1 分级治理下项目制与科层制的目标冲突 |
4.2.2 项目资金委托代理下存在科层机制损耗 |
4.2.3 资金使用主体自身能力和素质培育不足 |
4.2.4 资金的绩效评价主体缺乏第三方监督 |
4.2.5 “强”政府和“弱”市场的主体扶贫思维凸显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农村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与运行机制效率的实证检验 |
5.1 效率评价的描述性分析 |
5.1.1 贫困地区脱贫产出效果分析 |
5.1.2 贫困地区基础设施产出效果分析 |
5.2 效率评价的理论模型构建与假设 |
5.2.1 PCA主成分分析方法模型 |
5.2.2 DEA模型--C~2R和BC~2模型 |
5.2.3 基于理论模型的命题假设 |
5.3 基于不同省份资金投入与运行机制效率的横向分析 |
5.3.1 变量选择与数据来源 |
5.3.2 横向投入和产出指标的PCA主成分分析 |
5.3.3 横向分析的DEA效率测算与评价 |
5.4 基于不同年份资金投入与运行机制效率的纵向分析 |
5.4.1 变量选择与数据来源 |
5.4.2 纵向投入和产出指标的PCA主成分分析 |
5.4.3 纵向分析的DEA效率测算与评价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农村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及运行机制的国际经验借鉴与启示 |
6.1 典型国家扶贫资金投入与运行机制的经验总结 |
6.1.1 美国财政支持的福利式扶贫 |
6.1.2 韩国财政支持的开发式扶贫 |
6.1.3 巴西财政支持经济带动扶贫 |
6.1.4 孟加拉财政支持优惠信贷扶贫 |
6.2 典型国家扶贫资金投入与运行机制的借鉴与启示 |
6.2.1 明确扶贫资金投入目标的需求,分类施策 |
6.2.2 建立有法可依、高效的扶贫资金管理机制 |
6.2.3 提高资金使用主体素质,促进实现自我脱贫 |
6.2.4 政府政策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合作扶贫 |
6.3 本章小结 |
第7章 优化我国农村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与运行机制的对策建议 |
7.1 实现扶贫资金投入目标与方向的精准化 |
7.2 建立激励与约束并重的资金管理分配体系 |
7.3 设立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利益连接机制 |
7.4 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主体的人力资源水平 |
7.5 完善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体系的建设 |
7.6 完善多元化、共赢的社会力量参与扶贫 |
7.7 本章小结 |
研究结论与展望 |
1.研究结论 |
2.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四、建立以贫困户为投资主体的扶贫到村到户工作体系的新尝试——福建省长汀县扶贫到村到户工作调查报告(论文参考文献)
- [1]生态和经济价值转化中的苗族文化资源——以花垣县子腊村生态扶贫为例[J]. 陈茜. 政治人类学评论, 2021(01)
- [2]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视野下的包头市固阳县扶贫工作研究[D]. 王利霞. 内蒙古师范大学, 2021(09)
- [3]共享发展理念下的扶贫资金管理机制研究[D]. 袁静. 东南大学, 2020
- [4]理与义:乡村振兴中的资本与精英 ——鲁西南东县的个案比较研究[D]. 万磊. 华中师范大学, 2020(01)
- [5]接点治理视角下的驻村第一书记制度研究 ——以滇西连片直过民族村落扶贫实践为例[D]. 张婧君. 华中师范大学, 2019
- [6]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研究 ——以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村寨为例[D]. 朱宝莉. 西南民族大学, 2019(03)
- [7]苗族文化资源在生态扶贫中的价值研究 ——以花垣县子腊村为例[D]. 陈茜. 吉首大学, 2018(02)
- [8]精准扶贫的行政法保障研究[D]. 唐梅玲.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8(04)
- [9]行政主导型扶贫治理研究 ——以武陵山区茶乡精准扶贫实践为例[D]. 许汉泽. 中国农业大学, 2018(12)
- [10]我国农村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与运行机制的优化问题研究[D]. 刘天琦.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