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江上游重点防治工作取得进展(论文文献综述)
倪琪[1](2021)在《基于公众参与和逐级协商的跨区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 ——以渭河流域为例》文中研究说明由于自然边界与行政界限不一致,流域生态环境跨区域管理难度日益增加。由于流域的公共物品属性和水资源的单向流动性,流域内利益相关者基于自身利益的理性思考常常陷入“囚徒困境”,上下游之间很难通过集体行动来实现流域的合作治理。跨区域流域水资源治理是一项长期工程,耗资较大且见效缓慢,仅靠某一地方政府的单个治理行为难以有效解决。目前,我国的跨区域流域治理中,生态补偿仍存在市场或政府途径选择的困境、补偿利益主体关系复杂且界定不清、补偿方案较难达成共识、公众在补偿中参与不足等问题,使生态补偿难以在大范围、多主体、长时期内达成稳定的合作共识。本文基于公众参与和逐级协商来设计跨区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探究将公众参与纳入政府主导性流域生态补偿中的路径,在补偿政策关键问题的设计中考虑公众意愿和偏好,思考环境保护的常态化建设和流域生态补偿的长效发展。本文构建了基于公众参与和逐级协商的跨区域流域生态补偿的研究框架,界定了跨区域流域生态补偿主客体,并分别探讨了上下游地方政府的博弈行为和流域公众参与补偿行为,提出以流域生态系统服务改善的成本收益为依据、地方政府逐级协商的生态补偿标准核算方法,提出纳入公众意愿与偏好的跨区域生态补偿方式的设计与优化思路。并以渭河流域为例,结合1159份流域居民调研数据,运用选择实验、鲁宾斯坦恩议价模型、双栏模型、多变量Probit模型等实证分析方法,探析了渭河流域公众参与补偿行为的影响因素、测算了流域生态补偿标准、动态分析了上下游地方政府之间的协商过程以及探讨了公众对跨区域生态补偿方式的选择偏好及影响因素。最后,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构建了跨区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以及优化跨区域生态补偿政策的对策建议。通过上述系统研究,本文主要形成了以下结论:第一,基于公众参与的补偿政策能够代表全流域利益,拓宽补偿资金来源渠道,提高补偿政策与公众需求的匹配度;上下游地方政府的逐级协商,能够解决跨区域生态补偿中相关利益主体关系复杂、界定困难等问题,使跨区域生态补偿便于实施和操作。公众参与为逐级协商提供参考和依据,逐级协商是公众利益和偏好的代表。跨区域流域生态补偿主体是生态系统服务受益地区,受偿主体是生态系统服务供给地区。上下游政府之间的静态博弈策略结果表明双方自主治理时存在囚徒博弈的困境,上下游政府之间的演化博弈行为分析表明当引入上级约束和保障措施时,地方政府间长期行为能够向(保护,补偿)状态演进。第二,流域下游公众参与跨区域生态补偿决策过程分为参与意愿和参与程度两个阶段,这两阶段是两种不同的决策过程,其背后的影响机制和内在机理存在较大差异。我国长期奉行的是“政府主导型环境治理”模式,导致普通民众形成了严重的政府依赖心理。越认同保护流域生态环境是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其支付意愿反倒越低。结合调研中的实际情况,发现我国公众普遍认为生态补偿应该是政府行为,当公众面对当前个人利益的损失与未来收益之间的权衡时,他们往往选择规避当前的风险而不去支付一定的补偿金额,从而支付意愿水平越低。通过强化下游公众对自身治理能力判断和感受的自我效能感、将其环境价值观内化为保护行为的个人规范,对于促进跨区域流域生态补偿中的公众有效参与具有重要意义。第三,以成本原则测算渭河流域上游生态系统服务的供给全成本为142133.53万元/年,其中渭河流域上游地区治理维护的直接成本估算值为35021.27万元/年,间接成本约为107112.26万元/年。即为跨区域生态补偿标准的下限。基于收益原则,借助选择实验法量化生态系统服务改善对下游使用者的收益。若流域上游地区为改善生态系统服务发生142133.53万元/年的全成本,使得选择实验模型中的各项指标均达到实验设定的最佳状态,则今后10a流域城镇居民愿意平均每年支付1107.86元/户,高于流域农村居民的981.44元/户,这反映出相较于农村居民,城镇居民具有更加强烈的改善当前流域环境现状的意愿水平。通过计算得出,陕西省渭河流域生态系统服务改善的收益为252912.96万元,即为跨区域生态补偿的上限。当上下游分别依据生态系统服务改善的成本和收益进行协商时,由于议价中的“耐心优势”和“先发优势”,下游省份在谈判过程中处于相对更加有利的地位,最终获得更大份额的净收益,这时补偿量更接近于成本原则测算的最低标准。在更加接近现实情况的有限期讨价还价博弈中,净收益份额取决于协商期限和谁在最后阶段出价。这就是讨价还价博弈中的“后动优势”。尽管下游具有先提出分配方案的“先动优势”,但弱势的上游仍然可以利用最终提出方案的“后动优势”来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第四,公众对补偿方式的选择行为实证结果表明:(1)实物、技术补偿与资金方式之间具有选择上的替代关系,项目补偿方式和技术补偿的选择具有互补关系。(2)个体特征变量中,男性选择资金补偿的方式的概率更高,女性更倾向于选择项目、技术等方式;文化程度越低的受访者更倾向于选择资金补偿这种输血式补偿方式。(3)家庭特征变量中,家庭居住地到流域的地理距离,与公众对资金补偿方式的选择之间具有显着的相关关系。(4)心理认知变量中,风险偏好程度越高,越倾向于选择项目补偿的造血式方式;越信任政府的受访者,其选择实物补偿方式的概率越大,而选择项目补偿方式的概率越小。公众对流域生态补偿政策的了解程度,对流域受偿居民选择任一种生态补偿方式均不显着。最后,本文在对研究结论进行系统性总结的基础上,基于公众参与和逐级协商,设计了我国跨区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并提出了跨区域流域生态补偿政策设计与优化的相关建议,以期为破解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困境提供科学依据和理论支撑。
朱康文[2](2021)在《多级网格下农业面源污染风险测度与可视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农业面源污染(ANSP,Agricultural non-point source pollution)问题是各国水环境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水污染防治中长期主要关注点源污染很长时间忽略了农业面源污染。根据2020年中国发布的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结果表明农业面源污染对水体污染的贡献比重很高。当前农业面源污染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国家相继出台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多项文件提出长江经济带由于独特的地理环境、经济特征等导致农业面源污染较重,需加快推动区域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重庆市作为“一带一路”与长江经济带的连接点,在国家区域发展格局中具有重要生态地位,是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区。重庆具有农村比例高、肥药施用强度大、丘陵山地占比高、雨量大且集中等本底特点,导致农业面源污染潜在大、驱动强、范围广。同时结合国家对网格化管理应用于现代农业管理中的重视,网格化管理将是解决多级尺度下农业面源污染风险防控和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手段。因此为确保区域及长江流域的生态安全重庆亟需开展网格化管理模式下的农业面源污染风险测度与可视化平台构建以提升风险防控与信息化能力。本论文通过梳理国内外农业面源污染风险测度的研究热点、趋势和问题,发现当前存在多尺度下研究需求差异明显、多级尺度下的风险测度研究路径不统一、测度结果可视化能力与需求不符等关键问题。因此以重庆市不同尺度范围为研究对象,紧紧围绕关键问题开展多级网格下农业面源污染风险测度与可视化研究,以统一多级网格下的风险测度研究路径与方法。研究内容主要包括:(1)区县级网格为相对宏观的研究尺度,重点在于识别大尺度范围内不同区域的农业面源污染风险时空演变趋势。以重庆市为研究对象,以GIS技术为支撑自行构建涵盖压力动能、转化动能、消纳动能三个维度的风险测度PTA3D模型,采用重心、核密度等方法揭示农业面源污染时空演变规律,并探讨风险评价精度、影响因素。(2)乡镇级网格尺度为宏观政策落地层级,重点在于识别未来发展模式选择影响下的农业面源污染风险演变趋势。以涪陵区为研究对象,通过结合CLUE-S等模型开展自然发展、耕地保护情景模式下的未来土地利用变化模拟,采用输出风险模型揭示各网格风险概率时空演变规律,探讨风险程度对输出系数变化的响应情况。(3)村落级网格尺度为政策具体实施层级,重点在于识别农业面源污染风险阻力、输移路径及景观优化效果。以南沱区域为研究对象,以逐日水位数据为基础开展出露期、淹没期水位线、土地利用等空间要素解译,引入源汇过程构建最小累积阻力模型识别不同时期农业面源污染的阻力面、风险等级、传输路径等,探讨阻力模型及景观优化在风险防控中的作用。(4)泛地块网格尺度为农户操作层级,重点在于分析高精度数据支持下农户行为视角的田间管理的具体实践与优化调控效益。以睦和村为研究对象,引入低空遥感-无人机多光谱技术获取影像、NDVI指数等6种高分遥感数据,引进随机森林算法开展地物分类与泛地块划分,通过农户行为调研确定各地物的肥药施用情况,探讨随机森林算法精度及农业面源污染风险的影响因素与消减工程效果。(5)以多级网格尺度下的农业面源污染风险评估数据为基础,结合各尺度管理需求差异在B/S框架下构建多级网格下农业面源污染风险可视化平台,并探讨风险管理与防控策略。本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区县尺度下自建的农业面源污染风险测度PTA3D模型精度符合实际,引入的重心分析、核密度分析等地理学方法可以有效识别风险演变情况。研究发现:(1)重庆市农业面源污染风险有较为明显的低风险向高风险转化的趋势(高风险、极高风险比例分别从2000年的17.82、16.63上升到2015年的18.10、16.76)。(2)都市区风险明显高于渝东南和渝东北,从高到低等级的风险区域的重心位置呈现自西向东的空间分布特征,且高风险、极高风险区域有明显的向东转移趋势(2000-2015年,二者的重心分别按照东偏北1.68°和12.08°运动了4.63km和4.48km)。(3)核密度结果显示高风险主要集聚在都市区,渝东北、渝东南风险存在集聚程度较低且上升的趋势,全市集聚区域的空间破碎度在增加且出现分散集中的趋势。(4)将河流水质、岸线一定范围内地类面积分别与模型测算结果进行空间分析发现模型测度结果可以反映区域真实的农业面源污染风险情况。(5)风险驱动分析显示地类构成对风险强度影响明显,“源地”占比高的区域风险明显增强,而城市化进程中都市区耕地被占用是推动高、极高风险区域重心向东运动的因素之一。(6)通过这种研究路径识别出的预防和控制关键区、高和极高风险集聚区域作为关键区域进行防控可有效降低农业面源污染风险。(2)乡镇尺度下引进的CLUE-S模型取得很好的未来土地利用情景模拟效果,并为农业面源污染风险测度、风险演变与影响因素分析等提供很好的支撑。研究发现:(1)涪陵区各镇街、子流域2010-2015年期间风险概率明显降低,尤其是靠近大木山、武陵山区域。(2)结合CLUE-S、Markov模型的土地利用情景模拟的Kappa系数为0.75,属高度一致级别。(3)未来的情景模拟有利于识别区域各镇街、子流域在不同发展情景下TN、TP输出风险概率演变情况及其与土地利用之间的响应关系。结果显示长江以北、乌江以西区域的乡镇风险明显偏高,148、150号等子流域在两种发展模式下均存在风险增高趋势。(4)调整自然发展情景下TP输出系数进行风险变化响应分析反映出子流域输出风险等级对于耕地输出系数变化(即化肥施用水平调整)具有很好的响应关系,例如第3、75、104、141、202、211、259、292、330、398、461号等子流域对输出系数调减的波动响应。(6)通过这种研究路径识别出的乡镇、子流域风险特征可以有效应用于未来地类结构优化或肥药施用水平管控,达到农业面源污染风险防控目的。(3)村落尺度下引进的阻力模型有利于识别农业面源污染的风险阻力值、风险区域、传输路径和分析景观优化效果。研究发现:(1)“源-汇”理论下的最小累积阻力模型在识别区域内不同风险等级的空间位置、输移路径、风险防控关键区域等方面效果较好。(2)阻力面分析显示阻力值整体呈现“西部低、东部高、高值分散、低值连片”的特点,其中阻力值最高值中a2(>25°耕地)>a6(≤2°耕地)>a3(15°-25°耕地)>a5(2°-6°耕地)>a1(农村居民点)>a4(6°-15°耕地)。(3)季节性水位涨落条件下淹没期比出露期农业面源污染风险更大、传输路径阻力更小、低等级传输路径更多,其中路径阻力值为1级的路径数量呈现a4>a5>a1>a3>a6>a2。(4)水体附近不同范围内“源地”向“汇地”的转换对于风险调控作用明显,水域附近50m和100m范围内耕地调整为林地情景下,a2在1级的输移路径数量相比现状情景分别降低13.79%和53.66%。(5)通过这种研究路径识别出的风险分布、输移路径等可以结合景观优化进行有效防控。(4)泛地块尺度下引进的低空遥感-无人机技术、随机森林算法、农户调研等方法在地物分类、负荷风险测度、防控措施效益分析中取得较好效果。研究表明:(1)低空遥感-无人机手段获取的厘米级高分数据极大提升了地物精细分类基础数据精度和栅格内信息纯度,随机森林算法下精细化地物分类精度高达90.05%,有利于泛地块网格划分。(2)基于农户行为调研发现存在劳动力下降、人口老龄化及作物高肥高药施用问题进而导致农业面源污染风险较高。(3)经测算TN、TP施用强度低于200 kg/hm2的泛地块网格比例较低,水质监测结果也反映出区域农业面源污染较为严重。(4)对人工湿地的农业面源污染风险消减能力分析发现可以大幅消减污染物并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区域内的悬浮物、总磷、总氮、铵态氮、硝态氮、COD通过人工湿地后分别消减了近86.67、54.66、81.11、10.67、83.85、59.42%。(5)通过这种研究路径识别出的农户行为、泛地块风险特征及人工湿地消减能力可很好的应用于区域农业面源污染风险防控。(5)综合多级网格尺度下的农业面源污染风险测度结果与管理需求开展可视化平台构建取得较好效果。研究表明:(1)建立信息化、可视化的农业面源污染风险防控平台可以有效提升管理效率、提高防控能力。(2)基于B/S框架、Web Storm工具开展可视化平台开发,具有技术丰富多样、过程轻量快速、可视效果美观等优点。(3)可视化平台可以很好的展示多级网格下的农业面源污染风险测度结果,更好的发挥地理学在农学领域的优点,充分体现出地理空间数据的价值,为管理、决策工作提供了数字化、高效化、科学化的手段。总体上,本论文融合农学、地理学、计算机学等学科同时考虑各尺度在管理、防控方面的需求差异,为多级网格尺度下农业面源污染研究路径与方法提供了统一风险研究范式,可有效解决当前农业面源污染风险测度路径不统一、研究参考性低、成果借鉴性差、结果可视性弱等问题。
重庆市人民政府[3](2021)在《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文中指出渝府发[2021]6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已经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1年2月10日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强雅倩[4](2020)在《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地方协调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当下,社会各界对长江流域保护这一话题的探讨正如火如荼,并在国家的主导下进行关于长江保护的立法工作,这一立法的出台将会填补我国在流域立法的空白。但是长江流域涉地域大、范围广,面临的环境问题复杂多变,要做好长江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要处理好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地方之间协调治理问题。而我国既有的关于水污染防治模式中,除了少数的上位法从全局上对水污染防治进行统筹规定之外,其他都是一些零散的部门法规以及一些政策性的规定,那就更难谈及在实践中的运用问题了。在长江保护法的背景之下,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对地方协调机制有了特殊的需求,我们要正视长江流域水环境治理问题,尤其是重视在长江大流域视角下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对地方协调机制的需求。因此需要对长江流域目前的水环境状况进行研究分析,进而反馈出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地方协调机制的需求,并尝试提供相应的解决之策。对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地方协调机制的研究,首先要对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的理论基础与立法状况进行概括性的了解,包括协调机制的理论渊源与理论内涵,这为研究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地方协调机制提供理论指引;另一方面对长江流域水质的防控、水量调控、排污总理控制等地方立法主要规定,以及整个流域内重点流域从国家的上位法规定到地方的特殊性规定,进行整体的把握与认识。其次,对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地方协调的必要性进行分析,包括一般必要性与特殊必要性两个方面。一般必要性主要是指水污染防治的共性问题,特殊必要性主要是指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的特殊境遇。第三,在长江大保护的背景下,以部门法为导向的协调治理理论、流域内的地方协调呈现分散化以及法律纠纷的解决主要依靠政府的协商为主这样的现状下,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地方协调机制存在困境。这些困境主要包括传统的部门法思维局限了横向协调机制的生成、全流域性的地方协调机制的缺位、专门化协调机构的缺失、信息共享机制的不健全以及当下的分段司法模式与长江流域水生态多元特征不相适应等,这些困境使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困难。最后,对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地方协调机制面临的困境尝试提供解决之策,以达到顺利以及有效的推进长江流域水污染的防治工作的开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构建:用领域法的思维推动协调治理、建立大流域协调机制、建立专门的协调机构、构建与完善流域专业化的信息平台、行政手段运用的协调、设立长江巡回法庭等。
杨成[5](2020)在《长江经济带水环境生态补偿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生态补偿是一项有利于激发各方保护生态环境积极性的公共政策。开展以共抓大保护为主题的长江经济带水环境生态补偿问题研究意义重大。本研究在整理有关水环境生态补偿研究成果和长江经济带水环境生态补偿实践情况的基础上,根据产权交易理论、区域生态合作治理理论、公共政策执行组织理论等,探讨—长江经济带水环境生态补偿存在的问题和产生的原因,提出对策建议。研究表明长江经济带水环境生态补偿面临法律保障不健全、政策设计不完善、组织协调机制有欠缺等问题,这与思想认识不一致、政府有限理性、法治理念不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薄弱、产权交易有瓶颈制约等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最后,本文从优化政策、强化保障、改进实施办法等角度提出完善长江经济带水环境生态补偿的具体对策建议,包括健全水环境生态补偿的法律体系,改进长江经济带水环境生态补偿政策,积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优化水环境生态补偿组织协调机制,强化水环境生态补偿价值宣传教育。
彭媛媛[6](2020)在《我国东南城市水环境特征解析与综合整治指导方案研究》文中提出近年来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人口的增加,城市水环境问题日益严重,主要问题有:城市地表水体污染较严重,大部分水质仍然在Ⅳ类及劣于Ⅳ类;污水排放量大,2017年全国废水排放总量777.4亿t,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182.9亿t、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588.1亿t,生活污水成为主要污染源;随着城市化的加快,土地利用类型的改变使得降雨径流带来的面源污染成为一些城市的主要水环境问题。虽然我国在水环境治理中做了大量工作,但是距离城市水环境水体功能达标、实现生态宜居城市等的要求还有差距。因此,亟需制定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指导方案和技术路线图,为城市水环境污染总体调控、水环境综合整治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本研究选取东南地区的主要河流和湖泊进行水质监测与评价。评价结果表明,东南地区地表水质在Ⅳ类及劣于Ⅳ类的占比较大,东南地区水质整体较差。对东南地区河流、湖泊水环境污染的时空特征分别进行分析,结果表明,从时间上看,区域城市水体的水质状况这几年正在逐渐转好;丰水期水质明显好于其他时期;夏季水质明显好于冬季。从空间上看,经过城市后水质普遍变差;上游水质较下游水质好;支流水质对城市河流的影响较大。对典型城市污染源进行估算分析,区域主要污染成因是城市生活源、管网问题造成的生活污水直排、降雨径流污染以及支流的影响。区域城市水体主要污染因子是COD和氨氮。基于水环境特征和污染成因分析的结果,构建了适合本地区的综合整治指导方案,包括编制目标的确定、水环境容量计算、污染负荷分配计算和指导方案。其中东南地区河流水环境容量多采用河流一维模型;湖泊水环境容量计算时,COD和氨氮多采用零维模型,TN和TP多采用营养盐允许负荷模型;污染负荷分配推荐使用等比例分配法;分别从点源污染控制、面源污染控制、水体水质改善与提升控制和节水这四个方面进行详细的方案方法介绍、案例介绍和技术推荐。分析东南地区水环境演化及治理历程,确立时间轴和分阶段目标,确定每个阶段综合整治需求和战略任务,最后确定技术发展重点形成东南地区水环境综合整治技术路线图。
赵津津[7](2020)在《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城乡生态文明建设统筹推进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美好的生态环境是社会主义者始终追求的目标之一,马克思和恩格斯对未来城乡生态环境的设想,为中国共产党人解决城乡生态环境问题指明了努力的方向,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结合中国发展的不同阶段,推动城乡生态关系理论逐步完善、实践不断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系统回答了当代中国城乡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一步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城乡生态关系思想,为我国统筹推进城乡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和科学的行动指南。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城乡生态文明建设的统筹推进工作在短短几年时间迈上新台阶,取得了系列重大突破和成就:国土空间面貌发生深刻改变,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城乡生态文明建设的协调性不断增强。经过多年努力,我国积累了统筹推进城乡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经验——注重顶层设计及其推动落实,以及促进城乡利益协调。美丽中国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是中国共产党谋划城乡统筹的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引;统筹生态城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政策创新,施行最严密的法治,是统筹推进城乡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保障;自上而下层层推动、先行试点与经验推广、压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保责任,则是有效推动顶层设计落地实施的关键。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为促进城乡利益协调采取的重要举措有:第一,统筹城乡空间规划。中国共产党十分注重坚持主体功能区战略,科学划定“三区三线”,推动城乡空间规划的协调统筹,促进城乡“三生空间”合理布局。第二,推动生态补偿创新发展。多年来,流域生态补偿与森林生态补偿在政策制定、法律保障和地方实践各层面都做出丰富的探索。第三,城乡优势互补共建生态文明。我国重视利用城市资金、技术、人才优势,助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通过补齐农村环境短板,为城市提供生态支持。但也应看到,新时代城乡生态文明建设持续统筹推进依然面临现实挑战,城乡生态文明建设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突出,城乡生态文明建设的统筹推进机制有待完善,城乡统筹的生态文明制度不完善及治理效能不彰显。为应对这些挑战,必须以生态文明理念引领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城乡生态文明建设的平衡充分发展,完善城乡生态文明建设的统筹推进机制,促进城乡统筹的生态文明制度完善及治理效能提升。
曲超[8](2020)在《生态补偿绩效评价研究 ——以长江经济带为例》文中认为生态补偿是生态文明制度的“四梁八柱”之一,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重要政策,也是调节基于生态环境服务、保护和发展成本的利益相关者关系的一种重要手段。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长江经济带发展上升为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国务院相继出台《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等重要政策,十九大报告又提出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当前,我国生态补偿工作已经进入助力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实践在全国开展得早,投入资金多,补偿效果好,但同时,由于部门利益分割,补偿资金来源单一,补偿机制不健全,尤其是没有开展系统回顾和绩效评价,生态补偿工作未形成工作闭环,难以有针对性地优化调整以适应新时代发展需要。基于此,本文系统评述了国内外相关文献,提出了生态补偿绩效评价的概念,从博弈论角度论证了基于绩效评价进行补偿的合理性,构建了生态补偿绩效评价的总体框架和指标体系,开展了生态补偿政策效益、效应和效率的综合评价,测算了实际补偿与按绩效应支付补偿的差额,为完善我国生态补偿机制提供了科学支撑和政策建议。本文理论部分对生态补偿的理论与机制进行了分析。首先,总结了国内外生态补偿相关研究文献。生态学理论、经济学理论、社会学理论主要回答了生态补偿“为什么补、补什么、谁来补、补给谁、补多少、怎么补”等问题,揭示了生态补偿的综合性和复杂性。管理学理论主要回答了“好不好、怎么改”等问题。其次,对生态补偿绩效评价的主要方法进行了梳理,从政策设计、政策执行、补偿效果分析、补偿效应评价、投入产出效率等多位维度进行了评述。之后,采用博弈论方法,按照预补偿、后补偿、按照绩效补偿三种模式,对生态补偿的激励机制进行了经济学分析,发现在绩效补偿模式下分配补偿资金并进行博弈,有利于提高生态补偿的预算刚性和资金使用效率。本文实践评述与框架设计部分对国内外生态补偿法律、政策和实践进行了总结,并设计了生态补偿绩效评价的基本框架。一是发展阶段方面,我国的生态补偿经历了初设阶段(1978-2004年)、形成阶段(2004-2012年),完善阶段(2012年-至今)等三个阶段,梳理了三个阶段出台的重要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二是实践进展方面,我国重点领域生态补偿基本实现全覆盖,重点区域生态补偿取得新进展,市场化生态补偿取得新突破;同时,总结了美国、欧盟、拉美等国家生态补偿实践情况;归纳出我国生态补偿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政策针对性不强、补偿效率不高等实践方面的问题。三是框架设计方面,针对当前研究对象集中在生态补偿效果评价、研究领域集中在生态环境绩效研究、研究方法集中在EPI指数等线性加总等不足,系统性提出了生态补偿绩效评价的基本概念、主要目标、评价原则和指标体系,全面拓展了生态补偿绩效评价的研究思路、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本文实证分析部分包括四项内容:一是采用熵值法测度生态补偿的六项效益。2011-2018年长江经济带11省市综合效益均呈上升趋势,总体熵均值由2011年的16.77增加到2018年的33.58,增加了100.20%。上海市、浙江省、重庆市熵均值位于前列,贵州省、安徽省、云南省熵值增速位于前列。二是采用DID模型对长江流域生态补偿政策效应进行了评价,回归结果显示生态补偿显着改善了流域水质。在各控制变量中,人均GDP、氨氮排放强度通过1%显着性水平检验,表明其与政策效应关联性较强。通过改变窗期、子样本回归、安慰剂等进行稳健性检验,证明政策效应具有稳健性。三是采用三阶段DEA模型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森林、流域的综合补偿效率进行了计算,发现综合效率呈先升后降趋势,其规模效率下降是导致综合效率降低的主要原因。四是综合以上三个逻辑层次评价结论,以效应评价作为可信度参考,以效益评价作为计算基数,以效率评价作为调整系数,测算了按绩效应补偿的金额,形成绩效评价工作闭环。2011-2015年应在实际补偿的基础上额外补偿,而2016-2018年应扣减补偿资金。分省市测算,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湖北省、安徽省等5个省市应给予额外补偿。最后,基于研究结论提出四项政策建议:一是突出综合化,构建系统全面的生态补偿制度;二是突出市场化,不断创新生态补偿运行机制;三是突出绩效化,坚持生态补偿科学标准和效率导向;四是突出激励化,以生态补偿为抓手推动建立绿色发展长效机制。
刘畅[9](2020)在《海河流域河北段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法律对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民以食为天,水为食之先。”水对我们生存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当代中国更是“民生为上,治水为要。”海河水系作为我国七大水系之一,作为我国流域饮用水水源地之一,却也是我国水污染最严重的流域之一,从当前我国深化对大江大河治水战略地位的认识和国家总体战略的高度认识中突出重点流域保护和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要着力解决好重点流域突出水环境问题,其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是流域水资源保护工作的重要方面,保障公众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是经济建设和国计民生工作的重要方面。本篇论文以海河流域河北段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法律问题为研究对象,开头导论部分梳理了我国近十年主要政策导向,理论上了解国内外研究现状、明确研究目的和研究方法,奠定扎实的理论基础。第一章是对我国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法律制度建设的概述,首先从不同角度归纳了饮用水水源地的定义,再以时间和立法为脉络梳理了我国水环境治理的顶层设计,以及海河流域和河北省地方的法律体系建设从无到有、从粗到细。第二章是针对海河流域河北段的饮用水水源地法律制度提出问题,包括了四个方面问题即缺乏健全的法律制度体系、缺失科学的管理体制、有待改善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制度和有待加强的追责体系和承担方式。第三章是借鉴美国、日本和德国的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在法律制度和具体措施方面的可取之处。第四章是针对海河流域河北段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即完善的饮用水水源地制度体系、明确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体制、创新饮用水水源地的规划保护和强有力的法律责任体系和承担方式。最后结语对全文的内容加以总结,认识到仍存在的不足之处作为继续努力的方向。
黄茜[10](2020)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长江之治》文中指出中国共产党在治理长江的进程中,在不同发展阶段所做出的不同历史选择,如以治理为主或开发为主或保护为主是生产力发展水平所限。当今中国,长江的作用、影响、地位、功能产生了长足的变化,中国当今治理长江,对长江进行开发的能力、条件、水平也昨今不同,洪水不再是长江治理的主要对象,污水因主要矛盾转换而成为治理的主要对象,开发利用长江不再局限于水动能和水资源的汲取,而是拓展到水生态、水环境,这样快速的发展、巨大的变化、深远的作用,是长江以往不曾展露在任何历史时期过的,其罕见在世界大江大河发展史上也鲜少出现。本文对中国共产党在新中国成立以后围绕长江进行的治理作回顾和分析,并从整体上对治理长江的思想脉络作较为系统的阐述,分析不同历史时期内长江的功能和地位,对习近平长江大保护思想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对长江治理展开研究,有助于为防洪提供参考,结合长江生态化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对帮助打开长江开发新局面具有借鉴意义。文章分为绪论和正文两部分。正文第一章围绕长江治理的历史起点和历史经验来写。主要从中国共产党治理长江思想的思想来源、历史起点、近代长江水患治理的历史经验来论述。以理论视角阐明中国共产党治理长江思想的思想来源是马克思恩格斯有关治水的生态思想。以现实视角从长江由古至今的经济地位和重要作用来论述中国共产党治理长江的历史渊源。第二章主要论述新中国成立初期的长江治理。从建国初期的实际出发,消除长江水患。以新中国成立初期长江的现实基础和修建大型水利工程的举措两个方面展开论述。第三章论述综合开发利用长江的探索。主要从三峡工程从构想到实现、水利措施结合生物措施综合治理、沿江开发开放战略的逐步开展、长江经济带发展及问题等内容论述。第四章阐述中国共产党治理长江思想最新成果长江大保护思想的形成及其内容,以及在这一思想指导下取得的治理成效。长江流域大型水利工程的建设和过度索取的人类活动影响了长江生态环境,以习近平总书记的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共抓长江大保护是时代的要求,是朝着正确方向前行并取得最终成功的关键。
二、长江上游重点防治工作取得进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长江上游重点防治工作取得进展(论文提纲范文)
(1)基于公众参与和逐级协商的跨区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 ——以渭河流域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理论意义 |
1.2.3 现实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动态 |
1.3.1 国外跨区域流域水资源治理研究进展 |
1.3.2 国内跨区域流域生态补偿研究进展 |
1.3.3 对已有研究的评述 |
1.4 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技术路线 |
1.4.3 研究方法 |
1.5 研究范围 |
1.5.1 研究区域 |
1.5.2 数据说明 |
1.6 论文创新之处 |
第二章 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生态补偿机制 |
2.1.2 跨区域流域生态补偿 |
2.1.3 公众参与 |
2.1.4 逐级协商 |
2.2 跨区域流域生态补偿理论基础 |
2.2.1 公共物品理论 |
2.2.2 环境外部性理论 |
2.2.3 协商理论 |
2.2.4 公平性理论 |
2.2.5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3 研究框架构建 |
2.3.1 跨区域流域生态补偿概念模型 |
2.3.2 基本思路 |
2.3.3 基本原则 |
2.3.4 补偿的利益相关者 |
2.3.5 补偿标准 |
2.3.6 补偿方式 |
2.3.7 补偿资金的融资方式 |
2.3.8 跨区域流域生态补偿保障措施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国内外跨区域流域生态补偿实践分析 |
3.1 国内跨区域流域生态补偿实践分析 |
3.1.1 国内跨区域流域生态补偿实践现状 |
3.1.2 国内跨区域流域生态补偿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
3.2 国外跨区域流域生态补偿实践分析 |
3.2.1 国外跨区域流域生态补偿实践现状 |
3.2.2 国外跨区域流域生态补偿对我国的启示 |
3.3 渭河流域跨区域生态补偿及治理现状 |
3.4 渭河流域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的重要性和可行性 |
3.4.1 渭河流域跨区域生态补偿的重要性 |
3.4.2 渭河流域跨区域生态补偿的可行性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跨区域流域生态补偿主客体及行为分析 |
4.1 跨区域流域生态补偿主客体分析 |
4.2 跨区域流域上下游政府间博弈行为分析 |
4.2.1 静态博弈分析 |
4.2.2 演化博弈分析 |
4.3 跨区域流域生态补偿的公众参与行为分析 |
4.4 实证分析 |
4.4.1 数据收集与变量描述 |
4.4.2 模型设定 |
4.4.3 实证结果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基于公众参与和逐级协商的跨区域流域补偿标准 |
5.1 问题的提出 |
5.2 基于公众参与的跨区域流域生态补偿标准上下限分析 |
5.2.1 补偿上限-流域下游生态系统服务支付主体的收益 |
5.2.2 补偿下限-流域上游生态系统服务受偿主体的成本 |
5.2.3 补偿标准-基于鲁宾斯坦恩议价模型的协商标准 |
5.3 实证分析 |
5.3.1 基于选择实验法的渭河流域生态补偿标准下限测算 |
5.3.2 渭河流域生态补偿标准上限测算 |
5.3.3 基于鲁宾斯坦恩议价模型的渭河流域生态补偿标准分析 |
5.3.4 议价能力、协商阶段对补偿标准的影响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基于公众参与和逐级协商的跨区域流域生态补偿方式 |
6.1 问题的提出 |
6.2 基于公众参与和逐级协商的跨区域流域生态补偿方式理论分析 |
6.2.1 不同生态补偿方式的界定 |
6.2.2 生态补偿方式的实践经验 |
6.2.3 跨区域流域补偿方式逐级协商 |
6.3 渭河流域生态补偿方式选择偏好 |
6.3.1 变量选择及样本统计性特征 |
6.3.2 计量模型分析 |
6.3.3 实证结果及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跨区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保障措施 |
7.1 跨区域流域生态补偿政策的优化与建议 |
7.1.1 以成本收益双视角作为跨区域协商补偿标准的依据 |
7.1.2 跨区域补偿标准应充分体现流域生态系统服务的价值 |
7.1.3 跨区域生态补偿要关注区域发展的公平性原则 |
7.2 针对其他相关措施的优化与建议 |
7.2.1 建立上下游不同地方政府之间的合作联盟 |
7.2.2 完善跨区域流域治理和补偿相关法规政策 |
7.2.3 增强企业的责任感和担当意识 |
7.2.4 培养跨区域流域保护补偿的生态价值理性 |
7.2.5 充分发挥流域内社会组织的公信力和专业性 |
7.2.6 建设跨区域流域的信息交流平台 |
第八章 结论及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2)多级网格下农业面源污染风险测度与可视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国家污染防治与信息化管理需要 |
1.1.2 重庆市污染防治的现实需要 |
1.1.3 农业面源污染风险领域研究亟需推进 |
1.2 国内外研究进展 |
1.2.1 农业面源污染研究热点 |
1.2.2 农业面源污染主要研究领域 |
1.2.3 农业面源污染风险研究趋势 |
1.3 风险测度研究存在的问题及切入点 |
1.4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5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1.6 研究特色 |
第2章 区县尺度下基于面板数据的风险测度 |
2.1 研究区概况 |
2.2 研究路径与数据来源 |
2.3 研究方法 |
2.3.1 基于“压力-转化-消纳”过程的风险测度模型构建 |
2.3.2 分析方法 |
2.4 结果与分析 |
2.4.1 风险测度模型各维度的因子结果 |
2.4.2 农业面源污染风险测度综合结果与演变 |
2.4.3 风险防控关键区域识别 |
2.5 讨论 |
2.5.1 风险测度模型的精度评估 |
2.5.2 风险区域重心运动的驱动分析 |
2.6 小结 |
第3章 乡镇尺度下基于情景模拟的风险测度 |
3.1 研究区概况 |
3.2 研究路径与数据来源 |
3.3 研究方法 |
3.3.1 基于CLUE-S、Markov模型土地利用情景预测 |
3.3.2 输出风险模型 |
3.4 结果与分析 |
3.4.1 2010年、2015年输出风险时空变化 |
3.4.2 2020年、2025 年、2030年多情景下输出风险演变 |
3.5 讨论 |
3.5.1 限制区和子流域的引入使成果更利于实际管理 |
3.5.2 土地利用演变是输出风险变化的主要驱动之一 |
3.5.3 未来输出风险概率对输出系数变化的响应程度高 |
3.6 小结 |
第4章 村落尺度下基于源汇过程的风险测度 |
4.1 研究区概况 |
4.2 研究路径与数据来源 |
4.3 研究方法 |
4.3.1 MCR模型构建 |
4.3.2 景观优化 |
4.4 结果与分析 |
4.4.1 “源地”识别 |
4.4.2 最小累积阻力基面测算 |
4.4.3 阻力面测算及风险分区结果 |
4.4.4 风险传输路径识别结果 |
4.4.5 景观优化成效分析 |
4.5 讨论 |
4.5.1 阻力面识别有利于农业面源污染风险防控 |
4.5.2 如何消减季节性水位涨落对污染风险的负面影响 |
4.5.3 水域附近林草景观对污染物阻隔作用明显 |
4.5.4 景观优化有利于降低风险 |
4.6 小结 |
第5章 泛地块尺度下基于低空遥感的风险测度 |
5.1 研究区概况 |
5.2 研究路径与数据来源 |
5.3 研究方法 |
5.3.1 无人机多光谱数据获取与处理 |
5.3.2 基于随机森林算法的地物精细化分类 |
5.3.3 泛地块级网格划分 |
5.3.4 污染风险排放调研与测算方法 |
5.4 结果与分析 |
5.4.1 特定时期典型地物的各指数信息结果 |
5.4.2 随机森林算法识别地物结果 |
5.4.3 地物分类结果野外实地精度校验 |
5.4.4 泛地块尺度污染负荷排放风险分析 |
5.5 讨论 |
5.5.1 低空遥感与随机森林算法结合适用于地物精细化分类 |
5.5.2 高强度的TN、TP施用水平对水质威胁风险高 |
5.5.3 人工湿地构建有利于降低污染风险 |
5.6 小结 |
第6章 风险测度可视化平台构建与防控策略分析 |
6.1 可视化平台构建方法 |
6.1.1 需求分析 |
6.1.2 多源异构数据融合技术与数据库构建 |
6.1.3 风险测度可视化平台架构 |
6.2 可视化平台构建结果 |
6.2.1 平台界面 |
6.2.2 各级网格尺度下风险可视化图层情况 |
6.3 可视化平台下的管理与防控策略分析 |
6.3.1 区县级尺度网格下管理与防控策略 |
6.3.2 乡镇级尺度网格下管理与防控策略 |
6.3.3 村落级尺度网格下管理与防控策略 |
6.3.4 泛地块级尺度网格下管理与防控策略 |
6.4 小结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创新点 |
7.3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学术成果与参与课题 |
(4)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地方协调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地方水污染防治 |
1.2.2 地方环境立法 |
1.2.3 地方协调机制 |
1.3 研究思路及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之处 |
1.4.1 文献的创新 |
1.4.2 观点的创新 |
1.4.3 研究对象的创新 |
第2章 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的理论基础与立法概况 |
2.1 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的理论基础 |
2.1.1 协调机制的理论渊源 |
2.1.2 协调机制的理论内涵 |
2.2 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的上位法规定 |
2.3 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地方立法的主要内容 |
2.3.1 长江流域水质防控的地方立法规定 |
2.3.2 长江流域水环境纳污能力的主要规定 |
2.3.3 长江流域排污总量控制的主要立法规定 |
2.4 长江流域重点江河湖泊水污染防治专门立法 |
第3章 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地方协调的必要性 |
3.1 一般必要性 |
3.1.1 长江流域水资源的普遍特性期待水环境问题的协调治理 |
3.1.2 窒碍低效的传统治理模式期待协调机制推进水污染问题的解决 |
3.2 特殊必要性 |
3.2.1 新环境下对公众保护长江的高期望需要协调机制的指引 |
3.2.2 长江流域治理主体的多元需要协调机制的调和 |
3.2.3 长江流域的广阔性要求流域内各地的协调与配合 |
第4章 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地方协调机制的困境 |
4.1 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地方协调机制的现状 |
4.1.1 以部门法为导向的协调治理理论 |
4.1.2 流域内的地方协调呈现分散化 |
4.1.3 纠纷的解决以地方政府的协商为主 |
4.2 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地方协调机制的困境 |
4.2.1 部门法思维局限了横向协调机制的生成 |
4.2.2 全流域性的地方协调机制存在缺位 |
4.2.3 专门化协调机构的缺失 |
4.2.4 信息共享机制的不健全 |
4.2.5 分段司法不适应长江流域生态单元的规律 |
第5章 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地方协调机制的完善 |
5.1 用领域法的思维推动协调治理 |
5.2 建立大流域协调机制 |
5.3 建立专门的协调机构 |
5.4 构建与完善流域专业化的信息平台 |
5.5 行政手段运用的协调 |
5.6 设立长江巡回法庭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5)长江经济带水环境生态补偿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 研究背景 |
2. 研究意义 |
(二) 国内外相关研究的综述 |
1. 国外研究综述 |
2. 国内研究综述 |
3 国内外研究评价 |
(三) 研究目的与内容 |
1. 研究目的 |
2. 研究内容 |
(四) 研究方法 |
1. 文献研究法 |
2. 实地调研法 |
3. 综合分析法 |
一、基本概念与理论基础 |
(一)基本概念界定 |
1. 长江经济带 |
2. 水环境 |
3. 生态补偿 |
4. 水环境生态补偿 |
(二) 理论基础 |
1. 外部性理论 |
2. 企业家政府组织理论 |
3. 产权交易理论 |
4. 区域生态合作治理理论 |
5. 公共政策执行组织理论 |
二、长江经济带水环境生态补偿现状 |
(一) 长江经济带水环境生态补偿实施情况 |
1. 长江经济带水环境生态补偿的相关法律及政策 |
2. 长江经济带水环境生态补偿主要配套机制建设情况 |
3. 长江经济带水环境生态补偿实践工作开展情况 |
(二) 长江经济带水环境生态补偿工作评价 |
三、长江经济带水环境生态补偿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 长江经济带水环境生态补偿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
1. 水环境生态补偿的法律体系不健全 |
2. 水环境生态补偿政策不完善 |
3. 水环境生态补偿中市场作用未有效发挥 |
4. 生态补偿的组织协调机制不完善 |
5. 水环境生态补偿保障机制不健全 |
(二) 长江经济带水环境生态补偿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1. 信息分布不均匀导致各方认识不统一 |
2 政府有限理性 |
3. 政府依法行政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
4. 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相对薄弱 |
5 产权交易存在瓶颈制约 |
四、优化长江经济带水环境生态补偿的对策建议 |
(一) 健全水环境生态补偿的法律法规体系 |
1. 规范水环境生态补偿的政策体系 |
2. 加强水环境生态补偿法律法规建设 |
3. 强化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
(二) 优化长江经济带水环境生态补偿政策内容 |
1. 合理界定水环境生态补偿利益相关方 |
2. 完善水环境生态补偿标准 |
3. 拓展水环境生态补偿方式 |
4. 加强水环境生态补偿绩效评价工作 |
(三) 积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
1. 引入市场主体参与生态补偿 |
2. 改进水环境生态补偿的技术条件 |
3. 拓宽市场化的生态补偿资金渠道 |
(四) 完善长江经济带水环境生态补偿组织协调机制 |
1. 建立长江经济带水环境生态补偿实施机构 |
2. 强化生态保护补偿部际联席会议机制建设 |
3. 严格水环境生态补偿监督问责 |
(五) 强化水环境生态价值宣传教育 |
1. 强化政府保护环境的责任意识 |
2. 加强水环境生态补偿专业知识教育 |
3. 加强水环境生态补偿工作宣传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1 长江经济带水环境生态补偿相关政策汇总表 |
附录2 长江经济带沿江11省市水环境生态补偿相关政策汇总表 |
致谢 |
(6)我国东南城市水环境特征解析与综合整治指导方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国内外城市水环境特征解析与综合整治研究进展 |
1.2.1 国内外城市水环境污染特征研究进展 |
1.2.2 国内外水环境综合整治研究进展 |
1.3 研究目的与内容 |
1.3.1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3.2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2.我国东南地区城市水环境概况及污染特征解析 |
2.1 东南地区概况 |
2.1.1 位置及城市分类 |
2.1.2 气候和自然地理 |
2.1.3 人口经济和产业结构 |
2.1.4 水资源和水文 |
2.1.5 城市涉水基础设施 |
2.2 东南地区城市水环境概况 |
2.2.1 东南地区水污染物排放量 |
2.2.2 东南地区水环境水域功能分类 |
2.2.3 东南地区城市水环境现状 |
2.3 东南地区城市水环境污染特征解析 |
2.3.1 东南地区城市河流污染特征解析 |
2.3.2 东南地区城市湖泊污染特征解析 |
2.4 东南地区城市水环境污染关键因子识别和污染成因解析 |
2.4.1 东南地区城市水环境污染关键因子识别 |
2.4.2 东南地区城市水环境污染成因分析 |
2.5 本章小结 |
3.我国东南地区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指导方案构建 |
3.1 我国东南地区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指导方案编制总则 |
3.1.1 方案编制的目的与指导思想 |
3.1.2 方案编制原则与依据 |
3.1.3 东南地区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目标的确定 |
3.1.4 方案编制的主要内容 |
3.2 东南地区城市水环境容量及污染负荷削减分配方法研究 |
3.2.1 东南地区城市水环境容量计算方法研究 |
3.2.2 东南地区城市污染负荷削减分配方法研究 |
3.2.3 生态流量计算方法 |
3.3 东南地区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研究 |
3.3.1 东南地区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点源污染控制方案 |
3.3.2 东南地区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面源污染控制方案 |
3.3.3 东南地区城市水体水质改善与提升方案 |
3.3.4 东南地区城市节水方案 |
4.我国东南地区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技术路线图 |
4.1 我国东南地区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技术路线图编制总则 |
4.1.1 技术路线图编制的目的 |
4.1.2 技术路线图编制原则与依据 |
4.1.3 技术路线图编制方法 |
4.2 东南地区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技术路线图制定方法研究 |
4.2.1 东南地区城市水环境演化及治理历程 |
4.2.2 东南地区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时间轴及分阶段目标的确立 |
4.2.3 东南地区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需求和战略任务分析 |
4.2.4 东南地区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未来技术发展重点 |
4.3 东南地区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技术路线图 |
5.结论与展望 |
5.1 结论 |
5.2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个人简介 |
导师简介 |
副导师简介 |
致谢 |
(7)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城乡生态文明建设统筹推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缘起与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述评 |
三、相关概念的界定 |
四、研究方法 |
五、创新之处与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第一章 社会主义城乡生态关系思想及其当代发展 |
第一节 空想社会主义的城乡生态关系思想萌芽 |
一、空想社会主义对资本主义城乡生态问题的批判 |
二、空想社会主义对未来社会城乡生态关系的设想 |
第二节 马克思恩格斯的城乡生态关系思想 |
一、马克思恩格斯对资本主义城乡生态问题的批判 |
二、马克思恩格斯对共产主义城乡生态关系的设想 |
第三节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人对城乡生态关系的探讨 |
一、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中国共产党人对城乡生态关系的探讨 |
二、改革开放后至十八大前中国共产党人对城乡生态关系的探讨 |
三、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十八大以来统筹推进城乡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成就 |
第一节 国土空间面貌发生深刻改变 |
一、国土空间布局表现出较为合理的趋向 |
二、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拉大趋势得以扭转 |
第二节 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
一、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成效显现 |
二、农业面源污染扩大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
第三节 城乡生态文明建设的协调性不断增强 |
一、城乡生态环境一体化实现程度大幅提高 |
二、生态补偿取得明显成效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十八大以来统筹推进城乡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经验之一:注重顶层设计及其推动落实 |
第一节 高屋建瓴制定发展战略 |
一、美丽中国战略的城乡生态一体化导向 |
二、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城乡生态一体化导向 |
三、乡村振兴战略的城乡生态一体化导向 |
第二节 推动政策制定和法制化进程 |
一、城乡统筹的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密集出台 |
二、城乡统筹的生态文明建设法制化加速推进 |
第三节 推动顶层设计的落地实施 |
一、自上而下层层推动 |
二、先行试点与经验推广 |
三、以生态环保责任制强化落实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十八大以来统筹推进城乡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经验之二:促进城乡利益协调 |
第一节 城乡利益协调的理论阐释 |
一、城乡利益分配不均的困境 |
二、以城市利益让渡调整利益格局 |
三、城乡互利合作实现利益最大化 |
第二节 统筹城乡空间规划 |
一、坚持主体功能区的战略导向 |
二、科学划定“三区三线” |
三、推动城乡空间规划的协调统筹 |
四、促进城乡“三生空间”合理布局 |
第三节 推动生态补偿创新发展 |
一、推动流域生态补偿的制度建设和实践探索 |
二、推动森林生态补偿的制度建设和实践探索 |
第四节 城乡优势互补共建生态文明 |
一、以城带乡助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
二、补齐农村环境短板锚固城市生态本底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新时代城乡生态文明建设持续统筹推进面临的挑战 |
第一节 城乡生态文明建设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突出 |
一、城乡空间规划仍不平衡不协调 |
二、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能力不平衡 |
三、生态农业发展不充分问题突出 |
第二节 城乡生态文明建设的统筹推进机制有待完善 |
一、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机制不完善 |
二、要素配置不均衡导致城乡统筹推进机制不完善 |
三、生态补偿的城乡协同机制不健全 |
第三节 城乡统筹的生态文明制度不完善及治理效能不彰显 |
一、城乡统筹的生态文明政策制定有待完善 |
二、城乡统筹的生态文明法律法规有待完善 |
三、城乡统筹的生态治理效能不彰显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新时代城乡生态文明建设持续统筹推进的应对策略 |
第一节 以生态文明理念引领城乡融合发展 |
一、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引领城乡空间发展 |
二、坚持“生态价值论”和“两山论”理念引领生态补偿 |
三、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引领生态保护修复 |
第二节 推动城乡生态文明建设的平衡充分发展 |
一、平衡协调城乡空间规划 |
二、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能力 |
三、挖掘生态农业发展潜力 |
第三节 完善城乡生态文明建设的统筹推进机制 |
一、完善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机制 |
二、以要素自由流动完善城乡统筹推进机制 |
三、健全生态补偿的城乡协同机制 |
第四节 促进城乡统筹的生态文明制度完善及治理效能提升 |
一、完善城乡统筹的生态文明政策制定 |
二、完善城乡统筹的生态文明法律法规 |
三、促进城乡统筹的生态治理效能提升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8)生态补偿绩效评价研究 ——以长江经济带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外生态补偿研究综述 |
(一)文献分析 |
(二)历史沿革 |
(三)主要原则 |
(四)标准核算 |
二、国内生态补偿研究综述 |
(一)文献筛选 |
(二)总体分布 |
(三)实证研究情况 |
(四)评价方法情况 |
三、生态补偿绩效研究进展 |
(一)生态补偿绩效的评价重点 |
(二)生态补偿绩效评价主要功能 |
(三)生态补偿效果评价研究 |
四、文献述评 |
第三节 研究目标与方法 |
一、研究目标 |
二、研究方法 |
(一)文献分析法 |
(二)实证分析法 |
(三)比较分析法 |
(四)演绎分析法 |
第四节 论文结构与框架 |
一、论文结构 |
二、论文框架 |
第五节 本文创新点和不足之处 |
一、主要创新点 |
(一)研究对象的创新 |
(二)研究内容的创新 |
(三)研究方法的创新 |
二、不足之处 |
第二章 理论来源与机制分析 |
第一节 概念界定 |
一、生态补偿 |
二、生态补偿模式 |
(一)市场主导型生态补偿 |
(二)政府主导型生态补偿 |
(三)社会参与型生态补偿 |
三、生态补偿绩效评价 |
(一)绩效 |
(二)公共政策绩效评价 |
(三)生态补偿绩效评价 |
第二节 基础理论 |
一、经济学理论 |
(一)外部性理论 |
(二)公共物品理论 |
(三)产权理论 |
(四)博弈论理论 |
(五)生态资本理论 |
(六)生态价值理论 |
二、管理学理论 |
(一)新公共管理理论 |
(二)委托代理理论 |
(三)绩效管理理论 |
第三节 生态补偿机制比较与经济学分析 |
一、纵向与横向生态补偿模式比较 |
二、生态补偿激励机制经济学分析 |
(一)预补偿型 |
(二)后补偿型 |
(三)按绩效评价补偿型 |
(四)三种补偿模型的比较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国内外生态补偿实践述评 |
第一节 我国生态补偿法律法规及政策 |
一、生态补偿法律法规 |
二、生态补偿政策进展 |
(一)初始阶段:生态补偿依附于环境管制 |
(二)形成阶段:体现“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 |
(三)完善阶段: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
第二节 我国生态补偿实践 |
一、我国生态补偿实践总体情况 |
二、我国生态补偿重点实施领域 |
(一)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 |
(二)森林(草原、湿地)生态补偿 |
(三)流域生态补偿 |
第三节 国外生态补偿实践 |
一、美国生态补偿实践 |
二、欧盟生态补偿实践 |
三、拉美国家生态补偿实践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生态补偿绩效评价框架设计 |
第一节 生态补偿绩效评价的步骤与指标构建思路 |
一、总体思路 |
二、指标体系构建原则 |
三、绩效评价主要目标 |
第二节 生态补偿绩效评价方法比选 |
一、方法比较 |
二、方法选择 |
(一)效益评价——熵值法 |
(二)效应评价——双重差分法 |
(三)效率评价——三阶段DEA方法 |
第三节 生态补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设定 |
一、生态补偿效益评价指标 |
二、生态补偿效应评价指标 |
三、生态补偿效率评价指标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基于熵值法的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效益评价 |
第一节 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现状 |
一、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状况 |
二、森林生态补偿状况 |
三、流域生态补偿状况 |
第二节 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效益综合评价 |
一、生态补偿效益分类 |
(一)经济效益 |
(二)生态效益 |
(三)环境质量效益 |
(四)污染减排效益 |
(五)资源节约效益 |
(六)社会公平效益 |
二、描述性统计 |
三、效益熵值分析 |
(一)11省市生态补偿综合效益熵值分析 |
(二)11省市生态补偿各单项效益熵值评价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基于DID模型的长江经济带流域生态补偿效应评价 |
第一节 流域生态补偿效应评价模型的设定 |
一、模型设定 |
二、变量定义 |
三、数据来源与统计描述 |
第二节 长江干流生态补偿政策效应评价 |
一、平行趋势检验 |
二、DID模型设置 |
三、基本回归 |
四、稳健性检验 |
第三节 长江支流赤水河生态补偿政策效应评价 |
一、平行趋势检验 |
二、基本回归 |
三、分行业回归 |
四、稳健性检验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基于三阶段DEA模型的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效率评价 |
第一节 各类生态补偿综合效率评价 |
一、综合效率评价第一阶段 |
二、综合效率评价第二阶段 |
三、综合效率评价第三阶段 |
四、综合效率与单项效率对比 |
五、分析与讨论 |
第二节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环境效率评价 |
一、调整前的生态补偿环境效率 |
二、调整后的生态补偿环境效率 |
三、分析与讨论 |
第三节 生态补偿脱贫效率评价 |
一、调整前的生态补偿脱贫效率 |
二、调整后的生态补偿脱贫效率 |
三、分析与讨论 |
第四节 按综合绩效评价的生态补偿金额测算 |
一、纳入计算的生态补偿总金额 |
二、综合效益总量 |
三、11省市绩效熵值 |
四、11省市基于综合绩效评价的生态补偿资金分配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结论与建议 |
第一节 结论 |
一、生态补偿制度不断完善,重点领域实现全覆盖 |
二、生态补偿规模逐年提高,综合效益稳步上升 |
三、生态补偿政策效应显着,宜在重点流域总结推广 |
四、生态补偿综合效率先升后降,规模效率低为主要因素 |
五、补偿金额与绩效评价结果背离,由补偿不足转变为补偿过度 |
第二节 不足之处 |
第三节 建议 |
一、突出综合化,构建系统全面的生态补偿制度 |
二、突出市场化,不断创新和完善生态补偿运行机制 |
三、突出绩效化,完善生态补偿的科学标准和效率导向 |
四、突出激励化,推动建立绿色发展长效机制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图1 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功能区划 |
表1 2016年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分配情况表 |
表2 2017年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分配情况表 |
表3 2018年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分配情况表 |
表4 长江经济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重点补助县域名单(2018年). |
表5 长江经济带各类主体功能区面积(km~2)及占比(2018年) |
表6 长江经济带11省市2011-2018年流域绩效评价指标概况 |
表7 黄河流域8省区2011-2018年流域绩效评价指标概况 |
表8 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调查问卷情况 |
致谢 |
在学期间学术成果情况 |
(9)海河流域河北段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法律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目的和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三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四 研究内容和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我国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法律制度建设 |
一 饮用水水源地概念界定和流域概况 |
(一)饮用水水源地相关概念界定 |
(二)我国及海河流域和河北省饮用水水源地概况 |
二 流域饮用水水源地法律制度现状 |
(一)国家层面 |
(二)海河流域和河北省地方层面 |
第二章 海河流域河北段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法律问题 |
一 饮用水水源地法制体系亟待健全 |
(一)现行法律体系层次存在缺陷 |
(二)专门法律规范存在缺位 |
二 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体制亟待明确 |
(一)饮用水水源地监管体制不合理 |
(二)饮用水水源地监管方式落后 |
三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制度亟待完善 |
(一)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建设不完备 |
(二)饮用水水源地信息公开制度不成熟 |
四 饮用水水源地法律责任亟待加强 |
(一)法律责任处罚力度薄弱 |
(二)法律责任承担方式单一 |
第三章 域内外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法律对策和借鉴 |
一 域内外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法律对策概况 |
(一)域内流域及地区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法律对策概况 |
(二)美国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法律对策概况 |
(三)日本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法律对策概况 |
(四)德国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法律对策概况 |
二 域内外外饮用水水源地源地安全法律对策借鉴 |
(一)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 |
(二)高效的监管体系措施 |
(三)健全的应急预警制度措施 |
(四)成熟的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制度 |
第四章 海河流域河北段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法律对策建议 |
一 健全饮用水水源地法律体系 |
(一)树立科学的饮用水水源地立法理念 |
(二)完善饮用水水源地法律规范体系 |
二 明确饮用水水源地监管体制 |
(一)厘清跨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监管体制 |
(二)优化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监管方式 |
三 完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制度 |
(一)完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制度建设 |
(二)完善饮用水水源地信息公开及公众参与制度 |
四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法律责任 |
(一)加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执法力度 |
(二)深化饮用水水源地法律责任追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10)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长江之治(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本文的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方法 |
四、研究的重难点及创新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长江治理的历史起点和历史经验 |
第一节 长江治理的理论起点 |
一、在气象变化和农业发展中治水起着重要作用 |
二、治水是亚细亚生产模式的鲜明特点 |
三、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马克思主义核心生态观 |
第二节 历史上的重心南移及长江承载的重任 |
一、我国古代经济重心的南移 |
二、宋代后长江流域承载的历史重任 |
第三节 近代以来治理长江水患的历史经验 |
一、历史上长江严峻的防洪形势 |
二、近代长江治理的失败经验带来思考 |
第二章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长江治理 |
第一节 新中国成立初期长江的历史地位 |
一、长江发展亟待复兴 |
二、新中国成立初期面临的长江水患 |
三、长江流域成为新中国的经济重心 |
第二节 工程驱动下的长江治理 |
一、荆江分洪工程成功分洪 |
二、汉江杜家台分洪工程的兴建及成效 |
第三章 综合开发利用长江 |
第一节 综合开发利用长江的探索 |
一、全面治理长江—高峡出平湖的伟大构想 |
二、大型水利工程与其他治理举措相结合 |
第二节 以开发开放驱动长江之治 |
一、沿江开发开放战略推动长江历史性巨变 |
二、长江经济带发展及问题 |
第四章 长江大保护成为历史主题 |
第一节 长江大保护思想的形成 |
一、生态文明上升为国家治理的重要指导思想 |
二、习近平长江大保护思想的形成 |
第二节 长江大保护的成效 |
一、长江大保护成为长江治理的主线 |
二、长江正在发生历史性巨变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长江上游重点防治工作取得进展(论文参考文献)
- [1]基于公众参与和逐级协商的跨区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 ——以渭河流域为例[D]. 倪琪.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21(01)
- [2]多级网格下农业面源污染风险测度与可视化研究[D]. 朱康文. 西南大学, 2021(01)
- [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J]. 重庆市人民政府.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1(04)
- [4]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地方协调机制研究[D]. 强雅倩. 湘潭大学, 2020(02)
- [5]长江经济带水环境生态补偿问题研究[D]. 杨成. 苏州大学, 2020(03)
- [6]我国东南城市水环境特征解析与综合整治指导方案研究[D]. 彭媛媛. 北京林业大学, 2020(02)
- [7]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城乡生态文明建设统筹推进研究[D]. 赵津津. 福建师范大学, 2020(10)
- [8]生态补偿绩效评价研究 ——以长江经济带为例[D]. 曲超.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0(12)
- [9]海河流域河北段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法律对策研究[D]. 刘畅. 西北民族大学, 2020(08)
- [10]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长江之治[D]. 黄茜. 三峡大学, 20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