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们是怎样发动民兵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论文文献综述)
朱晓军[1](2022)在《中国农民城》文中指出2019年9月,浙江龙港市正式挂牌成立,实现了从中国第一座"农民城"到全国首个"镇改市"的历史性跨越。朱晓军将目光聚焦于这座奇迹之城,历时两年,对龙港"造城者"群体进行了深入采访与书写。从一路带领龙港发展的陈定模、李其铁,到进城创业一心创造财富的陈智慧、杨恩柱……《中国农民城》用一个个人物揭开龙港成长之谜,在呈现个体命运的同时,尽显龙港在历史发展中的风起云涌。朱晓军用朴素的创作风格和真诚的叙事力量谱写了龙港传奇,细致而宏观,轻盈而厚重,龙港这座城在他笔下发出了别样光芒。
李全平[2](2020)在《集体化时代山西的医疗场域与乡村社会》文中提出医疗社会史是史学界的一个新型领域和分支学科,国内外已有不少成果。本研究主要关注的是我国集体化时代的农村医疗卫生。目前医疗社会史对这一时期的医疗卫生给予的关注不够。事实上,集体化时代的医疗史既承续着几千年中国传统医疗史的积淀以及近代中国医疗多元型变的复杂头绪,又是新中国大规模开启医疗卫生整体改造工程的奠基段落,亦与当代健康中国建设的现实状况紧密相连。在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深入乡村社会内部从医疗卫生的方方面面实施了一系列变革,不仅迅速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卫生保健网和独具特色的集体保健医疗制度,同时有力地发动了遍布城乡的爱国卫生运动,使得乡村卫生面貌有了较大改观,民众整体健康水平大幅跃升。那么,医疗史应该对这一社会历史现象作出自己的阐释和理解。山西地区在整个集体化进程中有着重要的历史地位和影响,熔铸了鲜明的时代表征。集体化时期的山西不仅有西沟和大寨这样的模范村,而且在医疗卫生方面也不乏全国典型。1955年成立的高平县“米山乡联合保健站”,以全国第一个农村卫生保健站的记录,成为我国农村集体保健医疗制度的发祥地;稷山县董家庄乡太阳村是集体化时代爱国卫生运动闻名全国的红旗单位。由于这两个地方的医疗卫生经验当时在山西和全国多个地区推广,因而其医疗史价值和历史经验颇值得挖掘。山西集体化时代医疗史的这种独特性又同山西在近代中国的独特历程紧密相连。本文选取山西在集体化时代医疗卫生方面的历史实践,尝试以医疗社会史的视野开展区域性专题研究,努力通过区域认识整体,通过医疗观察集体化时代的中国乡村社会。为克服当前大量相关研究成果惯于将集体化时代的医疗框定在卫生系统和制度史范畴内,以及由宏大叙事治史路径造成的空疏之弊,本研究尝试引入“场域”概念构建长时段、立体性和多元化的理论分析框架,依此把集体化时代医疗史的相关问题回置到历史现场,突破过去研究偏重合作医疗的制度和卫生政策的梳理之单一维度,通过医疗场域的总体呈现,解读和阐发集体化时代医疗实践生发与展开的具体机制,把握国家话语与乡村社会融入医疗场域的内在理路,挖掘集体化时代医疗实践的历史语境和底层逻辑,弥合“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研究路径的分野,从而展示历史图景的丰富复杂性。传统农村医疗场域扎根于以家族、父系、亲属和熟人互惠规则为特征的乡村社会之中,与传统乡村社会有机糅合并镶嵌一体。近代以来,伴随着西医的传入,医学、教会与商品相结合很快挤占和打破了传统医疗的结构分布,传统医疗中固有的生产和再生产机制之维续迎来较大挑战。在医疗多元型变的时代,医场中的医学、技术和医者围绕不同的政治、文化和社会资本等竞相角逐。逮至全面抗战爆发后,中共领导的军队进驻山西农村,大面积开辟抗战根据地,通过革命的底层深进直接触及乡村传统医疗,新政权努力对传统乡村医疗进行再塑,开了农村医疗集体化的先声。新中国成立后,农业合作化的整体形势推动了乡村整个社会场域的急骤变化,这既为农村集体保健医疗制度的诞生创造了条件,也使得医疗卫生的相当部分与传统医疗形成脱嵌后而被归纳到新的国家政治社会情势之中。场域更变使得医学技艺习得、行医方式和医药空间均被重新改塑,中西医关系的历史意涵在激烈变动时代不断被拉扯和重构。面对强大的传统医疗的惯性、特别是传统医疗所依附的传统社会结构以及无数个经过传统社会浸润过的医者与乡民,负载着新的社会文化意义的医疗卫生改造充满艰辛,于是国家诉诸于社会运动力量来推动医疗卫生的变革。社会史视野使我们更清晰地关照到不同医者、干部、医务人员和普通乡民等面对医疗场域发生更变时的抉择和向背以及新旧观念的冲突,也展示了国家如何通过各种符号、话语、组织网络、资源动员等策略将广大民众组织参与到医疗卫生改造中的丰富实践面相。在集体化时代,广大民众以高涨的热情参与医疗卫生运动的同时,也参与了国家新的意识形态之内化学习和行为实践、参与了国家新的政策主张以及新的道德评价规则的认知和运用之中,并从中获得了新的身份和体验。传统医疗场域与乡村社会的关系纽带被新的负载着国家话语、民族主义以及新型意识形态的社会运动反复动员、感召、冲击和改造,最终不仅改变了农村缺医少药和卫生观念薄弱的落后状况,同时实现了国家新政权建设、意识形态重塑和整个医疗社会的改造,这是一个紧密交糅的动态过程。另一方面,传统乡村社会在变革中既有适应也有变迁。在国家努力重构医疗卫生与乡村社会的过程中,传统乡村社会发挥作用的机制由显性而变为隐性,但传统医疗场域的机制和惯习始终潜藏背后并在极为细腻的环节里隐现出来,而合作医疗最终的解体在某种程度上说也是新旧体制的交冲和妥协,折现出医疗演变的复杂性所在。
袁博[3](2020)在《国家、性别与生活 ——山东农村妇女的身份建构(1949-1965)》文中研究说明几千年的传统文化使中国形成了以父权制为核心的性别制度。广大农村妇女更因性别和所在地而被“双重”边缘化。近代以来,有识之士、党派集团和国家政权号召妇女解放、开展女权运动,但仍未改变农村妇女地位低下的现状和传统家庭角色的定位。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妇女解放的思想和论断,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一场妇女解放运动,并对乡村传统性别制度和性别观念进行了改造和重塑。农村妇女在“妇女解放”和“男女平等”的政治动员下,被正式纳入国家体系。她们的主体身份和性别关系在国家的塑造下发生变化,主要体现在婚姻家庭、经济活动、身体健康、政治参与、精神世界等五个方面。婚姻制度改革在妇女解放和社会解放事业中具有重大意义。1950年《婚姻法》是国家构建以男女平等为核心的性别制度的第一步,它有力地冲击了传统婚姻家庭制度和性别权力关系。因此它得到了女性农民的支持和男性农民的误解,在新旧性别观念的博弈中得到逐步贯彻。在这一过程中,农村妇女基本确立了婚姻自主权,婚姻观念发生了转变,且获得了婚姻自由的权利,自由恋爱现象增多,离婚和再婚也不再受社会的指责。在家庭关系中,团结民主与平等和谐成为主旋律,农村妇女的家庭地位明显提高,并在家庭事务中获得了话语权和独立人格。但除了改变,农村妇女的家庭角色也有延续,打老婆、漠视妇女合法权益的现象仍不时发生,新旧性别观念之间的拉扯与博弈依旧存在。发动农村妇女参加社会化大生产是建国后妇女工作的重要内容。中共根据新中国国情,在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的指导下,采用多种宣传方式,制定福利政策,运用国家力量使乡村妇女大规模地走出家门,进入公共领域,投入到生产劳动中。通过分析其参加劳动的工日、参与率等,我们发现农村妇女在生产劳动中撑起了“半边天”。在这一过程中,她们不仅获得了经济独立,而且确立了“劳动者”身份,形成了劳动意识和劳动习惯,实现了由“家庭人”向“社会人”的转变。但是由于传统性别制度并未发生断裂,传统性别分工使参加劳动的妇女背负着双重责任,收入分配中也存在着两性关系的不平等。新中国成立后,为实现农村妇女的身份转型,国家积极维护其健康权,利用政治话语对妇女进行身体改造,并突出强调了妇女解放的想象。作为传统社会对女性身体规训的标志,缠足被中共以政治权力严厉禁止,并使之在50年代走向消亡,为农村妇女的公共参与解除了身体束缚。国家对农村妇女健康的保护还体现在生育变革上,包括推广新法接生和建立妇幼保健网。这不仅使分娩方式发生变化,生育空间也发生了转移。生育的现代化以及生育之痛在一定程度上的“消失”,加深了农村妇女对国家的认同,并以积极参加生产来表达感激之情,加速了身份转换。但过度的劳动使妇女们的身体出现各种问题,妇女的生理问题和特殊时期的身体便在“保护”的政策下进入公共领域和大众视野。原本属于私领域的妇女身体被纳入公领域,成为农村妇女身份社会化的重要标志。国家为农村妇女参政提供了制度保障和经济基础,因此建国后全国出现了妇女参政的第一次高潮。她们不仅参与基层民主选举,而且当选基层代表,参与地方政权管理。许多优秀农村妇女经过国家培养,走上了基层政权的领导岗位,形成了一个前所未有的管理群体——农村妇女干部群体。她们成为党和政府在地方的代言人,活跃在各个基层岗位上。建国后,农村妇女组织伴随着国家权力不断下沉,以妇代会为主的基层妇女组织普遍建立起来。作为妇女“娘家”的妇代会既是党和国家联系妇女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也是妇女表达政治意愿、维护权益的重要平台,使“国家”不再是高高在上、与之无直接关联的存在。但遗憾的是,这一时期农村的政治权力参与有着明显的性别差异,农村妇女的政治空间较为狭小,妇女干部和妇女组织并未打破以男权为中心的乡村权力结构而处在边缘位置。五十年代的集体化生活使农村妇女们感受到了“集体欢腾”,心灵受到了一次革命般的洗礼。她们不仅在识字运动中提高了自身文化素质,还获得了前所未有的精神振奋与文化自信。虽然国家以政治文化取代了乡村文化,但各种娱乐组织、娱乐活动使原本枯燥无味的业余生活变得多姿多彩,使农村妇女在公共场合有了合法身份并接受了国家的政治教化。同时,集体劳动、各种会议等为农村妇女提供了活动场所,给她们带来新鲜感,精神世界得到极大充实与满足。伴随各种教育运动的开展,她们的集体意识被逐渐建构起来,包括对中共和新政府的认同、爱国主义情感的深化和集体观念的树立等。与男性农民相比,农村妇女的集体思想似乎更加强烈。这也是农村妇女转变为“社会人”身份的最好证明。新中国成立后,国家通过一系列社会主义运动使日常生活不断政治化,也使农村妇女的身份得到了全新塑造。但是受传统政治文化和性别制度的影响,性别差异始终存在。可以说,国家和性别参与了新中国农村妇女的身份重构。它们相互糅合、碰撞,对农村妇女的生活产生了深远影响。在这一过程中,农村妇女逐渐改变了传统角色定位,完成了从私领域的“家庭人”向公领域的“社会人”、“国家人”的身份转换,推动了农村妇女的解放进程。由于特殊的历史文化原因,新中国成立后山东农村妇女的身份转型较为彻底,但各地在完成时间和程度上略有差异。新中国农村妇女解放运动表现出的特点与问题应促使我们对中国妇女解放问题进行深入思考,力争真正实现两性平等的和谐局面。
黄润青[4](2020)在《鲁东南地区的社会变迁 ——朱村研究(1949-2000)》文中研究说明长期以来,学术界更侧重于集体化时期的乡村被“国家化”的一面,直到1980年代的农村改革之后,相关研究虽再次确立乡村的主体地位,但是乡村社会的主体意识和发展策略却被或多或少有所忽略。当以乡村为研究视角时,可以发现国家对乡村的主导并不能完全取代乡村的主体意识,也抹杀不了乡村社会的发展策略。相反,国家权力的下沉,造就了乡村社会强势的公共权力。山东朱村的半个世纪发展历程和社会变迁表明,乡村社会有其独特的生存规则、价值取向,及其对国家权力的集体应对方式。国家与乡村的“二元对立”的解释模式,一定程度上矮化了乡村社会的发展策略和主体意识。1949年以来,朱村的核心问题是人口增长和人地失衡,朱村要面临其带来的资源短缺、家庭贫困、人际关系紧张等一系列问题。1960年代朱村的出生率高于全省平均值,人口暴增,加之水利工程占地,使得朱村的人地冲突问题更为严重。人口的增长与家庭的核心化致使家庭的劳动力比重减少,从而使家庭个体的经济收入和抗风险能力降低。公共资源的紧缺与家庭负担的增大,使朱村村民更加依赖于通过国家建构的集体权力。集体对资产、农产品的支配权,成为乡村公共权力的支点和集体行动的基础。一方面,乡村的组织化、单位化,缩小了村民生活、生产的距离,从而给乡村社会留下了自我管理的空间;另一方面,人地关系的失衡、资源的短缺,也迫使朱村不断地在国家经济体制框架内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借以维系生存和寻求发展。乡村社会的自我管理,是依靠国家在乡村建立的党政组织基础上实现的。干部是乡村公共权威的直接代表,同时又区别于国家代理人、乡村保护者。干部个人的家庭背景、出身、经历等因素,成为其行为选择的重要原因。朱村在抗战时期即建立了中国共产党革命政权,1949年之后的干部群体基本是革命时期中共党员、干部群体的延续。朱村作为人口众多的主姓村庄,更能体现出国家权力运作和内生的社会关系网络交叠、博弈的复杂性。在乡村与国家博弈和双向渗透的过程中,乡村社会内生的家族、血缘关系对乡村政治产生重要影响,朱村新任干部的血缘关系网络愈加清晰。乡村社会存在多层次、多维度的利益主体,村民以“己”为出发点构建利益共同体和“私人的道德”。“公”与“私”的界限是集体管理所面临的突出问题。国家主导下的制度建设、内生性的社会关系网络和个体的理性行为选择共同维系着乡村社会秩序。朱村人口众多,其秩序的维系依赖于制度和规则,这既是国家意志在乡村社会的体现,也符合乡村社会生存逻辑。而且,在绝大多数村民不具备向村外发展的能力时,村民维护其自身利益的同时必然会对管理者进行监督,相比于国家的权力制约,乡村社会内部的制约往往更具常规和有效。集体化时期分配制度的“平均主义”,并不是导致生产效率的低下的全部因素,以工分制为基础的分配制度也不能囊括乡村贫困的原因。集体化时期普遍贫穷的状态使乡村社会依靠生存伦理和互惠原则,并将分配制度推向“平均主义”方向。但是,所谓的“平均主义”是以家庭劳动力再生产作为“道义经济”契约的担保。集体化制度的问题并不在于集体经营效率的低下,而在于人口与制度的悖论使乡村无法突破人地冲突的困局,从而导致“过密化”生产愈发严重。作为生产单位的乡村,是国家计划经济体制内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对人多地少的困境,朱村的首要目标是生存,其次是发展。计划经济体制并不能完整覆盖农业生产的全过程,乡村社会利用其受限的自主权和可掌控的“边缘地带”,围绕着“生存”和“发展”不断努力,其中既包括以“反行为”方式呈现的生产劳动和生活需求,也包括朱村在农业生产规划、劳动力分配、农业机械化发展和集体权利的维护等方面所呈现出的经济理性和自主意识。为解决生产“内卷化”的问题,朱村规划集体副业、林业的生产,鼓励村民从事建筑、运输等工作。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朱村种植业集体经营的单位面积产出不低于自留地。“集体”并不仅仅是国家权力下延在乡村社会的代表,同时是作为乡村社会利益的角色代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因为土地资源的紧缺,朱村的劳动力逐渐走向市场。与此同时,朱村利用集体化时期的公共积累发展村办企业,农民从“离土不离乡”到“离土又离乡”。公共权力削减,村民的个体利益和集体利益之间的距离拉大,集体行为的逻辑也慢慢失去其根基。转型期内乡村社会的地方性规则和市场化的发展使乡村管理者具备了利益交换的可能。村民选择向外发展,从而在乡村的公共事务上主动退让。乡村社会中既涵盖个人逻辑、集体逻辑和国家逻辑之间的冲突和博弈,也表现出某种程度上的契合和渗透。乡村社会的发展策略,并不限于农民的“反行为”。朱村的历史变迁表明,无论是集体化时期还是改革时期,国家权力不能替代乡村社会的主体意识。
林高松[5](2020)在《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兵役法律制度是国家的重要军事制度,是国家开展兵役工作的法律保证。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深化……兵役制度等重大政策制度改革,推进军事管理革命,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研究分析兵役法律制度所包含的法理价值,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是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建设的内在要求。本文按照“理性分析、历史沿革、价值定位、内外环境、完善之道”的逻辑顺序分五章展开研究。第一章,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的理性认识。从兵役法律制度的基本概念、兵役实体法律制度、兵役程序法律制度等为研究起点,对兵役法律制度的内涵外延进行科学界定,系统分析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的主要特征和地位作用,为论文撰写研究提供理论依据。第二章,我国兵役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与现状分析。按照古代、近代和新中国等三个阶段系统梳理我国兵役法律制度发展脉络,系统分析我国兵役法律制度现状,从体系构成、实质内涵和主要问题等方面展开研究,提出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建设发展的新要求,兵役法律制度体系更加科学完备、现役军人制度更加适应现代化局部战争需要、退役军人制度更加适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等。第三章,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的价值定位。主要从五个方面对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所蕴含的法理价值进行全面阐述,一是兵役义务与兵役权利的价值整合,二是国家价值与个人价值的有序统一,三是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相互融合,四是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统一,五是和平权与发展权的有序调整等,充分展现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的公平正义和社会主义优越性。第四章,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建设的内外环境。客观分析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建设面临的国际、国内环境,既有有利条件、也有不利因素,这是新时代兵役法律制度建设的根基。从五个方面进行研究,一是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国防实力同步增强,二是我国总体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局部战争威胁始终存在,三是信息化局部战争对兵员素质要求普遍提高,四是优待军人成为兵役法律制度的内在共识,军人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五是军队独生子女兵员质量不容乐观,应征青年身体素质明显下降。第五章,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完善之道。主要从兵役法律制度建设角度提出一系列对策措施,力求为国家兵役机关开展兵役法律制度建设提供参考。一是科学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体系,二是大力提升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质量,三是全面加强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落实。加快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建设,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持续为国家提供优质的兵员补充,确保国家总体安全,进而推动国家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障。
张瑜[6](2020)在《塑造“社会主义新人” ——集体化时代一个晋东南村庄的个体与群体》文中认为中共对于人的塑造和培养的重视程度是一以贯之的。本研究关注的是集体化时代中共对于社会主义新人的塑造和培养问题,通过考察乡村社会中的“问题人物”、各类模范、干部、妇女、儿童、民兵六类不同身份的人物群体或具体的人物代表,集中探讨了集体化时代国家在基层乡村社会中塑造社会主义新人的实践方式和过程,以及在这个过程中,形成并不断完善的培养机制和治理技术。从国家的角度来讲,通过政治学习、日常劳动、军事训练、树立典型等方式向“新人”们传输中共的价值观,将不同的人纳入到不同的组织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和培养,就成为国家为塑造社会主义新人在乡村具体的实践方法。从民众的角度来讲,他们主动或者被动地去适应社会主义新人的标准,通过具体的行动实践着国家在不同阶段对于新人的要求,体现了国家意志,使得国家不再是事不关己的遥远存在,而是化身为一个熟悉的邻人,他可能是一名干部、模范,又或是五类分子。在塑造新人的过程中,国家的权力不仅触及到乡村的每个角落,也触及到了生活在这里的人,将个人与国家紧密地联合在一起。不同群体和个人在中共的领导下,共同缔造了集体化时代。论文的主要内容分为六章。第一章:乡村“问题人物”的思想改造与人生际遇。本章是对四个乡村社会中“问题人物”个人生活史的研究,主要运用个人档案,还原这些曾经生活在村庄五类分子的平凡人生,试图揭示出他们在那个政治挂帅的时代环境下,那些隐藏在不合时宜言行中的复杂内心世界与性情。第二章:“公”“私”之间:集体化时代的乡村干部。乡村干部作为村庄里的领导人,他们是沟通国家与基层社会的桥梁。因此,他们的自身素质、作风问题、与村民的关系问题则成为影响基层社会正常运转的重要因素。教育、培养好各种类型的乡村干部,也成为国家控制、动员广大的农民的前提和基础。本章主要从组织架构、干部正面和负面的形象等方面,尽可能全面揭示集体化时代真实的干部面向,探讨国家是通过怎样的方式将乡村干部塑造成为符合中共价值观的社会主义新人。第三章:榜样的力量:集体化时代对模范的塑造。集体化时代是模范辈出和“模范引领”的时代,国家重视模范的引领作用,不遗余力地评选模范。本章既关注模范作为一种精神的存在,也关注模范作为具体个人的存在。将以村级档案为核心史料,尝试揭示集体化时代基层普通模范的形象和模范评比制度在基层的运作及不同时期对劳模标准的变化,以求尽可能真实、立体、动态地展示各类模范被塑造的过程。以此呈现新中国通过树立模范典型来塑造社会主义新人的过程,进一步阐释中共在群众动员方面的成功之道。第四章:家庭·劳动·革命:妇女形象的嬗变。本章将依照集体化时代不同“表征”的顺序,探讨中共期望新妇女在新社会中扮演怎样的角色。通过分析集体化时代妇女参加劳动的基层实践,揭示国家对妇女角色和形象如何在劳动的过程中得以塑造,妇女劳力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如何被一步步开发以及开发的程度,又如何从家庭逐步走向社会的过程,进而考察妇女参加劳动生产的成绩和问题;同时,也尽量从妇女的角度出发,分析其自身体验,从而尽可能全面地、连续地呈现国家如何培养、塑造新时期女性的努力,进一步回答社会主义新妇女何以产生的问题。第五章:“新人”的启蒙:集体化时代的儿童教养。中共对儿童的“共产主义接班人”式塑造和培养赋予了儿童新的角色、定位、属性和“儿童—国家”关系。通过梳理集体化时代儿童教育(包括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的发展与变化,可以追寻特殊历史背景下童年经历的蛛丝马迹,不失为理解集体化时代和集体化时代的人们提供一个新的角度和途径。因此,本章以集体化时代幼儿教育的发展、变化以及国家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阶段如何去塑造社会主义新人为线索,尝试从儿童的角度出发,探讨儿童观念在这一时期的变迁和国家在塑造“共产主义接班人”过程中与儿童的互动,试图为理解集体化时代提供一个新的角度和途径。第六章:从拿镐到拿枪:建国以来山西乡村的民兵。民兵制度作为集体化时代的一项重要制度,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民兵是中共把老百姓组织起来的一种方式,是集体主义的重要表现形式。本章主要突出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揭示民兵制度如何嵌入到农村并逐步完善起来;二是将农民置于特定的历史环境中,考察他们在民兵制度下的心态与行为以及与国家的互动,进一步探讨国家借助民兵形象为塑造社会主义新人的努力。本研究将采用传统史学中重资料重描述的方式,注重村庄一手档案的整理与利用,并以此为主,结合地方文献、官方档案和口述资料,试图运用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的多学科交叉的研究方法来阐释集体化时代国家与个人互动的场景及其背后的微妙关系,再现权力与利益博弈的历史图像。力争把宏观的理论构想和微观的个案分析相结合,更全面系统地研究集体化时代和集体化时代的人们,试图诠释集体化时代社会与文化的深层内涵,思考集体化时代的留给后人的经验和教训。在具体研究中,既关注人物群体也关注具体个人,既关注历史进程也关注具体事件,既关注制度层面也关注执行效果,既关注成绩又考察问题与矛盾,希望以“社会主义新人”为线索,体现出集体化时代不同时期国家对社会主义新人要求的动态的变化过程,以揭示共产主义革命对现代中国人的思想改造和重塑历程,进而去解读集体化时代在乡村的运行逻辑和历史进程。回答“集体化时代基层民众的真实生活是怎样的”、“国家与个人是怎样互动”、“国家如何塑造社会主义新人”的问题。研究表明,劳动是集体化时代塑造新人的重要途径,是理解集体化时代的一条重要线索。劳动成为了中共塑造社会主义新人的主要方式和重要载体,在劳动的过程中,集体化时代的人们无论从思想上还是身体上,都得到了塑造和锻炼。集体化时代所塑造的各类新人形象是符合时代要求的,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与时代的命运休戚相关,但是也夹杂着问题与矛盾,其中问题的根本还应回到对人的关照上来。因此,对待集体化时代的认识,也应当放到动态地、连续的情境中,将历史的解读更为人性化。集体化时代的乡村社会研究应当在重视档案史料的基础上,终究回归以人为中心,以历史学为本位的研究,这样才能实现整体史的研究。
李庆召[7](2017)在《内生外动:村庄公共权力监督的生成与演变 ——基于对广东省蕉岭县芳心村的调查》文中认为本文是以国家与社会关系为视角,研究村庄公共权力监督生成与演变的历史过程,试图通过对不同历史阶段村庄公共权力生成模式的分析,考察现代国家建构中村庄公共权力监督机制的若干主要形态,并揭示其变迁的基本规律。在把握村庄公权力监督演变规律的基础上,针对现阶段我国村庄公共权力监督的现实困境,构建与以往不同的村庄公共权力监督模式。村庄公共事务内容决定村庄公共权力特性,村庄公共权力特性决定村庄公共权力监督模式。在村庄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村庄承担的公共事务可分为外部事务(国家事务)和内部事务(村庄事务)两种。为保证内外公共事务顺利完成,村庄内外力量对处于上承下接位置的村庄公共权力进行多种形式的监督。由此,村庄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形成了以特定机制为主导的权力监督模式,如传统时期以自我道德监督为主、权力监督为辅的模式;新政权建设时期外部运动监督为主、内部权力监督为辅的模式;税费改革之后权力制衡监督为主、道德法律监督为辅等模式。因此,本文按照“道德监督—运动监督—权力监督—困境分析—路径预测”这一线索进行探究,以求能够把握村庄公共权力监督生成和演变的基本规律。本文认为,宋明以后,随着祠堂族权的发展,族权在保持中国基层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家政权通过对儒家伦理道德的宣扬,将族权与伦理道德紧密结合。祠堂族权承担的主要是与宗族成员共同利益相关的公共事务,这一时期村庄公共权力的行使范围与强度相对较弱。在权力主体内在的道德监督下,发生蜕变的可能性较小。因此,族权在缺乏内外监督机制的作用下依然能够维持宗族共同体的稳定。清末,国家政权扩张过程中,国家力量试图通过族正制、保甲制控制基层社会,但由于监控能力有限,导致“营利型经纪”增生;新中国成立后,为从农村汲取更多的资源支援城市和工业发展,形成了人民公社体制。合作化运动中适应公社事务急剧增长的需要,基层社会分化形成了新的“干部阶层”。为更好的执行国家政策,完成上级下派的各项任务,公社干部这一新阶层掌握的公共权力急剧膨胀,并发生蜕变。公社内生监督严重不足,引发干群关系紧张。外力支持下的村庄公共权力扩张,普通社员的私权利萎缩,难以通过内部的社会监督约束公共权力。“大跃进”中因政策失误、自然灾害等原因,发生国民经济衰退等严重问题。国家通过在农村开展“整风整社”、“反三风”、“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等方式运用外部力量对基层干部进行运动型监督,最终引发阶级斗争扩大化。人民公社解体后,村民自治填补了国家退出后的权力真空,村庄承担的国家事务减少,而村庄内部的服务型事务增多。处在夹缝中的村干部,为完成国家任务的硬指标,将重心放在税费收取和计划生育等国家行政事务上,并从中谋取私利。税费改革以后,国家对农村由汲取向给予转变。村庄集体资产增加,资源增值,部分村庄干部利用公共权力中饱私囊,成为新的“营利型经纪”。在“乡政村治”模式下,村庄公共权力转型,农民的监督意识增强,创造性利用村庄内部传统资源,通过外力推动形成了专门化的监督机构——监事会,并在外力持续作用下不断完善,形成了内外监督的合力,一定程度上防止了村庄公共权力继续蜕变。但这种以权力监督权力的模式存在监督机构独立性不足,动力来源后劲缺乏等困境,需构建“内生外动”型的权力监督模式。“内生外动”型监督模式构建的基本路径包括,划定内外力量作用的边界;利用村庄内部潜在的监督资源;培育完善现有的内部监督机制;发挥内外监督力量的协同作用,提升内生监督主体的意识和能力等。本文得出的基本结论是:不同历史阶段村庄权力监督模式的生成与公共权力的特性紧密相关;中国村庄公共权力监督模式的演变是由内外监督力量的作用方式所决定的;现阶段村庄公共权力的有效监督需要多种机制形成合力;“内生外动型”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是破解我国当前基层社会治理困境的可选路径。
高万芹[8](2016)在《中西部农村地区的村治结构变化与特点 ——基于川西林镇村民自治的案例分析》文中研究表明本文以川西平原一个乡镇的村治主体的类型和治理模式为对象,分析并揭示税费改革以后中西部农村村治结构发生的变化及其特点。随着农村经济政治体制的不断变革,农村的治理环境已经发生重大变迁。经济改革使原有乡村治理赖以发挥作用的经济基础发生了变化。比如,一方面,在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城市对劳动力需求上升,而农村包产到户后,农民家庭成员不断卷入到市场经济中,随着务工经商收益的不断提高,村民当村干部的机会成本越来越高。另一方面,农村的政治制度变革导致村治结构也发生了本质变化。新时期的村级组织建设缺乏有效地激励机制和治理资源。这些都让乡村治理陷入困境。谁来当村干部?乡村治理结构应该怎样符合改革后的生产方式?农村怎样形成科学、合理的管理结构?这个结构又怎样发挥作用?这些都是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本研究通过对类似因素的影响性分析来揭示当前村治主体的类型和村治结构的特征。本研究发现特定的经济社会空间造就特定的精英类型,中西部地区的村治主体表现为一群“中坚农民”。以林镇为代表的许多中西部的普通农业村庄虽然面临着“能人”不断外流、村治主体缺失问题,但农村社会仍有一定的经济机会和资源空间能让一部分青壮年获得不低于外出务工的收入,从而成为村庄中的“中坚农民”。他们不是政府所提倡的“富人”,也非“恶势力”,大都是一些没有财富、权势的中等收入阶层的普通农户。中坚农民没有脱离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主要从农副业等生产环节和上下游的流通服务环节,以及一些满足农民生活需求的商业服务项目中获得收入。他们的利益关系和社会关系都在村庄中,往往是多元兼业的小农,与普通村民的差异不大,但由于年龄、身体素质、文化技能、活动能力的禀赋差异,使其在村庄中的地位比较突出。他们是国家惠农政策和公共品建设的较大收益者,也受到村庄社会关系和价值舆论的约束,愿意在村庄的公共事务中带头。在乡村治理的实践中,这些新生力量逐渐替补老式干部。中坚农民成为村治主体是国家、社会、地方三者互动的结果。从乡村两级关系和干群关系上看,税费改革以来,国家治理目标和治理体制的变革对乡镇政府的治理任务、角色职能及其治理能力产生了较大的影响,造成乡镇政府既无动力、也无能力再去控制村级组织。这也间接导致村级组织的“弱行政化”。村级组织角色和职能的转化也成为中坚农民治村的政治基础。而村庄内生权力秩序的变革也为中坚农民治村提供了社会基础。农村权力结构的扁平化状态让中坚农民群体有一定的能力来维持村庄的稳定和秩序。从新治理主体的治村机制上看,这部分中坚农民群体的经济社会地位优势并不明显,难以像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的富人、狠人一样,凭私人权势、财富资源来实现村庄治理。但在资源输入的背景下,中坚农民借助惠农资源,通过村庄动员的方式,发挥村民的力量来实现村庄建设和自我管理。并且,在村级治理过程中,中坚农民并没有出现富人治村、狠人治村下的强人控制、私人治理和政治排斥的特征,反而出现了具有自身特点的管理模式,如民主参与制、协议制、商议制、集体表决制、体现公平的互助制、自由参与决定制、公共品项目集体监督制等等。从治理的结果上看,他们能够通过公共资源的公共运作,达到民主治理的目标。这些都对改革后中国的农村管理、乡村治理和机制建设具有启发性参考意义。
胡桂香[9](2014)在《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与农村妇女 ——湖南西村历史变迁(1950-1980)》文中提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生育问题就一直与国家现代化建设和发展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从1950年代中期开始,中国共产党就开始在全国实施计划生育,以使人口增长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在计划生育不断取得成绩的过程中,广大农村女性在这一生育政策当中不仅成为重要的节育动员对象,而且是这一政策主要的身体实践者和动力。本论文把农村妇女置于现代化发展和妇女自身解放这一历史语境中,通过口述资料、田野调查与档案、文献资料的交互运用,试图展示计划生育这一历史性事件对农村妇女日常生活的影响以及计划生育政策如何被女性纳入自身的生活轨迹。同时,论文还试图揭示中国的社会性别制度同计划生育政策是如何关联的,并将考察“公”“私”领域之间的交融与冲突。全文共分三个部分,即绪论、正文和结语,其中正文部分共分4章。首先概述西村当地的政治、经济、文化体制,着重考察村落社会传统的性别分工体制、家庭结构形式、妇女的地位以及人口构成;同时通过分析西村村民对身体、生命观、以及对生产方式的理解,我们可以看到50年来在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下,传统生育文化所发生的变化。第三章从“妇女的处境”、“计划生育的开端”、“节育知识的传播”以及“不尽人意的结果”四个方面描述了1950-1960年代的计划生育工作在西村的开展情况。第四章从“计划生育工作组入村”、“阻力与压力:计划生育任务的落实”、“对身体的控制:各种节育方法的使用”以及“两位结扎者(绝育者)背后的故事”四个方面阐述了1970年代“晚稀少”计划生育政策对西村的影响,起初,村民们(尤其是妇女们)因为养育的负担,晚稀少的计划生育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欢迎,比起丈夫或婆婆等其它家庭成员,妇女本身对生育控制的态度更积极,她们不只是政策的被动接受者,在这场运动中,有时政策和妇女结为同盟,致抵抗传统父权制的多子观念,有效控制了生育,使该村计划生育取得显着成绩。第五章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与西村妇女”、“风暴来临:独生子女政策的登场”、“沉重的肉身:妇女们的压力”、“弱者的‘武器’:妇女们的应对措施”以及“家庭结构的变化与新型生育观的形成”分析了1980年代独生子女政策在西村的实施。在这一过程中受独生子女政策以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影响,西村的家庭结构与规模都发生了变化,这不仅与80年代的婚姻形式变化有关,也与妇女地位的提高有关,而这最终导致了新的生育观念的形成。通过历史人类学、妇女史和社会生活史的交叉研究,以及与阎云翔的《《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1949-1999)》的对话,论文认为计划生育政策在西村的实施对西村传统生育文化比如“多子多福”的改变并不大,为此我们就要重新评价计划生育的作用,以改变对妇女身体权和生命权的漠视;同时,由国家主导的计划生育政策所推广的节育避孕方法应该向男性倾斜,以改变传统的男优女劣的身体文化;当然考察妇女地位的变化我们不能只从从夫居、从父姓和父系继承的家庭制度考察,而要从私人生活领域来考察,这样我们就能发现妇女的地位不断在变化,在家庭决策中的作用也越来越大;而妇女要提高自己的政治地位,首先要积极参与村庄公共事务,增加女性在村委会中的比例,这样才能掌握话语权。
吴家虎[10](2012)在《革命与教化:毛泽东时代乡村文化的一项微观研究》文中认为本文以山西省阳城县下孔村为个案,以建国后珍贵的村级档案为主体资料,辅以省、县级档案及调查访谈口述史料,用微观史的研究方法和“新革命史”的研究范式,从革命文化、国家权力与新的社会主义教化体系的角度,对毛泽东时代乡村独特的文化实践进行观察与分析。从文化的角度看,“革命”本质上是国家权力通过新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对社会的一种重塑与整合,这一过程伴随着文化上的彻底转型与重建的浪漫追求。持续不断的政治运动是革命文化输入乡村的主要管道,同时,正是共产党员体现出的新的形象、品格和风范,对国家倡导的一套新的社会主义文化与意识形态在农民中的传播与认同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革命文化正是通过确立新的话语体系,通过弥漫于日常生活中的仪式与象征的不断操演,来颠覆传统,确立其文化霸权地位的。同时,这一文化体系非常注重对革命自身的记忆,以期巩固与延续革命文化的霸权地位。但是,当貌似十分强大的革命话语主宰一切而泛化以后,当革命话语颠覆了传统,试图建立一套全新的话语体系来界定与表达人们的思想的时候,文化水平普遍较低的农民要理解清楚这些话语的内涵是困难的。于是,我们看到毛泽东时代政治话语下移与泛化以后,农村社会普遍存在的“话语混乱”的现象。在革命文化对乡村社会的重塑与整合过程中,国家还极力通过破立结合的新的教化体系来塑造社会主义新农民。本文考察了农民在被不断塑造的过程中展现出的思想、行为和时代形象,以及在此过程中革命文化与传统的复杂互动与纠葛。社会主义新农民的塑造过程,很大程度上也是农民思想不断意识形态化的过程。但我们不能仅将这一过程看作思想宰制的过程,它同时也是一个新的思想教化的过程。因此,这一过程既有悖离人性的一面,又有高尚与令人崇敬缅怀的一面。那是一个在阶级斗争的激流下,追求道德理想的一个时代。学习毛主席着作运动是20世纪5070年代席卷全国的一场群众性的政治思想教育运动,对社会主义中国的文化与意识形态产生了极其重大的影响。在思想一元化的时代,毛泽东思想成为基层干部、农民群众汲取工作方法、道德价值与人生信念的源泉。我们不能因为这一思想教育运动中存在的教条主义、个人崇拜、思想强制等负面因素,而对之作简单化与片面性的理解。毛泽东思想作为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的基石与典范,在社会主义中国的文化体系中具有永恒的价值。从持续的时间,发动群众的规模和对人们思想改造的努力程度看,这一学习运动可以说是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普及化的一次空前绝后的实践。其暴露出的问题、教训及取得的成就都值得我们认真研究总结。在理论观点的创新上,本研究对建国后国家权力如何深入乡村及其性质作了新的观察。以往对这一时期国家权力深入乡村的研究,多从经济制度、政治结构与社会组织着眼,本研究重点从文化上考察了国家权力对乡村的改造。在对国家权力性质的理解上,本研究摆脱了以往当代中国乡村研究中,在国家—社会互动分析的框架内,从国家权力和意识形态对乡村的渗透、控制及与乡村社会互动的视角对国家权力的分析,转而重点关注革命文化对农民精神与价值世界的积极建构,这是一种新的社会主义教化体系,并不完全是渗透、控制所能概括和解释的。本研究最终还试图提炼出“植根于人心的国家权力”这一分析概念,来理解与解释毛泽东时代中国乡村的社会变革。从来没有一种国家权力试图如此彻底地重塑社会,改造人心。悖论的是,不论国家权力有多么强大,不论领袖的权威与魅力有多大,人心的治理谈何容易!这是国家权力的顶峰,也是它退撤的前兆!通过下孔村的经验观察,笔者还想强调,我们要用“不断生成的传统”这一概念去理解下孔村这类村庄的发展历程与未来的走向。今日下孔村文化繁荣、民风淳厚,既有传统文化的深厚底蕴,又与毛泽东时代社会主义新传统的继承、创新与弘扬密切相关。学术界对当代中国乡村的观察,要么重视传统文化的影响,要么强调改革开放后乡村的巨变,对毛泽东时代社会主义新传统的积淀与影响普遍关注不够。笔者想强调的是,毛泽东时代社会主义新传统的继承创新、发掘弘扬,对社会主义中国未来的发展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下孔村是观察当代中国农村发展变迁的一扇难得的好窗口,笔者对她的解读才刚刚开始。从新鲜的经验研究中,我们不仅能够提炼出一些解释当代中国乡村发展变迁的理论观点,而且能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具有现实意义的学理思考。
二、我们是怎样发动民兵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我们是怎样发动民兵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农民城(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
第一章苍凉方岩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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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江南垟的“猴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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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九人班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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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对岸是天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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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让百姓都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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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穷而强悍的陈家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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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挑战的最终是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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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屋顶的钟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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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先干起来再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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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退地风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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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由波谷到波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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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十万引擎推动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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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落地就要生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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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飞起来的翘头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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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连出两张错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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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龙港是艘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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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声 |
(2)集体化时代山西的医疗场域与乡村社会(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二、相关学术史回顾 |
三、研究对象及理论方法 |
第一章 传统医疗与乡村社会 |
第一节 中国传统医疗场域诸题 |
第二节 山西医疗场域的近代因素 |
第三节 卫生防疫与近代山西医疗 |
第二章 革命深进与医疗型变 |
第一节 空间融入:医政机构直接驻地乡村 |
第二节 资源登册:在地资源的调鉴与整合 |
第三节 关注苦痛:疾疫、伤亡与情感政治 |
第三章 集体生产与集体保健 |
第一节 农业合作化的整体形势 |
第二节 全国首家联合保健站成立 |
第三节 集体医疗体系的全面构建 |
第四章 医疗系统的全面改造 |
第一节 医学技艺的习得 |
第二节 行医方式的改变 |
第三节 医药空间的改塑 |
第五章 医学转型与政治建构 |
第一节 结合与冲突:中西医学 |
第二节 “祖国医学”的历史意涵 |
第三节 “新医学”与后殖民抵抗 |
第六章 医疗卫生与国家想象 |
第一节 卫生动员的策略与机制 |
第二节 米山医疗的典型化之路 |
第三节 新中国典型治理的机制特征 |
第七章 透过医疗场域看乡村社会 |
第一节 医疗场变的多面效应 |
第二节 场域更变与合作医疗的终结 |
第三节 乡村社会的适应与变迁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3)国家、性别与生活 ——山东农村妇女的身份建构(1949-1965)(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一、论文概况 |
(一) 选题意义 |
(二) 相关概念界定 |
(三) 研究综述 |
(四) 研究方法与研究框架 |
(五) 创新与不足 |
二、新中国成立前山东农村妇女解放概述 |
第一章 婚姻家庭变革中性别关系的改变 |
第一节 性别观念下的1950年《婚姻法》 |
一、从父权制到男女平等性别观 |
二、《婚姻法》的性别解读 |
三、新旧性别观念的冲突与博弈 |
第二节 山东农村妇女婚姻自主权的确立 |
一、婚姻观念的转变 |
二、结婚:由包办婚姻到自主婚姻 |
三、离婚和再婚:由从一而终到男女平等 |
第三节 家庭关系中农村妇女性别角色的“变”与“常” |
一、“变”:新家庭性别观的形成 |
二、“常”:传统性别权力关系的遗留 |
第二章 农村妇女“劳动者”的性别分工 |
第一节 国家动员妇女参加生产的性别政策 |
一、开展思想教育 |
二、培养妇女干部 |
三、选树典型和劳模 |
四、解决妇女福利问题 |
第二节 传统性别分工的突破与延续 |
一、“劳动者”身份的确立 |
二、传统性别分工的延续 |
第三节 性别差异下的收入分配 |
一、劳动记工算账问题 |
二、男女“同工不同酬”问题 |
第三章 农村妇女健康权的国家维护 |
第一节 政治场域下的缠足问题 |
一、“缠”与“放”之间 |
二、50年代缠足的终结 |
第二节 生育变革 |
一、分娩方式的改变 |
二、接生人员身份的重塑 |
三、生育行为的组织化与规范化 |
四、日常生理卫生习惯的改变 |
第三节 妇女劳动者的身体与保护 |
一、身体的“去性别化” |
二、劳动妇女特殊身体问题的解决 |
三、记忆中的身体之痛 |
第四章 乡村政治空间内的性别参与 |
第一节 农村妇女的基层民主参与 |
一、参加基层民主选举 |
二、参加基层组织,当选基层代表 |
第二节 作为参政平台的妇代会 |
一、妇女组织的逐步下沉 |
二、农村妇女们的“娘家” |
三、乡村权力结构中的角色定位 |
第三节 山东农村妇女干部群体 |
一、崭露头角的妇女干部 |
二、群体特征 |
三、政治权力参与中的性别差异 |
四、性别差异存在的原因 |
第五章 “集体欢腾”与“心灵革命” |
第一节 教育中的性别:农村妇女的扫盲运动 |
一、农村妇女积极参与扫盲运动 |
二、知识的洗礼与精神的振奋 |
第二节 沉浸在集体文娱活动之中 |
一、节日期间的文化活动 |
二、日常文娱活动 |
三、电影、广播等新式娱乐的普及 |
第三节 集体化下的精神世界与集体意识 |
一、精神世界的充实 |
二、集体意识的建构 |
结语 |
一、“新”身份的确立 |
二、国家:农村妇女身份的塑造者 |
三、性别:无法抹去的身份标签 |
四、对中国农村妇女解放问题的思考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4)鲁东南地区的社会变迁 ——朱村研究(1949-2000)(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二、学术史综述 |
三、研究框架 |
四、资料概述 |
第一章 朱村早期的自然生态和社会历史 |
第一节 村落形成与对外联系 |
一、傍水而居的生态地理 |
二、自然灾害与宗族迁居 |
三、经济地理空间 |
四、婚姻圈与社会交往 |
第二节 文化背景与社会变革 |
一、科举传统与文化教育 |
二、中共党组织的建立 |
三、土改与朱村权力结构 |
小结 |
第二章 集体化与朱村的人口家庭变迁 |
第一节 人地冲突与调整 |
一、人口增长与人地失衡 |
二、计划生育政策及其影响 |
三、人地冲突与人口外迁 |
第二节 人口增长与家庭制度的变迁 |
一、家庭规模变化 |
二、核心家庭趋向 |
三、家庭周期与经济负担 |
第三节 家庭困境及其应对 |
一、合作化前的家庭经济 |
二、从合作社到人民公社化 |
三、人民公社时期的家庭收入 |
四、灾荒与家庭经济生活 |
小结 |
第三章 集体财产与家庭经济 |
第一节 集体财产与家庭财产 |
一、合作社与生产资料的集体化 |
二、“大跃进”与资产的“再集体化” |
三、核算单位变更与资产下放 |
四、农村改革与资产分配 |
第二节 超支借款与家庭经济 |
一、集体化与超支欠款 |
二、借款与经济依赖 |
三、欠款问题的解决 |
小结 |
第四章 国家、乡村与公共权力 |
第一节 组织与管理者 |
一、乡村社会的组织结构 |
二、主要干部的新陈代谢 |
三、家族关系的强化 |
第二节 制度建设与权力制约 |
一、“四清”与财务整顿 |
二、整党与队伍净化 |
三、民主理财与政治、经济路线的监督 |
四、双向表达与“向下”的权力 |
第三节 公共权力与乡村秩序 |
一、“看青”与社会管理空间 |
二、多维利益与“公”“私”界限 |
三、围绕公共食堂的利益冲突 |
小结 |
第五章 经济变迁中的乡村理性 |
第一节 农业种植的有限自主 |
一、生产计划中的国家与乡村 |
二、计划中的“反行为”视角 |
三、种植结构的人为因素 |
第二节 劳动力分配 |
一、合作化与劳动定额 |
二、劳动报酬与“退社”风波 |
三、公社时期的劳动管理 |
四、集体经济与联产承包 |
第三节 劳动力、机械化与集体经营 |
一、集体经营与密集型生产 |
二、六七十年代的机械化发展 |
三、剩余劳动力与副业生产 |
第四节 土地、水利与作为共同体的乡村 |
一、土地登记与地权集中 |
二、水利占地与林业发展 |
三、维权与共同行动 |
小结 |
结语:乡村社会的主体意识 |
一、乡村社会的自我管理 |
二、集体行为的经济理性 |
附录 |
附录一 《庭训琐言》 |
附录二 常胜社部分社员土地股金登记表(1955年) |
附录三 金星社固定财产投资表(1955年) |
附录四 朱村固定财产统计表(1975年) |
附录五 部分朱村人口迁出表(1940-1963年) |
附录六 部分家庭土地、住宅情况表(1952年) |
附录七 部分家庭户口统计表(1958年) |
附录八 阶级家庭阶级成分统计表(1966年) |
附录九 部分家庭土地收入表(1953年) |
附录十 朱村劳动致富登记表(部分)(1983年) |
附录十一 小麦、地瓜劳动定额分类表 |
附录十二 朱村主要粮食作物面积表(集体经营)(1958—1977年)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5)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主要创新点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目的和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思路和方法 |
第一章 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的理性认识 |
第一节 兵役法律制度的科学界定 |
一、相关概念 |
二、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实体法律制度 |
三、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程序法律制度 |
第二节 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的主要特征 |
一、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制度的法律特征 |
二、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的时代特征 |
三、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的内容特征 |
第三节 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的地位与作用 |
一、兵役法律制度是国家军事制度的重要内容 |
二、兵役法律制度是保卫国家安全的坚实基础 |
三、兵役法律制度是组织兵役工作的有效规范 |
第二章 我国兵役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与现状分析 |
第一节 我国兵役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 |
一、我国古代兵役法律制度 |
二、我国近代兵役法律制度 |
三、新中国兵役法律制度 |
第二节 我国兵役法律制度现状分析 |
一、我国兵役法律制度的体系构成 |
二、我国兵役法律制度的实质内涵 |
三、我国兵役法律制度的主要问题 |
第三节 我国兵役法律制度建设的客观分析 |
一、我国兵役法律制度建设的主要经验 |
二、我国兵役法律制度建设的优劣之处 |
三、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建设发展的新要求 |
第三章 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的价值定位 |
第一节 兵役义务与兵役权利的价值整合 |
一、依法参加兵役是公民和法人的基本义务 |
二、参加兵役人员依法享有各种基本权利 |
三、正确处理兵役权利与兵役义务的关系 |
第二节 国家价值与个人价值的有序统一 |
一、兵役必须以实现国家价值优先 |
二、公民通常是实现个人价值优先 |
三、兵役法律制度是国家价值与个人价值的调节器 |
第三节 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相互融合 |
一、国防是全体公民的国防 |
二、兵役实质是少数公民参加兵役 |
三、兵役法律制度是实现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统一的平衡器 |
第四节 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统一 |
一、公平与效率是兵役法律制度建设的内在要求 |
二、兵役法律制度优先考虑军事效率 |
三、兵役法律制度充分体现公平原则 |
第五节 和平权与发展权的有序调整 |
一、追求国家和平权是兵役法律制度的基本目标 |
二、保障国家发展权是兵役法律制度的价值追求 |
三、统筹和平权与发展权是兵役法律制度的主要功能 |
第四章 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建设的内外环境 |
第一节 国家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是兵役法律制度建设的基础 |
一、经济实力 |
二、法治环境 |
三、军事改革 |
第二节 国家严峻安全形势是兵役法律制度建设的必然要求 |
一、国家统一困境 |
二、周边事态纷争 |
三、西方大国遏制 |
第三节 信息化局部战争对兵员素质要求普遍提高 |
一、信息化局部战争成为未来战争的基本样式 |
二、高技术武器装备占据未来战场的主导地位 |
三、高素质的兵员成为信息化战争胜负的关键 |
第四节 优待军人成为兵役法律制度的内在共识 |
一、尊重军人共识 |
二、优待军人传统 |
三、军人权益维护 |
第五节 军队独生子女兵员质量不容乐观 |
一、独生子女成为军队服役主体 |
二、应征青年身体素质明显下降 |
三、入伍后退兵比例呈逐年上升 |
第五章 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的完善之道 |
第一节 科学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体系 |
一、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建设的指导思想 |
二、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建设的基本原则 |
三、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建设的目标任务 |
第二节 大力提升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质量 |
一、加强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建设的组织领导 |
二、统筹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建设的规划计划 |
三、科学组织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的起草拟制 |
第三节 全面加强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落实 |
一、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兵役法律意识 |
二、加强执法监督检查确保法律制度落到实处 |
三、严格组织对违反兵役法律制度行为的惩治 |
结语:加快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建设应处理的几个关系 |
一、处理好兵役法律制度与其它军事政策制度之间的关系 |
二、处理好兵役法律制度与新时代强军要求的关系 |
三、处理好兵役法律制度制定与实施的关系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目录 |
致谢 |
(6)塑造“社会主义新人” ——集体化时代一个晋东南村庄的个体与群体(论文提纲范文)
附图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 |
二.理论反思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和主要内容 |
四.研究区域及史料特点 |
第一章 “问题人物”的思想改造与人生际遇 |
一.精诚所至:董心诚的重归“群众”之路 |
(一)学生时代 |
(二)军旅生涯 |
(三)成为“反革命” |
(四)接受改造 |
(五)成为“群众” |
二.我行我素:石逢生难以被改造的本性 |
(一)成长过程一波三折 |
(二)青年时期因言获罪 |
(三)政治渗透下的家庭关系 |
(四)本性难改:回村后的表现 |
(五)学会使用政治话语保护自己 |
(六)人生悲剧的心理分析 |
三.大起大落:一个皮革手工业者人生的“高潮”与“低谷” |
(一)坎坷波折的前半生 |
(二)改造生活 |
(三)个人与国家的关系 |
四.“学而优则仕”:宁家成士绅梦想的破灭 |
(一)求学 |
(二)工作 |
(三)管制 |
(四)改造 |
五.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公”“私”之间:集体化时代的乡村干部 |
一.集体化时代蔚村权力结构的变迁 |
二.大队的核心干部 |
(一)大队书记 |
(二)大队长 |
(三)其他干部 |
三.小队干部 |
(一)小队干部的基本设置 |
(二)大队干部与小队干部之间的关系 |
四.“三通四化”的干部形象 |
(一)党课制度 |
(二)干部参加劳动制度 |
五.“人无完人”:干部的另一面 |
(一)违反国家政策问题 |
(二)“四清”与整风运动中的干部问题 |
(三)作风问题 |
六.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榜样的力量:集体化时期对模范的塑造 |
一.制造模范 |
(一)制造模范的标准及变化 |
(二)制造模范的困难与问题 |
二.解读模范 |
(一)模范贴近生活 |
(二)模范无处不在 |
(三)模范的奖励 |
三.典型模范 |
(一)水利专业队队长赵世喜 |
(二)第七生产队长卫胜利 |
(三)“保险会计”杨家星 |
四.事件中的模范 |
五.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家庭·劳动·革命:妇女形象的嬗变 |
一.互助组时期:妇女走向生产的准备 |
(一)“互助”的早期理解 |
(二)妇女参与生产的背景 |
(三)效果和经验 |
(四)理想的妇女形象 |
二.初级社、高级社时期:从家庭妇女到劳动妇女 |
(一)以妇女参加劳动生产为中心 |
(二)妇女参加劳动生产的成绩 |
三.人民公社时期:“劳动妇女”和“革命妇女”的双重身份 |
(一)新的要求 |
(二)新的举措 |
(三)新的变化 |
四.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新人”的启蒙:集体化时代的儿童教养 |
一.幼托事业的发展及幼儿教养 |
(一)合作化时期“保育为主、教育为辅”的方针 |
(二)人民公社化时期对“共产主义接班人”的培养 |
(三)集体化时代后期:“儿童本位”的回归 |
二.儿童的小学教养 |
(一)集体化时代农村小学教育普及概况 |
(二)“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 |
(三)“教育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 |
三.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从拿镐到拿枪:建国以来乡村社会中的民兵 |
一.民兵制度的数据分析 |
(一)人数统计 |
(二)组织、干部结构 |
(三)年龄分析 |
(四)基本情况 |
二.民兵的日常管理 |
(一)军事训练制度 |
(二)宣传、学习制度 |
(三)武器管理制度 |
(四)评优制度 |
(五)问题及对策 |
三.民兵的模范带头作用 |
(一)改造种子山 |
(二)抗旱蓄水 |
(三)抗洪抢险 |
(四)科学种田 |
四.民兵营中的女民兵 |
五.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7)内生外动:村庄公共权力监督的生成与演变 ——基于对广东省蕉岭县芳心村的调查(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 “杜赞奇命题” |
(二) 一个根本性问题 |
(三) 日趋严峻的现状 |
二、文献回顾 |
(一) 公共权力监督的研究 |
(二) 基层社会治理的研究 |
三、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一) 研究框架 |
(二) 研究方法 |
四、个案基本概况 |
(一) 蕉岭县基本概况 |
(二) 三圳镇情况简介 |
(三) 芳心村村情概况 |
第一章 宗族共同体公共权力的道德监督与约束 |
一、传统社会村庄公共权力的道德监督 |
(一) 公共权力的道德监督机制 |
(二) 中国伦理道德与祠堂族权 |
二、芳心村戴姓宗族共同体的形成及发展 |
(一) “开基田头定居黄龙” |
(二) “聚族而居十代千口” |
三、芳心村戴姓宗族公共权力的产生及形态 |
(一) 宗族共同体公权力的产生 |
(二) 族、房长权力的作用范围 |
四、戴姓宗族公共权力向公共权威的转化 |
(一) 与祖先崇拜相关的活动 |
(二) 维护宗族公共利益的活动 |
五、戴姓宗族权威的道德监督与制约 |
(一) 宗族权威的道德自律 |
(二) 族权内部的权力制衡 |
(三) 自下而上的层级监督 |
(四) 族规对族权的限定 |
六、外部力量对族权的尝试性监控及成效 |
(一) 国家权力对族权的介入过程 |
(二) 国家权力对族权监控的失败 |
七、小结 |
第二章 新政权建设时期的群众运动型监督 |
一、土地改革中村庄公共权力主体的更替 |
(一) 过渡性的村级权力组织 |
(二) 新政权下的首批乡村干部 |
(三) 对农会权力蜕变性质的判断 |
二、国家事务剧增中村庄公共权力的重构 |
(一) 疾风骤雨般的农业合作化 |
(二) 群体分化形成的“干部阶层” |
三、公社体制下村庄事务与公共权力特性 |
(一) 村庄承担的内外公共事务 |
(二) 公社的权力结构及其特点 |
四、公社权力蜕变及内部监督机制 |
(一) 村庄公共权力蜕变的表现 |
(二) 内部权力监督机制的限度 |
五、外部监督的尝试:农村基层反“三风” |
(一) 社员对问题的揭露及处理 |
(二) 当事人的意见及事实还原 |
六、外力监督范围的扩大:“四清”运动 |
(一) 内外权力相互结合 |
(二) 清查账目干部分类 |
(三) 处理包袱进行退赔 |
(四) 完善制度健全机构 |
七、小结 |
第三章 “乡政村治”下权力制约型监督的形成 |
一、人民公社解体下村庄公共事务的变迁 |
(一) 公社解体后急剧减少的公共事务 |
(二) 国家事务与村庄事务比重的变化 |
二、村民自治的兴起与公共权力再度蜕变 |
(一) 公共事务催生村庄治理方式的变革 |
(二) 双重授权下公共权力的蜕变与失控 |
三、外部监督的主动作为及其限度 |
(一) 自上而下的党风廉政建设 |
(二) 治理权力失控收效甚微 |
四、外力推动下内生监督的形成 |
(一) 内外联动组建专门化组织 |
(二) 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 |
五、小结 |
第四章 当前村庄公权力监督的困境与限度 |
一、权力监督组织的独立性 |
(一) 村庄“一把手”的权威 |
(二) “村监会”人选的猫腻 |
(三) “村监会”成员更换的逻辑 |
(四) “村监会”地位的尴尬 |
(五) 依附于村“两委”的监委会 |
二、监督主体的道德与能力 |
(一) “村监会”里的“四不清”干部 |
(二) 截然相反的两位理事会长 |
(三) 正派公益热心人的“私心” |
(四) “监督者也需要监督” |
三、内生监督权的动力来源 |
(一) 利益、荣誉与责任的选择 |
(二) 监督权行使的外力推动 |
(三) 对两种监督力量的评价 |
(四) 制衡型监督的“负效应” |
四、小结 |
第五章 “内生外动”型村庄公共权力监督的走向 |
一、村庄公共权力监督“内生”资源的价值 |
(一) 内生型权力监督形成的基础 |
(二) 内生型基层社会监督的价值 |
二、村庄公共权力监督“外源”动力的转型 |
(一) 从“运动”到“推动”:外力监督作用方式的变革 |
(二) 从“推动”到“互动”:外力监督介入程度的限定 |
三、“内生外动”型村庄公共权力监督机制的构建 |
(一) 划定村庄内外权力作用的边界 |
(二) 利用村庄内部潜在的监督资源 |
(三) 持续完善现有的内部监督机制 |
(四) 发挥内外监督力量的协同作用 |
(五) 提升内生监督主体的意识和能力 |
第六章 研究结论与模式建构 |
一、基本结论:中国村庄公共权力监督生成与演变的基本规律 |
二、命题回应:杜赞奇所预言的中国基层权力监督困境的破解 |
三、模式建构:“内生外动”型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中国路径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
附录二 |
致谢 |
(8)中西部农村地区的村治结构变化与特点 ——基于川西林镇村民自治的案例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提出 |
一、市场经济改革对农村人口流动的影响 |
二、家庭个体经营和经济利益对乡村治理主体的影响 |
三、改革后农村管理出现的问题 |
四、乡村新型自主治理模式—以川西林镇为例 |
第二节 文献回顾 |
一、国家治理转型与农村治理结构变迁 |
二、经济社会转型与农村治理结构变迁 |
三、农村治理结构研究的新进展 |
第三节 理论资源与分析框架 |
一、国家政权建设理论 |
二、社会资本理论 |
三、阶层理论 |
第四节 研究设计 |
一、研究方法 |
二、实地调研——川西林镇 |
三、概念界定 |
第二章 林镇经济社会形态 |
第一节 林镇的经济社会结构 |
一、林镇概况 |
二、产业结构与农业生产 |
第二节 林镇的社会纽带 |
一、传统社会关联的工具化 |
二、现代社会关联与权力地位的来源 |
三、传统与现代之间 |
第三节 林镇的阶层结构 |
一、中等收入群体主导的阶层结构 |
二、中等收入群体主导下的社会关联 |
第三章 村治主体更替 |
第一节 林镇的村干部变动 |
一、底层干部的退出 |
二、富人干部的退出 |
三、中坚农民型干部 |
第二节 中坚农民群体的产生 |
一、中坚农民群体的特征 |
二、中坚农民群体产生的经济基础 |
三、农民家计与村庄社会关联 |
第三节 中坚农民群体的参政动力 |
一、村干部的经济收益 |
二、村干部的社会收益 |
三、小结:经济社会转型与中坚农民型精英 |
第四章 村治结构之变 |
第一节 治理目标、资源不匹配下乡镇政府的角色 |
一、乡镇政府的目标与分类治理 |
二、弱行政下村治主体的选拔培养 |
第二节 村级组织的目标任务和角色 |
一、维持型村级组织与主要任务 |
二、村级事务特征对村治主体的要求 |
第三节 村级治理对象与治理结构的扁平化 |
一、村级治理对象 |
二、中坚农民与治理对象的关系 |
三、小结:治理转型与扁平化的村级权力结构 |
第五章 村级治理机制之变 |
第一节 村级治理的症结与群众动员 |
一、村级治理的症结 |
二、民间积极分子动员 |
三、群众动员与自主治理 |
第二节 社会吸纳资源与自治民主化 |
一、公共资源公共运作 |
二、社会资本激活与再生产 |
三、小结:社会吸纳资源与自治民主化 |
第三节 区域差异与村治类型 |
一、富人治村与政治排斥 |
二、狠人治村与暴力控制 |
三、区域差异与村治类型 |
第六章 结论与讨论 |
第一节 结论 |
第二节 村治结构的国家化与社会化 |
一、村治结构的国家建构 |
二、“自治行政化”的悖论 |
三、项目消解自治 |
四、资源重塑自治 |
第三节 资源输入下民主与善治的可能性 |
一、农民分化与精英治理 |
二、中坚农民与民主治理 |
第四节 研究创新与不足 |
中外文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目录 |
致谢 |
附录 |
(9)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与农村妇女 ——湖南西村历史变迁(1950-1980)(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的缘起与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第三节 运用方法与写作思路 |
第四节 村庄的选择与调查过程 |
第五节 章节安排与内容 |
第二章 西村概况与村落传统生育文化 |
第一节 西村建制与自然环境 |
第二节 农作物生产与性别分工 |
第三节 人口、姓氏与家庭结构 |
第四节 村庄政治结构 |
第五节 西村传统生育文化 |
小结 |
第三章 新观念与旧思想的碰撞:计划生育的开端(1950-60年代) |
第一节 妇女的处境:两种生产的冲突 |
第二节 计划生育的开端:妇女与国家 |
第三节 节育知识的宣传:新观念的传播 |
第四节 不尽人意的结果:旧思想的顽固 |
小结 |
第四章 由犹豫到接受:晚、稀、少计划生育政策(1970年代) |
第一节 计划生育工作组入村 |
第二节 阻力与压力:计划生育任务的落实 |
第三节 对身体的控制:各种节育方法的使用 |
第四节 两位结扎者(绝育者)背后的故事 |
小结 |
第五章 冲突与妥协:独生子女政策与新型生育文化(1980年代) |
第一节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与西村妇女 |
第二节 风暴来临:独生子女政策的登场 |
第三节 沉重的肉身:妇女们的压力 |
第四节 弱者的“武器”:妇女们的应对措施 |
第五节 家庭结构的变化与新型生育观的形成 |
小结 |
第六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主要访谈人员相关信息 |
附录二: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10)革命与教化:毛泽东时代乡村文化的一项微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图表目录 |
绪论 |
一、问题缘起与研究意义 |
二、概念阐释 |
三、理论视野与研究方法 |
四、学术史综述 |
五、文献资料与调查访谈 |
六、主要创新与研究难点 |
第一章 下孔村及其研究价值 |
第二章 共产党印象 |
第一节 “共党来了铲人如割草,无论贫富皆难逃” |
第二节 “羊群走路靠头羊,群众看的是共产党” |
小结 |
第三章 政治运动与革命文化的输入 |
第一节 锣鼓喧天进公社 |
第二节 整党整风 |
第三节 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
第四节 文化大革命 |
小结 |
第四章 革命文化:话语·仪式·象征·记忆 |
第一节 革命话语体系 |
第二节 仪式与象征 |
第三节 革命的记忆 |
小结 |
第五章 被改造的农民:社会主义新农民的塑造之一 |
第一节 冬学民校与政治夜校 |
第二节 学雷锋 |
第三节 学大寨 |
第四节 破四旧、立四新 |
第五节 思想检讨与重做新人 |
小结 |
第六章 学毛着:社会主义新农民的塑造之二 |
第一节 运动的兴起与发展 |
第二节 学习制度 |
第三节 学习内容 |
第四节 学习方法 |
第五节 记忆与认识 |
第六节 典型个案 |
小结 |
结论 革命与教化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农村调查及访谈资料 |
附录 A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四、我们是怎样发动民兵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农民城[J]. 朱晓军. 江南, 2022(01)
- [2]集体化时代山西的医疗场域与乡村社会[D]. 李全平. 山西大学, 2020(03)
- [3]国家、性别与生活 ——山东农村妇女的身份建构(1949-1965)[D]. 袁博. 山东大学, 2020(08)
- [4]鲁东南地区的社会变迁 ——朱村研究(1949-2000)[D]. 黄润青. 山东大学, 2020(09)
- [5]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研究[D]. 林高松. 武汉大学, 2020(04)
- [6]塑造“社会主义新人” ——集体化时代一个晋东南村庄的个体与群体[D]. 张瑜. 山西大学, 2020(01)
- [7]内生外动:村庄公共权力监督的生成与演变 ——基于对广东省蕉岭县芳心村的调查[D]. 李庆召. 华中师范大学, 2017(05)
- [8]中西部农村地区的村治结构变化与特点 ——基于川西林镇村民自治的案例分析[D]. 高万芹. 武汉大学, 2016(01)
- [9]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与农村妇女 ——湖南西村历史变迁(1950-1980)[D]. 胡桂香. 华东师范大学, 2014(12)
- [10]革命与教化:毛泽东时代乡村文化的一项微观研究[D]. 吴家虎. 南开大学, 20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