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教育运行中反差的成因及其对策(论文文献综述)
宋文杰[1](2010)在《我国结构性失业成因及其对策研究》文中提出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逐渐成为世界工业大国,在国际分工当中的地位逐步提高,加上多年以来的技术积累,经济结构调整的步伐越来越快,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得到极大的发展,对劳动力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由于我国的职业技能培训的落后和高校人才培养机制与市场的脱节等等原因,导致结构性失业问题日益取代总量性失业成为我国主要的失业类型。因此,研究我国的结构性失业问题,对于我国失业问题的治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只有深入分析该问题的形成原因,才可能提出有效治理我国结构性失业问题的方案对策。遵循这一思路本文梳理有关结构性失业的重要理论成果,并结合我国结构性失业的现状与特征,分析了结构性失业的形成原因,提出了治理我国结构性失业的对策。本文认为,导致我国现阶段结构性失业的原因包括以下方面:一是劳动力供给方面的因素,主要包括劳动力缺乏必需的科学文化知识和技能、或者由于年龄性别和思想观念的障碍等等;二是劳动力需求方面的因素,主要包括经济结构的变动、而导致企业对劳动力需求类型的差异性。三是劳动力流动方面的因素,包括劳动流动的障碍因素,包括户籍制度,城乡二元结构,或者增加劳动力流动的成本的如暂住费等;劳动力流动的保障性因素,包括良好的工作环境,子女教育环境,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社会保障等等。因此,治理我国当前结构性失业问题的对策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大力发展教育事业,主要是完善职业培训体系建设,建立高校与企业互动的人才培养机制;二是通过合理的调整经济结构,培养良好的消费观念,创造出足够适合劳动力特点的工作岗位;三是建设完备的劳动力市场,促使劳动力供求信息双向及时传递,健全社会劳动保障体系,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体系等等措施。
梅士伟[2](2020)在《基于扎根理论的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研究》文中提出高等教育通过人力资本增值而为现代社会提供强大的发展内驱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历经建国以来70多年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40多年的革新,成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高教系统。然而,由于高等学校(本论文研究对象限定为我国公办高等学校)外部管理制度不完善、市场参与机制不规范、社会公众参与不充分,内部治理结构失衡、主体道德行为失范、权力监督体系不完善,致使高校腐败易发频发,关键领域问题凸显,大案要案警钟不断,窝案串案时有发生,制约大学的教育教学、学术创造、服务社会、文化赓续使命,消解其学术本质和公益属性,弱化其道德标高和社会公信力,迟滞“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建设步伐。高校腐败问题的严峻性和复杂性折射出现行高校腐败治理机制已无法满足党和国家及社会公众的需要。因而,优化高校腐败治理机制,是高校全面从严治党的行动连带,是“办好人民满意高等教育”的价值依归,是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结构转向。我国现行高校腐败治理主要基于政府作为高校举办者的地位,通过执政党和政府及作为其政治属性延伸的高校党委行使腐败治理权力,对高校行政权力、学术权力的行使者实施控制、监督、惩治,保证高校权力结构的合理化与权力运行的规范化,达到以权力监督权力的治理目标。而从高等教育发展来看,高校办学资金来源日益多样化,多元利益相关者愈来愈迫切地要求与政府主体共同参与高校腐败治理。在治理理论的引导下,处理多元利益主体对高校的利益诉求,进一步优化高校腐败治理机制,成为高校反腐倡廉的“新边疆”。因而,本文基于治理理论与机制设计理论,以高校腐败治理机制为研究对象,围绕“高校腐败的表现样态与成因机理”“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理论框架与历史变迁”“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内容结构与绩效评价”“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内生问题与优化建议”的思路展开研究。首先,对治理理论、机制设计理论进行理论阐释,揭示高校腐败治理机制是“动力系统、控权逻辑、规则供给、行动框架”的统一,进而厘清各要素的实质内涵。通过治理系统的外部情境和内部环境解构治理动力,通过权力监督、制约与惩治的合理性、有效性分析控权逻辑,通过规则体系与规则生成阐释规则供给,通过合法性逻辑下的结构化行动、工具性逻辑下的专项式整治与情境性逻辑下的参与式合作梳理行动框架,从学理层面理清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内涵。随后,对高校腐败治理的演进历程进行考察。按照时间序列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高校反腐败工作历史划分为五个阶段,并梳理出每个阶段治理机制的主要特征。(1)1949-1978年,以思想改造为核心,以运动式批判为主导;(2)1978-1989年,以纠正行风为特征,以整风式拒腐为主导;(3)1989-2002年,以遏制寻租为基础,以专项式打击为主导;(4)2002-2012年,以体系建设为中心,以系统化惩防为主导;(5)2012至今,以顶层设计为重点,以制度化治本为主导。在此基础上,总结出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演进逻辑:动力系统---从权威驱动向改革驱动转变,控权逻辑---从权力监督向“监督-制约”均衡转变,规则供给---从强制供给向协商供给转变,行动框架---从运动式向专项式和制度化转变。再次,运用质性研究方法中的扎根理论,高度关注高校教职员工对高校腐败治理的心理感知,通过半结构化访谈与三级编码方法梳理出目前高校腐败治理过程中存在的两种具体机制:科层治理机制与网络治理机制,并分别探讨两类机制的具体构成,包括科层治理机制所涵盖的控制、监督、惩治、制度建设、问责,以及网络治理机制所涵盖的信任、合作、制约、技术创新、文化惯例等要素的确切内涵,从而系统构建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结构模型。复次,鉴于高校腐败治理的实践性,运用量化研究方法,进一步分析高校腐败治理中科层治理机制与网络治理机制之间的交互作用,及其对治理绩效的影响。遵循“网络治理机制---科层治理机制---腐败治理绩效”的主体关系,经由理论探讨和实证分析得出我国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应然样态,即高校腐败治理的完整运行体系应当是科层治理机制与网络治理机制的整合体。最后,结合高校腐败治理机制过程的演进分析,在量化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高校腐败治理机制面临的运行困境,一是机制目标的导向性在内外碰撞中被消解,二是机制主体的协调性在制度形塑中被弱化,三是机制运行的合法性在现实安排中被割裂。据此,从科层治理机制与网络治理机制整合与互动的角度,提出优化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建议。一是重塑行动者的主体性,二是提升治理动力的集成性,三是强化治理过程的协同性,四是重点强化问责、技术创新、制度建设。研究中国高校腐败治理机制问题,在目前来看只是一个开始。本文运用治理理论和机制设计理论的框架,来探讨和设计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运行体系,具有一定的探索性。一是立足治理理论视角来探讨中国高校腐败控制问题,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二是基于扎根理论方法,从高校腐败研究的制度、体制层面深入到高校腐败治理的具体机制,具有一定的针对性;三是统合质性与量化研究方法,剖析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结构模型与绩效水平,提出优化建议,具有一定的实践指导价值。
全龙杰[3](2020)在《日本少子化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19世纪末,欧洲大部分国家相继完成了人口转变的过程,但人类生育水平的下降并未止步于更替水平。20世纪以来,人类生育水平的变动变得日益复杂多样,同时出现了以极低生育率为主要特征的少子化问题。随着生育水平的广泛下降,人口学界关注的焦点也从控制人口增长逐渐转向维持适度人口规模、应对老龄化、恢复生育水平等问题。低生育率在全球蔓延的趋势是本研究的宏观背景,而日本在当前及未来面临少子化问题的挑战则是本研究的具体背景。日本是世界上生育水平最低的国家之一。自1974年总和生育率下降到更替水平以下,日本进入少子化阶段已有近半个世纪的历史,目前深陷超少子化的困境。长期的少子化给日本的人口和社会造成了深远的影响。日本的少年儿童人口比例不断下降,老龄化加速发展,同时还面临劳动年龄人口减少、劳动者负担增加、市场规模缩小、经济增长持续低迷等问题。少子化对日本的影响已波及到政府、企业、个人等各个层面。中国在经历了长期的计划生育政策后,人口结构问题也日益凸显,出现了“未富先老”、“未富先少”的问题。本研究旨在对日本少子化的相关问题进行全面分析,总结日本在应对少子化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探讨日本未来生育率回升的可能性,为日本优化少子化对策提出建议;同时揭示中国借鉴日本经验的可行性和吸取日本教训的必要性,为中国应对少子化问题给出政策建议。本研究分为三个部分,共八个章节,研究的核心内容是日本的少子化问题,包括日本少子化的进程、现状、未来趋势、成因、影响、少子化对策及其优化路径。第一部分:导论(第一章、第二章)第一章,论述研究背景、研究目的与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思路与框架、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并指出本研究的创新与不足。第二章,基本概念与主要理论。界定了少子化与少子化对策、生育的相关概念、婚姻的相关概念等基本概念,重点阐述了生育分析理论、人口转变理论、中介变量理论、现代增长理论、“低生育率陷阱”理论的内涵及其在本研究中的应用。第二部分:核心内容(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三章,依托日本二战结束以来中长期的人口统计资料,结合少子化的概念和少子化程度的判定标准,主要从人口出生率、总和生育率和少年儿童人口系数三个指标分析日本少子化的进程和现状,并展望日本少子化的未来趋势。第四章,从人口因素、经济因素和社会文化因素三个角度入手,分析日本少子化的复杂成因。在人口层面,借助改进寇尔生育指数,分析日本婚内生育率和已婚比例交替主导生育水平下降的过程;经济层面的成因主要包括养育子女的成本远超效用、年轻人的经济收入缺乏保障、工作和生活之间存在矛盾等;社会文化层面的成因主要包括传统家庭功能弱化,婚外生育不被社会接受和支持、回避风险的价值观和对子女“过度负责”的育儿观等。第五章,少子化对日本的影响。利用历史增长核算模型分析少子化对日本经济的影响,具体表现为拉低实际GDP的增长率,抑制潜在经济产出。少子化对日本人口的影响直观地表现为造成人口负增长和改变人口年龄结构;对社会文化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改变地方社会形态、影响思想状况和大众文化、阻碍传统文化传承、改变教育结构等。第六章,日本少子化对策评析。将日本少子化对策的演进历程分为计划筹备、全面开展、调整深化三个阶段;将其体系归纳为四个层次和三条主线。引入政策工具的分析方法,构建少子化对策的二维分析框架展开量化分析。结果显示其创造良好婚育环境的影响作用较大,增强婚育意愿的推动作用和减少婚育阻碍的拉动作用较小,对策内容向育儿支援过度集中,严重缺乏对婚姻的支援。第三部分:经验借鉴和政策建议(第七章、第八章)第七章,首先分析中国的少子化现状与未来趋势,并与日本进行比较分析,总结两国少子化的异同,最后阐述中国借鉴日本经验的可行性和吸取日本教训的必要性。第八章,结论和对策建议。首先总结本研究的主要结论,认为日本的少子化时间长、程度深,成因复杂且影响深远,其少子化对策值得肯定,但效果受限。然后对日本少子化对策的路径优化和中国应对少子化提出对策建议:日本应增加财政投入、调整对策配比、加大宣传力度和对策的强制力;中国应尽早应对,通过制定整体性的配套措施促进全面两孩政策的开展,实现生育政策的平稳过渡。本研究主要有以下三处可能的创新:第一,目前国内对于日本少子化问题的研究多是针对少子化的某个要素,或少子化对某一方面问题的影响展开,内容较为庞杂,且缺乏系统性。本研究在日本少子化持续半个世纪,少子化对策实施30年之际,对日本少子化的缘起、发展和后果进行全景展开分析,从人口学视角出发,结合经济学、社会学等理论和方法对日本的少子化问题及少子化对策展开研究,具有一定的全面性和系统性。第二,在少子化影响的研究中改进了历史增长核算模型,将少子化对经济的影响从人口年龄结构中分离出来加以单独分析;在少子化对策的研究中将政策工具的分析方法纳入少子化对策的研究范式,构建了政策工具和生育全过程的二维分析框架,对日本少子化对策进行了量化的分析。第三,本研究以日本少子化问题整体为研究对象,分析了日本少子化发生、发展的全过程,从人口、经济、社会文化三个层面讨论了日本少子化的成因和影响。同时,对日本的少子化对策展开全面的评析,将其体系归纳为顶层设计、政策框架、综合应对、具体施策四个层次和经济援助、支援生育和育儿、改革工作方式三条主线,并将其演进历程划分为计划筹备、全面开展、调整深化三个阶段。综上,本研究形成了一个较为系统、细致的针对少子化问题研究的分析框架,对后续少子化问题研究范式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郑涛[4](2013)在《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利益诉求问题研究》文中提出在我国城镇化进程中产生了并将继续产生大量失地农民,同时出现了严峻的失地农民问题。在失地农民问题已经成为当下的中国需要严肃面对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的今天,对这一庞大群体予以关注,系统研究其利益诉求,探寻其利益诉求表达不畅的成因,寻求畅通失地农民利益诉求表达渠道的有效途径,推动对失地农民利益诉求的及时有效回应,无疑是紧迫和必要的。本文以城镇化为研究背景,以失地农民利益诉求的产生、表达为研究主线,以城镇化理论、物质利益理论和人民主权理论等作为研究的理论支撑,以失地农民利益诉求的产生与成因、基本构成与特点、表达方式的选择与成因为叙事脉络。因为失地农民利益诉求问题属于失地农民问题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导论部分对失地农民问题包括失地农民利益诉求问题研究的现状、背景、基于本文研究相关视角下值得关注的研究空问进行了梳理和总结,考察了与研究主题相关的学术谱系,并简要说明了本文的研究意义、研究假说、理论支撑、研究方法和内容框架。本文分析了城镇化进程与失地农民利益诉求问题产生的关系,考察了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失地农民利益诉求问题的产生,描述了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的规模、增速与分布,闸述了城镇化何以成为失地农民利益诉求问题产生的直接推手。同时,勾勒了我国失地农民利益诉求问题存在的普遍性与严重性,对城镇化进程与失地农民利益诉求问题产生关系的考察是失地农民利益诉求研究的一个基础性工作。从经济、政治、教育文化、身份认同的视角,论文全面阐述了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利益诉求的基本构成与主要特征。我国失地农民利益诉求的主要内容包括失地农民的经济利益诉求、政治利益诉求、教育文化利益诉求、身份认同利益诉求。以经济利益诉求为主导、多元利益诉求并存的失地农民利益诉求格局已经形成,并已成为当前失地农民利益诉求构成的一个基本特征。以制度供给为视角,本文考察、分析了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利益诉求产生的顶层设计成因。研究认为,我国现行征地补偿制度、土地产权制度和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体制的缺陷是造成我国失地农民利益受损的制度原因,也是我国失地农民利益诉求产生的制度成因,是顶层设计的缺陷。权利贫困是我国失地农民利益诉求产生的根源。在这一视角上,本文探讨了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过程中农民权利拥有和行使的实际状况,认为失地农民利益诉求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权利贫困。具体表现为失地农民在土地被征用过程中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自主选择权以及失地农民获得救济权利贫困。以利益相关者困境为视角,本文对城镇化进程中我国乡村治理格局下失地农民利益诉求代言人缺席进行了成因探讨。认为在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过程中,村委会、基层政府、基层人大、政党以及大众传媒都身处利益相关者困境,造成失地农民利益诉求代言人缺席,这些理论上的失地农民利益诉求的代言人的普遍“不在场”,既无法阻止失地农民利益受损,又把失地农民推向了利益维护和争取的亲历亲为者处境。本文探讨了失地农民利益诉求表达方式选择的现状和利益诉求表达方式选择的成因。研究认为,失地农民之所以更经常地选择非正常渠道进行利益诉求表达,寻求利益诉求回应,其直接原因在于利益诉求表达不畅,制度化表达低效或无效,非制度化表达具有“相对有效性”,根本原因在于权利贫困境遇下,失地农民无法对相关机构作出及时有效回应产生压力。我国政府面对失地农民利益诉求的有效回应机制不仅远未建立,而且缺乏强大的压力使之逐步建立和完善。论文以案例分析的方式解读了一个村庄的利益诉求问题。通过以案例分析的方式,解读乌坎事件,对一个村庄的利益诉求的产生、表达与回应作出了描述。一方面从本研究的逻辑理路对乌坎事件进行审视,把乌坎事件放在失地农民利益诉求的产生、表达与回应的框架内进行研究、比对,以印证本文在失地农民利益诉求方面的研究是否符合逻辑进路;另一方面,通过对乌坎村利益诉求现象的研究,回应本研究的一个核心结论:失地农民利益诉求问题的最终解决需要将虚置的公民权利回归于公民,这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策。在研究的基础上,本文对失地农民利益诉求问题的解决提出了对策与建议,对于需要继续研究的问题提出了讨论。具体表现为有序推进城镇化,完善土地产权制度和征用制度以构筑减少失地农民利益诉求的基础,赋予失地农民在土地被征用过程中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自主选择权,保证失地农民获得权利救济,促进体制改革,推动利益相关者走出困境,实现失地农民利益诉求代言人身份的回归,畅通失地农民利益诉求表达回应渠道,提高失地农民利益诉求表达的有效性。
蒋开连[5](1991)在《职工教育运行中反差的成因及其对策》文中认为 如何建立有效的职工教育运行机制,是职工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当前,职工教育运行机制尚不完善,表现在运行中存住着明显的反差现象。加强研究,寻求对策,是职工教育深化改革面临的课题。一、职工教育运行中的反差现象 1.一方面职工教育经费紧缺、条件简陋,另一方面又存在着严重浪费。目前,许多企业经营不景气,职工教育经费很难得到保证;特别是一些停产、半停产的企业,职工教育近乎成为“无米之炊”。因此,许多企业或行业举办的职工学校处境维艰。在国家财政预算中,职工教育经费尚未列入“正册”,政府职工教
丁元[6](2008)在《就业与居民收入分配关系的动态研究 ——以广东为例(1978-2005)》文中研究表明本文在系统回顾就业理论、收入分配理论以及国内外对就业与收入分配关系的相关研究成果与方法的基础上,以广东省为例,构造了就业水平指标体系、就业的产业结构指标体系、收入分配水平与收入分配差距指标体系,建立了VAR模型对广东就业水平与居民收入分配、就业的产业结构与居民收入分配之间的相互影响关系用协整检验、方差分解、脉冲响应分析和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等方法较深入地进行了定量分析。本研究的主要结论是:改革开放以来,广东就业水平与居民收入分配、就业的产业结构与居民收入分配之间存在一种动态均衡关系,并且这种动态均衡关系可作为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最后,作者综合全文的研究和定量分析的结论,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建立广东就业与居民收入分配良性互动关系的政策建议:经济增长是建立两者良性互动关系的前提和基础;促进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协调发展,是建立两者良性互动关系的重要保证;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是建立两者良性互动关系的制度保障;提高劳动者的人力资本,增强其就业能力,是建立两者良性互动关系的先决条件;加快城市化进程,扩大就业容量,是建立两者良性互动关系的空间依托;继续实施有利于促进就业的经济政策,积极开发广东就业增长点,是建立两者良性互动关系的根本;社会保障制度创新,是建立两者良性互动关系的最后保障。
葛天任[7](2014)在《社区碎片化与社区治理 ——Y市基层社区变迁实证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本文所研究的主要问题是城市基层社区的碎片化与有效治理问题。研究源自于这样两个困惑:尽管政府推行了诸多强化社区管理的政策措施,如“社区建设”、“议行分设”、“项目制管理”和“网格化管理”等,但是,城市基层社区治理的实际效果却十分有限,社区民众对社区治理的满意度仍然较低,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一现象的发生?为什么在同一社区内部,不同片区在其公共服务和管理方面差别如此之大?为此,笔者选择了Y市的M厂和Z村作为田野工作地点,对其逐渐分化形成的4个社区进行了实证研究。本文发现:在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城市基层社区在其社会空间结构、利益结构和权力结构方面已经碎片化,这加剧了社区发展的不平衡,带来了严重的社会政治后果,导致社区的有效治理难以实现。随着市场改革的启动,国家放弃了总体性的社会管理模式。由于单位制解组、住房商品化改革、劳动力市场的建立以及土地城市化等多元机制的复杂作用,传统社会管理模式失去了整合基层社区的经济基础,城市基层社区结构逐渐碎片化。社区的碎片化是一种城市发展中的过渡现象,产生了较为严重的社会政治后果。社区民众的政治态度和公民参与出现了高度分化,以致于社区内部难以达成共识。社区的中上阶层主张权利诉求,而中下阶层则更需要物质利益保障。社区中不同阶层群体日益提高的权利或利益诉求,不仅给社区治理带来了严峻挑战,而且增加了社区民众与基层政府之间的潜在冲突和风险。尽管国家通过多种政策措施或制度调整加强了社区管理,推进了社区治理模式的变革,但是由于社区的碎片化,社区的有效治理仍然难以实现。这主要是由于三个方面的原因造成的:第一,社区居委会的治理能力相对有限;第二,社区参与和互动相对缺乏;第三,社区发展和管理政策难以获得社区不同阶层民众的一致认同和支持。尽管基层政府难以依靠自身力量实现社区的整合与有效治理,但通过建立和完善社区的利益表达和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社区的自组织功能,整合现有的各种组织资源包括法定组织、民间组织、党群组织、驻区企事业单位等基层组织,笔者认为,城市基层政府有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化解现有的社区碎片化问题,缓解社区的阶层分化及其潜在冲突,从而实现积极有效的社区治理,重整碎片化的社区。社区的碎片化,其本质上是在社会发展和转型过程中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调整变化的结果。在此意义上,社区的碎片化更是中国社会结构深层次变迁的一种折射和反映。社区治理所面临的困境和难题,既需要提高基层政府的治理能力、转变社区管理方式,又需要在更大范围、更高层面上进行制度调整和政府治理创新。为了应对这些挑战和风险,在短期内,政府应该重点关注社会中下阶层群体聚居社区的公共服务,提供基本公共产品,最大限度地回应社会中下层群体的物质利益诉求,化解引起潜在矛盾和冲突的隐患;从中长期来看,政府应该理顺与市场、社会的关系,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推进和完善社区自治制度,推进有序的社区参与,建立更加有效的利益表达和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力量、社会力量和社区自组织功能,从而走向以改善社会、良性互动为目标的,更为积极有效的社区治理模式。
李智芳[8](2018)在《工科女大学生就业问题、原因及对策研究 ——以T大学为例》文中认为近年来伴随着高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与人才市场对人力资本质量要求的不断提升,大学生就业问题已经由过去单纯的安置就业岗位这一表层问题发展到如何解决质量就业的深层思考。作为大学生就业群体中占据重要部分的工科女大学生,由于其涉及工科类别与性别差异这两个独特性,其研究更显理论与实践的研究价值。本文以工科女大学生就业问题为立意,通过对女大学生就业问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与所取得的成果的归纳,对女大学生就业问题有了基本性认知,从中寻找大学生特别是工科女大学生就业问题的理论与实践的研究价值。论文所研究问题试图依据工科女大学生这一群体的就业现状、就业背景、就业条件等视角,通过研究涉及衡量就业核心要素的就业率、就业期望、岗位匹配、性别歧视等指标,全面从学生自身、学校、企业雇主、社会四大领域进行系统认知与分析,并以此为依据形成针对求职者个人、院校的就业指导与教学变革、雇主用工、社会法规制定等四大主题的基本性解决对策方案或举措及建设性的建议。论文针对就业学生自身问题,建议调整就业观念、提高自身综合素养与专业技能,以适应社会多岗位及未来岗位转化的需要;针对院校,建议细化就业指导的针对性,特别是要强化工科女大学生的指导活动,开辟创新创业教育的路径,深化教育教学内涵的质量变革,提升学生岗位能力培养;针对企业雇主,建议增强社会责任感、构建校企联动的培训与用工机制、实施男女平等的招聘理念;针对社会环境,建议落实与完善保护女性的政策法规,形成男女平等的社会舆论氛围与更加细化的法规。
向鹏[9](2019)在《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治理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问题关系到我国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关系到改革开放的顺利实现,解决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问题是建设社会主义社会和谐社会、小康社会全面建成的落脚点,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问题是我国现阶段犯罪的重要类型,我国学者对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问题的研究还只停留在个别问题的讨论上,本文以社会性弱势群体为研究对象,通过实证调查研究,从犯罪学、刑法学及统计学等多视角开展研究工作,尝试开拓这一研究领域的“处女地”,对我国犯罪学理论无疑是一种丰富和提升。除了绪论和结语外,本文一共由五章构成。第一章从犯罪学的角度来界定社会性弱势群体;第二章分析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现象;第三章剖析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的原因;第四章探究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治理理念和治理政策;第五章探寻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的治理模式及路径。社会性弱群体现在已成为社会学、法学和政治学等领域研究的重点。不同学科对社会性弱势群体的界定不尽相同,研究重点也不一样。从犯罪学视角界定社会性弱势群体,以“权利”作为研究的出发点。从我国目前的现状来看,一个人若要正常生活或者正常发展,必须要享有一些最基本的权利,这些基本权利包括生存权、发展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社会保障权、平等权等。若一类人不是自己的原因而未能享有上述权利,而这类人若要享有这些基本权利需靠国家保护,或者需社会保护才能得以实现(这类人没有明显的生理缺陷,具有基本的劳动能力,但这类人的素质普遍不高),则这类人就是社会性弱势群体。社会性弱势群体包括农民工、城市贫困群体、农村贫困群体等。从以往的研究来看,通常犯罪类型划分标准包括:犯罪性质、犯罪经历、年龄、性别、组织形式等。研究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主要依据犯罪人享有的权利不平等为标准对犯罪进行类型划分。社会性弱势群体包括农民工、城市贫困群体、农村贫困群体等,由于农民工、城市贫困群体、农村贫困群体等享有的基本权利不平等,对他们犯罪可以作为一种犯罪类型来进行研究,也即是本文研究的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本文研究思路为探究农民工、城市贫困群体、农村贫困群体的个性犯罪,总结这些个性犯罪现象、规律及犯罪产生的原因及治理对策,进一步研究社会性弱势群体类型化犯罪现象、规律及犯罪产生的原因及治理对策,从而达到遏制和减少犯罪的目的。目前我国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呈现出犯罪人年龄低龄化的趋势,且文化程度不高,在犯罪前没有工作或以临时工和散工为主,性格存在缺陷,犯罪后不知后悔所占的比例较高。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的行为特征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以抢劫和盗窃为主,二是经济损失较大。就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的目的和动机特征而言,有的因为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对公权力部门不满,进而报复社会,有的因自己的工资被拖欠,而伤害或杀害企业老板,还有的因经济问题和情感问题引发犯罪。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人以判重刑为主。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社会矛盾加剧,社会性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机制不健全,发泄途径不畅通,产生仇恨心理;经济发展不平衡,结构性失业,城乡二元结构体制的影响;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贫富差距过大等因素造成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在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治理上,要体现公平、人本主义、禁止歧视,进行倾斜保护及增强权利保障理念;在治理政策上,摒弃“严打”的方式,注重社会支持政策,形成以“社会支持为主,以打击为辅”的治理政策。在治理模式上,现有的治理模式存在不足,应采用“公众参与”的新治理模式,从社会性弱势群体在犯罪前情景预防、犯罪后的刑事应对及其他社会治理路径等方面对其犯罪进行治理。在犯罪前情景预防的具体路径包括增加犯罪难度、提高犯罪风险和降低犯罪刺激、减少犯罪诱因;在犯罪后的刑事应对表现为加强对社会性弱势群体的刑事法律保护,包括在立法上、刑事司法上的对策,对被害人救助措施的完善;社会政策治理路径包括健全社会性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机制,畅通其排泄路径,保障其平等权;打破经济发展不平衡及城乡二元体制结构的影响,鼓励社会性弱势群体就业,保障其生存权、劳动权;调整社会结构,确保社会性弱势群体的机会公平,实现其受教育权、发展权;加强收入分配调节,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社会性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权等内容。通过对社会性弱势群体在犯罪前进行情景预防、犯罪后的刑事应对及其他社会治理路径对其犯罪进行治理,其目的是保护社会性弱势群体的权利,从根本上遏制和预防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的发生。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治理路径如下图所示: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问题实质上是人权保障问题。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形势严峻,在很大程度上是对他们的权利保障不够,是社会制度方面的缺陷与影响所造成的,对他们的关爱与支持不够。这促使我们反思,我们应当全力维护他们的权利,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与友爱。
杨素华[10](2007)在《林业新定位下的林业高校就业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进程中,林业承担着重大的责任和使命。林业既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又是一项重要的基础产业。林业不仅要满足社会对木材等林产品的需求,更要满足改善生态状况、保障国土生态安全的需求。林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和作用,这是新时期对林业的“新定位”。加快林业生态建设的步伐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林业的特殊要求。林业发展,人才为本,当前加快生态建设步伐,关键靠人才。因此,林业人才的就业和合理配置是林业新定位的重要课题。近几年,高校招生规模迅速扩大,办学效益有了明显提高。但是,随着国家毕业生就业政策的调整和改革,学生就业的形势越来越严峻。形成了林业人才就业难和林业人才严重缺乏的矛盾。如果这一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势必影响林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影响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建设。在这一背景下对林业新定位下的高校就业问题进行研究,可以更好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贡献。首先,对林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状况进行全面的分析。其就业特点表现为:林业人才就业率偏低;专业对口率呈递减趋势;初次就业率的结构性差异。林业人才的缺乏则表现在:林业人才总量不足,高层次人才偏少;从林业管理人才队伍来看,人员层次分配不均;林业人才在基层工作的较少,工人技能等级严重偏低;林业人才分布不均衡。其次,对林业高校就业问题的成因进行了系统的分析。造成以上就业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大体上有以下五个方面:第一,高等林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精英教育理念与市场需求的强烈反差以及就业模式与大众化教育理念之间的矛盾。第二,毕业生就业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配套制度对林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约束以及相关法规政策不适应毕业生的就业市场要求。第三,林业人才资源配置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林业人才配置没有形成规模效益、林业人才开发中存在马太效应以及林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不高等方面上。第四,林业人才就业市场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不完善的市场就业制度对林业高校就业的影响、林业人才就业市场的主体不到位、林业人才就业市场结构性失衡矛盾突出以及林业人才就业市场网络不健全等方面上。第五,思想观念、社会心理存在的问题。最后,针对林业高校就业中存在的问题及问题的成因,从林业高等教育、林业高校就业制度、林区经济发展和林业人力资源管理这三个方面提出具体的对策以促进林业高校的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与其所学的知识结构有很大的关系,因此,在解决林业高校就业的问题上应首先创新高等林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林业新定位下的林业人才培养模式包括“通才教育”培养模式、“订单人才”培养模式和“三位一体”培养模式。这些培养模式是通过林业新定位下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的途径实现的。建立健全的就业制度是解决林业高校就业问题的核心,林业高校的就业制度实际上是一个体系,这个体系包括政府服务体系、林业高校服务体系;就业市场服务体系以及用人单位服务体系。此外,林区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对于林区大学生就业也是非常必要的。林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有一个不同于其他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特点是市场对其有效需求并不能得到满足,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林业高校的毕业生不愿意到艰苦的基层林区去工作,这既有林区经济发展的大环境原因,也有林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小环境原因。为此,提出促进林区经济的发展并提升林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水平的具体建议。
二、职工教育运行中反差的成因及其对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职工教育运行中反差的成因及其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结构性失业成因及其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附图索引 |
附表索引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状况 |
1.2.2 国内研究状况 |
1.3 研究的内容和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的创新点 |
第2章 我国结构性失业治理研究的理论分析 |
2.1 相关概念 |
2.2 权变理论 |
2.3 结构性失业的生成机理 |
第3章 我国结构性失业的现状分析 |
3.1 我国结构性失业现状概况 |
3.2 我国结构性失业的类型和表现 |
3.2.1 我国结构性失业的类型 |
3.2.2 我国结构性失业的表现 |
第4章 我国结构性失业的成因分析 |
4.1 劳动力供给方面的因素 |
4.1.1 劳动力知识和技能缺乏 |
4.1.2 劳动力年龄性别差异大 |
4.1.3 劳动力思想观念落后 |
4.2 劳动力需求方面的因素 |
4.2.1 所有制结构有待调整 |
4.2.2 产业结构不合理 |
4.2.3 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 |
4.2.4 技术结构变动频繁 |
4.3 劳动力自由流动方面的因素 |
4.3.1 户籍制度的限制 |
4.3.2 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 |
4.3.3 劳动力市场机制不健全 |
第5章 我国结构性失业治理的对策选择 |
5.1 大力发展教育事业 |
5.1.1 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现状 |
5.1.2 大力发展普通教育 |
5.1.3 加快发展职业技术教育 |
5.2 合理调整经济结构 |
5.2.1 大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
5.2.2 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服务业 |
5.2.3 扶持重点行业 |
5.3 完善劳动力市场体系建设 |
5.3.1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
5.3.2 完善劳动力市场支持体系 |
5.3.3 完善劳动力市场立法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基于扎根理论的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 |
(一)国家治理现代化总趋势的行动连带 |
(二)现代社会权利本位的价值依归 |
(三)现代大学制度构建的结构转向 |
二、研究价值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贡献 |
三、研究述评 |
(一)国内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研究的逻辑演进 |
(二)国外高等教育腐败治理机制研究的总体图示 |
(三)既有研究述评 |
四、研究设计 |
(一)思路安排 |
(二)研究方法 |
五、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 |
(二)不足 |
第一章 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一、概念界定 |
(一)高校腐败 |
(二)治理机制 |
二、理论基础 |
(一)治理理论 |
(二)机制设计理论 |
第二章 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机理剖析 |
一、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动力系统 |
(一)系统情境的宏观驱动 |
(二)治理网络的开放赋能 |
(三)主体价值的内生激发 |
二、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控权逻辑 |
(一)高校权力监督的有效性 |
(二)高校权力制约的正当性 |
(三)高校权力惩治的现实性 |
三、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规则供给 |
(一)生成路径:正式规则与非正式规则统一 |
(二)规则执行:强制、激励与认同接续 |
四、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行动框架 |
(一)合法性逻辑下的结构化行动 |
(二)工具性逻辑下的专项式整治 |
(三)情境性逻辑下的参与式合作 |
第三章 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演进历程 |
一、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历史变迁 |
(一)1949-1978年:动员群众,思想改造,运动式批判 |
(二)1978-1989年:清理整顿,纠正行风,整风式拒腐 |
(三)1989-2002年:破除垄断,遏制寻租,专项式打击 |
(四)2002-2012年:体系建设,点面结合,系统化惩防 |
(五)2012年至今:顶层设计,聚焦监督,制度化治本 |
二、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演进逻辑 |
(一)动力转换:从权威驱动向改革驱动转变 |
(二)控权逻辑:从权力监督向“监督-制约”均衡转变 |
(三)规则供给:从强制供给向协商供给转变 |
(四)行动框架:从运动式为主向专项式和制度化转变 |
三、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经验回视 |
(一)坚持党的领导,规范机制运行的方向性 |
(二)坚持专业化反腐,发挥纪检监察机构职能 |
(三)坚持系统化反腐,形成整体性治理格局 |
(四)坚持以责任制为核心,推动渐进式治理 |
第四章 基于扎根理论的高校腐败治理机制内容结构探析 |
一、研究设计及实施 |
(一)扎根理论编码方法 |
(二)理论性取样 |
二、高校腐败治理机制内容结构的三级编码 |
(一)开放性编码 |
(二)主轴性编码 |
(三)选择性编码 |
三、高校腐败治理机制内容结构的深层意涵 |
(一)科层治理机制 |
(二)网络治理机制 |
第五章 高校腐败治理机制对绩效影响的实证研究 |
一、研究假设与理论模型构建 |
(一)研究假设 |
(二)预测问卷设计 |
(三)正式问卷与实证分析 |
(四)验证性因子分析 |
二、理论模型拟合及路径分析 |
(一)结构方程的拟合 |
(二)直接作用下的网络治理机制对腐败治理绩效 |
(三)直接作用下的科层治理机制对腐败治理绩效 |
(四)中介作用下网络治理机制对腐败治理绩效的影响探究 |
三、结果与讨论 |
(一)研究假设结果汇总 |
(二)检验结果与分析 |
第六章 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运行困境 |
一、机制目标的导向性在内外碰撞中被消解 |
(一)“组织-环境”框架下的“脱耦” |
(二)多层次目标体系的功能冲突 |
二、治理主体的协调性在制度形塑中被割裂 |
(一)规制缓和与政府监督博弈失衡 |
(二)低组织化造成社会监督行动局限 |
(三)身份困境导致纪检监督的结构性悖论 |
(四)校内民主监督的“空心化”矛盾 |
三、机制运行的合法性在现实安排中被弱化 |
(一)治理的公共性欠缺 |
(二)多重关系诱发治理的内卷化 |
(三)路径依赖导致治理工具单一 |
第七章 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优化方略 |
一、行动者主体性的生态化建构 |
(一)以角色转换优化党委政府控制职能 |
(二)以激励相容强化主体责任 |
(三)以嵌入化激发纪检监督的“结构洞”优势 |
(四)完善基于“日常生活”的实体性师生监督 |
(五)以自主性保障社会主体的参与性 |
二、治理动力集成性的多元化整合 |
(一)权力驱动与权利驱动的互动 |
(二)外部驱动与内部驱动的重构 |
(三)以权威驱动调适利益驱动 |
三、治理过程协同性的动态化平衡 |
(一)高校腐败治理与政府腐败治理的目标协同 |
(二)透明度与回应性的认知协同 |
四、关键影响路径的功能性再造 |
(一)构建以价值理性为导向的问责机制 |
(二)从数据民主向技术治理进阶 |
(三)一体性推进制度化治理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3)日本少子化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全球生育变动 |
1.1.2 日本的少子化困境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综述 |
1.3.1 少子化成因和影响的相关研究 |
1.3.2 婚姻对少子化作用的相关研究 |
1.3.3 少子化对策的相关研究 |
1.3.4 后人口转变的相关研究 |
1.4 研究设计 |
1.4.1 研究思路与研究框架 |
1.4.2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5 创新与不足 |
1.5.1 可能的创新 |
1.5.2 不足之处 |
第2章 基本概念与主要理论 |
2.1 基本概念 |
2.1.1 生育的相关概念 |
2.1.2 婚姻的相关概念 |
2.1.3 少子化和少子化对策 |
2.1.4 其他相关概念 |
2.2 主要理论 |
2.2.1 生育分析理论 |
2.2.2 人口转变理论 |
2.2.3 中介变量理论 |
2.2.4 现代增长理论 |
2.2.5 “低生育率陷阱”理论 |
第3章 日本少子化的进程、现状及未来趋势 |
3.1 日本少子化的进程 |
3.1.1 战后的两次生育高峰 |
3.1.2 少子化的预兆期 |
3.1.3 少子化的开端 |
3.2 日本少子化的现状 |
3.2.1 少子化程度不断加深 |
3.2.2 人口减少时代到来 |
3.3 日本少子化的未来趋势 |
3.3.1 日本的人口预测 |
3.3.2 超少子化将长期延续 |
第4章 日本少子化的成因 |
4.1 少子化的人口成因 |
4.1.1 人口因素的作用机理 |
4.1.2 婚姻状况对少子化的作用 |
4.1.3 婚内生育对少子化的作用 |
4.1.4 婚姻和生育作用组合分析 |
4.2 少子化的经济成因 |
4.2.1 育儿成本效用因素 |
4.2.2 收入和雇佣因素 |
4.2.3 工作生活对立的因素 |
4.3 少子化的社会文化成因 |
4.3.1 家庭形态转变的因素 |
4.3.2 婚外生育低迷的因素 |
4.3.3 追求自我实现的因素 |
4.3.4 固有价值观念的因素 |
第5章 日本少子化的影响 |
5.1 少子化对日本人口的影响 |
5.1.1 少子化对人口增长的影响 |
5.1.2 少子化对年龄结构的影响 |
5.2 少子化对日本经济的影响 |
5.2.1 少子化与经济的长期协同关系 |
5.2.2 少子化对经济影响的实证分析 |
5.3 少子化对日本社会文化的影响 |
5.3.1 少子化对地方社会的影响 |
5.3.2 少子化对思想文化的影响 |
5.3.3 少子化对教育的影响 |
第6章 日本少子化对策评析 |
6.1 日本少子化对策的演进 |
6.1.1 计划筹备阶段 |
6.1.2 全面开展阶段 |
6.1.3 调整深化阶段 |
6.2 日本少子化对策的体系 |
6.2.1 组织架构的四个层次 |
6.2.2 对策内容的三条主线 |
6.3 政策工具视角下的少子化对策量化分析 |
6.3.1 政策工具分析框架 |
6.3.2 政策文本选择与编码 |
6.3.3 政策工具分布分析 |
6.4 日本少子化对策的效果评价 |
6.4.1 对策有效但作用受限 |
6.4.2 对策供给“质”和“量”均不足 |
第7章 日本少子化对中国的启示 |
7.1 中国少子化进程和现状 |
7.1.1 中国总和生育率的变动 |
7.1.2 中国人口出生率的变动 |
7.1.3 中国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动 |
7.2 中国少子化的未来趋势 |
7.2.1 预测方法及参数设置 |
7.2.2 预测结果 |
7.3 少子化的中日比较及经验借鉴 |
7.3.1 中日少子化的相似之处 |
7.3.2 中日少子化的相异之处 |
7.3.3 日本的启示和经验教训 |
第8章 结论与对策建议 |
8.1 主要结论 |
8.2 对策建议 |
8.2.1 日本少子化对策的优化路径 |
8.2.2 中国应对少子化的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4)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利益诉求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缘起与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第三节 研究假说与理论基础 |
第四节 研究方法与内容框架 |
第一章 城镇化进程与失地农民问题的产生 |
第一节 世界城镇化浪潮与中国的选择 |
一、城镇化的基本内涵与主要特征 |
二、城镇化的必然趋势与世界意义 |
三、建国以来中国城镇化历程回顾 |
第二节 城镇化进程与失地农民的产生 |
一、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的产生 |
二、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的规模 |
三、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的增长趋势 |
四、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的分布 |
第三节 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问题的出现 |
一、被动的改变客体:城镇化与失地农民问题的嬗变 |
二、生存问题:对变故的考量与现实的写照 |
三、就业问题:关涉民生之本与生活的尊严 |
四、社会保障问题:当下的焦虑与未知的将来 |
五、子女教育问题:沉重的负担与多重的希望 |
六、身份认同问题:游走于乡村与城市的边缘 |
七、土地征用问题:征地意愿与无奈的选择 |
第二章 利益诉求多元化: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利益诉求的基本构成与主要特征 |
第一节 失地农民经济利益诉求 |
一、不因征地导致生活水平下降 |
二、及时就业有保证,获得稳定的收入来源 |
三、拥有基本的社会保障,保持生命的基本尊严 |
四、希望政府为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失地农民提供优惠政策 |
五、合理分配土地出售所获收益 |
六、及时足额发放征地补偿、安置费用 |
第二节 失地农民政治利益诉求 |
一、尊重农民在土地征用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
二、尊重农民征地意愿 |
三、政府依法征地拆迁,规范征地行为 |
四、制约村委会的权力,加强对村委会的监督 |
五、拥有与基层政府平等对话的权力 |
第三节 失地农民教育、文化利益诉求 |
一、获得有效的的就业培训 |
二、子女接受良好教育 |
三、满足文化生活需求 |
第四节 失地农民身份认同诉求 |
一、失地农民出现“被边缘化”趋向 |
二、失地农民身份认同模糊 |
三、消除身份认同模糊的诉求 |
第五节 失地农民多元利益诉求格局的主要特征 |
一、直接的经济利益诉求长期占据主导地位 |
二、政治诉求的上升并成为政治自觉将是一个越来越明显的趋势 |
三、教育、文化利益诉求:从隐性走向显性 |
四、清晰身份认同的诉求将日益强烈 |
第三章 制度供给不足:失地农民利益诉求产生的顶层设计缺陷 |
第一节 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缺陷与失地农民利益诉求的产生 |
一、现行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的法律规定 |
二、现行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缺陷 |
三、现行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缺陷与失地农民利益诉求的产生 |
第二节 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制度缺陷与失地农民利益诉求的产生 |
一、土地征用程序制度缺陷 |
二、土地补偿标准偏低 |
三、征地补偿支付不及时 |
四、土地征用补偿款项分配不合理 |
五、就业安置制度缺陷 |
六、社会保障制度缺陷 |
第三节 城乡二元结构体制缺陷与失地农民利益诉求的产生 |
一、城乡二元结构体制的起源 |
二、城乡二元结构体制的实质 |
三、城乡二元结构体制缺陷与失地农民利益诉求的产生 |
第四章 权利贫困: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利益诉求产生的根源 |
第一节 一个研究假设:权利贫困是失地农民利益诉求产生的根源 |
一、对权利贫困的追寻:从问题开始 |
二、权利贫困的基本内涵 |
三、权利贫困:一个研究假设 |
第二节 失地农民知情权贫困 |
一、知情权的基本内涵 |
二、失地农民知情权贫困现状 |
三、失地农民知情权贫困造成维护权益的先决性权利缺失 |
第三节 失地农民监督权贫困 |
一、监督权的基本内涵 |
二、失地农民监督权利贫困 |
三、失地农民监督权利贫困与利益诉求的产生 |
第四节 失地农民参与权的贫困 |
一、参与权的基本内涵 |
二、征地过程中农民参与贫困现状 |
三、我国征地过程中农民参与贫困与利益诉求的产生 |
第五节 失地农民自主选择权贫困 |
一、失地农民自主选择权的内涵 |
二、征地过程中自主选择权的作用 |
三、失地农民自主选择权贫困与失地农民利益诉求的产生 |
第六节 失地农民权利救济渠道狭窄 |
一、权利救济的基本内涵 |
二、权利救济与权利拥有 |
三、失地农民权利救济渠道狭窄 |
第七节 失地农民拥有自组织权利贫困 |
一、失地农民自组织的基本内涵 |
二、失地农民拥有自组织权利贫困 |
三、失地农民拥有自组织权利贫困与利益诉求的产生 |
第五章 利益相关者困境:乡村治理格局下失地农民利益诉求代言人缺席 |
第一节 村委会的利益相关者困境:身份消解与功能异化 |
一、村委会作为财产权主体使其具有了背离失地农民利益的冲动与可能 |
二、法律主体地位不平等客观上具有助长村委会侵权的负面激励效用 |
三、村委会角色的双重化使其作为农民利益诉求代言人动力缺失 |
四、选举变质与自治异化导致村委会代言失地农民利益诉求功能残缺 |
第二节 乡镇政府的利益相关者困境:权力冲突与利益驱动 |
一、权力冲突时有发生削弱了村委会代言失地农民利益诉求的功能 |
二、职能错位造成失地农民利益诉求代言人内在动因的缺失 |
三、经济利益驱动使地方政府具备了侵害失地农民利益的动机 |
四、土地寻租刺激了地方政府及其部分成员侵害失地农民利益行为的发生 |
五、乡村治理格局使地方政府在特定意义上失去行政纠偏的自觉 |
第三节 县级政府的利益相关者困境:权力悖论与行政偏好 |
一、将县级政府也作为失地农民利益诉求代言人主体考察的依据 |
二、县级政府经济发展、政绩追求与代言失地农民利益诉求的权力悖论 |
三、县级政府对土地征用行政裁决权的行使 |
第四节 基层人大代表的利益相关者困境:代表性不足与身份重叠 |
一、人大代表是理论上失地农民利益诉求重要代言人 |
二、身份重叠之下人大代表代言失地农民利益诉求存在局限性 |
三、人大代表广泛性不足导致代言失地农民利益诉求功能受阻 |
第五节 政党的利益相关者困境:党政决策与博弈失衡 |
一、执政党是失地农民利益诉求当然的代言人 |
二、党政联合决策与博弈失衡 |
三、监督乏力使部分党员干部成为损害失地农民利益的主体 |
四、民主党派作为特定利益相关方的代言功能狭窄 |
五、执政党的各阶层利益代表者角色与力量牵制失衡 |
第六节 大众传媒的利益相关者困境 |
一、大众传媒在充当失地农民利益诉求代言人方面具有重大作用 |
二、新闻媒体事业单位性质使其与政府具有内在的利益关联 |
三、利益追求使大众传媒经常失去失地农民利益诉求代言人的自觉 |
第六章 从沉默到抗争:失地农民利益诉求表达方式的选择 |
第一节 利益表达:必须直面的政治学概念 |
一、利益表达:要素与内涵 |
二、利益表达:地位与功能 |
三、利益表达:方式选择与结果的关联 |
第二节 现状扫描:失地农民利益诉求表达方式的选择 |
一、普遍的选择:沉默的大多数 |
二、制度化表达:艰难的脚步 |
三、非制度化表达:走向极端 |
第三节 追根溯源:失地农民利益诉求表达方式选择的行动逻辑 |
一、主客观因素的限制:沉默者的不能 |
二、低效与无效:制度化表达之伤 |
三、相对有效性:非制度化表达的激励效应 |
第七章 乌坎事件解读:一个村庄的利益诉求 |
第一节 城镇化进程与乌坎失地农民利益诉求问题的出现 |
一、城镇化背景下乌坎事件简况 |
二、乌坎事件:发生在城镇化进程中的失地农民利益诉求问题的个案和缩影 |
三、城镇化对土地的需求:关于乌坎土地售卖的数据 |
第二节 乌坎村民的利益诉求的基本内容与主要特征 |
一、乌坎村民利益诉求的基本内容 |
二、乌坎村民利益诉求的主要特征 |
第三节 制度供给不足与乌坎村民利益诉求的产生 |
一、农村集体土地产权不完善给村委会滥用集体土地处分权以可乘之机 |
二、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制度缺陷在乌坎的上演 |
第四节 权利贫困与乌坎村民利益诉求的产生 |
一、知情权贫困 |
二、参与权贫困 |
三、监督权形同虚设或缺失 |
四、自主选择权贫困 |
五、权利救济艰难 |
六、建立村民自组织的权利贫困 |
第五节 利益相关者困境下乌坎失地农民利益诉求代言人缺席 |
一、乌坎村委会的利益相关者困境:身份消解与功能异化 |
二、基层政府的利益相关者困境:权力冲突与利益驱动 |
三、基层人大、政协的不在场和事件发生前媒体的缺席 |
第六节 乌坎村民利益诉求表达方式的选择 |
一、普遍的选择:事发前的无人敢说“不” |
二、制度化表达:二十年漫长上访路的无效 |
三、走向极端:非制度化表达的“相对有效性” |
第八章 走向问题的解决:对策、建议与讨论 |
第一节 有序推进城镇化 |
一、警惕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问题的持续产生 |
二、当前城镇化应更加注重坚持统筹城乡发展 |
三、注重增强城镇对失地农民的实际有效接纳能力 |
四、合理规划城镇化目标,促进土地集约使用 |
五、重视解决人口、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滞后于上地城镇化问题 |
第二节 完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和征用制度:构筑减少失地农民利益诉求问题产生的基础 |
一、推动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 |
二、完善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制度 |
三、破解城乡二元结构体制 |
第三节 治理权利贫困:消除失地农民利益诉求产生的根源 |
一、赋予、落实失地农民知情权 |
二、赋予、落实失地农民监督权 |
三、赋予、落实失地农民参与权 |
四、赋予并落实拟被征地农民自主选择权 |
五、赋予、落实失地农民救济权利 |
六、赋予、落实失地农民建立自组织的权利 |
第四节 促进体制改革:实现失地农民利益诉求代言人身份的回归 |
一、健全村委会制度 |
二、重构基层政府对失地农民利益诉求代言与回应的内在逻辑 |
三、破除基层法院阻碍失地农民利益诉求表达与权益维护的困境 |
四、推动人大制度、政协制度的完善 |
五、完善决策制度、促进利益均衡机制的建立 |
六、增强大众传媒的相对独立性和社会责任感 |
第五节 提高失地农民利益诉求表达的有效性 |
一、提高失地农民文化水平和能力,增强利益诉求表达的主观意识 |
二、赋予失地农民表达利益诉求的话语权和得到及时有效回应的权利 |
三、完善失地农民利益诉求表达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6)就业与居民收入分配关系的动态研究 ——以广东为例(1978-2005)(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图表目录 |
1 导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概念界定 |
1.2.1 就业的概念界定 |
1.2.2 收入分配的概念界定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及框架 |
1.3.2 研究方法 |
1.4 本文研究的创新之处及局限 |
1.4.1 研究创新 |
1.4.2 研究局限 |
2 文献综述 |
2.1 就业理论回顾 |
2.1.1 西方经济学就业理论的演变进程 |
2.1.2 马克思的就业理论 |
2.2 收入分配理论的研究综述 |
2.2.1 按劳分配理论 |
2.2.2 按生产要素分配理论 |
2.3 就业与收入分配关系的研究现状 |
3 广东就业与居民收入分配关系的社会经济背景:劳动力的供求格局 |
3.1 广东劳动力的供给分析 |
3.1.1 广东劳动力供给的规模及结构变动 |
3.1.2 广东劳动力供给质量的变动 |
3.2 广东劳动力的需求分析 |
3.2.1 广东劳动力的总量需求分析 |
3.2.2 广东劳动力的结构需求分析 |
4 广东就业状况的变动分析 |
4.1 广东就业状况变动的制度背景 |
4.2 广东劳动力参与率分析 |
4.2.1 劳动力参与率的影响因素分析 |
4.2.2 广东劳动力参与率的比较分析 |
4.2.3 广东劳动力参与率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4.3 广东就业结构变动分析 |
4.3.1 广东就业的产业结构分析 |
4.3.2 广东就业的行业结构分析 |
4.4 广东就业弹性分析 |
4.4.1 广东产业的就业弹性分析 |
4.4.2 广东农业就业弹性与非农就业弹性分析 |
4.4.3 广东投资就业弹性与消费就业弹性分析 |
5 广东居民收入分配的变动格局 |
5.1 广东居民收入分配演变的制度背景 |
5.2 广东城镇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分析 |
5.2.1 从基尼系数分析广东城镇居民收入分配差距 |
5.2.2 从平均工资分析不同所有制职工的收入分配差距 |
5.2.3 从平均工资分析不同行业职工的收入分配差距 |
5.3 广东农村居民收入分配的演变 |
5.4 广东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主要特征 |
5.4.1 测定收入分配差距的常用指标 |
5.4.2 广东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实证考察 |
6 广东就业水平与居民收入分配关系的动态均衡分析 |
6.1 实证研究中模型变量的构造 |
6.1.1 广东就业水平指标体系的构造 |
6.1.2 广东居民收入分配水平与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指标时间序列的构造 |
6.2 单位根检验 |
6.2.1 变量的相关系数矩阵 |
6.2.2 对各变量的单位根检验 |
6.3 广东就业水平与居民收入分配关系的协整检验 |
6.3.1 对回归模型的模拟估计 |
6.3.2 对回归方程残差序列的协整检验 |
6.3.3 对回归系数的Johansen协整检验 |
6.4 广东就业水平与居民收入分配关系的动态均衡分析 |
6.4.1 建立VAR模型 |
6.4.2 广东就业水平与居民收入分配关系的动态均衡分析 |
6.4.3 广东就业水平与居民收入分配动态关系的方差分解 |
6.4.4 广东就业水平与居民收入分配动态关系的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 |
6.5 本章结论 |
7 广东就业的产业结构与居民收入分配关系的动态均衡分析 |
7.1 实证研究中模型变量的构造 |
7.1.1 广东就业的产业结构指标体系的构造 |
7.1.2 广东居民收入分配水平与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指标时间序列的构造 |
7.2 单位根检验 |
7.2.1 变量的相关系数矩阵 |
7.2.2 对各变量的单位根检验 |
7.3 广东就业的产业结构与居民收入分配关系的协整检验 |
7.3.1.对回归模型的模拟估计 |
7.3.2 对回归方程残差序列的协整检验 |
7.3.3 对回归系数的Johansen协整检验 |
7.4 广东就业的产业结构与居民收入分配动态关系的脉冲响应分析 |
7.4.1 建立VAR模型 |
7.4.2 广东就业的产业结构与居民收入分配动态关系的脉冲响应分析 |
7.4.3 对广东就业的产业结构与居民收入分配冲击反应的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 |
7.5 本章结论 |
8 结论与政策建议 |
8.1 研究的主要结论 |
8.2 结论的政策含义 |
8.3 后续研究的说明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 |
后记 |
(7)社区碎片化与社区治理 ——Y市基层社区变迁实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概念的界定 |
1.3 问题的提出 |
1.4 文献回顾 |
1.4.1 社会分层与城市社区变迁 |
1.4.2 城市社会空间分异与重构 |
1.4.3 城市社区分化与治理变革 |
1.4.4 主要研究问题 |
1.5 研究方法 |
1.5.1 田野工作:为什么选择 M 厂和 Z 村? |
1.5.2 定性和定量研究 |
1.5.3 数据说明 |
1.6 研究路径 |
1.7 章节安排 |
第2章 M 厂和 Z 村的解组与剧变 |
2.1 改制前的 M 厂与 Z 村 |
2.2 总体性社区的解组:从“单位”到“社区” |
2.3 总体性社区的剧变:从 4 个社区到 17 个片区 |
2.3.1 M 社区:后单位制的老旧社区 |
2.3.2 X 社区:高档商品房社区 |
2.3.3 L 社区:转变中的混居社区 |
2.3.4 Z 社区:城市扩展中的农村社区 |
2.4 小结:从总体性社区到碎片化社区 |
第3章 社区的碎片化:特征与机制* |
3.1 社区碎片化概念的提出 |
3.1.1 社区碎片化概念的三个特征 |
3.1.2 内部碎片化与外部碎片化 |
3.1.3 社区的碎片化与阶层化、个体化 |
3.2 社区碎片化的四个动力机制 |
3.2.1 单位制的解组与延续 |
3.2.2 住房商品化 |
3.2.3 劳动力市场的形成 |
3.2.4 土地城市化 |
3.3 社区整合机制失效 |
3.3.1 政府难以整合碎片化社区 |
3.3.2 市场整合机制的效率与失灵 |
3.3.3 社会组织的活力不足 |
3.3.4 利益表达和协调机制尚未完善 |
3.4 小结:社区的双重碎片化与整合机制的失效 |
第4章 社区碎片化的后果:潜在冲突的形成 |
4.1 社区碎片化的社会政治后果 |
4.2 社区碎片化与社区阶层分化 |
4.3 阶层地位、政治态度与公民参与 |
4.3.1 阶层分化及其社会政治影响 |
4.3.2 政治态度与公民参与的相关研究 |
4.3.3 研究问题与研究方法 |
4.3.4 变量测量与研究发现 |
4.4 社区碎片化与潜在冲突 |
4.5 小结:社区碎片化与社区的潜在冲突 |
第5章 社区碎片化与社区治理变革 |
5.1 社区碎片化与社区治理议题 |
5.1.1 基层政府、社区居委会与社区建设 |
5.1.2 社区碎片化与居委会的多元治理 |
5.2 社区居委会的治理能力 |
5.2.1 人力资源相对有限 |
5.2.2 财政能力相对有限 |
5.2.3 管理职能相对有限 |
5.3 社区的决策、互动和参与 |
5.3.1 社区的规划和决策 |
5.3.2 社区参与和社区政治参与 |
5.4 社区碎片化与社区有效治理 |
5.4.1 社区碎片化、政策支持与有效治理 |
5.4.2 社区发展和管理的政策支持度分析 |
5.5 社区治理的具体运作 |
5.5.1 “1+4”模式:X 社区楼宇广告费纠纷 |
5.5.2 “一地两府”:Z 社区的垃圾处理事件 |
5.5.3 “分片管理”:L 社区的“甩项”争端 |
5.5.4 “人情网络”:M 社区的物业服务争端 |
5.6 小结:基层政府难以有效治理碎片化社区 |
第6章 迈向积极有效的社区治理 |
6.1 从社区碎片化到社区重整 |
6.2 社区中的市场力量 |
6.2.1 土地增值与社区发展 |
6.2.2 社区市场的活力与生机 |
6.3 社区自组织与社区整合 |
6.3.1 社区的民间组织与社区公共服务 |
6.3.2 社区党群组织的积极作用 |
6.3.3 社区基督教组织的发展 |
6.4 社区中的政府及其作用 |
6.5 小结:社区治理中的政府、市场与社会 |
第7章 结论与思考 |
7.1 社区有效治理难题 |
7.2 社区碎片化与社区有效治理 |
7.3 社区治理中的政府、市场与社会 |
7.4 社区碎片化的潜在冲突与对策 |
7.5 研究意义、局限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调查问卷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8)工科女大学生就业问题、原因及对策研究 ——以T大学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国内外研究述评 |
第三节 核心概念 |
一、工科 |
二、就业 |
三、性别刻板印象 |
四、性别歧视 |
第四节 研究方法 |
一、文献法 |
二、问卷调查法 |
三、访谈法 |
第二章 理论基础 |
第一节 人力资本理论 |
一、人力资本理论的内涵 |
二、人力资本理论在工科女大学生就业中的应用 |
三、人力资本理论在工科女大学生就业中的启示 |
第二节 统计性歧视理论 |
一、统计性歧视理论的内涵 |
二、统计性歧视理论在工科女大学生就业中的应用 |
三、统计性歧视理论在工科女大学生就业中的启示 |
第三节 互动理论 |
一、互动理论的内涵 |
二、互动理论在工科女大学生就业中的应用 |
三、互动理论在工科女大学生就业中的启示 |
第三章 工科女大学生的就业现状 |
第一节 就业率 |
一、高校就业率的统计要素组成 |
二、高校工科女大学生的就业率特征 |
第二节 就业期望 |
一、女性就业中的高期望 |
二、工科女大学生的就业期望现状 |
第三节 岗位匹配 |
一、职业选择中的岗位匹配分析 |
二、工科女大学生人岗匹配的现状 |
第四节 性别歧视 |
一、性别歧视现象的客观存在 |
二、工科女大学生的性别歧视表现 |
第四章 工科女大学生就业问题的原因分析 |
第一节 学生自身对其就业的影响 |
一、自我认知偏差 |
二、综合素质欠佳 |
三、专业素质有待提高 |
第二节 学校对工科女大学生就业的影响 |
一、就业指导质量有待提升 |
二、学生自主创业人群比重不大 |
三、院校教育教学成效难以适应职场需求 |
第三节 企业对工科女大学生就业的影响 |
一、企业人力资本最优配置的直接影响 |
二、企业支付薪酬 |
三、企业招聘考核性别因素的间接影响 |
第四节 社会因素对工科女大学生就业的影响 |
一、女性用工法律保护 |
二、国家就业政策 |
三、传统文化根深蒂固 |
第五章 解决工科女大学生就业问题的对策研究 |
第一节 调整就业观念,提升自身专业与综合素养 |
一、调整自我认知期待 |
二、提高自身综合素质,适应社会多岗位需求 |
三、强化与锤炼专业技能,掌握专业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
第二节 拓宽就业渠道,提升就业质量,以教学质量提升促进就业 |
一、加强就业针对性指导,构建系统化就业服务体系 |
二、启迪创新创业教育意识,开辟学生自主创业途径 |
三、强化教育内涵质量建设,提升就业核心竞争力 |
第三节 建立企业用工保障制度,发挥企业招工积极作用 |
一、构建实习与就业结合的用人机制 |
二、构建优质岗前培训机制 |
三、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 |
四、构建良好的性别平等企业文化 |
第四节 优化女性就业社会环境 |
一、优化女性就业保障政策,落实并完善保护女性的法律法规 |
二、加强男女平等观念宣传,建设男女平等社会文化 |
总结与展望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一、工科女大学生就业具有大学生就业共性与自身的特殊性 |
二、提高自身专业素质与软技能是工科女大学生进入职场的基本条件 |
三、强化院校质量内涵训练是学生有效就业之本 |
四、雇主与用工单位需要担当社会责任 |
五、女性用工保护的政策与法规具体实操性还有提升与完善空间 |
第二节 研究不足与展望 |
一、本研究的局限性 |
二、未来的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 |
致谢 |
(9)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目标、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
四、拟采取的研究方法、研究方案 |
五、论文创新之处 |
第一章 社会性弱势群体概述 |
第一节 社会性弱势群体的界定 |
一、不同学科对弱势群体的界定 |
二、弱势群体界定遵循的原则 |
三、从犯罪学的角度界定弱势群体 |
四、社会性弱势群体的犯罪学界定 |
第二节 社会性弱势群体的状况 |
一、数量大,占的比例非常高 |
二、遭受各种歧视 |
三、一些制度与法律对社会性弱势群体的保护存在漏洞 |
四、社会性弱势群体权益受损引发的社会矛盾和群体事件不断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现象考察 |
第一节 社会性弱势群体个性犯罪实证研究 |
一、农民工犯罪现象及特点 |
二、城市贫困群体犯罪现象及特点 |
三、农村贫困群体犯罪现象及特点 |
第二节 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的共性特征和规律 |
一、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人的共性特征和规律 |
二、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的行为特征 |
三、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目的和动机特征 |
四、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人以判重刑为主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社会性弱势体犯罪原因剖析 |
第一节 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的个性原因 |
一、农民工犯罪原因 |
二、城市弱势群体犯罪原因 |
三、农村贫困群体犯罪原因 |
第二节 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的共性原因 |
一、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的宏观原因 |
二、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的微观原因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治理理念与治理政策 |
第一节 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治理理念 |
一、公平理念 |
二、“人本主义”的理念 |
三、禁止歧视,倾斜保护理念 |
四、权利保障理念 |
第二节 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现有的治理政策 |
一、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以“严打”为主导的治理政策 |
二、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严打政策的合理性 |
三、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严打政策的弊端 |
第三节 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治理政策的选择 |
一、社会支持政策的内涵 |
二、社会支持政策的功能 |
三、社会支持政策选择的必要性 |
四、社会支持政策为主、严打为辅的治理政策的选择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的治理模式及路径 |
第一节 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的治理模式 |
一、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现有的治理模式 |
二、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治理模式的选择 |
第二节 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的治理路径 |
一、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现有的治理路径 |
二、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治理路径的选择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10)林业新定位下的林业高校就业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林业的新定位对林业地位的提升 |
1.1.2 高校扩招后林业高校就业面临的挑战 |
1.1.3 林业行业的艰苦性难以吸引林业专业毕业生 |
1.2 问题的提出 |
1.3 研究的目的及意义 |
1.3.1 研究的目的 |
1.3.2 研究的意义 |
1.4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4.1 国外研究综述 |
1.4.2 国内研究综述 |
1.5 研究的主要内容、方法及技术路线 |
1.5.1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5.2 研究的方法 |
1.5.3 研究的技术路线 |
2 研究的相关基础理论 |
2.1 就业与社会保障的概念与理论 |
2.1.1 就业的内涵与外延 |
2.1.2 林业高校毕业生与人才资源 |
2.1.3 社会保障的基本概念 |
2.1.4 社会保障与就业的关系 |
2.2 人力资源配置理论 |
2.2.1 人力资源 |
2.2.2 人力资源配置 |
2.2.3 人力资源的利用 |
2.3 林业高校就业的经济学理论 |
2.3.1 林业高校毕业生需求 |
2.3.2 林业高校毕业生供给的边际收益 |
2.3.3 影响林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产业结构 |
2.4 小结 |
3 高校就业制度与林业高校的就业现状 |
3.1 国外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制度 |
3.1.1 发达国家促进毕业生就业的主要做法 |
3.1.2 发达国家高校毕业生就业特点 |
3.2 我国高校就业制度的演变 |
3.2.1 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高校就业制度 |
3.2.2 过渡时期高校就业制度 |
3.2.3 市场经济体制下的高校就业制度 |
3.3 林业定位的转变对毕业生的不同需求 |
3.3.1 林业以往定位对林业人才的需求 |
3.3.2 林业新定位对林业人才的新要求 |
3.4 林业高校招生和就业的基本状况 |
3.5 林业行业的人才构成现状 |
3.6 林业高校就业的均衡配置状况 |
3.7 林业高校就业呈现的特点 |
3.8 小结 |
4 林业高校就业问题的成因分析 |
4.1 高等林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不适应林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 |
4.1.1 精英教育理念与市场需求的强烈反差 |
4.1.2 就业模式与大众化教育理念之间的矛盾 |
4.1.3 人才培养模式与经济结构的错位 |
4.1.4 高等教育评价体制与毕业生就业特点不协调 |
4.2 政府促进就业的职能没有到位 |
4.2.1 配套制度对林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约束 |
4.2.2 相关法规政策不适宜毕业生的就业市场要求 |
4.3 林业人才资源配置不合理 |
4.3.1 林业人才配置没有形成“规模效益” |
4.3.2 林业人才开发中的“马太效应” |
4.3.3 林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不高 |
4.4 林业人才就业市场不完善 |
4.4.1 尚不完善的就业市场对林业高校就业的影响 |
4.4.2 林业人才就业市场的主体不到位 |
4.4.3 林业人才就业市场结构性失衡矛盾突出 |
4.4.4 林业人才就业市场网络不健全 |
4.5 思想观念及社会心理不成熟 |
4.5.1 社会心理与思想观念的影响 |
4.5.2 毕业生不恰当的就业观念 |
4.5.3 用人单位的不正确用人观念 |
4.6 小结 |
5 高等林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 |
5.1 高等教育大众化及其对林业高校就业的影响 |
5.1.1 高等教育大众化理论及其在我国的表现 |
5.1.2 高等教育大众化对林业高校就业的影响 |
5.2 林业新定位下的林业人才培养模式 |
5.2.1 林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内涵 |
5.2.2 林业人才培养的目标 |
5.2.3 林业人才培养模式的类型 |
5.3 林业新定位下的林业人才培养创新途径 |
5.3.1 建立适应市场需求的多层次教学体系 |
5.3.2 建立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动态专业调整机制 |
5.3.3 开展适应社会需求的素质教育 |
5.3.4 建立高等林业院校招生就业运行机制 |
5.3.5 建立科学的毕业生就业指导模式 |
5.4 小结 |
6 林业高校就业制度的构建 |
6.1 林业高校就业的政府宏观调控 |
6.1.1 林业人才的正外部性需要政府的支持 |
6.1.2 林业人才的比较弱势需要政府的支持 |
6.2 林业高校就业服务体系的构建 |
6.2.1 政府服务体系的构建 |
6.2.2 林业高校服务体系的构建 |
6.2.3 就业市场服务体系的构建 |
6.2.4 用人单位服务体系的构建 |
6.3 林区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 |
6.3.1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保证条件 |
6.3.2 林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与完善 |
6.4 小结 |
7 林区经济发展及林业人力资源配置的创新 |
7.1 促进林区经济的发展 |
7.1.1 林区经济发展是林业高校就业的外部环境 |
7.1.2 促进林区经济发展的途径 |
7.2 完善林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 |
7.2.1 完善人力资源管理框架体系 |
7.2.2 培训与引进员工相结合 |
7.2.3 营造良好的林业企业文化氛围 |
7.2.4 人力资源管理外包 |
7.3 建立林业企业的长效激励机制 |
7.3.1 人才的激励机制模式 |
7.3.2 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
7.4 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四、职工教育运行中反差的成因及其对策(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结构性失业成因及其对策研究[D]. 宋文杰. 湖南大学, 2010(04)
- [2]基于扎根理论的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研究[D]. 梅士伟. 吉林大学, 2020(03)
- [3]日本少子化问题研究[D]. 全龙杰. 吉林大学, 2020(01)
- [4]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利益诉求问题研究[D]. 郑涛. 华东师范大学, 2013(10)
- [5]职工教育运行中反差的成因及其对策[J]. 蒋开连. 北京成人教育, 1991(01)
- [6]就业与居民收入分配关系的动态研究 ——以广东为例(1978-2005)[D]. 丁元. 暨南大学, 2008(03)
- [7]社区碎片化与社区治理 ——Y市基层社区变迁实证研究[D]. 葛天任. 清华大学, 2014(09)
- [8]工科女大学生就业问题、原因及对策研究 ——以T大学为例[D]. 李智芳. 天津大学, 2018(06)
- [9]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治理研究[D]. 向鹏.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1)
- [10]林业新定位下的林业高校就业问题研究[D]. 杨素华. 东北林业大学, 20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