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进一步加大劳动行政执法力度问题(论文文献综述)
谭安富[1](2018)在《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模式构建与进路优化》文中研究指明综合执法(综合行政执法)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实践主题,是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基本面向。在市场监管领域,由于传统市场监管模式陷入对“碎片化”体制、“官本位”思想和“人治化”方式的路径依赖,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相对弱化,增加了市场交易的制度性成本,抑制了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加剧了市场失灵风险,难以满足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需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十九届三中全会先后作出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的改革部署。然而,在这场中国式“整体性治理”运动过程中,实务界和学术界对“为何综合?”、“综合什么?”和“如何综合?”三个基本问题的把握依然不够清晰。本文基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的三重现实背景,在吸收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综合运用规范和实证研究方法,在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模式的生成动因、基本面向、实践基础和影响因素展开研究的基础上,构建“三维+三向”模式并提出模式优化的进路,力图为改革实践提供模式遵循和对策建议。本文研究了市场监管执法模式转换的动因及综合执法模式的基本面向。研究结果表明,市场监管执法模式转换的动因具有二重性,是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侧和市场监管供给侧合力作用的结果。一方面,从需求侧来看,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高效监管、服务监管和法治监管的时代诉求。于监管执法来说,高效监管表现为执法要实现经济效率、社会效率和管理效率的诉求;服务监管表现为执法要实现民本行政、公正行政和开放行政的诉求;法治监管表现为执法要实现职权法定、程序法定和责任法定的诉求。另一方面,从供给侧来看,传统市场监管模式在满足高效监管、服务监管和法治监管的需求上存在比较突出的供给侧结构性矛盾。在监管供给效率方面,由于执法体制“碎片化”,以及“重事前审批、轻事中事后监管”的执法重心“错位”,致使监管执法的经济效率、社会效率和管理效率相对较低;在监管服务供给方面,传统市场监管服务的均等化、精准化和开放度不够导致监管执法服务质量提升不足;在法治监管方面,市场监管执法的职权法定、程序法定和职责法定弱化,致使市场监管法治水平和法治能力相对较低。因而,要解决市场监执法需求与供给之间的矛盾,必须抓住综合执法改革这个“牛鼻子”,推动市场监管供给侧的结构性调整,实现执法体制由“碎片”到“整体”、执法理念由“官本”到“民本”、执法方式由“人治”到“法治”的根本转变,提升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建立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模式构建的实践基础,本文研究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的改革实践。研究结果表明,地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探索过程中执法职能、执法机构和执法流程得到了一定整合和优化,但依然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系统推进缺失,表现为“顶层设计”不够、“全面改革”不足、“统筹联动”缺位;二是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内容深度缺乏。各地综合执法改革实践在职能整合、机构设置、流程设计方面虽然发生了“物理结构”变化,但是由于缺乏改革深度,深层的结构性调整缺位,并未产生“化学性质”的改变,难以实现提质增效;三是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配套协同缺乏,表现为法制建设配套协同、事业单位改革协同和社会共治机制协同不足,制约了综合执法改革的整体进程。研究结果进一步表明,地方改革实践对综合执法的动因理解不深、内容把握不全、进路认识不清,导致缺乏应有的改革广度和深度。因而构建基本模式和明确改革进路是深化市场监管执法改革的迫切要求。为准确把握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关键点,本文实证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效度的影响因素,并对这些因素进行理论整合和解释。因子分析的结果表明:监管法制类因素、监管职能配置类因素、监管机构设置类因素和监管流程设计类因素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效度影响显着。实证结果可以在理论上解释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效度受制于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内外多重复杂因素的综合作用。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是监管供给侧结构性调整的过程,是执法职能、执法机构、执法流程三个结构要素系统全面深刻的变革。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基本模式构建要全面统筹上述结构要素,是对市场监管制度结构、权力结构、组织结构、流程结构四个层次的系统性调整过程。本文以地方改革探索为实践基础,以影响因素实证研究结论为实证支撑,基于整体性治理理论、交易成本理论和行政自制理论,运用规范研究方法构建并论证了“三维+三向”的基本模式。从整合维度来看,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模式的“三维”框架是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整合”的三个基本要素,即执法职能、执法机构和执法流程。市场监管供给侧结构性调整主是对执法职能、执法机构和执法流程的结构性调整。从整合向度来看,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模式的“三向”框架是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三维”要素均应沿着纵向、横向和纵深三个基本方向进行“整合”。“纵向”整合是“三维”要素在纵向政府间的结构性调整;“横向”整合是指“三维”要素在同一行政层级政府职能部门间以及职能部门内部的结构性调整;“纵深”整合是指“三维”要素在政府与非政府主体间的结构性调整。本文对“三维+三向”整合的归属问题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论证。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三维+三向”的基本模式为综合执法改革提供了一个较为系统的分析框架,从理论规范上回应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要“综合什么”的命题。本文运用规范研究的方法,基于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实践研究发现的问题,以“三维+三向”模式为遵循,提出了“全面→纵深→协同”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的基本进路。一是全面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要牢固树立全面推进改革的理念,完善细化全面推进改革的顶层设计,着力强化全面推进改革的央地联动。二是纵深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进一步深入精细地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的职能转变、机构调整和流程优化。三是协同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进一步协同推进市场监管法制体系建设、市场监管事业单位改革和社会共治体制机制完善。沿着上述三条优化进路,文中对深化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提出了较为具体的对策建议。本文可能的创新点主要有:一是审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模式的角度具有创新性。本文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放在更宏观的视角加以定位,研究了综合执法模式与效能政府建设、服务型政府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三者之间的关系;同时也将综合执法改革分别放在职能、机构和流程三个结构层次进行了微观研究。这相对于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理解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视角更加具有系统性。二是解析市场监管执法模式转换动因与面向有创新性。本文认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模式是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效监管、服务监管和法治监管的强烈诉求而进行的市场监管供给侧的结构性调整,并指出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模式要实现“三个面向”。这一观点与单纯从行政体制改革(供给侧)分析综合执法改革的动因有所不同,充分认识到了市场监管执法模式转换是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自身变革内外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执法模式的价值面向也具有多元性。三是构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的基本模式有创新性。本文提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三维+三向”的基本模式,将综合执法视为“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市场监管供给侧结构性调整,是一个多维立体的结构性调整过程。这与传统研究将综合执法模式仅仅是视为职权合并或者简单拆并机构的观点不同。四是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模式的优化进路具有创新性。本文提出“全面、纵深、协调”是深化改革的基本进路。这不同于将综合执法改革仅仅理解为在区县级政府层面进行单纯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不考虑改革的体制内外协同)的观点。
胡建华[2](2014)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理分析与法治保障 ——基于法治国家建设视野下社会演进型路径与政府主导型路径协同发展的分析视角》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建设中国特色民主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的奋斗目标。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主要目标之一在于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建设是个系统工程,其中心内容是要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这就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及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全面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着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这就要求必须重视各层次民主制度的建立健全,确保人民群众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及民主监督“四个民主”的依法实现,充分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及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切实保证人民群众广泛权利和自由的依法实现和享有。于此背景下,农村民主管理制度不仅是我国广大农民政治参与的重要制度形式,也是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发展所面临的的重要理论与实践问题,更是法治中国建设进程里中国社会主义现代法治国家在农村基层的实践发展所面临的重要理论与实践问题。论文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及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为指导,从当代中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发展的社会现实出发,运用规范分析法、历史分析法、文献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及多学科交叉法等多种研究方法,从整体上将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放置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法治国家建设视野下围绕其法理分析与法治保障等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系统性的研究。中国社会主义现代法治国家的建设,其路径主要有自上而下的政府推进型和自下而上的社会演进型。政府推进型的主要特点是政府在法治国家建设中居于领导者和主要的推动者地位,法治主要凭借政府所控制的本土政治资源根据政府的目标进行指导设计和建构。社会演进型的主要特点是指法治国家的建设是在与政府相对应的民间社会生活中自然孕育和发展演变而形成的,是社会法治自然生发形成的结果。①两种路径各有特点,政府推进型认为法治国家秩序建设是一种理性的秩序建构,由于中国法治传统的缺乏,主张通过理想制度的借鉴和政府的强制力推动法治国家秩序的建构,排斥社会传统资源的积极作用。而社会演进型则认为法治国家秩序的构建不是理性建构的秩序而是一种自然生发发展的秩序,其实现的基础须从社会传统中去为法治的制度性变迁和理性建构寻求基础,而不是理想制度的借鉴和政府的强力推动。对此本文认为,上述两种法治国家建设路径各有优劣,应辩证的分析与看待,政府推进型路径强调法治建设是国家必须凭借国家权力进行建设的职责,不重视民间传统社会的作用和中国法治建设的社会传统文化基础,选择这样的路径,难免导致国家法治建设与民间社会自治的冲突和摩擦,增加法治建设的难度和效度。社会演进型则单纯地强调国家法治建设的自发性和自然性,轻视国家和制度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仅依据这条路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进程必将艰难而漫长。对此,怎么办?本文认为结合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应高度重视法治国家建设路径选择的多元化,不宜走单一化的路径。结合中国法治建设的现实基础,应充分考虑到中国的民问传统社会发育和中国国家权力在法治国家建设进程中的优势的发挥,走自上而下的政府推进型和自下而上的社会演进型互相结合、共同协调发展的符合中国国情的法治建设路径。通过国家法治建设的路径多元化,充分发挥国家和社会民众两方面的积极性,上下联动,在合力形成中共同促进法治国家的建设进程。由此,在自下而上的社会演进型路径中对农村民主管理制度进行法理分析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研究价值与深刻的现实意义。基于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从法理分析的视角对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概念、价值理念、生发基础及其法治运行的困境等基本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了比较系统的分析,这不仅是回应目前学术理论界与实务界对此问题持续关注和不断深入研究的一种努力尝试,也是本文得以展开研究的逻辑起点与前提条件。论文对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概念进行了探析,并将其与相关概念进行了比较辨析。在全面解构概念的基础上对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价值理念进行深度的剖析,论文认为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价值理念主要表现在基层民主自治性、基层制度性、基层治理模式性及农民活动方式性等方面,这是对农村民主管理相关理论与实践问题展开研究的制度价值基础。同时,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在社会演进型路径中的长期发展过程中有其经济、政治、文化及伦理等方面的生发基础。由于国家现有乡村关系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语义的模糊性导致了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化轨道上的运行与发展面临外部、内部困境的制约与束缚。导致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运行困境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通过其与来自自上而下的政府主导型的法治国家建设路径的理性安排制度的矛盾与冲突,从法理学的角度分析,主要体现为;社会对国家的抵制与融合;自治权对行政权的消解与平衡;权利对权力的制约与平衡。通过对自下而上社会演进型路路径中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法理分析,从自上而下的政府主导型路径中加强对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法治保障就显得非常必要,这也是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在现代法治国家建设视域下基于社会演进型路径与政府主导型路径协同发展基础上实现其对法治国家建设推动功能与作用发挥的题中应有之义。在国家政府的主导下,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法治保障是个系统工程,须从宏观进路与微观的具体路径两个方面进行建构。从宏观进路层面看,我们认为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保障首先必须建构起由经济、政治、文化、制度及环境等动力机制要素所构成的一个全面系统的动力机制系统,其次需要明确由以人为本原则、权利保障原则、法治均衡原则、民主参与原则及服务社会原则等因素共同组成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保障的基本原则。在此基础上,着力完善与农村民主管理法律制度创设有机衔接、融合与高效运行的动态的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保障机制。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保障的微观方略中,我们认为应遵循对制度实施法治保障的一般规律,重点应从立法、执法及司法保障等方面着手,切实解决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化建设进程中所面临的难点与难题,从而构建起比较全面、系统的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保障的完整框架。本文立足于学界有关农村民主管理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在现代法治国家建设视野下,尝试对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在社会演进型路径中的法理分析与政府主导型路径中的法治保障等问题进行比较系统性、全面性的分析研究,这不仅是政治学科研究的重要领域,而且还是法学、历史学及社会学等相关学科领域研究的重要内容。本文研究关注的着力点是如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中实现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在国家与农村社会之间和谐互动关系的构建,笔者力图通过该研究能够为建设中国特色的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一定的智识基础。在理论上具有一定的探索性与创新性,本论文进一步完善与深化了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基本理论的研究,拓展了对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实施保障的范围研究领域,在重点突出、综合系统、全面协调的中国特色基层民主政治法治化建设道路进程中,为我国各地推进农村民主管理改革提供了普适性的可资借鉴参考的法治对策的基本思路。诚然,囿于作者专业知识和学术水平的限制,论文中的有些论点与分析论述尚存在不足,个别地方也没有充分展开,这有待在今后的研究中进一步深入探讨。
翟磊[3](2020)在《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讲好中国法治故事,离不开基层视角;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离不开基层实践。基层是我国法治国家建设的根基之所在,是我国法治国家建设的活力源头之所在,也是法治国家建设的薄弱环节之所在。作为最基层一级政府,乡镇政府是国家权力和政府权威的地方代表,承担着落实国家意志,维护稳定,推动发展的重大责任。乡镇政府能否秉公用权、依法行政,直接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进程和法治国家建设的整体水平。本文以乡镇(街道)政府为基层法治建设的主要行动者,以基层政府权力为考察对象,立足于乡镇政府权力运行的过程,剖析我国乡镇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法治现状与法治问题,旨在构建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制度框架。本文以“山西洪洞封灶禁煤”“上海市违法群租治理”为例,提出我国乡镇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价值目标悖论和主体角色悖论。在价值目标层面,基层政府权力运行存在“合法性”与“有效性”的价值冲突,合法性和有效性之间存在张力。在主体角色层面,基层政府既是推动基层法治建设的核心力量,同时稍不注意,也往往成为破坏法治建设的关键主体。本文研究重点是聚焦规范约束基层政府权力运行过程,力争在理论上提出实现基层政府权力运行合法性和有效性统一的方案。在规范实证分析基础上,本文认为,基层政府权力存在执行性、非完整性和裁量性;在社会实证分析基础上,基层政府权力运行一定程度上存在滥作为、不作为与慢作为的异化现象。基层政府力异化现象背后,是权力配置失衡、权力行使公共性缺失、权力监督弱化的制度根源以及法律工具主义和行政特权观念的思想根源。聚焦以上问题,本文尝试构建基层政府权力配置、权力行使和权力监督法治化的三维制度架构,为基层政府权力运行合法性和有效性的价值统一提供实现路径。权力配置法治化是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先决条件。为破解基层政府“职权与责任”“财权与事权”“人事权与工作任务”的权力配置失衡问题,“强镇扩权”改革试图回应基层政府的权力需求,提高乡镇政府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能力。同时,“强镇扩权”改革也存在合法性质疑与有效性困境。本文认为,区县政府与乡镇基层政府权力关系重构应当着眼于结构性改革,为乡镇政府权力配置提供系统完整的法治化路径。乡镇基层政府权力配置法治化须遵循“功能适当原则”“职权法定原则”和“权责一致原则”;以推动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提升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建设基层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实现基层政府权力配置法治化的关键是探索制定专门《乡镇政府组织法》。以中央立法形式对乡镇法律地位、组织机构、职权范围、区县与乡镇分权原则、区县与乡镇行政关系、区县与乡镇财权关系、乡镇政府人员编制、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行政许可权等权力配置核心条款加以明确规定,最终实现基层政府权力配置的法治化。权力行使法治化是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关键环节。基层乡镇政府权力行使具有非独立性、非常规性和责任主导性等现实特征,面临“运动式运行”“压力型运行”和“权责失调型运行”的法治困境。推进基层政府行政规范、行政决策与行政执法的制度建设是破解基层政府权力行使法治困境,实现基层政府权力行使法治化的关键。通过限定“红头文件”规范内容、加强程序规制、建构实施后评估机制以实现基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治化;通过健全决策程序机制、建构跟踪评估机制、建立责任倒查机制以推进基层政府行政决策行为的法治化;通过理顺行政执法体制、优化行政执法资源、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健全执法协调联动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实现基层政府行政执法行为的法治化。权力监督法治化是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重要保障。基层乡镇政府权力运行存在违反法律规范的“硬腐败”,以及不作为、慢作为和懒政懈怠等“软腐败”现象。实现权力监督的法治化,重点是要将权力运行的廉洁性监督与效能监督结合起来,构建权力运行协同监督制度体系。针对基层政府权力运行廉洁性监督,通过实行“垂直管理制”“任期制”“交流制”“高配制”来完善基层纪检监察监督制度;通过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打造信息公开平台来完善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机制;通过权责清单制度、分工制约制度、任职限制制度、重大事项申报与公开制度以加强对基层党政“一把手”的监督。针对基层权力运行效能性监督,重点是要回应绩效考核指标内容科学性与考核基础信息失真问题,以及考核过程中基层政府博弈与投机问题,通过基层绩效考核的公众参与机制、建立绩效考核的适度激励与适度问责机制、提升基层政府的法治考核权重,完善基层政府绩效考核与效能监督制度。展望我国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未来前景,本文秉持“法治现实主义”立场,主张践行基层法治建设的渐进式改革与发展之路。基层法治建设需要正视法治理想和社会现实之间的张力。在推进基层法治过程中,既要旗帜鲜明批判“法治虚无主义”,也要警惕“法治浪漫主义”。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背景下,基层法治建设势在必行,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进程等不得。同时,法治也不是万能的,世界上也没有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基层法治建设模式,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也急不得。本文认为,要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时代背景、秉持法治现实主义的渐进改革立场,以现实主义的态度客观地认识和分析基层法治建设之路,研究和解决具体问题,分阶段、分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
魏红征[4](2019)在《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文中提出优化营商环境是深化改革开放,驱动高质量发展的保障条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所在。基于“以评促建”的激励原理,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客观上要求构建行之有效的评价体系与机制。其中:指标体系决定评价的科学性,居于评价体系的核心地位。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研究为法学、公共管理学跨学科领域研究的新课题,涉及多学科理论方法和价值融合。采用文献分析、规范分析、比较分析和实证分析等研究方法,基于法治经济、法治政府和法治评价的相关理论,按照“理论分析—技术体系—实证研究—反馈建议”的逻辑脉络,在审视国内外法治评价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服务于评价目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涉及理论基础、概念界定、功能定位、路径方法和结构维度。采用改良的层次分析法,参考专家咨询调查结果确定指标及其权重,并通过实证检验指标体系的科学性,提出进一步完善体系的思路建议。研究的主要结论包括:一是融合客观指标、专家评议、企业满意度和公众满意度为一体,包括营商法制环境、营商执法环境、营商司法环境和营商守法环境4项一级指标、13项二级指标及50项三级指标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具有科学性和适应性;二是利用上述体系开展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广东法治化营商环境整体上处于中等水平,法制环境、执法环境和守法环境为“短板”,滞后于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区域之间不平衡,公众满意度相对偏低,同时,法治化营商环境与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三是从方法论角度,法治化营商环境指标体系效度受评价目的、评价主体、数据来源、结果运用和技术方法等因素影响,进一步优化指标体系需要匹配内外环境条件。研究的创新在于:一是涉足重要领域,聚焦新问题。指标体系构建立足于价值目标与技术目标统一,满足了现实需要;二是基于第三方评价主体视角,导入政府绩效评价的理念方法,体现结果导向与满意度导向理念;三是基于改良的层次分析法,并进行大范围实证研究,结合实证结果反照指标体系,作为完善依据,实现技术路径的创新。但同时,由于主客观原因,研究有关法治化营商环境量化评价及主客观指标的应用边界、指标体系适用条件及构建技术方法还存在不足,有待后续进一步深入探讨。
毛园媛[5](2019)在《义乌市流动摊贩治理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年来,流动摊贩的管理问题因摊贩与城管的矛盾暴力升级而备受关注。流动摊贩的无证经营给城市带来了环境、交通、食品安全、质量管理等多方面负面影响,规范流动摊贩管理势在必行。但流动摊贩群体身份特殊,大部分为社会就业弱势群体、低收入人群和外来务工人员,管理不当将影响政府的公信力和社会发展的稳定,如何科学有效地管理城市流动摊贩考验着执政者的管理智慧。本文以义乌市流动摊贩管理现状为研究对象,通过文献研究、问卷调查、案例研究等方法,分析义乌市流动摊贩管理存在的问题,对其直接原因和深层次原因进行分析,并结合国内外城市流动摊贩管理经验,系统性地提出义乌市流动摊贩治理对策。研究表明,城市流动摊贩的存在有其合理性,是“半城镇化”背景下大量农村劳动力流入城市的必然结果,是缓解社会就业压力、实现社会资源有效配置的有效途径,是对低层次消费群体公共服务缺失的有效补充。然而,当前义乌市政府忽视了流动摊摊贩存在的合理性与重要性,对待流动摊贩的方式以“堵”为主,“创建式”执法盲目追求数量,流动摊贩治理效果有限,城管与流动摊贩矛盾升级,群众对城管工作满意度低。这些问题表面上缘于流动经营的门槛低、易重操的特点,缘于流动摊贩群体求生欲强、法制观念淡薄的群体特征,缘于流动摊贩与城管的生存利益之争,缘于城管盲目禁止的管理方式。本文透过表象原因,重点分析了引发流动摊贩管理问题的四个深层原因:社会根源——“半城镇化”与政府公共服务缺位,思想根源——城市建设管理目标、理念存在严重偏差,制度根源——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存在问题,以及法律根源——流动摊贩管理问题根治缺少法律支撑。对此,本文借鉴国内外流动摊贩治理的相关经验,针对义乌市流动摊贩管理存在社会、思想、制度、法律四个方面根源性问题提出了相应对策。正视流动摊贩存在的社会必然性,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就业帮扶政策,强化城市空间规划引导,提升城市软实力,持续深化“城镇化”建设;加强民生建设,健全弱势群体社会保障体系,切实履行政府社会职能。理清思想痼疾,以民生为本,修正城市建设管理目标,更加重视城市内涵建设、功能建设与城市管理能力提升;从实际出发,重视弱势群体生活就业,回归人本,在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更加重视平民意见,确保城市管理目标“接地气”。围绕“善治”,更新城市治理理念,以“共赢、服务、统筹、多元”为引导,树立更加科学现代化的治理观念。修复体制缺陷,统筹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强化人员要素保障,完善“联合执法”制度,发挥“四个平台”实效,制定更加科学的综合执法考核体系,充分释放制度活力。建立法律屏障,完善立法,为流动摊贩创新管理提供法律支撑。最后,本文提出构建以社区为载体的流动摊贩多元治理模式。政府权力下放社区,以社区为治理单位,政府发挥好“守夜人”的作用,为社区治理提供政策、财力和公信力支撑;社区以摊贩登记管理制度为基础开展管理,引导成立摊贩行业协会,发挥摊贩自治优势,建立政府、社区、摊贩三方互动协商机制,以社区为载体,有效开展政府、群众、摊贩之间的有效沟通;加强与中介组织、社会组织和企业力量合作,为摊贩群体提供就业帮扶、法治培训、平台入驻等服务,并借助企业平台实现流动摊贩数字化高效管理。
施彦军[6](2019)在《当代中国法治政府理论与实践研究》文中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意味着我国法治建设将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仅要关注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而且要关注公民义务的切实履行;不仅要关注对权力的控制,而且要关注权力使命的完成;不仅要看到法治与政治的紧密关系,而且要将法治放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的大格局中给予定位等。而在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大格局中,法治政府实践显得尤其重要,这是因为政府在我国现阶段的国家治理中具有独特而无法替代的作用,其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府在国家治理中扮演着发动机和推动器的角色;二是政府能够更好地履行宏观调控的职能;三是政府是国家法律的直接执行者;四是政府有能力培育、完善和规范各类社会组织,推动他们参与社会治理等。因此,对于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的中国来说,只有实行政府主导型的国家治理,才能切实有效的推进法治国家建设。这一论断的提出,无疑对政府的有效治理尤其是法治政府的实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治政府实践成败不仅关系着政府治理现代化的成败,还关系着法治国家建设的成败,更关系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成败,由此可见,法治政府理论及其实践在国家治理体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稍有不慎,则满盘皆输。在当前,我们看到法治政府实践取得较大成绩的同时,更应该看到由于我国具有特殊的历史传统,客观上,不论是依法行政还是法治政府的推进,都是自上而下进行的,既然是自上而下的推动,那么在实践中也就势必会存在执行力逐级衰减、大打折扣的不良现象,当然,这种执行力衰减也是造成行政管理中政令不通、执行不畅的最重要原因之一。这些不良现象的存在,严重侵害了政府多年积累起来的良好信誉和形象,阻碍了法治政府实践的进程,同时也损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使得人们不得不重新思考近年来与依法行政、法治政府理论及其实践相关联的一系列理论与现实问题。本论文紧紧围绕“当代中国法治政府理论与实践”这一重要课题而展开充分研究,初步解决四个基本问题:一是当代中国法治政府实践的阻力及其影响因素;二是当代中国法治政府实践的指导原则;三是在一个具有特殊历史传统的语境中,当代中国法治政府实践的可行性及其模式选择;四是国外法治政府理论及其实践对当代中国法治政府实践的可借鉴价值。本论文充分运用文献研究法、定性研究法、历史研究法、比较研究法、多学科综合研究法等研究方法,立足于国内外法治政府理论与实践,首先从法治内涵及其与人治的关系、政府内涵及其与国家的区别、法治政府的内涵与特征、法治政府的基本规则、法治政府的实践标准等方面,多维度地阐述了法治与法治政府的概念。紧接着,从西方法治政府理论、马克思主义法治政府理论以及中国传统的优秀法治政府理论等方面,认真梳理了法治政府理论的源流,为当代中国法治政府实践提供思想理论上的借鉴。在此基础上,系统挖掘和梳理了当代中国法治政府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历程,进而分析了当代中国法治政府实践的现状即取得的基本成就、面临的阻力以及归因,然后,基于法治政府实践的模式选择、内容、需理顺的外部关系等方面,从宏观上勾勒了当代中国法治政府实践的框架。在客观分析当代中国法治政府实践所取得的成就与面临的阻力的基础上,并结合已设计的宏观框架,着重分析了当代中国法治政府实践的可行性(基础理论、多维制度、时代发展)、指导原则以及基本路径选择,侧重从清除思想障碍、革新行政体制、筑牢民主根基、强化制度支撑、控制行政权力、畅通救济渠道、增强外在动力七个层面促进当代中国法治政府实践进程。通过认真分析与研究,本论文得出如下结论:在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过程中,法律制度不断向法治的原则、精神靠拢,其现代性因素不断积累,最终使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型统治体系逐步成为现实;并展望: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若干代人的不断努力,我国所实践的法治政府必将是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府,是一个法律至上的政府,是一个政府行政权力得到很好的制约的政府,是一个能代表人民意志为人民谋幸福的政府。
孙广琦[7](2014)在《强镇扩权:苏南乡镇治理模式的重构 ——以苏州经济发达镇为研究对象》文中提出乡镇是我国宪法规定的最低一级建制的地方基层政府,乡镇不仅承担着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使命,也是农村工业化、现代化的重要基础。自古以来,我国以农耕文明而着称,与之相对应的是乡镇发育早,历史悠久。从秦汉的乡亭制开始,到隋的保甲制,以及皇权、绅权和族权的长时间稳定共存。新中国成立以后,乡村并存向乡政权制、人民公社制到乡镇政府发展,乡村组织体系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演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多次进行了乡镇机构改革,使乡镇政权不断有效地适应了时代和环境的变化。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在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影响和带动下,我国乡镇的发展明显提速,并出现了分化,呈现出不同的发展水平,形成不同的乡镇类型。东部沿海地区凭借区位优势和改革发展的先机,一大批乡镇迅速壮大成为经济发达的乡镇,正在向新型小城市方向而迈出坚实的步伐,但是他们又普遍面临着职权、管理体制、机构配置和公共服务等诸多制约其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和障碍。创新经济强镇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已被提上议事日程。苏南地区作为“苏南模式”的发祥地,是全国科学发展的先行区,其经济强镇的快速崛起,不仅改变了苏南城市发展的空间布局,也对苏南区域增长格局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本文选择苏州经济强镇作为研究对象,一方面可以挖掘苏南强镇扩权独创性的做法和个性的价值和成效;另一方面,可为后续的扩权强镇提供可贵的经验,对全国后发达区域乡镇治理模式的重构提供启迪和借鉴,甚至还可以对我国新型城镇化的持续推进提供新的思路和路径。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没有统一的模式、统一的标准、没有统一的答案,必须在探索中积累经验、研究对策、总结完善。笔者对已有的一些资料进行搜集、整理和评述,同时结合自己直接参与强镇扩权改革的实践和探索,认为强镇扩权不仅是要理顺县镇之间的权责关系,消除现有的体制性障碍,更要突出以“善治”为引领,加快推进乡镇治理体系和能力的现代化,全面提升乡镇治理成效,使乡镇政府成为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有限型、责任型和法治型政府。第一部分,导论。这部分主要探讨研究的缘起、研究的意义以及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重点对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并深度分析相关理论,从而得出文章可能的创新之处与不足。第二部分,乡镇与乡镇治理。通过历史分析法,对我国乡镇发展历程进行回顾,梳理了我国乡镇治理模式的演变,揭示了建国以来我国乡镇政权体制的发展变化以及乡镇政府的角色演变,并对我国乡镇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进行了剖析。第三部分,国内外乡镇治理的经验与启示。本部分通过比较研究法,在分析研究国内外地方及乡镇治理积累的一些比较成熟的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提出其对我国推进乡镇治理模式重构的借鉴与启示。第四部分,苏南乡镇的发展与治理改革的动因。苏南地区凭借良好的区位条件和工业基础,并抢抓开发开放的机遇,崛起了一大批综合实力不凡的“经济强镇”,凸现了经济总量大、人口集聚度高、城市化水平高、产业特色鲜明等特征。本部分运用PEST分析法,从政治、经济、社会、技术四个角度的因素分析来总体把握苏南经济强镇治理模式重构的宏观环境和影响因素。并对经济强镇治理模式重构的动因,从经济动力、政治动力和现实动力三大方面进行作了详细的分析,指出了传统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与苏南经济强镇谋求可持续发展之间形成强烈的冲突,必须要通过重构治理模式,从而拓展发展空间,激发体制活力,提高发展绩效。第五部分,苏南强镇扩权的实践探索。苏南经济强镇根据自身实际,并在国家、省和市等各级政策制度的引领下,围绕扩大管理权限、开展综合执法和便民服务、优化机构编制和人员配置、创新经济强镇的管理体制等方面作了全新的探索。第六部分,苏南强镇扩权后的成就与问题。本部分在论述苏南强镇扩权带来的正效应的基础上,重点分析其存在的若干问题和其背后的原因。苏南强镇通过扩权改革,在管理体制、组织机构等自身体系调整优化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都己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与此同时,在放权的合法性、资源政策倾斜、政策执行、权责匹配、体制障碍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第七部分,推进我国经济强镇治理模式重构的对策与思考。论文指出,从强镇扩权向扩权强镇延伸和提升,须从思想认识的提升、制度设计的引领,要素功能的完善、权力运用的规制以及城市演进的方面等方面着手,持续推进配套改革,以战略性、整体性、系统性设计与思路,谋求改革的深化,不断释放“改革红利”。第八部分:结论。主要概括出本文的几点基本结论,并提出进一步思考的方向。
韩俊英[8](2019)在《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发展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南方集体林区作为我国传统的三大林区之一,同时作为我国集体林区制度改革推行的试点区域,在全国率先基本完成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我国森林资源与林业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后,南方集体林区经过多年的经济发展,经济社会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同时也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各种新的社会矛盾不断凸显,特别是行政主体与经营主体在追求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平衡上的矛盾日渐成为影响南方集体林区林业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本文以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的耦合发展为研究对象,在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的耦合系统中,依法行政子系统与经济转型子系统以政府职能的有效转变为媒介促进要素间的相互影响与相互作用,厘清二者之间的相互作用机理,对于有效辨识南方集体林区行政主体与经营主体之间的利益诉求与内生关系,有效解决行政主体与经营主体之间的矛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以法经济学理论、依法行政理论、经济转型理论、系统耦合理论以及可持续发展理论为主要理论支撑,借助极差方法、距离协调度模型以及灰色系统理论等方法的综合运用,实现定性与定量方法相结合的研究范式,系统分析了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发展的运行机理,关键影响因素与耦合度测量方法等问题。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1)对涉及本文的研究文献进行全面梳理,对依法行政、经济转型以及二者关系的研究进行了全面阐述;做了相关的理论贮备,分析了法经济学理论、依法行政理论、经济转型理论、系统耦合理论以及可持续发展理论;(2)以南方集体林区10省区典型经济指标特征确定划分标准,将其划分为第一类地区、第二类地区和第三类地区,分别对三个区域的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发展的现状进行了深入分析,并结合三区域的实际发展状况分别总结共性问题与个性问题,为论文后续研究奠定现实基础;(3)辨识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发展的关键影响因素。在文献分析与专家调查的基础上,构建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发展的初始影响因子集,运用灰色系统理论构建白化函数,对初始指标集合进行客观筛选,最终共得到7大类46项关键影响因素,作为构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的有效依据。(4)对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的耦合机理进行深入分析。在对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耦合的目标、功能以及结构等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分别对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主分量各序参量之间、主分量与子系统之间以及各子系统之间的耦合机理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理论分析,为二者耦合发展的评价与耦合度表征奠定基础。(5)构建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与耦合度评测方法体系。结合研究对象实际特点,在对关键影响因素进行有效整合的基础上,设计了包括行政经济主分量和资源条件子系统、科技创新子系统、社会环境子系统以及市场环境子系统等在内的评价指标体系,其中行政经济主分量主要包括经济环境、产业环境与行政环境影响因素指标,三者的指标要素能够很好地表征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发展的具体效应,而关键影响因素中资源条件、科技创新水平、人文与地理环境以及资金与市场环境则分别对应设计为资源条件子系统、科技创新子系统、社会环境子系统和市场环境子系统等要素指标,作为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的辅助子系统来表征子系统间以及主分量与子系统间的耦合度。结合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度测量的实际需要,分别用极差方法、距离协调度模型以及灰色关联度模型构建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耦合度测量方法体系,其中运用极差方法确定指标与序参量权重系数,运用协调度与灰色关联度模型测量耦合度。(6)以广东省为例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发展的评价进行了实证研究,以进一步检验前述研究结论,特别是耦合度测量指标体系与耦合度测量方法体系的可行性与可操作性。(7)针对南方集体林区10省区的共性与个性问题,结合实证研究结论,给出适用于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发展的保障对策。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的耦合发展是一个全新的理论命题,但是二者的耦合具有广泛的现实与理论基础。南方集体林区10省区之间无论是在依法行政还是经济转型发展方面都存在较大差距。林业经济相对发达的省区,表现出法治政府建设相对规范,政府行政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较高,直接反映了林区经济转型发展与依法行政存在一定的内生关系。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政府职能转变与经济转型发展之间的关系,是解决南方集体林区林权改革后新生矛盾的有效路径。
许文浩[9](2019)在《上海市建筑业农民工欠薪治理对策研究 ——以虹口区为例》文中研究说明自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农民工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逐渐成为社会热点,其中工资被拖欠问题最为严重,特别是建筑业农民工已经成为欠薪最集中、问题最突出的行业群体,解决问题更显得尤为迫切。如何有效治理农民工欠薪问题,是各级政府面临的巨大挑战,为此,本文研究的目的与意义在于对当前本市农民工欠薪的治理困境进行研究,同时提出相关的治理对策。论文主要采用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和数据分析法等方法对本市建筑业农民工欠薪的治理对策进行研究。首先,通过阐述相关概念及基础理论,对建筑业农民工、欠薪等关键概念进行了定义,并对协同治理的研究理论进行介绍。其次,进一步通过数据和案例介绍虹口区建筑业农民工欠薪概况及当前治理情况,并指出当前在治理农民工欠薪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法律制度、部门合作、市场环境、政策落实等方面进行深入剖析。最后,作者在现有的制度和政策框架下,结合协同治理理论,从建立长效机制、增强责任意识、健全监管体系、引导多方参与和完善配套政策等五个方面入手,就长远治理建筑业农民工欠薪问题提出具体实施对策,以期为解决该问题提供参考之用。本文的研究成果在当前时代背景和新形势下,对如何有效治理本市建筑业农民工欠薪问题,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实践性和较高的参考价值。
贾孟其[10](2020)在《江西民营经济营商环境评价与优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2019年10月23日中国国务院发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把优化营商环境纳入法治化轨道,制度化消除痛点、激活创新,对外宣示中国政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定意志,标志我国优化营商环境制度建设进入新的更高阶段。民营经济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繁荣地方经济、增加政府税收、吸纳劳动就业、促进科技创新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而民营经济的发展与营商环境有着十分紧密的关系。由于我国区域之间经济发展的不均衡,各地区民营经济营商环境发展水平有较大差距,通过对不同地区民营经济营商环境状况的比较分析发现各地区的优势和短板,可以为改善地区民营经济营商环境状况提供相应的指导和借鉴。本文首先利用系统聚类—因子分析—层次分析相结合的定量指标筛选方法和确定权重方法,构建了囊括30个指标涉及创新发展环境、市场培育环境、融资投资环境、政策服务环境以及基础设施环境五个准则层在内的民营经济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并在利用熵值法确定指标权重的基础上分析了 2003-2017年江西省民营经济营商环境状况和障碍因子。其次,在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分别对江西和浙江的民营经济营商环境状况进行实证分析,揭示出二者近年来的发展状况和趋势以及各自的比较优势和劣势,尤其是江西在民营经济发展方面的不足之处。接着,论文从总体思路、原则、目标、模式、路径等方面提出了江西民营经济营商环境优化方案。最后,论文从以下方面提出了营商环境优化方案实施的保障措施:第一,夯实“三基”,大力培育民营企业创新意识;第二,建立健康的引导机制,使企业家从唯利转向创新;第三,借鉴“互联网+”思维,突破企业创新人才瓶颈;第四,强调过程控制,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第五,规范市场秩序,激发市场活力。
二、要进一步加大劳动行政执法力度问题(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要进一步加大劳动行政执法力度问题(论文提纲范文)
(1)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模式构建与进路优化(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总体思路与研究内容 |
四、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五、研究的创新点 |
第一章 文献综述、概念界定与相关理论 |
第一节 研究相关的文献述评 |
一、研究相关的国外文献回顾 |
二、研究相关的国内文献回顾 |
三、研究相关的国内外文献的评价 |
第二节 研究相关的概念界定 |
一、市场监管的概念界定 |
二、行政执法的概念界定 |
三、综合执法的概念界定 |
第三节 研究相关的理论基础 |
一、整体性治理理论 |
二、交易成本理论 |
三、行政自制理论 |
第二章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动因及面向 |
第一节 市场监管执法模式变迁的历史逻辑 |
一、市场监管执法模式变迁的阶段分析 |
二、市场监管执法模式变迁的二重动因 |
三、市场监管执法模式变迁的路径依赖 |
第二节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需求侧动因 |
一、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效监管的需求 |
二、经济社会发展对服务监管的需求 |
三、经济社会发展对法治监管的需求 |
第三节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供给侧动因 |
一、市场监管的整体效能提升不够 |
二、市场监管的服务质量改进不够 |
三、市场监管的法治能力提升不够 |
第四节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基本面向 |
一、市场监管执法体制:“碎片”到“整体” |
二、市场监管执法理念:“官本”到“民本” |
三、市场监管执法方式:“人治”到“法治” |
第三章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实践基础 |
第一节 研究设计与样本来源 |
一、研究设计 |
二、样本来源 |
第二节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实践的进展分析 |
一、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职能配置分析 |
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机构调整分析 |
三、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流程优化分析 |
第三节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实践的局限分析 |
一、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缺乏系统设计 |
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缺乏内容深度 |
三、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缺乏配套协同 |
第四章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效度的影响因素分析 |
第一节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效度影响因素的理论分析 |
一、市场监管效度的衡量标准 |
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效度的影响因素 |
第二节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效度的影响因素假设 |
一、法律法规因素 |
二、权力配置因素 |
三、权力运行因素 |
四、执法保障因素 |
五、执法干扰因素 |
六、风俗文化因素 |
七、企业行为因素 |
八、社会诉求因素 |
第三节 数据来源与样本描述 |
一、数据来源 |
二、样本描述 |
第四节 因子分析及理论解释 |
一、因子分析概述 |
二、原始数据处理 |
三、因子分析的过程 |
四、公共因子的理论整合及解释 |
第五章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三维+三向”模式 |
第一节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整合维度 |
一、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职能转变 |
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机构调整 |
三、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流程优化 |
第二节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整合向度 |
一、综合执法改革整合向度的理论基础 |
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纵向整合 |
三、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横向整合 |
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纵深整合 |
第三节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基本原则 |
一、统筹协调 |
二、精简高效 |
三、权责一致 |
四、行政法治 |
第六章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进路优化 |
第一节 全面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 |
一、牢固树立全面深化改革的基本理念 |
二、完善细化全面推进改革的顶层设计 |
三、着力强化全面推进改革的央地联动 |
第二节 纵深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 |
一、纵深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的职能转变 |
二、纵深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的机构调整 |
三、纵深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的流程设计 |
第三节 协同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 |
一、协同推进市场监管法制体系建设 |
二、协同推进市场监管事业单位改革 |
三、协同推进社会共治体制机制改革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附录 |
致谢 |
(2)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理分析与法治保障 ——基于法治国家建设视野下社会演进型路径与政府主导型路径协同发展的分析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二、研究综述与评析 |
(一) 国外有关中国农村民主管理的相关理论研究述评 |
(二) 国内关于农村民主管理的理论研究述评 |
三、分析思路与方法 |
(一) 分析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四、基本框架与内容 |
(一) 基本框架 |
(二) 研究内容 |
第二章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概念解构 |
一、概念解构的意义 |
(一) 有利于更准确地规范基层政府的公共权力 |
(二) 有利于更全面地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 |
(三) 有利于更扎实地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 |
(四) 有利于更有效地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
二、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概念界定 |
(一) 对现有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概念分析的相关学说的评析 |
(二)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概念的界定 |
三、与相关概念的联系与区别 |
(一)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与村民自治 |
(二)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与城市居民自治 |
(三)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与地方自治 |
(四)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与社会自治 |
(五)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与乡镇治理机制 |
(六)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与农村依法治理机制 |
(七)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与农村社会组织机制 |
四、概念的性质与特征 |
(一)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性质 |
(二)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基本特征 |
第三章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价值理念 |
一、基层民主自治理念 |
(一) 民主理念 |
(二) 自由理念 |
(三) 平等理念 |
(四) 权利理念 |
二、基层制度性理念 |
(一)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是农村的基层政治制度 |
(二)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是农村的基层民主制度 |
(三)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是农村的社会管理制度 |
(四)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是农村的农民组织制度 |
三、基层治理模式性理念 |
四、农民活动方式性理念 |
第四章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生发基础 |
一、经济基础: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 |
(一) 农村市场经济与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关系逻辑 |
(二) 农村市场经济与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共生的历史演进 |
(三) 农村市场经济与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历史发展的启示 |
(四) 农村市场经济发展的困境 |
(五) 基于农村市场经济滞后性发展的农村民主管理制度面临的困境 |
(六) 实现农村市场经济与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和谐共生发展 |
二、政治基础:协商民主理论的孕育 |
(一) 普适性:协商民主的要义 |
(二) 契合性:协商民主与我国农村基层民主的融合 |
(三) 本土化:我国农村协商民主的现实基础与生长 |
(四) 从“协商”到“民主”:完善我国农村基层民主的路径选择 |
三、文化基础:“和合文化”的回归 |
(一) 文化与政治制度之间的相互关系 |
(二) 和合文化的基本内涵及其与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契合 |
(三) 和合文化的功能及其对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制度的促进 |
四、伦理基础:农民道德修养的进步 |
(一) 农民伦理道德建设对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及良性运行的重要意义 |
(二) 我国农民伦理道德建设的历史分析 |
(三)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视域下农民道德建设的现状分析 |
(四)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视域下完善农民道德建设的路径思考 |
第五章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运行的困境分析 |
一、外部困境 |
(一) “两务”关系导致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化运行目标环境不明 |
(二) “两导”关系导致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化运行体制环境不畅 |
(三) “两心”地位不定导致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化运行自治环境缺失 |
(四) “两权”相互冲突导致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化运行法理环境模糊 |
二、内部困境 |
(一) 民主选举缺乏严格的法治主体 |
(二) 民主决策缺乏适格的法治载体 |
(三) 民主管理缺乏规范的法治内容 |
(四) 民主监督缺乏全面的法治客体 |
三、困境的原因审视 |
(一) 重视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施行中民主外部运行的手段性和方法性,忽视农村内部民主管理过程中农民民主权利意识的培养和民主权利的保障 |
(二) 重视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在政治层面的实践和运行,忽视在法治层面的施行和保障 |
(三) 重视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实施中国家基层公共权力传输的单方性,忽视国家基层公共权力与农民民主权利“沟通与协商”的平衡性 |
(四) 重视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实施中制度运行的单一性,忽视与相关制度并行实施的协调性与统一性 |
第六章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保障的宏观进路 |
一、动力机制 |
(一) 经济动力机制 |
(二) 政治动力机制 |
(三) 文化动力机制 |
(四) 制度动力机制 |
(五) 环境动力机制 |
二、基本原则 |
(一) 以人为本原则 |
(二) 权利保障原则 |
(三) 法治均衡原则 |
(四) 民主参与原则 |
(五) 服务社会原则 |
三、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宏观法治保障机制的建构 |
(一) 建立健全农民权利保障法治意识的培育机制 |
(二) 建立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外部法治保障机制 |
(三) 建立健全农村民主选举法治保障机制 |
(四) 建立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内部法治保障机制 |
(五) 建立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运行法治保障机制 |
第七章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保障的具体路径 |
一、立法保障 |
(一) 宪法层面的立法保障 |
(二) 基本法律层面的立法保障 |
(三) 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层面的立法保障 |
(四) 地方性法规、规章层面的立法保障 |
(五) 农村基层规章制度层面的立法保障 |
二 执法保障 |
(一)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执法保障的涵义 |
(二)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执法保障的特征 |
(三)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执法保障的基本原则 |
(四)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执法的主要依据和主要领域 |
(五)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执法体系框架 |
(六)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执法保障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
(七) 完善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执法保障的主要措施 |
三、司法保障 |
(一)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司法保障的涵义 |
(二) 加强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司法保障的必要性 |
(三)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司法保障的特征 |
(四)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司法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 |
(五)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司法保障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六) 完善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司法保障的措施 |
第八章 结语:共识、歧见与后续研究的方向与重点 |
一、对我国农村民主管理实践及其制度发展的评价 |
二、关于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的基本定位 |
三、关于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建设中需处理的几对矛盾 |
四、关于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的具体措施 |
五、关于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的其它理论问题 |
参考文献 |
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等 |
后记 |
(3)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缘起:基层法治离我们有多远? |
二、基层治理的法治悖论 |
三、研究现状与文献综述 |
四、基本概念界定与研究范围限定 |
五、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第二章 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现实困境与发展方向 |
第一节 基层政府的职能与职权 |
一、基层政府职能与职权的规范分析 |
二、基层政府职权的法律特征 |
第二节 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现状分析 |
一、基层政府失灵与政府权力异化 |
二、基层政府权力运行异化之根源 |
第三节 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价值塑造 |
一、基层政府治理的理念误区与极端倾向 |
二、合法性: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价值底线 |
三、有效性: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价值重塑 |
四、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三维架构 |
第三章 基层政府权力配置的法治化 |
第一节 基层政府权力配置失衡及其解决路径 |
一、问题意识:纵向权力配置失衡 |
二、制度性根源:法定职权与管理的错位 |
三、关于基层乡镇政府地位的理论主张 |
第二节 强镇扩权:基层政府赋权改革探索与反思 |
一、改革历程与实践样本 |
二、行政性分权:强镇扩权改革的路径反思 |
第三节 基层政府赋权的法治化路径 |
一、确立基层政府权力配置的基本原则 |
二、明确基层政府权力配置的法治目标:建设基层服务型政府 |
三、健全基层政府权力配置的法治保障 |
第四章 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法治化 |
第一节 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实践图景——以上海群租治理为例 |
一、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现实——群租治理的真实场景 |
二、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依据——群租治理的政策推进 |
三、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过程——群租治理中的街镇角色 |
第二节 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现实特征 |
一、基层政府权力的“运动式运行”困境 |
二、基层政府权力的“压力型运行”困境 |
三、基层政府权力的“失调型运行”困境 |
第三节 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法治化建构 |
一、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法治框架 |
二、基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法治化 |
三、基层政府行政决策的法治化 |
四、基层政府行政执法的法治化 |
第五章 基层政府权力监督的法治化 |
第一节 基层政府权力腐败的表象与根源 |
一、基层政府权力腐败:硬腐败与软腐败 |
二、基层政府权力廉政监督与效能监督的统一 |
第二节 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廉洁性监督 |
一、基层政府权力腐败的危害性 |
二、基层政府权力运行腐败的根源分析 |
三、价值导向:从事后惩戒转向事前预防 |
四、基层政府权力监督的制度化构建 |
第三节 基层政府权力效能监督的法治化 |
一、基层政府效能监督的实证分析:以2019年D区街镇考核为例 |
二、基层政府效能监督的法治困境 |
三、基层政府效能监督法治化的改进路径 |
第六章 余论: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未来展望 |
第一节 基层政府权力运行过程中的法治虚无主义批判 |
一、基层治理中法治虚无主义的新变异 |
二、基层法治虚无主义的形态与后果 |
第二节 警惕基层政府权力运行过程中的法治浪漫主义 |
一、法治浪漫主义思潮的形成 |
二、法治浪漫主义的迷惑性与危害性 |
第三节 坚持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法治现实主义 |
一、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时代背景 |
二、秉持法治现实主义的渐进改革立场 |
三、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渐进实现路径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兼怀人生四十 |
(4)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问题提出 |
三、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核心概念 |
一、法治化营商环境 |
二、指标体系 |
三、营商指数 |
四、法治评价 |
五、企业满意度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一、关于营商环境与法治化营商环境研究 |
二、关于国内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研究与实践 |
三、关于国内外法治评价指标体系研究与实践 |
四、文献简析 |
第四节 研究方法 |
一、文献分析法 |
二、比较分析法 |
三、规范分析法 |
四、实证分析法 |
第五节 研究思路与内容结构 |
一、研究思路 |
二、内容结构 |
第二章 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理论方法与经验 |
第一节 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的理论基础 |
一、法治经济理论 |
二、法治政府理论 |
三、法治评价理论 |
第二节 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方法 |
一、指标体系构建方法论 |
二、指标体系构建的具体方法 |
第三节 国内外法治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经验借鉴 |
一、国际法治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经验 |
二、国内法治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经验 |
三、国内外法治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特点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构建路径与评价维度 |
第一节 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的逻辑起点 |
一、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内涵 |
二、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必要性 |
三、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的功能 |
第二节 指标体系构建的基本要素与整体思路 |
一、指标体系构建的要素分析 |
二、指标体系构建的整体思路 |
第三节 评价维度的构建理据 |
一、评价维度构建的规范分析 |
二、评价维度构建的实证分析 |
第四节 评价维度的主要内容 |
一、营商法制环境 |
二、营商执法环境 |
三、营商司法环境 |
四、营商守法环境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设计与遴选 |
第一节 指标设计与遴选的技术路径与基本原则 |
一、技术路径 |
二、基本原则 |
第二节 二级指标的设计与解析 |
一、二级指标设计思路与特点 |
二、二级指标的隶属度分析 |
三、二级指标的内容解析 |
第三节 三级指标的遴选与释义 |
一、三级指标遴选思路与特点 |
二、三级指标的遴选 |
三、三级指标的释义 |
第四节 指标权重分配与评分标准 |
一、指标权重分配 |
二、指标评分标准 |
第五节 指标体系构建结果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实证研究 |
第一节 实证说明 |
一、评价对象 |
二、数据来源 |
第二节 实证结果 |
一、按类型分类评价结果 |
二、按层级分类评价结果 |
三、结果分析 |
第三节 改进对策 |
一、基本思路 |
二、具体措施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思考与建议 |
第一节 指标体系构建存在的问题 |
一、指标体系构建的外部问题 |
二、指标体系构建的内部问题 |
第二节 完善指标体系构建的建议 |
一、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顶层设计 |
二、改善第三方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的配套条件 |
三、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与数据共享 |
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方法 |
五、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民意调查信度与效度 |
六、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结果运用机制 |
第三节 若干问题的进一步思考 |
一、关于法治评价中主客观评价关系 |
二、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主体 |
三、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顶层设计 |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5)义乌市流动摊贩治理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现状综述 |
1.3 研究目标 |
1.4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1.1 流动摊贩 |
2.1.2 城管与综合行政执法 |
2.1.3 城市化 |
2.2 理论基础简介 |
2.2.1 善治理论 |
2.2.2 新公共服务理论 |
2.2.3 外部性理论 |
2.2.4 非零和博弈理论 |
2.3 流动摊贩合理性的理论与实践分析 |
2.3.1 国外对于流动摊贩合理性的理论与实践分析 |
2.3.2 国内对流动摊贩合理性的理论与实践分析 |
第三章 义乌市流动摊贩及管理现状调研分析 |
3.1 义乌市城市及综合行政执法局概况 |
3.2 义乌市流动摊贩管理现状调研设计与实施 |
3.2.1 调研设计 |
3.2.2 调研组织与实施 |
3.3 义乌市流动摊贩调研的统计分析结果 |
3.3.1 义乌市流动摊贩的基本情况 |
3.3.2 义乌市流动摊贩经营情况 |
3.3.3 义乌市流动摊贩管理现状基本情况 |
3.4 义乌市市民调研的统计分析结果 |
3.4.1 受访市民基本情况 |
3.4.2 市民对流动摊贩的态度调查 |
3.4.3 市民对流动摊贩治理的态度调查 |
3.5 义乌市城管调研的统计分析结果 |
3.5.1 受访城管概况 |
3.5.2 城管对流动摊贩的态度调查 |
3.5.3 城管对流动摊贩管理现状的态度调查 |
3.6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义乌市流动摊贩治理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义乌市流动摊贩治理现状及问题 |
4.1.1 义乌市流动摊贩治理现状 |
4.1.2 义乌市流动摊贩治理存在的问题 |
4.2 流动摊贩治理问题表面原因分析 |
4.2.1 流动经营投入少、门槛低、易重操 |
4.2.2 流动摊贩收入低、求生欲强、法制观念淡薄 |
4.2.3 流动摊贩与城管的利益之争 |
4.2.4 城管“创建式”执法追求数量,忽视真实需求失“民心” |
4.3 流动摊贩治理问题深层原因分析 |
4.3.1 社会根源:“半城镇化”与政府公共服务缺位 |
4.3.2 思想根源:城市建设管理目标、理念存在严重偏差 |
4.3.3 制度根源: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存在问题 |
4.3.4 法律根源:流动摊贩管理问题根治缺少法律支撑 |
第五章 国内外流动摊贩治理经验与启示 |
5.1 国外流动摊贩治理的相关经验 |
5.1.1 美国: 允许经营+科学规划+规范管理 |
5.1.2 韩国:尊重摊贩+摊贩组织+分区管理 |
5.1.3 印度:逐步完善的法律体系+强大的社会组织 |
5.2 国内流动摊贩治理的相关成功经验 |
5.2.1 北京市:以人为本+集贸市场建设+多元治理 |
5.2.2 台北市:特设机构管理+人性化准入+第三产业融入 |
5.2.3 杭州、宁波等市:合理规划+科学管理+摊贩自治 |
5.3 国内外流动摊贩治理经验的启示 |
5.3.1 给予摊贩群体和摊贩经济足够重视 |
5.3.2 尽快完善流动摊贩相关法律 |
5.3.3 着力发挥摊贩群体自治主动性 |
5.3.4 注重分区管理的科学性 |
5.3.5 实现从“管理”到“服务”的转变 |
第六章 义乌市流动摊贩治理对策与建议 |
6.1 重视社会根源,加强政府公共服务与民生保障 |
6.1.1 正视流动摊贩存在的社会必然性 |
6.1.2 深化“城镇化”建设,强化政府公共服务 |
6.1.3 加强民生保障,开辟弱势群体绿色通道 |
6.2 理清思想痼疾,更新城市建设管理目标与理念 |
6.2.1 以民生为本,修正城市建设目标偏差 |
6.2.2 从实际出发,重设“接地气”城市管理目标 |
6.2.3 围绕“善治”,更新城市治理理念 |
6.3 修复体制缺陷,充分释放制度力量 |
6.3.1 统筹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强化人员要素保障 |
6.3.2 完善“联合执法”制度,发挥实效“四个平台”实效 |
6.3.3 制定科学的执法考核体系 |
6.4 建立法律屏障,为流动摊贩创新管理提供法制保障 |
6.4.1 完善立法,提供法律保障 |
6.4.2 明确城管执法的法律地位和标准 |
6.5 实施流动摊贩分类、分区、分时段精细化管理 |
6.5.1 实施产品分类管理 |
6.5.2 实施分区域、分时段管理 |
6.6 构建以社区为载体的流动摊贩多元共治模式 |
6.6.1 权利下放,以社区为治理单元 |
6.6.2 政府做好角色转变 |
6.6.3 社区以摊贩登记管理制度为基础展开管理 |
6.6.4 引导成立摊贩行业协会,发挥摊贩自治优势 |
6.6.5 建立政府、社区、摊贩三方互动协商机制 |
6.6.6 加强与中介组织、社会组织和企业力量合作 |
第七章 研究总结与研究展望 |
7.1 研究总结 |
7.2 研究展望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6)当代中国法治政府理论与实践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一、研究理论意义 |
二、研究实践意义 |
第三节 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三、现有相关研究的评价 |
第四节 研究思路与框架 |
第五节 研究方法 |
一、文献研究法 |
二、定性研究法 |
三、历史研究法 |
四、比较研究法 |
五、多学科综合研究法 |
第六节 研究创新与不足 |
一、研究创新 |
二、研究不足 |
第一章 法治与法治政府的概念解析 |
第一节 法治内涵及其与人治的关系 |
一、法治内涵 |
二、法治与人治的关系 |
第二节 政府的内涵及其与国家的区别 |
一、政府的内涵 |
二、政府与国家的区别 |
第三节 法治政府的内涵与特征 |
一、法治政府的内涵 |
二、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 |
第四节 法治政府的基本规则 |
一、法治政府的形式规则 |
二、法治政府的实质规则 |
三、法治政府基本规则实现的条件 |
第五节 法治政府的实践标准 |
一、首要标准:行政主体依法设立 |
二、关键标准:行政权力依法获取 |
三、核心标准:行政行为受法律制约 |
四、保障标准:行政违法行为依法严惩 |
五、终极标准:行政权力服务公众和社会 |
第二章 法治政府理论的源与流 |
第一节 西方法治政府理论 |
一、古希腊与古罗马时期法治政府理论 |
二、中世纪时期的法治政府理论 |
三、近代资本主义时期法治政府理论 |
四、当代西方法治政府理论 |
五、西方法治政府理论评析 |
第二节 马克思主义法治政府理论 |
一、马克思、恩格斯法治理论 |
二、列宁法治政府理论 |
三、马克思主义法治政府理论评析 |
第三节 中国传统的优秀法治政府理论 |
一、古代法家的法治政府理论 |
二、清末法学家的法治政府理论 |
三、中国传统的优秀法治政府理论评析 |
第三章 当代中国法治政府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历程 |
第一节 法治政府理论的发展历程 |
一、改革开放前法治政府理论的探索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理论 |
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理论 |
第二节 法治政府实践发展历程 |
一、艰难探索阶断(1949年——改革开放前) |
二、初步实践阶断(改革开放后——1989年) |
三、全面实践阶段(1989年——2003年) |
四、继续推进阶段(2003年——2012年) |
五、全面深化阶段(2012年——至今) |
第三节 法治政府理论与实践发展历程的评析 |
第四章 当代中国法治政府实践的现状分析 |
第一节 当代中国法治政府实践所取得的基本成就 |
一、行政法律规范建设硕果累累,基本上实现了有法可依 |
二、不断改革政府机构,推进了政府职能转变 |
三、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
四、政府及其公务员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明确了法治政府实践目标 |
五、不断完善行政权力监督体系,提升了法治政府实践水平 |
第二节 当代中国法治政府实践面临的问题 |
一、法治政府理论研究与实践认识程度还不够深入 |
二、法治政府的制度建设还不够健全 |
三、行政体制性障碍还未从根本上消除 |
四、行政执法行为还不够规范甚至滥用行政权力 |
五、部分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还比较低 |
六、法治政府实践的监督制度落实还不够到位 |
第三节 当代中国法治政府实践障碍的归因 |
一、中国特殊外部环境因素的深远影响 |
二、政府自身能力不足因素的深刻影响 |
三、缺乏对“法治”正确认识的重要影响 |
第五章 当代中国法治政府实践的宏观框架 |
第一节 当代中国法治政府实践的模式选择 |
一、法治政府实践的基本模式 |
二、关于法治政府实践模式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
三、当代中国法治政府实践的模式选择 |
第二节 当代中国法治政府实践的内容 |
一、法治政府与良好秩序 |
二、法治政府与推动民主 |
三、法治政府与促进自由 |
四、法治政府与维护公正 |
五、法治政府与保护人权 |
第三节 当代中国法治政府实践需理顺的外部关系 |
一、法治政府与政党 |
二、法治政府与法治国家 |
三、法治政府与法治文化 |
四、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 |
第六章 推进当代中国法治政府实践的路径选择 |
第一节 当代中国法治政府实践的可行性 |
一、基础理论上的可行性 |
二、多维制度上的可行性 |
三、时代发展上的可行性 |
第二节 当代中国法治政府实践的指导原则 |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法治政府实践 |
二、坚持以民为中心 |
三、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四、坚持立足当代中国实际 |
五、坚持硬法与软法相结合 |
六、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 |
第三节 优化当代中国法治政府实践的若干对策 |
一、清除思想障碍:大力增强行政公务人员的法治观念 |
二、革新行政体制:转变政府职能,构建有限政府和服务政府 |
三、筑牢民主根基:建立健全民主政治制度 |
四、强化制度支撑:建立健全行政法律规范体系 |
五、控制行政权力:严格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 |
六、畅通救济渠道:建立健全行政救济机制 |
七、增强外在动力:发展和壮大市民社会 |
在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7)强镇扩权:苏南乡镇治理模式的重构 ——以苏州经济发达镇为研究对象(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的缘起 |
二、研究的意义 |
三、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四、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分析视角 |
五、研究方法与论文思路 |
六、可能的创新之处与不足 |
第一章 乡镇与乡镇治理 |
第一节 我国乡镇发展的历史沿革 |
一、建国以前的乡村组织体系 |
二、建国以后农村基层组织的制度变革 |
第二节 我国乡镇治理模式的演变 |
一、建国以来乡镇政权体制的发展变化 |
二、建国以来我国乡镇政府的角色演变 |
第三节 我国乡镇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
一、目前我国的乡镇治理模式 |
二、我国乡镇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
三、我国乡镇治理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国内外乡镇治理的经验与启示 |
第一节 国外的地方(基层)治理 |
一、国外地方(基层)治理的实践 |
二、国外地方(基层)治理的教训 |
三、国外地方(基层)治理对我国乡镇治理的启迪和借鉴 |
第二节 国内乡镇治理改革的探索 |
一、广东省的“简政强镇” |
二、浙江省的“强镇扩权” |
三、山东省的“扩权强镇” |
四、吉林省的“百镇建设” |
第三节 我国港台地区的基层治理 |
一、香港基层治理的经验与借鉴 |
二、台湾基层治理的实践和启示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苏南乡镇的发展与治理改革的动因 |
第一节 苏南乡镇的发展之路 |
一、苏南乡镇的发展演变 |
二、苏南乡镇发展的历史社会基础和现实自然条件 |
第二节 苏南乡镇的总体特征 |
一、经济总量大,人口集聚度高 |
二、城镇化水平高,产业特色鲜明 |
第三节 苏南经济强镇发展呼唤治理改革 |
一、苏南经济强镇治理模式重构的背景 |
二、苏南经济强镇治理模式重构的动因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苏南强镇扩权的实践探索 |
第一节 强镇扩权:苏南乡镇治理模式的重构 |
一、苏南乡镇治理的创新实践 |
二、苏南强镇扩权的政策依据 |
三、苏南强镇扩权的制度设计 |
四、苏南强镇扩权的政府定位 |
第二节 苏南强镇扩权的具体措施 |
一、下放权力,赋予强镇部分县级管理权限 |
二、重赋功能,打造强镇治理新型服务平台 |
三、优化结构,重组强镇资源配置方式 |
四、再造流程,优化强镇政府运行方式 |
五、尊重基层,因地制宜推进扩权试点 |
第三节 苏南强镇扩权实践中的若干创新 |
一、扩大经济强镇的管理权限 |
二、开展综合执法和便民服务 |
三、优化机构编制和人员配置 |
四、创新经济强镇的管理体制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苏南强镇扩权后的成就与问题 |
第一节 苏南强镇扩权后取得的成就 |
一、产生了经济强镇扩权改革的“四大效应” |
二、实现了经济强镇运行和管理机制的“三大转变” |
三、促进了经济强镇公共治理和经济社会的“两大提升” |
第二节 苏南强镇扩权后产生的若干困惑 |
一、放权和用权的合法性问题 |
二、资源政策倾斜不力问题 |
三、政策执行问题 |
四、权责匹配问题 |
五、部门协调问题 |
六、体制障碍问题 |
第三节 苏南强镇扩权后产生困惑的原因分析 |
一、路径依赖导致阶段性的合法性缺失 |
二、思想认识不一致、不统一 |
三、制度设计不周全、不系统 |
四、利益博弈影响改革进程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推进我国经济强镇治理模式重构的对策与思考 |
第一节 注重思想认识的提升 |
一、提升领导思想认识,支持强镇扩权 |
二、加快干部理念更新,推进强镇扩权 |
三、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共享强镇扩权 |
第二节 注重制度设计的引领 |
一、突出上层设计的首要性 |
二、突出制度设计的配套性 |
三、突出制度汲取的广泛性 |
第三节 注重要素功能的完善 |
一、营造有利环境 |
二、夯实物质基础 |
三、强化要素保障 |
四、加强组织领导 |
第四节 注重权力运用的规制 |
一、确权须明确,风险重监控 |
二、用权要规范,执行须有效 |
三、绩效重测评,违规必问责 |
第五节 注重城市演进的方向 |
一、创新城镇建设理念 |
二、突出规划引领发展 |
三、注重生态环境建设 |
第六节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主要学术论文 |
附录1 |
附录2 |
附录3 |
附录4 |
附录5 |
附录6 |
附录7 |
致谢 |
(8)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国内外研究综合评述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技术路线 |
1.5 研究的创新之处 |
2 理论基础与概念界定 |
2.1 法经济学理论 |
2.1.1 法治与经济的关系 |
2.1.2 法与稀缺资源的有效配置 |
2.1.3 法律制度与预期行为刺激 |
2.1.4 法治政府的经济理性 |
2.2 依法行政理论 |
2.2.1 依法行政与法治政府的关系 |
2.2.2 政府职能与权力清单 |
2.2.3 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的界定 |
2.3 转型经济学理论 |
2.3.1 经济转型的基本内涵 |
2.3.2 中国的经济转型 |
2.3.3 南方集体林区经济转型的界定 |
2.4 系统耦合理论 |
2.4.1 耦合与耦合发展 |
2.4.2 系统与系统耦合 |
2.4.3 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的耦合 |
2.5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5.1 南方集体林区的可持续发展 |
2.5.2 依法行政与可持续发展 |
2.5.3 经济转型与可持续发展 |
2.6 本章小结 |
3 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发展现状与存在问题 |
3.1 南方集体林区特征区域划分标准 |
3.2 南方集体林区经济转型发展现状 |
3.2.1 第一类地区经济转型发展现状 |
3.2.2 第二类地区经济转型发展现状 |
3.2.3 第三类地区经济转型发展现状 |
3.3 南方集体林区经济转型发展存在的问题 |
3.3.1 共性问题 |
3.3.2 个性问题 |
3.4 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现状 |
3.4.1 第一类地区依法行政现状 |
3.4.2 第二类地区依法行政现状 |
3.4.3 第三类地区依法行政现状 |
3.5 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 |
3.5.1 共性问题 |
3.5.2 个性问题 |
3.6 本章小结 |
4 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发展的关键影响因子 |
4.1 辨识关键影响因子应遵循的原则 |
4.2 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发展的初始因子集 |
4.3 重要影响因子的确定方法 |
4.3.1 专家群体问卷调查表的设计及调查 |
4.3.2 专家群体意见汇集方法 |
4.3.3 调查结果专家群体意见汇集 |
4.4 应用灰色系统理论筛选关键影响因子 |
4.4.1 模型构建与变量说明 |
4.4.2 模型运算与结果 |
4.5 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发展关键影响因子调查结果分析 |
4.5.1 实际工作中缺乏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共生发展的评价机制 |
4.5.2 学界缺乏针对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内生关系的研究 |
4.5.3 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的耦合具有复杂性和动态性 |
4.6 本章小结 |
5 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的耦合机理 |
5.1 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互动发展的现实基础 |
5.1.1 我国宏观决策层面的思想转变与法治实践 |
5.1.2 世界典型国家经济改革与法治实践的经验例证 |
5.1.3 国内外学界的理论共识 |
5.1.4 耦合理论与技术在社会科学领域的多元化发展与运用 |
5.2 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耦合的理论基础 |
5.2.1 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系统的耗散结构特性 |
5.2.2 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系统的协同特性 |
5.2.3 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系统的系统动力学特性 |
5.3 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耦合设计 |
5.3.1 系统耦合的目标 |
5.3.2 系统耦合的原则 |
5.3.3 系统耦合的结构 |
5.3.4 系统耦合的功能 |
5.3.5 系统的耦合效应 |
5.4 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系统的框架 |
5.4.1 行政经济主分量 |
5.4.2 资源条件子系统 |
5.4.3 科技创新子系统 |
5.4.4 社会环境子系统 |
5.4.5 市场环境子系统 |
5.4.6 系统总体框架 |
5.5 行政经济主分量各序参量间的耦合机理 |
5.5.1 经济发展状况与依法行政状况的耦合 |
5.5.2 经济发展状况与产业发展状况的耦合 |
5.5.3 产业发展状况与依法行政状况的耦合 |
5.5.4 行政经济主分量各序参量的总体耦合 |
5.6 行政经济主分量与子系统间的耦合机理 |
5.6.1 行政经济主分量与资源条件子系统的耦合 |
5.6.2 行政经济主分量与科技创新子系统的耦合 |
5.6.3 行政经济主分量与社会环境子系统的耦合 |
5.6.4 行政经济主分量与市场环境子系统的耦合 |
5.6.5 行政经济主分量与子系统间的总体耦合 |
5.7 子系统间的耦合机理 |
5.7.1 资源条件子系统与科技创新子系统间的耦合 |
5.7.2 资源条件子系统与社会环境子系统间的耦合 |
5.7.3 资源条件子系统与市场环境子系统间的耦合 |
5.7.4 科技创新子系统与社会环境子系统间的耦合 |
5.7.5 科技创新子系统与市场环境子系统间的耦合 |
5.7.6 市场环境子系统与社会环境子系统间的耦合 |
5.7.7 子系统间的总体耦合 |
5.8 本章小结 |
6 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6.1 指标体系构建的原则与思路 |
6.1.1 指标体系构建的基本原则 |
6.1.2 指标体系构建的基本思路 |
6.2 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行政经济主分量指标 |
6.2.1 经济发展状况 |
6.2.2 依法行政状况 |
6.2.3 产业发展状况 |
6.3 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资源条件子系统指标 |
6.3.1 森林资源分布状况 |
6.3.2 森林生产力 |
6.3.3 林业资源再利用 |
6.4 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科技创新子系统指标 |
6.5 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社会环境子系统指标 |
6.5.1 示范促进培训与推广 |
6.5.2 林区居民整体素质 |
6.5.3 林区民俗特色文化 |
6.5.4 林区特色旅游资源 |
6.5.5 林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
6.6 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市场环境子系统指标 |
6.6.1 金融机构林业授信 |
6.6.2 林业产品市场竞争力 |
6.7 本章小结 |
7 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耦合度测量 |
7.1 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耦合度分析 |
7.1.1 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耦合度界定 |
7.1.2 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的耦合函数 |
7.1.3 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的耦合标准分析 |
7.2 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耦合测度模型的构建 |
7.2.1 灰色关联度分析方法 |
7.2.2 灰色关联度耦合模型 |
7.3 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耦合度测量方法 |
7.3.1 确定耦合系统分析序列 |
7.3.2 耦合系数数据的无量钢化处理 |
7.3.3 确立各子系统间的关联系数 |
7.3.4 计算系数间的耦合关联度 |
7.3.5 计算子系统间的耦合关联度 |
7.3.6 计算系数整体耦合关联度 |
7.4 本章小结 |
8 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发展的实证研究—一以广东省为例 |
8.1 广东省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耦合度计算 |
8.1.1 行政经济主分量指标 |
8.1.2 资源条件子系统指标 |
8.1.3 科技创新子系统指标 |
8.1.4 社会环境子系统指标 |
8.1.5 市场环境子系统指标 |
8.1.6 广东省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耦合评价指标体系 |
8.2 广东省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耦合度测量 |
8.2.1 行政经济主分量序参量及其要素间耦合度 |
8.2.2 行政经济主分量与子系统间耦合度 |
8.2.3 各子系统间的耦合度 |
8.3 广东省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耦合结果分析 |
8.3.1 行政经济主分量各序参量间的耦合分析 |
8.3.2 行政经济主分量与各子系统间耦合分析 |
8.3.3 各子系统间的耦合分析 |
8.4 本章小结 |
9 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发展的保障对策 |
9.1 依法行政保障对策 |
9.1.1 建立行政人员法治思维意识长期培育和有限录用制度 |
9.1.2 健全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倒查与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
9.1.3 建立和完善全方位与多渠道的权力监督制约制度 |
9.1.4 建立健全林区依法行政的激励诱导制度 |
9.2 经济转型发展的保障对策 |
9.2.1 持续推进动态产业优化 |
9.2.2 加强完善生态抚育制度 |
9.2.3 强化科教兴林互促发展 |
9.2.4 加快完善社会服务保障制度 |
9.3 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发展的保障对策 |
9.3.1 合理制定与严格执行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
9.3.2 鼓励与推动林业生产经营创新 |
9.3.3 加快建立林业金融支撑保障制度 |
9.3.4 加快建立林业风险保障制度 |
9.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个人简历 |
博士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确认表 |
(9)上海市建筑业农民工欠薪治理对策研究 ——以虹口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2.1 国内主要研究成果 |
1.2.2 国外主要研究成果 |
1.2.3 关于国内外相关研究的述评 |
1.3 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及主要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4 论文创新点 |
1.5 写作框架 |
第二章 基本概念和相关理论 |
2.1 建筑业农民工欠薪的概念及特征 |
2.1.1 建筑业农民工与欠薪的概念 |
2.1.1.1 建筑业农民工的概念 |
2.1.1.2 欠薪的概念 |
2.1.2 建筑业农民工欠薪的特点与主要类型 |
2.1.2.1 建筑业农民工欠薪的特点 |
2.1.2.2 建筑业农民工欠薪的主要类型 |
2.2 协同治理的理论概述 |
2.3 协同治理对欠薪治理的启示 |
2.3.1 协同治理对欠薪治理的适用性 |
2.3.2 协同治理对欠薪治理的必要性 |
第三章 虹口区建筑业农民工欠薪治理现状分析 |
3.1 当前虹口区的欠薪现状 |
3.1.1 区内建筑业农民工欠薪处置情况介绍 |
3.1.2 区内建筑业农民工欠薪的特点 |
3.2 欠薪治理政策的实施现状 |
3.2.1 国家相关政策介绍 |
3.2.1.1 国务院颁布政策 |
3.2.1.2 各部委发布政策 |
3.2.2 上海相关政策实施情况 |
3.3 目前虹口区欠薪治理工作情况 |
3.3.1 重视农民工欠薪治理工作 |
3.3.2 定期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 |
3.3.3 认真处理农民工欠薪投诉 |
3.3.4 对涉及欠薪的单位予以通报 |
3.3.4.1 典型案例分析 |
3.3.4.2 具体实施做法 |
3.4 目前虹口区欠薪治理工作成效 |
3.4.1 企业职责明晰化 |
3.4.2 监督检查刚性化 |
3.4.3 政策宣传常态化 |
第四章 虹口区建筑业农民工欠薪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欠薪治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4.1.1 法律制度保护层面存在缺位 |
4.1.2 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缺乏合作 |
4.1.3 建筑市场多年顽疾难以根治 |
4.1.4 用工企业未将政策落到实处 |
4.2 对欠薪治理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2.1 缺乏强有力监管的保障手段 |
4.2.2 利益斗争导致部门合作困难 |
4.2.3 建筑市场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
4.2.4 政府单一监管造成政策脱节 |
第五章 治理本市建筑业农民工欠薪的对策和建议 |
5.1 建立欠薪治理长效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协作 |
5.1.1 完善政府欠薪治理工作体制 |
5.1.2 发挥职能部门协作治理机制 |
5.1.3 建立行业欠薪追责督查制度 |
5.1.4 加强欠薪执法监察队伍建设 |
5.2 增强市场主体责任意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
5.2.1 严格实行劳务用工合同签订 |
5.2.2 全面执行实名专户管理制度 |
5.3 健全法制诚信监管体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
5.3.1 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 |
5.3.2 深入推进施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
5.3.3 加大建筑市场秩序整顿查处力度 |
5.4 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构建多元治理格局 |
5.4.1 提供法律援助制度 |
5.4.2 积极组织开展活动 |
5.4.3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
5.4.4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
5.4.5 加强金融知识宣贯 |
5.5 完善建筑市场配套政策加强用工源头监管 |
5.5.1 全面执行工资专用专户 |
5.5.2 加强按月足额支付工资 |
5.5.3 积极推行工资银行代发 |
5.5.4 落实工资专用账户备案 |
5.5.5 试行工程价款担保结算 |
第六章 结语 |
6.1 主要结论 |
6.2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附录I “欠薪治理”国家级政策文件 |
附录Ⅱ “欠薪治理”上海市政策文件 |
(10)江西民营经济营商环境评价与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相关文献回顾 |
1.2.1 营商环境概念研究现状 |
1.2.2 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研究现状 |
1.2.3 营商环境问题及改进研究现状 |
1.2.4 营商环境与企业行为研究现状 |
1.2.5 江西民营经济与营商环境研究现状 |
1.2.6 文献评述 |
1.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技术路线 |
1.5 本文的创新 |
第2章 民营经济营商环境研究的理论基础 |
2.1 民营经济营商环境的内涵 |
2.2 国内外相关体系构建成果 |
2.3 相关统计分析基础 |
2.3.1 聚类分析 |
2.3.2 因子分析 |
2.3.3 层次分析 |
2.3.4 障碍因子分析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民营经济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3.1 民营经济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总体原则和思路 |
3.1.1 指标体系构建总体原则 |
3.1.2 指标体系构建思路 |
3.2 民营经济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具体过程 |
3.2.1 民营经济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基础 |
3.2.2 基于系统聚类-因子分析-层次分析的评价指标筛选 |
3.2.3 民营经济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结果 |
3.3 江西民营经济营商环境障碍因素诊断 |
3.3.1 数据来源及处理 |
3.3.2 江西民营经济营商环境动态评价 |
3.3.3 江西民营经济营商环境障碍因素诊断 |
3.3.4 结论 |
第4章 江西与浙江民营经济营商环境评价比较与差异分析 |
4.1 江西与浙江民营经济营商环境宏观评价比较 |
4.1.1 江西与浙江民营经济营商环境评价得分 |
4.1.2 民营经济营商环境评价得分的动态比较 |
4.2 江西与浙江民营经济营商环境微观差异分析 |
4.2.1 研究问卷设计与调查 |
4.2.2 江西民营经济营商环境调查分析 |
4.2.3 浙江民营经济营商环境调查分析 |
4.2.4 江西与浙江民营经济营商环境微观比较分析 |
4.3 江西与浙江民营经济营商环境差异的诱因分析 |
第5章 江西民营经济营商环境优化方案 |
5.1 江西民营经济营商环境优化的总体思路 |
5.2 江西民营经济营商环境优化的原则 |
5.3 江西民营经济营商环境优化的目标 |
5.4 江西民营经济营商环境优化模式 |
5.5 江西民营经济营商环境优化路径 |
第6章 江西民营经济营商环境优化方案实施的保障措施 |
6.1 夯实“三基”,大力培育民营企业创新意识 |
6.2 建立健康的引导机制,使企业家从唯利转向创新 |
6.3 借鉴“互联网+”思维,突破企业创新人才瓶颈 |
6.4 强调过程控制,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 |
6.5 规范市场秩序,激发市场活力 |
6.6 完善监督机制,有效降低融资成本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A 民营经济营商环境评价海选指标体系 |
附录B 民营经济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初筛量化结果 |
附录C 民营经济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原始数据及标准化结果 |
附录D 系统聚类—因子分析的指标筛选 |
附录E 2018年度营商环境评价问卷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四、要进一步加大劳动行政执法力度问题(论文参考文献)
- [1]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模式构建与进路优化[D]. 谭安富.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8(04)
- [2]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理分析与法治保障 ——基于法治国家建设视野下社会演进型路径与政府主导型路径协同发展的分析视角[D]. 胡建华. 华中师范大学, 2014(08)
- [3]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问题研究[D]. 翟磊.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4]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研究[D]. 魏红征.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1)
- [5]义乌市流动摊贩治理问题及对策研究[D]. 毛园媛.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019(02)
- [6]当代中国法治政府理论与实践研究[D]. 施彦军. 华侨大学, 2019(12)
- [7]强镇扩权:苏南乡镇治理模式的重构 ——以苏州经济发达镇为研究对象[D]. 孙广琦. 苏州大学, 2014(09)
- [8]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发展研究[D]. 韩俊英. 东北林业大学, 2019(01)
- [9]上海市建筑业农民工欠薪治理对策研究 ——以虹口区为例[D]. 许文浩. 上海师范大学, 2019(02)
- [10]江西民营经济营商环境评价与优化研究[D]. 贾孟其. 南昌大学, 20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