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西省1999年1—11月份各地市经济主要指标一览表(论文文献综述)
王成[1](2014)在《当代安徽淮河流域工业发展研究 ——以年鉴、方志等史料为中心》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安徽淮河流域(以下简称“本区”)工业发展与变迁的历史是我国相对落后地区尤其是中部地区工业化的缩影,反映了在中央和地方政府的领导下的当代安徽淮河流域人民群众奋发图强建设家乡的光辉历程。研究这段历史,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本区工业建设所取得的成就,并总结出经验,将之发扬光大。通过发现其中的问题与不足,我们又可以从中汲取教训,从而更好地加快本区经济与社会发展。本区具备发展工业的资源基础,然而由于起步晚,发展缓慢,其历史起点较低。新中国成立以前,本区工业始终处于“开而未发”的状态,主要以传统手工业为主,以机器生产为标志的现代工业严重滞后并发展速度缓慢。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中央及安徽地方政府在本区创建了一批现代工矿企业,为本区工业建设奠定了基础。通过三年经济恢复以及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在本区基本建立。50年代初,沿海工业企业内迁以及苏联对华工业援建使本区工业发展获益匪浅。1965年开始的“小三线”建设使本区六安、金寨、霍山等地落后的工业面貌有所改变。“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期间,安徽淮域工业在曲折中艰难前行甚至遭受重创。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改革成为国有工业企业发展的主要内容。与全国一样,本区的国有企业改革大致经历了放权让利、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等几个阶段。改革开放以后,本区非公有制工业企业有所发展,个私经济及乡镇企业的发展使本区工业形成了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格局。本区工业发展具备一定的自身优势,比如自然资源丰富、交通条件便利,但同时也应该看到历史上本区工业基础薄弱,自然灾害频仍,社会长期动乱。虽然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本区工业得到了一定发展。然而由于很长一段时期内,本区都不是国家和安徽省工业发展的重点区域,所得到的政策支持非常有限,因而即使与本省非淮地区相比也处于落后状态,遑论与江浙沿海等发达地区。从纵向来看,60多年来本区在煤炭、电力、建材、食品加工、酿酒等工业较之新中国成立以前有大幅度的提升。然而从横向来看,由于缺少工业发展极和长期稳定的政策支撑等多重历史和现实因素,当代安徽淮河流域工业发展总体水平不高,本区总体工业水平远远落后于沿海及本省非淮地区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并表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1.工业化水平参差不齐,总体偏低。本区整体处于工业化实现阶段的前期。其中淮南高于整体标准,部分地区如亳州、阜阳等甚至处于前工业化阶段。从安徽省整体来看,安徽省和皖中工业水平已处于工业化前期的后半阶段,皖南则整体处于整体处于工业化中期的后半阶段。本区与全省其他地区相比,工业化进程滞后。2.工业发展资金投入不足。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和安徽地方政府在本区工业建设投资十分有限。本区实行改革开放和引进外资的进程远远落后于沿海地区及本省非淮地区。最近几年来,本区加强引进外资力度,加强与中央企业的合作,但效果均不如人意。3.民营工业经济薄弱。新中国成立之初,国家鼓励发展个私经济以满足广大人民的生活需要。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本区个私经济基本消失。改革开放以后,本区个私经济出现了短暂的繁荣。阜阳模式曾一度与温州模式、苏州模式并称为全国乡镇企业发展的三大模式,但由于主客观原因最终走向衰落。4.以初级产品加工为主的工业结构。1949年以来,国家在本区投资主要集中于水利建设和农田改造,具体到工业建设仅有两淮煤矿的开发,因而本区工业方面除煤炭、电力、食品加工等工业相对发展较好以外,其余如钢铁、机械等工业均比较落后。5.与长三角经济区联系紧密。近代以来,上海经济圈对本区工业的发展带动作用尤为明显。新中国成立初期,沿海工业企业内迁使本区工业经济发展获益匪浅。此后,在省委省政府的推动下,安徽省积极融入以上海为中心的长三角经济圈。同时,安徽及本区地方政府也积极参与长三角经济区建设,提出“远学闽粤,近学江浙”、“开发皖江,呼应浦东”等口号,拉近安徽及其淮域地区与江浙沪等地的距离。21世纪以来,本区和全省其他地区一样积极参与泛长三角区域工业发展分工。工业的发展绝不是孤立的,必然与社会其他方面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新中国成立以来,本区工业建设总体上取得了一定成就,本区落后的经济与社会面貌初步得以改变。随着工业的发展,本区各市的工业经济结构各具自身特色。淮南和淮北已发展成煤、电、化类型的工业基地,蚌埠是以建材、机械、轻纺为主的综合性工业城市和交通枢纽,阜阳和宿州的工业则以农产品加工为主,亳州的药材加工和酿酒等工业初具规模,其余如滁州、宿州、六安等地工业发展也颇具自身特色。工业的发展促进了本区农业经济、城镇化以及教育等方面的进步与发展,但是工业发展也使经济与社会付出了较为沉重的代价,其中最为突出的即是工业发展中产生的环境问题。当代安徽淮域工业经济存在停滞、爱慢的发展现象,但总趋势仍然是上升的、向上发展的。
李其成[2](2019)在《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的核心是金融监管权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是否需要以及应该如何配置。中国金融行业的发展,尤其是金融混业经营、金融创新以及地方金融业的繁荣,对中国现有中央集权垂直式的监管权力配置模式提出了巨大挑战,现有监管模式已经不能适应金融业的剧烈变化。当前各国都在着力加强对金融整体性风险的防范,如何对新型金融活动进行有效监管是亟需解决的问题。中国过去对于金融监管体制的研究都相对集中在中央一级政府部门间金融监管权的配置上,对地方政府能否享有以及如何享有金融监管权问题的研究相对缺乏。面对市场的新变化,地方政府实际已广泛参与到了地方金融监管之上,承担着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但不同地方金融监管模式差异较大,尚未形成成熟统一的模式,且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在定位、正当性、内容等重要问题上仍有待进一步研究。研究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能否享有以及如何行使金融监管权,应首先明确金融监管权的性质、地位、特征等问题。金融监管权的根本属性是公权力,并呈现多元性与多重性特征,这决定了其行使需要合理配置。在权力的配置过程中,中央政府部门之间的权力配置以权力的“功能性”理论为基础,而监管权力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配置则以“结构性”理论为理论基础。在“结构性”理论下,我国金融市场、权力结构、政府职能等因素共同决定并创生了中国进行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迫切内在需求,其中地方金融业的发展状况是第一大动因,地方政府的金融竞争是直接动力,维护金融安全是根本目的,而国家权力结构改革是其政治背景。我国现有监管模式的形成有其特殊的历史和国情条件。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的配置状况及其得失,对现有配置模式的建构和完善有重要意义。作为国家公权力之一的金融监管权,是国家权力体系中的一部分,服从并深受国家权力央地分配的制约。具体到金融领域,其历程可总结为:从金融中央集权到有限的地方竞争——中央逐渐削弱地方政府对金融行业的影响力——为应对全球局势而进一步向中央集中——金融领域市场化改革之路确立。当前,坚决走市场化道路,应是最大的国情,亟需金融监管权配置模式改革与之适应。中国当前监管模式为中央“一行两会”为主体、多头分工式的中央一级金融监管,中央监管权在地方通过地方派出机构履行职能,权力主要集中于中央一级,存在协调不力、监管真空、限制创新、制约发展等突出问题,亟需向地方政府配置权力,让地方政府参与监管,弥补中央政府监管的不足。当前地方政府通过中央政府及其部门政策、文件等方式获得一定的金融监管权,是一种实用主义做法,虽无法律、法规明确、具体的授权,但有模糊的事实上的监管权力。国家最新政策明确了地方政府金融监管的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呈现了双层监管的发展趋势。中国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模式发展至今,已经明显不能适应市场化的需求,存在诸多的困境。地方政府缺乏法定的金融监管权,对于金融监管事务的参与,均是通过中央行政管理部门的个别授权,或地方政府的主动承担,缺乏制度化、体系化的权力配置。这种监管权集中于中央一级的配置模式,不论是应对传统金融模式及其创新,还是应对发展迅猛的互联网金融和金融科技,都力不从心。其中最关键的缺陷在于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合法性危机,导致监管对象覆盖不足、制度弹性缺失、地方立法权缺位、责任不明等问题。就央地分权而言,世界上现存在分权型多层监管模式以及单层监管两种模式,前者以美国和加拿大为典型,后者是大多数国家采用的监管模式。美国和加拿大存在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两级金融监管机构,各自在金融监管的事务中发挥了关键作用。英、德、日等国均为非典型的金融监管央地分权模式,仍以中央政府监管为主。总体而言,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监管央地分权模式之于中国的启示,在于其权力配置方式和依据的法治化。相比较而言,中国地方政府并非完全不存在金融监管权,但在中国现有配置模式中,除个别地区通过地方法规形式予以确定之外,均是行政式的、实用主义的配置模式,缺乏法治化的特征。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启示还在于其无论何种央地配置模式,并不存在优劣之分,只有与国情合适与否。央地分层的监管体制与中央集权式的监管体制,受到联邦制或单一制国家形式的极大影响,但是二者并非一一对应,最终决定其模式的,是一国的金融市场及金融制度赖以存在的整个国情。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实用主义配置的现实,已经显着表明向其配置权力的必要性。而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制度化,应该在重新厘清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动因、目标、价值及原则的基础上,将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的首要价值定位于维护地方金融市场的安全稳定;其次要有利于提升金融监管的效率;最后,还应有利于实现地方经济民主。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的目标,则是实现金融监管权理论上的结构化、制度上的法治化和实践中的高效率。为此,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应当以合理分权、依法分权和权责对等为主要原则,坚持法治化的根本路径。中国当前最根本症结并非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有无的问题,而在于法治化的缺失。考虑到地方金融市场的特殊性,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应当充分发挥各地方权力机构的作用,通过地方立法进行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金融监管权主体、对象、内容的配置,应把握以下原则:主体上,要坚持地方监管机构的独立化、专业化和责任化,并建立地方统筹监管、中央指导的央地监管机构关系;内容上,必须厘清地方金融市场与政府监管之间、地方监管与中央监管之间的两个界限。此外,任何规范的有效运行都离不开其所在的制度体系,金融监管权的科学化央地配置,应当以完善的顶层权力配置为依托,改严格分业式监管为统筹式监管、完善中央与地方经济权力配置的关系、完善金融机构破产制度、国家救助制度和存款保险制度等,从而培育强大而稳健的市场机制,从根本上减少市场失灵。
张勇[3](2017)在《河南省会变迁研究(1951-1957) ——区域政治中心变迁与城市发展的历史考察》文中研究说明在历史上,开封曾经是七朝古都,且自元、明、清、中华民国以至新中国建立初期都是河南的政治中心。但自清始,其省会地位曾发生过动摇。清初,迫于明末黄河决口造成的破坏,开封各级衙署被迫迁出。晚清时期,由于黄河水患,道光皇帝曾提出迁移河南省会之议。抗战时期,迫于日寇的威胁,河南省会被迫迁出开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在全国大规模行政区划调整以及计划经济体制初步建立的历史背景下,由于郑州市具有位于河南省适中位置、处于东西南北的交通枢纽、矿产资源丰富等发展经济的优势,而开封则面临诸多发展瓶颈,比如资源匮乏、处于黄泛区中心位置、面临黄河水患威胁等。两市的发展前景反差巨大,为了发展河南地方经济、实现工业化,方便对全省工作的领导尤其是城市工作的领导,河南省地方领导向中央提出省会由开封迁郑州请求,并获得批准。河南省政府在1950年就开始将郑州市作为未来省会进行规划,但由于当时计划经济还未开始,国家没有大的建设任务,河南省以及郑州市只能进行一些力所能及的小规模建设。1952年9月19日郑州市被中央批准为河南省会,自1953年开始,省政府聘请苏联专家对郑州市进行了更科学合理的规划,在中央以及河南地方政府的大力投资下,郑州市开始了机关、工厂、学校、医院等方面的全面建设,为省会迁移做准备。1954年,河南省会由开封迁郑州。省会的迁移给开封市的经济以及群众生活造成了较大影响,开封市采取了一系列应对措施才克服了困难。郑州市为迎接省会迁郑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包括市政建设、整顿交通秩序、加强物资供应等,保证了河南省直机关顺利迁郑州。河南省委为省直机关的迁移做了大量组织工作,对因省会迁移而产生的人事与组织关系变更,省委组织部也进行了适当地调整。省会迁走后,为了解决开封市的城市定位问题以及尽量减轻省会迁离对开封市经济的影响,河南省委决定将郑州地委专署由荥阳迁往开封市;在开封市的帮助下,郑州地委专署顺利入驻开封市,并改名为开封专区。河南省会迁移后留下的房产以及场地由开封市负责接收,开封市接收后作了相应处置,并在接收过程中积极维护本市利益。省会迁移郑州促进了该市的快速发展。其经济蒸蒸日上、技术工人队伍迅速成长壮大,城市建设日新月异,教育事业发展迅猛,文化事业日趋繁荣,医疗卫生事业日益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幸福感增强,从而使该市迅速成长为河南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城市。新省会郑州市的发展主要得益于一五计划时期中央与河南地方政府的大力投资以及随省会迁来的大批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力量的充实。开封市失去了省会地位,其经济发展缓慢,教育事业萎缩,文化事业衰落,卫生事业发展落后,人口数量增长迟缓、结构也趋向不合理。导致其发展滞后的原因是:大批省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随省会迁离开封,极大地削弱了开封市城市发展的能力。一五期间,开封市属于非重点建设城市,其建设得不到国家资金支持。同时开封市还必须抽调力量支援重点建设城市的发展。河南省会变迁对河南省的经济、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经济方面,省会变迁改变了河南省的城市布局,形成了以郑州市为中心的中原城市群的历史基础;同时省会变迁也导致了开封市经济发展滞缓。在文化方面,省会变迁使河南传统的文化中心发生转移,从而产生双面性作用,对河南省的文化传播产生影响。在教育方面,省会变迁也是导致河南省高等教育发展滞后、名校缺失的原因之一。总之,省会作为一个区域重要的政治中心城市,它的变迁必将对该区域城市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由于我国是单一制中央集权型国家,故全国政治中心享有支配资源的绝对优势,然后依次是省级区域政治中心、地区级区域政治中心、县级区域政治中心等。每级行政中心在本辖区内享有支配资源的相对优势。区域政治中心的转移,也意味着城市发展资源集聚中心的转移。因此,成为区域政治中心的城市往往各方面发展较快,而失去区域政治中心的城市则发展缓慢,或者从此衰落。同时区域政治中心的转移,也会对该区域整体城市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陈志波[4](2014)在《南京国民政府社团法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中国近代民族国家的建构和发展过程中,社团不仅是一个重要的政治指标,也是一种重要的社会力量整合渠道。及至清末,随着中国近代社会的加速转型,新式社团发展迅猛,并对中国近代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产生了较大影响。为了对新式社团形成制度性规范,自清末以来,清政府、北洋政府和南京国民政府均进行了不同程度的社团法制建设。以南京国民政府社团法制为主题进行研究,一方面是希望对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社团法制的生成、体系、构成、内容和演变过程等作一较深入的探讨;另一方面,也可以从当时社团管理的政策法规中,了解国家的政治民主性、社会开放性以及国家对社会的管理和控制能力;再一方面,我们也可以通过研究法令规制下社团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当时社会力量的整合程度,社会组织的集体行动能力以及社会与国家的关系作出尽可能客观的评估。南京国民政府建立以后,在“以党治国”思想的指导下,为了重建社会秩序和社会生活,通过种种手段加紧对社会的控制和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希冀通过把社会生活结构化和把人们的行为标准化来达到社会的秩序化。当然,国民政府加强对民众团体的改组与法制建设还有其深刻的政治背景,在国民党由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型以后,确立了训政体制,国民党与民众的关系已经由大革命时期的动员体制转变为建设时期的控制体制。在这一背景下,国民党对社团重新进行了制度约束和建构,力图建立在国民党和国民政府领导下的社团体系,以巩固国民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其中,通过制定相关社团政策和法令并加以实施,形成管控社团的法制框架,是南京国民政府力图控制社团、整合社会力量的重要途径。南京国民政府社团法制的生成进程主要分为起步期、密集期、稳定期、应急期、衰退期等五个时期,在体系、构成和内容上进行了比较系统的建设。在体系上,整个中央社团法制从立法学的角度来看基本包括宪法及宪法性文件,刑法、民法及其关系法,社团基本法,社团单行法,行政法规和规章、条例等五个层次;社团法制则主要由社团共同法令、职业团体法制、自由职业团体法制和社会团体法制四大部分构成;社团法制的内容较为庞杂,但包括了社团的设立及解散,社团的组织运作,社团的经费来源,社团的违法惩戒等基本内容。整个社团法制呈现出生成过程曲折,处于官方严格主导之下,立法环境的常态与非常态交织,法令成果多却内容庞杂简单等特点。在进行社团法制建设的同时,国民党和南京国民政府亦从社团管理主体层面不断强化社团法制的实施。一方面,社团法制作为国家控制社会制度设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被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制订并加以执行;另一方面,经过国民党党部和政府的激烈争夺,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已经初步形成一个“党政合力”的社团管理体制。当然,在这一体制中,党部和政府对社团的具体监管方式和途径是有区别的。在国民党中央社会部改隶行政院之前,国民党党部掌控社团的领导权,这一领导权主要包括对社团的政治指导权,社团组织的选择权和许可权,社团负责人的派遣权,要求党员介入社团的日常活动,利用党团力量加强对社团的控制等;而政府方面则主要对社团行使监督之权责,其中包括登记备案权、监督权和业务指导权。相比于“政”对社团的监督和管理,“党”的渗透在总体上更有效、更根本,且途径更为复杂和隐秘。在国民党中央社会部改隶行政院之后,“党”对社团的管理职权逐渐向“政”发生让渡,国家对社团的监督和管理基本实现了行政化、专门化。国民党党部由原先的主导地位逐步退居辅助地位。对于社团自身的发展而言,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社团法制对社团政治、经济和公益三大功能的规制作用十分明显。通过法令的调控,南京国民政府将各类社团纳入国家社团主义轨道,尤其是重要的社会群体和经济行业等都被组织成社团,接受国民党和国民政府的领导与监管,以利于进行社会政治动员,协助政府推行财经政令及经济统制,承担政府力所不及的公益事务等。从这一角度看,南京国民政府得以协调国家与社会之间以及社会各群体和行业之间的冲突,将组织化的社会群体能量引导到为国民党政府的“党国”目标服务之上。总之,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社团法制有其进步意义,通过社团法制建设及其实施,国家的目标虽然基本实现,社团的诉求也得到部分满足,但是由于国家的目标与社团的诉求并不完全一致,社团法制存在诸多局限,制约了社团的发展,最终也阻碍了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协调发展。研究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社团法制的得与失,也能为我们今天的社团法制建设提供了一些值得借鉴的经验和教训。
廖凌云[5](2018)在《武夷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社区规划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统筹社区发展与生态保护是中国国家公园体制建设的重点与难点。世界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地已由消极保护走向社区参与的积极保护。然而,在中国国家公园体制试点阶段,部分试点区仍采用核心区生态移民的消极保护方式来简单化处理社区问题。试点区的社区政策多为通则式、均质化条款,缺乏对社区管理、社区参与机制和社区发展等方面现状问题的系统认识。研究以中国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的社区问题为研究对象与切入点,综合多学科方法建构了基于多尺度社区问题分析的社区规划研究框架,以武夷山试点区为实证案例系统分析了社区问题的空间布局特征、时空变化以及关键影响因素,并反馈与完善了规划研究框架的内容与方法。研究首次建构了中国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社区规划研究的理论框架,填补了对武夷山试点区社区规划研究的空白,也为中国乃至世界其他自然保护地的社区规划提供了理论和案例参照。研究通过大量的实地调研和访谈,运用耦合空间和机制的系统分析方法,从区域、试点区和社区三个尺度深入解析武夷山试点区社区的现状问题和形成机制。研究揭示了武夷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社区问题的复杂性、尺度效应和不确定性,并从意识、技术和制度三个方面归纳了社区问题的根源,基于对社区问题的系统认识,研究提出以“区域协调发展、人地关系优化和社区能力提升”为优化目标,并从空间和机制两方面提出社区规划的优化策略。空间规划优化策略包括划定多层次的生态缓冲区、调整和细化功能分区和优化社区分类调控。机制优化策略包括:完善联合保护机制,健全区域协调机制;优化资源产权制度,完善社区参与制度;细化社区发展机制,推动社区营造计划。研究对武夷山试点区社区规划案例展开系统研究,初步探索了实现中国东部地区国家公园“人-地”关系和谐的社区规划途径,从社区规划的视角为中国国家公园总体规划及体制建设的完善提供政策建议。
熊辛格[6](2020)在《中外约章与中国近代物流业的嬗变(1840-1937)》文中提出物流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经济活动,指商品从生产者到消费者的流通过程。物流业则是按照他人的物流需要,有偿提供物流服务的行业。中国近代物流业可以根据它在不同领域所具备的功能不同,分为两大类,即以运输为主的企业和以运输代理及相关业务为主的企业,主要包括公路物流业、铁路物流业、航运物流业、航空物流业和货栈业等。在列强物流企业凭借条约特权占据支配地位的情况下,我国民族物流业经历了从衰败到曲折发展的嬗变过程,形成了以码头货栈业、航运物流业、公路物流业和铁路物流业为主体的体系,为中国近代物流业的发展奠定了必要的基础。近代物流类不平等约章的订立为列强入侵我国近代物流业提供了特权庇护。对外扩张物流业,是保障资本主义制度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为了实现侵略野心,尽快在中国建立政治及经济上的支配地位,订立物流类约章成为欧美资本主义国家侵华的首要策略。以英国为首的欧美列强,通过武装入侵和外交讹诈逼迫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的不平等条约,为外商物流业入侵我国经济创造了特权上的基础。根据不同内容,近代中外物流类约章可以分为货物税率类、码头货栈类、物流交通设施类与电信通讯类四种。随着对华入侵的增强,欧美各国将提高货物流通速率、降低运输成本和增加货物数量等问题视为辅助各国势力的重要步骤。无论是货物税率类,还是码头货栈类和交通设施类约章,都体现了列强在中国扩大近代物流业的野心。通过税率类约章,列强攫取了协定关税特权,降低了进出口及内地税税率,为外商在华扩大商品运输量创造了条件。码头货栈类约章的订立,使得外商在通商口岸广泛建立商品集散地,推动物流运输业向内地扩张。除此之外,良好的物流交通设施作为基础条件,也是近代外商物流业在中国迅速发展的重要前提之一。列强通过不平等约章,不仅攫取了修筑公路和铁路的权利,也获得了在我国沿海及内河航行的权利,为外商物流交通的入侵创造了条件。而电信类准条约的签订,令外商获得在华设立现代通讯机构的权利。随着外商在华水线和陆线铺设的完成,提高了商业信息流通效率,为外商在华物流业的扩张创造更多便利。在物流类约章特权的庇护下,外商物流业在我国逐渐占据了支配地位,并形成了一定规模的体系。列强控制了我国内地及进出口商品的流通量,为外商货栈业及物流运输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因此,外商码头货栈业逐渐成为支配我国货物流通的主要势力,经历了从沿海蔓延至内河通商口岸的过程。受码头货栈业的推动,外商轮船公司也逐渐占据了我国沿海及内河水域航运物流业市场的主导权,不仅加速了我国传统航运物流业的衰败,而且为列强进一步加深侵略创造了条件。于此同时,外商陆路物流交通运输业也逐渐形成主导势力。修筑公路设施是公路物流业发展的前提条件。租界成为列强入侵我国公路物流的前哨,在工部局的规划和监督下,不仅出现了新式公路,而且还引进了汽车,使外商公路运输处于优势地位,并随着租界的增加而逐渐形成了一定的规模。铁路投资权则为列强侵略我国铁路物流业创造了基础设施上的条件。通过各类筑路合同,各国不仅攫取了我国铁路的经营权,而且还聘请客卿、购买器材和设计线路等,进一步促进了在我国铁路物流业规模的形成。在外商物流业的刺激下,我国民族物流业经历了从传统到近代化的演变过程。中国传统物流业的衰败以及与外商争利的诉求,是推动近代民族物流业兴起的主要原因。首先发生转变的是近代航运物流业。以轮船招商局为代表的官办航运物流企业率先摒弃传统的帆船运输方式,依靠自身努力逐渐成为长江流域重要的势力。华商企业也纷纷采用轮船参与航运物流,在长江、珠江及黑龙江流域都形成了初步的规模,并推动了码头货栈业的发展。码头货栈业是我国近代民族货栈业的先导者。不管是轮船招商局,还是华商航运公司,均在各大通商口岸基本设立了初具规模的码头货栈,为我国货物的流转提供了必要的设施。随着民族电信业的逐渐完善,使华商实现信息互通有无具备一定条件,电报和电话遂成为物流公司的配套设置,促进了民族物流业的发展。无独有偶,公路的修筑和汽车的引入,为我国近代民族公路物流初步规模的形成创造了必要的基础设施。在经济建设、军工筑路和地方自治等因素的影响下,各省逐渐认识到汽车运输的重要性,从而推动了公路物流业格局的形成。广泛筑路的兴起与铁路机构的成立,促进了我国近代民族铁路物流初步规模的形成。随着关税自主权的收回、谋划航权自主运动的深入和收回邮权运动的发展,南京国民政府出台一系列必要的措施,推动了我国近代民族物流业体系的形成。裁厘加税是实现关税自主的前提条件之一,其中货物通过税的裁撤,促进了铁路和公路物流运输业的进一步发展。巩固自身航业实力,提高码头货栈能力,则是保障我国顺利收回航权的前提之一。受此谋划的影响,我国民族航运物流业及码头货栈业也获得进一步发展。我国民族电信业在此浪潮中亦获得长足进步,不仅电信辐射范围扩大,而且物流商业用户对其依赖剧增,遂成为民族物流业体系形成的重要辅助。因此,无论是企业数量,还是运营规模,都显示了南京政府时期我国近代民族物流业体系的形成。受中外不平等条约体系的影响,中国近代物流业呈现出半殖民地与半封建,近代化与封建传统杂糅的格局。在外商物流业占据主导地位的情况下,我国民族物流业主要分布于东南沿海及商业、交通比较发达的地区,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工商业及其他相关行业的发展,推动了城市近代化的进程,但整体依然处于依附的地位,无法实现独立发展。
施亚利[7](2013)在《江苏省血吸虫病防治运动研究(1949-1966年)》文中研究指明血吸虫病最早在日本发现。中国从1905年起,陆续从病原学证实有血吸虫病流行。中国古代尽管没有使用“血吸虫病”这个病名,但是,传统医典中有大量的关于血吸虫病的记载。血吸虫病在江苏流行历史悠久,流行范围广泛,造成的危害性大。民国时期,国民政府江苏省卫生处在吴县木渎镇建立了苏南地方病防治所,积极开展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由于财政投入严重不足,防治工作未超出草创阶段。新中国成立之后,血吸虫病受到中共中央的高度重视。华东当局首先发现血吸虫病在江南一带流行严重并采取积极措施进行防治。在华东局的领导下,南京市、苏南区、苏北区的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初步展开,取得了显着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1953-1955年,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共中央发现血吸虫病在我国长江流域造成的极大危害。1955年,毛泽东向全党全国人民发出“一定要消灭血吸虫病”的号召。在毛泽东的提议下,中共中央防治血吸虫病九人小组宣告成立,长江流域十二个省市建立了血防工作的领导机构。中共中央制定了防治血吸虫病的方针和措施,召集有关高等院校及科学研究单位的专家、教授开会,解决了防治的技术问题和工作方法问题。中共中央对防治工作的正确领导,使全国大规模的防治血吸虫病运动逐步开展起来。江苏建省后,贯彻执行了华东局的指示和中共中央关于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方针和政策。不仅制定了防治工作的规划,提出了 1956-1958年的防治工作计划,而且对血防科学研究和经费管理做出了具体规定。在中共中央和江苏省委的领导下,江苏省的群防群治工作随即展开,防治工作在全国率先取得突破性的成果。1958年,我国工农业生产开始了大跃进。工农业生产的大跃进要求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以更快的速度来进行,为生产提供更多的劳动力。中央血防九人小组发出“鼓足革命干劲,全面跃进,加速消灭血吸虫病”的号召,提出了血防“大跃进”的目标,鼓励各地打破常规,树立“血防跃进”典型,发动了“血防大跃进”。江苏省委积极地贯彻执行中央的指示。江苏省的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随即出现了大跃进运动。整个运动可以分为“空前跃进”、“继续跃进”和“持续进行”三个阶段。血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可是,跃进后却留下了不少的问题,如:机构裁撤,人员裁减,血防工作处于半停顿或停顿状态;螺情、病情大幅度回升,急性感染非常严重;建国初年血防工作中形成的科学工作方法和踏实作风多被破坏;三年经济困难使政府主要应对浮肿病或其他疾病,血吸虫病疫情雪上加霜。大跃进过后,在血吸虫病流行的各省市,由于粮食紧张,浮肿、消瘦等疾病突出,群众都忙搞生产,防治浮肿病,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逐渐放松。血吸虫病疫情的快速回升和急性感染的不断发生严重地影响了群众的健康和当地的农业生产。这些现象迫切需要中共中央对大跃进后的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方针作出调整。中央血防九人小组从1961年初陆续召开了一系列会议,制订了“血防工作调整”方针,并且采取多种措施推动调整。江苏省党政当局随即贯彻执行,调整了血防工作的总目标。1961-1965年,江苏省的“血防工作调整”分为三个阶段,即初期阶段的调整(1961、1-1962、5)、重点阶段的调整(1962、5-1963、12)和后期阶段的调整(1963、12-1965)。各地的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成功地开展起来,并取得了显着的成绩。由于受到中共中央“左”的路线的影响,1964-1965年,江苏省在血防工作中贯彻“阶级观点”。“血防工作调整”作为国民经济调整的一部分,是在“三面红旗”的前提下进行的。随着党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左”的路线的推行,它逐渐偏离了调整的轨道。1966-1967年,江苏省按照中央血防九人小组制定的工作计划,对各项防治工作进行部署。1967年,“文化大革命”严重干扰血防战线,江苏省的血防工作陷入停滞。1970年,由于疫情再度严重,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血吸虫病防治的专门文件。从1970到1973年,江苏省的防治工作再度重启。1976年10月,江苏省在防治工作尚未完成的情况下,宣布全省实现基本消灭血吸虫病。
肖爱玲[8](2006)在《西汉城市地理研究》文中认为本论题着意于西汉区域城市地理研究,着眼于西汉统治区域城市体系的形成与演变,从西汉城市的空间发展过程入手,并以中央王朝政治权力对其政治疆域内的城市空间控制,即政治权力过程对区域城市地理变迁的影响为主线,内容包括了西汉城市体系的组织结构,如等级规模结构、职能类型组合、空间分布特征和城市间的相互联系等,从而可以较全面地反映西汉时期城市体系空间结构的形成、发展演变的基本过程及其内在机制和规律性。 全文共分六章,第二至五章为论文主体部分。 第一章绪论部分,在扼要回顾历史城市地理学发展史及相关研究成果之后,对本文主要概念的涵义、研究区域的划分、研究时段的界定以及主要研究内容的确定进行了阐释,从而为正文的全面展开作了铺垫。 第二章对西汉城市发展时空特征的研究。从三个方面展开:其一,系统地复原了郡县制下各级城市发展的时空过程;其二,复原了不同区域层面上各级城市发展的时空特征;其三,归纳了西汉城市发展的时空演化特征。西汉时期郡县级城市数量在不同区域均呈增长趋势,然不同区域在政治权力空间发展中的差异是影响区域城市涨幅的关键因素。 第三章对西汉城市性质和职能的研究。本章主要从中国古代城市在社会发展中所起的作用及西汉城市的不同职能类型的划分展开论述,勾勒了西汉城市的性质与职能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各种职能城市的区域组合关系。西汉时期的城市,是维护政治权力的工具,具有很强烈的政治性。城市职能是指城市对城市本身以外的区域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所起的作用。城市职能可分为每城市必备的一般职能(如商业等)和不可能为每个城市必备的特殊职能。从城市形成和发展角度来看,可将城市职能分为基本的和非基本的两种。城市的政治性限定了不同职能城市的发展,西汉时期城市职能的不完善促使区域城市的结合。 第四章关于西汉城市等级的研究。本章立足于城市两种不同的空间含义,分别从城市作为空间现象及区域现象两个方面对城市规模等级及区域综合实力等级进行划分。本文首先依据考古发掘资料具体考察了行政等级下西汉城市的城址规模等级及内部构成差异;其次根据《张家山汉简》、《尹湾汉墓简牍》两份西汉简牍资料分别探讨了西汉前、后期城市等级结构及其演变。
陈勐[9](2018)在《南京近代商业建筑史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南京是中国近代时期着名的政治型城市和消费型城市,针对南京近代商业建筑史的研究对于全面反映近代南京社会、城市、建筑的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史料研究为主、史论分析为辅,基于西风东渐、建筑类型发展以及商业区的改造与变迁等视点,系统的呈现南京近代商业建筑的现代化历程,包括:整体梳理、考证南京近代商业建筑发展的历史脉络,基于社会史、政治史等视角剖析南京近代商业建筑现代化发展的动因,关于南京近代商业建筑空间形式发展演绎的理论性分析与探讨等。本文分为六章,第一章为背景,基于文献和图像史料讨论近代以前特别是明清南京的商业区布局与商业建筑类型。第二章至第五章基于时间线索展开南京近代商业建筑发展史的研究,分为晚清及民国初年(1860年代至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时期(1927至1937年)、抗日战争时期(1937年底至1945年)以及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政府“还都”南京时期(1945至1949年)。文章基于商业设施的现代化视角,讨论各时期内政府当局的商业区计划、商业设施建设以及商人阶层自主经营的商业建筑,并总结各时期商业建筑现代化发展的特征和原因。第六章为总结性章节,基于建筑类型演变的视角探讨以市房、街市、大型商场、百货公司为代表的南京近代商业建筑的空间形式特征,试图总结商业建筑发展的一般规律,并进而分析其背后的建筑技术、营建法规及形式理想等方面的原因。本文以年代和历史事件为纵向线索梳理建筑史实,论从史出、总结规律,以建筑类型的分类为横向线索讨论空间形式的演绎,是将建筑历史研究与社会变革视野相衔接的一种探索。
李乾坤[10](2019)在《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历史进程及经验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妇联参与社会治理是将妇女群众的具体利益与党和国家的整体利益结合在一起,在社会领域持续推进妇女解放和发展的重要实践,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七十年的历史进程中,妇联以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为指导,在党政部门支持下,积极协同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阶段的社会治理实践,积累了丰富经验。在深化妇联组织改革、推动妇联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关键阶段,系统梳理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历史进程,全面总结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历史经验,既是新时代妇联参与社会治理深化转型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题中之义。因此,对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研究,力争突破现有研究以现阶段的区域性实践和个案为主的局限,以史实为依据,运用相关理论,宏观与微观、历史与现实相结合,从党和国家战略需求的变化、妇联组织的沿革、妇女发展需求的变迁、社会力量的消长等多个层面展开。全文共分为七个部分:第一部分先从探析妇联组织特性和社会治理理念着手,界定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内涵,划定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范围和研究边界,然后梳理归纳与妇联参与社会治理最为密切相关的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社会性别理论、治理理论的理论沿革和核心观点,阐释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理论依据。第二部分研究新中国成立初期妇联围绕新政权巩固、国民经济恢复发展、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社会治理中心任务,统合妇女群众与其他社会力量,构建群防群治的社会治安格局、创建男女平等的新生产秩序、确立新型的婚姻家庭关系以及对妇女进行社会改造的社会治理实践。第三、四部分研究在政治经济形势跌宕起伏的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和“文化大革命时期”,在参与社会治理的曲折历程中,妇联在组织建设、提升妇女的文化水平和思想觉悟、发动妇女参与各项社会建设、推动家务劳动社会化、为妇女提供劳动保护等方面的重要探索与过失。第五部分研究在改革开放大潮中,妇联遵循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作主相统一的国家治理总体战略,按照“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的治理原则,在建立纵横交错的妇联组织网络,建立健全各项组织制度和协调机制,打造“巾帼建功”、“双学双比”、“文明家庭创建”等多个专题活动品牌,建立确保活动持续开展的长效机制等方面的丰富实践。第六部分研究新时代妇联在党和国家改革发展的新布局中,在全面深化妇联组织改革的基础上,利用经济社会发展催生的各种新资源、新技术,尤其是巾帼志愿者资源和互联网技术,联合社会力量在妇女源头维权和实事化维权、引领妇女群众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动员妇女参与社会文明新风培育等方面的新探索。第七部分总结妇联在参与社会治理的历史实践中,在推动妇联组织创新发展,处理与党政部门、其他社会团体、妇女群众等各方社会力量关系,汇聚社会资源、凝聚社会力量,联系、团结、服务、教育妇女群众等方面的历史逻辑和基本经验。总之,妇联作为占我国人口半数的妇女可信赖和依靠的重要群团组织,是沟通党和妇女群众、联合其他社会力量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七十年间,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历史主流是既推进了妇联组织的创新发展,满足了各个阶段妇女群众解放发展的需求,又为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和国家治理现代化贡献了巾帼力量,基本上形成了多赢的良性循环;支流是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历史实践一度脱离中国社会发展的实际,也存在“四化”一类的历史遗留问题或体制机制问题。因此,在亟需凝心聚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攻坚阶段,为了充分激发妇联和妇女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活力,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新时代的群团改革和社会治理新格局的建构作出了重要部署和指示。历史经验表明,新时代妇联若要更好地承担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使命,还需遵循坚持党的领导与发挥妇联组织主动性相统一,坚持理论自信与兼容并蓄地推进理论创新相统一,坚持以妇女群众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做好经常性工作与开展专题活动相统一,不断提升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社会协作水平等历史逻辑。
二、江西省1999年1—11月份各地市经济主要指标一览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江西省1999年1—11月份各地市经济主要指标一览表(论文提纲范文)
(1)当代安徽淮河流域工业发展研究 ——以年鉴、方志等史料为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与研究意义 |
二、研究现状与相关界定 |
三、文献资料与理论方法 |
四、研究思路与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危中有机:当代安徽淮河流域工业发展的条件 |
第一节 地理环境 |
一、地理与地貌特征 |
二、区位特点 |
三、交通状况 |
第二节 资源基础 |
一、农牧业资源 |
二、矿能资源 |
三、旅游及土特产品资源 |
第三节 历史渊源 |
一、行政区划演变与城市经济沿革 |
二、手工业的嬗变 |
三、现代工业的萌芽 |
四、根据地与解放区的工业建设 |
第二章 艰难困苦:当代安徽淮河流域工业的历史演进 |
第一节 改革开放前安徽淮河流域的工业 |
一、现代工业的奠基与初步发展 |
二、手工业的恢复与社会主义改造 |
三、“大跃进”与文化大革命时期的曲折前行 |
四、“三线”建设时期工业建设的异质化 |
第二节 改革开放后安徽淮河流域工业 |
一、国有工业企业的变革与发展 |
二、非公有制工业经济的崛起与快速发展 |
三、乡镇工业的勃兴与低落 |
第三章 新陈代谢:当代安徽淮河流域工业的发展状况 |
第一节 国家战略选择与当代淮河流域工业发展 |
一、区域均衡发展战略背景下的淮河流域工业 |
二、区域非均衡发展战略背景下的淮河流域工业 |
第二节 轻重工业与手工业的新发展 |
一、轻工业的多样化发展 |
二、重工业的不均衡发展 |
三、手工业的再恢复与再发展 |
第三节 当代安徽淮河流域工业发展的基本态势 |
一、工业化水平的初步判定 |
二、工业发展资金投入不足 |
三、民营工业经济力量薄弱 |
四、以初级产品加工为主的工业结构 |
五、与长三角经济区联系紧密 |
第四章 管中窥豹:当代安徽淮河流域煤炭工业的个案研究 |
第一节 煤炭工业的发展进程 |
一、民国以前的煤炭开发 |
二、民国时期煤炭工业的起步 |
三、新中国成立后煤炭工业的飞跃 |
第二节 煤炭工业的成就 |
一、煤炭产量 |
二、煤矿基本建设 |
第三节 煤炭工业发展的原因 |
一、华东经济建设的需要 |
二、政策支持 |
三、骨干企业的高效经营 |
第五章 任重道远:当代安徽淮河流域工业发展的影响 |
第一节 工业发展促进了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 |
一、农村工业的发展改变了农村产业结构 |
二、涉农工业有效地推动了农业产业化 |
三、乡镇工业加快了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 |
第二节 工业发展使区域生态环境恶化 |
一、高污染工业加重了水污染 |
二、煤炭工业加剧了土地塌陷 |
第三节 工业发展对城镇化的深远影响 |
一、工业发展为城镇化提供了社会保障 |
二、小城镇工业的发展促进了城镇化 |
三、工业布局对城镇布局的影响 |
四、工业发展对城镇教育的影响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2)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路径 |
第一章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权理论基础 |
一、金融监管的公权力属性 |
二、金融监管的正当性理论 |
第二节 金融监管权的多元与多重 |
一、金融监管权主体的多元化 |
二、金融监管对象的全覆盖 |
三、金融监管内容的系统化 |
第三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结构化”性质 |
一、国家权力的央地配置 |
二、“结构化”视角下的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 |
第四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动因 |
一、地方金融业的发展状况是根本动因 |
二、地方政府金融发展的竞争需要是直接动因 |
三、维护金融安全是终极动因 |
四、国家权力结构改革是重要动因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央地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变迁和现状 |
第一节 中央金融监管权模式的历史变迁 |
一、1949-1979:中央银行“大一统”时代 |
二、1979-1992:中央银行体制的建立与地方监督保障 |
三、1992-2003:分业监管与地方干预 |
四、2003-至今:分业监管与金融监管协调 |
第二节 我国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历史考察 |
一、1949 年以来我国权力央地关系的发展 |
二、我国金融监管央地关系的变迁 |
第三节 我国央地金融监管权配置的现状分析 |
一、中央金融监管权配置现实 |
二、金融监管权集中配置于中央的弊端 |
三、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现实 |
四、央地双层监管的显着趋势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困境 |
第一节 地方金融监管的多重困境 |
一、应对传统金融的困境 |
二、地方金融监管法律依据普遍缺失 |
三、地方监管机构定位不清 |
四、应对互联网金融冲击的困境 |
第二节 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合法性危机 |
一、金融立法现状 |
二、现行金融立法存在的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金融监管央地配置域外模式借鉴 |
第一节 分权型多层监管模式 |
一、美国的分权型双层金融监管权配置 |
二、加拿大分权型双层金融监管权配置 |
三、美国、加拿大分权型多层监管体制特征 |
第二节 集中型单层监管模式 |
一、英国金融监管权集权型单层配置模式 |
二、德国依托地方银行的地方监管模式 |
三、日本中央政府部门行政授权地方监管模式 |
四、欧盟合作性金融监管模式 |
五、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单层监管模式的特征 |
第三节 域外金融监管的比较分析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
一、域外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制度化 |
二、监管权力央地配置模式的决定因素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制度建构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宏观设计 |
一、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价值取向 |
二、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配置目标 |
三、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主要原则 |
第二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的法治化路径 |
一、通过法律制度配置监管权力 |
二、充分发挥地方立法权的作用 |
第三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主体配置 |
一、监管机构配置的基本原则 |
二、中央指导下的地方统筹监管模式 |
第四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内容配置 |
一、厘清地方监管与中央监管之间的界限 |
二、厘清地方金融市场与政府监管之间的界限 |
三、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内容 |
第五节 配套制度设计 |
一、中央从严格分业走向行业统筹 |
二、完善中央与地方经济权力配置关系 |
三、创造地方金融监管权实现的条件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河南省会变迁研究(1951-1957) ——区域政治中心变迁与城市发展的历史考察(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及意义 |
二、学术研究回顾与分析 |
(一) 有关中国城市史的研究 |
(二) 国内有关中国政治中心城市变迁的研究 |
(三) 海外及港台相关研究 |
三、研究的思路、方法及创新点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三) 创新点 |
四、研究对象与概念说明 |
(一) 研究对象 |
(二) 概念说明 |
第一章 河南省会变迁动因 |
第一节 开封的历史沿革 |
第二节 清、民国开封省会地位的动摇 |
一、清初驻开封各级衙署的被迫迁出 |
二、晚清时期的迁省会之议 |
三、民国时期河南省会的迁移 |
第三节 新中国建立初期河南省会迁移动因 |
一、新中国建立初期河南省会迁移的国内经济背景 |
二、新中国建立初期行政区划调整及省级行政中心变迁 |
三、郑州成为河南省新省会的优势 |
四、开封发展的瓶颈 |
五、河南省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契合 |
小结 |
第二章 郑州市的新省会规划与初步建设 |
第一节 郑州的历史沿革 |
第二节 郑州市的新省会规划 |
一、郑州市新省会的初步规划 |
二、苏联专家与新省会城市规划 |
第三节 新省会郑州市的初步建设 |
一、新省府工程 |
二、郑州市行政区划的调整以及相关建设机构的变化 |
三、郑州市的全面建设任务 |
四、迅速壮大的基本建设队伍 |
五、坚持勤俭节约的建设原则 |
第四节 城市扩建中的征地 |
一、郑州市留用土地以及建设征地概况 |
二、郑州市土地征用相关政策及调整 |
三、郑州市征地使用情况及其存在的问题 |
第五节 省内外积极支援新省会建设 |
一、郑州市各界的大力支援 |
二、郑州市群众积极为城市建设筹集资金 |
三、来自省内外的支援 |
小结 |
第三章 河南省会迁移过程及相关问题解决 |
第一节 省会迁移对开封民生经济的影响及政府应对 |
一、省会迁郑的部署 |
二、省会迁郑前开封市政府的调查工作 |
三、开封市受影响群众对省会迁移的反映 |
四、省会迁移对开封民生经济的影响 |
五、开封市政府应对民生经济困难的对策 |
第二节 郑州市迎接河南省会迁移的筹备工作 |
一、省会迁郑筹备机构的成立 |
二、郑州市迎接省会迁移的筹备工作 |
三、欢迎迁郑委员会对筹备工作的检查与督促 |
四、郑州市民众对筹备工作的积极响应 |
五、省会迁郑筹备工作的基本完成 |
第三节 省会迁移中的组织工作与组织关系调整 |
一、河南省委的动员与组织工作 |
二、留汴与迁郑:省委及政府的人事组织调整 |
第四节 开封由省会转变为专区 |
一、郑州专区由荥阳迁开封 |
二、开封专区的成立以及专市关系 |
三、开封由省会转变为专区的影响 |
第五节 开封市政府接收迁郑单位移交房产场地及其处置 |
一、开封市政府对迁郑单位房产的接收 |
二、开封市对房产的处置与分配 |
三、房产及场地移交中的问题及解决 |
小结 |
第四章 新省会郑州市的崛起 |
第一节 蒸蒸日上的经济发展与技术工人成长 |
一、快速发展的工业经济 |
二、商业服务业的发展 |
三、工人技术力量的成长 |
第二节 突飞猛进的城市建设 |
一、郑州市城市建设概况 |
二、郑州市快速发展的市政建设 |
三、郑州市政建设快速发展原因分析 |
第三节 与日俱进的教育事业 |
一、中等职业教育与技工教育的快速发展 |
二、从无到有的高等教育 |
三、职工业余文化教育及体育事业的发展 |
四、稳中有进的基础教育 |
五、郑州市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原因分析 |
第四节 日趋繁荣的文化事业 |
一、省级文化科研机构迁郑促进了郑州文化事业的繁荣 |
二、文化娱乐基础设施的兴建促进了郑州文化事业的发展 |
第五节 日益改善的医疗卫生事业 |
一、郑州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基本概况 |
二、郑州市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 |
三、郑州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原因分析 |
第六节 郑州市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及原因分析 |
一、职工收入以及消费水平的提高 |
二、职工住房条件的改善 |
三、人民幸福感增强 |
四、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原因分析 |
小结 |
第五章 开封省会地位丧失与发展的滞缓 |
第一节 发展滞缓的经济 |
一、开封市与郑州市工业经济发展比较 |
二、开封市与郑州市投资额对比 |
三、作为非重点建设城市抽调力量支援重点建设城市 |
四、发展缺乏中央以及河南地方政府投资 |
第二节 总体萎缩的教育事业 |
一、发展迟缓的基础教育 |
二、停滞的职业教育 |
三、萎缩的高等教育 |
四、开封市教育发展滞后原因分析 |
第三节 文化发展走向衰落 |
一、大批优秀文艺人才随省会迁郑州 |
二、文化娱乐设施发展的停滞 |
三、文艺表演团体的缩减 |
四、开封市文化发展衰落原因分析 |
第四节 卫生事业发展缓慢 |
一、发展滞缓的卫生事业 |
二、缩减的卫生事业经费 |
三、开封市卫生事业发展滞缓原因分析 |
第五节 人口增长缓慢、结构趋向不合理 |
一、开封市人口增减变化 |
二、开封市人口结构变化 |
三、开封市人口增长缓慢、结构趋向不合理原因分析 |
小结 |
第六章 省会变迁对河南省城市经济文化教育发展的影响 |
第一节 省会变迁对河南省城市经济发展的影响 |
一、以郑州市为中心的老工业城市的发展 |
二、郑州市周围发展较快的中小城市 |
三、郑州市周边因资源而兴起的新兴省辖市 |
四、河南省形成了以郑州为中心的新兴工业基地 |
五、省会变迁对河南省城市经济发展的影响分析 |
第二节 省会变迁对河南文化教育发展的影响 |
一、文化中心的转移及其双面性作用 |
二、高等教育发展滞缓、名校缺失的缘由之一 |
三、省会变迁对河南省文化教育发展的影响分析 |
小结 |
结语 |
一、国内外政治中心城市变迁的历史考察 |
二、区域政治中心变迁与城市发展关系 |
附录 |
附表一: 清代黄河决口次数与河南河患纪要表 |
附表二: 民国开封黄河水患情况 |
附表三: 省直机关迁郑影响情况综合调查表 1954年7月5日 |
附表四: 郑州市城市人口调查表 |
附表五: 郑州市幼儿教育以及基础教育基本情况(含3个表格) |
附录一: 省府迁郑后对救济工作的安排 |
附录二: 关于欢迎省会迁郑各项筹备工作的报告 |
附录三: 郑州市欢迎迁郑委员会的三次筹备工作检查情况 |
参考文献 |
在校期间发表论文 |
致谢 |
(4)南京国民政府社团法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提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选题缘起 |
二、 学术史回顾 |
三、 相关概念的界定 |
四、 研究的思路、方法和框架 |
五、 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南京国民政府社团法制的历史基础 |
第一节 清末社团法制的肇始 |
一、 清末社团法制产生的历史渊源 |
二、 清末社团法制产生的原因分析 |
三、 清末社团法制的概况及其实施效果 |
第二节 北洋政府时期社团法制的发展 |
一、 北洋政府时期社团法制发展的背景 |
二、 北洋政府时期社团法制发展的原因 |
三、 北洋政府时期社团法制的概况及其实施效果 |
第三节 清末民初社团法制的进步与不足 |
一、 清末民初社团法制的进步性 |
二、 清末民初社团法制存在的不足 |
第二章 南京国民政府社团法制的生成和体系建构 |
第一节 南京国民政府社团法制的指导思想和动机 |
一、 南京国民政府社团法制的指导思想 |
二、 南京国民政府社团法制的动机分析 |
第二节 南京国民政府社团法制生成的进程 |
一、 社团法制建设的起步期 |
二、 社团法制建设的密集期 |
三、 社团法制建设的稳定期 |
四、 社团法制建设的应急期 |
五、 社团法制建设的衰退期 |
第三节 南京国民政府社团法制的体系和构成 |
一、 南京国民政府社团法制的体系 |
二、 南京国民政府社团法制的构成 |
第三章 南京国民政府社团法制的基本内容 |
第一节 基本内容的解读 |
一、 社团的设立及解散程序 |
二、 社团的组织运作 |
三、 社团的经费来源 |
四、 社团的违法惩戒 |
第二节 基本内容的评析 |
一、 南京国民政府社团法制的近代比较 |
二、 南京国民政府社团法制的针对性与缺失 |
第四章 南京国民政府社团法制的实施 |
第一节 角色的设定:国家社团主义的诉求 |
一、 国家控制社会的制度设计 |
二、 南京国民政府前期的社团整理和重组 |
三、 抗战时期的社团统制 |
第二节 党政的博弈:社团管理体制的形成 |
一、 党政纠纷:对民众团体领导权的争夺 |
二、 党政合力:社团“双轨”管理体制的形成 |
第三节 党政对社团实施管理的具体途径 |
一、 党部的指导和领导 |
二、 政府的监督和管理 |
三、 社会部的改隶及社团管理权限的变化 |
第五章 南京国民政府社团法制对社团功能的规制 |
第一节 社团法制对社团政治功能的规制 |
一、 法律规制下的社团政治动员 |
二、 法律规制下的社团政治参与 |
三、 法律规制下的社团政治抗争 |
第二节 社团法制对社团经济功能的规制——以商会和工商同业公会为例 |
一、 社团法制与经济社团的法律地位及法律授权 |
二、 经济社团与政府财经政令的推行 |
三、 社团法制下的战时工商团体管制与经济统制 |
第三节 社团法制对社团公益功能的规制 |
一、 社团法制中关于社团公益的内容 |
二、 法律规制下的社团公益——以抗战时期广西民间社团与社会救助为例 |
第六章 南京国民政府社团法制评析 |
第一节 互动视角下的国家、社会与社团法制 |
一、 强化社团的管控:国家社团法制目标的基本实现 |
二、 社团法制的发展:社团诉求的部分满足 |
第二节 社团法制的制约性与局限性 |
一、 社团法制对民间社团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消极影响 |
二、 社团法制与法制现代化的标准仍存在一定差距 |
三、 社团法制阻碍了社会的民主化进程 |
余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南京国民政府社团法令一览表 |
表图索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5)武夷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社区规划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相关概念与研究范围的界定 |
1.1.1 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 |
1.1.2 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社区 |
1.1.3 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社区规划 |
1.2 研究背景及问题提出 |
1.2.1 国际背景 |
1.2.2 国内背景 |
1.2.3 研究切入点和拟解决的问题 |
1.3 研究意义 |
1.4 研究内容 |
1.4.1 研究思路与主要内容 |
1.4.2 论文的章节安排 |
1.5 研究方法 |
1.5.1 系统论方法 |
1.5.2 社会调查方法 |
1.5.3 空间分析方法 |
第2章 中国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社区问题的复杂性分析及社区规划评述 |
2.1 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社区的现状特征 |
2.1.1 人口社会:农村社区为主,人口密度东西差异大 |
2.1.2 资源权属:集体土地比例高,资源使用权有争议 |
2.1.3 产业经济:产业结构较单一,经济发展水平较低 |
2.2 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社区问题的复杂性分析 |
2.2.1 以集体林为主的非自然保护地面积增加 |
2.2.2 多种自然保护地与社区的多重矛盾叠加 |
2.3 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社区规划评述 |
2.3.1 试点区相关社区规划政策概述 |
2.3.2 问题一:周边社区合作保护策略缺乏保障制度的设计 |
2.3.3 问题二:分区管理与社区搬迁策略忽略社区发展权益 |
2.3.4 问题三:同质化的社区发展策略忽略社区内部差异性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基于多尺度问题分析的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社区规划研究框架建构 |
3.1 相关研究综述 |
3.1.1 中国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社区研究进展 |
3.1.2 中国自然保护地社区问题研究综述 |
3.1.3 中国自然保护地的社区规划研究综述 |
3.1.4 国外国家公园的社区规划研究综述 |
3.1.5 小结 |
3.2 框架建构思路与理论基础 |
3.2.1 思路:以社区问题的多尺度系统分析为切入点 |
3.2.2 系统论 |
3.2.3 冲突理论 |
3.3 框架建构的目标与意义 |
3.3.1 目标:针对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
3.3.2 意义:提升认识和提供指导 |
3.4 框架的内容与方法 |
3.4.1 研究对象 |
3.4.2 研究步骤与内容 |
3.4.3 研究方法体系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武夷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概况及研究框架概述 |
4.1 基本情况 |
4.1.1 地理位置与范围 |
4.1.2 自然文化资源概况 |
4.2 社区概况 |
4.2.1 区内社区概况 |
4.2.2 周边社区概况 |
4.2.3 社区管理现状 |
4.3 武夷山试点区社区典型性分析 |
4.4 武夷山试点区社区规划研究框架概述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武夷山试点区周边社区的问题研究 |
5.1 问题识别:周边社区对试点区的影响与威胁 |
5.1.1 野生动物的栖息地破碎化与孤岛化保护 |
5.1.2 壮年晚期、老年期丹霞地貌局部地区受损 |
5.1.3 九曲溪流域的水质、水量面临潜在威胁 |
5.1.4 影响与威胁因素的空间分布现状 |
5.2 试点区周边社区的土地利用变化分析——以武夷山市为例 |
5.2.1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
5.2.2 1992-2014 年武夷山市建设用地的扩张分析 |
5.2.3 1992-2014 年九曲溪东南支流流域的土地利用变化分析 |
5.3 周边社区问题形成的影响因素分析 |
5.3.1 周边社区经济发展诉求大 |
5.3.2 区域联合保护政策不完善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武夷山试点区内社区发展与生态保护的矛盾研究 |
6.1 问题识别:试点区内社区发展与生态保护的矛盾 |
6.1.1 山上:茶林之争 |
6.1.2 山下:人地矛盾 |
6.2 试点区茶园建设管理的古今变化分析 |
6.2.1 选址布局:从分散种植到集中密植 |
6.2.2 环境营造:从茶林相生到全垦除杂 |
6.2.3 耕种管理:从精耕细作到粗耕药作 |
6.3 试点区内社区发展与生态保护的矛盾形成的影响因素分析 |
6.3.1 意识:传统生态理念转变,注重短期经济利益 |
6.3.2 技术:茶园建设技术改变,茶产业发展不充分 |
6.3.3 制度:产权制度不完善,被动式社区参与保护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武夷山试点区内社区经济发展问题研究 |
7.1 问题识别:试点区内社区经济发展问题 |
7.1.1 区域发展不平衡 |
7.1.2 贫富收入差距大 |
7.1.3 产业发展不充分 |
7.2 典型社区的产业发展脉络 |
7.2.1 自然保护区社区产业发展脉络——以桐木村为例 |
7.2.2 武夷山地区社区茶产业发展脉络——以黄柏村为例 |
7.3 试点区社区经济发展问题形成的影响因素分析 |
7.3.1 社区基础条件差异 |
7.3.2 社区能力建设不足 |
7.3.3 社区发展政策不同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基于多尺度社区问题分析的试点区社区规划优化 |
8.1 武夷山试点区多尺度问题分析小结 |
8.2 武夷山试点区社区规划相关政策评述 |
8.2.1 区域协调相关政策未明确空间和保障机制的设计 |
8.2.2 社区管理相关政策或将加剧试点区与社区的矛盾 |
8.2.3 社区发展相关政策忽略社区的差异性和能力提升 |
8.3 武夷山试点区社区规划优化的目标及内容框架 |
8.3.1 社区规划的优化目标 |
8.3.2 社区规划的内容框架 |
8.4 区域尺度的社区规划优化对策 |
8.4.1 划定多层次的生态缓冲区 |
8.4.2 完善联合保护机制,健全区域协调机制 |
8.5 试点区尺度的社区规划优化对策 |
8.5.1 调整和细化功能分区 |
8.5.2 优化资源产权制度,完善社区参与制度 |
8.6 社区尺度的社区规划优化对策 |
8.6.1 优化社区分类调控 |
8.6.2 细化社区发展机制,推动社区营造计划 |
8.7 本章小结 |
第9章 结论与讨论 |
9.1 结论 |
9.1.1 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的社区特征及社区问题的复杂性 |
9.1.2 基于多尺度问题分析的试点区社区规划研究框架建构 |
9.1.3 武夷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的社区问题及形成机制 |
9.1.4 基于多尺度问题分析的武夷山试点区社区规划优化 |
9.2 讨论 |
9.2.1 创新点 |
9.2.2 局限性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A 中国自然保护地与社区的冲突案例分析一览表 |
附录B 访谈情况汇总表及部分访谈摘录 |
附录C 社区调查问卷 |
附录D 黄柏村口述史访谈大纲及部分访谈摘录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6)中外约章与中国近代物流业的嬗变(1840-1937)(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和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三、创新之处 |
第一章 近代中外物流类约章订立的缘起 |
第一节 西方近代物流业的兴起 |
(一)西方近代物流业的产生与形成 |
(二)辅助外贸扩张的西方近代物流业 |
第二节 列强侵华的物流需求 |
(一)对华贸易扩张的需求 |
(二)外商物流运输违规的行为 |
(三)英国武力订约的诉求 |
第三节 清政府的对策 |
(一)清政府的对外贸易政策 |
(二)中国社会物流现状 |
(三)传统的御夷之策 |
第二章 近代中外物流类约章的内容 |
第一节 货物税率类约章 |
第二节 码头货栈类约章 |
第三节 物流交通设施类约章 |
(一)公路类约章 |
(二)航运类约章 |
(三)铁路类约章 |
(四)航空类约章 |
第四节 电信通讯类准条约 |
第三章 不平等条约特权与外商在华物流业体系的形成 |
第一节 协定关税特权扩大货物流量 |
(一)协定关税前后的货物流量 |
(二)进出口税制度与货物流量 |
(三)协定内地关税制度与货物流量 |
第二节 沿海及内河航权与外商航运物流业的形成 |
(一)沿海航运物流业 |
(二)内河航运物流业 |
第三节 通商口岸设栈与外商码头货栈业的形成 |
(一)外商货栈入侵沿海口岸 |
(二)外商货栈业在内河口岸的扩张 |
第四节 租界筑路权与外商公路物流业的形成 |
(一)租界道路规划 |
(二)租界公路物流的形成 |
第五节 铁路筑路权与外商铁路物流业的形成 |
(一)筑路权益的实现 |
(二)铁路物流业的入侵 |
(三)外商铁路物流规模的形成 |
第六节 经营电线特权与外商电信业的形成 |
(一)列强电报系统的建立 |
(二)租界电话网络的建立 |
第四章 不平等条约体系下中国近代民族物流业的雏形 |
第一节 中国传统物流业的衰败 |
第二节 近代民族航运物流业的初步规模 |
(一)对外商航运物流的认识 |
(二)官办航运物流业的兴起 |
(三)商办航运物流业的兴起 |
第三节 近代民族码头货栈业的初步规模 |
(一)自主设栈意识的萌发 |
(二)招商局码头货栈业 |
(三)华商码头货栈业 |
第四节 近代民族铁路物流业的初步规模 |
(一)对铁路权益的认识 |
(二)早期筑路的尝试 |
(三)铁路物流业的初步规模 |
第五节 近代民族公路物流业的初步格局 |
(一)对租界公路物流的认识 |
(二)民族公路物流业的兴起 |
(三)公路物流业初步规模的形成 |
第六节 近代民族电信业的初步规模 |
(一)对电信权益的认识 |
(二)近代民族电报业的初步规模 |
(三)近代民族电话业的初步规模 |
第五章 收回主权运动与中国近代民族物流业体系的形成 |
第一节 关税自主的实现与民族铁路物流业的形成 |
(一)裁厘促进民族铁路物流的发展 |
(二)强烈的铁路主权意识 |
(三)民族铁路联运体系的形成 |
第二节 关税自主的实现与民族公路物流业的形成 |
(一)裁撤厘金促进民族公路物流业的发展 |
(二)民族公路联运物流网络的形成 |
(三)民族公路物流运输的经营情况 |
第三节 航权自主的筹划与民族航运物流业的形成 |
(一)收回航权须发展民族航运业 |
(二)航运政策与机构的统一 |
(三)民族水陆联运体系的形成 |
(四)民族航运物流网络的扩大 |
第四节 航权自主的筹划与民族码头货栈业的形成 |
(一)实现航权自主的前提 |
(二)招商局码头货栈业体系的形成 |
(三)华商码头货栈业体系的形成 |
第五节 收回电信权的筹划与民族电讯通信体系的形成 |
(一)收回电信权须发展民族电信业 |
(二)民族电报业体系对物流业的影响 |
(三)民族电话业体系对物流业的影响 |
第六章 中外约章与中国近代物流业的格局 |
第一节 占主导地位的外国在华物流业 |
(一)外商在华物流业规模 |
(二)外商物流业的优势地位 |
第二节 具有双重性质的民族物流业 |
(一)民族物流业的近代化转型 |
(二)近代民族物流业的规模 |
(三)近代与封建性质的杂糅 |
(四)依靠国外技术发展 |
第三节 中国近代物流业对经济的推动作用 |
(一)促进商业的发展 |
(二)促进工业的发展 |
(三)促进商业信息的传播 |
第七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7)江苏省血吸虫病防治运动研究(1949-1966年)(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附图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二、相关问题说明 |
三、研究述评 |
四、研究目的与路径选择 |
五、资料的使用 |
第一章 1949年以前血吸虫病的流行与防治 |
第一节 血吸虫病的流行史 |
一、医学界发现和证明血吸虫病的经过 |
二、病原与病症 |
三、传统医典关于血吸虫病的记载 |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前江苏省的防治情况 |
一、江苏境内的流行状况 |
二、江苏当局的血防活动 |
第二章 1953年建省之前的血防工作(1949-1953) |
第一节 建国初期医疗卫生事业的国家目标 |
一、疫病的流行与防治 |
二、医疗卫生事业的国家目标 |
第二节 华东当局发现疫情的过程与措施 |
一、发现的过程 |
二、采取的措施 |
第三节 江苏三地防治工作的启动 |
一、南京市血防工作的开展 |
二、苏南区血防工作的开展 |
三、苏北区血防工作的开展 |
第三章 中共中央开展血防工作的决策与部署 |
一、中央核心层发现疫情严重的过程 |
二、建立血防工作的领导机制 |
三、制定防治工作方针和计划 |
四、开展对血吸虫病的研究 |
五、解决防治的技术问题 |
六、典型经验的推广 |
第四章 “一五”时期江苏省的群防群治(1953-1957) |
第一节 省当局对中央方针的执行 |
一、江苏建省的过程 |
二、对华东局血防工作指示的执行 |
三、制订1956-1958年的工作计划 |
第二节 科研工作的部署与开展 |
一、科研机构的成立与工作部署 |
二、科研工作的开展 |
第三节 血防经费的管理 |
一、血防经费的管理规定 |
二、经费执行情况的调查 |
三、经费管理办法的调整 |
四、医疗欠费问题的解决 |
第四节 群防群治的展开 |
一、治疗 |
二、灭螺 |
三、管理粪便 |
四、水源管理 |
第五章 中共中央发动“血防大跃进 |
一、提出血防“大跃进”的目标 |
二、对各地党委的要求 |
三、鼓励各地打破常规 |
四、树立“血防跃进”典型 |
第六章 江苏省的“血防大跃进”(1958-1960) |
第一节 省“血防跃进”的目标 |
一、“纲要”颁布后的江苏计划 |
二、中央目标提出后的江苏规划 |
第二节 推动“血防大跃进”的举措 |
一、宣传血防大跃进的必要性 |
二、明确各级党委的责任 |
三、加强专业队伍建设 |
四、树立医疗跃进典型 |
五、推广快速疗法 |
六、放宽治疗对象与修改经费管理 |
第三节 “血防大跃进”的三个阶段 |
一、“空前跃进”阶段 |
二、“继续跃进”阶段 |
三、“持续进行”阶段 |
第四节 成绩分析与遗留问题 |
一、成绩分析 |
二、遗留问题 |
第七章 中共中央的“血防工作调整”方针 |
一、血防工作调整的原因 |
二、血防工作调整方针的内容 |
三、为贯彻调整方针采取的措施 |
第八章 江苏省的“血防工作调整”(1961-1965) |
第一节 总目标的调整 |
第二节 初期阶段的调整 |
一、制订1961年的工作计划 |
二、开展灭螺工作的试点 |
三、积极治疗 |
四、重抓粪便管理 |
第三节 重点阶段的调整 |
一、制订1962-1963年工作计划 |
二、充实防治队伍 |
三、进行防病再教育 |
四、组织查螺 |
五、把责任落实到生产队 |
六、合理解决报酬问题 |
七、抓好预防工作 |
第四节 后期阶段的调整 |
一、1964-1965年的工作计划 |
二、充实领导班子 |
三、树立血防战线上的样板 |
第五节 血防研究的进展 |
一、科研工作的部署 |
二、治疗及预防药物 |
三、查螺灭螺方法研究 |
四、急性感染研究 |
第九章 尾声:“文革”期间的江苏血防工作(1966-1976) |
第一节 前期防治工作(1966-1967) |
第二节 后期血防工作的重启(1970-1976) |
结语 |
一、中央政府的决策作用 |
二、不同时期社会动员的效益 |
三、不同阶段医疗福利制度的功能 |
四、科学研究的重要意义 |
参考文献 |
后记 |
(8)西汉城市地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论题的提出及其意义 |
第二节 几个相关概念的阐释 |
第三节 研究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
第二章 西汉城市发展的时空特征研究 |
第一节 郡级城市发展的时空特征 |
第二节 县级城市(侯国城市)发展的时空特征(上) |
第三节 县级城市(县邑道城)发展的时空特征(下) |
第四节 西汉城市发展的空间演化特征 |
第三章 西汉城市的性质与职能研究 |
第一节 西汉城市的性质 |
第二节 西汉城市的职能类型 |
第三节 西汉城市职能特征分析 |
第四章 西汉城市等级研究 |
第一节 西汉城址规模等级分析 |
第二节 西汉前期城市等级划分——张家山汉简研究 |
第三节 西汉后期城市等级划分——尹湾汉简研究 |
第五章 西汉城市空间发展模式研究 |
第一节 诸侯王国区城市发展模式探索——以齐地为例 |
第二节 汉郡区城市发展模式分析——以关中为例 |
第三节 新拓展区城市的空间推进方式 |
第六章 结语 |
主要参考文献 |
附录1,西汉政区沿革图示 |
附录2,西汉诸侯王表 |
附录3,西汉诸侯国城市表一组 |
附录3—A.高祖时期侯国城市表 |
附录3—B.惠景间侯国城市表 |
附录3—C.武成间王子侯国城市表 |
附录3—D.武成间功臣外戚侯国城市表 |
附录4,西汉末年侯国城市表 |
附录5,西汉政区面积统计表 |
附录6,考古所见西汉城址一览表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9)南京近代商业建筑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0. 绪论 |
0.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0.1.1 选题背景 |
0.1.2 研究意义 |
0.1.3 研究的创新性 |
0.2 已有相关研究述要 |
0.3 关于本文研究的一些说明 |
0.3.1“南京近代”在本文中的含义 |
0.3.2 相关概念解释 |
0.3.3 论文采用的研究方法 |
第一章 近代以前南京的商业区布局与商业建筑 |
1.1 南京城史地特征与商业区布局 |
1.1.1 城市格局与商业区分布 |
1.1.2 城南水系与商业街市布局 |
1.2 商业街市与小型临街商业建筑:南京传统商业空间的两种原型 |
1.2.1 传统商业街市 |
1.2.2 小型临街商业建筑 |
1.3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晚清及民国初年南京的商业街市与商业建筑(晚清~1927) |
2.1 概述:晚清至民国初年南京的商业区与商业街市 |
2.1.1 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与商业区的变迁 |
2.1.2 商业街市与小型临街商业建筑的发展特征 |
2.2 下关开埠与商埠现代化 |
2.2.1 下关地区的历史沿革与商业位势 |
2.2.2 下关的商业街市与新商业建筑类型 |
2.2.3 西风东渐的建筑形式:外廊样式 |
2.2.4 小结 |
2.3 清末新政与南洋劝业会 |
2.3.1 南洋劝业会的背景 |
2.3.2 南洋劝业会的缘起与筹备 |
2.3.3 端方的现代化理想与劝业会场的布局与空间 |
2.3.4 南洋劝业会的现代化空间体验 |
2.3.5 聚珍赛奇:南洋劝业会的展品与陈赛 |
2.3.6 南洋劝业会与南京城市改造及城市近代化 |
2.3.7 小结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新商业区计划、旧城商业街区改造及商业设施建设(1927-1937) |
3.1 概述: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南京的商业概况及商业设施建设 |
3.1.1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南京社会与商业概况 |
3.1.2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城市商业街区及商业设施发展概况 |
3.2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新商业区计划 |
3.2.1 《首都计划》前的商业区计划 |
3.2.2 《首都计划》关于商业区与商业设施的计划 |
3.2.3 《首都计划》后关于工商业区的计划 |
3.3 新商业区的开辟与旧城商业街道的改造 |
3.3.1 新街口银行及商业区规划及建设 |
3.3.2 旧城商业街道的改造 |
3.4 国货运动与南京的现代化商业设施(1927 年~1937 年) |
3.4.1 国货运动的背景及其发展 |
3.4.2 国货陈列馆:宣传国货的大本营 |
3.4.3 国货公司:政府导向的国货事业 |
3.4.4 中央商场:抗战前“南京唯一之大规模商场”(1934 年~1936 年) |
3.5 社会改良类商业设施:大型菜场的建设 |
3.6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日占时期南京商业设施的改造与建设(1937-1945) |
4.1 背景:日军对南京城市商业设施的破坏 |
4.2 概述:日占时期南京城市商业概况与商业设施建设 |
4.2.1 日占时期南京社会及商业概况 |
4.2.2 日占时期南京的商业设施建设与发展概况 |
4.3 日本人创办的商业设施 |
4.3.1“日人街”的划定 |
4.3.2 日本连锁型百货商店的出现 |
4.3.3 日本商人的市房改造与建设 |
4.4 当局的商业设施改造与建设 |
4.4.1 1938至1940年间的菜场、市房与简易市场的改造与建设 |
4.4.2 1940年以后的市房建设 |
4.5 中国商人创办的集中型商业设施 |
4.5.1 内街式集中型商业设施:商场 |
4.5.2 简易的集中型商业设施:市场 |
4.6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抗日战争胜利后南京商业设施的发展(1945~1949) |
5.1 概述:抗日战争胜利后南京城市商业概况与商业设施 |
5.1.1 抗日战争胜利后南京社会与商业概况 |
5.1.2 抗日战争胜利后南京城市商业区及商业设施发展概况 |
5.2 抗日战争胜利后南京商业街区的改良与建设 |
5.2.1 既有商业区的改良计划 |
5.2.2 市区的北拓:中山北路沿线建设 |
5.3 国货运动与南京的现代化商业设施(1945 年~1949 年) |
5.3.1 国货运动的背景 |
5.3.2 中央商场的改造与扩建(1945 年~1946 年) |
5.3.3 国货公司的复业与续办 |
5.3.4 国货展览会的创办 |
5.4 当局主办的大型商业设施 |
5.4.1 下关热河路商场及菜场(1946 年~1947 年) |
5.4.2 八府塘菜场(1946 年~1947 年) |
5.5 商人创办的大型商场和市房 |
5.5.1 商办的大型商业设施 |
5.5.2 市房的营建与改造 |
5.6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南京近代商业建筑空间形式发展特征探析 |
6.1 南京近代传统商业街市与小型临街商业建筑空间的现代化演绎 |
6.1.1 传统商业街市的空间形式演绎及特征 |
6.1.2 传统小型临街商业建筑的空间形式演绎及特征 |
6.2 南京近代市房建筑的空间形式特征 |
6.2.1 市房的建筑类型及其特征 |
6.2.2 市房店面的商业元素 |
6.3 南京近代大型商场建筑的空间形式特征 |
6.3.1 大型商场的发展沿革 |
6.3.2 大型商场的建筑空间形式探析 |
6.4 南京近代商业建筑空间形式发展的原因探析 |
6.5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启示 |
(一) 南京近代商业建筑发展的历史轨迹综述 |
(二) 南京近代商业建筑的现代化发展特征 |
(三) 认识和启示 |
结语 |
致谢 |
主要参考文献 |
论文附录 |
博士期间发表论文 |
(10)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历史进程及经验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与依据 |
二、研究现状和目标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研究意义 |
五、研究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一章 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基本概念与相关理论 |
一、基本概念界定 |
(一)妇联组织 |
(二)社会治理 |
(三)妇联参与社会治理 |
二、相关理论 |
(一)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 |
(二)社会性别理论 |
(三)社会治理理论 |
第二章 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良好开端(1949-1956) |
一、妇联的全面组建与女界的初步统合 |
(一)妇联组织体系的初创 |
(二)妇联的组织统合 |
二、妇联参与创建社会新秩序的行动 |
(一)发动妇女构建群防群治的社会治安格局 |
(二)参与创建男女平等的新生产秩序 |
(三)参与确立新型的婚姻家庭关系 |
三、妇联参与改造妇女的初步实践 |
(一)劳动光荣理念下对妓女身份的重塑 |
(二)抗美援朝运动中对妇女爱国观的培育 |
(三)识字学习运动中对妇女的文化政治教育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曲折探索(1956-1966) |
一、妇联组织的曲折发展 |
(一)妇联组织名称的统一 |
(二)妇联组织制度的改进 |
(三)妇联团体会员的收缩与发展 |
(四)妇联基层组织的整顿波折 |
二、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实践探索 |
(一)动员妇女参加社会劳动 |
(二)大规模开展妇女扫盲运动 |
(三)培育妇女群众集体观 |
三、妇联初步纠正“左倾冒进”错误的举措 |
(一)加强对妇女的劳动保护 |
(二)参与整顿托幼组织 |
(三)参与整治婚姻乱象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中断与初步恢复(1966-1976) |
一、妇联组织的全面解体与初步恢复 |
(一)妇联组织的逐步解体 |
(二)妇联组织的初步恢复 |
二、妇联对社会治理的有限参与 |
(一)参与推进男女同工同酬 |
(二)发动妇女参与“农业学大寨” |
(三)协助托幼组织的恢复整建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新发展(1977-2012) |
一、改革开放新时期妇联组织的迅速发展 |
(一)妇联组织制度体系的建立与发展 |
(二)妇联团体会员的迅速扩展 |
(三)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的持续推进 |
二、新时期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新格局 |
(一)多层次推动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
(二)全方位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
(三)多方面推进对妇女的综合教育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深化转型(2012-2018) |
一、新时代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新机遇 |
(一)习近平的社会治理新理念新布局 |
(二)群团改革背景下妇联组织发展的新需求 |
(三)社会主要矛盾转变与中国妇情新样态 |
二、新时代妇联组织的深化改革 |
(一)妇联组织各项制度的全面整建 |
(二)妇联组织体系的系统化改革 |
三、新时代妇联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新实践 |
(一)引领妇女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
(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新作为 |
(三)动员妇女参与培树社会文明新风尚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基本经验 |
一、坚持党的领导与充分发挥妇联组织主体性相统一 |
二、坚持理论自信与兼容并蓄地推进理论创新相统一 |
三、坚持以妇女群众为中心的工作导向 |
四、坚持做好经常性工作与开展专题性活动相统一 |
五、不断提升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社会协作水平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四、江西省1999年1—11月份各地市经济主要指标一览表(论文参考文献)
- [1]当代安徽淮河流域工业发展研究 ——以年鉴、方志等史料为中心[D]. 王成. 安徽大学, 2014(08)
- [2]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D]. 李其成. 江西财经大学, 2019(07)
- [3]河南省会变迁研究(1951-1957) ——区域政治中心变迁与城市发展的历史考察[D]. 张勇. 华中师范大学, 2017(08)
- [4]南京国民政府社团法制研究[D]. 陈志波. 苏州大学, 2014(10)
- [5]武夷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社区规划研究[D]. 廖凌云. 清华大学, 2018(04)
- [6]中外约章与中国近代物流业的嬗变(1840-1937)[D]. 熊辛格. 湖南师范大学, 2020(01)
- [7]江苏省血吸虫病防治运动研究(1949-1966年)[D]. 施亚利. 南京大学, 2013(05)
- [8]西汉城市地理研究[D]. 肖爱玲. 陕西师范大学, 2006(11)
- [9]南京近代商业建筑史研究[D]. 陈勐. 东南大学, 2018(05)
- [10]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历史进程及经验研究[D]. 李乾坤.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