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算外资金的产生与发展(论文文献综述)
唐峻[1](2015)在《政府非税收入法律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政府非税收入是政府收入的重要构成,对其进行有效规制,可以实现政府收支的科学化,促进财政领域的公平和效率,为我国建设法治财政奠定坚实的基础。我国目前非税收入约占政府总收入的40%,尤其是地方政府对于非税收入的依赖性很强。近年来,宏观经济趋弱,地方财政压力加大,一些政府部门在税收收入增速明显下滑时,盲目追求非税收入的高速增长,“三乱现象”死灰复燃,侵害了人民的权益。与税收相关法律制度比较健全、立法层次较高相比,对非税收入的法律规制仍处于较为落后的境地,没有一部全国统一的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法律,只有国务院和财政部颁布的一些规章及地方政府颁布的相关条例对,导致了从上到下对非税收入的性质和功能产生了错误认识,乱收费、乱开支、无监管的现象,屡禁不止。因此对政府非税收入法律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展开研究,既可以促进财政法理论研究的深入,也可以为政府实务部门在非税领域的改革提供理论指引。对政府非税收入法律制度研究,首先,从法学角度研究非税收入有一定新颖性,并可开拓财税法学研究领域;其次,政府非税收入的法制改革是实现政府收入来源和管理法制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研究财税法治不可缺失的一环;最后,政府非税收入法制的完善与否也和财税法相关理论命题的突破大有关联。实践中,通过对其法制改革的研究,实现政府非税收入回归财政,为我们保障市场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限制政府公权力的滥用、理顺财政分配关系、强化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和转变政府职能提供支持,并进一步为完善我国公共财政体制、健全财税和行政法制奠定坚实的基础。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选题背景、研究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第二部分比较全面地对和政府非税收入有关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做了初步的介绍和梳理。第三部分指出了研究中的不足,一是对各种政府非税收入的共性和个性提炼、总结上的不平衡性总结,二是缺乏定量分析的研究。第四部分提炼了本文的部分特色与创新之处,主要包括在研究视角上、非税立法体系构建和“收支两条线”改革方面。最后一部分介绍了本文研究中主要采用的一些研究方法。第一章,主要研究非税收入问题的理论基础,本章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分析了我国政府非税收入的历史沿革。首先,为更好地展开对非税收入的研究,本文先分析了政府收入的内涵,在阐释政府收入概念的基础上,对政府收入做了理论上的分类。其次,分四个阶段阐述了从预算外资金到政府非税收入的演变,并指出预算外资金向非税收入转变的意义。第二部分是对我国政府非税收入法律概念的梳理,分别从政府管理部门、国际经济组织和理论界做了界定。第三部分以不同的标准对政府非税收入做了分类。第四部分分析了政府非税收入的特性,首先研究了非税收入性质,其次考察了非税收入与税收的联系与区别。最后一部分介绍了政府非税收入的正当性和合法性。首先,对正当性和合法性的概念进行了辨析,其次,提出本文政府非税收入的“正当性”实际指政府收取非税收入的理论依据和前提条件。最后,研究了非税收入的形式合法性和实质合法性。第二章,对我国政府非税收入制度的缺陷及成因进行了反思。第一部分分析了我国政府非税收入制度的现状与弊端,如执收主体多元化,征收项目项目繁多,规模失控侵犯公民财产权,结构失衡偏离非税收入真正目的等弊端。同时也检视了我国政府非税收入立法现状及存在问题,首先分中央和地方,对我国现行政府非税收入立法的概况做了大致的介绍,然后指出我国政府非税收入立法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立法层级偏低、立法技术粗糙和操作性不强、非税征收管理存在空白、征收设定违法、预算制度有待完善、收支脱钩效果不明显等。第二部分深入探讨了政府非税收入问题产生的主观动因与客观环境。首先是理论研究的不足与认识上的偏差;其次,现行财政体制的缺陷是主观动因,较为明显的有财政压力下的制度变迁、不规范的财政分权体制、地方政府缺乏税权、不合理的干部政绩考核机制和地方政府融资渠道的匮乏。最后,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的缺陷是导致非税收入领域乱象纷呈的客观环境。第三部分指出政府非税收入制度的缺陷是造成非税领域诸多问题的客观环境,包括法治不健全、非税收入自身特性、公共产品和服务边界模糊等。第三章,政府非税收入规范管理的国际考察与启示。本章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从发展演进、规模状况、收入结构介绍了国外政府非税收入发展的概况。第二部分从法律体系、项目设立、收费标准的确定、预算收支、信息公开收缴电子化等六个方面考察了国外非税收入的管理制度。第三部分提出了国外非税收入管理对我国非税收入制度改革的启示。本文认为,我国在改革与完善我国政府非税收入制度是时,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改革:一是结合我国具体国情,二是对政府非税收入合理定位,三是确立法治理念和完善法律制度,四是合理确立非税项目和征收标准,五是提高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透明度。第四章,我国政府非税收入法治化的路径分析。本章共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指出我们首先应做好理论研究的推进和指导思想的纠偏。首先,应加强政府非税收入领域的法学理论研究,其次,纠正非税收入领域的错误认知。第二部分提出了完善我国政府非税收入法律制度的构想,主要从八个方面展开:第一,应构建和完善政府非税收入法律体系框架。首先要明确政府非税收入立法的主要形式,目前来看较为实际和稳妥的做法是采取近期、中期和远期三个阶段,分阶段逐步推进的折衷做法。其次,规范政府非税收入设定权,在确定法律保留原则的合理程度后,对授权立法做限制性规定,然后分解非税收入设定权。最后,分析具体非税收入设定权的归属。第二,分类规范政府非税收入,将非税收入项目按照应取消、可以保留但应规范、改为税收、大力发展四个层次予以规范。第三,重构政府非税收入收缴机构,在将财政部门内部机构调整后,可考虑依托地税机构成了新的非税征管机构。第四,合理确定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标准。第五,完善政府非税收入预算体制,首先应明确四本预算之间的功能定位,其次加强四类预算之间的统筹与协调。最后,协调基金目录与预算科目不符的地方。第六,提高非税收入法治化运作的透明度,应提高财政信息的法律法规的层级、修改信息公开和保密法规和建立高效的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第七,强化非税收入征管监督体制,从法律体系、监督主体和监督模式三个方面完善。第八,改进政府非税收入激励与约束机制,既要对征收主体的利益进行激励,也要通过科学的绩效指标对其考核。第三部分提出了我国非税收入法治化所必须的配套体制改革,首先是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分权制度,保证地方政府的财力和支出责任相符。其次是合理规划政府职能,推进机构改革和人员精简,科学划分政府;最后,要多渠道开拓地方政府的融资渠道。
杜坤[2](2016)在《非税收入预算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非税收入是我国政府收入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统观近些年来的财政数据,可知非税收入的增长呈现出非常规无序发展的态势,甚至在有些地方非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例一度超过税收,成为维系地方政府运转的“血液”。不过,此种局面并非财政收入的常态,亟需遏制本应作为补充政府财力的非税收入野蛮生长。通常认为,对非税收入的规制应当从征收、管理与支出三个层面进行,预算与支出管理的“缺位”与“不到位”始终是阻碍非税收入规制的绊脚石。新近修葺一新的《预算法》对非税收入提出更为严格的要求,例如全口径预算、限制财政专户、明确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等非税收入在复式预算体系的定位,凡此种种,不一而足。《预算法》对“野蛮生长”的非税收入立法回应,意味着对非税收入规制从重视“征管层面”修补向关注“管理与支出层面”的深刻转变。尽管《预算法》发出将政府所有收支纳入预算的“最强音”,这只不过是在规制非税收入的漫漫长路上跨出的第一步,不代表非税收入问题的完美解决。总体上可以说,对非税收入预算的规制既是《预算法》的重心所在,又是《预算法》不容回避的软肋。不彻底的分税制引发地方政府对非税收入的过度依赖,催生非税收入的蓬勃发展。作为“政府钱袋子”的预算理应要有所作为,“如何捏紧非税收入的钱袋子”毫无疑问成为预算法必须回答的问题。非税收入预算重要不等于对非税收入预算规制就完美无憾。事实上,控制非税收入预算不但需要科学完备的法律规则,更需要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之间的配合与协调。然而由于授权立法在非税收入预算条文中的大量应用、行政机关内部非税收入预算运行规则的缺失以及立法机关监督法律规则的不完备,例如尽管新预算法肯认了全口径预算,将政府所有收支都纳入预算之中,由此按照不同收入形式的具体特性构造出复式预算体系,但复式预算在内容上存在不同程度的交叉和重叠;对非税收入的定位处于摇摆不定的状态,加之人大预算审批的虚化与弱化等等。非税收入预算规则的刚性有所减损,最终出现“看似有规则,但有效性欠佳”的尴尬局面。寻求非税收入预算规制的有效路径需要回归到真实的财政预算世界。以预算权配置的基本格局为线索,以非税收入预算流程为指引,将非税收入预算划分为行政机关内部制约与立法机关监督控制两大体系,将财税法的“控权”思维植入非税收入预算在行政机关内部制约环节与立法机关监督环节,形成两大板块之间的耦合,以期改善非税收入规制的境况。有鉴于此,本文遵循“界定对象—揭示本质—价值考量—问题检视—制度完善”的逻辑脉络,界定非税收入预算的概念、归纳非税收入预算的特征、发展历程、理论根基、价值诉求,结合我国财政实践中非税收入预算管理的问题进行探讨。通过论证非税收入预算法律关系,立足于行政与立法机关预算权配置与非税收入预算的流程,梳理非税收入预算管理的立法与实践,提出构筑和完善非税收入预算法律体系基本构造的设想。最后,反思非税收入预算行政机关内部制约体系以及立法机关监督体系的“中国图景”,提出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流程强化和统合非税收入预算行政机关内部制约法律体系,从“信息—对话—强制”维度整合与增强立法机关监督控制,以期对强化我国非税收入预算有所助益。按照这一基本思路,除导论和结语外,本文共分五章探讨非税收入预算法律问题。第一章为非税收入预算范畴界定。界定非税收入预算概念范畴是首先应回答清楚问题。第一部分解读非税收入概念。非税收入概念不仅是探究非税收入预算的逻辑起点,也是非税收入类型化的前提。主要是厘清非税收入与税收的区别。第二部分是对非税收入预算概念和法律特征的分析。非税收入预算是对一般公共预算中非税收入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总称。非税收入预算具有法定性、层级性、效率性等特征;第三部分归纳非税收入预算历史与现实,主要是对计划经济和转轨时期的非税收入预算管理梳理。重温历史与规整现实是规范非税收入预算的重要步骤,在历史和现实的叙事中探寻非税收入预算症结之所在。第二章为非税收入预算的理论阐释。本章对非税收入预算的相关法学理论进行阐释。第一部分是整合非税收入预算法律关系。在公私交融的背景下以往法律关系权利义务说已无法全面厘清非税收入预算参与者之间的权力与权利配置。在反思分析法学范式下的预算法律关系的基础上,借用“法权中心主义”的“权力-权利”一体分析框架重新整合非税收入预算法律关系。第二部分是回答非税收入预算的正当性和合法性。预算民主与预算法定是非税收入预算存在必要性和合理性重要依据,是构造非税收入法律体系的理论基石。第三部分回答创设非税收入预算的终极目标。没有目标定位的制度设计,只会随着实践的发展左顾右盼,非税收入预算既是“政府的钱袋子”,又是社会公众私人财产转化为公共财产的管道,透射出国家财政权与私人财产权之间微妙关系,因此将平衡两权关系定位为非税收入预算的终极目标。第三章为非税收入预算法律体系基本构造。本章以非税收入预算权在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之间配置为指引,构造出行政机关内部制约体系与立法机关监督体系。第一部分是非税收入预算法律体系构造标准的设定。以非税收预算权力配置作为构造非税收入预算法律体系的基准,根据《预算法》的规定,行政机关掌握非税收入预算的编制权、执行权,而立法机关则拥有非税收入预算的审批权和监督权。以此为理论的基点,将非税收入预算的法律体系划分为行政机关内部制约体系和立法机关监督体系。第二部分是分述非税收入预算行政机关内部制约体系,主要涉及内涵、功能定位、实然情况等。第三部分是分述非税收入预算立法机关监督体系,主要涉及法律含义、功能定位、理念选择以及实然情况。第四部分则是对非税收入预算行政机关内部制约体系与立法机关监督体系二则之间关系的探讨。事实上行政与立法体系并不是孤立存在的,二者之间存在密切的联系,行政机关内部制约体系是立法机关监督体系的前提和基础;同时立法机关监督体系反向作用于行政机关内部制约体系,倒逼行政机关不断完善非税收入预算的编制与执行。第四章为行政机关内部制约体系的现实问题及其优化路径。本章从分流归位、权力配置以及控制手段三个层面优化非税收入预算行政机关内部制约体系。第一部分简要分析行政机关内部制约体系存在的问题,如税费改革的进度缓慢、非税收入类型化有限、非税收入所有权归属摇摆不定,预算管理权划分不细致、预算控制手段不健全等。第二部分是对非税收入的分流归位。针对非税收入的体系庞杂的特征,有必要通过“减法”的形式对非税收入进行分流,在分流之后,对剩余的非税收入按照生成的依据将其归纳为依据公共权力、公共产权和其他类型三类。第三部分分析非税收入管理权在行政机关内部的分解与配置。在将凝结在非税收入资金之上的权力细化的基础上,从横向和纵向两个维度,按照权力制约与平衡的原则进行分配。第四部分是对非税收入控制手段的强化与提升。按照非税收入预算内部“编制—执行—稽核”的流程对其中存在的问题一一梳理,提出从部门预算编制、深化收支两条线、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以及财政部门的绩效评价等建议。第五章为完善立法机关监督体系。立法机关对非税收入预算的监督与控制是预算法的题中之义,如何完善立法机关的监督是本章的重要使命。第一部分提出以“信息—对话—强制”作为分析非税收入预算立法机关监督的分析框架。三个分析要素之间具有密切的逻辑关联,只有在充分掌握非税收入预算信息的前提下,立法机关才能与行政机关平等对话,而且之后经过详细的询问、质询,立法机关才能动用手中的预算审批与监督权,对政府的非税收入预算草案进行规制。第二部分是分析非税收入预算中立法机关预算监督所面临的困境。包括预算信息所有权观念偏差、预算信息不完整、预算信息实体和程序规则缺失、人大对话能力有限、对话制度保障有限、预算权力配置不合理、预算修正权、分项审批权、资金拨款权尚付阙如。第三部分是优化立法机关获取监督的信息途径。包括理顺预算信息的归属逻辑、落实非税收入预算的全面性与详尽性、完善政府提供预算信息的法律规则。第四部分是完善立法机关预算监督的对话制度,主要包括修复人预算询问权、增设预算公开听证制度。第五部分是赋予立法机关实质性权力,主要包括赋予人大预算修正权、完善人大否决权的救济机制以及创设独立的立法审计机关。
楼继伟[3](2019)在《40年重大财税改革的回顾》文中指出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财税改革成效显着,构建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要求的财税体制框架,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支柱作用逐步显现。本文按照时间顺序,在宏观经济运行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大环境下,回顾和梳理40年重大财税改革的出台,在还原历史的同时,澄清社会上存在的典型片面认识和错误观点,以更好地推动现代财政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韩灵丽[4](2013)在《中国财政预算“软约束”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认为对政府的法律约束效力是预算法治的必备要素,但预算的预先计划性使其法律约束效力因受经济变动因素的影响而弱化,产生预算软约束问题。什么样的经济变动因素可以影响年度内生效预算的效力,使预算发生追加、追减或其他的变更的情况,应当由预算法作出明确的规定。中国当前政府财政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存在软约束问题,经济上的软约束带来法律上的软约束,而法律上的软约束进一步加剧了经济上的软约束。这一问题在应对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时中国政府财政救市计划的出台表现得尤为明显,中国中央政府出台4万亿财政救市计划的效率足以让美国联邦政府汗颜。美国财政救市计划因为得不到国会两院的批准而迟迟不能出台,甚至贻误政府救市的良机。而中国政府财政救市计划则无须得到同级人大的批准,只须事后向人大报备就可以付诸实施。事隔两年,不同的财政救市计划,也产生了不同的实施效果。中国救市计划改变了既定的经济结构调整计划,大规模的政府投资和银行资金集中投向城市基本建设和房地产市场,造成了“国进民退”和房地产行业的“一业独大”现象。而巨额资金给社会带来的严重通货膨胀,不仅造成房地产市场和农副产品市场的严重投机行为,形成资产泡沫和物价上涨,而且还带来了高利贷问题,地方政府显性与隐性债务问题。这些问题的潜在风险巨大,降低了国民经济运行质量,造成社会财富不断缩水,甚至引发“老板跑路”,企业破产等现象。而美国虽然经济衰退未能得到有效改善,甚至可能面临再次衰退的危险,政府也面临债务违约风险,但市场机制健全,秩序井然有序,物价平稳,社会保障体系得到进一步优化,经济结构与运行的质量没有因此受到影响。通常政府财政预算公共权力受到议会的制约,会部分牺牲政府行政的效率,但可以使政府的行政措施更趋理性,更符合预算法治条件下以民生为导向的公共预算的要求。中国财政预算的软约束的问题与传统上以政府财政预算权为核心构建预算法律制度与预算管理体制有直接的关系,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同级政府的财政预算缺乏实质性制约,而且政府财政收入的一半未纳入预算管理,再加上缺乏预算绩效考核与责任追究的制度保障,经济变动因素当然成为改变既定预算冠冕堂皇的理由,从而带来无法避免的预算在经济上和法律上双重的软约束。预算的硬约束源于人大对政府财政权的硬制约。中国财政预算约束力的提升,必须建立在政府管理职能转换和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基础上,并通过宪法、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法、立法法、预算法的修订,理顺人大与政府,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扫清预算约束的体制、机制与法律障碍。当前中国预算硬约束的目标虽然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正朝着这一目标前进,财政预算已经从建设型财政走向公共财政,并提出了民生财政的要求,随着预算法的修订,“全口径”预算管理体制的建立,预算管理规范化程度的提高,以及预算公开透明与预算监督的加强,预算的法律约束力必将得到加强,从而逐步建立财政预算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的硬约束。
聂少林[5](2011)在《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创新研究》文中提出20世纪80年代以来,伴随着政府职能的调整,中国地方政府逐渐承担了大部分的财政职能,而相应的财政管理体制并没有进行根本性变革,于是地方政府在正规收入不足的情况下,主要通过增加其预算外财力的方式来实现财政收入的增长,而中央政府实际上也默许了地方政府的各种收费行为。由于地方政府和部门利益的推动,我国预算外资金规模膨胀,其增长速度甚至超过GDP与预算内收入的增长速度,成为与预算内资金旗鼓相当的财力资源,1992年预算外资金相当于当年预算内收入的97.7%,成为名符其实的“第二财政”预算外收入成为地方政府解决其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财力不足的主要方式和手段,其正面效应是显而易见的,但是要使预算外收入真正起到弥补当前我国财政体制在事权和财力安排方面的矛盾和缺陷,必须保证预算外收支活动受到很好的管理和控制。20世纪90年代之前,我国正是由于对政府预算外收支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监督,致使其负面效应越来越大。究其预算外资金难以治理的原因,不外乎以下三个方面。第一,预算外资金的属性问题。在市场经济国家,预算外资金绝对属于政府性资金。而我国在1996年之前,预算外资金都是企事业单位、部门和地方政府的自有资金,不纳入预算管理,供所有者自由支配。第二,预算外收入取得的依据问题。市场经济国家所谓的预算外资金都是依托于正式的立法而存在的,而我国的预算外资金只是依托于政府政令而存在。也就是说,政府想做什么事,就相应地出台一项预算外资金的法规。这和西方国家地方政府有税收开征权是有本质区别的。众所周知,西方国家的地方政府想做什么事如果缺少资金也是通过开征新税或调整税率来实现的,但必须要经过立法机构的严格审查才能成行。第三,由于前述两个原因,直接导致第三个方面,由于预算外资金收入的便利性、支出的随意性,预算约束力不足,使地方政府越来越依赖于预算外资金的增长。因此,必须强化预算外收支的管理,这不单单是预算外资金管理一个方面的问题,必须从深层次解决政府间权责划分、规范财政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综合治理,才能解决中国的预算外资金管理问题。鉴于非税收入管理已经成为当前我国财政改革和发展中的一项重要课题,而且,地方政府的非税收入管理问题是所有问题产生的本源,因此笔者选择了“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创新研究”作为博士论文的主题。本文在地方非税收入理论研究的基础之上,通过全面阐述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的历史进程、基本情况和现存问题,并通过对国外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方式的比较,主要着眼于地方非税收入管理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探讨,最终提炼出适合我国地方非税收入管理的创新理论和路径选择。其研究框架主要安排如下:第1章导论基于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理论研究已经成为当前一项重要课题,而目前我国理论界对地方非税收入管理的理论研究还是不够系统,实践过程中经常出现管理不规范的前提下,通过对国内与国外地方非税收入管理现状的分析,从非税收入范围、财政体制、预算管理、票据管理和监督机制等角度提出了地方非税收入管理创新理论,结合地方实际情况深入探讨非税收入管理的配套改革措施,为地方非税收入管理提供切实可行的具有针对性、实践性的政策建议。在国内外非税收入管理研究文献详细阐述的基础上,提出了本文的研究目标和研究框架,并总结出本文研究中出现的创新点和不足之处。第2章政府非税收入的理论基础从预算外资金的发展演变开始,介绍了非税收入的提出过程,科学界定政府非税收入内涵。在与税收的比较过程中,提出来非税收入的主要特点,即强制性与自愿性并存、有偿性、非固定性等。基于非税收入存在的理论依据,政府对非税收入按其性质不同大致分为四类:成本补偿性、负外部效应矫正性、国家产权综合效益最大化性、实现分配正义的重要补充性政府非税收入。同时指出非税收入具有财政收入和宏观调控的职能,对一国经济协调稳定发展和社会的和谐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第3章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的历史演进由于我国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每项收入的性质、作用、发展历程、当前状况及管理制度都各不相同,因此,本章按照非税收入的不同来源,将政府非税收入划分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和其他政府非税收入,分别从这几个收费项目的内涵和管理的发展历程介绍我国地方非税收入的历史演进,并从计划经济时代和经济转型时期,阐述地方非税收入的历史地位和作用。第4章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现实分析首先,本章分析了我国各地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现实状况,并且特别分析了辽宁省2009年非税收入具体情况;其次,分析地方政府非税收入规模、结构及管理现状,从而便于整体系统把握非税收入目前的发展现状;最后得出地方非税收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第5章地方非税收入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本章主要关注地方非税收入中的三个热点和难点项目——土地出让金、彩票公益金和资源性收费。基于其内涵特点和发展现状的基础上,着重指出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加强这三个收费项目管理的相关建议。第6章地方非税收入规范管理的国际借鉴通过介绍几个国家非税收入的发展演进、规模状况和主要来源,对联邦制国家和单一制国家地方非税收入管理进行详细阐述。从收费项目范围、收费标准、非税收入管理、非税收入监督和非税收入使用等方面,比较部分发达国家非税收入管理方式。虽然各市场经济国家由于资源、经济结构以及经济体制不同,使得各国中央和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的规模和来源结构情况各异,导致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权限存在很大的差异性,但同时,在非税收入的管理中,又体现出许多共同的特点。在借鉴国外非税收入管理经验的基础之上,主张我国地方非税收入规范化管理应该坚持完善财政体制、推进非税项目的分类规范管理、依法确定非税收入项目及标准、建立严格的地方政府非税收入征管体制、加强法制建设等基本思路。第7章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创新针对目前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现象的存在,非税收入管理创新的基本思路是:第一,清理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取消不合理的收费;第二,把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加强对其收支管理的透明度;第三,加强对地方政府非税收入征管,实现严格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在基本思路的指导下,提出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创新的基本建议,主要从非税收入项目、财政体制、预算管理、票据管理、监督管理和管理信息化方面进行展开分析。同时,本章也提出了与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相配套的改革措施,为加强地方非税收入管理创造有利条件。
许金柜[6](2014)在《我国政府预算制度的历史演进与改革模式研究(1949-2013)》文中研究说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要完善立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要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预算制度是现代财政制度的核心,它在一国的政治经济中居于重要地位,集中体现了一国政府在社会、经济、政治等各个领域的公共政策;是政府依法进行筹资、分配和管理财政资金以及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是规范、约束和监督政府行为的一种根本方法。新中国成立伊始,我国在吸收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政府预算思想和民主革命时期革命根据地预算经验基础上,初步建立起了自己的政府预算制度,当时称为“国家预算”。之后,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恢复、计划经济体制的建立、转轨以及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我国政府预算制度先后经历了国民经济恢复时期、计划经济时期、经济体制转轨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期、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建立四个时期60余年的历史演进,形成了与各时期相应的预算内容与特点,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初步建立起了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体制基本相适应的政府预算制度。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未来是建立在历史和现实的基础上。本文试图在借鉴已有研究成果基础上,在现行政治制度和行政体制框架下,从历史和现实两个维度对我国的政府财政预算制度展开分析。一方面,从历史发展角度考察我国政府预算制度的变迁过程,揭示我国政府预算制度的历史演变规律、特征与经验教训,为我国政府预算制度改革提供历史借鉴;另一方面,在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政府预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分析当前我国中央与地方政府预算改革的绩效、难点与局限,提出今后我国政府预算改革的基本思路、对策建议和未来政府预算的目标模式。我国政府预算改革近期目标主要不是强化预算绩效问题,而是要强化和实现预算在行政层面的全面控制,中长期目标主要是要实现预算在立法层面的全面控制,未来政府预算模式是通过构建“五级政府、三级预算”的中间过渡型预算模式改革,在此基础上最终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三级政府三级预算”的分级分权预算体制和以基金制为特征的完善的政府复式预算体系,走向预算国家。
江依妮[7](2010)在《中国式财政分权下的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研究》文中认为教育财政性投入占GDP百分之四的目标提出17年来仍未达标。其中,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仍然存在着增长缓慢、预算外依赖、地区差异大等问题。究其原因在于,教育在中国地方官员的激励体制中处于一个较低的位置。地方官员不够重视教育,在教育中又更为不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导致教育在地方财力分配决策时被“边缘化”。地方尤其是县级“行政预算体系”的以地方领导人为决策核心的特点,使地方财政资源分配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地方领导个人偏好的影响。而在中国自上而下的政府间委托代理关系下,中央与地方政府及其领导者的效用函数存在着共容与冲突。共容的产生主要基于中国垂直集权的人事晋升激励,引导地方领导者对如经济等某些考核指标的积极性;而冲突存在的条件在于,财政分权给予了地方政府决策自主权、监督缺失使地方政府成为信息垄断者。积极发展教育,则是中央与地方政府的效用函数冲突之一。教育仅被地方政府作为一个多任务委托合同中的一个强制性任务,而非具有激励性的绩效目标。地方政府的教育投入具有“天花板效应”,即它们的教育投入总存在一个上限,当达到这个上限之后,地方政府则不会再将更多财力投入其中。地方政府对待教育的“边缘化”态度使得转移支付本应产生的积极作用被严重削弱,虽然转移支付和财政分权能够抑制农村义务教育的预算外依赖,但是地方政府新增的本级财政收入和转移支付收入,都不会增加“教育占本级支出的比重”。但地方教育投入行为在不同财政分权形式下仍有所差别。当前中国存在着四种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代表着中央对地方财政干预力度和省以下财政分权的四种组合。“弱中央,强地方”的浙江与“强中央,弱地方”的黑龙江,县级政府对待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态度十分消极,其转移支付都给教育投入带来“挤出效应”。“弱中央,弱地方”的广东和“强中央,强地方”的内蒙,其消极态度低于前两者,其专项转移支付对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在此具有的“挤出效应”,可控转移支付具有“替代效应”。此外,当前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困难还在于,农村学校规模经济效益缺失、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校长的“经济人”自利行为。改善农村义务教育供给,除了建立以中央和省级政府为主的投入机制外,还要处理好县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公民之间的关系。
徐键[8](2012)在《分权改革背景下的地方财政自主权》文中研究表明为实现政治统治的合法化,近现代国家在民主的基础上形成了以规范为中心的权力认知模式。建国与改革为主题的国家制度建设所呈现的渐进性和试验性,使我国在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上,形成了规范内外不同的权力生长与存续机理。碎片化的规范,赋予了地方在特定领域内的财政自主权。同时,依赖政治过程的分散化策略,引致了权力的制度外溢,形成了诸多所谓的"事实上的财政自主权"。尽管正当的制度只能逐步建设和改进,但如果始终存在超越于法律规范之上的权力,法治秩序终将会崩裂。地方财政自主权,必须在规范主义的立场上循序形成。
高琳[9](2013)在《分税制、地方财政自主权与经济发展绩效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的大国而言,在保持了30多年的高速增长“奇迹”之后,如何保持经济的可持续增长并让人民共享发展成果,实现包容性增长,是一个巨大挑战。放眼世界,大国治理的一个难题就是处理中央(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关系。一方面,大国内部往往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出于信息收集上的劣势,中央政府有必要给地方政府自主性,让地方政府自主决策和管理本辖区的公共事务。但与此同时,大国在处理全国性问题上,则具有小国所不可及的规模优势。更为重要的是,出于政治稳定的考虑,大国的中央政府通常会限制地方因过度自主而滑向自立的边缘。上述两方面的原因,使得任何大国都面临的一个问题是,需要在中央集权与分权之间作出某种权衡。央地之间集-分权的一个关键是财政决策权力的划分,这直接关系到公共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方式。一个适宜的央地财政关系,能够有效地提供让公众满意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福利的最优化。而对于那些发展和转型国家而言,中央政府更是希望通过央地财政关系的调整,激励地方政府发展地区经济的积极性,进而实现全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中国在1980年代启动的财政包干制,即是一次给予地方财政决策自主权的分权化改革。在这次改革中,地方政府获得了空前的财政激励,由此推动了中国在1980年代的快速增长。然而,由于财政包干制缺乏正式的制度规则,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央的财政汲取能力逐渐下降,严重削弱了其宏观调控与再分配能力,并最终促发中央政府考虑调整与地方的财政关系。于是,在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中,通过一系列的精妙设计,财权重新开始向中央政府集中。但令人诧异的是,在财政自主权受到显着削弱的情况下,地方政府推动地区经济增长的积极性似乎并未有任何消减的迹象,最终看到的是,中国的经济增长一路高歌猛进。正是在上述背景下,本文以地方财政自主权为观察视角,实证分析分税制改革背景下的央地关系对地区经济增长绩效和公共服务提供绩效的影响及其背后的机制。与现有文献相比,本文的工作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第一,论证了分税制是一场财政集权因素与分权因素并存的改革,而且,集权因素进一步导致了分权因素的增强,即分税制背景下的央地财政关系是一个兼容了集权与分权的体制。本文论证分税制的集-分权因素不同于现有文献中所说的“收入集权、支出分权”概念,而是从预算内和预算外两个财政体系角度而言的。在制度改革中,分税制改革直接导致了地方政府预算内财政自主权的下降,但此次改革同时也为地方政府留下了预算外资金的自主权空间,由此进一步导致了预算外财政的扩张。笔者使用省份样本和城市样本的实证结果都表明,地方政府在预算内自主权削弱得越多,地方政府在无论是在短期还是长期表现出了对预算外收入更强的依赖。基于对现有分权测量指标适用性的评价,笔者提出地方财政自主度(支出中依赖与自有收入的比重)是一个相对最适宜用于测量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财政自主决策权力大小的指标。与此同时,科学全面地评价地方政府的财政自主度,应同时从预算内和预算外两个口径进行测量。第二,实证分析了地方财政自主权的经济增长绩效及其传导渠道。基于财政分权理论与现代经济增长理论,本文分别从短期效应和长期效应两个层面,检验了省级财政自主权对公共资本投资、私人资本投资(FDI)、人力资本积累以及全要素生产率(TFP)等多种经济增长传导机制的影响。结果表明,预算内财政自主权的增强在短期对公共资本积累具有不利作用,但对人力资本的积累却具有持久的正面作用,长期来看,对商业经营环境(FDI的实际税率)和TFP也都具有正面的改善作用。与此不同,预算外财政自主权的增强在短期有利于公共资本的积累,而对人力资本的积累无论是在短期还是长期都没有显着的促进作用,长期而言,对商业经营环境(FDI的实际税率)和TFP也都没有正面的促进作用。本文的研究表明,预算内财政自主权越高的地区,尽管在短期对经济增长不利,但由于促进了经济增长效率,因而对长期经济增长具有积极作用。而预算外自主度的增强虽然促进了投资驱动的短期增长,但并不改善经济增长效率进而对长期经济增长并无效果。第三,实证分析了地方财政自主权对公共服务提供绩效的影响。与通常使用公共服务投入和产出数量的度量方式不同,本文使用了公众对公共服务满意度的评价来度量公共服务的提供绩效。依托于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的大样本微观数据及其嵌套于地方行政辖区的数据结构,本文检验了县级政府预算内财政自主权(无法获得县级政府的预算外收支数据)对基础教育和医疗两项地方性公共服务个体满意度的影响。结果表明,财政自主权的增强(支出更依赖于自有收入)在概率上显着地促进了居民的公共服务满意度,这种作用主要得益于公共服务项目投入的资金效率,而增加公共支出水平(或比重)的作用并不明显。可见,地方政府拥有更大的财政自主权,也能够促进公共服务的提供效率,从而满足本辖区居民的需求,促进社会福利的改善。本文虽然是一项以实证分析为主导的研究,但通过紧扣作用机制,本文的研究得以能够系统地检验分权影响经济增长和公共服务提供绩效的理论机理,从而很好地回应了理论文献。与此同时,笔者也摆脱了该领域绝大多数实证文献中笼统地在分权与经济增长或公共品提供之间建立实证关系的做法。在数据和研究方法上,本文充分利用了宏观面板数据模型、截面数据模型、嵌套数据模型等多种数据结构及其相应的估计方法,并通过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和内生性检验,保证了本文实证结论的可靠性。本文的研究对中国未来央地财政关系的进一步完善具有重要的政策含义。相对于1980年代没有制度规则的分权化改革,分税制是一次建立在规则基础上的财政集权改革,因此,在建立与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财政体制上,分税制改革无疑迈出了重要的一步。然而,在分税制改革背景下,本文的研究表明,提高地方政府的预算内财政自主度,无论是对长期经济增长还是对公共服务的提供效率都具有积极作用。因此,中国未来要实现可持续增长,达到经济增长与社会和谐的共赢局面,央地财政关系的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大有可为。首先,中央政府需要摈弃实施大规模转移支付的思路,转而给予地方政府更多的自有收入,鉴于中国的单一制国体以及既有的税制体系,笔者提出,一个较为可行的方案是,提高地方政府在共享税(比如增值税)中的分享份额,当然,即使是在提高了税基的分享份额后,一些欠发达地区可能还是无法满足支出的资金需求,此时中央政府给予一定的转移支付仍然是必要的;其次,中央政府应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将各级地方政府的预算外资金乃至制度外资金整合到预算内渠道,尤其是要与一般预算收入统筹使用,或者严格按照预算内资金的管理方式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监管和约束。最后,对于一个成功的政府间财政关系改革,在明确收入归属和收入分享方案的同时,也需要确定政府间的支出事权和责任,否则终将难以形成一个稳定、有效的财政体制。由于中国地区间的巨大差异和需求的多样化,因此,总体而言,由地方政府承担多数地方性公共服务的供给责任是具有合理性的,但需要解决关键问题的是,理顺和清晰地界定不同层级政府的事权,以避免上级政府将支出责任转移给下级地方政府承担,从而又造成事权与事责的分离。以上三点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财权与事权”的对应与“事权与事责”的对应,笔者认为,促成这两个“对应”是分税制改革的未竟事业。
储德银,韩一多,张景华[10](2017)在《中国式分权与城乡居民收入不平等——基于预算内外双重维度的实证考察》文中认为本文首先从预算内外两个维度理论诠释收支分权对收入不平等的作用机制,然后在对城乡居民收入基尼系数和中国式分权水平进行重新测度的基础上建立面板数据模型,从全国和分区域视角实证考察了中国式分权对城乡居民收入不平等的影响。研究发现:(1)无论是全国还是分区域,预算内收入分权的提升均有利于降低城乡居民收入不平等;(2)预算内支出分权的提升虽然从全国来看会加剧城乡居民收入不平等,但在预算内支出分权水平相对较低的中西部地区,仍可以显着降低城乡居民收入不平等;(3)预算外收支分权对全国与东中西部地区的城乡居民收入不平等的影响具有一致性,即预算外收入分权使城乡居民收入不平等愈加恶化,而预算外支出分权却不同程度地降低了城乡居民收入不平等;(4)转移支付、受教育年限和城镇登记失业率对城乡居民收入不平等亦有推波助澜之效,但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化和对外开放度对城乡居民收入不平等的影响具有显着的地区差异。本文结论不仅对中国式分权体制的进一步完善与重塑公平效率机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而且还可以为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指明方向。
二、预算外资金的产生与发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预算外资金的产生与发展(论文提纲范文)
(1)政府非税收入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中的不足 |
四、特色与创新之处 |
五、采取的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政府非税收入问题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我国政府非税收入的历史沿革 |
一、研究非税收入的基础:对政府收入内涵的分析 |
二、我国从预算外资金到政府非税收入的演变 |
第二节 我国政府非税收入法律概念的梳理 |
一、政府管理部门的界定 |
二、国际经济组织的界定 |
三、理论界的界定 |
第三节 政府非税收入的分类 |
一、政府非税收入的统计口径 |
二、政府非税收入的分类标准 |
三、我国政府非税收入的具体分类 |
第四节 政府非税收入的特性 |
一、非税收入的性质分析 |
二、政府非税收入与税收的联系与区别 |
第五节 政府非税收入的正当性和合法性 |
一、正当性和合法性概念辨析 |
二、政府非税收入的正当性 |
三、政府非税收入的合法性 |
第二章 我国政府非税收入制度的缺陷与反思 |
第一节 我国政府非税收入制度的现状与弊端 |
一、执收主体多元化,征收项目繁多 |
二、规模失控,侵犯公民财产权 |
三、结构失衡,偏离非税收入真正目的 |
四、我国政府非税收入制度的立法检视 |
第二节 政府非税收入问题产生的主观动因与客观环境 |
一、理论研究的不足与认识上的偏差 |
二、主观动因:现行财政体制的缺陷 |
三、客观环境:政府非税收入制度的缺陷 |
第三章 政府非税收入规范管理的国际考察与启示 |
第一节 国外政府非税收入发展的基本情况 |
一、国外政府非税收入在近现代的发展 |
二、国外政府非税收入的规模 |
三、国外政府非税收入来源分析 |
第二节 国外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考察 |
一、政府非税收入的法律体系比较完善 |
二、政府非税收入项目设立的法治化 |
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和收费标准确定的科学化 |
四、政府非税收入统一纳入预算收支 |
五、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过程公开透明 |
六、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市场化程度较高 |
第三节 国外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的启示 |
一、结合我国具体国情改革我国非税收入法律制度 |
二、对政府非税收入应科学合理定位 |
三、法治理念的确立和法律制度的完善 |
四、依法合理设立非税收入项目和确定征收标准 |
五、提高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透明度 |
第四章 我国政府非税收入法律规制的路径 |
第一节 理论研究的推进和指导思想的纠偏 |
一、加强政府非税收入领域的法学理论研究 |
二、纠正非税收入领域的错误认知 |
第二节 完善我国政府非税收入法律制度的构想 |
一、构建和完善政府非税收入法律体系框架 |
二、分类规范政府非税收入 |
三、重构政府非税收入收缴机构 |
四、合理确定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标准 |
五、优化政府非税收入预算体制 |
六、提高政府非税收入信息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
七、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监督体系 |
八、改进政府非税收入激励与约束机制 |
第三节 政府非税收入法律规制所需的配套制度改革 |
一、建立科学的财政分权制度 |
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
三、多渠道开拓地方政府的融资渠道 |
后记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2)非税收入预算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提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提出 |
二、文献回顾 |
三、对现有研究的评析 |
四、研究方法 |
五、研究价值、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非税收入预算的范畴界定 |
第一节 非税收入概况 |
一、非税收入内涵的廓清 |
二、非税收入的具体内容 |
第二节 非税收入预算概念及其法律特征 |
一、非税收入预算的概念 |
二、非税收入预算的法律特征 |
第三节 非税收入预算的历史与现实 |
一、我国政府收入分类改革的历程 |
二、计划经济时期的非税收入预算 |
三、转轨经济时期的非税收入预算 |
第二章 非税收入预算的理论阐释 |
第一节 非税收入预算法律关系 |
一、非税收入预算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
二、重新整合非税收入预算法律关系 |
第二节 非税收入预算控制的三个基本问题 |
一、控制主体 |
二、控制方式 |
三、控制程度 |
第三节 非税收入预算的正当性与合法性 |
一、非税收入预算的正当性:预算民主 |
二、非税收入预算的合法性:预算法定 |
三、预算民主与预算法定之间的关系 |
第四节 非税收入预算的终极目标 |
一、非税收入预算产生条件:私人财产权的勃兴 |
二、非税收入预算发展动力:私人财产权与国家财政权的对立统一 |
三、非税收入预算终极目标:私人财产权与国家财政权分离与均衡 |
第三章 非税收入预算法律体系基本构造 |
第一节 构造非税收入预算法律体系必要性及其标准 |
一、构造非税收入预算法律体系的必要性 |
二、构造非税收入预算法律体系标准 |
第二节 行政机关内部制约体系:规范非税收入预算的起点 |
一、行政机关内部制约体系内涵界定 |
二、行政机关内部制约体系基本要素 |
三、行政机关内部制约体系的价值导向 |
四、行政机关内部制约的现实情况 |
第三节 立法机关监督体系:控制非税收入预算关键环节 |
一、立法机关监督体系的法律含义 |
二、立法机关监督体系的理论根基 |
三、立法机关监督体系的法律价值 |
四、立法机关监督的现实情况 |
第四节 非税收入预算内部制约与监督体系之间的关系 |
一、在规制主体、途径和方法方面之差异 |
二、指向与目的趋于一致 |
第四章 行政机关内部制约体系的现实问题及其优化路径 |
第一节 行政机关内部制约体系存在的现实问题 |
一、税费改革的进度缓慢以及有限的非税收入类型化 |
二、非税收入所有权以及预算管理权尚未明确细化 |
三、非税收入预算控制的手段不甚健全 |
第二节 分流归位:非税收入预算内部制约的前提条件 |
一、分流:进行税费改革 |
二、归位:非税收入的类型化 |
第三节 非税收入管理权的分解与配置:内部制约的必要条件 |
一、非税收入所有权的归属之争:国家所有 |
二、非税收入管理权之分解与配置分析 |
第四节 控制手段:非税收入预算内部制约的基本途径 |
一、预算编制阶段:细化部门预算 |
二、预算执行阶段:完善收支管理制度 |
三、预算监督阶段:稽查检查、绩效评价制度 |
第五章 立法机关监督体系的实施困境及其完善建议 |
第一节 立法机关监督的分析框架 |
一、立法机关监督的信息维度 |
二、立法机关监督的对话维度 |
三、立法机关监督的强制维度 |
第二节 立法机关实施预算监督所面临的困境 |
一、立法机关监督的“信息困境” |
二、立法机关监督的“对话困境” |
三、立法机关监督的“强制困境” |
第三节 优化立法机关监督信息途径 |
一、理顺预算信息的归属逻辑 |
二、落实非税收入预算的全面性和详尽性 |
三、完善政府提供预算信息的法律规则 |
四、设立立法机关预算研究机构 |
第四节 完善立法机关预算监督的对话制度 |
一、修复人大预算询问权的漏洞 |
二、增设预算公开听证制度 |
第五节 赋予立法机关实质性权力 |
一、赋予人大预算修正权 |
二、完善人大预算否决权的救济机制 |
三、创设独立的立法审计机关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后记 |
(3)40年重大财税改革的回顾(论文提纲范文)
一、财税改革作为突破口为经济体制改革“杀出一条血路” |
(一) 打破“统收统支”, 在摸索中寻找改革方向 |
1.“统收统支”“必须坚决加以改变” |
2. 财税改革先行一步 |
(二) “放权让利”, 调整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 |
1. 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探索:试行企业基金制、利润留成制 |
2. 两步“利改税”势在必行 |
3.“利改税”是改革的方向 |
4. 从企业承包制到“税利分流” |
(三) “分灶吃饭”, 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 |
1. 从“分灶吃饭”到“财政大包干” |
2. 预算外资金膨胀 |
3. 土地财政起源 |
4. 中央财政职能弱化 |
5. 分税制的早期探索 |
(四) 矫正包干制, 酝酿价税财联动改革 |
1. 从价格“双轨制”到“价格闯关” |
2. 价税财联动改革的设想 |
3. 市场化改革取向的艰难探索 |
二、税制和分税制财税体制改革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奠定基础 |
(一) 工商税制改革为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
1. 税制替代承包制 |
2. 税制改革“一石三鸟” |
3. 为控制投资过热实行生产型增值税 |
(二) 分税制改革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 |
1. 分税制改革是经济体制整体性改革的中心环节 |
2. 原有的财税体制不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
3. 中央财政“站在悬崖边上”, 危及国家长治久安 |
(三) 分税制财税体制建立了中央与地方稳定规范的财政分配关系 |
1. 收入按企业隶属关系划分改为按税种划分 |
2. 把地方政府藏于预算外的财政资金引入“分税制基数” |
3. 建立转移支付制度调节地区财力差距 |
(四) 分税制改革“怎么评价都不过分” |
1. 分税制改革是制度建设的里程碑, 奠定了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础 |
2. 分税制改革:在历史约束条件下做出了最大努力 |
三、公共财政:基于市场化的财政改革目标模式 |
(一) 建立公共财政解决政府越位和缺位问题 |
1. 市场化改革要求转变财政大包大揽的模式 |
2. 日益增长的社会公共需要要求财政支出结构调整与优化 |
(二) 预算制度成为财政改革的重点 |
1. 首部《预算法》的出台 |
2. 从一本预算到四本预算 |
3. 从预算角度看宏观税负和土地收入 |
4. 预算外资金的终结 |
(三) 扩大社会性支出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
1. 公共财政的阳光照耀农村 |
2.“非典”后大幅增加公共卫生支出 |
3. 社会保障制度逐步覆盖城市和乡村 |
(四) 公共财政参与和支撑关键领域市场化改革 |
1. 支撑完成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脱困, 塑造成熟市场经济主体 |
2. 财政支撑金融改革破局 |
3. 推动建立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
(五) 首次实施积极财政政策 |
1. 启动积极财政政策, 应对东南亚金融危机 |
2. 从积极到稳健、再到积极, 积极财政政策退出受阻 |
四、新时代财税改革推动国家治理的现代化 |
(一) 财税改革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 |
1. 国家治理的现代化要求财政发挥基础性和支柱性作用 |
2. 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要求财政主动改革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
3. 新常态背景下我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要求财政全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二) 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打造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和重要支柱 |
1. 以“营改增”为重点完善税收制度 |
2. 修订《预算法》现代预算制度起步 |
3. 启动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
(三) 保障和改善民生, 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
1. 初步实现全民医保 |
2. 完善社会保障和就业 |
3. 推进劳动力自由流动 |
4. 加强基本住房保障 |
5. 支持生态环境建设 |
(四) 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任重道远 |
1. 防控重大财政风险 |
2. 夯实国家治理的基础 |
3. 推动实现“四个全面” |
4. 协调改革、发展和稳定之间的关系 |
(4)中国财政预算“软约束”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绪言 |
第一章 财政预算的效力 |
1.1 财政预算的效力 |
1.1.1 财政预算的一般界定 |
1.1.2 财政预算的效力 |
1.1.3 财政预算的法律效力 |
1.1.4 财政预算执行的基本要求 |
1.2 财政预算的效力来源 |
1.2.1 政府财政预算的效力来源 |
1.2.2 政府财政预算产生法律效力的依据 |
1.3 财政预算法律执行效力的保障 |
1.3.1 宪法保障 |
1.3.2 法律保障 |
1.3.3 体制、机制保障 |
1.4 财政预算执行的软约束 |
1.4.1 财政预算执行软约束的界定 |
1.4.2 财政预算执行软约束与市场经济、宪政、公共财政的关系 |
1.4.3 财政预算执行软约束的制度基础 |
1.4.4 财政预算执行软约束的后果与处理 |
1.5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中国财政预算的软约束 |
2.1 中国财政预算经济上的软约束 |
2.1.1 财政收入逆经济规律而动 |
2.1.2 财政收入增长高于GDP的增长 |
2.2 中国财政预算法律上的软约束 |
2.2.1 预算超收收入与追加支出规模巨大损害财政预算的规范性 |
2.2.2 财政收支的体外循环是财政预算法律软约束的根源 |
2.2.3 地方政府的预算赤字是事实上的预算违法 |
2.2.4 财政预算审计监督的无奈 |
2.2.5 财政预算法律责任的缺位 |
2.3 中国财政预算正当性上的软约束 |
2.3.1 财政收入征收正当性的软约束 |
2.3.2 财政支出公共性不足 |
2.3.3 财政应收尽收的质议与财政用之于民的追问 |
2.4 预算外财政的风险与改革困难 |
2.4.1 预算外财政的风险 |
2.4.2 改革预算外财政的困难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应对危机中美财政预算约束力比较 |
3.1 财政救助计划的决策与目标 |
3.1.1 中国财政救助计划的目标措施与预算外管理 |
3.1.2 中国财政救助计划的执行与退出 |
3.2 中国财政救助计划的约束与效果 |
3.2.1 中国财政救助计划的软约束 |
3.2.2 中国财政救助计划的效率与短期效果 |
3.2.3 中国实施财政救助计划的客观效果 |
3.3 美国财政救助计划的约束效力 |
3.3.1 危机下财政救助计划遵循的一般规则 |
3.3.2 美国财政救助计划的执行与退出 |
3.3.3 美国财政救助计划的程序制约与监督机制 |
3.4 美国财政救助计划硬约束的启示 |
3.4.1 财政救助计划符合市场规律与宏观调控的整体目标 |
3.4.2 市场调节与公共财政是预算硬约束的基本前提 |
3.4.3 公民财产权的宪法保护是法律基础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引起中国财政预算软约束的根源 |
4.1 体制根源 |
4.1.1 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全建立 |
4.1.2 社会管理严重滞后的政府管理体制 |
4.1.3 缺乏人大与政府、代表与选民之间的制衡体制 |
4.1.4 司法独立及其职能有待于完善 |
4.2 法律制度根源 |
4.2.1 宪法原则与宪法制度不配套 |
4.2.2 选举法未能贯彻“委托代理的责任制度” |
4.2.3 财政法律制度与公共财政的要求不相适应 |
4.2.4 部门立法削弱了财政预算管理的统一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国财政预算硬约束的实现 |
5.1 建立人大代表对纳税人负责的人大监管机制 |
5.1.1 人大代表对选民负责是委托代理关系的内在要求 |
5.1.2 人大代表通过参会实现对纳税人的利益诉求 |
5.2 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政府管理体制 |
5.2.1 理顺市场、社会、政府三者关系 |
5.2.2 实现政府管理职能的转型 |
5.3 进行与政府职能的转型相适应的财政预算改革 |
5.3.1 人大与政府的预算权分配改革 |
5.3.2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职能分工与财权保障改革 |
5.3.3 财政收入体制改革 |
5.3.4 财政支出体制改革 |
5.3.5 加强与规范预算管理 |
5.3.6 推进国库管理体制改革 |
5.4 实现公共财政的配套改革 |
5.4.1 深化“民进国退”的市场化改革 |
5.4.2 构建服务型政府 |
5.4.3 实现人大立法的回归 |
5.4.4 司法独立 |
5.5 进行法律制度改革 |
5.5.1 宪法权威与宪法实施 |
5.5.2 修改预算法 |
5.5.3 其他法律制度改革 |
5.6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主要研究成果 |
(5)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3 研究目标及研究框架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框架 |
1.4 研究方法 |
1.5 创新与不足 |
1.5.1 创新之处 |
1.5.2 不足之处 |
2 政府非税收入的理论基础 |
2.1 中国政府非税收入界定 |
2.1.1 中国预算外资金的发展演变 |
2.1.2 中国政府非税收入概念的提出 |
2.1.3 从预算外资金到政府非税收入,沿着预算统一的路径转变 |
2.1.4 政府非税收入分类 |
2.2 政府非税收入的特性 |
2.2.1 政府非税收入的性质及定位 |
2.2.2 政府非税收入与税收的异同点 |
2.3 政府非税收入的理论依据 |
2.3.1 政府提供准公共品的成本补偿 |
2.3.2 政府解决负外部效应的重要方式 |
2.3.3 依据国家财产所有权获得收益的根本途径 |
2.3.4 实现分配正义的重要补充 |
2.4 政府非税收入的职能作用 |
2.4.1 政府非税收入的财政收入功能 |
2.4.2 政府非税收入的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功能 |
2.5 非税收入政府间划分的机理 |
2.5.1 非税收入政府间划分的基本原则 |
2.5.2 非税收入政府间划分导向 |
3 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的历史演进 |
3.1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1.1 行政事业性收费内涵 |
3.1.2 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管理的发展历程 |
3.2 政府性基金 |
3.2.1 政府性基金内涵 |
3.2.2 政府性基金及其管理的发展历程 |
3.3 国有资产收益 |
3.3.1 国有资产收益内涵 |
3.3.2 国有资产收益及其管理的发展历程 |
3.4 彩票公益金 |
3.4.1 彩票公益金内涵 |
3.4.2 彩票公益金及其管理的发展历程 |
3.5 罚没收入 |
3.5.1 罚没收入内涵 |
3.5.2 罚没收入及其管理的发展历程 |
3.6 其他政府非税收入 |
3.7 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的历史地位与作用 |
3.7.1 计划经济时代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的历史地位与作用 |
3.7.2 经济转型时期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的历史地位与作用 |
4 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现实分析 |
4.1 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概况 |
4.1.1 中国政府非税收入的规模和结构 |
4.1.2 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进展情况及成效 |
4.2 地方政府全口径非税收入规模、结构与管理考察——基于辽宁样本 |
4.2.1 辽宁省全口径非税收入规模现状 |
4.2.2 辽宁省全口径非税收入结构分析 |
4.2.3 辽宁省全口径非税收入管理分析 |
4.3 中国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存在的问题 |
4.3.1 现行财政体制缺陷和部门利益加速非税收入的无序膨胀 |
4.3.2 部分政府非税收入性质界限不清,非税收入未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
4.3.3 非税收入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管理手段需要加强 |
4.3.4 票据管理是非税收入管理中关键而薄弱的环节 |
4.3.5 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多头分散导致效率低下 |
4.3.6 非税管理相关法制尚未健全,缺乏有效监督 |
5 地方非税收入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
5.1 土地出让金管理 |
5.1.1 土地出让金产权性质 |
5.1.2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内涵 |
5.1.3 我国土地出让金现状 |
5.1.4 我国土地出让金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
5.1.5 强化土地出让金管理的建议 |
5.2 彩票公益金管理 |
5.2.1 彩票公益金管理运行现状 |
5.2.2 我国彩票公益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
5.2.3 西方发达国家彩票公益金管理的经验 |
5.2.4 加强彩票公益金管理的建议 |
5.3 资源性收费管理 |
5.3.1 矿产资源补偿费 |
5.3.2 水资源收费 |
5.3.3 排污收费 |
6 地方非税收入规范管理的国际借鉴 |
6.1 国外政府非税收入发展概况 |
6.1.1 国外非税收入的发展演进 |
6.1.2 国外非税收入的规模状况 |
6.1.3 国外非税收入的主要来源结构 |
6.2 国外地方非税收入的规范性管理 |
6.2.1 国外非税收入管理的主要内容 |
6.2.2 联邦制国家地方非税收入管理 |
6.2.3 单一制国家地方非税收入管理 |
6.2.4 部分发达国家非税收入管理方式的比较 |
6.3 国外地方非税收入管理的启示与借鉴 |
6.3.1 国外地方非税收入管理的启示 |
6.3.2 借鉴国外经验规范我国非税收入管理 |
7 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创新 |
7.1 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创新的现实必要性 |
7.1.1 理顺政府收入分配关系,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的需要 |
7.1.2 增强非税收入管理完整性和透明度,契合公共财政各项基本原则的需要 |
7.1.3 规范非税收入管理,进一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的需要 |
7.1.4 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需要 |
7.1.5 清理和归并各项非税收入,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的需要 |
7.2 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创新的基本思路 |
7.2.1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项目清理与范围界定 |
7.2.2 政府非税收入应纳入预算管理 |
7.2.3 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征管的主要问题 |
7.3 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创新的路径选择 |
7.3.1 进行非税收入项目的清理和归并 |
7.3.2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新理念 |
7.3.3 完善非税收入财政体制 |
7.3.4 实现复式预算,将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
7.3.5 实施严格的票据管理 |
7.3.6 强化对非税收入管理的监督 |
7.3.7 实现非税收入管理的信息化 |
7.4 同步推进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各项配套改革 |
7.4.1 非税收入管理同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相结合 |
7.4.2 非税收入管理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相结合 |
7.4.3 非税收入管理同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 |
7.4.4 非税收入管理同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相结合 |
7.4.5 非税收入管理同法制建设和制度规范相结合 |
参考文献 |
后记 |
(6)我国政府预算制度的历史演进与改革模式研究(1949-2013)(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中文文摘 |
目录 |
CONTENTS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二、文献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研究内容与框架 |
五、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政府预算基本理论 |
第一节 政府预算概述 |
一、政府预算的基本内涵 |
二、政府预算的基本特征 |
三、政府预算的一般原则 |
四、政府预算的基本功能 |
五、政府预算的体系、形式与管理流程 |
第二节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政府预算思想 |
一、马克思、恩格斯的政府预算思想 |
二、列宁的政府预算思想 |
三、毛泽东、邓小平的政府预算思想 |
四、简评 |
第三节 西方政府预算理论 |
一、政府渐进预算理论 |
二、公共选择中的预算理论 |
三、“软预算约束”理论 |
四、公共决策中的预算理论 |
五、绩效预算理论 |
六、简评 |
第四节 制度变迁理论 |
一、制度与制度变迁 |
二、制度变迁的原因、条件与方式 |
三、制度变迁的三大理论组合 |
四、制度变迁的渐进性与路径依赖 |
五、简评 |
第二章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和计划经济时期的政府预算制度(1949——1977) |
第一节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政府预算制度 |
一、政府预算制度的形成背景 |
二、政府预算制度的初步形成 |
三、政府预算制度的基本内容与特点 |
第二节 计划经济时期的政府预算制度 |
一、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形成 |
二、分类分成的预算管理体制及其特点 |
三、财政分权与预算管理体制的调整 |
第三节 改革开放前政府预算制度的基本评价 |
一、政府预算制度的基本特点 |
二、政府预算制度的基本成就与缺陷 |
第三章 经济体制转轨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期的政府预算制度(1978——1997) |
第一节 以市场化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 |
一、“建立有计划的商品经济”:1978——1992年的经济体制改革探索 |
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992——1997年的经济体制改革探索 |
第二节 放权让利与政府预算制度的分权化改革 |
一、“分灶吃饭”:1980——1984年的“划分收支、分级包干”财政预算体制 |
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1985——1987年的财政预算体制 |
三、“财政大包干”:1988——1993年的财政预算体制 |
四、“分灶吃饭”改革中政府预算制度的规范化法制化建设 |
第三节 分税制改革与政府预算管理权的上收 |
一、分税制改革的提出 |
二、分税制改革的原则、指导思想 |
三、分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
四、分税制配套改革与政府预算制度的规范化、法制化建设 |
第四节 政府预算制度分权化改革评价 |
一、政府预算制度分权化改革的成就与不足 |
二、政府预算制度分权化改革的基本特点 |
第四章 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建立与政府预算制度改革(1998——2013) |
第一节 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建立 |
一、构建公共财政框架的提出 |
二、构建公共财政框架的基本思路 |
第二节 以公共化为导向的政府预算制度改革 |
一、部门预算改革 |
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 |
三、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
四、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 |
五、“金财工程”建设 |
六、政府收支分类改革 |
七、全口径预算改革的提出与启动 |
第三节 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尝试 |
一、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依据 |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演进过程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主要内容 |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的关系 |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成效与不足 |
第四节 政府预算公共化改革的基本评价 |
一、政府预算公共化改革的成就 |
二、政府预算公共化改革的基本特征 |
三、制度变迁视角下的政府预算公共化改革趋向 |
第五章 西方主要发达国家政府预算制度与经验借鉴 |
第一节 英国政府预算制度与经验借鉴 |
一、英国政府预算管理体制 |
二、英国政府预算收支分类 |
三、英国政府预算编制与执行 |
四、英国政府的预算监督 |
五、英国政府预算法律体系 |
六、英国政府预算制度的经验借鉴 |
第二节 美国政府预算制度与经验借鉴 |
一、美国政府预算管理体制 |
二、美国政府预算的编制、审批与执行 |
三、美国政府预算的审计与监督 |
四、美国政府预算的法律体系 |
五、美国政府预算制度的经验借鉴 |
第三节 日本政府预算制度与经验借鉴 |
一、日本政府预算管理体制 |
二、日本政府预算的编制 |
三、日本政府预算的审议和执行 |
四、日本政府预算监督 |
五、日本政府预算的法律体系 |
六、日本政府预算制度的经验借鉴 |
第六章 我国政府预算制度的现行模式与缺陷 |
第一节 中央政府预算改革分析 |
一、中央层面政府预算改革 |
二、中央层面政府预算改革存在的不足 |
第二节 地方政府预算改革模式探索 |
一、“河北模式”:系统规范化预算改革 |
二、“广东模式”:阳光财政改革 |
三、“温岭模式”:参与式预算改革 |
四、地方政府预算改革简评 |
第七章 我国政府预算制度的改革思路与创新模式 |
第一节 树立现代政府公共预算理念 |
一、公共理念 |
二、法治理念 |
三、绩效理念 |
第二节 我国政府预算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 |
一、坚持的基本原则 |
二、近期目标 |
三、中长期目标 |
第三节 我国政府预算制度改革的对策建议 |
一、近期改革建议 |
二、中长期改革建议 |
第四节 我国政府预算制度创新模式的初步构想 |
一、“五级政府三级预算”的中间过渡型预算模式 |
二、以“基金制”为特征的政府复式预算体系 |
第八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7)中国式财政分权下的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表目录 |
图目录 |
第一章 导论:中国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待解之谜 |
第一节 选题缘起及问题提出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问题提出 |
1.1.3 选题意义 |
1.1.4 文献综述 |
第二节 中心概念的梳理与界定 |
1.2.1 义务教育相关概念 |
1.2.2 官僚 |
1.2.3 分权 |
第三节 研究逻辑思路和技术路径 |
1.3.1 研究逻辑思路 |
1.3.2 研究技术路线 |
第四节 创新和困难及主要内容 |
1.4.1 创新与困难 |
1.4.2 主要内容 |
第二章 分析框架及理论假设 |
第一节 中央-地方委托代理关系 |
2.1.1 多级委托代理链条 |
2.1.2 中国政府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实质:政府领导人之间的委托代理 |
2.1.3 中央与地方政府委托代理关系中的代理人危机 |
第二节 政府目标函数分析 |
2.2.1 中央政府目标函数 |
2.2.2 地方政府目标函数:发展教育不是地方官僚效用函数的重要变量 |
2.2.3 中央与地方目标的冲突与共容:使地方政府信息操纵成为可能 |
第三节 中国制度环境下地方政府教育投入的行为假设 |
2.3.1 中国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 |
2.3.2 中国人事激励影响下:教育的"边缘化"地位 |
2.3.3 政府的监督制度 |
2.3.4 中国式财政分权 |
2.3.5 小结:分散化权威主义下的地方官僚义务教育投入的投机行为 |
第三章 研究方法与数据 |
第一节 混合研究方法的选择依据 |
3.1.1 研究方法的理论基础 |
3.1.2 研究策略:混合研究策略 |
第二节 假设的验证方法 |
3.2.1 基本定量模型 |
3.2.2 基本研究步骤 |
第三节 主要变量及其测量 |
3.3.1 因变量 |
3.3.2 自变量 |
第四节 小结 |
第四章 为什么财政教育投入达不到占GDP4%的目标——分省教育总投入统计分析 |
第一节 政府教育职能的划分 |
4.1.1 中央和地方的职责分配:中国公共支出地方化 |
4.1.2 教育职能划分与经费构成 |
第二节 教育投入"边缘化"行为 |
4.2.1 教育投入"边缘化"的描述性分析 |
4.2.2 大样本因果分析 |
第三节 "边缘化"行为存在于部份公共职能 |
4.3.1 地方各类支出的相关分析 |
4.3.2 地方各类支出的大样本因果分析 |
第四节 小结 |
第五章 为什么农村义务教育的相对规模始终没有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统计分析 |
第一节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收入来源和支出构成 |
5.1.1 农村义务教育收入构成 |
5.1.2 农村义务教育支出构成 |
第二节 分省农村义务教育规模差异及原因 |
5.2.1 农村义务教育的省际差异 |
5.2.2 分省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回归分析 |
5.2.3 研究个案选取 |
第三节 不同"中央-地方"财政分权组合下的农村义务教育投入 |
5.3.1 "弱中央,强地方"与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浙江省个案研究 |
5.3.2 "弱中央,弱地方"与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广东省个案研究 |
5.3.3 "强中央,强地方"与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内蒙古个案研究 |
5.3.4 "强中央,弱地方"与农村义务教育供给——黑龙江省个案研究 |
第四节 小结 |
第六章 L县农村义务教育现状个案分析 |
第一节 L县财政收支描述 |
6.1.1 L县财政收入情况 |
6.1.2 L县财政支出状况 |
第二节 L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构成和支出 |
6.2.1 L县农村教育经费构成 |
6.2.2 L县农村教育经费支出 |
第三节 L县X乡农村小学生存状况调查 |
6.3.1 教育部门对县财政决策影响力有限:对于L县教育预算流程的调查 |
6.3.2 "规模经济效益"不存,经费运营约束不足:X乡小学的调查 |
6.3.3 债务危机:问责缺失 |
6.3.4 左右为难:撤并之路 |
第四节 小结 |
第七章 结语:中国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走向 |
第一节 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增长的瓶颈 |
7.1.1 地方官僚教育投入"边缘化"的条件 |
7.1.2 不同"中央-地方"财政分权组合模式下农村义务教育消极投入差异 |
7.1.3 缺乏正确激励和监督:农村中小学校生存堪忧 |
第二节 改善农村义务教育供给要多管齐下 |
7.2.1 建立以中央或省级政府支出为主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
7.2.2 改进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职能 |
7.2.3 建立全面合理的官僚激励机制 |
7.2.4 鼓励公民参与政府财政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个人简历 |
(8)分权改革背景下的地方财政自主权(论文提纲范文)
一、国家权力的认知模式 |
(一) 授权型认知模式 |
(二) 解释型认知模式 |
1. 宪法惯例 |
2. 社会变迁 |
二、授权型认知模式下的财政自主权 |
(一) 规范内生的财政自主权 |
1. 自主组织收入权 |
2. 支出自主权 |
(二) 事实权力的法化 |
1. 公债举借自主权 |
2. 自主组织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权 |
3. 财政性投资自主权 |
三、解释型认知模式下的财政自主权 |
(一) 宪法惯例中的财政自主权 |
(二) 社会变迁中形成的财政自主权 |
四、作为事实效果的财政自主能力 |
(一) 分税制改革前的行动及其逻辑 |
(二) 分税制改革后的行动及其逻辑 |
结语 |
(9)分税制、地方财政自主权与经济发展绩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方法、数据与核心概念 |
1.3 本文的内容结构 |
1.4 本文的创新之处 |
第2章 财政分权与经济绩效:文献综述 |
2.1 两代财政分权理论的核心思想和议题 |
2.1.1 第一代财政分权理论 |
2.1.2 第二代财政分权理论 |
2.2 财政分权影响经济增长的理论机理 |
2.2.1 经济效率的机理 |
2.2.2 技术进步的机理 |
2.2.3 资本积累的机理 |
2.2.4 其它传导机理 |
2.3 财政分权影响经济増长的经验证据 |
2.3.1 总体的相关性 |
2.3.2 传导渠道 |
2.4 实证研究中的几个问题 |
2.4.1 短期效应还是长期效应? |
2.4.2 实证结论为何多样化? |
第3章 分税制背景下的央地财政关系 |
3.1 本章研究背景 |
3.2 分税制改革与预算内财政的集权化 |
3.3 预算外财政:集权下的分权? |
3.3.1 特征性事实与数据描述 |
3.3.2 实证检验 |
3.4 分税制改革后央地财政关系的测量 |
3.4.1 现有的财政分权指标及评价 |
3.4.2 测量分税制改革后的央地财政关系 |
本章附录 |
第4章 地方财政自主权与经济增长绩效 |
4.1 本章研究背景 |
4.1.1 中国的经济增长与质量 |
4.1.2 文献中的解释与本章的思路 |
4.2 实证分析框架的评价 |
4.2.1 外生经济增长框架 |
4.2.2 内生经济增长框架 |
4.2.3 增长核算法框架 |
4.3 实证结果与分析 |
4.3.1 数据来源与说明 |
4.3.2 总增长效应与作用渠道的初步考察 |
4.3.3 对作用渠道的详细考察 |
4.3.4 长期效应的考察 |
4.4 稳健性检验与内生性问题 |
4.5 小结 |
本章附录 |
第5章 地方财政自主权与公共品提供绩效 |
5.1 本章研究背景 |
5.2 文献评论与研究假说 |
5.3 数据描述与变量说明 |
5.4 实证结果及讨论 |
5.4.1 计量模型的设定 |
5.4.2 财政自主权的总体效果 |
5.4.3 作用渠道的考察 |
5.4.4 地区间的异质性影响 |
5.4.5 财政自主度的边际效应 |
5.4.6 最优财政自主度检验 |
5.5 稳健性与内生性检验 |
5.6 小结 |
本章附录 |
第6章 总结、政策含义与进一步的研究 |
6.1 总结论 |
6.2 政策含义 |
6.3 进一步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10)中国式分权与城乡居民收入不平等——基于预算内外双重维度的实证考察(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中国式分权对收入不平等的作用机制分析 |
(一) 预算内收支分权与收入不平等 |
1. 预算内收入分权与收入不平等 |
2. 预算内支出分权与收入不平等 |
3. 转移支付与收入不平等 |
(二) 预算外收支分权与收入不平等 |
三、变量定义与数据来源 |
(一) 变量定义 |
1. 被解释变量:城乡居民收入不平等 |
2. 核心解释变量 |
3. 控制变量 |
(二) 数据来源与统计特征 |
四、中国式分权对城乡居民收入不平等影响的实证估计 |
(一) 计量模型的构建 |
(二) 中国式分权对城乡居民收入不平等影响的全样本考察 |
(三) 中国式分权对城乡居民收入不平等影响的分样本考察 |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
四、预算外资金的产生与发展(论文参考文献)
- [1]政府非税收入法律制度研究[D]. 唐峻. 西南政法大学, 2015(09)
- [2]非税收入预算法律问题研究[D]. 杜坤. 西南政法大学, 2016(01)
- [3]40年重大财税改革的回顾[J]. 楼继伟. 财政研究, 2019(02)
- [4]中国财政预算“软约束”法律问题研究[D]. 韩灵丽. 中南大学, 2013(02)
- [5]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创新研究[D]. 聂少林. 东北财经大学, 2011(06)
- [6]我国政府预算制度的历史演进与改革模式研究(1949-2013)[D]. 许金柜. 福建师范大学, 2014(03)
- [7]中国式财政分权下的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研究[D]. 江依妮. 南开大学, 2010(08)
- [8]分权改革背景下的地方财政自主权[J]. 徐键. 法学研究, 2012(03)
- [9]分税制、地方财政自主权与经济发展绩效研究[D]. 高琳. 复旦大学, 2013(03)
- [10]中国式分权与城乡居民收入不平等——基于预算内外双重维度的实证考察[J]. 储德银,韩一多,张景华. 财贸经济, 20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