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A solvble case of the Capacitated Chinese Postman Problem(论文文献综述)
李凌旭[1](2019)在《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之教义学研究》文中认为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之犯罪形势依然严峻,然而当前在我国无论是实务界还是理论界对其主要从传统的刑法注释学立场展开研究,系统的教义学研究尚付诸阙如。有鉴于此,本文拟从教义学的角度对其展开研究,在深化本罪理论研究的同时期待对司法实践有所助益。第一章主要对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界定、立法理由以及教义学困境进行了研究。本罪罪名源自刑法第300条第一款,为独立的罪名。本罪是符合刑法第300条第1款相关构成要件的违法且有责的行为,属于邪教组织犯罪。本罪属于结果犯、行政犯(法定犯),另外本罪既非目的犯也非复行为犯。我国刑事立法者基于法益保护原则以及从刑罚规制的合目的性角度制定本罪,然而本罪的司法实践却出现了一些偏差,这主要是由于司法实践中未自觉运用教义学中的类型化思维,忽视了理论模型的指引意义。就本罪教义学理论模型构建本身而言,其也未以相应价值为归依。第二章重点对本罪构成要件进行了研究。从事实层面看,邪教组织是按照一定的宗旨和系统建立起来的不正当、不正派的宗教;从规范层面看,邪教组织是指具持续性、制度化的阶层性、理性的内部规范性的侵犯法益的违法宗教。邪教组织和邪教并不相同。本罪的实行行为为组织、利用行为,“破坏法律实施”属本罪构成要件之结果。本罪组织行为的规范含义为建立邪教组织或维持其存续状态的行为,本罪利用行为的规范含义为采取蒙骗等各种手段使邪教组织为行为人所用的行为。“破坏法律实施”属非物质性结果。本罪中的“法律”有两种,分别为罪状中的“法律”以及罪名中的“法律”。罪状中的“法律”是指狭义的法律而罪名中的“法律”是指狭义的法律+行政法规。本罪“实施”之规范含义是指社会中的各类主体(包括政府机关)运用和依照法律规范自己行为的总和及由此而产生了权利被享用、义务被履行、禁令被遵守的状态。“破坏”之规范含义是指妨碍或者侵害。本罪的主观罪过只能为故意,行为人对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结果应有认识,并有实现本罪事实的意图。此外,本罪也存在法律事实错误以及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错误的场合。第三章主要聚焦于本罪违法性阻却事由研究。违法性的本质是行为造成了法益侵害且不具有社会相当性时,才具有违法性。对于违法性的判断应该采取客观标准,应坚持违法相对性作为其判断基准。本罪主要的违法性阻却事由:一是作为职务行为的卧底侦查行为。其又可分为卧底侦查行为在公安机关的控制下仅至未遂的情形以及卧底侦查行为达至既遂情形。对于第一种情形,在考虑其法益侵犯性的同时考虑到该行为是出于侦查的目的,手段也是基于该目的而实施的,且手段也具有社会相当性,应认为其不具有可罚的违法性,该行为虽然该当本罪构成要件,但是在违法性判断阶段具有违法阻却事由;对于第二种情形,虽然该行为具有法益侵犯性,但是可以认为该行为是为了执行侦查命令而从事的具有社会相当性的行为,阻却违法性。二是行使宪法权利的行为属于违法阻却事由。行为人因行使宪法权利而产生了破坏法律实施后果的,阻却违法。三是履行邪教组织内传道人职责不属于本罪的违法阻却事由。第四章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之责任阻却事由研究。我国的责任能力不仅是犯罪能力,也是刑罚适应能力。本罪行为人因精神病而影响责任能力之判断,应坚持混合方法,法官对于行为人参加邪教组织致降低或丧失责任能力应判断其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此外,行为人智商低下或文化水平低并不影响行为人的责任能力。本罪适用期待可能性有法规依据以及法理依据,对本罪期待可能性之判断应坚持行为人标准,行为人因穷困或个人特殊原因而参加邪教组织并从事本罪之情形、因受胁迫而从事本罪之情形以及因从小生长于邪教组织家庭而从事本罪之情形均属于行为人期待性降低或欠缺之情形。另外,在本罪确信犯的场合,行为人仍然具有期待可能性。本罪中违法性意识的对象应是对刑法第300条第1款的禁止规范或者评价规范违反的认识,但不包括刑法可罚性、法定刑的认识。行为人因文化程度低、智商低下、生活经历等原因而不具有违法性意识可能性的场合,应合理对其进行认定。在确信犯的场合不应认定不具有违法性意识可能性,加入邪教后无法认识到行为违法的,也不应据此就认定不具违法性意识可能性。第五章着重对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之犯罪形态进行研究。本罪存在未完成形态。本罪的障碍未遂应以实质的客观说为依据,并根据“组织”行为以及“利用”行为之不同特点对本罪未遂进行界定。本罪中止未遂之结果应通过将其具体化的方式进行认定,对行为人以不作为的方式停止实施本罪的场合可认为其是基于自己的意思防止破坏法律实施的结果发生。本文坚持二阶层犯罪参与体系,并认为本罪非集团性共同犯罪。行为人强制第三者从事本罪等场合均存有间接正犯之可能。本罪并不存在片面共同正犯但应承认共谋共同正犯以及承继的共同正犯。在本罪教唆犯的场合,教唆对象应是特定的,不应为接受邪说的全体邪教组织成员。帮助不同于教唆,帮助是对已有强烈犯罪决意的人给予支持的行为,且一般来说该帮助只要能够使得正犯的实行行为变得容易实施即可。本罪存在片面帮助犯。本罪中主从犯的认定标准应该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进行认定,并根据违法和有责这两个因素来对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进行判断认定。罪数形态方面,法律上视为一个行为并作为一罪处理的情形在本罪中主要是连续犯。在本罪与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产生罪数形态问题的场合,应按照想象竞合犯来处理。在本罪与煽动分裂国家、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产生罪数形态问题的场合,应根据情形数罪并罚或按照想象竞合择一重罪处罚。在本罪与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产生罪数形态问题的场合,应认定其为想象竞合。在本罪与组织、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产生罪数形态问题的场合,应认定为组织、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在本罪与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产生罪数形态问题的场合,若其为一个行为应按照想象竞合犯来处理。在本罪与非法经营罪产生罪数形态之场合,应根据行为的个数判定是按照想象竞合还是数罪并罚来处断。
Anne Elizabeth Triest(林忆安)[2](2018)在《歌曲教学法在汉语夏令营中的应用研究 ——以美国康科迪亚语言村为例》文中研究表明在第二语言教学中运用歌曲已经得到了广泛的认可,但是关于具体怎么在语言教学中应用歌曲的教学模式很有限,而且关于在语言夏令营中运用歌曲的研究非常少。本文最突出的创新之处在于,在对外汉语教学中的歌曲教学这个已经有丰富的研究的领域的范围内,研究一种尚未被研究过的教学环境,即国外青少年汉语夏令营,和发源于或适合这种环境的歌曲教学模式。本文的研究对象是美国康科迪亚语言村的汉语村夏令营,“森林湖”,中歌曲教学的运用,特别是日常生活中的大型集体唱歌活动。具体的研究内容是本夏令营歌曲教学模式的特点、怎样评价理解歌词的重要性、和在夏令营教歌词意思的最好方式。本文回答这三个方面的研究问题将先从理论方面和文献分析法入手,然后再用实证研究。在考虑实证研究的可行性的前提下,笔者进行规模较小的教学案例分析和规模较大的问卷调查。关于夏令营歌曲教学模式的特点的发现包括:本夏令营的歌曲教学模式是北美夏令营的传统唱歌活动与第二语言教学法的结合;跟课堂上的歌曲教学比较,夏令营的集体唱歌活动更有降低情感过滤器的作用;还有集体唱歌活动特别适合夏令营的教学条件。对于怎么判断对歌词理解的重要性的问题,本文结合可理解输入、学习动机、和其它情感因素的理论和实事进行分析,得出的结论是:为了充分挖掘夏令营常用歌曲的潜力,歌词内容的教学是非常重要的,但是,第一次唱歌时就教全部歌词的意思是不必要的,在学生还听不懂歌曲的时候,参与夏令营唱歌活动其实还起到较大的作用。至于在夏令营里怎么教歌词的意思的问题,文本分析把夏令营的常用歌曲跟任务型教学法和TPRS教学法结合起来的例子,也提出关于教学场合与方法、歌曲的选择、和教材编写与应用的具体建议。本文对于组织汉语夏令营或在汉语夏令营工作的老师有很大的应用价值,也可以给在学校里进行课堂教学的老师提供一些启示。
司马艺娜[3](2005)在《城市邮政局所空间布局研究》文中提出邮政基础设施作为一项重要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方便着城乡居民的日常生活。它庞大的邮政递送网络,带给人们的在信息交流方面的巨大便利。但随着全国城市化进程的发展脚步,近些年的城市空间格局以及人口分布结构和规模发生了重大变革,这些方面的变化也对城市邮政设施的高效运作产生了影响。整体来看,现有的城市邮政基础设施的空间分布不再适应已经并正在经历变革的城市格局,再者,邮政局所的业务功能也逐渐随着全社会科学技术的发展进步而有所变化。因此,我们需要结合城市的发展,重新定位邮政局所的功能及分布特色,找到适合于当前以及未来城市空间格局的邮政局所分布模式。 此次研究正是从城市空间格局和人口分布的变化出发,利用城市地理信息系统的相关理论及模型,试图用不同于传统规划的科学方法,来探索一种适合于新形势下城市邮政局所的空间优化分布模式。定位—配给模型,以其在寻找最优化空间分布选址方面的良好表现,被本篇用来作为分析最优化邮政局所空间分布问题的主要理论模型。通过与地理信息系统(GIS)的整合运用,此模型可以根据不同的空间分布限制条件生成一系列不同的优化方案,来帮助规划决策者作出科学合理的空间选址决议。同时,通过对在不同限制条件下推导得出的优化方案进行的多方面的分析比较,决策者们也能对需要解决的空间分布问题有更加全面的了解和掌握。 本文选取了湖北宜昌这样一个中等规模的城市进行案例研究。首先,评价分析宜昌市邮政局所的现状可达性,然后根据不同利益方的需求列出最优化空间选址目标,结合运用定位—配给模型进行选址分析,得到可供选择的城市邮政局所分布方案,最后对此优化方案与现状空间分布模式进行比较分析,对现状模式的改善和未来城市邮政设施的规划给出科学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对定位—配给模型推出的城市邮政设施选址优化方案进行可达性分析之后发现,城市邮政局所的空间可达性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高。推而广之,此类在城市平面内寻找一系列基础设施点最佳位置的空间选址问题都可以通过运
毛冰超[4](2020)在《国内民事送达的困境与出路研究》文中指出作为民事案件的办理过程中的起手式,民事送达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案件整体办理的效率及质量。作为诉讼程序的关键一步,民事送达在一定范围内与民事审判环节重要性相当。然而在诉讼实体远重于诉讼程序的大环境下,民事送达很难受到其应有的关注。不可否认的是,在有关民事送达的立法层面已经有积极向好的态势可见,2012年版《民事诉讼法》以及2015年版《民诉司法解释》对送达制度有了增补,其中对有关送达方式、送达地点等方面进行了更为详细的阐明并予以扩大,另外对高科技送达手段也予以了适当的补充。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对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以及寻求基层组织协作送达等方面有了进一步的规定,这些规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送达困难的压力。但是随着如今法律普及、扫黑除恶等的工作逐见成效,法院化解社会矛盾的主力角色日渐凸显,随之而来的案件数量也逐年大幅增长,由此带来的大量送达工作成为法院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瓶颈。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工作人员,笔者将结合就职基层法院2019年的民事诉讼送达数据,分析现行民事诉讼送达制度的运转状况,找出各种送达方式存在的不足之处并探究其成因,对比国外送达制度以取其所长,以此提出完善我国民事送达制度的措施,思考探求如今民事送达困境的出路。本论文正文主要由以下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我国民事送达制度的基本理论,包括其民事送达的法律概念、民事送达的价值及功能、我国民事送达工作概况。第二部分是我国民事送达制度的实证分析。该部分主要是笔者结合自身在基层法院的工作经历,详细阐明各种送达方式在司法实务中适用的程度及其效率,分析各种送达方式存在的不足之处并探究其成因。第三部分是主要国家民事送达制度比较。不同国家和地区间由于经济发展和社会文化的巨大差异在民事送达方面会存在不同,他们会根据自身国情制定相对适合自己的送达制度,其中不乏值得我国借鉴之处。笔者试图通过比较分析找出他国所长并考虑将其长处中国化的可能性。第四部分是民事送达困境的出路探究。该部分从更新民事送达的理念、民事送达相关法律及送达手段的完善、民事送达制度配套措施的优化三个方面来探究如今民事送达困境的出路。
徐之凯[5](2018)在《法占区军政府德国雇员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战败的德国被盟国划分为四个占领区进行分区占领。在盟国管制委员会(ACC)的宏观管控下,德国人民必须服从盟国占领者的指令,四大盟国也竭尽所能在各自占区推行自己的占领政策。出于外交及地缘政治上的原因,法国占领区当局维持着一个相对于其他占区更为独立自主的地位,以追求法国的地缘安全,供战后重建之用的经济赔偿并确保德国在政治上的去中央集权化。于是,法方军政府(GMF)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直接或间接地利用当地的德国人力资源,为占区行政及法国在德利益的实现而服务。在法国这一利用德国人员的典型模式之中,出现了三种标志性的特殊德国雇员群体,他们或直接或间接地为军政府服务,帮助法国占领者有效地实现其对德占领的目标:直接从属于军政府的德国雇员、德国地方政府公务员以及外籍军团中的德国士兵。随着盟国间多项重要决议的出台,以及战后初期诸多重大事件及民众运动(比如非纳粹化,民主化,再教育及非军事化等)在德国的发生,这些特殊群体在占领期间往往面对不同的社会情况。他们的命运直观而深刻地反映了战后法国对德占领政策的演变以及法国人民对于德意志民族态度的转化。
牛静岩[6](2018)在《“水案”中国的治理性失衡——以漳河上游流域的村落水纠纷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水与土都是农业社会的核心资源。由于土的固定性以及长在土里的庄稼无法移动,从事农业生产的人也被固定在土地之上,费孝通据此提出"乡土中国"的理论。而由水的流动性引发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合作或者冲突,围绕水的利用可能形成一整套勾连国家与社会、历史与现在的社会文化关系。置于乡村社会的"平常-非常"这一框架下,考察分析漳河上游流域、河北省与河南省交界的两个村落间的争水纠纷:在平常的日子里,西山村与东平村的人们通过多种方式形成多样的社会交往,村庄的边界隐于背后;在村落间由于争水而发生纠纷的"非常"状态之下,村落的边界一方面向彼此闭合,一方面向国家力量开放。在此过程中,村落内部并不是同质的,政治精英的个人意愿与实践、政治精英之间以及政治精英与普通村民之间的互动都对国家力量进入乡村的方式形成影响。村落再次由"非常"回归到"平常"后,在非常状态下得以进入乡村的国家权力被村落政治精英以不同的方式进行转化与应对。村庄同时也面临着城镇化与现代化的冲击。国家治理事业原初的目的是改善人们的生活,但因为当地人的实践,从上而下的、设计相对单一的治理方式在实际上带来的结果是两个村落之间的动态平衡被打破。而这种"治理性失衡"即原博士论文题目中"伤"字的含义。
李迎运[7](2016)在《邮政繁荣与英国国家认同(1840-1914)》文中指出19世纪英国邮政作为一个与大众生活关系最为密切的公共服务机构,与民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是帝国民众彼此交往和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基础设施。1840年希尔进行统一便士由瞰改革之后,通过书信、报刊杂志、明信片、包裹等服务构成的邮政网络将整个帝国联结在一起,信息交流的范围空前扩大,深入到千家万户。这种变化对整个帝国社会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它是如何渗入民众的日常生活,如何悄无声息地逐渐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从衣食住行到思想观念。本篇论文从普通大众日常生活史的角度,以自下而上的方式展现英国邮政怎样通过书信报刊等邮政服务将英国本土的日常生活和价值价值观念渗透到帝国的殖民地,在如此庞大的帝国内,怎样通过邮政使大众尤其是殖民地民众自发地、无意识地产生了对英吉利民族的认同和对英帝国的认同。本文主要研究的是1840年到1914年即自罗兰·希尔的便士邮政改革到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有这段时期的邮政发展状况。1914年是邮政发展的分水岭,因爆发第一次世界大战,对邮政的发展产生了不良的影响,邮件投递数量下降,统一便士邮政结束了自己的辉煌时代。因此,本篇论文不涉及一战及其之后邮局的发展状况。第一章论述了三个时期的英国邮政发展状况。首先叙述了1840年罗兰·希尔改革之前邮政发展概况,邮政以提高国家财政收入为主要目的,收费高昂,普通大众只能望而却步(尤其是苏格兰、爱尔兰),因此国内部分地区,尤其是偏远农村信息依然流通不畅,比较闭塞落后,各地的发展差异比较大。其次论述了1840-1868年邮政进入高速发展阶段的表现。1840年希尔进行便士邮政改革之后,邮政成为真正的为大众服务的政府机构,不再有名无实。1840年改革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了信件收费标准,重量只要不超过1盎司,一律1便士,不再像过去那样根据邮递路程长短收取邮费,费用以邮票的形式提前支付。这一措施得到了英国社会各个阶层的广泛拥护和支持,信件投递数量急剧增长,通过信件传递消息不再是中上阶层的特权了,普通民众亦能享受到邮递业务带来的好处,尤其是穷苦阶层,受益最大。最后阐述了1868-1914年邮政业务进一步发展完善,服务种类进一步多样化,开通了具有革命性的更加快捷的通讯交流方式—电报和电话。1868年议会通过法案宣布电报正式收归邮政所有,英国几乎所有私人电报公司都被纳入邮政旗下。此后邮政业务不断完善,业务服务种类不断丰富:邮政汇兑、邮政储蓄、包裹邮递、报刊杂志发行、保险养老金发放、电报电话等等,极大的方便了并改变了人们的生活。1912年,邮局正式收购电话公司,收归国有,邮政至此基本形成了完善的业务服务链。第二章主要论述邮政给英国社会带来了怎样的影响。从两个方面入手,首先从大众的日常生活着手,通过信件、报刊论证了邮政给人们分散、零碎的衣食住行造成了怎样的影响。邮路网络的完善,新式运输工具火车、汽船的出现,使得全国各地的商品都能迅速地运往目的地,国际化大市场出现。殖民地在英国人日复一日的影响下,当地人也开始接受采用英式烹饪方式制作的食物,模仿英国绅士和淑女的穿戴,建造英式公共建筑和花园洋房。其次专门拿出一节的内容阐述了邮政储蓄银行,它是邮政机构的一个重要分支,对人们经济生活造成的影响不可低估。并且它与邮政汇兑业务挂钩,利用原有的邮政网络提供服务。只要有邮局的地方都可与邮政银行建立联系,而邮局除了大都市之外,更多设于较偏僻的乡镇,遍布全国。它的出现使得广大下层劳动民众也能像精英阶层一样享受银行提供的各种服务和带来的便利。总之,邮政极大地丰富了民众的物质生活,为精神交往空间的扩大奠定了基础。第三章主要从地理空间和精神空间的变化来论证邮政带来的影响。邮政在其发展的高峰时代,民众的交往范围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延伸,改变了他们对英国的认知、对殖民地的认知。物质生活的丰富拓展了他们社交的地理空间和精神空间,邮政服务网络将整个大英帝国连结成一个整体,英国政治、经济、法律、宗教和道德等精神文化通过邮政传播到殖民地各个角落,促进了英式教育的普及和英国文化的大众化。新闻出版蓬勃发展,人们在咖啡馆、酒馆等公共场所阅读报刊,畅所欲言,发表对时事的看法。在讨论和批判国家政治事务的过程中,形成一种普遍性的公共意见,达到一种政治上的认同。精神交往内容的丰富使得人们的思想意识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感知到的空间不断扩展和延伸。换句话说,就是在前两章的基础上论证在不断丰富的物质活动这种有形的交往过程中,对在其基础上形成的无形的思想、观念和价值观产生了哪些影响。
闫超[8](2008)在《时间依赖中国邮路问题的智能算法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国邮路问题是管梅谷教授在1960年第一次提出来的。它描述了一个极具现实意义的问题:一个邮递员负责一个地区的信件投递,每天从邮局出发,走遍该地区的所有街道再返回邮局,问应该怎样安排送信路线可以使所走的路程最短。该问题得到了深入研究并产生了许多新的分类。近年来,人们日益关注网络中的时变特性,研究时间依赖网络中的问题更具有现实意义。时间依赖最短路径问题、时间依赖旅行商问题和时间依赖车路由问题都得到了深入的研究,旅行商问题和车路由问题都是点路由问题,而作为重要的边路由问题——中国邮路问题与时间依赖网络的结合在国际上还没有相关研究。传统的静态中国邮路算法无法求解时间依赖中国邮路问题,本文提出时间依赖网络中国邮路问题的模型,并借鉴时间依赖网络车路由问题算法思想给出适合于时间依赖网络中国邮路问题的高效求解算法。本文的研究丰富了时间依赖网络的理论。本文首先总结了中国邮路问题各个分支的研究成果,并详细介绍了时间依赖网络车路由问题的研究成果;然后详细介绍了传统中国邮路问题及算法;之后介绍了时间依赖网络的基本概念和性质,通过研究时间依赖中国邮路问题的性质,对时间依赖网络和静态网络中的中国邮路问题进行了比较;之后,证明了时间依赖中国邮路问题是NP-hard问题;最后,给出了求解大规模时间依赖中国邮路问题的二层SA/GA算法,对随机产生的实例进行了测试,并根据问题下界对算法结果进行了分析。实验结果表明,此算法在解决时间依赖网络中的中国邮路问题上是有效的。
玛伦·阿德,郑梦雅[9](2017)在《托尼·厄德曼》文中研究表明外景,温弗里德的家-入口处-白天郊区宁静的街道上,一幢带有花园的房屋,草木恣肆生长,仅在一扇窗里面似见人影活动。我们听见一辆送货车停靠在路边,滑动门拉开再关上。一位怀抱包裹的邮递员走进画面,在门口找寻。他终于在藤蔓窝里找到门铃,按响。温弗里德,一位年逾六旬,灰色卷发的男子,脸上是
林兰[10](2016)在《儿童的“后台生活”研究 ——基于两所幼儿园的民族志调查》文中认为现代社会的发展使得越来越多的孩子在童年早期开始进入到组织化的儿童照顾与教育环境中。幼儿园已经成为现代城市儿童与同伴共同生活的重要场所。在幼儿园中,尽管成人常常与儿童共处同一个时空环境中,却很难完全掌握和理解儿童在幼儿园内的完整生活。成人常常忽视了那些远离视线发生在孩子间的活动。这些被成人忽略的活动是儿童幼儿园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研究采用民族志的研究方法深入J市两所幼儿园各一个班级中开展田野研究。研究者采用“非典型成人”的策略将个人的研究角色设定为幼儿的新“伙伴”和“同学”,力图以“局内人”的身份深入儿童同伴群体的生活中。在与儿童共同生活的过程中,他们积极地接纳班级内的“新同学”,并给“新同学”传授应对班级生活规则的方法;在自己擅长的户外运动中,幼儿积极照顾并保护比自己高大的“新伙伴”。儿童通过自身的行动打破了一贯由成人赋予的“脆弱”、“能力不足”的刻板印象。对两所幼儿园的田野资料分别进行编码整理后。研究者打破幼儿园园所的限制,综合运用“类属分析的形式”与“情景化的分析方式”相结合的方法建立研究报告的撰写框架。首先,研究者依照戈夫曼(Erving Goffman)的“拟剧理论”,将儿童在幼儿园中的生活按照“活动区域”和“交往对象”的差异划分为成人规划的“前台生活”和儿童自为的“后台生活”。通过田野资料的呈现揭示出两个班级中“前台生活”与“后台生活”的时空分布,深描儿童群体在建构“后台生活”中使用的方法与策略。其次,研究者结合田野笔记的编码资料,对儿童在“后台生活”中的活动内容进行“类属分析”和“情境分析”。深描儿童群体在自主性的“后台生活”时空下,展现出的独特行为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等。具体来看:(1)依据“类属分析”的方法将儿童在“后台生活”中的活动依照参与者人数、参与者关系建立的顺序归类为:儿童展现个体“自我”的活动、儿童间的同伴交往活动、儿童群体的集体性常规活动、儿童共同对“前台生活”规则的接纳与改造活动四大主题。(2)在“儿童展现个体‘自我’的活动”主题下,将儿童个体对“自我”的展现划分为“个人能力”的展现与“真实自我”的展现两个子主题。(3)在“儿童同伴间的交往活动”主题下,将儿童间的交往活动划分为“合作关系的建立”与“合作关系破裂与修复”两个子主题。同时,在两个子主题下结合“情境分析”的方法撰写各自对应的话题。(4)在“儿童群体的集体性常规活动”主题下,按照园所类别深描在不同的班级生活时空下,儿童群体创造出的适应各自班级环境的集体性常规活动。分析这些集体性的常规活动对幼儿之间形成归属感、建立身份认同、创造“儿童的文化”的突出贡献。(5)在“儿童共同对‘前台生活’规则的接纳与改造活动”主题下,深描儿童在“后台生活”中,积极地对成人制定的“前台生活”规则进行“二次调整”。儿童为自己争取了更多的自由活动时空,同时也影响到教师对“前台生活”规则的重新规划。“后台生活”的存在颠覆了传统童年研究中对儿童形象的预设,儿童不再只是被动的等待者,而成为积极的社会行动者。儿童不再是社会生活中等待被改造和教化的对象,而是积极地参与到社会改造的活动中。对于个体儿童来说,“后台生活”为幼儿“自我”的健康成长提供了更为自由和平等的空间。对于儿童群体来说,通过同伴交往的过程儿童群体形成了以“玩”为根本动力的“后台生活”。在“后台生活”的过程中,通过“同伴间的交往活动”,儿童积极地参与到同伴生活中,成为“儿童的文化”中的一员;通过“儿童群体的集体性常规活动”,儿童创造性的改造了来自成人文化的内容并丰富了自己与同伴的生活与文化;通过“共同应对‘前台生活’的规则”,儿童积极地抵抗了来自成人世界的控制,为自己赢得更多的自由活动时空。通过儿童群体的生活,儿童集体性的生产了“儿童的文化”。对幼儿园中儿童的生活进行研究除了可以将研究视角投向“前台生活”,更应将目光转到儿童的“后台生活”。儿童的“后台生活”是以儿童为主体的本真生活。“后台生活”中充满了儿童的创造性智慧。反思“后台生活”与“前台生活”之间的关系实则是在反思幼儿教育的原点、思考幼儿教育的真谛以及探寻幼儿教育的健康发展之路。只有基于理解和接纳的立场,儿童的“后台生活”才能与成人规划的“前台生活”建立起有机的联系,形成完整和谐的幼儿园中儿童的生活。
二、A solvble case of the Capacitated Chinese Postman Problem(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A solvble case of the Capacitated Chinese Postman Problem(论文提纲范文)
(1)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之教义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概述 |
第一节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之概念辨析 |
一、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罪名之由来:以刑法第300条第1款之罪名确立为基底 |
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之概念界定 |
三、“邪教组织犯罪”与“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辨析 |
第二节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之类型归属 |
一、目的犯抑或非目的犯 |
二、复行为犯抑或单行为犯 |
三、行为犯抑或结果犯 |
四、行政犯(法定犯)抑或刑事犯(自然犯) |
第三节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立法理由之教义学研究 |
一、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之立法演进 |
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之立法理由及其教义学研究 |
第四节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之教义学困境 |
一、刑事政策未体现于教义学 |
二、未自觉运用教义学中的类型化思维 |
三、偏重概念法学忽视了理论模型的构建 |
四、教义学理论模型构建未以相应价值作为归依 |
第二章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构成要件之教义学研究 |
第一节 规范构成要件要素之教义学阐释 |
一、规范构成要件要素理论模型之意义 |
二、规范构成要件要素之构造 |
三、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之潜在危机及化解 |
四、本罪中的规范构成要件要素 |
第二节 邪教组织的内涵 |
一、“邪教组织”内涵界定的学说评述 |
二、“邪教组织”概念之事实构造 |
三、“邪教组织”概念之规范构造 |
四、“邪教组织”与“邪教”辨析 |
第三节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实行行为之教义学研究 |
一、“组织”行为的规范构造 |
二、“利用”行为的规范构造 |
第四节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构成要件结果之教义学研究 |
一、界定本罪结果属性之实益 |
二、本罪结果属性分析 |
三、“破坏法律实施”的内涵结构 |
第五节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主观要件要素之教义学研究 |
一、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之罪过形式之争 |
二、本罪故意之构造 |
三、本罪的事实错误 |
第三章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违法阻却事由之教义学研究 |
第一节 违法性本质和违法性判断 |
一、违法性的本质 |
二、违法性的判断 |
第二节 “卧底侦查”与本罪之违法性阻却问题 |
一、作为职务行为的卧底侦查 |
二、与本罪相关的卧底侦查的若干情形 |
三、不具有社会相当性的卧底侦查行为 |
第三节 “行使宪法权利”与本罪之违法性阻却 |
一、“行使宪法权利”属违法阻却事由 |
二、本罪行为方式与“行使宪法权利” |
三、不属于“行使宪法权利”的情形 |
第四节 履行邪教组织内传道人职责与本罪之违法阻却事由 |
一、本罪中以履行邪教组织内传道人职责为由进行辩护之场合 |
二、履行邪教组织内传道人职责非本罪违法阻却事由之教义学证成 |
第四章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责任阻却事由之教义学研究 |
第一节 本罪之责任能力问题 |
一、我国《刑法》责任能力之规定 |
二、责任能力之本质 |
三、本罪行为人责任能力之判断 |
第二节 本罪中的期待可能性问题 |
一、本罪期待可能性适用之依据 |
二、本罪期待可能性适用之判断标准 |
三、本罪期待可能性降低或欠缺之情形 |
四、确信犯场合是否影响行为人之期待可能性 |
第三节 本罪中的违法性意识可能性问题 |
一、违法性意识之对象 |
二、本罪应具违法性意识可能性之证立 |
三、本罪中行为人可能不具有违法性意识可能性之场合 |
四、本罪司法实践中是否具有违法性意识可能性的两个争议问题 |
第五章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犯罪形态之教义学研究 |
第一节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未完成形态之教义学研究 |
一、本罪预备犯之基础理论 |
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之障碍未遂 |
三、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之中止未遂 |
第二节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之共犯教义学研究 |
一、本罪共犯之争议问题 |
二、本罪共同正犯之教义学研究 |
三、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狭义共犯之教义学研究 |
第三节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罪数形态之教义学研究 |
一、法律上视为一个行为并作为一罪处理的情形 |
二、数行为场合下本罪罪数形态之审视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2)歌曲教学法在汉语夏令营中的应用研究 ——以美国康科迪亚语言村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缘起 |
第二节 研究现状综述 |
一、歌曲在第二语言教学中的研究 |
二、歌曲在对外汉语教学中的研究 |
第三节 研究内容、方法、与创新之处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三、创新之处 |
第二章 夏令营的歌曲教学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语言输入假说 |
一、输入的质量与数量 |
二、低回作用 |
第二节 情感因素 |
一、情感过滤假说 |
二、团体动力的影响 |
第三节 音乐的交际功能 |
第三章 夏令营的歌曲教学的形式分析 |
第一节 背景情况 |
一、北美夏令营与其传统唱歌活动 |
二、语言夏令营与康科迪亚语言村 |
第二节 “森林湖”夏令营的唱歌活动 |
一、唱歌活动的类型与特点 |
二、教学方法与场合 |
第三节 “森林湖”夏令营的常用歌曲 |
一、歌曲的类型与特点 |
二、歌曲的难度分析 |
第四章 夏令营的唱歌活动与歌曲教学问卷调查 |
第一节 关于调查 |
一、问卷设计 |
二、调查对象 |
第二节 数据分析 |
一、不同活动中的情感因素 |
二、学生对于歌词的学习需求 |
三、学生对于教学法的态度 |
四、学生对于歌曲的态度 |
五、学生对于教材的态度 |
六、其它观点 |
第五章 夏令营中配合唱歌活动的课堂教学具体实例 |
第一节 教学目的、对象、与内容 |
第二节 教学方法与过程 |
一、任务型教学法 |
二、TPRS教学法 |
第三节 教学效果与启示 |
第六章 研究总结 |
第一节 主要发现 |
一、研究问题一:夏令营歌曲教学模式的特点 |
二、研究问题二:怎么评估理解歌词的重要性 |
三、研究问题三:在夏令营里怎么教歌词的意思 |
第二节 不足之处 |
第三节 应用前景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森林湖”夏令营常用原创歌曲的歌词 |
附录二: 调查问卷 |
附录三: 知情同意书 |
致谢 |
(3)城市邮政局所空间布局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郑重声明 |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图形目录 |
表格目录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1.1 邮政产业的时代变迁 |
1.1.2 案例分析方法概述 |
1.2 城市邮政产业问题分析 |
1.2.1 城市快速增长 |
1.2.2 用邮需求变化 |
1.3 研究目标 |
1.3.1 主要研究目标 |
1.3.2 研究分目标 |
1.4 研究问题 |
1.5 假设条件 |
1.6 研究区域 |
1.7 论文框架 |
2 邮政产业发展综述及空间选址方法论 |
2.1 概述 |
2.2 邮政服务产业 |
2.2.1 邮政服务产业特征 |
2.2.2 通讯革命的严峻冲击 |
2.3 中国的邮政服务业 |
2.3.1 当代邮政构筑 |
2.3.2 邮政设施层次系统 |
2.3.3 空间布局影响因素 |
2.3.4 未来空间结构改善 |
2.4 可达性概念 |
2.5 定位—配给模型 |
2.5.1 模型的概念 |
2.5.2 几种典型的数学模型 |
2.5.3 模型的实现 |
2.5.4 定位-配给模型及可达性分析 |
2.6 小结 |
3 宜昌市城市发展概况及邮政业供需分析 |
3.1 概述 |
3.2 地理位置 |
3.3 区域特征 |
3.3.1 城市发展进程 |
3.3.2 城市总体规划 |
3.3.3 城市人口特征 |
3.4 用邮行为分析 |
3.4.1 供应点分析 |
3.4.2 需求点分析 |
3.5 小结 |
4 空间选址分析及可达性评价 |
4.1 概述 |
4.2 可达性评价 |
4.2.1 距离因子 |
4.2.2 覆盖率因子 |
4.3 空间选址优化目标 |
4.3.1 邮政部门优化目标 |
4.3.2 政府部门优化目标 |
4.4 模型数据准备 |
4.4.1 需求点空间分布数据集 |
4.4.2 设施点空间分布数据集 |
4.4.3 点属性数据表 |
4.5 小结 |
5 优化空间选址模式及方案比较 |
5.1 概述 |
5.2 现状可达性分析 |
5.3 优化空间布局模式 |
5.3.1 场景Ⅰ:当地邮政部门优化选址形态及方案比较 |
5.3.2 场景Ⅱ:当地政府优化选址形态及方案比较 |
5.4 小结 |
6 结论及建议 |
6.1 主要发现 |
6.2 研究结论 |
6.3 局限及建议 |
6.3.1 研究局限 |
6.3.2 研究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问卷调查表 |
附录2:实地采访提示性问题 |
附录3:定位-配给模型输出文件内容 |
附录4:定位-配给模型在ARCHINFO系统中的执行命令 |
附录5:外业调查数据准备内容 |
后记 |
(4)国内民事送达的困境与出路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价值及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4 主要研究方法 |
1.5 论文结构 |
1.6 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2章 我国民事送达制度的基本理论 |
2.1 民事送达的法律概念 |
2.2 民事送达的价值及功能 |
2.3 我国民事送达工作概况 |
第3章 我国民事送达制度运行实证分析 |
3.1 直接送达 |
3.2 留置送达 |
3.3 邮寄送达 |
3.4 电子送达 |
3.5 委托送达 |
3.6 转交送达 |
3.7 公告送达 |
第4章 主要国家民事送达制度比较 |
4.1 美国民事送达制度 |
4.2 德国民事送达制度 |
4.3 日本民事送达制度 |
4.4 法国民事送达制度 |
第5章 民事送达困境的出路探究 |
5.1 更新民事送达的理念 |
5.2 完善民事送达立法优化民事送达手段 |
5.3 完善送达制度的配套措施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介 |
(5)法占区军政府德国雇员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学术史回顾 |
1.1 研究综述 |
1.2 原始档案与官方文件 |
第二章:法占区,一个极具代表性的历史环境 |
2.1 理想化而又艰难的理念:盟国占领机制 |
2.1.1 欧洲咨询委员会与盟国占领理念的形成 |
2.1.2 欧洲咨询委员会与德国投降 |
2.1.3 从欧洲咨询委员会到盟国管制委员会 |
2.1.4 盟国管制委员会的基本原则 |
2.1.5 盟国管制委员会的行政构架 |
2.2 为何是法占区?一套特立独行的占领政策 |
2.2.1 “德国的命运是世界的中心问题” |
2.2.2 “不合作”态度 |
2.2.3 “袖珍占领区” |
2.2.4 法方军政府的建立 |
2.2.5 法占区的权力结构:“三驾马车”模式 |
2.2.6 右翼的基地:巴登巴登的“小维希” |
2.2.7 法方军政府的占领策略:“在此地树立起法兰西的大旗”与“让德国人付出代价” |
2.2.8 法方军政府的终结 |
2.3 “德国鬼子”还是“欧洲弟兄”?法国人对于德国人的印象 |
2.3.1 从“鬼子”到“变色龙” |
2.3.2 从“邻居”到“弟兄” |
第三章:“善于服务者”:“德国雇员”的概念与法方军政府对德国人的直接任用 |
3.1 “德国雇员”的社会学定义与历史源起 |
3.1.1 “德国雇员”:一个社会学上的的概念 |
3.1.2 “德国雇员”的历史源起 |
3.2 直接受法方军政府任用的德国人:从“仆役人员”到“政府干员” |
3.2.1 “被征用的仆人”:法方占领之初对德征调下的“德国雇员”(1945-1946) |
3.2.2 “被雇佣的人员”:法方军政府直属德国员工地位的逐渐正常化(1947) |
3.2.3 法方军政府直属德国雇员地位待遇的提升(1948-1949) |
3.3 小结 |
第四章:“宝贵的德国人”:法方军政府所间接任用的德国公务员 |
4.1 德国公务员:德国行政“去中央集权化”的开端与“清洗”运动的组织方式 |
4.1.1 “应急之举”:在法占区行政管理中任用德国公务员的起因 |
4.1.2 法占区公务员清洗运动的发端 |
4.2 “变”而治之:清洗运动中的德国公务员与法占区的政策转变(1946年) |
4.2.1 “改头换面”的公务员:1946年对德国公务员的清洗 |
4.2.2 “去政治化”的公务员:1946年法方军政府向德方当局让渡权力之际的德国公务员政治状况 |
4.2.3 德国“新公务员”的培养与法占区行政学校的创立 |
4.3 从1947到1949,法方军政府对德国公务员管控的弱化 |
4.3.1 法占区德方当局权力的增长与德国公务员章程 |
4.3.2 法占区非纳粹化的结束 |
4.3.3 法方行政学校建设规划的最终成果 |
4.4 小结 |
第五章:法方军政府占领时期的外籍军团德国兵员雇佣问题 |
5.1 德国退伍军人的战后境遇与法国方面征召军团战士的决策 |
5.2 从占领区到军团军营:一套高效而神秘的征兵程序 |
5.2.1 高效的征兵程序:法方军政府占领时期在德征兵机构的发展 |
5.2.2 神秘的征兵过程:法方军政府占领时期“合法”而具有欺骗性的征兵手段 |
5.3 盟国与德国方面的抵制,法方军政府时期建立的征兵机制的终结 |
5.3.1 盟国管制委员会时期盟国支持下反外籍军团在德征兵的媒体抗议活动 |
5.3.2 东西德建立后德方对于外籍军团征兵的抵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6)“水案”中国的治理性失衡——以漳河上游流域的村落水纠纷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一、“水案”中国的前因后果 |
(一)水利与中国研究的两种进路 |
(二)水案与中国地方社会 |
(三)水纠纷与乡村治理 |
1. 研究进路的转变 |
2. 水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并重 |
3. 关注权力关系 |
二、西山村与东平村的“平常-非常”社会结构 |
(一)浊漳河流淌过的两个村落 |
1. 初入西山村 |
2. 村落简介 |
(二)村落间的“非常”节奏 |
1. 土地与上访:1973-1978年(1)争斗的开始 |
2. 水稻与土炮:1998-1999年 |
三、国家力量进入后的村落政治嬗变 |
(一)当地人眼中的“上游管理局” |
(二)离村干部与返村干部 |
结语:“治理性失衡”安得宁乎 |
(7)邮政繁荣与英国国家认同(1840-1914)(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一、选题缘由 |
二、选题背景 |
三、国内外研究动态 |
网络资料 |
第一章 近代邮政体系的形成与繁荣 |
第一节 从无到有:邮政体系的设立 |
一、有限邮政:机构的初设 |
二、扩大中的滞后:帕尔默改革之后的邮政 |
三、交通系统:邮政背后的纽带 |
第二节 服务大众:走向邮政改革 |
一、邮政瓶颈——改革的推动力量 |
二、1840年罗兰·希尔邮政改革 |
三、改革的意义 |
第三节 完善与发展:邮政系统的极盛年代 |
一、邮政网络——全国走向一体 |
二、新邮政业务(一)——电报的产生 |
三、新邮政业务(二)——电话走进生活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邮政改变社会 |
第一节 邮政体系与日常生活的丰富与便利 |
一、食物的丰富 |
二、服饰的变化 |
三、出行方式的方便快捷 |
四、建筑风格的交汇 |
第二节 邮政体系与经济生活的灵活方便 |
一、邮政储蓄银行的出现 |
二、社会基本保障的实现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邮政改变观念 |
第一节 空间概念的变化 |
一、对英国的认知 |
二、对英帝国的认知 |
第二节 文化的大众化 |
一、报纸、杂志的普及 |
二、教育的发展 |
第三节 缔造政治认同 |
一、文明的征服 |
二、符号化”的维多利亚女王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8)时间依赖中国邮路问题的智能算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2.1 中国邮路问题研究现状 |
1.2.2 时间依赖最短路径问题研究现状 |
1.2.3 时间依赖车路由问题研究现状 |
1.2.4 智能算法研究现状 |
1.3 本文的研究方法及主要工作 |
1.4 本文的组织结构 |
2 传统中国邮路问题 |
2.1 邮路问题基本定义 |
2.2 欧拉图的寻迹算法 |
2.2.1 弗罗莱算法 |
2.2.2 End-pairing算法 |
2.3 无向中国邮路问题 |
2.3.1 无向中国邮路问题的提出 |
2.3.2 整数线性规划定义 |
2.3.3 无向中国邮路问题求解算法 |
2.4 有向中国邮路问题 |
2.4.1 有向中国邮路问题的提出 |
2.4.2 整数线性规划定义 |
2.4.3 有向中国邮路问题算法 |
2.5 混合中国邮路问题 |
2.6 风向邮路问题 |
2.7 一般邮路问题 |
2.8 层次邮路问题 |
3 时间依赖网络 |
3.1 时间依赖网络基本定义 |
3.2 FIFO与非FIFO时间依赖网络 |
3.3 时间依赖函数分类讨论 |
4 时间依赖网络无向中国邮路问题 |
4.1 时间依赖网络无向中国邮路问题的定义 |
4.2 TDCPP问题的性质 |
4.2.1 TDCPP的基本性质 |
4.2.2 TDCPP的NP-hard性质 |
4.2.3 一类可以用传统算法解决的TDCPP网络 |
5 TDCPP的二层SA/GA算法 |
5.1 智能算法简介 |
5.1.1 模拟退火 |
5.1.2 遗传算法 |
5.1.3 蚁群算法 |
5.1.4 禁忌搜索算法 |
5.2 二层SA/CA算法 |
5.2.1 外层模拟退火算法 |
5.2.2 内层遗传算法 |
5.3 算法测试及分析 |
5.3.1 测试问题产生 |
5.3.2 问题下界生成策略 |
5.3.3 计算结果 |
5.3.4 计算结果分析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情况 |
致谢 |
(10)儿童的“后台生活”研究 ——基于两所幼儿园的民族志调查(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 |
一、个人的学术思考 |
二、新童年社会学的兴起与儿童文化研究问题的再提出 |
三、从书斋到田野——寻找研究儿童文化的新路径 |
第二节 国内外关于该选题的文献综述 |
一、“儿童文化”的研究述评 |
二、“儿童生活”的研究述评 |
第三节 核心概念梳理及辨析 |
一、“儿童”与“童年” |
二、“儿童文化”与“儿童的文化” |
三、“儿童生活”与“后台生活” |
四、“同伴交往”与“同伴群体” |
第二章 研究过程 |
第一节 研究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研究方法的选择 |
第三节 抽样及获得研究许可的方式 |
第四节 研究者的角色塑造及被儿童接纳的过程 |
一、研究者的角色塑造 |
二、研究者被儿童接纳的过程 |
第五节 资料的收集、分析及理论建构的过程 |
一、田野资料的收集过程 |
二、田野资料的分析过程 |
三、田野资料的理论建构 |
第六节 对研究效度及研究伦理问题的反思 |
一、对研究效度问题的把握 |
二、对研究伦理问题的反思 |
第三章 “前台生活”与“后台生活”——幼儿园中儿童的两种生活时空 |
第一节 “前台生活”——成人规划的班级生活 |
一、一日生活流程中隐含的“前台生活” |
二、班级空间环境中安排的“前台生活” |
第二节 “后台生活”——儿童自为的地下生活 |
一、“后台生活”存在的时间“空隙” |
二、“后台生活”存在的空间“建构” |
第四章 “自我”的展现——“后台生活”中儿童个体的成长 |
第一节 “后台生活”中儿童的“自我”展现 |
一、儿童对“自我”能力的展现 |
二、儿童对真实“自我”的展现 |
第二节 “后台生活”中儿童展现“自我”的原因 |
一、“后台生活”给儿童提供了自由交往的机会 |
二、“后台生活”给儿童提供了平等交往的机会 |
第五章 以“玩”为乐——“后台生活”中儿童间的同伴交往 |
第一节 “一起玩吧”——后台生活”中儿童间合作关系的建立 |
一、提供材料、共同游戏 |
二、地下物品赠送、建立交情 |
三、运用游戏化解压力、共同应对恐惧 |
第二节 “不和你玩了”——“后台生活”中儿童合作关系的破裂及修复 |
一、“后台生活”中儿童间的两种冲突方式 |
二、“后台生活”中儿童间矛盾的自行解决 |
第六章 集体性自发游戏——“后台生活”中儿童群体的常规性活动 |
第一节 户外场上的集体性常规游戏——以Z园A班假想性游戏为例 |
一、“火山爆发了”:儿童集体制造“危险”的游戏 |
二、“要给钱”:儿童集体创造性改造生活经验的游戏 |
第二节 教室内的集体性常规游戏——以G园B班的角色游戏为例 |
一、“王子”与“公主” |
二、“妈妈”与“宝宝” |
第七章 “二次调整”——“后台生活”对“前台生活”规则的接纳与改造 |
第一节 儿童对班级时间规则的调整 |
一、“收工作了”:幼儿对时间规则的调整 |
二、提前“偷”吃:幼儿利用时间规则制造快乐 |
第二节 儿童对班级空间规则的调整 |
一、追-跑-追:幼儿对“前台”空间的再利用 |
二、拖延时间:幼儿对“后台”空间的巧妙利用 |
第八章 “后台生活”的生成及其意义 |
第一节 作为社会行动者的儿童——“后台生活”的生成对儿童形象的重构 |
一、“儿童”的固有形象及其局限性 |
二、对“儿童”形象的反思及重构 |
三、重构“儿童形象”的背后诉求 |
第二节 “儿童的文化”产生——“后台生活”的生成对“儿童的文化”的影响 |
一、“自我”的成长:“儿童的文化”生成的起点 |
二、玩:“儿童的文化”生成的动力 |
三、儿童的同伴交往:“儿童的文化”生成的土壤 |
第三节 幼儿教育的和谐发展之路——“后台生活”的生成对幼儿教育的反思 |
一、儿童的本真生活:幼儿教育的原点 |
二、幼儿教育的真谛:让儿童的生活具有连续性 |
结语 |
附录 |
参考文献 |
四、A solvble case of the Capacitated Chinese Postman Problem(论文参考文献)
- [1]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之教义学研究[D]. 李凌旭. 海南大学, 2019(05)
- [2]歌曲教学法在汉语夏令营中的应用研究 ——以美国康科迪亚语言村为例[D]. Anne Elizabeth Triest(林忆安). 厦门大学, 2018(02)
- [3]城市邮政局所空间布局研究[D]. 司马艺娜. 武汉大学, 2005(05)
- [4]国内民事送达的困境与出路研究[D]. 毛冰超. 长江大学, 2020(02)
- [5]法占区军政府德国雇员问题研究[D]. 徐之凯. 华东师范大学, 2018(02)
- [6]“水案”中国的治理性失衡——以漳河上游流域的村落水纠纷为例[J]. 牛静岩. 政治人类学评论, 2018(02)
- [7]邮政繁荣与英国国家认同(1840-1914)[D]. 李迎运. 南京大学, 2016(10)
- [8]时间依赖中国邮路问题的智能算法研究[D]. 闫超. 大连理工大学, 2008(05)
- [9]托尼·厄德曼[J]. 玛伦·阿德,郑梦雅. 世界电影, 2017(04)
- [10]儿童的“后台生活”研究 ——基于两所幼儿园的民族志调查[D]. 林兰. 南京师范大学, 20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