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企改革要求政资分开和转变政府职能(论文文献综述)
胡良才[1](2015)在《国有资产出资人法律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中国共产党(以下简称为“党”)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这为全面深化改革时代背景下的国资管理体制改革指明了新的方向。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按照《公司法》的基本原理,运用国有资产向企业出资,“国家”依法当然成为出资人,国有资产所有权亦自然转变为资本形态的股份所有权(即,法律意义上的国有股权)。可以说,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这是国家作为出资人厉行法治的基本要义。中国现行的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就是适应国企股份制、公司制改革,顺应国有资产市场化、资本化经营的发展要求而建构起来的。经过出资股权转化后的国有资产,客观上就需要塑造一个具有商业行为模式的持有和行使主体,以股东的角色依法进入国家出资企业,按照《公司法》要求形成法人治理机制。国有资产部门分割的行政化管理体制,显然难以适应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的要求。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模拟商业化资产运作模式,建立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与管理体制,自然成为改革的理性逻辑。按照党的十六大的决策部署,中央和地方政府依法相继组建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即,国资委),代表本级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能。国资委的诞生,标志着是我国国有资产管理进入出资人时代,其体制特点是:国家出资人职责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资委行权履责实行权利、义务和责任三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三结合。然而,国资委作为政府“特设机构”的法律地位以及职能定位,从成立那天起,就一直与质疑和争议相伴。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并没有理清国资委的职权边界。由于监管与行权对象的含混与模糊,国资委不仅在管理国有资本,还在管国有企业的资产(法人财产),名为管资产、管事实则“管企业”,“婆婆”+“老板”是对国资委职能与地位的生动写照。实践中,国资委一度倾向于做“中投二号”,过多强调其作为股东的微观角色,而对国有资产面上的宏观监管职能被弱化,使得国资监管的政策与规则“政出多门”,国有资产统一所有、统一监管的体制格局难以真正形成。2008年颁布的《企业国有资产法》,非但没有直面国资监管的体制弊病,反倒赋予了履行公共管理职能的政府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权限,现行立法在“中庸”的道路上加剧了国资在部门间“依法割据”的态势。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背景下,国资管理体制改革之路该往处去,成为理论迷茫实践亦困惑带有方向性的根本问题。为此,本文以“国有资产出资人法律制度研究”为题,立足于“管资本”的改革进路,对国家作为出资人的有关法律理论以及国有资产的资本化运营与监管的法律改革与制度建构问题进行了回应性的探究。论文坚持从“历史”中来、到“实现”中去的研究路径,始终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的思维与文法,通过考察国企改革历程,对国有资产所有权实现的制度进路进行了回顾,从实践与实证的视角,阐释了建构国有资产出资人法律制度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就是要塑造具有行为理性的国有资本(股权)行使与监管主体问题。针对理论和实践中对国有资产的基本含义缺乏统一认知的状况,论文在大陆法系的理论框架里,对“财产”概念进行了法学探源,提出了国有资产所有权为“归属权意义的国家所有权”的观点,使“国有资产”有关法律问题能在统一认知的法学范式中进行研讨。“国家”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在向企业投资后身份转为出资人,论文对国家的法律人格和国家职能的学说观点进行梳理和评论,主张国家作为出资人始终是公法人格,凭据民事法律人格“功能说”,认为国家作为出资人的法律人格具有公私兼备法律特性。论文还将国家的职能统合重构为公共管理与所有者职能的二维构成,并将国家出资人职能归属于国家的所有者职能。由于国家政治实体的主权特性以及法律人格的抽象性,使得“国家”难以满足公司股东人格具体化要求。国家作为出资人,并不意味着国家自然可以成为民商法域的“股东”。国家作为出资人的职能承担与权利行使问题,必须通过立法的功能创设,通过制度建构进行法律拟制。论文认为,所谓国有资产出资人法律制度是指确认“国家”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对国家出资企业的出资人地位和出资人职能,规定各级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及其管理体制,以及规制出资人权利(股权)和出资人监管权力行使等一整套法律制度规范的总称。国有资产出资人法律制度具有三个方面的功能:一是职能界分功能,二是主体塑造功能,三是职责建构功能。论文将现行立法建构的出资人法律制度归结为出资人管理体制、出资人主体以及出资人职责三个方面内容。为厘清推动改革的思路和方向,论文对现行国有资产出资人法律制度的理论争议与实践困惑进行了综述与解析。理论争议表现为对国资委的法律主体地位及其行权履责“出资人”抑或“监管人”的职能定位之争。实践困惑表现三个方面:一是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基础法律关系辨识的困惑,二是“三层构架”间产权所有与行使的困惑,三是如何厘清监管层的国资委与经营层的授权运营机构之间关系的困惑。论文还对美英日法以及新加坡等西方主要国家国有资产的立法政策与法制实践进行比较研究,总结了值得借鉴的域外经验。由于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出资人职责由国家所有权制度演化而来,成为国有资产出资人法律制度的“元”概念。论文认为,目前理论和实务界对国有资产出资人法律制度的诸多分歧与困惑,根源于对“国家出资人职责”这一概念的混沌认识。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语境下,推动国有资产出资人法律制度改革,既要超越现实的纷繁争鸣和体制博弈的利益趋向,更要追根溯源的“学术回归”,需以法治的理性思维对“国家出资人职责”进行学术检讨和法律重述。论文认为,所谓国家出资人职责是指“国家”向企业出资后,基于出资人的法律地位而具有的监督管理出资人权益和对国家出资企业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的职权和责任。结合国资委的法定职责以及国资委要么做“出资人”(即,股东)、要么做“监管人”职能定位争议,论文从本源属性和权能结构的两个维度,对国家出资人职责进行了法学重构。论文主张,国家出资人职责是一个蕴藏“私”权基因且公私并存的复合体,具有公私兼备法律特性的新生概念。基于权利与权力构成“法权”统一体的分析范式,国家出资人职责的法律定位是“权利与权力内在统一的经济法权”。按照股东权利(股权)及法人财产均源自出资财产的公司法原理,论文认为国家出资人职责的权源于国家所有权,甚或说,国家出资人职责就是国有资产资本化或通过出资转化了的国家所有权。论文基于对国家所有权的权能及结构的解析,提出了国家出资人职责的权能由“股东治理”与“行政监管”权能同体构造的观点。在借鉴德国行政私法“双阶理论”的基础上,论文提出了国家出资人职责权能结构是由股东治理与行政监管“一体双阶”构成的学术观点,并对两项权能之间的隶属性的位阶关系进行了阐析。基于对国家出资人职责“一体双阶”权能认识,论文不仅从理论上解释了国资委法律主体地位的行政机关属性,而且阐释了国资委行权履责的股东治理与行政监管职能应当一体行使、不能部门分割的法理,回应了国资委“出资人”抑或“监管人”的实践争论与理论纠结,具有正本清源的学术价值。在借鉴国外法制经验基础上,论文提出了完善国有资产出资人法律制度的三项改革设想:(1)坚持“国家统一所有”改革出资人职责“分别代表”制度,建构统分结合的“大国资”管理体制。(2)把握“出资人监管”的职能定位,推动国资委组织机构改革与功能再造。(3)实行国有资产监管与运营“纵向分离”,探索出资人职责权能配置模式的实践路径。基于国家出资人职责“一体双阶”的权能构造,论文将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权能类型化行使,归结为出资人职责机构代表国家或政府行使的出资人行政监管权和股东治理权两类法定职权,并分别就出资人监管权和股东治理的行使及内容进行了解析。为强化对监管者的监管、对规制者的规制,最后,论文对出资机构人履行权履职监督与法律责任的内容进行解构和论述。
杨卫东[2](2014)在《论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文中研究指明文章全面回顾与系统论析了1980年代以来我国国企改革的理论流变及其特点,认为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是新一轮国企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新一轮国企改革的特点是以实现国企功能为导向的改革,其改革的重点是推进国企的四大转移,即从一般领域向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及关键领域转移;从竞争行业向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领域转移;从传统产业向具有前瞻性的战略性产业转移;从控股向混合所有制转移。文章解析了国有资产管理新思路,对政府职能的改革提出了建设性意见,认为新一轮国企改革成功的关键,在于能否改革政府作为利益主体的体制,能否实现政府工作重心真正向社会公共事业的转移,能否真正变革政府的调控模式。
项安波[3](2018)在《重启新一轮实质性、有力度的国企改革——纪念国企改革40年》文中提出中国国企改革40年历程,奉行实用主义改革逻辑、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等原则,在没有现成模式和成熟经验可资借鉴的情况下,走出了富有中国特色的渐进式改革路径: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优化机制在实践中逐步得到完善;国资管理体制基本实现了从"五龙治水"到统一监管的转变,开始从"管企业"转向"管资本";国有企业在政企关系、规模与实力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初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企业制度框架。这些成果的取得,主要是由于渐进式的国企改革路径保证了没有出现颠覆性失误,重视推进改革的动力机制,较好地兼顾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企业实践、理论研究和政策指导交互促进。但国资国企在提升效率和促进公平两个方面,仍亟须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我们需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和十九大报告要求,适应新的、已经发生重大变化的经济和政策环境,适应竞争政策崛起与国际规则对国企公平参与竞争的要求,重启新一轮实质性、有力度的国企改革。这包括:提升改革目标,突出改革重点,聚焦主攻方向,坚持政企分开和政资分开,构建重视可持续投资收益的国有资本管理体制,促进混改的战略性展开与深入推进,推进改革相关配套措施的跟进与匹配,改进国企改革推进方式、推动改革方案落地。
张飞雁[4](2019)在《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路径研究》文中指出目前很难找到不存在国有经济的国家,承担国有经济的载体是国有企业,在不同制度下国有企业承担的功能和作用不同,资本主义制度下国有企业的存在是为其政党服务,而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国有企业是为人民服务,所以在不同制度下国有企业的发展路径不同。纵观国有企业演变历程,几乎世界上所有国家的国有企业都经历改革,在不同的制度下国有企业的改革目的与路径必然不同,资本主义制度下国有企业私有化改革有其制度的必然性,而社会主义制度下国有企业改革必然不能走私有化的道路,这是由社会主义公有制性质所决定。中国国有企业作为中国国民经济的重要载体,在创造“中国奇迹”的伟大进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取得巨大成就。回顾中国国企发展和改革路径,改革开放前30年,建成了“统购统销”、“统分统包”、“一大二公”的单一公有制国有企业。改革开放后40年,中国国有企业基本上是围绕国有企业控制权进行改革,从“简政放权”、“股份制”、到目前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有企业基本上具备现代企业特征的基本构件。中国经过40年的改革,当前的国企再也不再是单一公有制的国有企业,已是产权多元化的现代企业组织,基本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但是,国有企业也积累一些问题、存在一些弊端,需要进一步推进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并把混合所有制经济提升到制度层面,作为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写进国家重要文件,这为中国国有企业未来发展提出明确的发展路径——混合所有制。文章就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问题进行分析,从国有企业发展改革的实践路径入手,对国企改革路径以及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借鉴中西方的相关理论,提出解释国企混改的理论框架,用以分析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中的问题,并结合国内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最终提出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路径的优化方式。文章主要研究方法包括文献研究法、描述性分析、案例分析、比较分析法。笔者比较分析国内外国企改革的路径特点以及国外成熟市场经济的国有企业改革路径的实践,为构建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理论与实践路径提供有益的借鉴。文章主要包括五部分内容:第一部分,即本文绪论部分,主要对中国国企混改的背景和理论与现实意义。对国内外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文献和研究现状进行梳理,总结既有的研究成果,分析现有研究的不足,理清本文写作可行性、目的及意义;确定本文的研究方法;明确本文可能创新点和难点。第二部分,即第一章,首先通过梳理国内外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理论,为分析国有企业改革奠定理论基础;其次,通过分析国有企业混合改革的逻辑发现公有制制度前提下可以实现生产资料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从理论上解决了公有制与市场经济融合的问题,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问题就成为现代企业制度的治理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中国混合所有制企业改革的分析框架。第三部分,即第二章主要梳理中国国有企业的来源、发展历程,以及从整体和局部对国有企业治理的现状、运行状况进行统计性描述分析。从整体上看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过程就是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萌芽、形成、发展并不断向成熟推进的过程,在国有企业发展的特定历史阶段所表现出不同的内容和特征。第四部分,即文章的第三、四、五章,这部分主要是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践分析,首先分析现阶段实现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的几种主要路径的模式的内涵、特征,并从整体上对各种路径的效果进行统计性描述分析。其次是分析对国有企业改革中两个典型案例和国外比较成熟的市场经济中国有企业改革实现路径中典型的模式特点研究,分析国有企业在实践的路径中出现的问题及国企改革的启示;第三,通过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模式和国内典型案例分析,提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问题。第五部分,即第六章,是在以上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提出国企混改优化的具体路径和政策建议,为国企改革实践提供切实可行的方案,并提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政策建议。可能创新之处与不足之处:(一)许多学者认为微观层面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是国有经济主要载体和实现形式。笔者认为国有经济的实现形式并不仅仅通过国有企业这种企业组织形式实现,只要是符合三个“有利于”标准的实现形式都可以是国有经济的实现形式。(二)实践中认为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有企业改革的突破点,笔者认为,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的突破点要注重人力资本在价值增中的作用,形成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的要素利益共同体。(三)学术界与理论界一致认为,混合所有改革的关键是市场化改革,引入市场化体制机制打破行政垄断,而没有指出切实可行的实现市场化的路径。笔者认为职经理人的市场化机制是实现市场化的重要方式,最主要是政府放弃对国有企业人事的行政垄断权,使职业经理人选聘完全由市场决定。进一步探讨的意义:在一定程度上企业的运行需要市场经济驱动,但政府也要发挥作用,需要市场与政府二者共同协调。随着经济的演化与发展,国有经济的运行在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都是崭新的课题。进一步深入研究国有企业改革问题,有助于解决公有制制度体系下国有企业发展的问题,揭示社会主义国家国有企业发展的一般规律,探索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余蔚然[5](2018)在《政府在国企改革中的定位研究》文中指出国有经济掌握着国民经济的命脉,在国民经济中居于领导地位。国有经济的发展状况事关我国整个经济发展的大局,而国有企业的改革又是我国国有经济发展的关键所在。诚然,影响我国国企改革进程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政府的定位问题一直是我国国企历次改革重点关注的环节之一,因为政府定位的准确与否对国企改革的成败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准确的政府定位,有利于国企改革的顺利展开,而不当的政府定位,则会阻碍国企改革的进行。在国企改革的不同历史阶段,我国政府的角色定位也经历了不同程度的转变:从计划经济机制下政府全能管制国有企业以及放权让利阶段的相对管制,向承包经营责任制阶段下微观层面的内部经营体制转换,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进行宏观层面的产权改革模式设计,政府在国企改革扮演着管制者、划桨者、掌舵者、服务者等不同的角色。当下,政府在国企改革的过程中,承担着公共政策的制定者、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和监督者、市场和社会环境的维护者等职能。国企改革至今已有一定的年头,但效果不够理想,政府在国企改革实践中的角色定位依然有诸多不当之处,如错位、缺位和失位等。错位主要体现为政府没有充分履行国有资产所有者和监管者的责任,导致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缺位主要表现为政府没有正确地充当公共政策制定者的角色,导致国企制度不完善、国企改革市场化程度不高;失位主要体现为政府没有完全担负起市场和社会环境维护者的角色,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贪污腐败、企业办社会等。西方国家的政府在国企改革中的定位各具特色,概括起来,主要有三种类型:政府放任型模式、政府引导型模式和政府主导型模式。对西方政府在国企改革中角色定位的批判性分析,并基于对我国发达省份尤其是江苏省部分国企改革成功实例的解析,可以有助于理顺我国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关系,找出其在国企改革中的角色新定位,从而为国有企业的发展增添强劲内生动力并营造更为良好的氛围,进而促进整个经济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吕晓华[6](2012)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有资产监管理论的形成与发展》文中研究表明做强国有企业,管好国有资产,努力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是伴随着人民共和国成长的永恒主题。建国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继承和发扬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精髓,吸收和扬弃西方产权理论的合理内核,借鉴和完善国外国有资产监管实践的先进经验,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从零散到系统,日臻完善,逐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有资产监管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有资产监管理论,以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为指导,以西方国家现代企业理论为借鉴,以公有制经济为经济基础,以政企分开、政资分离、两权分施、监管分置为基本原则,以基础监督管理、规划发展管理、组织人事管理为基本内容,以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服务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为目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有资产监管理论起步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发展于党的十四大,在国务院国资委成立后日趋成熟,历经了政企合一实物形态监管国营企业期(理论起步期,1978-1992年)、政企分开实物形态监管国有企业期(理论发展期,1993-2002年)、政资分离价值形态监管国有资本期(理论成型期,2003-2007年)和监管分离价值形态监管国有股权期(理论完善期,2008年至今)四个阶段而系统成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有资产监管理论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亦可以说是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发展历程,特别是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三次“权能分离”(第一次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第二次是资本所有权主体与资本行使权主体分离、第三次是终极所有权与出资人产权分离)理论的具体实践与拓展。本文以时间为轴线,以理论发展的背景分析、理论内容探讨、理论效果分析为框架架构,系统分析各个不同时期我国国有资产监管理论的指导思想、监管目的、监管体制、监管方式、监管内容和监管效果。文章分为七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对论文研究背景、研究目标、价值定位、基本内容、逻辑结构、研究范围、研究重点、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法等进行了全方面概述,为本文确定了研究的指南。第二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有资产监管理论渊源分析。阐述国有资产及国有资产监管的概念内涵,并对国有资产监管的相关理论进行概述。通过全面介绍国有资产监管的相关理论,为后面的论述做好理论铺垫。第三部分是国有资产监管理论起步——政企合一的实物形态监管国营企业阶段。从1978年到1992年,这一时期国有资产管理政企合一,以行政手段为主,呈现行政化、多头化、实物化、单一化的监管特征。第四部分是国有资产监管理论发展——政企分开的实物形态监管国有企业阶段。考察论证了从1993年到2002年期间国有资产监管领域的重大进展、理论创新、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等。第五部分是国有资产监管理论成型——政资分开的价值形态监管国有资本阶段。从2003年到2007年,这一时期国有资产监管逐步进入了系统化、经济化、价值化、复合化的科学发展阶段。第六部分是国有资产监管理论完善——监管分离的价值形态监管国有股权阶段。从2008年至今,国有资产监管初步建立了产权多元化、分配市场化、人员职业化、资产集中化、资源资本化的科学监管体系。第七部分是结语。主要是对整个监管理论进行了总体概述,分析了国有企业的定位、“国进民退”、股权激励、职工权益保护等几个现实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国有资产监管的若干设想。本文可能的创新有三点。1.研究视角上的创新。从经济制度变迁的角度探讨国有资产监管理论及其发展史;从发展史角度将国有资产监管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将日常工作系统梳理成理论;以一个工作实践者的角度,从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现实工作需要出发,对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进行实证性研究,对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指导下的国有资产监管理论进行探讨,尝试将理论研究与工作实践有机融合。2.研究内容上的创新。一是将国有资产监管理论的内容系统归纳为基础监督管理、发展规划管理和组织人事管理三大组成部分,并且以历史的发展为线索对这三个方面进行了分析。二是将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权能分离理论归纳为“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资本所有权主体与资本行使权主体分离”、“终极所有权与出资人产权分离”等三次“权能分离”理论。三是阐述以党的十六大提出国资管理新体制和国务院国资委成立为时间节点,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有资产监管理论划分为实物形态监管和价值形态监管两个历史阶段,从而为国有资产监管从管实物资产、管企业等实物形态的经营者管理模式,发展为管产权、管股权等价值形态的出资人管理模式提供理论依据。3.研究理念上的创新。提出“国有资本”监管理念,阐述现阶段国有资产监管应为国有资本监管,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政企分开,只行使出资人职责,以国有资产价值形态——国有股权监管为核心,对国有资产实行产权管理。本文可能的贡献有三个方面。一是通过全面分析论证,对国有资产监管与国民经济发展的关系充分阐述的基础上,实证性地论述了现阶段我国必须坚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以国有经济为主导,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通过阐述国有资产监管的内容和目标,国有资产监管遇到的新问题,以及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的新变化,分析国有资产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论证了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支柱。现阶段我国的国情特征决定了必须坚持以国有经济为主导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必须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二是通过综合比较考察,对国外国有资产监管的典型案例进行详细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国有资产监管可资借鉴之处。以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等国家为例,对其国有资产监管的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做法进行全面深入和细致具体的考察研究,结合这些国家国有资产监管的政策措施,总结其对我国国有资产监管的借鉴意义,阐述应当从我国实际出发,坚持以国有经济为主导,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实行分类分级分层管理,规范法人治理结构,扩大企业自主权,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三是积极开拓思维,在对国有资产监管形成发展理论和实践进行充分比较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强我国国有资产监管的具体对策建议。不仅从指导思想、监管目标、监管原则等方面,明确了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的制度保障,而且从具体监管方式方面,提出了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措施和手段。
刘明越[7](2013)在《国企产权制度改革的逻辑与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所有制改革是中国经济转型的核心内容,是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不断完善的重要标志。任何所有制都存有一个实现形式的问题。所有制改革包含两方面内容:其一,所有制结构的改革,即社会中不同所有制比重的变化;其二,所有制实现形式的改革,即所有制具体采取怎样的形式来实现。我国的所有制改革从一开始就沿着这两方面展开的。所有制结构改革,是从单一的公有制变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所有制实现形式改革,是从传统的公有制企业变为现代公司制度,无论是农村集体经济的改革,还是国有企业的改革,都清晰地显示了这一演化过程。国有企业作为公有制经济的微观基础,一直是我国经济改革的核心。国有企业30多年的改革,一方面要解决的重点问题是要不要坚持国有企业的的性质和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另一方面,是围绕实现形式这一重点问题展开的。目前,国有企业已经建立了现代产权制度,实现了产权社会化。在我国,国有企业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担任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属性的重任,体现公有制的性质,而其创造的财富必须实现社会共享。但国有企业又必须遵循市场经济发展规律,成为独立运行的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按照马克思的所有制理论和产权理论,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一方面要强调国家对企业的所有权,即国家所有的性质;一方面也要强调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国有企业经过股份制改制后,宏观层面的产权多元化的结构已经形成,而企业微观层面的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也随着产权多元化结构而不断完善。国有企业产权“一股独大”的产权结构也逐渐因产权制度改革和国家的产业政策发生变化,除涉及国家绝对控股的行业外,一般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产权已经实现多元化,形成了国有相对控股和国有参股的产权模式。根据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性质和委托—代理关系,国有企业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也就是全民所有,全民共享。国资委的成立,解决了国家所有权出资人的代管问题,解决了国有资产具体管理的问题。国有资产运营和管理的目标是保值和增值,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是国有企业经营成果全民共享的前提和基础。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下一个目标,就是如何实现国有企业经营成果全民共享。实现国企经营成果全民共享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首先是国资委的定位:国有资产代管者职能的完善;其次是对国有资产代管者的监督,以便确保代管者能够真正履职;第三是探索和形成国有企业经营成果共享机制,实现全民共享。
陈思蓉[8](2014)在《政府在国企改革中的角色定位研究》文中指出国企改革一直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关系到政府经济职能的转变,影响到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政府作为国企改革的推动者,在其中扮演了无可替代的角色。随着国企改革历程的推进,政府在改革中的角色经历了管制者、划桨者、掌舵者、服务者等阶段性变化。当下,政府在国企改革的过程中,承担着公共政策的制定者、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和监督者、市场环境的监管者等职能。然而,改革至今,政府在其中的角色定位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如出资与监管的混乱、国企改革市场化程度不高、市场维护者边界不明等,因此,本文拟对造成政府在国企改革角色定位偏差的原因进行分析,从而提出重塑政府在国企改革中的角色定位的建议。我国政府在国企改革中的角色经历了一个演变过程。从计划经济机制下政府全能管制国有企业以及放权让利阶段的相对管制,向承包经营阶段下微观层面的内部经营体制转换,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进行宏观层面的产权改革模式设计,政府在国企改革扮演着管制者、划桨者、掌舵者的角色。2003年以后,随着服务型政府的提出,促使政府与企业的关系进入了一个全新阶段。在国企改革中,政府侧重于提供公共政策、完善监督机制、维护市场环境等职能,扮演着服务者的角色。改革开放以来,在国企改革中,政府经历了管制者、划桨者、掌舵者、服务者等角色的阶段性变化。当前,政府在国企改革中承担了公共政策制定者、国有资产所有者、监管者等职能。政府并不直接作用于企业,而是通过制度供给、政策调节以及财政补贴和信息提供等方式,将相关信息传入市场,从而完成对企业的宏观调控,承担了国有资产所有者的功能。此外,政府在国有企业的市场化改革中还承担了监管者的职能。目前,政府在国企改革中的角色定位还存在一些问题。政企不分与政资不分是政府作为公共政策制定者的缺位,从而导致国企改革的市场化程度不高。垄断性国企挤压民营企业、高管腐败、企业办社会现象的存在,是政府作为市场环境的维护着角色失位的具体表现。而“行业国资委”、监管与出资的混乱,是政府履行国有资产所有者与监管者的错位与混同。政府角色偏差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首先,路径依赖的影响。其次,政府对国企改革模式的设计缺乏系统性。最后,国资委定位的偏差。由于路径依赖的存在,政企合一的模式长期影响着改革的进程,导致政企不分。相关配套措施供给不足,国企存在边界模糊等缺乏系统性的改革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政府承担职能的阻碍。另外,国资委作为政府承担出资与监管职能的代表,其多重职能的机构设置以及浓厚的行政色彩,阻碍其行使公正监督和干净出资的职能。重塑政府的角色是新一轮国企改革成败的关键。首先,尽快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一方面,明确划分政府与市场关系,切实的分开二者,使企业成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另一方面,重塑政府与国企的关系,二者的关系是服务而不是隶属。其次,将国企改革纳入“顶层设计”。国企改革关系到我国政治、经济、生活的改革,必须纳入到“顶层设计”中,从而系统的设计相关的制度安排。一方面,对国有企业进行分类改革以及国企薪酬分类管理。另一方面,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最后,分类国资委的多重职能。一方面,建立专门的出资部门,国资委仅作为监督者;另一方面,加强对国资委的监管。
甘德富[9](2015)在《论国企改革中政府职能的转变 ——以上海市F区为例》文中提出我国是由公有制经济占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组成的所有制经济结构,因此,国有企业在我国国民企业中占据重要地位。当前,虽然我国国有企业为建立独立、完善的国民经济体系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安全的重要行业和领域居于主导地位,国有企业的发展与改革也有了较大的进展,但是部分国有企业的活力仍然不强,政企分开不到位,改革落后,不适应宏观经济体制等弊端没有得到彻底根本的解决。在国企改革中,如何建立“权责明确、产权清晰、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是当前学界研究的重点。这也是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关系到切实增强我国的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更是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一件大事。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进程必然受到政府政策的影响,因而明确当前政府在国企改革中的职能是当前亟待解决的一大难题。本文主要通过具体的案例分析,来探讨在国有企业改革中政府职能转变的相关问题和原因以及当下的可行对策。具体来讲,第一章是对本文的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以及当前学者的研究做基本的阐述。第二章是从政府职能与国企改革等相关理论入手,寻找到论述推进当前国有企业改革的战略部署以及政府对国有企业的管理职能转变的理论依据,推出政府职能转变的实质就是政企分开。第三章则通过对F区国有企业的改革现状与特点进行分析,并从政企不分、政资不分、政府和企业的关系错位、国有企业泛行政化、产权不清,国有资产流失、多头管理和重复建设以及公共服务职能弱化等几个方面指出了国企改革中政府职能转变所面临的主要问题。第四章则是对国有企业改革中,政府职能面临诸多问题的原因进行深入剖析,得出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质在于政府职能的转变这个结论。第五章则是对美国、法国和韩国国企管理中政府职能进行分析,并汲取其成功经验作为对我国国企改革的借鉴之处。第六章结合F区国企改革的状况,就如何规范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和国有企业的关系,以及在国有企业的改革中政府职能如何得到根本性的转变,提出了重新定位政府角色、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几大方面的具体解决措施和建议。
丁传斌[10](2013)在《地方国有资本运营法制探索》文中研究指明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国有资产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是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物质基础,对我国经济发展乃至政治生活都有巨大影响。新中国建立以来,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始终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任务。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的发展始终受制于体制而存在很多不可克服的弊端,虽然经过多次中央与地方的行政分权,但国有企业一直都没有摆脱政府附庸的地位。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推进,产权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有关国有企业改革的举措有力促进了国有资产的发展。近年来,对国有资产的管理逐渐从对具体企业的管理、对企业经营的干预向国有资本的运营转变,国有资产的载体从具体企业向资本运营转变。因应这种趋势,在管理部门不断加强对国资运营规范的同时,学界对国有资本运营给予了高度关注。作为整个国资系统的组成部分,地方国有资产的管理和国有资本的运营对于国资的整体发展和地方政府行为规范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如何合理、合法运营地方国有资本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目前,受制于“分税制”财政体制,地方政府面临着财权与事权不平衡的境地。如何扩大财源、如何获取政绩是地方政府尤为关注的问题,而在地方不能发行政府公债、土地财政又遭受宏观调控而无法持续的情况下,通过所掌握的国有资产创造财政来源、获取政绩,成为地方政府关注的重点,大量地方融资平台的涌现即是明证。由于运营目标设定不当,地方国有资本运营存在很多问题亟待规范。从中央与地方关系看,如何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和避免地方政府的过度竞争,在集权与分权之间需要做好平衡,这也说明了研究地方国有资本运营制度的重要性。目前的地方国有资本运营体制,是在“统一所有,分级代表”的前提下建立的。地方政府在运营国有资本时只能根据中央授予的权限进行制度设计和调整。随着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传统的地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与运营体制客观上急需进行改革,以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十八大报告中再次提出充分发挥中央与地方积极性的要求,在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和运营中,如何进行资本的运营以带来财政收入是目前地方政府更为关心的问题。而“分级代表”制度下,地方政府在运营国有资本时较受限制,希望能有较大的自主权。理论界对此认为,“分级所有”是较为可取的方式。如何在“分级所有”体制下进行地方国有资本运营的制度设计也就成为需要研究的问题。本文围绕构建地方国有资本运营系统这一中心问题,在对现行地方国资运营状况作出分析评价的基础上,以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和发展、完善市场经济为指导,吸收、借鉴其他国家国有资本运营制度的有益经验,以国有资本运营理论构建、运营机构设置、运营模式设计、运营监管、运营收益分配为主线,设计出以产权关系为纽带、运营主体明确、目标层次分明的地方国有资本运营模式。在行文时,为能详细解构地方国有资本运营的历史、现状及国有资本运营制度包含的内容,从而针对性地对地方国有资本运营进行制度设计,本文没有采用理论基础—历史和现状—国外借鉴—制度改革的常见论文写作模式,而是首先在界定相关概念和概述地方国有资本运营状况的基础上,分析地方国有资本运营的主要影响因素,按照国有资本运营模式、主体、监督、分配的内容分章论述。应当承认,这种写作方式能够较为完整地论述地方国有资本运营的制度设计,但也减弱了文章结构的紧凑性。按照这个思路,全文可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即第一章,首先从基础概念入手对国有资产、国有资本、地方国有资本等作出界定,分析地方国有资本的属性及其功能定位,对地方国有资本运营和地方国有资本运营法制的概念作出界定;在系统分析地方国资分布和运营状况之后,阐释现行体制下地方国有资本运营的效果及存在的弊端和暴露出的问题,说明地方国资运营还需要进一步改革。第二部分为第二章和第三章,本部分探讨地方国有资本运营的主要制约因素,即中央与地方产权关系、地方政府职能定位对地方国有资本运营的影响。第二章从中央与地方产权关系入手,通过回顾传统“统一所有,分级管理”及现行“统一所有,分级代表”制度,分析其中隐藏的弊端。对于目前的中央与地方产权关系,从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宪法视角、委托代理理论、地方国有资产的实践需求方面论证了实行“分级所有”的合理性和优势。第三章论述地方政府职能转变与地方国有资本运营的关系。在目前“分税制”财政体制下,中央与地方财权与事权呈现不平衡状态,地方在财政减缩的同时还需要承担过重的公共服务职能。面对这种状况,作为公法主体的地方政府在行使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时兼具了私法主体身份,地方政府也就具有了“经济人”的属性。也就是说,地方政府在运营国有资本时会利用控制的现有资源最大化自身的利益,造成国有资本的全民属性减损或丧失。为此,地方政府职能急需转变。在有限性政府的目标模式下,地方政府在国有资本运营中需做好公权、调控、管制、监督等角色。第三部分包括第四章到第八章,是对地方国有资本独立运营体系的构建,分别从地方国有资本运营的主体、模式、监督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展开。第四章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与地方国有资本运营关系的角度架构地方国有资本独立运营体系。从整体上说,国有资本运营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一部分,是管理、运营、监督中的一个环节。在现行以国资委为出资人代表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下,由于国资委的定位和职能承担没有能够完全实现政企分开、为全民创造福利的目标,因此必须根据国有资产的全民属性重新设计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资本运营体系。在新的国有资本运营体系下,宜将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解为投资的决策、执行和监督三个部分:将投资的预算决策权赋予人大以体现终极所有者的权利,由财政部门具体执行投资的预决算;明确定位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职能,将其作为政府机构和统一执法主体行使对国有资产的政府监督权;设立独立运营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并根据国有资本存在领域分类设立,实现与政府的分离,真正作为私法主体参与市场,按照市场化方式运营国有资本。第五章从现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模式出发,研究“两层次”与“三层次”运营以及分类运营的制度设计。在地方国有资本主要存在于非竞争性领域的情况下,宜以授权经营为主,实施分类、分层运营。本章对目前实践中热议的地方国资委直接持股形成“两层次”运营和地方金融类国有资产本运营作了分析。第六章分别从宏观构建和微观治理方面对地方国有资本运营的主体,即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作出探讨。本部分首先分析了目前地方政府构建国有资本经营公司时存在的问题,对引人注目的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作了探讨,建议分类、分层次设立独立运营的地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在微观上,构建以董事会为中心的公司治理结构,合理处理董事会、党委会、经理层之间的关系。第七章为对地方国有资本运营监督的探讨。目前,地方国有资本运营监督形成了以国资委为主导的监督格局,但国资委出资人监督和政府行政监督职能不分,其定位依然不清。在其他监督方式中,行政监督面临立法真空和实践中的交叉情形,而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一直处于薄弱地位。建构合理而强势的监督体系对地方国有资本运营大有裨益,为此需强化人大的监督,弥补政府监督立法空白、回归国资委的监督角色,加强国有企业的信息披露维护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确保司法监督独立地位、建立国有资产公益诉讼制度。第八章是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探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于国有资本运营起到投资决策、收益分配的作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目前还很不完善,地方政府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做了较多的探索,在取得较多成绩的同时也有许多值得再讨论的空间,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公共财政的衔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主体的选择、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支范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监督等。
二、国企改革要求政资分开和转变政府职能(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国企改革要求政资分开和转变政府职能(论文提纲范文)
(1)国有资产出资人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研究的目的意义 |
(一) 论文选题的背景 |
(二) 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 |
二、研究综述 |
(一) 国外情况 |
(二) 国内情况 |
三、研究思路 |
四、研究方法与创新 |
第一章 国有资产出资人法律制度的基本理论 |
第一节 国有资产所有权的理论认识 |
一、国有资产的概念与本文的限定 |
二、国有资产所有权的民法学解读及本质属性 |
第二节 国家作为出资人的法律人格及职能定位 |
一、国家作为出资人的法律人格 |
二、国家作为出资人的职能定位 |
第二章 国有资产出资人法律制度源起的改革进路——国企改革视域下国有资产所有权实现的制度进路 |
第一节 “国有国营”体制内的扩权让利 |
一、利润留成 |
二、实行经济责任制 |
三、实施“利改税” |
第二节 国有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两权分离” |
一、承包经营责任制 |
二、企业经营权法定 |
第三节 国有资产实行股份(股权)制公司化运营 |
一、股份制改革试点 |
二、公司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有资产出资人法律 |
第三章 现行国有资产出资人法律制度的法理解构及实践困惑 |
第一节 现行国有资产出资人法律制度的法理解析 |
一、国有资产出资人法律制度的内涵界定及功能分析 |
二、现行国有资产出资人法律制度构成的解读 |
第二节 现行国有资产出资人法律制度实践的争议与困惑 |
一、国资委法律定位之争 |
二、国有资产运营与管理模式的实践困惑 |
第四章 国外国有资产出资人相关法律制度的实践及其经验借鉴 |
第一节 西方主要国家企业国有资产的立法政策与法制实践 |
一、美国 |
二、英国 |
三、法国 |
四、日本 |
五、新加坡 |
第二节 西方主要国家企业国有资产法制实践的经验借鉴 |
一、 “一企一法” 特别立法,营造体现国有资产运营与监管特性的法制环境 |
二、划清功能定位,分类监管企业国有资产 |
三、国有资产监管职能权责明晰,专职化、专业化管理成为新 |
四、国有控股公司承担国有资产资本经营职能,国有资产监管与 |
第五章 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法学重构与完善出资人法律制度 |
第一节 国家出资人职责的法学重构 |
一、本体属性的法律重述——公私兼备的经济法权 |
二、权能结构的法律重塑——股东治理与行政监管权能“一体双阶”构造 |
第二节 完善现行国有资产出资人法律制度的改革设想 |
一、坚持“国家统一所有”改革出资人职责“分别代表”制度,建构统分结合的“大国资”管理体制 |
二、把握“出资人监管”的职能定位,推动国资委组织机构改革 |
三、实行国有资产监管与运营纵向分离,探索出资人职责权能配置模式的实践路径 |
第六章 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一体双阶”权能的类型化行使 |
第一节 出资人行政监管权 |
一、出资人行政监管权的界定与行使 |
二、出资人行政监管权的构成 |
第二节 出资人股东治理权 |
一、出资人股东治理权的界定与行权主体 |
二、出资人股东治理权的构成及行使 |
第七章 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机构行权履责的监督与法律责任 |
第一节 对出资人职责机构行权履责的监督 |
一、对出资人职责机构行权履责监督的理论基础 |
二、对出资人职责机构行权履责监督的法律途径 |
第二节 出资人职责机构行权履责的法律责任 |
一、出资人职责机构的经济责任 |
二、出资人职责机构的行政责任 |
三、出资人职责机构的民事责任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2)论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论文提纲范文)
一、公有制和国有企业改革理论的嬗变 |
二、新一轮国企改革的重点 |
三、正确把握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新思路 |
(3)重启新一轮实质性、有力度的国企改革——纪念国企改革40年(论文提纲范文)
一、国企改革历程:实用主义改革逻辑、渐进式改革路径、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原则 |
(一) 中国国企改革的基本主题是“实现国有经济与市场经济相融合” |
(二) 中国国企改革的两条主线 |
(三) 中国国企改革的三个要点 |
(四) 中国国企改革的四个阶段 |
1. 探索“两权分离”为主的放权让利阶段 (1978~1992年) |
2. 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为重点的制度创新和结构调整阶段 (1993~2002年) |
3. 以探索新的国资监管体制推动国企改革阶段 (2003~2013年) |
4. 全面深化改革的分类改革阶段 (2013年至今) |
二、国有企业改革的成效与原因 |
(一) 国有企业在政企关系、规模与实力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 |
(二) 国有企业制度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初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企业制度框架 |
(三) 国资管理体制在实现“从五龙治水到统一监管”重要突破的基础上取得“从管企业到管资本”的阶段性进展 |
(四) 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机制逐渐完善 |
三、国企改革的方法与经验 |
(一) 渐进式改革路径保证了不出现颠覆性失误 |
(二) 重视推进改革的动力机制设计 |
(三) 较好地兼顾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 |
(四) 企业实践、理论研究和政策指导的交互促进 |
四、国有企业仍需进一步提升效率和促进公平 |
(一) 效率问题导致经济抑制效应 |
(二) 公平问题影响公众认知认同 |
(三) 体制约束和机制失灵 |
(四) 改革动力分化和阻力增强 |
五、深化国企改革的目标和方向 |
六、下一步改革展望 |
(4)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 |
(一)混合经济思想 |
(二)国外国有企业改革相关文献 |
(三)国内国有企业改革相关文献 |
(四)文献分析 |
三、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四、文章创新与进一步研究的意义 |
第一章 中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理论来源与理论分析 |
第一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相关概念界定 |
一、所有制、所有权和产权 |
二、混合所有制 |
三、企业 |
第二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理论来源 |
一、马克思的相关理论 |
二、西方经济学相关理论 |
三、启示 |
第三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理论分析框架 |
一、混合所有制改革理论的基本逻辑 |
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根本制度——产权制度 |
三、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治理模式——公司治理 |
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保障机制——监督机制 |
第二章 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发展历程 |
第一节 国有企业的来源 |
第二节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践过程 |
一、混合所有制萌芽阶段 |
二、混合所有制产生阶段 |
三、混合所有制的发展阶段 |
四、新时代混合所有制深化阶段 |
第三节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现状分析 |
一、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的整体运行状况 |
二、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的行业与地区分布状况 |
三、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的公司治理状况 |
第三章 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分析 |
第一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缘由 |
一、混合所有制改革动因 |
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条件 |
第二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主要路径分析 |
一、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主要模式 |
二、并购和重组模式特点分析 |
三、整体上市模式特点分析 |
四、公私合营模式特点分析 |
五、员工持股模式特点分析 |
第三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特点分析 |
一、推进国企产权多元化改革 |
二、以构建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的利益共同体为目的 |
三、资产监管方式从“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 |
第四章 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存在的问题分析 |
第一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路径的思维怪圈 |
一、概念认识误区:混合所有制概念的误区 |
二、围绕产权和控股权的争论 |
三、“国进民退”和“国退民进”的争论 |
第二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路径的制度缺陷 |
一、产权制度缺陷 |
二、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存在的缺陷 |
三、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缺陷 |
第三节 混合所有制企业不同产权主体的矛盾问题 |
第五章 国内外国有企业改革的典型路径及启示 |
第一节 中国联通混合所有制改革模式分析 |
一、联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动因与改革方案介绍 |
二、联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路径和效果分析 |
三、联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意义 |
第二节 中钢集团案例分析 |
一、中钢集团并购重组简单回顾 |
二、中钢集团扩张过程 |
三、中钢集团并购重组分析 |
四、中钢集团重组给其他国企的启示 |
第三节 国外国有企业改革典型路径模式分析 |
一、新加坡的国有企业改革典型路径模式 |
二、法国的国有企业改革典型路径模式 |
三、英国的国有企业改革典型路径模式 |
四、金股制度 |
第六章 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路径的优化 |
第一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路径的突破口 |
一、重视国企的人力资本 |
二、分类改革 |
第二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优化 |
一、优化的原则 |
二、适合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企业范围 |
三、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步骤 |
四、优化方案 |
第三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路径应该注意的问题 |
一、要坚持增量改革,不轻易放弃控股权 |
二、国有资本要积极入股非国有企业 |
三、要注重员工持股公平公正与激励机制的建立 |
四、要对混合所有制企业正确的定位 |
五、正确认识“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 |
第四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政策建议 |
一、加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改革顶层制度设计 |
二、打破“政企不分”的瓶颈方法 |
三、国有企业产权改革方向 |
四、完善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治理机制 |
五、完善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保障机制 |
参考文献 |
博士学习期间学术成果 |
致谢 |
(5)政府在国企改革中的定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 |
1.1.1 研究的缘起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文献综述 |
1.2.2 国外文献综述 |
1.3 研究思路、方法与创新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创新点 |
第二章 国企改革中政府定位的学理分析 |
2.1 概念界定 |
2.1.1 国有企业 |
2.1.2 国有企业改革 |
2.1.3 政府定位 |
2.2 理论基础 |
2.2.1 新公共管理理论 |
2.2.2 新公共服务理论 |
2.2.3 公共治理理论 |
2.3 政府在国企改革中的应然定位 |
2.3.1 国有资产所有者 |
2.3.2 国有企业监管者 |
2.3.3 宏观经济目标规划者和政策调控者 |
2.3.4 市场和社会环境维护者 |
第三章 我国国企改革中政府定位的历史演进与乱位现象 |
3.1 国企改革中政府定位的历史演进 |
3.1.1 完全管制阶段 |
3.1.2 放权让利阶段 |
3.1.3 承包经营责任制阶段 |
3.1.4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阶段 |
3.1.5 新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阶段 |
3.2 政府在国企改革中的错位 |
3.2.1 政企不分 |
3.2.2 政资不分 |
3.3 政府在国企改革中的缺位 |
3.3.1 制度构建不完善 |
3.3.2 科学指导不到位 |
3.3.3 社会保障不健全 |
3.4 政府在国企改革中的失位 |
3.4.1 国有资产流失 |
3.4.2 企业办社会 |
第四章 国外政府在国企改革中的定位评析 |
4.1 政府放任型模式 |
4.1.1 美国的国企改革 |
4.1.2 美国政府在国企改革中的定位——“放任” |
4.1.3 政府放任型模式的评价 |
4.2 政府引导型模式 |
4.2.1 法国、德国的国企改革 |
4.2.2 法国、德国政府在国企改革中的定位——“引导” |
4.2.3 政府引导型模式的评价 |
4.3 政府主导型模式 |
4.3.1 日本、新加坡的国企改革 |
4.3.2 日本、新加坡政府在国企改革中的定位——“主导” |
4.3.3 政府主导型模式的评价 |
第五章 重塑国企改革中我国政府定位的相关对策 |
5.1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
5.1.1 管企业转向管资本 |
5.1.2 健全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
5.1.3 实施“职业经理人”制度 |
5.1.4 建立权责清单 |
5.2 健全国有资本运营监督机制 |
5.2.1 建立内外监督协同体系 |
5.2.2 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
5.3 改善制度保障环境 |
5.3.1 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
5.3.2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
第六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及发表的学术论文 |
(6)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有资产监管理论的形成与发展(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的创新要点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关于国有经济监管的研究 |
1.2.2 关于国有企业监管的研究 |
1.2.3 关于国有资产监管的研究 |
1.3 研究思路和结构安排 |
1.3.1 研究范围 |
1.3.2 研究目标和价值定位 |
1.3.3 研究内容和逻辑结构 |
1.4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研究难点、需完善的内容及可能的创新与贡献 |
1.5.1 本文研究的难点及需进一步完善的内容 |
1.5.2 本文可能的创新点 |
1.5.3 本文可能的贡献 |
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有资产监管理论渊源及借鉴 |
2.1 国有资产及国有资产监管概念内涵 |
2.1.1 财产、资产与资本 |
2.1.2 国有财产、国有资产与国有资本 |
2.1.3 产权、所有权与所有制 |
2.2 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 |
2.2.1 马克思、恩格斯所有制理论 |
2.2.2 列宁、斯大林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 |
2.2.3 中国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 |
2.3 西方国家现代企业管理理论 |
2.3.1 西方现代产权理论 |
2.3.2 委托-代理理论 |
2.4 国外国有资产监管实践及其启迪 |
2.4.1 国外国有资产监管及其特点 |
2.4.2 国外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对我国的启示 |
3 政企合一的实物形态监管国营企业阶段(1978-1992) |
3.1 理论背景分析 |
3.1.1 启动改革的时代背景 |
3.1.2 企业扩权的政策背景 |
3.1.3 业界初探的学术背景 |
3.2 理论内容分析 |
3.2.1 指导思想 |
3.2.2 监管目的 |
3.2.3 监管体制 |
3.2.4 监管方式 |
3.2.5 监管内容 |
3.3 实践效果分析 |
3.3.1 监管结果 |
3.3.2 问题分析 |
4 政企分开的实物形态监管国有企业阶段(1993-2002) |
4.1 理论背景分析 |
4.1.1 推动改革的时代背景 |
4.1.2 搞活企业的政策背景 |
4.1.3 百家争鸣的学术背景 |
4.2 理论内容分析 |
4.2.1 指导思想 |
4.2.2 监管目的 |
4.2.3 监管体制 |
4.2.4 监管方式 |
4.2.5 监管内容 |
4.3 实践效果分析 |
4.3.1 监管结果 |
4.3.2 问题分析 |
5 政资分开的价值形态监管国有资产阶段(2003-2007) |
5.1 理论背景分析 |
5.1.1 全面改革的时代背景 |
5.1.2 做强国企的政策背景 |
5.1.3 百家齐鸣的学术背景 |
5.2 论内容分析 |
5.2.1 指导思想 |
5.2.2 监管目的 |
5.2.3 监管体制 |
5.2.4 监管方式 |
5.2.5 监管内容 |
5.3 实践效果分析 |
5.3.1 监管结果 |
5.3.2 问题分析 |
6 监管分离的价值形态监管国有股权阶段(2008- ) |
6.1 理论背景分析 |
6.1.1 复杂多变的时代背景 |
6.1.2 做优国资的政策背景 |
6.1.3 兼收并蓄的学术背景 |
6.2 理论内容分析 |
6.2.1 指导思想 |
6.2.2 监管目的 |
6.2.3 监管体制 |
6.2.4 监管方式 |
6.2.5 监管内容 |
6.3 实践效果分析 |
6.3.1 监管结果 |
6.3.2 问题分析 |
7 结语: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有资产监管理论与实践的建议 |
7.1 理论概述 |
7.2 问题探讨 |
7.2.1 关于国有企业的定位问题 |
7.2.2 关于“国进民退”问题 |
7.2.3 关于国有企业股权激励问题 |
7.2.4 关于国企改革中职工权益保护问题 |
7.3 对策建议 |
7.3.1 坚持一个指导思想 |
7.3.2 坚持两项监管原则 |
7.3.3 完善三种监管方式 |
7.3.4 实现四个监管目标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目录 |
(7)国企产权制度改革的逻辑与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研究现状 |
一、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前提的产权论 |
二、国企产权制度改革的私有化论 |
三、国企产权改革制度的社会化论 |
四、按照宪法规制国企产权制度改革方向 |
五、国企改革的市场化竞争论 |
六、国企产权改革的合理化优势论 |
第二节 继续推进国企产权制度改革的意义 |
第三节 论文结构及研究路径 |
一、论文基本结构 |
二、研究方法及创新与不足 |
注释 |
第二章 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理论维度 |
第一节 产权制度概述 |
一、产权界定 |
二、产权的起源、产权结构与产权功能 |
三、经济学的产权和法学的产权 |
第二节 企业性质与企业产权理论 |
一、古典经济学企业理论——分工与企业的产生 |
二、新古典经济学企业理论——一般均衡理论和局部均衡理论 |
三、新制度经济学企业理论 |
四、企业家创新理论 |
第三节 企业制度(形态)的演变与企业产权结构变迁 |
一、企业制度的演变 |
二、现代企业(公司)的产权制度 |
三、现代企业制度与混合所有制 |
四、现代企业制度与公有制的结合 |
注释 |
第三章 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演进 |
第一节 社会主义公有制实现形式与国有企业产权制度变迁 |
一、国有企业界定的理论探讨和实践 |
二、国有企业与国有经济及国有资本的关系 |
三、经典作家关于公有制实现形式的阐释和实践 |
第二节 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最初探索 |
一、利益约束机制下的国营企业制度改革——放权让利 |
二、契约约束机制下的国营企业改革——两权分离 |
第三节 产权约束下的国有企业产权制度变革 |
一、国企法人财产权的确立 |
二、现代企业制度下有限责任制度的形成 |
三、现代企业制度下国有企业产权结构的变化 |
注释 |
第四章 国企产权结构多元化与现代企业制度的确立 |
第一节 国有企业产权结构多元化的逻辑和实现路径 |
一、国企股份制改革与产权结构多元化的推进 |
二、“债转股”与国企产权结构多元化的实现程度 |
三、股权分置改革对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的推进 |
第二节 国有企业与政府关系的演变 |
一、政企关系的破冰 |
二、政资关系的调整 |
三、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的剥离 |
注释 |
第五章 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 |
第一节 正确定位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功能 |
一、公法与私法视阈内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的法律特征 |
二、国有经济是维护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石 |
三、以增加全民福祉为目标 |
四、强化国企社会责任 |
五、弥补“市场失灵”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
第二节 反对私有化与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 |
一、反对国企权制度改革的私有化倾向 |
二、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 |
第三节 国民共进 |
一、“国进民退”的争论 |
二、国民共进 |
注释 |
第六章 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问题研究 |
第一节 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制度 |
一、国企法人财产权的确立 |
二、国企公司治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方向 |
三、国有企业外部治理机制的完善 |
第二节 完善国资管理体制和出资人代管职能 |
一、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系的架构 |
二、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
三、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完善的方向 |
第三节 实现国企经营成果的社会分享 |
一、自然垄断行业国企产权制度改革 |
二、自然垄断行业国企产权制度改革方向 |
三、强化国资监管、防止国资流失 |
四、建立国企经营成果共享机制 |
注释 |
第七章 结论 |
一、对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的继承和创新 |
二、渐进式改革可以实现从“国富”到“民富”的转变 |
注释 |
参考文献 |
后记 |
(8)政府在国企改革中的角色定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目的和意义 |
一、 选题目的 |
二、 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一、 相关概念界定 |
二、 研究的理论基础 |
第三节 国内外文献综述 |
一、 国外政府与国企关系研究 |
二、 国内政府在国企改革中的角色研究 |
第四节 论文框架与研究方法 |
一、 论文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政府在国企改革中的角色演进(1949-至今) |
第一节 管制者(1949-1984) |
一、 完全控制阶段(1949-1978) |
二、 放权让利阶段(1979-1984) |
第二节 划桨者(1985-1993) |
一、 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1985-1990) |
二、 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1990-1993) |
第三节 掌舵者(1994-2003) |
一、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1994-1998) |
二、 国有经济的战略调整(1999-2002) |
第四节 服务者(2003—至今) |
一、 股份制改革 |
二、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建立 |
第三章 政府在国企改革中的角色定位 |
第一节 公共政策制定者 |
一、 制度供给 |
二、 政策调节 |
第二节 国有资产所有者 |
一、 国家所有权代表 |
二、 所有者与经营者以及管理者的分离 |
第三节 监管者 |
一、 国有资产监管者 |
二、 市场环境监管者和维护者 |
第四章 政府在国企改革中角色定位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国企改革市场化程度不高 |
一、 政企不分 |
二、 政资不分 |
第二节 市场环境维护者角色边界不明 |
一、 垄断性国企挤压民企生存 |
二、 企业办社会依然存在 |
三、 国企海外分红畸高 |
四、 高管腐败现象 |
第三节 出资与监管角色的错位与混同 |
一、 国资委监管与管理的混同 |
二、 出资与监管混乱 |
三、 “行业国资委”现象 |
第五章 政府在国企改革中角色定位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第一节 路径依赖的影响 |
一、 政府主导国有企业模式的影响 |
二、 “父爱主义”的影响 |
第二节 改革缺乏系统性 |
一、 国有企业存在领域界定不明 |
二、 相关配套制度的供给不足 |
三、 垄断性国企改革的措施不当 |
第三节 国资委定位的偏差 |
一、 浓厚的行政色彩 |
二、 多角色的偏差 |
第六章 重塑政府在国企改革中角色定位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尽快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
一、 明确政府与市场的职责划分 |
二、 重塑政企关系 |
第二节 将国企改革纳入“顶层设计” |
一、 国有企业分类改革 |
二、 国企薪酬分类管理 |
三、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
第三节 分离国资委多重职能 |
一、 建立专门的出资部门 |
二、 国资委作为监督者 |
三、 加强对国资委的监管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9)论国企改革中政府职能的转变 ——以上海市F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第二章 政府职能变迁与国企改革论述 |
一、政府职能的基本论述 |
(一)政府职能基本理论 |
(二)我国政府职能的变迁历程 |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职能 |
二、国企改革的历程 |
(一)计划经济体制内的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取向改革探索期 |
(二)市场化改革探索期 |
(三)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深化期 |
三、政府职能与国企改革的关系 |
(一)政府职能转变前提下的国企职能 |
(二)国企改革中政府职能分析 |
第三章F区国企改革中政府职能转变所面临的问题 |
一、F区国企改革的现状 |
(一)F区国企发展现状 |
(二)F区国企改革的特点 |
二、F区政府职能转变的主要问题 |
(一)政企不分 |
(二)政资不分 |
(三)政府和企业关系错位 |
(四)国有企业泛行政化 |
(五)产权不清,国有资产流失 |
(六)公共服务职能弱化 |
(七)我国国企改革政府职能转变中所面临的问题总结 |
第四章F区国企改革中政府职能转变所面临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国企改革困难的总体原因 |
二、F区国企改革中政府职能转变面临问题的具体原因 |
(一)政企不分的主要原因 |
(二)政资不分的主要原因 |
(三)政府和企业关系错位的原因 |
(四)国有企业泛行政化的原因 |
(五)产权不清、国有资产流失的原因 |
(六)公共服务职能弱化的原因 |
(七)国企改革中政府职能转变所面临问题的原因总结 |
第五章 国外国企管理中政府职能研究现状及经验 |
一、美国国企管理政府职能研究 |
二、法国国企管理政府职能研究 |
三、韩国国企管理政府职能研究 |
四、国外国企管理中政府职能研究对我国的经验启示 |
(一)依法促进国有企业自主经营管理 |
(二)明确政企职责 |
(三)推进民营化发展 |
第六章 当前国企改革中政府职能转变的对策及建议 |
一、重新定位政府角色 |
(一)宏观经济环境的调控者 |
(二)国企改革制度环境的营造者 |
(三)市场秩序的维护者 |
二、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
(一)当好服务员角色,担当净化和健全市场体系的职能 |
(二)担当依法监管国企的角色,健全和完备国有企业行为规范 |
(三)建立职能协调和有效运作管理的角色 |
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
(一)着力推进政企分开 |
(二)去行政化 |
(三)加强管理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地方国有资本运营法制探索(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地方国有资本运营现状与改革之必要 |
第一节 地方国有资本运营的基本范畴 |
一、地方国有资本的法律界定 |
二、地方国有资本运营的内涵 |
三、地方国有资本运营法制的含义 |
第二节 地方国有资本的功能定位 |
一、国有资本的双重属性和国家法律人格的二重性 |
二、国有资本在不同法域中体现的功能 |
三、地方国有资本的功能定位 |
第三节 地方国有资本运营状况概述 |
一、地方国有资产分布 |
二、部分省市国有资本运营状况 |
三、地方国有资本运营制度探索 |
四、地方国有资本运营面临新一轮改革 |
第二章 地方国有资本运营的理论基础——国有资产“分级所有” |
第一节 国有资产中央与地方产权关系基本理论 |
一、对产权概念的不同界定 |
二、两大法系对产权认识的差异 |
三、对国有资产产权的分析 |
第二节 国有资产的归属:分级代表抑或分级所有 |
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中央与地方关系演变 |
二、对现行中央与地方产权关系的解读 |
三、国有资产产权分级代表与分级所有之争 |
第三节 最终目标:分级产权 |
一、地方国有资产产权结构的非对称性 |
二、产权分级所有的理论与实践 |
三、产权分级所有的依据和障碍 |
四、产权分级所有的层级划分 |
第四节 分级产权下的中央与地方国资立法 |
一、国资改革中的地方立法先行 |
二、我国国有经济法律体系 |
三、我国中央与地方国有资产立法现状 |
四、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国有资产立法范围 |
第三章 地方国有资本运营的实践需求——地方政府职能转变 |
第一节 地方政府经济职能转变 |
一、地方政府职能的理论阐释 |
二、我国地方政府职能定位的偏差 |
三、我国地方政府职能的转变方向 |
第二节 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职能分配与博弈:财权与事权的平衡 |
一、我国财政体制改革基本历程 |
二、现行财政体制造成地方财权与事权不匹配 |
三、财权与事权不匹配对地方国有资本运营的影响 |
第三节 地方政府在国有资本运营中的角色定位 |
一、市场失灵与地方政府行为 |
二、预算软约束下地方政府职能错位 |
三、合理确定地方政府在国有资本运营中的角色 |
第四章 地方国有资本独立运营体系框架 |
第一节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应然设计 |
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立法基础 |
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模式选择 |
三、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应然设计 |
第二节 地方国有资本运营体系构建 |
一、现行地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
二、现行体制的问题剖析 |
三、构建地方国有资本运营体系的影响因素 |
四、地方国有资本独立运营体系构建 |
第五章 地方国有资本运营模式选择 |
第一节 国有资本运营的起点——授权经营 |
一、授权经营制度的历程及依据 |
二、授权经营的积极意义和现实困境 |
三、授权经营制度的完善 |
第二节 分层运营:“两层次”与“三层次”的动态选择 |
一、“两层次”与“三层次”运营域外实践 |
二、我国国有资本分层运营制度的演化 |
三、国资委对“三层次”运营突破的尝试:直接持股 |
四、“三层次”与“两层次”运营的动态选择 |
第三节 分类运营:公益性和营利性的平衡 |
一、国有资本分类运营的基础 |
二、地方国有资本分类运营实证分析 |
三、地方国有资本分类运营的完善 |
第六章 地方国有资本运营主体设计 |
第一节 地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宏观构建 |
一、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功能和定位 |
二、地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探索 |
三、地方国有资本运营中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 |
四、地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宏观构建 |
第二节 地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微观治理 |
一、地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特色考量 |
二、地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董事会建设:成效与问题 |
三、地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董事会模式构建与选择 |
第七章 地方国有资本运营监督机制 |
第一节 国有资本运营监督理论探讨 |
一、逻辑起点:国有资本运营监督的正当性 |
二、国有资本运营监督的目标 |
三、国有资本运营监督主体及监督权分配 |
四、国有资本运营监督范围 |
第二节 国资委主导的地方国有资本运营监督实践 |
一、国资委主导下的地方国有资本运营监督 |
二、行政监督的立法真空和实践中的交叉 |
三、薄弱的人大、司法和社会监督 |
第三节 地方国有资本运营监督体系构建 |
一、地方国有资本运营监督体系构建原则 |
二、人大监督:终极所有权的实现 |
三、政府监督:主体的明确与定位 |
四、企业内部监督:内外平衡的加强 |
五、社会监督:信息披露的强化 |
六、司法监督:最后一道防线 |
第八章 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
第一节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价值和作用 |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内涵 |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价值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目标定位 |
第二节 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设计 |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框架 |
二、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践 |
三、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进一步探讨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四、国企改革要求政资分开和转变政府职能(论文参考文献)
- [1]国有资产出资人法律制度研究[D]. 胡良才. 西南政法大学, 2015(03)
- [2]论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J]. 杨卫东.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4(03)
- [3]重启新一轮实质性、有力度的国企改革——纪念国企改革40年[J]. 项安波. 管理世界, 2018(10)
- [4]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路径研究[D]. 张飞雁.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5]政府在国企改革中的定位研究[D]. 余蔚然.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18(02)
- [6]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有资产监管理论的形成与发展[D]. 吕晓华. 武汉大学, 2012(05)
- [7]国企产权制度改革的逻辑与问题研究[D]. 刘明越. 复旦大学, 2013(03)
- [8]政府在国企改革中的角色定位研究[D]. 陈思蓉. 华东政法大学, 2014(03)
- [9]论国企改革中政府职能的转变 ——以上海市F区为例[D]. 甘德富. 华东政法大学, 2015(04)
- [10]地方国有资本运营法制探索[D]. 丁传斌. 华东政法大学, 20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