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得以“回扣”方式促销(论文文献综述)
广州市人民政府[1](2021)在《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重心下移一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文中研究说明广州市人民政府文件穗府[2021]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化"放管服" 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市政府决定取消和重心下移2597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其中取消269项,实行重心下移、改由区(含功能区,下同)就近实施2328项。各区、市有关部门要做好落实和衔接工作,细化监管措施,提高监管效能,推进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
杨申[2](2019)在《商业贿赂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商业贿赂日益增多给我们的社会经济带来了严重的危害。商业贿赂将贿赂商品的成本转移到出售的商品上,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商业贿赂以各种形式包括在生产成本中通过其他会计方法对收入不入账,导致国家税收急剧下降。本文探讨了商业贿赂的概念,其主要表现形式和如何进行法律规制。针对我国反商业贿赂存在的法律漏洞,提出了法律制度的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的跟进,政府招标制度的完善和信息数据库的建设。文章指出了商业贿赂在我国的主要传统表现形式和衍生表现形式。目前在商业贿赂领域的传统表现形式主要包括:回扣、手续费、附赠等;衍生的主要表现形式包括:曲线贿赂、以考察的名义提供旅游机会、组织专家讲座和培训课程、赞助学术会议和论坛以及“性贿赂”等等。文章对我国现行的商业贿赂刑事、行政、经济立法等进行了详实的论述,总结出广泛存在于我商业贿赂方面的主要法律规制问题,主要的外在形式是:商业贿赂的概念含糊不清;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过于简单和原则;可操作性差;行政制裁还不够;刑事立法并不完善;立法滞后,法律条文分布分散。论文针对我国反商业贿赂存在的法律漏洞,提出问题并对问题进行分析,并对具体实施措施提出改进建议,以解决问题。在完善商业贿赂法律规制方面,具体应明确商业贿赂范围,扩大商业贿赂犯罪主体,提高商业贿赂违法成本,建立独立统一的商业贿赂治理机构,加强治理商业贿赂国际合作,实现商业贿赂的有效监管,促进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建立。
黄璞琳[3](2014)在《商业贿赂界定标准之思考》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商业贿赂界定标准的分歧,根源在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有关交易对方单位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以受贿论处的规定。工商总局从不当利益引诱交易角度界定商业贿赂,将交易对方单位由回扣收受主体之一扩张到其他商业贿赂受贿主体之一,导致执法实务中容易忽视受贿方之所以愿意、能够被收买,是因为其出卖的是他人利益而非自身利益,并导致商业贿赂行为与同样具有利诱属性的有奖销售尤其是附赠行为之间纠缠不清。重构商业贿赂界定标准时,既要考量行贿方以不当利益引诱交易的属性,更要考量受贿方出卖他人利益换得不当利益的属性,以及受贿方利用身份便利为行贿方提供商业竞争优势的属性,还要考量行纪人、公立医院等虽以自己名义参与市场交易,但实质上是相关利益方的代理人、受托人或代表人等特定情形。
黄璞琳[4](2014)在《商业贿赂界定标准之思考》文中研究表明重构商业贿赂界定标准时,既要考量行贿方以不当利益引诱交易的属性,又要考量受贿方出卖他人利益换得不当利益及利用身份便利为行贿方提供商业竞争优势的属性,还要考量行纪人、公立医院等虽以自己名义参与市场交易,但实质上是相关利益方的代理人、受托人或代表人的特定情形。
樊英[5](2014)在《《旅游法》确立的旅行社经营新规则探讨》文中提出针对我国旅游市场不规范的状况,特别是旅行社经营过程中的恶性竞争、"零负团费"、强迫购物等问题,《旅游法》进行了一系列明确规定,毫无疑问,旅行社经营新规则的确立,对于建立健全市场规则和经营规范,形成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张抗怀[6](2012)在《基于扎根理论的医师抗菌药物处方行为研究》文中提出背景:抗菌药物的研发和应用是医学史上最伟大的成就之一。随着抗菌药物种类的增多,过度使用和错误使用抗菌药物的危害日益突出,尤其是细菌耐药问题,已引起国际医学界的高度关注。世界卫生组织发出警告,今天如果不采取行动,明天将无药可用。中国抗菌药物年人均消耗量是国际水平的数倍,是抗菌药物滥用的重灾区,规范抗菌药物使用刻不容缓。大部分抗菌药物经由医院销售和使用,医院和医师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目的:本研究拟对医师的抗菌药物处方行为进行研究,以回答以下问题:(1)医师为什么要使用抗菌药物;(2)医师如何决定使用抗菌药物;(3)医师如何选择抗菌药物;(4)医师在抗菌药物处方过程中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之间有什么关系;(5)医师如何看待抗菌药物的临床使用。方法:主要采用基于扎根理论的质性研究方法开展研究工作。于2009年10月至2011年3月间对来自西安市7家医院的24名医师进行面对面的深入访谈,访谈时间在14~61分钟之间。同时,采用自拟问卷,对陕西省100名乡村医师和西安市某三甲医院110名青年医师进行问卷调查,并将问卷调查结果与访谈所得的质性资料进行对比和印证。采用质性分析软件MAXQDA2007对文本资料进行编码、分类、比较、归纳等分析,采用SPSS.15对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最后结合生态系统理论对研究结果进行深入剖析。结果:质性研究结果显示,医师具有20种抗菌药物处方行为模式和6种不规范处方行为表现,影响抗菌药物处方行为的因素可以分为6大类。根据质性研究结果构建了医师抗菌药物处方行为模式图以及因果关系图。医师的20种抗菌药物处方行为模式分别是:经验性用药;利益驱动性用药;根据病原学用药;根据文献用药;消极被动式用药;水涨船高式用药;逐步升级式用药;重拳出击式用药;医患协商式用药;心理安慰性用药;首选国产药;选用低价位、低档次药;联合用药;综合治疗;试验性用药;随大流式用药;根据会诊用药;根据药物抗菌谱用药;根据习惯用药;综合考虑用药等。其中,经验性用药和逐利性用药最为普遍,分别涉及65.2%(15人)和60.9%(14人)的受访者。医师不规范处方行为的6种表现包括:放宽指征用药、选药不适当、不适当的联合用药、集中使用某种药物、用药时间过长、随意用药等。其中,放宽用药指证和用药时间过长最为普遍,分别涉及34.8%(8人)和30.4%(7人)的受访者。医师抗菌药物处方行为主要受6类因素的影响,分别是:医师因素、环境因素、患者因素、药物因素、临床因素、管理因素等。医师因素包括抗菌药物相关知识、用药观念及临床思维能力、病原学意识、职业道德与价值观、对个人声誉的重视等;社会环境因素包括医师待遇问题、工作压力和心理问题、社会风气、医患关系、药品促销等;患者因素包括用药观念、经济承受力、病情与体质情况等;药物因素包括药品价格、药品疗效和药品安全性等;临床因素包括临床不确定性、临床诊断、病原学检查和细菌耐药等;管理因素包括:管理体制、药品管理、价格管理、流通管理、使用管理、治疗指南、宣传培训、医疗保险管理、医院管理等。在上述6项影响因素中,管理因素和环境因素的编码频次最多,分别为138次和133次。根据处方行为因果关系图,可以将抗菌药物不规范使用的原因归为3个方面:①管理原因,即由于药品定价问题、品种过多、国家投入不足、医院监管不够、药品促销等原因导致不规范用药;②临床医学原因,即由于临床不确定性、诊断困难、病原学检查缺陷、药物知识及临床思维能力欠缺等原因导致不规范用药;③社会心理原因,即由于医患关系紧张、用药观念、处方习惯、工作压力、社会风气、职业道德等原因导致了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对乡村医师的调查显示,药物信息主要来自于相关书籍、培训学习和药品说明书等;对于感冒发热病人,仅4.6%医师明确表示不使用抗菌药物。医师存在担心失去病人、在患者面前没有面子等压力;乡村医师常用药物以青霉素类、第一代头孢菌素为主;乡村医师最需要“合理用药知识”以及“药物不良反应知识及其救治”等培训。对三甲医院青年医师的调查显示,18.1%被调查者表示“不大了解”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81.9%被调查者认为目前临床抗菌药物“存在一些不合理使用现象”或“不合理使用情况严重”;在影响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10项因素中,“缺乏细菌耐药信息”、“医师压力大”和“病原菌难确定”等得分较高;在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4项措施中,“提高医务人员待遇”得分最高。问卷调查结果印证了质性研究的结果。结论:本研究认为,医生抗菌药物处方行为具有多种模式,涉及管理体制、临床医学、社会心理等复杂因素,其中,管理体制是主要原因,铺就了抗菌药物滥用的温床;医患关系紧张是不规范使用的重要背景;药品促销是催化剂,加剧了临床的不合理用药。另外,临床医学发展现状客观上限制了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只有充分认识上述因素的客观存在和意义,并采取针对性措施,才可能促进医师长期、稳定、规范地使用抗菌药物。研究创新点:(1)采用质性研究与量化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对医师的抗菌药物处方行为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索,收集了大量、丰富的第一手资料,为进一步开展相关研究打下良好的基础。(2)总结了医师抗菌药物处方行为模式、不规范用药表现及其影响因素,提炼出了医师抗菌药物处方行为模式图和因果关系网络图,直观地展示了影响抗菌药物临床的各种因素及其相互关系。(3)利用生态系统理论,从微系统、中系统和外系统等3个层面对医师抗菌药物处方行为进行了深入剖析,加深了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现状的理解。(4)本研究结果不仅可以为规范抗菌药物的临床使用提供思路,同时也能够为其他各类药物的管理研究提供参考。
李鹏学[7](2011)在《基于导游员视角下的导游薪酬制度改革模式研究》文中认为摘要:导游人员是旅游行业的一线工作人员,导游工作在旅游服务工作中处于核心地位,导游服务质量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旅游服务质量。然而,从近年来的新闻报道和游客的投诉情况来看,导游问题一再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和游客投诉的突出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国旅游业的健康发展。而且导游人员的劳动价值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导游人员蜕变为导购,究其原因与我国现行的导游薪酬制度有关。本文首先在阅读相关文献的基础上,通过问卷调查法、访谈调查法和带团体验法等对导游薪酬现状着重进行了实证性分析,并运用相关理论对导游薪酬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形成原因进行了全面系统地分析,这是本文的第一个创新点。并从中得出了导游薪酬制度改革的思路。其次,以导游薪酬制度的改革原则为指导,结合以上分析,探索出了一个具有可操作性的由直接经济薪酬、间接经济薪酬和非经济薪酬三块构成的导游薪酬制度改革模式,同时提出了导游薪酬制度改革模式的保障机制,这是本文最重要的创新点。导游薪酬制度改革模式的提出,从理论上来说,突破了以往我国学者只对导游薪酬制度问题的局部进行研究的缺陷,是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以导游人员的视角提出的,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理论上解决导游问题提出了一个参考方案;从实践上来说,解决了导游人员的后顾之忧,使导游人员将心思放在导游服务质量的如何提升上而非旅游购物上,导游利益相关者也从中得到了应有的好处,是一个多方受益的解决方案。
张志[8](2011)在《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制》文中认为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是商业贿赂的一种形式,是医药企业及其销售人员等市场参与者在经济活动中为了谋取商业利益而故意采取各种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侵害正常的医药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仅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还侵犯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个体利益,是滋生腐败的温床,是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毒瘤。早在2005年中央就曾周密部署、严厉打击包括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在内的重点行业商业贿赂行为。至今天为止已经五年多时间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依然未能彻底根除。究其原因在于,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运动式整治不可能彻底根除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我国目前反商业贿赂法律很不完善;执法机关监管不严、打击不力;一些市场经济规则还没有建立,一些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规则还在起作用;尤其“以药补医的”医疗体制是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主要原因。我国规制商业贿赂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均有反商业贿赂的相关规定,但是这些法律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有效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完善法律是前提条件。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还应当完善体制和监管。完善体制首先是需要彻底改变“以药养医”的医疗体制;其次需要彻底改变医药用品流通体制等问题;完善监管首先需要加强执法和司法,其次需要建立真正意义上的行业管理协会并切实发挥行业协会的监督管理作用。
陈晓[9](2010)在《商业贿赂构成与法律规制研究》文中提出商业贿赂是贿赂的一种形式,是随着商品经济发展的而逐步产生发展起来的一种经济现象,在当今世界各国都普遍存在,各国也都采取措施加以禁止。本文从剖析商业贿赂的形成原因及其本质入手,阐述商业贿赂对经济秩序的破坏和带来的不良社会影响,通过研究商业贿赂行为的构成;辨析商业贿赂与正常商业活动中的相关营销手段的区别;探究商业贿赂与限制竞争、优势地位滥用等行为的关联,总结归纳商业贿赂行为的本质特征及表现形式。并根据我国有关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立法情况和反商业贿赂的执法实践,在参考国外先进立法经验的基础上,从完善反不正当竞争立法、进一步转变市场经济体制、强化反商业贿赂执法等角度探讨如何进一步有效规制商业贿赂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与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
戚秦[10](2009)在《商业贿赂法律规制问题研究》文中提出商业贿赂是竞争法下的术语,通常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为争取交易机会而利用财物和其他手段收买交易对方的行为。市场是有限的,每一个竞争者必须通过竞争方式取得交易机会。竞争的本质便是争夺交易机会,获取机会的多少直接决定了营利的多少。经营者用商业贿赂的手段取得了交易机会,不仅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还损害了其他竞争者的利益。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现实当中商业贿赂问题的日益严重,法学界对这一社会顽疾给予了充分的关注。通过对最近几年研究状况的考察,笔者发现,我国法学界对商业贿赂问题的研究依旧存在严重问题,主要表现为相关研究深受注释法学范式的束缚,缺乏对商业贿赂现象的多维度解析;同时,对海外法治发达国家和我国港台地区的立法借鉴不足,使得国内相关研究的视野不够开阔。本文从商业贿赂概念的起源及发展演变入手,结合国外立法、实践与理论,探讨我国反商业贿赂制度的前进之路。本文除引言和结语之外,共分四章:第一章考察了商业贿赂概念的起源以及商业贿赂发展演变的历史过程,分析了商业贿赂的特点主要有商业贿赂主体的普遍性、商业贿赂侵害客体的多重性、商业贿赂具有主观的经济目的性、商业贿赂手段的多样性以及商业贿赂的多重违法性,辨析了商业贿赂与附赠式有奖销售、通道费、回扣、佣金的区别与联系。第二章采取比较法学的研究方法,分析了包括美国、德国、日本、我国香港地区在内的法治发达地区的法治模式,提出借鉴美国的反海外商业贿赂的立法、德国对折扣的法律规制、日本对附赠的法律规制、香港地区对廉政公署的设立和权力赋予,为完善我国商业贿赂规制立法提供了借鉴视角。第三章分析了我国反商业贿赂立法现状及其缺陷,具体表现为立法滞后、可操作性差、相关概念不清晰、民事责任缺位、行政制裁力度不够、刑事立法不完善、执法手段单一以及对跨国贿赂未予认定,确立了改善我国反商业贿赂法律规制的维度。第四章回应前三章的问题,提出了我国反商业贿赂立法规制的构想,确定了制定一部专门法、完善现有法律规制、加强司法、设立社会监督配套机制,来完善我国的反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制。
二、不得以“回扣”方式促销(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不得以“回扣”方式促销(论文提纲范文)
(2)商业贿赂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商业贿赂的概念、性质、特征、危害 |
1.1 商业贿赂的概念 |
1.2 商业贿赂的性质 |
1.3 中国商业贿赂的形式、特点 |
1.4 商业贿赂的危害 |
第二章 商业贿赂的主要形式及相关概念的界限 |
2.1 回扣的概念、特征以及与折扣的界限 |
2.1.1 回扣的概念与特征 |
2.1.2 折扣和回扣之间的界限 |
2.2 手续费相关概念、特征以及与佣金的界限 |
2.2.1 手续费的概念、特征 |
2.2.2 手续费和佣金的界限 |
2.3 附赠的概念与特征 |
2.4 相关案例 |
第三章 中国商业贿赂的衍生表现形式 |
3.1 曲线贿赂 |
3.2 以考察的名义提供旅游机会 |
3.3 赞助举行参加学术会议 |
3.4 性贿赂 |
3.5 其他 |
3.5.1 ”超标的手续费” |
3.5.2 “人头费”,“停车费” |
3.5.3 ”捆绑”式合作 |
第四章 我国商业贿赂的立法现状与不足之处 |
4.1 我国商业贿赂的立法状况 |
4.1.1 刑事立法方面 |
4.1.2 经济立法 |
4.1.3 行政立法 |
4.2 中国现行治理商业贿赂立法的存在缺陷 |
4.2.1 商业贿赂概念模糊 |
4.2.2 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过于简单,可操作性差 |
4.2.3 行政制裁力度不足 |
4.2.4 刑事立法不够完善 |
4.2.5 立法滞后,分布分散 |
第五章 关于完善我国商业贿赂治理的建议 |
5.1 制定统一的《反商业贿赂法典》 |
5.1.1 明确市场经济中的折扣、佣金、附赠 |
5.1.2 提高犯罪标准和惩罚类型 |
5.1.3 加强行政制裁 |
5.1.4 明确民事责任 |
5.1.5 引进污点证人制度和举报奖励制度 |
5.2 深入推进市场化改革 |
5.3 加强对公共和私营部门的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 |
5.4 为社会力量参与治理商业贿赂管理提供有效渠道和保障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主要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3)商业贿赂界定标准之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一、对商业贿赂的现行界定标准 |
二、当前有关商业贿赂界定标准存在的问题 |
三、商业贿赂立法比较与我国商业贿赂立法背景 |
四、商业贿赂界定标准之分歧根源 |
五、商业贿赂界定标准之重构 |
(4)商业贿赂界定标准之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一、国家工商总局对商业贿赂的现行界定标准 |
二、对工商总局有关商业贿赂界定标准的质疑 |
三、商业贿赂立法比较与我国商业贿赂立法背景 |
四、商业贿赂界定标准之分歧根源 |
五、商业贿赂界定标准之重构 |
专家评点 |
(5)《旅游法》确立的旅行社经营新规则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一、旅行社应当向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
二、旅行社不得以“零负团费”模式开展经营活动 |
三、旅行社应当建立导游获取报酬的正常机制 |
1.旅行社应当与其聘用的导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
2.旅行社应当为临时聘用的导游支付导游服务费 |
3.旅行社不得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费用 |
(6)基于扎根理论的医师抗菌药物处方行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抗菌药物的研制和发展 |
1.2 抗菌药物的大量使用 |
1.3 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结果 |
1.4 人类的反思及应对措施 |
1.5 医师处方行为与抗菌药物使用 |
1.6 研究目的 |
1.7 论文主要章节说明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质性研究方法 |
2.2 扎根理论研究方法 |
2.3 理论分析框架 |
第三章 研究方法 |
3.1 研究设计 |
3.2 研究区域概况 |
3.3 抽样方法 |
3.4 资料收集方法 |
3.5 数据整理及分析方法 |
第四章 结果 |
4.1 质性访谈结果 |
4.1.1 医师抗菌药物处方行为模式 |
4.1.1.1 首选国产药 |
4.1.1.2 选用低价位、低档次的药物 |
4.1.1.3 联合用药 |
4.1.1.4 综合治疗 |
4.1.1.5 消极被动式用药 |
4.1.1.6 水涨船高式用药 |
4.1.1.7 逐步升级式用药 |
4.1.1.8 重拳出击式用药 |
4.1.1.9 医患协商式用药 |
4.1.1.10 心理安慰性用药 |
4.1.1.11 试验性用药 |
4.1.1.12 随大流式用药 |
4.1.1.13 根据会诊意见用药 |
4.1.1.14 根据文献用药 |
4.1.1.15 根据病原学检查用药 |
4.1.1.16 根据药物抗菌谱用药 |
4.1.1.17 经验性用药 |
4.1.1.18 根据习惯用药 |
4.1.1.19 利益驱动性用药 |
4.1.1.20 综合考虑用药 |
4.1.2 医师处方行为模式的量化统计结果 |
4.1.3 不规范使用抗菌药物的表现 |
4.1.3.1 放宽用药指证 |
4.1.3.2 选药不当 |
4.1.3.3 联合用药不当 |
4.1.3.4 集中使用某种药物 |
4.1.3.5 给药时间过长 |
4.1.3.6 随意用药 |
4.1.4 不规范用药的量化统计结果 |
4.1.5 影响医师处方抗菌药物的因素 |
4.1.5.1 医师因素 |
4.1.5.2 环境因素 |
4.1.5.3 患者因素 |
4.1.5.4 药物因素 |
4.1.5.5 临床因素 |
4.1.5.6 管理因素 |
4.1.6 影响因素的量化统计结果 |
4.1.7 医师处方行为因果关系分析 |
4.1.7.1 案例A分析 |
4.1.7.2 案例B分析 |
4.1.7.3 案例C分析 |
4.1.7.4 案例D分析 |
4.1.7.5 案例E分析 |
4.1.7.6 案例F分析 |
4.1.7.7 案例G分析 |
4.1.7.8 案例H分析 |
4.1.7.9 案例I和J分析 |
4.1.7.10 案例K分析 |
4.1.7.11 案例L分析 |
4.1.7.12 案例M分析 |
4.1.7.13 案例N分析 |
4.1.7.14 案例O分析 |
4.1.7.15 案例P分析 |
4.1.7.16 案例Q分析 |
4.1.7.17 案例R分析 |
4.1.7.18 案例S分析 |
4.1.7.19 案例T分析 |
4.1.7.20 案例U分析 |
4.1.7.21 案例V分析 |
4.1.7.22 案例W分析 |
4.1.7.23 案例X分析 |
4.2 陕西省乡村医师问卷调查结果 |
4.2.1 基本情况 |
4.2.2 抗菌药物使用情况 |
4.3 某三甲医院青年医师问卷调查结果 |
4.3.1 基本情况 |
4.3.2 抗菌药物使用情况 |
第五章 理论模型建构 |
5.1 医师抗菌药物处方行为模式图建构 |
5.2 生态理论模型图建构 |
5.3 跨个案的因果关系图建构 |
第六章 基于生态理论的抗菌药物处方行为分析 |
6.1 抗菌药物处方行为的微系统分析 |
6.1.1 医师因素与抗菌药物处方行为 |
6.1.2 患者因素与抗菌药物处方行为 |
6.1.3 药物因素与抗菌药物处方行为 |
6.1.4 临床因素与抗菌药物处方行为 |
6.2 抗菌药物处方行为的中系统分析 |
6.2.1 药品推广与抗菌药物处方行为 |
6.2.2 同侪效应与抗菌药物处方行为 |
6.2.3 医患关系与抗菌药物处方行为 |
6.3 抗菌药物处方行为的外系统分析 |
6.3.1 医疗体制与抗菌药物处方行为 |
6.3.2 医疗环境与抗菌药物处方行为 |
6.4 抗菌药物处方行为的时间维度分析 |
第七章 结论与建议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建议 |
7.3 研究创新 |
7.4 研究限制 |
主要参考文献 |
附件 |
附件1 开放式访谈提纲 |
附件2 乡村医师抗菌药物使用调查问卷 |
附件3 医院医师抗菌药物临床使用调查问卷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7)基于导游员视角下的导游薪酬制度改革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对象及概念界定 |
1.2.1 薪酬 |
1.2.2 薪酬制度 |
1.2.3 导游薪酬结构 |
1.2.4 其他相关概念 |
1.3 研究目的 |
1.4 研究意义 |
1.4.1 理论意义 |
1.4.2 实践意义 |
1.5 研究综述 |
1.5.1 国外导游薪酬制度研究综述 |
1.5.2 国内导游薪酬制度研究综述 |
1.5.3 总结 |
1.6 研究方法 |
1.6.1 文献分析法 |
1.6.2 问卷调查法 |
1.6.3 访谈调查法 |
1.6.4 带团体验法 |
1.6.5 系统分析法 |
1.6.6 实证分析法 |
1.6.7 规范分析法 |
1.7 研究思路及论文结构 |
1.7.1 研究思路 |
1.7.2 论文结构 |
2 导游薪酬制度的相关理论 |
2.1 "劣币驱逐良币"与"反格雷欣法则" |
2.2 外部经济性与利益相关者理论 |
2.3 帕累托改进、帕累托最优、纳什均衡与囚徒困境理论 |
2.4 破窗效应与木桶原理 |
3 导游薪酬制度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形成原因 |
3.1 导游薪酬制度的现状 |
3.1.1 导游收入水平 |
3.1.2 导游收入构成 |
3.1.3 导游收入预支 |
3.1.4 导游薪酬制度的现状总结 |
3.2 导游薪酬制度存在的问题 |
3.2.1 导游收入结构不科学 |
3.2.2 导游收入极其不稳定 |
3.2.3 导游薪酬激励机制不健全 |
3.2.4 导游社会保障机制不完善 |
3.2.5 导游的非经济薪酬严重缺失 |
3.3 导游薪酬制度的形成原因 |
3.3.1 旅行社方面的原因 |
3.3.2 业态方面的原因 |
3.3.3 政府部门方面的原因 |
3.3.4 导游自身方面的原因 |
3.3.5 社会方面的原因 |
4 导游薪酬制度的改革原则、改革模式及其保障机制 |
4.1 导游薪酬制度的改革原则 |
4.1.1 公平性原则 |
4.1.2 合法性原则 |
4.1.3 竞争性原则 |
4.1.4 激励性原则 |
4.1.5 经济性原则 |
4.1.6 利益均衡原则 |
4.2 导游薪酬制度的改革模式 |
4.2.1 直接经济薪酬 |
4.2.2 间接经济薪酬 |
4.2.3 非经济薪酬 |
4.3 导游薪酬制度改革模式的保障机制 |
4.3.1 旅行社层面的保障机制 |
4.3.2 业态层面的保障机制 |
4.3.3 政府层面的保障机制 |
4.3.4 导游层面的保障机制 |
4.3.5 社会层面的保障机制 |
5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A |
作者简历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8)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立法现状 |
1.2.1 国外立法现状 |
1.2.2 国内立法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第2章 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特殊性 |
2.1 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界定 |
2.1.1 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法律构成 |
2.1.2 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法律特征 |
2.2 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严重性 |
2.3 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特殊性 |
2.3.1 形式的特殊性 |
2.3.2 性质的特殊性 |
2.3.3 危害的特殊性 |
2.3.4 原因的特殊性 |
第3章 医药购销领域反商业贿赂缺陷 |
3.1 立法方面的缺陷 |
3.1.1 刑法的立法缺陷 |
3.1.2 经济法的立法缺陷 |
3.1.3 行政法的立法缺陷 |
3.1.4 诉讼法的立法缺陷 |
3.2 体制方面的缺陷 |
3.3 监管方面的缺陷 |
第4章 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制 |
4.1 立法方面的完善 |
4.1.1 完善刑法立法 |
4.1.2 完善经济法立法 |
4.1.3 完善民法立法 |
4.1.4 完善行政法立法 |
4.1.5 完善诉讼法立法 |
4.2 完善体制 |
4.2.1 完善经济体制 |
4.2.2 完善医疗体制 |
4.2.3 完善药品购销体制 |
4.2.4 完善药品定价体制 |
4.2.5 完善政治体制 |
4.3 完善监管 |
4.3.1 完善政府监管 |
4.3.2 完善行业协会监管 |
4.3.3 完善司法监管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商业贿赂构成与法律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商业贿赂概述 |
一、商业贿赂的概念与特征 |
二、我国现行法律关于商业贿赂的规定 |
三、当代中国商业贿赂的成因分析 |
四、国内外商业贿赂的现状 |
五、商业贿赂导致的社会危害 |
第二章 商业贿赂的构成研究 |
一、竞争法下的商业贿赂构成 |
(一) 商业贿赂的主体 |
(二) 商业贿赂的主观目的性 |
(三) 商业贿赂的侵犯客体 |
(四) 商业贿赂的表现形式 |
二、刑法涉及的商业贿赂犯罪构成要件研究 |
(一) 刑法中有关商业贿赂的相关罪名 |
(二) 刑法与竞争法中商业贿赂构成的比较 |
第三章 商业贿赂与商业活动中相关行为辨析 |
一、回扣与折扣 |
(一) 回扣 |
(二) 折扣 |
(三) 回扣与折扣的辨析 |
二、返利、销售奖励与回扣 |
三、佣金与回扣 |
四、商业附赠与商业贿赂 |
五、其他不正当交易行为与商业贿赂 |
第四章 垄断行为中的商业贿赂问题 |
一、行政垄断与商业贿赂的关联 |
二、垄断行业中商业贿赂的主要特征 |
三、优势地位滥用与商业贿赂 |
(一) 优势地位滥用的概念 |
(二) 国外对优势地位滥用的法律限制 |
(三) 国内的“优势地位滥用”的状况及其法律遏制措施 |
第五章 商业贿赂行为的法律规制 |
一、惩治商业贿赂的国家和地区立法 |
(一) 美国在惩治商业贿赂方面的立法经验 |
(二) 日本惩治商业贿赂的立法经验 |
(三) 韩国惩治商业贿赂的立法经验 |
(四) 我国香港地区惩治商业贿赂的立法经验 |
二、我国竞争立法的完善措施 |
三、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强化反商业贿赂的执法力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后记 |
(10)商业贿赂法律规制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商业贿赂行为的概述 |
第一节 商业贿赂概念的起源及发展演变 |
一、境外法律关于商业贿赂的界定及演变 |
二、我国学者对商业贿赂概念的研究观点 |
第二节 商业贿赂行为的特征 |
一、商业贿赂主体的普遍性 |
二、商业贿赂侵害的客体的多重性 |
三、商业贿赂具有主观的经济目的性 |
四、商业贿赂手段的多样性 |
五、商业贿赂行为的多重违法性 |
第三节 商业贿赂与相关行为辨析 |
一、附赠式有奖销售与商业贿赂 |
二、通道费(进场费)与商业贿赂 |
三、回扣与商业贿赂 |
四、佣金与商业贿赂 |
第二章 域外反商业贿赂法律规制的比较分析 |
第一节 美国反商业贿赂法律规制的概况 |
一、美国反商业贿赂立法 |
二、美国反商业贿赂的司法情况 |
三、美国的道德教育和社会舆论监督 |
第二节 德国与日本反商业贿赂法律规制的概况 |
一、德国反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制概况 |
二、日本反商业贿赂法律规制的概况 |
第三节 中国香港地区反商业贿赂模式 |
一、香港反商业贿赂法律规则的特点 |
二、香港反商业贿赂法律规则设立专门的执法机关 |
三、香港反商业贿赂法律规则的严厉处罚制度 |
四、香港反商业贿赂法律规则鼓励民众参与 |
第四节 国外反商业贿赂法律规制经验的借鉴 |
一、国外对商业贿赂法律规制的主要经验 |
二、我国如何具体借鉴国外先进的反商业贿赂法律规制 |
第三章 我国反商业贿赂法律规制之分析 |
第一节 我国反商业贿赂的立法状况 |
一、经济立法方面 |
二、行政立法方面 |
三、刑事立法方面 |
四、有关法律解释 |
第二节 我国反商业贿赂法律规则存在的问题 |
一、立法滞后 |
二、现行法律商业贿赂界定过于狭隘 |
三、相关概念界限不清晰 |
四、商业贿赂民事法律责任缺位 |
五、对商业贿赂的行政制裁力度不够 |
六、治理商业贿赂的刑事立法不够完善 |
七、执法主体混乱,执法手段单一 |
八、对跨国贿赂未予认定 |
第四章 我国反商业贿赂法律规制的完善 |
第一节 完善我国反商业贿赂的立法 |
一、制定一部专门的法律 |
二、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 |
三、完善对民事责任的规定 |
四、完善刑事立法 |
五、加强行政法与刑法的衔接 |
第二节 加强我国反商业贿赂的执法力度 |
一、杜绝多头执行的局面,建立统一的执法机关 |
二、加大执法机关的权力 |
三、加大对商业贿赂的经济处罚力度 |
四、建立完善的会计审计制度和金融监管体系 |
五、建立举报制度和通报制度 |
结语 |
注释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不得以“回扣”方式促销(论文参考文献)
- [1]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重心下移一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J]. 广州市人民政府. 广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1(S1)
- [2]商业贿赂法律问题研究[D]. 杨申. 湖南工业大学, 2019(01)
- [3]商业贿赂界定标准之思考[J]. 黄璞琳.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2014(09)
- [4]商业贿赂界定标准之思考[J]. 黄璞琳. 法制与经济(下旬), 2014(09)
- [5]《旅游法》确立的旅行社经营新规则探讨[J]. 樊英. 现代经济信息, 2014(14)
- [6]基于扎根理论的医师抗菌药物处方行为研究[D]. 张抗怀. 沈阳药科大学, 2012(01)
- [7]基于导游员视角下的导游薪酬制度改革模式研究[D]. 李鹏学. 北京交通大学, 2011(09)
- [8]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制[D]. 张志. 湖南大学, 2011(04)
- [9]商业贿赂构成与法律规制研究[D]. 陈晓. 苏州大学, 2010(01)
- [10]商业贿赂法律规制问题研究[D]. 戚秦. 复旦大学, 2009(S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