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工作也应该打假(论文文献综述)
李俊,姜旭,郭军,张高豪,张艺海[1](2021)在《烟草专卖打假打私现状智慧监管模式改进》文中研究指明涉烟打假打私已成为打击烟草非法贸易的必要保障措施。随着烟酒商店、茶楼等零售业态在数量上逐年上升,全面监管的难度逐渐增大,并且违法犯罪行为也越来越网络化、信息化、专业化。2017年国家烟草局印发"互联网+"行动计划,明确构建行业大数据平台。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在烟草行业的扩展已经势不可挡。
刘峰[2](2021)在《烟草市场综合治理“1+N”大协同平台建设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明确,要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烟草市场治理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将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到位,持续巩固和维护专卖专营体制,就必须建立起符合烟草市场发展需求的协同治理体系。本文通过分析当前烟草市场协同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专卖执法实际,探讨烟草市场综合治理"1+N"大协同平台建设路径,推动形成全面深化改革大背景下"大融合、大联动、大治理"的烟草市场治理格局,持续巩固和维护好专卖专营体制,提高烟草市场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水平。
刘金才[3](2021)在《基层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职业打假行为规制研究 ——以N县为例》文中认为
宋礼莹[4](2021)在《职业打假行为的法律规制》文中指出
陈天祥,应优优[5](2021)在《遵从取向与执法调适策略:对食品安全监管行为的新解释》文中研究表明基层监管行为发生在特定执法情境之中。从监管对象的遵从取向出发,可以构建新的食品安全监管行为解释框架。当监管对象遵从取向为合作型时,监管者采取协作指导行为策略;当监管对象遵从取向为服从型时,监管者采取双向调和策略;当监管对象遵从取向为应付型时,监管者采用照章办事策略;当监管对象遵从取向为抵制型时,监管者采用强力制裁策略。差异化监管行为策略是基层监管者为实现特定监管任务要求,行使自由裁量权进行执法调适的结果。从监管者与监管对象行为相互影响角度出发,有助于克服从监管机构单一角度出发探讨市场监管行为的不足,增进对食品安全监管行为的理解。
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6](2021)在《农业农村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中研究说明农质发[202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市场监管部门,供销合作社: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厉打击农资领域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做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现将《2021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黄志成[7](2021)在《协同治理视角下假冒伪劣商品监管机制优化研究 ——以广州市白云区为例》文中提出随着我国商品市场的逐渐开放,过去的政府监管模式也逐渐显露出不足,政府监管的缺位越位错位,市场调控的失灵,使得市民开始受到假冒伪劣商品的困扰,特别是关乎生命安全的产品,更是把假冒伪劣商品这个话题推至风口浪尖。广州市白云区由于拥有便利的交通、丰富的劳动力、低廉的土地,逐渐成为广州市商品生产流通的重要集聚地,形成了以化妆品、皮具箱包、汽配为代表的产业,但也催生了对应行业的假冒伪劣商品产业链。虽然广州市白云区政府多年来一直采取联合多部门打击、专项打假重点领域、下沉执法力量至基层等多种措施去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并致力于打造白云品牌,推动白云创新,但是假冒伪劣商品的现象仍然屡禁不止,对广州市白云区相关政府部门的治理能力提出了严峻的考验。本文以广州市白云区为例,通过对该地区假冒伪劣商品监管机制进行深入研究,结合历年来辖区内假冒伪劣商品监管数据,分析白云区过去的监管机制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寻找问题发生的原因,同时对商品生产销售企业、市民展开问卷调查,对政府部门、第三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访谈,在总结问题与原因的基础上,再基于协同治理的理论,尝试分别从政府、企业、第三部门以及市民四个不同主体角度研究优化广州市白云区假冒伪劣商品监管机制的对策,提出多元主体参与、设立并运行联动机制、监管手段的协同运用、保障及评估监管机制这四方面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对策,以期改变过去单靠政府监管的困境,进一步改善广州市白云区乃至广州市假冒伪劣商品的监管工作,提升区域产品质量,净化市场环境,打造白云品牌。
李卓卓[8](2021)在《知假买假惩罚性赔偿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辛巴带货假燕窝事件”、“安徽百万假口罩事件”等重大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爆发,让人们在还未从“山东假疫苗事件”、“毒大米事件”、“三聚氰胺假奶粉事件”影响中缓解出来,便再次给予国人当头棒喝,不禁让社会再次反思为何市场中假冒伪劣商品与经营者欺诈行为屡禁不止。同时也让社会看到这些事件从“幕后”搬到“台前”中,知假买假人或职业打假人发挥的不可忽视的作用。而对知假买假者如何规制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引入惩罚性赔偿后便引起理论争议与司法实践的不统一。知假买假是否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命题涉及购买者与经营者、私益行为与公益效果、经济自由与经济秩序、社会监管与国家监管及司法权威与社会公平等多方面问题。故对于知假买假是否适用惩罚性赔偿的研究仍有很强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本文采取规范分析法、实证分析法与比较分析法对我国知假买假惩罚性赔偿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并主张我们应当基于制度功能主义与以结果为导向的制度适用标准,肯定知假买假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规定,为国家、社会的经济发展及个体利益维护保驾护航。除文章的引言与结论部分外,全文的主要内容共有四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知假买假惩罚性赔偿概述。该内容包括知假买假惩罚性赔偿的界定、知假买假适用惩罚性赔偿的依据以及知假买假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制度价值。知假买假惩罚性赔偿的界定具体包括知假买假的概念、类型及行为性质;惩罚性赔偿的概念与制度功能。知假买假适用惩罚性赔偿的依据具体包括法经济学依据及立法规范依据。知假买假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制度价值包括增大卖方违法成本,惩罚制假售假行为;实现社会监管作用,弥补政府监管不足;净化市场竞争秩序,引导公平良性竞争。第二部分为我国知假买假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原因。首先阐述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存在的法律问题,如规范指引不统一,适用态度有反复;制度要件不明确,同案异判明显;赔偿标准仍较低,制度威慑力度不大;打假范围显现瓶颈,国家资源浪费严重等问题。其次分析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在于,制度本土化下的特定时期规范价值衡量、制度不完善下的解释选择与自由裁量、法律稳定性、滞后性下的必然结果,“理性人假设”下的激励因素诱导与购买者投机。第三部分为域外消费者权益惩罚性赔偿的立法实践及启示。主要阐述英国、美国为代表的英美法系国家的立法实践与德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实践,并根据我国国情总结分析出,其一要立足国情实现制度的本土化,其二对于惩罚性赔偿数额的确定可借鉴英美国家的裁判考量因素。第四部分为我国知假买假惩罚性赔偿法律制度的完善建议,它是文章的核心部分。针对我国知假买假适用惩罚性赔偿存在的法律问题,在立足本土化需求以借鉴域外立法实践基础上,本文归纳成三方面的完善建议:一是坚持功能主义理念,发挥制度价值。应正确看待知假买假惩罚性赔偿作用,而不能陷入形式主义的死角;二是完善法律规定,明确规范要件。这体现在明确消费者、经营者认定标准;转变经营者欺诈行为认定标准;明确不以产生“实际损失”为适用要件;完善惩罚性赔偿数额及基准;三是协调并进,注重相关制度配套。主要体现在坚持案例指导、类案检索与各地区发展相匹配、引入信用黑名单制度与信用信息公示制度。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9](2021)在《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中研究说明农办质[202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中央1号文件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按照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总体部署,我部制定了《2021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附后)。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孙苗苗[10](2021)在《市场监管部门应对公众投诉举报工作问题研究 ——以H县为例》文中研究说明市场交易营销环境的营造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物质生活水平有着深远影响,市场监管部门在对市场环境进行监督管理时,要重视和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最根本的利益。纵观我国市场监管事业的发展历史,其在体制和职能上都有一定创新和改革,但始终不变的是进行市场监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如何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市场监管工作人员一直需要考虑的。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维护在时代的发展中也在不断提出新的要求,近年来市场环境复杂纷纭,其主体以及运行模式逐渐变得复杂多样,市场中的相关违法行为也变得新型多样,这将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产生极大的威胁。目前,市场监管职能部门和执法体制在不断进行整合和改进,以及在应对公众投诉举报工作过程中,仍然面临着许多问题和挑战。本文从H县实际情况出发,采用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和调查问卷法,在总结H县市场监管部门应对公众投诉举报工作存在问题的基础上,选取H县发生的投诉举报典型案例进行剖析。重点分析H县市场监管部门在受理和处理投诉举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六个方面:执法部门难以降低消费维权成本、工作成效与公众期望存在落差、恶意投诉举报和过度维权增加行政执法难度、职业打假人知假买假扰乱执法环境、涉及多部门职能交叉的投诉举报处理效率低效果差以及工作人员存在不良情绪。根据问题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加强H县应对公众投诉举报工作的六条具体对策和建议:一是优化行政调解工作模式、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二是建立健全信息互通机制,三是积极推动投诉举报应对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四是积极推动投诉举报应对工作法制化、规范化,五是培养高素质执法队伍,六是维护工作人员情绪调节与合法权益,七是正确对待职业打假人投诉举报行为。加强市场监管部门应对公众投诉举报工作的问题研究,对于提高投诉举报处理效率,提升投诉举报处理质量,最大限度保障广大消费者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二、检查工作也应该打假(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检查工作也应该打假(论文提纲范文)
(1)烟草专卖打假打私现状智慧监管模式改进(论文提纲范文)
一、新形势下烟草专卖打假打私的现状 |
二、智慧监管平台建设 |
1. 优化案件稽查流程。 |
2. 完整的数据管理闭环。 |
三、监管模式的改进 |
1. 多渠道拓宽涉烟情报信息网络。 |
2. 多举措提高市场监管效能。 |
3. 向先进省份学习和借鉴。 |
四、总结 |
(2)烟草市场综合治理“1+N”大协同平台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 烟草市场协同治理的理论概述 |
1.1 协同治理学理性研究 |
1.2 烟草市场协同治理理论应用 |
2 构建烟草市场综合治理“1+N”大协同平台的意义 |
3 传统烟草市场监管协作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 |
3.1 协同治理范围不广层次不高 |
3.2 协作执法机制运转不畅 |
3.3 烟草部门执法权限不足 |
3.4 协作执法经费短缺 |
3.5 烟草生产经营管理缺乏有效支持 |
4 烟草市场综合治理“1+N”大协同平台建设的路径 |
4.1 总体框架 |
4.2 烟草市场综合治理“1+N”大协同平台建设路径 |
4.2.1 建立协同治理工作机制,保障协同治理长效推进 |
4.2.2 建立情报信息指挥中心,实现情报互通共享 |
4.2.3 强化多方协调联动,构筑纵横立体防控体系 |
4.2.4 完善办案经费管理制度,保障高质高效协同治理需要 |
5 烟草市场综合治理“1+N”大协同平台的应用 |
5.1 联动强化打私打假 |
5.2 联手共管日常市场 |
5.3 联建信用惩戒体系 |
5.4 联动共促经营发展 |
(5)遵从取向与执法调适策略:对食品安全监管行为的新解释(论文提纲范文)
一、食品安全监管困局呼唤新的研究视角 |
(一)结构视角的研究主要从纵横两个维度探讨监管权责配置问题 |
(二)制度视角认为监管不力主要源于监管制度供给不足 |
(三)组织行为视角探讨监管者与组织目标激励之间的冲突 |
二、基于政策互适模型的行动者分析框架 |
(一)政策环境:多任务委托约束 |
(二)政策对象:目标群体异质性遵从 |
(三)基层监管行为策略:对监管规则的自由裁量 |
三、案例深描:基层市场监管者的执法调适策略 |
(一)协作指导:对合作型监管对象的正向激励 |
(二)双向调和:对服从型监管对象的变通适用 |
(三)照章办事:依循规则对应付型监管对象形成威慑 |
(四)强力制裁:对抵制型监管对象进行严厉执法 |
四、结论与讨论 |
(6)农业农村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论文提纲范文)
2021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 |
一、优化农资审批服务 |
二、深入开展巡查检查 |
三、强化质量监督抽查 |
四、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
五、创新农资监管方式 |
六、加强农资服务指导 |
七、推进社会共管共治 |
八、完善协调联动机制 |
九、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
(7)协同治理视角下假冒伪劣商品监管机制优化研究 ——以广州市白云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研究问题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问题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及基础理论 |
2.1 相关概念 |
2.1.1 假冒伪劣商品 |
2.1.2 监管机制 |
2.1.3 协同治理 |
2.2 协同治理理论的核心内容 |
2.2.1 协同治理的背景 |
2.2.2 协同治理的必要性 |
2.2.3 协同治理的运用 |
第三章 白云区假冒伪劣商品监管机制的运作分析 |
3.1 白云区假冒伪劣商品监管机制的现状 |
3.1.1 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执法机构变迁历程 |
3.1.2 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业复杂现状 |
3.1.3 现行监管机制的运作成效及不足 |
3.1.4 监管者与被监管者的多重矛盾 |
3.1.5 假冒伪劣商品监管机制优化的必要性 |
3.2 白云区假冒伪劣商品监管机制存在的问题 |
3.2.1 监管意愿低迷 |
3.2.2 执法力量单薄 |
3.2.3 部门联动欠佳 |
3.2.4 监管手段单一 |
3.2.5 社会参与度不高 |
3.3 白云区假冒伪劣商品监管机制存在的问题的原因分析 |
3.3.1 历史与现实因素导致 |
3.3.2 未利用执法以外力量 |
3.3.3 统筹与协调尚待加强 |
3.3.4 缺乏监管与激励机制 |
3.3.5 参与监管路径不健全 |
第四章 国内外市场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经验借鉴 |
4.1 国内市场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经验借鉴 |
4.1.1 顺德区市场监管部门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方法 |
4.1.2 浙江省温州市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方法 |
4.2 国外市场监管部门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经验借鉴 |
4.2.1 美国地方政府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方法 |
4.2.2 法国地方政府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方法 |
第五章 协同治理视角下白云区假冒伪劣商品监管机制的优化建议 |
5.1 多元主体的参与 |
5.1.1 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 |
5.1.2 发挥企业的自律作用 |
5.1.3 发挥第三部门的协助作用 |
5.1.4 发挥市民的带动作用 |
5.2 联动机制的设立与运行 |
5.2.1 设立各治理主体内部的联动机制 |
5.2.2 设立各治理主体之间的联动机制 |
5.2.3 统筹协调确保联动机制的正常运行 |
5.3 监管手段的协同运用 |
5.3.1 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管 |
5.3.2 探索跨区域合作模式 |
5.3.3 奖惩结合激发监管动力 |
5.4 监管机制的保障与评估 |
5.4.1 划分责任田建立权责清单 |
5.4.2 设立权力监督方法 |
5.4.3 创新监管成效的考核方式 |
5.4.4 出台监管机制的定期评估方案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假冒伪劣商品监管情况调查问卷(生产销售企业) |
附录 B 假冒伪劣商品监管情况调查问卷(消费者) |
附录 C 假冒伪劣商品监管协同治理访谈提纲 |
附录 D 假冒伪劣商品监管协同治理访谈人员 |
致谢 |
(8)知假买假惩罚性赔偿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创新点 |
2 知假买假惩罚性赔偿制度概述 |
2.1 知假买假惩罚性赔偿的界定 |
2.1.1 知假买假的概念、类型与行为性质 |
2.1.2 惩罚性赔偿的概念与制度功能 |
2.2 知假买假适用惩罚性赔偿的依据 |
2.2.1 知假买假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法经济学依据 |
2.2.2 知假买假适用惩罚性赔偿的立法规范依据 |
2.3 知假买假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制度价值 |
2.3.1 增大卖方违法成本,惩罚制假售假行为 |
2.3.2 发挥社会监管作用,弥补政府监管不足 |
2.3.3 净化市场竞争秩序,引导公平良性竞争 |
3 我国知假买假惩罚性赔偿制度适用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原因 |
3.1 知假买假惩罚性赔偿制度适用存在的法律问题 |
3.1.1 规范指引不统一,适用态度有反复 |
3.1.2 制度要件不明确,同案异判明显 |
3.1.3 赔偿标准仍较低,制度威慑力度不大 |
3.1.4 打假范围显现瓶颈,国家资源浪费严重 |
3.2 知假买假惩罚性赔偿制度适用存在的法律问题的原因 |
3.2.1 制度本土化下的特定时期规范价值衡量 |
3.2.2 制度不完善下的解释选择与自由裁量 |
3.2.3 法律稳定性、滞后性下的必然结果 |
3.2.4 “理性人假设”下的激励因素诱导与购买者投机 |
4 域外消费者权益惩罚性赔偿的立法实践及启示 |
4.1 英国的立法实践及启示 |
4.1.1 限制惩罚性赔偿适用的条件及范围 |
4.1.2 赋予上诉法院对陪审团确定赔偿额的撤销权 |
4.1.3 英国立法实践对我国的启示 |
4.2 美国的立法实践及启示 |
4.2.1 排除一般过失作为侵害人主观要件 |
4.2.2 惩罚性赔偿数额的确定及考量因素 |
4.2.3 美国立法实践对我国的启示 |
4.3 德国的立法实践及启示 |
4.3.1 以不符“公共政策”拒绝惩罚性赔偿规定 |
4.3.2 德国立法实践对我国的启示 |
5 我国知假买假惩罚性赔偿法律制度的完善建议 |
5.1 坚持功能主义理念,发挥制度价值 |
5.2 完善法律规定,明确规范要件 |
5.2.1 明确消费者、经营者认定标准 |
5.2.2 转变经营者欺诈行为认定标准 |
5.2.3 明确不以产生“实际损失”为适用要件 |
5.2.4 完善惩罚性赔偿数额及基准 |
5.3 协调并进,注重相关制度配套 |
5.3.1 坚持案例指导、类案检索与各地区发展相匹配 |
5.3.2 引入信用黑名单制度与信用信息公示制度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致谢 |
(9)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论文提纲范文)
2021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
一、工作目标 |
二、工作重点 |
(一)重点区域 |
(二)重点品种 |
(三)重点环节 |
三、工作任务 |
(一)迅速开展春耕农资巡查检查。 |
(二)强化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检。 |
(三)狠抓违法案件查处。 |
(四)提高农资监管能力。 |
(五)深入开展宣传教育。 |
四、重点工作安排 |
五、工作要求 |
(一)强化组织领导。 |
(二)加强督导考核。 |
(三)改进工作作风。 |
(10)市场监管部门应对公众投诉举报工作问题研究 ——以H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文献综述 |
一、国外文献综述 |
二、国内文献综述 |
三、文献评述 |
第三节 研究方法与研究内容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内容 |
第四节 可能创新与不足之处 |
一、论文创新点 |
二、论文不足之处 |
第二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相关概念及其内容 |
一、行政执法 |
二、12315 投诉举报执法体系 |
三、职业打假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公共服务理论 |
二、行政调解理论 |
三、行政监督理论 |
第三章 H县市场监管部门应对公众投诉举报工作机制与现状分析 |
第一节 H县市场监管局及其工作职能 |
一、H县市场监管局基本情况 |
二、H县市场监管局工作职能 |
第二节 H县市场监管部门应对公众投诉举报工作机制 |
一、工作机制建立的背景 |
二、投诉举报处理中心 |
三、投诉举报处理中心工作的主要方式 |
第三节 H县市场监管部门受理投诉举报现状 |
一、受理咨询与消费投诉情况 |
二、受理举报情况 |
第四章 H县市场监管部门应对公众投诉举报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第一节 H县市场监管部门应对公众投诉举报工作存在的问题 |
一、执法部门难以降低消费维权成本 |
二、工作成效与公众期望存在落差 |
三、恶意投诉举报和过度维权增加行政执法难度 |
四、职业打假人知假买假扰乱执法环境 |
五、涉及职能交叉的投诉举报处理效率低效果差 |
六、工作人员存在不良情绪 |
第二节 H县市场监管部门应对公众投诉举报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投诉举报处理部门因素 |
二、投诉举报处理人员因素 |
三、投诉举报当事人因素 |
第五章 促进市场监管部门应对公众投诉举报工作优化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优化行政调解工作模式,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 |
一、尝试“举证倒置”工作模式 |
二、加强源头治理落实行业监管责任 |
第二节 建立健全信息互通机制 |
一、健全市场监管领域各职能部门信息互通 |
二、建立各省市地区间信息互通 |
第三节 积极推动投诉举报应对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
一、宣传普法与日常工作相结合 |
二、推进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完善统一 |
第四节 厘清部门职责,加强协同联动 |
一、制定相关文件,厘清部门职责 |
二、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提升工作开展效率 |
第五节 培养高素质执法队伍 |
一、创新培训方法 |
二、与时俱进学习新型消费纠纷行政调解方式 |
三、加强职业化人才培养与聘用 |
第六节 维护工作人情绪调节与合法权益 |
一、关注支持工作人员情绪调节 |
二、切实保障工作人员合法权益 |
第七节 正确对待职业打假人投诉举报行为 |
一、工作人员应转变固有思想观念 |
二、工作人员要与职业打假人建立“情感关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四、检查工作也应该打假(论文参考文献)
- [1]烟草专卖打假打私现状智慧监管模式改进[J]. 李俊,姜旭,郭军,张高豪,张艺海. 现代企业, 2021(12)
- [2]烟草市场综合治理“1+N”大协同平台建设研究[A]. 刘峰.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柳州市公司2021年学术论文汇编, 2021
- [3]基层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职业打假行为规制研究 ——以N县为例[D]. 刘金才. 山东农业大学, 2021
- [4]职业打假行为的法律规制[D]. 宋礼莹. 西北师范大学, 2021
- [5]遵从取向与执法调适策略:对食品安全监管行为的新解释[J]. 陈天祥,应优优. 行政论坛, 2021(03)
- [6]农业农村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J]. 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报, 2021(05)
- [7]协同治理视角下假冒伪劣商品监管机制优化研究 ——以广州市白云区为例[D]. 黄志成. 兰州大学, 2021(12)
- [8]知假买假惩罚性赔偿法律问题研究[D]. 李卓卓. 河北经贸大学, 2021(12)
- [9]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J].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报, 2021(04)
- [10]市场监管部门应对公众投诉举报工作问题研究 ——以H县为例[D]. 孙苗苗. 安徽财经大学, 20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