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服务 完善双层经营体制(论文文献综述)
许经勇[1](2022)在《习近平关于新时代农村双层经营的重要论述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我国农村的第一步改革,通过废除农村人民公社,实行家庭承包制,把经营自主权还给农民,改变以往单一的集体统一经营模式,重构集体统一经营与家庭分散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系,而以家庭经营为基础。传统集体经济制度由于产权不明晰,缺乏激励与约束机制,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受到严重压抑,集体经济基础相当薄弱。要完善与家庭分散经营相配套的集体统一经营,就必须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完善集体统一经营与壮大集体经济实力是相辅相成的,堪称之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难分难解。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化,要素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在土地经营权流转和土地集中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将逐步成为农村双层经营的重要载体,赋予农村双层经营新的内涵。如果说以往的双层经营是封闭型的,那么新的双层经营则是开放型的,能够容纳更先进的生产力。
夏柱智[2](2022)在《双层经营体制与中国农业现代化》文中认为双层经营体制是中国农业经营的基本体制,确保了粮食生产能力的现代化,这突出地表现于国有农场的农业现代化实践过程中。基于东北建三江垦区国有农场的经验研究表明,该地区历史形成的"大农场"套"小农场"的双层经营体制持续发挥作用,满足了寒地水稻大规模经营所需要的技术密集、劳动密集及资金密集等条件。其内在机制是:在土地租赁制基础上,国有农场作为利益攸关方,有义务、有动力为家庭农场提供发达的社会化服务;同时由于农业现代化程度和农业收益的密切关联特征,从事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有自觉服从的内生动力。
周振[3](2021)在《新型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探索创新与理论逻辑——兼论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文中研究说明农业经营体制是关系到农业现代化水平的重要制度安排。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形成了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近年来派生出了许多创新形式。本文通过对新型统分结合发展类型、形成逻辑、现实意义等的分析,形成以下研究结论:理论层面,新型统分结合更契合农业生产"统分结合"的需要;实践层面,新型统分结合解决了当前我国农业生产服务供给不足、适度规模经营不够、规模经济效果不佳等痛点问题;意义层面,新型统分结合依托不同类型农业组织,以不同"统"的形式,有效地促进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小农生产"模式具有长久的生命力,巩固和完善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在此基础上鼓励形成多种类型的"统分结合"经营形式,应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农业政策改革完善的方向。
余雪扬[4](2021)在《法定数字货币法经济逻辑与制度规则研究》文中提出制度将过去、现在与未来连接在一起,从而历史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一个渐进的制度演化过程。西奥多·舒尔茨(1968)曾说,货币即制度。货币是一种古老的制度,服务于人类社会的交易活动。交易活动的本质是实现产品或服务让渡,伴随着这种让渡的是同等数量价值的反方向转移。无论货币以何种外在形式呈现,都是天然承载这种价值转移的载体。从原始的物物交换、简单的商品经济到发达的市场经济,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历程中,货币与之相伴。货币的本质内涵是一种权利,即获得社会普遍接受的未来价值索取权,历经千年延续下来,一以贯之未曾改变。期间,生产力的发展催生新的需求,技术迭代推动货币从实物、金属、纸币向电子货币形态演变,以提高货币流通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改善消费者福利。从货币及其延伸形态发展的历史演变和内在逻辑看,每一次技术革命背后都蕴含着货币形态变革的现实。21世纪后,互联网及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经济数字化、社会生活数字化已是大势所趋。同时,金融科技等对货币演化的影响进一步深化,货币形态及其流通模式也日趋数字化和网络化,催生出一种新形态的货币:数字货币。数字货币登上历史舞台,引发巨大关注,构成对传统货币流通与经济规则的重塑与革新。作为其中重要类别的法定数字货币将构建新的货币前景,同时也使得传统货币理论出现一定程度上的“失语”,需要新的理论支持和解释逻辑。从法经济学角度,法定数字货币是由法律授权中央银行向社会发行的基于密码学技术、完全依赖数字信息形态存储和支付交易、具有加密货币形式和功能、在发行国内普遍使用和具有法偿力的法定支付工具和价值凭证。科斯(1937,1960)交易费用与制度安排内在关系的理论表明,在给定技术水平的条件下,人们创生或选择某种制度来降低交易费用,从而导致一些市场制度的出现和改变。货币体系同样如此。理想的法定数字货币具备不可重复花费性、可控匿名性、不可伪造性、系统无关性、安全性、可传递性、可追踪性、可分性、可编程性、公平性等诸多特性。法定数字货币发行后,将与现行货币体系中的信用现钞和电子货币相互竞争、动态博弈。法定数字货币具备的诸多特点与功能,将有效改进信用现钞的缺陷,又能够兼具电子货币的优点,从而进一步降低交易费用、增加价值效用。因此,法定数字货币的整体竞争绩效将强于信用现钞和电子货币,能够有效提升货币体系的安全与效率。尽管信用现钞、电子货币和法定数字货币名义价值相等,但是法定数字货币竞争优势强,将使其在社会公众认可中的实际价值更高,接受度及使用率也将更高,有较大概率成为货币体系的主导货币。随着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以及流通范围的扩大,法定数字货币对信用现钞和电子货币的价值改进势必在中央银行货币控制力、货币政策实施以及支付体系运行方面产生影响,带来效益。首先,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有助于增强中央银行货币控制力。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与流通将改变当前货币体系结构,使得信用现钞和电子货币为主的二元货币结构中增加法定数字货币形成三元货币结构。当前的货币流通运行中除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这种电子形式的法定货币外,绝大多数是存款货币、预付货币这些电子货币,这削弱了法定货币的地位,减弱了中央银行对基础货币的控制力。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及流通势必替代部分电子货币,从而能够减轻电子货币对信用现钞的替代效应。同时,法定数字货币对中央银行来说是可控可追踪的,这样可以提升中央银行对整体货币体系的控制力。其次,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有助于优化货币政策实施。在社会全面流通而非封闭场景下,法定数字货币可测性、可追踪性、可控性强,其发行与流通可以使货币供应量、货币流通速度的可测量度有所提升,大数据分析基础更为扎实,货币政策调控手段更加精准。中央银行通过调整法定数字货币利率,来调控银行存款利率,进而传导至银行贷款利率,这有助于提升中央银行政策利率对中长期信贷利率的传导,改善我国政策利率向贷款利率传导不畅的状况。通过对法定数字货币计负利率,或者酌情对法定数字货币钱包收取保管费,实质上等同于实施负利率政策,由此打破零利率下限约束,释放货币政策空间。法定数字货币可以优化当前货币政策调控框架以及改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困境。最后,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有助于完善支付体系运行。由于信用现钞支付功能不足,中央银行“不得不”向私人部门让渡货币发行权,由私人部门提供补充的支付服务,但同时造成社会支付链条不断延长,部分支付行为得不到有效监管。发行法定数字货币后,中央银行可以摒弃“私人部门提供支付服务,中央银行给以价值担保”的传统模式。法定数字货币具有的可传递性、可追踪性、可编程性等技术特点,使得任何支付行为均可以被追踪,这样能够及时发现异常交易,增加支付透明度,增强监管穿透性,也能够减轻中央银行监管负担以及对私人部门的价值担保。在支付主体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法定数字货币是法定货币,信用级别上高于电子货币,同时还是密码货币,安全性上更好。在跨境支付方面,信用现钞的印制、发行、携带、调运、存储事无巨细,纷繁复杂,不适合跨境支付,已经长期妨碍了货币的国际流通。发行法定数字货币将丰富和强化人民币跨境支付功能,为人民币国际化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毫无疑问法定数字货币面临着较大的现实需求,他更将是自上而下的政府推动的强制性制度变迁的结果。一方面,因其具有与信用现钞不同的功能特点将带来行为主体之间行为模式的差异,产生传统法定货币所没有的新问题。另一方面,只有在既有的法律制度下,才能对特定的可转移产权做出是否构成货币的判断,法定数字货币要履行法定货币职能需要货币法授权与规定。按照制度安排的供需理论分析框架,考察我国现行货币制度规则供给状况,尚且不能完全满足法定数字货币的制度需求。一是现行货币发行规则无法完全适用法定数字货币。法定数字货币的产生、调拨、清点、核对、流通及销毁均依赖于网络系统,原先信用现钞发行、调拨、清分、销毁、回笼等以地域、实体库为载体的模式以及相应的管理机制不再适用。二是现行货币运行规则未包含法定货币互换的内容。法定数字货币一旦发行,我国法定货币体系中将出现多种类型的法定货币,势必出现不同货币之间的兑换问题,这是传统货币制度没有也无法提前规定的。三是现行货币制度未包含中央银行与持币人直接联系的规范。持币人对法定数字货币的价值转移效果需要由中央银行最终确认,持币人身份信息、账户信息等需要登记及管理在中央银行系统中,这均将直接产生相应的权利义务内容。四是现行货币制度未包含可控匿名的规则。法定数字货币的可控匿名性有助于查证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但如何界定有权机关的权力边界,这需要从法律上明确规定并做好持币人隐私保护与打击违法犯罪之间的利益平衡。围绕着法定数字货币治理的诸多方面,现行货币制度对法定数字货币的不适宜之处不仅以上这些,缺乏适宜的制度规则将成为法定数字货币创新的重大障碍。法定数字货币并非简单的货币技术升级,而是深刻的政策与法律问题,亟待在一个稳定可持续的制度框架内运作,亟待补充完善相关的制度规则供给。对于新制度与旧制度的关系,就好比维特根斯坦所提出的“绳索论”,每一截新的绳索与前一截可能并不相同,但却相互联系着,构成一种“家族相似”性。法定数字货币的制度供给也是如此,应当以一种历史与当下联系的发展思维加以对待。对于法定数字货币的制度供给架构,提出以下制度供给思路和立法模式建议。首先,需要将法定数字货币纳入人民币范畴,明确法定数字货币的法律属性和法律地位,从法律上赋予法定数字货币强制法偿性,这是法定数字货币法律属性的起点。其次,从五个方面提出制度供给的具体思路,即明确法定数字货币发行基本架构和制度规则,完善法定数字货币运行中支付结算体系规范,创新法定数字货币洗钱和违法犯罪预防和查证体系,完善法定数字货币信息安全保护规则,创新法定数字货币的监管规则。第三,短期内,建议先单独将可能涉及法定数字货币发行和运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分别修改,或者进行扩大解释,将法定数字货币涵盖其中,尽量满足短期内法定数字货币发行及运行的规则需要。长期来看,我国有必要制定一部货币基本法来做好顶层设计的原则性立法,明确法定货币与代币票券的具体含义与具体效力;将信用现钞与法定数字货币一同纳入货币基本法规制范围内,统一明确法定货币的基本制度规则;做好与民事、经济、行政、刑事等法律规范中有关货币条款衔接与互动的原则性规定,减少法律冲突。在货币基本法下再由其下位规则予以阐释和具化,逐步建立以货币基本法为统领,“由上而下、上略下详”,体系完备的货币制度规范体系。在法定数字货币制度供给的整体架构下,首要的是进行法定数字货币发行和运行的制度构建,主要是建立法定数字货币发行制度架构,明确法定数字货币运行和流通管理机制,配置发行和运行中参与主体的权利义务。一是建立法定数字货币发行制度架构。在赞同间接发行模式的基础上,提出法定数字货币的四点发行目标、五项发行原则,确立双层货币发行架构,即根据现行人民币管理原则,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和回笼基于“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二元体系来完成,坚持“中心化”管理模式,利用现行商业银行支付结算体系实现法定数字货币的投放和回收。这样,法定数字货币发行的投放与回笼即为法定数字货币在数字货币账户或用户端的数字钱包、中央银行的法定数字货币发行库、商业银行的法定数字货币银行库,这三个关键元素之间转移与交互的过程,也是法定数字货币的产生、流动、清点核对及消亡的过程。二是明确法定数字货币运行与流通管理机制。法定数字货币运行的流通环境建设中,需要建立法定数字货币账户和银行存款账户并存的二元账户体系,开发商业银行内部的数字货币支付系统,满足数字货币钱包开立及维护、数字货币钱包与银行存款账户绑定及维护、数字货币账户存取现金、电子货币与数字货币兑换等各类功能。此时货币体系存在两种法定货币,货币的运行与流通也会相应地分隔为“信用现钞流通体系”、信用现钞的映射--“电子货币流通体系”和“法定数字货币流通体系”,明确了三类流通体系的货币转换规则。同时,要完善大额现金管理制度等流通配套管理制度。三是配置发行和运行中参与主体的权利义务。在法定数字货币发行和运行过程中,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法定数字货币持有人将产生与信用现钞不同的直接的法律关系。社会公众的法定数字货币权利,也将在普通法定货币权利基础上具有特殊性,这些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他的货币选择权、货币兑换权、支付确认权和赔偿请求权上。如此以来,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法定数字货币持有人的权利义务与信用现钞情景下的权利义务既有一定的重叠也有明显的差异,进而具体配置了各参与主体的主要权利结构和义务结构。总之,从技术层面上看,法定数字货币技术日新月异;从法律和经济层面上看,法定数字货币还十分年轻。法定数字货币研究与实践还在不断地探索与创新之中,现阶段,必须注重技术手段、机制设计和法律法规三个层次的协调统一,才能构建出兼具安全性与灵活性、简明高效、符合我国国情的法定数字货币制度规则体系。法定数字货币的影响力和未来发展前景极为广阔,他是正在发展变化着的新生事物,谁都难以预计他将以怎样的速度发展,又将怎样改变我们的生活。
丛野[5](2021)在《与电力现货市场协同的输电定价理论与方法研究》文中提出我国的新一轮电改将“有序推进电价改革,理顺电价形成机制”作为“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这一目标的重点任务之首。输电价格作为电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价格水平与结构不仅影响终端电价水平,还会与电力现货市场价格相互协同、相互掣肘,共同影响市场交易价格乃至资源的优化配置。因此,电力现货市场环境下的输电价格体系设计和机制选择需要与电力现货市场价格机制协同,在保障输电成本公平分摊的同时,共同促进市场竞争的公平与效率。然而,我国新一轮输配电价改革先于现货市场建设,输电价格机制和电力现货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缺乏统筹设计和协同。欧美等电力现货市场先行国家虽存在着输电价格机制与电力现货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协同的、各具特色的实践,但相关的学术研究少见,难以为我国的电价改革提供理论指导。为此,本文在“与电力现货市场价格机制协同”的核心理念引领下,以促进成本公平分摊,提高电力现货市场竞争公平与效率为问题导向,构建了“影响机理分析—协同机制研究—定价模型设计”的研究框架;借助电力现货市场仿真模型等分析工具,针对我国电力现货市场机制下的输电价格体系和输电价格形成机制,进行系统、深入的理论研究,为建立、健全我国电力现货市场环境下的输电价格体系与定价机制提供理论支撑。本文主要创新性研究工作归纳如下:(1)提出了计及电力现货市场竞争公平与效率的输电定价机制量化评价方法,揭示了输电价格影响电力现货市场竞争公平与效率的机理,验证了二者存在协同关系。从分析电力现货市场竞争公平与效率的内涵出发,研究输电价格对电力现货市场竞争公平与效率的影响机理,建立评价输电价格机制对电力现货市场竞争公平与效率影响的指标体系。为实现评价指标的计算,论文提出了基于“电源投资时序及选址预测模型”、“基于电力需求弹性系数的节点负荷增长模型”以及“计及输电价格的电能量现货市场生产成本仿真模型”等的评价指标计算方法。(2)以共用网络输电价格机制与电力现货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协同为核心,提出与电力现货市场协同的分区输电定价机制优化设计模型。从电能量现货市场价格与输电价格在提供位置信号的协同机理研究出发,采用电能量现货市场生产成本仿真方法,分析单时段/多时段、环网/辐射网、阻塞/无阻塞系统环境下电能量现货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与输电定价机制在提供位置信号方面的协同关系,明确应用分区输电定价机制的条件;结合(1)中提出的公平性评价指标,提出基于“基于粒子群算法的分区输电定价机制设计双层优化模型”的关键核价参数优化方法。(3)以价格结构协同为核心,提出基于数据驱动的发电厂标杆接入价定价模型。从促进接入价与共用网络输电定价机制协同出发,提出不同接入价回收模式和定价方式的选择方法;结合发电厂接入工程的特点,提出基于“核价标杆的选择”、“分档价格的优化”和“回收年限的选择”等三个维度的标杆接入价机制设计方法。在“核价标杆的选择”中,提出单位公里和单位兆瓦公里输电线路投资标杆;在“分档价格的优化”中,设提出数据驱动的分档接入价优化定价模型;在“回收年限的确定”中,应用经营期方法,通过调整回收年限的方式降低同组内标杆接入价产生的交叉补贴问题。(4)以价格形式协同为核心,提出面向电力现货市场的专项工程两部制输电价格双层优化模型。从经济学理论和电力现货市场竞价原理出发,分析专项工程电量输电价格对跨省区电力交易产生的社会总福利,以及受端电力现货市场竞争效率的影响;建立基于一维搜索算法的专项输电工程两部制电价双层优化模型,以此确定两部制电价中通过电量电价回收专项工程年准许收入的比例之上限。论文上述研究成果可为电力现货市场环境下我国输电价格体系的设计、输电价格机制的选择提供理论与方法指导,通过输电价格机制与电力现货市场价格机制的协同,促进输电成本公平分摊,提高电力现货市场竞争的公平与效率。
张赫曦[6](2021)在《上市公司差异化表决权法律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差异化表决权结构作为突破传统“一股一票”表决权架构的特殊股权安排,自诞生起便备受争议。近年来,随着科技创新型公司对这一特殊股权结构的青睐,差异化表决权结构引起了学界和公众的诸多关注,并在争议声中,逐渐被许多国家和地区所接受。差异化表决权结构的主要争议点在于,这种股权架构导致了享有高权重表决权的内部股东(即创始人及其团队)与其他股东之间的利益失衡。由于差异化表决权结构使原本共同附着于股票权益之上的现金流权与公司控制权分离,即造成了出资层面的少数派却成为了控制权层面上的佼佼者,由此凭借高权重表决权获取公司实际控制力的股东可能会做出有损资本层面上大股东的决定,例如当选董事的高权重表决权股东通过高昂的职务消费或者为自己批准高额报酬的方式,不当转移公司资产。因此差异化表决权结构很可能导致公司治理结构的无效运转。由差异化表决权结构引发的“同股不同权”,使得传统公司内部存在的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利益冲突、股东与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以及股东与管理者之间的利益冲突愈发复杂。如何平衡这些利益冲突,尤其是如何平衡特别表决权持有人与其他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防止特别表决权持有人滥用超额表决权,成为约束差异化表决权结构的焦点。差异化表决权结构作为差异化表决权制度构建和完善的内核,应当对其进行剖析,在明辨差异化表决权结构利弊的基础之上,构建适合我国本土化的制度规范。本文就差异化表决权结构是否破坏了上市公司有效治理结构、差异化表决权结构的正当性基础为何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对差异化表决权结构应当如何与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规范相协调做出了构想,以期我国能够建立以投资者保护为中心的差异化表决权制度,尽可能实现差异化表决权结构上市公司中股东之间的利益均衡。差异化表决权结构的价值在于消解了公司融资过程中企业家及其团队股权被稀释的现实与渴求维持公司控制权之间的矛盾,具有以下积极意义:首先,差异化表决权结构能够消除控制权流动的威胁,使管理层能够更加专注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而不必受制于公司短期市值波动的困扰,从而有助于公司的持续性发展。其次,差异化表决权结构降低了公司的融资成本。当公司遇到新的发展机遇时,公司创始人及其团队无需担心控制权被稀释而放弃股权融资,或者转向成本较高的债务融资。再次,创始人及其团队享有稳固的控制权,有助于促使他们安心向公司投入专属性的人力资本。通过稳固的控制权,创始人及其团队还能有效的收回对公司前期投入的沉没成本,防止控制权变更后新的控制者搭便车的行为,从而激励公司的创始人及其团队勇于进行公司的前期投入。这些特点尤其契合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发展需求。最后,差异化表决权结构有助于实现表决权的最优配置。因为并非所有股东都同样珍惜其享有的表决权,差异化表决权结构能够将表决权集中到珍惜它的创始人及其团队手中。另一方面,缺乏投票动力的股东也可以降低因行使表决权而带来的成本。差异化表决权结构所具有的价值难以被其他制度所取代。通过考察域外差异化表决权制度的发展状况,及其相关法律规范和各个交易所的上市规则可以发现,较为发达活跃的资本市场对差异化表决权结构的接受程度也比较高,并针对差异化表决权结构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约束机制和投资者保护措施。完善的差异化表决权法律制度的建立,增加了特别表决权股东滥用其控制力的成本,并能够对特别表决权股东在运营公司过程中实施的侵占行为形成威慑。在全球化的背景之下,随着资本市场竞争越发激烈,差异化表决权制度呈现出趋同的倾向,通过梳理其他国家或地区相关制度的发展演变,能够为我国差异化表决权制度完善提供有益的参考。目前我国的差异化表决权制度构建仍然处于起步阶段,现有的公司法理论与最新的公司治理实践并不能有效契合。在充分利用差异化表决权结构独有价值的同时,还应当警惕该股权架构的内生缺陷,即差异化表决权结构打破了股东的参与性权利与经济性权利之间一种相对均衡的态势,由此造成了作为控制股东的特别表决权股东和其他非控制股东之间的紧张关系。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的成熟度和投资者的理性程度,相较于发达国家还有一定差距,因此在构建差异化表决权制度时,应当形成以投资者为中心的监管体系,通过严格的强制性信息披露条款去规范差异化表决权上市公司的行为,加强特别表决权股东的受信义务,并通过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指引差异化表决权上市公司在其招股说明书和章程之中设置有效的投资者退出机制,以及建立多样化的事后纠纷解决机制,从而实现差异化表决权结构适用相关配套制度的完善,最终形成法律规范、证券监管部门的规章以及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之间相互配合的多层次监管体系。这样既能保障差异化表决权结构自身运用的灵活性,又能防范差异化表决权结构内生缺陷导致的非控制股东利益受损的情形,从而现实特别表决权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的利益均衡。
康萍萍[7](2021)在《从“农”到“工”:尖山农场职工生计模式变迁研究》文中认为从“农”到“工”农场职工生计模式的变迁是尖山农场70多年开发建设的历史还原,经过几代垦荒人的耕耘与奉献、辛勤与汗水,把农场从一片荒芜人烟的荒原改造成如今经济多元化、社会繁荣化、生态效益化、环境友好化、城镇宜居化的农垦新城。农场农业现代化以及城镇化的发展进程推动了农场职工生计模式的变迁。职工生计模式从“农”到“工”的变化是与国家、社会以及农场的发展息息相关的,其顺应了时代发展的前进方向,农场的农业发展及其各项事业都在朝着现代化进军,但是职工大量外流,农场的继续发展也面临着后续人才补给不足、留守老人儿童增多、可持续发展动力不足等方面的问题。本文以黑龙江省尖山农场为个案,考察了农场职工从1949年建场计划经济阶段到深化改革时期的生计模式变迁。因农场不同于农村和城市,尖山农场属于国营农场,促使职工生计模式的变迁更具复杂性和特殊性。与类似研究不同的是,本文将农场职工生计模式变迁置于国家与农场政策制定与实施的制度背景下,更注重职工个人因特定的利益诉求而产生的不同的理性行动。本文将“结构—制度”分析法和“历史进程”分析法结合,从宏观与微观两个角度入手全面分析职工生计模式变迁的阶段与原因。本文由导论和五章构成。导论部分说明研究问题,研究方法、前人研究及述评。第一章论述了尖山农场的概况,主要从历史沿革、自然条件、产业结构以及企业文化四个方面概述农场的发展进程,为农场职工生计模式的变迁提供历史进程和制度性资料;第二章论述了尖山农场职工计划经济时期(1949-1983年)“全农型”生计模式的形成背景、主要内容和特点以及其消亡的主要原因;第三章论述了市场经济时期(1984-2008年)农场职工“多农少农”生计模式的形成、主要内容和特点并对其进行评析;第四章论述了农场深化改革时期(2009-至今)职工“多工少农”生计模式的形成、主要内容和特点以及评析;第五章从现代化和社会分化两个角度来分析农场职工从“农”到“工”生计模式变迁的内在逻辑。研究发现,农场职工从“农”到“工”生计模式的变迁是社会分化的必然结果,也是农场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经路径,是农业现代化和工业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分析这其中的逻辑关系可以更直观的理解生计模式的转变是不可逆转的,家庭、农场、社会的发展必然会导致其区域范围内的人们改变其原本的生产生活现状以及思想状态,以快速融入不断发展变化的现代社会。同时研究尖山农场职工生计模式的变迁,不仅仅是对农场社会发展进程的一个剪影,更多的是希望通过论述职工从“农”到“工”的生产生活状态来发现农场发展内部存在的问题,每一种生计模式都不是人们可以完全自由选择的,而是社会发展和农场实际的生产生活发展现状促使职工们逐渐形成某种特定的生计模式。因此每一种生计模式的变迁背后都是农场的职工群众在不断适应新的环境,接受新鲜事物和新的思想,为了家庭的继续发展要不断转变自己的生存策略,尝试多种发展的可能性;从农场方面来说,要想可持续发展,人才引进是头等大事,农场需要转换思想,在保持农业现代化的基础上,发展多种经济实体,一些企业不能只挂名不创造经济产值,一直靠农场资金扶持,长期以来都会成为农场发展的束缚。
田友,董艳,席敬安[8](2021)在《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完善与现代农业经营体制建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农村经营体制必须与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经营体制适应生产力水平就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反之就阻碍、制约其发展。本文通过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经营体制沿革的分析,阐述构建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代表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必然性,提出构建完善这种经营体制的建议。
蒋崧韬[9](2021)在《小农体制对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影响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我国农业经营总体上呈现出分散、细碎的小农经济格局。传统产权理论认为只要权利有清楚的界定,不管界定为谁属,市场的运作会带来同样的效果。然而我国农业发展的现实却与传统理论相悖,在农地权利被清晰界定后,农地产权的整合仍然面临障碍,小农格局被长期固化。对于我国农业为何长期受困于小农格局,既有研究至今没有形成一致的解释。本文聚焦这一问题,从体制的角度出发,将我国的农业体制归纳为“小农体制”,并第一次较为系统的阐述了小农体制的作用机理,即小农体制下农户始终拥有土地承包权,农地整合只能依靠派生于土地承包权的经营权,由于经营权派生于承包权必然具有期限性,当经营权期限届满后必须向土地承包权回复,因此农地整合后的产权格局就不具有终局性且存在向承包权回复的体制性动力,进而导致我国小农格局的固化。由于小农体制及其作用机理的存在,因此制约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就不仅是分散、细碎的农地产权格局,导致农地产权格局向分散、细碎的初始赋权状态回复的动力机制才是制约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症结”之所在。本文随后从小农体制的作用机理出发进一步分析了小农体制对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影响,指出小农体制下农地整合的非终局性会给市场交易带来不确定性,从而“对冲”市场机制整合农地的动力,同时农地整合的非终局性也会导致为整合农地而支付的交易成本不具有永久性效果以及因农地整合而提升的农业效率难以得到有效的积累。为了验证小农体制对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障碍机理,本文就小农体制对我国农业经营体制和农业生产效率两个方面的影响进行了讨论。在经营体制方面,由于小农体制及其作用机理的存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无论采用何种组织形式都始终面临交易成本高、运营成本高以及地权稳定性弱等困境。而在农业效率方面,本文运用我国2004-2018年的省际面板数据对小农体制与我国农业生产效率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实证结果表明无论是小农体制的表征还是小农体制的实质都对我国农业生产效率产生了显着的负面影响。本文的分析表明,小农体制对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影响是全面而深刻的。如果不阻断小农体制的作用机理发挥作用,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将始终受到束缚。考虑到西方农业发达国家(新大陆国家除外)在经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过程中也曾经经历过改造小农的历程,而我国各地农业现代化发展实践中也在不断尝试多种应对小农体制的办法,因此本文对改造小农格局的国际经验和应对小农体制的国内实践进行了梳理,以便从中找到参考和借鉴。从法国、德国、荷兰以及日本这几个主要农业发达国家改造小农格局的历程来看,通过财政、金融政策刺激、引导农场规模扩大,做好农户退出农业的安置工作以及出台限制农业分散的政策法规是被实践检验有效的通行做法。此外,设立专门的中介机构来促进农地产权整合、降低农地产权整合的交易成本也是各国的共识。同时,不可忽略的是,土地私有制下农地产权能够被终局性整合是上述国家改造小农格局成效显着的关键因素。从国内应对小农体制的实践来看,虽然各地实践模式有所不同,但由于通过农地自发流转很难打破分散、细碎的产权格局。因此,各地大多由村社集体组织(村委会)来负责农地要素的整合、集中。然而,村社集体组织(村委会)作为农地整合机构也面临短板和困境:首先,村社集体组织(村委会)受其行为能力限制,在农地整合过程中只能发挥居间作用,相较于农业发达国家承担相应职能的农地中介机构而言,其职能单薄难以承载更多的期望。其次,村社集体组织(村委会)本身不是农地产权整合效果的直接受益者,其整合农地的动力可能并不来自于市场机制,这种权利义务配置的扭曲可能诱发村社集体组织(村委会)行为的失范。再次,村社集体组织(村委会)大多不具备独立的财产和责任能力,在农地整合过程中难以对其行为可能面临的市场风险负责,农户成为相关风险的主要转嫁对象,容易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最后,村社集体组织(村委会)并不能解决小农体制下农地产权整合的非终局性问题。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根据小农体制的作用机理,在借鉴农业发达国家改造小农格局的国际经验和国内应对小农体制实践的基础上提出了对策建议。该对策建议的思路是通过新的制度供给来阻断小农体制的作用机理。总体制度构想为设立独立的农地经营机构来充当土地流转中介。围绕这一总体制度构想,本文就该制度下如何保持农地产权的稳定、如何保障农民的主体性(包括农民的土地流转意愿和农民的耕地需求等)、如何低成本实现土地供应以及如何保障市场交易双方通过农地经营机构来参与农地要素交易等方面进行了具体的制度设计。最后,本文根据该制度设计之初拟定的价值取向和基本原则对该制度设计的效果进行了检验并就设立农地经营机构可能面临的风险及防范措施展开了必要的讨论。
于振[10](2021)在《新时代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研究》文中提出“三农”问题是我国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道路上的关键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国家制定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发展目标中,党中央明确提出在新阶段、新理念、新格局的要求下,要加快农业现代化,努力实现共同富裕。如何在新的历史机遇期实现好现代化建设目标?解决好新时代下的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发展好农村集体经济是解决好“三农”问题的重要路径,不仅关乎国计民生,而且对农业现代化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着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坚持在“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基础上来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一定程度上促进农村经济的进步和发展。但在发展后期,分散的家庭经营的弊端日益凸显,农村集体经济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逐渐被弱化。面对这一历史现状,在新时代要推进农村现代化建设,实现共同富裕,壮大集体经济是必然之路。因此,集体经济问题是党在农村经济工作中要着重探讨的问题。本文以新时代为历史基点,从理论层面上梳理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的理论阐释,从实践角度对改革开放以来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实现形式,制约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因素和新时代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面临的问题,如农村集体经济自身发展动力不足、区域间发展不平衡、经济组织建设有待提高等内容进行分析,从而指出了新时代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必要性、指导思想与原则,并分析了我国农村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时所做出的一些新探索。新时代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意义重大,对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农业现代化产业化、构建现代化发展体系、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具有关键作用,必须坚定不移的予以发展壮大。
二、加强服务 完善双层经营体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加强服务 完善双层经营体制(论文提纲范文)
(1)习近平关于新时代农村双层经营的重要论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家庭承包与双层经营是相辅相成的 |
二、完善集体统一经营与壮大集体经济实力是相辅相成的 |
三、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 |
(2)双层经营体制与中国农业现代化(论文提纲范文)
一、 大农场套小农场:双层经营体制的历史形成 |
二、双层经营体制的三重优势 |
1.农业技术的需求及服务 |
2.农业雇工的需求及服务 |
3.小额信贷的需求及服务 |
三、 制度化的利益共同体:内在机制分析 |
1.国有农场:主动服务的逻辑 |
2.家庭农场:自觉服从的逻辑 |
四、结论及启示 |
(3)新型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探索创新与理论逻辑——兼论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统分结合视角下农业经营体制的三类探索创新 |
(一)农户分散经营与农业组织规模化服务:以“公司+农户”订单农业为例 |
(二)农户委托经营与农业组织规模化服务:以土地托管服务为例 |
1.山东省供销合作社的土地托管服务。 |
2.河南省荥阳市新田地农民合作社的土地托管服务。 |
(三)农户流转土地与农业组织规模化经营:以土地合作社为例 |
1.黑龙江省克山县仁发农机合作社。 |
2.四川省崇州市农业共营制。 |
三、新型统分结合的理论逻辑及其比较分析 |
(一)理论逻辑:农业经营既需要“统”,也需要“分” |
(二)新型统分结合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优势 |
1.农户分散经营与农业组织规模化服务解决了农户分散经营下农业生产性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 |
2.农户委托经营与农业组织规模化服务既解决了农户分散经营下农业生产性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又规避了服务主体流转土地带来的成本压力。 |
3.农户流转土地与农业组织规模化经营解决了土地承包权分散下农业生产规模不足与规模经营效率低下的问题。 |
(三)新型统分结合与传统家庭承包经营体制的比较 |
1.新型统分结合更契合农业生产“统分结合”的需要。 |
2.与传统家庭承包经营模式相比,新型统分结合改变了“统”的主体,市场化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渐取代了带有行政色彩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
3.家庭经营是三类新型统分结合与双层经营共同的基础,充分说明了我国农业以家庭经营为基础,具有其天然的合理性。 |
四、结论与启示 |
(一)结论 |
(二)启示 |
(4)法定数字货币法经济逻辑与制度规则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意义和研究背景 |
第二节 核心名词辨析和界定 |
一、研究对象的界定 |
二、相关概念的界定 |
三、诸“货币”形态关系 |
第三节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一、法定数字货币的内涵 |
二、法定数字货币的影响 |
三、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 |
四、法定数字货币的规制 |
五、国内外相关研究述评 |
第四节 研究方法和内容框架 |
一、研究方法 |
二、内容框架 |
三、主要创新 |
第二章 货币本质和货币形态演进基本规律 |
第一节 货币的本质与主要理论 |
一、货币的内涵和本质理论 |
二、货币的职能和理论发展 |
三、货币的社会和法律属性 |
第二节 货币形态演进及其规律 |
一、货币形态演化进程和经济特征 |
二、货币形态演化的经济科技基础 |
三、货币形态演化的法经济学规律 |
第三节 新科技与数字货币发展 |
一、数字货币产生的经济科技基础 |
二、货币数字化和数字货币的产生 |
三、数字货币基本特征和价值改进 |
第三章 法定数字货币基本理论和逻辑基础 |
第一节 法定数字货币及其基本理论 |
一、法定数字货币的法经济内涵 |
二、法定数字货币的法经济属性 |
三、法定数字货币的法经济特征 |
四、法定数字货币的理论新挑战 |
第二节 数字形式“货币”的差异比较 |
一、法定数字货币与电子货币 |
二、法定数字货币与虚拟货币 |
三、法定数字货币与私人数字货币 |
第三节 法定数字货币的绩效和价值 |
一、货币竞争模式及其基本特点 |
二、现行货币竞争的绩效与不足 |
三、法定数字货币价值功能改进 |
第四章 国内外法定数字货币的研究与开发 |
第一节 国外法定数字货币的政策推进 |
一、私人数字货币的政策和监管 |
二、法定数字货币的政策和取向 |
三、法定数字货币的研究和实践 |
第二节 国际组织法定数字货币的研究 |
一、私人数字货币的取向和监管 |
二、法定数字货币的政策和取向 |
三、法定数字货币的研究和观点 |
第三节 我国法定数字货币的研究开发 |
一、法定数字货币理论和政策取向 |
二、法定数字货币研究和开发实践 |
三、法定数字货币科技和金融路径 |
第五章 法定数字货币对金融机制的影响和效益 |
第一节 法定数字货币对货币机制的影响 |
一、法定数字货币对货币供应的变化 |
二、法定数字货币对货币需求的变化 |
三、法定数字货币对货币控制的提升 |
第二节 法定数字货币对货币政策的影响 |
一、货币政策调控模式理论及其实践 |
二、法定数字货币对调控机制的优化 |
三、法定数字货币对传导机制的改进 |
第三节 法定数字货币对支付体系的影响 |
一、我国现行支付体系及其运营模式 |
二、我国支付体系存在的问题和缺陷 |
三、法定数字货币对支付体系的完善 |
第六章 我国法定数字货币制度供给与需求 |
第一节 法定数字货币制度需求和供给 |
一、现行法定货币的制度规则及评析 |
二、法定数字货币的制度需求和创新 |
第二节 法定数字货币制度供给和架构 |
一、法定数字货币的制度供给思路 |
二、法定数字货币的立法模式选择 |
第七章 我国法定数字货币发行和运行制度构建 |
第一节 法定数字货币发行的制度架构 |
一、法定数字货币发行的经济目标 |
二、法定数字货币发行的基本原则 |
三、法定数字货币发行的管理机制 |
第二节 法定数字货币运行与流通管理 |
一、法定数字货币运行体系和基础 |
二、法定数字货币运行与流通机制 |
三、法定数字货币流通的配套制度 |
第三节 法定数字货币权责义务及配置 |
一、法定数字货币的主要法律关系 |
二、法定数字货币发行的权责配置 |
三、法定数字货币运行的权责分配 |
第八章 总结与展望 |
一、全文总结 |
二、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与电力现货市场协同的输电定价理论与方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动态和面临的问题 |
1.2.1 我国输配电价机制的发展沿革 |
1.2.2 我国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情况 |
1.2.3 电力现货市场价格形成机制 |
1.2.4 输电定价理论与方法的研究现状 |
1.2.5 与现货市场协同的输电定价理论与方法研究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
1.3 论文主要研究内容及框架 |
第2章 计及电力现货市场竞争公平与效率的输电定价机制量化评价方法 |
2.1 引言 |
2.2 输电价格对电现货市场竞争公平性的影响分析及量化评价指标设计 |
2.2.1 输电价格对电力现货市场竞争公平性的影响分析 |
2.2.2 输电价格对现货市场竞争公平性影响的量化评价指标设计 |
2.3 输电价格对现货市场竞争效率的影响分析及量化评价指标设计 |
2.3.1 输电价格对电力现货市场竞争效率的影响分析 |
2.3.2 输电价格对电力现货市场竞争效率影响的量化评价指标设计 |
2.4 现货市场机制下输电定价机制量化评价指标计算方法设计 |
2.4.1 计算方法概述 |
2.4.2 电源投资时序及选址预测模型 |
2.4.3 基于电力需求弹性系数的节点负荷增长模型 |
2.4.4 计及输电价格的电力现货市场生产成本仿真模型 |
2.4.5 长期指标的计算方法 |
2.5 实例分析 |
2.5.1 算例基础 |
2.5.2 输电价格对电力现货市场竞争公平性的影响分析 |
2.5.3 电量输电价对市场短期竞争效率的影响分析 |
2.5.4 系统阻塞情况与现货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对输电价格机制选择的影响分析 |
2.6 本章小结 |
第3章 与电力现货市场协同的分区输电价格双层优化设计模型 |
3.1 引言 |
3.2 电价中的位置信号及电价机制分析 |
3.2.1 电价位置信号的含义及类别 |
3.2.2 提供位置信号的电力现货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分析 |
3.2.3 提供位置信号的输配电价机制 |
3.2.4 电价信号及电价提供位置信号的特点分析 |
3.3 电能量现货市场价格与输电价格的协同作用分析 |
3.3.1 节点电价在促进现货市场公平竞争方面的适用性分析 |
3.3.2 节点边际电价与分区输电定价的协同作用分析 |
3.4 基于粒子群算法的分区输电价格双层优化设计模型 |
3.4.1 双层优化模型描述 |
3.4.2 基于粒子群算法的分区输电定价优化模型 |
3.4.3 基于长期边际成本定价的分区输电定价模型 |
3.5 算例分析 |
3.5.1 算例基础 |
3.5.2 仿真结果分析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数据驱动的发电厂标杆接入价定价模型 |
4.1 引言 |
4.2 接入价回收模式及定价方式的选择 |
4.2.1 接入价回收模式的选择分析 |
4.2.2 接入价定价方式的选择分析 |
4.3 接入价定价的三维度因素设计 |
4.3.1 接入价核价标杆的选择 |
4.3.2 基于k均值聚类算法的发电厂标杆接入价定价模型 |
4.3.3 接入价回收年限的确定 |
4.4 实例分析 |
4.4.1 核价标杆的选择 |
4.4.2 回收年限的确定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面向电力现货市场的专项工程两部制输电价格双层优化模型 |
5.1 引言 |
5.2 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对电力现货市场交易的影响分析 |
5.2.1 经济学理论分析电量输电价格对现货市场交易的影响 |
5.2.2 现货市场竞价原理分析电量输电价格对现货市场交易的影响 |
5.3 专项输电工程两部制电价双层优化模型 |
5.3.1 双层优化模型描述 |
5.3.2 基于一维搜索算法的专项工程电量电价优化模型 |
5.3.3 计及电量输电价格的多时段电能量与备用联合经济调度模型 |
5.4 实例分析 |
5.4.1 算例基础 |
5.4.2 计算结果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其它成果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参加的科研工作 |
致谢 |
作者简介 |
(6)上市公司差异化表决权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与结构安排 |
四、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
第一章 差异化表决权结构的基础理论 |
第一节 差异化表决权结构的概念厘定 |
一、差异化表决权结构界定及其法律属性 |
(一)差异化表决权结构界定 |
(二)差异化表决权结构的法律属性 |
二、差异化表决权结构辨析 |
(一)差异化表决权结构与优先股的区别 |
(二)差异化表决权结构与黄金股的区别 |
三、差异化表决权结构的例证 |
(一)差异化表决权结构的典型架构 |
(二)差异化表决权结构的非典型架构 |
(三)非差异化表决权结构的“湖畔合伙人”制度 |
第二节 差异化表决权结构的现实需求 |
一、“一股一票”表决权结构的法理基础及其局限性 |
(一)“一股一票”表决权结构的法理基础 |
(二)“一股一票”表决权结构的局限性 |
二、差异化表决权结构产生的动因:商业需求与交易所竞争 |
(一)差异化表决权结构诞生于商业实践 |
(二)对差异化表决权结构的接受是交易所竞争的结果 |
三、差异化表决权结构与股东异质性需求 |
(一)股东异质性的演进及其表现 |
(二)差异化表决权结构满足了股东异质性需求 |
四、差异化表决权结构与适应性效率理论 |
(一)适应性效率理论的内涵 |
(二)差异化表决权结构的适应性效率体现 |
第三节 差异化表决权结构的价值分析 |
一、消解企业家融资与其控制权维持之间的矛盾 |
二、有助于达成公司最优决策 |
三、切合人力资本的特性 |
四、降低公司的运作成本 |
第二章 全球视域下差异化表决权制度的历史演进 |
第一节 美国双层股权制度的历史演进 |
一、美国双层股权结构的制度变迁 |
二、美国双层股权结构制度监管 |
三、启示 |
第二节 中国香港地区加权投票权制度的历史演进 |
一、中国香港地区加权投票权制度变迁 |
二、中国香港地区加权投票权制度监管 |
三、启示 |
第三节 新加坡多重投票权股份制度的历史演进 |
一、新加坡多重投票权股份制度变迁 |
二、新加坡多重投票权股份制度监管 |
三、启示 |
第四节 日本单元股制度的历史演进 |
一、日本单元股制度变迁 |
二、日本单元股制度监管 |
三、启示 |
第五节 欧洲地区差异化表决权制度的历史演进 |
一、英国 |
二、欧盟 |
三、启示 |
第三章 差异化表决权结构的内生缺陷及回应 |
第一节 差异化表决权结构加剧了代理成本 |
一、代理成本的内涵 |
二、特别表决权持有人的特殊性加剧道德风险 |
三、特别表决权持有人与其他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 |
四、特别表决权持有人与公司之间的利益冲突 |
五、争议回应 |
第二节 差异化表决权结构打破了股东平等原则 |
一、股东平等原则内涵 |
二、特别表决权持有人未对其多数表决权支付对价 |
三、争议回应 |
第三节 差异化表决权结构阻碍了公司控制权市场流动性 |
一、公司控制权市场的内涵 |
二、降低了公司外部监督的有效性 |
三、争议回应 |
第四节 降低了积极型机构投资者的参与热情 |
一、积极机型构投资者的内涵 |
二、积极型机构投资者对差异化表决权结构的敌意态度 |
三、争议回应 |
第四章 我国差异化表决权规制现状及其不足 |
第一节 我国证券交易所对差异化表决权结构适用的限制 |
一、差异化表决权结构创设方式的限制 |
二、差异化表决权结构适用主体的限制 |
三、对特别表决权持有人的限制 |
四、差异化表决权结构中特别表决权的排除适用 |
五、其他差异化表决权结构的监督措施 |
第二节 我国差异化表决权结构约束体系的不足 |
一、差异化表决权结构监管体系尚不完善 |
(一)公司法律层面的制度确立与监管 |
(二)证监会与证券交易所监管 |
二、差异化表决权结构公司内部监督不足 |
三、差异化表决权制度缺乏事后救济机制 |
第五章 差异化表决权制度完善 |
第一节 差异化表决权制度优化目标:实现利益均衡 |
一、差异化表决权制度利益均衡机理 |
二、差异化表决权制度利益均衡的基本原则 |
(一)对中小投资者利益倾斜保护 |
(二)防止特别表决权持有人滥用表决权 |
第二节 我国差异化表决权制度有效治理路径 |
一、强化特别表决权持有人的受信义务 |
(一)特别表决权股东受信义务的指向对象 |
(二)特别表决权股东受信义务的内容 |
二、强化差异化表决权结构的信息披露 |
(一)强制性信息披露与持续性信息披露 |
(二)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
三、完善差异化表决权结构的退出机制 |
(一)日落条款 |
(二)打破规则 |
(三)燕尾条款 |
四、完善差异化表决权制度的事后救济 |
(一)证券纠纷诉讼制度 |
(二)替代性处理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7)从“农”到“工”:尖山农场职工生计模式变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文献回顾 |
(一)国外研究状况 |
1.生计策略类型研究 |
2.可持续生计研究 |
(二)国内研究状况 |
1.生计模式类型研究 |
2.生计模式变迁原因研究 |
3.生计模式变迁的影响研究 |
4.生计模式的优化研究 |
(三)文献简评 |
三、基本概念 |
(一)国营农场 |
(二)生计模式 |
四、理论工具 |
(一)罗斯托增长阶段理论 |
(二)社会分化理论 |
五、研究方法 |
(一)资料收集方法 |
1.文献法 |
2.半结构访谈法 |
(二)分析方法 |
1.历史进程分析 |
2.“结构—制度”分析法 |
六、创新之处 |
第一章 黑龙江省尖山农场概况 |
一、历史沿革 |
(一)“开拓团”旧址 |
(二)计划经济时期的尖山农场 |
(三)市场经济时期的尖山农场 |
(四)深化改革时期的尖山农场 |
二、自然条件 |
(一)地理位置 |
(二)气候条件 |
(三)土壤条件 |
(四)水文条件 |
(五)自然资源 |
三、产业结构 |
(一)种植业发展现状 |
(二)畜牧业发展现状 |
(三)工业化现状 |
(四)农旅产业发展现状 |
四、企业文化 |
第二章 计划经济时期的“全农型”生计模式 |
一、“全农型”生计模式的形成 |
二、“团队化”的生产方式 |
(一)以第一产业为生 |
(二)“指令性”集中经营 |
(三)“包定奖”生产责任制 |
(四)等级工资制 |
三、“集体化”的生活方式 |
(一)生活资料统一分配 |
(二)计划型消费 |
(三)有限的社会交往 |
(四)闲暇生活比较单一 |
四、“全农型”生计模式的消亡 |
第三章 市场经济时期的“多农少工型”生计模式 |
一、“多农少工型”生计模式的形成 |
二、农场管理、个体经营的生产方式 |
(一)第一产业为主,第二、三产业为辅 |
(二)农场生产自主权的转变 |
(三)联产承包责任制 |
(四)土地收入“定额上缴,自负盈亏” |
三、“社会化”的生活方式 |
(一)职工自购生活资料 |
(二)发展型消费增多 |
(三)社会交往范围扩大 |
(四)闲暇生活空间拓展 |
四、“多农少工型”生计模式评析 |
(一)运行成效 |
(二)存在问题 |
第四章 深化改革时期的“多工少农型”生计模式 |
一、“非农化”主导的生产方式 |
(一)农场土地生产高度集中化 |
(二)第二、三产业为主、第一产业为辅 |
(三)“离土又离乡”式发展 |
(四)“非农收入”超过“农业收入” |
二、“网络化”的生活方式 |
(一)生活资料网购化 |
(二)消费方式多元化 |
(三)社会交往外展化 |
(四)休闲娱乐多样化 |
三、“多工少农型”生计模式评析 |
(一)运行成效 |
(二)存在问题 |
第五章 尖山农场职工生计模式变迁的逻辑 |
一、现代化逻辑 |
(一)农业现代化、工业化的内在需求 |
(二)农场城镇化的必经路径 |
二、社会分化逻辑 |
(一)从结构同质性到结构异质性 |
(二)从功能统一性到功能专门化 |
结论与反思 |
参考文献 |
附录 尖山农场职工生计模式访谈提纲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 |
致谢 |
(8)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完善与现代农业经营体制建立(论文提纲范文)
一、农村经营体制的沿革 |
二、“双层经营”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由国情决定 |
三、“双层经营”体制缺陷及完善 |
四、推进建立在“双层经营”体制基础上的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会化服务体制 |
(9)小农体制对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影响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1.1 国际背景 |
1.1.2 国内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文献综述 |
1.4.1 小农经济理论 |
1.4.2 关于中国农业的小农经济特征 |
1.4.3 关于我国小农格局的成因 |
1.4.4 关于小农格局对农业现代化的影响 |
1.4.5 关于小农格局的破除 |
1.4.6 关于国外改造小农格局的实践经验 |
1.4.7 文献评述 |
1.5 本文创新点 |
1.6 本文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理论基础与技术路线 |
2.1 相关理论基础 |
2.1.1 农业现代化理论 |
2.1.2 产权理论 |
2.2 本文研究的技术路线 |
第3章 小农体制概述 |
3.1 中国农业体制的性质 |
3.1.1 关于经济体制 |
3.1.2 中国农业体制为何是小农体制 |
3.2 我国小农体制的形成与发展 |
3.2.1 我国农地制度的沿革 |
3.2.2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展沿革及性质辨析 |
3.2.3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准所有权性质导致了小农体制的形成 |
3.3 相关概念界定 |
3.3.1 “小农体制” |
3.3.2 “小农经济”与“小农格局” |
3.3.3 其他相关概念 |
3.4 本章小节 |
第4章 小农体制对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障碍机理分析 |
4.1 从“科斯定理”看我国的小农格局 |
4.1.1 关于我国农地产权界定的讨论 |
4.1.2 关于农地要素流动交易成本的讨论 |
4.1.3 小农体制的作用“对冲”了市场机制对农地的整合效果 |
4.2 小农体制对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影响 |
4.2.1 小农体制下农地整合的特殊方式——土地流转 |
4.2.2 小农体制下农地整合后果的不确定性 |
4.2.3 小农体制下农地整合交易成本花费的无效率 |
4.2.4 小农体制下农业效率积累困难 |
4.2.5 小农体制导致小农格局被固化难以打破 |
4.2.6 关于小农体制下农地整合期限的讨论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小农体制与农业经营体制 |
5.1 小农体制如何影响我国农业经营体制 |
5.1.1 小农体制的表征对农业经营体制的影响 |
5.1.2 小农体制的实质对农业经营体制的影响 |
5.2 小农体制下的家庭农场(专业大户) |
5.2.1 小农体制下家庭农场农地整合的交易成本高 |
5.2.2 小农体制下家庭农场土地流转的成本高 |
5.2.3 小农体制下家庭农场的地权稳定性弱 |
5.2.4 从农业发达国家家庭农场的发展看我国小农体制的特殊性 |
5.3 小农体制下的农业合作 |
5.3.1 普通农户间的合作难以达成 |
5.3.2 大户领办的合作——合作社的异化 |
5.3.3 小农体制对我国农业合作社发展的影响分析 |
5.4 小农体制下的社会化服务 |
5.4.1 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历史沿革 |
5.4.2 小农体制下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困境 |
5.4.3 从农业社会化服务自身的生存、演化逻辑看小农体制的影响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小农体制对农业生产效率的影响 |
6.1 相关理论和研究设计 |
6.2 研究方法和变量选取 |
6.2.1 方法简介 |
6.2.2 变量选取及数据来源 |
6.3 农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测算与分析 |
6.4 小农体制对我国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影响的实证分析 |
6.4.1 模型参数估计 |
6.4.2 稳健性检验 |
6.5 估计结果分析与结论 |
6.6 本章小结 |
第7章 改造小农格局的国际经验和应对小农体制的国内实践 |
7.1 国外改造小农格局的相关经验 |
7.1.1 法国 |
7.1.2 德国 |
7.1.3 荷兰 |
7.1.4 日本 |
7.1.5 国外改造小农格局的经验借鉴 |
7.2 国内应对小体制的实践尝试 |
7.2.1 “联耕联种”模式 |
7.2.2 “虚拟地块”模式 |
7.2.3 “土地信托”模式 |
7.2.4 “土地银行”模式 |
7.2.5 国内应对小农体制实践的经验总结 |
7.3 本章小结 |
第8章 对策建议 |
8.1 根本方向:通过新的制度供给阻断小农体制的作用机理 |
8.2 制度供给的价值取向和基本原则 |
8.2.1 价值取向 |
8.2.2 基本原则 |
8.3 总体制度构想:设立独立的农地经营机构充当土地流转中介 |
8.3.1 农地经营机构的基本功能:承担农地要素流动的中介 |
8.3.2 农地经营机构应该独立承担中介职能避免政府干预 |
8.3.3 农地经营机构应该具有独立的财产和责任能力 |
8.4 农地经营机构的具体制度设计 |
8.4.1 保持农地产权稳定的相关制度设计 |
8.4.2 尊重农民土地流转意愿和保障农户耕地需求的制度设计 |
8.4.3 保障低成本土地供应的相关制度设计 |
8.4.4 保障农户通过农地经营机构流转土地的制度设计 |
8.5 对制度设计效果的检验 |
8.5.1 新的制度安排能否阻断小农体制的作用机理 |
8.5.2 制度设计的价值取向能否被实现 |
8.5.3 提出的基本原则能否被贯彻 |
8.6 设立农地经营机构可能面临的风险 |
8.6.1 运营成本过高的风险 |
8.6.2 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 |
8.7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新时代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选题来源及研究目的、意义 |
1.1.1 选题来源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创新点及不足之处 |
2 农村集体经济基本理论概述 |
2.1 相关概念 |
2.1.1 农村集体经济 |
2.1.2 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 |
2.1.3 新时代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 |
2.2 马克思主义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的理论阐释 |
2.2.1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的论述 |
2.2.2 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农村集体经济的理论思考 |
2.2.3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时期的相关论述 |
2.2.4 新时代习近平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的论述 |
3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基本状况评价 |
3.1 改革开放后农村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 |
3.1.1 保留统一经营的集体经济形式 |
3.1.2 乡镇企业的崛起与萎缩 |
3.1.3 统分结合基础上的集体经济形式 |
3.2 制约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因素 |
3.2.1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基础薄、资金短缺 |
3.2.2 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不规范、缺乏监督 |
3.2.3 农村集体经济缺乏人才的引领与建设 |
3.3 新时代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面临的问题 |
3.3.1 自身发展动力不足 |
3.3.2 区域间发展不平衡 |
3.3.3 经济组织建设不完善 |
4 新时代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必要性、原则及新探索 |
4.1 新时代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是因时之举 |
4.1.1 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 |
4.1.2 是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物质基础 |
4.1.3 是实现乡村振兴、美丽中国的重要路径 |
4.2 新时代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是因势之需 |
4.2.1 农村集体经济总量取得一定发展 |
4.2.2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条件不断改进 |
4.2.3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政策不断完善 |
4.3 新时代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
4.3.1 坚持党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领导 |
4.3.2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地位不动摇 |
4.3.3 坚持农民自愿互利原则 |
4.4 新时代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新探索 |
4.4.1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新模式探索 |
4.4.2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产业模式 |
4.4.3 农村集体经济的管理模式探索 |
5 新时代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经验与意义 |
5.1 深化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改革 |
5.1.1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经验 |
5.1.2 创新多样化发展思路与模式 |
5.1.3 发挥好集体经济示范村作用 |
5.2 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体系 |
5.2.1 因地制宜落实好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政策 |
5.2.2 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的管理制度 |
5.2.3 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的监督工作 |
5.3 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农村集体经济 |
5.3.1 营造良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环境 |
5.3.2 以人民为中心,实现农民共同富裕 |
5.3.3 以农业现代化保障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
5.4 新时代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意义 |
5.4.1 凸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 |
5.4.2 有利于彻底巩固脱贫成效、防止返贫 |
5.4.3 有利于促进农业现代化产业化的形成 |
5.4.4 有利于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发展格局 |
5.4.5 有利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致谢 |
四、加强服务 完善双层经营体制(论文参考文献)
- [1]习近平关于新时代农村双层经营的重要论述研究[J]. 许经勇. 黄河科技学院学报, 2022(01)
- [2]双层经营体制与中国农业现代化[J]. 夏柱智. 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01)
- [3]新型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探索创新与理论逻辑——兼论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J]. 周振. 经济纵横, 2021(09)
- [4]法定数字货币法经济逻辑与制度规则研究[D]. 余雪扬. 江西财经大学, 2021(09)
- [5]与电力现货市场协同的输电定价理论与方法研究[D]. 丛野.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 2021(01)
- [6]上市公司差异化表决权法律制度研究[D]. 张赫曦. 吉林大学, 2021(01)
- [7]从“农”到“工”:尖山农场职工生计模式变迁研究[D]. 康萍萍. 云南师范大学, 2021(08)
- [8]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完善与现代农业经营体制建立[J]. 田友,董艳,席敬安. 农村.农业.农民(B版), 2021(05)
- [9]小农体制对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影响及对策研究[D]. 蒋崧韬. 四川大学, 2021(12)
- [10]新时代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研究[D]. 于振. 河北经贸大学, 20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