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昌市城乡集市贸易市场管理条例(论文文献综述)
刘俊宜[1](2017)在《中国城市综合管理立法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以城市化为时代背景,本文按照“以良法善治原理论证中国城市综合管理立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后,在总结国内外城市环境管理法治实践经验基础上提出中国城市综合管理立法设想”的研究思路,运用文本分析、比较分析、实证分析等方法,解读中国城市综合管理丰富内涵并探寻其科学立法的进路。由此希望通过中国城市综合管理法律制度的完善,建立起城市环境管理的良好法治秩序,实现城市作为和谐美好家园的图景。在快速城市化进程中,由于人口集聚效应,城市环境管理承载着巨大的压力。为此,中国正在尝试通过以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为基础的城市综合管理达到善治目的。在这个过程中面临着一系列从宏观到微观的立法问题。基于良法善治的原理,展开对中国城市综合管理立法的思考。从善治的角度审视中国城市综合管理立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总结出促进公民参与和规范行政管理是推进该立法的两个主导因素,且立法既有社会经济与法治发展创造的有利条件,又面临着一些困难。面对机遇和挑战,从良法的视野提出包含立法目的、立法原则、立法内容在内的中国城市综合管理立法思路。由此认为中国不仅需要通过中央立法确立城市综合管理的法律地位,而且因为城市地域特征有差异,管理要求必然有区别,所以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地方立法更应是关注的重点。国外在城市环境管理方面法治历史久远,尤其在城市管理单行立法方面经验相对成熟。中国港澳台地区结合本土特色也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城市环境管理法治经验。中国大陆地区在城市综合管理方面的地方立法也已经开始了有益的尝试。这些大量的实践素材为中国城市综合管理立法研究提供了实证支撑。在此基础上通过调研,提出构建中国城市综合管理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的设想,以具体城市为样本,着力探讨了地方立法框架的构建,以探寻和把握适合城市发展的立法规律。全文共分九章,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作为引言,描述了中国城市综合管理立法研究的时代背景与对于相关问题的国内外研究情况,介绍了本文研究的思路及方法。第二章主要是阐述中国城市综合管理渊源与法律定位。面对城市环境管理问题,以城市化为背景,从城市管理发展的历史角度界定城市综合管理及其立法的内涵与性质。第三章主要是从善治的角度论证中国城市综合管理立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围绕善治的民主维度与法治维度而展开相关论证。第四章主要是从良法的角度探讨中国城市综合管理立法的思路。以良法为标准,从立法的目的、原则、内容展开相关探讨。第五章主要是介绍城市环境管理的国外法治经验及中国立法应借鉴的地方。国外的经验表明城市环境善治以立法为先行。第六章主要是分析国内城市综合管理立法的现状。中国港澳台地区虽然是城市管理单行立法模式,但是它们立足本土的法制建设走出了符合自身城市环境管理需求的法治道路。中国大陆地区结合国情开展城市综合管理工作,努力探寻城市环境管理良法善治规律。第七章主要是从立法的角度,通过讨论城市综合管理中的一些管理相关焦点问题发现立法需要注意的地方。选取了社会比较关注的社区自治定位、城管警察化争论、行政处罚管理实效等问题的分析来探讨如何通过立法进一步完善城市综合管理。第八章主要是提出中国城市综合管理立法的设想。以统筹全局的视角提出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相互结合的城市综合管理立法体系。在依法治国框架下,立法采取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实事求是态度去解决城市综合管理法律问题。第九章作为结语,表明研究的目的是希望中国通过城市综合管理立法从法治的角度保障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全文研究涉及的知识谱系以立法学为核心,涵盖法学(立法原理、立法制度、立法技术、公民权利、政府义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给付行政、行政合同等)、政治学(论辩式民主、交往理性、公民参与等)、经济学(公共选择、福利主义、囚徒困境等)、管理学(破窗效应、木桶理论、邻避效应、帕金森效应等)诸多学科理论。其主线是通过以法学为主、多学科结合思考中国城市综合管理立法进路。通过研究表明:基于良法善治的立法原理,借鉴国内外相关法律制度,中国城市综合管理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不仅必要而且可行,这对于保障中国城市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的法律意义。
全津[2](2014)在《当代江西计划生育历史研究》文中提出计划生育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对国家的经济社会产生深远的影响。江西计划生育是根据国家的总体要求开展,在国家的总体框架下进行的,由于全国经济文化水平发展不平衡,江西计划生育呈现出阶段性、行政主导性强、地区发展不平衡等特点。因此,研究当代江西计划生育历史,对于把握计划生育自身发展规律、研判江西未来人口发展形势、适时调整计划生育对策以及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可持续性发展无疑具有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除导言外,本文共分为五章。导言部分阐述了选题的缘起和意义、研究现状、相关概念、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第一章介绍了改革开放前江西计划生育的状况及特点。全国解放初期,人口快速增长,由此产生的问题开始引起中央的重视。1953年,江西卫生厅转发卫生部《限制节育及人工流产暂行办法(草案)》,由此拉开了江西计划生育的序幕。1953‐1965年,江西在一些重点城市开展了避孕知识宣传和节育技术指导,满足了部分群众的节育需求。但随后“文化大革命”爆发,江西计划生育陷入停滞。1971‐1978年,中央重启计划生育,江西计划生育开始起步,计划生育机构得以恢复,围绕国家“晚、稀、少”的生育政策,计划生育宣传和节育措施开始普遍进入农村,节育率有所上升,但与全国的差距很大,体现出相对滞后的特点,计划生育任务非常艰巨。第二章分析了江西计划生育政策调整及阶段性成效。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给计划生育事业带来巨大的活力,江西计划生育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1980年中共中央发表的《公开信》,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同时,还要适当强调晚婚晚育”,直接促进了江西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1979‐1989年,江西各级地方成立了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国家计划生育“三为主”方针,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节育措施逐步深入到城乡,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增多,与全国的差距逐渐缩小,计划生育成效得到进一步体现。但是,由于这段时期江西人口的变化趋势几经反复,波动较大,省内各地区间的计划生育发展也不平衡,控制人口数量不容乐观。第三章论述了地方性法规的制订与江西计划生育的转折。20世纪90年代,计划生育积累的丰富经验,促使国家逐步探索出一条符合国情的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道路。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建设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这直接加快了江西计划生育地方性法规的制订和修改。1990年《江西计划生育条例》首次出台,随后于1995年和1997年进行了两次修订。这一时期,江西计划生育基础得到夯实,计划生育宣传继续拓展,特别是在国家计划生育“三结合”方针的号召下,江西开始注重计划生育的优质服务导向,将计划生育与生殖保健、扶贫致富结合起来,减少了计划生育的阻力,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计划生育面貌发生重大转变。1990‐1999年,江西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明显下降,人口再生产类型实现了从“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重大转折。第四章阐述了稳定低生育水平目标与江西计划生育的综合改革。200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这为21世纪中国计划生育的发展定下了基调。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总体目标,根据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新思路,江西开始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探索,计划生育政策进行了适时的调整,《江西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了第三、四次修订,实行“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可生二胎”新的生育政策。同时围绕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和构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一盘棋”,展开了扎实有效的行动,取得了不错的成效,在某些方面甚至走在了全国的前列。但总体上看,江西计划生育整体水平依然偏低,各地方计划生育发展不平衡的状况长期存在,这也说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探索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第五章展开了关于江西计划生育的几点思考。在总结江西计划生育政策的基础上,重点提出未来的政策调整建议。江西计划生育漫长而曲折的历史,既有反映了与全国类似的普遍性规律,又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总体上看,江西计划生育卓有成效,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作出重要贡献。但是,江西计划生育目前也存在着领导层认识有所松懈、整体水平偏低、利益导向机制还不够完善等问题,而且未来还面临着低生育水平反弹、人口仍然较快增长等严峻的人口形势。因此,必须继续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积极稳妥实施“单独两孩”的生育政策,稳定低生育水平,构建计划生育工作长效机制,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涂艳成[3](2009)在《地方创制性立法之“地方性事务”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地方性事务”是《立法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可以由地方性法规进行创制立法的一类立法事项。然而,由于法律对于什么是“地方性事务”并未作出明确说明,从而给地方立法实践带来了权限上的困扰。因此,本文拟在理清“地方性事务”的理论研究脉络、回顾其制度建立的历程、考察其在立法实践中的发展状况以及对法律询问答复的解读的基础上,以期能相对清晰此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为立法理论研究,尤其是地方立法实践提供参考。“地方性事务”在制度上经历了从无到有、立法主体逐步扩大的发展过程。在地方立法实践中,“地方性事务”的立法已具有一定数量。这类地方性法规广泛分布于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以及组织法领域中,且其具体立法事项种类繁多。地方立法机关立法时有所偏重,其立法的重点领域主要是行政管理领域,具体立法事项主要在于促进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和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方面。但是这类地方性法规却在司法和执法实践中陷入了极少被适用的窘境。由于“地方性事务”边界的模糊性不可避免,立法机关在实践中主要是根据不相抵触原则和法律保留原则来判断“地方性事务”。一般将“地方性事务”理解为具有地方特色的事务,它是不需要或在可预见的时期内不需要由中央作出统一规定的立法事项。
陈晓荣[4](2010)在《民国小区域流通货币及乡土币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小区域流通货币是一种代用货币或货币符号。其发行主体或为钱铺、钱庄、商号、工矿企业等商业部门,或为县级地方基层政权,或为社会团体等准权力部门;其流通范围一般限于一县之境,而且仅能部分地履行货币职能。小区域流通货币是在中国封建自然经济向近代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演变过程中出现的阶段性货币现象,反映了从封建国家货币制度衰亡到资本主义中央银行体系建立之前的过渡性特征。民国小区域流通货币的职能因其发行主体的不同而不同。基层政权所发行之纸币在当地等同于法币,而商业部门所发行的商业票券则仅用于市场找零或工商业者之间的业务往来及票据清算,不是完全意义上的货币。不同政府部门所发行之政府票券的性质迥然不同。地方政府货币的垂直发行和商业票券的横向流通,导致了事实上的两个货币系列,二者相互依存,相互补充,共同构成了民国时期的乡土币制体系。这一现象,既与当时的军阀割据和地方财权独立直接相关,也与当时的乡村自治运动等密切关联。小区域流通货币的不平衡性既是货币实物化的表现,也是近代不同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反映。其发行和使用状况,既有南北之别,也有城乡之异,更有发达与欠发达地域间的不同。20世纪二三十年代北方与南方农村钱票的流通差异,是南北差异的最好例证,而城乡之间的差异,则反映了日益突出的城乡经济二元化倾向。乡村在金融机构、货币供需、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与城市的较大差距,决定了其独特货币体系存在的必然性和合理性。民国乡土币制,是在国家基本货币制度之下存在的相对独立的乡村纸币制度。首先,民国时期的乡村手工业因受洋货冲击而日益衰退,农民收入则因农村经济凋敝而急剧下降。由于无法得到国家银行的供给,小面额辅币券不得不依赖身处底层市场的商业主体来提供。其次,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乡村建设运动,由于旨在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乡村贫、弱问题并未解决,农民负担有增无减,士绅则由过去的乡村维护者变成了上层政策的执行者。在此过程中,乡村钱票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再次,国家货币制度不健全是乡土币制存在的币制基础。虽然民国小区域货币发行主体的多元化是一个现实存在,但货币发行的集中和统一是货币管理制度化的必然趋势。民国国家银行虽然垄断了货币发行权,但因统一的国内大市场并未形成,统一国币的流通也就无法实现。民国币制体系具有二维结构特征,即各级政府以财政为目的所创立的法定货币体系与商业机构以金融为目的所运行的非法定的媒介货币体系二者的共生并存。前者兼顾官僚资本企业的利益;后者反映了民族资本家和中小商人集团的利益诉求。在两者的对峙和博弈中,后者有逐步被压缩的倾向。
吴伟柱[5](2021)在《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文中认为各位代表: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2020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
柳思维,徐志耀,熊曦[6](2014)在《农村城镇化研究——以洞庭湖区域为例 13专题研究》文中认为13.1浅谈集镇商业在农村市场中的横向联系功能关于农村集镇在城乡商品流通中的地位和作用,笔者曾在1983年撰文作过初步探讨(见《经济学周报》,1983年9月5日)。集镇在城乡商品流通中的地位与作用是怎样实现的呢?我认为主要是通过集镇商业在农村市场上的横向联系功能来实现的。本文特就这一问题谈点看法。13.1.1农村市场的崛起与集镇商业的发展集镇商业,是农村集镇上所有商品交换活动的统称,既包括生活资料的流通,也包括生产资料的流通。从所有制的成分去分析,既有国营的,又有集体的、个体的和各种联营性质的商业活动;从流通环节去考察,既有专门的批发
邱向军[7](2013)在《科学发展观视域下生态科技新城建设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如何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实现“美丽中国”,是新时期我们面临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生态科技新城建设是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有机融合,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有机融合,城乡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建设有机融合的新城建设模式,是当前我国高新科技园区转型升级的发展方向。从本质上说,生态科技新城建设是建设生态文明,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具体路径探索,是科学发展观的实践路径选择,也是科学发展观的践行模式之一,深入研究生态科技新城建设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一方面,生态科技新城建设有丰富的思想来源和科学的理论支撑。总的来看,中国传统生态和科技思想以及西方生态和科技思想,为生态科技新城建设提供了思想来源;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生态科技思想、中国共产党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的生态科技理念与实践、科学发展观为生态科技新城建设奠定了思想基础;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阐述,以及科技创新理论和新型城镇化战略为生态科技新城建设给予了科学的理论指导。另一方面,生态科技新城建设也有其现实基础与客观要求。例如,全球生态环保运动的兴起与新型工业的发展,为生态科技新城的建设提供了契机;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工业园区的快速发展以及生态工业园的出现,为生态科技新城建设提供了现实基础;城市化扩张,经济转型与产业技术升级,建设美丽宜居城市等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给当代高新科技园区走生态转型之路、建设生态科技新城提出了客观要求。从世界范围来看,许多着名的生态科技新城都是在科技园区的基础上逐步发展起来的。例如,美国硅谷、法国索菲亚安蒂波利斯科技园、日本筑波科技城和新西伯利亚科技城等。这四大着名科技园区的建设实践一方面指出了未来的发展趋势,即以高科技带动城市产业集群发展、产业与城市融合发展、以科技推动智慧城市建设和向生态科技新城转型。同时,也提供了可供中国建设生态科技新城借鉴的经验: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作用相结合、倡导低碳产业发展、注重培育中小企业集群、建设良好文化与生活条件。生态科技新城的建设,要摈弃传统的、落后的价值观念,树立正确的、能够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价值取向。具体来说,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价值目标;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价值要求;科技、生态、城市高度融合的价值选择。此外,生态科技新城的建设,是一项涉及到多个方面的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基于实践进行“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这样才能兼顾方方面面的问题,才能符合整理战略发展的要求。一方面,建设生态科技新城,要坚持三大基本理念,即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有机融合、产业发展与生态建设有机融合、生态园区与城市建设有机融合。另一方面,还要遵循一定的基本原则,即“规划引领、生态为本、科技为翼、产业支撑、多元融合”。同时,建设生态科技新城,还要进行全面的总体规划,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从中国的现实情况来看,已经有些城市在生态科技新城建设方面作出了有益的尝试,并走出了较为成功的模式。例如,天津中新生态科技城的产业新城模式、东滩生态科技城的田园新城模式、京津生态科技新城的资源新城模式和大连的智慧新城模式。这些模式为南昌高新区建设生态科技新城提供了可从借鉴的经验。从现实情况来看,南昌高新区经济高速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的发展取得重大进展,科技创新成果丰硕,生态环境日益改善,这说明已经具备了建设生态科技新城的基础与条件。生态科技新城的建设,本质上来说就是生态城、科技城与新城的有机结合。因此,南昌高新区生态科技新城建设的总体规划与实践,必须始终围绕生态建设与科技园区有机结合以及科技园区与新城建设有机结合来进行。当然,要有效地推进南昌高新区生态科技新城的建设,离不开完善的保障措施的支撑。具体来说,政府应积极推进投融资制度改革,强化项目与政策支撑,推动孵化环境建设,健全规划实施与监督,扩大人民群众的参与渠道。
彭天杰[8](1987)在《论人类生态环境大系统的多目标控制》文中研究指明 我从事环境科研已整整13年了,正值我国刚开始全面抓环境保护工作,加上多年来我侧重在宏观研究方面,因而对我国环境保护和环境科技的全过程有较多的亲身体会和了解,对世界环境问题的过去、现在和将来亦比较关心。由于这个缘故,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国外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固然不
李龙跃[9](2019)在《邻里中心模式下农贸市场建筑设计研究 ——以徐州市为例》文中指出农贸市场作为最具有人间烟火气息的公共建筑,它见证世间百态,也见证城市变迁。它关乎民生大计,也关乎家庭健康。对生活的热爱激发了笔者研究农贸市场的兴趣,通过研究笔者希望对今后城市农贸市场的发展做出预测,并提出一定的指导性建议。研究一种建筑形式首先应对它所涉及的理论知识做系统总结,为接下来的研究打好理论基础。然后要对其发展历史做充分的了解,掌握历史发展规律。笔者基于专业理论基础总结了国内外农贸市场的发展历史与演变过程,发现邻里中心模式下的农贸市场是历史的选择,是今后农贸市场发展的方向。为了更加系统全面的研究邻里中心模式下农贸市场的建筑设计,笔者决定基于徐州市农贸市场做相应的研究。首先笔者对徐州市主城区农贸市场的基本概况做了简单分析,选择了21处农贸市场为本次研究的主要对象。分别根据市场规模,市场建设模式和空间形式两类标准对选定的研究对象做了分类,将研究对象分为传统模式下农贸市场和邻里中心模式下农贸市场,进行调研、对比、分析研究。笔者依据分类对21处农贸市场做了详细的实地调研和记录,并且对比分析了传统模式下农贸市场和邻里中心模式下农贸市场。发现邻里中心模式下农贸市场较传统模式下农贸市场具有显着的优势。再次验证邻里中心模式下农贸市场是今后农贸市场发展的趋势。邻里中心模式下农贸市场虽然创造了优良的社区商业环境,但是在调研过程中笔者还是发现徐州市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邻里中心模式下农贸市场依旧存在一定的问题。为深入了解这些问题,笔者决定做徐州市邻里中心模式下农贸市场使用后评价研究(POE)。接下来,针对徐州市范围内邻里中心模式下农贸市场使用后评价研究,笔者选取了比较具有代表性的6处邻里中心模式下农贸市场作为研究对象。所采用的研究形式为问卷调研分析的形式,并且将评价主体锁定在使用后消费者、经营摊主、市场服务管理三类人群。通过对该6处邻里中心模式下农贸市场使用后评价研究笔者详细总结出了徐州市现阶段邻里中心模式下农贸市场在规划、建筑设计、经营管理三方面的问题。最后,笔者针对这三个方面相应提出了解决策略,希望对今后徐州地区乃至全国范围内邻里中心模式下农贸市场的发展起到一定指导作用。并预祝我们伟大的祖国繁荣昌盛!
蔡社宝[10](2016)在《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文中研究表明各位代表: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2015年工作回顾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关键之年、全面依法治国开局之年,也是我市 “抢占制高点、聚焦增长极、提升首位度、共筑‘四强’梦”起始之年。一年来,在中共南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人大
二、南昌市城乡集市贸易市场管理条例(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南昌市城乡集市贸易市场管理条例(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城市综合管理立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1 引言 |
2 中国城市综合管理立法的定位 |
2.1 城市 |
2.2 城市管理 |
2.3 城市综合管理 |
2.3.1 比较中的城市综合管理概念 |
2.3.2 中国城市综合管理发展历程 |
2.3.3 城市化中的城市综合管理法 |
2.4 小结 |
3 中国城市综合管理立法的论证 |
3.1 善治的定义 |
3.1.1 内涵 |
3.1.2 外延 |
3.1.3 引入 |
3.2 立法的必要性 |
3.2.1 促进公民参与的民主需求 |
3.2.2 规范行政管理的法治需求 |
3.3 立法的可行性 |
3.3.1 立法的时代机遇 |
3.3.2 立法的权限划分 |
3.3.3 立法的成本分析 |
3.3.4 立法面临的有利因素 |
3.3.5 立法面临的不利因素 |
3.4 小结 |
4 中国城市综合管理立法的思路 |
4.1 良法的界定 |
4.2 立法的目的 |
4.2.1 以人为本,创新管理 |
4.2.2 回应民生,加强管理 |
4.2.3 保障人权,完善管理 |
4.3 立法的原则 |
4.3.1 立法基本原则 |
4.3.2 立法具体原则 |
4.4 立法的内容 |
4.4.1 关于公民参与的立法探讨 |
4.4.2 关于部门协同的立法探讨 |
4.4.3 关于综合执法的立法探讨 |
4.5 小结 |
5 国外城市管理立法经验的借鉴 |
5.1 城市管理整体概述 |
5.2 城市规划管理立法 |
5.3 基础设施管理立法 |
5.3.1 下水道的管理 |
5.3.2 城市公园管理 |
5.3.3 静态交通管理 |
5.4 市容环境管理立法 |
5.4.1 市容卫生管理 |
5.4.2 户外广告管理 |
5.5 城市污染管理立法 |
5.6 街头小贩管理立法 |
5.7 小结 |
6 国内城市综合管理立法的分析 |
6.1 中国港澳台地区立法 |
6.1.1 香港地区 |
6.1.2 澳门地区 |
6.1.3 台湾地区 |
6.2 中国大陆地区的立法 |
6.2.1 整体立法现状分析 |
6.2.2 代表城市立法分析 |
6.3 小结 |
7 相关管理焦点问题的立法探讨 |
7.1 社区作为城市管理主体的立法定位 |
7.1.1 变革史中的社区 |
7.1.2 社区的角色转换 |
7.1.3 转换的法制需求 |
7.2 中国城管是否警察化问题立法辨析 |
7.2.1 警察制度的前世今生考量 |
7.2.2 城管警察不适合中国国情 |
7.2.3 中国城市管理的本位回归 |
7.3 行政处罚管理实效的立法规范分析 |
7.3.1 行政处罚的失灵 |
7.3.2 行政处罚的类型 |
7.3.3 行政处罚的再造 |
7.4 小结 |
8 中国城市综合管理立法构建设想 |
8.1 中央立法 |
8.1.1 立法的需求 |
8.1.2 立法的策略 |
8.1.3 立法的要点 |
8.2 地方立法 |
8.2.1 立法的复杂性 |
8.2.2 立法前的调研 |
8.2.3 立法具体设计 |
8.3 小结 |
9 结语: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法治道路 |
后序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读博期间发表的论文文章(均为第一作者) |
(2)当代江西计划生育历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选题缘起与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相关概念 |
四、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改革开放前江西计划生育的状况及其特点(1953—1978) |
第一节 以城市为突破口江西计划生育的尝试(1953—1970) |
一、《限制节育及人工流产暂行办法》拉开江西计划生育的序幕 |
二、以城市为重点的计划生育实践 |
第二节 “晚、稀、少”政策与江西计划生育的起步(1971—1978) |
一、计划生育宣传进入城乡 |
二、避孕节育措施普遍开展 |
第三节 江西计划生育的相对滞后性 |
一、计划生育相对滞后的原因分析 |
二、计划生育相对滞后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
第二章 江西计划生育政策调整及阶段性成效(1979—1989) |
第一节 江西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 |
一、奖励一胎、可生二胎、限制三胎及以上生育 |
二、奖励一胎、限制二胎、杜绝三胎生育 |
三、城镇只能一胎、农村可二胎、无论城乡都坚决杜绝三胎生育 |
四、城乡二胎开“小口子”、坚决堵住“大口子” |
第二节 “三为主”方针推动江西计划生育的逐步渐进 |
一、计划生育宣传的系列活动 |
二、避孕节育措施的广泛深入 |
第三节 江西计划生育的阶段性成效 |
一、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基本得到控制 |
二、群众新的婚姻、生育观念正在形成 |
第三章 地方性法规的制订与江西计划生育的转折(1990—1999) |
第一节 江西计划生育地方性法规的出台与修订 |
一、可二胎生育的间隔年限改为五年 |
二、违反计划生育处罚标准的制定 |
第二节 综合治理人口问题道路下江西计划生育的推进 |
一、计划生育基础得到夯实 |
二、计划生育宣传继续拓展 |
三、“三结合”促进计划生育的优质服务导向 |
第三节 江西计划生育面貌的重大转变 |
一、生育水平下降,人口再生产实现转型 |
二、人口结构优化,人口素质提高 |
三、群众生育观念转变,新型生育文化初步形成 |
第四章 稳定低生育水平目标与江西计划生育的综合改革(2000 年至今) |
第一节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西计划生育政策的调适 |
一、可二胎生育的间隔年限改为四年 |
二、取消生育间隔期 |
三、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可生二胎 |
第二节 江西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改革探索 |
一、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
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 |
三、构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一盘棋” |
第三节 江西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成绩 |
一、人口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
二、人口素质显着提升 |
第五章 关于江西计划生育的几点思考 |
第一节 江西计划生育的特点及其保障作用 |
一、江西计划生育的特点 |
二、江西计划生育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
第二节 江西计划生育的基本经验、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
一、江西计划生育的基本经验 |
二、江西计划生育目前存在的问题 |
三、关于江西计划生育的对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地方创制性立法之“地方性事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视角 |
三、研究意义 |
第一章 “地方性事务”的制度解析 |
第一节 地方立法的制度变迁 |
第二节 《立法法》及其说明、释义中的“地方性事务” |
一、《立法法》中的“地方性事务” |
二、《立法法》草案说明中的“地方性事务” |
三、《立法法释义》中的“地方性事务” |
第二章 “地方性事务”的理论综述 |
第一节 “地方性事务”的概念界定 |
一、“地方性事务”的词义解释 |
二、“地方性事务”的学理解释 |
第二节 “地方性事务”的研究方法 |
一、概括性研究 |
二、专门性研究 |
第三节 “地方性事务”的研究主题 |
一、中央与地方立法权限范围划分 |
二、“地方性事务”的立法主体 |
三、不相抵触原则 |
第三章 法律询问答复中的“地方性事务” |
第一节 人民代表人身保护不属于“地方性事务” |
第二节 人事争议处理不属于“地方性事务” |
第三节 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规范属于“地方性事务” |
第四节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内容规定属于“地方性事务” |
第四章 “地方性事务”的立法及其适用实证考察 |
第一节 “地方性事务”的立法数量考察 |
第二节 “地方性事务”的立法领域考察 |
一、“地方性事务”的立法领域总体情况 |
二、上海市“地方性事务”的立法领域概况 |
第三节 “地方性事务”的具体立法事项考察 |
一、“地方性事务”的具体立法事项总体情况 |
二、上海市“地方性事务”的具体立法事项分布概况 |
第四节 “地方性事务”立法的适用考察 |
一、“地方性事务”立法在司法审判中的适用情况 |
(一) 地方创制性立法在行政审判中的适用情况 |
(二) 地方创制性立法在民事审判中的适用情况 |
二、“地方性事务”立法在执法实践中的适用情况 |
第五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附录2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4)民国小区域流通货币及乡土币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的意义 |
第二节 学术史回顾 |
第三节 研究思路和方法 |
第四节 论文的基本架构及其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近代经济社会变迁与小区域货币 |
第一节 近代商品经济与货币供需 |
一、商品经济的发展与货币需求的扩大 |
二、乡村市场的辅币问题 |
第二节 民国二元经济结构与小区域货币 |
一、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表现 |
二、乡村危机中小区域货币的泛滥 |
第三节 地方自治与小区域货币 |
一、近代地方自治思潮与实践 |
二、自治制度下小区域货币的发行 |
第二章 小区域货币的发行 |
第一节 小区域货币发行的历史阶段 |
一、近代小区域货币发行的阶段论 |
二、小区域货币与货币总供给 |
三、小区域货币的阶段性特征 |
第二节 小区域货币的发行主体 |
一、钱庄、票号、银号、典当等金融机构 |
二、地方军政部门及半官方机构 |
三、工商企业与钱票发行 |
四、各发行主体之间的关系 |
第三章 小区域货币的职能 |
第一节 金融机构票据的货币职能 |
一、钱庄票据的职能 |
二、典当业票币及其货币职能 |
三、钱局、银号纸币的货币职能 |
第二节 地方票的多种职能 |
一、政府票券的多项职能 |
二、军队发行的票券及其职能 |
第三节 商号票的流通性职能 |
一、商业找零,凑整兑现 |
二、代替铜元、制钱、官票,十足兑现 |
三、行业联合票,跨地区使用 |
四、商号联票,互相担保 |
第四节 商会票及其货币职能 |
一、小区域货币中的商会票 |
二、商会票的经济社会职能 |
三、由商会票看商会与社会各方的关系 |
四、商会票的历史作用评价 |
第四章 小区域货币的不平衡性 |
第一节 多角度看小区域货币的不均衡性 |
一、南北地区钱票流通的差异 |
二、城乡之间钱票流通的差异 |
三、发达与欠发达地区的不平衡性 |
四、两类主体在发行数量上的不平衡 |
第二节 20 世纪二三十年代北方农村钱票的泛滥 |
一、从现存实物看二三十年代的北方钱票 |
二、钱票与北方农村的钱庄、商号 |
三、北方钱票的规范管理与乡村“自理币制” |
四、钱票与北方农村商品经济 |
第五章 乡土币制:民国乡村社会的自发秩序 |
第一节 乡土币制及其存在性论证 |
第二节 乡土币制产生的国家币制基础 |
一、国家币制在区域间的差异性 |
二、国家币制中主辅币供给的非对称性 |
三、国币和省钞的信用缺失 |
第三节 乡土币制中各方势力的角逐与制衡 |
一、军阀与官绅权力的角逐 |
二、官绅、商人及“社会”的角力与制衡 |
三、商会的居间斡旋 |
第六章 小区域货币之问题与监管 |
第一节 私发纸币的问题 |
一、私商钱票的兑现问题:市场机制下的商民博弈 |
二、官私钱票的流通问题:传导路径的纵横交织 |
三、政府钞票的“专行”:官与民的对峙 |
第二节 政府的管理法规及效果 |
一、民国以前的政府管理 |
二、民元以后的政府管理 |
第三节 法令实施屡受梗阻的原因分析 |
一、地方官僚的利源 |
二、地方经济的切实需求 |
第四节 商会对私商纸币的管理 |
第七章 民国币制的二维结构:小区域货币与其他货币的关系 |
第一节 民国货币发行主体的分类及其流通架构 |
一、民国两大类货币发行主体及货币分类 |
二、货币流通二维结构的坐标定位 |
三、两大类货币流通的区域分工 |
第二节 民国币制二维结构的非对称性 |
第三节 自上而下的权力扩张和自下而上的自律性强化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清单 |
(5)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论文提纲范文)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强化政治引领上凝心聚力 |
二、注重法治保障,在提高立法质效上求真务实 |
三、发挥监督职能,在彰显省会担当上积极作为 |
四、坚持以民为本,在发挥代表作用上用心着力 |
五、建设“四个机关”,在推进自身建设上求实见效 |
2021年工作安排 |
(7)科学发展观视域下生态科技新城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1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相关概念辨析 |
1.2.1 工业园区 |
1.2.2 高科技园区 |
1.2.3 生态科技新城 |
1.3 国内外研究概况 |
1.3.1 国外研究概况 |
1.3.2 国内研究概况 |
1.3.3 文献述评 |
1.4 论文框架与研究方法 |
1.4.1 论文框架 |
1.4.2 研究方法 |
1.5 研究的价值及创新点 |
1.5.1 研究价值 |
1.5.2 创新点及难点 |
2 科学发展观视域下生态科技新城建设的思想来源与理论依据 |
2.1 生态科技新城建设的思想资源 |
2.1.1 中国传统生态科技思想为生态科技新城建设提供了思想资源 |
2.1.2 西方生态科技思想为生态科技新城建设提供了思想借鉴 |
2.1.3 现当代西方生态和科技思想 |
2.2 生态科技新城建设的理论基础 |
2.2.1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生态科技思想 |
2.2.2 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的生态科技思想 |
2.3 生态科技新城建设的理论指导 |
2.3.1 科学发展观与生态文明 |
2.3.2 党的十八大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思想 |
2.3.3 党的十八大对科技创新的新要求 |
2.3.4 党的十八大对城镇化建设的新观点 |
3 生态科技新城建设的现实基础与客观要求 |
3.1 全球生态环保运动与新型工业的发展促动生态科技新城建设 |
3.1.1 基于否定传统工业发展模式而兴起的全球生态环保运动 |
3.1.2 生态环保之下系统论与循环经济介入工业园建设 |
3.1.3 生态工业与科学城建设为现代工业园转型提供契机 |
3.2 改革开放以来工业园发展为生态科技新城建设提供的基础和经验 |
3.2.1 改革开放以来工业园的建设历程 |
3.2.2 改革开放以来工业园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反思 |
3.2.3 新世纪我国工业园建设的生态化趋势 |
3.3 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促使高新科技园区走生态科技新城之路 |
3.3.1 城市化运动推动高新科技园区向产业新城市升级 |
3.3.2 经济转型与产业技术升级驱动高新科技园区转型 |
3.3.3 生态科技新城是建设美丽宜居城市的必然选择 |
4 世界先进高科技园区的发展趋势与经验借鉴 |
4.1 世界先进高科技园区发展个案分析 |
4.1.1 自由发展型——美国硅谷 |
4.1.2 政府引导型——法国索菲亚安蒂波利斯科技园 |
4.1.3 政府管理型——日本筑波科技城 |
4.1.4 政府强制型——新西伯利亚科技城 |
4.2 世界先进高科技园区的发展趋势 |
4.2.1 以高科技带动产业集群发展 |
4.2.2 产业与城市融合发展 |
4.2.3 以科技推动智慧城市建设 |
4.2.4 向生态科技新城转型 |
4.3 世界先进高科技园区建设的经验与借鉴 |
4.3.1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作用相结合 |
4.3.2 倡导低碳产业发展 |
4.3.3 注重培育中小企业集群 |
4.3.4 建设良好文化与生活条件 |
5 生态科技新城建设的价值取向与顶层设计 |
5.1 生态科技新城建设的价值取向 |
5.1.1 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追求 |
5.1.2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价值目标 |
5.1.3 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价值要求 |
5.1.4 科技、生态、城市高度融合的现实价值选择 |
5.2 生态科技新城建设的基本理念 |
5.2.1 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有机融合 |
5.2.2 产业发展与生态建设有机融合 |
5.2.3 生态园区与城市建设有机融合 |
5.3 生态科技新城建设基本原则 |
5.3.1 以“总体规划”引领建设全局 |
5.3.2 以“生态为本”指导建设实践 |
5.3.3 以“科技为翼”助推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 |
5.3.4 以“产业支撑”实现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 |
5.3.5 以“多元融合”建设生态科技新城 |
5.4 生态科技新城建设的总体规划思路 |
5.4.1 生态科技新城总体规划的基本思想 |
5.4.2 生态科技新城总体规划的原则 |
5.4.3 生态科技新城的产业布局 |
5.4.4 生态科技新城的科技创新体系 |
5.4.5 生态科技新城的循环经济体系 |
5.5 政府在生态科技新城建设中的作用 |
5.5.1 理念创新,引导生态科技新城建设 |
5.5.2 构建完善的制度体系,支撑生态科技新城建设 |
5.5.3 实施合理的政策,支持生态科技新城建设 |
5.5.4 发挥主导作用,组织生态科技新城建设 |
6 生态科技新城建设的模式选择与实践探索 |
6.1 我国生态科技新城建设的主要模式 |
6.1.1 产业新城模式 |
6.1.2 田园新城模式 |
6.1.3 资源新城模式 |
6.1.4 智慧新城模式 |
6.2 南昌高新区生态科技新城建设的实践探索 |
6.2.1 南昌高新区生态科技新城建设的基础与条件 |
6.2.2 南昌高新区生态科技新城建设存在的问题 |
6.2.3 南昌高新区生态科技新城建设的战略定位与建设目标 |
6.2.4 生态科技新城的总体规划与实践 |
6.2.5 南昌高新区生态科技新城建设的保障措施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公开发表论文(着)情况 |
(9)邻里中心模式下农贸市场建筑设计研究 ——以徐州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起因 |
1.2 研究背景 |
1.3 研究概念界定 |
1.4 研究对象和内容 |
1.5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6 研究方法 |
1.7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8 文章结构与研究框架 |
2 邻里中心模式下农贸市场相关理论 |
2.1 邻里中心理论 |
2.2 城市功能理论 |
2.3 商业地理学 |
2.4 社区商业理论 |
2.5 消费者行为理论 |
2.6 本章小结 |
3 农贸市场的发展历史 |
3.1 国外农贸市场的起源与发展 |
3.2 我国农贸市场的起源和发展 |
3.3 本章小结 |
4 徐州市农贸市场的概况、分布及分类 |
4.1 主城区整体概况 |
4.2 农贸市场分类 |
4.3 本章小结 |
5 基于徐州市农贸市场现状调研的比较分析 |
5.1 调研内容及方法 |
5.2 传统模式下的农贸市场 |
5.3 邻里中心模式下的农贸市场 |
5.4 对比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6 邻里中心模式下农贸市场使用后评价研究 |
6.1 评价体系的制定 |
6.2 评价过程 |
6.3 评价结果与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7 邻里中心模式下农贸市场设计策略 |
7.1 规划设计策略 |
7.2 建筑设计策略 |
7.3 运营与管理策略 |
7.4 本章小结 |
8 研究总结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作者简历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10)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论文提纲范文)
2015年工作回顾 |
2016年主要任务 |
四、南昌市城乡集市贸易市场管理条例(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城市综合管理立法研究[D]. 刘俊宜. 重庆大学, 2017(06)
- [2]当代江西计划生育历史研究[D]. 全津. 中共中央党校, 2014(10)
- [3]地方创制性立法之“地方性事务”研究[D]. 涂艳成. 上海交通大学, 2009(S2)
- [4]民国小区域流通货币及乡土币制[D]. 陈晓荣. 河北师范大学, 2010(10)
- [5]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N]. 吴伟柱. 南昌日报, 2021
- [6]农村城镇化研究——以洞庭湖区域为例 13专题研究[A]. 柳思维,徐志耀,熊曦. 农村城镇化研究--以洞庭湖区域为例, 2014
- [7]科学发展观视域下生态科技新城建设研究[D]. 邱向军. 江西师范大学, 2013(03)
- [8]论人类生态环境大系统的多目标控制[J]. 彭天杰. 环境科学丛刊, 1987(10)
- [9]邻里中心模式下农贸市场建筑设计研究 ——以徐州市为例[D]. 李龙跃. 中国矿业大学, 2019(11)
- [10]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N]. 蔡社宝. 南昌日报,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