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法治理要正确认识和处理5个关系(论文文献综述)
隋从容[1](2020)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公安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工作。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创造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持续安全稳定的“两大奇迹”,是世界上最有安全感的国家之一。取得这样的成就,既凝聚着全国公安战线和广大公安民警的艰苦努力,更彰显着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卓越智慧和能力。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把公安工作摆在事关国家政权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位置,在汲取国内外公安工作理论思想精华的基础上,以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为指导,紧密结合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时代主题,顺势而为,在逐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安事业的进程中,对公安工作的性质、地位、职责任务、公安工作的着力点以及公安工作主体建设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展开了深入探索与回答,形成了一套相对完整、科学,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安工作思想体系。深入挖掘和系统梳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无论是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还是为进一步推进新时代公安工作提供理论参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研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需要在国际与国内、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的相互观照和双向互动中剖析和探讨。为此,必须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作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理论基础,综合运用文献分析法、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比较研究与归纳总结提炼相融合的方法,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研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形成与发展,是多种因素相互影响、综合发力的必然结果。发生学告诉我们,任何理论和思想的产生与发展都离不开特定的历史条件,都有其必然的发生基础,也必然是社会实践的产物。全球化与社会转型等国际国内因素对公安工作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是其形成和发展的时代背景;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人对公安工作的艰辛探索是其形成与发展的最直接、最重要的实践基础;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毛泽东的公安工作思想是其形成和发展的理论来源。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发展经历了一个过程。其历史过程,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1978年至1992年期间,以邓小平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拨乱反正和改革开放起步的历史转折时期,果断结束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在继承毛泽东公安工作思想的基础上,提出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民主法制思想为统领,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形成了以“稳定压倒一切”为总要求的公安工作思想体系,开创了公安工作思想发展的新局面。第二阶段,1992年至2002年期间,以江泽民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确立和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历史时期,以依法治国思想为统领,着力加强公安工作法治化建设,形成了以“讲政治、讲法制、讲服务”为总要求的公安工作思想体系,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推向一个新高度。第三阶段,2002年至2012年期间,以胡锦涛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时期,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统领,着力加强公安工作的正规化建设,形成了以“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总要求的公安工作思想体系,全面推进公安工作思想的蓬勃发展。第四阶段,2012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科学判断我国所处的历史方位,准确把握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中国,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建设平安中国思想为统领,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更高需求为目标,着重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层面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形成了以“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为总要求的公安工作思想体系,推进公安工作思想的创新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具有丰富的内容。其基本内容是:围绕着“什么是公安工作”的问题,说明了公安工作的性质地位使命任务;围绕着“为什么要做公安工作”的问题,说明了公安工作的价值取向;围绕着“怎样做公安工作”的问题,说明了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方针策略和举措;围绕着“谁来做公安工作”的问题,说明了公安工作的主体建设。关于公安工作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使命任务,回答了公安工作“是什么”的问题。关于群众路线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维护社会治安要充分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人民满意是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努力建设平安中国,回答了公安工作“为什么”的问题。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坚持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切实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改革强警、科技兴警战略,回答了公安工作“怎么做”的问题。政治建警,全面加强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从严治警,依法加强公安队伍纪律规矩意识和正规化建设;素质强警,切实提高公安队伍的战斗力,回答了公安工作“谁来做”的问题。上述内容的组成部分,相互联系,相互依赖,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具有鲜明的特征。其总体特征是:从生成方式和过程来看,具有时代性、继承性、实践性特征;从内容构成上来看,具有科学性、政治性、法治性特征;从本质属性和价值取向上来看,具有人民性特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强烈的现实意义。其理论价值主要在于: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丰富和发展了毛泽东公安工作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思想指南;其实践意义主要在于:科学统领了公安工作的全面发展,有效推动了公安制度改革创新,有力推进了法治公安建设,为经济建设和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安宁提供了坚强保障,在党的公安工作思想史上具有重要地位。该思想无论是对公安工作的定性定位问题,还是公安工作应该坚持的原则、路线、方针、策略,抑或是公安工作的主体建设等方面,都对毛泽东的公安工作思想有所发展,同时,也有效地统筹了公安工作的全面发展,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要在新的实践中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要在总结经验中坚持和发展党的公安工作思想。就该思想发展的基本经验,概而言之,主要表现为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这一指导思想,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这一根本原则,坚持服从和服务党的中心工作这一根本立足点,坚持人民公安为人民这一根本价值指向,坚持辩证思维、法治思维这一方法论等;要在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中坚持和发展党的公安工作思想。通过强化公安民警的理论信仰,改进公安民警教育方式、强化理论武装,将党的公安工作思想转化为公安工作的政策、制度、运行体系,转化为公安干警的需要等手段,让思想掌握广大公安民警,在解决现实问题中、在回答时代之间中坚持和发展党的公安工作思想;要在正确认识坚持与发展的关系中坚持和发展党的公安工作思想。既不能认为它具有历史条件的局限就认为它已过时,弃之不用,也不能认为是终极的理论,而教条僵化,生搬硬套,要坚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基本原理和科学精神,尤其是坚持好运用好发展好习近平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思想。
李新民[2](1998)在《依法治理要正确认识和处理5个关系》文中研究指明依法治理要正确认识和处理5个关系四川省司法厅副厅长李新民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政治报告中,全面系统地论述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问题。这标志着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下开展的依法治理工作面向新世纪,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推...
刘莹[3](2013)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普法教育之嬗变》文中研究表明自1986年我国实行普法的第一个“五年计划”以来,普法教育已经走过了二十六年。我国普法教育是在特定的历史时期、特定的时代背景下发展起来的,在经历了以宪法普及为先导的启动时期、市场经济法律普及为主要内容的发展时期、依法治国为核心内容的高潮时期之后,进入了权利至上的全面提升时期。通过五个普法“五年计划”的开展,我国普法教育实现了从常识性普及、知识性传授、法律意识的培养到法律素质提升的转变;实现了由行政手段管理向由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我国普法教育的发展历史是与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社会实践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普法教育中每一次对象、内容、目标的改变都对应着党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重心的转移。普法这场初衷为“将法律交给十亿人民”的法制工程是史无前例的,也是声势浩大的,这个极具“中国特色”的政治现象和法律现象,从一开始就选择了“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的模式,利用这种模式普法的优势在于能快速的集中的进行法律常识的普及以及法律知识的讲授,不可否认的是,这种模式确实为我国公民学习法律、知晓法律提供了平台,也为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但是,随着普法教育的发展和深入,“政府主导型普法”的弊病逐渐暴露出来,普法主体工作热情不高、群众参与度不高、普法实效性不强等种种问题的出现严重束缚了我国普法教育的发展,甚至还一度使其进入了“滞缓期”,其中,实效性问题更是成为困扰普法教育的“顽疾”所在。诚然,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样的:普法教育的主体对自身定位的错误,导向型主体与主体性主体发生了功能性的错位;普法客体呈现多层次发展的趋势,其中,青少年和领导干部一直都是普法的重点对象,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地区和城市流动人口的普法教育正逐渐成为难点问题,这些群体的存在,使普法教育的任务更加繁重,对普法的针对性要求更强;普法教育的传统载体正在遭受冲击,现代载体的强势介入使得传统载体在实效性方面显得后劲不足;普法教育的环境也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复杂化的媒介环境对普法内容的辨识提出了新的要求,虚拟化的生活环境要求对普法内容进行新的拓展。解决以上问题以及实效性问题的关键仅仅依靠对普法的方式或者方法的改变是远远不够的,因为那只是治标之法而不是治本之方,普法教育仍然是做“人”的工作,因此,应该遵循教育的一般规律,换言之,正是因为在普法教育中忽视了对“人”的因素的研究,才会导致普法教育实效性难以提高的问题。人是有各种需要的综合体,人的需要是人一切行为的基础。人的需要具有多样性和差异性的特征,人的需要决定了普法教育的接受度和参与度。以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需要理论为指导,普法教育应在尊重人的需要基础上充分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在满足人的需要的基础上注重对新普法方式的开发和运用;在遵循人的需要发展规律的基础上积极推动社会“公正”价值的实现,增强公民对法律的认同感并最终实现普法教育的实效性的提高。本论文从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方法入手,创造性的将思想政治教育的结构理论与普法教育的实际相结合,提出了只有实现普法教育主体的功能性互补、客体的多层次结合、载体的历史性统一、环体的突破性变迁才能形成合力,推动普法教育的持续、快速发展。研究采取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方法,从历史演变的视角对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普法教育进行了系统的研究,根据各个阶段普法教育的不同重点,首次将普法教育的历程进行了划分。在结合成都市普法教育实践和全国普法工作的情况的基础上对各时段普法教育的内容和显着特点进行了概括和分析。通过对各时期普法教育主体、客体、载体和环体所呈现的新特点的分析,提出在今后的普法教育发展过程中应该更加注重法律素质的提升、法律认同感的强化以及对人的需要的尊重。
肖应明[4](2015)在《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研究 ——以云南省为例》文中指出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富有特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体制转轨、社会转型、利益多元、矛盾凸显的今天,传统的政府与社会高度合一的社会治理模式,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制约着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推进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模式创新,对于贯彻落实“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立足于民族问题与国家安全这一时代背景,以云南省为例,从社会治理的视角出发,紧紧围绕“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这一主线,采取多学科研究的方法,阐释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的内在逻辑关系,通过比较西方国家治理经验和中国历朝历代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治理历程,对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的理论基础与实践经验进行了细致分析和科学总结,系统梳理了少数民族地区社会变迁和社会治理的历史进程,深入剖析了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的现状、问题和原因,有针对性地探讨了新的历史条件下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的基本思路、价值导向和未来走向。本文由导论、正文(一至六章)和结论构成。导论:主要介绍论文的选题缘由及意义,阐述了社会治理的时代背景,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所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以及国内外关于民族治理的理解与把握。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掘了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研究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梳理了学术理论界关于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的国内外研究进展及其存在的问题,从而形成了该课题的研究现状、研究目标、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第1章:概述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的基本理论。着重对社会治理的科学内涵、基本内容以及对社会治理创新相关概念进行了多维度解读,通过界定与社会治理相关的概念,进一步彰显研究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问题的意义。同时,分别论述了西方社会中与社会治理有关的思想、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社会治理思想和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的社会治理指导思想,阐释了社会治理创新理念以及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的本土化逻辑,这是对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问题研究分析的基础。第2章:梳理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的发展历程。笔者采用历史分析法从宏观上把握社会治理形成的历史发展脉络,回溯分析了云南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的历程,系统描述了不同历史时期云南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的不同内容、性质和特点,在此基础上结合云南实际情况,以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阐述少数民族地区社会制度深刻变革与社会治理的关系,从理论和实践上对这些原因作进一步的总结归纳,此章是后面一章分析现状和问题的基本点。第3章:探讨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的现状和问题。主要阐述了云南少数民族地区受经济社会发展差异化的影响,受文化、传统习俗、宗教等因素的影响,受社会结构性变迁引发社会治理转向的影响,存在着不同的矛盾和问题,这些问题有的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治理能力的加强而得到解决,但有的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变得更加突出,各种各样的表现形式蕴涵着社会治理的经验教训。第4章:研究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的多维构建。主要从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健全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充分应用社会传统治理资源等方面,全面阐述了国家权力在创新社会治理、协调民族关系中如何发挥作用的问题,指出云南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是一个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多个领域,包含多方面内容的复杂问题,其创新社会治理也不能仅仅从民族事务和民族工作上做文章,而是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多管齐下、多维构建。第5章:阐明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的价值导向。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指出人民群众是社会治理的主体。云南作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在社会治理创新中必须坚持群众路线,保持同少数民族群众的血肉联系,切实把握社会治理的主动权,真正实现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发展、维护祖国统一。云南省在践行群众路线中探索出来的“孟连经验”、“插甸经验”、“莲池模式”, 充分说明在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中坚持群众观点、走好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同时也为其他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提供了有益的借鉴。第6章:揭示社会治理创新的未来走向。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是一项长期的、艰辛的、系统性工程,是一个不断创新、与时俱进的过程,必须顺应时代发展潮流,遵循少数民族自身发展规律,把握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抓住“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带来的历史机遇,对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作出全方位思考,进一步加强和深化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社会治理思想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关于社会治理的思想理论和战略部署的研究,注重从人民群众中汲取智慧,不断发展与完善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理论与实践。结语:对全文进行总结,并对研究趋势作出展望。
宋家本[5](2019)在《党内法规执行过程问题研究》文中指出党内法规是法的新成员,是党内制度的高级形态,是全党意志的集中体现。实现依法治国,首先必须依规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标志之一,就是严格执行党内法规。从哲学角度讲,执行党内法规是一个过程。依规制定颁布党内法规,是党内法规执行过程的源头,处理好执行过程中的矛盾关系,解决好执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是党内法规执行过程的重心,惩治预防腐败、净化政治生态、增强执政能力是目的。本文从基本理论入手,介绍党内法规的内涵、价值与作用、效力与执行力,说明从应然效力到实然效力是一个过程。接着,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分析方法,论述执行过程中的认识与实践问题,阐述执行过程的复杂性,如号召力减弱、利益冲突、矛盾叠加等,寻找产生这些复杂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同时,为了阐述党内法规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原因及路径,论文在介绍党内法规研究现状、基本理论的基础上,接着介绍了党内法规执行过程的历史考察与经验总结,同时分析了作为一个先进政党,在执行上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也在理论与实践方面进行了大量创新与实践,而结果仍然令人很不满意。原因在哪?就是因为执行过程的复杂性。经济社会越发展,问题会越来越复杂。所以,本文力求从问题入手,用系统论的观点,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最后阐述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必须处理好的几种关系,并强调,要实行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的有效结合,必须提高群众工作本领,提高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下面分章介绍:绪论,论文的引言。从政党知识入手,介绍研究的意义。政党是现代政治的一个基本要素。政党组织的建立,推动了世界政治由传统向现代转变。中国共产党是重视自身建设的先进的无产阶级政党。党内法规建设是党的自身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研究讨论党内法规建设,尤其是党内法规执行问题,具有重要意义。第一章是党内法规的基本理论。首先介绍党内法规的理论渊源、内涵、特征、价值作用,其次,介绍党内法规的效力与实效,再次,用哲学分析法,介绍过程理论。第二章是党内法规的历史考察、执行制度与经验总结。对党内法规的执行历史,分段介绍。在此基础上,阐述有代表性的制度,并进行经验总结,用复杂性理论,分析执行过程的社会号召力减弱、利益冲突与矛盾叠加问题。第三章是执行过程的重要性及其关系问题。在这一章首先介绍党内法规执行及其作用。党内法规执行,能提高党的执政本领,维护党的执政权威,能推动全面依法治理。接着介绍了党内法规价值的实现,包括程序、实体内容以及立法精神的实现。还介绍了党内法规清理审查备案的重要性以及几种重要关系对于执行过程的重要作用。在执行过程中,有三个关系较重要,直接影响党内法规的执行。这些关系分别是,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关系、依规治党与全面从严治党的关系以及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的关系。要处理好这些关系,必须从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搞好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二是依规全面从严治党,三是增强群众工作本领,提高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第四章是执行过程问题。党内法规执行过程中的主要问题,按腐败严重程度,即利益冲突后果来划分,执行“黑洞”、执行不力问题。为了强调文章的逻辑联系,由上一章的矛盾叠加,引出执行“黑洞”的概念,在这一章先介绍执行“黑洞”的表现及特征,如利益输送、吏治黑洞、直接侵吞。其次是执行不力问题,主要表现:执行意识不强、执行责任不明、执行结果不符、执行奖惩不严、组织政治功能不佳。第五章是产生执行过程问题的原因。分两个层次,对应介绍产生的原因。产生执行腐败,即执行“黑洞”的原因是党的领导弱化、党性退化以及权力异化。产生执行不力问题的根源在于四方面,一是党内法规自身,二是腐朽文化的影响,三是政治建设滞后,四是责任追究流于形式。第六章解决执行过程问题路径选择,先介绍屏蔽执行“黑洞”的路径: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坚持群众路线不动摇、坚持党性原则不动摇、坚持权力运行约束不动摇。然后介绍解决执行不力问题的路径是,完善党内法规,培养执行文化、净化执行环境,增强党的社会号召力,加强政治建设、提高执行能力。结束语是论文的总结,既对全文内容进行概述,又对党内法规未来发展趋势进行思考,着重介绍论文力求突破的地方,是要使党内法规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法,建议建立党内公开诉讼制度,如设立违纪处理法庭,实行党内监督阳光作业。论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马克思主义过程论为基础,结合复杂性理论,结合党内法规执行的历史经验,结合党内法规文献,结合党内法规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具体案例,运用哲学分析法,按照提出建议、理论溯源、实践论证的思路,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解决执行过程中的若干问题。
李洁[6](2018)在《当代中国社会思潮治理的途径和方式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意识形态工作既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又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部分。社会思潮应对工作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然也应该纳入国家治理体系之中。首先,文章回顾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思潮的发展演变及应对策略的变化,认为社会思潮应对在“批判”“引领”方式基础上呈现出“多措并举”的“治理”趋向;其次,文章对社会思潮治理的依据、基本内涵、总体遵循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最后,提出了社会思潮治理的途径和方式。社会思潮的本质是“非主流意识形态的思想观念掌握群众的过程及其外化形成现实运动的过程”,既包括思想观念层面的运动,又包括现实物质层面的运动。社会思潮是一个思想领域和物质领域的综合性问题,任何单一应对范式都不能很好地解决问题。事实上,我党在应对社会思潮的实践工作中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理论辨析、思想引领、依法管控、行政干预、政治巡视等多种方式都得到综合运用,在社会思潮应对过程中呈现出一种“多措并举”的治理趋向。将社会思潮的应对纳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和“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之下既是社会思潮理论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思潮应对实践工作的客观选择,也就是说,社会思潮治理是理论和实践发展的共同要求。社会思潮治理,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巩固马克思主义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领域主导地位进而达成价值共识的目标,在党的领导下以政府为主导广泛调动社会多元主体、运用多种途径、采取多种方式,有效应对各种社会思潮的过程和活动。社会思潮治理必须从总体上遵循社会思潮发展的总体过程,秉持依法治理、自由民主、“大宣传”等理念,对社会思潮发展过程中的思想观念性因素和物质性因素进行治理。在社会思潮治理的过程中必须充分运用思想论争途径、宣传教育途径、法治途径、行政途径、利益调节途径等,也要采取“疏导式”“消解式”“融入式”“管控式”等治理方式。
韩慧[7](2019)在《法治中国视域下中国共产党法治能力建设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新时代,对不断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中国来说,法治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内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治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但客观分析,仍存在不少亟需破解的难题。因此,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成为21世纪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着力攻关的重大战略和宏伟蓝图。但战略与蓝图的落实都是建立在能力基础上的。中国共产党作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领导者、规划者与推动者,如若不能形成娴熟的法治能力,那么法治中国建设终将成为镜花水月。简言之,中国共产党法治能力不仅是建设法治中国的有效引擎,而且也是一个破解中国治理困境、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重大实践课题。论文立足政党政治和法治理论,以法治中国与中国共产党法治能力的内在逻辑关系为研究起点,主要对中国共产党法治能力展开整体上的理论探讨与实践探索。基本内容除导论和结语外设计为三大部分、六章,第一章为第一大部分,主要阐释法治中国与中国共产党法治能力的内涵、构成、特征及其两者的内在逻辑关系。第二章至第五章为第二大部分,主要依托“政党——政府——社会”分析框架,从依法管党治党能力、依法执政能力、依法治理社会能力和依法开展党际协商能力等四个维度对中国共产党法治能力的建设路径进行全面探讨。第六章为第三大部分,主要从价值、规范和主体三个方面对中国共产党法治能力的保障体系进行分析与构建。基于上述的研究,基本阐述和解决了以下四大观点与问题:1.中国共产党法治能力是开启和建设法治中国的有效引擎。法治中国既是一个内涵法治政党、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统领性概念,又是一个具有时间维度上的传统性与现代性、空间维度上的民族性与世界性、价值维度上的规范性与经验性、过程维度上的系统性与渐进性等显着特点的实践课题。而中国共产党法治能力作为依“法”进行管党治党与治国理政的技能,能够有效促动执政党、政府和社会的法治化进程,是开启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进程的有效引擎;反过来,法治中国作为中国共产党法治能力的目标追求,能够为其生成与提升提供行为导向和坚强保障。两者彼此关照、双向塑造,有机统一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之中。2.中国共产党法治能力是一个内涵丰富、构成多元的整体性概念。虽然“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伪命题,但是党与法的关系却是一个关涉中国共产党法治能力内在属性与运行方向的可探讨命题。具体而言,“党领导一切”,党是国家法律制定的领导者,是党内法规的制定者,而“法”是党进行管党治党与治国理政的依据与规制,“合法”是中国共产党的行动铁律,这不仅意味着对“中国共产党法治能力”进行研究的可行性,而且决定了其运行过程的依法、尊法特性。中国共产党法治能力作为中国共产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管党治党与治国理政的本领,以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及其蕴涵的价值原则为逻辑依据,以党的行为和政党政治关系为作用向度,以保障权利、规制权力为主旨要求,以治理与善治为逻辑轨迹与目标追求。系统地看,它是一个内部由依法管党治党能力、依法执政能力、依法治理社会能力和依法开展党际协商能力等各要素相互依赖、有机统一,同时又在外部与其他要素相互交流、彼此影响的系统体系。3.中国共产党法治能力建设是一个复杂、艰巨的实践工程。依托中国共产党法治能力的内容构成,可以从以下四个维度加以协同推进。首先,科学配置和有效规制党内权力,积极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将法治话语融入政党意识形态,进而促动中国共产党依法管党治党能力的形成、提升与作用发挥。其次,从依政策执政转向依法执政,实现党与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的良性互动,有效规范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权,进而促动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能力的形成、提升与作用发挥。再次,改善领导方式,构建马克思主义服务型执政党,逐步赋权于社会,壮大社会力量,培育与形成社会建设的法治思路,进而促动中国共产党依法治理社会能力的形成、提升与作用发挥。第四,培育执政党的依法协商意识,壮大与实化民主党派的力量与功能,设计科学系统的党际协商制度,进而促动中国共产党依法开展党际协商能力的形成、提升与作用发挥。四维路径有机配合、协同推进,共同从整体上促动中国共产党法治能力的形成、提升与作用发挥。4.中国共产党法治能力应该具有一个包括现代价值、权威法规和先进队伍等要素的保障体系。实践中,为了更好地确保中国共产党法治能力的形成、提升与作用发挥,还应该构建一个三维保障体系。第一,在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思想的指导下,确立“权力服务于权利”、“法高于一切”、“法的面前不同主体间平等”、“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等现代性价值。第二,完善党内法规,健全国家法律,协调和融通好两者之间的关系,形成一套科学合理、协同配合的规范体系。第三,夯实法治知识,启蒙法治理念,培育法治思维,养成法治方式,打造一支具备过硬法治素养的干部队伍。中国共产党法治能力是一个理论体系,也是一个可评价和衡量的实践系统,实践发展无止境,对它的探讨与研究也是无止境的。未来围绕着中国共产党法治能力的指标设计、历史考察和现实评估等问题,都需要进一步作出深入的探究。
蒋皓[8](2014)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不断提升新形势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能力》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编者按 5月6日至12日,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第二期专题培训班在北京举办。与会同志表示,要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指导实践,更好地把握大局,加强学习、善于总结,提升新形势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推动政法事业取得新?
邓少君[9](2016)在《风险社会视域下基层矛盾治理研究 ——基于广东省的实践样态》文中认为社会治理是人类追求政治文明进步和社会发展的新思路新理念。社会治理作为一种工具理性具有一定的普适性,是世界各国通向现代化之路的必然选择。中国已经进入经济社会双重转型期,同时也全面进入风险社会。改革开放使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史无前例的巨大成就,但是社会建设尤其是社会治理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当下的中国面临社会矛盾多发、社会治安复杂、风险隐患凸显、社群融合困难等突出社会问题,这些问题主要发生在基层,基层社会治理也相应地面临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安全、管控社会风险等三大基本任务,迫切需要在依法治国视域下,构建基层综合治理体系,在建设法治中国、平安中国进程中发挥更加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乌尔里希·贝克1986年首次指出,人类已进入全新的社会形态即“风险社会”时代。改革开放使中国经济社会双重转型并发生史无前例的巨大变化,也使中国同样迈进风险社会,并同时具有前现代性、现代性与后现代性矛盾共生的“断裂的社会”特征。基于风险社会理论,当今中国高发多发的基层矛盾纠纷,主要是涉及民生领域的社会成员和社会组织相互之间基于权益基础上的民间性冲突和社会性对立。全面认识和准确把握当今中国社会矛盾风险类型,在类型特征上,可以从对抗性质、所涉主体、适用法律、对象规模、时代背景、主题归属等多重同角度,厘清各类矛盾纠纷的基本属性;在宏观表象上,可以归结为总量长期高企、递增幅度明显,扩散领域宽泛、发展向度多维,结构关系多元、所涉对象复杂,表现形式多样、触点难点交织,强度烈度扩张、社会燃点降低等特征;在发展态势上,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将继续面临涉农纠纷量大面广、涉土纠纷对抗激烈、劳资纠纷高发多发、医患纠纷日渐严峻、金融纠纷破坏力强、环保纠纷成为焦点、群体纠纷组织化更加明显的发展趋势。探寻中国社会矛盾纠纷高发频发的风险源头并非易事。在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基本不变的前提下,人们日益增长的权利需求与落后的制度供给之间的矛盾也越发明显。当前中国社会矛盾纠纷“井喷”的源头性归因,可以从经济、社会、行政、司法、教育、党建等多个层面寻找症结所在,可以归结为经济快速发展与经济结构失衡、社会变迁巨大与社会结构分化、政府结构膨胀与管理服务缺失、公平正义有失与法治权威有限、教育扭曲失范与文化精神失魂、基层组织涣散与先锋作用迷失等六个方面的基本缘由,当然每个层面的不同病灶相互交织、盘根错节、复合叠加、甚至互为因果,均会不断诱发、催化出新的社会矛盾。这样更多地从批判的角度对社会风险来源进行比较系统而又一定深度的剖析,对于建立完善中国社会转型期基层矛盾治理格局应该具有基础性的意义。面对社会矛盾纠纷的不同表征与多元起因,广东的改革开放和先行先试无疑做了积极而富于价值的风险调控探索实践。如建立了以行政为主导的制度化路径,通过着重顶层设计、明确责任主体、构建联调机制、改革信访机制等措施,使以国家行政力量为代表的国家治权主导的矛盾解决机制成为一种基础性保障;拓展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社会化路径,提出了坚定人民调解发展方向、拓展人民调解职责内涵、创新人民调解体制机制的思路,特别在如医患纠纷、交通纠纷、环保纠纷等社会矛盾风险热点领域,大力推进和发展第三方专业性、行业性社会组织的治理思路显得更富创新意义;创设了以诉前联调为机制的法治化路径,矛盾纠纷当事人到法院起诉后、在法院正式立案前,以法院为主导,法院与各行政职能部门、行业组织协调联动,各种纠纷解决方式相互配合、优势互补,共同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探究了以复合治理为基本框架的多元化路径,通过厘清各种解纷方式的主体与特性、关系定位与路径选择、探索经验与现实困惑,对多元解纷机制的未来进路和网络结构做了具有一定前瞻意义的探讨,初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的矛盾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中国执政党一直在探求国家长治久安之道。从改革开放初期提出综合治理,到中共十八届三、四、五中全会相继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这一系列重大决策无疑适应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不同阶段的治理需求。然而,以政府主导的国家治理体系在改革开放进程中,尽管历经多次改革,最终都是陷入了一种不良循环,特别是作为国家治理基础的镇街治理机构,由于强调与县级以上各职能部门的条条对接、垂直管理,反而造成基层治理部门分割、资源分散、单打独斗、效率低下。在这样的国情下,广东省创设基层社会综合治理实战平台,通过有效整合基层社会治理资源,理顺治理机制,健全运行机制,凝聚了基层治理正能量,产生了1+1>2的治理效果。从广东经验中可以得到创新基层社会矛盾风险治理的五点启迪:创新基层矛盾治理理念,强化“以人为本”价值观、推进“利民便民”服务观、践行“依法治理”法治观;创新基层矛盾治理格局,盘活政府资源存量、优化镇街资源配置,培育基层社会组织,实现“官民共治共享”;创新基层矛盾治理体制,建立以县区为龙头、以镇街为支撑、以村居为基础、以网格为细胞的治理体系;创新基层矛盾治理方法手段,推进指挥协调扁平化、社会治理精细化、治理手段信息化、治理方式多样化;创新基层矛盾治理目标管理,细化目标管理责任、强化综治政策工具、完善考评问责体系。这些思路和建议,体现了现代社会风险防控与治理的发展理念,对各地深化基层矛盾治理具有一定启迪意义和借鉴价值。
邹毅[10](2016)在《现阶段我国县域治理问题研究》文中指出郡县治,天下安。封建社会,历朝历代都比较重视对县域的管理。新中国成立以后到改革开放前,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和苏联模式的影响,国家对社会的管理进一步增强。借助对社会生活的影响,国家实现了对社会事务的日常管理,政府作用带有“全能主义”倾向,政治权力的影响力也进一步凸显。但这一时期,现代意义的社会治理尚未完成,社会治理的空间仍需进一步拓展。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以人民民主和法治为基础的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成为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从这个角度出发,本文将县域治理置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高度进行深入分析,从“县域治理的地位与作用”、“县域治理的理论与目标”、“县域治理的问题与原因”、“县域治理的模式与启示”以及“县域治理的路径与实践”等五个方面,集中阐述县域治理在中国国家建构过程中的地位和影响,以及加强县域治理对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促进作用,进而对我国县域治理问题进行较为深入的思考,并进行趋向展望。这五个方面的思想构成了本文的框架结构和理论内容。第一章以历史与现实的视角来分析中国县域治理的地位与作用。首先,回顾了中国县域治理的历史沿革。中国县域治理历经两千余年,本文选取了秦汉、唐宋、明清这三个比较有代表性的历史时期来进行分析,以求从中略窥一般性规律。其次,集中分析了在国家治理现代化条件下中国县域治理的历史逻辑、实践探索以及结构性变革,探索中国县域治理的发展路径,以更好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发展的需要。最后,阐述县域治理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的历史地位。县域治理几乎涵盖了国家治理的全部对象和内容,是中国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结合点,处于中国治理现代化的主场战,并且是权力场域的集散地之一。第二章从价值体系的角度归纳与总结了县域治理的理论与目标。县域治理需要有一个正确的价值体系和理念来引导,否则,很有可能误入迷途。县域治理的思想来源包括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治理理念、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社会治理思想、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治理理论以及西方发达国家的治理经验。同时,中国的县域治理具有自身的特点,既上接“天线”又下接“地气”、既“条块”结合又以“块”为主、既具“理论性”又兼“实践性”。因此,我们在定位中国县域治理的目标时,要考虑到县域治理所具有的这些特点,在此基础上设定强县与富民相统一、改革与发展相结合、城镇与乡村相贯通的现代治理目标。第三章从实践探索的角度剖析了当前县域治理中所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现阶段,我国县域治理中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体制机制存在弊端、社会矛盾凸显、治理能力弱化等等。这些问题集中体现在县域治理过程中权力行使、经济资源的使用和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它们深刻影响着中国县域治理的实践路径和未来发展方向。对于中国县域治理的改革与创新,我们应当予以高度的肯定和评价;但是,我们深刻地认识到,当前县域治理中所存在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以及“按下葫芦浮起瓢”等问题依然突出。因此,我们应深刻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加强对县域治理的整体思考和系统谋划。第四章主要是对中国地方治理的代表性模式进行了比较分析。不同地区的地方治理模式和实践探索,对于实现具有中国特色的县域治理目标具有现实促进意义。基于此,我们集中探讨了桐乡、顺德、长沙、邻水、黔南等地方社会治理的主要做法、现实状况和存在的问题,以期从中找出经验性的借鉴。同时,在我国现阶段,县域治理问题也越来越为人们所关注。“扩权强县”、“缩省强县”、“省直管县”探索和“小政府与大社会”下的大部制改革,也成为近年来地方社会治理过程中的有益探索和实践,各地在推进县域治理过程中或多或少都有所涉猎。在这种比较分析中,我们可以从中总结不同地域、不同县情、不同模式下地方社会治理的经验,汲取教训,为创新地方社会治理添砖加瓦。第五章集中探讨了我国现阶段县域治理的路径与实践。推进县域治理,应当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重点突破:构建县域治理基础体系,主要从有效权力体系、依法治理体系、民主治理体系和民生服务体系方面,打造现代化的治理体系;提升县域治理基础能力,主要是汲取与濡化、认证与归管、吸纳与整合这六项能力建设;完善县域治理组织架构,着重从加强和改善县域党的领导、着力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群众参与机制、加强社会组织协同等四个方面,形成多元化的县域治理格局;县域治理中需要正确处理的几对关系,包括政党与政府、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城镇与乡村的关系,形成有序、合作、共赢的地方治理结构。综合来讲,县域治理是现代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社会治理的边界范围或结构体系如何变化,我们都要努力实现其功能性权力和实践性权力的现代转型,改革不适应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方式方法,实现县域治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通过有效梳理社会关系、完善权力结构、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实现对社会经济资源和政治资源的科学、有效、有序整合。只有这样,中国的县域治理才会有更加美好的前景。
二、依法治理要正确认识和处理5个关系(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依法治理要正确认识和处理5个关系(论文提纲范文)
(1)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选题缘由与研究意义 |
(一) 选题背景 |
(二) 研究对象 |
(三) 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状况综述 |
(一) 国内研究综述 |
(二) 国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点与不足之处 |
(一) 创新之点 |
(二) 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生成逻辑 |
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生成的时代背景 |
(一) 国际背景:全球化和国际警务改革对公安工作带来新影响 |
(二) 国内现实:社会转型对公安工作提出新要求 |
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生成的实践基础 |
(一) 新中国成立以来公安工作的历史实践 |
(二) 改革开放以来公安工作的现实实践 |
三、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生成的理论来源 |
(一)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公安工作的相关理论 |
(二) 毛泽东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思想 |
第二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发展的历史进程 |
一、改革开放起步与全面展开时期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1978年-1992年) |
(一) 在拨乱反正中初步形成 |
(二) 在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中走向成熟 |
(三) 在党的十三大以后至邓小平南巡讲话这一时期的进一步发展 |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时期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1992年-2002年) |
(一) 党的十四大至党的十五大这一时期初步形成 |
(二) 党的十五大以后至党的十六大召开这一时期走向成熟 |
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时期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2002年2012年) |
(一) 党的十六大至党的十七大这一时期为形成期 |
(二) 党的十七大至党的十八大召开这一时期为进一步发展期 |
四、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2012年至今) |
第三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基本内容 |
一、关于公安工作的性质任务 |
(一) 特殊形式的阶级斗争依然需要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机器 |
(二) 在党和国家的全部工作和工作大局中公安工作处在很重要的位置 |
(三) 公安机关肩负着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使命任务 |
二、关于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 |
(一) 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不能动摇 |
(二) 全面加强和改善党对公安工作的领导 |
三、关于公安工作的价值取向 |
(一) 群众路线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 |
(二) 人民满意是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 |
(三) 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
四、关于公安工作的实现路径 |
(一) 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是做好公安工作的首要问题 |
(二) 坚持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切实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
(三)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
(四) 坚持改革强警、科技兴警战略,增强公安工作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 |
五、关于公安工作的主体建设 |
(一) 政治建警:全面加强革命化建设确保公安队伍政治过硬 |
(二) 从严治警:全面强化纪律规矩意识确保公安队伍纪律作风过硬 |
(三) 依法治警:全面推进正规化建设确保公安队伍责任过硬 |
(四) 素质强警:积极推进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确保公安队伍本领过硬 |
第四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总体特征 |
一、生成过程的时代性实践性和继承性 |
二、内容构成的科学性政治性和法治性 |
(一) 严密的科学性特征 |
(二) 鲜明的政治性特征 |
(三) 强烈的法治性特征 |
三、本质属性和价值依归的人民性 |
(一) 价值指向的人民性 |
(二) 力量源泉的人民性 |
(三) 评判标准的人民性 |
第五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价值意义 |
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理论价值 |
(一) 继承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 |
(二) 丰富发展了毛泽东公安工作思想 |
(三) 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增添了新的内容 |
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实践意义 |
(一) 科学统领了公安工作的全面发展 |
(二) 有效推动了公安制度改革创新 |
(三) 有力推进了法治公安建设 |
(四) 为经济建设和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安宁提供了思想保障 |
第六章 在新的实践中坚持和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 |
一、在不断总结经验中坚持和发展 |
(一) 以坚持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思想 |
(二) 以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为根本原则 |
(三) 以坚持服从和服务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为立足点 |
(四) 以坚持人民公安为人民为根本价值指向 |
(五) 以坚持辩证思维法治思维为方法论 |
二、在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中坚持和发展 |
(一) 让思想掌握广大公安民警 |
(二) 在解决现实问题和时代之间中不断深化和发展党的公安工作思想 |
三、在正确认识坚持和发展的关系中坚持和发展 |
(一) 坚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基本原理和科学精神 |
(二) 坚持好发展好习近平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思想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普法教育之嬗变(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研究现状及述评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研究述评 |
1.3 研究思路及主要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主要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
1.4.1 主要研究方法 |
1.4.2 研究的创新点 |
第2章 宪法为先:中国普法教育之启动 |
2.1 中国普法教育兴起的历史背景 |
2.1.1 变革之志:建国初期中国法制建设所取得的成绩 |
2.1.2 “文革”之殇:“无法无天”对中国法制建设的影响 |
2.1.3 改革之新:邓小平法制建设“十六字方针”的提出 |
2.2 中国普法教育的全面启动 |
2.2.1 中国普法教育兴起的时代背景 |
2.2.2 中国普法教育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开展 |
2.3 治道选择与法制话语的兴起 |
2.3.1 治道转型期的文化博弈对普法教育的影响 |
2.3.2 中国法制语词探源与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 |
2.4 小结:“把法律交给十亿人民”对中国社会的影响 |
第3章 法制经济:中国普法教育之展开 |
3.1 市场经济与法制的关系 |
3.1.1 市场:推动法制进程的导向器 |
3.1.2 法制:实现市场有序的保护伞 |
3.1.3 实质:市场经济亦即法制经济 |
3.2 中国普法教育的快速发展 |
3.2.1 中国普法教育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开展 |
3.2.2 中国普法教育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整顿 |
3.2.3 中国普法法制宣传的全面展开 |
3.3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法律的制定与普及 |
3.3.1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法律的制定 |
3.3.2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立法倾向分析 |
3.3.3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的制定对普法教育的影响 |
3.4 小结:普法教育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保障 |
第4章 依法治国:中国普法教育之中心 |
4.1 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与中国普法教育的稳定推进 |
4.1.1 从法制到法治的飞跃:中国法制建设思想的新突破 |
4.1.2 中国普法教育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
4.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提出 |
4.2.1 从发展到整顿:对市场经济秩序的调整 |
4.2.2 从无限到有限:能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
4.2.3 从道德约束到制度约束:对执法队伍的依法管理 |
4.2.4 从数量到质量:立法领域的“量变”与“质变” |
4.3 中国法治系统工程中的普法教育 |
4.3.1 中国普法教育第三个五年计划的开展 |
4.3.2 普法教育在法治系统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
4.4 小结:依法治国的实施对中国普法教育的推动 |
第5章 权利至上:中国普法教育之提升 |
5.1 中国普法教育之转型 |
5.1.1 中国普法教育之观念转型 |
5.1.2 中国普法教育之目标转型 |
5.1.3 中国普法教育之方式转型 |
5.1.4 从信用经济的构建看道德教育与普法教育的结合 |
5.2 权利与权力:中国普法教育之本质 |
5.2.1 普法的重要前提:公民权利保护的立法完善 |
5.2.2 普法的首要目标:国家权力行使的法律约束 |
5.2.3 从强制拆迁事件的发生看权利与权力的博弈 |
5.3 物权与人权:普法教育之提升 |
5.3.1 物权立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 |
5.3.2 人权保护: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与归属 |
5.3.3 以人为本:中国普法教育的全面提升 |
5.3.4 食品安全事件所折射的民生立法和制度疏漏 |
5.4 小结:普法教育的新功能发挥 |
第6章 中国普法教育之检视与展望 |
6.1 对中国普法教育之检视 |
6.1.1 导向与参与:普法主体的功能性互补 |
6.1.2 重点与难点:普法客体的多层次结合 |
6.1.3 差异与整合:普法载体的历史性统一 |
6.1.4 改变与拓展:普法环体的突破性变化 |
6.2 对中国普法教育之展望 |
6.2.1 普法教育的认识高度 |
6.2.2 普法教育的认同维度 |
6.2.3 普法教育的人文向度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 |
(4)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研究 ——以云南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缘由及意义 |
(一) 研究缘起 |
(二) 选题意义 |
二、研究现状述评 |
(一) 国内研究现状 |
(二) 国外研究现状 |
(三) 研究述评 |
三、研究内容 |
四、研究方法 |
(一) 理论联系实际 |
(二) 历史和逻辑相统一 |
(三) 个案研究 |
(四) 文献分析 |
(五) 跨学科研究 |
五、研究思路、创新和不足 |
(一) 研究思路 |
(二) 可能的创新点 |
(三) 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的理论语境 |
一、社会治理的理论溯源 |
(一) 社会控制理论 |
(二) 社会管理理论 |
(三) 社会治理理论 |
二、社会治理的概念、功能和特征 |
(一) 社会治理的相关概念 |
(二) 社会治理的功能 |
(三) 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的基本含义 |
(四) 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的基本特征 |
三、西方社会民族治理模式分析 |
(一) 种族歧视的隔离模式 |
(二) 民族大熔炉的整合模式 |
(三) 多元文化的包容发展模式 |
四、少数民族地区创新社会治理的指导思想与本土化逻辑 |
(一) 创新社会治理的指导思想 |
(二) 创新社会治理理念 |
(三) 创新社会治理的本土化逻辑 |
第二章 云南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发展历程 |
一、历史上云南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 |
(一) “中心一边缘”的社会治理谱系 |
(二) 宽容共存的社会治理演进 |
(三) 自我生成的社会治理范式 |
二、中国共产党在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的实践 |
(一) 民族识别:沟通机制的嬗变 |
(二) 民主改革:利益关系的调整 |
(三) 自治制度:法制思维的体现 |
(四) 社会组织:良性互动的构建 |
三、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的实现形式 |
(一) 少数民族地区乡村治理 |
(二) 少数民族地区社区治理 |
(三) 少数民族地区城乡变革中的治理转型 |
第三章 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的现状和问题 |
一、历史继承与现实需求的冲突与变奏 |
(一) 少数民族地区自然因素的影响 |
(二) 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激荡的影响 |
(三) 少数民族地区宗教问题的影响 |
(四) 少数民族地区传统习俗的影响 |
二、社会转型中的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问题 |
(一) 少数民族地区社会转型期特点分析 |
(二) 社会结构性变迁引发社会治理转向 |
(三) 公民社会发展不充分对社会治理的影响 |
(四) 传统社会治理理念、手段和方式的滞后性 |
三、少数民族地区政府创新社会治理的能动力不足 |
(一) 发展政绩观的偏差 |
(二) 政府决策权与公民参与权的博弈 |
(三) 改革纵深推进触及各方深层次利益 |
(四) 公共财政保障能力不足 |
第四章 少数民族地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多维构建 |
一、改进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方式 |
(一) 坚持系统治理 |
(二) 坚持依法治理 |
(三) 坚持综合治理 |
(四) 坚持源头治理 |
二、激发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组织活力 |
(一) 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的关系 |
(二) 提升社会组织的公共服务能力 |
(三) 充分发挥政府对社会组织的引导作用 |
三、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 |
(一) 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
(二) 建立畅通有序的沟通渠道 |
(三) 完善调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 |
四、健全边疆民族地区公共安全体系 |
(一) 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
(二) 完善网络和信息安全机制 |
(三) 健全灾害突发事件应对机制 |
第五章 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的实践模式探索 |
一、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实践模式的价值意蕴 |
(一) 群众路线价值导向的由来及内涵 |
(二) 群众路线在社会治理中的实践意义 |
(三) 贯彻群众路线创新社会治理的方式方法 |
二、孟连经验 |
(一) 社会治理的效应分析 |
(二) 社会自我调节的积极引导作用 |
(三) 利益表达与实现的合作体生成 |
三、插甸经验 |
(一) 复合共治的社会治理模式 |
(二) 直接联系群众的社会治理导向 |
(三) 社会治理共同价值观的内化生成 |
四、莲池模式 |
(一) “莲池模式”的主要内容 |
(二) 扶贫开发与社会治理的关系 |
(三) “莲池模式”对少数民族地区创新社会治理的启示 |
第六章 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的未来走向 |
一、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的基本原则 |
(一) 底线原则: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 |
(二) 价值原则:增进“四个认同”筑牢民族团结的思想根基 |
(三) 实践原则:实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满足民族地区社会发展需要 |
(四) 目标原则: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二、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的新常态逻辑 |
(一) 跨越发展在民族地区社会治理中的关键作用 |
(二) 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 |
(三) 以民族社会工作带动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 |
三、少数民族地区创新社会治理的发展趋势 |
(一) 继续推进马克思主义民族治理思想本土化进程 |
(二) 主动融入国家发展战略的民族地区社会治理拐点 |
(三) 不断彰显少数民族地区创新社会治理的深远意义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5)党内法规执行过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与意义 |
(一) 党内法规建设成就 |
(二) 党内法规执行问题突出 |
(三) 问题研究对破解难题十分重要 |
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研究综述 |
(一) 发展过程及特点 |
(二) 文献综述 |
三、主要研究方法 |
(一) 辩证分析法 |
(二) 历史分析法 |
(三) 比较分析法 |
(四) 文献研究法 |
(五) 田野调查法 |
四、本文的研究思路 |
五、研究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党内法规基本理论 |
第一节 党内法规的基本特征 |
一、“党内法规”的概念 |
二、党内法规的特征 |
三、党内法规的价值与作用 |
第二节 党内法规的效力与执行力 |
一、党内法规的效力基础 |
二、党内法规效力的分类 |
三、党内法规效力的保证 |
四、党内法规执行力 |
第三节 党内法规执行是一个过程 |
一、过程思想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思想 |
二、执行过程的哲学分析 |
第二章 党内法规执行过程历史考察与总结 |
第一节 党内法规执行过程的历史考察 |
一、党内法规执行过程的演进 |
二、党内法规执行制度探究 |
三、党内法规执行的历史经验 |
第二节 党内法规执行过程的复杂性 |
一、党内法规执行过程复杂性的理论基础 |
二、党内法规执行过程的复杂性 |
三、党内法规执行环节的复杂性 |
第三章 执行过程的重要性及其关系问题 |
第一节 党内法规执行过程的重要性 |
一、党内法规执行及其作用 |
二、党内法规价值的实现 |
三、党内法规清理审查备案的重要性 |
(一) 清理审查备案的含义 |
(二) 清理审查备案的目的与意义 |
(三) 清理审查备案的原则 |
(四) 清理 |
(五) 备案审查 |
(六) 与党内法规执行的关系 |
第二节 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关系 |
一、党内法规创制内涵、特征及其影响 |
二、国家法律的内涵 |
三、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联系 |
四、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路径 |
第三节 依规治党与从严治党的关系 |
一、依规治党中出现的不严问题 |
二、严格依规治党 |
三、全面从严治党 |
第四节 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关系 |
一、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理论 |
二、群众监督实例剖析 |
三、增强群众工作本领 |
第四章 执行过程问题 |
第一节 执行“黑洞”的表现及其特征 |
一、利益输送 |
二、吏治黑洞 |
三、直接侵吞 |
第二节 执行不力的主要表现 |
一、执行意识不强 |
二、执行责任不明 |
三、执行结果不符 |
四、执行奖惩不严 |
五、组织政治功能不佳 |
第五章 产生执行问题的原因 |
第一节 形成执行“黑洞”的原因 |
一、党的领导弱化 |
二、党性退化 |
三、权力异化 |
第二节 形成执行不力的原因 |
一、党内法规文本原因 |
二、腐朽文化的影响 |
三、政治建设滞后 |
四、责任追究流于形式 |
第六章 解决执行过程问题路径选择 |
第一节 屏蔽“黑洞”路径 |
一、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 |
二、坚持群众路线不动摇 |
三、坚持党性原则不动摇 |
四、坚持权力运行约束不动摇 |
第二节 增强执行实效 |
一、完善党内法规体系 |
二、培育执行文化,净化执行环境 |
三、增强党的社会号召力 |
四、加强政治建设,提高执行能力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参会和发表的论文 |
后记 |
(6)当代中国社会思潮治理的途径和方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关于意识形态的研究 |
1.2.2 国内关于社会思潮的研究 |
1.2.3 关于社会思潮应对研究的不足及其展望 |
1.3 理论基础 |
1.3.1 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 |
1.3.2 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 |
1.3.3 治理理论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2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思潮的发展演变及应对策略变化 |
2.1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思潮的发展演变 |
2.1.1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思潮发展演变的过程 |
2.1.2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思潮发展演变的特点 |
2.1.3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思潮发展演变的趋势 |
2.2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思潮应对策略的变化 |
2.2.1 基于“批判”“斗争”为主导的社会思潮应对策略(1978——1992) |
2.2.2 社会思潮应对策略的新发展(1992—2012) |
2.2.3 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思潮应对策略的新变化(2012年底至今) |
3 社会思潮治理的基本内涵与总体遵循 |
3.1 社会思潮治理的依据 |
3.1.1 社会思潮治理的理论依据 |
3.1.2 社会思潮治理的现实依据 |
3.1.3 社会思潮治理的政策依据 |
3.2 社会思潮治理的基本内涵 |
3.2.1 “治理”的中国内涵 |
3.2.2 社会思潮治理的概念 |
3.2.3 社会思潮治理的特点 |
3.3 社会思潮治理的总体遵循 |
3.3.1 社会思潮治理的总体过程 |
3.3.2 社会思潮治理的主要内容 |
3.3.3 社会思潮治理的核心理念 |
4 社会思潮治理的途径 |
4.1 思想论争途径:澄清理论错误促成价值共识 |
4.1.1 思想论争是巩固发展主流意识形态的必然要求 |
4.1.2 坚定目标以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引领思想论争 |
4.1.3 发挥思想论争功能澄清理论错误促成价值共识 |
4.2 宣传教育途径:掌握科学理论引领价值共识 |
4.2.1 宣传教育是科学社会主义发展进程中的必然要求 |
4.2.2 用科学社会主义思想主导宣传教育引领价值共识 |
4.2.3 强化科学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教育增强思想免疫力 |
4.3 法治途径:引导约束行为维护价值共识 |
4.3.1 当前社会思潮发展演变的具体趋势呼唤依法治理 |
4.3.2 依法治理社会思潮要厘清思想与行为的内涵及关系 |
4.3.3 将核心价值观融于法治建设以引导思想约束行为 |
4.4 行政途径:削弱消极影响促进价值共识 |
4.4.1 行政途径是管控社会思潮物质性因素的必然要求 |
4.4.2 发挥行政途径效能关键在于增强鉴别力作好区分 |
4.4.3 聚焦社会思潮传播过程的管控以削弱其消极影响 |
4.5 利益调节途径:促进利益实现巩固价值共识 |
4.5.1 利益实现问题要通过利益调节途径才能彻底解决 |
4.5.2 要正确理解经济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的关系问题 |
4.5.3 重点解决民生问题促进利益实现以巩固价值共识 |
5 社会思潮治理的方式 |
5.1 “疏导式”治理 |
5.1.1 创造有利条件以便充分了解社会思潮的思想主张 |
5.1.2 注重理论武装以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批判武器 |
5.1.3 参与思想论争以马克思主义理论批判引领社会思潮 |
5.2 “消解式”治理 |
5.2.1 彰显主流意识形态“高势位”消解社会思潮理论优势 |
5.2.2 注重民生建设凝聚民心消解社会思潮的物质基础 |
5.3 “融入式”治理 |
5.3.1 筑牢教育战线:将社会思潮治理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 |
5.3.2 消除“两张皮”:将社会思潮治理融入全面深化改革 |
5.3.3 “软要求”变“硬规矩”:将社会思潮治理融入法治建设 |
5.4 “管控式”治理 |
5.4.1 管控驾驭资本:在为我所用中引导社会思潮发展 |
5.4.2 统战规范重点人:在多措并举中引导社会思潮发展 |
5.4.3 管控利用媒介:在发展促进中引导社会思潮发展 |
6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及在学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7)法治中国视域下中国共产党法治能力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由来与研究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与内容框架 |
四、论文创新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法治中国与中国共产党法治能力的理论阐释 |
第一节 法治中国的理论阐释 |
一、法治中国的提出与内涵 |
二、法治中国的构成 |
三、法治中国的特征 |
第二节 中国共产党法治能力的理论阐释 |
一、中国共产党法治能力的内涵 |
二、中国共产党法治能力的构成 |
三、中国共产党法治能力的特征 |
第三节 中国共产党法治能力与法治中国的内在逻辑 |
一、中国共产党法治能力与法治中国高度契合 |
二、中国共产党法治能力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方面与有效引擎 |
三、法治中国是中国共产党法治能力建设的目标追求与有力保障 |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依法管党治党能力建设 |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依法管党治党能力的内涵与构成 |
一、中国共产党依法管党治党能力的内涵 |
二、中国共产党依法管党治党能力的构成 |
第二节 中国共产党依法管党治党能力的价值与现状 |
一、中国共产党依法管党治党能力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基础推力 |
二、中国共产党依法管党治党能力的现状 |
第三节 中国共产党依法管党治党能力的建设思路 |
一、科学配置和规制党内权力 |
二、落实党员权利和党内民主 |
三、将法治话语融入意识形态 |
第三章 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能力建设 |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能力的内涵与构成 |
一、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能力的内涵 |
二、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能力的构成 |
第二节 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能力的价值与现状 |
一、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能力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关键动力 |
二、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能力的现状 |
第三节 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能力的建设思路 |
一、转变执政方式 |
二、优化党政关系 |
三、有效规范执政权 |
第四章 中国共产党依法治理社会能力建设 |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依法治理社会能力的内涵与构成 |
一、中国共产党依法治理社会能力的内涵 |
二、中国共产党依法治理社会能力的构成 |
第二节 中国共产党依法治理社会能力的价值与现状 |
一、中国共产党依法治理社会能力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基本保障 |
二、中国共产党依法治理社会能力的现状 |
第三节 中国共产党依法治理社会能力的建设思路 |
一、改善领导方式 |
二、壮大社会力量 |
三、形成社会建设的法治思路 |
第五章 中国共产党依法开展党际协商能力建设 |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依法开展党际协商能力的内涵与构成 |
一、中国共产党依法开展党际协商能力的内涵 |
二、中国共产党依法开展党际协商能力的构成 |
第二节 中国共产党依法开展党际协商能力的价值与现状 |
一、中国共产党依法开展党际协商能力是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保障 |
二、中国共产党依法开展党际协商能力的现状 |
第三节 中国共产党依法开展党际协商能力的建设思路 |
一、培育依法协商意识 |
二、实化民主党派功能 |
三、完善党际协商制度 |
第六章 中国共产党法治能力的保障体系 |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法治能力的价值保障 |
一、确立“权力服务于权利”价值 |
二、确立“法高于一切”价值 |
三、确立“法的面前不同主体间平等”价值 |
四、确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价值 |
第二节 中国共产党法治能力的规范保障 |
一、完善党内法规 |
二、健全国家法律 |
三、协调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 |
第三节 中国共产党法治能力的队伍保障 |
一、夯实党员队伍的法治知识 |
二、启蒙党员队伍的法治理念 |
三、培育党员队伍的法治思维 |
四、养成党员队伍的法治方式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9)风险社会视域下基层矛盾治理研究 ——基于广东省的实践样态(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主要创新点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第一节 选题背景 |
一、中国执政党治国理念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 |
二、中国经济社会结构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 |
三、中国基层矛盾治理需求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第三节 研究概述 |
一、风险社会研究 |
二、基层矛盾治理 |
三、基层社会治理 |
第四节 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式 |
第二章 理论基础与概念厘定 |
第一节 风险社会理论 |
一、社会风险演变 |
二、风险社会理论的基本内涵 |
三、社会风险与风险社会的关系 |
第二节 社会治理理论 |
一、治理的基本内涵 |
二、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 |
三、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构建 |
第三节 核心概念厘定 |
一、社会转型与风险社会 |
二、基层与基层矛盾 |
三、治理体制与治理机制 |
第三章 风险形式:基层矛盾表现特征 |
第一节 矛盾纠纷的基本类型 |
一、从矛盾性质划分 |
二、从所涉主体划分 |
三、从人员规模划分 |
四、从适用法律划分 |
第二节 基层矛盾的宏观表征 |
一、在数量上:总量长期高企,递增幅度明显 |
二、在走向上:扩散领域宽泛,发展向度多维 |
三、在主体上:结构关系多元,所涉对象复杂 |
四、在形态上:表现形式多样,触点难点交织 |
五、在强度上:矛盾张力扩大,社会燃点降低 |
第三节 基层矛盾的多发领域 |
一、涉农纠纷量大面广 |
二、涉土涉房矛盾对抗激烈 |
三、劳资纠纷高发多发 |
四、医患纠纷日渐严峻 |
五、金融纠纷破坏力强 |
六、环境纠纷成为焦点 |
七、群体纠纷组织化明显 |
第四章 风险来源:基层矛盾源头归因 |
第一节 经济转型:经济快速发展与经济结构失衡 |
一、粗放型增长 |
二、城市化失序 |
三、房地产泡沫 |
第二节 社会分层:社会变迁巨大与社会结构分化 |
一、个体分化 |
二、群体分化 |
三、阶层分化 |
第三节 执政效率:政府结构膨胀与服务管理缺失 |
一、政府结构臃肿膨化 |
二、决策管理时有失控 |
三、基本公共服务滞后 |
四、维稳模式呆板僵化 |
第四节 司法实践:公平正义有失与法治权威有限 |
一、地方立法滞后 |
二、司法公正有失 |
三、基层法治薄弱 |
四、法治文化缺失 |
第五节 教育文化:教育扭曲失范与文化精神失魂 |
一、教育扭曲失范 |
二、主体文化受侵 |
三、精神信仰丧失 |
第六节 基层党建:组织建设弱化与先锋作用淡化 |
一、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弱化 |
二、基层党的领导干部蜕化 |
三、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淡化 |
第五章 风险调控:基层矛盾解决路径 |
第一节 制度化路径:行政主导 |
一、着重顶层设计,强化制度牵引 |
二、落实主体责任,健全体制机制 |
三、构建联调机制,打造综治平台 |
四、改革信访机制,畅通诉求渠道 |
第二节 社会化路径:人民调解 |
一、坚定发展方向 |
二、拓展职责内涵 |
三、创新组织机制 |
第三节 法治化路径:诉前联调 |
一、诉前联调的出台背景 |
二、诉前联调的基本内涵 |
三、诉前联调的运行机制 |
四、诉前联调的司法效率 |
第四节 复合化路径:多元衔接 |
一、历史与现实:多元解纷机制价值判断 |
二、主体与特性:多元解纷方式辨析 |
三、定位与选择:多元解纷方式的关系 |
四、探索与困惑:来自广东的实践经验 |
五、讨论与结论:多元解纷机制的未来进路 |
第六章 风险治理:基层矛盾治理创新 |
第一节 创新基层矛盾治理理念 |
一、强化“以人为本”的价值观 |
二、践行“依法治理”的执政观 |
三、推进“利民便民”的服务观 |
第二节 创新基层矛盾治理格局 |
一、党委政府领导:担当主体责任 |
二、国家治权主导:发挥职能作用 |
三、社会组织担当:激发自治活力 |
四、公民广泛参与:加快全民普法 |
第三节 创新基层矛盾治理体制机制 |
一、镇街中心是支撑 |
二、村(居)工作站是基础 |
三、县级中心是龙头 |
第四节 创新基层矛盾治理方法手段 |
一、指挥协调扁平化 |
二、社会治理精细化 |
三、治理手段信息化 |
四、治理方式多样化 |
第五节 创新基层矛盾治理目标管理 |
一、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 |
二、实施综治政策工具 |
三、建立考评问责体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后记 |
(10)现阶段我国县域治理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提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缘起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二、相关概念界定 |
(一)县与县域 |
(二)县域治理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
(一)研究成果 |
(二)主要内容和基本观点 |
(三)总结与评价 |
四、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五、研究创新点与难点 |
(一)研究创新点 |
(二)研究难点 |
第一章 县域治理的地位与作用 |
第一节 县域治理的历史沿革 |
一、秦汉时代的县域治理 |
二、唐宋时期的县域治理 |
三、明清之际的县域治理 |
第二节 现代化条件下的县域治理 |
一、县域治理的历史逻辑 |
二、县域治理的实践探索 |
三、权力场域的结构变革 |
四、县域治理的基本趋向 |
第三节 县域治理的重要地位 |
一、县域囊括国家治理的全部对象与内容 |
二、县域处于中国城乡二元体制的结合点 |
三、县域居于中国治理现代化的主战场 |
四、县域占据权力场域的集散地 |
第二章 县域治理的理论与目标 |
第一节 县域治理的理念 |
一、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社会治理思想 |
二、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社会治理思想 |
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治理理论 |
四、西方发达国家社会治理基本理论 |
第二节 县域治理的特点 |
一、既上接天线又下接地气 |
二、既条块结合又以块为主 |
三、既具理论性又兼实践性 |
第三节 县域治理的目标 |
一、强县与富民相统一 |
二、改革与发展相结合 |
三、城镇与乡村相贯通 |
第三章 县域治理的问题与原因 |
第一节 体制机制的弊端 |
一、角色转型不足 |
二、有效分权滞后 |
三、干群矛盾激化 |
第二节 社会矛盾的凸显 |
一、围绕土地的利益博弈 |
二、频繁发生的群体性冲突 |
三、政府环境治理能力薄弱 |
四、自媒体时代公众参与困境 |
第三节 治理能力的弱化 |
一、公共服务滞后 |
二、基层法治权威式微 |
三、改革与创新能力弱化 |
四、农民工市民化迟滞 |
第四章 县域治理的模式与启示 |
第一节 当代中国地方治理代表模式 |
一、桐乡样本 |
二、顺德样本 |
三、长沙样本 |
四、邻水样本 |
五、黔南样本 |
第二节 县域治理模式的比较 |
一、县域治理模式的共同点 |
二、县域治理模式的差异性 |
第三节 地方治理模式的启示 |
一、一切从实际出发 |
二、把握底线思维 |
三、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
四、重在改革创新 |
第五章 县域治理的路径与实践 |
第一节 构建县域治理的基础体系 |
一、搭建有效权力体系 |
二、健全依法治理体系 |
三、推进民主治理体系 |
四、完善民生服务体系 |
第二节 提升县域治理的基础能力 |
一、巩固治理的汲取和濡化能力 |
二、加强治理的认证与归管能力 |
三、提高治理的吸纳与整合能力 |
第三节 完善县域治理的组织结构 |
一、加强和改善县域党的领导 |
二、着力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
三、建立和完善群众参与机制 |
四、注重于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
第四节 需要正确处理的几对关系 |
一、政党与政府的关系 |
二、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
三、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
四、城镇与乡村的关系 |
结语 问题思考与趋向展望 |
一、走向县域行政现代化的困境与前景 |
二、开放条件下县域体制的整合与创新 |
三、县域治理是一场深刻的体制变革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四、依法治理要正确认识和处理5个关系(论文参考文献)
- [1]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研究[D]. 隋从容. 山东大学, 2020(09)
- [2]依法治理要正确认识和处理5个关系[J]. 李新民. 当代司法, 1998(01)
- [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普法教育之嬗变[D]. 刘莹. 西南交通大学, 2013(10)
- [4]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研究 ——以云南省为例[D]. 肖应明. 陕西师范大学, 2015(02)
- [5]党内法规执行过程问题研究[D]. 宋家本.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2)
- [6]当代中国社会思潮治理的途径和方式研究[D]. 李洁. 北京科技大学, 2018(03)
- [7]法治中国视域下中国共产党法治能力建设研究[D]. 韩慧. 山东大学, 2019(09)
- [8]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不断提升新形势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能力[N]. 蒋皓. 法制日报, 2014
- [9]风险社会视域下基层矛盾治理研究 ——基于广东省的实践样态[D]. 邓少君. 武汉大学, 2016(06)
- [10]现阶段我国县域治理问题研究[D]. 邹毅. 中共中央党校, 201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