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浅议金融宏观调控的环境和政策(论文文献综述)
胡溢超[1](2020)在《我国一般反避税规则研究》文中提出近期以来,明星避税案件和《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正使一般反避税规则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实际上,该问题一直以来也是税法学界研究的热点。我国当前的一般反避税规则体系,无论是避税法律概念的界定还是各税种法间的体系协调,都存在一定的问题,制约着我国一般反避税规则的实践。本文希望首先在理论上明晰避税的概念及其违法性根源,进而探讨一般反避税规则的设计理念,结合现实案例以分析我国税收法律法规体系的现状和问题,从而对我国一般反避税规则的立法体例、权力平衡设计、配套措施等提出建议,以期对反避税事业有所贡献。
李晓[2](2020)在《论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的作用》文中指出自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以来,全球经济复苏乏力,中国经济发展速度放缓,货币政策效果不明显,经济运行中高杠杆高债务,经济泡沫等一系列经济问题引发了社会的高度关注。“虚拟经济”一词频繁的出现人们的视野和学者的研究中,经济中出现了“脱实向虚”和“弃实唯虚”的现象,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辩证关系引起经济学家和政府的关注。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中央多次经济工作会议也强调防范金融风险,提出金融应服务于供给侧改革,促进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这为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协同发展指明了方向。资本的本质是逐利的,利润高低决定了资本的流向。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金融自由程度不断提高,虚拟资本得以高速发展。美元脱离金本位后,浮动汇率增加了金融市场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国际金融的发展加强了世界各国以及金融机构之间的联系,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加速了经济“虚拟化”。中国不断深化的改革开放,促进了制度改革、技术科技创新和优化人力资源教育的发展。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化,金融产品的创新,加快了金融资本的流动,对经济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实体经济中的资本周转时间长、回报率低,而虚拟经济中资本的周转时间短、回报率高,导致虚拟经济对资本的吸引力远超实体经济。虚拟经济在吸引大量闲置资本的同时,也吸引着实体经济中的产业资本,不仅导致实体经济出现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更是导致实体经济的可用资源在不断枯竭。近年来,经济运行中出现的“脱实向虚”和“虚实分离”的现象,挤压了实体经济生存发展空间,成为经济增速放缓、金融风险加大的原因之一,这不利于经济持续健康平稳发展。因此,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意义非凡。快速发展的虚拟经济不断挤压实体经济生存空间,如何让虚拟经济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是当前金融改革创新的重点。虚拟经济不是凭空而生的,它是实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的产物,是由实体经济派生出来的新经济体制,也是实体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同时,虚拟经济的产生是不可逆转的,虽然它对实体经济有不良的影响,但也不能“弃虚唯实”。原因在于:第一,实体经济是虚拟经济的基础,服务于实体经济是虚拟经济发展的根本思想宗旨。虚拟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实体经济优化资源配置,是实现融资诉求的途径,满足实体经济发展对大规模资本的需求。第二,虚拟经济相对于实体经济而独立存在。随着金融衍生产品种类的不断增多,虚拟经济不断壮大,虚拟经济逐步脱离实体经济,追求自身增值,促进经济发展。但虚拟经济的异化制约了实体经济的发展,虚拟经济吸收大量的各类资源后,对实体经济产生“挤出效应”。第三,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之间是对立统一、协同发展的关系。二者是“车之双轮、鸟之双翼”的发展模式。虚拟经济不仅包括金融业中各种金融衍生品,还涉及到大宗商品、房地产、无形资产等契约化、金融化和证券化后的一系列投机性经济行为。虚拟资本本身并不具备价值,它表达的仅仅是纸上财富,其价值是建立在信用的基础上。虚拟经济按照约定支付给资本所有者预期回报,从资本所有者那里剥离出来资本的使用权并使之契约化、金融化后转贷给别人的一种经济活动,造成了“以钱生钱”的经济假象。金融资产是连接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桥梁与纽带,采取金融产品和契约等形式,实现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之间资产的转化。从获得社会资金角度来分析,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谁发行的契约转化为金融资产越多,谁获得资金就越多。从而,分析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之间辩证关系的着力点应是资产“金融化”。当前国民经济结构存在多种失衡: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失衡、实体经济内部供需失衡、虚拟经济资本供给与实体经济资本需求失衡,这些失衡最终导致实体经济失去活力,无法吸引资本流入。资本主要进入虚拟经济并在资本市场空转,不断推高金融杠杆率。实体经济可得资本持续降低,并不断萎缩。如何解决这种失衡?不断深化供给侧结构改革是解决这种失衡的措施之一。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引导资本真正进入实体经济,通过虚拟经济进行资源配置,弥补实体经济技术创新、产业优化升级等方面的资金缺口。鼓励企业采取发行股权融资等形式融资,通过“去杠杆”,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以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中,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关系应是“车之双轮,鸟之双翼”的协同发展模式。虚拟经济是实体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实体经济是虚拟经济发展的坚实基础。从虚拟经济的发展历史看,在信用与货币资本的虚拟化后,借助互联网技术,虚拟经济的发展速度超过实体经济的发展速度。资本具有逐利性,其本质是实现利益最大化,致使其自我价值增值快速发展,导致经济“脱实向虚”倾向严重。但是,实体经济是虚拟经济发展的基础,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产生严重的背离时,会导致经济严重泡沫化,甚至会诱发经济危机。从现实角度来看,虚拟经济每次发展与创新都以实体经济的发展为基础。当实体经济资本回报率低于虚拟经济资本回报率时,资本的逐利性导致资本将从实体经济抽离转而投入虚拟经济中,而资本抽离的乘数效应导致实体经济可用资本不断减少,经济出现“脱实向虚”的现象。虚拟资本在金融市场空转而不进入实体经济,二者的撕裂性日益严重。这就表明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撕裂是必然性的。但这种撕裂性是暂时的,是虚拟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种伴生现象。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发展之间的失衡导致经济危机频发,此时采取宽松的货币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经济危机。因为新增货币受虚拟经济高回报率的影响而进入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发展没有帮助。在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严重撕裂的情况下,宽松的货币政策只会让二者的撕裂日益加深。从经济发展长远角度看,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是一种长期并存、辨证与统一的关系。发展虚拟经济的同时,加快实体经济的发展。在实体经济发展受阻时,应以虚拟经济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促进企业资本实现自身升值而不用脱离实体生产周期独立存在。本文首先界定了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的研究范畴,在梳理已有研究的基础上,构建本文的研究框架,进而厘清了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辩证原理:实体经济是虚拟经济的根基,虚拟经济是实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二者之间应是“车之双轮,鸟之双翼”的发展模式。论证了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的积极作用,本文认为直接融资促进了实体经济的发展,金融存在“杠杆力”的作用等。但是当虚拟经济过度发展时候,也会对实体经济产生不良的影响,讨论了“脱实向虚”和“虚实分离”现象中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的影响,提出了虚拟经济过度发展会引发经济危机的结论。最后提出辩证把握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发展的战略。
王德权[3](2020)在《BL房地产开发公司纳税筹划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近几年,我国房地产行业逐渐进入了平稳发展阶段,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力度与日俱增,坚持“房住不炒”,地方“一城一策”。在此背景下,房地产企业为了提升自身的竞争力,纷纷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成本。对于房地产企业,税种成本在开发成本中占据着较大比重,可压缩成本的空间较大,针对税收成本进行合理有效的纳税筹划有利于房地产企业降低成本,提升竞争力。BL房地产开发公司所在的杭州实行“土地出让双限”,在维护杭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同时也对房地产企业的成本管控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通过整理测算BL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相关财务数据发现,近几年BL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税负水平较高。因此,对BL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深入地纳税筹划研究显得尤为必要。本文采用理论与案例相结合的方法,根据相关税法规定及纳税筹划相关理论,对BL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了系统的研究。首先,在归纳、整理国内外纳税筹划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对相关理论进行研究。其次,在了解BL房地产开发公司基本情况和税负情况的基础上,分析了BL房地产开发公司目前的纳税筹划现状,并提出了不足之处。第三,结合BL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实际情况,以BL房地产开发公司涉及的主要税种为切入点,对增值税提出合理选择供应商、采用“甲供材料”方式的方案优化;对土地增值税提出增加精装修房、利用利息扣除方式进行筹划的方案优化;对企业所得税提出通过公司组织形式及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的扣除筹划的方案优化。在优化方案中,以税后收益最大化为目标选择最优方案,为BL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展纳税筹划活动提供一定的思路与借鉴。第四,以BL房地产开发公司YQ一期项目为具体案例,进行纳税筹划方案设计应用,对比筹划方案应用前后税负及税后收益并总结评价筹划效果。最后,针对BL房地产开发公司纳税筹划工作提出有效的保障措施。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帮助BL房地产开发公司降低税负,提升企业竞争力,同时为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的实践经验提供一定的帮助。
李其成[4](2019)在《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的核心是金融监管权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是否需要以及应该如何配置。中国金融行业的发展,尤其是金融混业经营、金融创新以及地方金融业的繁荣,对中国现有中央集权垂直式的监管权力配置模式提出了巨大挑战,现有监管模式已经不能适应金融业的剧烈变化。当前各国都在着力加强对金融整体性风险的防范,如何对新型金融活动进行有效监管是亟需解决的问题。中国过去对于金融监管体制的研究都相对集中在中央一级政府部门间金融监管权的配置上,对地方政府能否享有以及如何享有金融监管权问题的研究相对缺乏。面对市场的新变化,地方政府实际已广泛参与到了地方金融监管之上,承担着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但不同地方金融监管模式差异较大,尚未形成成熟统一的模式,且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在定位、正当性、内容等重要问题上仍有待进一步研究。研究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能否享有以及如何行使金融监管权,应首先明确金融监管权的性质、地位、特征等问题。金融监管权的根本属性是公权力,并呈现多元性与多重性特征,这决定了其行使需要合理配置。在权力的配置过程中,中央政府部门之间的权力配置以权力的“功能性”理论为基础,而监管权力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配置则以“结构性”理论为理论基础。在“结构性”理论下,我国金融市场、权力结构、政府职能等因素共同决定并创生了中国进行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迫切内在需求,其中地方金融业的发展状况是第一大动因,地方政府的金融竞争是直接动力,维护金融安全是根本目的,而国家权力结构改革是其政治背景。我国现有监管模式的形成有其特殊的历史和国情条件。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的配置状况及其得失,对现有配置模式的建构和完善有重要意义。作为国家公权力之一的金融监管权,是国家权力体系中的一部分,服从并深受国家权力央地分配的制约。具体到金融领域,其历程可总结为:从金融中央集权到有限的地方竞争——中央逐渐削弱地方政府对金融行业的影响力——为应对全球局势而进一步向中央集中——金融领域市场化改革之路确立。当前,坚决走市场化道路,应是最大的国情,亟需金融监管权配置模式改革与之适应。中国当前监管模式为中央“一行两会”为主体、多头分工式的中央一级金融监管,中央监管权在地方通过地方派出机构履行职能,权力主要集中于中央一级,存在协调不力、监管真空、限制创新、制约发展等突出问题,亟需向地方政府配置权力,让地方政府参与监管,弥补中央政府监管的不足。当前地方政府通过中央政府及其部门政策、文件等方式获得一定的金融监管权,是一种实用主义做法,虽无法律、法规明确、具体的授权,但有模糊的事实上的监管权力。国家最新政策明确了地方政府金融监管的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呈现了双层监管的发展趋势。中国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模式发展至今,已经明显不能适应市场化的需求,存在诸多的困境。地方政府缺乏法定的金融监管权,对于金融监管事务的参与,均是通过中央行政管理部门的个别授权,或地方政府的主动承担,缺乏制度化、体系化的权力配置。这种监管权集中于中央一级的配置模式,不论是应对传统金融模式及其创新,还是应对发展迅猛的互联网金融和金融科技,都力不从心。其中最关键的缺陷在于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合法性危机,导致监管对象覆盖不足、制度弹性缺失、地方立法权缺位、责任不明等问题。就央地分权而言,世界上现存在分权型多层监管模式以及单层监管两种模式,前者以美国和加拿大为典型,后者是大多数国家采用的监管模式。美国和加拿大存在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两级金融监管机构,各自在金融监管的事务中发挥了关键作用。英、德、日等国均为非典型的金融监管央地分权模式,仍以中央政府监管为主。总体而言,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监管央地分权模式之于中国的启示,在于其权力配置方式和依据的法治化。相比较而言,中国地方政府并非完全不存在金融监管权,但在中国现有配置模式中,除个别地区通过地方法规形式予以确定之外,均是行政式的、实用主义的配置模式,缺乏法治化的特征。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启示还在于其无论何种央地配置模式,并不存在优劣之分,只有与国情合适与否。央地分层的监管体制与中央集权式的监管体制,受到联邦制或单一制国家形式的极大影响,但是二者并非一一对应,最终决定其模式的,是一国的金融市场及金融制度赖以存在的整个国情。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实用主义配置的现实,已经显着表明向其配置权力的必要性。而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制度化,应该在重新厘清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动因、目标、价值及原则的基础上,将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的首要价值定位于维护地方金融市场的安全稳定;其次要有利于提升金融监管的效率;最后,还应有利于实现地方经济民主。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的目标,则是实现金融监管权理论上的结构化、制度上的法治化和实践中的高效率。为此,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应当以合理分权、依法分权和权责对等为主要原则,坚持法治化的根本路径。中国当前最根本症结并非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有无的问题,而在于法治化的缺失。考虑到地方金融市场的特殊性,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应当充分发挥各地方权力机构的作用,通过地方立法进行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金融监管权主体、对象、内容的配置,应把握以下原则:主体上,要坚持地方监管机构的独立化、专业化和责任化,并建立地方统筹监管、中央指导的央地监管机构关系;内容上,必须厘清地方金融市场与政府监管之间、地方监管与中央监管之间的两个界限。此外,任何规范的有效运行都离不开其所在的制度体系,金融监管权的科学化央地配置,应当以完善的顶层权力配置为依托,改严格分业式监管为统筹式监管、完善中央与地方经济权力配置的关系、完善金融机构破产制度、国家救助制度和存款保险制度等,从而培育强大而稳健的市场机制,从根本上减少市场失灵。
孙雁冰[5](2019)在《我国税收调控合理限度研究》文中指出治国理政思想在对国内和国际经济形势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今后一段时期经济发展的思路: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和改善民生。稳中求进是指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改革创新是指全面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发展;改善民生是指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税收调控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手段,治国理政的经济思想赋予了税收调控在特定时期特定的调控职能。由于税收调控受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收支、税制体系等方面的制约,为防止税收调控无效或过度,为控制和规避税收调控可能带来的风险,本文研究税收调控的合理限度。税收调控的实施主要通过总量调整、结构调整和个别调整来进行,具体的说,税收调控通过宏观税负、税制结构和税式支出来实现。这三个方面是税收调控的三个维度,它们相互作用,相互融合,形成政策合力,影响经济增长。本文研究这三个维度的合理限度。税收调控合理限度有一定的衡量标准,第一,经济标准。税收调控应立足于经济发展现状,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服务,其核心在于税收调控与生产力发展水平达到和谐统一。第二,财政标准。财政职能是税收的最基本职能,税收既要能满足国家必须的财政支出,又不能征收过多税收,妨碍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也就是所谓的“取之有度而民不伤”。第三,社会标准。税收调控能够对社会产生良好的外部效应,如果税收调控不能够引起积极的社会效应,那么也不能认为税收调控是有效的。将总标准应用于宏观税负、税制结构和税式支出三个维度,形成具体的判定标准。在具体标准的指导下,本文从质和量两个方面研究税收调控三个维度的合理限度。本文研究的理论意义在于:科学定位税收调控,税收调控不是万能的,不应赋予税收调控无法承受的任务;完善税收制度,税收调控合理限度为税制优化提供可行性建议。本文的现实意义在于: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分析税收调控合理限度,确定减税空间,优化税制结构,约束税式支出,全力服务发展大局,当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促进派”;防范风险,把握好税收调控的“度”,可有效防范财政风险和扭曲风险;反映经济运行情况,为下一步的政策提供建议。本文的研究思路是,首先分析税收调控的理论基础,然后从宏观税负、税制结构和税式支出三个维度研究税收调控的合理限度,每个维度的研究思路是:一是进行现状分析,提出存在的问题,二是国际比较与借鉴,与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比较,发现我国税收调控与别国的差距。三是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税收调控现状及问题,确定税收调控的合理限度。最后,基于合理限度下,提出税收调控的总体设计和政策建议。本文按照“理论分析—实证分析—政策建议”的逻辑思路,运用规范分析法、实证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展开研究,本文共分为七章三个部分,一至三章为理论分析,四至六章为实证分析,第七章为政策建议。第一章导论。主要阐述了研究背景、研究意义、概念界定、研究思路、结构安排、研究方法、技术路径、重点、难点、创新点及研究存在的不足,确定了本文研究的主题、思路和基本框架。第二章文献综述。首先介绍税收调控理论,选取西方经济学主流学派的税收调控思想进行综述,接着介绍我国关于税收调控理论的研究文献。其次总结了国内外关于宏观税负调控区间、税制结构优化模式、税式支出合理约束三个方面的文献,最后梳理了税收政策方面的文献。通过文献综述,发现税收调控合理限度的研究较少,现有文献多基于理论层面,定量研究较少,这为本文进一步研究税收调控合理限度确定了方向。第三章税收调控的理论基础。首先介绍税收调控的理论依据:社会再生产理论、市场失灵理论、风险控制理论和治国理政思想。再从宏观和微观介绍税收调控的经济效应,然后指出税收调控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最后,对税收调控合理限度进行了界定。第四章我国宏观税负合理区间研究。首先介绍宏观税负的统计口径和影响因素,再对我国宏观税负进行现状分析和国际比较,然后在巴罗模型的基础上,用拉姆赛—卡斯—库普曼模型和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估算我国最优宏观税负水平,最后在赤字、债务与经济增长之间寻找最佳平衡点,探讨经济和债务所能承受的最大赤字率,最大赤字率与实际赤字率之差,全部用于减税,得到宏观税负合理区间的下限,最优宏观税负水平为上限,从而确定宏观税负的合理区间。第五章我国税制结构合理模式研究。首先介绍税制结构的层次及量化标准,分析我国税制结构的现状,并提出存在的问题,再从组合方式和相对地位两个方面进行国际比较,然后,用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探讨宏观税负、税系结构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路径,用工具变量法实证分析税种结构对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的影响,得出税系、税类和税种结构优化方向。最后,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的现状及问题,提出税制结构的优化模式。第六章我国税式支出合理约束研究。首先介绍税式支出的作用机理,接着分析我国税式支出的现状,提出存在的问题,然后总结国际经验,提出合理约束税式支出,先要界定好税式支出范围,再要控制好税式支出规模,还要确定好税式支出结构。第七章我国税收调控合理限度的政策建议。在前几章研究结论的基础上,本章提出了税收调控的总体设计和政策建议。总体设计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总体框架。政策建议如下,第一,适度降低宏观税负:明确减税方向,选择减税策略,把握减税力度。第二,优化税制结构:继续降低增值税比重,提升消费税比重,完善企业所得税,改革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改税”,开征房地产税。第三,编制税式支出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编制目的、编制范围、成本估计、绩效评价和管理模式。本文的创新点有:第一,贯彻治国理政思想,基于风险控制视角研究税收调控合理限度治国理政的经济思想为我国税收调控提供了方向,第一,我国正处于结构性改革时期,经济质量的提升会带来经济增速的下滑,同时,经济主体的税收负担过重,无法为市场注入活力,这种情况就决定了税收调控的主基调是减税,这就对税制结构和宏观税负提出了要求,第二,当前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如结构转型、创新驱动、改善民生等,这些对税式支出提出了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自觉的防范各种风险,增强驾驭风险本领,健全各方面的风险防范机制。本文从风险控制的视角研究税收调控三个维度的合理限度,可保证税收调控的有效性,可规避税收调控可能带来的风险。第二,估算宏观税负合理区间,服务减税政策本文基于改进的巴罗模型测算了最优宏观税负水平,该水平作为宏观税负合理区间的上限,又综合考虑赤字率、负债率和经济增长率的关系,测算出宏观税负合理区间的下限。结合我国宏观税负现状,发现宏观税负水平偏高,应采取减税措施,该结论与我国当前的政策方向一致。用实际宏观税负率与合理区间下限的差乘以国内生产总值,得到最大减税规模。这从事前角度为我国当前减税政策提供参考,利于我国掌控减税空间,合理利用税收调控。第三,用实证分析法论证了税制结构的调整方向用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分析税系结构、宏观税负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路径,实证结论是,提升直接税占比,宏观税负下降,经济增长。用工具变量法分析税种变动对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的影响,结论是降低增值税比重、营业税比重和个人所得比重有利于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升级,消费税比重和企业所得税比重对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不显着。这些结论为我国税制结构调整提出了方向。第四,形成三位一体的税收调控体系宏观税负、税制结构和税式支出三个维度相互作用,相互融合,共同构成税收调控体系。从政府视角出发,政府调整税种以及税种要素,税制结构变动体现普遍性和确定性。政府通过税式支出对特殊纳税人进行税收减免,体现特殊性和灵活性。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结合,确定性和灵活性相结合,作用结果显示为宏观税负水平。宏观税负又反作用于税制结构和税式支出,宏观税负影响经济增长方式,进而影响税制结构,影响税式支出的规模、方向及侧重点。本文基于风险把控视角研究这三个维度的合理限度,旨在发挥政策合力,形成三位一体的税收调控体系。
安尔康[6](2016)在《完善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对策研究》文中认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为农业生产提供社会化服务的组织机构和方法制度的总称。旨在通过利用各农业社会化服务部门的农业服务,将小规模农业生产模式逐步向规模化、专业化生产模式转化。随着我国农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农业市场化和规模化程度逐步提高,对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对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研究,建立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对推动农业规模化经营,实现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主要由序言和四个部分组成。序言部分主要介绍了文章的研究背景和意义,并将国内外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研究成果进行总结归纳,随后对本文的研究方法及文章创新之处做了简要说明。文章第一部分对农业社会化服务及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做了详细介绍。第二部分将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必要性概括为五点:一是有利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变,二是有利于农业经济进一步改善与发展,三是有利于实现农业产业化,四是有利于充分发挥政府与市场在农业服务中的作用,五是有利于解决我国农村劳动力不足带来的问题。第三部分详细介绍了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发展历程,并指出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在发展过程中存在农业社会化服务制度不完善、农业社会化总体服务水平较低、农技发展资金浪费严重及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的问题。通过学习发达国家先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在文章的最后一部分从四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包括:创新和完善政府农业服务体制、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机制、加强服务主体的培育及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运营环境。旨在为完善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供参考意见。
杜晓华[7](2016)在《我国社会融资对经济增长的作用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推进,我国金融结构发生重大变化。近年来,我国新型金融机构不断涌现,金融市场多元化发展,金融产品和融资工具不断创新。银行作为社会融资主渠道的作用逐渐下降,直接融资在社会融资规模中的比重持续上升,其他金融机构在社会融资中发挥的作用日益显现。随之而来,我国以广义货币M2和新增人民币贷款为中间目标的货币政策调控面临着巨大挑战。社会融资规模是人民银行创新性地提出的衡量我国实体经济从金融体系获得资金总额的指标,见于官方文件时间较短,因此学者在全面研究我国社会融资方面的文献相对较少。社会融资规模指标数据的公布为社会融资的研究提供了数据支持。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一是以马克思的货币流通理论为基础,分析社会融资的供给与需求,提出了社会融资传导过程中的六个步骤,揭示了社会融资对实体经济的作用机理。二是依据马克思关于信用具有生产力的理论,论证社会融资具有生产力,推动贸易、投资、消费增加,生产规模扩大。三是尝试建立社会融资供给与需求的数量模型,并在此基础上建立社会融资均衡条件下的经济增长与相关变量的数量关系,分析社会融资不均衡的原因。本文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展开。提出问题:在对相关理论与文献进行梳理后,本文提出研究的主题是社会融资资金在传导过程中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分析问题:首先,按照参与主体、所属市场和领域的不同,将社会融资资金的流动过程划分为社会融资的供给和社会融资的需求两部分。其次,从社会融资供给和需求两方面进行分析。对社会融资的供给分析主要对我国社会融资供给的基本原理、社会融资的供给主体、供给渠道和影响融资供给的因素等问题进行分析,并构建社会融资供给的数学模型进行实证分析。对社会融资的需求分析主要对我国社会融资需求的基本原理、社会融资的需求主体和融资方式等问题进行分析,并构建社会融资需求的数学模型进行实证分析。然后,在社会融资供给与需求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社会融资均衡分析和社会融资对经济增长作用的理论分析。理论分析表明社会融资是生产力,社会融资对经济增长有促进作用,社会融资规模的各个组成都能直接或间接的促进经济增长。最后,通过实证分析方法,分析我国社会融资对经济增长的作用。结论表明,社会融资规模在短时间内的增多,将最终会使经济增长水平实现长期稳定的提升。在对社会融资均衡条件下经济增长的定量分析中,分析了导致我国社会融资不均衡的原因。通过分析可知,我国社会融资在促进经济增长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首先,社会融资的供给与需求分析表明社会融资的供给与需求对利率变动的反应非常敏感。通过社会融资均衡条件下的经济增长的定量分析,可以发现利率作为资金的价格,在社会融资过程中缺乏定价权,一定程度上导致社会融资的不均衡。其次,在社会融资供给和社会融资均衡分析中都能看出,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缓慢,直接融资不足。再次,从社会融资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分析中可以看出,社会融资对经济增长有促进作用,但是从社会融资的统计口径可以看出社会融资统计信息还存在缺口,这会降低货币当局执行货币政策的效果,对经济的促进作用也会大打折扣。然后,社会融资的需求分析、均衡分析以及社会融资均衡条件下的经济增长的定量分析,都表明我国实体经济存在融资难题,社会融资对实体经济的支持还未充分发挥。最后,从均衡条件下经济增长的定量分析可以看出,货币政策不能一直有效地调节社会融资的不均衡,社会融资规模的可控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此外,金融统计信息缺口的存在也表明金融监管可能存在一定的漏洞。解决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本文提出关于提高社会融资规模监测水平、促进直接融资快速增长、强化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和提高金融监管水平等方面的政策建议。
燕丽娜[8](2015)在《规制理论下的中国电力监管体制改革研究》文中认为电力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能源行业,科学合理的电力监管体制是保证电力供应安全稳定,促进电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必需的制度条件。伴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进程,我国引入了电力监管制度,成立了专业化监管机构,建立了垂直管理的电力监管框架。现行监管体制在推行竞争性电力市场建设,促进政府电力管理方式和管理观念的转变、提高管制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在电力监管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通过改革逐步加以完善。因此,当前电力市场化改革中的政府监管体制建设是一个有意义的研究课题。本文从政府管制的制度背景着手,把中国电力监管体制改革作为研究对象,以行政学视角,在对前人研究成果进行文献综述的基础上,兼用比较和实证研究方法,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对中国现行电力监管体制缺陷及成因进行深入分析,针对中国与发达国家在自然垄断行业管制改革中的显着不同特点,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借鉴发达国家成功改革经验,在能源行业大部制改革背景下,试图构建适合中国国情的新型电力监管体制,为电力监管制度设计提供理论与政策支持,也为中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管理模式的变革作探索性研究。本文对当代中国电力监管体制的变迁进行了详细的梳理和归纳,认为现行电力监管体制改革很不彻底,仍保留着以行政干预为主的传统管理方式,有限的“政监分离”与“多头管理”的格局并存,尚未理顺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存在着监管法律改革滞后、核心监管职能缺失、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监管俘获和监督缺失并存等问题,无法满足电力工业发展和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需要,也影响了电力行业进一步提高效率和提升服务质量,难以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目标。本文重点讨论了现行电力监管体制缺陷的主要成因,认为管制机构被俘获、信息不对称的制约、计划经济体制惯性的影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滞后以及行政垄断的弊端是造成现行电力监管体制缺陷的主要原因。针对上述成因,本文提出了与当下中国大部制改革背景相结合的电力监管的“政监分离”模式,并系统地、科学地论证了选择该模式的理由。本文侧重于实证研究,通过对大量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使得研究结论更为有力。本文认为,电力监管是电力市场化改革中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以规制理论为指导,借鉴国外管制改革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电力监管的历史变迁和改革实践,建议调整我国电力监管机构设置模式,在“政监分离”的基础上,优化电力监管的职能配置,最终实现依法、独立、高效的电力监管目标。电力监管体制的改革、建设和运营是一项系统工程,改革必须要有相关配套政策跟进,需要深化宏观经济体制改革,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能源法制建设,经济性规制和社会性规制同步推进。
李晓琳[9](2014)在《中国特色宏观调控的理论思考 ——基于市场经济的角度》文中认为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从中国实际出发借鉴西方市场经济的经验,国家宏观调控尝试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市场资源配置的道路。从理论层面看,初步形成了中国特色宏观调控理论;从实践层面看,形成了一套有效的国家宏观调控“组合拳”。中国走出的一条全新经济发展道路,既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计划经济,也和西方经典市场经济存在若干差别。将市场这只“无形之手”和宏观调控这只“有形之手”有机结合,因地制宜、伺势而为,充分发挥和协调“市场决定”与“计划校正”两方面的积极作用,是中国特色市场经济最明显的特征和最大的优势。新时期新阶段,认真研究、概括与总结中国特色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实现“市场决定性”与“政府更好地发挥作用”,是处于经济转型期的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核心内容。本文把市场经济宏观调控放在其历史、发展、创新与完善的各个历史节点进行考察,试图概括与总结宏观调控中的中国特点、中国风格,认为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在中国的条件下有自己的、不同于西方的特点、模式、方法与情况,它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与中国市场经济的特殊性相结合的产物。
崔鸿雁[10](2012)在《建国以来我国金融监管制度思想演进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世界经济金融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世界各国的金融监管制度也在不断地变革中。从西方国家监管制度的变迁看,金融监管经历了自由—管制—放松管制的发展过程。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社会政治状况发生了深刻变革,国际经济金融形势与我国的经济金融在全球化背景下呈现出新的特征和趋势,国际金融监管理论和实践也在发生着巨大变化,这一切构成了我国金融监管制度思想变迁的深刻的经济金融背景。本文旨在对建国以来中国金融监管制度思想的形成、发展和逐渐成熟的基本过程作一比较系统地回顾和分析。本文分导论和六个章节:第一章为导论,诠释金融监管及监管制度的含义,回顾国内外研究状况,说明选题的学术意义和现实价值,简要提示本选题的研究思路、内容框架、研究方法与特色。第二章开始至第五章,结合对当时的社会经济背景的分析和对监管制度、监管行为的根源性探究,把我国建国以来金融监管制度思想划分为四个阶段,第一章束缚与控制(1948—1978):计划经济时期的金融监管制度与思想;第二章启蒙与探索(1979—1984):金融制度改革起步阶段的监管制度与思想;第三章冲突与融合(1984—1993):金融制度改革构建阶段的监管制度与思想;第四章调整与突破(1994—2004):金融制度改革调整阶段的监管制度与思想;第五章深化与再探索(2005至今):金融制度改革深化阶段的监管制度与思想。第六章是对我国建国以来金融监管制度思想演进的总体考察,实际上也是全文的一个总结。在对每个阶段监管思想的分析过程中,先从分析当时的监管思想形成的背景入手,进而对监管具体制度建构等情况进行简要介绍,然后分析其中蕴含的思想特征与演变过程,最后对该阶段监管思想进行总体评价。在对每一发展阶段的分析中,既统一思路,又突出各自的特点、突出阶段特征。经济实践的发展与金融业的变革催生了不同发展阶段的金融监管思想,从而推动了制度的形成,这是一个历史的过程,通常还伴随着国家和全球层面的广泛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同时这个过程也发生在特定的空间脉络中,在特定的经济背景下以金融监管组织制度、市场制度、法律制度的不同层次展开。因而,金融监管制度思想在时间脉络中呈现出历史的演化特征,而在空间脉络中又呈现出一定的层次性特征,时间与空间脉络的交错与协同,共同构成了金融监管制度思想演化的动力。无疑,监管思想的变更来源于市场变革,而各个时期制度的创立和创新无一不受到思想的启发、孵化与引导。无疑,制度的变革和思想的创新互相促进、互为动力。从经济思想史的角度论证1949年以来中国金融监管制度的思想变迁,既可以使我们理解中国金融监管制度理论本土化的思想根源,又为构建适合中国国情的金融监管理念创新和政策选择提供思想资源。本文以经济思想成长为主线,分析了金融监管制度演变的思想脉络。所以,从思想史的角度对我国金融监管制度思想的演变加以系统地梳理,揭示其内在的发展演变规律,能够为探索监管制度继续完善的路径、推进金融体制改革提供全新的思考视角。
二、浅议金融宏观调控的环境和政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浅议金融宏观调控的环境和政策(论文提纲范文)
(2)论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的作用(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意义 |
四、研究成果 |
第一章 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范畴界定 |
第一节 实体经济 |
一、实体经济研究及其历史变迁 |
二、实体经济发展的现状 |
三、实体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
第二节 虚拟经济 |
一、虚拟资本 |
二、虚拟经济 |
三、虚拟资本催生了虚拟经济 |
第二章 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辨证原理 |
第一节 实体经济是虚拟经济的根基 |
一、虚拟经济是实体经济的内在诉求 |
二、虚拟经济无法单独抵御经济危机的冲击 |
第二节 虚拟经济是实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 |
一、虚拟经济诞生于实体经济 |
二、虚拟经济影响着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
第三节 “车之双轮,鸟之双翼”的发展模式 |
一、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协同发展 |
二、虚拟经济应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资本支撑 |
第三章 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的积极作用 |
第一节 直接融资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
一、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对经济发展作用 |
二、直接融资对实体经济的作用 |
三、吸引海外直接融资以降低金融泡沫 |
四、有利于解决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
第二节 金融“杠杆力”的作用 |
一、金融加杠杆的作用 |
二、金融加杠杆的风险影响 |
第三节 金融“证券化”对房地产的作用 |
一、房地产价格居高不下的原因 |
二、房地产对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二重性” |
三、房地产是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粘合剂 |
四、房地产作为特殊商品被证券化 |
第四章 虚拟经济过度发展现象 |
第一节 经济发展中的“脱实向虚” |
一、“脱实向虚”的表现形式 |
二、“脱实向虚”的形成原因 |
三、“脱实向虚”的危害 |
第二节 经济发展中的“虚实分离” |
一、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差异化发展 |
二、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分离具有暂时性 |
第三节 虚拟经济过度发展诱发金融危机 |
一、虚拟经济过度发展致使风险积累 |
二、金融市场受到全球经济的冲击加剧 |
第五章 辨证把握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发展战略 |
第一节 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战略 |
一、坚持实体经济的主导地位 |
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三、优化产业结构 |
四、合理把握“去杠杆” |
第二节 促使虚拟经济服务于实体经济的措施 |
一、加强金融机构全面监管 |
二、采取措施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
三、“一带一路”建设带给实体经济发展新机遇 |
第三节 辨证把握虚拟经济发展节奏 |
一、推动金融创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
二、健全金融体制,优化资源配置 |
三、稳定货币政策,深化金融制度改革 |
四、杜绝金融资本空转,消除金融套利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介 |
(3)BL房地产开发公司纳税筹划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意义与目的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文献述评 |
1.3 研究内容、方法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 |
第2章 相关理论概述 |
2.1 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界定与特点 |
2.1.1 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界定 |
2.1.2 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特点 |
2.2 纳税筹划的定义与特点 |
2.2.1 纳税筹划的定义 |
2.2.2 纳税筹划的特点 |
2.3 纳税筹划相关理论 |
2.3.1 契约理论 |
2.3.2 博弈理论 |
2.3.3 有效纳税筹划理论 |
2.4 纳税筹划的基本原则与目标 |
2.4.1 纳税筹划的基本原则 |
2.4.2 纳税筹划的目标 |
2.5 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关的税收规定 |
2.5.1 增值税 |
2.5.2 土地增值税 |
2.5.3 企业所得税 |
第3章 BL房地产开发公司纳税筹划现状研究 |
3.1 BL房地产开发公司概况及涉税情况 |
3.1.1 BL房地产开发公司概况 |
3.1.2 BL房地产开发公司经营情况 |
3.1.3 BL房地产开发公司涉税情况 |
3.2 BL房地产开发公司税负情况分析 |
3.2.1 房地产行业税负水平分析 |
3.2.2 BL房地产开发公司税负水平分析 |
3.3 BL房地产开发公司纳税筹划现状及问题 |
3.3.1 BL房地产开发公司纳税筹划现状 |
3.3.2 纳税筹划存在的问题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BL房地产开发公司纳税筹划方案设计 |
4.1 设计纳税筹划方案流程 |
4.2 增值税的纳税筹划方案设计 |
4.2.1 合理选择供应商 |
4.2.2 采取“甲供材料”方式 |
4.3 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方案设计 |
4.3.1 增加精装修房的数量 |
4.3.2 利用利息扣除方式进行筹划 |
4.4 所得税的纳税筹划方案设计 |
4.4.1 通过公司组织形式筹划 |
4.4.2 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的扣除筹划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BL房地产开发公司纳税筹划方案应用分析及保障措施 |
5.1 纳税筹划方案在YQ一期项目的应用 |
5.1.1 YQ一期项目介绍 |
5.1.2 YQ一期项目纳税筹划方案应用前税负计算 |
5.1.3 YQ一期项目纳税筹划方案应用后税负计算 |
5.2 纳税筹划方案在YQ一期项目的应用效果分析与总结 |
5.2.1 纳税筹划方案在YQ一期项目的应用效果分析 |
5.2.2 纳税筹划方案在YQ一期项目的应用总结 |
5.3 BL房地产开发公司纳税筹划保障措施 |
5.3.1 建立良好的税企关系 |
5.3.2 加强筹划人才培养与引进 |
5.3.3 建立筹划风险评价体系 |
5.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A:BL房地产开发公司纳税筹划现状调差问卷 |
个人简介 |
致谢 |
(4)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路径 |
第一章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权理论基础 |
一、金融监管的公权力属性 |
二、金融监管的正当性理论 |
第二节 金融监管权的多元与多重 |
一、金融监管权主体的多元化 |
二、金融监管对象的全覆盖 |
三、金融监管内容的系统化 |
第三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结构化”性质 |
一、国家权力的央地配置 |
二、“结构化”视角下的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 |
第四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动因 |
一、地方金融业的发展状况是根本动因 |
二、地方政府金融发展的竞争需要是直接动因 |
三、维护金融安全是终极动因 |
四、国家权力结构改革是重要动因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央地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变迁和现状 |
第一节 中央金融监管权模式的历史变迁 |
一、1949-1979:中央银行“大一统”时代 |
二、1979-1992:中央银行体制的建立与地方监督保障 |
三、1992-2003:分业监管与地方干预 |
四、2003-至今:分业监管与金融监管协调 |
第二节 我国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历史考察 |
一、1949 年以来我国权力央地关系的发展 |
二、我国金融监管央地关系的变迁 |
第三节 我国央地金融监管权配置的现状分析 |
一、中央金融监管权配置现实 |
二、金融监管权集中配置于中央的弊端 |
三、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现实 |
四、央地双层监管的显着趋势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困境 |
第一节 地方金融监管的多重困境 |
一、应对传统金融的困境 |
二、地方金融监管法律依据普遍缺失 |
三、地方监管机构定位不清 |
四、应对互联网金融冲击的困境 |
第二节 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合法性危机 |
一、金融立法现状 |
二、现行金融立法存在的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金融监管央地配置域外模式借鉴 |
第一节 分权型多层监管模式 |
一、美国的分权型双层金融监管权配置 |
二、加拿大分权型双层金融监管权配置 |
三、美国、加拿大分权型多层监管体制特征 |
第二节 集中型单层监管模式 |
一、英国金融监管权集权型单层配置模式 |
二、德国依托地方银行的地方监管模式 |
三、日本中央政府部门行政授权地方监管模式 |
四、欧盟合作性金融监管模式 |
五、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单层监管模式的特征 |
第三节 域外金融监管的比较分析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
一、域外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制度化 |
二、监管权力央地配置模式的决定因素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制度建构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宏观设计 |
一、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价值取向 |
二、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配置目标 |
三、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主要原则 |
第二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的法治化路径 |
一、通过法律制度配置监管权力 |
二、充分发挥地方立法权的作用 |
第三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主体配置 |
一、监管机构配置的基本原则 |
二、中央指导下的地方统筹监管模式 |
第四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内容配置 |
一、厘清地方监管与中央监管之间的界限 |
二、厘清地方金融市场与政府监管之间的界限 |
三、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内容 |
第五节 配套制度设计 |
一、中央从严格分业走向行业统筹 |
二、完善中央与地方经济权力配置关系 |
三、创造地方金融监管权实现的条件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我国税收调控合理限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基本概念的界定与阐释 |
1.2.1 税收中性 |
1.2.2 税收调控 |
1.2.3 宏观税负 |
1.2.4 税制结构 |
1.2.5 税式支出及相关概念 |
1.3 研究思路与结构安排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结构安排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径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径 |
1.5 研究的重点、难点、创新及不足 |
1.5.1 研究重点 |
1.5.2 研究难点 |
1.5.3 研究的创新点 |
1.5.4 研究存在的不足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税收调控理论研究 |
2.1.1 西方税收调控理论研究 |
2.1.2 我国税收调控理论研究 |
2.2 税收调控合理限度研究 |
2.2.1 宏观税负调控区间研究 |
2.2.2 税制结构合理模式研究 |
2.2.3 税式支出研究 |
2.3 我国税收政策研究 |
2.3.1 减税政策研究 |
2.3.2 优化税制结构研究 |
2.3.3 税式支出报告制度研究 |
2.4 文献述评 |
2.4.1 现有文献的主要贡献 |
2.4.2 现有文献存在的不足 |
第3章 税收调控的理论基础 |
3.1 税收调控的理论依据 |
3.1.1 社会再生产理论 |
3.1.2 市场失灵理论 |
3.1.3 风险控制理论 |
3.1.4 治国理政思想 |
3.2 税收调控的经济效应 |
3.2.1 税收调控的宏观经济效应 |
3.2.2 税收调控的微观经济效应 |
3.3 税收调控的局限性 |
3.3.1 外在局限性 |
3.3.2 内在局限性 |
3.4 税收调控合理限度的界定 |
3.4.1 税收调控合理限度的总标准 |
3.4.2 税收调控合理限度的具体标准 |
3.4.3 税收调控合理限度的质和量界定 |
第4章 我国宏观税负合理区间研究 |
4.1 宏观税负的统计口径及影响因素 |
4.1.1 宏观税负的统计口径 |
4.1.2 宏观税负的影响因素 |
4.2 我国宏观税负现状 |
4.2.1 总量分析 |
4.2.2 相对量分析 |
4.2.3 税收弹性系数分析 |
4.3 我国宏观税负的国际比较 |
4.3.1 与OECD国家比较 |
4.3.2 与金砖国家比较 |
4.3.3 国际比较结论及启示 |
4.4 基于改进Barro模型的我国最优宏观税负水平研究 |
4.4.1 模型构建 |
4.4.2 数据描述 |
4.4.3 计量结果及分析 |
4.5 我国宏观税负合理区间 |
4.5.1 赤字、债务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
4.5.2 确定宏观税负合理区间 |
第5章 我国税制结构合理模式研究 |
5.1 税制结构的层次及量化标准 |
5.1.1 税制结构的层次 |
5.1.2 税制结构的量化标准 |
5.2 我国税制结构现状及问题 |
5.2.1 我国税制结构的现状 |
5.2.2 我国税制结构存在的问题 |
5.3 我国税制结构的国际比较 |
5.3.1 组合方式比较 |
5.3.2 相对地位比较 |
5.3.3 国际比较结论及启示 |
5.4 基于PVAR模型的税系结构、宏观税负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研究 |
5.4.1 PVAR模型 |
5.4.2 数据描述 |
5.4.3 实证分析 |
5.4.4 主要结论 |
5.5 基于工具变量法的税种结构对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的影响研究 |
5.5.1 模型设定 |
5.5.2 数据描述 |
5.5.3 结果分析1:税制结构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
5.5.4 结果分析2:税制结构对产业结构的影响 |
5.6 我国税制结构合理模式 |
5.6.1 优化税种组合方式 |
5.6.2 优化税类税种结构 |
第6章 我国税式支出合理约束研究 |
6.1 税式支出的作用机理 |
6.1.1 税式支出的激励效应 |
6.1.2 税式支出的抑制效应 |
6.1.3 基于静态面板模型的研发税收优惠对产业结构影响分析 |
6.1.4 合理约束税式支出的必要性 |
6.2 我国税式支出现状及问题 |
6.2.1 我国税式支出的现状 |
6.2.3 我国税式支出存在的问题 |
6.3 税式支出制度的国际经验 |
6.3.1 清晰界定税式支出范围 |
6.3.2 注重控制税式支出规模 |
6.3.3 优化税式支出结构 |
6.3.4 建立税式支出报告制度 |
6.4 我国税式支出的合理约束 |
6.4.1 合理界定税式支出范围 |
6.4.2 合理控制税式支出规模 |
6.4.3 合理确定税式支出结构 |
第7章 基于合理限度下税收调控的政策建议 |
7.1 基于合理限度下税收调控的总体设计 |
7.1.1 指导思想 |
7.1.2 基本原则 |
7.1.3 主要目标 |
7.1.4 总体框架 |
7.2 降低宏观税负:总量把控 |
7.2.1 明确减税方向 |
7.2.2 选择减税策略 |
7.2.3 把握减税力度 |
7.3 优化税制结构:结构优化 |
7.3.1 逐步降低流转税比重 |
7.3.2 稳步提升所得税比重 |
7.3.3 完善财产税体系 |
7.4 编制税式支出报告:突出重点 |
7.4.1 编制目的 |
7.4.2 编制范围 |
7.4.3 成本估计 |
7.4.4 绩效评价 |
7.4.5 管理模式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6)完善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1.研究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1.国内研究综述 |
2.国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1.文献分析法 |
2.辩证分析法 |
3.比较分析法 |
4.归纳推理法 |
(四)创新之处 |
一、农业社会化服务及服务体系 |
(一)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内涵 |
(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涵义 |
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必要性 |
(一)有利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变 |
(二)有利于农业经济的进一步改善发展 |
(三)有利于实现农业产业化 |
(四)有利于充分发挥政府与市场在农业服务中的作用 |
(五)有利于解决我国农村劳动力不足带来的问题 |
三、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历程与存在的问题 |
(一)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历程 |
(二)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
1.农业社会化服务制度不完善,社会化服务受到制约 |
2.农业社会化服务总体服务水平较低 |
3.农技发展资金浪费严重 |
4.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
四、完善具有中国特色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路径 |
(一)创新和完善政府农业服务体制 |
(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机制 |
1.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管理机制 |
2.完善农业资金投入机制 |
3.完善公益性与经营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运行机制 |
4.完善农业社会性服务组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 |
5.完善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的内部运行机制 |
(三)加强服务主体培育,提高服务能力 |
1.加大政府及为农服务机构改革力度,使其真正成为为农服务的主体 |
2.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服务能力提升 |
3.提高龙头企业服务水平,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
4.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培育专业化服务人才 |
(四)营造良好社会化服务运营环境 |
1.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法律法规 |
2.加强服务资金管理 |
3.建设农产品市场信息网络 |
4.实施优惠政策 |
5.完善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 |
6.完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 |
7.加快构建完善的农业金融与保险体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7)我国社会融资对经济增长的作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和意义 |
1.2 研究框架、方法与创新 |
1.3 基本概念辨析 |
第2章 理论基础和文献综述 |
2.1 理论基础 |
2.2 文献综述 |
第3章 我国社会融资的发展与现状 |
3.1 我国社会融资规模迅猛增长 |
3.2 我国社会融资结构日趋多元化 |
3.3 我国社会融资发展变化的原因 |
3.4 我国社会融资资金的流动过程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我国社会融资的供给分析 |
4.1 社会融资供给的基本原理 |
4.2 我国社会融资的供给主体 |
4.3 我国社会融资的供给渠道 |
4.4 我国社会融资供给的影响因素 |
4.5 我国社会融资供给的模型建立 |
4.6 本章小结 |
第5章 我国社会融资的需求分析 |
5.1 社会融资需求的基本原理 |
5.2 我国社会融资的需求主体 |
5.3 我国社会融资的融资方式 |
5.4 我国社会融资需求的模型建立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社会融资对经济增长作用的理论分析 |
6.1 社会融资的均衡分析 |
6.2 经济增长的相关问题 |
6.3 社会融资对实体经济的作用机理 |
6.4 社会融资规模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分析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社会融资对经济增长作用的实证分析 |
7.1 我国经济增长指标体系构建 |
7.2 经济增长影响因子提取 |
7.3 社会融资规模与经济增长影响因子的回归分析 |
7.4 社会融资均衡条件下经济增长的定量分析 |
7.5 实证分析结论 |
7.6 本章小结 |
第8章 政策建议 |
8.1 提高社会融资规模监测水平的建议 |
8.2 促进直接融资快速增长的建议 |
8.3 强化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的建议 |
8.4 提高金融监管水平的建议 |
8.5 本章小结 |
第9章 全文总结与研究展望 |
9.1 全文总结 |
9.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与致谢 |
(8)规制理论下的中国电力监管体制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英文摘要 |
第—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框架与研究方法 |
1.2.1 研究框架 |
1.2.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述评 |
1.3.1 国外相关研究 |
1.3.2 国内相关研究 |
1.3.3 文献评价 |
1.4 研究创新与研究不足 |
1.4.1 研究创新 |
1.4.2 研究不足 |
第二章 电力监管的理论基础 |
2.1 电力监管的核心概念 |
2.1.1 规制(Regulation) |
2.1.2 自然垄断与行政垄断 |
2.1.3 市场失灵与监管失灵 |
2.2 电力监管的基础理论——规制理论 |
2.2.1 公共利益理论 |
2.2.2 规制俘获理论 |
2.2.3 可竞争市场理论 |
2.2.4 激励性规制理论 |
2.3 电力监管的必要性 |
2.3.1 电力监管需求产生的基础 |
2.3.2 电力监管的内涵和必要性 |
第三章 当代中国电力监管体制的变迁 |
3.1 中国传统电力管理体制(1949—2002年) |
3.1.1 计划经济时期电力管理体制变革(1949—1978年) |
3.1.2 改革探索时期电力管理体制变革(1979—1992年) |
3.1.3 改革深化时期电力管理体制变革(1993—2002年) |
3.1.4 传统电力管理体制简要小结 |
3.2 中国现行电力监管体制(2003—2012年) |
3.2.1 现行电力监管体制的监管主体 |
3.2.2 现行电力监管体制的监管客体 |
3.2.3 现行电力监管体制改革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
第四章 中国现行电力监管体制缺陷成因分析 |
4.1 管制机构被俘获 |
4.1.1 公共利益理论假设与实际并不完全一致 |
4.1.2 规制俘获理论阐明管制机构被俘获的诱因 |
4.2 信息不对称的制约 |
4.2.1 管制者与被管制者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 |
4.2.2 消费者与电力企业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 |
4.3 计划经济体制惯性的影响 |
4.3.1 市场经济发育不充分,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尚未厘清 |
4.3.2 市场主体发育不健全,有效竞争的市场格局尚未形成 |
4.4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滞后 |
4.4.1 以行政命令代替法治,法律制度基础薄弱 |
4.4.2 以行政权力干预市场,政府职能尚未完全转变 |
4.5 行政垄断的弊端 |
4.5.1 行政垄断造成资源配置的扭曲 |
4.5.2 区域垄断严重分割了电力市场 |
第五章 发达国家电力监管体制改革的经验与启示 |
5.1 英国电力监管体制改革及其启示 |
5.1.1 改革背景 |
5.1.2 改革内容 |
5.1.3 改革成效 |
5.1.4 经验启示 |
5.2 美国电力监管体制改革及其启示 |
5.2.1 改革背景 |
5.2.2 改革内容 |
5.2.3 改革成效 |
5.2.4 经验启示 |
5.3 日本电力监管体制改革及其启示 |
5.3.1 改革背景 |
5.3.2 改革内容 |
5.3.3 改革成效 |
5.3.4 经验启示 |
5.4 各国电力监管体制改革的比较和借鉴 |
5.4.1 改革的异同点 |
5.4.2 改革的经验借鉴 |
第六章 中国电力监管体制改革设想 |
6.1 中国电力监管体制改革总体目标和基本思路 |
6.1.1 改革总体目标 |
6.1.2 改革基本思路 |
6.2 调整电力监管机构设置模式 |
6.2.1 电力监管机构的基本属性 |
6.2.2 电力监管机构设置模式比较 |
6.2.3 中国电力监管机构设置模式的选择及理由 |
6.3 优化电力监管职能配置 |
6.3.1 准确界定电力监管的职能边界 |
6.3.2 理顺监管机构和其他政府部门的关系 |
6.3.3 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监管职权 |
第七章 中国电力监管体制改革配套政策措施 |
7.1 深化宏观经济体制改革,培育竞争性的市场力量 |
7.1.1 继续深化国企改革,不断完善产权制度 |
7.1.2 全面拓宽融资渠道,鼓励民资投资电力 |
7.1.3 大力推进市场建设,注重培育市场主体 |
7.2 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
7.2.1 尊重国情和传统,兼顾当前与长远 |
7.2.2 建立大能源部,实行统一管理 |
7.2.3 打破行政垄断,转变政府职能 |
7.3 加强能源法制建设,完善监管的法律体系 |
7.3.1 积极推动修订《电力法》 |
7.3.2 抓紧研究制定《能源法》 |
7.3.3 构建完善的监管法律法规体系 |
7.4 创新经济性监管的方式,建立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 |
7.4.1 消除电价改革的体制性障碍,明确电价管制的目标 |
7.4.2 以大用户直购电为突破口,探索合理的电价形成机制 |
7.4.3 以输配电价改革为核心,选择合理的电价定价模式 |
7.5 重视社会性管制的作用,完善监管的内容体系 |
7.5.1 加强电力安全监管,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
7.5.2 加强普遍服务监管,不断提高供电服务质量 |
7.5.3 加强环境保护监管,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 |
第八章 结论及展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附录A 社会用电满意度调查问卷 |
附录B 电力主要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附录C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和参与课题研究 |
(9)中国特色宏观调控的理论思考 ——基于市场经济的角度(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相关理论研究 |
1.2.1 早期国家干预经济的认识 |
1.2.2 凯恩斯主义理论 |
1.2.3 新凯恩斯主义理论 |
1.2.4 美国次贷危机后“计划学派”的兴起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内学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学者研究现状 |
1.4 研究方法与可能创新之处 |
1.4.1 研究方法 |
1.4.2 可能创新之处 |
2. 市场经济的中国特色与模式 |
2.1 市场经济的一般性 |
2.1.1 市场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 |
2.1.2 市场经济运行的规律与作用 |
2.2 中国特色市场经济的形成与发展 |
2.2.1 中国特色市场经济的形成 |
2.2.2 中国特色市场经济的发展 |
2.3 中国特色市场经济的特殊性与模式 |
2.3.1 中国特色市场经济的特殊性 |
2.3.2 中国特色市场经济的模式 |
3. 中国特色市场经济宏观调控的必然性与思考 |
3.1 宏观调控的内涵与基本政策 |
3.1.1 宏观调控的内涵 |
3.1.2 宏观调控的基本政策 |
3.2 中国特色市场经济宏观调控的必然性 |
3.2.1 中国特色市场经济宏观调控的理论基础 |
3.2.2 中国特色市场经济宏观调控的国情基础 |
3.2.3 中国特色市场经济宏观调控的实践基础 |
3.3 中国特色市场经济宏观调控的回顾与比较分析 |
3.3.1 中国历次宏观调控实践回顾 |
3.3.2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历次宏观调控比较分析 |
4. 中国特色市场经济宏观调控的特点与启示 |
4.1 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宏观调控的经验 |
4.1.1 美国的宏观调控模式 |
4.1.2 日本的宏观调控模式 |
4.1.3 德国的宏观调控模式 |
4.2 中国特色市场经济宏观调控的特点与新情况 |
4.2.1 中国特色市场经济宏观调控的特点 |
4.2.2 中国特色市场经济宏观调控的不足 |
4.2.3 重视新阶段宏观调控模式面临的新情况 |
4.3 中国特色市场经济宏观调控的启示 |
4.3.1 进一步完善宏观调控平台 |
4.3.2 优化调控政策的协同配套 |
4.3.3 掌控政策出台的时点力度 |
4.3.4 注重发挥产业政策的作用 |
4.3.5 把握经济运行合理区间 |
4.3.6 适度调整使用人口政策 |
4.3.7 强化宏观调控的目的性 |
5.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10)建国以来我国金融监管制度思想演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0. 导论 |
0.1 研究背景 |
0.1.1 问题的提出 |
0.1.2 研究意义 |
0.2 金融监管制度思想研究的理论基础 |
0.2.1 金融监管与金融监管制度的含义 |
0.2.2 金融监管制度思想 |
0.2.3 思想与制度的关系 |
0.3 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
0.3.1 研究思路及研究内容 |
0.3.2 研究方法 |
0.3.3 创新点 |
0.4 国内外研究现状 |
0.4.1 国外学者关于中国金融监管的研究 |
0.4.2 国内研究综述 |
1. 束缚与控制(1948-1978):计划经济时期的金融监管制度与思想 |
1.1 计划经济时期金融管理思想的背景 |
1.1.1 理论背景 |
1.1.2 经济背景 |
1.2 计划经济时期金融管理的思想考察 |
1.2.1 金融组织国有化思想 |
1.2.2 管理机构的单一化思想 |
1.2.3 金融管理的行政调控思想 |
1.3 计划经济时期的法制思想 |
1.3.1 计划经济时期的法制环境 |
1.3.2 中国计划经济时期的法制传统思想 |
1.4 思想形成动因分析 |
结束语 |
2. 启蒙与探索(1979-1984):金融制度改革起步阶段的监管制度与思想 |
2.1 金融监管制度思想产生的背景 |
2.1.1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重大意义 |
2.1.2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逐步形成 |
2.1.3 商品经济理论的逐步确立 |
2.1.4 西方货币金融理论的引进 |
2.2 金融监管组织体系的初步构想 |
2.2.1 关于中央银行建制问题的认识 |
2.2.2 关于中央银行性质问题的争论 |
2.2.3 中央银行与专业银行的关系的认识 |
2.3 中央银行金融管理的思想发展 |
2.3.1 利率管制思想 |
2.3.2 信贷管理思想 |
2.3.3 关于中央银行金融管理方式的探讨 |
2.4 建设金融法制的初步探索 |
2.4.1 监管立法的必要性认识 |
2.4.2 关于设立银行法的初步认识 |
结束语 |
3. 冲突与融合(1984-1993):金融制度改革构建阶段的监管制度与思想 |
3.1 金融监管制度思想发展的背景 |
3.1.1 多元化金融机构的大发展 |
3.1.2 专业银行的商业化改革 |
3.1.3 金融业经营模式的转变:由自然混业经营向分业经营过渡 |
3.1.4 理论背景:西方金融理论的传播与发展 |
3.2 确立金融监管组织体系的思想发展 |
3.2.1 中央银行监管职能定位的探讨 |
3.2.2 监管分支机构设置的争议 |
3.2.3 监管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中央银行与专业银行认识的深化 |
3.2.4 由自然混业监管向分业监管过渡的探索 |
3.3 金融监管市场制度思想探索 |
3.3.1 强化合规性监管职能思想的确立 |
3.3.2 运营监管思想:利率管制、信贷规模控制 |
3.3.3 风险管理思想的探讨 |
3.4 金融监管立法性质和内容的探讨 |
3.4.1 关于《银行管理暂行条例》的认识 |
3.4.2 关于加强金融法制建设的讨论 |
3.4.3 加强法制建设思想的基本特征 |
结束语 |
4. 调整与突破(1994-2004):金融制度改革的调整阶段的监管制度与思想 |
4.1 金融监管制度思想调整与突破的背景 |
4.1.1 加入世贸组织对我国金融业的影响:技术进步与金融创新 |
4.1.2 国有银行商业化改革 |
4.1.3 现代经济理论的发展与引进 |
4.1.4 金融业经营模式的转变:混业经营初露端倪 |
4.1.5 《巴塞尔资本协议》的影响 |
4.2 优化监管组织体系的探索 |
4.2.1 监管机构协调制度的建议 |
4.2.2 分业监管与混业监管的争论 |
4.2.3 监管监管者思想的产生 |
4.2.4 关于分离监管职能的争论 |
4.3 监管业务思想的深入研究 |
4.3.1 风险监管思想的发展: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审慎监管与合规监管并重 |
4.3.2 关于自律性监管思想的探讨 |
4.3.3 全程监管思想的确立 |
4.4 金融全球化背景下的监管立法思想 |
4.4.1 关于《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讨论 |
4.4.2 加强监管立法国际合作的建设 |
4.4.3 加强我国金融监管法制化的思想 |
结束语 |
5. 深化与反思(2005至今):危机后我国金融监管制度思想的发展 |
5.1 金融监管制度思想探索的背景 |
5.1.1 金融全球化与金融业对外开放 |
5.1.2 混业经营日趋明显 |
5.1.3 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 |
5.1.4 金融创新不断深入 |
5.2 金融监管组织的新发展 |
5.2.1 加强金融监管机构协调的探讨 |
5.2.2 完善自律性监管体系的思考 |
5.2.3 构建宏观审慎管理机构体系的探索 |
5.3 监管业务的再探索 |
5.3.1 微观审慎监管思想的强化 |
5.3.2 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的争论 |
5.3.3 关于宏观审慎监管与系统性风险防范思想 |
5.4 监管立法的反思与探索 |
5.4.1 关于建立中国金融混业监管法律体系的思考 |
5.4.2 系统性风险法律监管思想的确立 |
结束语 |
6. 中国金融监管制度思想演进的总体考察 |
6.1 建国以来金融监管制度思想的演进路径 |
6.1.1 行政性金融控制思想 |
6.1.2 控制性金融监管思想的形成与弱化:逐步强调规则监管与市场约束并重 |
6.1.3 审慎性金融监管思想的构建与强化 |
6.2 金融监管制度与思想演变的内在逻辑 |
6.2.1 思想演进特征 |
6.2.2 演进机制 |
6.3 我国金融监管理念的发展方向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浅议金融宏观调控的环境和政策(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一般反避税规则研究[J]. 胡溢超. 企业合规论丛, 2020(01)
- [2]论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的作用[D]. 李晓. 上海财经大学, 2020(04)
- [3]BL房地产开发公司纳税筹划研究[D]. 王德权. 东北石油大学, 2020(04)
- [4]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D]. 李其成. 江西财经大学, 2019(07)
- [5]我国税收调控合理限度研究[D]. 孙雁冰. 中央财经大学, 2019(08)
- [6]完善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对策研究[D]. 安尔康. 渤海大学, 2016(08)
- [7]我国社会融资对经济增长的作用研究[D]. 杜晓华. 吉林大学, 2016(08)
- [8]规制理论下的中国电力监管体制改革研究[D]. 燕丽娜. 南京大学, 2015(01)
- [9]中国特色宏观调控的理论思考 ——基于市场经济的角度[D]. 李晓琳. 海南大学, 2014(09)
- [10]建国以来我国金融监管制度思想演进研究[D]. 崔鸿雁. 复旦大学, 2012(03)