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快中西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税收思路(论文文献综述)
金影子[1](2002)在《区域经济发展与财税金融政策》文中认为一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是大国经济的一个特点,也是我国的一个基本国情。党和国家领导人一直高度重视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与国土繁荣。早在50年代毛泽东主席就在着名的《论十大关系》一文中研究了“内地与沿海”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关系问题,在以后的实践中,对这一关系的处理一直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改革开放之初,小平同志就区域经济问题明确提出了“两个大局”的战略思想,经过20年的改革和开放,我国社会生产力上了一个大台阶,“第一个大局”已经基本实现,根据党的十四大、十五大精神,我国已开始向“第二个大局”目标迈进。世纪之交,江泽民同志不失时机地提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这对我国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与此相对应,新中国成立50年来,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指导思想有过几次大的调整:一是实行区域均衡发展战略。毛泽东《论十大关系》中“内地与沿海的关系”是这一阶段区域经济政策的指导思想;二是实行沿海优先发展战略。小平同志鼓励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论述和梯度推进、非均衡发展,成为这一时期区域经济发展政策的集中体现;三是坚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体现了东西部地区协调发展的指导思想,标志着我国区域经济政策的重大调整,也标志着我国发展战略重点的西移。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最终目标是消灭贫穷,实现共同富裕。在东西部差距日益加大的情况下,加快西部地区的开发与发展,彻底解决西部地区人民的温饱问题,缩小东西部差距,进而实现小康和走向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可以说,没有西部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小康;没有西部的现代化,全国的现代化就不完整。总而言之,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最终达到各地区经济普遍繁荣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既是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要求,亦是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发展的内在需要。二在由传统农业经济向现代工业经济转变的过程中,常常伴随着一个由沿海<WP=3>到内地的发展过程。一方面在于在传统农业社会里,社会的分工主要是建立在自然分工的基础之上的,民族之间的分工往往比国内的行业分工更发达,对外贸易特别是海上贸易在经济中占据特殊地位,而且由于“水道开拓了比陆路开拓的广大得多的市场,所以从来各种行业的分工、改良都自然而然地开始于沿海沿河口一带。这种改良往往经过许久以后才慢慢普及到内地”(亚当·斯密)。另一方面,现代工业经济是建立在商品交换的基础上的,它对效率和效益的不断追求,要求开拓尽可能广大的原料来源与销售市场,首先是国内市场。换言之,从经济上讲,这种由沿海到内地的发展过程,在本质上是现代工业经济内在发展的需要。正因为如此,在许多国家,尤其是一些幅员辽阔的大国中,在其现代化过程中我们都发现了区域经济发展由不均衡到均衡的过程。对于国土面积较大的国家来说,开发落后地区、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对这些国家的现代化的作用举足轻重,因为它扩大了这些国家经济活动的空间,加强了工业化的物质基础,开拓了更广阔的国内市场,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产品的升级,大大增强了这些国家的综合实力。总之,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是许多国家,特别是一些大国提高综合国力的重要因素,美苏由于对其边疆等落后地区的开发,获得了问鼎世界强国的机会。我国中西部有幅员辽阔的国土和丰富的自然资源,具有极大的发展潜力。因此,以西部大开发为契机的区域经济发展将对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发挥积极作用。三根据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的现实和对区域经济发展中财税金融政策的要求,确定了本文的基本思路:首先,从对区域经济发展理论的分析入手,介绍了自然均衡理论等五种理论,并对这五种理论进行了综述,然后就区域经济发展理论的应用作了简要概述。在此基础上,对中国的区域经济发展问题,就发展理论、发展战略、发展现状和发展失衡的因素及效应进行了详尽的介绍。同时指出,中国现行的西部大开发是中国实现区域经济均衡发展的新契机,实施西部大开发要有新思路,并结合具体情况提出了四点建议。上述内容主要体现在本文的第1章和第2章中。其次,就财税金融政策与区域经济发展状况进行了国际比较和分析。具体介绍了美国、欧盟、德国、巴西等国运用财税政策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做法,<WP=4>欧盟运用金融政策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做法,在此基础上总结出各国政府运用财税金融政策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共同经验,得出一些对我国开发西部有益的启示。这些体现在本文的第3章中。再次,就财税金融政策与中国区域经济发展差异状况进行了介绍。包括区域经济发展中的财税体制变迁及对区域经济发展的二重性效应,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政策的地位和作用及金融表现,然后结合我国国情,就新世纪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财税政策和金融政策的主要方面作简要的论述。这些内容体现在本文的第4章中。最后,根据中国现实国情,提出了具体的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财税金融政策。包括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税收政策及金融政策三方面内容,并同时指出上述目标的实?
陈思瑞[2](2019)在《论营改增后中国地方主体税种的应然选择》文中指出曾几何时,我国在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健全、法治水平薄弱的情况下,取得了经济和社会高速发展的中国式奇迹。快速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是调动了中央与地方发展的两个积极性。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地方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使各级政府各自招商引资、打造优良的投资环境,从而拉动经济快速发展。税收是国家赖以生存发展、政府赖以正常运转的经济命脉。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在筹集财政收入的同时,运用税收政策把控经济发展的方向盘。1994年分税制改革,是我国财政体制改革历史上的里程碑,以经济分权冲破行政分权的局限性,充分调动了地方各级政府的理财积极性,改变了央地政府之间传统的博弈关系,提高了中央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能力,为后续财税体制深化改革奠定了基本框架。2016年,营改增全面推行,长期担任地方主体税种的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引致地方主体税种缺失、地方税体系支离破碎的局面。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选择和培育新的地方主体税种,打造健全的地方税体系,再次调动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成为当前深化财税体制中亟待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营改增后,营业税消失,增值税五五分成的过渡期即将结束,本文在探索地方税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之后,提出在当前阶段应摒弃以税收立法权或税收征管权作为地方税划分依据的观点。以税收收益权作为地方税的划分准,将地方享有收益权的税种都纳入地方税体系的考察范围之中。主体税种的税制结构的中心,在税种中占据着主导地位。健全地方税体系,必须先明确地方主体税种,确立地方主体税种的选择标准,构建层级清晰的税收体系。在归纳外国地方税体系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本文认为,在微观层面,地方主体税种应当能够满足地方财政需求,保障地方财政自主权,并对地方政府行为形成正面的激励效果;在中观层面,地方主体税种应当兼顾中央宏观调控能力和地方区域调控能力,并反映地区居民的差异化公共受益程度;在宏观层面,地方主体税种应具备税收正义的价值取向,满足实质正义、程序正义和制度正义三个维度的要求。基于此,通过联动的立法改革,构建“消费税+资源税”的双主体税种结构,是营改增后地方主体税种的适当选择。
吕慧娜[3](2020)在《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文中认为“二战”后,各国都处于国内经济恢复与发展、国际上经济赶超竞赛的时代背景,面对国内区域发展不平衡的景象,各国普遍开展了以对特殊落后区域的重点开发以及对国土资源的综合性开发为主要形式的国家区域援助,在国际上形成了由国家(政府)对区域市场“失灵”进行干预的援助浪潮。国内,伴随着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和推进,欠发达地区的发展成为缩小区域差距的关键环节,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在改变欠发达地区贫穷落后面貌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但是,随着援助实践的逐步开展,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有效性、甚至存在的必要性都饱受质疑。在此背景下,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制度价值和当代品性值得我们重新反思。一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制度作为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权益倾斜性配置的主要路径,在缩小区域差距方面仍具有现实意义;另一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本身存在诸多局限,主要表现在:援助对象识别缺乏明确的标准、援助方式的有效性因制度缺陷而大打折扣、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不完善等方面。为此,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行制度上的完善,成为当下该制度突破发展困境的有力举措。域外主要国家在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援助时,多采用“立法先行”的调控模式,通过法律制度的规定性和强制性,保证了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化、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的强制性,且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实践证明,通过法律制度保障国家区域援助的长效供给是正确的选择,这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完善提供了重要的经验启迪。当前学界提出对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加强法制保障的着述并不鲜见,但令人遗憾的是,当前关于国家区域援助法制建设的研究,要么仅停留在观点提出层面,要么止于国家区域援助法制理念、文化和伦理等高度,呈现出模糊化的研究态势。至今尚未有从经济法独有的研究视角,将国家区域援助法制理念或观念,通过具体的法律制度设计,搭建起国家区域援助法律制度框架,为国家区域协调发展的法治化提供制度理论支撑。本选题之创作初衷即源于经济学提出国家区域援助急需法制保障,而法学研究却并未跟进的现状。笔者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进一步揭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并通过法学视角为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援助方式选择和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提供些许制度理论上的参考与借鉴,并期望成果能够引起国家区域援助相关部门的关注与重视。本文除了引言与结语之外,共包括七章,内容分别为:第一章——“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研究的理论准备”。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相关的核心概念和制度要素。首先,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相关的核心概念“区域”、“援助”、“区域援助”、“国家区域援助”等进行界定。关于“区域”,区域经济学、区域地理学、区域政治学、区域社会学等学科都进行了大量的先期研究,但并未对区域的概念形成共识。法学学科中法理学、行政法和经济法等部门法对区域的界定,也是各家之言,范畴不一。为此,笔者对不同学科关于“区域”的界定进行了梳理,在借鉴各学科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将“区域”界定为“一国国内跨越行政区划界限限制的、具有共同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欠发达”的地域共同体”。关于“援助”,笔者对脱胎于国际层面发达国家或地区对欠发达国家或地区提供发展援助的援助理念进行了追溯,在此基础上,将“援助”界定为资源从一个国家或地区到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自愿转移,且这里的“资源”泛指一切能转化为生产利益的资料、资金、能源、服务、工作人员、知识或其他资产。关于“区域援助”,范围涉及到国际、国内两个视角和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而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涉及的“区域援助”主要是中观层面,即一国范围内中央政府或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分别称为“国家直接投入的区域援助”和“国家政策推动的区域援助”。综上,可以将“国家区域援助”界定为一国中央政府通过直接投入或政策推动的方式对其国内跨越行政区划界限限制的、具有共同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欠发达”的地域共同体进行的资源转移。为了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一步展开研究,笔者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制度要素进行了解构,并将援助前期需要明确的援助对象、援助过程中需要选择的援助方式和援助结束后需要进行的绩效评估和结果应用作为重要的制度要素,为后文研究奠定基础。第二章——“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本章主要讨论国家职能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义务、发展权利理论与区域发展权、实质正义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首先,明确国家区域援助义务的产生主要源于国家职能的演进。国家从最初的安全保障职能到后来的经济调节职能的演进,使其从以往的“守夜人”角色转变为国家宏观经济的管理者和微观经济的调节者。而随着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的加剧,使国家又肩负起“中观经济的协调者”的重任,国家区域援助义务即是这一职责的内容之一。一般而言,国家区域援助义务是指将国家所负有的援助欠发达区域的职责进行义务化规定的一种强制性规范。从逻辑根源上看,国家所负有的对各区域进行平等保护的职责要求,正是国家对先天资源禀赋条件恶劣的欠发达区域具有区域援助义务的内在根源;对历史上作出过“特殊牺牲”的区域进行成本的延期支付或补偿,是国家区域援助义务产生的历史根源。其次,将发展权引入区域领域,使欠发达地区获得与发达地区同样的区域发展权利。区域能否作为发展权的主体,建立在区域是否具有法律主体地位的基础之上。本文认为,区域具有法律主体地位,能够成为发展权的主体,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传统的主体制度无法有效应对区域问题;法律主体发展史表明,赋予“区域”以法律主体地位具有很大的可能性和制度空间;从法律主体意志要素、能力要素和道德要素方面分析,“区域”与法律主体要素相契合;“区域”作为区域政策等制度供给的概念主体已经普遍化,且区域合作协议显示了“区域”作为契约主体全面符合法律主体资格标准,同时,区域环保公益诉讼反向肯定了区域的法律主体地位,可见,区域主体性得到实践佐证,也是实践所需;从价值分析角度来看,赋予区域主体地位是为了区域市场秩序,实现区域正义;等等。综上,区域利益作为法律调整的对象是时代的产物,区域主体也是对法律主体扩张理论和“非法人团体或其他组织”等当代社会崭新的第三类主体类型出现的有力佐证,区域作为法律主体具有正当性法律基础。由此,发展权主体由“人”向“区域”的扩展,使得发展权的内涵发生了重大变革。从内容上来看,区域发展权应包含一系列权利,包括获得信息权、参与权、融资权、获得援助权、获得法律救济权等;同时,区域发展权应以培育和提升欠发达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为主要内容。从权利实现上看,区域发展权需要宪法保障,笔者建议在第四条之前增加一条针对“区域”的宪法保护规定,明确提出保护区域发展权,并将保护的对象区域进行列举;区域发展权实现须进行结构性分配,对于具有经济发展基础的区域,“造血式”援助能帮助其实现自我发展,对于其他不具有经济发展基础的区域,“输血式”援助仍具有现实意义。再次,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有利于实质正义的实现。正义理论经历了从形式正义到实质正义的转变,在区域层面表现为“区域正义”。针对区域市场出现的“非正义”现象,对区域结构中的弱质主体进行法律制度上的区别对待,进而使弱质主体获取与强质主体对等的发展权利,此种实质正义的实现就是“区域正义”。要实现“区域正义”就必须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权利倾斜”,而国家区域援助就是“权利倾斜”配置的有效路径。总之,国家区域援助义务与区域发展权构成了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权义架构”,为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行法律视域的研究和架构提供了合理性依据,同时,国家区域援助对“区域正义”的追求,充分体现了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治意义和实践价值。第三章——“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与问题”。本章主要讨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演进过程、立法现状、政策规范及存在的法律问题。首先,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经历了从萌芽到正式形成,再到推动立法的发展过程。自建国伊始,我国区域发展层面就存在“援助”萌芽;直到改革开放初期,“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标志着我国以国家直接投入的区域援助和国家政策推动的区域援助为主要内容的国家区域援助制度体系正式形成;世纪之交以来,我国陆续实施战略性扶贫、“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地区崛起”等战略,极大地扩张了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内容,同时,由国家层面推动的区域援助立法工作也使得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逐渐走向制度化、法律化。其次,我国目前并没有对国家区域援助进行专门立法,援助理念大多散落在各部门法法律的个别条款之中。通过对我国成文法和政策法规的梳理,笔者发现,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存在较多问题:国家区域援助前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不明确;国家区域援助过程中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国家区域援助后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性的强制性缺失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有效性、存在的必要性、时代意义和当代品性深受诟病。本文主要针对这三个方面,从法学视角进行制度分析,以期重塑国家区域援助的制度价值。第四章——“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本章主要讨论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立法规定、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背景、目标和原则,以及实现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的建议。首先,美国、日本和欧盟国家区域援助立法中都明确了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达到标准的才有权接受援助。其次,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是国土规划中的区域规划层面。在国土空间规划方面,我国现行的主要法规政策包括《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等,根据这些政策要求,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进行科学识别必须建立在“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要求基础之上,对现行有效的国土空间规划内容进行整合,与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相衔接。再次,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重要内容,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专项规划,具体内容包括援助对象的识别及对应的识别标准。笔者在综合分析区域经济发展历程和早期学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过去存在且延续至今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边境地区、贫穷地区和实际发展中出现困难的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产业衰退的老工业城市地区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划定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并拟构了各援助对象识别的地域单元标准和识别标准,建议通过“基本法+单行法”的形式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进行立法规定。在与现行立法的衔接方面,区域规划相关的现行立法被统一囊括进国土空间规划中,与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相关的立法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专项规划,并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的组成部分。第五章——“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主要类型、各类型援助对象区域适用的援助方式组合、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和区域金融支持制度。首先,国家区域援助方式体系。根据域外国家区域援助方式分类以及我国针对不同区域在不同历史发展时期所采用的援助方式,我国目前已经形成了由直接援助和间接援助构成的援助方式体系,本文主要研究以财政援助、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为主构成的直接援助方式。在此基础上,笔者尝试性地构建了我国未来国家区域援助援助方式组合适用体系,以期发挥各项援助方式及相关制度的“合力”。其次,区域财政援助制度。根据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存在的立法质量不高、制度安排与制度目标自相矛盾、转移支付结构在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增长方面的作用有限、缺乏细化的用途限制、缺乏统筹安排和项目衔接调整等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完善建议:加强对国家区域财政援助的立法规定,并对现存的转移支付项目进行整合和清理,同时重视转移支付程序的立法工作;税收返还应放弃“基数法”,改采特定税种税收返还法;结构上应提高专项转移支付的比重;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的细化规定,包括资金所占项目的比例、援助资金与区域发展所需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的关系、资金的拨付时间、使用限制等方面;转移支付项目设置注重统筹协调安排,增设“转移支付调整费”用于转移支付项目的衔接和协调成本支出;等等。再次,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区域税收优惠制度与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相辅相成,部分财政援助需要依靠区域税收优惠措施来实现,二者在进行国家区域援助中联系紧密,组合适用,不可分割。在借鉴美国、日本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经验的基础上,笔者对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存在的问题,诸如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多集中于发达地区、地方政府变相减免税、税制结构不合理、跨区域税收分成规定不明确等,提出了以下完善建议:通过立法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税收优惠制度的规范,进一步清理、整合混乱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赋予欠发达地区一定的税收优惠调节权;逐步增加直接税在税收体系中的比重;进一步明确跨区域税收分成规则等。最后,区域金融支持制度。我国在区域金融支持方面,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为区域金融支持法律制度供给不足;银行金融机构本身制度性原因诱发“资金外流”;统一的货币政策工具引致不同的地域意义;政策性金融“政策性”功能缺位等。针对这些问题,笔者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完善建议:通过完善《中国人民银行法》、在区域援助基本法或单行法中规定倾斜性区域金融支持条款,加强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法律供给;通过对“总行——大区分行——中心支行——支行”一元四级的央行组织制度在职权与职责方面进行改良,在金融机构设置与职能安排上实现区域金融支持;实施区域差异化金融,对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再贷款、利率等进行差异化安排;通过设置政策性和市场性双目标、设立区域政策性银行等路径,对政策性银行的“政策性”功能进行补强。第六章——“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主体内容及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首先,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从法制思维角度而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法律制度是对国家区域援助行为“监管的监管”;从理论依据角度而言,公共产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同时,区域财政援助绩效评估作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核心构成,存在很多问题,进而引发了对国家区域援助进行绩效评估的制度思考。其次,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主体内容构成。在对国家区域援助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生命周期”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对评估主体、评估周期、评估指标、评估结果等“结构性构成”进行细化,搭建起以时间维度和内容维度为框架的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制度,保障了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有效性及结果的合理性。再次,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无效的国家区域援助,要进行援助无效责任追究,并通过“资格减等”对援助主体能否获得国家在援助制度中设置的各项优惠资格及优惠的级别进行降级减等,通过“回转”实现援助力量的保存,从而把积极的鼓励促进和消极的限制禁止相结合,通过奖励和惩罚实现对区域援助行为的指引和调控;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有效的国家区域援助,要通过动力机制、补偿机制、风险防范机制、激励与约束机制等,有序推进相关援助对象区域退出国家区域援助,以减轻国家财政压力。第七章——“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的域外考察及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首先,域外各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考察。各国区域援助普遍“立法先行”,法律体系呈现出以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为核心、以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为实施细则的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特点,对我国进行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其次,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立法应是由多层级、多位阶立法和政策等不同法律形式构成的一套法律体系,具体包括:以法律形式为内容的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以政策、规划等形式为内容的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和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第一,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制定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应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同时要重视地方参与和社会参与,满足对现行国家区域援助政策进行宏观梳理和指导的立法要求。内容方面,统筹国家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涉及到援助理念、援助原则、援助对象、援助方式和绩效评估及应用的一般性规定。第二,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在单行法体系方面,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主要包括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和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根据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结果,我国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主要包括老少边穷地区援助单行法和困难地区援助单行法,具体包括革命老区援助单行法、少数民族地区援助单行法、边境地区援助单行法、穷困地区援助单行法、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援助单行法、产业衰退的老工业城市地区援助单行法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援助单行法。根据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主要方式,我国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主要包括区域财政援助单行法、区域税收优惠单行法和区域金融支持单行法。在单行法形式方面,鉴于我国当下的法制环境和区域法治实践,笔者认为以法规政策为主要形式具有正当性和可行性。在单行法层级和制定主体方面,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所涉及的援助对象区域与我国行政管理层级相对应,存在国家、省、市、县、镇(乡)5个层级,因此,国土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也应在层级上分为5个层级,针对不同层级空间区域规划进行援助的单行法也相应分为5个层级,而不同层级单行法的制定主体也分别由国土资源部法规司(跨省级)、国土资源部在省级的派出机构与省级立法部门(省级且国土资源部在该省设立派出机构)、国土资源部指定人员与援助对象区域所在行政层级立法部门(省级及以下各层级且国土资源部未在该行政层级设立派出机构)承担;如果涉及到区域援助的特定援助方式,则由该援助方式所涉主管部门参与到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的起草工作中来。在单行法内容方面,要进一步细化对象识别的标准,明确特定区域援助中适用的援助方式,并对区域财政援助、区域税收优惠、区域金融支持等主要援助方式进行特殊规定。在单行法的实施与监管方面,要加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应用,进一步编制详细规划,充分利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并维持稳定性。
辛冲冲[4](2019)在《中国地方政府财政能力研究》文中提出自1994年实施分税制改革以来,地方政府财政能力问题就日益受到了诸多学者的广泛关注和研讨。不过回顾既有相关文献,我们从中不难发现,许多学者依然倾向于将地方政府财政能力界定为地方政府在其辖区范围内,按照法定税率与税基,筹集财政收入的能力,并将其作为确定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标准的基本依据。而且在应用评价中,对其强弱的衡量也更多是选择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或考虑了人口因素的人均财政收入等量化指标来表示。理论上来讲,上述内涵界定及衡量标准显然存在一定局限性,难以触及财政职能的本质,即政府汲取财政资源提供公共服务以满足公共需要的活动。如果仅从汲取环节对地方政府可支配财力进行考察,那么,这种能力既不能够反映地方政府财政资源汲取的有效性和规范性,更不能反映地方政府履行财政职能的全面性,尤其是配置和利用财政资源提供公共产品的有效程度,以及财政资源是否具有可持续发展性也从中也难以体现。这反而会误导地方政府在财政实践活动中过度重视财政资源的汲取而忽视其有效供给和可持续发展性。不仅限于此,这也与中国当前纵深推进以适应于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发展方向也明显偏离,既不符合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也不符合现代财政制度建立的内在要求。为此,地方政府财政能力内涵与评价标准需要作出适时拓展和深化,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和改革导向,保持与时俱进。当然,近年来尽管也有一些学者逐步突破以往研究的局限对其内涵界定与评价标准有了较大拓展,但更多仅是停留在定性分析层面,而且也缺乏与其内涵配套的定量评价指标体系,继而更缺乏对其进行较为细致的实证研究。因而,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是,如何完善地方政府财政能力内涵?怎样建立与其内涵更契合的定量评价指标体系?这些年中国地方政府财政能力到底处于什么水平、变化轨迹与发展趋势如何?省域间地方政府财政能力存在何种差异、是否存在收敛性?导致地方政府财政能力变动的关键因素是什么?等等,这些问题的探讨在既有研究中比较鲜见。很显然,对这些问题的有效解读和分析不仅有助于我们增进对中国地方政府财政能力发展现状及其基本特征的宏观认知,也有利于立足于实证研究结果并结合中国现实情况,提出更具合理性的政策建议,为加快推进中国地方政府财政能力提质升级、切实践行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发展方向奠定坚实基.础。鉴于此,本文以地方政府财政能力为研究对象。首先通过梳理国内外既有相关文献,以及对本文涉及的相关概念和相关理论进行回顾和总结,以确保研究根基。其中在内涵确定方面,本文是在既有研究基础上就地方政府财政能力内涵进行了深化拓展,从有效性视角将其内涵简要概述为有效实现政府财政职能目标所具备的综合能力。其核心思想重在反映地方政府实施有效财政活动从而实现其职能目标的有效程度,并以此确定了依托于地方政府财政活动作用效果来评价其财政能力的基本路径。同时,以本文界定的内涵为依据,在结构层面上将财政综合能力细化为财政汲取能力、财政供给能力和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三个维度的基准能力,进一步明确本文研究对象。然后,在构建与其内涵相匹配的定量评价指标体系基础上,运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分析方法,先是分别对样本观测期内中国地方政府财政汲取/供给/可持续发展/综合能力进行了全面核算并分析了其时空分异特征。在此基础上,利用所测得的相关数据,继而分别科学测算和实证检验了其地区差异、收敛性特征以及三重(汲取-供给-可持续发展)财政能力的耦合协调发展水平,并深入探究了它们的时序演变规律和空间分异特征,以此来揭示这些年中国地方政府财政能力现状。之后,还剖析了影响地方政府财政汲取/供给/可持续发展/综合能力变化发展的关键因素,力图从中探寻出导致它们变化发展的关键动因。最后,在总结和提炼主要研究结论基础上并结合中国实际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以期为中国深化推进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以及切实提升地方政府财政能力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撑与政策参考。本文遵循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将其研究内容共分为导论、理论分析(第一章)、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与测算方法(第二章)、地方政府财政能力测算及时空特征分析(第三章)、地方政府财政能力区域差异测算与结果分析(第四章)、地方政府财政能力收敛性检验与结果分析(第五章)、地方政府三重财政能力耦合协调性时空特征及驱动力分析(第六章)、地方政府财政能力影响因素分析(第七章)、促进地方政府财政能力提升的政策建议(第八章)、研究结论与研究展望等十个部分。通过这一较为深入细致的实证研究,主要得出以下研究结论:第一,地方政府财政汲取/供给/可持续发展/综合能力均具有明显的时空分异特征。本文分别测算了样本观测期内全国层面、区域层面和省域层面地方政府财政汲取/供给/可持续发展/综合能力评价指数,并分析了其时空特征。结果显示:①全国及东中西部三大区域地方政府财政汲取/供给/综合能力在时序层面上总体均呈趋稳递增态势,可持续发展能力在时序层面上则呈明显“波动下降-反弹上升-波动下降”变化轨迹。具体到省域层面,除个别省份地方政府财政汲取能力出现明显下滑和放缓态势以外,其余省份与全国和三大区域时序演变规律一致。②从空间分布来看,三大区域间差距依然十分悬殊,总体呈“东高西低”阶梯状特征,即东部>中部>西部。具体到省域层面,西部落后省份与东部发达省份之间差距的缩小幅度并不明显,反而扩大趋势较为强劲。第二,地方政府财政汲取/供给/可持续发展/综合能力总体空间差异变化特征表现各异,总体空间差异形成的主要驱动因素均来自于区域间差异。采用Dagum基尼系数及分解法对观测期内地方政府财政汲取/供给/可持续发展/综合能力区域差异均进行了科学测度,并依次从总体空间差异、区域内差异、区域间差异和差异来源及其贡献四个方面分析了它们的区域差异情况。结果表明:①总体空间差异方面。地方政府财政汲取/供给能力总体空间差异都呈明显下降趋势,而财政可持续发展/综合能力总体则均表现为不稳定的波动态势,降幅不够显着。②区域内差异方面。东中西部三大区域内部差异变化趋势表现各异。其中,东部和中部区域均是除了财政供给能力内部差异趋于明显下降趋势外,财政汲取/可持续发展/综合能力则都呈波动上扬趋势,而西部区域内部差异变化趋势呈明显缩小的有财政汲取/供给能力,其余两个能力则呈小幅扩大趋势。③区域间差异方面。三大地带间差异变化趋势主要表现为:东-西部之间和东-中部之间财政汲取/供给/可持续发展/综合能力整体均呈明显或波动下降过程;而中-西部之间仅有财政汲取/供给能力趋于一定幅度下降外,财政可持续发展/综合能力则都呈小幅波动上扬趋势。④差异来源及其贡献方面。地方政府财政汲取/供给/可持续发展/综合能力均均表现为区域间差异对总体空间差异形成的贡献率最大,发挥了主导驱动作用。第三,地方政府财政汲取/供给/可持续发展/综合能力在全国层面和三大区域层面均同时存在绝对β收敛和条件β收敛特征,但σ收敛特征则表现有所不同。通过对观测期内地方政府财政汲取/供给/可持续发展/综合能力的收敛特征进行实证检验发现:①σ收敛方面。财政汲取能力在全国层面和西部区域存在σ收敛,而在东部和中部区域则不存在σ收敛;财政供给能力不仅在全国层面也在东、中、西部三大区域存在σ收敛;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仅在全国层面趋于小幅度σ收敛,而在东、中、西部三大区域均不具有σ收敛特征;财政综合能力也仅是在全国层面存在σ收敛现象,同样在东、中、西部三大区域均不存在σ收敛。②绝对β收敛方面。全国层面以及东、中、西部三大区域地方政府财政汲取/供给/可持续发展/综合能力均存在绝对β收敛现象。③条件β收敛方面。全国层面以及东、中、西部三大区域地方政府财政汲取/供给/可持续发展/综合能力也同时均存在条件β收敛现象。第四,地方政府三重财政能力耦合协调发展指数总体呈趋稳递增态势,地区间差距虽有缩小但依然显着;内部驱动力对其变化发展影响较大,外部驱动力影响较弱。通过对三重(汲取-供给-可持续发展)财政能力耦合协调性及其驱动力进行测算和实证检验得知:①从时序演变来看,全国、东中西部三大区域以及31个省份三重财政能力耦合协调指数总体均呈趋稳递增态势,耦合协调等级都有所升级;且中西部区域多数省份增速明显快于东部区域,区域间以及省域间差距呈明显缩小趋势。②从空间分布来看,虽然空间格局随着时间推移有所变动,但省域间的差距依然显着,协调度高的省份多集聚在东部发达区域,低的省份则集中在中西部欠发达区域,总体呈“东高西低”的分布特征。③从影响三重财政能力变动的驱动因素来看,全国和三大区域层面均表现为汲取-供给能力、供给-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汲取-可持续发展能力这三个内部驱动力对其变动具有显着正向驱动作用,占据主导地位,而外部驱动力则影响较弱。第五,地方政府财政汲取/供给/可持续发展/综合能力均存在显着的动态效应和空间溢出效应;制度、经济、社会等各因素对其影响效果则存在一定差异。采用动态空间面板模型分别对地方政府财政汲取/供给/可持续发展/综合能力影响因素进行实证检验发现:①地方政府财政汲取/供给/可持续发展/综合能力的一阶滞后项和空间滞后项回归系数都显着为正,动态效应和空间溢出效应均明显存在。②制度因素方面,收入分权对财政汲取/综合能力具有促进作用,但对财政供给/可持续发展能力影响效应不显着;支出分权对财政汲取/供给/可持续发展均具有抑制作用,而对财政综合能力影响效应不显着;政府竞争对财政汲取/可持续发展/综合能力均具有显着促进作用,却对财政供给能力具有抑制作用;收/支分权与政府竞争交互项对财政汲取/可持续发展/综合能力均具有促进作用,不过收入分权与政府竞争交互项对财政供给能力具有抑制作用。③经济因素方面,对外开放、固定资产投资对财政汲取/供给/可持续发展/综合能力均具有促进作用;经济发展水平对财政汲取/可持续发展/综合能力具有促进作用但对财政供给能力具有抑制作用,且它与财政供给能力存在“U”型关系,同时与财政可持续发展/综合能力存在倒“U”型关系;居民消费水平有利于促进财政供给/综合能力的提升,但对财政汲取/可持续发展能力影响效应则都不显着;产业结构变迁有助于促使财政汲取/供给/综合能力的提升,但对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影响不显着。④社会因素方面。城镇化率对财政汲取/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促进作用,但对财政汲取能力具有抑制作用,而对财政综合能力影响效应不显着;人口密度对财政汲取能力具有促进作用但对财政供给/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抑制作用,而对财政综合能力影响效应不显着。最后,立足于实证研究所得结论并结合中国现实情况,主要提出以下几点政策建议:一是,积极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二是,完善地方税收体系与健全转移支付制度。三是,加快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四是,加强配套措施建设。
姜宝中[5](2020)在《中国国家级新区对城市经济发展的影响研究》文中认为国家级新区作为区域经济和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空间载体,在促进经济增长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国家级新区是由国务院直接批复建设的超大规模综合性城市新区。国家级新区具有多元的战略目标,即承担着解决区域和国家经济发展中各类系统性问题,也肩负着探索区域和城市有效发展路径的重要使命。目前,我国的国家级新区已经成为区域经济发展、对外开放、产业融合发展、创新机制体制等方面的示范区和试验区,发挥了带动城市地区经济发展的作用。然而,从国家级新区发展实践来看,仍然存在产业功能与城市功能分离、管理制度与实际情况缺乏良性互动、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创新要素培育与累积逐年减缓等问题。选择合适的视角和理论方法,探索国家级新区发展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的动力机制,分析国家级新区建设成效和面临的问题。利用实证分析方法研究国际级新区发展对城市经济增长促进作用,以及对城市创新能力促进作用和城市产业结构升级的作用机制。这些研究对破除国家级新区发展困境、促进其战略目标的实现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只有解决好这些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才能更好的发挥国家级新区对城市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本文以城市地域空间理论、城市网络理论、产业集聚与城市经济发展理论为基础,从国家级新区发展现状为出发点,详细分析国际级新区发展中面临的困难,给出国家级新区推动城市经济发展的动力机制。基于城市面板数据,运用双重差分方法实证分析国家级新区发展对城市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同时研究国际级新区发展对城市科技创新以及产业结构升级等方面的促进作用。依据理论和实证研究结果提出破解国家级新区发展困境的对策建议。首先,基于2006-2018年城市经济发展面板数据,运用多期双重差分法研究国家级新区发展对城市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实证结果发现:一方面国家级新区发展能够有效促进城市经济增长,另一方面国家级新区发展拉大了城市之间经济增长的差距。进一步实证分析国家级新区发展对城市经济增长促进作用的异质性时,实证结果说明:国家级新区发展对城市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既存在区域异质性,也存在城市行政等级异质性。具体来说,国家级新区发展对东部地区城市和南方城市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显着,对中西部地区城市和北方城市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不显着,说明国家级新区对城市经济增长促进作用具有区域异质性;国家级新区发展对促进直辖市城市经济增长具有显着的正向影响,而对非直辖市城市经济增长的促进效果不显着,说明国家级新区发展对城市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具有行政等级异质性。其次,基于2003-2016年中国31个城市的面板数据,采用双重差分法实证研究国家级新区发展对城市科技创新的促进作用,实证结果发现:国家级新区对城市科技创新具有显着的促进作用;同时,国家级新区在促进城市科技创新方面同样存在区域异质性和城市行政等级异质性。具体来说,国家级新区对东部地区城市科技创新的促进作用效果显着,而对中西部城市科技创新的促进作用不显着;国家级新区对直辖市城市科技创新具有一定的作用,而对于非直辖市城市科技创新的作用效果不显着。最后,基于2005-2018年中国30个城市的面板数据,构建城市产业结构升级“量”和“质”两方面的衡量指标,运用多期双重差分法实证研究国家级新区对城市产业结构升级的促进作用。实证结果发展:国家级新区对城市产业结构升级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同时,国家级新区对促进城市产业结构升级中具有区域异质性和城市行政等级异质性。具体来说,国家级新区对城市产业结构升级在“量”和“质”两个方面都存在正向的促进作用;国家级新区对城市产业结构升级促进作用存在区域异质性,一方面,国家级新区对东部地区城市和南方城市产业结构“量”的升级具有显着的促进作用,而对中西部地区城市和北方城市则产业结构“质”的升级具有显着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国家级新区对直辖市地区城市产业结构“量”的升级具有显着效果,但对其“质”的升级产生作用不显着。国家级新区对非直辖市城市产业结构“质”的升级具有显着促进作用,但对其“量”的升级作用不显着。综合上述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可以看出,国家级新区对我国城市经济增长、科技创新以及产业结构升级等均具有促进作用。国家级新区的促进作用存在区域异质性和行政等级异质性。同时看到国家级新区发展对城市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放缓,且国家级新区自身的发展和建设也面临着各种困境。为此,需要在优化国家级新区的空间布局、促进国家级新区产业优化发展、完善国家级新区治理模式、化解国家级新区的招商引资困难,以及加强国家对国家级新区建设的支持力度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破解国家级新区发展难题,发挥带动城市经济发展的作用。
李建华[6](2002)在《中国转型期的区域经济政策研究》文中提出区域经济的非均衡发展是大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现象。转型期的二十余年是中国历史上经济增长速度最快、人民生活水平改善最明显的发展时期。但日益扩大的地区发展差距问题成为影响中国经济持续发展最大挑战之一,从而引起了政府和社会的广泛关注与忧虑。本文主要从区域经济政策的角度来研究转型期的区域发展差距问题,着重探讨了区域投资政策、区域财政政策和区域金融政策对区域发展差距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解决中国转型期区域差距的区域政策建议。第一章是引言部分,主要就地区差距扩大问题作总的介绍,同时还包括区域经济政策的研究现状,提出本文的任务和结构。第二章主要从理论上分析了区域经济政策的内涵、目标、主体和手段。文中认为:在市场经济体制国家和计划经济体制国家中,都产生了以解决区域经济问题,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区域经济政策。区域经济政策的产生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必然。本文将区域经济政策定义为:区域经济政策是由政府或其它权威部门在特定时期针对特定区域制定的经济政策的总和。区域经济政策可分为中央政府的区域政策和各级地方政府的区域政策。在制定区域经济政策时,需要确定效率目标与公平目标的主从关系。区域经济政策手段包括: 区域投资政策、区域财政政策、区域金融政策、区域产业政策、区域布局政策,区域开放政策等,但最重要的是前三者。第三章从总体上对我国转型期的区域经济发展的差距做了一个描述。改革开放以前,我国的区域发展差距较小。而改革开放以后,无论从增长速度、总量份额和人均相对量方面,中西部与沿海地区 (包括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迅速扩大。中国的地区差距及其扩大,既有与世界各国区域发展过程中的共性(如资源、技术、产业等结构因素的影响),又具有本国改革与发展中独特的制度和政策背景。文章从自然与基础条件、渐进式市场化转变、开放政策的区域推进以及产业结构效应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具体分析。第四章对我国自建国以来区域经济政策实施的状况作了一个实证描述。改革开放以前,从总体上看,我国实行的是以地区间平衡(公平)为目标的内陆地区重<WP=3>点发展战略。它脱离了发展和效率的主题,片面强调了公平目标下地区之间的平衡,并且促成了重复建设和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的形成。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制定和实施了促进东部地区经济重点发展的地区发展战略。此战略的实施,促进了东部地区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加快了国家积累,取得了预期的成效,是一种成功的地区经济发展战略,但这一战略迅速扩大了地区差距。西部大开发战略是中国面向未来的关于地区经济发展战略的正确选择,但是在对这一战略目标以及政策手段等问题的认识上,还有待进一步深入和提高。第五章从投资、财政和金融三个方面对区域经济政策与区域经济增长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表明: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差距过大的重要原因是两者的人均投资额差距过分悬殊,且这一相对差距还在不断扩大。80年代以来中央政府实行不平衡发展战略,把中央投资项目重点转向沿海地区,形成沿海发达地区中央项目人均投资额大大高于欠发达地区的人均投资额水平。沿海发达地区投资来源多样化,国有经济占投资总额比重迅速下降,非国有经济占投资比重迅速上升,大规模引入外资也是提高这些省区人均投资额的重要原因。与此相反,欠发达地区国有经济比重占投资总额比重过高,投资渠道单一,外资投资比重十分低下,人均投资额大大低于全国人均水平。区域财政政策对各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中央对省级地方政府的财政体制,二是区域税收政策,三是中央对地方的特殊性转移支付。财政包干分配机制使收入分配在总体上有利于经济比较发达的东部地区。税收优惠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东部地区的发展,加大了地区差距。体制补助和税收返还两种形式的转移支付达不到均衡各地提供公共服务水平的目的,并使相对落后地区得不到应有的转移支付资金;在各种转移支付形式中,东部地区占的份额较大,没有体现向中西部地区倾斜的原则。在已有的众多融资渠道中,对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影响较大的主要有银行信贷、资本市场和外资利用三个方面。从三大地带来看,我国银行贷款与存款均呈东、中、西梯度递减。90年代以来,东部地区银行信贷资金比重略呈上升趋势;西部地区银行信贷资金增长较快,而中部则明显下降。中西部始终处于“贷大于存”的状态,而东部则基本上处于“存大于贷”的状态。我国中西部利用外资的水平还很低。第六章对世界各国的区域经济政策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比较。各国协调区域经济发展的共同点包括:合理规划开发区域;以影响要素和企业区际流动为核心,综合运用多种政策手段;适当采取直接干预措施;建立区域经济政策执行机构;<WP=4>为区域经济政策提供立法保障等。 第七章对转型期的区域经济政策目标、手段提出了政策建议。本文认为,今后一段时间,我国区域政策的总目标是:兼顾公平与效率,在公平的基础上提高效率,在保持发达地区发展速度的基础上提高落后地区的发展速度,逐步实现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区域经济政策子目标的
王海荣[7](2019)在《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城市作为一个人口聚集性生存的空间存在,其空间本身不再被看成是死亡的、固定的、非辩证的、静止的容器,而是成为一种支配性的、建构性的力量,影响着社会关系、利益结构以及人们日常生活的变化。它在扩张、更新、重组,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加速流动和剧烈变化;它背后有国家/政府的主导、市场的作用、社会力量的参与,各种利益主体围绕空间资源在互相博弈。空间反映着国家与城市中不同社会主体间的权力关系,同时,空间的边界规定着城市与国家的关系;空间是实现城市发展和国家治理的一种有效方式,同时,城市问题愈来愈以空间的形式表现出来;国家要在有界空间范围内促进城市空间发展,服务于国家建设的政治目的,同时,也要解决城市空间问题可能引发的空间社会抗争。正因为如此,我们需要诉诸城市空间治理,防范和化解城市化进程中的风险与危机,协调多元空间利益群体间的矛盾与冲突,维持国家的一体化发展与社会秩序稳定。本文以空间理论和城市政治理论为理论资源,梳理当代中国城市空间治理的历史变迁,从城市空间治理背后的政治意义和所要面对的城市空间问题两个方面回答为什么要进行城市空间治理,继而分析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单一制国家结构在城市空间生产与治理上的表现和具体化。解释这种体制是如何在推行非均衡空间发展战略的情况下,维持了中国城市经济的增长和城市社会秩序的总体稳定,以及它本身在城市空间生产和治理过程中面临的现实挑战,最后试图提出推进中国城市空间治理现代化的具体实践路径。本研究认为,国家建设的空间维度和城市问题的空间向度是当代中国城市空间治理的逻辑起点。城市是中国现代国家建设的战略空间。对于中国而言,在超大规模的地域范围内,在多元民族、区域、文化、阶层的社会结构中推进现代化进程,空间是国家实现城市发展和国家治理的一种有效方式。国家基于不同历史时期特定的战略需要,有选择性地干预地理空间,介入城市空间生产,促进城市空间治理转型与变迁,进而引发了不同的空间效应和结果。自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中国现代国家建设内容从巩固新生政权、促进经济增长、维持社会秩序稳定到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转变,城市空间生产经历了从强调空间控制、空间商品化、突出空间公共性质向空间多重属性全面发展的转变,城市空间治理模式经历了管理型地方政府、经营型地方政府、服务型地方政府向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地方政府的方向转变。空间始终内在于整个国家治理和城市治理过程之中,与国家建设联系在一起,对于维持国家统一、促进经济发展、实现社会秩序的总体稳定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但是,城市空间治理的内在矛盾也带来了空间难题,城市问题愈来愈以空间的形式表现出来且差异化特征明显。这体现为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各个层面的一种叠加式的城市空间结构问题,而由此引发的空间社会抗争使城市内部面临失序、分裂和碎片化的风险,使国家的合法性和社会整体的稳定性受到严重挑战。现实城市问题的空间向度凸显了城市治理的空间维度。本研究认为,国家建设的空间维度和城市问题的空间向度是中国单一制国家结构在城市层面上的体现,也是对中国城市空间治理体制的反映。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单一制国家决定了它通过城市空间治理既要实现现代国家建设的目标又要解决城市空间问题。从本质上看,中国城市空间治理是党运用国家权力并动用地方政府、市场和社会力量在城市空间生产层面促进国家建设和城市发展,并解决城市空间生产过程中城市空间问题的过程。中国城市空间治理体制,在权力结构维度上,包括党的领导、中央与地方的府际关系以及地方政府与市场和社会关系;在空间生产维度上,包括这种体制对空间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多重属性的生产。国家与城市中的不同权力主体介入城市空间生产形塑着中国城市空间治理模式。但是,不同治理主体空间生产逻辑之间的冲突和失衡也是引发城市空间问题的根源。党和国家追求对城市空间生产的控制与秩序,以维护政治的合法性;市场参与者通过开发、建设、运营各种生产性和消费性空间,实现资本的增值;城市中的广大市民则试图维护具有使用价值的日常生活空间。城市空间治理体制既是中国城市空间治理的动力机制又引发了城市空间问题,既是对中国城市空间治理内在逻辑的反映,又构成了城市空间治理的现实挑战。面对城市空间治理问题以及由此产生的城市空间问题,我们应当从权力结构和空间生产的维度上探索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的实践路径。在权力结构维度上,协调和理顺多元空间利益主体间的关系。即,加强党对城市空间治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中央对地方的宏观统筹与引导、加强政府对市场的规范和引导、加强政府对社会的培育与引导。在空间生产维度上,推进城市空间多重属性的全面发展。即,在城市经济空间生产上坚持科学与创新、在城市政治空间生产上注重包容与协商、在城市社会空间生产上秉持公平与共享、在城市文化空间生产上突出特色与传承、在城市生态空间生产上强调绿色与低碳。
马奎[8](2002)在《中国欠发达地区经济市场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在经济全球化和中国已经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背景下,中国欠发达地区经济市场化的市场化才刚刚开始,还只是表面的市场化,因此欠发达地区如何加速经济的市场化改革,充分利用市场化对经济发展的积极促进作用,建立适应市场机制要求的经济体系,加快欠发达地区的发展,逐步缩小地区差距,成为理论和实际工作者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就欠发达地区经济市场化谈了一些自己的看法。全文共分三大部分。第一部分,包括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章。首先对欠发达地区与经济市场化进行一般理论分析。欠发达地区主要是指我国的中西部地区。经济结构的二元性、低下的生产率、高人口增长率、市场发育程度低、经济的依附性等是其共同的经济特征。这种共同特征是就欠发达地区而言的,当然欠发达地区内部发展也具有非均衡性。经济市场化就是社会经济活动中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再生产过程的各个领域转变成为以市场为主导的状态。具体而言就是社会经济活动主体的经济行为要以市场为导向,生存和发展完全取决于市场的评价;经济活动的客体要接受市场的检验以决定其价值能否得到实现;经济活动的范围不受行政条块的羁绊,完全由市场的需要来确定;经济活动的运行方式是多元的,竞争的,是通过一系列市场规律来发生作用的,而不是单一的,垄断的;经济活动的调控是市场与政府的优化组合。也就是说,经济市场化是经济整体的市场化,是经济活动的各个领域市场化程度的综合。经济市场化的基本特征表现为自主性、分散化、多元化、规范化、契约化、少干预等。目的就是要建立市场经济的“现代体制”。在我国就是要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其次对经济市场化的相关理论如市场自由化、市场功能、市场失灵理论,马克思,邓小平市场理论进行阐述。马克思、邓小平市场理论是我国进行经济市场化改革的指南,只有坚持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我们的改革才有方向。再次研究我国欠发达地区经济市场化离不开借鉴国际经验。首先对美国欠发达地区经济市场化进行研究,它代表的是一种有调节的市场经济模式。日本欠发达地区经济市场化则是代表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模式,在这种模式中政府如何主导,对我们有借鉴,值得研究。巴西欠发达地区经济市场化是发展中国家市场经济的一种模式。通过对几种模式进行比较分析,总结出其经验教训,为我国欠发达地区经济市场化提供宝贵经验。中国欠发达地区经济市场化不仅是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更重要的是为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为东部发达地区经济市场化提供保障。从欠发达地区市场化的测度看,欠发达地区市场化程度不高,虽然中国改革开放二十多来,市场化程度不断加深,但由于经济发展的非均衡性,以及政策的倾斜差异,欠发达地区市场化程度不高是可以理解的。因此经济市场化对欠发达地区的影响就很明显。第二部分,包括第五、第六章。首先是对中国欠发达地区经济市场化的背景进行考察。我国欠发达地区经济市场化是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展开的,同中国国内的经济体制改革紧密相连,同时欠发达地区经济的落后迫使自己不得不进行市场化改革。国际、国内的经济发展环境,与欠发达地区自身的发展要求相结合,使欠发达地区经济市场化处在复杂的环境中。我国欠发达地区经济市场化大体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49年至1978年,这一阶段基本上是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是反市场阶段,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促使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第二阶段是1978年至1984年,市场化的初始阶段;第三阶段是1985年至1992年,市场化展开阶段;第四阶段是1993年到现在,市场化的深化阶段。在经济市场化过程中,还存在局限性,从而限制了改革的发展。这些局限性主要体现在缺乏市场主体、市场体系不完善,市场机制很难发挥作用,政府直接干预经济,政府管理与市场发展很不协调,从而导致了东西经济发展差距逐步扩大。欠发达地区经济市场化进程缓慢原因是多方面,主要表现在:思想观念陈旧,自然地理区位优势,基础设施落后,政府机构庞大,各种传统的制度(正式的和非正式的制度)根深蒂固,经济市场化改革同经济行为主体之间的短期矛盾冲突等,最根本的原因是用计划经济手段在进行市场经济建设。我国欠发达地区经济市场化就整体而言是滞后的,在其内部是非均衡的,如城市与农村、农村内部交通便利的小城镇与边远山区等市场化的进程均有差异。第三部分,包括第七、第八章。这一部分主要依据前面几章的分析对我国欠发达地区经济市场化提出对策。在战略目标上,应该实施以市场化为中心的开发辐射式战略;在经济市场化的进程中要实行区域创新,要借鉴发达地区市场化的经验,避免传统模式,实现跳跃式发展;在市场主体上,在市场体系的建设上,在市场机制的调节上都要实行创新,不仅要实行理论创新,科技创新,更重要的是制度创新。在欠发达地区经济市场化进程中,要使市场经济体制适合区域内经济的发展,就要实行“可区域化”的经济市场化改革,对待不同的区域如平原、牧区、内陆、沿边等实行不同的市场化改革措施。尽管在市场化进程中各地实施的重点有先后的差异,但目标只有一个就是建立市场经济“现代体制”。市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宏观调节,我们要建立的市场经济“现代体制”就是市场与政府双重优化组合的体制,因此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同时,还要注重政府宏观调控职能。由于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中央政府还明显带有计划经济的色彩,因此其职能明显有别于西方成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经济职能。对中央政府来说主要是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推进市场化改革,培育市场,确立市场制度,为市场发挥基础性作用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兼顾效率与公平,实现区域间的协调发展,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等。对于地方政府而言,由于地方政府所处的制度环境不同,它的角色定位同中央政府有明显差异,属于“准市场主体”性质,因此地方政府在欠发达地区经济市场化过程中,就必须充当主力。在贯彻落实中央政府政策,实行政企、政社、政事分开,打破区域性行政垄断,组织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有序流动等方面要充分发挥作用。正如市场不是万能的一样,政府也不是万能的,它的行为要受到多种方面的制约。因此政府作用过度也会造成政府失败,对经济市场化产生消极的影响,因此要对政府行为进行纠正。措施是精简机构,提高政府机构效率,加强社会的监督和约束。
于德[9](2019)在《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研究》文中认为贫困问题是一个历史性命题,也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古今中外、东西南北,概莫能外。反贫困,是世界各国的共同行动和共同任务;消除贫困,始终是全人类的共同目标和美好愿望。中国作为世界大家庭一员,是全球最大发展中国家,也是贫困人口规模数量最多的国家之一。一直以来,反贫困都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央政府高度关注、认真对待和着力解决的大事要事难事,也是地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在长期反贫困的理论总结和实践探索中,我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调整反贫困政策措施,积极探索反贫困新模式,逐步加大反贫困投入力度,走出了一条符合中国现实国情、彰显制度体制优势、减贫脱贫成效明显的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使得累计近7亿人口实现减贫脱贫并即将建成惠及近14亿人口的全面小康社会,取得了举世瞩目、世界公认的反贫困辉煌成就。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扶贫工作,从治国理政的政治高度突出扶贫工作,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代高度落实扶贫工作,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战略高度推进扶贫工作,鲜明提出“精准扶贫”理念,亲自谋划、亲自推动、亲自督战,通过一系列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工作要求等全面系统地阐述了精准扶贫思想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形成了思想深邃、逻辑缜密、体系严整、内涵丰富的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成为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最新成果,是新时代中国开展扶贫工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思想指南和行动指针。鉴于此,本文以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为主题,结合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专业视角,对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原创性反贫困理论,深入开展研究,系统进行总结,不断丰富完善,以彰显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内生性、系统性、现实性、社会性和实践性,因而本论文选题具有重要的学术研究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本文分为引言、正文、结语三个部分,其中,正文部分共5章。引言部分主要介绍选题缘由、研究背景、贫困相关核心概念梳理、课题研究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和研究思路、重难点、创新点以及研究方法。第一章是“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理论渊源、现实基础和哲学维度”部分。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具有强烈的内生性、系统性、现实性、社会性和实践性,这既归因于其对古今中外反贫困思想理论的借鉴、继承、创新和发展,也归功于中国特色扶贫道路的长期实践积累和其他国家地区反贫困政策措施的重要启示,更源于这一思想内在蕴含着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原则立场、基本观点和思维方法,具有着深刻的哲学维度,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光芒。第二章是“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基本内涵和鲜明特征”部分。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以2013年在湘西十八洞村首次提出“精准扶贫”概念为逻辑起点,逐步展开为“四个切实”、“五个一批”、“六个精准”、“七个强化”等扶贫开发基本方略,具体细化为一系列精准扶贫配套政策措施,工作落实为一个个精准扶贫重要时间节点安排和目标任务要求,全面展示了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新一届党中央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对我国扶贫开发工作的深刻思考、精深谋划和强力推动,赋予了新时代扶贫开发工作的鲜明内涵和主要特征。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中涵盖的精准扶贫、内源式扶贫、合力扶贫、制度扶贫等理念思路,科学回答了扶贫工作实践中“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等重大现实问题,全面把握了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主要特点,深刻揭示了我国贫困治理基本规律,深刻彰显出人民性、现实性、全面性、精准性和创新性等鲜明特征。第三章是“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实践特点和理论创新”部分。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从理论与实践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我国扶贫开发工作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命题,是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指导我扶贫开发工作的根本指南,具有显着的实践特点和鲜明的理论特色。在实践特点方面,主要包括“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从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认识精准扶贫、“大农业大农合大农政”——从农业农村发展的历史趋势实施精准扶贫、“一二三产融合”——从现代化经济规律的现实要求推进精准扶贫、“小康路上一个都能少”——从共同富裕的本质要求对待精准扶贫、“五级书记抓扶贫”——从党员干部的使命担当落实精准扶贫;在理论创新方面,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彰显和深化了马克思主义辩证思维方法、继承和创新了马克思主义农民合作化思想、丰富和拓展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路线理论、深化和完善了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第四章是“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时代新命题”部分。以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为指引的新时代脱贫攻坚工作,在理论上实现了创新性新发展、在实践上取得了历史性新成就,但与形势的发展、事业的开拓和人民的期待而言,仍面临诸多新难题新任务新要求,这也是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未来要解决的时代新命题。主要包括研究宣传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深化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精准对接脱贫攻坚新问题、完善针对性解决方案,系统谋划未来新课题、拓展中国特色扶贫道路等三个主要方面,因而2020后的精准扶贫工作必须树立新理念、推出新举措、开拓新局面。第五章是“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历史地位、时代价值和世界意义”部分。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从理论与实践结合上深刻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开展什么样的扶贫开发工作、怎样开展扶贫开发工作”这一重大时代课题,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创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共同富裕”思想的继承发展、是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的指导思想、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思想宣言,必将在理论与实践的双向互动中进一步深化人民利益至上执政理念、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同时,在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指引下,中国政府在贫困治理实践中,建立健全和丰富完善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多方协同、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贫困治理体系。中国特色贫困治理体系,历经脱贫攻坚工作实践的全面系统检验淬炼,取得了贫困治理的开创性、历史性伟大成就,为世界反贫困战略、国际减贫脱贫事业贡献了中国智慧、提供了中国方案、发挥了中国作用。结语部分对本课题论文进行了简明、扼要、系统的梳理总结,概要阐述了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生成发展逻辑、理论实践特点、鲜明时代价值和重要研究意义,并前瞻性展望了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历史发展动态。
王颖[10](2006)在《中国农村贫困地区旅游扶贫PPT(Pro-Poor Tourism)战略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农民贫困、农业停滞和农村偏枯的“三农”问题,不仅关系到我国9亿农民的生存与发展,而且影响到整个中国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关系我国现代化事业的成败,成为困扰中国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也是一个迫切需要加以解决的问题。我国广大贫困地区是以农村经济尤其是农业经济为主的地区,其区位偏僻,封闭性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贫困人口众多,如何解决这部分人口脱贫致富的问题,直接关系到“三农”问题的彻底解决和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我国传统的扶贫开发内容主要局限于农业生产活动中,而我国农村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农业领域的农民增收的空间已经非常狭窄了,通过发展传统农业、牧业、林业减缓或消除贫困的效果已不再明显。大量调查研究表明,我国丰富的旅游资源分布与贫困人口的集中分布是高度重叠的,贫困地区是旅游资源最具潜力的区域,旅游资源分布较为集中,资源品质较高,因此将旅游开发与反贫困有机结合起来不失为一种有效途径。本文立足于对国际旅游学界近年来关注的新课题——PPT(Pro-Poor Tourism,即有利于贫困人口发展的旅游)的分析,结合相关理论的阐述,在内涵与外延上把握PPT战略的要义,即无论何种旅游方式,只要对穷人有利(这种利益可以是经济利益,也可以是社会或环境利益),都可认为是PPT,PPT战略致力于贫困人口发展机会的开发上,它强调通过旅游业的关联带动效应,增强贫困地区自身发展的能力,最终进入良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从而使贫困人口受益和发展。论文进一步在产业经济学的框架下研究旅游产业对就业和国民经济的贡献,特别是在国际旅游和国内旅游市场迅速增长的背景下,旅游产业的发展在农村贫困地区减贫方面凸现其重要作用。当然,“旅游扶贫”不能简单地等同于一般的“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旅游开发”,本文在后者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探讨社区居民与旅游发展的互动机制,把扶贫的行动纳入到旅游开发的系统运作之中。文章深入剖析PPT战略中不同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与选择,指出目前政府主导型旅游扶贫的必要性,构建中国PPT战略重要性,对我国旅游扶贫提出相应的模式选择、保障体系与动力系统,同时客观地指出PPT战略不是孤立的,
二、加快中西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税收思路(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加快中西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税收思路(论文提纲范文)
(1)区域经济发展与财税金融政策(论文提纲范文)
第1章 区域经济发展理论 |
1.1 自然均衡理论 |
1.2 增长极理论 |
1.3 “回波效应”与“扩散效应”理论 |
1.4 倒“U”理论 |
1.5 梯度转移理论 |
1.6 理论综述 |
1.7 区域经济发展理论的应用 |
第2章 中国的区域经济发展 |
2.1 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理论 |
2.1.1 中国的区域经济发展理论 |
2.1.2 中国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 |
2.1.3 中国的区域经济发展现状 |
2.2 中国区域经济发展失衡的因素及效应分析 |
2.2.1 中国区域经济发展失衡的因素分析 |
2.2.2 中国区域经济发展政策的双重效应 |
2.3 西部大开发-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的新契机 |
2.3.1 西部大开发的现实背景 |
2.3.2 实施西部大开发要有新思路 |
2.3.3 几点建议 |
第3章 财税金融政策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国际比较分析 |
3.1 美国的财税政策与区域经济发展 |
3.2 欧盟的财税政策与区域经济发展 |
3.3 德国的财税政策与区域经济发展 |
3.4 巴西的财税政策与区域经济发展 |
3.5 欧盟的金融政策与区域经济发展 |
3.6 财税、金融政策的国际经验 |
3.7 借鉴与启示 |
第4章 财税金融政策与中国区域经济发展差异 |
4.1 区域经济发展中的财税体制变迁 |
4.1.1 建国后至改革开放之前的历史演进 |
4.1.2 改革开放之后的调整与变化 |
4.1.31994 年分税制的发展 |
4.2 财税政策变迁对区域经济发展的二重性效应 |
4.2.1 财税政策对区域经济发展的积极性效应 |
4.2.2 财税政策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消极性影响 |
4.3 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政策 |
4.3.1 金融政策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
4.3.2 西部大开发中金融支持的重要性 |
4.3.3 中国区域经济发展差异中的金融表现 |
4.4 新世纪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财税政策的展望 |
4.4.1 现阶段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缺陷 |
4.4.2 新世纪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取向 |
4.5 新世纪促进区域经济发展金融政策的展望 |
4.5.1 影响金融支持作用发挥的外部制约因素 |
4.5.2 影响金融支持作用发挥的内部制约因素 |
4.5.3 金融支持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指导原则 |
第5章 促进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的财税金融政策 |
5.1 促进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 |
5.1.1 提高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为中西部开发创造基础性条件 |
5.1.2 多方筹集资金,为西部大开发提供有力的财力支持 |
5.1.3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
5.1.4 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投资力度 |
5.1.5 提高财政补贴水平 |
5.1.6 制定区域性优惠财政政策 |
5.2 促进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 |
5.2.1 采取适当的税收优惠政策 |
5.2.2 完善分税制,建立地方税体系 |
5.2.3 强化税收制度的内在调节功能 |
5.3 促进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的金融政策 |
5.3.1 加大对西部地区的信贷倾斜力度 |
5.3.2 发挥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 |
5.3.3 建立和完善地区金融机构组织体系 |
5.3.4 制定优惠的金融政策 |
5.3.5 完善投资结构和投资机制 |
5.3.6 建立西部金融保障机制 |
5.4 财税、金融政策的协调配合与地方部门的义务和职责 |
5.4.1 财税、金融政策的协调配合 |
5.4.2 地方财税部门的义务和职责 |
5.4.3 地方金融部门的义务与职责 |
第6章 建立与完善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 |
6.1 转移支付的效用与形式 |
6.1.1 转移支付的效用 |
6.1.2 转移支付的形式 |
6.2 转移支付制度的国际比较及思考 |
6.2.1 转移支付制度的国际比较 |
6.2.2 启示 |
6.3 建立规范化的政府转移支付制度 |
6.3.1 近期转移支付的目标 |
6.3.2 遵循的基本原则 |
6.3.3 目前应采取的措施 |
参考文献 |
后记 |
(2)论营改增后中国地方主体税种的应然选择(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二、相关研究资料综述 |
(一) 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二) 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方法和创新之处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三) 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地方主体税种的基本概念 |
一、地方税的概念及涵义 |
二、地方税相关概念辨析 |
三、地方主体税种的概念及涵义 |
第二节 公共财政理论 |
一、公共财政理论的兴起与发展 |
二、公共财政理论的基本内涵 |
三、公共财政理论对于地方税收支的意义 |
第三节 财政分权理论 |
一、财政分权理论的兴起与发展 |
二、财政分权理论的基本内涵 |
三、财政分权理论对于地方税权的意义 |
第四节 税收正义理论 |
一、税收正义理论的兴起与发展 |
二、税收正义理论的基本内涵 |
三、税收正义理论对于地方税的意义 |
第二章 营改增后中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
第一节 地方税收不符合地方公共财政需求 |
一、税收收入在地方财政中占比过低 |
二、非税收入在地方财政中占比过高 |
三、地方财政高度依赖于中央转移支付 |
第二节 地方税权难以适应财政分权的需求 |
一、地方税立法权缺失 |
二、地方税征管权日趋萎缩 |
三、税收收益权划分愈发不合理 |
第三节 地方税制有违税收正义价值 |
一、地方税制不符合税收实质正义要求 |
二、地方税制不符合税收程序正义要求 |
三、地方税制不符合税收制度正义要求 |
第四节 我国地方税体系问题溯因 |
一、市场与政府界限不清晰 |
二、分税制以集权作为初衷 |
三、地方税制设计有违正义 |
第三章 外国地方主体税种立法经验及其借鉴 |
第一节 发达国家地方主体税种的设置 |
一、发达国家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 |
二、发达国家政府间税权划分 |
三、发达国家地方主体税种设置 |
第二节 发展中国家地方主体税种的设置 |
一、发展中国家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二、发展中国家政府间税权划分 |
三、发展中国家地方主体税种设置 |
第三节 外国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比较分析 |
一、外国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比较分析 |
二、外国政府间税权划分比较分析 |
三、外国地方主体税种设置的比较分析 |
第四节 外国立法经验对我国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借鉴 |
一、科学合理的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二、稳定适度的政府间税权配置 |
三、明确合理的地方主体税种 |
第四章 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逻辑思路和选择标准 |
第一节 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逻辑思路 |
一、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逻辑前提 |
二、关于地方主体税种的备选税种 |
第二节 微观层面: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财政标准 |
一、地方主体税种对地方财政自主权的保障意义 |
二、地方主体税种对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稳定作用 |
三、地方主体税种对地方政府行为的激励导向 |
第三节 中观层面: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经济标准 |
一、地方主体税种应当与宏观经济发展方向相契合 |
二、地方主体税种应当与区域发展特色相一致 |
三、地方主体税种应当与居民公共受益相匹配 |
第四节 宏观层面: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价值标准 |
一、地方主体税种的选择应当具备实质正义 |
二、地方主体税种的选择应当具备程序正义 |
三、地方主体税种的选择应当具备制度正义 |
第五章 地方主体税种部分备选税种的利弊分析 |
第一节 增值税作为地方备选主体税种的利弊分析 |
一、增值税方案的财政能力考量 |
二、增值税方案的经济意义检视 |
三、增值税方案的税收正义价值探究 |
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作为地方备选主体税种的利弊分析 |
一、企业所得税方案的财政能力考量 |
二、企业所得税方案的经济意义检视 |
三、企业所得税方案的税收正义价值分析 |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作为地方备选主体税种的利弊分析 |
一、个人所得税方案的财政能力考量 |
二、个人所得税方案的经济意义检视 |
三、个人所得税方案税收正义价值探究 |
第四节 房地产税作为地方备选主体税种的利弊分析 |
一、房地产税方案的财政能力考量 |
二、房地产税方案的经济意义检视 |
三、房地产税方案税收正义价值探究 |
第六章 我国地方主体税种立法改革的设想 |
第一节 双主体税种结构之消费税方案 |
一、消费税方案具备财政意义 |
二、消费税方案满足经济标准 |
三、消费税方案符合税收正义价值 |
第二节 双主体税种结构之资源税方案 |
一、资源税方案具备财政意义 |
二、资源税方案满足经济标准 |
三、资源税方案符合税收正义价值 |
第三节 地方主体税种的立法改革路径 |
一、双主体税种模式的立法改革总体思路 |
二、消费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立法改革 |
三、资源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立法改革 |
第四节 地方主体税种立法改革的配套措施 |
一、明确政府职能并简化政府层级 |
二、适当下放税收立法权 |
三、税收立法权下放的配套条件 |
四、稳步推进地方辅助税种立法改革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表 |
(3)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与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研究的理论准备 |
第一节 区域的范畴界定 |
一、区域的语义分析 |
二、不同学科中区域的内涵剖析 |
三、本文语境下区域的涵义与边界 |
第二节 国家区域援助的内涵与限定 |
一、援助的内涵 |
二、区域援助的界定与体系 |
三、国家区域援助的概念与体系 |
第三节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要素 |
一、援助对象 |
二、援助方式 |
三、援助绩效评估 |
第二章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 |
第一节 国家职能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义务 |
一、国家职能的演进 |
二、国家区域援助义务的逻辑根源 |
第二节 发展权利理论与区域发展权 |
一、发展权的变革 |
二、区域作为发展权的权利主体 |
三、区域发展权的内容与实现 |
第三节 实质正义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 |
一、实质正义的内容 |
二、实质正义在区域层面的实现 |
第三章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与问题 |
第一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演进过程 |
一、萌芽阶段:国家区域援助的模糊概念及实践 |
二、正式形成:以“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为标志 |
三、推动立法:以《西部开发促进法》为例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立法现状与政策梳理 |
一、成文法层面 |
二、国家区域援助政策层面 |
第三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 |
一、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不明确 |
二、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
三、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强制性缺失 |
第四章 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 |
第一节 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及相关制度概况 |
一、美国 |
二、日本 |
三、欧盟 |
四、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特点及经验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基石 |
一、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背景 |
二、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目标 |
三、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原则 |
第三节 实现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的建议 |
一、国家区域援助对象的识别 |
二、明确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 |
三、以法律形式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进行明确规定 |
第五章 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方式体系 |
一、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主要类型 |
二、国家区域援助对象适用的援助方式组合设计 |
第二节 区域财政援助制度 |
一、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的域外考察 |
二、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的建议 |
第三节 区域税收优惠制度 |
一、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的域外规定 |
二、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的建议 |
第四节 区域金融支持制度 |
一、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域外考察 |
二、我国区域金融支持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我国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完善 |
第六章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与应用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 |
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法制思维 |
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理论依据 |
三、核心:国家区域援助财政支出绩效评估 |
第二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主体内容构建 |
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全生命周期” |
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结构性构成” |
第三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应用 |
一、国家区域援助无效责任法律制度 |
二、国家区域援助退出法律制度 |
第七章 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的域外考察 |
一、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的概况介绍 |
二、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的内容与特点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 |
一、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的构建 |
二、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的创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4)中国地方政府财政能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四、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五、本文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地方政府财政能力建设的理论分析 |
第一节 相关概念范畴探讨 |
一、能力与组织能力 |
二、地方政府 |
三、政府能力 |
四、政府财政能力 |
第二节 地方政府财政能力建设的理论基础 |
一、财政分权理论 |
二、公共产品理论与外部性理论 |
三、政府间税收划分理论 |
四、政府间转移支付理论 |
五、可持续发展理论与公债理论 |
第三节 地方政府财政能力影响因素及作用机理 |
一、地方政府财政能力影响因素及理论模型构建 |
二、各影响因素对地方政府财政能力形成的作用机理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地方政府财政能力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与测算方法 |
第一节 地方政府财政能力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原则与构建 |
一、地方政府财政能力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原则 |
二、地方政府财政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三、指标选取范围与数据来源 |
第二节 地方政府财政能力测算方法 |
一、基础指标的无纲量化方法 |
二、熵值法 |
三、线性加权组合方法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国地方政府财政能力测度及时空特征分析 |
第一节 地方政府财政汲取能力测算及时空特征分析 |
一、地方政府财政汲取能力测算 |
二、地方政府财政汲取能力时序演变规律分析 |
三、地方政府财政汲取能力空间差异分析 |
四、地方政府财政汲取能力时空演变进程可视化描述 |
第二节 地方政府财政供给能力测算及时空特征分析 |
一、地方政府财政供给能力测算 |
二、地方政府财政供给能力时序演变规律分析 |
三、地方政府财政供给能力空间差异分析 |
四、地方政府财政供给能力时空演变进程可视化描述 |
第三节 地方政府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测算及时空特征分析 |
一、地方政府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测算 |
二、地方政府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时序演变规律分析 |
三、地方政府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空间差异分析 |
四、地方政府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时空演变进程可视化描述 |
第四节 地方政府财政综合能力测算及时空特征分析 |
一、地方政府财政综合能力测算 |
二、地方政府财政综合能力时序演变规律分析 |
三、地方政府财政综合能力空间差异分析 |
四、地方政府财政综合能力时空演变进程可视化描述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国地方政府财政能力区域差异测算及结果分析 |
第一节 研究方法、数据来源与区域说明 |
一、研究方法 |
二、数据来源与区域说明 |
第二节 地方政府财政汲取能力区域差异测算与结果分析 |
一、财政汲取能力区域差异测算 |
二、财政汲取能力区域差异测算结果分析 |
第三节 地方政府财政供给能力区域差异测算与结果分析 |
一、财政供给能力区域差异测算 |
二、财政供给能力区域差异测算结果分析 |
第四节 地方政府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区域差异测算与结果分析 |
一、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区域差异测算 |
二、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区域差异测算结果分析 |
第五节 地方政府财政综合能力区域差异测算与结果分析 |
一、财政综合能力区域差异测算 |
二、财政综合能力区域差异测算结果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国地方政府财政能力收敛性检验与结果分析 |
第一节 研究方法、变量说明与数据来源 |
一、研究方法 |
二、变量说明与数据来源 |
第二节 地方政府财政汲取能力收敛性检验及结果分析 |
一、σ收敛检验及结果分析 |
二、β收敛检验及结果分析 |
第三节 地方政府财政供给能力收敛性检验及结果分析 |
一、σ收敛检验及结果分析 |
二、β收敛检验及结果分析 |
第四节 地方政府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收敛性检验及结果分析 |
一、σ收敛检验及结果分析 |
二、β收敛检验及结果分析 |
第五节 地方政府财政综合能力收敛性检验及结果分析 |
一、σ收敛检验及结果分析 |
二、β收敛检验及结果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中国地方政府三重财政能力耦合协调性时空特征及驱动力分析 |
第一节 内涵界定、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
一、三重财政能力内涵界定 |
二、研究方法 |
三、数据来源及处理 |
第二节 地方政府三重财政能力耦合协调发展时空演变特征 |
一、三重财政能力耦合度时空演变特征 |
二、三重财政能力耦合协调发展度时空演变特征 |
第三节 地方政府三重财政能力耦合协调发展动力识别 |
一、全国层面实证检验与结果分析 |
二、区域异质性考察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中国地方政府财政能力影响因素分析 |
第一节 地方政府财政能力空间相关性检验与判别 |
一、探索性空间数据分析法 |
二、地方政府财政汲取能力空间相关性特征检验与判别 |
三、地方政府财政供给能力空间相关性特征检验与判别 |
四、地方政府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空间相关性特征检验与判别 |
五、地方政府财政综合能力空间相关性特征检验与判别 |
第二节 地方政府财政能力影响因素:基于动态空间面板模型的实证分析 |
一、模型设定、变量说明与数据来源 |
二、地方政府财政汲取能力影响因素实证估计与解读 |
三、地方政府财政供给能力影响因素实证估计与解读 |
四、地方政府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影响因素实证估计与解读 |
五、地方政府财政综合能力影响因素实证估计与解读 |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促进中国地方政府财政能力提升的政策建议 |
第一节 积极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
一、合理分配各级政府事权 |
二、严格规范地方政府行为 |
第二节 完善地方税收体系与健全转移支付制度 |
一、构建和完善地方税收体系 |
二、改革和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
第三节 加快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 |
一、亟待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法律法规建设 |
二、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府性债务结构 |
三、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考核问责制度 |
四、积极探索和创新地方政府融资模式 |
第四节 加强配套措施建设 |
一、构建地方政府财政能力综合评价机制 |
二、加快完善地方政府政绩考核评价办法 |
三、稳妥推进地方政府财政能力内部结构的协调发展 |
四、全方位增强地方政府财政能力提升的“驱动力” |
本章小结 |
研究结论与研究展望 |
一、基本结论 |
二、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成果 |
致谢 |
(5)中国国家级新区对城市经济发展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关于城市经济增长的研究 |
1.3.2 关于城市空间结构对经济增长影响的研究 |
1.3.3 关于城市国家级新区建设的相关研究 |
1.3.4 研究述评 |
1.4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 |
1.6 创新和不足 |
1.6.1 主要创新点 |
1.6.2 存在的不足 |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经济特区 |
2.1.2 开发区 |
2.1.3 城市新区 |
2.1.4 国家级新区 |
2.2 理论基础 |
2.2.1 城市地域空间理论 |
2.2.2 城市网络理论 |
2.2.3 产业集聚与城市经济发展理论 |
2.2.4 区域创新理论 |
2.3 国家级新区推动城市经济发展的动力机制分析 |
2.3.1 国家级新区推进制度创新的作用机制 |
2.3.2 国家级新区促进生产要素集聚的作用机制 |
2.3.3 国家级新区引导科技创新的作用机制 |
2.3.4 国家级新区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的作用机制 |
第3章 国家级新区发展历程与建设成效分析 |
3.1 国家级新区发展历程 |
3.1.1 新区设立与初步探索阶段(1992-2009年) |
3.1.2 扩大政策实验阶段(2010-2013年) |
3.1.3 进一步增设发展阶段(2014年至今) |
3.2 国家级新区建设成效 |
3.2.1 营商环境显着改善 |
3.2.2 实体经济快速发展 |
3.2.3 与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有效对接 |
3.2.4 逐步发展成为宜居宜业新城区 |
3.3 国家级新区发展面临的问题 |
3.3.1 体制机制创新面临严重制约 |
3.3.2 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面临重大困难 |
3.3.3 招商引资面临巨大竞争和困难 |
3.3.4 国家给予政策支持逐渐减少 |
第4章 国家级新区对城市经济增长促进作用实证分析 |
4.1 研究方法阐释 |
4.1.1 基本思想 |
4.1.2 模型设置 |
4.1.3 模型使用条件 |
4.1.4 模型检验 |
4.2 假说提出 |
4.3 计量模型与变量说明 |
4.3.1 模型设定 |
4.3.2 变量说明与数据特征分析 |
4.3.3 共同趋势检验 |
4.4 基于双重差分方法的结果分析 |
4.4.1 基准回归结果 |
4.4.2 安慰剂检验 |
4.4.3 稳健性检验 |
4.5 异质性检验 |
4.5.1 区域异质性检验 |
4.5.2 城市行政等级异质性检验 |
4.6 本章小结 |
第5章 国家级新区对城市科技创新促进作用实证研究 |
5.1 研究假设 |
5.2 研究设计与变量说明 |
5.2.1 模型设定 |
5.2.2 变量说明与数据特征分析 |
5.2.3 共同趋势检验 |
5.3 国家级新区发展对城市科技创新的影响 |
5.3.1 基准回归结果 |
5.3.2 安慰剂检验 |
5.3.3 稳健性检验 |
5.4 异质性检验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国家级新区对城市产业结构升级促进作用实证研究 |
6.1 假说提出 |
6.2 计量模型与变量说明 |
6.2.1 模型设定 |
6.2.2 变量说明与数据特征分析 |
6.3 产业结构升级“量”的检验 |
6.3.1 基准回归结果 |
6.3.2 异质性检验 |
6.4 产业结构升级“质”的检验 |
6.4.1 基准回归结果 |
6.4.2 异质性检验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相关政策建议 |
7.1 优化国家级新区的空间布局 |
7.1.1 重点向主要城市群核心城市倾斜 |
7.1.2 适度照顾中西部地区大城市 |
7.1.3 新区选址应该与原城区相互衔接 |
7.2 促进国家级新区产业优化发展 |
7.2.1 全力做强做优主导产业 |
7.2.2 积极培育特色优势产业 |
7.2.3 努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
7.3 加快完善国家级新区治理模式 |
7.3.1 加快提升国家级新区的治理能力 |
7.3.2 积极探索国家级新区治理新模式 |
7.4 积极化解国家级新区的招商引资困难 |
7.4.1 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
7.4.2 拓宽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渠道 |
7.5 国家应该加强对国家级新区建设的支持力度 |
7.5.1 扩大体制机制创新的制度空间 |
7.5.2 在重大项目布局方面给予重点倾斜 |
7.5.3 在建设用地指标方面给予重点倾斜 |
7.5.4 在融资方面给予更多便利条件 |
第8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6)中国转型期的区域经济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第一章 引论 |
一、 问题的提出 |
二、 选题的缘由 |
三、 理论依托 |
四、 研究对象 |
五、 本文的任务和结构 |
第二章 区域经济政策的理论分析 |
一、 区域经济政策的基本概念 |
二、 区域经济政策主体 |
三、 区域经济政策目标 |
四、 区域经济政策手段 |
第三章 转型期的区域经济发展 |
一、 转型期的经济含义 |
二、 转型期的起点、目标和过程 |
三、 转型期的区域经济发展差距:一个描述 |
四、 区域经济发展差距的成因 |
第四章 我国的区域经济政策及其实施 |
一、 改革开放以前的区域经济政策 |
二、 改革开放以来区域经济政策的实施 |
三、 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提出 |
四、 中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评析 |
第五章 区域增长与区域政策效应分析 |
一、 区域经济增长的投资因素分析 |
二、 区域经济增长的财政因素分析 |
三、 区域经济增长的金融因素分析 |
第六章 区域经济政策的比较与借鉴 |
一、 发达国家的区域经济政策 |
二、 发展中国家的区域经济政策 |
三、 关于区域经济政策的思考 |
第七章 转型期的区域经济政策选择 |
一、 现阶段我国区域经济政策目标 |
二、 调整和改革区域财政政策 |
三、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区域金融政策 |
参考文献 |
后记 |
(7)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国外学者的相关研究 |
(二)国内学者的相关研究 |
三、研究思路 |
四、研究方法 |
(一)历史分析方法 |
(二)比较研究方法 |
(三)文献分析方法 |
五、研究的可能创新与不足 |
(一)可能的创新 |
(二)研究的不足 |
第一章 核心概念、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一、核心概念 |
(一)空间与空间生产 |
(二)治理与城市治理 |
(三)中国城市空间治理 |
二、理论基础 |
(一)国家空间理论 |
(二)城市治理理论 |
三、分析框架 |
(一)城市权力结构维度的三对关系 |
(二)城市空间生产维度的五重属性 |
第二章 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过程与模式的历史演进 |
第一节 1949-1978:巩固新生政权导向下城市空间治理 |
一、城市中的“单位中国”:城市内部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二、城市区域中的“中央国家”:城市之间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第二节 1978-2002:促进经济增长导向下城市空间治理 |
一、经营中的城市中国:城市内部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二、竞争中的城市中国:城市之间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第三节 2002-2012: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导向下城市空间治理 |
一、城市中的“社会回归”:城市内部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二、城市区域中的“平衡策略”:城市之间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第四节 2012-2018: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导向下城市空间治理 |
一、全面深度改革中的城市中国:城市内部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二、区域协调发展中的城市中国:城市之间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第三章 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的政治意义与问题对象 |
第一节 国家建设的空间维度: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的政治意义 |
一、国家建设的空间维度 |
二、中国国家建设与城市空间治理的逻辑关系 |
三、中国城市空间治理转型的特点 |
第二节 城市问题的空间向度: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的问题对象 |
一、城市问题的空间向度 |
二、中国城市空间问题的表现形式 |
三、中国城市空间问题的特点 |
第四章 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的内在逻辑与现实挑战 |
第一节 内在逻辑:中国城市空间治理体制的特殊性与优越性 |
一、领导核心:城市空间治理中的“中国共产党” |
二、集权与分权:城市空间治理中的中央与地方关系 |
三、有为与有效:城市空间治理中的政府与市场关系 |
四、主导与自主:城市空间治理中的政府与社会关系 |
第二节 现实挑战:城市空间生产逻辑的冲突与失衡 |
一、基于政治建构的权力逻辑:作为控制与秩序的空间 |
二、基于资本增值的市场逻辑:作为生产与消费对象的空间 |
三、基于生活需要的社会逻辑:作为使用价值的日常生活空间 |
第五章 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的实践路径 |
第一节 优化城市空间治理结构 |
一、全面加强党对城市空间治理工作的领导 |
二、优化城市空间治理过程中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关系 |
三、优化城市空间治理过程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
四、优化城市空间治理过程中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
第二节 完善城市空间属性的生产 |
一、城市经济空间的生产坚持科学和创新 |
二、城市政治空间的生产注重包容与协商 |
三、城市社会空间的生产秉承公平与共享 |
四、城市文化空间的生产突出特色与传承 |
五、城市生态空间的生产强调绿色与低碳 |
结语 |
附录一 |
附录二 |
附录三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8)中国欠发达地区经济市场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提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
二、研究的内容、结构与方法 |
三、论文力图作出的贡献 |
第一章 欠发达地区与经济市场化 |
第一节 欠发达地区的划分与特征 |
第二节 经济市场化的界定及影响经济市场化的因素 |
第三节 欠发达地区的发展与经济市场化 |
第二章 经济市场化的相关理论 |
第一节 市场自由化理论、市场功能理论、市场失灵理论 |
第二节 马克思的市场理论 |
第三节 邓小平的市场理论 |
第三章 国外欠发达地区经济市场化的经验教训与启示 |
第一节 美国欠发达地区经济市场化 |
第二节 日本欠发达地区经济市场化 |
第三节 巴西欠发达地区经济市场化 |
第四节 国际经验教训的总结与启示 |
第四章 中国欠发达地区经济市场化的理性分析 |
第一节 中国欠发达地区经济市场化的意义 |
第二节 中国欠发达地区经济市场化的测度 |
第五章 中国欠发达地区经济市场化进程及其总体评价 |
第一节 中国欠发达地区经济市场化的背景 |
第二节 中国欠发达地区经济市场化进程 |
第三节 中国欠发达地区经济市场化进程的总体评价 |
第六章 中国欠发达地区经济市场化进程中的问题与原因 |
第一节 中国欠发达地区经济市场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 |
第二节 欠发达地区经济市场化进程缓慢原因探析 |
第七章 中国欠发达地区经济市场化的目标与创新 |
第一节 中国欠发达地区经济市场化的战略目标 |
第二节 中国欠发达地区经济市场化的区域创新 |
第三节 分类的经济市场化措施 |
第八章 我国欠发达地区经济市场化过程中的政府行为选择 |
第一节 我国欠发达地区经济市场化过程中的中央政府行为选择 |
第二节 中国经济欠发达地区经济市场化进程中的地方政府行为选择 |
第三节 中国欠发达地区经济市场化进程中政府行为的调整 |
参考文献 |
后记 |
(9)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背景 |
三、贫困相关核心概念梳理 |
四、研究意义 |
五、国内外研究现状 |
六、研究思路、重难点和创新点 |
七、研究方法 |
第一章 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理论渊源、现实基础和哲学维度 |
第一节 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理论渊源 |
一、精准扶贫思想之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贫困问题研究 |
二、精准扶贫思想之源—中国共产党主要领导人反贫困思想 |
三、精准扶贫思想之根—中华传统文化扶危济困价值理念 |
四、精准扶贫思想之鉴—西方反贫困理论 |
第二节 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现实基础 |
一、习近平个人实践经历 |
二、中国特色扶贫道路 |
三、世界反贫困探索 |
四、新时代扶贫开发工作现实需求 |
第三节 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哲学维度 |
一、从发展传承性审视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历史逻辑 |
二、从人民主体性审视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实践逻辑 |
三、从联系普遍性审视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整体逻辑 |
第二章 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基本内涵和鲜明特征 |
第一节 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基本内涵 |
一、精准扶贫的重要意义 |
二、精准扶贫的目标任务 |
三、精准扶贫的基本原则 |
四、精准扶贫的策略方法 |
五、精准扶贫的运行机制 |
六、精准扶贫的组织保障 |
第二节 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鲜明特征 |
一、彰显人民性 |
二、注重现实性 |
三、体现全面性 |
四、强化精准性 |
五、富有创新性 |
第三章 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实践特点和理论创新 |
第一节 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实践特点 |
一、“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从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认识精准扶贫 |
二、“大农业大农合大农政”—从农业农村发展的历史趋势实施精准扶贫 |
三、“一二三产融合”—从现代化经济规律的现实要求推进精准扶贫 |
四、“小康路上一个都能少”—从共同富裕的本质要求对待精准扶贫 |
五、“五级书记抓扶贫”—从党员干部的使命担当落实精准扶贫 |
第二节 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理论创新 |
一、彰显和深化了马克思主义辩证思维方法 |
二、继承和创新了马克思主义农民合作化思想 |
三、丰富和拓展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 |
四、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路线理论 |
五、深化和完善了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 |
第四章 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时代新命题 |
第一节 着力解决精准扶贫新命题 |
一、研究宣传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深化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 |
二、精准对接脱贫攻坚新问题,完善针对性解决方案 |
三、系统谋划未来新课题,拓展中国特色扶贫道路 |
第二节 树立践行精准扶贫新理念 |
一、注重创新引领,激发人才科技发展动力 |
二、注重协调引领,形成有机联动发展态势 |
三、注重绿色引领,彰显生态文明发展方向 |
四、注重开放引领,构建内外连通发展格局 |
五、注重共享引领,打造全体共有发展平台 |
第三节 推出完善精准扶贫新举措 |
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
二、建立健全反贫困保障体系 |
三、强化教育反贫困战略地位 |
第五章 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历史地位、时代价值和世界意义 |
第一节 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历史地位 |
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创新成果 |
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
三、中国特色“共同富裕”思想的继承发展 |
四、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的指导思想 |
五、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思想宣言 |
第二节 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时代价值 |
一、深化人民利益至上执政理念 |
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三、促进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
四、推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
第三节 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世界意义 |
一、为广大发展中国家进行贫困治理提供理论借鉴 |
二、为广大发展中国家进行贫困治理提供路径模式 |
三、为广大发展中国家进行贫困治理提供支持帮助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着作与重要文献 |
二、研究专着 |
三、中文期刊 |
四、外文期刊 |
五、网页资料 |
六、报纸 |
七、硕博论文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情况 |
致谢 |
(10)中国农村贫困地区旅游扶贫PPT(Pro-Poor Tourism)战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研究的主要内容、结构、方法 |
第三节 旅游扶贫研究综述及创新 |
第二章 PPT 战略的理论支撑 |
第一节 比较优势理论 |
第二节 区域经济发展理论 |
第三节 旅游乘数理论 |
第四节 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 |
第五节 可持续发展理论 |
第三章 旅游业扶贫(PPT)战略的可行性分析 |
第一节 旅游扶贫战略的内涵界定 |
第二节 旅游业的产业分析 |
第三节 旅游扶贫的优势 |
第四章 旅游扶贫的目标地区与目标人口 |
第一节 农村贫困的解析 |
第二节 中国农村贫困人口的识别 |
第三节 中国农村贫困人口的空间分布 |
第四节 PPT 战略的目标对象 |
第五节 中国农村贫困地区的旅游资源现状 |
第五章 我国农村贫困地区旅游扶贫开发的现状与困境 |
第一节 旅游扶贫开发的背景和机遇 |
第二节 我国农村贫困地区旅游扶贫的现状 |
第三节 我国农村贫困地区旅游扶贫的困境 |
第六章 旅游扶贫中主体行为的经济学分析 |
第一节 政府的作用和责任 |
第二节 企业与非政府组织的经济行为 |
第三节 社区参与和旅游扶贫的发展 |
第七章 旅游扶贫战略的模式与保障体系 |
第一节 旅游扶贫战略的模式选择 |
第二节 我国农村贫困地区PPT 战略动力系统 |
第三节 旅游扶贫战略的保障体系 |
第四节 旅游扶贫的政策建议 |
第八章 国内旅游扶贫的实证研究 |
第一节 贵州省乡村旅游扶贫的可行性及对策建议 |
第二节 西藏旅游扶贫案例 |
第三节 台湾观光休闲农业的发展及其启示 |
第九章国际旅游扶贫实证研究与经验借鉴 |
第一节 南非旅游扶贫战略的评述及启示 |
第二节 尼泊尔的旅游扶贫案例 |
第三节 其他国家的旅游扶贫案例 |
主要参考资料 |
后 记 |
原创性声明 |
论文使用授权声明 |
四、加快中西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税收思路(论文参考文献)
- [1]区域经济发展与财税金融政策[D]. 金影子. 东北财经大学, 2002(01)
- [2]论营改增后中国地方主体税种的应然选择[D]. 陈思瑞.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1)
- [3]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D]. 吕慧娜.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4]中国地方政府财政能力研究[D]. 辛冲冲.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08)
- [5]中国国家级新区对城市经济发展的影响研究[D]. 姜宝中. 吉林大学, 2020(01)
- [6]中国转型期的区域经济政策研究[D]. 李建华. 中共中央党校, 2002(02)
- [7]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研究[D]. 王海荣. 吉林大学, 2019(02)
- [8]中国欠发达地区经济市场化研究[D]. 马奎. 武汉大学, 2002(01)
- [9]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研究[D]. 于德.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10]中国农村贫困地区旅游扶贫PPT(Pro-Poor Tourism)战略研究[D]. 王颖. 上海社会科学院, 20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