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粮食贷款问题的调查与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杨贵桥[1](2015)在《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是农业人口大国,当前最大的法律问题依然农民权利问题。因为,农民作为我国最大的劳动者群体,多年来一直处于经济剩余分配序列中的最末端,这是资本主导下经济剩余以市场机制进行积累与分配的必然结果。因此,当前的“三农”困局,其核心是经济剩余的积累与分配问题。作为农业合作化的重要组织形式,农民资金互助社是对金融资源市场配置机制的矫正。不过,农民资金互助社绝不是商业金融市场机制排斥“三农”的直接衍生物,而是农业合作化条件下以农民为主导的一种新的金融资源配置方式,是农业商品生产基础上产生的一种新的信用形式——互助信用,从而是农业剩余积累的一种新机制。自2008年爆发世界性金融危机以来,我国主要靠商业金融支持发展起来的工商业体系逐渐进入生产相对过剩阶段,几十年高增长的工业资本积累模式逐渐凸显困境,农村经济关系随之面临一场深刻变革,与此相应的金融法律制度也将由此出现重大调整。本文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从资本、身份、契约、金融异化等维度对农民资金互助社得以产生、演变的基本脉络和法律困境进行分析与研判,并结合调研,对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完善提出了自己的构想。本文认为,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源于互助资金资本化,因为互助资金资本化产生了社员之间基于剩余索取权的利益冲突,民间法调整失灵,因而需要引入国家立法予以规制。而从法理上讲,互助是身份之上的契约,身份与契约的对立统一是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内在机制,也是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以资金互助权为核心的原因所在。而资金互助权的具体状况及其实现程度,又最终取决于农业经营方式。当前,立法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如何解决农民组织化成本较高的难题,因为高组织化成本是农民资金互助社内部治理机制难以运行、资金互助严重异化的关键因素。由此,农民资金互助社存在两个基本趋势,即合作金融趋势抑或异化了的商业金融趋势。目前,多数农民资助互助社实际上是以“资金互助”为名的商业性吸存放贷公司。这导致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存在诸多困境,而此种困境与农业的家庭分散经营方式密切相关。因而,在法律制度设计上,应该在尊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权基础上优先发展村级农民资金互助社,利用村庄既有治理机制,降低农民组织化成本,构建我国多元化的农民资金互助社基层主体制度。同时,从市场准入、法人产权、内部治理、风险防范以及政府监管等方面完善相应立法。除此,农民资金互助社必然成为资本主导下的一场实质上排斥农民的商业金融运动,甚至演变为非法集资工具或高利贷组织,从而存在被取缔的可能。除导论外,全文共分五章。第一章是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本章主要阐释农民资金互助社的内涵、性质及其法律制度的基本构成、生成基础等问题。在法律性质上,农民资金互助社应定性为互益性法人。相应地,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是以资金互助权为核心的,因而其构成可以从资金互助权的基本内容、实现机制等角度进行解构。在经济根源上,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与农业自身特点、家庭经营方式以及商业金融对“三农”的排斥相关,更与农业合作化紧密相联。同时,从身份与契约的关系以及金融风险的防范与治理阐释了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产生的法理基础,认为“身份之上的契约”是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内在机制,也是其以资金互助权为核心的根本原因。第二章是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域外考察。从比较分析的角度,介绍了域外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及其法律制度的演变,揭示了域外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及其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一般规律、新趋向以及对我国的启示。第三章是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及其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本章从纵向角度梳理了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发展的历史脉络,揭示了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及其法律制度演变的基本规律,重点考察了农村合作基金会的经验与教训,介绍了农民资金互助社以及法律制度演进的十年历程,特别推介了“赫堂经验”。第四章是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现实困境。本章结合调研,从实证的角度,考察了当前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的发展现状及面临的法律困境,分别从法律性质、内部治理、信用机制、风险防范以及政府监管等方面予以分析,认为金融本位主义、商业金融本位主义、监管本位主义以及市场放任主义是导致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陷入困境的重要原因。第五章是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完善。本章以上述四章为基础,对第四章涉及到的法律制度困境进行了回应,从建立农民资金互助社主体制度、重构法人产权制度、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构建互助融资法律制度、健全风险防范法律制度以及完善监管法律制度等方面对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提出了建设性的完善框架。其中,特别论述了三点主张:一是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权为基础,重点发展村级农民资金互助社,并鼓励村集体参股设立村级农民资金互助社;二是构建国家农业合作银行制度,为国家信用支持农民资金互助社发展提供制度平台;三是允许设人力资源股,借鉴乡村治理以及公司治理制度中的激励机制,促进农民资金互助社的良性发展。最后对全文主要观点、可能的创新点及研究不足进行了简短总结,并对农民资金互助社及其法律制度的发展进行了展望。
程秀建[2](2019)在《我国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作为财产权领域最根本的制度设计,各国都对土地制度作出了基于历史与国情的独特安排。我国独有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既牵引着农村,又联结着城市,具有独特的制度品格。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建成与完善,作为稀缺土地资源的宅基地的资产功能日益显现。建构于计划经济时代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忽视了其经济属性,实践中宅基地利用效率低下与农民缺乏必要的财产性收入来源的矛盾凸显,严重制约了农村、农民的发展。放开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通过市场配置宅基地资源已成当下改革的必然进路。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在乡村振兴战略布局下,提出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我国现行法上并无有关宅基地“资格权”的表述,为寻求中央政策文件关于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丰富内涵在法律上的妥善表达与实现,需要在我国现行法体系下,以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文件为目标导向,结合实践反馈的经验,建构“三权分置”下的宅基地使用权法权结构。本文分为三个模块,七章内容。全文以第四章关于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政策解读为联结,围绕坚持公有制不变的前提下探索共享富民为价值导向的宅基地用益物权法治创新这一主线展开论证。第一章为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一般阐释。通过对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生成及演化溯源,系统地梳理了70余年来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变迁历史。建国初期,在马克思土地产权理论指导下,新中国开展了人民公社化运动以及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建构。为配合重工业优先发展的国策,通过农业、农村向工业、城市提供原始积累。宅基地使用权制度与户籍制度双重管制下的城乡二元治理方式将农民牢牢地束缚在土地之上。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建构是一个系统的、综合的工程,承载着诸如居住、社会保障、财产、社会控制等复杂的功能。立基于社会主义公有制之上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具有强烈的公法色彩,在特定历史背景及社会环境下形成的宅基地使用权,拥有不同于传统大陆法系一般用益物权的独特秉性:在宅基地产权制度上,“两权分离”基础上形成“一宅两制”;在宅基地利用制度上,行政配置主导与市场配置辅助的双轨配置;在宅基地分配制度上,居住保障基础上构建了一户一宅、无偿分配、永久使用;在宅基地流转制度上,严格限制流转。正是由于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生成的复杂历史背景与承载的多重功能,决定了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在农村社会治理中的重要意义以及改革的难度。第二章为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现实困境及原因分析。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国已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备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构建于计划经济体系下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已经部分完成其历史使命,并因逐渐固化成型的宅基地利用格局在保持农村社会稳定中的重要的作用,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得以延续至今。但是,“权能残缺”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已不能因应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甚至成为扼制农村振兴、阻碍农业发展、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因素。实践中,宅基地利用效率低下、隐形流转的屡禁不止以及涉宅基地使用权交易的纠纷叠增,宅基地使用权制度面临重重困境,表现为既不能适应新型城镇化战略发展要求,又无法达致满足农村居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目标,且有逐步走向管理失控的风险。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其一,时代的变迁。“后乡土社会”下农村社区封闭性与人口非流转性已打破。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建构所依托的“乡土社会”生活图景发生变迁。其二,功能的演化。宅基地使用权的财产性功能凸显。此消彼长之间,宅基地使用权制度负载的居住及保障功能在市场经济冲击下逐渐减弱。其三,制度的供给。宅基地使用权法律制度供给不足,由于立法价值偏差以及成文法的滞后性,造成宅基地使用权法律制度落后。第三章为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现代化改造路径。市场经济条件下,出于经济效益的要求,当代民法制度催生了对效率的追求。从“所有”到“利用”的物权观念发展,要求实现“物尽其用、物尽其利”。缺乏处分权能的宅基地使用权使得宅基地及农民房屋成为农民手中的“死产”。新型城镇化发展方略下,以乡村为面向的城市化进程需要对既有宅基地使用权制度作出转变,应当更注重农民需要什么,而不是农民可以继续做什么。事实上,作为农民拥有的重要财产性权利,放活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助于农民实现财产性收入的实质增加。因此,推进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变革对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缓解城乡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以及提高宅基地利用效率均具有重大现实意义。随着户籍制度改革带来的“人地捆绑”的松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引发了制度功能的转变,放活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具备了实践可能性。虽然在理论上对于放活流转仍村争议,但多数学者已经提出,不宜将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身份限制与宅基地使用权本身的物权属性予以混淆。严格限制农户处分宅基地的做法无异于是将所有的农民都视为“禁治产人”,与现代法律的“理性人”假设不相符。自2005年起,国家在天津等地先后开展了两轮的宅基地流转试点。通过对两轮改革试点的经验总结,得出如下结论:1.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变革应坚持以公有制不变的前提下探索共享富民为价值导向的宅基地用益物权法治创新为主线。2.实施宅基地使用权改革的三个前置性问题分别是宅基地应如何估值、改革应在法治的框架内进行以及如何理顺城乡关系。3.实施宅基地使用权改革的三条不可突破的底线是坚持集体所有制不可变革、确保耕地红线不可突破以及保障农民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第四章为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解读。改革起于农村,源自实践。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变革遵循了我国农村土地改革的惯常模式,即:自实践中自发探索到试点实践和政策先行,待成熟后以法律形式确认固化。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因实践需要而生成,从多年中央政策中关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连贯表达可见,其实质是农地“三权分置”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领域的延伸与扩展。经由语义逻辑对“分置”与“分离”的辨析,“分置”概念更符合宅基地使用权改革的法律表达。通过对政策文本中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深刻意蕴的解读,可以发现“三权分置”改革的内在逻辑:落实集体所权为起点,保障农户的资格权是关键,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是落脚点及核心。推动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在强化与落实集体所有权,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增加,实现三方主体共享宅基地权利以及围绕宅基地建构权利,完善民法典权利体系等方面均具有重大意义。第五章为“三权分置”之下的集体所有权的立法表达。沿波溯源,我国集体所有权制度源于农村土地合作化运动。经过国家政治动员而迅速开展的农村土地合作化实践构建了独具中国特色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集体土地所有权在其建构之初主要作为一项社会变革工具而运行,并未明确区分集体所有制与集体所有权,直至物权法才第一次明确以“集体所有权”的表述方式将其与国家所有权、私人所有权相并列。通过对既有理念的检讨,集体所有权在性质上符合“新型总有说”理论,属于特殊的共同共有。通过对集体所有权在宪法与民法两个维度的考察,民法上的所权制度设计应在尊重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前提下进行,不应将公有制简单视为意识形态领域的话语,而试图照搬西方的物权制度建构我国的农村土地法权体系。实践中,由于主体界定不明、权能残缺以及实现机制阙失造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弱化和虚化。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彰显了宅基地使用权“自物权化”的同时,极有可能因忽视新型城镇化背景下集体所有权制度的时代功能,而对集体所有权产生新的冲击。因而,集体所有权的法制回应注意在以下三个层面展开:其一,明确集体所有权主体的二元性并将授予其特殊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其二,厘清集体所有权的特殊运行机制,完善其实现机制;其三,赋予集体所有权完整的权能,实现管理权能的回归。第六章为“三权分置”政策中资格权的法制因应。通过对实践及理论上关于宅基地资格权内涵及法律属性的梳理,指出成员权与用益物权两个视角下资格权可能的制度安排与妥适性,证成宅基地资格权的法律属性为集体成员权。宅基地资格权的概念与表述仅在中央政策文件中以通俗用语载明,并无实体法上的意义。立法上仍坚守集体成员权的制度建构,而非创设新的宅基地资格权。物权法上的规范表达从“农民集体”到“本集体成员集体”的转变,意味着对农民集体成员权这种独具中国特色的民事权利的确认。集体成员权制度建构为集体土地利用困境提供制度依据,集体成员权是连接集体成员与成员集体的纽带。完善的集体成员权制度有利于集体所有权的实现与集体成员权益的保护,并能为成员集体内部秩序生发提供制度支撑。由于集体成员权与成员息息相关,具有明显的人法属性,已然溢出了传统民事权利的范围。因此,应将其作为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纳入到民法典分则物权编之中。第七章为“三权分置”政策中使用权的法实现。分置的使用权是“三权分置”政策的落脚点,应当在现行法体系内作出妥适的规制。通过对“三权分置”改革试点的实践样态分析,循着宅基地“资格权”属于成员权的权利内容的论证逻辑,分置后的使用权在性质上属于去除身份性的纯粹用益物权,从而在宅基地使用权制度领域形成“集体所有权+集体成员权(资格权)+宅基地使用权(分置后)”的权利结构。回归到政策本意对“三权分置”作进一步的检讨,“三权分置”后三权在法实现过程中实际表现为“四权”,分由三类权利主体享有,即“集体所有权+集体成员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户)+宅基地使用权(其他社会主体)”。“三权分置”为宅基地使用权上市流转奠定了基础,但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并非全无风险。不容忽视的是,资本的嗜血性与农民对抗资本侵蚀能力的弱质性。在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完善的情况下,宅基地作为农民生产、生存保障的必要性依然存在且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而,中央政策文件亦不无警醒的提出放活应予“适度”,即以不损害集体所有权的实现为前提,以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为关键,严格落实一个“不得”和“两个严格”。否则,放活使用权将会遭遇集体所有权有被虚置、农民有居无处所以及使用权自身运行等诸多风险。财产只有进入市场才能实现,就农村发展而言,因其资源禀赋不同,并非均质化的世界,在放活土地使用权方面应作出区分,对不同的农村实际设定不同的管理目标。从宅基地分散、零碎的固有属性来看,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应扩展其经营性功能,以期实现宅基地的分散经营与规模利用又结合。农民房屋作为农民享有所有的权的重要财产,实现其财产性收益的核心是放活转让与抵押,变资产为资本。实施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直触农村土地制度核心。这是兴村振兴发展战略下国家为农村稳定、农业发展以及农民增收作出的重大改革举措,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因此,如何将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政策内涵完整的映射到法律规范之中,将其转化为既符合中国国情又具有实践操作性的法律制度以及这一法律制度的建构会对其他相关农地法律制度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均应给予密切的关注。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应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之上进行,以解决现实的社会问题——“三农”问题为依归,而非照搬西方物权理论追求理论上的纯粹与卓越。基于我国特有的产权制度,在历史的视野下寻求资格权及使用权在现有法律体系框架内的妥适表达,是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能否落到实处的法制要求和条件。通过集体成员权制度建构完善,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能够达成剥离宅基地使用权负载的身份属性与社会保障功能、实现了宅基地使用权完全用益物权化的使命。
朱玉龙[3](2017)在《中国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农村土地流转问题一直以来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是“三农”经济的稳定与高效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党中央和国务院也高度重视土地流转和利用问题,从2004年至今已经连续14年发布中央一号文件,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和富农的新政策,充分体现了我国政府对土地问题的高度重视。由于我国新型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速度加快,导致大量农村劳动力转向城市,从事非农产业,由此出现了农村土地弃耕、撂荒和粗放经营等现象。为了更好地发挥有限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迫切需要改变我国当前农地小规模分散经营的现状,在稳定土地产权关系的前提下,通过解决土地“三权分置”和规模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更好地促进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良性发展。但是目前我国的土地流转效率一直不高,在实践中面临着很多方面的阻碍因素。因此,进行中国土地流转问题和目标模式不仅有利于实现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水土资源安全,而且有利于加快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建设。本文全面系统地分析了国内外土地流转中土地地租、土地产权交易市场、规模经营、法律制度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主要问题。阐述了马克思土地地租理论及其土地产权效益的平衡化对我国土地流转的作用;总结了邓小平关于农村改革的重要论述及其对我国农业发展的作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促进了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两权分离”,明确了农村经济发展的方向是集体经济,农业发展的动力是科学技术;高度概括了习近平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的重要论述及其对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与适度规模经营的推动作用,发展现代农业和进行农村改革的关键在于进行土地流转和多种形式的规模化经营。坚持家庭经营的主体地位,促使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和合作经营等经营方式的创新化,尽快建立新型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要“三化”带“三农”,用产业发展的最新理念来经营农业。同时,运用西方土地产权的增效、激励、约束和匹配功能,农业经济学的土地级差地租理论和发展经济学的创新农业技术、转变农业发展和增长方式等理论,并以这些理论为指导,以解决我国土地流转的问题,完善土地流转体系,推进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的发展。其次,研究了土地流转的一般规律。在探讨了城市化发展、市场化发展、农业现代化、二三产业发展、法律诚信规范化、社会保障完善等土地流转的社会经济基础与土地流转的关系的基础上,剖析了市场化发展、农业经济效益低和经营者利益差是影响土地流转的主要原因。城市发展、劳动力转移、规模经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土地交易市场的建立是土地流转的动力和前提,“两权分离”到“三权分置”的多元化土地流转方式,从而推动了种粮大户、能人经营、集体经营、家庭农场、协会经营、专业合作社、农业科技企业(企业带动型)、股份制经营、金融科技股份综合型等土地流转规模经营模式的发展。揭示了土地流转对推动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增强资源配置和农业经济与社保体系建设的作用等土地流转的一般规律,分析了影响土地流转的若干因素及其运行机制与发展趋势。第三,首次系统剖析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土地制度改革与土地流转的成效与问题,剖析了不同土地流转模式的特点、功能与可持续能力。系统分析了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至2012年十八大和十八大以来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演变、土地流转对我国农业经济和农民收入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并阐述了土地非粮化利用、市场中介和土地银行匮乏、土地利用监督机制缺失、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农业补贴与土地经营权分离、农田基础设施落后、规模化社会化服务欠缺、农民技能素质低等土地流转规模经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形成的主要原因。分析了转包、出租、转让、抵押、互换、入股、信托等土地流转方式的优缺点及其对土地流转的作用,探讨和研究了种粮大户、能人经营、集体经营、家庭农场、协会经营、企业带动、专业合作社、股份制经营和公司+合作社+股份制+科技+金融+互联网综合型等9种土地流转规模经营模式的基本情况、特点、作用及前景,通过其缺点与长处、功能与作用、适应区域与范围、生命力与可持续能力的对比研究,结果表明种粮大户生命力与可持续能力较弱,更适宜近期的土地流转;集体经营、能人经营、协会经营型、企业带动型生命力可持续能力处于中等水平,更适宜中、近期的土地流转;而家庭经营、专业合作社、股份制和公司+合作社+股份制+科技+金融+互联网综合型具有较高的生命力可持续能力,适宜中、远期的土地流转。第四,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提出了我国土地流转的检验标准、基本原则和目标模式。通过借鉴美国、法国、日本、以色列等农业发达国家土地流转经营的成果经验,确定了我国土地流转是否有利于农业现代化与规模经营、是否有利于农民增收、是否有利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与资源安全、是否有利于推动土地经营权的合理流动等4项检验标准和坚持农民自愿、保障农民权益、坚持因地制宜、坚持土地农用、兼顾公平和效率、坚持适度推进等6项基本原则。研究提出了我国土地流转的近期、中期、远期和未来土地流转的总目标和目标模式,其中未来总目标模式为大规模、超大规模的公司+合作社+股份制+科技+金融+互联网金融科技股份综合型模式,甚至跨国现代农业集团经营模式,大规模或超大规模的股份制家庭经营模式、股份制专业合作社及其一体化模式将会占据一定的份额;总目标为职业农民约占总人口的10%,农村土地全面流转、规模经营面积5000-20000亩/个以上,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和品牌化智能规模农业占全国农业生产总量的80%,农业gdp比重下降到5%,人均粮食产量500kg以上,有机绿色食品保证率100%,粮食净出口量占5%以上,智能化生产覆盖率和资源利用效率达80%以上、农民收入翻两番达到9万元。近期土地流转呈现多元化模式并存,家庭农场、专业化合作社、能人经营、企业带动型等模式将逐步占据主导地位,其次为种粮大户、集体经营、协会经营型等模式,大规模的股份制经营、金融科技股份综合型经营模式则处于起步发展阶段;目标为农村土地流转达到40%50%、规模经营面积平均500-1000亩/个以上,市场化水平达40%以上、信息化覆盖率50%以上、有机绿色食品保证率30%以上、资源利用效率提高30%以上、农民经济收入增加50%左右。中期目标模式为日益发展成熟的家庭经营模式、股份制经营模式、专业合作社及其一体化模式、企业带动型模式、集体经营模式等中等规模以上的土地流转模式占绝对优势,大规模的家庭农场、股份制专业合作社及其一体化模式、股份制经营模式、金融科技股份综合型模式得以发展,所占的份额将逐步扩大,现代化农业跨国公司将会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兴起和发展;发展目标为农村土地流转流转率达到65%以上。通过股份制或市场的有偿转让等将土地集中连片,规模经营规模平均2000-10000亩/个,市场化水平达到70%以上,信息化覆盖率80%,智能化覆盖率30%以上,形成以知识创造为中心的技术生产体系,实现科技化农业生产,使有机绿色食品保证率50%左右、资源利用效率提高到60%以上,农民经济收入翻一番,形成相对成熟的市场经济体系。远期目标模式为中等规模的家庭农场、企业带动型模式、集体经营模式、专业合作社、股份制经营等土地流转模式将升级换代,大规模的股份制家庭农场、股份制专业合作社及其一体化模式、金融科技股份综合型模式所占的份额将首次超过中等规模以下土地流转模式的总和,出口创汇农业遍地开花,现代化农业跨国集团日趋成熟;发展目标为全面实现农村土地的自由流转,流转面积占家庭承包地总面积的85%以上,市场化水平达到90%以上,规模经营规模平均20005000亩/个,农业生产全面实现生态化、智能化的特色现代化农业,有机绿色食品保证率75%以上,信息化覆盖率100%,智能化农业60%以上,资源利用效率提高到65%以上,人均粮食产量480kg以上,农民经济收入增加150%以上,形成发达的市场经济体系、良性生态循环的高效农业生产体系及现代化农业跨国集团群体。最后,提出了实现我国土地流转目标模式的路径和对策建议。针对我国土地流转的问题与目标模式,研究提出了深化改革、市场资源优化配置、城市反哺乡村、工业支援农业、发展规模经济与智慧农业等实现我国未来土地流转目标模式的路径,以及强化农民技能教育、建立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资本化运作、完善城乡一体化土地产权流转市场与流转银行、拓展经营权实施保险制度、科教服务引领产业品牌化与标准化、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城镇化建设、创新土地流转法律诚信机制和推进“一带一路”跨国现代农业发展等11条实现我国未来土地流转目标模式的对策建议,为推进我国土地流转与规模经营提供了科学依据,并促进和激发我国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品牌化的现代农业发展与壮大。
李碧江[4](2020)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民合作方式创新研究 ——X县农村经济发展合作总社一个试点村的调查与思考》文中提出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解决三农问题的总抓手。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引导小农户开展合作与联合,创新农民合作方式,是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推进乡村振兴进程的重要内容。当前,不少农村面临集体经济基础薄弱、集体经济组织涣散、专业合作社问题凸显、扶贫项目载体缺失、村级治理工作难开展等问题。X县的农村经济发展合作总社,就是针对这些问题,借鉴他山之石而进行农民合作方式创新,以村委单位建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合作总社,采取规则程序、机制建设和项目运行的措施,探索重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重构农村集体经济模式的路径。本文以X县农村经济发展合作总社的试点村H村为研究对象,在系统分析H村经济发展合作总社的成立及运行基础上,总结农民合作方式创新的成效、经验及启示。文章除绪论外,主要包括四章内容:第一章在界定乡村振兴、农民合作等相关概念介绍协同治理理论的基础上,重点介绍了X县农村经济发展合作总社的命名、内涵以及H村被选为试点的原因。第二章分别从宏观和微观两个维度,探讨X县经济发展合作总社成立的背景,一方面在于乡村振兴的时代背景和精准扶贫的政策要求,另一方面在于农村集体经济薄弱和农民贫困的现实要求。第三章主要梳理H村经济发展合作总社的成立及发展过程,说明其在政府支持、企业进村、村级组织指导与村民参与的共同作用下,取得了集体经济壮大、脱贫致富、产业发展和治理有序等初步成效。第四章总结了H村经济发展合作总社经验及启示。H村在创新农民组织方式和提升农村治理能力方面有借鉴意义,对于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创新政府支持模式、建立脱贫致富长效机制、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和实现乡村有效治理等有启发意义。在结论与讨论中,本文认为,农村经济发展合作总社是适合新时代农村发展需要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对于提升农民能力、推进农村发展、进而实现乡村振兴意义重大。但H村经济发展合作总社也面临着资金周转、引才留才、激发农民积极性等诸多困难,需要从产业升级、体制机制建设和功能定位等方面进行完善。
闵晗[5](2020)在《中国农业银行SY分行金融精准扶贫模式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金融精准扶贫是新时期党中央扶贫开发的重要制度安排,是脱贫攻坚的重点工程。农行SY分行作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行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金融扶贫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三农”工作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建制度、推产品、创模式,加大对SY市各县区的金融支持力度,突出抓好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并创造出了一套有特色、有品质、有亮点的金融精准扶贫模式,彰显其金融价值,展现其金融担当。本文在金融精准扶贫模式相关理论的指导下,分析了农行SY分行的五种金融精准扶贫模式,即政府增信银政共管模式、惠农担模式、互联网金融模式、驻村帮扶和其他金融精准扶贫模式。然后运用SWOT分析法,对农行SY分行金融精准扶贫模式的优势,劣势,以及面临的机遇和威胁进行了深入分析。最后针对其发展的劣势和面临的威胁,从完善金融管理模式、发展金融精准扶贫创新模式、推进互联网金融扶贫、健全扶贫人才队伍建设四个方面对后续农行SY分行金融精准扶贫模式的发展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论文对农行SY分行金融精准扶贫模式的研究,不仅有助于SY市扶贫工作的有效进行,而且对农行金融精准扶贫模式创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也是具有积极影响的。同时对于跟SY市具有类似情况的其他贫困地区的扶贫工作提供借鉴作用。
总行研究室[6](2001)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第二届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结果揭晓》文中指出 为促进全行系统深入开展调研工作,大兴调研之风,推动我行工作的全面开展,根据总行关于两年举行一次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的规定,今年总行研究室组织开展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第二届优秀调研报告评选活动”。经第二届优秀调研报告评委会认真评审,并报总行领导审阅批准,第二届优秀调研报告评选获奖名单如下:
马瑞[7](2020)在《深度贫困地区生态移民可持续生计研究 ——以甘肃省永靖县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位于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的永靖县是省级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也是国家重点扶持的西部县区,由于自身地理位置偏狭,自然生态环境恶劣,地区经济建设长期滞缓,很难获得较大发展。为了改变这一贫困现状,助力永靖县完成脱贫攻坚目标,政府从制度层面相继出台了很多政策予以支持,移民搬迁便是其中一项重要举措。对于生态环境严重脆弱地区而言,集体移民无疑是实现地区可持续发展的较为可行的路径。“挪穷窝,搬新家”,在“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的工作理念的指引下,永靖县的生态移民搬迁工作陆续展开,如今已完成了应搬尽搬的既定目标,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人退林进,景美民富的经济、社会、生态的效益统一。然而,人口的空间移动只是改善人居环境、缓解地区发展紧张状况的第一步,并不能切实改变群体积贫积弱的现状,如何在根本上脱贫致富,解决贫困人口生计发展的可持续自然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基于此,本文运用可持续生计理论,以英国国际发展署(DFID)建立的可持续生计分析框架(SLA)为基础,首先,对甘肃省永靖县搬迁后的移民生计状况进行了调研,其次,通过问卷调查获取的数据,对其搬迁前后的各项生计资本分别进行了对比分析,明确政策的实施对移民生计资本的改善情况,再次,运用SPSS22.0软件进行了测算,根据测算的数值分析出城北新村移民点的移民家庭可持续生计面临的困境,并进一步分析出造成此种现象的深层次原因,最后,从五个方面提出如何实现移民可持续生计的对策。通过研究,笔者认为:搬迁后,移民的生计资本确实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但并不是很理想,政策帮扶只能暂时缓解农民的生计问题,而不能实现长久的发展,因此,亟待探索出一套能够切实解决移民后续生计的措施,使移民的生产生活得到长久发展,真正实现可持续生计。
杨帆[8](2019)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面临的问题及其解决路径》文中研究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十九大作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内容和基本要求,是从根本上解决好“三农”问题的总抓手,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城乡一体化的必由之路。研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及其路径,全面揭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理论渊源和实践基础、主要内容和重大意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实现乡村振兴的路径,对于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引言部分叙述了选题背景、目的和意义,自十九大以来,我国进入新时代,我国的主要矛盾发生转变,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三农”问题成为最大的短板,在这种形势下,乡村振兴战略成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总抓手。分析了当前国内对于乡村振兴战略的研究情况以及国外农村发展现状和发展模式。提出了本文的研究方法、创新点和不足之处。文章第一部分阐述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理论渊源和实践基础,从全面发展理论、城乡融合发展理论和工农联盟理论到我们自己在农村问题的实践探索,有土地革命,农村改革。从理论以及实践层面来看,对于农业农村建设,我党实现了新的飞跃,对于新时代背景下,三农工作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明确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逻辑与我们党实践探索的历史逻辑的统一。第二部分阐述了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内容,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将乡村振兴战略进行实施,这是我党自国家、党的发展角度出发,对现代化建设的全面理解,对城乡关系发展形势有效的把握,这与亿万农民对生活的期望是相符合的,结合三农具体工作,将相应的战略进行制定,这对于小康社会的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建成是有着积极的作用,其是新时期三农工作的基础。自党的十九大开始,一直到二十大,其是两个一百年目标的历史汇集期,一方面能够使小康社会的目标得以实现,能够使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得以实现,同时还能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脚步向前推进,不断向第二个百年目标的发展进行推进。之后对乡村振兴战略发展的意义全面的论述,对于小康社会的实现以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实现,其最关键的工作就是农村,其最重要的基础也是农村,最大的支持以及支撑还是农村。将乡村振兴战略进行实施,是将三农问题全面解决的基础,对于两个一百年目标的实现是有积极作用的,对于人民共同富裕的实现有着积极的影响,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必由之路。第四部分阐述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乡村振兴在实施过程中面临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尚未建立,城乡发展不平衡,乡村要素投入和部门协调推进的体制机制尚未形成,农村缺乏人才和劳动力,乡村文化建设滞后,基层社会治理缺乏等一系列问题,出现上述问题主要由体制机制、文化、贯彻落实和城乡发展模式等原因造成的。明确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以问题为导向,攻坚克难。第五部分阐述了实施乡村振兴的路径,依据乡村振兴战略的总方针和总要求,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若干举措。发展乡村特色农业和乡村融合产业以促进产业兴旺;完善“三权分置”制度和一把手工作机制,以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政策保障,实现城乡共同富裕;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发展乡土文化,促进乡风文明建设;全面推进绿色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使农村绿色发展得以实现。
胡雨薇[9](2020)在《乡村振兴战略下临湘农村特色产业发展优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意味着我国对“三农”问题的关注进入了一个新的维度。发展农村特色产业是推动乡村产业兴旺,实现乡村内生式可持续成长,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举措。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研究农村特色产业发展对策,既有利于推动乡村全方位振兴,又顺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发展需求。本文首先通过归纳分析国内外相关文献,对乡村振兴战略及农村特色产业的概念和内涵进行了界定,并阐述了本文所使用的相关理论。由于临湘位于湖南最北端,是农业大县,对于湘北地区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因此本文以临湘市为主要研究对象,对该地农村特色产业发展的条件、历史以及乡村振兴战略下的发展现状行了整理。并总结了在乡村振兴战略下临湘农村特色产业的发展经验,运用文献研究法、访谈法等研究方法,探索出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临湘农村特色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随后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最后根据乡村振兴战略要求,运用协同治理等相关理论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下湘北地区农村特色产业发展的思路以及对策建议。本研究认为在乡村振兴战略引领之下,临湘通过为传统农村优势产业营造良好氛围,改善乡村人居环境以及快速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社等措施,农村特色产业发展有了不小的进步。但是存在多元主体协同不到位、利益链接机制松散、特色产业之间融合程度较浅及特色资源产业化之路遭遇人才瓶颈、传统优势产业融资面临较大压力的问题,阻碍了农村特色产业的发展,减弱了对乡村振兴的推动作用。究其背后原因,本文分析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参与主体思想固化,缺乏协同意识;二是协同主体之间存在利益博弈;三是产业结构单一且融合机制不健全;四是人才竞争劣势且用人机制僵化;五是农业天然弱质性与资本逐利性之间的矛盾难以化解;六是相关法律和地方政策不完善。最后,根据问题及其成因的分析,基于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和目标的引领,本文提出了符合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特色产业的发展战略思路。在此基础上,对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特色产业发展的给出了对策建议:其一,树立多元主体的协同发展理念,提高协同效率;其二,构建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其三,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完善产业融合机制;其四,打造人才绿色通道;其五,建设特色产业发展的金融体系;其六,完善相关法律及制度供给。
马钰龙[10](2018)在《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分析 ——基于宿迁市秦村的调查与思考》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承包地的“三权”分置制度正在逐步推行,如何通过“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和“经营权”的相互配合,进而推动农村土地制度的良性运作成为一个问题。本文以具体的乡村为例,分析承包地制度运行过程的基本现状,并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在集体所有权方面,存在集体土地私有化、集体所有权内强外弱的问题;在农户承包权方面,存在村民承包权得不到保障、易受经营权挤压的问题;在经营权方面,存在运行成本高、少数人垄断经营权的问题。本文认为,面对现阶段“三权”分置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需要我们从本源上重新进行思考,“三权”分置制度的制度内涵是什么?“三权”应该具备什么样的功能?“三权”之间的关系是什么?与法学学者相关的研究不同,本文发现,欠发达地区“三权”分置制度实施不能单独强调某一方面的权能而限制其它方面。以秦村为代表的一类村庄,“三权”分置制度的具体实施应该同时强化“三权”,而不是当前研究中的主要强调“经营权”,而忽视“集体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具体的对策体现为三个方面。第一,强化所有权的治理功能,秦村村委会存在多方面的治理优势,对维护乡村社会的秩序具有重要作用。与此同时,针对其存在的一些问题,需要厘清多个主体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要对土地用途进行严格管制。第二,强化承包权的社会保障功能,通过优化二轮承包的相关细则,来确保农户的承包权;第三,强化经营权的经济效用功能,通过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加大对新型承包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来促进农业的发展。
二、粮食贷款问题的调查与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粮食贷款问题的调查与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及其意义 |
二、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一)关于合作金融组织的研究 |
(二)关于农民资金互助社的研究 |
(三)相关研究的不足 |
三、研究立场及研究方法 |
(一)研究立场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 |
一、农民资金互助社的一般性考证 |
(一)农民资金互助社的内涵 |
(二)农民资金互助社的分类 |
(三)农民资金互助社的法律性质 |
(四)农民资金互助社的功能 |
(五)农民资金互助社的基本特征 |
(六)农民资金互助社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中的定位 |
二、以资金互助权为核心的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构成 |
(一)资金互助权 |
(二)资金互助权若干维度与相应法律制度 |
(三)资金互助权类型与相应法律制度 |
(四)资金互助权实现与相应法律制度 |
三、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经济基础 |
(一)农业生产的制约因素 |
(二)农业资源由市场配置的局限 |
(三)商业金融对农业的排斥 |
(四)农业生产社会化 |
(五)资金互助 |
四、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法理基础 |
(一)互助是身份之上的契约 |
(二)互助资金资本化及其法律规制 |
(三)金融异化与法律制度的形成 |
五、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价值基础 |
(一)自由价值 |
(二)秩序价值 |
(三)效率价值 |
(四)公平价值 |
第二章 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域外考察 |
一、欧美典型国家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及其法律制度 |
(一)德国 |
(二)法国 |
(三)美国 |
二、东亚典型国家或地区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及其法律制度 |
(一)日本 |
(二)我国台湾省 |
三、南亚典型国家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及其法律制度 |
(一)印度 |
(二)孟加拉 |
四、非洲农民资金互助组织的发展 |
五、域外农民资金互助组织法律制度演变的新趋势 |
(一)放宽服务对象的身份限制 |
(二)允许经营商业金融业务 |
(三)民主管理和自治原则被消弱 |
(四)分配呈现由资本主导的倾向 |
六、域外农民资金互助组织法律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
(一)法律制度要与农业发展状况相适应 |
(二)以合作制和服务社员为立法宗旨 |
(三)以明确政府责任为立法重点 |
(四)以构建互助信用机制为立法主线 |
第三章 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及其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 |
一、1949年前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及其法律制度 |
(一)我国悠久的民间资金互助传统 |
(二)国民党推动的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及其法律制度 |
(三)共产党领导的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及其法律制度 |
二、1949年后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及其法律制度的变迁 |
(一)改革开放前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及其法律制度 |
(二)改革开放后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及其法律制度 |
(三)农村合作基金会及其法律制度 |
(四)钱会的发展及其法律规制 |
三、2004年至今农民资金互助社及其法律制度的历史变迁 |
(一)三个发展阶段 |
(二)相关法律制度的演变 |
四、历史经验总结 |
(一)法律制度要以尊重农民自治为前提 |
(二)以构建契合于村社共同体的信用机制为立法核心 |
(三)以明晰政府权力边界为立法主线 |
(四)以保障合作性质为立法目标 |
第四章 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现实困境 |
一、对F县农民资金互助社的调研 |
(一)F县农民资金互助社发展概况 |
(二)F县农民资金互助社的运营方式 |
(三)F县农民资金互助社存在的主要问题 |
二、当前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立法概况 |
(一)基本法律 |
(二)部门法规 |
(三)地方性规范 |
三、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困境 |
(一)“营利”与否的性质认定困境 |
(二)多重制度约束下的融资困境 |
(三)“三会一层”形同虚设的内部治理困境 |
(四)经营风险的内部控制及管理困境 |
(五)立法滞后背景下的监管困境 |
四、法律制度陷入困境的若干原因 |
(一)金融本位主义 |
(二)商业金融本位主义 |
(三)监管本位主义 |
(四)市场放任主义 |
第五章 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一、法律制度要体现的基本原则 |
(一)自愿参与原则 |
(二)民主管理原则 |
(三)产业导向原则 |
(四)谋求社员共同利益原则 |
(五)特别保护农民社员原则 |
(六)法律救济与道德救援相结合原则 |
二、完善农民资金互助社主体法律制度 |
(一)构建多元化的农民资金互助社基层主体制度 |
(二)构建农民资金互助社联合主体制度 |
(三)探索建立国家农业合作银行法律制度 |
(四)完善区域性或全国性行业协会制度 |
三、完善农民资金互助社法人产权制度 |
(一)财政资金以股权形式构成法人产权 |
(二)村集体入股重塑法人产权 |
(三)准许设立人力资源股 |
(四)实行差别股权制 |
(五)完善公积金制度 |
四、完善农民资金互助社内部治理结构 |
(一)农民资金互助社内部治理的高成本 |
(二)严格实行“一人一票” |
(三)理事会人员任职应以从业相关为条件 |
(四)优化监事会人员构成 |
五、构建农民资金互助社融资法律制度 |
(一)明确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支农贷款责任 |
(二)放宽商业融资限制条件 |
(三)构建互助融资法律制度 |
六、健全金融风险防范法律制度 |
(一)贷款保证制度 |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制度 |
(三)社员信用评级制度 |
(四)信贷决策制度 |
(五)贷款回收责任制度 |
七、完善政府监管法律制度 |
(一)明确监管主体 |
(二)健全监管机制 |
(三)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
(四)拓宽市场准入渠道 |
(五)建立外部审计监督制度 |
结论 |
(一)基本观点 |
(二)主要创新点 |
(三)研究不足 |
(四)展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2)我国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二、研究现状综述 |
三、研究方法与进路 |
第一章 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一般阐释 |
第一节 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源起 |
一、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嬗变 |
二、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演化发展趋势 |
三、宅基地使用权制度设定的历史背景回溯 |
第二节 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功能及特性 |
一、宅基地使用权概念及特征 |
二、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功能 |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属性 |
第二章 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现实困境及原因分析 |
第一节 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现实困境 |
一、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发展现状描绘 |
二、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现实困境 |
第二节 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困境的原因分析 |
一、时代变迁: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建构的社会生活图景变迁 |
二、功能演化:宅基地使用权的财产性功能凸显 |
三、供给不足:宅基地使用权法律制度供给不足 |
第三章 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现代化改造路径 |
第一节 现代化改造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
一、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现代化改造的必要性 |
二、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现代化改造的可行性 |
第二节 宅基地使用权理论研究的现状 |
一、宅基地使用权理论研究梳理 |
二、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理论争鸣 |
第三节 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实践 |
一、宅基地使用权流转试点 |
二、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现代改造的出路 |
第四章 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解读 |
第一节 生成逻辑:源于实践的宅基地“三权分置” |
一、实践创新: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生成 |
二、语义逻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语言表达 |
第二节 语词转换:政策文本中的宅基地“三权分置” |
一、文本分析:政策文本中的宅基地“三权分置” |
二、冲击与回应:宅基地“三权分置”的现实意义 |
第三节 理论溯源:宅基地“三权分置”的理论基础 |
一、理论梳理:宅基地“三权分置”的理论依据 |
二、法权建构: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民法学基础 |
第五章 “三权分置”下集体所有权的立法表达 |
第一节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生成及性质 |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生成溯源 |
二、集体所有权属性的理论梳理 |
三、集体所有权属性的多维度思考 |
第二节 集体所有权的现实困境 |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存在的困境 |
二、“三权分置”对集体所有权的冲击 |
第三节 落实集体所有权的法制回应 |
一、明确集体所有权归属主体 |
二、完善集体所有权的实现机制 |
三、赋予集体所有权完整的权能 |
第六章 “三权分置”政策中资格权的法治因应 |
第一节 宅基地资格权的法律属性 |
一、宅基地资格权的内涵认知 |
二、宅基地资格权的性质厘定 |
三、宅基地资格权是集体成员权表现形式 |
第二节 宅基地“三权分置”下的集体成员权表达 |
一、我国集体成员权制度的生成与性质 |
二、集体成员权的权能 |
三、作为成员权的宅基地资格权的法制回应 |
第七章 “三权分置”政策中使用权的法实现 |
第一节 “三权分置”视野下的宅基地“使用权” |
一、分置的使用权的法律属性 |
二、“三权分置”的四权实现 |
三、“三权分置”政策下放活宅基地使用权 |
第二节 使用权“适度放活”的实现路径 |
一、宅基地使用权“适度放活”的实现路径 |
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的实现路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3)中国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土地流转问题研究的基本情况 |
一、土地流转的概念 |
二、国内土地流转问题研究概况 |
三、国外的土地流转问题的研究概况 |
第三节 研究的主要内容 |
一、研究拟解决的问题 |
二、研究思路与写作框架图 |
三、研究方法 |
四、可能的创新与未来研究方向 |
第一章 指导本文研究的相关理论及运用 |
第一节 马克思的土地产权理论 |
一、马克思的土地产权理论的基本概括 |
二、该理论与本论文相关联的核心内容 |
三、该理论对本论文的指导作用 |
第二节 邓小平关于农村改革的理论 |
一、邓小平关于农村改革的论述 |
二、该理论与本论文相关联的核心内容 |
三、该理论对本论文的指导作用 |
第三节 习近平关于农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重要论述 |
一、习近平关于农村土地流转及经营权的重要论述 |
二、该理论与本论文相关联的核心内容 |
三、该理论对本论文的指导作用 |
第四节 西方的土地产权基本理论 |
一、西方土地产权理论的基本概括 |
二、该理论与本论文相关联的核心内容 |
三、该理论对本论文的指导作用 |
第五节 农业经济学理论 |
一、农业经济学理论的基本概括 |
二、该理论与本论文相关联的核心内容 |
三、该理论对本论文的指导作用 |
第六节 发展经济学理论 |
一、发展经济学理论的基本概括 |
二、该理论与本论文相关联的核心内容 |
三、该理论对本论文的指导作用 |
第二章 土地流转的一般规律研究 |
第一节 土地流转的社会经济基础 |
一、城市化发展与土地流转 |
二、市场化发展与土地流转 |
三、农业现代化和二、三产业发展与土地流转 |
四、法律诚信规范化与土地流转 |
五、社会保障功能的完善与土地流转 |
第二节 土地流转的一般规律性要求 |
一、土地流转的原因 |
二、土地流转的前提 |
三、土地流转的方式、模式与动力 |
四、土地流转的作用 |
第三节 土地流转因素运行机理与发展趋势 |
一、影响土地流转的若干因素 |
二、土地流转的运行机理分析 |
三、土地流转的发展趋势分析 |
第三章 中国农村土地流转的问题研究 |
第一节 目前中国土地流转的基本概况 |
一、1978 年十一届三中全会——2012 年十八大前 |
二、2012 年十八大——2017 年 |
第二节 土地流转的方式与模式 |
一、土地流转采取的主要方式 |
二、土地流转经营模式、特点、作用及前景分析 |
三、不同土地流转经营模式的比较研究 |
第四章 国外土地流转问题研究 |
第一节 美国土地流转的问题 |
一、美国土地流转的简况 |
二、美国土地流转的成功经验 |
三、美国土地流转存在的主要问题 |
四、美国农业土地流转模式对我国的借鉴 |
第二节 以色列土地流转的问题 |
一、以色列土地流转的基本情况 |
二、以色列土地流转的成功经验 |
三、以色列土地流转存在的主要问题 |
四、对我国土地流转的借鉴 |
第三节 日本土地流转的问题 |
一、日本土地流转的基本情况 |
二、日本土地流转的成功经验 |
三、日本土地流转存在的主要问题 |
四、对我国土地流转的借鉴 |
第四节 法国土地流转的问题 |
一、法国土地流转的简况 |
二、法国土地流转的成功经验 |
三、法国土地流转存在的主要问题 |
四、对我国土地流转的借鉴 |
第五章 我国土地流转的未来目标模式 |
第一节 土地流转成功与否的检验标准 |
一、有利于促进农业现代化、规模化经营 |
二、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 |
三、有利于推动土地经营使用权合理流动 |
四、有利于粮食安全和资源安全的保障 |
第二节 土地流转的基本原则 |
一、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 |
二、保障农民权益的原则 |
三、坚持土地农用的原则 |
四、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原则 |
五、因地制宜的原则 |
六、坚持适度推进的原则 |
第三节 未来土地流转的目标模式 |
一、土地流转的未来总目标(2050 年市场经济高度发达阶段的基本内容) |
二、近期土地流转目标模式(2020 年市场经济快速发展阶段的基本内容) |
三、中期土地流转目标模式(2030 年市场经济水平较高发展阶段的基本内容) |
四、远期土地流转目标模式(2040 年市场经济水平发达阶段的基本内容) |
第六章 实现未来土地流转目标模式的路径和对策建议 |
第一节 实现未来土地流转目标模式的路径 |
一、深化改革,优化土地制度,推进土地规范化流转 |
二、城市反哺农村,实现城乡土地一体化流转 |
三、工业支援农业,推进土地规模化流转 |
四、发展适度规模经济,推进土地集中连片和规模流转 |
五、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推进土地专业化流转 |
六、发展智慧农业,提升土地科学流转 |
第二节 实现未来土地流转目标模式的对策建议 |
一、增强农村劳动力的专业化,鼓励农业出种田能人、农机大工匠 |
二、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服务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 |
三、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吸纳转移农民 |
四、鼓励农民财产权资本化、承包权资本化、经营权多元化 |
五、建立完善的城乡一体化产权流转市场和流转银行,提供足量支持 |
六、拓展经营权,服务经营主体,实施保险制度,确保经营收益率 |
七、为经营者提供科教支持,综合支持引领标准化、品牌化发展 |
八、建立农村社保体系,解除农民后顾之忧 |
九、加快城市化和小城镇化建设,促进农民市民化 |
十、制定土地流转法律,保护承包权,给农民吃定心丸 |
十一、推进“一带一路”农业建设,树立中国品牌农业,积极参与跨国现代农业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4)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民合作方式创新研究 ——X县农村经济发展合作总社一个试点村的调查与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一)国外农民合作研究综述 |
(二)国内农民合作研究综述 |
(三)已有研究述评 |
三、研究方法和资料来源 |
(一)研究方法 |
(二)资料来源 |
四、研究思路与框架 |
五、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基本概念、基础理论与个案背景 |
1.1 基本概念 |
1.1.1 乡村振兴内涵 |
1.1.2 农民合作的内涵 |
1.2 相关基础理论 |
1.2.1 协同治理理论 |
1.3 个案背景 |
1.3.1 X县经济发展合作总社介绍 |
1.3.2 H村经济发展合作总社介绍 |
第二章 H村经济发展合作总社成立背景 |
2.1 乡村振兴背景下国家政策要求 |
2.2 脱贫攻坚任务下扶贫项目需要载体承接 |
2.3 农村集体经济薄弱,村级事业难开展 |
2.4 农业产业发展困难,村庄向心力难生成 |
2.5 村庄治理挑战重重,服务管理难跟上 |
2.6 现有专业合作局限大,个体集体难连接 |
第三章 H村经济发展合作总社试点过程及成效 |
3.1 合作总社的成立:制度规制 |
3.1.1 成立合作总社的前期筹备工作 |
3.1.2 召开合作总社成员大会 |
3.1.3 建立合作总社运行机制 |
3.2 合作总社的运行:多元协作 |
3.2.1 政府支持,助力平稳起步 |
3.2.2 引企入村,塑造产业新格局 |
3.2.3 政策持续发力,为合作总社成长保驾护航 |
3.3 合作总社的成效 |
3.3.1 搞活了集体经济,让村庄“强起来” |
3.3.2 实现了脱贫攻坚,让村庄“富起来” |
3.3.3 促进了产业发展,让群众“动起来” |
3.3.4 改进了基层治理,让乡村“兴起来” |
第四章 H村经济发展合作总社试点的经验及启示 |
4.1 合作总社的经验总结 |
4.1.1 创新组织机制,承接政府项目支持 |
4.1.2 壮大集体经济,实现集体农民致富 |
4.1.3 重构组织模式,激发农民内生动力 |
4.1.4 强化组织引领,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
4.2 合作总社的启示 |
4.2.1 创新政府支持模式,实现资源有效对接 |
4.2.2 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
4.2.3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
4.2.4 提升组织引领力,实现乡村有效治理 |
问题与讨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5)中国农业银行SY分行金融精准扶贫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现状综述 |
1.3 研究方法 |
1.3.1 文献研究法 |
1.3.2 调查访谈法 |
1.3.3 案例分析法 |
1.3.4 SWOT分析法 |
1.4 研究内容 |
1.5 创新之处 |
2 金融精准扶贫模式的理论基础 |
2.1 小额贷款扶贫相关理论 |
2.1.1 金融抑制理论 |
2.1.2 金融排斥理论 |
2.1.3 金融约束理论 |
2.2 农村金融发展理论 |
2.2.1 农业信贷补贴理论 |
2.2.2 农村金融市场理论 |
2.2.3 不完全竞争市场论 |
2.3 金融创新理论 |
3 农行SY分行金融精准扶贫模式类型的分析 |
3.1 SY市和农行SY分行基本情况 |
3.1.1 SY市概况 |
3.1.2 农行SY分行概况 |
3.2 政府增信银政共管模式 |
3.2.1 概念 |
3.2.2 该模式下主要产品 |
3.3 惠农担模式 |
3.3.1 惠农担-粮食贷 |
3.3.2 惠农担-生猪贷 |
3.3.3 惠农担-柑橘贷 |
3.4 互联网金融模式 |
3.4.1 惠农e贷 |
3.4.2 惠农e付 |
3.4.3 惠农e商 |
3.5 驻村帮扶 |
3.6 其他金融精准扶贫模式 |
4 农行SY分行金融精准扶贫模式SWOT分析 |
4.1 优势 |
4.1.1 品牌效应强 |
4.1.2 扶贫贷款投放力强 |
4.1.3 对当地扶贫开发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大 |
4.1.4 敢于产品创新 |
4.2 劣势 |
4.2.1 金融服务覆盖不高 |
4.2.2 持续创新动力不足 |
4.2.3 扶贫队伍年龄偏大 |
4.2.4 逆向选择现象严重 |
4.3 机遇 |
4.3.1 政策扶持 |
4.3.2 当地市场发展动能强劲 |
4.3.3 农村金融需求增强 |
4.3.4 新技术的应用 |
4.4 威胁 |
4.4.1 金融同业竞争激烈 |
4.4.2 互联网金融的冲击 |
4.4.3 经济下行压力和疫情的影响 |
4.4.4 金融环境欠佳 |
4.5 SWOT分析结论 |
5 农行SY分行金融精准扶贫模式发展建议 |
5.1 完善金融管理模式 |
5.1.1 提高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瞄准精度 |
5.1.2 加大金融扶贫贷款投放力度 |
5.1.3 延伸金融服务网络 |
5.1.4 优化信贷政策 |
5.2 积极发展金融精准扶贫创新模式 |
5.2.1 土地流转贷款扶贫模式 |
5.2.2 两权抵押贷款扶贫模式 |
5.2.3 产业扶贫模式 |
5.2.4 旅游扶贫模式 |
5.3 深化推进互联网金融扶贫 |
5.3.1 打造更具特色和优势的互联网金融产品与服务 |
5.3.2 积极发挥线上扶贫商城作用 |
5.3.3 加强与电商企业合作 |
5.4 健全扶贫人才队伍和内部机制建设 |
5.4.1 建设高效扶贫团队 |
5.4.2 加强相关人员培训管理 |
5.4.3 完善正向激励机制 |
5.4.4 搭建容错纠错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深度贫困地区生态移民可持续生计研究 ——以甘肃省永靖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综述评价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重难点与创新点 |
(一)研究重点 |
(二)研究难点 |
(三)创新点 |
第一章 核心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一、核心概念界定 |
(一)深度贫困地区 |
(二)生态移民 |
(三)可持续生计 |
二、相关理论基础 |
(一)人口迁移理论 |
(二)可持续生计理论 |
第二章 永靖县生态移民生计现状调查 |
一、生态移民进程 |
(一)生态移民的分布 |
(二)实施生态移民工程的措施 |
二、调查设计 |
(一)调查目的 |
(二)调查内容 |
(三)样本选择 |
(四)数据来源 |
三、永靖县生态移民生计资本的现状 |
(一)生计资本的变化 |
(二)生计资本的指标测评 |
四、永靖县生态移民生计策略的现状 |
第三章 永靖县生态移民生计面临的困境 |
一、移民家庭自身发展能力不足 |
(一)移民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 |
(二)培训不到位,移民缺乏专业技能 |
(三)移民家庭固定资产不足 |
二、迁入地自然资本条件有限 |
(一)耕地质量不高,农作物品种单一 |
(二)土地补偿机制不完善 |
三、迁入地产业支撑力量不足 |
(一)移民点产业基础薄弱 |
(二)产业结构较为单一 |
(三)农业传统设备和技术落后 |
四、迁入地扶贫系统不健全 |
(一)移民原始积累资金较少,难以支持后续生计 |
(二)政府对移民生计资金的支持力度小 |
(三)移民获得资金渠道单一且贷款困难 |
五、社会保障政策措施不完善 |
(一)移民就业不够稳定 |
(二)移民点周围设施不健全 |
(三)社会资本在“半熟人社会”下日益弱化 |
第四章 永靖县实现生态移民可持续生计的对策 |
一、加大对人力资本的开发 |
(一)加大对移民点相关政策倾斜力度 |
(二)政府应组织更加专业和多样化的技能培训 |
(三)鼓励支持和引导移民多方向积极创业 |
二、改善移民点的自然资本条件 |
(一)提高土地利用价值 |
(二)完善土地补偿机制 |
三、完善产业体系,创新发展模式 |
(一)完善安置点产业体系,促进产业的融合发展 |
(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推动产业加快发展 |
(三)加大农业机器设备的扶持力度和技术指导 |
四、健全金融扶贫系统,解决资金矛盾 |
(一)建立完善的扶贫保障机制 |
(二)加大物质帮扶的力度 |
(三)拓宽贷款条件,鼓励移民贷款 |
五、制定和完善民生相关政策措施 |
(一)统筹移民就业相关保障 |
(二)完善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 |
(三)构建社会网络关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一 永靖县生态移民生计研究调查问卷 |
附录二 永靖县生态移民可持续生计研究访谈表 |
(8)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面临的问题及其解决路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选题背景 |
(二) 选题意义 |
(三)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1. 国内乡村问题研究现状 |
2. 国外乡村问题研究现状综述 |
(四) 本文研究方法 |
1. 文献归纳研究法 |
2. 历史研究法 |
3. 系统研究法 |
(五) 论文创新点及不足之处 |
1. 论文创新点 |
2. 论文存在的不足之处 |
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理论依据与实践基础 |
(一)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学理依据 |
1. 刘易斯拐点理论 |
2. 现代化理论 |
3. 社会生态学理论 |
(二)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理论渊源 |
1. 全面发展理论 |
2. 城乡融合发展理论 |
3. 合作社理论 |
(三)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践探索 |
1. 土地革命 |
2. 农村改革 |
3. 新农村建设 |
4. 乡村振兴战略 |
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内容及其精神实质 |
(一) 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和总方针 |
1. 实施乡村振兴的总目标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
2.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方针是以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为重点 |
(二)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 |
1. 产业兴旺是基石 |
2. 生态宜居是保证 |
3. 乡风文明建设是灵魂 |
4. 治理有效是关键 |
5. 生活富裕是目标 |
三、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 |
(一)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举措 |
1. “三农”问题的内涵 |
2.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于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意义 |
(二)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保证 |
1. “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内涵 |
2.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意义 |
(三)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关键举措 |
1. 美丽中国的内涵 |
2. 乡村振兴战略在美丽中国建设过程中的作用 |
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
(一)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存在的问题 |
1. 乡村农业现代产业体系尚未建立 |
2. 城乡发展不均衡是最突出的问题 |
3. 投入的乡村要素与部门间的推进体系还未建立 |
4.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缺乏人才和劳动力 |
5. 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亟待加强 |
6. 乡村文化建设较为落后 |
(二)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
1. 体制机制原因 |
2. 文化原因 |
3. 贯彻落实原因 |
4. 城乡发展模式原因 |
五、我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路径 |
(一) 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乡村产业兴旺 |
1. 发展乡村特色农业 |
2. 发展乡村融合产业 |
(二) 键全和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 |
1. 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 |
2. 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 |
3. 实现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
(三) 提高和保障民生,实现城乡共同富裕 |
1. 将脱贫攻坚战打响,使全面小康社会得以建成 |
2.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强化乡村振兴基础 |
3. 加强政策保障,使资源向乡村振兴的投入得以推进 |
(四) 加强乡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乡风文明 |
1. 强化农村文化思想道德建设,对乡风文明建设进行带领 |
2. 大力发展乡土文化,推进乡风文明建设 |
(五)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现绿色发展 |
1. 全面推进绿色发展 |
2. 有效应用乡村生态资源 |
3.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乡村振兴战略下临湘农村特色产业发展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概况 |
一、国内研究概况 |
二、国外研究概况 |
第三节 研究内容及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创新及不足 |
一、研究创新 |
二、研究的不足 |
第二章 基本概念与相关理论 |
第一节 乡村振兴战略 |
一、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概念 |
二、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及意义 |
第二节 农村特色产业 |
一、农村特色产业的基本内涵 |
二、乡村振兴战略下发展农村特色产业的意义 |
第三节 相关理论基础 |
一、协同治理理论 |
二、产业融合理论 |
第三章 乡村振兴战略下临湘农村特色产业发展的调查研究 |
第一节 调查设计 |
一、调查目的 |
二、调查对象 |
三、调查方法 |
第二节 临湘农村特色产业发展的基本情况调查 |
一、临湘农村特色产业发展的条件 |
二、临湘农村特色产业发展的历程 |
第三节 乡村振兴战略指导下临湘农村特色产业发展的成果分析 |
一、突出政府作用,为传统优势产业营造了良好氛围 |
二、改善乡村面貌,将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 |
三、发展农民合作社,确保了农民收入增加 |
第四章 乡村振兴战略下临湘农村特色产业发展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第一节 乡村振兴战略下临湘农村特色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
一、多元主体之间协同不到位 |
二、利益链接机制松散 |
三、特色产业之间融合程度较低 |
四、特色资源产业化遭遇人才瓶颈 |
五、传统优势产业融资面临较大压力 |
第二节 临湘农村特色产业发展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参与主体思想固化,缺乏协同意识 |
二、协同主体之间存在利益博弈 |
三、产业结构单一且融合机制不健全 |
四、人才争夺处于劣势且用人机制僵化 |
五、农业天然弱质性与资本逐利性之间的矛盾难以化解 |
六、相关法律和地方政策不完善 |
第五章 乡村振兴战略下优化临湘农村特色产业发展的战略思路及具体对策 |
第一节 乡村振兴战略下优化临湘农村特色产业发展的战略思路 |
一、遵循乡村振兴战略指引下的基本原则 |
二、满足乡村振兴战略“二十字方针”的具体要求 |
三、确定与乡村振兴战略同步的战略目标 |
四、发扬成功经验,坚持查漏补缺的工作方向 |
第二节 乡村振兴战略下优化临湘农村特色产业发展的具体对策 |
一、树立多元主体的协同发展理念,提高协同效率 |
二、构建协同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 |
三、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完善产业融合机制 |
四、打造人才绿色通道 |
五、建设特色产业发展的金融体系 |
六、完善相关法律及制度供给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10)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分析 ——基于宿迁市秦村的调查与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 |
1、从“两权”分离到“三权”分置的转变迫切需要理论创新 |
2、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实践需要“三权”分置的实践创新 |
3、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三权”分置的制度创新 |
(二)相关研究综述 |
1、探讨“三权”分置制度的内涵 |
2、探讨“三权”分置制度的功能 |
3、探讨“三权”各自的权能范围 |
4、探讨“三权”的相互关系 |
5、评价 |
(三)核心概念界定 |
1、农村承包地 |
2、“三权”分置制度 |
(四)运用的理论 |
1、善治理论 |
2、社会团结理论 |
(五)研究方法 |
一、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的制度演进 |
(一)初次提出(2013年) |
(二)正式确定(2014年) |
(三)具体实施(2015年至今) |
二、宿迁市秦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的实施现状 |
(一)秦村基本概况 |
(二)秦村“两权”分离制度下的承包地现状分析 |
1、从发包方看 |
2、从承包方看 |
(三)秦村承包地“两权”分离到“三权”分置转变 |
1、三大动因促使“两权”分离走向“三权”分置 |
2、秦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的具体实施过程 |
(四)秦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的实施效果 |
1、促进了劳动力转移 |
2、丰富了“双层经营体制” |
3、促进了乡村社会发展 |
三、宿迁市秦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
(一)“所有权”制度实施中的存在的问题 |
1、集体土地私有化 |
2、集体所有权内强外弱 |
(二)“承包权”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
1、村民的“承包权”得不到有效保障 |
2、“承包权”易受“经营权”挤压 |
(三)“经营权”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
1、“经营权”运行成本较高 |
2、少数人垄断经营权 |
四、宿迁市秦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实施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所有权”制度实施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
(二)“承包权”制度实施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
1、承包权的权能定位不清 |
2、承包权法律效力未得到保障 |
(三)“经营权”制度实施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
1、土地过于细碎,规模作业难度大 |
2、农户过于分散,谈判成本较高 |
3、缺乏有效约束新型经营主体的制度 |
五、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的若干对策 |
(一)确保“所有权”的政治治理功能 |
1、明确多个主体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
2、对土地用途进行严格管制 |
(二)完善“承包权”的社会保障功能 |
(三)发挥“经营权”的经济效用功能 |
1、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 |
2、适当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 |
3、土地流转信息公开化 |
(四)同时强化“三权”的权能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件1:秦村1998年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
附件2:秦村第二轮土地承包明细账 |
附件3:秦村关于土地第二轮调整细则(1998年) |
致谢 |
四、粮食贷款问题的调查与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研究[D]. 杨贵桥. 西南政法大学, 2015(08)
- [2]我国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法律问题研究[D]. 程秀建.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
- [3]中国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研究[D]. 朱玉龙.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17(10)
- [4]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民合作方式创新研究 ——X县农村经济发展合作总社一个试点村的调查与思考[D]. 李碧江. 山西大学, 2020(01)
- [5]中国农业银行SY分行金融精准扶贫模式研究[D]. 闵晗. 湖南师范大学, 2020(01)
- [6]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第二届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结果揭晓[J]. 总行研究室. 农业发展与金融, 2001(11)
- [7]深度贫困地区生态移民可持续生计研究 ——以甘肃省永靖县为例[D]. 马瑞. 西北师范大学, 2020(01)
- [8]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面临的问题及其解决路径[D]. 杨帆.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 2019(01)
- [9]乡村振兴战略下临湘农村特色产业发展优化研究[D]. 胡雨薇. 湖南师范大学, 2020(01)
- [10]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分析 ——基于宿迁市秦村的调查与思考[D]. 马钰龙. 苏州大学, 20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