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Internet 时代的网络出版(论文文献综述)
王丽娜[1](2020)在《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法治化转型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极大地促进了经济和社会发展,但其负面问题不断显现,由此互联网治理的相关议题也日益受到关注,随之推动互联网监管部门不断探索行之有效的治理方式。在诸多互联网的治理方式中,互联网运动式治理凭借其治理的快速和有效成为相关管理部门的一种重要治理选择,同时也受到研究者的关注。本文梳理不同时期的全局性的互联网运动式治理案例,纵向勾勒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发展历程;界定了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涵义;厘清了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规制体系,分析其治理主体的构成,对其治理客体进行分类,并分析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行政过程;此外,本文探讨了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必然性和过渡性,对治理的效果评价和价值评价等理论问题进行细致探讨,提出以下观点:互联网运动式治理具有过渡性特点,体现在治理中行政与法的一致和相悖并存,治理的行政合作机制反复重叠,治理中运动性治理和常规化治理相冲突等方面;就其治理的效果评价来说,最初互联网运动式治理显现出治理速度快、治理效果好的优势,但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问题的增多,其治理成本高、治理效率低、治理违规现象多及治理内卷化等弊端也越来越突出,由此对它的评价从最初的肯定其治理有效性转向对其弊端的多方诟病;鉴于互联网运动式治理存在的底层逻辑和规定性,本文认为对其应进行客观的再评价:要看到互联网运动式治理行动催生的规则在不断导正其治理行为偏差;要看到其治理行动中输送的制度对互联网秩序的维护作用;要看到其法治化转型对互联网治理行为的合法性要求在增加;要看到其制度供给背后的法治追求和治理理念的转型努力;要看到互联网运动式治理中维护治理对象的相关权利的客观结果。对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价值评价进行否定之否定不是不顾其弊端而默守陈规,恰是为了正视其所面临的困境。就互联网运动式治理面临着的法律困境而言,互联网运动式治理主体经常不能协调好秩序、安全、效益、公平、自由、正义等诸多法律价值的平衡,导致治理中多元法律价值的失衡和错位;另外,治理中所依据的法律文本缺失和模糊导致治理的法律规制中出现较多困难。就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主体和客体各自面临的困境而言,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治理主体的同质化困境、复合性困境和权威性困境亟待解决;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治理客体在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管制框架内,受到治理主体所采取的行政的、法律的和技术的治理手段的影响,导致互联网优势的发挥、互联网融合发展趋势以及治理主客体间的协调发展都受到极大限制。上述互联网运动式治理所面临的多种困境使得其合理转型变得非常迫切。就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转型方向而言,法治中国建设、网络空间法治化建设和公共治理理念引入等背景和因素都指向了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法治化转型这一解决之道。具体而言,要转变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法律观念,走出治理主体和治理客体各自面临的困境,同时要充分发挥其治理中的法制输送机制,包括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法律文本输送机制和法律制度输送机制,从而推动互联网法的完备化、制度化、体系化和均衡化发展,并有力推动互联网法的良好执行、适用、遵守和互联网法的监督体系建设;此外还要充分发挥互联网运动式治理中的治理学习机制和技术再塑机制,共同推动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法治化转型。
韩建力[2](2019)在《政治沟通视域下中国网络舆情治理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自1994年中国全面接入互联网以来,随着网络技术和网络应用的发展,网民规模的扩大,互联网以其去中心化、迅捷性、强互动性和开放性的传播方式,逐步成为公众进行利益和意见表达以及政治参与的平台和渠道,网络舆论逐步成为中国的主流舆论。受“数字鸿沟”和网民参与意识、参与能力的客观影响,网络舆论作为一种“有限规模”“有限理性”的民意形式,为提升公民利益表达效能,强化决策者意见整合能力、推进决策民主化和政治回应性、强化社会监督产生了全面而深刻的积极影响。同时,网络舆情因其去中心化、跨地域性、多媒体、多渠道传播的特征,具有一定的非理性和不可控性。面对多元化的信息和渠道,分散化的网民在一些组织或个体的动员、引导之下容易出现“信息茧房效应”“流瀑效应”和“群体极化效应”,引发意见气候向极端化流变。近些年频发的由网络谣言导致的舆情危机以及舆论反转事件可以作为其典型表征。此外,网络舆情的发展造成了舆论环境的剧变:此前由政治逻辑主导的舆论场渐渐被市场逻辑和技术逻辑分解,以往“大一统”的舆论场被分割成官方舆论场和民间舆论场。加上境外舆论场,这就形成了三大舆论场的鼎立之势。舆论场的分立可能树立和强化官民对立,并且破坏社会共识以及达成共识的能力,甚至可能诱致社会撕裂。这决定了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公共权力有义务进行网络舆情治理。从中国的网络舆情治理规则体系和既往的网络舆情治理实践上看,公权力主体在网络舆情治理中发挥了主导性作用。随着网络信息媒介和应用的发展,中国也逐步形成了以媒体和新闻信息管控为核心的管控方式,以行政法规为主体的规则架构,并进行渐进性调整的网络舆情治理模式。从治理效果看,这一模式有效提升了网络媒体和网络信息的可控性,对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和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具有积极作用。但是,在网络舆情治理过程中,公权力主体更关注网络的媒体属性,强调对网络舆情负面功能的管控:一方面在治理方式上延承了传统媒体的治理思路,注重对渠道和信源的管控;另一方面,部分地方政府和部门缺少舆情应对经验,往往将网络舆情视为洪水猛兽,采用删帖、封号、设置敏感词,甚至由公安机关在线下直接介入的“摆平主义”的舆情应对方式。中国的网络舆情治理体现出了鲜明的“管制平抑”特征。在网络舆情治理过程中,公权力主体在治理目标和治理规则设定,以及治理规则执行方面的主导性作用,赋予了中国网络舆情治理鲜明的政治性。从政治学的角度看,中国的网络舆情治理本身即为一种公共权力运用的行为,不仅需要考察其有效性,还需要考虑权力应用的合法性。此外,网络舆情的功能多样性也决定了网络舆情治理效果的复杂性。因此,如何控制网络舆情治理的负外部性后果,也成为审视网络舆情治理效果的标准之一。以合法性、有效性和负外部性三个标准审视现行的网络舆情治理机制,可以发现,中国的网络舆情治理模式还存在合法性不足、有效性不足以及网络渠道阻塞三大风险。政治沟通理论注重作为信息的“舆论”的重要性。在政治沟通视域下,网络舆论作为一种“有限规模”“有限理性”的民意形式,不仅作为一种“社会皮肤”,有表征矛盾、社会预警、权力监督以及提升决策合法性和质量等正向功能,也可能对社会秩序、国家安全特别是意识形态安全造成威胁。在政治沟通理论看来,网络舆情治理有两个面相:一是以网络媒体和网络信息管理为核心的政治宣传面相,这一网络舆情治理模式倾向于以强化信息源头和信息渠道的控制方式,提升网络信息特别是新闻信息的可控性,以实现网络舆情治理的目标;二是以协商沟通渠道建设和维护为核心的政治决策面相,这一网络舆情治理模式注重网络渠道的构建、拓展与维护,倾向于以协商沟通的方式,对网络舆情予以整合、回应和管理,以实现网络舆情危机的有效应对以及对网络民意的有效吸纳,推动网络舆情正向功能的发挥。只是,中国的网络舆情治理侧重于政治宣传面相,而在以政治决策为核心的网络舆情治理方面着力不足。网络舆情治理的三重风险要求,公共权力主体在网络舆情治理过程中,应注重以协商保证规则本身以及规则执行中的合法性、以协同提升多元主体的合作治理的有效性、以沟通保证网络舆情渠道的畅通,发现政治沟通逻辑在优化网络舆情治理机制中的积极作用。本研究即从政治沟通视角审视网络舆情治理,构建分析框架,梳理历史延革和现状,明确当前网络舆情治理机制存在的三重风险和原因,提出在以协商、协同和沟通为主要特征的“政治沟通逻辑”作为网络舆情治理的优化思路,并提供了完善网络舆情治理法规体系,强化多元治理主体的协同性,提升治理主体行为规范性,推动网络舆情治理体系嵌入到国家治理体系之中的体系化构建路径。
王爽[3](2016)在《互联网与文化生产、推广和消费研究》文中提出正如普适计算之父马克·韦泽(Mark Weiser)所说:“最高深的技术是那些令人无法察觉的技术,这些技术不停地把它们自己编织进日常生活,直到你无从发现为止”。①互联网就是这样的技术,它正在全方位改变网民的生活和消费习惯,并且催生了网络经济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新形态,使互联网产业与文化产业之间的边界越来越模糊。在日趋变平的世界里,互联网从根本上变革了“传播”和“受众”的交互关系,也深刻改变了文化生产、推广和消费的方式。互联网时代传统“受众”的内涵和外延都得到了拓展,主动性、即时交互性和“受众”舆论的蝴蝶效应得以彰显。文化内容在互联网世界有三大生存空间:娱乐、资讯和社交,它们构成了互联网社会的大部,同时也涵盖了网民进入网络世界的全部动机。网络时代的受众在通过智能手机、智能电视、电脑(台式或便携式)、平板电脑、可穿戴的智能设备等终端接收、消费文化内容及其商品的同时,也不断地实践着文化内容的“再生产”、“再推广”和“再消费”过程。互联网使网民成为文化产业运营中的中坚力量,如何从微观、中观和宏观角度探讨、分析和揭示出互联网对我国文化内容生产、推广和消费的影响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重要课题。在当前社会各界都不断强调“互联网+,’的大背景下,本文从技术和媒介发展史的角度,由“受众”身份变迁入手,在相关理论和业界实践的支撑下,通过传统文化产业与互联网文化产业运营对比分析,深入探讨网络技术、网络媒介为文化生产、文化推广和文化消费带来的变革,并剖析“互联网+,’时代文化产业商业模式创新的方向和路径。文化生产、文化推广和文化消费这三者不仅代表了文化产业市场活动的过程性,而且它们也是文化经济其他要素的基础。研究互联网为文化产业运营带来的影响,必然应当从文化生产、推广和消费入手。文化生产是传统文化经济活动的起点,更是网络文化经济的核心生命力。文化内容生产是一种特殊的生产形态,由最初的图腾崇拜、神话传说、巫术、仪式等表现形式发展到商业大众文化生产再到网络文化内容生产,每一次变革的动力都源自于媒介技术的革新。传统大众文化产业运营是线性过程,生产活动是一切文化经济活动的起点。网络技术、数字技术在改变文化内容呈现形式的同时,也为文化内容生产带来了全新的生态环境。在这个生态环境中,网民是文化内容生产的主导力量,网民的内容创作、分享和点击为文化内容提供者、经营者的“免费”或收费经营提供了根本性支持。除了文化生产组织外,全体网民的参与性生产为文化经济注入了新的生命力。即时交互性“D1Y”文化内容生产活动既可以满足受众表达自我、实现自我的需要,还能借助网络平台与文化经济经营者即时交流。受众的“微内容”生产活动可以是对某一文化内容或商品的评价、反馈,也可以是原创的微内容发表。这些无疑都是对文化经济生命力的延续。“无形化”的文化推广是文化内容商品实现价值和交换价值的保障。较之传统文化营销,网络文化内容商品推广强调“软”营销信息、交互营销沟通和整合全媒体。互联网环境下的文化营销活动更加趋向于无形化、“软”化,实体的文化产品或服务往往需要借助无形的文化内容、文化情怀、文化理念、企业文化、文化体验等的传播获取受众的注意。营销者并不直接将文化内容产品或服务的价值呈现在消费者面前,商品价值需要消费者去主动发现并完成交换。同时,与传统“播式、推式”文化营销相比,网络文化营销的交互性是其最核心的竞争力。在商品种类繁多的文化市场环境中,如何针对不同受众的解构特色推广不同的文化内容商品是文化市场营销成功的关键。网络营销技术能够实现精准的信息搜集、分析和推送,并可以根据不同受众不同的网络生活习惯采用不同的手段实现文化内容商品推广,是最适合主观性和个性化都较强的文化内容商品推广的手段。碎片化的文化内容市场和碎片受众共同构成了文化内容商品的新活力,口碑成为衡量品质的最重要依据。文化消费既是交换价值实现的过程,也是内容价值再生的开端。传统线性文化经济活动,消费达成意味着一个经济活动的结束。互联网将文化消费的“终点”身份演变为再生产、再推广和再消费的“起点”。网络文化经济是一种分享经济,它遵循边际成本递减、边际效益递增的经济规律。在网络空间中的文化内容消费更强调自我价值实现、精神体验和交互分享。也正是因为网络文化消费的主动性、分享性等特征,使受众在调研、交流和分享文化内容商品的过程中,无意识地参与到了文化内容再生产、再推广和再消费活动中。这种循环性受众参与的文化内容生产、推广、消费和再生产、再推广和再消费活动,构成了网络文化经济的大生态系统。同时,网络文化经济突破了传统文化消费时空、支付手段和收入限制等弱点,颠覆了传统文化产业的经济规律,为文化消费带来了更广泛的受众、更多的体验。为应对“互联网+”时代的文化生产、推广、消费方式变革,必须推动文化产业商业模式的创新。笔者综合互联网为文化内容生产、推广和消费带来的变革以及受众在网络社会突出的主体地位,为互联网时代文化产业运营变革概括提出“内容为王”商业模式、平台商业模式和“免费”商业模式。“文化内容”是文化内容商品和文化企业的最重要招牌,是受众粘附力的核心来源,更是一切网络文化经济活动得以进行的基础元素,互联网时代“内容为王”的内涵和外延得以拓展;网络平台是当今社会人们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生产者依托互联网平台和信息从事内容创作,文化内容推广者依托互联网将信息有效推送到目标受众视线内,文化消费者依靠便利的互联网平台进行内容调研、交流、选择、购买体验和分享等一系列活动,网络平台对文化产业效益调节和受众分享都有着重要意义;“免费”是网络经济经常采用的经营模式,它颠覆了传统的商品定价策略,通过“交叉补贴”文化内容平台可以实现远高于传统文化内容商品定价销售获得的利润。“内容”、“平台”和“免费”交错存在于文化企业的网络经营中,三者共同构成了文化产业在网络环境中发展的主要商业模式。
李静瑞[4](2019)在《网络知识论 ——基于中国化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考察》文中研究指明文章以比较研究法、文献研究法和史论结合法,从中国化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视角研究了网络知识活动,包括网络知识获取、网络知识生产、网络知识传播和网络知识悖论,对其方式、利弊及其运行规律进行归纳抽象,形成了完整的网络知识理论体系。并从中国化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视角对其进行解读。采用总论、研究视角阐述和分论的研究结构。本文涉及较多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观点主要有:基于直接经验的间接经验论、认识运动的辩证发展论、与真理论相统一的价值论、认识活动和过程中的对立统一论、网络知识传播与管理论、认识的群众主体论。网络知识论是对基于计算机、智能移动终端和电子网络技术而产生的新的知识活动方式的相关特点、规律的研究和探索,包括网络知识获取理论、网络知识生产理论、网络知识传播理论和网络知识悖论。相较于传统知识活动,网络知识活动具有三个方面的显着特点:一是得益于互联网络的开放性特征,网络知识获取、生产、传播的主体都打破了精英垄断,有由精英垄断向普通大众下移的大众化趋向;二是同样源自于电子网络的开放性特征,网络知识的获取、生产,和传播,都具有开放性的特征;三是源自于web2.0以来互联网的交互性特点,网络知识的获取、生产和传播都具备强交互性的特征。从中国化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视角透视和考察,网络知识获取实质上属于基于信息网络技术的一种间接经验获取新方式;网络知识生产理论既体现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知识开放性理论品格和认识运动的反复性和无限性,亦融通了唯物史观和唯物主义认识论的相关思想,从而多维度呈现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网络知识传播理论体现了知识渗透价值理论;网络知识活动中的一系列悖论是网络知识活动中所衍生和呈现出的对立统一的新形式,也可作为网络时代认识论中对立统一的新形式。本文的创新点主要有:第一,对所有网络知识活动进行整体研究,提出了“网络知识论”的概念对之进行概括。第二,详细探讨了电子网络空间中的知识悖论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创新性的应对之策。第三,在对网络知识理论的每一部分研究的基础上,都对之进行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视角的解读和考察。
鲁传颖[5](2016)在《网络空间全球治理与多利益攸关方的理论与实践探索》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网络空间全球治理是当前国际关系领域的优先议题,在全球治理议程中的重要性不断上升,不仅各国政府纷纷投入大量的资源参与网络空间全球治理,非国家行为体,包括私营部门和市民社会也积极参与治理机制的构建。治理实践的不断演进为多利益攸关方网络空间全球治理理论研究奠定了现实的基础。本文从基本概念和定义出发,认为网络空间和网络空间全球治理等相关概念的定义是多利益攸关方网络空间全球治理理论建构的基础,特别是在当前网络空间研究领域存在着多种不同定义的情况下,统一定义不仅有助于避免无谓的争议,也可以清楚地展示本文所要研究的主体、客体和逻辑。多利益攸关方网络空间全球治理理论的主要理论假设是网络空间全球治理存在多个不同的治理机制,这些机制的产生在于不同议题的性质决定了政府、私营部门和市民社会等不同利益攸关方之间的互动模式,从而产生不同的治理机制。根据网络空间的层级理论,网络空间全球治理主要分为互联网治理、数据治理和行为规范治理三个层级的治理领域。明确议题后需要进一步分析参与治理的行为体特征,并从合法性、能力、利益和资源四个角度分析政府、私营部门和市民社会三个不同利益攸关方在不同议题中的结构性位置情况;随后分别从互联网治理、数据治理和网络空间中的行为规范三个层面来探讨机制是如何构建出来的;最后,文章从衡量国际机制的有效性出发,进一步检验网络空间全球治理机制的有效性。多利益攸关方理论己在在网络空间全球治理实践中有所应用。本文主要从的互联网治理(技术、政策层面)、数据治理(信息和内容层面)、网络行为规范(行为体层面)对理论作进一步的深入研究,并以实践角度进行检验理论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在互联网治理层面,主要研究和分析了互联网治理论坛(IGF)与信息社会世界峰会(WSIS)、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ICANN)等机制的构建过程和有效性。数据是网络空间中的权力与财富的主要载体,相应的治理机制更为复杂,既可以从信息层面将网络空间中的数据治理分为战略信息、竞争信息和免费信息三种不同的信息治理模式,又可以从内容和价值观念层面来看待数据流动的治理。在数据治理之上是关于网络空间中行为体的行为规范治理,特别是政府的行为规范。网络空间作为一个人类创造出来的新疆域,在这个快速发展和演进的空间中相应的治理机制和行为规范并没有建立起来。在现实社会中国家与国家之间的行为规范是建立在主权基础之上,自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建立之后,主权就成为国际社会行为规范的基石。在网络空间建立行为规范面临的首要挑战就是各方并没有对网络空间中的主权达成统一的认知,并且网络自由主义、网络公域等概念都试图解构网络主权。随着网络空间全球治理进程的推进,各方意识到网络空间行为规范需要建立以主权作为基本的准绳。这-部分的内容首先讨论了主权在网络空间中面临的挑战并在此基础之上界定了网络主权的基本内涵。在网络主权的基础之上探讨政府在网络空间中的行为规范,主要从大规模网络监控、网络商业窃密、网络军事力量发展和网络战准则等治理领域进行研究。最后,文章得出结论多利益攸关方治理理论是适用于当前网络空间全球治理实践,并有助于推动网络空间全球治理进程走出困境。本文的研究对于构建中国的网络空间全球治理战略和网络强国战略有一定的启示。
高文苗[6](2014)在《马克思自由观视阈下网络言论行为研究》文中提出网络言论行为问题已经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不仅关系到人的发展,又能影响着社会的安定和谐。自由是网络言论行为的活力源泉,又是解决网络言论行为问题的关键。以马克思自由观作为视阈来研究网络言论行为,不仅能够给网络言论行为诸多问题的解决提供理论依据与适用基础,而且也有助于深化网络言论行为的理论探索与实践探讨。基于此,本文在全面分析马克思自由观实质内涵的基础上,主要从五个部分对网络言论行为展开全方位的深入研究。第一部分旨在研究“网络言论行为是什么”,主要探究网络言论行为的内涵、性质、特点与作用等,立足于四个基本要素,对网络言论行为的主体、客体、介体和环体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并着重将网络言论行为与网络言语行为、网络出版行为、网络信息传播行为等关联行为予以异同分析。第二部分旨在研究“网络言论行为应当怎么样”,主要围绕着真、善、美等三种价值目标而展开,将网络言论行为的“真”归结为思想意识的真实表达、民情民意的真实反映和网络信息的真实可靠;将网络言论行为的“善”归结为合法性、责任性与公益性;将网络言论行为的“美”归结为促进网络社会环境的美化、网络社会人的发展以及人的价值实现。第三部分旨在研究“网络言论行为受什么影响以及有什么失范问题”,主要对人的思想与意识、人性与性格、人的动机与需要等内在影响因素予以探讨,对网络技术发展、现实社会关系、自然环境与社会发展等外在影响因素予以分析,并将网络言论行为失范的实质归结为自由与秩序的失衡,而将其失范的缘由归结为网络言论行为主体自律性不强和网络言论行为他律性不足。同时,将网络言论行为的失范形式归结为网络言语暴力、网络造谣传谣和网络人肉搜索等情况,将失范类型归结为侵犯个人权利类、危害国家安全类和破坏社会秩序类。第四部分旨在研究“网络言论行为应当如何规制”,重点围绕网络言论行为的规制目的、原因、原则、标准、技术、方法和措施等方面予以深入分析。其中,规制目的在于保障网络言论自由的有效行使以及促进网络言论自由的不断发展,并将规制措施归结为法律规定、道德规范、网络行业自律规范、网络实名措施。第五部分旨在以高校学生为例研究“网络言论行为的重要主体与教育引导”,依托于高校学生的网络生活,从提升高校学生的基本素养入手,将网络言论行为作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对象和媒介素养教育的关联对象,充分发挥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外在引导作用以及媒介素养教育的内在调节作用。
李小宇[7](2014)在《中国互联网内容监管机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本研究关注中国互联网监管的热点话题——内容监管。旨在通过历史回顾和现实评价,发现互联网信息内容监管的过程、参与者、方法和机制,结合当前网络环境为网络内容监管机制的改进作出建议。本文采取的研究模型是改进了的金顿多源流政策分析模型。基于政策体制适应与演化的视角,本文将我国互联网内容监管的功能、主体和策略的演化脉络视为政策过程模型中的三大源流,将当前互联网发展状况视为机制革新的政策之窗,并以此为契机指出了当前的监管机制改革的要点,对改进的可能做出建议。选取我国1994年至2011年颁布的195条与互联网信息内容监管相关的政策文本作为数据源,本文借助情报学的文本挖掘和内容分析方法建立了三维政策演化模型,揭示网络信息内容监管体制的功能结构特征和演化脉络。同时,利用社会网络分析工具提取并分析了监管主体的结构与合作关系,构建了三层级的策略体系结构以描绘监管策略的历史演变。在此基础上,本文基于政策适应机制和演化途径,提炼了我国互联网内容监管机制模型。继而通过对10位网络内容监管参与者进行的开放式专家访谈,总结了当前网络内容监管的特点、难点,评价了当前监管机制的适应性,并给出了改进建议。最后,本文基于复杂适应系统理论,将网络内容环境视为复杂系统,揭示其中的涌现机制和自组织临界性条件,提出了互联网信息内容复杂适应性监管机制。本研究发现,中国互联网内容监管体制并非独立的政策集合,而是与网络监管其他方面工作紧密相关的一种功能。内容监管以直接、间接、辅助三种程度分布在不同的监管政策中,并依据监管政策主题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十四个功能领域。不同领域中的监管功能彼此联系、相互支持。有些领域的监管关系到整个监管体制的基础,有的则更关注具体监管措施。政策引用类型的演化说明,监管力度和办法在不同时间上呈现出直接-间接、强力-柔性的周期性交替。互联网内容监管由大量不同的监管主体承担。通过提取监管政策的发布单位,统计得到58个监管主体。这些主体在不同程度上和不同领域中参与网络内容监管。信息产业部(工业与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部是网络内容监管的核心主体。在2004年至2007年之间,主体合作规模达到顶峰。这些合作并非依据分工职能在具体监管领域中自发形成。而是多种不同职能的部门在统一安排指挥下针对特定的监管领域大规模的展开。互联网内容监管在历史上采取过大量监管措施,可以划分为七类中观监管策略和五类宏观管理方略。通过内容分析和统计发现,在互联网发展早期,内容监管依赖于前置审批等制度化监管策略。随着时间的发展,制度化监管逐渐让位于运动式监管。这说明了旧有监管制度对新兴网络服务的不适应,监管主体通过建构在行政体制上的管制力量应对新的监管问题。将监管工作外包给互联网企业的代理式监管同样也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监管办法。通过以上三个方面的总结分析,发现互联网内容监管肇因于发展需求与管理需求之间的政策价值矛盾。当传统管制模式不适应复杂多变的网络内容环境时,就促使监管主体调整政策。通过政策工具与政策学习构建的政策循环过程,监管主体与客体按照各自的价值目标相互适应演化,构成了共演化的复杂适应系统。在回顾复杂性科学和复杂适应系统理论的基础上,发现互联网信息内容环境是具有涌现机制和自组织条件的复杂适应系统。由此建立了网络内容复杂适应性监管机制。在该机制下,传统治理理论中的治理重心转变为激励主体,保障流动,促进优质信息生产。政府监管部门从网络监管者的地位转变为网络信息内容复杂系统有序化过程中的主体之一。政府主体主要关注信息生产主体的激励、信息流的畅通均衡。用户主体和企业主体则承担起自我决策、自我治理的责任。同时通过组建多种类型的用户组织,作为系统内的用户聚合、目标协商和信息流动传播机制,促进系统自组织有序化的进行。
宋超[8](2013)在《当代中国网络政治参与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人类社会的每一次技术革命都会对政治生活产生巨大的影响。报纸和电视等大众传播媒介所采用的传播技术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改变了选举的进程和公民对政治的参与程度,互联网的出现,不仅仅代表着人类传播技术的变化与进步,更以一种前所未有的方式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网络使得网络社会正在崛起,网络以其巨大的影响力改变了人们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模式,并对整个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力,毫无疑问,网络也对政治系统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尤其是对公民政治参与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影响。政治参与是公民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渠道影响政治过程的行为,现代意义上的政治参与理论源自于近代民主理论中人民权利的思想。民主本质上要求广泛的政治参与,因此,政治参与是民主政治的核心,也是现代政治系统良性运转的必要条件。公民的政治参与体现了公民对于国家的权利和义务,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广泛的政治参与权,而且以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为起点,建立了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信访制度、基层民主制度等等的制度安排,在实际的政治生活中,公民政治参与的主要形式为进行选举和投票、参加社团组织或者政党组织、信访等等。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结构的变革和利益的分化推动了中国政治参与的发展,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网络社会的崛起,互联网凭借自身的信息量大、公开性和实效性等成为公民政治参与的主要平台之一。人们在现实中政治参与的需求得不到满足,就会借助网络这一媒介进行宣泄,利用虚拟空间来获得政治参与诉求的实现。对于中国而言,伴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网民队伍的扩大,互联网对中国政治生活的影响也越来越重要。人们越来越多的利用网络获取政治信息、参与政治生活。2008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超过美国,居世界首位。在当下的中国,网络不仅仅建构了一个虚拟的世界,也为公民政治参与创设了新的方式,它以一种无中心的、离散的结构打破了以往政治参与时间与空间的限制,网络政治参与所具有的低成本性、平等性、开放性、高效性、直接性、互动性等特征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了政治参与者的平等,政治参与的价值理念在网络时代体现得比任何时代都要明显。在启动公共议程方面,网络政治参与具有不依赖政府批准的独特优势。网络赋予了公民话语权,在政治参与过程中,公众通过网络所形成的网络舆论尽管不必然影响政府决策,却是政府在决策时所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因而极大地激发了公民政治参与的热情。同时,网络也为政府与公民之间的互动提供了一个非常便利的平台,推动了政府与民众的沟通与对话,提升了公民政治参与的能力。网络不仅改变着人们的政治观念、改变着政治参与的模式和方法,也改变着政府决策的行为,为中国政治发展创设了新的环境。网络政治参与是公民借助网络这一媒介参与政治生活进而影响政治进程的行为,与传统政治参与相比,网络政治参与具有参与主体的广泛性、参与方式的互动性等特点。在这一新的政治参与模式面前,政府如果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与公民在网络空间展开互动和交流,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就能够控制矛盾的发生,也能够疏导和协调各种冲突,网络政治参与就是现实政治的“解压阀”。然而,如果政府不能够跟上网络社会的发展,对网络政治参与这一新的政治参与模式采取强压和打击的手段,就会导致矛盾和冲突的升级,网络政治参与就会成为政治冲突的“催化剂”。2003年“孙志刚事件”标志着中国网络政治影响力的真正形成。2008年初,绥德事件、西丰事件、天门事件和华南虎事件经过网络舆论传播放大,造成了广泛的社会影响。从“躲猫猫”事件、邓玉娇案、杭州飙车案,到上海“钓鱼执法”、石首骚乱,再到奥运圣火传递风波和谷歌退出中国事件,网络都发挥了惊人的政治影响力。网络不仅仅是一般民众参与政治活动、向政府进行利益表达和政治监督的重要工具,同时,也是广大政府官员了解民情、汇聚民智的重要途径。目前,中国的各级官员越来越认识到网络的重要,许多领导干部通过开设博客和发帖等方式参与网民的互动。2011年被称作中国的“政务微博”元年。越来越多的政府机构和政府官员开始使用微博,政务微博作为民众与党政机关和政府官员交流沟通的平台,不仅能够提高政府部门的行政效率,还能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和整合电子政务资源。作为政府创新与管理的新方式,政务微博逐渐成为令人关注的力量。换句话说,网络已经成为领导干部治国理政的新媒介,而在实际工作中运用网络的能力,也成为衡量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准。当网络与中国政治相结合,究竟会给中国的政治发展带来什么样的变化?网络政治参与兴起的背景和条件是什么?网络政治参与将对中国政治生态带来什么样的影响?网络政治参与影响中国政治发展的路径是什么?中国网络政治参与存在怎样的现实困境?如何有效应对网络政治参与对当前中国政治发展的挑战?本文的研究主题就是就围绕着上述问题对中国网络政治参与的兴起与发展、网络政治参与对中国政治生态的影响、中国网络政治参与存在的现实困境以及加强中国网络政治参与的路径选择进行探讨。本文所依据的基本逻辑是,伴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政治参与成为当前中国的一种重要的政治现象,也成为影响现实生活中的国家权力、政治体制、政治文化和政府管理的一个重要的变量。同时,在网络政治参与这一变量的影响下,国家权力、政治文化和政府管理的变化也将反作用于网络政治参与,从而推动对于加强网络政治参与发展的思考。具体来讲,本文共分为八个部分进行论述:第一部分为导论,主要是提出本文研究的主题——当代中国网络政治参与,并对该研究的选题背景、研究意义、研究述评和研究方法与逻辑框架进行阐述与说明。第二部分是研究的基础与理论框架。本部分首先对政治参与以及网络政治参与的概念进行了厘清与界定,然后对研究的相关理论进行论述,对于媒介的政治功能、议程设置理论以及政治参与和政治稳定关系的理论进行论述。第三部分是中国网络政治参与的兴起与发展。本部分首先分析了中国网络政治参与兴起的背景,即互联网的产生及其在中国的发展、转型期中国政治经济的发展和利益冲突的深化。然后对中国网络政治参与的发展历程和主要方式进行了叙述,在此基础上,结合具体的案例对中国网络政治参与的主要特点进行了论述。第四部分是网络政治参与对中国政治生态的影响。本部分主要是从网络政治参与和中国政治意识的变迁、网络政治参与和公共政策、网络政治参与对政府行为的影响——以政务微博为例对网络政治参与背景下政府回应机制与互动模式的转变等方面展开了论述。第五部分是对新媒体环境下中国网络政治参与的具体形态——网络监督进行了分析。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作为网络政治参与具体形态的网络监督成为当前我国对公权力进行监督和制约的重要方式,本部分从网络监督的兴起、影响以及网络监督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和有效推进网络监督制度化建设的路径进行了分析和论述。第六部分是中国网络政治参与的现实困境:数字鸿沟的冲击与挑战、群体极化的负效应。首先对数字鸿沟进行了概述,然后对中国网络政治参与中数字鸿沟表现及成因以及数字鸿沟对中国网络政治参与的影响进行了分析。接下来对群体极化进行了概述,然后对中国网络政治参与中的群体极化的成因以及群体极化对中国网络政治参与的影响进行了探讨。第七部分是加强中国网络政治参与的路径选择。主要是通过加强网络政治参与法律法规的健全、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加强网络行业自律和公民网络伦理建设等方面推动中国网络政治参与的健康发展。第八部分是结语。总之,本文从政治传播学的视角对中国网络政治参与进行解读,将网络政治参与放在媒介与政治关系的互动中进行考察,对网络与政治的关系进行了探讨,以此作为分析中国网络政治参与的前提,对网络政治参与的理论基础、发展背景、网络政治参与对中国政治生态的影响、网络政治参与的具体形态—网络监督、网络政治参与的现实困境等问题结合具体的案例作出了较为系统的研究,并对加强网络参与的路径选择进行了剖析。
崔有波[9](2019)在《互联网对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每一轮科技革命都可能会引发一轮教育革命,教育和学习作为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性社会活动,始终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革新。文字和学校的出现标志着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教育革命的到来,教育成为有计划、有组织的活动;造纸术和印刷术的出现标志着人类教育史上的第二次革命的到来,知识传播更为便利;第三次教育革命发生在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过渡期,班级授课制的出现推动了规模化教学的发展,教育普及才真正得以推进。人类历史上第四次教育革命发生在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的过渡期,网络信息技术正引发教育系统的全面变革,教育方式、教育手段、教学内容、教育体制与教育目标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深刻地改变了社会结构、社会关系、社会生产和生活方式以及人们的思维方式,整个教育生态被重塑,信息和知识瞬息万变,不断学习成为社会成员的基础性需求。再加上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人口素质需要提高,教育公平问题需要解决,社会创新活力需要激活,而互联网的独特优势将有助于上述问题的解决。因此,建设全民、终身、全面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既是促进中国可持续发展的有效路径,又是互联网时代的必然选择。基于以上研判,本研究将学习型社会建设置于中国社会转型的宏观背景下,运用社会转型理论、网络社会理论、教育冲突理论等理念工具,从社会学视角出发,界定学习型社会的基本内涵,理清学习型社会建设理念的思想来源和历史演变,探究西方国家建设学习型社会的主要进展,分析在我国建设学习型社会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比较传统教学模式和网络时代的教学模式的主要区别,辩证分析互联网对学习型社会建设的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并探寻互联网时代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有效路径。导论部分首先解释了本研究的社会背景和现实意义,概括了人类历史上的四次教育革命,并从当代中国发展的实际出发分析了互联网对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影响研究这一话题所具有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然后,从教育学、社会学、管理学、经济学和政治学等多个视角总结了学习型社会研究的主要进展,对网络教育、网络学习、虚拟学习社区等概念做了区分,在此基础之上界定了互联网和学习型社会的主要内涵。通过分析已有研究的不足,并基于社会转型理论、网络社会理论和教育冲突理论,提出了本文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和可能的创新之处。中西方的学习型社会建设的理论与实践都经历了若干不同的发展过程。古代中国的“有教无类”教育思想和古希腊的“博雅教育”理念都可以看作是中西方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思想萌芽,但是由于历史的局限性,学习型社会建设在古代中西方都未能实现。现代中西方的学习型社会建设都经历了起步、探索、发展等多个时期,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人们的求知欲望大增,社会发展速度加快,学习型社会建设成为必然之举。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学习的兴起和国家的鼓励支持为学习型社会建设提供了有利条件。互联网时代的到来重塑了教育生态。与传统教学模式相比,互联网时代的教学模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主要表现为:教学主体经历了从单主体论到双主体论、从小众化到大众化的转变;教学内容经历了从有限性到无限性、从同质化到异质性的转变;教学从同时空性转变为超时空性,从年级年限制转变为无年级年限制;教学理念也经历了从师传生受到主动自学、从重视传授知识到重视培养信息素养的转变;教学目的也从培养人才转变为实现人的自我完善。互联网的内在特性与功能对学习型社会建设产生了积极影响。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增加了人们的闲暇时间,打破了教学的时空限制,助推了教育公平的实现,为全民终身全面学习创造了条件;提高了社会成员的学习动力、学习毅力、学习能力、学习效率和学习转化力;助推实现自我超越、改善心智模式、建立共同愿景、促进团队学习和系统思考,有助于构建学习型组织;能够满足学习者的多元化和个性化的学习需求;能够促进科研和学术的交流合作,促进创新型人才和创新型思维的培养,推动社会创新。同时,互联网对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消极影响也不容忽视。首先,“数字鸿沟”的存在会加剧地域之间、阶层之间和代际之间的教育不平等。其次,“信息超载”现象会分散学习注意力,浪费学习时间,增加信息辨识难度,降低学习质量,导致信息迷航,迷失学习目标。再次,“碎片化学习”方式的盛行会降低学习者的辨识能力和深度学习能力,并助长不良学习习惯的养成,最终降低学习的实际效果。另外,“网络依赖”会助长学习者的学习惰性,抑制社会成员的原创能力,并加剧网络安全威胁。最后,“网络失范”现象的频发可能会加剧网络不良信息和消极网络文化对社会成员的误导。因此,中国的学习型社会建设要用好互联网这柄双刃剑。网络时代的学习型社会建设首先要营造公平、绿色、健康、安全的网络环境,这就需要打破网络壁垒、净化网络空间、完善网络法规和发展最新的网络信息技术。其次还要提高网络学习的质量,打造高水平的网络教学平台和高质量的网络学习资源,提高网络教学的效率,不断革新网络教学的方式。另外,还要加强对网络教学的审核与监管,防范资本对网络教学的过多干预,提高网络教学的规范性。结语部分回顾了本文的主要结论,并指出可能的拓展研究方向。
张锐[10](2019)在《“载体”还是“本体”?—互联网意识形态属性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互联网的兴起与发展,对当代社会结构及其运行模式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引发了人类社会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深刻变革。时至今日,这种变化的具体表现,概括而言大体上可归结为这样两个方面:一是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及其对社会结构的深度嵌入,深刻地重构了整个社会包括其各个单元既往的运行规则,同时也改变了互联网本身只是作为信息传播载体的功能角色;另一方面,互联网独特的技术架构与运行演变规律,也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的思维方式和对话模式,并使人们逐渐形成了对互联网新运行逻辑的认知成果或所谓“互联网思维”。意识形态作为社会观念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与当代社会之间的关系也随着互联网的产生和发展正在变得更加复杂而多变,从而在此基础上推动了“互联网意识形态”这一问题本身的浮现,并逐渐演变为目前学术界高度关注的理论焦点。近年来,围绕着互联网与意识形态之间关系的探讨,学界主要形成了两种不同的观点和主张:一种是认为互联网具有意识形态传播功能,另一种则认为互联网自身也展现出意识形态属性。这两种观点和主张都有自身提出的理论依据和时代背景,但随着互联网与社会发展的互动深入,上述两类观点不仅各自被不断赋予新的内涵和指向,而且其相互之间也开始产生出日益深化的辩驳与争论。基于此,本文在研究互联网与意识形态二者之间关系的基础上,揭示互联网的意识形态属性,其目的在于明确互联网的意识形态功能,究竟是作为“载体”时所体现的服务于意识形态传播的工具功能,还是作为“本体”时技术自身所承载的意识形态属性的外显。笔者以为,对这一问题的讨论与澄清无疑兼具理论和实践的双重意义。本文的写作思路沿着两条主线展开:一是基于传统的“载体论”视角,论证互联网作为技术载体工具对意识形态建设的具体或外在功能,从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维度进行理论分析与实证描述;二是基于“本体论”视角,从互联网技术自身所引发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变更,论述互联网思维与互联网精神的内在意识形态功能或其本身具有的意识形态属性。在此基础上,本文认为,从互联网技术发展及其嵌入社会结构的全过程来看,互联网的意识形态功能既是作为载体工具而体现的,也是互联网技术自身的一种内在属性,即互联网已经成为一种新的意识形态样态。最后,本文还尝试结合我国互联网治理的现实语境,提出整合“本体论”与“载体论”基础上的互联网意识形态建设及治理思考。论文具体由五章内容构成:第一章“问题的由来:关于互联网与意识形态关系的争论”,在概要性地阐释意识形态概念的内涵及演变的基础上,介绍了关于互联网与意识形态关系的主要争论观点,并对这些观点的局限性进行分析,由此提出互联网与意识形态关系的再审视问题;第二章“‘载体论’分析:互联网作为社会结构的意识形态属性”,从政治、经济、文化以及日常生活等维度,分析互联网作为技术社会的载体的意识形态属性表现;第三章“‘本体论’分析:互联网作为思维方式的意识形态属性”,从技术自身作为一种社会性本体的角度,分析互联网作为一种特定的“结构—功能”统一体的意识形态属性;第四章“‘载体’与‘本体’的双重变奏:互联网作为一种新的意识形态出现”,是文章对之前两类观点的融合创新,分析了互联网执行意识形态功能的作用机制,论述了“互联网思维”是意识形态的组成部分,并对新的互联网意识形态与传统政治意识形态进行比较,以图为互联网境遇下治理意识形态的相关实践找寻相关的理论依据;第五章为“中国语境下的互联网意识形态及其治理分析”,是整篇文章的实践应用部分,该章针对中国语境下互联网意识形态的特殊矛盾状况,提出建构互联网意识形态的方法论,并通过“互联网+‘一带一路’”这样的案例,进行了如何掌握互联网时代意识形态的中国话语权的实证分析。正是基于上述研究思路和分析架构及其具体阐释,本文从总体上指出:一方面,互联网作为一种载体工具已经融入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社会全过程,通过影响当前社会结构实现其意识形态属性;而另一方面,作为技术本身,互联网也通过其技术结构所形成的新的存在及选择方式在互联网社会中形成特定的技术意识形态,并具体地通过互联网思维呈现出来。因此,从互联网技术产生、发展到深度应用的整个过程来看,互联网的意识形态功能是一个“载体论”与“本体论”相互交织、相互影响和相互深化的过程。而由此形成的当代意识形态的互联网存在或互联网的意识形态面貌,无疑为国家的意识形态治理工作提出了挑战与机遇并存的新的时代境遇。由此来看,“中国语境”下的互联网意识形态治理工作,既要充分认识到互联网技术作为技术“本体”的复杂性,也要处理好由于技术发展而带来的互联网“载体”工具在意识形态管理工作中的策略性问题,既要增强意识形态工作上的技术创新“硬实力”,也要强化工具治理的“软实力”,从基本理念到具体方法上进行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的创新,提出适应新时代背景下的互联网意识形态建设思路及治理方略。
二、Internet 时代的网络出版(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Internet 时代的网络出版(论文提纲范文)
(1)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法治化转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论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处 |
第一章 作为行动的互联网运动式治理 |
第一节 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发展及现状 |
一、常规行政管理方式被移植 |
二、运动式行政监管日见成效 |
三、运动式行政监管趋于成熟 |
四、运动式行政监管纵深发展 |
第二节 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涵义界定 |
一、社会管理与社会治理 |
二、管理行政与治理行政 |
三、互联网治理与互联网运动式治理 |
第三节 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行动逻辑 |
一、行政主体的主导性 |
二、行政方式的强制性 |
三、秩序优位的导向性 |
第二章 作为规制的互联网运动式治理 |
第一节 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规制体系 |
一、管制型行政传统和秩序追求 |
二、制度资源不足的外部局限性 |
三、互联网典型事件爆发的刺激 |
四、行政路径依赖的消极性因素 |
五、治理主体选择的积极性因素 |
第二节 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必然性 |
一、治理中行政与法的一致和相悖 |
二、治理的行政合作机制繁复重叠 |
三、运动治理与常态治理时有冲突 |
第三节 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过渡性 |
一、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主体及其职责与职权 |
二、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客体及其权利与义务 |
三、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行政过程及其实施机制 |
第四节 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结果评价 |
一、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正向结果 |
二、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负向结果 |
第五节 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价值评价 |
一、对治理价值的正面评价 |
二、对治理价值的负面评价 |
三、治理的价值评价的否定之否定 |
第三章 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转型困境 |
第一节 互联网运动式治理转型的法律困境 |
一、治理的法律价值平衡之难 |
二、治理的法律规制文本之失 |
第二节 互联网运动式治理转型的主体困境 |
一、治理主体的构成同质和单一 |
二、治理主体内部行政协调不良 |
三、治理主体的合法性日趋弱化 |
第三节 互联网运动式治理转型的主客体间的相对困境 |
一、运动式治理的管制思维限制互联网的优势发挥 |
二、运动式治理的分割治理阻碍互联网的融合发展 |
第四章 互联网运动式治理转型的方向和目标 |
第一节 互联网运动式治理转型的方向 |
一、法治中国建设指引互联网运动式治理转向法治化 |
二、公共治理理念影响互联网运动式治理转向法治化 |
三、互联网法治建设引导互联网运动式治理转向法治化 |
第二节 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法治化转型的目标 |
一、互联网运动式治理与互联网法的健全化 |
二、互联网运动式治理与互联网法的良好实施 |
第五章 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法治化转型的实施保障 |
第一节 治理的法治化转型的实施路径 |
一、治理的法律观念的转型路径 |
二、治理主体的转型路径 |
三、治理主客体间相对性困境的缓解路径 |
第二节 治理的法治化转型的法制输送机制 |
一、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文本输送机制 |
二、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制度输送机制 |
第三节 治理的法治化转型的配套机制 |
一、治理的法治化转型的治理学习机制 |
二、治理的法治化转型的技术反塑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期间公开发表论文目录 |
后记 |
(2)政治沟通视域下中国网络舆情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缘起 |
(一)选题背景 |
(二)问题提出 |
(三)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网络舆情治理的基础理论研究 |
(二)网络舆情治理实践研究 |
(三)国内外网络舆情治理研究视角的对比分析 |
三、研究思路 |
四、研究方法 |
(一)文献分析法 |
(二)历史分析法 |
(三)案例分析法 |
五、可能创新与不足之处 |
(一)可能的创新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核心概念、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一、核心概念 |
(一)政治沟通 |
(二)网络舆情 |
(三)网络舆情治理 |
二、理论基础 |
(一)协商民主理论 |
(二)协同治理理论 |
三、分析框架 |
第二章 中国网络舆情治理机制的历史沿革与现状 |
一、中国网络舆情治理的历史沿革 |
(一)“九龙治水”治理主体架构与网络内容规制基本框架的确立(1994-2002) |
(二)网络媒介和网络信息规制体系的渐进式发展(2003—2012) |
(三)多主体协同治理架构与网络舆情治理法规体系的完善(2013至今) |
二、中国网络舆情治理机制的现状 |
(一)治理主体:党领导下的“九龙治水”主体架构 |
(二)治理规则:以行政法规为主体的规制体系架构 |
(三)治理技术:适应技术和压力变化的渐进性调整模式 |
三、小结 |
第三章 中国网络舆情治理的风险与归因 |
一、网络舆情治理的风险 |
(一)合法性不足风险 |
(二)治理效力不足风险 |
(三)网络渠道阻塞风险 |
二、网络舆情治理风险的归因 |
(一)网络舆情治理法律体系不完备 |
(二)网络舆情治理行为规范性不足 |
(三)各治理主体间协同性困境 |
三、小结 |
第四章 网络舆情治理风险的应对思路和实践路径 |
一、协商、协同与沟通:应对网络舆情治理风险的基本要求 |
(一)网络舆情治理中的协商 |
(二)网络舆情治理中的协同 |
(三)网络舆情治理中的沟通 |
(四)协商、协同、沟通的有机整合:网络舆情治理的政治沟通逻辑 |
二、政治沟通视域下网络舆情治理体系构建的实践原则 |
(一)维护中国共产党政治合法性 |
(二)维护社会秩序安全稳定 |
(三)满足公众协商沟通的基本诉求 |
(四)规避网络舆情治理次生风险 |
三、优化网络舆情综合治理体系 |
(一)明确党领导下的多元主体治理架构 |
(二)完善法德兼备的治理规则体系 |
(三)提升治理主体间协同性 |
(四)严格规范治理主体行为 |
(五)推动网络舆情治理体系嵌入到国家治理体系之中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3)互联网与文化生产、推广和消费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和基础理论 |
三、研究思路、方法 |
四、创新点及不足 |
第一章 “互联网+”:文化产业发展的新语境 |
第一节 互联网助推我国文化产业发展 |
一、我国网络媒体的发展历程及特征 |
二、互联网是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助推器 |
第二节 互联网时代的“受众” |
一、“受众”的历史 |
二、网络受众与传统受众对比分析 |
三、互联网时代的新“受众” |
第二章 互联网与文化生产变革 |
第一节 传统文化生产及其历史沿革 |
一、文化生产的历史沿革 |
二、传统文化生产要素 |
三、传统文化生产模式 |
第二节 互联网为文化生产带来的变革 |
一、网络文化生产的基础 |
二、网络文化生产的特征 |
三、网络文化生产与传统文化生产对比分析 |
第三节 网络文化内容生产模式 |
一、文化企业的内容生产 |
二、自媒体环境下的全民“DIY”生产 |
第三章 互联网与文化推广变革 |
第一节 传统文化推广的实施 |
一、文化市场细分 |
二、文化市场定位 |
三、推广计划的实施和评估 |
第二节 互联网为文化推广带来的变革 |
一、网络推广简史 |
二、网络文化推广的基础 |
三、网络文化推广与传统文化推广对比分析 |
第三节 文化内容网络推广分析 |
一、文化内容的网络推广模式 |
二、文化市场的网络调研 |
三、文化内容网络推广的方式选择 |
四、文化内容网络推广的策略选择 |
五、推广效果评估的关键 |
第四章 互联网与文化消费变革 |
第一节 传统文化消费的特征 |
一、传统文化消费的目的性 |
二、传统文化消费的被动性 |
三、传统文化消费的结构层次 |
四、传统文化消费的制约因素 |
第二节 互联网为文化消费带来的变革 |
一、中国网络消费简史 |
二、网络文化消费的基础 |
三、网络文化消费与传统文化消费对比分析 |
第三节 文化内容商品网络消费分析 |
一、我国文化消费现状 |
二、互联网与文化消费者行为 |
三、互联网环境下文化消费的影响因子 |
四、网络文化消费类型 |
第五章 互联网与文化产业商业模式创新 |
第一节 “内容为王”是永恒的法则 |
一、传统文化产业中的“内容为王” |
二、互联网时代文化产业的“内容为王” |
第二节 平台商业模式 |
一、平台之于文化产业 |
二、文化产业平台商业模式的特征 |
三、文化产业平台商业模式的类型 |
第三节 “免费”商业模式 |
一、“免费”作为一种商业模式 |
二、文化内容展示平台——文化发展的新动力 |
三、文化产业的“免费”商业模式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倩况表 |
(4)网络知识论 ——基于中国化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考察(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网络知识获取 |
(二)网络知识生产 |
(三)网络知识传播 |
(四)关于网络知识活动研究现状的思考 |
三、相关概念界定 |
(一)网络与电子网络 |
(二)知识、知识实践与网络知识实践 |
(三)网络知识论 |
四、研究方法、研究思路与创新之处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三)创新之处 |
五、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网络知识论研究的理论指引 |
一、基于直接经验的间接经验论 |
二、认识运动的辩证发展论 |
三、与真理论相统一的价值论 |
四、认识论中的对立统一论 |
五、网络知识传播与管理论 |
(一)中国特色网络知识和文化思想 |
(二)网络知识环境的治理和管控 |
六、与群众史观交汇的认识主体论 |
(一)人民群众:从历史主体到认识主体 |
(二)从群众合力创造历史到合力生产知识 |
七、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网络知识获取:间接经验的新形式 |
一、知识获取:传统与网络方式的对比 |
(一)传统知识获取的方式和主要特点 |
(二)网络知识获取的方式和主要特点 |
二、网络知识获取利弊简析 |
(一)网络知识获取的优越性 |
(二)网络知识获取的局限性 |
三、知识获取的网络通道与传统方式之间:取代还是共生? |
四、基于间接经验的网络知识获取 |
(一)知识获取的两种途径——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 |
(二)毛泽东:“文字与技术”——间接经验获取的介质与推动力 |
(三)基于技术进步的间接经验获取新形式——网络知识获取 |
五、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网络知识生产: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多维呈现 |
一、知识生产与网络知识生产 |
二、从传统知识生产到网络知识生产的变革 |
(一)知识生产的工具和载体:从人造固态物到计算机和电态互联网 |
(二)知识生产的机理:由封闭走向开放 |
(三)知识生产的主体:从知识精英垄断到网民大众参与 |
(四)知识生产的样态:从凝固到动态 |
(五)知识生产者的远程即时互动:从“物理在场”到“虚拟在场” |
三、网络知识生产的益害权衡 |
(一)网络知识生产开放性利弊析辩 |
(二)网络知识生产大众化利弊探究 |
(三)网络知识生产动态化利弊争持 |
(四)知识生产者即时互动时空转换利弊论争 |
四、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多维呈现 |
(一)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主理论呈现 |
(二)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群众主体论呈现 |
五、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网络知识传播:价值渗透知识的新形态 |
一、基于传播技术变革的知识传播秩序的解构与重构 |
(一)基于知识传播技术变革的知识传播方式的变迁 |
(二)网络时代知识传播秩序的解构与重构 |
二、网络知识传播的特点 |
(一)知识传播主体的大众化 |
(二)知识传播功能的分众化 |
(三)知识传播操作的强交流互动性 |
(四)浅传播与深传播并存 |
三、关于网络知识传播的深层思考 |
(一)网络知识传播主体的大众化趋向具有相对性 |
(二)网络知识传播易于导致知识产权遭受侵犯 |
(三)网络知识传播彰显更为深刻的社会变革 |
(四)网络知识传播可能导致公众话语权被误导 |
四、网络知识传播中的价值渗透 |
(一)价值渗透知识——传播正向知识,引导网络空间渐清趋朗 |
(二)知识环境影响认知观念——加强对网络知识空间的治理和管控 |
(三)借力互联网络——传播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 |
五、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网络知识悖论:矛盾学说的新呈现 |
一、民主化与权威性悖论 |
(一)网络知识活动的民主化与权威性之冲突 |
(二)悖论缓解:建构完善的网络知识质量控制机制 |
二、共享性与专有性悖论 |
(一)网络知识的共享性与知识专有性之抵牾 |
(二)悖论破解:借助社会制度变革走向共享 |
三、便捷性与“知识沟”悖论 |
(一)网络知识活动的便捷性与“知识沟”扩大之论争 |
(二)悖论缓解:培养知识兴趣,增强自控能力 |
四、“奥威尔悖论” |
(一)何谓“奥威尔悖论” |
(二)网络知识题域中的“奥威尔悖论” |
(三)应对策略:培育因特网信息素养 |
五、对立统一:网络知识悖论的实质和核心 |
(一)对立统一:辩证法与认识论的共同核心 |
(二)网络知识悖论中的对立统一——认识论核心的新形式 |
六、本章小结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5)网络空间全球治理与多利益攸关方的理论与实践探索(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理论假设与研究方法 |
第四节 本文框架和章节安排 |
第五节 创新及不足之处 |
第二章 网络空间全球治理及相关概念的定义 |
第一节 网络空间的定义及属性 |
第二节 全球治理理论与网络空间全球治理 |
第三节 比较互联网治理与网络空间全球治理 |
第四节 网络空间全球治理的进程 |
第三章 “多利益攸关方”网络空间全球治理理论 |
第一节 网络空间机制复合体理论评述及批判 |
第二节 网络空间不同层级议题的治理机制 |
第三节 网络空间全球治理中的政府、私营部门和市民社会 |
第四节 行为体之间的互动模式 |
第五节 治理的有效性分析 |
第四章 互联网治理机制与多利益攸关方 |
第一节 互联网治理的多利益攸关方模式 |
第二节 信息社会世界峰会与互联网治理论坛 |
第三节 ICANN治理机制及其国际化 |
第五章 数据治理与多利益攸关方理论 |
第一节 信息、内容和隐私视角下的多利益攸关方数据治理 |
第二节 信息治理的机制构建 |
第三节 数据内容的治理 |
第四节 网络隐私保护的治理 |
第六章 行为规范与多利益攸关方治理理论 |
第一节 政府在网络空间中的行为规范与多利益攸关方 |
第二节 网络空间安全与行为规范 |
第三节 网络战与行为规范 |
第七章 多利益攸关方与网络空间全球治理面临的挑战 |
第一节 主权在网络空间中面临的挑战与国家应对 |
第二节 宗教在网络空间中传播与动员的变革 |
第三节 美国国内网络空间治理的的多利益攸关方模式 |
第八章 总结 |
一、研究结论 |
二、对中国的网络空间全球治理战略的启示和思考 |
三、进一步研究的地方 |
参考文献 |
一、中文着作 |
二、中文论文 |
三、英文着作 |
四、英文论文 |
五、英文官方文献 |
六、英文研究报告及网络资料 |
七、英文媒体报道 |
附录 伦敦进程材料汇编 |
一、2015年全球网络空间大会 |
二、2013首尔全球网络空间大会 |
三、2012布达佩斯全球网络空间大会 |
四、2011伦敦全球网络空间大会 |
研究成果 |
后记 |
(6)马克思自由观视阈下网络言论行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目次 |
1 导论 |
1.1 研究缘起 |
1.2 选题的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4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5 解读马克思自由观 |
2 网络言论行为的基本释义 |
2.1 言论与言论行为 |
2.1.1 言论的含义与类型 |
2.1.2 言论行为的内涵 |
2.1.3 言论行为的形态发展与自由实现 |
2.2 网络言论行为的内涵、要素与关联行为辨析 |
2.2.1 网络言论行为的内涵 |
2.2.2 网络言论行为的要素 |
2.2.3 网络言论行为与关联行为的辨析 |
2.3 网络言论行为的性质、特点与作用 |
2.3.1 网络言论行为的性质 |
2.3.2 网络言论行为的特点 |
2.3.3 网络言论行为的作用 |
3 网络言论行为的价值目标 |
3.1 网络言论行为的“真” |
3.1.1 思想意识的真实表达 |
3.1.2 民情民意的真实反映 |
3.1.3 网络信息的真实可靠 |
3.2 网络言论行为的“善” |
3.2.1 网络言论行为的合法性 |
3.2.2 网络言论行为的责任性 |
3.2.3 网络言论行为的公益性 |
3.3 网络言论行为的“美” |
3.3.1 促进网络社会环境的美化 |
3.3.2 促进网络社会人的发展 |
3.3.3 促进人的价值实现 |
4 网络言论行为的影响因素与失范问题 |
4.1 网络言论行为的内在影响因素 |
4.1.1 人的思想与意识 |
4.1.2 人性与性格 |
4.1.3 人的动机与需要 |
4.2 网络言论行为的外在影响因素 |
4.2.1 网络技术发展 |
4.2.2 现实社会关系 |
4.2.3 自然环境与社会发展 |
4.3 网络言论行为失范问题 |
4.3.1 网络言论行为的现状特点 |
4.3.2 网络言论行为失范的实质与缘由 |
4.3.3 网络言论行为失范的形式与类型 |
5 网络言论行为的规制分析 |
5.1 网络言论行为的规制目的 |
5.1.1 保障网络言论自由的有效行使 |
5.1.2 促进网络言论自由的不断发展 |
5.2 网络言论行为的规制原因 |
5.2.1 国家安全 |
5.2.2 公共利益 |
5.2.3 个人利益 |
5.2.4 紧急状态 |
5.3 网络言论行为的规制原则与标准 |
5.3.1 网络言论行为的规制原则 |
5.3.2 网络言论行为的规制标准 |
5.4 网络言论行为的规制技术与方法 |
5.4.1 网络言论行为的规制技术 |
5.4.2 网络言论行为的规制方法 |
5.5 网络言论行为的规制措施 |
5.5.1 法律规定 |
5.5.2 道德规范 |
5.5.3 网络行业自律规范 |
5.5.4 网络实名措施 |
6 网络言论行为的重要主体与教育引导分析——以高校学生为例 |
6.1 高校学生:网络言论行为的重要主体 |
6.1.1 高校学生的基本素养 |
6.1.2 高校学生的网络生活 |
6.1.3 高校学生的网络言论行为问题 |
6.2 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高校学生网络言论行为的外在引导 |
6.2.1 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与网络言论行为 |
6.2.2 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路径 |
6.2.3 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目的 |
6.3 媒介素养教育:高校学生网络言论行为的内在调节 |
6.3.1 媒介素养教育与网络言论行为 |
6.3.2 媒介素养教育的主要目的 |
6.3.3 媒介素养教育的方法探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7)中国互联网内容监管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创新点 |
摘要 |
Abstract |
0. 引言 |
0.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0.1.1. 交互性与全球化:互联网环境新特征 |
0.1.2. 发展与问题:全球互联网内容监管 |
0.1.3. 中国互联网的特殊性与监管需求 |
0.1.4. 中国互联网内容监管机制研究的必要性 |
0.2. 国内外研究综述与国外主要国家监管模式简介 |
0.2.1. 国内外研究历程与现状综述 |
0.2.2. 国外互联网内容监管主要模式简介 |
0.3. 研究目标、内容与方法 |
0.3.1. 研究问题与目标 |
0.3.2. 研究视角与内容 |
0.3.3. 研究路线与方法 |
0.4. 研究难点和创新 |
0.5. 小结 |
1. 基本概念与理论 |
1.1. 互联网内容监管 |
1.1.1. 内容监管 |
1.1.2. 互联网监管与治理 |
1.1.3. 互联网内容监管 |
1.2. 政策体制与监管机制 |
1.2.1. 政策体制 |
1.2.2. 互联网内容监管政策体制 |
1.2.3. 互联网内容监管机制 |
1.3. 复杂社会问题的政策分析模型 |
1.4. 小结 |
2. 问题源流:网络内容监管功能结构与演化 |
2.1. 中国互联网内容监管三维政策框架 |
2.2. 数据与方法 |
2.2.1. 数据收集与处理 |
2.2.2. 政策与内容监管的相关性等级 |
2.2.3. 政策主题领域分类 |
2.2.4. 政策间引用网络分析 |
2.2.5. 政策引用类型分析 |
2.3. 结果分析 |
2.3.1. 政策分布的演化 |
2.3.2. 不同时期内的监管焦点 |
2.3.3. 政策引用结构与演化 |
2.3.4. 政策引用类型的演化 |
2.4. 有关监管功能的讨论 |
2.4.1. 网络内容监管政策问题的独立性 |
2.4.2. 网络内容监管功能的有效性 |
2.4.3. 政策范式与演化动力 |
2.5. 小结 |
3. 政治源流:网络内容监管主体结构与演化 |
3.1. 互联网内容监管主体的研究问题 |
3.1.1. 监管主体的界定 |
3.1.2. 监管主体之间的网络关系 |
3.1.3. 监管主体及其关系的演化变迁 |
3.2. 数据与方法 |
3.2.1. 监管主体的识别 |
3.2.2. 监管主体的行政职能 |
3.2.3. 监管主体的合作关系及其演化 |
3.3. 结果分析 |
3.3.1. 互联网内容监管主体数量分布和演化 |
3.3.2. 互联网内容监管主体的作用职能 |
3.3.3. 互联网内容监管主体合作网络 |
3.3.4. 互联网内容监管主体合作网络的演化 |
3.4. 有关监管主体的讨论 |
3.4.1. 分散但有侧重的监管主体 |
3.4.2. 合作与竞争并存的监管主体 |
3.4.3. 演化并变迁的监管主体 |
3.5. 小结 |
4. 政策源流:网络内容监管策略结构与演化 |
4.1. 互联网内容监管策略的维度 |
4.1.1. 法律维度 |
4.1.2. 市场维度 |
4.1.3. 社会规范维度 |
4.1.4. 架构维度 |
4.2. 数据与方法 |
4.3. 结果分析 |
4.3.1. 互联网内容监管策略的类型、数量与演化 |
4.3.2. 互联网内容监管策略的作用水平和主题偏好 |
4.3.3. 互联网内容监管策略的实施主体 |
4.4. 有关监管策略的讨论 |
4.4.1. 制度化管理的兴起与回落 |
4.4.2. 中国特色管理的执行与前景 |
4.4.3. 监管策略的变化与创新 |
4.5. 小结 |
5. 适应与演化:网络内容监管机制的提炼 |
5.1. 监管政策体制的总结 |
5.2. 互联网内容监管机制要点 |
5.2.1. 监管目标与原则 |
5.2.2. 主要矛盾与问题 |
5.2.3. 监管的结构基础 |
5.2.4. 监管的动因 |
5.2.5. 监管的保障 |
5.2.6. 监管的约束 |
5.3. 互联网内容监管机制模型 |
5.4. 微观适应:内容监管机制的政策过程 |
5.4.1. 基于政策周期的政策学习 |
5.4.2. 基于体制优势的政策工具 |
5.4.3. 基于触发回应的政策应变 |
5.4.4. 基于价值平衡的政策缓冲 |
5.5. 宏观演化:内容监管机制的政策变迁 |
5.5.1 行政管理传统转向网络空间的尝试(1994-1999) |
5.5.2. 基础监管机制的确立和发展(2000-2003) |
5.5.3. 监管问题的集中爆发与强力管制(2004-2007) |
5.5.4. 多种措施综合治理的成熟时期(2008-2011) |
5.6. 小结 |
6. 政策之窗:网络内容监管机制现状评价 |
6.1. 中国互联网监管存在的普遍性问题 |
6.2. 研究设计 |
6.2.1. 数据收集 |
6.2.2. 数据处理 |
6.3. 互联网内容监管机制的现状特点 |
6.3.1. 具有争议的价值目标 |
6.3.2. 作为监管承重者的互联网企业 |
6.3.3. 政府监管机构协同的结构基础 |
6.4. 当前互联网内容环境的新动向 |
6.4.1. 网络服务的变化 |
6.4.2. 网民的变化 |
6.4.3. 管理的变化 |
6.4.4. 社会环境的变化 |
6.5. 互联网内容监管机制的适应性评价 |
6.5.1. 监管资源评价 |
6.5.2. 监管效率评价 |
6.5.3. 监管效益评价 |
6.6. 互联网内容监管机制的改进建议 |
6.7. 小结 |
7. 超越治理:复杂适应性监管机制的提出 |
7.1. 复杂性科学与复杂适应系统简介 |
7.2. 复杂适应性政策模型 |
7.3. 作为复杂适应系统的互联网信息内容环境 |
7.3.1. 互联网信息内容复杂系统 |
7.3.2. 适应性主体内部规则 |
7.3.3. 互联网内容复杂系统涌现结构与机制 |
7.3.4. 互联网内容复杂系统自组织机理 |
7.4. 管理启示 |
7.4.1. 传统治理理论的实践局限 |
7.4.2. 监管思维的革新 |
7.4.3. 目标兼容,培育系统 |
7.4.4. 重组权力,激励主体 |
7.4.5. 增加透明,畅通反馈 |
7.4.6. 慎重鉴别,倡导善治 |
7.5. 互联网信息内容复杂适应性监管机制描述 |
7.6. 小结 |
8. 讨论与结论 |
8.1. 言论自由的管控 |
8.2. 情报学与智识自由 |
8.3. 情报空间中的知识生产与运动 |
8.4.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博期间发表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目录 |
后记 |
(8)当代中国网络政治参与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的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述评 |
四、研究方法与逻辑结构 |
第一章 研究基础与理论框架 |
一、相关概念的厘清 |
(一) 政治参与 |
(二) 网络政治参与 |
二、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 媒介的政治功能 |
(二) 议程设置理论 |
(三) 政治参与和政治稳定的关系 |
第二章 中国网络政治参与的兴起和发展 |
一、中国网络政治参与兴起的背景 |
(一) 互联网的产生及其在中国的发展 |
(二) 转型期中国政治经济的发展和利益冲突的深化 |
二、中国网络政治参与的发展 |
(一) 中国网络政治参与的发展历程 |
(二) 中国网络政治参与的主要方式 |
三、中国网络政治参与的主要特征 |
(一) 交互性 |
(二) 民众主导 |
(三) 无序性 |
第三章 网络政治参与对中国政治生态的影响 |
一、网络政治参与和中国政治意识的变迁 |
(一) 政治意识与政治参与 |
(二) 网络政治参与对当代中国政治意识的影响 |
(三) 网络政治参与影响下当代中国政治意识的变迁 |
二、网络政治参与和公共政策 |
(一) 网络舆论成为公共政策议程设置的新力量 |
(二) 网络政治参与影响公共政策的路径分析 |
三、网络政治参与对政府行为的影响:以政务微博为例 |
(一) 网络政治参与背景下政府回应机制与互动模式的转变 |
(二) 政务微博的兴起、功能与意义 |
第四章 网络监督:新媒体环境下中国网络政治参与的具体形态 |
一、新媒体环境下中国网络监督的兴起及其影响 |
(一) 网络监督在中国的兴起 |
(二) 网络监督的影响 |
二、网络监督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
(一) 网络监督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
(二) 网络监督存在问题的原因 |
三、有效推进网络监督制度化建设的路径分析 |
(一) 健全网络监督法规 |
(二) 提升网络监督权威性 |
(三) 加强网络平台建设 |
第五章 中国网络政治参与的现实困境 |
一、数字鸿沟的冲击与挑战 |
(一) 数字鸿沟概述 |
(二) 中国网络参与中数字鸿沟的表现与成因 |
(三) 数字鸿沟对中国网络政治参与的影响 |
二、群体极化的负效应 |
(一) 群体极化概述 |
(二) 中国网络参与中群体极化的成因 |
(三) 群体极化对中国网络政治参与的负效应 |
第六章 加强中国网络政治参与发展的路径选择 |
一、加强网络法律法规建设 |
(一) 国外网络立法的借鉴 |
(二) 加强网络立法的原则 |
二、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
(一) 网络政治参与下政务信息公开的必要性 |
(二) 推动政务信息公开的手段和内容 |
三、加强网络行业自律和公民网络伦理建设 |
(一) 借鉴国外网络行业自律的经验 |
(二) 提高我国网络行业自律的水平 |
(三) 加强公民网络伦理建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附件 |
(9)互联网对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二、相关研究回顾 |
(一)既有研究的主要视角 |
(二)既有研究的主要内容 |
(三)既有研究的不足之处 |
三、主要概念的界定 |
(一)互联网 |
(二)学习型社会 |
四、主要理论工具 |
(一)社会转型理论 |
(二)网络社会理论 |
(三)教育冲突理论 |
五、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与可能的创新之处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一章 互联网时代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内在逻辑 |
第一节 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历史脉络 |
一、古代中西方建设学习型社会的思想渊源 |
二、现代中国建设学习型社会的进展 |
三、西方国家建设学习型社会的进展 |
第二节 互联网时代建设学习型社会的必要性 |
一、信息时代人民的求知欲望大增 |
二、传统的教学体系存在缺陷 |
三、应对未来社会发展变化的需要 |
第三节 互联网时代建设学习型社会的可能性 |
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 |
二、网络教学的兴起 |
三、国家鼓励开展网络教学 |
第二章 互联网时代教学模式与传统教学模式的比较 |
第一节 教学主体的不同 |
一、从“单主体论”到“双主体论” |
二、从“小众化”到“大众化” |
第二节 教学内容的不同 |
一、教学内容从“有限性”到“无限性” |
二、教学内容从“同质性”到“异质性” |
第三节 教学时空的不同 |
一、教学从“同时空性”到“超时空性” |
二、教学从“年级年限制”到“无年级年限制” |
第四节 教学理念的不同 |
一、从“师传生受”到“主动自学” |
二、从重视“传授知识”到重视培养“信息素养” |
三、教学目的从“培养人才”到“自我完善” |
第三章 互联网对学习型社会建设的积极影响 |
第一节 为全民终身全面学习创造条件 |
一、增加闲暇时间 |
二、打破教学的时空限制 |
三、助推教育公平的实现 |
第二节 提高了社会成员的学习力 |
一、激发社会成员的学习动力 |
二、提高社会成员的学习能力 |
三、有助于培养学习毅力 |
四、有助于提高学习效率 |
五、有助于提高学习转化力 |
第三节 有助于构建学习型组织 |
一、有助于组织成员实现自我超越 |
二、有助于改善组织成员心智模式 |
三、有助于凝聚共同愿景 |
四、促进开展团队学习 |
五、有利于进行系统思考 |
第四节 满足多元化和个性化的学习需求 |
一、互联网有助于促进多元化学习 |
二、互联网有助于促进个性化学习 |
三、互联网时代个性化与多元化学习的技术与实践 |
第五节 促进创新性学习 |
一、互联网促进科研和学术的交流合作 |
二、互联网促进创新型人才的培养 |
三、互联网促进创新性思维的培养 |
第四章 互联网对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消极影响 |
第一节 “数字鸿沟”挑战教育公平 |
一、“数字鸿沟”的影响因素与具体表现 |
二、“数字鸿沟”可能扩大“教育鸿沟” |
第二节 “信息超载”模糊学习焦点 |
一、分散学习注意力,浪费学习时间 |
二、增加信息辨识难度,降低学习质量 |
三、导致信息迷航,迷失学习目标 |
第三节 “碎片化学习”降低学习效果 |
一、“碎片化学习”的成因与特征 |
二、“碎片化学习”降低学习效果 |
第四节 “网络依赖”降低学习动力 |
一、“网络依赖”的成因与表现 |
二、“网络依赖”降低学习动力 |
第五节 “网络失范”误导学习方向 |
一、“网络失范”的原因与表现 |
二、“网络失范”误导学习方向 |
第五章 互联网时代学习型社会建设的路径选择 |
第一节 营造良好的网络教学环境 |
一、实现网络教学资源的共享 |
二、营造健康的网络教学环境 |
三、为网络教学提供安全保障 |
第二节 提高网络学习的质量 |
一、建设高水平的网络教学平台 |
二、提高网络学习的效率 |
三、利用最新信息技术革新教学方式 |
第三节 提升网络教学的规范性 |
一、加强网络教学的审核与管理 |
二、防范资本对网络教学的过多干预 |
结语 |
一、本研究的基本结论 |
(一)互联网的内在特征顺应了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需要 |
(二)互联网只是建设学习型社会的一种辅助性手段 |
(三)互联网对学习型社会建设的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并存 |
(四)互联网促进了“泛教育”和“泛学习”时代的到来 |
(五)互联网时代学会“学习”比学习知识更重要 |
二、可能的拓展研究 |
(一)教学活动在互联网的不同发展阶段呈现的规律与趋势 |
(二)教育事业的进步对互联网发展的影响 |
(三)网络时代建设学习型社会的必要警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载体”还是“本体”?—互联网意识形态属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问题由来 |
(三)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外相关研究 |
(二)国内相关研究 |
三、研究思路及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难点与可能的创新点 |
(一)研究难点 |
(二)可能的创新点 |
第一章 问题的由来:互联网与意识形态关系的论争 |
一、“意识形态”概念界定 |
(一)意识形态涵义 |
(二)“意识形态属性”判定条件 |
二、互联网与意识形态关系的主要观点与局限性分析 |
(一)作为技术载体的互联网意识形态论 |
(二)作为技术自身的互联网意识形态论 |
(三)局限性分析 |
三、互联网与意识形态关系的再审视 |
(一)“载体论”还是“本体论” |
(二)基于载体与本体的互联网意识形态属性分析 |
第二章 “载体论”分析:互联网作为社会结构的意识形态属性 |
一、互联网意识形态属性的政治维度 |
(一)多元化的意识形态的传播 |
(二)自由平等意识形态的传播 |
(三)个人主义意识形态的传播 |
二、互联网意识形态属性的经济维度 |
(一)消费主义的流行 |
(二)共享意识的兴起 |
(三)服务价值的强化 |
三、互联网意识形态属性的文化维度 |
(一)创新理念的普及 |
(二)知识权力的凸显 |
(三)网络文化的繁荣 |
四、互联网意识形态属性的生活维度 |
(一)娱乐主义的盛行 |
(二)虚拟生存的异化 |
(三)绿色理念的深化 |
第三章 “本体论”分析:互联网作为思维方式的意识形态属性 |
一、“互联网思维”的概念界定 |
(一)“互联网思维”研究方法 |
(二)“互联网思维”概念界定 |
二、互联网技术体系特点:互联网思维方式形成的技术前提 |
(一)“互联互通”:时空观念重组与互联思维的普及 |
(二)“去中心化”:对权力结构和权威意识的消解 |
(三)“拟态空间”:虚拟身份兴起与实体世界的解构 |
三、互联网思维特征:互联网运行逻辑的思维认知 |
(一)大数据思维 |
(二)众筹思维 |
(三)关系思维 |
(四)自组织思维 |
(五)不确定性思维 |
(六)分布式思维 |
第四章 “载体”与“本体”的双重变奏:互联网作为一种新的意识形态出现 |
一、以互联网媒介为主导的意识形态正在形成 |
二、互联网媒介意识形态功能的作用机制 |
(一)作为“载体”:互联网媒介环境对社会心理的干预 |
(二)作为“本体”:基于技术存在决定的思维方式与价值观念的偏向 |
三、媒介技术的社会化中的互联网意识形态分析 |
(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及其社会化过程 |
(二)历时性与共时性:互联网技术社会化过程中的意识形态特征 |
(三)载体性与自主性:互联网技术社会化过程中的意识形态表现 |
四、交往关系中的互联网媒介意识形态分析 |
(一)互联网媒介技术形成的交往关系 |
(二)互联网意识形态:交往关系的生产与再生产 |
五、互联网媒介作为意识形态的比较分析 |
(一)作为“意识形态的互联网”与传统的政治意识形态比较 |
(二)“互联网作为特殊意识形态”与“科技即意识形态”辨析 |
第五章 “中国语境”下互联网意识形态及其治理分析 |
一、“中国语境”下互联网意识形态的内涵与特征 |
(一)“中国语境”下互联网意识形态的内涵 |
(二)“中国语境”下互联网意识形态的新特征 |
二、“中国语境”下互联网新意识形态的新挑战 |
(一)互联网载体意识形态功能治理难度的改变 |
(二)互联网自身意识形态功能的认知具有复杂性 |
三、“中国语境”下互联网意识形态创新构建的逻辑进路 |
(一)宏观上创新互联网意识形态构建理念:从监管到治理 |
(二)中观上调整互联网意识形态治理策略:从观念意识形态到技术意识形态 |
(三)微观上改进互联网意识形态话语建构方式:从官方话语形式到共识效用思维 |
四、“互联网意识形态+”的实践应用:重构互联网意识形态中国话语权 |
(一)构建全新合作场域:推动“一带一路”信息的互联互通 |
(二)孵化民心连通方式:以数字化体验想象唤醒文化认同 |
(三)创新主题内容建构:打造“一带一路”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Internet 时代的网络出版(论文参考文献)
- [1]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法治化转型研究[D]. 王丽娜. 湖南师范大学, 2020(01)
- [2]政治沟通视域下中国网络舆情治理研究[D]. 韩建力. 吉林大学, 2019(02)
- [3]互联网与文化生产、推广和消费研究[D]. 王爽. 山东大学, 2016(10)
- [4]网络知识论 ——基于中国化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考察[D]. 李静瑞.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1)
- [5]网络空间全球治理与多利益攸关方的理论与实践探索[D]. 鲁传颖. 华东师范大学, 2016(08)
- [6]马克思自由观视阈下网络言论行为研究[D]. 高文苗. 浙江大学, 2014(08)
- [7]中国互联网内容监管机制研究[D]. 李小宇. 武汉大学, 2014(04)
- [8]当代中国网络政治参与研究[D]. 宋超. 山东大学, 2013(10)
- [9]互联网对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影响研究[D]. 崔有波.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2)
- [10]“载体”还是“本体”?—互联网意识形态属性研究[D]. 张锐.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